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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官网教务网

2016-07-30 13:37:13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陕西科技大学官网教务网(共7篇)陕西科技大学辅导员资料1陕西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11-11-17 13:28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陕西科技大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

陕西科技大学官网教务网(一)
陕西科技大学辅导员资料1

陕西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2011-11-17 13: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陕西科技大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陕西科技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 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 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完善心理素质,具有健康身心。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按培养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七条 大学生学籍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入学与注册、纪律与考勤、休学与复学、转学与退学、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我校学生学籍学位方面的管理,按照《陕西科技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陕西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陕西科技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陕西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陕西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暂行规定》、《陕西科技大学学生考勤管理暂行规定》、《陕西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免修暂行规定》、《陕西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陕西科技大学职教师资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暂行规定》和《陕西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

第八条 学校应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第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通过校务公开、学生参与管理等方式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十条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造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出版、印刷、散发未经学校审批的宣传品、印刷品;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学校声誉、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第十二条 学生可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学生成立团体,应当按《陕西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批准。学生团体应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研、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学生课外活动应当在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下进行。

第十四条 学校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学校将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纳入学生培养计划,由团委根据社会实践相关文件组织实施。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协议。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按照《陕西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来指导和规范。

第十五条 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对未获批准的,学校依法劝阻或制止。 第十六条 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陆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

第十七条 学校依照《陕西科技大学大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规范学生住宿管理,学生应当积极遵守,努力创造和谐住宿氛围。

第五章 奖励与处分

第十八条 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锻炼身体、艺术活动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 学校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采取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进行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将推荐参加更高级别评优活动。

第二十条 学生奖励依照《陕西科技大学本专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共青团陕西科技大学委员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陕西科技大学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奖励办法》和《陕西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的具体规定分别进行。

第二十一条 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要与学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遵循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的原则进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学生做出开除学籍处分,应当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学生做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陕西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六条 对学生的处分决定书包括处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

第二十七条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八条 学生违纪的认定、处理按照《陕西科技大学大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九条 对学生的奖励、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第六章 学生申诉

第三十条 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违规、违纪处分以及其他学生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代表组成。

第三十一条 学生如对学籍处理或处分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学校处理或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三十二条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应当要改变原处理或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

第三十三条 学生如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向陕西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 第三十四条 从处理或处分决定或复查决定送交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第三十五条 学校制定《陕西科技大学学生申诉规定》,规范学生申诉事宜。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对在陕西科技大学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联合办学的学生及留学生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实施。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陕西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执行。

陕西科技大学学生考勤管理暂行规定

2011-11-17 13:29

为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1.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学习纪律,必须按时到校报到注册、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旷课。如确因病或因意外事故不能参加学习,本人应及时请假。考试期间请假,只限于病症较重并经医生诊断证明确实不能参加考试者。

2.请假应写书面申请并交验有关证明。一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一周以内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及教学院长批准,一周以上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及教学院长签字报学生工作部及教务处审批。

凡请假时间涉及考试的,必须报教务处批准,并同时提交“学生申请表3——陕西科技大学课程缓考申请表”。

3.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或未参加学习者,或以罢课形式缺课者,均作旷课处理,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具体规定如下:

(1)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18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2)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3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3)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4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4)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60学时(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或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的教学活动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凡对学生做出纪律处分,必须由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及教学院长共同提出具体意见,经学生工作部和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开除学籍处分应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4.凡请假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或未完成教师规定的学习任务(如作业、实验、平时测验等)超过三分之一者,由任课教师提交“教师用表1——陕西科技大学取消学生考核资格申报表”,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批,报教务处取消其考试资格,该课程以不及格记录。

5.任课、辅导教师应负责对学生进行考勤,学生所在学院要定期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

6.本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实施,原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陕西科技大学官网教务网】

陕西科技大学大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2011-11-17 19:00

第一条 为加强校风校纪建设,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证学生学习、生活的良好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本着思想教育为主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陕西科技大学注册的所有学生。

第二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本办法,对有违反本办法及其他错误言行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下列之一的纪律处分: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第三条 留校察看以一年为期(毕业班学生留校察看期不得少于9个月)。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内对其错误有深刻认识并有悔改和进步表现的,可按期解除。有明显悔改表现并有突出先进事迹者,可提前解除。经教育不改或在察看期间不思悔改并犯有违纪等错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五)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第五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司法部门或公安部门处罚者,尚不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给予下列处分:

(一) 被处以治安警告或罚款者,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陕西科技大学官网教务网】

(二)被处以行政拘留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第六条 学生不得有影响和妨害公共秩序、安全和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对寻衅打人、打架斗殴者,除承担受害者必要的费用外(医疗费、营养费、损失费等),给予下列处分:

(一)对参与打架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下处分;

(二)对寻衅打人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纠集校内外人员打人并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对策划、组织他人打人、打架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陕西科技大学官网教务网(二)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网上选课的通知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网上选课的通知

2014-09-24 09:09 (点击: 6)

各学院:

2011、2012、2014级学生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网上选课工作将于2014年9月24日开始。 选课时间:2014年9月24日—2014年10月9日;

选课学生:2011、12级各类学分未达到毕业需求的学生及2014级新生;

选课方式:

在“预选”菜单可选择本学期开设的尔雅通识教育任选课;在“预选结果”中查看选课结果。

在“正选”菜单可选择本学期开设的由任课教师授课的通识教育任选课;2011、12级各类学分未达到毕业需求的学生也可跨年级补选其它年级的专业基础、专业限选课,选课时“课程范围”选择“主修(可跨年级/专业)”。在“正选结果”中查看选课结果。

2014级新生用学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

选课要求: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学生学籍→毕业事宜→学业进展”菜单中查看截至目前各类学分的修得情况。根据个人已修得的学分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合理选课。根据《陕西科技大学本科生选修课实施办法》,要求学生每学期选修的课程门数应根据本学期教学内容安排及本人各类课程学分余缺情况合理确定,通识教育任选课一般不超过4门;专业基础、专业限选课没有选课门数限制。

上课方式:尔雅通识视频课,此类课程均来源于国内知名的尔雅通识课在线学习平台。课程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专家、各学科领域名师亲自授业解惑,经过精良的后期加工制作,为学生呈现出最优质的通识课程。此类课程不安排具体的上课时间、地点,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网上的在线学习、答题、考试,完成该门课程的学习,取得相应的学分。尔雅通识视频课具体的课程介绍可在选课时点击课程名称查看。上课时间及考核办法可在10月15日登录尔雅通识视频课平台查看。(

其余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在选课时均可直接查看。

温馨提示:

凡在校普通本科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选课工作,逾期不再办理课程补选,如未能按时选课,视为自动放弃课程选修。

陕西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4年9月24日

陕西科技大学官网教务网(三)
陕西科技大学毕业论文说明书格式

III

设计(论文)题目

摘 要

2006年5月我校对已经实施的“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的书写及装订格式”进行修订。修订后的《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的书写及装订格式》使本科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时,在论文(设计说明书)的结构、装订、摘要、图表和参考文献等各方面有统一的标准,供学生和指导教师参考使用。

为了更好的说明格式要求,这里做了一个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的模版,请参照使用。

关键词:陕西科技大学,本科生

Title

ABSTRACT

This paper……

……

KEY WORDS: Shaan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Technology,undergraduate

目 录

摘要 „„„„„„„„„„„„„„„„„„„„„„„„„„„„„„„„„„Ⅰ ABSTRACT „„„„„„„„„„„„„„„„„„„„„„„„„„„„„„„„Ⅱ 1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各部分的装订顺序 „„„„„„„„„„„„„„1

1.1 封面 „„„„„„„„„„„„„„„„„„„„„„„„„„„„„„1

1.2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1

1.3 中文摘要和关键词 „„„„„„„„„„„„„„„„„„„„„„„„1

1.4 英文摘要和关键词 „„„„„„„„„„„„„„„„„„„„„„„„1

1.5 目录 „„„„„„„„„„„„„„„„„„„„„„„„„„„„„„1

1.6 正文 „„„„„„„„„„„„„„„„„„„„„„„„„„„„„„1

1.7 致谢 „„„„„„„„„„„„„„„„„„„„„„„„„„„„„„2

1.8. 参考文献 „„„„„„„„„„„„„„„„„„„„„„„„„„„„2

1.9 附录 „„„„„„„„„„„„„„„„„„„„„„„„„„„„„„2 2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的字数及页面设置 „„„„„„„„„„„„„„„3

2.1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的字数及基本要求 „„„„„„„„„„„„3

2.2 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的版面要求 „„„„„„„„„„„„„„„„3

2.2.1 页边距的设置 „„„„„„„„„„„„„„„„„„„„„„„3

2.2.2 纸张的设置 „„„„„„„„„„„„„„„„„„„„„„„„3

2.2.3 版式 „„„„„„„„„„„„„„„„„„„„„„„„„„„3

2.2.4 文档网格的设置 „„„„„„„„„„„„„„„„„„„„„„4

2.3 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设有页眉及页码 „„„„„„„„„„„„„„„4 3 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打印、排版规范 „„„„„„„„„„„„„„„„„„„5

3.1 中文摘要及关键词 „„„„„„„„„„„„„„„„„„„„„„„„5

3.2 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5

3.3 目录 „„„„„„„„„„„„„„„„„„„„„„„„„„„„„„5

3.4 正文 „„„„„„„„„„„„„„„„„„„„„„„„„„„„„„5

3.4.1 正文中其他部分说明 „„„„„„„„„„„„„„„„„„„„6

3.5 致谢 „„„„„„„„„„„„„„„„„„„„„„„„„„„„„„6

3.6 参考文献 „„„„„„„„„„„„„„„„„„„„„„„„„„„„6

3.6.1 参考文献的基本要求 „„„„„„„„„„„„„„„„„„„„6

3.6.2 各类参考文献条目的编排格式及示例 „„„„„„„„„„„„„6

3.7 附录 „„„„„„„„„„„„„„„„„„„„„„„„„„„„„„8 致 谢 „„„„„„„„„„„„„„„„„„„„„„„„„„„„„„„„„„9 参考文献 „„„„„„„„„„„„„„„„„„„„„„„„„„„„„„„„10 附录 „„„„„„„„„„„„„„„„„„„„„„„„„„„„„„„„„„11【陕西科技大学官网教务网】

1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各部分的装订顺序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请根据要求完成个部分标准格式的下载、内容的完成及排版和最后的装订工作。

1.1 封面

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的最开始部分是封面,我校对它已进行了规范,封面可以在我校教务处网页内进行下载。

1.2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陕西科技大学官网教务网】

毕业设计(论文)装订的第二个部分就是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按规定应由教师完成,经过教研室认可并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后,将任务书下达给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学生,并签字。任务书用于给学生了解设计(论文)工作的安排等,并最后装订进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

请指导教师和学生注意,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书写上应注意以下几点:(a)任务书格式:任务书要在“教务处----实践教学---设计”网页上下载,可以根据内容情况做行的添加和删除,但必须保证模板的整体效果保持不变;(b)时间书写格式:YYYY年MM月DD日(例如:2005年12月20日、2006年1月13日);(c)签字顺序(体现在时间上)为:指导教师先签、然后是教研室主任,最后是学生签字;(d)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最后面的签字和日期必须是手写。

1.3 中文摘要和关键词

中文摘要和关键词的具体要求见后面。

1.4 英文摘要和关键词

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的具体要求见后面。

1.5 目录

目录应将文内的章、节及小节标题依次排列,标题应该简明扼要。目录的具体要求见后面。

1.6 正文

正文是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部分,应将课题的现状、发展趋势、课题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手段以及结论应进行说明。

1.7 致谢

这是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装订的第七个部分。

1.8. 参考文献

根据科技文献的书写要求,列出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参考的文献情况。

1.9 附录

这部分不是每个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必有的,这是针对如果论文(设计说明书)需要,可主要列入正文内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供查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或表格,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缩写,程序全文及说明等。

2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的字数及页面设置

2.1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的字数及基本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书写格式必须符合科技文件书写格式与要求,文字部分不少于1.5万字,图纸规范整洁,单位标注统一正确,说明书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用A4纸单面打印,与封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在左侧装订成册。(论文中数字及英文字体均为Times New Roman,)

2.2 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的版面要求

为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的格式统一,在页面设置中设置如下:

2.2.1 页边距的设置

在页面设置中对页边距的设置,设置情况见图2-1。

图2-1 页边距的设置

为了说明表格的写法,将上面的图改写成表格,见表2-1。

表2-1 页边距的设置

2.2.2 纸张的设置

采用A4纸。

2.2.3 版式

页眉、页脚的值均为:1.5厘米,其余为默认值。

2.2.4 文档网格的设置

在页面设置中文档网格的设置,设置情况见图2-2。

图2-2 文档网格的设置

2.3 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设有页眉及页码

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设有页眉及页码。

从正文部分开始,设置页眉,单数页码的页眉为设计(论文)题目,双数页码的页眉为“陕西科技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页眉为小5号宋体、居中。

页码设在页眉右侧。中、英文摘要以及目录页码用罗马数字编写,正文及其后面部分页码用阿拉伯数字编写。

陕西科技大学官网教务网(四)
网上评教流程

陕西科技大学本科生网上评教操作流程

第一步: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第二步:用户登录,学生以自己 学 号 登录系统,如图:

如登录密码丢失,可在各学院教学秘书处查询。

第三步:登录系统后,在左侧菜单栏处选“网上评教”即可看到如图:

在这里每位学生需提交“问卷调查表”及“教学评价表”;

第四步:点击“提交问卷调查表”,评价轮次选择: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问卷调查如下图。(注:因各班课程多少不同,所以点击“提交问卷调查表”后需要等待3-5秒)

每门课程后“未评”表示该学生未对这门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评价。点击“未评”即可对该门课程的任课教师提交问卷调查表,如图:

第五步:点击“提交教学评价表”,评价轮次选择: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网上评教如下图:

点击每门课程后“未评”,对该门课程的任课教师提交教学评价表。如图:

各班学生应对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网上评教,如同一门课程有两位任课教师,应分别提交“问卷调查表”和“教学评价表”

陕西科技大学官网教务网(五)
陕西科技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陕西科技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陕科大校[2005]224号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生培养规格,为使学分制管理制度更加完善,经研究决定,对原《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补充修订。

一、学制与学期

【陕西科技大学官网教务网】

本科学生学制为四年。修满四年,如达不到毕业条件,离校时先发结业证,一年内在规定时间参加重修考试通过后可补发毕业证。

二、学分与学分绩

1、学分:四年制本科学生应获得规定学分方可毕业,理工文类规定学分一般为180学分;艺术类规定学分一般为160学分。课外学分一般为8学分。

2、学分计算:根据课程学习难度来核定各类课程的学分。凡需要较多课外自习的课程,按上课学时每16学时核定1个学分;较少需要课外自习的课程,如实验、实习、体育、任意选修课,每30学时核定1个学分;集中进行的实习、实验、课程设计,原则上每周1学分。一学期以上课程的学分按学期记录。

学分计算精确到0.5学分,不足0.5的不计分,≥0.5且<0.9的计0.5学分,≥0.9且<1的计1学分。

3、学分绩:学分反映学习的数量,学分绩反映学习的质量。

学分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学期(学年、毕业)学分绩课程学分绩点系数

课程学分

绩点系数见表1。

表1 绩 点 系 数 表

注:凡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后课程,考试合格后的绩点系数为1.0。

三、课程分类与学分要求

课程分为两类:必修课与选修课。

1、必修课: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必修课分为校级必修课、大类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实践课,占总学分的75%左右。

2、选修课:选修课分为校级选修课、大类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占总学分的25%左右。

四、学分获得和学籍管理

1、学分的获得

1)学生修读的所有课程,均须通过考试(考查)。根据不同课程、环节,可以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成绩及格后方能取得学分,成绩不及格者无学分。

2)选修课未经选课注册,不能参加考试,不给学分。

3)必修课不及格,必须补考或重修。选修课不及格,不计学分,校级选修课不安排补考或重修。

2、免修

为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获得更多的知识,尽快地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工程技术人才,对我校在校本科生实施本科生课程免修规定。免修课程按《陕西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免修暂行规定》进行管理。

3、升级与编班

1)实行学分制后,仍按专业年级编班,学生参照专业教学计划按学期选修课程。学生修完本学年规定的课程后,准予升入高一年级。

2)提前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并取得毕业规定学分的学生,经学生申请、院(系)领导审核、教务处审定后允许提前进入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答辩通过后可提前离校。

3)学生各学年内不及格或补考及重修后不及格的课程,累计学分大于等于24学分(或累计大于等于8门次),应予退学;未达到24学分(或累计小于8门次)者将继续跟班学习。

4)学生在校学期期限,四年制本科不得超过六年。

五、毕业与学位

1、具有学籍的学生政治合格、身体健康,修满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实践课,成绩合格,所取得总学分达到规定的毕业学分,准予毕业。

2、本科学生在获得规定学分(含课外学分)后,学分绩应达到2.0以上方可申请学士学位。学位授予按《陕西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暂行规定》管理。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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