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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教务处官网

2016-09-26 13:45:1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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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青岛理工大学教务处官网》,供大家学习参考。

青岛理工大学教务处官网(一)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入口:http://zsjy.qtech.edu.cn/zhaosheng/

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入口:http://zsjy.qtech.edu.cn/zhao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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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教务处官网(二)
2016年青岛理工大学录取分数线

2016年青岛理工大学录取分数线将在录取结束之后公布,同学们可以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会第一时间为你推送青岛理工大学2016年的录取查询信息。让你随时掌握录取讯息。

下面是青岛理工大学录取分数线参考一览表:

【青岛理工大学教务处官网】【青岛理工大学教务处官网】 【青岛理工大学教务处官网】
2016年青岛理工大学分数线参考表
地区 文科/理科 年份  最高  平均   投档  录取人数  录取批次 录取线差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北京 理科 2014 0.00 509.00 0.00 -- 本科二批 14
文科 2014 0.00 533.00 0.00 -- 本科二批 26

青岛理工大学教务处官网(三)
青岛理工大学学校各部门联系方式

青岛理工大学四方校区联系电话

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室……… 85073888

副主任室…………………… 85071063

董事会校友会办公室……… 85071591

机要科…………………… 85071020

综合科 …………………… 85071060

档案科 …………………… 85071061

文秘科……………………… 85071062

复印室……………………… 85071067

文印传真室………………… 85071000

纪委书记室 ………………… 85071019

监察室……………………… 85071099

组织统战部部长室 ………… 85071688

党校统战部………………… 85071022

组织部办公室 ……………… 85071021

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85071056

老干部科 ………………… 85071058

退休管理科 ………………… 85071059

宣传部部长室………………… 85071023

新闻中心、网站…………… 85071305

校报………………………… 85071015

广播室 …………………… 85071025

工会主席室 ………………… 85071026

工会办公室 ……………… 85071027

团委书记室…………………… 85071029

办公室 …………………… 85071028

学生会……………………… 85071050

大学生俱乐部……………… 85071786

学生工作处处长室…………… 85071036

副处长室 ……………… 85071038

教育管理科 ……………… 85071032

助贷管理中心……………… 85071052

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 85071170

学生心理咨询教育中心…… 85071234

保卫处(武装部)处长室 …… 85071110

政保科 …………………… 85071109

治安科、值班室、消防科… 85071111

校卫队…………………… 85071030

图书科技楼机房、大厅 …… 85071101

校园报警 ………………… 85071112

人事处处长室………………… 85071076

黄丙习………………………13853229798

人事科、劳资科…………… 85071077

师资科……………………… 85071078

教务处处长室………………… 85071118

副处长室 ………………… 85071126

教务科 …………………… 85071119

…………………… 85071125

实践教学科 ……………… 85071121

教学研究科 ……………… 85071120

高教研究室………………… 85071123

教材科 …………………… 85071122

科技处处长室……………… 85071136

副处长室…………………… 85071133

知识产权与信息科………… 85071135

开发科……………………… 85071137

研究生处处长室……………… 85071237

副处长室………………… 85071700

研究生培养科 ………… 85071138

研究生管理科 …………… 85071303

财务处处长室………………… 85071888

副处长室 …………………… 85071308

…………………… 85071927

会计核算科………………… 85071885

资金结算中心……………… 85071886

产业财务科………………… 85071808

………………… 85071898

计划科 …………………… 85071887

后勤基建财务科…………… 85071996

收费科……………………… 85071065

审计处处长室………………… 85071071

办公室 ……………………… 85071070

基建处处长室………………… 85071768

综合科 ……………………… 85071760

材料科……………………… 85071761

施工科 …… ……………… 85071766

后勤处处长室 ……………… 85071188

副处长室 ………………… 85071162

综合一科 ………………… 85071160

校园服务中心……………… 85071270

礼堂……………………… 85071186

收发室…………………… 85071066

修建动力中心主任室……… 85071908

维修热线………………… 85071114

办公室、水、电、暖收费 85071905

木工维修 ……………… 85071902

水暖维修、换热站……… 85071903

电工维修 ………………… 85071901

水电管理 ……………………85071178

电信维修………………………85072112

配电室 ……………………… 85071900

浴池 ………………………… 85071920

高层消防值班…………………85071991

高层配电室……………… 85071907

幼教服务中心 ……………… 85071167

饮食服务中心 …………… 85071166

楼宇服务中心……………… 85071180

单身宿舍………………… 85071183

校医院院长室……………… 85071798

值班室 ………………… 85071797

车队………………………… 85071928

家委会……………………… 85071189

发展规划处处长室…………… 85071618

办公室 …………………… 85071619

重点学科办公室……………… 85071602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室…… 85071068

国际交流科………………… 85071717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室 …………85071788

副处长室…………………… 85071800

青岛理工大学教务处官网(四)
青岛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青岛理工大学文件

青理工校发〔2005〕10号

青岛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2005年7月14日校务会通过)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建设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国家培养合格建设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违反学校校规、校纪,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

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分五类:(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

第二条 留校察看一般以一年为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

生,在察看期间有进步表现,经本人申请,可按期解除;有立功表现,可提前解除;表现差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毕业班学生,毕业时察看期不满者,按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按结业生派遣;察看期满,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对其工作表现,写出考查意见,经学校审查,若确有进步表现,可解除察看,换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自处分做出之日起生效,限五个工作日离校。逾期不办理离校手续者,由学校保卫部门会同学生所在学院执行。

第四条 对违反校规校纪尚不够纪律处分的,给予批评或通报批评。

第五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公安等司法部门刑事、行政处罚者,视其情节给予以下处分:

(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包括缓刑)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行政处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被处以治安拘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三)被治安警告或罚款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第六条 有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反动言论和行为者,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视其情节给予以下处分:

(一)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经教育,对其所犯错误有深刻认识并改正者,可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第七条 具有抢夺、敲诈勒索、偷盗、诈骗公私财物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除退还赃物外,给予下列纪律处分。

(一)抢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偷盗、诈骗价值在800元以下(含800元)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三)偷盗、诈骗价值在800元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四)经公安保卫部门依法确认有偷盗行为,盗窃未遂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在校期间两次以上(含两次)违反第七条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六)为违反第八条错误者提供条件、作伪证和窝藏赃物的,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七)凡结伙违反第七条为首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八条 对破(损)坏公物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以下处分:

(一)对过失损坏公物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或造成较大损失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故意破坏公物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留校察看以下处分;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损失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九条 在校内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视其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给予处分:

(一)对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或学校管理人员依校纪校规执行公务,经劝阻不听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不遵守校园秩序、不听劝阻寻衅滋事,用语言、行为或其它方式挑逗、侮辱侵害他人,虽未动手打人,但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参与斗殴或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致使斗殴事态扩大,造成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四)凡殴打他人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因打架斗殴致人人身伤害者,除应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外,殴打他人并致人轻伤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殴打他人并致人重伤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五)为他人作伪证者,给予警告处分;参与斗殴且作伪证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六)对策划、唆使他人打架并造成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七)为他人斗殴提供器械,造成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八)对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威胁恐吓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九)聚众斗殴或纠集校外人员入校打架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十)凡持械殴打他人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十一)聚众围攻、侮辱、殴打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十二)因打架斗殴受到公安机关处罚者,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 对赌博者,除没收赌具、赌资之外,视其情节给予以下处分:

(一)无论用任何赌具、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的,一经查实,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为他人提供赌具、赌物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青岛理工大学教务处官网】

(三)聚众赌博为首的,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四)在校外公共场所赌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五)严禁学生打麻将,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一条 违反用电管理规定,私拉乱接电源,私用各种电热器,除按有关部门规定收缴器具外,情节轻微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或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警告

青岛理工大学教务处官网(五)
青岛理工大学学分制知识问答

【青岛理工大学教务处官网】

青岛理工大学学分制知识问答

基本知识

1、什么是学分制?

学分制是指普通高等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基本毕业学分作为学生毕业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2、学分制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1)实施选课制;

(2)以学分作为管理手段;

(3)实施弹性学制;

(4)实施导师制;

(5)实施免修、免听制;

(6)实施重修制。

3、为什么说学分制改革势在必行?

(1)适应了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学生可跨专业选修课程,从而使学生知识结构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

(2)进一步满足了学生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学生可根据自身的能力、兴趣特长等选择老师、课程、专业、学习方式。

(3)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学分制中的选课制度为教师聘任引入竞争机制从而激励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青岛理工大学实施学分制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1)建立以学生选课制为核心,包括学业导师制、学分绩点制、学分互认制等在内的一系列学分制管理制度。

(2)建立包括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教学质量管理等在内的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体系。

(3)建立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学管理平台。

(4)营造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

选课

5、什么是选课制?

选课制是指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与爱好在学校开设课程范围内选择修读课程的一种制度。

6、从学分制角度讲,学校开设的课程主要有哪些类型?

从学分制角度讲,学校开设的课程主要有必修、选修两大类;其中,选修课又分为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7、什么是必修课?

必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和实践性教育教学环节。学生必须取得必修课的全部学分。

8、什么是选修课?

选修课是指为反映专业培养方向,扩大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根据学生本人意愿选择修读的课程。学生必须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按选课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

9、不同类型课程之间的学分可以互换吗?

必修课学分为学生必须修读的学分,选修课学分不能替代必修课学分,公共选修课学分与专业选修课学分不能相互替换。

10、选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学校实行缴费注册选课制度,学生在缴纳学费办理注册手续后,才能取得选课资格。选课时首先必须保证必修课的修课;有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选课数量应与学生的学习能力相符。

11、选课的凭证是什么?

学生凭学号、密码选课。密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代替他人选课,不得借用、盗用他人学号及密码选课。

12、选课一般安排在什么时间?

(1)新生在校历规定的上课时间前,完成第一学期所开设课程(不含全校性公共选修课课程)的选课,开课两周内按选课产生的个人课表完成试听和确认。

(2)全体在校本(专)科生(含新生)在当前学期(一般安排在17周左右,具体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选下学期教学计划中开设的课程,下学期开学1—2周内按选课产生的个人课表完成试听和确认。

13、选课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同类课程对不同专业的要求不同,学时数及学分数也不相同。课程名称相同,课程编号不同的课程为不同的课程,不能互选。

(2)对于需要多学期修读才能完成的课程(如高等数学、大学

外语、大学体育等)一般应连续修读。

(3)应首选保证必修课的修读,再考虑选修课;有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应按顺序修读。

(4)选修全校人文素质选修课程应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一般每学期选修不超过两门。

(5)为保证在规定的基本年限内顺利完成学业,建议每学期修读课程一般在25学分左右,最少不能低于15学分。

(6)修完本学期选读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含)以上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提前修读后续课程。

(7)学生无故不参加选课或错过选课机会,一般不再另行安排同一轮次的补选。对休学、复学等学籍有变动的学生,学校集中安排补、退选工作,具体安排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8)学生选课、听课、考核必须一致。学生不能参加未选教学班的学习和考核;选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选手续和未办理缓考手续而不参加考核者,该课程以旷考记录,不予安排补考。

(9)参加学校国内外交换项目学习的学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需对尚未开课而无法正常听课的已选课程进行退课;在校外学习期间,不能委托他人代选课。回校后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学分转换后,再选课。

14、怎样选课?

选课分三轮进行:

(1)初选,学生选课初步形成学期个人课表。

(2)改选,学生根据第一轮选课处理结果进行改选。

(3)退、补选,学生在开学两周内根据第一、二轮选课所产生的个人课表进行试听、试修课程,学生对所选课堂或课程不满意的,可以退选并另选其他尚有课余量的同类课堂或课程上课。同时也可对漏选课程进行补选,最终完成选课确认。

学分与学分绩点

15、什么是学分?

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算单位,每门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门课程在培养计划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目前我校课程大多以16学时折合1学分。

16、怎样计算学分?

(1)课程学分的计算方法:课程学分=该课程的课时数/16。

(2)独立开设的实验课、设计类课程的计算方法:课程学分=该课程的课时数/32。

(3)大学体育课学分计算为每学期1学分。

(4)专业实习、社会调查等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类课程,每周为1学分。

(5)毕业论文(设计)的学分按时间计算,一般每周1学分,总学分不超过10学分。

17、什么是学分绩点?

衡量学生课程学习质量、评估学习成绩的一种方法。

青岛理工大学教务处官网(六)
青岛理工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

青岛理工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教育管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精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素质评价意义

学生素质评价是学校过程育人的有效措施,是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学生自觉全面发展、主动健康成长的向导。

第二条 素质评价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学生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的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研究生处、体育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各学院成立学生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组织本学院素质评价工作。各班成立由班主任负责的学生素质评价小组,具体实施本班的素质评价工作。各学院制定实施细则,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后实施。

第三条 素质评价内容

学生素质评价分为思想道德素质评价、专业素质评价、身心素质评价和发展性素质评价四部分。

第四条 素质评价成绩划分

素质评价采取量化方式,对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道德素质评价15分,专业素质评价60分,身心素质评价10分,发展性素质评价15分。

第五条 素质评价程序:

(一)学生素质评价小组每学期开学初对上学期学生素质进行评价统计。每学年第一学期对上一学年的学生素质进行评价汇总。

(二)学生素质评价小组及时做好记录并每月公布评价过程。程序为学生个人申报、班级汇总、报学生素质评价小组审核。

(三)素质评价结果由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小组审核确认后,每学期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二章 思想道德素质评价

思想道德素质评价,由班内评价分、思想道德奖励分、思想行为扣分构成。其中【青岛理工大学教务处官网】

班内评价满分为15分。思想道德奖励分单独计算,思想道德扣分不超过前两者得分之和。

第六条 班内评价分

针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政治立场坚定,关心时政,明辨是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百折不挠、刚毅厚重、勇承重载”的精神传统;积极争做“有理想、重道德、强文化、严纪律”的理工优秀学子;富有团队精神及合作意识;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等,由班主任组织带领班内学生评价小组开展,评价小组由班内12名同学组成,计算出学生班内评价得分。

班内评价分=学生评价分+班主任评价分+年级辅导员评价分。

学生评价分满分10分,班主任评价分满分3分,年级辅导员评价分满分2分。打分标准如下:

等级

学生评价分

班主任评价分

辅导员评价分 优秀 10-8分 3-2.4分 2-1.6分 合格 8-4分 2.4-1.2分 1.6-0.8分

出现下列行为情况,班内评价分按照行为性质定为6分以下:

(一)学生出现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二)学生出现违反基础文明的行为。

要求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引导全班同学以客观公正的评分标准进行班内评价。班内评价分结果,优秀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0%;合格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的70%;不合格比例不低于班级人数的10%。被评为学校优良学风标兵班的班级,优秀比例增加5%;被评为C级班的班级,优秀比例减5%。

第七条 思想道德奖励分

如下具体项目,学生可以申请思想道德奖励加分:

(一)在 “三下乡”、志愿服务、慈善公益活动等各类活动中获得积极分子或先进个人称号,标准为:国家级加2分,省部级加1分,市、校级加0.5分;若为团队荣誉,加

分标准为:国家级加2分,省部级加1分,市、校级加0.5分,平均到每个成员。

(二)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义务献血、帮弱助残、抢险救灾、抢救伤残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全国、省(部)、市、学校表彰和通报表扬的,每次分别加2分、1分、0.8分、0.5分;若为团队荣誉,加分标准为:全国、省(部)、市、学校表彰和通报表扬的,每次分别加2分、1分、0.8分、0.5分,平均到每个成员。同一事迹多次受表彰或表扬的,只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需提供盖章、网页公示名单等各类活动证明。

(三)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类公益、志愿等活动,学院根据学生表现加0.5-0.1分/次,累计不超过0.5分。

思想道德奖励分累加分超过5分部分,按10%进行折算。

第八条 思想行为扣分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列》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综合评价中给予扣分。

学生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扣5分;受到记过处分的,扣4分;受到严重警告、警告等处分的,扣3分/次;受到通报批评处分的,扣1分/次。

第三章 专业素质评价

专业素质素质评价,由专业素质基础分和专业素质奖励分构成。其中专业素质满分为60分。专业素质奖励分单独计算。

第九条 专业素质基础分 学业成绩以教务处公布的学生平均学绩数为准。 专业素质基础分的计算公式是:

个人平均学绩数

专业素质基础分= ------------------------------- × 60

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最高平均学绩数

第十条 专业素质奖励分 如下具体项目,学生可以申请专业素质奖励加分:

(一)参加学习类竞赛,加分标准如下:

等级

国家级 一等奖 4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省部级

市、校级 2 1 1 0.8 0.8 0.5

以上为个人加分标准,获奖等级按名次设定,即第1、2名以一等奖计;第3至5名按二等奖计;第6至8名按三等奖计。其他设定由各年级综合测评小组参照此规定。参加同一活动不同级别的活动获奖者,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学习类竞赛,比赛形式多为团体参赛,团体加分标准按照个人标准执行。

(二)参加学院举办的学习类竞赛,加0.5-0.1分/次,累计不超过0.5分。需提供盖章、网页公示名单等各类活动证明。

专业素质奖励分累加分超过5分部分,按10%进行折算。

第四章 身心素质评价

身心素质评价,由体育素质基础分、体育奖励分、体育扣分、心理素质基础分和心理奖励分五部分组成构成。其中体育素质基础分,满分为3分;体育奖励分,满分为2分,体育扣分不超过前两者之和;心理素质基础分,满分为3分;心理奖励分,满分为2分。

第十一条 体育素质基础分 体育素质基础分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分,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良好者得3分,合格者得2分,否则不得分。

第十二条 心理素质基础分 心理素质基础分依据校院两级学生心理健康测试及学生日常行为表现综合评分,分为三个等级,心理健康者得3分,良好者得2分,合格者得1分,否则不得分。

第十三条 体育、心理奖励分 满分为2分,加分标准如下:

第1名

等级

或一等奖 第2-3名 第4-8名 参赛未获奖 或二等奖 或三等奖

个人:1.5分/人

国家、省部

团体:1.5分/人

个人:1.2分/人

市级

团体:1.2分/人

个人:0.9分/人

校级

团体:1.0分/人 个人:1.2分/人 个人:0.9分/人 个人:0.5分/人 团体:1.2分/人 个人:0.9分/人 团体:0.9分/人 个人:0.6分/人 团体:0.7分/人 个人:0.3分/人 团体:0.9分/人 个人:0.6分/人 团体:0.7分/人 个人:0.4分/人 团体:0.4分/人 个人:0.2分/人 团体:0.7分/人 团体:0.5分/人 团体:0.3分/人

(一)学校组织的运动会或体育文化节、表演项目及前导队参加者加分由体育教学部和学生处协商确定;

(二)奖励分之和可以超过2分,但基础分和奖励分之和超过5分部分,按10%进行折算。

第十四条 体育扣分

(一)学校或学院规定必须参加的体育比赛,无故缺席者,扣0.5分/次;迟到、早退扣0.3分/次,多次者累计扣分。

(二)学校或学院规定必须参加的课外体育锻炼活动,无故缺席者,扣0.5分/次;迟到、早退扣0.3分/次,多次者累计扣分。

(三)学生本人同意参加学校或者学院组建的各类运动队,无故不参加训练者,扣0.5分/次;比赛时无故不参加者扣1分/次,多次者累计扣分。

第五章 发展性素质评价

发展性素质评价,满分为15分。发展性素质评价由社会活动能力素质分、特长能力素质分和科技创新能力素质分构成。其中社会活动能力素质分,满分为3分;特长能力素质分,满分为2分;科技创新能力素质分,满分为10分。

第十五条 社会活动能力素质分 对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进行评价。在学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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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辅修专业简介

青岛理工大学辅修专业报名须知

根据我校主辅修制度实施办法,大学本科二年级学有余力的学生

可从第四学期开始修读辅修专业。教务处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将报名参加辅修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专业单独组班开设辅修班,辅修班由该专业所在学院统一管理。辅修人数少的专业,不能单独组成辅修班开课,申请辅修的学生需于每学期开学初选择辅修课程并到教务科办理辅修手续,随辅修专业的有关班级修读课程。

平均学绩数超过75或年级排名在前20%的学生均可自愿报名,

报名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进行。

开设辅修的专业及具体辅修所开设的课程教学计划请参见“青岛

理工大学本科专业培养计划(2006年版)”

教务科(黄岛) 2008-11-6

参加辅修专业申请表

所在学院院长意见(签字) 接受学院院长意见(签字) 教务处长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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