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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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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二)
江苏专科高校排名-江苏省各专科学校在全国排名
2014年江苏省各专科学校在全国排名在全国专科排名 | 学校名称 | 省内专科排名 | 地址 |
1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 1 | |
8 |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 2 | |
121 |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3 | 南京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
151 |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 4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大道苏州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89号 |
180 | 扬州市职业大学 | 5 | 江苏省中央门外晓庄中心村130号 |
181 |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6 | 南京市珍珠南路65号 |
189 | 苏州市职业大学 | 7 | |
190 |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8 | |
207 |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 9 |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园巷30号 |
208 |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 10 | |
236 | 南通职业大学 | 11 | 江苏省南通市教育路28号 |
244 |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 12 | 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 |
247 |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13 | 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 |
296 |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14 |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襄王路1号 |
302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15 | 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
309 |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16 | |
310 |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 17 | |
322 |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18 | |
331 |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 19 | 连云港市科教园区晨光路2号 |
334 |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20 | 常州科教城内(鸣新中路2号) |
343 |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1 | 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圣湖路28号 |
348 |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 22 | 江苏省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
351 |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 23 | |
352 |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24 | |
357 |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 25 | |
363 |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26 | |
366 |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 27 | 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19号 |
432 |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 28 | |
439 |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29 | |
460 |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30 | |
470 |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31 | |
484 | 紫琅职业技术学院 | 32 | |
504 | 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 33 | |
516 |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34 | |
519 |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 35 | 南通市青年东路69号 |
520 |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 36 | |
539 | 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37 | 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263号 |
548 |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38 | |
586 |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39 | |
587 |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 40 | 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
589 |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41 | |
591 |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42 | |
607 |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43 | 江苏省苏州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致能大道1号 |
630 |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 | 44 | |
668 |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 45 | |
672 | 民办明达职业技术学院 | 46 | 江苏省盐城市 |
721 |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 47 | |
724 |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48 | 江苏省无锡市钱藕路12号 |
742 | 沙洲职业工学院 | 49 | 江苏省张家港市环城南路 |
775 |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50 | |
788 | 金肯职业技术学院 | 51 | |
813 |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 52 | 江苏江阴锡澄路168号 |
827 |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 53 | |
838 |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 54 | |
856 |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 55 | |
885 |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 56 | |
892 | 炎黄职业技术学院 | 57 | |
938 | 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 | 58 |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青山路5号 |
949 |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 59 | 江苏泰州市 |
959 | 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 | 60 | |
961 | 硅湖职业技术学院 | 61 | |
1032 | 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 62 | |
1034 |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 63 | |
1043 |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 | 64 | |
1055 |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 65 | |
1061 | 应天职业技术学院 | 66 | |
1070 | 苏州港大思培科技职业学院 | 67 | 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教区仁爱路一号 |
1075 | 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 | 68 | 昆山市马鞍山西路1058号 |
1120 | 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69 | |
1129 | 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 | 70 | |
1134 |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 71 | |
1151 |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 72 | 江苏省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若水路99号 |
1166 | 钟山职业技术学院 | 73 | |
1174 |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 74 | 南京市察哈尔路华严岗1号 |
1209 |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 75 | |
1220 |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76 | |
1246 |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 | 77 | |
1258 |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 78 | 江苏省泰州市凤凰东路8号江苏牧院 |
1259 |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79 | |
1263 |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 80 | |
1264 |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81 |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三)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站-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数线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站-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
数线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名称: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329(国标);1232(省内) 校址:中国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园路6号,邮政编码:221001。 第四条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公立高等专科学校,是江苏省唯一一所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学校坐拥洞山、碧螺山两个校区,各式建筑依山而建,错落有致,绿树掩映,花木葱茏,环境优雅,风景如画,是一所生态、园林式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400亩,校舍建筑面积17.23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9.42万平方米。 学校现有实验室实训室344个,计算机1386台,钢琴、数码钢琴872台,纸质图书31万册,电子图书250GB,视听资料3200件,配有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演播厅、音乐厅、舞蹈房、学术报告厅、阶梯教室、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等,每口教室均配有多媒体教学设备。 学校有标准化的体育场,完善的体育设施设备,如乒乓球馆、体操房、健身房、瑜伽室、室内跑道等。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发展”的培养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毕业生全员就业为宗旨,先后开办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管理、体育教育、英语教育、旅游英语、应用英语、商务英语、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教育、舞蹈表演、美术教育、动漫设计与制作、装饰艺术设计十五个专业。 为做优做精学前教育专业,学校开发了英语方向、音乐方向、美术方向、舞蹈方向、现代教育技术方向、早期教育方向,幼儿园管理方向等相关的校本课程,开设了亲子教育、高级育婴师、幼儿营养与配餐、蒙氏教育、奥尔夫教育、特殊教育、教育管理、数字音乐、动漫等丰 招生办公室电话:0516-87381088 87893207 E-mail:xz87381088@163.com 。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点专业: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景地图: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历年分数线:【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报考指南: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气校友: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四)
.2014年江苏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师7人公告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网
2014年江苏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师7人公告 江苏中公教师考试网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校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条件:
(1)本科学历学位的,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2016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3年内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或其他不适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三、报名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8日至1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洞山校区综合楼二楼第二会议室(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园路6号)
报名方式:现场集中报名,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用100元。
每位报考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通知考生退还报名考试费用。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网
报名提供材料:如实填写《徐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近期一吋免冠正面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工 作经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2015年毕业的学生持学校开具的证明报名,现场填写承诺书。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4年12月4日9:00—11:30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实施办法
(一)考生根据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及相关专业的教育教学理论。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生依据各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不超过1:5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内容为答辩、课堂教学、专业技能。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早期教育教师岗位:笔试占30%,答辩占20%,课堂教学占50%。
2.儿童康复教师岗位:笔试占30%,答辩占20%,课堂教学占50%。
3.老年服务与管理教师岗位:笔试占30%,答辩占20%,课堂教学占50%。
4.信息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笔试占30%,答辩占20%,专业水平与技能占50%。
5.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占30%,答辩占20%,活动设计与说课占30%,专业技能占20%。 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招聘考试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面试办法现场告知考生,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早期教育、儿童康复、老年服务与管 理教师岗位按课堂教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信息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岗位按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幼儿园教师岗位按活动设计与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 排序)。
体检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网
体检合格人员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岗位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招聘工作的各环节均按规定面向社会公示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 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和所学专业、拟聘岗位、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考生凡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本公告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893608 联系人:李老师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处:87893369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83732198
原标题: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五)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年制大专报到须知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年制大专报到须知
2011级三年制全日制专科学分制实施方案(2011年9月试行)
为了主动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条件下受教育者的多样化需求,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造就健康完满的个性与人格,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全校高中起点三年制各专业实行学分制教育教学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学制及在籍年限
第一条 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标准学制为3年。允许学生在修完所有课程、取得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后提前1年毕业(毕业证按三年制学制规定的时间发放);也可推迟毕业,但推迟时间不得超过1年,即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生在籍年限为2-4年。
第二条 在籍4年仍未修满学分者,按有关规定予以退学、结业或肄业。
二、课程与学分
第三条 学校设置的各类课程及各实践教学环节均规定一定的学分,学分数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或教学计划)为依据。学生必须修习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或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修满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方可毕业。
第四条 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 必修课是为保证专业基本培养规格和基本要求而开设的课程,包括政治思想素养与人文素养课程、教育理论与技能课、专业课程、艺术课程等。各专业的学生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的全部学分。选修课是为优化学生知识结构而设置的课程,即指学生根据自己的志趣、能力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或教学计划)的要求,在较大范围内选择修读的课程。包括某些深入研究的课程和扩大知识视野的课程,如各专业开设的专业选修课程、学校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学生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最低学分。
第五条 总学时控制在3100学时左右,总学分在260学分左右。
第六条 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算单位,也是学生修读课程所需时间的反映。 学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理论教学课,一般以每周课堂讲授1学时、上满一学期为1学分。
第十三条 课程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1.将考核成绩由分数转化为绩点,然后乘以该课程的学分,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
课程学分绩点=绩点数×该课程的学分数
2.我校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主要指标。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的学分绩点)÷∑(课程的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可以根据需要按学期、学年或总修业年限等时段计算。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时要把学生某时段所修的所有课程考核成绩计算在内。
第十四条 成绩管理办法
1.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系统(正在规划设计),同时将签字后的手写“课程考核记录表”和系统生成的“课程成绩登记表”交各系部办公室,由各系部存档备查。
2.全校学生成绩信息库由各系部的学期学生成绩信息构成,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根据学生成绩信息库进行学籍处理。
3.各系部办公室或教务处在学生毕业前提供学生整个学习期间的个人学习成绩表,供存档和学生就业使用。
五、选修
第十五条 各系部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安排教学任务。如因实际情况需要变更,应于每学期放假之前六周将教学计划调整完毕,以保证学校教务部门根据教学计划生成开课计划。
第十六条 一般情况下,学校教务部门在每学期放假之前四周,将下学期全校所有专业开设课程的名称、学时数、学分数、任课教师名单、课程简介、修读学生应具备的条件、允许修读的人数、选用教材、开课起止时间等信息向学生公布,以供选课时参考。
第十七条 必修课原则上不需要选课,根据教务处的教学安排,可自动生成上课学生名单(一个行政班被拆分成多个小班进行教学的情况除外)
第十八条 一般情况下,学校教务部门将在每学期放假之前二周开放选课系统,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到所属系部进行选课(或网上选课)。
第十九条 选课原则
1.学生可以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或教学计划)及本人的情况,在导师或系部选课指导小组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学习状况和能力,自主决定每学期修读的课程及学习进程。
2.学生每学期所选学分以4-5学分为宜(不含需重修的学分和辅修的学分),至少应修读4学分,最高不超过6学分。
3.选课时应首先保证必修课的修读。对于有“先修”要求的课程,一般应首先选择“先修”课程。
4.上课时间冲突的课程,其指导原则是:开课时间完全冲突的课程只能选一门。
5.凡未办理选课手续而自行听课的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
6.选课后未在规定时间办理退选手续而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者,视为旷考,该门课程成绩记为“0”分。
第二十条 专业选修课程按照本专业学期选课手册进行选课,原则上从新生入校后第三学期开始选修。未经教务处允许不得选修其他专业的课程。
第二十一条 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从新生入校后第三学期开始选修,原则上每个学生每学期最多只能选择1门公共选修课,在校期间须修满8个学分。
公共选修课不能选修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课程,否则该课程学分不予承认。 第二十二条 学生所选各类课程,一般可试听一周,开课第二周不得再有变动。
第二十三条 一门课程的修读人数少于30人时,原则上该课程停开,学生应改选其他课程。特殊专业课程人数由系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四条 选课应严格按照选课程序进行,如果在选课期间,因病、因事无法参加正常的选课,必须及时到所在系部说明情况,由系部与教务处联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补选手续。
六、免修、免听
第二十五条 学生通过自学确已掌握某门课程者,可向所在系部提出免修申请。
第二十六条 申请免修的学生,须在每学期放假之前二周向系部办公室提出下学期免修课程的书面申请,经系部分管教学领导批准,并在下学期开学第二周参加免修考试。免修考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者,经系部分管教学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即可给予学分,记载成绩,予以免修;未达80分者不得免修。
第二十七条 在校期间免修(含免听)的必修课程不得超过2门。
第二十八条 必修课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大学生心理健康”“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体育课、军训、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不得免修、免听。
第二十九条 参加本科自学考试课程成绩达到及格分数,可以免修(或免听)三年制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同的课程,办理免修或免听手续。如选择免修,可不再参加系部组织的免修考试,该课程成绩按其自学考试的实际成绩登录;如选择免听,须随班参加考试,以取得该门课程的成绩。
第三十条 申请免听、免修的同学,此前学期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应大于或等于2.5,且须在每学期的第一周向所在系部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免听(免修)申请单》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经系部分管教学的领导及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免听、免修。
第三十一条 任课教师每学期第一次上课必须宣布该门课程的考核方式,以使免听的学生了解学习该门课的教学环节、教学要求。
第三十二条 申请免听的学生必须参加该门课程除课堂教学以外的所有教学环节,如实验、实习、作业等。免听的课程须随班参加考试。
第三十三条 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已经修读合格的课程,如果课程名称、课时、学分、课程性质与新专业的课程相同或相近,可以申请免修或者免听。已经修读合格,但新专业教学计划未开设的原专业的专业课程,可以申请免修相应类别的公共选修课程。
办理程序: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选择免修,该课程成绩按其原考试的实际成绩登录;如选择免听,学生须随班参加考试,以取得该门课程的成绩。
七、补考、缓考
第三十四条 学生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不包括公共选修课程)首次考核不及格,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可于第八学期申请最后一次补考。
公共选修课程考核不及格,必须重修,或另选其他公共选修课程。
第三十五条 必修课程的补考一般安排在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到第二周进行,其他课程的补考可安排在下一学年第一学期的第一到第二周进行。
第三十六条 课程补考成绩合格,以“60”分计;不合格,以“0”分计。 第三十七条 军训、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专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及格不组织补考,必须重修或者重做。
第三十八条 学生因病因事因公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考试(包括补考或重修考试),必须事先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附证明材料),并填写《课程缓考申请单》,由系部签署意见并经教务部门批准后,方可缓考。
第十八条 缓考在下一学期(学年)开学初同补考一起进行,或者安排在下一学年同专业低年级的该门课程考试时进行。
第三十九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记律。如在考试中作弊,该门课程成绩以“0”分计;补考、缓考合格,成绩以“60”分计。
第四十条 每学期(或学年)的课程补考、缓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课程补考、缓考的实施由系部具体负责。
八、重修
第四十一条 学生公共选修课程考核不及格可以重修该课程,也可以改选其他公共选修课程。
第四十二条 学生对某门已修课程成绩不满意(包括补考后成绩情况)也可以申请重修,成绩档案以该课程所考最高成绩记载并显示重修标记。
第四十三条 重修分为跟班、自修等形式。学生公共选修课程考核不及格重修该课程,必须跟班重修。
第四十四条 重修考试不单独命题,必须随下一次课程考试同时进行。如时间冲突,另行安排。
第四十五条 学生申请重修,须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由系部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第四十六条 学生申请重修后无故不参加重修考试,按照无故旷考处理。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六)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案制作要求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案要求
1、教案须有封面,封面按照统一要求制定。
2、教案前须有课时计划、课程表。
3、教案制作原则上应包括要点: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课时安排、教学过程、教学反思等环节。其中教学过程是教案的主体内容,必须逻辑清楚、内容充分、能反映教学双方的教学互动。不得把教材内容作为教案上交。教学反思必须手写。
4、授课为两课时连上的课程,教案可以只写一个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设想等;
5、严禁以周为单位,或以项目教学为单位撰写教案,不按照课时为单位撰写教案的,须重新编制完整教案。
6、上交的教案和听课本为2013—2014学年度和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案,共三个学期。2015年1月26日前以教研室为单位,审核签字后上交系部,系部再次审核。
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评建办
2015.1.22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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