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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乡土中国有感

2016-01-04 00:38:11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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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乡土中国有感篇一
《读《乡土中国》有感》

读《乡土中国》有感

偶得闲暇,手捧一本《乡土中国》随意翻阅,本以为冗长的文字不会吸引住我,但随着阅读的深入,作者独特犀利的观点和文字所散发出的原始自然的气息,感染了我,让我领略到了社会学的魅力,从作者身上和书中我获益匪浅。 中国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是一位学术大家,在全世界都享有很高的声望。他怀着对学术的无限热爱,历经十多年到农村实地考察并深入思考中国农村的经济发展状况,结合中国当代城乡群众的特点,潜心治学,伏案而作,著以《乡土中国》传世。曾读到过这样一段话:“学术的道路是清贫的,学术的道路同样也是艰辛的,但是真正的学者从来都是安于清贫,在艰辛的学术道路上披荆斩棘,传承人类宝贵的知识财富。费孝通先生用他的一生见证了一代学人的风范,为中国社会学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使社会学这门外来的学科真正在中国生根、发芽、成长、壮大„„”我不知道我们当代学生应该用怎样的心情去缅怀如此伟大无私的学者,他用自己的生命践行自己对社会学的使命,没有选择享乐,而是奉献自己所有的力量,为社会学的发展做力所能及的事,《乡土中国》是他的杰作,更是社会学学科的宝贵财富。

从费孝通教授的身上,我看到了谦逊、朴实的学风,是的,一代大师尚能如此,我们作为学生就更应该要踏实学习,潜心研究学术。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深入人心。书中深入而贴切地描述了中国城乡传统形象,费孝通教授用生动而形象的语言对许多问题作了深入剖析,通俗易懂,耐人寻味。

本书向我们描述了一个带“土性”的中国乡村社会。中国人带有原始的乡土气息,中国光荣的历史是从土里长出来的。乡下人代代种地为生,与土地有着天然的依赖关系,对土地有着原始的亲切感、敬重感。他们靠种地谋生存,更加明白土地的珍贵,也倍加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土地资源。在他们心中,土是一种神圣的东西,地位相当高,甚至可以与他们的生命相提并论,而非低贱下等的。我认为,虽然乡下人在科技文化、文明等方面远不及城里人发达,但他们是人类起源和发展的依附体,没有乡下人,何来城里人呢,没有土地的孕育,人类社会又怎么会进步,没有种植业,人类的物质食粮何来。书中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正是勤劳朴实的乡下人,为中国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农业是社会发展最坚实的基础行业,因为其本身不同于游牧业或工业的特点,不易迁移,乡下人亦喜欢稳定的生活,世世代代守着自己宝贵的土地财富,与之为伴,挥洒汗水。我想这不应该是一种安于守旧的状态,而更加体现出乡下人对于土地深沉的爱。他们离开不了泥土。

而正是由于这种乡土性,乡下人往往被视为是愚蠢或者笨拙的。虽说文字下乡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因为它能够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乡下人的学历素质,但是另一方面,如果真的文字下乡了,乡下人的文化水平真的会提高吗?他们终日与土为伴,在乡土气息极其浓厚的环境中,目光所到之外无不与土有关,他们接受着上一代人乡土思想的薰陶,接受着传统乡土文化,与他人的交流也是极具乡土特色的方式,乡村社群与城镇社群拥有同样的智力,同等的学习能力,只能说不同的专业研究的领域不同。即使文字下乡,亦不能改变乡土性的本质。他们依旧会沿袭传统,文字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辅助工具,文字在他们的生活中有用之处较城里人来说相对较少,自然也就很难形成一种文字气氛。

书中说道:“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 谈到人际关系问题时,费孝通教授用了一个巧妙的比喻,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以个体为中心的同心圆,以及庞大的宗亲体系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复杂的关系网络。“私”是中国社会不管是乡村还是城市的最大毛病,社会是由一个个的人、以及人与人之间复杂的社会关系所构成,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会多为自己的利益着想。但是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更褒有对他人的真诚、对他人原始的亲切感,愿意主动熟悉身边的陌生人,化陌生为熟悉,他们之间维持着相对比较洁净的关系,人心没有隔膜,权利之争存在但相比城市来说较弱。

“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而传统则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礼的维持和延续的基础是人对于传统的敬畏。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在“差序格局”的影响下,乡下人崇尚用“礼”来规范社会,敬畏礼仪教化,“无治而治”,以“无讼”作为追求的目标,我认为这也是一个社会走向高度文明所需要达到的目标。

乡土社会本身是一个极具研究价值、内容极其丰富的对象,费孝通教授通过十多年的深入乡村社会调查,实地体验,并加以概括分析,得出了对中国乡村传统文化、社会结构、家庭关系和民俗风情等方面的规律性认识,这对于中国有重大意义。

《乡土中国》的思想内容博大精深,它所论述的许多问题都是富有创造力的,比如差序格局、无讼、礼治秩序、名实分离、无为政治等。费孝通教授在观察中反思,在反思中批判,批判中重新认识,重新解释,这种实地调研的学术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

读乡土中国有感篇二
《读《乡土中国》有感》

2011级公管班 59 胡伟

读《乡土中国》有感

拜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乡土中国》一书,感触颇深:我也是地地道道的、土生土长的农村人(“乡下人”),好多乡土风俗、气息我都了解,以前从来没有感到过任何的特别,没想那么多的为什么,认为一切都是情理之中的嘛,可是经过费老这么一分析怎么就变了个味儿呢?

在对于本书的阅读过程当中,我一度是相当困惑的,以至于在第一遍的阅读过程中,我一口气囫囵吞枣般地看完以后,搞的是云里雾里的,对其中的内容竟是一点儿感觉和想法也没有。为了完成张老师布置的作业,无法,我去找了些别人写的有关乡土中国的分析和书评,看完了以后,再去阅读原书,这才有了一点自己的感悟。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阅读过程中印象最深的要数第一章《乡土本色》的开篇句“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确,“乡土性”一词,说得很鞭辟入里啊。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是传统的农业社会,而农业的发展是离不开土地的,所以人口就以土地为中心而聚集。然而土地是不可能移动的,由此,就决定了乡土社会里,人口的流动必然是不频繁的。进一步说,依靠农业生存的人们是粘着在土地上的,因此乡土社会就具有稳定性。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不像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那样的,而是实行的机械化管理,精耕细作、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据着主导地位。这样就决定了传统的乡土社会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是的,每家每户都能够自给自足,商品的交换与买卖就显得多余了。另外,由于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的人都是熟悉的,而熟人间往往就是讲“人情”的,则人们无法从商品交换中获得较高利润,所以,商业在传统的乡土社会里就难以得到充分发展。

是的,乡土社会的稳定性与独立性的显著表现形式之一就是“熟人熟事儿”,无论哪个家里有个什么婚丧嫁娶呀之类的,左邻右舍都是知道的,都是要去做送人情的。与此同时,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的人,他们对于自己生活的环境是熟悉的,而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和对乡土社会的冲击,原先生活在乡土社会里的人有些会离开自己所熟知的乡土社会而进入到城市里去。因为他们对于城市环境的不熟悉,也许会做出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于是,进城的人们很多就会被讥笑为“土气”,是“乡巴佬”,并且城里面的人还拿“愚”来说明乡下人不识字。但费老却从乡土社会的层面来强有力地批驳了推行“文字下乡”的人们所持的这种观点,进而还推导得到:在乡土社会里,很多时候文字的使用是有局限性的。

二、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结构

很多人都认为,费先生在书中一个新的概念——“差序格局”的提出,是一大创举,是对中国传统人伦关系的一种精妙的概括。是的,我觉得他写的很贴切、很形象。在《差序格局》一章中,将中西方社会进行了对比。他将西洋社会的类型称为“团体格局”,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就像一捆捆扎起来的木柴;

将中国乡土社会的类型称为“差序格局”,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像一个水波纹一样,按亲疏远近向外扩开一圈圈的社会圈子。这种差序格局中的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那样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薄。作者把社会关系的这种一轮轮波纹之间的差序称为人伦。中国人讲究人伦——君臣、父子、夫妇、长幼……讲的是一种差等关系,这种种差等关系各自有它们应该遵守的规则。在这种差序格局里,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便是以“人伦”为基础的。当个人以自己为中心,“推己及人”,形成一圈圈的社会圈子时,这个圈子是可大可小、具有伸展性的。人们往往根据其实际需要而相应扩大或缩小其圈子的范围。也正因如此,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概念是模糊的,小的时候父母子女是一个家,大的时候可以囊括伯叔等,甚至大至整个家族。但是无论这圈子如何伸展收缩都只局限于父系一方的范围内,这是中国传统父系社会的特点。

将焦点从人际关系转向社会群体上,我们会发现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族是一个很显耀的社群,在乡土社会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家族从结构上包括家庭,最小的家庭也可以等于家族。它不但承担生育的功能,而且也担负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其它社会功能。

三.乡土社会的秩序维持。

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很多方面和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不相同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这里的礼,并非所谓的“文明”,“慈善”,“善良”等等,而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对的。而在乡土社会里,这些礼是怎么来的呢?我们可以认为是经过一代一代的传承而遗留下来的,人们已经惯于遵守的并被认为是对的一些传统。礼的推行并不依靠暴力和权力而是依靠教化。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因此,在一个变迁的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而作者一开始就已经说了,乡土社会相对来说是静止的,变迁很慢,这也就为礼治提供了存在的温床,并且生生不息。

乡土社会自有自身的一套礼治秩序。长期的教化把外在的规则转化为了人们内在的习惯,人们遇到问题,习惯于从传统道德中寻求解决的途径,而非是法律。而在传统乡土社会里,人们是本能地抗拒打官司,以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这在我们看来,似乎是不可理喻的,甚至会认为乡土社会里的人简直是野蛮,抗拒现代文明。但是,作者在这里给我们阐释了这样一种“无讼”的观念存在的合理性。在乡土社会里,必有一些人和事不容于传统道德,但是随着新的司法制度的推行下乡,这些本来不容于乡土伦理的人和事却从此找到了一种新的保障,他们可以不服于乡间的调节而诉诸于法律。这个时候,法律制度就成了包庇这些败类的保护伞了,这与乡土社会是格格不入的。最后,费老的结论是:要推行司法下乡,务必要使民众做好思想和心理上的接受与准备。

费老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我感觉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是的,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费老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他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他口中的“土”不是贬义词,而是说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

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然而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因为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的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里,“土”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常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对于乡下的人们,“土”是他们的命根。不仅是他们的命根而且还是城里人生存的根本保障。城里人其实在藐视乡村人的同时也藐视了自己的生存价值。

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我并不是说中国乡村人口是固定的。而是说,农民的思土情节和浓重。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这是实实在在反映了我们中国人的情况。主要说明,中国人在不知不觉的生活之中已经形成了一种思土重迁的思想。不仅是乡村的人,就连城市里的人也有这样的思想。只要是搬迁对他们来说很舍不得,因为这里毕竟有很多都值得自己怀念的事情,如过走了,那么多的记忆该怎么办?

乡土中国,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稳定而不易变迁。从这也可以看出我们民族有一个特点:喜欢聚居生活。这个习俗其实也表明了一个民族的特色。也表明了一个民族的智慧。俗话说:“一个臭皮匠弄不出什么新化样,两个臭皮匠弄出了点花样,三个臭裨将,塞过一个诸葛亮。”群居也说明我们很早就认识到了人多力量大,人多好做事!费老不愧是一代宗师,把咱们中华民族的特性分析得是透透彻彻的。

有人说,《乡土中国》是一本社会学的入门和精华读物。的确,一个个看似简单的社会生活现象被费老解释得那么生动鲜活、那么精辟。不读《乡土中国》,就不能说你懂社会学;不读《乡土中国》,就不能说你了解中国的乡土社会。是啊,薄薄的一本小书却蕴含了无穷的大道理,日后一定要多多拜读学习!

读乡土中国有感篇三
《读乡土中国有感》

读《乡土中国》有感

中国社会的基层,即乡村,自古便是中国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了解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了解中国社会的理想切入点。费孝通先生的著作《乡土中国》,就是描述中国社会基层——乡土社会的一部经典之作。

据作者在序言中所写,此书“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中提炼出来的一些概念”,是探索“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的“一段尝试的记录”。但实际远不止如此,此书所辑录的文章已被公认为中国最优美的学术散文之一,更是众多学人认识中国社会的起点。

本人读此书后,不仅对中国社会基层有了基本的了解,众多有关今日中国现状的疑惑也得以解决。

此书第一篇《乡土本色》概述中国社会基层——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中国乡村以农耕为本,人以种地为生,世代定居一地,聚村而居,形成了一个扎根于土地,极少流动,因而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这种社会里,人们对身边的一切都是熟悉的,很少变化的。所以他们的生活经验与规矩一旦产生,便极少变动,这些东西就是所谓的传统文化。可随着乡土社会转为现代社会,原有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流弊。原本说明中国基层社会特征的中性词“土气”,成了骂人话。

近年来,许多人痛心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流失,说“传承了数千年的文化就要断绝在我们这一代手里”云云。初读的确痛心疾首,忿恨于国人对自己文化的不珍惜,但读罢此书,我的看法有些转变:中国的传统文化产生于乡土社会,在现代化的社会中,传统

文化必然会产生众多的弊端,故我认为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传统文化失传的阵痛是不可避免的。

我们常觉乡下人没文化,这真是因为乡下人不善学习吗?确实不是,是因为在乡土社会中,文字是无用的。中国的文字产生于庙堂。在乡土社会中,人们对生活中的互相合作的人十分熟悉,且相互交流不存在空间的阻隔,故口语﹑肢体语言和神情往往比文字更直接,便利。而生活经验世代罔替,故不需文字记述,只需口耳相传。

今日的中国为了提高国民素质,在普及教育上下了很大的功夫。此本非坏事,但这断不可盲目。因为文字在乡土社会中并没有多少用处,而让乡土社会中的人学习对他们无用的东西,自然是徒劳。所以普及教育,或照当时说法“文字下乡”,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让乡下人有众多接触现代社会的机会,让他们的生活逐步现代化。时至今日,农村人受教育水平比起城镇,仍有很大差距。我想原因除了在教育设施,更在于农村人对于文字的依赖程度并不是很高吧。

中国传统的社会格局,为差序格局。这个格局,好像“石头入水时所发生的一圈圈向外推的波纹”,而每个人都是他所影响的那个波纹的中心。石头入水的力度决定波纹强弱与传播范围,那个人的势力大小决定他的社会圈子的大小,而且由亲密到疏远,圈子里的人与他(她)的关系依次减弱。这样的圈子可大可小,具极强的伸缩性。当一人显达之时,三亲六故皆来登门造访,要攀个交情;而“树倒猢狲散”时,身边“亲信”纷纷倒戈,欲与其划清界限,极端之时,甚至成为“孤家寡人”。故而中国人的公私观念并不是很明了,不知几杆子才能打着的亲戚,可以说成自家人;

而家门外杂物成堆,也无人愿意收拾,因为那是公共的,“我”管不着。

这样的社会格局影响了中国传统道德观,比如中国儒家文化最讲究的人伦。论是水波样的差序。人伦就是有自己向外扩张,并不断减弱的关系网。这种有差等的关系,在孔子所注重的“推”中反应的极为鲜明。比如大学中所言:“明明德”与“修其身”从自己开始,逐级外推,至齐家,治国,最后“明明德与天下”。在这样的道德体系种,人对自己要“克己复礼”,“修身”,对亲人要“孝悌”,对友人要“忠信”。这些都是私人间的关系。即使孔子常说的涵盖极广的“仁”,落实到具体,也是上述的那些私人间的道德要素。传统中国文化中因而缺少一个超出个人的,笼罩性的道德观念。今日中国人“公德”的缺失,大概与此有关。

在中国人所有可大可小的圈子中,最具影响力的莫过于“家”,家沿着父系扩大,就成为氏族。氏族,按照人类学的说法,是一个事业组织,其基本功能是延续生命,但还有许多政治﹑经济和宗教等方面的功能。这些功能在家族中代代相传:父亲的责任传给儿子,婆婆的责任传给媳妇,这样的传承关系形成了家族中的两根主轴,而夫妇成了配轴。由于家族具有的诸多生育之外的功能,夫妇间对感情的追求被迫让位于诸如“三纲五常”,“授受不亲”之类的家法。男人与女人各忙各的,同性间的交往远多于异性间的,男女大部分时间是隔离的。

男女间的隔离使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感情偏向于在同性间发展。这种发展相当深入,以至在西方人看来近乎于同性恋的关系在中国的文史作品中屡见不鲜,而且常被传为佳话。其中最常见的莫过于“但愿同日死”的结拜兄弟。而异性间的感情大多比较淡漠。有些描写男女之情的作品,被认为是“香艳文字”,为主流思

想所不齿。乡土社会是不愿发生剧变的,一切可能破坏原有秩序的因素都被遏制,男女之间由此筑下鸿沟。中国人谈及男女关系,仍倾向于隐晦,委婉的表达。

乡土社会大体上是稳定的,但难保绝对没有混乱。而乡土社会用“礼治”维持秩序。在稳定而少有变化的乡土社会中,传统通常是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的,人们对它充满敬畏,兢兢业业的保持着。这个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就是“礼”。人们对于礼的服从发自内心,因为它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于是,“逾矩”成了异端,是不应存在的。乡村里对讼事的解决方法——调解,多不是判定责任,而是将双方都批评一通,让双方知道他们如何违背了礼。这目的在于然所有人都对礼谙熟于心,使之“无讼”。在逐步现代化的乡村,因传统经验逐渐失效,礼的观念渐渐淡漠,而法治体系尚不成熟,无怪乎今日之中国有如此多的问题了。

乡土社会依靠“礼治”维持秩序,那教化村民的责任和权力掌握于谁的手中呢?答曰:长老。在乡土社会中。先辈们的经验总是适用的,晚辈只需服从于长辈,问题总能得以解决。所以长辈自然而然地拥有了教化晚辈的权利。

传统社会中的长幼间的差次与年长者对年幼者的强制权力构成了血缘社会的基础。血缘关系几乎决定了一个人出生后的一切。在血缘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可随着社会活动日益频繁,亲属之间相互欠下的人情也就越多,亲密的血缘关系限制着社会活动。于是,人们对脱离亲属关系的活动的需求增加了。进行这种活动,需要契约,订立契约需要法律和理性。由此血缘社会逐步转为地缘社会,乡村逐步具有了现代社会的特征。 乡土社会开始解体。缓慢变动的乡土社会还可以保持着表面上的不变,呈现出一种“名实不符”的样态。但随着变化加剧,所

有的掩饰都无济于事了。因为现代社会是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解决陌生人之间的问题需要统一的准绳,需要划分清晰的权利与义务;现代社会是快速变化的,传统再也不能解决问题。传统与现代形成了尖锐的对立。

由于社会变动,人的行动再也不能靠欲望支配,而是需要计划了。在变动缓慢的乡土社会中,人们可以进行无计划的试验而不会引发致命的损失,在这样不断地试验和筛选(即生物学的“进化”)中,人类发展出了一系列欲望,或曰“食色性”一类的本能。这些都是利于人类生存的。可当社会变动时剧烈时,人类本能的欲望常不能有效地带来生活上的满足,人类被迫探索行为与目的之间的关系。于是人类发现了欲望所追求的功能:生存。人们从此必须根据生存的需要,制定满足需要的计划。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人类的行为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传统与现代对立在作者写作本书时,即上世纪40年代,就已成突出问题。70年后,在这个因快速发展而有些青黄不接的中国,对立更加突出。今日中国正处在传统与现代的过渡期,许多问题由此而生:礼治已不适用,但法制体系又不成熟;传统道德体系对国民的约束日益减弱,但符合中国现状的新德育体系还未成气候。国民道德水平趋于低下又无有效的法律约束,故肆意妄为,挑战道德底线者屡见不鲜。这种现象现在很多,以后会更多,而且还会持续很久。但是我坚信这些事件的主角最终随着中国制度的成熟而受到惩罚,他们用生前的放纵换来了生后无尽的耻辱。

此书揭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形成与演变,揭示了社会演化的规律。虽然中国的未来何去何从,尤其如何应对外来文化的输入,

读乡土中国有感篇四
《读乡土中国有感》

读乡土中国有感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述。

文章的第一句话便是这样的: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我们所知道,城市来源于黄土地。一片片高楼大厦在黄土地上拔地而起的时候,城市就诞生了。车水马龙,灯红酒绿,不胜繁华。城市的人总喜欢把城市与乡村隔离出来,自诩高贵奢华,高大上,嫌弃乡下人土。殊不知城市农村一衣带水,一母同胞,都是黄土地孕育出来的。我和费教授有着大同小异的看法。这个土字用的好。教授说: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的是“土地”。“土地”这位最近于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的一对,管着乡间一切的闲事。他们象征着可贵的泥土。而我认为也是如此。土是泥土,是我们现在人,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都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土代表了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生活习惯。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 “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农人固守土地而居,形成

“熟悉”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因“熟悉”而成为“俗”,常“习”之。这些“俗”因熟悉和信任而毋须以契约来固化,于是形成所谓的乡土本色:一个礼俗社会。夸张点来说,农村可以做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而城市人呢?不说勾心斗角,但是总没有农村的那种民风质朴吧。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是‘愚’的。”对于这个“愚”字,作者认为,多数人都陷入了认知的误区。许多人都把“愚”当作是乡下人“智力缺陷”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乡下人之“愚”只不过是一种对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缺乏”而已。关于“特殊语言” 特殊语言是亲密社群中所使用的象征体系的一部分用声音来作象征的那一部分。表情动作在面对面的情境中有时比声音更容易传情达意它常常特别有效。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已经开始抛离乡土社会无可否认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但要明确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不是处于乡下人的愚傻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而其我们单从这一点来了解一个人、批判一个人是不够的因为语言和文字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中我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不必使用文字。我相信农村世代传承,不一定是文字传承。口口相传也是一种传承方式。文字下乡运动,似乎是基于乡土社会中农人多为文盲,为传递文明而推动识文断字。其实文字的功用在于传情达意,以固定的象征体系来进行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但文字并非传情达意的唯一方式,声音、表情、动作同样可以被赋予特别的含义而成为人们传情达意的一种表达、交流方式。当空间的阻隔导致人们无法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时,文字的作用才凸现。如果空间的阻断不成为问题,也就是说人们可以面对面地彼此交流时,文字就不是交流的唯一方式,甚至是一种交流的累赘,因为人们很少选择现场写字的方式来进行交流。而声音、动作、表情却可以进行准确、生动的交流。乡土社会的特点之一就是空间的相对封闭,乡村生活里的生产、生活区域往往相距不远,人们可以经常见面,于是交流上使用文字也就不多,使用声音、表情、动作来直接交流更符合乡土生活的特性。所以乡土缺乏文字普及,并不是因为乡村“不文明”,而是因为“非文字”的交流途径是乡村生活自然演进的结果。直接的交流远比间接交流更为实用。无疑文字传承更有优势,但是对于质朴的农村人而言,有时候手势眼神更能看懂。文绉绉的华丽辞藻不适合他们,浅吟低唱不适合他们。那嘹亮的号子才是他们的语言。所以要向农村提倡文字下乡一定要考虑到语言文字的基

础否则开几个学校让乡下人多认识几个字也不能使他们“聪明”起来而这一点对现代社会是很有启发意义的。

费老将社会类型分为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团体格局指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了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他觉得西洋社会更像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在西洋社会孩子成年了住在家里就得给父母膳食费那是因为大家都承认团体的概念在团体里的有一定资格资格取消了就得走出团体并不是说是人情冷热的问题而是权利问题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力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因为我们的乡土社会是差序格局的从这一点来讲我们更容易理解西方与东方文化上的不同更容易明白我们接受不了他们生活方式的深层原因。是的,在西方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团体划分。团体界限分明,团体内的人享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团体外的人与此无关。这是社会生活中人与人关系的一种格局,费孝通先生称之为“团体格局”。在东方传统社会下,社会生活中人与人关系呈现为另一种格局,费孝通先生将之概括为“差序格局”。所谓差序格局,是指社会生活中人与人关系呈现为重叠交错的人际网络,这个网络以个人为中心,是以血缘或地缘关系为原则而延展出的同心圆体系,中心势力越强,同心圆的层次和范围就越广,与其他同心圆的交错重叠也越多,由此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络。简单说,差序格局就是一个以己为中心的推浪格局。差序格局与团体格局是有区别的,前者界限模糊,后者界限分明;前者以自我为中心,具体的、界限分明的只有己,克己乃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德行,后者讲求平等观念和宪法观念,界限分明的是团体,团体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团体亦不能侵犯个人的权利。团体格局体现为很强的组织性,差序格局表现出很大的分散性。“在我们传统里群的极限是模糊不清的‘天下’,国是皇帝之家,界限从来是不清不楚的,不过是从自己这个中心里推出去的社会势力里的一圈而已。”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不同的社会结构格局导致不同的道德观念。 西方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划分可以理解为“团体格局”,西方道德观念就建筑在团体与个人关系结构的基础上。在团体内,每一成员人人平等,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个人不能侵犯团体和他人的利益,团体也不能侵害个人的利益。团体能

够存在的前提就是团体必须是超越个人的“实在”,由此团体道德的核心就是权利的观念,即团体内人人生而平等,同时团体不应侵害个人,并由此引发宪法的观念。西方道德体系中的平等观念和宪法观念来自于西方社会中人与人关系的结构格局——团体格局。东方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呈现为差序格局,即以己为中心外推构成的一根根私人联系网络,团体的影响微乎其微。由此乡土社会难以产生团体道德,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在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中,网络的每一个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这里的道德以私人关系为基础。乡土社会中的道德和法律须依据私人间的关系亲疏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关于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的不同道德观念 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在象征着团体的神的观念下有两个重要的派生观念一是每个个人在神前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最主要的是“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在这个意义上说差序格局中并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这种超己的观念必须在团体格局中才能发生。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这样说的话我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西方的政府工作更透明、更廉洁有效、公民参与程度更高更重视自己的权利更强调公平。

以上种种不过是我所读之感悟,半本书已让我体悟良久。相信等读完剩下半本一定会对中国社会有更大感悟。

读乡土中国有感篇五
《读乡土中国有感》

《乡土中国》

——还原真正的中国乡土

吴启萌 政务院行政管理 10367024

费孝通先生所著的这本《乡土中国》在中国社会学的发展历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自然其在对研究中国本土文化的演进和发展方面的贡献功不可没,但更难能可贵的是他提供了一种观察中国最本真社会生活和社会组织的新的视角和逻辑。当然它并不是一个对中国社会的具体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理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费孝通先生对于中国乡土文化的深入了解和归纳概括,是基于他对农村社会长期的实地观察和调研,绝非纸上谈兵。他从自身的认知角度向读者展示了一个既熟悉却又陌生的中国乡土文化,在拜读之后,大有一种“身在庐山”之感,大多数的中国人时时刻刻都生活在先生所描绘的那个乡土社会中,却从未超脱其中,真正认识自己所处的环境,发现其中潜在的规制,仅仅是为生活而生活。当然,这是由小农经济的狭隘本质所决定的,而这也正是乡村社会研究的价值所在。在这里我想从三个方面谈一谈本人从这本书中领略到的一些感悟与心得。

首先我想谈的就是关于“土”的思考。在书中“乡土本色”一节中,作者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但是,什么才叫“乡土性”?费老举例说城里人觉得乡下人土气,但他认为这种看法若是将其中的藐视意味放在一边,用得却是极为精准的。总而言之,乡下人的生活离不开土,房子建在土上,庄稼种在土里,人们干的是

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活。而中国人骨子里也总是呈现出一种对于农田的依赖,即使是到了大草原、西伯利亚、山地里,也要尽一切可能去尝试锄地播种,仿佛种地是他们过活的唯一选择或是第一选择。而这一切的形成,我认为原因在于我们的文明源于大河文明,生活在河流旁边的大平原,你的第一选择恐怕不太可能是放牧。当然人们也不可能有海洋文明所拥有的便利交通区位优势,发展工商业。由此可见,自然环境对于民族性格的养成以及风土习俗的培养往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旦庄稼种进了地里,侍候庄稼的老农半个身子也就插进了土里,而这也就形成了费老所言的“不流动性”。而这种不流动性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终日与土地为伴,并学会善用这种有限的资源。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土”也逐渐成为我们文化的一部分,并由传统融入我们的血脉。“安土重迁”一词则精准的表现了中国人的恋土情结。费老有言:“我们可以相信,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病态。”传统的中国人除非到了万不得已或政策强制,是不会轻易的离开自己所生活的那片土地的,即使迁移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也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故土。所以,一个“土”字用得极为恰当,它准确的描述了乡下人的生活状态和心理状态,十分契合农业社会的本质,其本身并没有藐视的意思。但现在人都认为“土”作为乡下人的代名词,显示了乡下人的落后与无知,从词性上看毅然变味,何故?缘由在于原来的乡土习惯已无法适应现代城市的发展,城市所推崇的是变,是推陈出新,而乡土社会极力维护的是不变,稳定比一切都重要,因而冲突在此形成。但我想说的是,这种冲突不应成为歧视滋生

的源头,作为一个理性的人,我们要了解我们所生活的环境,并客观的看待各种现象,学会分析,而不是带着有色眼镜般的视角去轻看我们的传统和这种社会冲突,否则真正无知愚昧的人是谁尚未可知。

而费老这本书中最为人所熟知的概念莫过于“差序格局”了。在费老看来,所谓的差序格局就像“把一块石头丢到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或者通俗的理解,就是日常生活中所提到的亲疏远近的关系,对于这一点,中国人想来都有清楚地划分,于是有了亲、戚,远亲、近亲之说。但是这种关系树看似清晰分明,其实又来得极为含糊。在此格局之下,一个人与亲戚朋友关系的亲密程度自己分的很清楚,他心里清楚地明白哪些人他可以敞开心扉地交往,向其倾诉心声,哪些人他不会,貌似也不应该轻易地借钱给他,这种关系就像水中的波纹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也越推越薄。但是人们往往又对这个格局所包含的范围模棱两可,似乎波纹所及的区域都包含在内,这也就使得一个人所拥有的亲戚圈子十分庞大,虽然很多所谓的亲戚与自己已多年未见,或形同陌路,但总是磨不开“亲戚”那层薄薄的关系。费老认为,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西方人讲团体,先有一个团体的概念,当然团体不能抹杀个体,只能是契约平等,而我们却是自我主义,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存在。当然,这一观点不是说中国人有一种类西方的个人主义,这里的自我主义,是指一切价值是从“己“出发的,但绝不是认为“己”就是价值的所在,而更多的是说有自我的参与才是实现价值的前提,就像“推己及人”,其中的价值不在于自己的贡献,而是贡献本身,但有自我的参与却是实

现的基础。而这种自我主义可以说就是差序格局的主体,它以自我为中心,根据身边的人与自己关系的亲疏远近而织成一张网。但是,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这种差序格局能够维持多久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至少现在已经有迹象表明这种基于乡土的差序格局已渐渐被势不可挡的城市化浪潮所冲淡,而这种自我主义和个人主义之间的博弈不会消停,结果尚是一个未知数。

第三点我想强调的是费老对于乡土规制的研究,他在这方面的贡献也是不容抹杀的。首先乡土中国是一个礼治社会,不同于法理社会,亦不等同于人治或法治,乡土社会从熟悉中得到信任,无所谓最可靠之言,仅仅因为是规矩,因而没有法律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中,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统一规则,而现行法却是采取个人平等主义的”,因而“无讼”也成为乡土社会的一大特点。同时传统上他更崇尚无为政治,这很大程度上也是受乡土经济的限制。以上这些乡土社会的特征,似乎描述的是一个缺乏制度约束的蛮荒世界,但事实切好相反,乡土社会一直以来都有一套独特的规制体系来维持它的稳定。首先要考虑的是维持秩序的力量是什么,由于人与人之间的熟悉,法律没有产生的必要,更多的代之以非规范化的社会力量,如礼治秩序。而在这种礼治秩序下产生了支配乡土社会运行的力量,如同意权利和和长老统治。而维持皇权的横暴权力由于乡土社会经济条件的约束,于是在山高皇帝远的距离下,把乡土社会中人民切身的公事让给了同意权利去做。但在我看来,同意权利看似有着向民主发展的潜力,但并没有广泛的人民参与,也没有行

之有效的活动规范,并且话语权往往只掌握在少数德高望重的长老手中,而不是广大村民手中,更大程度上只能算是一种教化权力,在变化很少,文化稳定的社会里,遵循传统是维持社会稳定的一个良方,而这也赋予了千百年流传下来的礼俗教化统御社会大小事务的权力。另一方面,血缘和地缘关系也是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纽带。想要成为一个村子里的人,有两个条件,一是要在村子里有土地,二是要从婚姻中进入当地的亲属关系。这就使得村子与外界之间的联系变得很困难,外界难以融入村子,而村子也不会轻易容忍外来者的打扰。而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起来的,因此乡土社会也就没有了商业发展的土壤。总之,乡土社会中的“不变”的特性在运行中成为一个循环体,一方面“不变”要求采取诸如长老统治、血缘巩固等社会礼秩,而这些社会礼秩又导致乡土社会深陷“不变”的境地而不能自拔。我们难以判别这对于一心求稳的乡土社会到底是好是坏。

《乡土中国》并不是什么鸿篇巨制,仅仅是数万言的一本小册子,但却将中国传统的农村社会的各个方面系统而完整地展现在读者的面前。几千年来,中国的乡土社会是否真的如费老所言在不变中求生存,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见解,但我相信这一研究成果对于新时期如何处理农村问题,如何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中国大议题还是有着很大的参考作用的。

读乡土中国有感篇六
《读《乡土中国》有感》

读《乡土中国》有感

读完《乡土中国》后,有的章节涉及的话语、情形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因为自己是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还是多多少少受到了乡土社会的影响。以下就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章节谈一下体会、感受。

第一节乡土本色中费老说过“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一类的话已经成为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害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对于费老的观点我觉得应该分两个方面来分析。我觉得在费老那个年代乡土社会可以真正做到不需要法律,大家都彼此熟悉、信任,凡事只需要打个招呼就行。但是我认为画押、签字,特别是法律的产生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它能起到一种约束的作用,避免不必要矛盾的产生。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有好有坏。大家都产生了一种防备心理,即使是在农村。大家在谈及钱时也格外小心,借钱得写欠条。所以我觉得费老那句“打个招呼就是”应该是情况而定,小的事情可以不必见外,但谈及钱、物质方面的时候还是得按规矩办事,该怎样就怎样。这并不是一种见外的表现,而是现代社会的一种习惯,它已经渗透到了乡土社会,所以那种见外之类的想法也得改变一下了!

在我看来,土气并不是一个贬义词,恰恰相反它表现了乡村人的淳朴,善良。至少不会 像城里人充斥着勾心斗角、为了自身的利益尔虞我诈。自以为穿上了名牌衣、名牌鞋、背着名牌包就高人一等。带着有色眼镜看乡里人,用“土气”“乡巴佬”之类的字眼讽刺他们,甚至是一种嘲笑的态度。特别是近年来大批的农民进城搞建筑,即所谓的农民工。他们起早贪黑、一砖一瓦筑高楼大夏。大夏完工后住进去的是城里人,他们只拿到自己凭苦力赚到的工钱。城里人的娱乐场所、娱乐设施也是农民工的杰作。试问城里人在玩的时候有没有想到农民工的辛苦,并反省自己对待农民工的态度,是不是会有一点惭愧呢?

第二节文字下乡费老站在乡下人的立场上分析问题,为乡下人辩解,特别是在城里人说乡下人“愚”这点上,费老坚持着只是乡里人的知识不及人,并不是真的愚,并分析了原因——环境的影响。这节中印象比较深的是乡里人的“我呀”和城里人的“贵姓大名”的对比,来说明乡土社会中人们是在熟人中生活的,人们都彼此相当熟悉,用声气辨人。而“贵姓大名”则反映一种陌生,就像现在的一些城里人,做邻居都几年了,甚至都没有打过招呼,更不用说交往。这一点,我觉得农村比较好,可以相互串门、唠嗑,真正体会到“远亲不如近邻”。

第三节文字再下乡中有两段话我特别喜欢,甚至做了摘抄。“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名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这段话阐释了文化、历史的重要性,我们不该忘了历史。历史的经验教训对现在的我们仍有重大的启发,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必须了解中国的历史,历史的耻辱还是不能忘,这是事实,任何时候都不会改变,我们要做的就是铭记。另一段是“时间的悠久是从谱系上说的,从每个人可能得到的经验说,却是同一方式的反复重演。同一戏台上演着同一的戏,这个班子里演员所需记得的,也只有一套戏文。他们个别的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需不断积累,只需老是保存。”这段话很符合乡土社会的特点,历世不移,人在熟人、熟悉的地方中长大,面对所要解决的事情也大同小异,凭借前辈的经验就可以解决,不需要个人物绞尽脑汁去想,去创新。这就是乡土社会,不为人先,不为人后,循规蹈矩,个人觉得这种社会挺好的,很平静、安逸。

第四节差序格局主要围绕“私”展开,并指出了私也是有根源的!在费老看来,不只是

乡下人,就是所谓的城里人都患有私的毛病。一说是公家的,自私心就取代了公德心。举个例子,学校寝室里的水是二十四小时全天供应的,大家用水时就没有一种要节约的意识,心想反正水费已经交了,不用白不用,于是浪费自来水的现象在寝室里普遍存在。类似的例子很多,正式因为国人抱着这种想法,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气候越来越恶劣,各种疾病怪病也越来越多!社会越进步,人却越来越倒退。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句话并非没有道理。

费老这里说的“私”的问题是群己、人我的界限是怎样划分的问题,我们传统的划法和西洋是不同的。在西洋,团体的划分是有明显的界限的,而在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是具有伸缩能力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发生变化。所以人们会以自我为中心,不断地扩大圈子,把自己推出去,由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所是,而众星拱之。”孔子从自我中心出发,将道德范围依着需要推广或缩小,做到能放能缩。所以就不难解释一个人可以为自己牺牲家,为家牺牲党,为党牺牲国的现象了!因此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就是公的。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美国会为了自身利益而向别国发生战争了,不知道这么理解对不对,觉得好像在为行为找借口。可是这样会不会造成社会的混乱?不得而知!

第十二节血缘与地缘中费老提及了自己的一项调查,并提出了自己的假设——大概先得有了土地,才能在血缘网中生根。这个应该是因地而异的。比如有些地区的女子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家乡,让男方入赘,男方很容易就成为了村中人。并没有书中说的那么难!

“亲属尽管再亲密,究竟是体外之己,所以钱上往来最好不要涉及亲戚”。这就是所谓的亲兄弟还得明算账,谈钱伤和气。人都是经济人,所作所为大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毕竟无私的认识少有的、罕见的。所以说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亲属之间谈生意、做买卖老是怪怪的,担心利益的分配不公,最后亲戚也做不成。

第十四节从欲望到需要中描述的乡土社会非常简单,人们只需要靠经验、传统去生活就够了,每个人的欲望常是符合人类生存条件的。因为是乡土社会,社会变化的速度非常慢,环境也不会有多大的变化,人们面对的问题大同小异,生活方式也不致相同,所以由祖祖辈辈不断积累下来的经验对于人们是非常重要的,它就像是指向标,指引着人们一步一步前进,它已经为人们规划了人生,普通平凡的村民从出生到死亡都沿着这条路径走,绝对是可以安稳度过一生的。那么可不可以说乡土社会中人们的欲望是符合实际的,它与现代社会人们口中的欲望不是一个性质呢?

我个人觉得乡土社会比较适合甘于平淡、渴望安稳生活的人去居住,生活中不会有多大的起伏,就那样平平庸庸过一生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费老的这本《乡土中国》主要以乡土社会为主线展开,在阐述乡土社会的某些性质时会将城市与乡村进行对比、在写差序格局时将西洋团体和乡土的社会结构进行对比来更好的说明问题。同时站在乡下人的立场上分析问题,间接地批评了城里人对乡下人的那种不屑的态度或者是对乡下人的讽刺、不尊重。这个对我们现在的社会也是有启发作用的,我们应该学会反省。

作为一个刚接触社会学的学生,要写出深刻的体会、以社会学的视角分析问题有一些难度,加之随着社会的发展,乡土社会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所以在读《乡土中国》时难免会遇到一些自己不理解甚至是完全不懂文段,最难理解的就是差序格局。虽然写的读后感只是一些皮毛,但这本书确实让自己受益匪浅,它描述的乡土社会与我们村有类似的地方,更多地还是不同,所以是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

读乡土中国有感篇七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吴永和 最近在读一本社会学读物——《乡土中国》,我之所以选择这本书,原因有二。一:我是学社会工作专业的,要了解社会学及其研究对象,就得去看相关书籍;二:费孝通先生是我国成就巨大的社会学家,其作品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要了解一本书的主题思想和揭示的现象或道理,就要去了解书的作者及其思想观点。1910年11月2日,费孝通出生于江苏省吴江县县城(旧属苏州府,今为松陵镇)的富家桥弄。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江苏吴江人。1936年夏,费孝通去英国留学,1938年获伦敦大学研究院哲学博士学位。论文的中文名《江村经济》,此书流传颇广,曾被国外许多大学的社会人类学系列为学生必读参考书之一。1938年回国后费孝通继续在内地农村开展社会调查、研究农村、工厂、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种不同类型的社区。出版了调查报告《禄村农田》。1944年费孝通访美国归来后不久,参加中国民主同盟,投身爱国民主运动,曾

任清华大学教授,著作有《生育制度》、《乡土中国》及译文《文化论》、《人文类型》、《工业文明的社会问题》等。

本书从十四个部分来阐述中国的乡村。

一、乡土本色 二、文字下乡 三、再论文字下乡 四、差序格局 五、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六、家族 七、男女有别 八、礼治秩序 九、无讼 十、无为政治 十一、长老统治 十二、血缘和地缘 十三、名实的分离 十四、从欲望到需要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是中国社会的基层。他们依靠土地,同时又被土地所束缚。在本章中费先生用中国与美国的乡下做比较。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屋沿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我们中国很少类似的情形。

费先生把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归纳为下列几点: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

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中国还有一个特色――落叶归根。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社会也开始有所改变,在此,费先生用了一定的篇幅来阐述这一变化。

接下来,费先生用两章来阐释文字乡下。我们知道,乡下的知识很是缺乏。现在的的局面才有所改变。在费先生笔下的那个年代,乡下人受教育的程度更低,不要说写文章,可能大多数人大字都不识一个,前面说到大多数乡下人被束缚在土地上,文字就更加缺乏了。费先生用一个反例衬托了乡下人的“无知”,给人以深刻的反思。

既然乡下人不懂文字,那么他们又怎么交流呢?这个不用我们操心,他们有自己的语言、有自己的交流方式。语言和文字是不同的概念,语言足以他们交流经验。但是不懂文字,这毕竟是落后的表现,必须做好文字下乡工作。这一方面,费先生也做了相应

的建议。

说到差序格局,费先生是用两张来系统说明的。在书中,特别说到了私。这一字蕴含了多重意义,也造成了多种不同的结局。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本章中,费先生说到了西洋家庭,同时他引用了大量了名人名言来说明差序格局。

既然说到了差序格局,就不得不说道德。道德是在不同的差序格局中产生的,不同的差序格局就会造就不同的道德。与其说这分为两章,还不如说这是一个部分。这两章联系甚为密切,没有前面一章的差序格局就谈不上后面道德。同样,他还是列举了西洋的差序格局造就的西洋道德与中国的不同、也大量引用了名人名言。

接下来就是家族这一部分。首先,对乡土社会是否存在团体作了相关阐述;再次就是家族概念的解说,家族即是家庭的扩大版。在此,费先生列举了西洋家庭与中国家庭的不同,还说到了家族的功能不仅包括繁

衍,又不仅限于繁衍。

第七部分是“男女有别”。开篇总结了上篇家族的一些重要结论,又证明了感情在男女关系的重要性。

本篇中引用了Oswald Spengler的“西方陆沉沦”,并套用在乡土社会上。

男女有别在中国社会自古有之,在此,我就不赘了。

在第八部分的礼治秩序中,开篇以西洋和我国的礼治秩序论战开始的,由此说到了“法治”和“人治”。

本篇主要讨论“法治”和“人治”。费先生“法治”与“人治”的区别在于所用力量而非它们的名称“法治”也依赖与人,也要靠人来执行,由此也就推翻了西洋“法治”的绝对公平性。

然而乡土社会并非上述的秩序。我们知道,中国是乡土社会,因此,属于礼教秩序,依靠的是礼。同时,还提到了“传统”的概念,也就是指社会所积累的经验。

乡土社会是无讼的社会。首先说到了社会秩序的变化,从礼治到法治的变化,这是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一个标志。事物都有正反两方面,法治也给乡土社会带来了很多副作用。

读乡土中国有感篇八
《读《乡土中国》后感》

我们失去了什么

——读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有感

这次作业的要求是读一本自己最喜欢或最不喜欢的书,然后写读后感。因为我平时读书不多,且没有最喜欢或最不喜欢之说,所以就让一位师姐给我推荐一本。师姐本科是读中文系的,读过的书肯定很多。师姐第一次给我的是柏拉图的《理想国》,可是拿到书时,看到是厚厚的一本,觉得在两个礼拜的时间内读完还要写读后感有点困难,于是师姐就又给了我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本“小书”。

以前我基本上是没有读过学术性的书籍的,因为觉得学术性书籍很枯燥,很无聊。可是这次为了完成作业,同时也真的想多学习了解一些知识,就硬起头皮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除去序言和后记两部分,这本书中还有《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礼治秩序》等十四篇文章。读完之后,虽然没有什么非常深刻的印象,但其中的一些话语还是引起了我对一些问题的思考,而对于这些问题,以前是从来没有认真想过的。

当前的中国社会正处于一个急剧变革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成为城市人口;越来越多的乡村逐渐被高楼大厦占据,乡村被城市取代;城市的文明进步逐渐取代人们印象中的乡村的愚昧落后。中国社会正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迈进,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无法回避的历史进程。我们不能否认,城市里有便捷的交通,方便的购物场所,优越的生活条件;我们不能否定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但是我们是否意识到,我们在城市化进程中得到各

方面满足的同时,正在失去一些十分宝贵的东西呢?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本色》一篇里说: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是的,的确是这样的。我来自农村,来自乡下,所以对此深有体会。在农村,人与人之间来往频繁,互帮互助,因此彼此了解,彼此信任,所以彼此熟悉。正如费孝通先生在文章中说的那样: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这种熟悉的感觉让人感到温暖。每次放假回家,刚到村口,就有一种亲切的感觉,一种回到家的感觉,即使村口到家还有一段很远的距离。可是在城市里,你永远找不到这种感觉。就拿我自己来说,在县城读书时,每次去叔叔家,即使已经走到叔叔家楼下,仍然有一种身在异处的感觉,有一种陌生的感觉。除非走进叔叔家门,心里才会有到家的感觉。在一个小小的县城里尚且如此,更何况在复杂的大都市中呢。城市里,人与人是陌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淡漠的。伴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这种陌生,这种人与人之间的淡漠,将会漫延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而乡村社会中人与人之间那种朴实的给人温暖的熟悉的感觉将渐渐消失,我们再也找不到乡村带给我们的那种温情。从高中起,一直在城里读书,这么多年,在外人看来我跟城里人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可是城市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发自内心深处的陌生。

如果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在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间能始终保持着乡村社会中那种熟悉的感觉,那种亲密的关系,这个社会该有多好啊!

现代社会除了带给我们陌生,还给我们一种不安全的感觉。在城市里,即使到楼下片刻都得把门锁好;即使按了防盗门防盗窗,还是整天害怕被盗;即使有警察,有法律,走在大街上还是担心被打被抢„„总之,生活在城市里,始终有一种不安全的感觉。在农村,就不会有这种感觉。即使是现在,农村人出去时也是不锁门的,即便要出去很久。“现代社会是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很好的说明了城市与乡村的区别。即使有法律,城市中种种纠纷还是层出不穷。所以在城市里,时时刻刻都要防备被人欺骗。在农村,你很少会有这种感觉。即使有纠纷,也很少需要法律来解决。现代社会是一个矛盾丛生的社会,是一个让人没有安全感的社会,即使有维持社会秩序的种种规定,种种力量。而在乡土社会里,社会秩序无需外力来维持,单凭每个人的本能和良知,就能相安无事了。我们在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中,正在逐渐失去这种维持秩序的本能和良知。

这么多年,一直在外求学,目的就是为了摆脱农村那种贫穷落后的生活,在城里谋得一种舒适富足的幸福生活。曾经,让自己成为一个城里人的愿望一直十分强烈,可是现在突然有种疑惑:这种愿望真的有意义吗?即使我们成了城里人,我们的生活就一定会幸福吗?

城市化,现代社会,在向着这一目标前进的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读乡土中国有感篇九
《乡土中国读后感》

我乡我土系我魂

——《乡土中国》读后感

韦婷婷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2005级

第一次看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是大约在一年前——大一时候的寒假,现在再重头来把费孝通的这本重要著作再看了一次,感觉认识变得更加理性和条理了一点。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对《乡土中国》的整体把握

《乡土中国》是在费老对几个农村社区进行调查后,继《剩余制度》后对社会结构的分析的有一本著作,笔者认为它是在前面几本书的基础上对中国农村的一个更加概括性的总结。 首先,先谈一下对《乡土中国》这本书在总体脉络上了把握吧,在《乡土中国》的开篇第一句上费老就指出了“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样一个分析的基础,然后,从不同的方面入手,分析中国的乡土性。

《乡土中国》分为十四篇,在“乡土本色”一篇中,笔者认为,他界定了中国的基层之所以是乡土性的基础原因,那就是:中国是个“熟人”的社会,他认为:“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而后,他提出并解释分析了文字下行在乡土社会中难以推行的原因在于乡土社会中人和人并不生活在空间和时间阻隔的情境里,文字对于这样的社会是不需要的,所以,文字难以下乡;在“差序格局”中,费老用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

“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

那么,在这么一个一个人为中心的可以伸缩的关系网中,人余人是怎么互动的,整个乡土社会又是这么运作的呢?在往下的篇章中,我们可以找到原因,他指出,乡土社会依靠“礼”来维持秩序,在“礼治”的社会中形成“无讼”的机制,人们通过达成的道德礼治公式解决矛

盾,而几乎是一成不变的乡土生活导致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但生活还是在变化,社会的变迁,逐渐改变了乡土社会的某些特质,经过血缘到地缘的变迁,长老统治的名实分离,乡土性也渐渐离我们远去,

整本书呈献给我们一个对中国基层社会认识的清晰而又完整的分析脉络,费老在讲述某些问题时会举出一些具体的实例,让读者更好的了解他的观点。《乡土中国》文字理论通俗易懂,事例生动而贴近生活,对于初学社区研究和人类学的人来说有很大指导作用,让未免对农村的平实生活有了一个基本的,深刻的了解。

从《乡土中国》看现实生活

虽然上面说乡土性在渐渐离我们远去,但也许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在看到这本书中某些篇章时会会心一笑,因为《乡土中国》解释了中国社会人们身上一些很深层的东西,虽然他指出他所写的是中国的基层,但现代的中国社会也是有基层发展起来的,或多或少的带着乡土的痕迹。

费老在“无讼”一篇中讲到:

“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确实,当社会的现代性与乡土性想冲突的时候,就会有很多矛盾出现,在我所在的小城乡就有过类似的例子,我有个亲戚要建房子,于是请了另外一个乡的一支明间建筑工队来建房,后来房子在完工的时候发现质量有问题,于是主人家就拒绝把工资付给工队,后来包工头请了一个律师,把这个亲戚告到了市法院,最终因为缺乏证据(双发没有签订任何协议)那个亲戚败诉,赔偿了很多钱。按照大家心理的想法,房子没有建好,还浪费了材料,不给钱了理所当然的,对方也不应该来拿钱。但法律却不知这么认为,在乡土社会,“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因为是熟人,所以不会建立现代社会所说的什么合同的东西,这样就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礼治和法制间出现了矛盾。

而我的那个亲戚把败诉的原因归咎于对方贿赂了法庭,认为是共产党的领导发生了问题,并且传播了一些“共产党是信不得”“共产党的纪律是坦白从严,抗拒从宽”等诸如此类的观点,这样是思想也并不是只此一家,由此可以看出,共产党与老百姓之间在沟通了理解上的矛盾和现代社会与乡土性之间的矛盾是分不开的,加强共产党和普通老百姓的沟通是很重要的,而如何解决法制和礼治的矛盾是其中的重要方面。

现在,国家强调普及文化教育,在国家的大力推广和宣传之下,乡土社会中人们的观点也在变,又是甚至觉得不识字是件丢脸的事情,读书上学也成为农村在观念,经济上的一个大问题。中国基层乡土性已经发生了变化。

另外,对于费老关于文字下乡的观点,笔者还存在一些困惑,在乡土社会中,读书人是受到尊重的,是被羡慕的,既然大家那么看重读书人,文字下乡怎么还会难以推行呢?如果文字下乡在乡土社会是不需要的,那为什么读书人又收到如此大的尊重呢?从这里看来,它们之间是存在矛盾的。乡土社会是礼治的,大家推崇礼,也就或多或少需要学习礼教,所以我觉得,文字下乡在乡土社会还是需要的。

功能主义学派的“一家之言”

马林诺夫斯基是功能主义学派创立者之一,费老是马林诺夫斯基的关门弟子,也是功能学派在中国学者中的代表人物。马林诺夫斯基的经验功能论的核心概念是“需要”和“功能”,这种理论认为,人类的一切文化要素,一定所在活动着,发生作用,而且是有效的。在马林诺夫斯基看来,人类的任何社会现象,任何文化现象,首先是为了满足某种现实的需要而存在的。

我们从他的《生育制度》中可以看到对很多事情的解释带有了功能主义学派的特点,而在《乡土中国》中也从始至终贯彻了功能学派的学说和方法在里面,如在《乡土中国》中他指出在乡土社会中没有文字下乡是因为没有这个需要,在解释男女有别的原因时也是因为维持稳定社会的需要:

“这种乡土社会,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在反覆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 “„„社会秩序范围着个性,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男女之间的鸿沟从此筑下。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记得潘光旦在评价费老的《乡土中国,剩余制度》时希望里面可以多一些别家之言,笔者也认为在《乡土中国》中更多的是功能主义学派的一家之言,而且感觉费老是用功能学派的学说去解释中国的乡土性,而不是在调查观察了中国的农村后得到的功能学派的结论,未免有硬往上套的嫌疑。但是,如果要求他在里面把各个学派的理论都用来分析中国社会的话,那也未免显得过于繁杂没有重点了。

总而言之,《乡土中国》可以说是社会学中国著作中我们所不能跳过的一本书,也是对于了解中国社会中不可不读的一本书。就是在原始的乡土社会中走出来的千千万万的人,建设了现代的复杂多样,绚烂多姿的社会。然而,中国人与乡土是分不开的,不是说“一方土养一方人”吗?在中国的土地上养育了中国人,尽管它的枝丫已经高伸向月空蜿蜒向世界,可是我觉得,它的根还是系在乡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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