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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工学院教务处

2016-09-26 13:46:1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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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工学院教务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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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工学院教务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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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工学院教务处(三)
6、武昌工学院本科生课外素质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武昌工学院

本科生课外素质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鼓励本科生参加各种课外活动,培养本科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根据2013版《武昌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武昌工学院本科生课外素质活动是指在校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主持或参与的科学研究、科技发明、科技制作、社会调查、文体活动、职业技能考试等;本科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 除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外,还应获得不低于5学分的课外素质学分,方可毕业。

第三条 学生课外素质学分的认定内容包括:参加国家级 ( 以国家名义、部、委联办 ) 、省(部、委)级、市厅级、校级科技、文体竞赛,组织或参加校内科技活动;参加科技类展示会、交流会,主持或参加学校许可的科研项目、调查报告,发表学术论文;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出版物;参加各类文体竞赛活动;参加省、厅级以上职业技能考试并取得证书等。

第二章 实施细则

第四条 思想品行课外素质学分 :学生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早操出勤、寝室清洁卫生等方面均达到学校相关规定要求,即可获得0.5学分。

第五条 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者,经认定后参照以下标准记相应学分 :

1.国家级:最高奖级计 10 学分,各奖级及排名按 1 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 5 学分。

2.省部级:最高奖级计 7 学分,各奖级及排名按 1 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 3 学分。

3.校 级:最高奖级计 2 学分,各奖级及排名按 0.5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 1 学分。

4.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奖的参加者计1学分。

第六条 参加科学研究并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论文发表以正式刊物为准)者,参照以下标准记相应学分:

1.主持学校科研项目计7学分,参加者计2学分,申报学校科研项目但未立项计2学分;参加导师课题计2学分。

2.被 SCI 、EI 、SSCI 收录论文,每篇计 8 学分,其后根据作者排名按 0.5 学分顺次递减。

3.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计 4 学分,其后根据作者排名按 0.5学分顺次递减。

4.在一般期刊(含增刊)及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学术文章,每篇计 2 学分。

5.非正式出版的刊物(学术交流、会议交流),每篇计1学分。

第七条 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并取得鉴定成果、获得奖励者,参照以下标准记相应学分:

1.国家级:最高奖级计 20 学分,各奖级按 5 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 5 学分。

2.省部级:最高奖级计 10 学分,各奖级按 2 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 3 学分。

3.厅级:最高奖级计 8 学分,各奖级按 2 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 2 学分。

4.校级:最高奖级计 4 学分,各奖级按 1 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 1 学分。

5.各级各类科研成果的申报者计1学分。

第八条 对于各种专利和发明,参照以下标准记相应学分:

1.获得国家专利局认可,主要完成人计10学分,一般成员计6学分。

2.获得省级专利局认可,主要完成人计8学分,一般成员计4学分。

3.为单位设计并使用者,主要完成人计6学分,一般成员计2学分。

注: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层次上获奖可累加相应级别应记的学分,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视为相同。

第九条 对于创业创新项目,参照以下标准记相应学分:

1.主持或参加省级及以上创业创新项目者,主持人计3学分,参加人计2学分。

2.主持或参加校级创业创新项目者,主持人计2学分,参加人计1学分。

3.主持或参加院级创业创新项目者,主持人计1学分,参加人计0.5学分。

第十条 参加校级学术报告会每次可计1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

第十一条 参加文体竞赛活动者,参照以下标准记相应学分:

1.参加国家级文体比赛(含演讲赛、辩论赛、知识竞赛等),获前三名者分别计8、7、6学分,其余名次获奖者计5学分;集体项目获前三名者,每人分别计7、6、5学分,集体项目其余名次获奖者,每人分别计4学分。

2.参加省级文体正式比赛(含演讲赛、辩论赛、知识竞赛等),获前三名者分别计7、6、5学分,其余名次获奖者计4学分;集体项目(六人以上)获前三名者,每人分别计6、5、4学分,集体项目其余名次获奖者,每人分别计3学分。

3.参加厅级文体正式比赛(含演讲赛、辩论赛、知识竞赛等),获前三名者分别计6、5、4学分,其余名次获奖者计3学分;集体项目(六人以上)获前三名者,每人分别计5、4、3学分,集体项目其余名次获奖者,每人分别计2学分。

4.参加校级文体正式比赛获奖者,计2学分;集体项目获奖者,计1学分;凡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者(如迎新晚会的演出者、参加校运会正式比赛者等)每次计0.5学分。

5.凡参加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如团员形象设计大赛、各类院级体育比赛等)获奖者计1学分,集体项目获奖者每人计0.5学分,参加但未获奖者(含裁判员、勤杂、宣传报道人员)均可计0.2学分。累计不超过1.5学分。

6.正式体育竞赛中,破全国、省高校记录者,分别计10、8学分;破校记录者计3 学分。

7.每一次文体活动(含竞赛、比赛和演出等)中,个人获得的最高课外素质学分取最高值。

第十二条 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者,参照以下标准记相应学分:

1.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获得的资格认定证书,高级计4学分;中级计3学分;初级计2学分。

2.参加省、厅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获得的资格认定证书,高级计3学分;中级计2学分;初级计1学分。

3.通过计算机二级及英语四级(CET-4)考试,各计1学分;通过英语六级(CET-6)考试计2学分。

4.未列入的其余各类校级以上奖项,参照本细则中相关奖项等级给予相应学分。 第十三条 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参加不同科技创新活动、比赛所获素质学分可以累加,但同一项目参加多项比赛或在单项比赛中获得不同奖项,均按应获最高学分计算,不重复累加计分。

2.学生发表的作品必须是正式出版物,对于同一作品在不同刊物发表的情况,按最高级别刊物的记分规则计算素质学分。

3.学生参加不同项目社会实践活动,所获学分可以累加,但同一活动获得多项奖励,取最高奖项相应学分计算,不重复累加记分。

4.学生至少要获得科技素质、文体活动和职业技能中的两项学分,最终合计学分方能认定(一个奖项即得5学分以上的除外)。

第十四条 上述各类奖励学分详见《武昌工学院本科生课外素质学分一览表》。

第三章 课外素质学分的申报、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 学校每学期期末受理课外素质学分认定的申报工作;凡符合获得课外素质学分条件者,由学生本人填写《武昌工学院本科生课外素质学分认定申请表》,连同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于第16周前交至所在学院;所在学院负责对全院学生的课外素质学分进行审核并分类;各学院根据审核表统一填写《武昌工学院本科生课外素质学分汇总表(第X学期)》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将每学期的学分录入到正方教学系统,最终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上交至教务处。

第十六条 在学生毕业学期,各学院汇总各学生所取得的课外素质总学分,并从正方教学系统中导出《武昌工学院本科生课外素质学分汇总表》,最终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上交至教务处。

第十七条 凡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项目所得学分分值,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按弄虚作假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武昌工学院教务处。

武昌工学院教务处(四)
武昌工学院-学生办理毕业证明书审批表

武昌工学院学生办理毕业证明书审批表

备注: 1. 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2.一张两寸蓝底彩色照片。

武昌工学院教务处(五)
武昌工学院章程

武昌工学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武昌工学院教务处】

第一条 为了确立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科学发展的运行机制,维护学院、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办学的质量和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武昌工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第三条 学院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张家湾街19号,邮政编码:430065,学院网址:

第四条 学院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院举办者:湖北永隆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第六条 举办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

(二)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章程;

(三)推选学院首届董事会;

(四)依据本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参与学院办学和管理活动;

(五)学院终止办学后,有关资产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武昌工学院教务处】

(六)为学院提供后勤社会化服务;

(七)决定董事报酬;

(八)章程中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条 办学形式、层次:以全日制普通本科为主体,兼顾专科层次,本科学制4年,专科学制3年。

第八条 办学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战略,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以重点和特色专业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努力培养综合素质高、知识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九条 举办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办学积累所形成的资产为学院所有。

第十条 办学规模:根据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求以及质量与规模协调发展的原则,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总数控制在11000人左右。逐渐扩大本科生比例至90%以上。

第十一条 学科门类:建设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涵盖工学、管理学、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等的学科门类,着重加强专业内涵建设。

第二章 董事会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学院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长为学院的法定代表人。

过渡期董事会成员由举办方代表、院长、武汉工业学院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举办方代表由举办方委派,武汉工业学院代表由武汉工业学院委派,其他董事会成员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过渡期结束后董事会成员由举办方代表4人、院长和教职工代表3人共7人组成。举办方代表由举办方委派,其他董事会成员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其中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应当具备有5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武昌工学院教务处】

董事会由7人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董事4人。董事长由举办方代表担任。

董事每届任期4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董事会决定学院的重大事项,包括:

(一)聘任或解聘学院院长、常务副院长、副院长及中层正职管理人员;

(二)修改董事会章程和制定学院的规章制度;

(三)修改学院章程;

(四)确定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拟定学院的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五)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院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六)决定学院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七)拟定学院分立、合并、变更、解散的方案;【武昌工学院教务处】

(八)批准由学院院长提出的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九)决定学院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例会2次,经三分之一及以上董事联名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二)董事会办公室需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通知采用书面形式或电话、传真形式;

(三)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或第三人为代理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委托书应载明授权范围。董事如届时未出席又未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弃权;

(四)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委托的副董事长主持;

(五)董事会决议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含委托代理人)出席,没有达到上述人数的董事会决议无效;

【武昌工学院教务处】

(六)董事会决议时,一般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董事或委托代理人通过方为有效。聘任或解聘院长和其他重要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年度预算、决算,重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投资,以学院名义或资产进行风险投资、抵押、担保等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方为有效;

(七)董事应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声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八)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学院董事会办公室存档。

第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负责董事会日常工作;

(二)领导董事会工作,组织执行董事会决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学院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院长、副院长;

(五)在紧急情况下,对学院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学院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学院董事会报告;

(六)作为学院安全和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学院安全稳定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监事会

第十六条 学院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由举办方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监事会由3人组成。设主席1人,由举办方代表担任;监事2人,由教职工代表担任。监事由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可连选连任。董事、院长及常务副院长、副院长、主管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七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学院的教学、财务状况;

(二)对董事、院级领导(包括院长、常务副院长、副院长等)执行职务时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学院章程的董事、院级领导,提出罢免的建议;

武昌工学院教务处(六)
武昌工学院毕业实习报告正文格式

2015年毕业实习

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提交实习资料一套:

 实习手册

实习报告

 毕业实习鉴定表2份

 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

注:1、实习报告封面和鉴定表在教务处网

站“下载专区”下载。

2、所有材料用一个档案袋装好后,在4

月30日之前全部提交。

报 告

实习名称: 毕业实习

实习单位: 必须与公章单位统一 指导教师: 毕业设计指导老师 李辉 专业班级: 机械0101 姓名学号: XXX 093004010101 实习时间: 2015.2-2015.4

教务处制

二O一五 年四月

【武昌工学院教务处】

毕业实习报告

(二号、宋体、加粗、居中、段前段后各一行)

1.实习单位基本情况(三号、宋体、加粗、段前段后各0.5行)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四号、宋体、单倍行距、首行缩进2个中文字符)

图1正文段落格式要求

2.实习岗位(三号、宋体、加粗、段前段后各0.5行)

实习岗位:XXXXX(四号、宋体、单倍行距、首行缩进2个中文字符)

3.实习内容(三号、宋体、加粗、段前段后各0.5行)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四号、宋体、单倍行距、首行缩进2个中文字

符)

4.实习总结(三号、宋体、加粗、段前段后各0.5行)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四号、宋体、单倍行距、首行缩进2个中文字符)

注意:1、实习报告正文页面设置要求如图2所示。

图2

2、毕业实习报告不得少于2000字,不得出现雷同。

3、毕业实习报告打印稿和电子版均需要上交。

4、毕业实习是毕业班一门重要的实践课,要求,所有学生必须按照规范模板完成,并及时上交,否则,视为本课程不及格,不予颁发毕业证。

武昌工学院教务处(七)
武昌工学院请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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