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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

2016-02-22 11:19:4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篇一《乡土中国读后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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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篇一
《乡土中国读后感》

08文科实验班 杨美梅 20080W0218

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有感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乡土中国》在大一时就有所耳闻,当时还向同学借了,但是一直都没看,这次寒假也算是机缘巧合,在整理东西时被我翻了出来,于是便带回家通读了一遍,颇有些体会。

在网上看到很多人对于这本书的评价,知道这本书是费先生先生在上世界四十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经济学”一课的内容,整理汇编成册,发表于1948年。此后多次再版,其内容依然没有过时,无论是专家学者,抑或是普通读者,都不吝赞扬,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好了,它已经带给我足够的诱惑,吸引着我对这本小册子发起进攻。我断断续续读了几个星期,总是不断回头去看:先生是怎么论述一个问题的!对于我这样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来说,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来闲聊中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当我试图将不足百页的小册子整理一下,将它从内在逻辑上梳理一下,才发现原来如此困难,它包含了很多东西,顺着其中一点深入思考下去都可以有很多的收获。除去丛刊序文和后记,一共十三篇短文,总字数不过万余字。下面我将根据自己的阅读体会,谈谈这本书带给我的一些收获。

第一篇《乡土本色》相当于一个概述,为我们简单描述了乡土社会的种种,为我们重新认识了“乡土”的含义,土地将人们限制在一定地域,形成一个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个社会以基本的村子为单位,村子之间相互隔膜、孤立,村子中的人形成有机团结,进而形成熟人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中生存并不困难,只需要严守上代人口口相传的经验。总之,它为我们描述出一个乡土社会的轮廓,也为读者更好的理解在此基础上的差序格局等一系列新的概念奠定基础。第二篇和第三篇《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更像是为乡下人“平反”,逻辑的起点是有人说乡下人愚开始,继而那些人产生这样想法的原因是因为乡下人不识字,然后再追问,为什么乡下人不识字呢,然后论述文字对于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的意义,另一方面从文字作为一种意思传递方式,它的局限性,容易造成意思表示的误解,有时候不能准确全面的传情达意,且与乡土社会的不相符,相比较直接的接触时的语言而讲,实用性相差甚远,甚至连语言也不是最好的传递方式,共同生活经历形成的特殊语言、动作、表情才是更好的方式。在《再论文字下乡》中,又从文字下乡的时间阻隔来说,世代的阻隔仅仅需要口口相传就可以完成,因为不同时代的人在这个向泥土讨生活的社会中,面对的是同样的问题和遭遇,经验无需积累,只需保存,在这样的情景下,文字的用处自然不大。

两篇文章用说理性的文字,成功为乡下人的“愚”辩护,土是一种乡情,与愚昧等贬义词无关,“不识字”只是在一种自然经济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中自然形成的。这样一种写法,倒像是苏力式的存在即有理由,为现存的制度和现象辩护。我们也许可以说他没有改革的决心和勇气,但是我们却要重视他们的意见,因为那睿智的语言之下,是对社会改革的慎重,是从理智的思维出发,为我们分析前进路上的一块块挡路石,以及可能出现的障碍。当我们认清楚这样的现实,了解传统的乡土社会对于文字的需求后,才能更好理解作者所言:如果中国的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在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但我认为并非只有等产生了文字需求之后,文字才要下乡,文字提前下乡更好。事实上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也存在着对于文字的需求,只不过需求量比较少罢了,岂不见“立字为据”,岂不见“地契”,从另一角度来讲,乡下人没有机会接受教育,从小就不识字,哪里谈得上对于文字的需求。只有我们提前文字下乡,才可以了解乡下人对文字的需求,逐渐让乡下人的了解文字的优点,让他们有选择。我认为,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只有在可以充分选择的基础上,充分了解每种沟通交流方式的利弊,才可以谈需求。同样的道理,送法下乡也是如此。我们同样可以从农村中小的法律需求出发,培养人们一种利用法律的习惯,比如说在农村土地流转、村干部选举、缴费依据等等,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上着眼进行法制宣传。等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与发展之后,农民对于法律有了更加强烈的需求后,再顺应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下乡宣传。只有这样循序渐进才可达到真正法治社会。不要像现在的普法宣传一样,上去就给人家一叠传单,宣传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国家大法,好像盼着别人家里出现不守规矩、欠钱不还、家庭不和似的,虽然是好心,却让人感觉心里挺别扭,等过不了几天就可以看到这些传单出现在厕所。毕竟中国人目前还有朴素的厌讼心理,习惯于事后才去寻求法律救济。不讲求方法的送法下乡达不到预期效果,并不能否认送法下乡本身。

《差序格局》无疑是先生书中最闪亮的一篇,文中通过与西方社会的团体社会相对比,提出中国社会结构中的差序格局,这是先生在此书中的提出的最重要概念,他为我们研究中共传统的基础社会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和新的认识工具,让我们剖析解构了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的特性。前两天听一个讲座,老师讲到:“曾几何时一篇没有对策的论文被认为是未完成的论文,导师会说你这篇论文接着写,写出对策来!我们还给它一个名词叫理论联系实际,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还要解决问题,我们当年做硕士论文,博士论文都这样过来的。真正的学术就是发现规律,解决问题是政治家们的事情”。 每一个学者都应该像是苏力老师那样发自肺腑地问,我们对于法学的贡献在哪里?如果从对学术贡献的角度来说,费先生为社会学的学术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仅此一项足以名垂社会学学史。回归正题,乡土中国全书即以此为中心,展开全书的论述。首先从静态的角度来解构乡土社会的特点,正是差序格局,就如同石子投入水中,引起的水的涟漪来比喻乡土中

国中人与人的关系,差序格局的最基本特性有两个,一是以已为中心,因此在社会中没有统一的行为规范,每个人在社会中对于不同的人承担不同的责任,要根据亲疏关系来区别对待,即对亲属要“孝”、“悌”对待朋友要“忠”、“信”。同样,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加的对象与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故有《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在此基础上继续论述乡土社会中的两个最基本的群体单位——家族和男女,这才有了《家族》与《男女有别》两篇。二是差序,水波由中心向四周扩散,一圈一圈,越向外,波纹越浅。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以己为中心,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从这样一个角度出发,让我们对一些社会现象和历史现象重新思考,如洪承畴等接受了十几年忠君爱国教育的人臣们为什么会投降,仅仅是因为没有民族气节吗?一边是全家族的性命,一边是国家,在差序格局中,很明显家族的利益要处于内圈,这时候他们做出投降的决定,从其自身出发也是有一定合理性的。正如先生所言,稳定社会秩序的力量,不是激情,而是了解。让我们在空洞的、普遍泛道德化的批评之后,理性地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只有社会的各个阶层相互了解互动,才可能去构建一个各司其职、相对和谐的社会。当每个个人组成一个社会的时候,就像是一个湖面上无数涟漪相互影响,相互冲击,在这里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这些关系的组合之上形成了社会。怎样来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转呢?在后三篇中会集中讲到。《礼治秩序》这一篇中,先生从“法治”与“人治”的不同讲起。说来惭愧,虽然每天将依法治国挂在嘴边,并以之为毕生之理想,但是自从看了先生简单的论述,才真正明白其含义,在于人治的比较中,更好的把握了其核心。正如先生所说,所谓人治与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利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在中央集权的封建社会,与现代的法治国家相比,同样有法律,官员们作出判决同样是依律而行,这两者的区别到底在哪里?法律本身的性质很难去判断,只是套用马克思的话,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工具。但可惜只有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会写明一个国家的阶级属性,无从比较。除去法律本身的性质,衡量法治与人治的另一个标准——在维护秩序的社会力量中,处于决定性位置是法律,还是领导者的个人意志,即法大还是权大的问题,就涉及到了一个社会是人治还是法治的问题,当我们沿着逻辑去思考的时候才发现,也让人警醒:原来,法治和人治的距离这么小。

《无讼》这篇文章是我所感兴趣的,因为内容与法律有些相关,都是讲社会纠纷的解决。中国人有普遍的厌讼的情绪,从收益成本的角度讲,毕竟法律诉讼是一种纯社会消耗,不会出现产出,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厌讼是一种理性选择。但是对于更多的人而言,厌讼更多是因为面子上拉不下来。因为诉讼不是一件光

彩的事情,发生了规矩之外的纠纷,是丢人的事情。即使是自己有道理的事情,总不能拿着证据向每一个人解释吧,反而会越描越黑,因为别人一句轻描淡写的话就可以让你哑口无言: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为什么谁家也没有诉讼,就你们家有啊!总之,家丑不可外扬,因此乡土社会中的纠纷更多是通过村里有威望的人居中调解来解决。

《长老统治》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分析了四种性质的权力:一是社会冲突中发生的横暴的权力;二是从社会合作中发生的同意的权力;三是从社会交替中所发生的长老的权力;四是从社会变迁中发生的时势权力。但是作为一个相对发展变化缓慢的乡土社会中,经常起作用的、作用范围最广的权力即是第三种权力——长老的权力,这种权力可了不得,它采用的是非暴力的方式来传播,貌似不起眼,实则厉害无比。长老的统治通过父母亲人们的言传身教,书籍报刊的宣扬,以及榜样的引导作用,潜移默化的融入到每个人的血液中,成为生命的一部分。诚如一位伟人所言,一个人可以背叛自己的信仰,却无法背叛自己的生命。多少从这样乡土社会中走出去的人,接受了几十年现代化教育和影响之后,在弥留之际对自己儿女说的最后一句话都是:把我的骨灰带回去。

最后的三篇可以归于一个单位,《血缘与地缘》让我们理解安土重迁对于乡下人的意义;《名实的分离》这是先生论述中讲到的第四种权力——时势的权力,虽然这样的权力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较少发生,但是这是一个诞生英雄的时代或是经验积累的时代。《从欲望到需要》当熟悉的社会发生变化,原先代代相传的经验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面前束手无策,还没等找到一个时势权力的时候,社会现实又发生了变化,这时候就促使人们自己去思考表象和规律之间的内在联系,然后再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一个理想选择,完全不同与乡土社会中的选择。这种从欲望到需要、从感想走向理性的过程,正是一个社会成长的坚实写照。《从欲望到需要》《名实的分离》《血缘与地缘》都是讲乡土社会的变迁。虽然乡土社会由于其本身的特性,巨大的变化微乎其微,速率很慢,但不是可否认其变化。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健全,现代文明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已经不可避免,这样一种变化不是在乡土社会中慢慢萌芽的,而是在外力的作用下,提前催熟了。这样,必然面临着乡土社会向现代文明社会过度的问题,怎样接受自由、民主、法治等舶来品,是最百年来中国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这必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不是乌托邦式的社会理想在短期内可以达到的。因此我们前行的道路依然任重而道远。 看完整本书,长舒一口气,一本不足百页的书,耗费我这么长时间,战线拉了这么久,实在是出乎意料,很久没有这样反复的看一本书,但是它带给我的收获绝非一篇读后感所能体现。看到了很多人对费先生的批评,我心中有些为他鸣不平。诚然一本经过六十多年的学术著作定然有些东西不适应社会现实,但是他们的批评难免有失偏颇,在没有全面完全理解先生的意思的基础上草率做出的。主要原

因没有注意留心费先生的前沿交代,任何对于一个研究对象的讨论,都要首先界定一定的时间、范围的限制,先生在前言中早已言明:中国的传统社会不仅是乡土社会,差序格局等概念的影响并不是全部,也有局部的团体格局发挥作用。特引用一段《重刊序言》中的话,请那些妄加品论者注意。“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他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哪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在这简洁的文字背后,是先生学术的谨慎和反复考量。呜呼哀哉,先生已经离开我们六年了,让我们怀着崇敬的心情为我们有这样的大师而骄傲吧!后来者唯有承其志,继其学,才能对得起先生已为我们铺好的路。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乡土中国》也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而在西方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是由单独的社会团体承担的。因此西方的家庭以夫妻间的感情维系,乡土中国的“家庭”则以家法和纪律维系。以纪律维系家庭,反过来又影响了感情定向,造成了“男女有别”的现象。

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篇二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

—读后感

吾爱看书,但也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在日记簿里写下自己的一些小小的感悟,因为还达不到五柳先生的境界--可以忘食,肚子饿了,我就会去吃饭的。虽然书本可以作为精神的食粮,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所以切不可忘食。

喜欢看费孝通先生写的《乡土中国》,但由于时间的因素和自己“不求甚解”的态度,所以匆匆地将这本书粗略地读了一遍。这本书的写作文字朴实无华,没有太多晦涩难懂的语言。费孝通先生通过简单易懂的文字写出了中国乡土的切实情况,不得不让人敬佩。现代有些作家在写文章时,故意卖弄笔墨炫耀文采,写出来的文章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搞不懂此文到底说些什么。我们要摒弃这种思想,文章能够写出自己的想法,能给社会带来一些帮助和启示,这样的文章就是好的文章;表面繁华,内涵欠缺,也不是好文章。

《乡土中国》写到“乡土本色”。作者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是他们都是从乡村社会分离出去的,在行为方式社会习惯方面还带有很多乡土社会同样的痕迹(虽然他们自己是很不愿意承认的,因为“土气”毫无疑问是一个十足的贬义词。),所以要研究“中国性”,就不得不从根基出发,研究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土壤——乡土社会。另一层意思是说现在这个乡土性只局限于基层,就是说虽然地主、知识分子、工人、资本家等社会阶层都是从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但是由于长时间的发展,已经与乡土社会有了很大不同,所以那些城里人对乡下人冠以“乡巴佬”的称呼,因为他们对于乡土社会已经完全没有了认同感,多少有点数典忘祖的味道。我认为我身上也是带着土气的,土气是与乡土分不开的,从土气中可以看出人的朴实淳厚;不像那些富丽堂皇,总给人一种距离感。 在中国,农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大约百分之七十,国家要真正的实现现代化和富强民主,三农问题就不容忽视。城乡之间的差距,如何让城里人认同乡下人,这些都需要解决。实体需要平等,观念也需要平等。 乡土社会是个熟人社会。“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了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现在在法制下乡的情况下略有改变)。“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我想来自农村的人对这种情况,大家应该都有所耳目。在乡村,整个村里的人或者旁边几个村子里的人,大家都比较熟悉。在这种熟人社会,即使发生了纠纷,大家首先想到的是私了,或者找个德高望重者来作中间调解,事情大多会得到满意解决。如果迫不得已打起了官司,这两家目前的纠纷解决了,但在乡村也可能就从此变得老死不相往来。作为一名学法律的学生,先前我是比较赞同法治下乡的,但通过阅读《乡土中国》和自己的经历,现在我还是比较赞同乡村传统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未必所谓的人治就比法治的效果差。法治要有法治的土壤,没有培育出适合的土壤,法治也会“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我们需要发扬优秀的传统文化,现代的东西腐化了太多古老的遗迹,那本属于我们的记忆也渐渐地残留在自己的脑海里,存在的实物不再有,只剩下虚幻的回忆。乡土社会也正在遭受现代化的入侵,若干年后,乡村的人会不会也变得那么陌生呢?也会不会,随便一件事就“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当古文明只剩下难解的语

言,传说就成了永垂不朽的诗篇。当乡土社会成为了传说的诗篇,是社会进步了呢,还是抵不住现代化(功利主义)的入侵沦落了呢?

乡土社会是应该有点“土里土气”的。此话并没有不想发展乡村的意思,只是内心中认为土里土气给人一种亲切感,或许自己就有点土气吧。乡土社会如何发展?如何治理? 费孝通先生在第二章写到“文字下乡”,中国古代农民很少会识字,或者可以说文字在那里失去了其本身的意义。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二十一世纪,全球化的不断加强,乡土社会不仅要认识文字,还要懂得现代化的科技。文字下乡,需要在乡土社会传播科技文化知识,发展现代农业,实现集约化经营。中国农村在二十一世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模式必然会得到重大变化,随着一批批青壮年进城务工,他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且很少人再愿意继承父辈回家种田,农村劳动力逐年减少,农业生产将会受到很大影响。在文字下乡的同时,要逐渐改变传统生产模式,大力发展三农产业,实现乡土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那么乡土社会如何治理呢?费孝通先生分析了传统的治理方式“无为而治”、“礼治秩序”和“长老统治”。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社会既不是法治也不是人治,而是礼治。中国社会的人们是依照多年以来形成的传统习惯生活行事的,不管处于什么地位,都得按照这些规定行事。儒家说“克己复礼为仁”是个最好的例证。传统的礼治,需要道德的不断加强。礼治在乡土社会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还是前文讲到的,乡土社会是个熟人社会,大家靠着习惯为自己树立的规矩形成的道德,乡土的人就应当按照规矩办事,违反了,就会受到规矩的惩罚。这种治理方式,与现代法治相比,明显的区别就是“无讼”。无讼虽然有些事不能得到及时解决,但它可以维持乡土的熟人关系。礼治在传统社会重要,在现代社会依然重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不就说明了这个道理吗?在现代乡土社会,村民自治,恰有无为而治的思想,只是目前做的不甚理想。

前文讲到礼与道德,不禁让我想到,现代社会道德的缺失。乡土社会那种朴素淳厚的品格,在我们现代社会越来越缺失了。现代化的东西给我们带来了物质利益的享受,也带来了物质利益的诱惑,如同魔戒一样时时刻刻蛊惑着人们单纯善良的心灵。我们呼吁现代化,但更要呼吁道德的回归。我想中国的传统文化目前或许只有乡村维持得比较好吧,如何抵挡全球化的侵蚀呢?其实,所谓的“全球化”不过是西方文化的传播,看看我们的身边发生的变化就晓得了。我不希望彻底的全球化,愈是民族的愈是世界的。我们要尊重我们本民族的传统优秀的文化,并使之得到弘扬。乡土社会需要经济的发展,在发展的同时注意保留其本身的“土里土气”,这样既有外表又有内涵。

乡土社会,我相信,在国家政策的帮助和自身改革中定会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或许“桃花源”式的景象就此不远了,我的期望。

写到这,觉得自己对《乡土中国》依然知之甚少,知识结构过于欠缺,因此还需要再次仔细重读此文向费老请教,多博览群书和丰富自己的阅历。

此文止。

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篇三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吴永和 最近在读一本社会学读物——《乡土中国》,我之所以选择这本书,原因有二。一:我是学社会工作专业的,要了解社会学及其研究对象,就得去看相关书籍;二:费孝通先生是我国成就巨大的社会学家,其作品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要了解一本书的主题思想和揭示的现象或道理,就要去了解书的作者及其思想观点。1910年11月2日,费孝通出生于江苏省吴江县县城(旧属苏州府,今为松陵镇)的富家桥弄。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江苏吴江人。1936年夏,费孝通去英国留学,1938年获伦敦大学研究院哲学博士学位。论文的中文名《江村经济》,此书流传颇广,曾被国外许多大学的社会人类学系列为学生必读参考书之一。1938年回国后费孝通继续在内地农村开展社会调查、研究农村、工厂、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种不同类型的社区。出版了调查报告《禄村农田》。1944年费孝通访美国归来后不久,参加中国民主同盟,投身爱国民主运动,曾

任清华大学教授,著作有《生育制度》、《乡土中国》及译文《文化论》、《人文类型》、《工业文明的社会问题》等。

本书从十四个部分来阐述中国的乡村。

一、乡土本色 二、文字下乡 三、再论文字下乡 四、差序格局 五、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六、家族 七、男女有别 八、礼治秩序 九、无讼 十、无为政治 十一、长老统治 十二、血缘和地缘 十三、名实的分离 十四、从欲望到需要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是中国社会的基层。他们依靠土地,同时又被土地所束缚。在本章中费先生用中国与美国的乡下做比较。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屋沿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我们中国很少类似的情形。

费先生把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归纳为下列几点: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

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中国还有一个特色――落叶归根。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社会也开始有所改变,在此,费先生用了一定的篇幅来阐述这一变化。

接下来,费先生用两章来阐释文字乡下。我们知道,乡下的知识很是缺乏。现在的的局面才有所改变。在费先生笔下的那个年代,乡下人受教育的程度更低,不要说写文章,可能大多数人大字都不识一个,前面说到大多数乡下人被束缚在土地上,文字就更加缺乏了。费先生用一个反例衬托了乡下人的“无知”,给人以深刻的反思。

既然乡下人不懂文字,那么他们又怎么交流呢?这个不用我们操心,他们有自己的语言、有自己的交流方式。语言和文字是不同的概念,语言足以他们交流经验。但是不懂文字,这毕竟是落后的表现,必须做好文字下乡工作。这一方面,费先生也做了相应

的建议。

说到差序格局,费先生是用两张来系统说明的。在书中,特别说到了私。这一字蕴含了多重意义,也造成了多种不同的结局。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本章中,费先生说到了西洋家庭,同时他引用了大量了名人名言来说明差序格局。

既然说到了差序格局,就不得不说道德。道德是在不同的差序格局中产生的,不同的差序格局就会造就不同的道德。与其说这分为两章,还不如说这是一个部分。这两章联系甚为密切,没有前面一章的差序格局就谈不上后面道德。同样,他还是列举了西洋的差序格局造就的西洋道德与中国的不同、也大量引用了名人名言。

接下来就是家族这一部分。首先,对乡土社会是否存在团体作了相关阐述;再次就是家族概念的解说,家族即是家庭的扩大版。在此,费先生列举了西洋家庭与中国家庭的不同,还说到了家族的功能不仅包括繁

衍,又不仅限于繁衍。

第七部分是“男女有别”。开篇总结了上篇家族的一些重要结论,又证明了感情在男女关系的重要性。

本篇中引用了Oswald Spengler的“西方陆沉沦”,并套用在乡土社会上。

男女有别在中国社会自古有之,在此,我就不赘了。

在第八部分的礼治秩序中,开篇以西洋和我国的礼治秩序论战开始的,由此说到了“法治”和“人治”。

本篇主要讨论“法治”和“人治”。费先生“法治”与“人治”的区别在于所用力量而非它们的名称“法治”也依赖与人,也要靠人来执行,由此也就推翻了西洋“法治”的绝对公平性。

然而乡土社会并非上述的秩序。我们知道,中国是乡土社会,因此,属于礼教秩序,依靠的是礼。同时,还提到了“传统”的概念,也就是指社会所积累的经验。

乡土社会是无讼的社会。首先说到了社会秩序的变化,从礼治到法治的变化,这是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一个标志。事物都有正反两方面,法治也给乡土社会带来了很多副作用。

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篇四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

1 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

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乡土本色

文字下乡

再论文字下乡

差序格局

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家族

男女有别

礼治秩序

无讼

无为政治

长老统治

血缘和地缘

名实的分离

从欲望到需要

后记

一、乡土本色

“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我们知道,费老的《乡土中国》著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当时费老已指出中国社会已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我想,这种区别于乡土社会的独立模式应该就是“城市社会”吧。放眼今天,六十多年过去了,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正向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积极迈进的农业大国。但是,真正以土地为生,从事传统耕作农业劳作的人已经很少了。近些年来,农民工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个人猜想主要原因是:传媒的发达、文化的普及,使得许多生于乡土、长于乡土的人,不再安于“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乡土苦闷单调的生活。而是情愿怀揣着对美好优越生活的向往、对理想的执着和追求告别父母甚至妻儿,离开故土,涌入城市去实现自己的“淘金梦”

但我们也必须注意到,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乡土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

二、 文字下乡 & 在论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是„愚‟的。”对于这个“愚”字,作者认为,多数人都陷入了认知的误区。许多人都把“愚”当作是乡下人“智力缺陷”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乡下人之“愚”只不过是一种对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缺乏”而已。作者以自己小孩为例作了生动形象的阐释,并以此为引子,自然而然的过渡到“文字对乡土社会必要性”的问题。作者概述了“文字”的产生和发展及其功能和作用,再就乡土社会生活的特性特征对该问题进行的深刻的论述。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和联系都是很频繁的,并且时常处于面对面的直接性的沟通交流中,这就使得作为人类交流沟通媒介的间接载体----“文字”在乡土社会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从空间上对该问题进行了说明。

而在“再论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文字”作为一种经验和知识的传承媒介,在乡土社会“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特质下,也不能发挥其积极有效的

作用。通过对“记忆”的强调和“代代相传”模式的阐述,从时间上,说明了乡土社会绝非必要“文字”。总结两章,我们可以看到,文字的发生和使用也有其特殊的背景。在乡土社会这一基层上,“语言”似乎就可以代替“文字”的所有功能了。无论是在空间还是时间的格局上,熟人社会的面对面亲密接触和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的生活,都使得人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的需要”。最后作者指出:“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放眼今天,文字的普及工作似乎已经比较圆满的完成了,那中国的基层是否已经发生了变化了呢?答案是肯定的。随着科技在农业中的普及和应用,乡村和城市间沟通的加强和频繁,“城乡一体化”建设格局的规划,使得中国的基层已经远不同于费老先生《乡土中国》中的基层了。

三、 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差序格局”对不少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和新奇的词。字面上意味着这是一种有差别的社会格局,而且这种差别的变化体现是循序的。为了更好的解释清楚这个词的意思,作者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作者解释道,这种所谓的格局的差序正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悲圈子的波纹所推挤的就发生联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为了更好的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和根源的差异中去解释。作者认为,作为中国核心文化的儒家文化,自孔子开始就强调“人伦”,而这种“人伦”即是“社会格局差序”的渊源。作者进一步指出,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的确,中国人的私心特别重,作者似乎对儒家重人伦,强调孝悌尊卑的一套道德主张是颇有微词的,比较推崇西方的团体意识。作者在文中尖锐地指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显然作者认为这种“伸缩”是不公平不正义的。作者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指出,西洋人讲权利,而我们则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今天的现实生活这种情况依然存在,这也许也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对于作者对儒家所持之看法,我个人并不完全赞同。我觉得,儒家“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有一套符合于人情和逻辑的思想在其中,而且是相当可取的。但在这里我就不在赘述了,以免“跑题太过”

四、 家族&男女有别

作者认为,乡土中国的家和族是分不开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为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不但承担着生育功能,更是作为一个事业社群承担了许多生育以外的职能。所以,家庭一般都是以家族的形态呈现的。对于这一部分,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作者关于乡土社会男女关系和感情的论述。作者引用Oswald Spengler在“西方陆沈论”里的理论陈述了两种文化模式:“一种称作啊阿波罗式的;一种称作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为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

有,天堂消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是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作者指出,感情是浮士德式的,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模式却是阿波罗式的。这一矛盾势必使得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感情之间有很难逾越的鸿沟。作者指出,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而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在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所以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最后,作者总结说:“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五、 礼制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礼制秩序”已经是明日黄花了。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中“无讼”也已经不是乡土常态。毕竟,六十多年过去了,时过境迁,费老所描述的那个正在流变的中国基层早已“面目全非”了。但费老对于许多概念的深刻生动地阐释还是让我们获益良多。“人依礼而治”的社会是一去不复返的了,而“人依法而治”的社会仍需要制度上的健全。对于“无讼”的状态,我想,可能少许的乡下人,或是上了年纪的人还会残留这种思想吧----认为打官司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对于纠纷更愿意以一种“调节”的方式,按照传统和道德来解决。但毕竟我们的“法治”宣传是有力并富有成效的,因为更多的人意识到或者说是更愿意用法律来作为维护自己权利和尊严的武器。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无疑是社会的进步。但我们也注意到,即便是现代的“法治中国”,道德与法律还常常会发生冲突。怎样将法律与道德进行和谐的统一,也还是一个须我辈奋力对待和解决的问题。而且,“法治”高倡,“道德”损抑而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副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对于“长老统治”的概念,作者通过对“暴力权利”和“同意权利”的描述性解释来突显出乡土社会模式于两者的异同,正是其存在的迥异,使得作者用“长老统治”来描述乡土社会。长老统治最显著的表现在于大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束上。作者并进一步推及到年长者对年少者经验的传授模式上,说明传统乡土社会由于范围的狭小,流动性的缺乏,使得具体的问题解决方法,也就是经验特别奏效。这就使得具体经验的传授显得尤为重要和富有意义,而具体经验则掌握在那些因为早出生而在具体环境中有所经历的长者手中。所以,就这一点上讲,我们再加以引申就不难理解乡土社会秩序的、代表传统的“长老统治”了。对于“无为而治”作者指出,由于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生活模式,使得乡土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由于物质生活需要的相互依赖减少,这也使得其统治方式本质上更趋近于“无为而治”了。

六、 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血缘和地缘”一文阐述了从血缘到地缘的变迁。在稳定的社会里,“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是不分离的。“乡土社会变化很少,人口却不是完全没有流动的”。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人口繁殖到一定程度,所需土地面积也相应扩大,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达到一定程度,效率受到阻碍,社群就不得不在区位上分

离。“在这分离之前,先发生的是向内精耕,但精耕导致土地报酬递减,不可避免地逼迫人们走向分离。如果分离出去的部分形成了新的村落,还和原来的社群保持血缘上的联系,就形成了血缘性的地缘,如籍贯,不管人到了哪里,只要不改,籍贯都还是那老地方”。这籍贯便是血缘在地缘上的投影。然而很多离开老家的人并不能形成的社群而只能设法在已有的社群中插进去。这些人被称为“外客”,他们不是亲密血缘社会的成员,进入当地社群相当困难,但也因此得以从事商业。在血缘社会里商业是不存在的,他们的交易以人情维持,不是用钱物“无情”地明算账。血缘社会是熟人社会,熟人面前是拉不下面子的。商业的需要使得外客的地位得到巩固,与当地人组成一个新的社群,纯粹的地缘就是这样从商业里发展出来,不以血缘为基础形成社群,血缘和地缘得以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从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 “从欲望到需要”展示了经过变迁,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人们在行动指南上的区别及背后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个人只需依着欲望活动。原因有二。首先,人们经过了社会的教化,欲望就受到了文化的规定,如同感情定向受到文化的规定一样,使得欲望不是生物事实而成为文化事实。其次,作为文化事实,欲望便是传统,是累积的经验了,经过历史的检验和筛选的得以基本上符合生存条件,依着欲望总是利于生存的。然而,在现代社会依着欲望行动却是不行的。因为现代社会变迁很快,原来的文化很快不能带来有效的满足,欲望作为文化事实也不能带来有效的满足,旧的一套生活模式不管用了,人们不得寻求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联,按着生存的目的生存的需要去发现新的行为方式。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人们的行动从盲目的被动的遵从变成了理性和自觉的,从没有选择地被教化变成了有选择的探索,行动指南从欲望变成了需要。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的一个里程碑。

后记:

其实觉得自己对社会学还是蛮感兴趣的。朦胧中一直有一种愿望,一种想解释社会的存在性和人类的行为的愿望……看到这,老师不要觉得好笑哈……嘿嘿

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篇五
《乡土中国读后感》

此心安处,便是吾乡

------我们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

13121634 蒋丝丝 女 广西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大抵中国所有的乡村都在大国崛起中换了面貌,然其土性却是不怎么变的。乡土,乡土,其基本意义仍是泥土,若用更高级的说法表达,便是土地。华夏文化中最重要、也是最先的便是农耕文化。在农耕文化中,土是根,土是本,土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源。土地肥沃的地方更是中华文化丰富多彩的地方。浅显点来说,土是人类生存之本。往深去思考,又不免发觉它本质其实是一种恋乡情结,一种对土地的执念。月是中国文人思乡托愁绪的载体,乡土便是游子心中的月亮。在本色一文的字里行间,无不流淌着费孝通先生对土地的挚爱。

汗滴禾下土,中国劳苦大众的血泪早就与土地紧紧相连。这汗水,经过不断地周期循环,天上地下,黄泉碧落,将中国民众连结,逐渐成为一种象征,一种精神。在时光洪荒中,乡土总是不失其本色。 庄子理想中的乡土生活是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陶渊明追求的乡土生活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孟浩然眼中的乡土生活是只应守寂寞,还掩故园扉。林逋期许的乡土生活是梅妻鹤子,信步闲庭。然而他们都不是真真正正的农民,也没有身体力行地到土壤上耕种过。中国的农民用7%的土地养活了23%的中国人口,历史却没有留下他们歌颂自己的只言片语。只能从“门外汉”笔下看到他们生活的气息,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然而,对于土里土气的乡下人来说,有人为他们歌功颂德,这是一种莫大的荣耀。因为他们热爱的是足下的土地,别的无关紧要。于乡下人而言,土地不仅是谋生的方法,更是一种心安的慰藉。有了土地,便相当于有了生活的希望。前几年曾有人到我的家乡—广西壮族自治区去租用土地,以期像美国那样实行大规模农业生产。价格虽高,却遭到强烈的反对。直逼得老一辈大骂孽障,不守本分。说乡下人的目光不长远也是有的,但他们更乐意的是土地牢牢地拽自己手中。自己想种南瓜就种南瓜,想种辣椒就不种芹菜。只要守着土地,他们便能“偏安一隅”。有了这种与土地相伴一生的执念,中国的基层才会稳稳当当。

1中提及的法理社会与礼俗社会,即一种为了完成 《乡土本色》○

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和一种并没有具有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并非完全分割的。但在乡土社会中,礼俗社会一直处在主流位置。并非不懂法理,只是乡下人的礼俗观念

2所说:已经根深蒂固到了“难以挽回”的地步。正如昆图斯○“习惯

比天性更顽固。”这种代代相传、天天耳濡目染的习惯难以更改。譬如,一家请吃酒后,另一家必是要回请的。不然心里便会过意不去,总认为亏欠了对方,哪哪都不舒坦。又譬如结婚送礼,哪怕过上个十年八年,也是要将对方的礼金等价归还,不然必定遭人诟病。《乡土中国》中费老先生也写到:“我常见隔壁邻舍大家老远的走上十多里在街集上交换清楚之后,又老远地背回来。他们何必到街集上去跑这一趟呢,在家门前不是就可以交换的么?这一趟是有作用的,因为在门前是邻居,到了街集上才是“陌生”人。当场算清是陌生人间的行为,不能牵涉其他社会关系的。”

乡土社会的礼俗性,使它相对固定化,集中化。这可以表现在千变万化的方言上。不同村落之间的方言,十里一异,百里不互懂。便是如今多媒体技术普及到家家户户,电视天天听着普通话,同村的人也绝不会用普通话交流,否则便是卖弄、做作。同样的,在外乡孤苦飘零时,一句本土方言便能使人两眼泪汪汪。正是乡土的不流动性孕育了独特的地域方言文化,从另一角度来说,方言与乡土是共存亡的。礼俗性社会带来的还有静态化和封闭化。往往前三辈人干得糊涂事,后三辈的人还在用它们和他们的后辈调笑。这也是中国历代的文人墨客,在失意时第一个想到往乡下去避难的原因。在如此封闭的社会中,他们才能逃开闹市的喧嚣,找回心灵的宁静。

乡土之间的社会生产关系决定了中国百姓在农业生产上的相对孤立,没有分工关系意味着人与人之间没有相互依赖,所以孤立。人与扔之间的孤立又造成了村与村的孤立。这代表着中国社会彼此隔绝的构成原则。然生产关系上的隔绝又是与人际关系不同的两个层次。

乡土社会一个更明显的特征是到处都是亲戚,什么三姑六婆、七大婶八大姨,极有可能是从乡土社会出去的。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人气却因此而丰厚。中国农民向来看重血缘,几千年的时间洪流也没能将血缘浓度冲淡些许。有亲戚关系就代表着彼此之间是一伙的,一伙人在一起就有安全感。认识的,素未谋面的,但凡亲戚,便会热络。有什么解决不了的大事,第一个想找来商量的便是亲戚;凡有什么好处要与人分享,第一个想到的也是亲戚。邻居相处久了是亲戚,常来串门的也会慢慢变成亲戚。马克思·韦伯在《儒教与道教》3中所说:○“中国很难按照西方的形式来实现这种自由,因为从来就摆脱不了宗族的羁绊。迁居城里的居民一如既往的保持着同祖籍的关

系,保持着同他出生的村子的一切礼仪性的和个人的关系,因为那里有他所属宗族的祖田和祖祠。”中国城市受西方外来文化的影响太重,纯粹的或久居城里人固然也注重血缘,但他们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的家人。在冰冷的钢筋水泥中,逐渐失了与人同乐的习性。这并非是在贬低城里人,只是对现实的一种描述。

但奇就奇在,没有城里人会因为自己是城里人而自卑,可乡下人却常常被人嘲笑土气。土包子便是对乡下人最大的不尊重。正如费老所说:“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而乡下人也没必要在物质面前弯下自己的脊梁,向往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城市生活。靠土为生的人,会懂得土地的珍贵。衣锦还乡,荣归故里仍是人生莫大荣耀。此心安处,便是吾乡。纵使世殊事异,乡土本色也不减其中真意。

1费孝通《乡土本色》第9、11 页 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出版 ○

2昆图斯,罗马共和国时代作家、罗马诗歌之父。 ○

3马克思·韦伯《儒教与道教》第 7页北京九州出版社2005年出版 ○

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篇六
《乡土中国读后感》

姓名:王强 班级:新闻(2)班 学号:2012221102200051

《乡土中国》读后感

每次拜读费老的文章,他那朴实无华的文风总是让我连连称赞。其实,一个人的文风,也就显示了一个人的阅历。当你经历过了人生的各个阶段,体验过人生的酸甜苦辣,你自然就不会用煽情的华而不实的文字去表达你的观点,抒发你的感情。虽然我说出上边的话显得不那么让人信服,但是这些真的是我在读了不同作者的文章之后的想法,率性而发。

还是进入正题吧,《乡土中国》是学术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这可能也是老师极力推荐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毕竟多读点经典是对我们的学习大有益处的。而且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感悟。 第一点,“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篇看下来,在我看来,“乡土中国”是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的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乡土社会。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稳而慢变是它的特点。特别说明的是“稳而慢变”,该书全篇大多依据于此,乡土社会是非常稳定的,人民是固定在土地上的,乡土社会是渐变的,而且变化的速率是非常慢的。

开篇提到乡土社会的本色,“乡土”。“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的”,从宏观上论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所说的“土”,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种地是他们的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而且,“土”也成了我们的传统,乡土社会的人们不论在哪,都离不开泥土。从中原走出去的人们,到了草原,还是以种地为生。“土是他们的命根子”,这也导致了“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了”。如文章所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人民固定在他所种植的那块土地上了,并且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殖,一代又一代,只有当这块土地过于饱和了,才会有人离开。“土”固定着人,这是乡土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看看我们现代社会,国家提出“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是为了什么?因为土地是固定着人,使社会安定的重要介质。虽然没有工作,但是种着这块地,最起码能保证温饱。

第二点是对文章中论述的文字下乡的感悟。所谓文字下乡,就是让乡下人学会文字。首先在空间格局上论述,“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这里的“熟悉”是说,在乡土社会中,时代不迁移,使人们不但在熟人中长大,而在熟悉的地方上长大。彼此之间非常熟悉,是一个面对面的社群,有着相似的经历和环境,所以之间存在着一些特殊的语言,比如“前些天那事”“李家那事”等等,我们就在那一小片环境内生存,彼此之间的事情太熟悉不过,肢体和语言就已足够,文字没有存在迫切需要。文字,只是在陌生人之间交流才是必须。其次是在时间格局上论述,如文章所说,“祖先们在这地方混熟了,他们的经验也必然就是子孙们所会得到的经验”,“个别的经验,就等于时代的经验。经验无需不断积累,只需老是保存”。这里所要强调的还是乡土社会的稳而慢变,由于变化的很慢,一代一代间的生活环境虽有变换,但总体不大,所以仅凭时代间的经验就已足够,文字记载没有必要。

在第三章末尾,作者提出了,“中国的文字并不是在基层上发生的,最早的文字就是庙堂性的,直到目前还不是我们乡下人的东西”,然而文字下乡何时才能进行?作者给出了答案:“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

乡”。也就是说当乡土的人民不再固定在土地上了,迁移成为常态了,这时才能文字下乡。这里要说到,农村人涌入城市的问题。大约在九十年代末农村人涌入城市,而这时,没有文字基础的农民不在在熟悉的环境,传统的经验也解决不了问题的时候,这时问题开始涌现。“文盲”“没文化”成了这一群人的标签,这时的文字下乡就显得紧迫了,是必须的了。

第三点是对乡土中国中,传统的儒家文化在乡土社会的影响之大的感悟。而作者特别强调的就是“礼”,而“礼”也是儒家文化之灵魂所在,一切都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展开,什么“三从四德”、“三纲五常”、“忠、孝、仁、义”,统统都是围绕着这个”礼”而所涉及的一套行为规范——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把“人”纳入到这套行为规范——“礼”的体系中去。书中在第五章的道德中说明了乡土中国的道德体系出发点是“克己复礼”。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然而谈到礼,就不得不提到教化,以及乡土社会的权利的掌握者。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礼是可以为人所好的,所谓“富而好礼”。在乡土社会,最理想的统治手段是教化,教化不同于专制暴政,教化依赖的是长者,一个家庭的教化,通常掌握在严父这一形象的手里,而乡里的教化,主要是长老。如家很有意思形成一个建筑在教化权力上的王者,他们从没有热心于横暴权力所维持的秩序。现在我们提倡向儒家“礼”的回归,是因为我们目前的社会缺少这样的一种体系,或者说我们原有的这一体系,遭到了破坏。过去每个人自觉的使自己的行为合乎规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而现在我们“出格的行为”真的是太多了,而且这些行为最终也会伤害到我们的社会。 第四点,是对我们社会的血缘地缘所产生的“关系”的感悟。首先从血缘上来讲,乡土社会的基本社群是,“大家庭”。在我看来这“大家庭”就是小家族。正如文中提到的,“中国的家扩大的路线是单系的,只是从父系这一方进行的”,“家族是家庭的集合”。正是血缘方面的亲近,才产生了血缘关系,而且没有任何一个社会像我们这样把血缘关系看的如此重要。一个家族里出了事情,拥有血缘关系的人都集聚一堂,共商家事,并且随着血缘关系的远近,彼此之间的关系也递减。其次,从地缘上来讲,乡土社会人们聚村而居,而且村与村之间孤立膈膜,于是村子这一地缘内的人们也产生了关系,彼此之间相互了解,相互帮助,这就产生了“熟人关系”这一概念。中国社会的“关系”,早已被国外人所关注,现在外国人到中国来,无论是经商还是干别的,都知道要走“关系”,而且如果有多个人竞争,谁与主事者的关系越近,那么成功的机会就越大。这一切都是与中国的乡土社会的血缘地缘有关的。

最后,最让我有感触的是费老的做学问的认真。在写这本书的时候,费老在最传统的黔滇“乡土中国”实地考察了多年。所以做学术最重要的是吃得起苦,静的下心,没有这份毅力,做学问,无论如何也做不到最深入的地步。文中举证实例多处,“云南乡下有一种称上[贝宗]的钱会,是一种信用互助组织。我调查了参加[贝宗]的人的关系,看到两种倾向,第一是避免同族的亲属,第二是侧重在没有亲属关系的朋友方面。”,“我在江村和禄村调查时都注意过这问题:“怎样才能成为村子里的人?”大体上说有几个条件,第一是要生根在土里:在村子里有土地。第二是要从婚姻中进入当地的亲属圈子”。最后引用一段,表示我的心意:学术的道路是清贫的,学术的道路同样也是艰辛的,但是真正的学者从来都是安于清贫,在艰辛的学术道路上披荆斩棘,传承人类宝贵的知识财富。费孝通先生用他的一生见证了一代学人的风范,为中国社会学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使

社会学这门外来的学科真正在中国生根、发芽、成长、壮大„„本书收录的都是费老学术上的成功之作,更是使后学者领略了社会学的魅力所在,进而使社会学在中国真正做到了面向大众,为学术推广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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