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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核定征收怎么交税

2017-06-19 10:50:21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个体户核定征收怎么交税(共7篇)2017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个体户怎么交税个体工商户体户一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额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定期定额向税务机关交税。那么,2017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个体户怎么交税,个体户纳税标准有哪些呢? 个体户怎么交税? 一、个体...

篇一 个体户核定征收怎么交税
2017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个体户怎么交税

  个体工商户体户一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额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定期定额向税务机关交税。那么,2017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个体户怎么交税,个体户纳税标准有哪些呢?

  个体户怎么交税?

  一、个体户的纳税义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二、个体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三、2017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注:

  1、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成本、损失)后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应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对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个体户的定期定额纳税。

  税务部门对个体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一、办法适用对象和范围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包括:

  1.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2.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

  3.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二、计税基本规定

  1.权责发生制原则

  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税会差异处理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个体工商户会计处理办法与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算。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资产损失扣除规定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规定扣除。个体工商户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收回当期的收入。

  5.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6.不得扣除项目

  个人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赞助支出;

  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三、扣除项目和标准

  1.家庭生活混用费用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2.存货和净资产

  个体工商户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体工商户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工资薪金

  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4.“五险一金”

  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5.商业保险

  除个体工商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6.利息支出

  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

  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向非金融企业和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7.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个体工商户向当地工会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允许在当期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数额。

  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数额超出规定比例当期不能扣除的数额,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向当地工会组织缴纳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

  8.业务招待费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主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个体工商户的开办费。

  9.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0.固定资产租赁费

  个体工商户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11.开办费

  个体工商户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费用,除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作为开办费,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自生产经营月份起在不短于3年期限内摊销扣除,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12.研究开发费

  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四、热点问答

  1.核定征收方式以及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能否适用新《计税办法》?

  答:新《计税办法》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对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或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管理的纳税人,不适用新《计税办法》。

  2.个体户业主本人的私人车辆发生的油费、修理费等是否允许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

  答:新《计税办法》规定,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等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3.个体户经营者(业主)本人取得的工资,能否与个体户的雇员工资一并计算后,在税前进行扣除?

  答:新《计税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个体户业主所取得的工资不能作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税前扣除项目,但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符合税法规定的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可以减除。

  4.个体工商户为业主以及员工缴纳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能否进行扣除?

  答:新《计税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5.个体工商户为业主以及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能否进行扣除?

  6.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7.个体户为业主以及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费,能否进行扣除?

  答:除个体工商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8.个体户业主为其存货所购买的财产保险,是否允许进行扣除?

  答:个体工商户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9.个体户承租其他单位的房产进行经营,一次性支付了三年的房租,是否允许在支付当年全部扣除?

  答:个体工商户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因此,对于一次性支付的三年房租,应在3年期限内按月均摊租金支出,支付当年仅能扣除属于当年部分的租赁支出。

  9.个体户摊主向市场支付的摊位费能否税前扣除?

  答:新《计税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缴纳的摊位费、行政性收费、协会会费等,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

  10.由个体户负担的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能否在“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答:新《计税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篇二 个体户核定征收怎么交税
开熟食店需要什么手续

  开熟食店需要什么手续?

   近日,网友卢先生找到创业第一步网,说他想在城区开一家熟食店,但是不知道开熟食店需要什么手续。

  卢先生告诉小编,最近他已经找好营业地点,但就是不知道应该办理什么手续才能营业。经小编了解得知,如果在城区开熟食店的话,营业员要到防疫部门进行查体,查体合格后再到区卫生局办理健康证以及卫生许可证,两证办理齐全后,再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营业执照。

  如果所开的熟食店并不现场屠宰活禽,而是从市场上直接购进已屠宰好的禽类,则不需要办理屠宰证,但所进的生禽最好有检疫证以及出厂证明。 

  开熟食店需要办理证件:

  1、从业人员健康证--疾控中心办理 很简单

  2、食品卫生许可证--卫生局办理

  3、工商营业执照--工商局

  4、国、地税登记证--税务局

  卫生许可证

  办理地点: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资料:

  1、从业人员健康证

  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

  3、卫生负责人任职文件

  4、经营场所平面图

  5、检验检疾报告书(食品拿去检验)

  6、核名通知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卫生局工作人员在接到申请材料后会到你经营场所查看,查看你的消毒柜、洗手池、排污之类是否合理,

  工商营业执照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3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办理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国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国税局

  办理地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地税局

  个体户税收:

  个体户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等等来估算你的销售额,然后再给定税。不论当月的收入多少,有无收入都要按定税金额来交税,个体工商户为定额税由税务专管员根据以上情况核定。

  熟食店属于食品加工行业,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需要缴纳国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明确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纳税人,免征营业税及政府性基金。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营业税纳税人,季度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开熟食店开店选址小知识:

  主要是选址

  开一家店,恰当的选址对生意的运营、盈利以及利润的高低有着重要影响。

  住宅区

  此地段的顾客以附近居民为主,多为固定回头消费群体,待客重点是如何体现亲切温暖感及高质量的服务。

  车站码头附近

  来往的乘客主要是客户群,也有上班职工,也有学生。人员流动快,销售易。

  商业闹市

  商圈大,流动人群多,消费快速,冲动购买者众多,消费额高。此地段是约会、聊天、逛街、休息等动机不一的人士云集的场所,特别是周末及假日顾客较多,因此必须考虑好备足货,以确保正常供应。

  公司商号集中区

  该地段以上班职工为最主要顾客,他们的午餐都是在公司自行解决,他们更喜欢一个电话马上送货上门的服务,经营者必须了解这些特点。要经常到各写字楼派发广告单,遇有节假日,适当搞些有奖、降价、礼品等促销活动。

  文教区

  学生是此地段的主要顾客。一天中没有明显的高峰与清淡时段的差异。

  商场超市

  此地段消费能力较强,顾客素质较高,并且大多在商圈中心位置,更适合开"店中店"或"店中柜",不仅可以节约房租装修等许多投资,而且可以与商家形成联合促销,扩大产品销售,是小额投资者的首选。

  其它场所

  如超市、便利店、机场、影剧院、集贸市场、电脑城、各种专业购物中心、医院旁、公园、旅游景点等。

篇三 个体户核定征收怎么交税
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有何新规定

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有何新规定

一、新《计税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在2015年3月底之前进行的个人所得税汇算申报,其税款所属期为2014年,不适用新《计税办法》,申报时应当继续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核定征收方式以及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能否适用新《计税办法》的问题

新《计税办法》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户核定征收怎么交税】

因此,对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或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管理的纳税人,不适用新《计税办法》。

三、个体工商户都包括哪些纳税人的问题

新《计税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包括:

(一)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二)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

(三)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四、个体户业主本人的私人车辆发生的油费、修理费等是否允许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的问题

新《计税办法》规定,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等不得扣除。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五、个体户经营者(业主)本人取得的工资,能否与个体户的雇员工资一并计算后,在税前进行扣除的问题

新《计税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个体户业主所取得的工资不能作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

得”的税前扣除项目,但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符合税法规定的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可以减除。

六、个体工商户为业主以及员工缴纳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能否进行扣除的问题

新《计税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七、个体工商户为业主以及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能否进行扣除的问题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篇四 个体户核定征收怎么交税
个体工商户怎样纳税

作为一名个体户也就是个体工商户,是一个特定的登记类型,其实是属于无限公司。个体户是核定征收的,国税的起征点分两个情况定,分加工/修理和销售两种,简单说就是你的主营项目是什么。加工/修理的起征点为3000元/月,销售的起征点为5000元/月。还有一种情况是服务行业,例如餐饮,发廊,那就是纯地税,不用交国税,但相对地税也会交多一些。

现在就你提供的情况分析一下,你是个体户,如果不开发票,其实就不需要公章。

虽然你是属于文化娱乐,主要是排版、宣传品设计,但我不知道你是否在经营范围中有兼营销售,不能确定是否纯地税,就你问题回答:

1.如果没有营业额不交营业税,但我想也许不会没有吧,客户一般会要求你开发票吧!

2.因为是地税,我不确定你在什么地方,我只说我所在的地方为例子给你做个参考吧!一般要交纳4个税种:城建税(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收入)3%,堤围费(堤围防护费)0.13%,个税(个人所得税)1.8%,另外有营业额才交的营业税5%。

3.个体户是核定征收,也就你所说的“每个月给我定一个死的标准”,至于“每完成一笔业务根据业务标的大小交税”指的是查帐征收。

4.这问题前面说过,你是纯地税,但假如你有兼营销售的话,国税也要交,简单说,销售归国税,服务归地税。

5.减免税是有相关规定喔,比方说:再就业优惠,应届大学生创业等等,具体找你的专管员咨询下会好点,不同的地方减免方式也不同,反正就是一个字:难!

还有一点,办理国税地税,必须再领取营业执照后30个自然日内办理,不然要罚款喔。个体户自办税务登记之日起到税务报到,进行定税。

工商现在已经不向个体户征收管理费06年就取消了,工商每年3月1日开始年检,别忘年检,一次不检就注销了,工商现在管的就是你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异地经营,是否为伪劣商品。

个体户开票额限制在一本发票份只能开到核定的月销售额,超出部分按照超出部分的3%纳税。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个体户核定征收怎么交税】【个体户核定征收怎么交税】

5、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篇五 个体户核定征收怎么交税
个体工商户要缴税吗?

个体工商户要缴税吗?

纳税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增值税、消费税等,无论你是否是直接的纳税主体,你都间接地缴纳了各种各样的税收。今年是创业年,提倡以创业带动就业,很多的大学生毕业创业,创办企业的形式不尽相同,有公司、个体工商户、合伙等,其中以个体工商户最多,个体工商户要缴税吗?怎样缴税呢?律伴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个体工商户,简称个体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指以个人财产或者家庭财产作为经营资本,依法经核准登记,并在法定的范围内从事非农业的工商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户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额人,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

一、查账征收的【个体户核定征收怎么交税】

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额

2、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个体户核定征收怎么交税】

三 、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优惠政策

1、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

2、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3、个体工商户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点损失的,其生产经营所得,经市县地方税务局确定,可在1-3年内给予适当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4、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可以比照执行。

5、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1)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具体内容,按照中发〔1998〕10号文件的规定,包括以下八项内容: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避孕节育咨询;优生优育优教咨询。

(2)营业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个人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个体工商户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对在社区内从事家政、环境卫生、交通安全、治安保障等服务业和非生产经营活动的,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一同免征,免征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6、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比照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退役士兵须持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部门核发的自谋职业证明材料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

7、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体所得税。

【个体户核定征收怎么交税】

8、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职工下岗证,经核实经营执照、身份证后,可免收办(换)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9、凡个人开办的、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家承认学员学历的各类全日制普通学校,个人举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婚姻介绍所免征营业税;个人举办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0、个人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其取得的租金收入,自2000年起至2002年底止3年内免征营业税。

11、个人经营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至2003年7月止3年内免征营业税。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至2003年7月止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以上就是律伴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缴税以及怎样缴税的相关问题,希望对有此需要的你们有所帮助,谢谢浏览!

文章来源:律伴网

篇六 个体户核定征收怎么交税
个体工商户交什么税

个体工商户理论上来说应该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资金,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资金,这些是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为基数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这些是以收入为基数;房产税是以房屋价值或取得的租金收入为基数;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占用土地面积为基数;在实际上个体工商户一般是核定征收的多,而且一般都是定期定额征收,就是税务机关给定一个数,每个月按期限去缴纳就行了

篇七 个体户核定征收怎么交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1号公告

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和《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注册资金达到一定标准和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一定额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实行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难以实行查账征收的,应采取合理的征收方式,逐户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

三、凡实行定期定额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行业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公式为:

年应纳税所得额=年销售额×应税所得率-42000 年应纳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月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

四、按月自行申报收入的个体工商户,不实行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按年计算应纳税额,分月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

五、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应参

照本公告执行。

六、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及办法的通知》(吉地税发〔2008〕99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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