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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作品读后感

2016-01-13 10:19:3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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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作品读后感篇一
《贾平凹散文读后感》

贾平凹散文读后感

我小时候没离开过家的时候,从书上读到的都是外地的名胜和故事,当时就觉得家乡没有名气,到处都是山,向往山外面的世界,羡慕有名气,有名胜的地方,直到上大学我才第一次走出山阳,走出商洛。大学期间,游玩了很多北京的名胜古迹,上班后又去过其他一些地方,但现在还是经常会想起在家时,穿着拖鞋沿河趟水的那种惬意。后来无意中读到贾平凹的《商州三录》,由多篇中短篇散文组成,描写了商洛的好多风土人情和故事,描写手法和用词很平淡,我却看得很入味儿。

他在《商州初录》的《序》里面这样说,这本小书是写商州的。为商州写书,我一直处在慌恐之中,早在七八年前构思它的时候,就有过这样那样的担心。因为大凡天下流传的地理之书,多记载的是出名人的名地,人以地传,地以人传。而商州从未出现过一个武官骁将,比如霸王,一经《史记》写出,楚地便谁个不晓?但乌骓马出自商州黑龙潭里,虽能“追风逐日”,毕竟是胯下之物、喑哑牲口,便无人知道了。姚雪垠先生著的《李自成》风靡于世,那就写的是闯王在商州的活动,但着墨商州地方的极少。

他写得也是我的家乡的山和水,人和事,其中还写我们山阳县的一些文章,所以就觉得离我很近。有些感觉是曾在我心头经朦胧地出现过,但我却从来没有整理过这种思绪,他在《序》里所提到的担心,正是我以前对家乡的看法,啥有名的东西都没有,只想着长大了要去看外面的世界。看到他这么一说,我一下找到了共鸣,觉得他把我想

说又说不出的话给说出来了,的确以前大家描述商洛都是用穷山恶水来形容,物产贫乏,交通不便,不能赐予那里的人民财富,所以包括我在内很多人都想离开这个贫瘠的地方。而现在在城市污染、拥堵的对比下,原来的穷山恶水变成了人们眼中山清水秀的地方。

读他的文章,一些熟悉的地名不由得勾起我的回忆,也让我重新开始认识自己的家乡,原来商洛的名字来源于商山洛水,而山阳则是因为地处商山之南。商洛是秦朝卫鞅的封地,故卫鞅又被称为商鞅、商君。汉有“商山四皓”出山助吕后扶太子,居功不受隐居而商山,明末李自成兵败进商洛养精蓄锐,而后驰骋中原;近代五支红军进商洛,播撒了革命种子;李先念率师突围,建立了陕南革命根据地。而山阳县,则有徐向前、李先念、徐海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这里战斗过,创建了革命根据地和边区苏维埃政府。

而他文章里面的很多地方,我都去过或者听说过,比如他的《黑龙口》一文,就写的是商州的一个小镇,文中写到:黑龙口的人不多,几乎家家都有做生意的。这生意极有规律,九点前,荒旷无人,九点一到,生意摊骤然摆齐。因为从西安到商州来的车,都是九点到这里歇息,从商州各县到西安,也是十点到这里停车。于是乎,旅人饥者,有吃,渴者,有茶,想买东西者,小么零甚山货俱全。集市热闹两个小时,过往车一走,就又荡然无存,只有几只狗在那里抢骨头了。

我是从小就听说了这个地名,并且听这个地名的频率绝不低于听见商洛市的频率。因为黑龙口过去是商洛五个县通往西安的必经之地,我小时候家乡只要出过西安的人,当时都会提到黑龙口这个地方,

加上这个名字听着有些煞气,小时候总觉得这个地方挺神秘。结果在我95年第一次走出家乡的时候,我心里一直很期盼要看看这到底是个啥样的地方。回想起我第一次看见的黑龙口是两排平顶楼房,已经和他83年笔下的截然不同了,他笔下所写的是河对岸的旧址,都是土木结构的瓦房,像我们县城老街的房子,适合以前的人们做生意,尽管已经没有客人往来,宽大的门面,墙上和房子的屋檐手工制作的精美又复杂的装饰,让我依稀感觉到往日的繁华。没多久,通往商洛的312国道修通了,来回虽然还经过黑龙口,但车已经不用停了。而现在高速通了,我也就再没经过那个地方。读着这篇文章,又把我再次把我的记忆翻了出来,那破旧却依然精美的墙上装饰,高挑的屋檐,从二楼直通河床的木楼梯,瞬时又浮现在我眼前。

他的短片散文《松云寺》也是我路过那个地方之后才读的,是第一次走通往商洛的高速时,路过一个地方时我哥告诉我,那个就是贾平凹写过的《松云寺》,只见路旁有个挺小的院落,三面已经被一所小学所包围,中间的确有棵挺大的松树,树冠像一把大伞罩着院子。回来就读了他的《松云寺》那篇短文,文中写到:松树真的像条龙。应该起名松龙寺吧,却叫松云寺。叫松云寺正好,因为松已是龙,则需云从,云起龙升,取的是腾达之意哈。 后来我自己也去近距离看过松云寺,院子很小,松树很特别,树干很粗,树皮像龙鳞,树冠几乎将整个小院罩住,看过之后的感觉就是松即是寺,寺即是松。院中石碑上说,当年王莽追杀皇族刘秀,刘逃进商洛山,躲在这棵松树下化险为夷。

他的另一篇文章《莽岭一条沟》,说在莽岭山脉,有条沟没有路牌,也从无有人丈量,里数由人嘴说,有说六十里的,有说八十里的,但人口是十分地准确:十六家。这十六户人家,一家离一家一二十里,但算起来,拐弯抹角都是些亲戚,谁也知道谁的爷的小名,谁也知道谁的媳妇是哪里的女儿。 读着这么几句,我忽然想起我一个亲戚说过的,正是这种情形,他家就在我们那儿的大山沟里面,他们那几条沟相距十几里,人家不多很稀少,谁都知道谁家的底细,有几口人啦,谁和谁家是什么亲戚关系啦,随便在哪儿碰见都像见了亲人一样,都要聊上半天,谁家有事大家知道了都会前来帮忙,比如房子这种困扰在座每一个人的大事,在他们那儿你给我帮忙我给你帮忙,房子就盖起来了,不用付工钱。在他们眼中很平常的事,在我们居住在城市里面的人看来简直不可思议。我们住的近在咫尺,却经常不认识隔壁的邻居;偶尔用一下自行车铺的打气筒而人家没要钱,我们也会觉得诧异或难能可贵。

这么多年在西安的生活,越发的觉得了家乡的美丽与可爱,每次回家觉得身心能够得到彻底的放松,也发现和认识了原来家乡的历史人文环境也是绚烂多姿的,而每次读他的散文,都会把我带回祥和、安静的家乡,也随着他的笔端一起回忆和见证家乡的巨变,也想借此机会希望大家在快节奏的工作和生活之余,也能静下心来发现自己身边的美丽。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篇二
《贾平凹《高兴》读后感》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篇三
《读贾平凹小说后感》

读贾平凹小说《秦腔》后感

我出生在西北,黄土高原成就了陕北地区这一带人。《秦腔》是北方西区的一种,其唱风浑厚有力,苍凉引起了老百姓,甚至仕途之人的喜爱不已。就痒贾平凹先生盛名,还有茅盾文学奖的效应。《秦腔》不得不读。气温开头很是精彩。

“要我说,我最喜欢的女人还是白雪。喜欢白雪的男人在清风街很多,都是些狼,眼珠子发绿,我就一直在暗中监视着。谁一旦给白雪送了发卡一个梨子说太多的奉承,或者背了白雪又说她的不是,我就会用刀子格调他家柿子树上的一圈儿皮,让树慢慢枯死。这些白雪都不知道。...”其文一“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文中以疯子引生另类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额“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跌宕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们每个人都可以在社火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有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秦腔》的结尾和西区一样悲。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跟他一样捍卫农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是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节日的气氛热闹,隆重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长大了,时过境迁,节日的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是我看过的小说中最能走进内心的小说,因为哪儿就是我的额家乡。它的语言风格,过于粗俗,但粗俗的话连篇不为过。而且他看到一些人一些事也确实龌龊,粗俗的描述而反增真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外,故事情节也风趣幽默,引生是个疯子,他的思维就是小说的思维,二者完美的结合,体现出了贾平凹先生的神来之笔,文笔神采。

《秦腔》中乡级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儿印发的群众冲击政府时间,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得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边,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吏倾向源自于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次啊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于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结尾,白雪一改往日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我”多少留下些默默的温情。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赳赳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为时代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多余浮躁。太过于沉重。小说以切身的体验,散漫的节奏和细微的描写展示了作者的家乡在近几十年的人生百态。其中“秦腔”是小说中的一条隐形线索,它始终贯穿于小说的整个系统。“秦腔”一方面是作者所关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它在当今的发展的工业文明中被分解甚至消亡,另一方面也象征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着“秦腔”的失落和它的忠诚守护者。夏天智的下葬而被抛弃。在现实的生活层面,秦腔已经成了乡下宴席上的文化点缀和出版社文物发掘的对象而已,在夏家老一辈哪里琴乾几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唱呀,乐呀,秦腔给予他们太多的精神慰藉,他们既有一种生活方式也因得以维持。而新一辈的却并不喜欢,尤其是经现代文化教育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夏风,不仅不喜欢秦腔’,甚至认为那是一中落后的文化形态而离开它。抛却了原来的生存方式,新的生存方式却没有

建立起来,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清风街的人们几乎无所适从了,而作者自己却感到了迷茫,故乡一直是贾平凹思想和感情依恋的对象,如今他说“我清楚,故乡将出现另一种现状,我将越来越陌生。我决心以这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故乡以后将不再是他的精神家园,她的故乡情结将就此结束。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篇四
《《秦腔》读后感》》

《秦腔》读后感

最近,拜读了贾平凹先生创作的长篇小说《秦腔》,这部书可谓声名远播,2005年荣获了第七届茅盾文学奖,评论家们普遍给予了较高的赞扬。初读这本书,感觉就是费力气,贾平凹先生采用了书面语言与陕西方言结合的表述方式,理解起来有些难度,加之人物众多,初步算了下大概有150多个,理清人物之间的关系确需下一番功夫。而随着对作者表述方式的熟悉,可读性越来越强,随着故事的深入,作品的内涵越来越清晰。作品虽然没有具体情节,基本以大白话方式,书写着这群人的爱恨悲欢,但字里行间又分明包含着“大智若愚”式的沉默。个人认为这部作品除了对传统文化的象征秦腔的关注和精神关怀外,最大的贡献是展示了广大农村的生活全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观,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日益突出,可以说这部作品为“三农”问题专家提供了许多社会学意义上的经验和材料,较全面地反映了中国农村面临的这一重要时期的面貌和变迁。

一、 农村应该重农还是重商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说了一句“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引起了广泛共鸣。因为,这是懂得中国社会的肺腑之言。翻看历史,只有把握了农村,理解了农民,

才能真正读懂中国。

《秦腔》中的两位主人公,夏天义和夏君亭既是叔侄又是前后两任支书,夏天义是老一代农民的代表,他在土地上劳作一辈子,他觉得一个农民就应该本本分分地种地,其他都是歪门邪道,看见别人家土地荒芜,他觉得可惜,能够不完全出于经济原因而承包土地耕种,他以老迈之身,还要去改造七里沟,淤地,造田。书中描述他吃土的细节以及最终死于七里沟地震,隐喻了夏天义这老一代农民与土地与乡村有着割舍不掉的情感,他们热爱土地,保护土地,是农村传统的坚定捍卫者。而夏君亭是新一代农民的代表,他认为土地并不是根本,土地仅够维持温饱,从现实情况看,种再多的地,也不能使农民真正富起来,当务之急不是淤地种地,而是怎么从事商业经营,只有走商业化的道路,农民才有可能富裕起来,农村才可能繁荣起来。他不顾夏天义为首的老一辈农民的反对,在村里建起了农贸市场,并且生意很兴隆,实现了他的发家梦。在大人的影响下,孩子们的土地观念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走向城市,经商的经商,打工的打工,任家里的土地荒芜。老少两代人土地观念的冲突,表明了传统的农业文明正在走向没落,眼前看,夏君亭带领农民致富,得到农民认可。但从深层次看,进城的农民“干活在城市,根基却一直在农村”,从未真正融入城市,农村空心化,留守儿童等等问题也日益凸显。长远看,农民不种地,

这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来说,对13亿中国人来说,可能是个灾难。

二、农村应该固守传统文化还是接受新兴文化

在《秦腔》中,传统文化表现为秦腔戏曲,秦腔是秦人生命力的体现,是秦地人的文化象征,却遭到了新一代农民的抛弃,夏天智作为传统文化的捍卫者,有事没事高兴不高兴都要听秦腔,当听说县长要去看他的秦腔脸谱,竟然连饭都不吃,静候领导到来,与其说敬畏权势,不如说期待上层重视秦腔,认可他这个传统文化的捍卫者。夏中星组织剧团下乡演戏,热热闹闹地敲锣打鼓去了,没想到每到一个地方,人却很少,甚至没人看,有时只剩一个演员,一个观众。与秦腔的以前受欢迎相比,今天的秦腔可谓是前景黯淡。伴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城市在日新月异,农村也被现代化一点点地侵入,传统的文化被人看作是糟粕,新兴的文化则成为宠儿,爱听秦腔的夏天智最后患癌症死去,昭示了以秦腔为代表的乡村文化在无可挽回地走向衰落。但衰落不等于灭亡,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当下,陕北民歌等传统文化的复兴,一定程度上证明了传统文化的强大生命力。

三、农民应该“鼓口袋”还是应该“富脑袋”

传统文化逐步衰败,新兴文化难当重任,导致了乡民们精神的迷失,精神的迷失,助推了道德的沦丧。夏家的老人—夏天义和夏天智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勤劳俭朴,重情

重义,受人尊重,某种程度上是乡民们道德的楷模,而夏天义的儿女为赡养老人,闹的不可开交,农民富裕了,却没有形成健康的生活情趣,男人除挣钱外,沉迷于赌博嫖娼,而女人一改中华妇女贞洁贤惠的品性,做小姐、打牌、烧香拜佛,这与夏家老人的名字“仁、义、礼、智、信”背道而驰,与老一辈农民的期望越走越远,农村作为中国的最后一块净土不再干净。

《秦腔》以一个农民的朴素视角,以一个“疯子”引生的穿插讲述,真实地记录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一些琐事和变化,深层次、全方位的映了农村社会的重大变革。改革开放,解决了温饱问题;农资涨价,农民增产却不增收。国家繁荣富强,农村却更相对加贫困、落后;道路变宽,农田却不断减少;集贸市场繁华,农田却变荒芜;农民步入城市,开始富裕,但本性却不再纯朴。而我们党和国家近几年直面中国的“三农”问题,并采取了行之有效的举措。取消农业税,推行种粮直补贴等惠农政策,拉开了工业反哺农业的序幕。面对农村的贫困,乡村人精神价值的混乱,党和国家提出了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总体要求的新农村建设;面对农田的减少,国家要求地方政府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面对农村的空心化,青壮年外出打工,妇幼留守的现状,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要从根本上逐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优秀的

作品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往往优秀作品的现实意义远远大于作品本身。

先进与落后、开放与闭塞,甚至幸福与煎熬,往往同时呈现在“希望的田野”上,放下《秦腔》,不仅要想 “清风街很快就要消失吗?土地也从此要消失吗?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怎样才能真正融入城市?农村也会消失吗?如果消失不了,那又该怎么办”。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篇五
《贾平凹 老生 读后感》

贾平凹《老生》读后感

最近我阅读了贾平凹先生的《老生》这本书,这本书凝聚着贾平凹的思想、智慧,讲述了混沌、琐细中饱含社会历史感悟和人生命运。下面我就介绍一下我对这本书的感想。

《老生》中,作家将陕南故乡倒流河地区四个村庄的故事毫无伪饰地娓娓道来,它是以唱师为叙述人来回忆往事的。由“闹红”到“游击队”再到“土改”“公社”“致富”,书中的人物来了又去了,就像太阳东升总会西落。我以为老生会一直活在这个越来越瞬息万变的世上,用他饱经沧桑的双眼继续打量着这个灯红酒绿的世界,然而故事的结尾作者却让这位“唱阴歌”的老者随着他的歌声去了,没有不死去的人,没有不死去的时代。

闹革命的故事,老黑、李得胜、匡三等人的革命行为与遭际,不乏草根色彩(民间性),多带荒诞感及残忍的性质,人物以“斗争”的名义行撕裂、人整人之实,不给马生、老皮、刘学仁之流以行其私的正当空间;土改中,地主的被分产,贫农的获益,基层土改工作的“捣糨糊”,以及“文革”中的基层政权与乡村乱象。改革、发展以改变权力本质的“政绩”文化,少些“形象工程”,让老余这样的人不能以一个个“规划”之名行折腾之实,毁山、毁水,最终造成自毁。作者慢慢述说中国近百年来的国情、世情、民情。书中人的秉性是好光景过上了就容易忘却以前的穷日子,发了财便不再提当年的偷鸡摸狗,但百年来,我们就是这样过来的,我们就是如此的出身和履历,我们已经在苦味的土壤上长成了苦菜。

而如当代社会中有多少政治家良好的初衷被从私欲出发的“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的“政绩”文化所危害、断送,却很少去注意百姓大众的意愿和实际感受。 而要去反对“急功近利,好大喜功”,关键是既要雷厉风行干好当下,又要舍得时间、舍得面子、忍得住寂寞,多干打基础、利长远之事。也就是,我们要沉下来,而不是漂浮在空中。也就是要想维护国家民族的稳定和发展,要想实现伟大中国梦,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更需要沉下来,实下来,成为一个健康稳定的因素,为祖国人民贡献出一份平凡的力量。

特别欣赏作者在后记结尾的那个比喻,土地上泼了粪,风过了臭气就没了,粪却变成了营养,为庄稼提供了成长的力量,真实的故事也是,虽然丑陋、虽然野蛮,希望对这个民族的成长提供营养和支持。而我们每一个人,也要以过去为鉴,从过去的岁月中寻找阻碍个人正常发展的教训,去挖掘、去继承、去发扬让我们成长的力量,更好的生活,更好的发展!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篇六
《读贾平凹的《浮躁》有感》

读贾平凹的《浮躁》有感

读完贾平凹的长篇小说《浮躁》,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不知是受金狗的感染而浮躁,还是我心本就浮躁。

小说中金狗是州城报社的一名青年记者,曾将一篇报社不敢发的文章寄到《人民日报》并因此整倒了一名县委书记而声名鹊起的年轻记者。他年轻气盛,一心想干一番事业,首战告捷后还想继续以笔为武器与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作战,但他想错了。他只是一名小小的记者,远远强不过强大的政治势力,作为一个记者,看到官官相护、官商勾结的丑恶现象,他有口难言。他坚持职业道德,坚持社会正义,但看到身边的人一个个受伤害而自己却无能为力。他的笔不愿写逢迎政府的歌功颂德的文字,最后,他只好离开记者这个舞台。看到这里我不免思考记者到底是干什么的呢?“浮躁”真的是记者的克星吗?

当金狗把精心修改后的文章呈给报社领导,领导看完后竟以不符合当前宣传口径而压下来,索要也不给。“当前宣传口径”是什么呢?难道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还要受“宣传口径”的制约吗?很显然,“宣传口径”是为政治服务的,就跟报社总编跟金狗说的那样“我们的报纸是干什么的?是党报,是党的喉舌,它区别与香港的私人报馆,愿意写什么就可以写什么了?”报纸是党的喉舌,并不是想写什么就可以写什么,得为党的政治利益说话,这便是所谓的“宣传口径”。在这个“宣传口径”的限制下,记者只能写一些歌功颂德的文字,以迎合政府政治利益的需要。可是在一个社会的变革发展时期,纵然有很多先进的典型和成功的范例,难道就没有个别失败的例子吗?难道就没有腐败现象出现吗?一味的歌功颂德,不敢正面披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就好像讳疾忌医一般,那么新闻的宣传还有何意义呢?记者的劳动还有何价值呢?

有人把小说中金狗屡屡受挫归结为他太“浮躁”,认为一个新闻记者应该客观冷静而不应该太浮躁,那么什么是“浮躁”呢?

在现世社会中,“浮躁”被看做是一种病态心理的表现,指轻浮,做事无恒心,见异思迁,总想投机取巧。成天无所事事,脾气大。浮躁的

表现之一便是发牢骚。

小说中金狗被总编说成是一个浮躁的人,不过他也确实浮躁。他为什么浮躁呢?首先,因为他年轻。年轻人初出茅庐,经见大世面,自然有一种抑制不住的激动和兴奋,他豪情满怀,希望有所建树。其次,是他来自从村,始终记得他是矮子画匠的儿子,是农民的儿子,跟单位其他高干子弟相比,他总是觉得自己低人一等,但又想在业绩上超过别人,证明给人看他并不差。第三,是因为他是一个记者,他手中的笔和记者证给他书写社会的权利,于是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搅动着他年轻的心。人生理想、家庭出身、工作环境,三个方面的因素综合在一处,最终铸就了一个浮躁的金狗,他爱发牢骚便是浮躁的证明之一。金狗发牢骚并不是简单的唠叨几句完事,因为他是一个记者,所以他把满腹牢骚写进稿件之中,他以这种方式评价社会、监督社会,但并不是所有的牢骚都被社会认可,甚至是绝大多数牢骚都不被社会(并不是指真正的人民大众)认可,在这种压抑中,作为记者的他只能更加浮躁。

可是“浮躁”真的只是一种不良情绪吗?我认为不然,记者应该有一定的“浮躁精神”。我把“浮躁”称为一种精神,是因为我认为它于新闻记者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首先,因为“浮躁”的最大对头就是安分守己、按部就班,然而,一个安分守己、按部就班的记者是绝对不会写不符合宣传口径的稿子,也绝对不会违逆领导的意思去做“多余”的私下调查,那么新闻的宣传价值也就无所谓存在了。但假若他有一点点“浮躁精神”,他就会看不惯那些堂而皇之的官僚作风,看不惯那些官商勾结的丑恶行径,看不惯那些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因为“浮躁”,他敢于盲动冒险,凭着满腔正义和激愤,借着一支小小的笔,他将所见所闻所感化作一纸“牢骚”,如若见诸报端,必会引起关注,如若有幸被有关政府部门重视而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的话,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新闻的价值也会因此体现出来。

其次,“浮躁”也是一种进取心理的体现。小说中金狗跟考察人的对话中有这样一段“我觉得,烦乱中有他好的一面,就是要求振兴的内心

骚动。就是发牢骚,也未必不包含某种合理要求。”发牢骚,包含着某种合理要求。人只有在感到不合理或不公平的时候才会发牢骚以发泄心中的不满与愤怒,希望得到舆论的同情与理解并改善这种不公平,这些控诉和要求于发牢骚者而言都是合理的,这种是个人的浮躁。记者是个特殊的职业,他是大众舆论的代言人,他的话必要代表群众的所思所想,因此一个记者的牢骚便是群众的牢骚,这样就上升到社会的高度了。如果记者的话揭示社会问题,反应不良现象,必然是广大人民群众排斥种种现象,那么这个问题便需要引起重视。这时,便需要有“浮躁精神”的记者,敢于“发牢骚”,一旦这种牢骚见诸报端,那么原本小范围的振兴呼声或进取之志便会引起大范围的共鸣,当这个范围扩大到一定程度时,便成为一种思想潮流,这时宣传的真正目的也就达到了。

最后,记者有法律赋予的新闻监督的权力,要想真正有效的运用这个权力,“浮躁精神”更是必不可少的。这个权力要求记者有敏锐的视角和敏感的神经,要对社会上发生的事情做全方位的价值判断和评价,一旦发现问题,必须马上指出并上报有关部门或媒体以求解决。可是社会上这些容易出现的问题,往往隐藏在某些光亮东西的阴暗面,也许在有些人那是心知肚明的,可那些行在光明中的记者是发现不了的。这时,记者就要有勇气走进黑暗,依靠智慧和韧劲去发现那些问题,然后让它曝光。没有了黑暗的掩护,这些问题再棘手,也是可以解决的。面对这些问题时,一个老成、安分守己的记者可能会考虑各种利害关系,分析其中可能对自己造成的不良影响,然后再权衡利弊、审时度势来处理;而一个头脑发热的“浮躁”记者,就不会考虑这么多问题,其实也不是不考虑,只是不在乎,他心中强烈的正义感要求他一定要克服一切困难揭露这些问题,这样一来,“浮躁”记者的办事效率是要高于一般老实本分的记者的。

然而,“浮躁”与记者而言虽然说是必要的,却也是记者的致命伤。说它是必要的,是针对记者这个职业的社会价值而言的,说它是致命伤,则是针对记者个人来说的。小说中金狗最后不得不放下手中的笔走下记者的舞台,这也实属一种无奈。现实生活中那些浮躁的记者又有多少能

能平平顺顺的一直走在自己为记者的道路上呢?这个问题恐怕只有那些记者们心里最清楚。一方面是作为记者的职业道德和作为人的正义感,另一方面是复杂的社会现实和明暗不定的路,这条路还能走多远呢?一路上的酸甜苦涩,记者自己心里有数,但前方还有多远,记者心里也是茫然。

小说中,金狗因为这种茫然的困扰,问考察人他该怎么办,考察人说要疏导,及要发扬民族最可贵的品质,就是韧性精神。说得明白一点,就是记者们在这种理想信念与社会现实的矛盾面前,要有一种坚持正义的韧性。社会要进步,正义是必要的牵引力量,记者需要用浮躁精神来催动这种力量。这样,社会才会不断向前发展。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篇七
《贾平凹《丑石》读后》

贾平凹《丑石》读后

张明亮

贾平凹的《丑石》被收入中学课本和各种散文选集,流传颇广,影响不小。《丑石》的“丑石”,它百无一用,“它真是丑得不能再丑的丑石了”。文章的结尾,就因为被天文学家发现是块“陨石”,于是它就“伟大”了,于是它就“美到极处”了。

何谓“以丑为美”?凭什么会“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只因为它是 “陨石”?这是什么逻辑?

“以丑为美”,人们说顺了嘴,大都不问缘由、径下判断,视为必然或当然。其然岂然哉!“丑”之为“美”,有一个由美之丑的逻辑“过度”(彼此要求“搭桥”贯通),不能说越丑越美、极丑极美、甚至丑即是美。台湾著名艺人凌峰在一次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上的自我介绍,通俗而幽默,其意蕴足堪玩味——

在下凌峰……我是以长得难看出名。……这两年,我们大江南北走了一道,男观众对我的印象特别好,因为他们见到我有点优越感,本人这个样子对他们没有构成威胁,他们很放心,(大笑)他们认为本人长得很中国,(笑声)中国五千年的沧桑和苦难都写在我的脸上了。(笑声、掌声)一般说来,女观众对我的印象不太良好;有的女观众对我的长相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笑声)她们认为我是人比黄花瘦,脸比煤球黑。(笑声)但是我要特别声明,这不是本人的过错,实在是家父母的错误,当初并没有征得我的同意就把我生成这个样子。(笑声、掌声)但是,时代在变,潮流在变,审美的观点也在变。如果你仔细的归纳一下会发现,现在的男人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你看上去很漂亮,看久了以后,他没有男人的味道,这一种就像我的好朋友刘文正这种;第二种你看上去很难看,看久了以后是越看越难看,这种就像我的好朋友陈佩斯这种;(笑声)第三种,你看上去很难看,看久了以后你会发觉到,他有另一种男人的味道,这种就是在下我这种。(笑声、掌声)鼓掌的都表示同意了!鼓掌的都是一些长得和我差不多的,(笑声)真是物以类聚啊!(笑声、掌声)

书要耐读才是好书,人要耐看才有“味道”。钱钟书认为,一白不能遮百丑,黑亦何妨于美。《管锥编》曰:“雪肤未必花貌,白之甚者不妍而反丑”,因为白也有“几般白”,若“呆白”、“死白”之类,怎能称之“白雪公主”?《围城》里鲍小姐挖苦方鸿渐:“你就喜欢苏小姐死鱼肚那样的白”。评鉴“丑石”,怎敢例外?

“丑石”之可纳入“审美”,一言以蔽之曰:“耐看”,可供玩赏也。贾平凹的《丑石》,仅俱“〔天文〕科学价值”(客观)而已,与“审美”(主观)无涉,径直说 “以丑为美”、“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显然鳖斯踢也。研究癞蛤蟆的生物学专家当然认为癞蛤蟆有〔生物〕科学价值,你能说癞蛤蟆“美到极处”?

“科学的价值判断”跟“审美”,是“知觉”迥异的两码事。朱光潜在《我们对于一棵古松的三种态度》中分析说:“假如你是一位木商,我是一位植物学家,另外一位朋友是画家,三人同时来看这一棵古松,我们三人可以同时都‘知觉’到这一棵树,可是三人所‘知觉’到的却是三种不同的东西,你脱离不了你的木商的心习,你所知觉到的祗是一棵做某事用值几多钱的木料。我也脱离不了我的植物学家的心习,我所知觉到的祗是一棵叶为针状、果为球状、四季常青的显花植物、劲拔的古树。我们的朋友、画家,什么事都不管,只管审美,他所知觉到的只是一棵苍翠、劲拔的古树。我们三人的反应态度也不一致。你心里盘算它是宜于架屋或是制器,思量怎样去买它,砍它,运它。我把它归到某类某科里去,注意它和其它松树的异点,思量它何以活得这样老。我们的朋友却不这样东想西想,他只在聚精会神的观赏它的苍翠颜色,它的盘屈如龙蛇的线纹以及它的那股昂然高举、不受屈挠的气概。”

“丑石”纳入“审美”,有特定的美学要求。“石谱五字经,丑漏皱瘦透”(叶浅予《拾石记》)丑、漏、皱、瘦、透,就是“典则”。“丑”为总则,“漏、皱、瘦、透”,则是其必俱的形和态。试读白居易的《双石》——

苍然两片石,厥状怪且丑。

俗用无所堪,时人嫌不取。

结从胚浑始,得自洞庭口。

万古遗水滨,一朝入吾手。

担舁来郡内,洗刷去泥垢。

孔黑烟痕深,罅青苔色厚。

老蛟蟠作足,古剑插为首。

忽疑天上落,不似人间有。

一可支吾琴,一可贮吾酒。

峭绝高数尺,坳泓容一斗。

五弦倚其左,一杯置其右。

洼樽酌未空,玉山颓已久。

人皆有所好,物各求其偶。

渐恐少年场,不容垂白叟。

回头问双石,能伴老夫否。

石虽不能言,许我为三友。

总起一联,概括其“丑”而且“怪”。“孔黑烟痕深”,有“孔”乃“透”;“罅青苔色厚”,有“罅”必“漏”;“老蛟蟠作足”,是曰“皱”;“古剑插为首”,是曰“瘦”。如此“丑石”,很能激发想象,更可引起联想。“一可支吾琴,一可贮吾酒。峭绝高数尺,坳泓容一斗。五弦倚其左,一杯置其右”;最妙的是“洼樽酌未空,玉山颓已久”:“洼樽”是指我的酒杯呢,还是指“坳泓”之石呢?“玉山”是指“峭绝”之石呢,还是指“老夫”“我”呢?石我两忘,诗人与“双石”均陶然而醉——此之谓“移情”,即深情入境矣。最后四句,问而未答,欣然默许,“我”与“双”石,成了“三”友(李白名句:“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俗用无所堪,时人嫌不取”,“人皆有所好,物各求其偶”:石态即人心,诗人以“丑石”寄托其“一肚皮不合时宜”的孤高和兀傲,即所谓“天姿信为异,时用非所在。磨刀不如砺,捣帛不如砧。何乃主人意,重之如万金。岂伊造物者,独能知我心”(白居易《太湖石》)是也。

《乾嘉诗坛点将录》评萚石曰:“远而望之幽修漏,近而视之瘦透皱”;蒋超伯《通斋诗话》有云:“英石之妙,在皱瘦透。此三字可借以论诗”;钱钟书《谈艺录》引而申之曰:“静而不嚣,曲而可寻,谓之幽,苏州有焉;直而不迫,约而有余,谓之修,彭泽有焉;澄而不浅,空而生明,谓之漏,右丞有焉。瘦透皱者,以气骨胜,诗得阳刚之美者也;幽修漏者,以韵味胜,诗得阴柔之美者也。” 赏诗与鉴石,都是“艺术”,都须具备审美的情趣和理趣,绝非简单轻易。 才子文章,恃才纵笔,时或疏于学理。抄《谈艺录》引《沧浪诗话》一则,与读者共勉:“诗有别才,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然非多读书多穷理,则不能极其至。”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篇八
《读后感素材》

读后感

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极为简单的故事,这是一篇让看过它的人都感动其中、感悟其中的故事: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后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大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也许,书中的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最终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带着鱼骨上岸,可是他始终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向鲨鱼妥协,他其实是一个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人生就如一片汪洋,很宽,也很危险。它可以把你推向一个高度,也会瞬间让你失去自己所有的幸福。我们为了保留这一丝幸福,会努力地向浪尖奔去,用我们的满腔热血化解有时愤怒的海洋。要知道,一个好渔人,是拥有桑提亚哥的意志和精神的。 我想:人生即是海洋,时而波涛汹涌,时而风平浪静。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这些都是过程带给我们的快乐和痛苦!

朝花夕拾读后感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远大前程读后感

有这样一个人,他的童年饱经风霜,历经坎坷,他整日梦寐以求过上等人的生活。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受到一个曾被他搭救过的囚犯的安排。接触到了上流社会的形形色色,无与伦比的幸福生活蒙蔽了他的双眼,改变了他原本纯朴善良的性格,忘记了帮助过他的朋友和亲人。他的这一举动被一个叫赫薇香的诡计多端的老妇人所利用,使他受尽了精神上的摧残。此刻的他忽然醒悟:自己这几年的"上等生活"是多么空虚,丧失了以往的追求目标的动力,真正的朋友与正确的人生道路。他开始改过自新,要重新回到真实的生活中去,找回应当属于自己的真正的人生追求——靠自己的能力与本领闯出自己的前程来。他就是《远大前程》一书的主人公——匹普。

主人公匹普,也是个孤儿,他依靠姐姐的抚养长大。但姬姐对他很粗氮只有姐夫却处处回护他。在小时候,匹普曾经掩护过一个逃亡的囚徒。后来,他被镇上的一个神经质的地主贵族郝薇香小姐叫去伺候比给她消愁解闷。在那里,匹普见到了郝薇香的养女,美貌而又高傲的艾丝黛拉。匹普深深地爱上了她。他自伤形秽,为了要得到艾丝黛拉的爱情,他一心想做个“上等人”。匹普逐渐长大成人了,他当了干铁匠营生的姐夫的学徒,但是连年过节还是上郝薇香家去,思管这时郝薇香已经招艾丝黛拉送出国“接受上流小姐的教育去啦”,可是匹普却越来越热恋着艾丝黛拉。就在这以后,有个曾经在郝薇香家出入的律师贾格斯,跑来找匹普和他的姐夫。说是有个不愿透露姓名的财主委托他通知匹普,“他将来可以继承一笔相当可观的财产”,而且产业的现主人还要他马上跟姐夫解除师徒合同,到伦敦去接受“上等人的教育”。匹普还以为这是出于郝薇香的主意,他的幻想可以变成规实了,自然全盘接受这种安排。匹普来到伦敦接受“上等人”教育的时期,艾丝撰拉又回国了,匹普又能经常和艾丝黛拉相见。艾丝黛拉若即若离、忽冷忽热的态度把个匹普挑逗得十分痛苦。但是匹普还是一厢情愿地以为这是郝薇香为了成全艾丝黛拉和他的好姻缘,给他的磨炼和考验,因此,还是苦苦地恋着她。然而不久,真相就大白了。有一天深夜,有一个人来找匹普,匹普在苍黄的灯光下认出此人就是他童年时救过的逃犯。原来就是这个逃到海外异国发财致富的囚犯阿伯尔。马格韦契暗中出钱要把他匹普培养成一个“上等人”。

他现在偷偷回国,就是想看一看他安培养的上等人现在出落得怎么样了。这件事完全和郝薇香无关。郝薇香所以一再找匹普去,让匹普和艾丝黛拉不断相见,无非是为了她在新婚的那天,就伤心地被人遗弃,现在要在两个无辜的孩子身上进行报复。按照当时英国的法拽逃往海外的囚徒重回本国是耍处以绞刑的。匹普干方百计张罗船只想把马格韦契送上去美洲的轮船,但结果被马格韦契的死对头,也就是过去教唆马格韦契犯罪后来却消遥法外的主犯康佩生所发现。他追踪前来,使得马格韦契没有逃成功。匹普原来心里所怀的巨大的希望、理想,终于全部破灭了:人家应许给他的让他成为“上等人”基础的财产,因为马格韦契身份的暴露而全部落空了。要不是匹普的好心的姐夫的支援,匹普最后还得被关进债务人监狱。

故事的结局是:匹普靠一个好朋友的支持,才在海外找到一点立足之地。十多年以后,他回国来探望姐夫。有一天,他去凭吊已经死去的郝薇香的庄屋,不料他在那里见到了已经寡居的艾丝熊拉,原来她也是来凭吊这座废墟的。最后,两个饱经沧桑的爱人,在互道“我们言归于好”中离开了这个富有象征意义的吞噬一切的废墟。

读罢匹普的坎坷人生,我反复斟酌匹普带给我的启发:

一个真正的人心中必然会定下自己将来的目标,在社会上体现自己的价值所在,但在这漫漫路途中又该如何奋斗的问题上出现了错误的思想。

在我们学生一代人身上会出现这样的想法:现在我只管享受,今后的事靠父母打理,我长大后要过好的生活,父母现在赚钱就可以了,总之我全靠他们了。除了这种无所事事,全靠父母的一些人的想法外,还有许多人也是被逼迫在学校里学习的。他们认为来学校学习是为了逃避父母的唠叨。对今后的学习抱以渺茫的态度,父母应该会替我们安排的吧!这是他们所想的。 为了达到我们的目标,前程,不管是大是小,成败与否,都取决于自己,依靠自己的能力实现自己的"远大前程",在这期间饱受锻炼,挫折,通过自己的奋斗达到的前程才是最远大的

《废都》读后感

很多年前,读过著名作家贾平凹的一部引起轰动的长篇小说《废都》。当时,有两个印象给我最为深刻:一是庄之蝶总是阴差阳错的坎坷际遇和事与愿违的失落心态,让人看了名人在失去自我之后,无以自慰的深深悲凉;我感到这是在以前的文学作品中所没有见过的,一个独特形象。另一方面是作品中多处打了方框子的性爱描写。无拘无束的率直又有声有色的赫目,似乎是凡是能写性的地方,作者都没有轻易放过,这种写法在当代小说创作中还未曾见过,即使是在张贤亮的有关作品中也绝非能及。对这些过多且露的性描写,我在初次读《废都》之时,心中确实存有极大的疑虑,甚至厌恶。对作家的那种明显的模仿中国古典小说中的性描写,尤其是对《金瓶梅》的在作品中几乎是一种翻版似的展示,更是怀疑贾平凹的生活状态是否被扭曲,或者是迎合市场的需要直接影响到了他的小说创作。诸种感受交织在一起,使我对《废都》的看法在说不清、道不明中,只能抱一种低调的态度。

但贾平凹终究还是我们非常喜爱的一位作家,我感到他的文笔向来不是用来媚俗的,他的为人,他的思考都是在文坛上有所耳闻的。后来我又零散的阅读过这部长篇,通过反复的细琢磨,我感到作品实际上是在写庄之蝶的幸运表象中隐藏着的人生之大不幸,而且由这种不幸,作者严厉地拷问了包括自己在内的众多文人的灵魂,也对桎梏庄之蝶们的社会文化氛围进行了含而不露的鞭鞑。庄之蝶们从内在心态到生活形态都乱了章法,在官场、情场、文场的失意接踵而来。由“名人”变成了“闲人”,而后又变成了“废人”。在这个意义上,《废都》是惊人的警示和呐喊。然而说实在的,《废都》里的性描写虽然大部分是为了塑造人物和揭示人物关系所必需的,但很多地方明显的是冗赘的笔墨。已经有悖于美学意义,及一些负面效应。与《浮躁》相对照,《废都》堪称是一部完全意义上的谴责小说。《废都》一书不但对扭曲时代的人和事物进行了果敢的谴责,而且是一种文化上的批判;并且由局部的批判发展到一种全方位的批判。贾平凹本人在作品中一再想强调“废都”二字及西京城的象征意义,其喻义自在其中。改革开放初期,贾平凹的小说多数都是一些用极鲜明、极响亮的调子来歌颂农村改革的。如在《鸡窝洼的人家》、《腊月·正月》等小说中,他通过人性在传统文明向现代文明过渡和转变的描写,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其故事中的主人公们都表现出了对现代文明的向往和实际追求,因而,他的这些作品也给予读者以美的享受。同时,也给当时中国的文坛吹进了一股强劲的风。西北山地的贫瘠和美丽,民众的愚敦和淳朴,都成了作家歌颂农村改革的话题。然而,随着现代文明的不断发展,作家看到的是更加深刻的社会特征,于是,在他的以后的作品里,田园牧歌似的描绘,温情默默的抒怀一扫而空,而是一种毫不掩饰的批判,一种指向现代文明对自然人性戮害的控诉。因而,作家的笔下是一种手术刀似的解剖,也可谓是一种极为痛苦的反思。从哲学意义上说,对现代文明的种种批判也就有了更深刻的意义。这也是贾平凹所贡献的一面。

读后感

这本书的书名“西线无战事”是在一战最后两年,人们在德国军方的战报中可以成百次地读到的句子,对此,有人相信,有人怀疑,可是只有少数人知道,在这个句子背后隐藏着更多的悲哀、痛苦和毁灭。

《西线无战事》讲述的仅仅是主人公,二十岁的德国小伙子博伊默尔,以及他的同学和朋友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在最后两年里的战斗和生活的一些零散的片段。博伊默尔和他的同学当初只是些十八岁的青年,在长期接受老师们灌输的所谓“英雄气概”,“神圣职责”和“祖国”等爱国主义口号后,自愿报名参军,经过短期训练后开赴西线参战。但自从上了战场的那一刻起,这帮热血青年对生活热忱的理想便在残酷的硝烟与弹片的现实面前破灭了。年轻人的理想主义抵抗不住连天的炮火和壕沟里的野蛮撕杀。读完这本小说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战争就是毁灭的代名词。战争摧毁着一切。记得书上说过,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总共造成5000多万人的死亡,各国的经济损失无法估量,给人类文明带来了空前的大灾难。战争不仅夺去了无数人的生命,并给活着的人——特别是参加战争并在战争中成长的那一代年轻人——的心灵造成无尽的摧残。与军队里的其他人不同,其他人大多在战前就有了工作,家庭,战后可以很快恢复正常生活。可是这一代年轻人大多是仅有十八、九岁的小伙子,上战场前他们从来没有过职业,他们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杀人。接着战争教会他们野蛮无情,教会他们丢弃梦想,让这些年轻人每天在野蛮与良知,现实与梦想,这些极端之间苦苦挣扎,直到最后原本纯洁的心灵被完全摧垮。

虽然战争意味着毁灭与灾难,但在人类的历史长河里,战争一直没有停止,人类对和平的呼声也一直没有间断过。近日来,我们可以从各种新闻媒体上了解到,现在伊拉克境内已经战火连天,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火药味。十几天的战火已经使大批的军人身葬战火,许多平民无辜丧身。战争,给多少伊拉克人,美国人,英国人……的心中留下阴影,给多少伊拉克、美国、英国……家庭带来黑暗。我为这又一场灾难的出现而感到悲哀。几千年来,这个地方曾遭受过多少次战争的毁灭。古时候,这里曾是美丽富饶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无数部族都梦想着占有她。最先踏入这块土地的是苏美尔人,接下来是阿卡德人,阿摩利人,赫楞人,亚述人,迦勒底人,波斯人,古罗马人,土耳其人,直到现在的阿拉伯人。下一个可能就是美国人了。只有强者才才能统治这片土地,弱者就要遭受灭顶之灾!这便是这块土地的历史,一部野蛮征战与文明建设的历史。我们不否认那些些古人创造了辉煌的文明,但我们也不要忘记,当一个古老文明被一个年轻的用武力取代的时候,其代价便是成千上万的男人,妇女和儿童被屠杀,多少的辉煌的建筑,亘古的遗址,精美的艺术品及其他人民劳动成果被毁坏,无数人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古人进入这片土地为的是食物,现在美国人进入这块土地为的是石油。但他们的代价都会是一样的——无数人生命的丧失与心灵的摧残。千百年来,人类时时刻刻对和平发出真切的呼唤。战争的恐怖和残酷,人们对和平的渴望,这一切都是人类无泪的悲哀。在这部小说的最后,就在和平即将到来之前的一个宁静的秋日,博伊默尔已经被战争摧垮,想到自己无法面对将来的生活,轰然倒地。他阵亡了。此时是1918年10月,这天整个前线是如此平静和沉寂,所以军队指挥部的战报上仅仅写着这样一句话:“西线无战事”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篇九
《五篇读后感二》

《废都》读后感

前几天读了贾平凹的《废都》,我说什么呢。我无法叱之,却只有悲哀。庄之蝶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知识分子。应该可以归咎为一个内向的性压抑者。他用自己的婚外恋来解脱自己,并且也解脱我们自己。这是一种内心的苦闷,一种压抑的积蓄。那是什么压抑?富贵在天还是爱所不能爱,那究竟是什么?在压抑之下虚伪的文字渲泻,那样肆无忌惮,那样亵渎与玩弄。我无法再说,因为我有了深深的体会。一个懂得感情而无法表达感情是怎样用非感情的文字去表达感情。如若不如此他们便创造不出文学。然而这难道不是悲哀,为什么我们要用我们真诚的滴血的感情来铺成我们白发苍苍时的称颂与赞美。

曹雪芹是幸福的,在最年轻的时候,他生活在最美的时候。据说,他家很昌盛时,他有一个很可爱的表妹,长在他家住。但我们知道曹先生的伴侣是谁,一个一样温柔的女子,曹先生喜欢不喜欢她我不知道。但我从红楼梦的兴衰中懂得他深深的感受到那真情是怎样的至死不虞。曹先生是幸福的,因为他的青春是美丽的。虽然晚年十分穷迫,但他不是写出了一部举世名著?在写这部书的年月中,我相信曹先生是在美好的回忆中走向他的终点的。梦终究是美丽。

《废都》中有一位善解《易经》的先生。乡下有许多算命的先生,而且他们算术有时好象是非常的高。比如你有多少子女,哪年有过什么灾,大多猜得八九不离十。而《废都》的先生好象比一般的算命先生更高,因为他超脱中废了一只眼睛。付出的大,必然得到大。于是知道了一些天机。我不知道贾先生为什么写这位仁兄。只是从那位仁兄的真诚中看到了贾先生迷茫的眼睛,对命运苦涩的无何奈何和黯然泪下。命运,那是怎样一条绳索,束缚得我们心神焦悴,束缚得我们泪流如下。

贾先生,你可能读过《金瓶梅》,你可能更读过《红楼梦》。庄先生在这个时代,在这个私欲纵流的时代,不应该,也不能去为写而亵渎,为了感情而玩弄,他是梦幻,更是在金钱与情感下的废物。废都,那不是一片荒芜,那是人性最后一次挣扎,也是我们最后一次在狂风暴雨中赤赤裸的呐喊。 记得有人读贾平凹《废都》有感题七绝一首:生生死死生生死,是是非非是是非。一树梅花香自在,惘然白雪满天飞。 说不上有同感,但实在感到万分真切!感于主人公的生死沉浮,感于文章那种不媚俗又带有丝丝颓废色彩的笔法,感于主人公失去自我之

后,无以自我安慰的深深悲凉,感于有着霓红有着龌龊的都市和朴实的农村的生活的对比。还是感于城市中人性从纯白到乌黑的无奈。最终感于无拘无束的率直又有声有色的描写。

《废都》笼罩着一层颓废的色彩,我到不认为是作者的颓废,只是对显示生活的一种抗争。作者一直在徘徊,废还是不废。的确显示是难以抛却的,但惊叹的是作者笔下的庄之蝶最终还是沉沦了。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责任,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赌注则是自己的青春抑或生命。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后操纵我的意志,但如果说我在其间没有做出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如果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如果整个地失败,

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该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么可能保证这一点呢!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最终路遥赌赢了这场人生:一部《平凡的世界》完成了他的愿望,只是代价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掉地是生命。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妻妾成群》读后感

苏童的《妻妾成群》是一部渗透传统因素的先锋派作品。小说主人公颂莲在陈家生活过程中充满了曲折与迷惘,使主人公的成长充满了自我的潜在意识。命运、追求、死亡萦绕在她的意识中,由此建构了主人公成长过程中的一条道路。而作者在这条路布下了多种让主人公产生意念的意象、曲折与迷惘、自我意识、意象一同陪伴主人公的成长。《妻妾成群》借旧中国特有的封建家庭模式作小说的框架,一个男人娶了四个女人做太太。但作者关心的不是一个男人如何在四个女人中周旋,如何控制她们,而是关心四个女人怎会把她们一齐拴在一个男人的脖子上,并且像一棵濒临枯萎的藤蔓在稀薄的空气中相互绞杀而争得那一点点空气。用作者苏童自己的话来说,他的作品大都不是自己的亲身经历。他说他崇尚虚构,也就是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是作者虚构的。别的评论者说这部作品是新历史小说中最精致的作品之一,说它具有‚宽和精神,濡湿的气息,绮丽的梦幻,温婉的性格。‛

《妻妾成群》读起来感觉总有些像张爱玲,只是在叙述风格方面,但却并不如张爱玲深刻。优点在于他从女性的视角切入,把女人细微的感情都表达了出来。他的目的又与张爱玲不同,张是在表现一种生活,叙述一个时代,而这部作品则是在说明一种道理,作者说‚痛苦常常酿成悲剧‛,或许他想说明的不只是这些。他想读者把作品理解为‚痛苦和恐惧‛的故事。他的这一系列作品篇幅都不长,写的也大都是女人,倒是很符合新历史小说的写法。只是在一个完全虚构的空间里,除了作者较富哲理的思考和想象力的充分发挥外,看不出有更为深刻的现实意义。或许是张爱玲太优秀了,后人写旧上海,写相似题材的小说很难摆脱她的光环,就连王安忆的《长恨歌》不是也有很多人说像张爱玲吗,而读起来也是有些同感的。也许作者本身并不是想去描述现实,去对社会人生做什么深刻的思考,而仅仅是在向读者讲述一个故事,一个自己编织出来的梦一般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给人带来的伤感和叹息也正是它的预期效果吧。

《受戒》读后感

曾经,不止一次地臵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臵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就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我们的小主人公小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小明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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