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大学排名 > 大学介绍 >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2016-12-20 15:39:54 编辑:zhangyanqing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地处美丽的春城-昆明,是教育部批准的本科独立学院。根据2015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共有两个校区,其中龙泉路校 ...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地处美丽的春城-昆明,是教育部批准的本科独立学院。根据2015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共有两个校区,其中龙泉路校区位于昆明市中心龙泉路中段,杨林校区位于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旁;学校有在校本科生14600余人,专任教师756人;校园占地907亩,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476万元,图书馆藏书142万册、电子图书 5万册(约5400GB),设有 33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农、经、文、管、教育、艺术八大学科门类。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处网址:http://jwc.ysdwl.cn/

  学院概况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地处祖国西南美丽的春城-昆明,是教育部批准的本科独立学院。这里是“一带一路”南线门户,是“2014魅力中国-全国最具吸引力的十大城市”之一。全年平均气温22.3度,空气质量优秀,是学子求学的理想之地。作为全国优秀独立学院之一,现代高水平大学是学校追求的目标。文理学院以其高水准的教研水平、对学生的个性关怀与全力支持闻名遐迩。我们坚信,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的任何一门课程,都会给你带来充实且高质量的学习体验,我们更会致力于增加每一位学生的生命价值与意义,他们的工作能力及就业筹码。当今,每一个学生都会为选择和接受高等教育做出金钱和时间的双重理性投资,可以肯定的是,我们开设的每一门课程会让你觉得一切的投入物有所值。我们更相信,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是你正确的选择!

  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合格人才是学校教育的总目标。学校的办学理念是“立德树人”, 我们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以社会主义价值观为导向,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具备基础厚、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型人才。

  人才与愿景规划,制度与环境,思想与意识,当这些价值与您的潜能如同网一样相互结合的时候将会产生巨大的能量。学校以“Think(思考)、Change(改变)、Do(行动)、Review(反思)”为行动策略并形成了“博文明理、敦品励学”的校训。学校董事长王永明及校长张路进均为留澳归国教育学博士;美国弗里曼基金会执行理事.佛蒙特大学终身教授王觉非博士,中国文化名人宣科先生等作为顾问加盟。

  学校现有在校本科生14600余人。校园占地907亩,学校总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476万元,图书馆现有藏书142万册、电子图书 5万册(约5400GB)。下设外国语学院、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城市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传媒学院、体育学院,国际学院、马列部、大学外语教学部等,设有 33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农、经、文、管、教育、艺术八大学科门类。是西南地区开设外语语种最多,教育国际化推进最快的学校。

  优美的校园环境

  学校共有两个校区,其中龙泉路校区位于昆明市中心龙泉路中段,杨林校区位于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旁。学校拥有现代化的学生服务中心、教学设施、实验设备及完善的体育场馆,整个校区呈现浓郁的高等学府氛围。

  高社会信誉

  2013年11月,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高峰的陪同下莅临我校对12个小语种人才培养情况进行调研,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语言+专业”特色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先后获得“2013、2014年新华教育论坛中国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腾讯网十年最具领导力独立学院”、“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综合实力最强独立学院”“全国先进独立学院”、“2012新浪中国教育盛典十大品牌独立学院”、“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优秀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文明学校”等荣誉称号。学校聘有来自14个国家20多位外籍专家教授担任语言及非语言课程的教学。 现有教师队伍过千人,专任教师756人,研究生占专任教师的60%,高级职称占专任教师的41%。我校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项目合作单位,与西班牙、韩国、泰国、法国驻华大使馆文化教育处密切联系,深度合作, 还在对应国家的合作院校建立语言中心,并已在美国及泰国建立汉语培训中心。

  高质量教学

  学校开设了大学本科500多个专业课程,其中外语、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建筑学、城乡规划、汉语言文学、财务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工程、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等专业连续多年位居西南地区前列。学校拥有国家级、部级、省级重点科研项目共计31项。学校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资源优势,建设近8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校内实习实训场所10个,其中有20多家机构是国家重点研究机构或行业领先企业。学校现有城乡规划设计实验室、演播实验室、非线性编辑实验室、用友ERP-U8企业管理信息化实验室、金融实务模拟实验室等21个和包括蓝鸽英语自主学习实验平台、大学生体制健康测试实验中心、17间数字语音实验室、艺术专业演艺实训中心等在内的20个公共实验实训平台。工商管理学科被列为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培育学科。在众多高校激烈竞争中,我校赢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国际会议”、“全国高等院校法语教学大会”、德国外交部、博世基金会“环境与冲突博览会”及德国罗伯特—博世基金会“2013东欧-中国高等教育论坛年会”的承办权。

  全方位服务

  学校充分了解人类智力多样性及学生潜力个性的差异性,关注每一个学生潜能的开启,发展及进步。33个专业,50余个专业方向面向不同学业倾向、不同兴趣爱好及具备各类专项技能优势的同学提供广阔的学习研究平台及选择机会。多语种的大学外语教学及各学院专业课双语教学为学生打开国际视野窗口、走出国门提供途径。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西班牙阿维拉大学,泰国皇家理工大学、远东大学、美国韦伯斯特大学(泰国分校)等20多所国外合作大学为学生提供长短期的海外学习与生活体验。学校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中方合作单位,2013年、2014年、2015年三次协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国际会议。各类奖助学金为学生提供必要帮助。所有教职员工秉承以学生为中心,为同学解决学习和生活上遇到的各类问题为宗旨。

  高就业率

  学校不断开拓进取,时刻保持教学理念与教学内容与时俱进,以确保毕业生凭借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在各自的领域中成功迈入职业生涯的第一步,同时让学生获取双学位及与协议院校本硕联读的项目为有意向深造的同学提供发展保障。学校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毕业生最终就业率连续四年在95%以上,就业渠道和途径日趋多元化,有254人赴法国、韩国、泰国、西班牙、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外高校完成硕士学业并有相当部分同学留在当地工作,有300多名毕业生在东南亚, 南亚及其它国家从事汉语国际化教学工作。2014年报考研究生的录取率达到41.73%。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注重知识的传承与与能力的提高,更重视铸建希望与梦想。 只要我们坚守善良、坚韧、勤奋与进取,我们就将拥抱美好的明天!学校决心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做出自己的贡献。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术行为,坚持学术诚信,维护学术道德,弘扬与践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促进我校学术创新与繁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教社政函[2004]34号)、《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在编教职工、正式注册的学生等。以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名义从事学术活动的访问学者和进修教师也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规范学术行为,弘扬优良学风;

  (二)合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三)保护当事人的举报、申诉、知情等合法权益;

  (四)教育为主、惩处为辅。

  第二章 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

  第四条 教师从事研究工作应坚持为人师表、严谨诚信、科学创新的学术风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学术道德及学术惯例,遵守基本的学术引文规范、学术成果规范、学术评价规范和学术批评规范。

  第五条 学术不端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二)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伪造注释,捏造事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三)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或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四)在具有公示效力的正式文书、正式表格上提供虚假的学术经历、学术成果、学术荣誉,篡改或伪造专家鉴定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

  (五)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针对本人学术成果的评价过程而获取学术荣誉;

  (六)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规范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学术成果、学术荣誉以及从事学术工作、行使学术权利的行为。

  第三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下设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作为学院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的职能机构。

  第七条 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由学院根据学科分布指定有关人员组成。

  第八条 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受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投诉,讨论并决定是否启动调查程序;

  (二)根据需要邀请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临时工作小组或委托部、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鉴定;

  (三)根据调查情况、临时工作小组或部、院学术委员会的鉴定意见,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提出认定和处理建议;

  (四)行使其他与学术规范有关的职责和权力。

  第九条 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与被举报人有亲属关系、直接师生关系或有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时,应主动回避;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对调查和认定过程应严格保密。

  第十条 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院教务处。

  第四章 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和认定

  第十一条 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应在接到实名举报、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汇报相关事宜。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被举报人,委托被举报人所在单位的学术委员会进行初步调查,也可以组成临时工作小组进行初步调查。举报人和被举报人有权申请相关利害关系人回避。

  第十二条 调查机构应在初步调查开始后分别向举报人、被举报人、证人以及其他知情者了解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在30日内对初步调查的内容和结论作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提交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由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告知举报人、被举报人。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应作出书面答复。

  初步调查认为举报内容不构成学术不端行为或证据不足的,可结束调查。初步调查认为举报是恶意诬告,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举报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初步调查认为确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应在30日内开始正式调查。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应分别向举报人、被举报人、证人以及其他知情者了解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在90日内作出调查结论,并书面送达被举报人。有特殊情况的,可向院教务处申请延长调查时间,并提供调查延时的书面说明。

  被举报人有异议的,应在接到调查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向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提交异议书。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对被举报人的合理意见应予采纳,必要时还应做补充调查。

  第十四条 正式调查结束后,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应向院教务处提交调查报告、证据材料、被举报人的书面意见、对被举报人意见的说明等调查材料。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是:调查依据、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及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以及处理建议。

  第十五条 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应视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及情节,在收到调查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第十六条 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应将处理建议及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的调查材料一并提交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办公会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章 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教职工访问学者和进修教师,应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下列处分或处理,处罚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

  (一)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通报批评;

  (二) 撤销科研项目并追回已拨付的项目经费;

  (三) 取消获得的学术奖励和学术荣誉;

  (四) 暂缓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五) 暂停教师资格或教师申报资格、取消教师资格或教师申报资格;

  (六) 调离原岗,解除聘任;

  (七) 情节特别恶劣、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可移交司法机关;

  第十八条 对于已毕业离校的当事人,可将调查结论寄送其所在单位;严重的作假者或对我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我校将按相关程序公告撤销其在我校因作假行为而获得的学历证书(包括电子注册证书)、学位证书、荣誉称号等,并保留追回因作假在我校获得的经济利益的权力。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学生,应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下列处分或处理,处罚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

  (一)通报批评;

  (二)暂缓学位论文答辩;

  (三)取消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四)取消学位;

  (五)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售卖学位论文者,属于在读学生的,由学院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属于本学院的教职员工的,由学院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学位论文代写、买卖中起到组织作用的或者由此获利的,从重处理。

  第二十一条 指导教师未尽到论文指导、审查把关等职责,其负责指导的学生学位论文存在购买、他人代写或者抄袭、剽窃等作假情形的,学院视情节轻重,可暂停或取消指导教师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解除聘任合同等处理。

  第二十二条 处理决定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书面送达被处理人。被处理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申诉期内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二十三条 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情节轻重以及被处理人的过错程度,给予从轻、从重,减轻、加重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或减轻处理:

  (一)过失且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二)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配合调查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或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或加重处理:

  (一)伪造、销毁、藏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举报或提供证据的;

  (三)干扰、妨碍调查核实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的;

  (五)有其他恶劣影响行为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相关热词搜索:文理学院 云南 教务

1、院校信息: 类型:独立院校 隶属于:云南省教育厅 概况 历史沿革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5-08-15)

2、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费 温馨提示: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相关信息以学校公布的数据为准!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费(2015-08-25)

3、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专业介绍 本科类 经济学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专业介绍(2015-08-25)

4、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排名2015独立学院排行第56名 填报高考志愿时,2015年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排名是同学们十分关注的问题。 日前,中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排名2015独立学院排行第56名(2015-08-28)

5、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地处美丽的春城-昆明,是教育部批准的本科独立学院。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 chinazhaokao com 为大家整理的云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系统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网(2016-09-22)

6、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网登陆(共7篇)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网入口:http: jwc ysdwl cn 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网入口:http: jwc ysdwl cn 更多校园信息,请关注>>>校园快讯>>>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费多少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费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网登陆(2016-09-23)

7、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网(共7篇)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网入口:http: jwc ysdwl cn 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网入口:http: jwc ysdwl cn 更多校园信息,请关注>>>校园快讯>>>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费多少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费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网(2016-09-23)

8、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网入口(共7篇)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网入口:http: jwc ysdwl cn 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网入口:http: jwc ysdwl cn 更多校园信息,请关注>>>校园快讯>>> 赣南师范学院教务系统入口赣南师范学院教务系统入口>>http: 218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网入口(2016-09-24)

9、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系统  下面是www chinazhaokao com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整理的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系统,供大家参考!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系统(2016-11-16)

10、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地处美丽的春城-昆明,是教育部批准的本科独立学院。根据2015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共有两个校区,其中龙泉路校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系统入口(2016-12-06)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daxuejieshao/787017.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