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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科技学院教务系统

2016-09-23 13:17:4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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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潍坊科技学院教务系统》,供大家学习参考。

潍坊科技学院教务系统(一)
潍坊科技学院教务处入口:http://www.wfkjx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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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科技学院教务处入口:http://www.wfkjx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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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科技学院教务系统(二)
2015山东省最佳民办大学、最佳独立学院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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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省最佳民办大学排行榜

名次

学校名称

所在城市

全国排名

分类排名

2015办学类型、等级和层次

名次

总分

类型

名次

办学类型

星级排名

办学层次

1

山东英才学院

济南市

3

99.17

综合

2

应用型

5星级

中国一流

2

山东协和学院

济南市

7

98.67

医药

1

应用型

5星级

中国一流

3

青岛滨海学院

青岛市

27

95.17

综合

13

应用型

4星级

中国高水平

4

烟台南山学院

烟台市

36

93.83

理工

【潍坊科技学院教务系统】

11

应用型

3星级

中国知名

5【潍坊科技学院教务系统】

青岛工学院

青岛市

64

87.89

理工

24

应用型

2星级

区域高水平

6

潍坊科技学院

潍坊市

67

87.37

理工

25

应用型

2星级

区域高水平

7

齐鲁理工学院

济南市

92

83.43

理工

39

应用型

1星级

区域知名

8

青岛黄海学院

青岛市

99

81.73

理工

42

应用型

1星级

区域知名

9

山东万杰医学院

淄博市

100

80.38

医药

4

应用型

1星级

区域知名

10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青岛市

127

70.57

理工

60

应用型

1星级

区域知名

11

山东华宇工学院

德州市

128

70.34

理工

61

应用型

1星级

区域知名

2015山东省最佳独立学院排行榜

【潍坊科技学院教务系统】

名次

学校名称

所在城市

全国排名

分类排名

2015办学类型、等级和层次

名次

总分

类型

名次

办学类型

星级排名

办学层次

1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

济南市

91

88.33

财经

13

应用型

2星级

区域高水平

2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青岛市

93

88.21

理工

32

应用型

2星级

区域高水平

3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烟台市

111

86.84

综合

43

应用型

2星级

区域高水平

4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青岛市

154

82.97

艺术

3

应用型

1星级

区域知名

5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东营市

172

81.00

理工

60

应用型

1星级

区域知名

6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聊城市

227

75.20

综合

81

应用型

1星级

区域知名

7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济南市

236

74.21

综合

86

应用型

1星级

区域知名

8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泰安市

249

72.98

财经

34

应用型

1星级

区域知名

9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莱阳市

259

71.88

综合

91

应用型

1星级

区域知名

【潍坊科技学院教务系统】 10

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

泰安市

【潍坊科技学院教务系统】

270

70.57

综合

92

应用型

1星级

区域知名

11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

济南市

271

70.52

综合

93

应用型

1星级

区域知名

潍坊科技学院教务系统(三)
潍坊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和指导手册 (最新版)

潍坊科技学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手册

潍坊科技学院教务处编印

目 录

一、潍坊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1

二、潍坊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10

三、潍坊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13

四、潍坊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情况记录表„„„„„„„„„„ 15

五、潍坊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软硬件验收表„„„„„„„„„„„ 16

六、潍坊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表„„„„„„„„„„ 17

七、潍坊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及总评成绩表„„„„„„„ 19

八、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指导 „„„„„„„„„„„„„„„„„„„21

九、潍坊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封面样张„„„„„„„„„„„„„ 25

十、中文摘要样张 „„„„„„„„„„„„„„„„„„„„„„„„„26 十一、英文摘要样张 „„„„„„„„„„„„„„„„„„„„„„„„27

潍坊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实现培养目标的、最后的综合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关键性实践环节;是大学生毕业资格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提高大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加强规范管理,切实提高论文质量,学院制定了《潍坊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从2011届起执行此规程。

一、目的与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找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追求真理的科学的实证精神、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培养学生通过调查研究,获取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及综合的能力、使用计算机的能力、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撰写设计说明书(设计报告)及学术论文的能力以及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不得降低要求,不能放任自流。

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工科一般不得少于12周,其他学科一般不得少于8周。

具体安排由各院(系)负责,要保证在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周次不能减少,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不得降低,按照“规程”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二、组织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在院长及分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各院(系)分级落实完成。

教务处职责:

负责制定校级规章制度,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规范管理,组织专家组进行质量检查、工作考核和毕业设计(论文)评优、经验交流和质量评估等工作。

院(系)职责:

落实学校的要求,负责本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实施;保证有50%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室、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完成;制定本院(系)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大纲或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规程”和本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大纲或实施细则,进行动员,明确职责及要求。组织课题申报审批、检查开题、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学生工作情况以及设计(论文)质量;上报成绩;做好本院(系)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优推荐和工作总结。

三、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负责全过程业务指导,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及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培养,注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现象。

2、指导教师应由讲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的人员担任,初级职称的人员可协助指导教师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3、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可采用合作指导的形式,聘请合作单位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上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仍应有学生所在专业的讲师以上的教师合作指导。

4、选择课题(或指导学生选择课题),审定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不定期与学生进行讨论交流、答疑和指导,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指导学生正确撰写论文(报告、说明书等)并认真批阅,写出评阅意见;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评定成绩;要求学生按学校要求整理好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5、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要符合学校规定,每周授课在1~4节的教师,至多指导10名本科生;每周授课在5~8节的教师,至多指导7名本科生;每周授课在9~12节的教师,至多指导4名本科生;每周授课在13节及以上的教师,原则上不再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每周对学生的指导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小时。

四、对学生的要求

1、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对自身思想作风、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具有深远的影响。

2、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发扬团队精神。

3、在教师的指导下选择并确定课题,根据任务书的要求,拟定开题报告,独立、按时完成各项任务,主动、及时地向指导老师汇报工作进展,请教问题,不弄虚作假,不得抄袭别人的成果,凡抄袭别人成果者按考试作弊处理,毕业设计(论文)必须重做。

4、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并按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旷课的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4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如果学生自愿重修(补考),可提出申请,经院(系)领导批准后办理重修(补考)手续。

5、节约材料,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水源等。

6、保持整洁的工作环境,定期打扫卫生。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及装订要求

1、查阅文献1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篇。

2、中文摘要约300字左右;外文摘要约250个实词左右。

3、外语专业的开题报告用第一外语书写,其它专业中外文均可。

4、除艺术、建筑、语言(英语、日语、朝鲜语)类专业可以根据本专业的培养要求,自行考虑对学生加强外语应用能力训练的办法(需报教务处备案)外;其他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与课题相关的不少于1万印刷符号以上的外文资料译文(约3000汉字)一篇。

5、文经管类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有实证分析或案例分析,可以采取理论研究或产品开发设计等形式进行;理工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可以采取理论研究、工程设计、产品开发和实验研究等形式进行;艺术设计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可以采用综合训练、设计作品或成果展示并附加设计书或说明书的形式,具体

潍坊科技学院教务系统(四)
潍坊科技学院学生考生违纪处罚条例

潍坊科技学院

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罚条例

第一条 为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培养学生诚信意识,促进优良学风建设,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潍坊科技学院学生学业考核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生考试违纪视情节轻重,分为考试违规和作弊两种。对于考试违纪的学生视其违纪行为和性质的轻重及认错态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条 本规定中的考试包括考试、考查。

第四条 学生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规。对于此类违规的学生,给予警告处分。在校期间,第二次有此类考试违规行为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一)考试开始后,未将书包、书本、笔记、资料等放在指定位置的(开卷考试除外);

(二)未在指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若桌面、桌内或座位旁有由他人所写或所放与本课程考试相关的内容或资料,学生在考前未检查或检查发现后未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的;

(四)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五)其它违犯考场规则性质较轻的。

第五条 学生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规。对于此类违规的学生,该门课程的成绩判“0”分,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在校期间,再次有此类考试违规行为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一)不带学生证、身份证,坚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

(二)故意不在规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学号,或在试卷上做标记的;

(三)迟到超过考试规定时间仍强行进入考场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打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学院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自行互借文具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六)他人索要自己的答卷或草稿纸未加拒绝或未马上向监考人员报告的;

(七)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八)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第六条 学生在考试中或在考试后被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对于此类作弊学生该门课程的成绩判“0”分,并给予记过处分。学生在校期间,再次有此类考试作弊行为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或事先将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公式和图表等抄写在桌椅、衣服、文具和身体上的;

(二)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交卷后再返回修改或在考场内朗读考试内容的;

(四)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的;

(五)考卷未交前虽经允许离开考场,但在考场外偷看有关资料或与他人交谈考试内容的;

(六)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课程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第七条 学生在考试中或考试后被发现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认定学生考试作弊。对于此类作弊的学生该门课程的成绩判“0”分,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生在校期间,再次有此类作弊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擅自调换座位或擅自传、接物品的;

(二)索要或窃取他人试卷、答卷、草稿纸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三)在考试后以不正当手段更改考试成绩的;

(四)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学号等信息的;

(五)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该门课程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六)不听劝告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的;

(七)其他作弊行为较严重的。

第八条 学生在考试中或考试后被发现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认定学生考试作弊。对于此类作弊的学生取消该门课程的成绩,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请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人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作弊的;

(三)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

(四)在考试开始前或考试过程中偷看试卷底稿、窃取试卷的;

(五)在考试开始前或考试过程中偷看试卷答案、窃取试卷答案的;

(六)在考试开始前或考试过程中伪造、拟造、撒发试题答案扰乱考试秩序的;

(七)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第九条 对于初次考试违纪的学生,对其违纪行为有深刻认识,并且平时表现较好的,可减轻处理。

第十条 考试违纪后概不认错,态度恶劣者,可加重处理。

第十一条 学生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及认识程度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若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学校保卫处会同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有此类行为的学生该门课程的考试无效,成绩记为“0”分。

(一)故意扰乱考场或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学生;

(四)其它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十二条 对考试违纪者的处理程序:

(一)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学生有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时,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停止其考试,并如实记录在《考场记录表》中,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考生违纪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纪事实的依据,应当由两名及以上监考人员或考场巡视员签字确认。考试结束时,由考务人员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二)学生有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八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时,应当由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进行事实调查,收集、保存相应的证据材料,根据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对所涉及考生的违纪行为进行认定,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三)违纪学生应写出书面检查,教务处负责填写《潍坊科技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表》,并将拟给予的处分等级通过系部告知学生,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

的陈述和申辩,并认真作好笔记,结束时,拟受处分学生或其代理人应在笔录上签字。对学生违纪的认定和处理意见经教务处研究、分管院长签字后,报院长批准。

(四)对考试违纪学生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的,由教务处行文,分管院长签发。

第十三条 给予学生处分的文件应及时交由受处分学生或其代理人签收(一式三份,学生或其代理人、学生所在系部、教务处各一份),受处分学生或其代理人拒绝签收的,学院应在处分文件上注明告知受处分学生的时间、地点和拒收事由,并由两名在场的工作人员签名。处分决定文件无法直接送交的,应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学院处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事实向教务处及以上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并按正常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 留校察看期限一般以一年为限。毕业班学生受留校察看期限为3—10个月。

第十六条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系部负责考察。留校察看期满,学生可提出解除留校察看申请,由留校察看学生所在系部对其一年的表现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批;在留校察看期间表现优秀者,学生可提前申请解除留校察看,但提前解除留校察看期限不能超过给予留校察看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十七条 对考试违纪学生的处分决定、学生考试违纪的证据材料、学生检查书、有关调查材料、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申辩记录、处分送达记录等材料,教务处应及时整理归档。

第十八条 本条例适用我院全日制大学生。

第十九条 学院其他管理规定与本条例冲突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潍坊科技学院教务系统(五)
潍坊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和指导手册

潍坊科技学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手册

潍坊科技学院教务处编印

目 录

一、潍坊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3

二、潍坊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13

三、潍坊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16

四、潍坊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情况记录表„„„„„„„„„„ 18

五、潍坊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软硬件验收表„„„„„„„„„„„ 19

六、潍坊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表„„„„„„„„„„ 20

七、潍坊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及总评成绩表„„„„„„„ 22

八、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指导 „„„„„„„„„„„„„„„„„„„24

九、潍坊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封面样张„„„„„„„„„„„„„ 28

十、中文摘要样张 „„„„„„„„„„„„„„„„„„„„„„„„„29 十一、英文摘要样张 „„„„„„„„„„„„„„„„„„„„„„„„30

潍坊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实现培养目标的、最后的综合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关键性实践环节;是大学生毕业资格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提高大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加强规范管理,切实提高论文质量,学院制定了《潍坊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从2011级起执行此规程。

一、目的与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找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追求真理的科学的实证精神、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培养学生通过调查研究,获取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及综合的能力、使用计算机的能力、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撰写设计说明书(设计报告)及学术论文的能力以及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不得降低要求,不能放任自流。

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工科一般不得少于12周,其他学科一般不得少于8周。

具体安排由各院(系)负责,要保证在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周次不能减少,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不得降低,按照“规程”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二、组织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在院长及分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各院(系)分级落实完成。

教务处职责:

负责制定校级规章制度,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规范管理,组织专家组进行质量检查、工作考核和毕业设计(论文)评优、经验交流和质量评估等工作。

院(系)职责:

落实学校的要求,负责本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实施;保证有50%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室、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完成;制定本院(系)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大纲或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规程”和本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大纲或实施细则,进行动员,明确职责及要求。组织课题申报审批、检查开题、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学生工作情况以及设计(论文)质量;上报成绩;做好本院(系)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优推荐和工作总结。

三、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负责全过程业务指导,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及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培养,注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现象。

2、指导教师应由讲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的人员担任,初级职称的人员可协助指导教师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3、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可采用合作指导的形式,聘请合作单位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上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仍应有学生所在专业的讲师以上的教师合作指导。

4、选择课题(或指导学生选择课题),审定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不定期与学生进行讨论交流、答疑和指导,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指导学生正确撰写论文(报告、说明书等)并认真批阅,写出评阅意见;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评定成绩;要求学生按学校要求整理好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5、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要符合学校规定,每周授课在1~4节的教师,至多指导10名本科生;每周授课在5~8节的教师,至多指导7名本科生;每周授课在9~12节的教师,至多指导4名本科生;每周授课在13节及以上的教师,原则上不再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每周对学生的指导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小时。

四、对学生的要求

【潍坊科技学院教务系统】

1、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对自身思想作风、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具有深远的影响。

2、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发扬团队精神。

3、在教师的指导下选择并确定课题,根据任务书的要求,拟定开题报告,独立、按时完成各项任务,主动、及时地向指导老师汇报工作进展,请教问题,不弄虚作假,不得抄袭别人的成果,凡抄袭别人成果者按考试作弊处理,毕业设计(论文)必须重做。

4、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并按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旷课的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4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如果学生自愿重修(补考),可提出申请,经院(系)领导批准后办理重修(补考)手续。

5、节约材料,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水源等。

6、保持整洁的工作环境,定期打扫卫生。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及装订要求

1、查阅文献1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篇。

2、中文摘要约300字左右;外文摘要约250个实词左右。

3、外语专业的开题报告用第一外语书写,其它专业中外文均可。

4、除艺术、建筑、语言(英语、日语、朝鲜语)类专业可以根据本专业的培养要求,自行考虑对学生加强外语应用能力训练的办法(需报教务处备案)外;其他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与课题相关的不少于1万印刷符号以上的外文资料译文(约3000汉字)一篇。

5、文经管类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有实证分析或案例分析,可以采取理论研究或产品开发设计等形式进行;理工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可以采取理论研究、工程设计、产品开发和实验研究等形式进行;艺术设计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可以采用综合训练、设计作品或成果展示并附加设计书或说明书的形式,具体要求可自行规定。各院(系)可根据情况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并报送至

潍坊科技学院教务系统(六)
【潍坊科技学院专业】潍坊科技学院招生网站-潍坊科技学院分数线

【潍坊科技学院专业】潍坊科技学院招生网站-潍坊科技学院分数线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潍坊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和《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3〕4号文印发)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基本情况1、学院名称:潍坊科技学院2、学院代码:128433、学院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4、邮政编码:2627005、办学体制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6、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7、办学条件:学院坐落于著名的“中国蔬菜之乡”“中国海盐之都”——山东寿光,现占地1600亩,建筑面积48.8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和实验实习设备价值10836.5万元, 建有设施园艺实验教学中心、机械实训中心、机电实训中心、汽车实训中心、化学化工实训中心、蔬菜花卉实训中心、建筑工程实训中心、计算机教学中心、网络服务中心,106个实验室。 拥有立式加工中心、三坐标测量机、红外光谱分析仪等较为先进的仪器设备。 教学用计算机3020台,平均每百名学生17.5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座位9050个,平均每百名学生52.31个。 馆藏图书155.7万册。 拥有成人教育培训中心、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考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普通话测试中心、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基地等教学培训机构。 8、师资队伍:教职工127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10人,外籍教师3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526人。 9、办学情况:学院秉承“修身、博学、求索、笃行”的校训,坚持“以生为本,质量为魂,创新发展,引领社会”的办学理念,实施“内涵发展,特色提升,制度管理,和谐校园”的治校方略,弘扬“创业敬业、求是求新”的学院精神;建设“让认真成为品质”的校风,“责任高于一切”的教风,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对以潍坊科技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潍坊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友情提示:我院的统招计划是国家的指令性招生计划,为确保国家下达的招生计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潍坊科技学院教务系统(七)
潍坊科技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办法

潍坊科技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教研室是高校教学管理最基层的组织,是教学、科研工作的具体承担者,也是专业的载体。教研室建设和管理的水平直接关系到专业的发展和学校整体办学水平。通过考核,进一步规范教研室工作,加强教研室的管理和质量监控职能,促进教研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二、考核遵循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三、考核组织机构及职能

1、学院成立院教研室考核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担任,由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评估中心组成,负责对各院系部推荐教研室材料进行复评,并遴选出优秀教研室。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各院系部成立教研室考核小组,组长由各院系部负责人担任,组织好本部门各教研室对照标准准备材料,并进行考核初评,排出名次。

四、考核时间

教研室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前进行。

五、考核程序

教研室考核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即教研室自查、院系部初评、学院复评。

1、教研室自查 每学期末,各教研室对照《潍坊科技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中的考核标准对本教研室工作进行自查,详细准备各项指标的支撑材料,并写出自查报告。

2、院系部初评

各院系部对照《潍坊科技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结合教研室的自查报告和支撑材料对教研室工作进行初评,给出考核分数。按照本院系教研室数量的50%(四舍五入)推荐参加学院复评。各院系部将初评结果排名情况和推荐教研室名称报教务处。

3、学院复评

由教务处牵头,学院组成评委对各院系部推荐的教研室进行复评。评委对各院系部教研室相关材料进行实地考核,并进行赋分、排名。

根据教研室工作考核结果,每学期评选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的教研室。学院复评排名前40%的教研室确定为优秀,后60%的教研室确定为良好。未被院系部推荐参加院级评选的教研室确定为合格。

六、考核指标

1、本指标体系由基础评估项和附加评估项构成。基础评估项有6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给出一个A级与C级标准,介于A与C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附加评估项目根据各教研室的具体情况给予加分或减分。

2、每个二级指标都有相应的分值和权重,Mi是各二级指标的分值,Ki为权重,A、B、C、D的系数分别为1.0、0.8、0.6、0.4,采

用百分制计分,基础评估得分计算方法:M=∑KiMi。

3、基础评估项得分和附加项得分相加即为教研室的最后得分;附加项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5分,每项以最终取得同类最高成果加分。

七、奖惩办法

1、学院对获得优秀等次的教研室进行表彰奖励。

2、附加项减分高于5分的教研室,不得评定为优秀。

3、附加项减分高于10分的教研室,教研室主任本学期不得评优评先。

4、附加项减分高于15分,或者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教研室,一律视为考核不合格。

5、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研室,教研室主任自动免职。

6、根据教研室工作综合考核结果,对获得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的教研室,本学期教研室主任津贴按照学院标准的1.4、

1.1、0.8、0.5发放。

附:1、潍坊科技学院教研室工作职责

2、潍坊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规定

3、潍坊科技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13年1月10日

潍坊科技学院教研室工作职责

教研室是承担教学和教学管理任务的基本单位。教研室在学院及各院系领导下,完成相关专业的教学及教学管理任务。

一、开展教研活动

1.教研室按照学院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教研室年度(学期)工作和教研活动计划。统筹安排学期工作,及时进行学期工作总结

2.保证每周一次的教研活动,每次教研活动要有主题,讨论活动要有记录,教研活动要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学科建设和科研的开展,要有实质性的结论。

3.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公开课,教研室组织互相听课,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帮助教师改进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教师听课,每学期不少于16课时。教师听课要做好听课记录。

4.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增强教师的敬业精神,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在教研室工作记录本上做好该项活动的记录。

二、落实教学任务

5.教研室主任汇同相关教师,制订并完善新开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在教学实践中,不断予以充实和完善,逐渐打造特色专业。

6.教研室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完成教学任务。按时提出下学期教师课程安排意见,准备和组织教学中的实习环节。

7.积极推进教育创新,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观念。每学期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学生对教学的要求,并对学生提出学习要求,对学生提出的意见要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

8.教研室要督促教师严格执行学校的纪律,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早退,等,要督促教师维护学院的教学秩序,调课、停课等严格执行学校规定。

三、实施学科建设

9.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组织专业选修课的教学大纲的编写和教材的选用工作。

10.配合学院组织教师进行调查研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改造传统专业,开拓新专业;及时提出专业设置调整,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的意见,制订新上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11.提出招生专业设想,并参与招生宣传工作、配合学院做好招生工作。

四、注重实践环节

12.确保各科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的具体落实,注重课程实践效果,认真组织参观、课程实习、生产实习及社会调查等,结束后要求学生及时完成相应的作业、报告、论文。

13.在各科实践性教学中,认真对待专业课程练习,课程设计等,要特别加强专业技能训练,组织技能比赛,参加专业技能证书考试。

14.认真完成指导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答辩工作。

15.注重实践教育环节在教学中的作用,制定校内实践基地和专业实验室建设规划。

五、开展学术活动

16.教研室应根据学院科研总体规划,在兼顾社会需要、教研室教学工作和教师专长的基础上,积极申报校内外科学研究课题。

17.教研室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以外的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

18.鼓励教师开展科研活动,撰写著作或论文。公开发表科研成果,积极开展横向交流,组织教师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展各种社会服务和培训工作,进行校企合作。

19.鼓励教师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专业竞赛。积极参加各级开展的学术评奖活动,不断提高教研室的学术水平。

六、教学质量检查

20.督促教师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钻研教材,认真备课,写出教案,讲稿,并采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精心组织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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