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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小学教育中的专业代码

2016-01-10 17:56:10 文章库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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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小学教育中的专业代码篇一:自考小学教育(本科段)

自考小学教育(本科段)专业计划

专业代号:2040112 主考学校:南京师范大学

说明:

1、考生毕业前需根据自身情况完成6周的教育实习。各类考生(含在职教师和在读师

范生)均需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

2、按原计划考试尚未毕业的考生,若已通过“28001邓小平理论概论”、“28003教师职业道德”、“28005计算机应用基本能力”、“0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和“0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五门课程中任意一门的,可以替代新计划中的“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

原理概论”;若通过其中任意两门及以上的,可以免考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3、按原计划考试尚未毕业的考生,如不选考英语,其通过的“28002基础教育概论”课程可以替代新计划中不考英语的换考课程“29767基础教育概论”;如其选考英语,则其通过的“28002基础教育概论”课程可视具体情况替代考生未通过的任意一门思想政治理论

课。(28041和28042)

自考本科小学教育中的专业代码篇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

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4门。

报考条件:①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②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须加考“教育原理(00405)(6学分)”和“小学教育心理学(00407)(5学分)”两门课程。

符合条件申请免考外语者,须从未选考的选考课中再选考3门课程(累计学分不低于14学分),且不能申请授予学位。

教育学

自考本科小学教育中的专业代码篇三:本科小学教育自考科目及教材版本

专业名称:2040112小学教育 (本科段)主考学校:南京师范大学

说明:

1、考生毕业前需根据自身情况完成6周的教育实习。各类考生(含在职教师和在读师范生

2、按原计划考试尚未毕业的考生,若已通过“28001邓小平理论概论”、“28003教师职

思想概论”和“0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五门课程中任意一门的,可以替代新计划中的“03709马克思主 3、按原计划考试尚未毕业的考生,如不选考英语,其通过的“28002基础教育概论”课程

论”;如其选考英语,则其通过的“28002基础教育概论”课程可视具体情况替代考生未通过的任意一门思想政治理

师范生)均需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

教师职业道德”、“28005计算机应用基本能力”、“00004毛泽东

,可以替代新计划中的“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若通过其中任意

”课程可以替代新计划中不考英语的换考课程“29767基础教育概

况替代考生未通过的任意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

自考本科小学教育中的专业代码篇四:河南师范大学自考小学教育自考助学本科考试科目

河南师范大学自考小学教育自考助学本科考试科目

040112小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

主考学校:河南师范大学

说明: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报考本专业

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健康发展,鼓励社会教育机构和组织依法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助学活动,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管理和指导,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考委【2010】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以下简称“社会助学”)是指各类高、中等学校和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根据自学考试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依据自学考试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的要求,采用全日制、非全日制形式,通过电视、广播、函授、书刊、网络、面授等多种形式,为自学考试学习者(以下简称“学习者”)提供学习条件,帮助和指导学习者学习的活动。

第三条社会助学是自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自考机构应健全社会助学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依法对其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四条社会助学活动应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自学考试政策,规范办学行为,保证教育质量。社会助学组织及各种形式的社会助学活动应当接受自学考试机构和主考学校的管理和指导。

第二章社会助学管理机构

第五条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全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工作。其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和业务规范。 2、制定社会助学工作有关文件和管理规定。

3、指导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考办和主考学校的社会助学管理工作。 4、审批河南省社会助学机构。

5、审批河南省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6、负责课程过程式考核和助学专业的试点工作。 7、对社会助学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考办在省考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为: 1、审核本地区社会助学机构资格并签署意见后报省考办审批。

2、审批社会助学活动专业层次。 3、审批社会助学广告宣传。

4、负责当地社会助学机构的日常监管和年审工作。

5、指导和监督当地社会助学机构组织的课程过程式考核和助学专业考试。 6、完成省考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主考学校在省考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为:

1、指导主考专业的社会助学活动,负责主考专业的师资培训与考核。 2、对社会助学组织的教育过程、质量、效果等进行检查与评估工作。 3、协助各级考办对社会助学组织进行资格审核、日常监管和年审工作。 4、负责课程过程式考核的命题和作业设置、批改工作。 5、完成省考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社会助学组织

第八条各类高、中等学校和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经省考办登记注册,方可举办社会助学活动。

第九条社会助学组织应具有与办学形式和办学规格相适应、产权明确、独立使用办学场所、教育设备和教学管理人员等条件,保障学习者必要的学习生活和安全条件。

第十条社会助学组织必须严格遵守独立办学的原则,招生、教学、管理必须由同一主体负责。

第十一条各类高、中等学校举办社会助学活动,应由学校确定相应的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本校举办的社会助学活动。

第十二条社会助学组织的具体职责为:

1、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自学考试政策规定,践行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与服务理念,与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主考学校共同致力培养各种社会有用人才。

2、依照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采取面授、多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开展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形式教育活动,为学习者提供个性化、多样化学习指导与服务,帮助学习者理解、掌握课程理论知识,着重培养自强精神、自学能力和知识运用能力。

3、为学习者提供实验、学习设备和场所,开辟实训基地,培养考生实践能力、职业能力,承担部分专业实践环节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协助主考学校组织实践性环节的考核。

4、对学习者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使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才。

5、向学习者开放教育资源,为学习者提供图书资料阅览查询服务,举办各种学术讲座,引导考生开展学习互助及展示、评比活动,推动自学考试文化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

6、发挥学习者与考试机构间桥梁作用,向学习者宣传自学考试各项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做好政策与信息咨询服务,为考生提供学习材料供应,代办考试报名、成绩领取、考籍转移、课程免考、毕业申请等服务。

7、开展学习者职业技能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培训,为考生广泛开辟就业渠道,做好自学考试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

8、参与全省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工作,协助课件开发与制作。

9、承担课程过程式考核等相关自学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参与自学考试科学研究,对自学考试的专业建设、考试管理、助学指导等工作提供建设性意见。

10、承担考试机构赋予的其它考试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经省考办登记注册的社会助学组织,方可开展课程过程式考核和助学专业的试点工作。

第四章登记注册制度

第十四条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建立社会助学组织注册登记制度。

第十五条各类高、中等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组织开办社会助学工作,须到当地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考办申请社会助学备案登记。申请社会助学备案登记须出具学校署印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的社会助学申请书,并填写《河南省社会助学备案审批表》,申请包括以下内容:

1、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

2、社会助学组织名称、详细地址、法人代表及联系电话; 3、开展社会助学专业及层次; 4、教学方式、教学计划;

5、教师的来源及授课教师情况; 6、教学设备保证情况;

7、社会助学组织管理人员详细情况。

第十六条社会助学的申报工作每年五月份进行一次,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考办对申请参加自考助学工作的单位应在一个月内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考办审批,省考办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经省考办批准同意的社会助学单位,颁发《河南省社会助学许可证》。

第十七条建立社会助学重新登记注册制度,实行省考办两年一审制,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考办一年一审制。对社会助学单位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省考办或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考办限期整顿;情节严重或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由省考办责令其停止招收自考生,吊销《河南省社会助学许可证》。

第十八条主考学校协助各级考办对社会助学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和年审工作。

第五章学习服务中心

第十九条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是指经省考办登记注册的社会助学组织中遴选出的优秀社会助学组织,经省考办或全国考办认证,履行社会助学职能的开放性的示范社会助学组织。

学习中心分为:“全国自学考试示范学习服务中心”、“河南省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第二十条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的设立、职责、管理、认证等由全国考委和省考委规定。学习服务中心在全国考办的指导下由省考办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习服务中心的认证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条件的社会助学组织须向省考办申请,填写学习服务中心审批表,交验有关办学资质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省考办负责对申请设立“河南省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的社会助学机构进行认证。

第二十三条认证学习服务中心须经省考办委派专家评估组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实地听取汇报,按学习服务中心的设置标准逐项检查有关资料,核实实际情况。评估组对申请单位进行定性分析,形成评估报告,提交省考办审核。

第二十四条通过认证的学习服务中心由全国考办或省考办予以命名,授予统一证书和牌匾,并向社会公布。

自考本科小学教育中的专业代码篇五:小学教育本科自考毕业论文选题

小学教育本科自考毕业论文选题

1. 如何在小学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

2. 幼小衔接、小学与初中衔接研究

3. 小学课程改革的现状调查

4. 小学艺术课程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意义

5. 小学教师队伍中的性别问题研究

6. 小学班主任工作研究

7. 小学教学过程特点研究

8. 小学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

9. 小组合作教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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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小班化教学研究 小学参与式教学研究 论小学教育方法的改革 课程评价的功能 课堂教学的语言艺术 有效课堂教学研究 小学课堂互动的研究 小学课堂教学管理研究 课程资源拓展研究 小学课堂教学中的生成性研究 小学科学课程的综合化问题研究 小学科学课堂教学的改革 小学生科学素质的发展研究 小学语文课堂教学的改革 小学语文学习评价研究 小学语文阅读教学研究 小学语文作文教学研究 小学数学教学中的问题分析 小学生数学思维发展研究 小学数学教学中思维能力的培养 小学数学教师的专业素养 小学数学教学中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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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小学英语学科教学研究 小学英语师资现状调查研究 小学英语有效教学研究 当代我国儿童道德启蒙教育的研究 学生品德和价值观形成 传统伦理与中国特色的道德教育 小学生学习动机的形成与发展特点 小学生家庭德育特点与方法的调查研究 留守儿童的研究 寄宿生的教育研究 学习困难学生教育的实践研究 小学生学习现状的调查研究 家庭教育对小学生的影响研究 小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调查研究 小学生闲暇时间的现状及闲暇教育研究 小学生网络行为研究 小学生欺负行为的个案调查 小学生的消费观念调查 小学生的学习态度调查 小学生的自尊发展特点研究 小学生的自我控制发展特点研究 贫困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小学生厌学问题及对策研究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人际关系在学生班级管理中的作用 小学校本课程开发的现状与实践 教师工作满意度研究 教师职业倦怠研究 人本主义管理理论在小学教育中的运用

自考本科小学教育中的专业代码篇六:小学教育专业(专科和独立本科段)新旧计划课程顶替表

小学教育专业(专科和独立本科段)新旧计划课程顶替表

表1: 小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新旧计划课程顶替表

表2: 小学教育专业与教育专业课程学分对照表

表3: 小学教育专业新旧计划课程学分对照表

说明:

  ①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以上(含一级)合格证书,可免试0018(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但必须上“福建自考网”--“学籍”申请免考。

  ②旧计划中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可与新计划课程直接对顶,未合格的课程转按执行新计划课程考试。  ③1999年底以前通过哲学和政治经济学课程,可顶替三门新公共政治课。只通过哲学,应考新计划2、3;只通过政治经济学,应考新计划1、3。

  ④2000年上半年执行新计划,0415,0416为文科组,0417,0418为理科组,考生可任选一组。

自考本科小学教育中的专业代码篇七:自考助学小学教育(本科)专业毕业申请表

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

自考助学小学教育(本科)专业毕业申请表

自考本科小学教育中的专业代码篇八:自考小学教育专业火热报名中

一、主干课程和培养目标: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大学语文、教育原理、科学.技术.社会、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科学教育、小学教育科学研究、小学语文教学论、小学数学教学论、小学班主任、素质教育导论。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现代学前教育基础理论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从事幼儿园教学、科研和管理的业务能力的人才。

二、主考院校:湖南师范大学(历年通过率在95%以上)

三、学制:2.5年

四、考试标准: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及格。每门课程考试及格后,发给单科合格,待全部课程合格以后,发放学历。

五、报名须知:

自考实行免试入学,报名时需持身份证复印件四份,两寸蓝底照片四张,专科已经毕业学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复印件一张。学制两年,成绩8年内有效。

报名和学习流程:

人员,了解和认识自考相关事宜?②在招生办填写《湖南省自学考试登记表》及相关资料?③提交二寸蓝底照片四张、身份证复印件四张?④在财务室办理缴费手续,领取财务收据?⑤在教务室领取书籍?⑥网络课程和线下学习?⑦参加统一组织的自学考试?⑧实践、毕业答辩?⑨申请毕业,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自考本科小学教育中的专业代码篇九:教育学自考科目

湖北2010年自考教育学专业(本科)考试计划

专业代号:040108 主考学校:华中师范大学 一、课程设置及使用教材 一、课程设置及使用教材

二、报考条件

1、以下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教育学类:教育学、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教育管

理、基础教育、英语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中文教育、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

体育学类:体育教育

理科类:化学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地理教育、心理学

历史学类:历史教育 艺术类:音乐教育 社会学类:公共事业管理

2、不符合直接报考条件专业的毕业生报考教育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时,须加试(00031)

心理学、(00442)教育学(二)、(07556)教育实习3门课程。

3、申请免考英语(二)课程需加考(00353)现代科学技术概论、(06779)应用写

作学和(08118)法律基础3门课程,且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

1、(09964)教育学毕业考核: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四、新旧课程衔接

注:只通过(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和(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

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自考本科小学教育中的专业代码篇十:自考本科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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