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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关于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河南:关于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高考新闻 文章来源:高考新闻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3 23:40:12

各省辖市招生办公室,各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

  为了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现就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8年参加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3-10日,请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根据本地情况,在全省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具体安排报名时间,逾期不予补报。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2007年12月15日汇总上报艺术类省统考报名数据。上报材料包括:《200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报名统计表》(附件)和考生基本信息光盘。

  二、报名地点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凭户口簿、身份证、会考证(或学籍学历证明)等证件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确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报名办法

  1、全省艺术类省统考包括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艺术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至少选择其中的一类并参加相应的省统考专业考试,各专业类别之间均可同时报考。

  艺术类考生报名点代码统一规定为:90。

  2、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如实填涂《200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表》,他人不得代为填涂。各地招办应按照《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标准》(另文下发)采集考生信息,并打印出考生基本信息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艺术类考生以此次采集的信息为准建立考生电子档案,这部分考生参加文化课统考时将不再重复采集信息。

  3、在报名现场统一采集考生头像照片,此照片同时作为考生参加艺术类省统考和文化统考准考证照片。

  4、全省艺术类省统考信息采集费按豫财办综[2005]9号文件规定执行。艺术类省统考报名考务费按豫教财字[2000]59号文件规定执行,每名考生100元。美术类由省辖市招办收取,音乐类由省辖市招办收取50元,另50元在专业个体测试报名时由考生交考点。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艺术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由考生在专业考试时将考试费100元交考点。

  四、加强报名工作管理

  近年,我省艺术类招生报考人数持续增加,专业考试规模不断扩大,由于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较早,所有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省专业统考报名和考试,办理艺术类省专业统考报名手续并领取专业准考证,未参加省统考的考生或参加省统考不合格的考生,不得以艺术类考生的身份参加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和录取。因此,各级招办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管理,制定周密的操作管理办法,实行报名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报名工作岗位、职责和责任。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对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级招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考生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今年艺术类招生政策的内容,使广大考生按时参加专业考试报名。


附件:《200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考试考生报名统计表》(略)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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