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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部门绩效考核方案

2016-07-13 16:29:05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文章库 浏览:

导读: 行政事业单位部门绩效考核方案(共6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量化标准附件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量化标准绩效考核实行百分量化考核和百分外奖扣分制度。百分量化分值由两部分组成:定量考核占50%比重,定性评议占50%比重。量化标准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一、定量考核部分(50分),主要考核“工作实绩”。1 全年目标任务或...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行政事业单位部门绩效考核方案 第一篇

附件一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绩效考核实行百分量化考核和百分外奖扣分制度。百分量化分值由两部分组成:定量考核占50%比重,定性评议占50%比重。量化标准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

一、定量考核部分(50分),主要考核“工作实绩”。

1.全年目标任务或涉及全局性工作完成情况 20分

2.履行职位职责情况 20分

3.领导交办事项完成的情况 5分

4.服务中心工作或配合相关股(办)、科、室工作情况 5分

二、定性评价部分(50分),主要体现“群众公认”。

1.班子成员民主测评 15分

2.一般干部职工民主测评 35分

三、奖励减扣分部分。在上述百分以外设臵,依据相关附件直接计算。同类事项不重复奖扣分。

1.国家级表彰奖励4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4分;

2.省部级表彰奖励3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3分;

3.市厅级表彰奖励2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2分;

4.县处级表彰奖励1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1分;

5.合理化建议或工作创新被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时采用的,奖励3分;

6.突(偶)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含媒体表扬的)奖励3分,失职扣3分;

7.省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有关业务工作新闻报道的,奖励3分;

8.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3分;

9.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上访或行政诉讼的扣3分;

10.未参加规定培训学习者扣3分;

11.受到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的扣10分;

12.行政行为引发行政效能投诉的扣3分;

13.当年病事假超过120天以上的扣2分;

14.本单位领导认为需要增减的其他奖扣2-3分。

附件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处理意见

一、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计算考核年限

1.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或出国探亲超过半年的;

2.年度内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上年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而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留任的人员;

4.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停薪留职、留薪留职不在岗半年以上人员;

5.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有特殊情况的。

二、下列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计算考核年限

1.新录用、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暂缓确定等次。结案后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考核规定要求,补定年度考核等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从受处分的当年起,按规定进行考核、不补定立案审查期间的年度考核等次,也不计算考核年限。

3.受到行政记过、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不含职务行为)处分的,除按规定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外,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4.受到党内撤职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5.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留党察看为一年的,第二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

6.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第二、三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7.受到行政撤职处分的,第二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8.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从重处分或按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三、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但按“称职(合格)对待”

1.年度内已办理退(离)休手续的;

2.因产、孕、哺育假超过半年的;

3.因公负伤人员养伤超过半年的;

4.公派学习、培训人员超过半年的;

5.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借调人员超过半年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1.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2.实行绩效考核单位量化积分低于80分的;

3.当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

4.工作受到媒体曝光或通报批评,有间接责任的;

5.弄虚作假有不诚信行为的;

6.民主测评票中优秀票低于60%的;

7.有关管理制度中,明确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行为的。

五、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1.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被群众署名效能投诉的;

2.工作责任心不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达1.5万元以上的;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的;

5.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的;

6.无正当理由个人拒绝参加年度考核经批评教育后有所认识的;

7.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票中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票数超过二分之一的;

8.当年受到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

9.当年目标岗位责任制完成较差的;

10.实行绩效量化考核部门和单位,量化积分50分至60分之间的;

11.违规操作引发群众上访或被控告的;

12.泄漏有关保密事项造成不良影响的;

13.其它管理制度中,规定应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绩效考核方案】

六、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1.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及工作制度,被群众多次署名效能投诉的;

2.因个人主观原因,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考核要求的;

3.经常迟到,纪律涣散,作风散漫,经组织多次批评教育的;

4.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的;

5.因直接责任,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达3万元以上的;

6.违犯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的;

7.政治是非问题立场动摇,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8.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领导和群众或骗取荣誉称号的或晋升职称中有虚假行为的;

9.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10.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平时考核的;

11.当年受到行政降级、撤职处分的;因职务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撤职、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

12.上年度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本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票中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票合计达40%以上的;

13.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票数超过60%以上的;

14.实行绩效考核的部门和单位,量化积分低于50分的;

15.对以真实姓名、地址、电话清楚的投诉,不在规定的时间调查核实,并书面答复当事人的;

16.承办人大、政协的议案建议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满意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绩效考核方案】

17.承诺不到位或越权承诺,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或工作中影响公平正义行为的,致使媒体曝光或通报批评,或使单位成为被告并败诉的;

18.对上访人正当要求不作为或违规操作造成后果的;

19.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扰乱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

20.对在“软环境”建设中被投诉,有损镇安投资环境的,经核实确有违反有关规定的;

21.其它管理制度中,规定应明确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七、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原单位优秀指标

1.承担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和项目中,作出重大贡献并受到省部级表彰奖励的;

2.绩效突出,单项工作在全省全国领先的,或业务工作有创新在市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

3.科技创新或专利实施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

4.非职务原因招商引资500万元以上的;

5.合理化建议被党委政府采纳并加以实施的;

6.特定环境中,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的;

7.抗洪救灾或其它突发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并受到表彰奖励的;

8.被评为市以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并保持荣誉称号的;

9.获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

八、下列情况,考核处理办法是

1.调入、转任人员,由调入单位考核,确定等次;

2.当年晋升职务人员,按新任职务的考核规定办理;

3.当年军转干部,由接收部门考核,确定等次;

4.挂职人员在挂职期间一般由派出单位为主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5.劳动教养人员期满正式分配工作达半年以上的,可进行考核,确定等次;

6.部门下属单位联评优秀不足一人的,每三年确定一名(次)优秀等次;

7.应确定优秀等次而未确定的单位、未按规定时限上报备案的单位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8.补办年度考核等次的人员,单位应附情况说明;

9.对未参加考核的人,应将未参加考核的原因记入本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并存入本人档案。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部门绩效考核方案 第二篇

为充分发挥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工作人员的潜能,切实加强局机关和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科学地评价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的效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则

建立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目标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绩效考核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坚持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三、考核范围和内容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为被考核人。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侧重从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三个方面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侧重从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协调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四个方面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侧重从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两方面考核;

4.绩:指工作量、工作质量、效益和贡献。侧重从本职位设置的考核要素与量化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方面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侧重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方面考核。

四、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的标准:局机关公务员以《职位职责说明》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合格)、不称职(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改革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2.称职(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较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基本称职(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称职(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严重失误。

五、考核量化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各部分的比重为“德”占20分、“能”占25分、“勤”占10分、“绩”占35分、“廉”占10分。其中82—100分可推荐为优秀,62—81分确定为称职,41—61分确定为基本称职,40分及其以下确定为不称职

六、考核实施

(一)平时绩效考核

平时绩效考核由局机关、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自行组织实施。被考核人要对本职位职责、本年度工作目标、交办的工作任务与实际完成情况等在平时绩效考核记录本上如实做好纪录。局机关各科室(科长、主任)和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本部门主考人应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审核并负责填写有关内容。

(二)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绩效考核以平时绩效考核为基础,在每年第四季度结合目标考核一并进行。其基本程序为:

局机关考核工作程序:

1.被考核人填写《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

2.主考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绩效考核情况和个人年终总结,在民主评鉴的基础上写出评估意见,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分管局领导是所分管科室科长(主任)的主考人,各科室科长(主任)是本科室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及一般工作人员的主考人。局机关中层干部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民主评议以科室为单位,由全科室统一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评议;局机关中层干部和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所在科室、单位全体职工评议。

3.局考核小组对各主考人提出的考核等次和评估意见进行审核,并提出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意见,报局党组讨论决定;

4.局党组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相关部门审核;

5.局考核负责人签署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

6.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其签署意见。

【行政事业单位部门绩效考核方案】

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程序:

1.被考核人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

2.主考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绩效考核情况和个人年终总结,在民主评鉴的基础上写出评估意见,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的考核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进行,分管局领导在民主评鉴的基础上提出被考核人考核等次意见,局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提出考核意见后报局党组讨论决定。各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的民主评议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在本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

3.各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市人事局和我局的通知要求,由本单位组织进行,在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后报局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审查后报市人事局审定。

4.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其签署意见。

(三)当年军队转业干部,调任、转任、挂职锻炼、外出学习培训、因公致伤以及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的年度考核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公务员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具有依照相关规定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的资格。绩效(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按照《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记功或嘉奖。

(二)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以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为标准,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

(三)连续2年以上获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晋职或竟争上岗时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公务员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可视同称职等次正常晋升级别和职务工资档次。

2.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3.不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

4.公务员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次年前3个月为诫勉期。在诫勉期内,应接受不少于10天的培训学习。诫勉期间,主考人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作谈话记录。诫勉期满,被诫勉人应做出诫勉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的书面总结。

5.公务员在被确定为基本职称等次的次年,仍不能达到称职或称职以上等次的,确定为不称职。

(五)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不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

2.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降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3个月内作出。降职后,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内的,不降低原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

应最高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并将本人原级别工资额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倒级工资标准,若本人原级别工资额等于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的倒级工资标准的,不得降低级别工资。

3.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行政事业单位部门绩效考核方案】

局各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可参照以上规定和其他有关政策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八、考核的组织

局成立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局机关、各事业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局纪检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一把手和局办公室负责人事的代表组成,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任组织,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办。

各事业单位参照以上办法成立绩效考核工作小组。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5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行政事业单位部门绩效考核方案 第三篇

方案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同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人员编制数为XX名,在岗正式职工XX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XX名,管理人员XX名,工勤技能人员XX名 。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我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 :我单位在编、在职、在岗正式职工。

实施时间 :20xx年4月1日。

四、绩效工资的核定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考核挂钩的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 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比例为7:3(6:4、5:5),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所对应的职务、级别,按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统一核定标准,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在岗、在编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年底根据考核结果 ,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核定。

五、绩效考核

(一)考核内容采取个人总结自评、单位考核的方式,年终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办法,具体如下:

1、德(XX分)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忠于职守,顾全大局。

2、能(XX分)

熟悉本职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善于协调各种关系,具有创新精神和处事能力。

3、勤(XX分)

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参与单位管理。

4、绩(XX分)按照岗位说明书,从以下几方面考核:

工作作风:责任心强、扎实主动、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工作任务:圆满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情况;

工作质量:完成工作质量高、协调能力强;

工作效率:快捷、稳妥、效益明显。 5、廉(分XX)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自评;

2、考核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职工个人意见,评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取得考核结果;

3、将职工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参照考核分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依据

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划分若干档次进行分配,不得平均分配。

七、组织实施

我单位将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主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好实施绩效工资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推动单位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方案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方案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东人发[201X]17号《关于事业单位201X年度绩效工资总额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劳动人事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特制定我单位201X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认真贯彻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方针和原则,适应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的要求,在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努力建立起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养老保险扩面和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以岗位目标考核为手段的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二、分配的原则

1、在绩效工资分配形式上,建立总量宏观控制、加大岗考核兑现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岗位目标考核上,建立岗位目标考核、扩面目标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的立体考核制度,按月公布考核结果,实现量化考核,确保公平、合理、透明。【行政事业单位部门绩效考核方案】

3、在绩效工资分配兑现上,建立重工作目标、重工作实绩、重争先创优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保证收入分配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绩效工资分配的范围和对象

本单位全体在编工作人员。

四、绩效工资分配的形式

按照绩效工资分配的要求,为切实搞活内部分配,强化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机制,适当拉开分配档次,实行绩与效挂钩,按分配工资的总额和个人基本绩效工资为基础,以量化分数来进行分配。

五、绩效工资分配的考核方法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我单位的工作目标,将年度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分岗位目标、扩面目标和综合目标三部分。三项目标按40%、30%、30%进行量化考核。

(一) 岗位目标

按照年初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由处考核小组对科室进行考核,并由科室考核到个人。满分为100分,按完成当年本单位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得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酌情加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扣分标准减分。

(二)扩面目标

每年初下达每个工作人员的扩面目标,按实际完成情况兑现。

(三)综合目标

综合目标分共性目标、争先创优目标和追加目标三项。共性目标满分100分,争先创优目标和追加目标不设基本分,采用加分办法。

1、共性目标:主要指按照上级政府、部门要求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情况;考勤情况;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共同执行的行为规范,包括政治思想品德、遵守党纪政纪、执行规章制度、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2、争先创优目标:主要对工作人员在围绕中心工作任务争先创优等方面制定的目标。

3、追加目标:主要考核科室或个人在主要职责范围外,完成领导交办的阶段性、突击性的工作任务。

六、考核标准

(一)岗位目标考核

处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岗位目标的考核,采取分项积分办法进行。(1)科室工作协调,按各科室职责分工,对因工作失职影响其他科室工作的,每项扣1-3分;(2)科室工作目标,每项目标每减一个百分点扣0.5-1分,超额完成目标的酌情加分;(3)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因工作失职造成社会影响的,扣当事人5-10分。

(二)扩面目标考核

处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工作人员扩面目标完成情况按科室实行分阶段考核,全年统算分值,按各科室实际完成扩面目标任务的百分比计算。

(三)综合目标考核

1、共性目标采取违例扣分法。由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1)制度考核:对违反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每发现一例扣减当事人1-5分。

(2)考勤考核:当月迟到、早退10分钟五次以下的,每次扣减当事人5分;当月旷工一天以下的或中途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下的,扣减当事人10分;当月旷工两天以下或中途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上的,扣减当事人20分;当月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或迟到、早退10分钟五次(含五次)以上以及中途擅自离岗两次半小时以上的,按照本单位制定的《东台市社会保险业务结算大厅规章制度》规定执行,予以待岗,待岗时间视情节轻重而定,一般为1-6个月,待岗期间不发绩效工资。

2、争先创优目标采取加分法。科室和个人某项工作受到市委或市政府、盐城市、省、国家级表彰的,分别按5、10、15、20分加分,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3、追加目标采取达标加分法。对完成处领导交办的突击性工作及涉及全处面上工作的目标任务,处办公室及时记载,年终汇总,报处考核小组审核确认,酌情加分,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七、组织领导

1、成立处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由×××、×××、×××、×××等四名同志组成,×××任组长。

2、建立处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由×××、×××、×××、×××、×××、×××、×××、×××等同志组成。

3、各科室和个人考核表格、资料等由办公室负责制发、收集、考核、汇总。

方案四:三类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XXX,20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

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

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二)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

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勤奖

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内的,每次扣发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

2、当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

50元,当月请病假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月绩效奖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25%:

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达到6-10次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4-6个工作日的;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50%:

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10次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到7-10个工作日的;

③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额扣发当月月绩效奖:

①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

②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⑤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经批准请病假的,按病假日数比例,扣发月绩效奖;

5、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三)年度绩效奖

年度绩效奖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绩效奖。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发当年年度绩效奖。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绩效奖部分基础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计事假超过60个工作日、病假90个工作日的全额扣发年度绩效奖。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四)其他绩效奖

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终先进奖励,按规定系数比例进行统筹发放。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

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20xx年12月 日经职工大会表决通过,于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2016八项规定及机关效能工作方案
行政事业单位部门绩效考核方案 第四篇

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对县(市、区)纪检监察工作目标及考评办法的要求,并结合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收集到的第一批群众反映有关我县机关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按照县委提出的问题导向解决落实机制以及边学边查边改的要求,为做好2016年1季度执行“八项规定”及机关效能建设明查暗访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明查暗访,进一步提高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八项规定”,依法履职、高效办事、破解难题、狠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从而真正实现机关工作作风更实、工作节奏更快、工作标准更高、工作推进更协调的整体目标。

二、明查暗访的时间

2016年3月25日——31日

三、明查暗访的内容

1、部门之间相互吃请,公款大吃大喝,工作人员工作日饮酒。

2、领导干部违规私驾公车,公车私用,非工作日遵守公车统一入库停放管理制度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部门绩效考核方案】

3、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或以钱为注变相赌博活动的。

4、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单位和专业办事大厅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

5、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玩游戏、炒股、聊天、购物等情况。

6、乡镇干部走读情况。

四、明查暗访的方式方法

在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领导下,由县廉政办、县效能办具体组织实施,成立明查暗访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的形式,深入到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以及相关场所进行检查,明查暗访情况实地现场记录在案。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各项长效机制,增强提高机关效能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形成良好氛围,实现工作作风的大转变。

(二)突出重点。各单位和部门要针对本单位及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效能管理制度,形成制度管人、管事,逐步实现效能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严肃纪律。在明查暗访中,发现违反“八项规定”及机关效能建设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轻微者,责令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及给予诫勉教育、效能告诫,全县通报批评;情节较重或严重的,除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外,还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

2015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行政事业单位部门绩效考核方案 第五篇

方案一:中心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实施绩效工资是贯彻落实国家工资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我院绩效工资的实施,必须与我院的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相结合;必须与有助于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我院职工的收入紧密相结合;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根据国家工资改革文件规定,“原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套改后按绝对额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并按原来的分配办法继续发放”。我院按职工原高出的10%的绝对额直接计入职工工资帐户,按月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推行成本核算,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由审计科制定科室效益绩效分配原则,制定临床科室、医技科室效益绩效核算办法和行政后勤科室质量考核体系。按月核算,分科室发放,每两个月兑现一次奖励。各科室制定本科室个人绩效核算办法,按个人绩效核发到职工本人。

三、津贴性绩效工资:

为更好地加强人才管理,有利于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才激励机制,我院实施了“胡萝卜”人才激励工程。“胡萝卜”人才工程评选分甲、乙、丙三等,每一年考核评选一次。甲等津贴8000元/月,乙等4000元/月,丙等2000元/月,按月计入当选人个人帐户;

为激励护理工作者继承、发扬南丁格尔精神,促进护理人才队伍的健康发展,在护理系列开展“南丁格尔”人才评选活动。“南丁格尔”人才评选分为甲、乙两等,甲等800元/月,乙等600元/月。按月计入当选人个人帐户。

为吸引人才,鼓励职工钻研业务,促进员工继续教育,对取得硕士学位的职工发放硕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按月计入个人帐户。

为鼓励职工热爱医院,积极参与科室管理,有利于管理人才发挥才能。在院内实施中层干部聘任制,每年一考核,一年一聘任。发放中层干部岗位津贴,院级600元/月、正科级500元/月、副科级300元/月,正护士长400元/月,副护士长、技师长、干事200元/月,按月计入个人帐户。

以上津贴性绩效工资不重复享受,按就高的原则执行。

四、绩效考核:

全院职工必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强调医德医风建设,树立白天使形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医院管理。

“胡萝卜”人才、“南丁格尔”人才、中层干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和学术水平,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方案二:禄丰县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总则

为加大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兼顾国家、医院、职工三者利益的前提下,使职工的收入增长与单位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正确处理好积累与分配的关系,根据云南省20xx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中绩效工资的实施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二、指导思想

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以实绩和贡献,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三、政策依据

云南省20xx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第二部分的第(四)条绩效工资的实施规定:“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总量:根据云工改[20xx]3号文件《关于我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中第38条规定:“事业单位在分类办法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出台前,绩效工资总量按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省统一执行的津贴补贴核定或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其中,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差额拨款单位40%)的部份,按绝对额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四、基本原则

绩效工资发放的基本原则是:全成本核算,收支有结余,总量调控。

绩效工资是以成本核算为基础。主要是通过科室对收入和支出的控制来降低医疗成本,提高收益率,并与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的一种分配形式。其核心是按科室的人均收支结余,根据科室对医院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的贡献来分配,不仅考虑了科室工作的数量、质量,而且还考虑了医德医风,以及所消耗的各种成本的价值,这就鼓励科室必须进行增收节支,提医疗护理质量,以取得收入为前提,体现人均结余最大化;控制成本支出,增强科室的成本意识。科室为了人均结余最大化,科室必须减员增效;增强科室的投资风险意识,科室增加设备时,必须考虑投入回报的问题。

1、推行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及后勤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根据科室人均收支结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绩效工资。收支结余为负数时,一律从固定工资中扣除,直至扣到财政差额补足为止。

2、医院对各临床科室不下达任何经济任务指标,按实际收支结余计发绩效工资。

3、绩效工资取消从档案工资扣出一部分作为绩效考核参与搞活分配。

4、以科室和个人为基本核算单元;

5、质量考核与科室效益挂钩;

若需详情,请致电:xxxxxxxx。

方案三:20xx年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根据卫生部和省、市关于分配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医院经济管理坚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同时吸取现代管理的成功经验运行,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准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实际工资与档案工资相分离,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二:基本思路

1、积极推行准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2、以科室或医疗组/个人为基本核算单元;3、质量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与科室个人效益挂钩;4、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即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按规定报批后记录在职工的档案中,作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发退休费的依据。实际工资由档案工资扣出一部分作为绩效,参与奖金分配。

三:绩效工资范围:

绩效工资范围包括:医生个人技术绩效、活工资、科室/个人效益绩效等。1、个人技术绩效:具有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责任重的项目,按其实现的综合效益按比例计入个人绩效部分。个人业务技术及操作规范、医疗法规考核相结合。2、活工资:从档案工资中扣出50%,作为绩效工资进行发放。3、科室/个人效益绩效:以医疗组/个人、科室为核算单位,与科室/个人收入指标挂钩进行考核,通过经济效益核算结果,结合工作质量,按比例计入科室/个人的部分,即奖金。

总的来说,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是跟医护人员的工资紧密挂钩的,希望上篇的范文能给大家提供参考价值。

方案四:医院绩效补助分配方案

为加大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卫生部和省、市、县关于绩效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补助分配方案。

指导思想:医院绩效补助制度改革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基本思路:

1、以科室或医疗组为基本核算单元;

2、质量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与效益补助挂钩;

一:绩效补助范围:

①效益绩效分配原则:原则上科室业绩绩效的2/3由科室负责人根据个人业绩贡献及个人有关控制指标数进行分配或经审批的科室分配方法进行分配,1/3为科室绩效由科室负责人根据科室有关控制指标数进行二次分配。科室可分配绩效为科室业绩绩效减去科室及科室个人末完成有关控制指标数。科室月业绩绩效为科室个人月业绩绩效的和。

②医院核算单位:医师办、妇产科、护理部、骨伤科、公卫科、放射科、检验科、防疫科、B超室、心电图、药房、后勤部、收费处、新农合。后勤部、新农合为无收入科室,其它为收入科室。新建科室根据医院业务发展规划进行具体核算。

③为保证各项数字的准确及时,每月10日前由阵新华负责收集各科室或科室个人上一月业绩绩效并将分配表和原始票据上报医院业绩审核小组审核,

2016政工科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行政事业单位部门绩效考核方案 第六篇

一、全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一)工作目标

把握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和清理规范工作有利时机和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良好发展机遇,争取把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纳入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主要措施

1.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根据市编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扎实地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改革和清理规范工作,及时研究制定、报送清理规范工作材料,夯实各项基础性工作。

2.加强信息沟通。注重时刻与市编办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动态,及时向领导反馈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进度。

3.回答好三个问题。针对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粮食质量检测中心前几年如何运作、经费如何解决”、“你们申请全额拨款的理由和政策依据主要针对质检中心而不是储备粮管理中心”等关键性问题,在如何解释、如何努力把储备粮管理中心也纳入争取范围上,及早征询有关科室和相关领导的意见建议,集思广议把相关问题研究好,拟定一个圆满的答复方案。

4.准备好材料。提早准备好领导将来向市长、分管市长和市编委成员汇报协调所属事业单位改革需要的材料。

二、在树部门形象、谋位次提升上寻突破

(一)工作目标

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升我局在市直部门、单位中绩效考核的位次。

(二)主要措施

1.查找问题根源。认真分析我局去年目标绩效考核位次下降的根本原因,不强调客观原因,努力从机关自身建设上找问题、搞突破、寻提高。

2.突出针对“六个层面”人群的宣传工作。根据我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测评评分特点,突出宣传工作重点,面向市委市政府在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市区开发区党委政府、市直部门和中央省属驻威单位负责人、党代表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代表及市直有关部门所属重点企业和各市区所属重点企业、环翠区社区群众和高技区经技区社区群众,大力宣传局机关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践行党的宗旨、着力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的工作亮点,积极向有关部门报送工作信息,使群众、各级领导对我局形象认知外见于型,内化于心,不断提高粮食机关在社会各层面中的影响力、亲和力、凝聚力和公信力。

3.开展两次问卷调查活动。在上半年围绕机关作风年建设开展1次“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绩效”问卷调查活动;在12月份面向市级副厅级以上在职领导、“两代表一委员”和市直部门开展1次征求意见活动,汇报、展示粮食工作成果,广泛征求他们对粮食工作的要求和意见建议,提升局机关在社会群众、在市领导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

4.加强工作沟通。注重加强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日常沟通协调,多联络感情,多请示汇报,多听取意见,多争取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

三、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一)工作目标

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结合机关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完善机关政风行风建设制度、措施,建设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措施

1.认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围绕“转作风、重规范、提效能”,制定活动实施意见,开展“五比五看五创建”活动和开门评议机关作风活动,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做到顾大局、求团结,讲工作、敢担当,重实效、求发展,努力建设学习型、规范型、效能型、服务型和廉洁型机关,逐步构建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2.加强工作调研,倾听群众呼声。把深入基层、为民服务作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结合春节回乡调研、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社情民意调查、大走访活动中群众反映出的问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制定领导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推动工作力量向基层下沉、资源向基层倾斜、服务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提升服务绩效。

3.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粮食、放心粮食”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大力推行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标准“零投诉”的“四个零”服务工作模式,不断提高服务的精细化水平。

4.强化各项服务群众措施。继续抓好部门帮扶困难村、联系敬老院、年轻干部驻村蹲点和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入户调研、机关干部结穷亲等工作,扎实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做好重要节日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困难党员、困难群众工作。

5.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与市直单位签订《2016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责任书》,完善平安粮食建设工作措施,严格落实维护稳定责任。制定《市粮食局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改进信访举报、审理、回复和监督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市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加大对企业军转干部和复退军人稳控力度,调处粮食历史遗留矛盾问题,确保不发生到市、上省、进京集体上访事件。

6.推进粮食行风建设。坚决纠正粮食系统中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保证政令畅通。加大对粮食购销活动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建“五型机关”为目标,全面建设具有粮食特色的机关文化,以文化的力量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将个人价值体现与实现机关共同的奋斗目标统一起来。

(二)主要措施

突出六大文化建设:

1.建设精神文化。坚持把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放在机关文化建设的首位,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机关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水准,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理念,打造健康有益的机关精神文化。

2.建设学习文化。树立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提升干部职工“勤学善思、应急应变、平衡协调、开拓创新、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等六种能力,营造浓厚的机关学习文化。

3.建设修养文化。按照《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规范干部职工言行,逐步形成适应粮食机关自身特点的文明用语、人生格言等,不断提高机关的文明水准,打造行为规范的机关修养文化。

4.建设管理文化。完善机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绩效考评机制,明确各项工作的内容、程序、权限、时限、依据和责任人,促进工作运行规范化、服务标准化,构建务实科学的机关管理文化。

5.建设创新文化。建立鼓励创新的机制,着力培育干部职工解放思想、超越自我、追求卓越的创新精神,争取涌现出更多的工作模范、党务先锋、管理专家、服务标兵,打造与时俱进的机关创新文化。

6.建设团结文化。围绕“三个一切”,讲团结,求大同,存小异,着力促进机关和谐。即:一切从建设战斗堡垒出发,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凝心聚力抓大事、抓关键、抓落实;一切从关心他人出发,常怀包容之心,常思个人之过,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一切从全局利益出发,以大局为重,不谋蝇头小利,做到大气豁达,刚正不阿。同时,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机关谈心谈话、生日问候、生病探望、困难帮扶等“关爱”机制建设,尊重干部职工个性张扬,丰富机关文体活动,打造“以事业凝聚人、以环境熏陶人、以精神鼓舞人、以利益激励人”的机制,营造团结协作、充满活力的机关团结文化。

五、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以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党性锻炼、改进机关作风为重点,注重解决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不够等问题,更好地发挥党建工作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中的作用,使“党员更红、组织更强、窗口更亮、服务更优”,不断提升机关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为推动粮食科学发展的实践化、大众化提供动力和保证。

(二)主要措施

1.梳理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按照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对局党委、机关党支部各项制度进行了清理、规范,进一步完善25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37项机关党建制度、15项创建服务型机关制度和其它有关制度。

2.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巩固、提升活动成果和水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创先争优的主阵地,推动创先争优与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粮食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积极推进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和领导点评的创先争优考核评价体系建设,着力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牢把握活动实质,从大局着眼,从当前工作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立足岗位、创在本职、争在平时,使创先争优成为广大党员的价值追求、工作常态,努力实现创先争优与粮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一体推进。

3.创新载体,开展主题活动。以开展党员目标承诺、争创优秀机关服务品牌、建设廉政文化示范点和“争创一流窗口、争当服务标兵”等活动为载体,积极探寻机关党建与实际工作的结合点,引领机关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按照市委和局党委部署,以迎接党的十八大为统揽,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好各种主题活动,把握重点,突出亮点,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以粮食工作新成果为党的十八大添光彩。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标准程序,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年内在机关纳新1名党员。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工作目标

紧密联系实际,推动党建工作创新。以完善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积极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创新、工作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入活力和动力。

(二)主要措施

1.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市纪委要求,制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修订完善《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一岗双责”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3.深入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监控体系。完善岗位廉政风险动态监控制度,定期对各级别风险点防范工作进行调度,明确监控形式和责任,形成点面结合、整体联动、干部职工齐抓共管的廉政风险立体监控体系。加强岗位廉政教育,根据不同岗位人员廉政风险点,从具体问题入手,进行防范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权利干净、规范、有效运行。

4.深化党务公开。坚持方便、实用、多样的原则,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党务公开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党务公开阵地和平台,以党务公开架起党群密切沟通的桥梁。

5.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考核。制定2016年《市直基层党组织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明确考核内容和履责方式,突出责任考核和追究两个重要环节,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推动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6.重视和加强粮食系统基层反腐倡廉工作。高度重视粮食系统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从业若干规定》,推进国有粮食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报告、决策制度,依照党纪条规和监察法规加强对国有仓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七、认真做好帮扶困难村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从民生改善、环境整治、班子建设、脱贫致富、和谐稳定等方面入手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切实使帮扶村庄经济发展呈现新活力、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新改善、农村文明和谐程度得到新提高。

(二)今年村提议的帮扶工作意见

1.搞好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要求,配合市镇村各级做好整治规划、实施工作。

2.推广科技储粮技术,解决群众储粮损失。投入5万元,为需要的农户提供容量2000斤的科技储粮小粮仓167个。每个小粮仓每年可为农户减少粮食储存损失100多斤,年为全村减少粮食损失1.67万斤,可为农民增收1.8万元。

3.修整村北平塘。该平塘蓄水量约1.8万立方米,因多年废置,杂草丛生、垃圾漂浮,水源污浊无法利用,影响了村容村貌。平塘改造概算投资约5万元,改造后不仅可以美化环境,为周围耕地提供灌溉水,还可用于对外承包进行小规模水产养殖,增加村集体收入。

4.改造村南路桥。该村被东西和南北走向两条河流围绕,两条河流在村南路桥下呈90°角交汇,多年来一直存在汛期排水不及、河水溢于村内问题。去年“7.25”特大水灾也是因此桥排水不及所致。村两委多次向镇政府反映对路桥进行改造,但一直未果。该路桥全部整修新建投资约为40到50万元;如果保留原有桥梁,在桥底新增一处涵洞用于泄洪,预计投资15-20万元左右。

具体帮扶工作措施、工作计划进度按局党委确定的意见制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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