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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教务系统

2016-09-23 13:42:5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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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教务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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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教务系统(二)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重庆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身体健康;

(四)报名人员还应符合《关于做好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渝招委发〔201122号)所列条件;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报考需满足《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重庆市参加普通高考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2235号)文件的要求。

(六)具备中职三年完整学籍(含经正式审批录取、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的毕业生可报考对口高职。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学校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三)在上一年度参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受到“下一年不得报考”处罚的考生;

(四)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经正式审批录取在我市就读高中起点一年制和二年制中职的市外学生;

(七)普通高中毕业生不能报考对口高职艺术类和体育类。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41128125

(二)报名地点

1.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其他考生在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2.为了确保试卷的安全,规范考务管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只能在下列区县集中报名。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考生可选择在南岸区和九龙坡区报考;德语考生也可选择在渝北区和万州区报考;日语考生也可选择在涪陵区报考;俄语考生也可选择在万州区报考。

(三)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报名时须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市外转回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还需提供原学校的学业水平成绩和素质评价报告。

(四)报名流程及资格审核

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按要求做好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

(五)对口高职报考类别

2015年对口高职共设17个类别,其中,园林类、机械加工类、电气技术类、计算机类、电子技术类、土建类、电子商务类、旅游类、会计类、服装设计与工艺类、教育类等11个类别有本科层次招生计划。

考生在报名时原则上应选择在中等职业学校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类别。

2015年我市报考对口高职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其专业综合课成绩用参加普通高校的艺术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替代,对口高职其它15个类别的考生,其专业综合课除参加68日上午的理论考试外,还须参加310-20日的专业技能考试。全市共在7所高职院校设立有对口高职招生专业技能考试考点。各考点及其所承担的专业类别情况如下: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计算机类、电子技术类、电子商务类。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类、电气技术类、机械加工类。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土建类。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会计类、旅游类。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园林类、畜牧兽医类。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护理类、药剂类。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育类、服装设计与工艺类。

(六)各类单独招生和保送生报名

不参加全国统考、只参加各类单独招生考试(预科直升、体育单招、残疾单招、二学位等)的考生和保送生都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和体检。

(七)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

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考生于20141210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使用本人姓名、考生号及身份证号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进行专业考试报名,确认专业考试考点及专业(美术类专业设三个考点,考生在网上 自主选择考点,实行先登录先选择的原则)。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确认的考点及专业在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到各相关专业考点办理专业考试有关手续,领取专业考试 《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没有在网上报名确认考点及专业的考生不能参加专业考试。我市艺术专业考试报名的时间、地点见《重庆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时间安排表》。

(八)体育类专业考试报名

体育类考生在报名时须确定体考专项(确定后不得更改)。报名结束后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打印《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加盖公章塑封后发放给考生。考生凭《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体育专业考试201541016日进行。考点设在西南大学(北碚区)。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教务系统(三)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4-2015学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5名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4-2015学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5名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技术开发和管理工作水平,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 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

一、学院概况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重庆市教委直属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重庆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中澳职教项目C-TAFE办学模式试点院校、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院校、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西部民政社会工作培训中心。

学院现设有社会工作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产业管理学院、工程管理学院、财经学院、健康与老年服务学院、旅游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人文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应用技术学院、电子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4个二级学院(教学部),招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教务系统(四)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顶 岗 实 习 手 册

专业院系:

专业班级:

学 号:

学生姓名:

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00九年印制

目 录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顶岗实习管理规定…………………………………1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及实习工作的补充规定………5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8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生自谋实习安全承诺书………………………9 实 习 计 划…………………………………………………………………………10 实 习 周 志…………………………………………………………………………12 实 习 总 结…………………………………………………………………………52 实 习 评 价…………………………………………………………………………55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管理,保证学生顺利完成顶岗实习任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是加强学生素质教育,保证学生安全、健康和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全体实习管理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要将管理与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科学创新精神和熟练专业技能的人才。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生在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

第二章 教学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专业要根据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目标与课程标准,实行以任务为驱动、项目为导向的教学模式,以充分提高学生的技能与素质。

第五条 在学校、企业双方商定的前提下,根据专业技能训练和就业导向要求,各系部应制订详细的专业实习教学计划和实习课程标准(包括顶岗实习课程目标、教学任务书、顶岗实习指导书等)。

第六条 各专业顶岗时间要达到半年以上,专业大类对口顶岗率达到70%以上。在顶岗实习中,学生至少完成一套完整的岗位技能训练项目和达到考核要求的其它训练项目。

第七条 根据企业提供岗位的季节性和时间性,各专业以适应企业要求为出发点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进度,结合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的时间和内容安排开展顶岗实习教学,因企业方面生产或工位等原因需要更改顶岗实习计划,须经系部批准,报教务处备案,更改计划后的顶岗实习在内容上必须符合顶岗实习课程标准要求。

第八条 顶岗实习单位的落实,原则上由系部安排。若因岗位、就业等问题,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要提出书面申请,在确认指导教师(含学校、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前提下经系部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九条 顶岗实习实行以学校管理为主、实习单位参与的双重管理制度。学

生不仅要接受岗位技能的训练,还要学习和接受实习单位的管理制度、企业文化、行业标准。

第十条 加强对顶岗实习教学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工作,并搜集相关教学信息,做好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在市内实习的学生,指导教师至少每两月必须现场指导一次;在市外实习的学生,指导教师至少每学期必须现场指导一次。 各专业要积极运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组织学生成立学习小组,利用通讯、网络或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教学指导,为学生辅导答疑。充分引入实习单位评价教学质量的机制,收集反馈信息,总结经验,形成持续改进的教学管理机制,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第十一条 学制和学分管理上,采用弹性学习年限和学分制管理办法适应顶岗实习的要求。

第十二条 学生顶岗实习的成绩评定。

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要写实习日志、进行总结。顶岗实习结束后,各系部要组织指导教师(含学校、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总结、考核、评比,对表现突出的学生授予“学生顶岗实习先进个人”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顶岗实习成绩考核由平时工作表现(包括出勤、平时纪律等)、实习日志、实习单位考核、实习总结四部分综合组成,各部分所占比例依次为30%、20%、30%、20%。

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学生考核合格者,学校、企业可以签发工作经历证明,并纳入学籍管理。

第十三条 顶岗实习期间,对违犯学院及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学院按《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 顶岗实习期间,对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学生,按国家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第三章 顶岗实习组织

第十五条 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具体工作由学生所在系部落实,并成立由系主任、实习单位管理人员、专业带头人、学生工作负责人、专业教师、辅导员及学生代表组成顶岗实习指导小组,系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第十六条 由系部安排顶岗实习单位者,须由系部代表学院和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者,学生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学生须与系部签订安全承诺书。

第十七条 顶岗实习期间,实习指导教师由学院教师和实习单位兼职教师担任。

兼职教师由学院聘请顶岗实习单位技术人员担任,系部须保证每名学生有对应的实习单位兼职教师负责。

校内指导教师遵循“学生顶岗实习、老师实践锻炼”的原则安排。青年老师或者没有企业经历的指导老师在带队期间,执行实践锻练制度。教师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维护学生的利益,帮助学生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顶岗实习指导小组通报学生实习情况。

第十八条 实习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职责为:

(一)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关心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指导学生临时党、团组织活动,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

(二)督促学生认真履行日常行为规范,负责做好实习期间的考勤、考核和记载。

(三)与学校保持联系,及时反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情况,配合学院共同研究对学生的教育方法。

(四)针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特点,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业余活动。

(五)签批学生3天以内的请假。对学生请假超过3天的,及时与学校联系,按照学生请假的有关程序办理。

(六)协助学校做好对顶岗实习期间违纪学生的处理。

(七)负责做好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鉴定。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教务系统】

(八)其他应该处理的相关事宜。

第四章 实习过程管理

第十九条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当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场纪场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勇于探索,积极实践,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与管理,努力掌握专业技能。

第二十条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应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教务系统(五)
重 庆 市 教 学 成 果 奖

重庆市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成 果 名 称 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与实践

成 果 完 成 人 丛连钢 辜川毅 傅伟 唐继红 冉学农

成 果 完 成 位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推 荐 等 级 市级二等奖

推荐单位名称及盖章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推 荐 时 间 2012年 07 月30日

成 果 科 类 管 理 学

代 码 115114

编 号

重 庆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制

一、 成 果 简 介【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教务系统】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教务系统(六)
渝教高〔2011〕46号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教务系统】

渝教高„

2011‟46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公布2011年度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

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名单的通知【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教务系统】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高„2011‟3号)精神以及我市高等学校教学团队建设规划,我委组织开展了2011年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申报评审工作。

在各校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专家网上评审、会议评议和公示,决定将重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课程群教学团队”等37个本科教学团队和重庆警官职业学院“治安管理专业教学团队”等16个高职高专教学团队列为2011年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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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教务系统】

其中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和第三军医大学12个教学团队不占2011年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建设指标。

为推进我市“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整体发展,支持库区学校和民办院校建设,考虑合理布局,经专家评议,决定将重庆三峡学院“计算机类核心课程教学团队”等11个教学团队列为2011年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培育项目,培育期一年。我委将适时对培育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通过验收的教学团队正式列为下一年度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

希望各高校,特别是培育项目所在高校对团队建设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以教学团队建设为契机,建立团队合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思路和措施,开发优质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

1.2011年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名单 2.2011年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培育项目名单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教学团队 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8月1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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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1年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3

4

5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教务系统(七)
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表

附件3

精品资源共享课课程推荐表

课程名称: C#程序设计

是否原精品课程: 否 所属专业: 软件技术 课程负责人: 唐世毅 推荐单位: 信息工程学院 申 请 日 期: 2013 年 10 月 12 日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教务处 制

二〇一二年九月

填 写 要 求

一、 请严格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各项。 二、 请以word文档格式填写表中各栏目。三、 申报表文本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次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 四、 如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1

1.课程负责人情况

2.教学队伍情况

2

3

3.课程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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