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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是什么意思

2017-07-04 13:58:16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是什么意思(共6篇)三证合一后的税号是什么?纳税人识别号和组织机构代码是哪一个?根据国务院2014年20号文件的要求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江苏等多个地方从去年年底开始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记者在江苏探访发现,改革仅仅试行了半个月,其带来的便利已经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根据国...

篇一 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是什么意思
三证合一后的税号是什么?纳税人识别号和组织机构代码是哪一个?

  根据国务院2014年20号文件的要求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江苏等多个地方从去年年底开始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记者在江苏探访发现,改革仅仅试行了半个月,其带来的便利已经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三证合一”,并开展“一照一号”试点。

  三证合一改革,正体现了工商注册便利化的发展方向。按照此前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中国多项商业环境排名靠后,其中新企行设立排名128位,中国的企业审批被指过于复杂。

  与以前的营业执照不同,这张营业执照上除了有注册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等,还多了两项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税务登记证号。

  那么,三证合一后的税号怎么看呢?纳税识别号又是哪一个?

  据新华网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何雨欣)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征管和科技发展司10日对近日下发的《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进行了解读,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纳税人识别号变化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9月底,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中明确,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原来分别到工商、质检、税务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对应的有三个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原来需要办理的三个证件合并为一个营业执照,三个代码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此次修订正是顺应改革要求,将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起来。

  即:三证合一后的纳税识别号(税后) = 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在公告中,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分别作出了赋码规定。

  一是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是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以居民身份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等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身份证件号码+ 2位顺序码”组成。

  三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等为有效身份证明的临时纳税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L+身份证件号码”组成。

  公告明确,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仍然由“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组成。“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前已设立但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等其他各类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的编码规则仍按原来规定执行。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为减少对已登记纳税人的影响和负担,保证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正常办理涉税事项,《公告》明确,其原有的15位纳税人识别号继续有效使用,编码规则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通知》(税总发〔2013〕41号)执行。

篇二 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是什么意思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三证合一”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税务登记号(纳税人识别号):3-17位(倒数第二位);(原税务登记证号15位:由纳税人登记所在地“6位行政区划码”+“9位组织机构代码”组成)

篇三 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是什么意思
三证合一解读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有关政策权威解读 编者按 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自2015年10月1日起,“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什么是“三证合一”?开办企业还需到质监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吗?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发布“三证合一”有关政策权威解读。

1、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指按照“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模式,将原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2、“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的“三”和“一”分别指什么?

“三证合一”中的“三”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个证照;“一照一码”中的“一照”是指新营业执照,“一码”是指统一代码。

3、“统一代码”是什么?

统一代码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制规则》(GB32100-2015)赋予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识别码,共18位,由五部分构成,其中: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其中工商部门的代码标示为9;机构类别代码1位,其中企业的代码标示为1,个体工商户的代码标示为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代码标示为3;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9位;校验码1位。

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是什么?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监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等。

5、“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内容是什么?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概括起来说就是“五个一”:一是一窗受理。企业登记申请表和登记材料由工商登记窗口受理,质监、税务部门不再受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二是一表申请。投资者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向登记窗口提交一套登记材料。三是一照一码。一个企业主体只能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企业主体。四是一网互联。以省级共享交换平台为单位,各省工商、质监、国

税、地税等部门通过这个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有效应用。五是一照通用。“一照一码”执照在全国通用,相关各部门均要予以认可。

6、为什么要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新注册企业需要到工商、国税、地税和质监等部门分别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申办三个证(照)法规依据不同、提交文件材料也不尽相同。企业需要多次提交申报材料,各部门需要重复性审核,提交材料过多、手续繁琐不仅给企业造成很大负担,而且办理时间较长,按照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就是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减少审批、减少环节,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7、“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适用的市场主体类型有哪些?

此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适用于依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除个体工商户以外所有市场主体,包括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均简称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具体是:

(1)内资公司及其分公司。(2)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3)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4)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5) 内资非法人企业。(6)外商投资公司及其公司。

(6)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7)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8)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9)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10)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常驻代表机构仍使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在登记证上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是什么意思】

8、“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还需要发放吗? 自2015年10月1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后,不再发放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9、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

原来企业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质监部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税务登记证三个证照,需要到三个部门提交材料,多次填表,费时费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只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一个营业执照即可,大大节省企业时间,减轻企业准备材料成本等负担。实行“三证合一”登记改革制度能够简化手续、缩短时限,便民利民,提高效能,有效地推进注册便利化。

10、“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的营业执照与原营业执照有何不同?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新办理的营业执照,承载了原来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工商部门通过实时、自动、即时赋码的方法,按照核准的先后顺序,对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发放加载全国唯一、终身不变的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

11、“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什么意义?

推行“三证合一”有利于推进政府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能够简化市场准入手续,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缩短了企业创办周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办证难问题。各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有利于提高失信成本,提升诚信收益,降低违约概率,推动建立完善信用惩戒机制。

12、“三证合一”后,到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和改革前有何不同?

与以往相比,“三证合一”改革后,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增加了“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和“核算方式”信息。原来到税务、质监部门办证需要的其他材料不再提交。

13、“三证合一”后,企业手中原有的证照需要更换吗?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设置了过渡期,在2017年底前要完成对企业发放和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有特殊困难的个别领域,最迟不晚于2020年底。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期间发放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和“一照一号”营业执照,下同)可继续使用。同时,在过渡期内,企业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业务时,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收缴其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过渡期后,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

14、企业的涉税业务信息如何进行变更和更新?

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由企业登记机关在企业办理设立登记时采集。企业成立后,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15、“三证合一”后,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和以前有什么变化?

“三证合一”后的企业办理注销时,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再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在过渡期内,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注销,仍按原程序办理。

16、“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的新营业执照适用哪些领域、业务?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原需要使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银行开户、缴纳社保费、办理房产登记、办理车辆登记等相关事务的,企业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将都可以办理。根据改革要求,各相关部门都要在各自的领域认可、使用、推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的营业执照在各地各领域互认互通,确保改革各个环节畅通无阻。

17、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办理变更登记或申请换、补、增、减营业执照时,申请人的原有证照遗失的,如何处理?

申请人遗失证、照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公告报样。

18、“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新设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和原有企业换发新营业执照有何区别?

对于改革实施后新设立的市场主体,由工商部门在其办理注册登记时发放加载了统一代码的新营业执照,统一代码由各级工商部门窗口实时生成、自动赋码。【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是什么意思】

【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是什么意思】

对于在改革实施前已设立的市场主体,需要在申请变更登记时,区别情况分别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收缴其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归档。

19、什么是联络员?在设立登记、联络员变动时时,如何操作?

联络员是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及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事项的具体经办人。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设立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填写联络员信息表。联络员发生变动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20、什么是清税证明?

答:清税证明是指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时,向登记机关提交由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的证明。

21、“三证合一”改革,涉及部门多、行业广,政府各相关部门如何确保改革得以顺利实施?

此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涉及部门多,影响范围广,要确保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做到三个“同步”和三个“衔接”。

三个“同步”:一是职能部门同步实施。这项改革涉及工商、质检、税务、发改等部门,各部门必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制定统一的申请条件和规范要求,规范申请登记审批流程。二是相关行业同步落实。按照国务院要求,实现“三证合一”后,相应的新营业执照在审批管理、信贷金融、检验检测等领域必须互认互通,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认可。三是地方政府同步推进。按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都要建立“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领导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证。

三个“衔接”:一是要做好改革前后工作流程和业务系统的配套衔接。按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抓紧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和业务系统,做好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对接,实现与内部管理业务的有序衔接。二是要做好原有证照与新营业执照的过渡衔接。要有序做好已登记企业原发证照的换发工作,变更换证不能收费。过渡期内,原发证照继续有效。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企业原来需要使用这两个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新营业执照办理。三是要做好原有试点与全面推开的转换衔接。试点地区在改革全面实施后,要按新的要求全面推进改革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已发证照的更换,避免给企业带来困扰,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22、“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通过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息,是使用注册号查询还是使用统一信用代码查询?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通过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息,对于已有统一代码的,使用统一代码进行查询;对于尚未换发新营业执照、没有统一代码的,使用注册号进行查询。(来源:中国工商报)

篇四 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是什么意思
三证合一解答

广州市“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有关问题答疑

【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是什么意思】

时间:2015-12-03 发布机构: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州市“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有关问题答疑

1.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答:“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2.广州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是什么?【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是什么意思】

答:广州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以如下文件为依据:

(1)《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3)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5〕51号)。

(5)《省工商局等八部门转发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工商〔2015〕20号)。

(6)《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通告》(穗工商企〔2015〕173号)

3.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有利于便利企业注册,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是有利于推进简政放权,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三是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健全社会诚信体系。

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概括起来说就是“五个一”:

①一表申请。投资者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向登记窗口提交一套登记材料。

②一窗受理。企业登记申请表和登记材料由工商登记窗口受理,质监、税务部门不再受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

③一企一码。一个企业主体只能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企业主体。

④一网互联。全市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通过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进行数据交换,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有效应用。

⑤一照通用。“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全国通用,相关各部门均要予以认可。

5.我市什么时候开始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

答:自2015年9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统一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早于全国全面实施(10月1日)该项改革一个月。

6.“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具有什么功能和效力?

答:“一照一码”营业证照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相关功能。

“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就好比我们居民唯一的“身份证”。企业凭“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可以在政府机关、金融、保险机构等部门证明其主体身份、办理相关业务,相关部门都要予以认可,并且全国通用。

7.企业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是否还有效力?

答:企业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自然失效。

8.什么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9.我市“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适用哪些市场主体?

答:自2015年9月1日起,我市“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适用以下市场主体:

①内、外资公司及其分公司。

②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③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④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⑤营业单位和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⑥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⑦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⑧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自2015年11月1日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纳入我市“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适用范围。(常驻代表机构仍使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在登记证上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体工商户暂不适用我市“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质监部门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停止发放个体工商户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10.我市“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适用哪些登记业务?

答:我市“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适用的登记业务包括:

①企业设立登记。

②企业变更(备案)登记。

③企业注销登记。

④企业换、补、增、减营业执照。

⑤企业迁移。

11.我市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推进步骤?

答:①从2015年9月1日起(全国从2015年10月1日起),对新设立的企业类市场主体,统一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在办理企业类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时,换发“一照一码”执照,收缴其原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②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底,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仍可继续使用。期间,企业应当申请换发“一照一码”执照。 ③从2018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不再有效。

12,我市“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申请材料可以在哪里获取?

答:申请登记(备案)、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所需相关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范,可到市政务中心或各区政务中心的工商专窗现场领取,也可以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首页-政民互动-红盾网服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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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跟以往工商、质监、税务登记有何区别?

答:以往办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要先到工商部门登记,再凭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到质监部门、税务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企业需要多次申请、提交多套材料、领取多个证照。

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仅需提交“一套材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窗受理、审查申请材料,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并将企业登记基本信息共享至质监、税务等部门,实现三个部门信息共享,一网互联。

14.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相比原来工商登记发生哪些变化?

答:①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环节,仅在原来工商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范的基础上,新增了“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和“联络员”等四项事项,将原来的注册号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核算方式”仅适用企业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在税务管理过程中,“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三项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②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企业申请变更登记环节,仅在原来工商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范的基础上,新增了“联络员”事项,将原来的注册号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企业申请注销登记环节,仅在原来工商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范的基础上,新增了税务部门开具的“清税证明”,并在改革过渡期内收取原发组织机构代码证。过渡期内,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的,在税务管理方面则按照原规定办理。

15.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办理变更登记(迁移)或申请换、补、

增、减营业执照时,工商部门收缴的原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何处理? 答:根据《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下称121号文)和《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下称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联合发文第147号),工商部门收缴原纸质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存档,并将缴证的企业登记基本信息共享给质监、税务部门。

电子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由税务、质监部门依法管理,工商部门在登记环节不予收缴。

【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是什么意思】

16.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办理变更登记(迁移)或申请换、补、增、减营业执照时,申请人的原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遗失的,如何处理?

答:申请人遗失证照的,应当提交在地级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公告报样。

17.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办理变更登记(迁移)或申请换、补、增、减营业执照时,出现申请人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税、地税登记证的情形,如何处理?

答:申请人应按照《省工商局等八部门转发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工商〔2015〕20号)的规定“提交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税、地税登记证的申明”。企业申明虚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办理变更登记(迁移)或申请换、补、增、减营业执照时,申请人提交的原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与原营业执照的相同事项记载信息不一致的,如何处理?

答:工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业务,核发“一照一码”执照,将登记基本信息共享至质监、税务部门,质监、税务部门获取相关信息后,依法进行监管。

19.对于2015年9月1日前设立登记刚刚领取了旧版营业执照(非“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但没有来得及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税、地税登记证的企业,如何处理?

答:由申请人通过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完成衔接。以新设公司为例,申请人填写《增/减/补/换发营业执照》,同时填写《“一照一码”信息登记表》,一并提交登记机关。登记机关补录上述信息,通过变更程序完成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20.在2015年8月31日尚未办结的工商登记业务如何处理?是否按新的规范

篇五 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是什么意思
“三证合一”解答

2014年7月1日,湖北省枝江市在安福寺镇率先试点实行市场主体登记“三证合一”制度,并发放了全国第一份加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7月24日,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三证合一”登记工作在枝江市全面推开。

2014年3月至9月,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766.35万户,同比增长14.40%;新增注册资本12.59万亿元,同比增长76.39%。改革后,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数量由2013年的6900户增加到1.05万户。

2014年12月1日起,深圳在全国率先推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四证合一”登记新模式。将原来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分别由商事登记部门、组织机构代码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办理的模式,改为由商事登记部门统一受理、审核,四个部门之间信息互认、档案共享,在组织机构代码登记部门实现四证同发、企业一次领取四证的高效办证目标。

2015年3月20日,李克强在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注册指导处考察,着重了解商事制度改革最难啃的“硬骨头”是哪块?负责人直言,是将工商、税务、质检的“三证三号”合并为“一证一号”。总理随后对相关部门提出硬要求:“三证合一、单一号码”改革年内务必实现。

2015年3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考察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李克强强调,工商部门是政府和市场的重要联接点。要抓紧推进“三证合一”等改革,年内力争实现“一证一号”,切实降低企业注册场所要求,继续简化企业登记和注销流程。依托大数据完善监管平台,探索建立统一监管机制,加快推进综合执法,坚决防止弹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这对政府是自我革命,要从全局出发“忍痛”前行,也是打掉寻租空间。各部门都要主动谋划,形成合力,把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的改革“好菜”、“新菜”端出来,共同营造便民利企的良好环境。

2015年8月13日,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等6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确保“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如期实施。

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全国电视电话会议9月22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加快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之举,是顺应群众干事创业期望之举,也是创新政府行政管理之举,利民利企利国,对于激发市场内在活力、增添经济发展新动力具有重要意义。

截至2015年10月8日,全国累计核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新营业执照281625张。

到2015年底发出了350.94万张“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 主要问题

怎么才能解决使全国每个组织机构审批登记机关都能够免费、实时、方便地获取组织机构代码问题是保证“三证合一”制度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的关键。

一照一号编码设计流程图(建议版)

这需要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应对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基本统计单位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和税务登记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再造,通过建立一个全国集中统一的、仅面向各级机构编制、工商、民政这三个组织机构审批登记机关(同时也视同代码的颁发机关,亦可包括诸如工会等依法有权设立机构的机关)开放的内部代码申领平台(即号码库,最多一万多个用户,管理的信息仅仅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邮编、电话、所属行业等几个涉及组织机构的“识别信息”和“属性信息”字段,一台小型服务器足矣)解决各级组织机构审批机关的代码号的分配领用问题。另一方面应对现行法人登记管理相关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进行必要的修订,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作为法人登记事项的组成部分纳入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各级组织机构审批登记机关仅需按照现国家统计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实施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的“识别信息”和“属性信息”两部分(不包括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数据信息”)的数据要求在线提交,就可以从这个平台自动、随机、实时、预先获取准备批准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全国唯一组织机构代码(技术上非常简单,八位流水号随机分配,校验码自动添加)。代码申领平台无需重复建设,可以参考法国机构编码的做法,由国家统计局利用现成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制度运行和维护。统计部门可通过组织机构代码号的分配和管理直接与工商、民政、编委等组织机构审批登记部门对接获取基本单位名录数据,因此也就无需再颁发统计登记证搞统计基本单位登记了,从而减少组织机构设立的又一个登记备案环节。

有了在线获取代码的便利,各组织机构审批登记机关就可将组织机构代码和纳税人号码随同审批登记的其他事项打印在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上,无论组织机构如何变化,如迁址、更名等等,这个代码始终不变,从而实现“四证一章合一”。这样既可使组织机构在一出生就从源头上有了全国唯一的、由审批登记机关颁发的法定代码,也通过组织机构“识别信息”和“属性信息”元数据的统一和推广,使组织机构代码实质性地得到应用,为税务、银行、统计、社会保障、安全、质监等等政府部门调用、共享注册登记信息,进行部门

间信息交换创造条件。同时也为统计部门实时掌握全国法人情况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尊上所述才应该是建立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的核心和本质。

不能把建立统一代码标识制度与搞“中间件”、为各个部门提供信息服务混淆起来,要是那样的话,在互操作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根本没有必要单独搞一套统一的组织机构代码系统,只是在各个部门独立的编码系统的基础上(如企业的注册号、事业法人登记号、社团登记号等等)加个统一的系统前缀、并对其加以固化(即不再随注册登记号的变化而变化,做到终身不变),就可以具有组织机构代码唯一性、稳定性、可扩展性等的功能要求,形成全国组织机构编码的统一系统,同样可以满足各个部门间信息交换的需要。

颁发代码与组织机构审批登记结合,还可减轻组织机构办理统计证、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负担,节省大量社会资源。

组织机构代码结合国家统计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实施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搭建一个代码申领平台,解决各级组织机构审批机关的代码号的分配领用问题,软、硬件都算下来有个十万元应该够了吧,代码载体再与审批登记证件相结合,减少基层组织机构四个举办设立登记注册环节和每年的年检,乃国之幸、民之福也。

随着三证合一的实施以及组织机构“识别信息”和“属性信息”的统一、共享,各类组织机构注册号或登记号(包括纳税人代码)包含的的主体标识功能,或将为具有唯一、终身不变功能的组织机构代码所取代。组织机构代码纳入登记证(照)的真正意义在于将组织机构的“身份证”与组织机构的“身份号码”统一起来,为建立以共享组织机构“识别信息”和“属性信息”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奠定技术基础,也为税务、金融、社保、安全、质监等各个领域直接利用法人注册成果提供方便。而现行的企业注册号、事业单位、社团注册号因其在证、照管理方面所具有的特定功能(不同于组织机构代码,可根据证、照管理需要而设置编号规则,亦无需保持号码的终身不变)将会保留继续发挥现有的作用。最终实现一照(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登记证)一号(组织机构代码)+ 用于内部证照管理的编号(现行企业注册号、事业社团登记证登记号)的结果。

几个试点地区所采用的社会信用代码编码方案基本是采取属性信息嵌套的形式,如宿迁的是:一位登记机关类别代码+六位行政区划代码+两位组织机构类别代码+八位注册流水号+一位校验码,其他地方也大同小异,采用这种编码结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稳定性差。比如嵌套进行政区划代码就会因为行政区划的调整要么随之调整,造成代码变化,无法实现代码的唯一性和稳定性。若不随之调整则嵌入的行政区划就失去了意义。

二是适用性差。社会信用代码除组织机构登记机关使用外,要广泛为社会各个方面应用。这就要求其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可以解决社会各个不同的应用要求。然而社会对代码所含信息的要求千差万别,对组织机构属性信息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因此在代码中嵌入属性信息不但不能满足各种应用需求,还会给不同领域的应用带来不便。

三代码冗长,给应用带来不便。采用属性嵌套编码的原因多是从人工编码的角度考虑问题,希望编码更加直观,易于分配和管理。以前属性嵌套编码方法广泛使用,这与受技术的局限性有很大关系。在互联网时代,随之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使集中实时精确赋码成为可能。编码已不再是各种属性信息的嵌套叠加供人工识别的信息符号,而是由无含义标识与基本编码属性信息相组配形成的一条条信息记录。这些数据结构标准化的编码信息记录构成了各个信息系统(或称社会信用体系)共享、共识的基础。因此标识信息必须做到唯一性、稳定性和适用性,任何影响代码唯一性和稳定性的因素都应尽可能排除在编码之外。而设定用于描述编码对象的编码基本属性信息,如组织机构的登记机关名称、组织机构名称、组织机构类型、登记所属行政区划、所属行业等几个涉及组织机构的“属性信息”字段值则可根据实际自动添加和实时维护。如果将编码的“标识信息”和“属性信息”二者混淆,就有可能造成代码的不唯一或不能做到始终不变,就不能实现“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利用统一的口径建立组织机构社会经济行为之记录”的目的。此外,若已经通过建立一个全国集中统一的实时编码分配系统,良好地解决了组织机构代码赋码便利性问题,确定新的社会信用代码继续使用现行组织机构代码,因现有组织机构代码已经实现了对组织机构的唯一标识,那么将具有描述组织机构编码状态的“属性信息”固化于标识代码之中的意义何在呢?其实,“属性信息”代码是可以自动映射添加的,根本无需人工干预,更无需在最后一位进行校验(组织机构代码已经有校验位了)。需要研究的问题是社会信用代码继续应用一个简单的可用于人工识别的编码标识,还是应该采用由系统提供的、可供各个相关部门调取、交换的、包含基本属性信息的编码记录。 模式探讨

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有36个省市不同程度地启动了“三证合一”工作,其中28个省市出台了“三证合一”的相关方案,其业务模式可分为两种:一是保留现有证照仅对业务流程进行整合的“三证合办”模式;二是对现有证照进行整合的“一证三号”模式。

1.三证(多证)合办模式:“三证合办”模式亦称并联审批模式,采取该模式的有上海、内蒙古和哈尔滨等19个省市。这些省市或由工商窗口或由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统一收件,收件后或通过政府部门内部的公文流转方式或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进行申报信息的流转和共享,完成并联审批后再由指定窗口统一发放三证。

篇六 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是什么意思
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将三证合一

老板们看好了!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将三证合一! 2014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倡导“三证合一”:改革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地方政府需进行个别调整的,由省级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负责)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大力减少前置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工商总局、中央编办牵头负责)简化手续,缩短时限,鼓励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证合一”是指将市场主体原需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申请企业只需一次登记,4个工作日后就能领取有税务登记号、组织机构代码号的工商营业执照,实现一证代替三证。

上海企业服务中心介绍,在原有市场准入登记方式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分别向工商、质监、税务三个部门进行申请登记,递交三次材料,分别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改革后,各审批部门不再“单打独斗、各自审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需按《市场主体准入登记“三证”材料清单》要求,在便民服务中心市场准入登记窗口递交一套申请材料,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通过网上并联审批系统完成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信息传输,实现同步联动审批。

“三证合一”改革后,审批效率大幅提高,办理时间将缩短,并且市场主体在办理银行、住建等手续以及后续经营时,均不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一证”管“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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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三证合一后的证书号和原来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共7篇)三证合一后的税号是什么?纳税人识别号和组织机构代码是哪一个?根据国务院2014年20号文件的要求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江苏等多个地方从去年年底开始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记者在江苏探访发现,改革仅仅试行了半个月,其带来的便利已经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根据国企业三证合一后的证书号和原来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201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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