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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师院教务管理系统

2016-07-29 11:03:1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上饶师院教务管理系统(共7篇)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通知)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通知) 饶师院教务考函[2010]21号关于二○一○年十二月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有关考生: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厅高教处考试中心的有关要求,现将2010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上饶师院教务管理系统》,供大家学习参考。

上饶师院教务管理系统(一)
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通知)

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通知) 饶师院教务考函[2010]21号

关于二○一○年十二月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有关考生:

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厅高教处考试中心的有关要求,现将2010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2010年12月18日上午9:00~11:20;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2010年12月18日下午3:00~5:20; 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2010年12月19日上午9:00~11:00。

二、考试工作机构

主 考:詹世友

副主考:郑大贵 曹南洋

考务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考试科,联系电话8154070。

三、准考证领取

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于12月16日(星期四)前到教务处考试科统一领取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准考证,并以教学班为单位发放给考

生。

四、考务培训

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4:00在综合楼114教室召开监考人员培训会。监考人员务必参加会议。

安排的监考人员中,遇特殊情况不能监考者,请于12月17日前与考试科联系,由考试科统一调配。不得自行调换。

五、关于考试听力

本次听力考试使用调频台播放,频率90.0兆赫。接收设备自带。 12月17日下午4:00-5:00调频台播放黄梅戏,供广大考生测试接收设备的效果。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CET考生守则》《全国高校英语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考生须知》 附件2:监考人员守则

附件3:2010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上饶师院考点考场安排 附件4:2010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监考人员组合

附件1:

CET考生守则

1、按照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要求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2、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45开始,下午2:45开始)入场,入场开始15分钟(即上午9:00,下午3:00)后,禁止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和考试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3、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和听力接受设备入场,如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4、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5、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6、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

7、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时只能用铅笔(2B)涂黑。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8、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9、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10、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11、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考生须知

1、请考生记住考试日期、时间和地点,除携带铅笔、钢笔、橡皮、听力接收设备、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证准时参加考试外(考前一天应查看考场),不得携带其他任何物件进入考场。

2、进入考场后,按准考证号上规定的座位就座。将准考证和其他有效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上方备查。迟到15分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

3、考试期间不得中途离开考场,未经允许离开考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监考教师宣布开始答题后,才能开始答题。在答题纸的密封线内或规定的地方答题。

5、考试过程中,除试题字迹不清楚,卷面缺损,可以举手提问外,不得要求监考教师朗读、说明或做任何暗示性的解释。

6、考生要发扬良好考风,不得有任何舞弊行为,如发现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按作弊论处,监考教师有权当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成绩作零分处理,学院并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1)交换试卷、答案或传递纸条;

(2)与别人交头接耳或做手势;

(3)携带除钢笔、铅笔、橡皮和听力接收设备以外的任何物件;

(4)窥视他人卷面或抄袭他人答案,或为窥视者提供方便;

(5)传递试卷或包括草稿纸在内的各种纸条者

(6)将试卷等材料带出考场;

(7)携带通讯手段进入考场;

(8)听力考试结束后不摘下耳机者;

(9)中途退场、不按时交卷者;

(10)请人代考和代替他人考试(教育部规定,请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者, 在校生将开除学籍)。

7、考试完毕,将答题纸留在座位上举手示意,经监考教师清点后方可离开考场。考试时间终止,监考教师宣布停止答题后,应马上停止考试,经监考教师清点收齐试题册、答题纸后才可离开考场。拖延考试时间继续答题,做违纪处理。

8、每个考生将拿到一份试题册和一张答题纸(卡),做在试题册上的无效。

9、拿到试卷后,首先要将所在学校、姓名、准考证号等在答题纸上填好,填错或未填而造成成绩错误由本人负责。

10、检查试卷是否有缺页、漏页、破损、字迹不清,如有上述情况立即举手报告,补领备用卷。

附件2:

监考人员守则

1、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熟悉监考业务。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承担监考工作。

3、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点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手机必须关机。

4、考前领取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级别、语种、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

5、应在考生入场前检查、整理考场。考试结束前,未经主考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6、考生入场时,要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认真检查每一位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统一规定的证件是否齐全,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准考证上的考场号等是否与本考场相符,并要求考生在考场座位表上自己的姓名后签字。考试时间开始15分钟后,监考员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7、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8、试卷启封时,如发现试卷差错,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有关程序换取备用试卷;遇有漏印、重印、错印的试卷时,应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向考点主考报告,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9、考点开始考试的统一信号发出时,向考生宣布考试开始。

10、听力部分考试进行时,原则上不得在考场内走动,以免影响考试。

11、不得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12、认真监督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必须将违纪考生的情况如实填入考场记录单,没收的违纪证据,应附在考场记录单后。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可以直接逐出考场,并报告考点主考及时处理,记入考场记录单。

13、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14、有权制止除佩带规定标志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有权制止未经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允许的任何人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15、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睡觉、抄做试题等)。

16、不得监守自盗,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规,不得拆封缺考考生和多余的空白试卷,不得以任何理由私留、复制试卷,也不得指使他人进行以上违规行为。监考员违规的,视其情节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饶师院教务管理系统(二)
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通知)

【上饶师院教务管理系统】

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通知)

饶师院教字〔2013〕41号

关于公布2013届“我心目中师院的好教师”

当选者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了解毕业生对在校期间课任教师的评价,根据《关于在2013届毕业生中开展“我心目中师院的好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饶师院教字〔2013〕20号)的要求,经2013届毕业生投票,以下教师当选为“我心目中师院的好教师”,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09数(1)

侯仁恩 谭海女 黎爱平 李永明 陈齐荣 熊 艰 梁晓斌 王胜华 09数(2)

侯仁恩 谭海女 袁邓彬 李永明 胡水华 陈齐荣 刘晓梦 唐海涛 郭建华 09数(3)

谭海女 陈齐荣 龚和林 徐 建 吴连发 袁邓彬 汪小明 柳仕飞 官 敏 09数(4)

周玉林 王茶香 谭国律 胡 红 颜 清 吴 帅 熊鹏荣 黄剑玲 饶贤清 09数(5)

黄时祥 胡 敏 谭国律 周玉林 饶贤清 龚和林 舒 情 熊鹏荣 谭海女 09数(6)

苗 壮 黄 亮 徐晓晖 伍行素 徐 健 周茶仙 10数(6)

吴红星 郭建华 徐国琴 谢新华

二、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09物(1)

李超英 程立斌 吴 波 陈 健 周 景 饶贤清 09物(2)

何 洁 熊熙烈 汪 云 郑雪梅 涂 虬 09物(3)

李建生 苏 春 黄先恺 王 霞 杨 静 吴丹樱 09物(4)

桑志文 何 洁 李建生 熊熙烈 付 敏 10物(4)

熊熙烈 李建生 何 洁 三、化学化工学院 09化(1)

唐海涛 吴连发 毛杰健 李建生 付金仙 黄 瑛 常 山 涂 虬 颜 清 缪丽珺 王 霞 李超英 黄益宾 吴 波 吴明仁 王茶香 曾建华 吕 岿 李建生 夏春德 黄益宾 涂 勇

董洪霞 谢国豪 张小兰 童吉灶 吕英英 高兆芬 谢建鹰 彭化南 彭小平 孟晓燕 张婉佳 刘林海 黄海金 09化(2)

叶 青 胡 昕 张一兵 谢建鹰 谢国豪 张小兰 吕英英 梁晓斌 周茶仙 孟晓燕 张婉佳 高兆芬 赖明谷 09化(3)

郑大贵 陈广大 彭化南 彭小平 高智勇 吕英英 10化(4)

彭化南 董洪霞 张小兰 饶 敏 王学军 陈 洁 四、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9中(1)

陈 颖 韩世姣 马 宾 王慧灵 张小丽 余国林 09中(2)

傅慧敏 陈晓芸 牟玉华 马 宾 余国林 陈博政 09中(3)

孙 营 陈建新 郑晓燕 徐 剑 胡 丹 章 丽 09中(4)

曾祥石 孙 营 谢旭慧 朱小阳 祝 颖 辜秋菊 09中(5)

陈 颖 曾祥石 谢旭慧 张文广 陈伟华 黄海金 吕英英 汲 军 应子康 汲 军 唐海涛 李智耕 辜秋菊 章 丽 陈 颖 葛 新 韩兰英 叶红德 陈发云 陈晓芸 章新传 徐春阳 陈 颖 程肇基 应子康 李智耕 张 倩 胡 昕 黄海金 谢爱理 葛 新 唐海涛 林敏花 葛 新 熊建国 汲 军 郑晓燕

马 宾 程肇基 汲 军 徐信叶 章 丽 曹逸韵 张 洁 09中(6)

曾祥石 葛 新 陈晓芸 程肇基 林婧媛 谢旭慧 陈 颖 朱小阳 郑晓燕 张 倩 夏昌武 熊建国 09中(8)

詹世友 张小丽 周明华 刘佩芝 10中(10)

余和生 李智耕 傅慧敏 郭翠丽 五、外国语学院 09外(1)

曹南洋 赖文斌 叶丽英 张毓瑾 09外(2)

曹南洋 付仙梅 欧阳升 潘流霞 09外(3)

叶丽英 程 妍 吴华南 潘流霞 09外(4)

刘晓雪 温湘频 李小红 徐绯斐 09外(5)

叶丽英 何 捷 许环光 罗向阳 09外(6)

郭翠丽 董红英 徐国琴 陈立涛 何黎莹 张毓瑾 罗向阳 徐绯斐 郑莲香 程 妍 潘 飚 李小红 陈立涛 陈晓芸 吴凑春 程 妍 苏 春 程 妍 苏 春 温湘频 姜文有 潘流霞 许环光 吴华南 吴雄鹰 邱忠善 管正平 姜文有 姜文有 李小红 罗向阳 张毓瑾 吴华南 程 妍 管正平 林敏花 欧阳升 温湘频 李小红 诸葛竑 温湘频

刘晓雪 曹南洋 吴雄鹰 温湘频 汤志勇 潘流霞 程海燕 朱 珺 罗向阳 陈一新 09外(7)

温湘频 曹南洋 汤志勇 刘晓雪 缪丽珺 李旭荟 何黎莹 朱 珺 姜文有 施枚峰 10外(7)

柳 娜 王金玉 张毓瑾谢旭慧 周 赛 吴立溪10外(8)

柳 娜 张毓瑾 吴立溪朱 珺 施枚峰 六、政治与法律学院 09政(1)【上饶师院教务管理系统】

周春晔 胡水华 邱忠善李旭荟 诸葛竑 09政(2)

徐晓放 张 红 黄 蕾樊明亚

七、历史地理与旅游学院09史(1)

张文伟 徐公喜 冯会明张志荣 郭景润 09史(2)

邱筱兰 姚丽芳 金姝兰苏 春 徐彩球 凌 云09史(3)

张香凤 周晓雷 陈剑宇刘佩芝 潘华华

施枚峰彭学芳陈一新张东红程 皖臧 敏李树亮夏 莹谢旭慧张东红赖声利刘佩芝潘华华王惠琴汤志勇 凃 勇 樊明亚 叶 阳 余龙生 徐 磊 黄建男

上饶师院教务管理系统(三)
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

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

饶师院教字[2010]05号

关于开展第十七届大学生“教师基本功”竞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为了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强化学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丰富大学生课外活动,经研究决定,今年四、五月份在全校开展第十七届大学生“教师基本功”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及参赛对象

1、本次竞赛共设有试教、教案、粉笔字、钢笔字、朗诵等五个参赛项目,其中教案、粉笔字比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开展,比赛实施细则由各学院自主制定;试教、朗诵和钢笔字比赛在各学院选拔和推荐的基础上,由教务处组织开展校级决赛(决赛实施细则可参看附件一)。

2、参赛对象

【上饶师院教务管理系统】

(1)2008级专科生、2007级本科生可参加试教、教案比赛。 (2)2008、2009级学生可参加粉笔字和钢笔字比赛。 (3)2009级学生可参加朗诵比赛。 二、竞赛程序及时间安排 1、二级学院预赛

(1)时间:2010年4月10日~4月30日。

(2)要求:由各学院组织竞赛评选小组负责实施。为充分体现竞赛活动的广泛性、公平性及促进学习的作用,各班级要在班主任或辅导员的指导下开展各个项目的初赛活动,选拔出优胜者参加学院预赛。

(3)各学院要将本学院竞赛方案于4月2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校级决赛

(1)时间:2010年5月中旬~5月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要求:由各学院选拔和推荐预赛试教、朗诵和钢笔字比赛优胜者参加(推荐名额详见附件二)。要求每个项目各学院必须至少要有1人参加。各学院须在5月8日前将校级决赛参加者推荐表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表格见附件三,也可在校教务网下载,网址:

(3)为促进各学院对学生课堂教学技能培养的重视,校级试教决赛将在各学院推荐的参赛者之外,随机抽取相应年级的1名学生参加试教比赛,其参赛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重要参考因素。

三、奖励办法

1、教案、粉笔字比赛:各学院将各竞赛项目的前三名于2010年5月2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表格见附件四,也可在校教务网下载)。

2、试教、朗诵和钢笔字比赛:各学院推荐的选手参加校级决赛,由教务处组织校教学督导组及其他专家进行评审。试教比赛按文理科两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朗诵和钢笔字

比赛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3、奖励标准: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 4、所有校级决赛获奖者的证书及奖金由教务处负责统一颁发,教案和粉笔字比赛获奖者的证书及奖金由各学院负责发放。

5、本次活动将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以表彰预赛组织工作和选手表现均十分突出的学院。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上饶师院教务管理系统】

附件一:第十七届大学生“教师基本功”竞赛校级决赛项目实施细则

附件二:各学院推荐参加第十七届大学生“教师基本功”竞赛校级决赛名额分配表 附件三:第十七届大学生“教师基本功”竞赛校级决赛参加者推荐表

附件四:第十七届大学生“教师基本功”竞赛学院教案、粉笔字比赛结果统计表 附件五:第十七届大学生“教师基本功”竞赛优秀组织奖评分标准

附件一:

第十七届大学生“教师基本功”竞赛

校级决赛项目实施细则

为真正反映我校大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保证本次竞赛项目的顺利进行,现将校级决赛项目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试教比赛 (一) 参赛对象

2008级专科、2007级本科学院预赛试教比赛优胜者。 (二)比赛要求

1、参赛选手必须在比赛前提交1式8份参赛教案(一课时)复印件,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参赛选手必须准备8本包含参赛内容的中学教科书,并于决赛时带到比赛现场。 3、每位选手的参赛时间为30分钟。 4、比赛按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 (三)评分细则

1、采用百分制评分形式,参赛选手所写的教案占总分的15%,试教占总分的85%。 2、选手最后得分取所有评委分数的平均值。 二、朗诵比赛 (一)参赛对象

2009级学院预赛朗诵比赛优胜者。 (二)比赛要求

1、各参赛选手须自备一份朗诵作品,体裁自定,诗歌、散文、故事、小说均可,但朗诵时间须控制在3—5分钟之间;参赛作品须经本学院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并于参赛前将8份朗诵作品复印件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比赛按抽签顺序进行。 (三)评分细则

1、作品主题把握及表达占60%

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篇幅适当、表达流畅。 2、普通话标准程度占20%

要求:说话字音、语音标准,包括声韵、调、轻声、儿化音变,音调无方言语音,语调自然。

3、仪表风范占20%

要求:表情、体态、服饰大方得体;声音清晰洪亮;情感投入。 4、选手最后得分取所有评委分数的平均值。 三、钢笔字比赛 (一)参赛对象

2008、2009级学院预赛钢笔字比赛优胜者。 (二)比赛要求

1、比赛用纸由教务处提供,比赛用笔由各参赛选手自备。 2、比赛书写内容由评委于比赛时确定。 3、比赛字体不作规定,选手可自由选择字体进行书写,但不得写错别字、异体字或繁体字。 4、力求行笔流畅、布局合理、工整美观、不涂改。

5、比赛时不得借助任何参考资料,不得相互指教和临仿。 6、比赛限定时间为30分钟。

以上各项比赛的选手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比赛,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二:

各学院推荐参加第十七届大学生“教师基本功”竞赛

附件三:

第十七届大学生“教师基本功”竞赛

校级决赛参加者推荐表

上饶师院教务管理系统(四)
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通知)

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通知)

饶师教务行政函[2009]06号

关于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的通知

各教学系、教学班:

根据《上饶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和2008年新调整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现将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2008年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意见,从2009届开始,各专业应修公选课学分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实施。各专业应修公选课学分见附件1。应修公选课学分包括全校统一安排的《大学语文》(或《大学数学》)2学分,《国防教育》1学分,《普通话》1学分,《书法》1学分,《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1学分和《就业指导》1学分。请各位同学参照附件1中各专业公选课学分要求,确定下学期公选课选修课程及学分。学生在校期间修满公选课应修学分即可,多选修的公选课学分将按学分收费。

2、请同学们在选课前认真参照《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公选课选课课表》(附件2)进行初选。

3、本次选课每位学生最多可选二门,不得多选。

4、选课时,请注意课程表“备注”栏中的限选专业要求和上课时间安排。 5、同一组(类)别的课程,每位学生只能选学一门,不能多选。 6、学生不得选学低于本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水平的课程,不得重新选修已合格的公选课课程,否则不计学分。

7、学生必须由本人进行网上选课,不得由他人代选,以免误选、漏选或被他人删改。

7、学生不按“选课要求”选课导致误选或漏选,概由学生本人负责。 8、2009年6月22日上午8:00~ 7月4日晚上10: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上饶师院教务管理系统】

饶师范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网址

请各教学系有关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指导学生做好选课准备工作,按时选课。

二○○九年六月八日

【上饶师院教务管理系统】

附件1:《上饶师范学院各专业应修公选课学分要求一览表》 附件2:《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课表》

附件1

上饶师范学院各专业应修公选课学分要求一览表

(从2009届毕业生开始执行)

备注:

1、获省级及以上科技文化、文艺体育活动三等以上奖的(凭证书原件),每项可计公选课1学分;

2、公共选修课学分不足部分可以用多修的专业选修课学分冲抵。

附件2:

上饶师院教务管理系统(五)
上饶师范学院学生退学申请(审批)表

上饶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退学申请(审批)表

注:1本表一式二份,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各存一份; 2.退学学生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3.退学学生不得复学。

上饶师院教务管理系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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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师院教务管理系统(七)
周口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jwc.zk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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