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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 湖北考生服务平台

2016-12-08 11:05:34 编辑:zhangyanqing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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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内设院办公室、高等教育考试办公室、自学考试办公室、综合考试办公室、命题制卷办公室(命题制卷中心)、科技信息办公室等6个处室,共有在岗员工138人;还有书刊社、招生大厦、考试印务中心、标准化考场等4个院属产业,拥有固定资产近3亿元。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 湖北考生服务平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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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简介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位于美丽的东湖之滨,是湖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全省的教育考试工作,于1997年11月18日正式挂牌。内设院办公室、财务管理中心、高等教育考试办公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综合考试办公室、命题制卷办公室(命题制卷中心)、科技信息办公室等处室,共有在岗员工140人;院属产业有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社、湖北楚才教育考试印务中心、湖北楚才考试服务公司、湖北楚才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等产业。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教育发展和改革的精神,制定全省教育考试的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监督全省教育考试的实施工作。具体包括:负责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及同等学力人员、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试;拟定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考试计划,组织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试;审核颁发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对全省自考助学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受教育部委托,负责湖北省内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等非学历证书考试;承担国家下达的普通高考命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及其他部门委托的考试命题任务;负责开发、设计、推广新兴考试项目;负责教育考试信息管理及现代技术的开发、应用;开展教育考试研究,主办教育考试刊物和教育考试网站。此外,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还承办其他单位委托的各类考试。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承办考试项目达40余种,年考生达300万人次。经过多年的努力,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在考试管理、考试评价、考试科研、考试基地及考试队伍建设等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各类考试报名、管理基本实现电子化,网上评卷得到全面推广;无纸化考试等一批科研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现代化考场、命题制卷中心等可为各类考试提供比较完善的服务;管理人员的数量、年龄结构、专业素质等都能较好地适应各类考试需要。目前,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已基本形成了国家考试与社会考试、国内考试与海外考试、学历考试与非学历考试等共同发展,种类丰富、品种多样的教育考试体系;形成了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等功能完善的考试服务体系;形成了科研、宣传、咨询等特色鲜明的考试信息体系。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承办的各类考试因组织严密、管理科学而备受主办单位和社会肯定,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也因此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并成为湖北省内最权威的考试机构。

  湖北省将于8月19日启动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

  湖北省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将于8月19日正式启动。包括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全部实行网上办理。

  转考条件: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网上注册及现场确认相关手续的考生方可办理转考。

  办理时间:网上办理转考及考籍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受理省际转考的时间分别为:①省内转考2016年8月19日—10月30日;②外省转入2016年9月1日 —10月30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11月3日(不含双休日及法定假日);③转至外省2016年8月19日—9月1 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16年9月2日—9月6日(不含双休日及法定假日)。其中,省自考办集中受理期间仅面向各地考试机构自考办,省 际间转考的考生根据系统中提示的单位地址以及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

  一、省内转考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及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申请完成。但考生不能自行将学校开考专业的成绩转入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准考证上,须到相关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

  2.学校开考专业(含全日制助学班、衔接教育)及学习服务中心的考生(以下简称“助学单位考生”)首先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本人的准考证管理,然后携带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审核办理。

  3.转考完成后,成绩将转入已注册的准考证号内。

  二、转至外省

  1.考生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2.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由考籍所在地市州自考办或助学单位、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

  ① 清晰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② 湖北省准考证原件;

  ③ 外省准考证复印件。

  三、外省转入

  1.考生必须在湖北省取得注册学籍后方可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转考申请。

  2.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由考籍所在地自考办或助学单位、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

  ① 清晰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② 湖北省准考证原件;

  ③ 外省准考证复印件;

  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

  四、信息更正

  网上转考时,由于准考证信息有误而没有显示在可转考准考证列表中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办理信息更正:

  1.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号有误的:属身份证正常升位的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错号的、非正常升位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姓名有误的:

  ① 音同字不同: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上没有显示曾用名的还须出具地市级以上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 更名换姓:原则上不予更改,如果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除须持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外,还须出具地市级以上更换姓名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考籍所在地提出考籍信息更正申请。

  五、其他事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电子转考的办理按照全国考办有关规定执行。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转考地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基地3号楼103室(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学院路12号)。武汉市内可乘坐811、573、802、543、777路公交车在友谊大道航海学院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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