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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份将对我县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2016-11-23 11:22:54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今年11月份将对我县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共9篇)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讲话**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讲话同志们,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非常高兴参加**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示范县动员大会,今天的动员大会也体现了**县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下面我谈谈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三点意见:一、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

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讲话
今年11月份将对我县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第一篇

**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讲话

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非常高兴参加**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示范县动员大会,今天的动员大会也体现了**县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下面我谈谈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三点意见:

一、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是当前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重大创新举措。是建设和谐**的内在要求,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提升监管能力的有力抓手,任务光荣,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从去年开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极力推动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工作。今年年初,**县被省局列入第二批创建省级食品药品示范县。示范县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严、标准高,对各项工作都有硬性指标。**县在创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了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到人,建立了完善责任追究制,突出了工作重点,创建工作抓出了成效。

二、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立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一是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机制。我们很高兴的看到**县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列入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专门拨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相关部门领导都列为示范创建领导小组成员,相关企业积

极参与示范创建工作,体现了政府、部门、企业对食品药品安全负责任的态度。二是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城乡一体化的监管机制。高度重视农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农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完善有关工作机制,确保农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机构抓、有人管,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的一些具体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让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成果惠及城乡居民。三是要建立健全诚信自律机制。督促企业履行好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完善企业诚信经营工作机制,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以信用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推动企业自律的活动,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企业落实自律的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实行诚信褒奖、失信惩戒。在餐饮服务单位推行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推动“看脸吃饭”活动,实行餐饮食品安全监督公示。

三、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抓好示范创建的几个主要环节。

一是抓好示范乡(镇)、示范街、示范餐饮店和示范药店等载体。紧紧抓住载体,细化、具体化示范区创建工作任务,以示范乡镇、示范街、示范餐饮店和示范药店为载体,典型引领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在调查摸底、与乡(镇)政府协调、与餐饮单位和药店沟通的基础上,确定示范乡镇、示范街、示范餐饮店和示范药店,组织乡镇和相关餐饮单位和药店的工作人员学习示范创建标准,明确相关任务,全面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工作人员还下到有关单位指导企业列出创建工作计划,做好整改督促指导工作。

二是突出薄弱环节,抓好餐饮监管工作。要结合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针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难点、热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突出重点,全面排查,落实好各项监管措施,依法查处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旅游景区、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等重点区域的酒类、肉食、食用油、火锅食品、儿童食品等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升学宴和农村宴席等群体性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管指导,强化和落实各项安全控制措施。

三是加大宣传,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示范创建工作。加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销售企业负责人和食品药品安全负责人的法律法规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开展食品药品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加强对公众的食品药品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科学的食品药品消费观念,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食品药品示范创建工作更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好示范创建工作,离不开各相关职能部门、新闻界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离不开相关餐饮企业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配合和参与。我相信有了你们的支持,**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示范县工作一定能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二〇一二年八月九日

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查报告 修改
今年11月份将对我县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第二篇

嵊泗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自查报告

为认真落实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任务,切实做好查漏与迎检工作,根据浙江省食安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精神,我县严格对照《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标准》,组织开展了示范区创建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总体情况

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标准》,对组织管理工作、综合基础工作、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等六大内容、三十项指标逐一进行检查分析,自评得分为 100 分。我县自2008年以来,未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未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发布“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基本达到了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验收标准的要求。(附评分情况表)

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一)组织管理工作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经费保障有力:根据县政府换届和县政府主要领导变动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由县长亲任食安委主任,一名副县长任常务副主任,县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并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设立了食安委办公室。各乡镇均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县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列入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和实事项目强力推进,今年初召开的县人代会十五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县政府2010年重要工作安排,将食品安全工作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专题研究,专项落实。为扎实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县政府还明确了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有效履行了监督、指导、责任考核、联合整治和宣传教育等职能,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时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多次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县食安委继续推行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

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和各项专题协调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难点与热点问题。同时,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县政府逐年增加食品安全工作经费,2009年安排农贸市场、学校食堂改造等各类食品安全专项经费470万元,今年1至7月份,县财政食品安全专项经费投入已经达到435万元,下半年预计还将投入食品安全专项经费65万元。

本项分值:4.5分,自评得分:4.5分。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逐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县级层面和各乡镇都制定出台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均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中,开展一年一度的责任考核,并把食品安全工作与政府业绩及考核评奖挂钩。今年,县政府扩大了责任书签订范围,分别与7个乡镇和11个责任单位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也分别与所辖社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县经贸、农林、海洋与渔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与各自监管领域的主要食品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食品安全责任得到层层落实。去年,为了节约乡镇和相关部门的行政成本,县食安委办和县“十小”办联合开展对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十小”行业整规牵头单位的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十小”行业整治和规范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考核,促进了我县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监管部门职责分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县政府、县食安委根据省、市关于明确职责的通知要求,结合嵊泗实际,多次召开会议,征求意见,以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并在春节前夕的城区果蔬店超范围经营整治、基湖景区烧烤摊整治等专项整治和食品现场制售经营监管中分工协作,取得了实效。

本项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3、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网络进一步完善:各乡镇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和责任人员,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全县基层食品

【今年11月份将对我县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安全综合监管网络,按照多员合一,一员多用的原则,在每个行政村(社区)聘请了一名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明确了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培训考核,落实了考核奖励资金。全县45名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积极履行职责,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巡查、消费维权、聚餐申报、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县食安委办和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嵊泗县举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举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本项分值:5.5分,自评得分:5.5分。

(二)综合基础工作

4、信息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完善信息报送、发布制度。制定出台了《嵊泗县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将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指标列入乡镇、部门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规范全县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县食安委成立了由乡镇、监管部门信息人员组成的信息报导组,明确了信息员职责,及时收集、发布并严格信息管理,认真编辑《嵊泗食品安全信息》,真实反映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掌握本地食品安全状况,认真编制2009年度全县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建立嵊泗食品安全信息网,并加强信息网站维护更新工作,发挥信息数据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二是深入开展信用体系建设。2007年以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嵊泗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出台了《嵊泗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标准》和《信用等级评价细则》,率先在水产加工行业开展试点,通过综合评审和公示,评定了食品质量安全信用A级企业2家,食品质量安全信用B级企业2家,并在全县25家食品加工企业进行推广。2007年12月,我县被省食安委办评为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单位。2009年,积极推进了水产养殖环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创建舟山市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星级水产养殖单位活动的要求,经市海洋与渔业局综合考评,我县有5家水产养殖单位通过测评被评定为星级水产养殖单位。积极开展生猪养殖、“放心豆腐”、“放心豆芽”和食品放心镇创建活动,推广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

实工作,全面推进各环节信用体系建设。

本项分值:4分,自评得分:4分。

5、应急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继2006年制定出台了《嵊泗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嵊泗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试行)》后,乡镇陆续出台了应急预案,县、乡镇、村(社区)、重点企业“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建立,落实了应急联络员,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建立完善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报告机制,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季报告制度。2008年、2010年分别开展了两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组织乡镇、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联络员和部分监管人员、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参加或观摩了演练,同时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业务培训班,对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及乡镇食品安全人员进行了培训。通过演练和培训即检验了预案,又锻炼了队伍,为今后应对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本项分值:4分,自评得分:4分。

6、努力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2009年以来,经县政府同意着手对现有渔农产品检验检测资源进行整合。县人民政府出台《嵊泗县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挂牌成立县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检测中心以原县质监局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龙头,整合了质监、海洋与渔业、农林、工商、市场等部门现有的渔农产品检验检测资源,对乡镇以上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定点屠宰场全覆盖,实现了统一制定和下达抽检计划、统一核拨和监督使用检测经费、统一利用和发布检测信息、统一配置渔农产品检测资源。县食安委办在征询各监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下发了2009年、2010年全县食品安全统一检测工作计划,对部门的检测任务进行有序规划,对检测结果和信息按季度实施统一发布。

本项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

7、强化宣传,丰富载体,创建活动深入民心:县、乡镇二级都成立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2009年、2010年嵊泗县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工作要点,按照宣传教育“三贴近”原则和“五进”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宣教工作。一是开展食品安全“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了一批食品安全宣传画板,在全县各乡镇、社区进行展览。同时,各乡镇、社区充分利用宣传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全县各社区共张贴宣传画报1000余份,刊出黑板报200余期。二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2009年以来,各级学校积极创新载体和形式,通过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班会、广播、宣传栏、黑板报、发放宣传册、征文比赛等多种教育教学形式,对学校教职工、学生进行“八个一”食品安全的宣传和教育,重点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以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和学生家长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点多、面广、氛围浓。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县食安委办及其成员单位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了广泛而又深入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平台面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相对人和普通群众,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居民代表参观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法专题知识讲座、参与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宣传、《食品安全法》系列宣传画张贴和食品安全法宣传知识发放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法宣传实施氛围。四是组织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县食安委办和各监管部门、乡镇,针对各自监管对象,组织开展了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培训、监管人员培训、应急管理培训、协管员业务培训等各种形式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协管员的监管水平。五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道和新闻宣传。2009年县食安委办全年编发食品安全信息简报14期,积极向省、市食安委办和县委、县政府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在《嵊泗网》开辟食品安全专栏,并有多篇信息在新闻媒体上刊登。同时,通过嵊泗食品安全信息网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及时更新。2009年综合评价发放公众满意率调查表60份,经过统计群众对我县食品安全的总体满意率达99.5%。

铜陵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11月份将对我县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第三篇

铜陵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报告

2014年以来,铜陵县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在市、县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食安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按照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方案和评估验收标准的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努力营造社会共治格局,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标落实,整体推进示范县创建

(一)加强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示范县创建工作,同时下设办公室,设在县食安办,各乡镇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创建机构。县政府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食安委会议、专题会议、推进会等,研究部署示范县工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争创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县乡两级均成立了 — 1 —

食安委和食安办,县直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政府均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制定印发了《铜陵县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乡镇创建工作职责。县政府将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对乡镇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县食安办负责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认真落实食安委成员单位责任,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为确保完成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另外,县食安办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多次召开乡镇分管领导和市场所负责人会议,实行周通报、月调度机制,重点研究示范县创建工作。县食药监局建立了局领导联系乡镇创建工作制度,确定5名领导具体负责创建工作,使示范县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重心下移,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印发了铜陵县食品安全工作意见、铜陵县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铜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等一系列文件,做到食品安全工作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合了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职责,成立了铜陵县市场监管局,并划入了县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加挂铜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承担县域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原县商务局承担的生猪屠宰监管职能划入县农业局。按区域在各乡镇设立了市场监管所,并加挂食品药品监管所牌子,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乡镇食安办做到了“六有”: — 2 —

有场所、有人员、有牌子、有制度、有记录、有经费。推行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充实调整“四员”队伍256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三)四大环节,构建全覆盖监管体系。

1、食用农产品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对全县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企业(单位)全部建立了监管档案。加强农药管理,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确保农产品农药残留不超标。加强农产品抽样监测工作,2014年监督抽样检测农产品51个批次,合格率100%;蔬菜快检样本600个次,合格率98.8%;“瘦肉精”监测样本2000余份,结果显示全部为阴性;水产品抽检未发现孔雀石绿、氯霉素及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制订了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案和计划,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力争抽检合格率不低于去年。加大屠宰环节和市场查验力度,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工作,今年1—5月申报无公害农产品数量12个,目前,全县“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总数110个,同时对获证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实行退出机制并及时予以公告。

2、食品生产加工逐步规范。结合日常巡查,对118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全部建立了监管档案。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日常监管记录做到真实、完整、规 — 3 —

范。对发现问题的立即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问题较重的立案查处。建立小作坊登记备案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部实行实名登记并纳入监管范围,2014年以来,完成小作坊规范整治22户,其中豆制品小作坊6户。积极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员工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活动,在企业厂区显著位置张贴了“有奖举报提示宣传牌”,做到了食品生产企业的全覆盖,发放1000余份食品生产企业“告员工书”明白纸,进一步增强了食品生产企业员工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举报生产企业内部违法违规行为。

3、食品流通监管继续加强。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食品流通监管档案齐全,食品流通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制度执行较规范,对日常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强化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了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市场内食品经营户能亮证经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市场内猪肉经营户均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监督经营企业(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今年完成10户食品流通示范户整治任务,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餐饮示范创建全面推广。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全县924家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建立了监管档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餐饮单位能够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制度执行较规范。扎实推进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餐饮量化分级A、B等级合计覆盖 — 4 —

率达85.3%,在餐饮单位显著位置张贴量化分级公示牌,积极引导公众寻找“笑脸”就餐。

(四)督查指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首负责任,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不合格食品召回,食品事故处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食品安全的各项防范措施。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0%建立了信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对食品违法违规企业在县政府网等媒体进行曝光,实施食品安全“黑名单”、失信惩戒等制度。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能够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开展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

二、重点突破,攻坚克难整治薄弱环节

(一)示范引领,加强小餐饮示范店和示范街争创。加大小餐饮整治力度,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升。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小餐饮整治示范街和小餐饮整治示范店创建活动,全面打造了建设路和南湖路两条食品安全示范街,2014年安排小餐饮示范店改造经费60万元,小餐饮整治规范示范店158家,比例达31.6%。通过示范街和示范店的创建,以点带线、以线扩面,以几个点带动一个行业,以几个行业带动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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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发言稿
今年11月份将对我县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第四篇

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

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当前,在我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城关镇为重点乡镇、要求进一步安排部署各项具体工作,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清晰的工作思路、创新的监管模式、有效的工作举措,确保圆满完成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任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希望大家认真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围绕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示范乡镇工作,我讲二个方面的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发展主线,确定了全力保障公众饮食和用药安全的主要目标,通过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一是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按照“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精心组织”的原则,开展了以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等为重点的集体用餐单位专项整治,成效显著。顺利完成了各项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任务,并在全省率先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完善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二是

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力开展药品专项整治,使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察覆盖率达到100%,消除了药品安全隐患。同时,我们的工作得到了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充分肯定,得益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在此,我谨代表城关镇党、政府,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对照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和个别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配套建设不健全,存在监管盲区和漏洞;二是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日益猖獗,整治力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食品药品监管对象点多、线长、面广,软硬件设施水平不高,监管难度较大;四是食品药品监管力量薄弱,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监管手段,检验检测能力相对贫乏;五是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小餐饮店以及农村等餐饮服务点的薄弱环节较为突出,违法违禁现象屡见不鲜;六是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社会基础教育缺乏,法制意识淡薄,诚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面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要正确分析,把握大局,掌握主动,进一步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创建工作在当前大时代背景下具有的重要战略意义。具体体现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基本要求。党的十七大作

出了“要加快推进和改善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战略部署。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重视保障改善民生,建立完善基本药物保障体系,加强药品监管,确保用药安全。”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这为我们创建省级,乃至国家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我们要立足当前全镇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形势和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积极抢抓国家、省、市主管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历史机遇,乘势而上,全力开展争创活动。二是加快城关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开展示范镇争创工作,关键在于创建过程,这个过程将是对城关镇良好的人文环境的进一步弘扬,对城关镇生活底蕴和养生文化的进一步丰富,对一些不良和习气的进一步改造,对餐饮和医药卫生知识的进一步普及。可以说,在思想上、行动上、效果上都将给城关镇带来深刻影响。三是反映广大人民群众迫切愿望的具体体现。“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越来越重视医疗卫生和食品安全,迫切希望解决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等问题,而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关系着人民健康,关系着千家万户幸福,关系着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我们要始终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着力提升人民幸福指数,构建和谐平安城关。

二、加强领导,强化落实,确保示范县创建目标的全面实现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把创建工作列入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按照方案,认真分析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制订本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措施和工作意见,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工作机构,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督促检查到位,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今年11月份将对我县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创建工作单靠一个部门、一个机构的力量是不行的,必须整合监管资源,创新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各相关企业要增强第一责任人和诚信意识,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忠于职守,认真履责,主动工作。部门之间、部门与镇、街道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决不能推诱扯皮,更不能相互拆台,防止出现监管空档。创建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协调运行机制;强化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切实加强信息的收集和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严格考核,强化责任。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要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要将创建活动与村组干部、包片领导、食品药品协管专兼职干部的年度考核相挂钩,确保示范镇建设工作如期达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目标,级级落实任务。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达到要求的,将坚决兑现处罚,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全市创建达标的单位,将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同志们,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是一项基础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必须要警钟长鸣、常抓常新。让我们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镇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监管部门的不懈努力下,以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活动为突破口,创造性地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为实现我市“率先小康、生态文明、人民幸福“的目标而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在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动员会上的工作报告1
今年11月份将对我县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第五篇

在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动员会上的报告

青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吴四清

(2011年6月 日)

同志们: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药品安

全示范县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部联合发文的《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部署,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今年起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在各县申报的基础上,确定了21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单位,我县名列其中。今天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动员会,目的也是为了动员全县上下行动起来,以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获得第一批“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命名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和药品安全示范县。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回顾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县始终把食品

药品安全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来抓,坚持强化领导抓落实,通过大力推进“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今年11月份将对我县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长效机制,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夯实了基础。 刚刚过去的2010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也是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和体制调整之年,面对机构改革给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带来的新机遇,我们认真履行餐饮食品和药械监管职责,切实做到了机构改革与监管工作“两不误”,队伍、食品、药械“三安全”。

(一)迎难而上,食品安全工作进展顺利。

1、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建立监管档案,充分了解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状。经初步统计,目前我县有餐饮单位813家,其中特大型餐馆2家,大型餐饮单位7家,中型餐饮单位78家,小型餐饮单位374家,小吃店211家,快餐店11家,饮品店13家,职工及建筑工地食堂食堂45家, 学校托幼机构食堂72家,持证率达93%。

2、围绕社会热点、民生焦点和监管重点,制定了《青阳县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先后开展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旅游景区、农家乐、宗教活动场所餐饮服务监管及地沟油、餐厨废弃物、葡萄酒白酒、食品添加剂使用等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3、做好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庆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在县两会、高中考和2011年中国商业文化创新暨中华商帮领袖交流峰会、国家、省市领导来我县调研期间,均安排执法

人员进行蹲点,实施全程监控,保障了重大活动期间饮食安全。

4、深入开展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通过对申报的20多家餐饮企业检查验收现场评定,西峰山庄等9家单位被评为第一批“青阳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二)常抓不懈,药械市场秩序得到保障。

按照省、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以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为抓手,加大药械市场整治与规范力度,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规范药械经营行为。加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跟踪检查力度,监督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以驻店药师在职在岗、药品购销渠道、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高风险类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特殊药品、生物制品、植入医疗器械、齿科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活动。

2、基本药物全程监管。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货验收、储存、调配、销售等关键环节监管,以规范票据管理为突破口,加大对“挂靠”、“过票”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列入重点监测范围,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

3、加强药品销售人员管理。要求辖区内所有从事药品营销的人员及所在企业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登记备案,凡是未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登记备案的药品销售人员,

一律不得在青阳县境内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4、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将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结合起来,鼓励和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向乡镇延伸,积极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工作。2010年,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 家, 家通过了GSP认证。目前,全县已有 家乡镇以上医疗机构、 家村级医疗机构和 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验收达到了“规范药房”标准。 近几年来,我县未发生一起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一是监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需进一步强化;三是监管对象点多、量小、质弱问题突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四是监管队伍人员配备、能力素质与监管任务还不相适应。

二、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安排

根据县政府《青阳县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我县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步骤介绍如下:

时间是从从2011年6月开始到2015年5月结束,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在今年6月份做好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

大会,县政府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启动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是组织实施、整体推进阶段,时间是从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县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跟踪调研、督查指导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阶段是总结完善、申请验收阶段,时间是从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省局将按照《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具体测评指标40个,总分100分),对创建单位进行考核评价,考评总分≥80分的授予“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称号,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标准》做好自查工作,及时补缺补差;认真总结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适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验收。

三、齐心协力,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环境。李克强副总理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作了重要批示,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反复强调“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省委八届十三次全会和市委二届十三次全委(扩大)会议都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食品药品安全依旧是各级“两会”的热点话题。食品安全始终触动民众的神经,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力度已刻不容缓,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的修正案》,其中有一条就是对食品安全犯罪加重处罚,最高可判死刑。这是一种威慑,同时也给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此外,随着社会发

2016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
今年11月份将对我县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第六篇

2016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

2016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局具体业务指导下,认真落实年初县政府工作会议以及省市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抓监管保安全,搞服务促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以“管理提升年”活动为载体,推行“网格化监管、格式化检查、痕迹化管理”三化监管模式,强化信用评定、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新闻宣传,加强队伍作风建设,规范部门行政行为,努力做到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工作标准化、宣传经常化;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全县食品药品经营发展向好,有效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6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围绕中心,强化管理,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

1、开展“大讨论、大转变、大整改、大调研、大招商、大服务”活动。为及时传达全县“大招商、大建设、大发展”三级干部大会精神,我局开展了以“点燃激情,提升境界,对标赶超,争创佳绩”为主题的大讨论,大转变,大整改,大调研,大招商,大服务活动。本次活动以“树立十大思想观念,发扬十大优良传统,推行十大工作方法”为主要内容。机关每位同志都深入查找、剖析、解决制约我局监管效能发挥的突出问题,进而逐步建立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方式方法、运行机制和制度规范,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创新监管方法、提高监管效能,实现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大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通过开展“大讨论、大转变、大整改、大调研、大招商、大服务”活动,全局干部职工发扬“白加黑、五加二”工作精神,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明显提高,营造全员招商的浓厚氛围。在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前提下,我局努力创建优质高效的服务型机关,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多次深入到华康、郎致、万辉、海氏海诺等企业现场办公,听取企业意见,了解诉求,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四家药品企业运行情况良好;积极支持中药产业发展,经常到各乡镇中药材生产基地和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进行调研,实地指导和正面宣传,有效促进了全县中药材种植业的发展;组织相关人员到安徽亳州中药材市场进行考察,为全县中药材购销奠定了基础。

【今年11月份将对我县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2、开展“访民生、知民情、解民事”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活动的安排意见,我们制定了实施方案,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统筹兼顾,精心组织,抓基层、强基础、办实事、解难题。我局对口联系汉薛镇南坡、东坡、北坡三个村共150户,全面完成了入村入户调查工作。共梳理出制约生产生活发展的问题20余条,积极帮助解决联系户生产生活困难。

3、开展社会监督员及政风行风民主评议“面对面”活动。为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切实帮助食药监管部门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发挥“群专防控”作用,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谐发展。9月11日,我局推行“开门办提案”,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25名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面对面听取了他们对食药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我局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

4、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我局按照学习活动“五落实”(落实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人员和学习笔记)的要求,采取集中学习、分片学习、分组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政治理论、学法律法规、学业务知识并进行了执法考试,有效提高了队伍政策理论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指导和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开展了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和感恩孝敬活动。

5、依法规范强化管理,推动工作有序开展。以“管理提升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推动制度创新和流程优化,达到新制度、新流程、新效率的工作目标。为强化制度落实,提高机关效能,我局进一步做好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实现政务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一是进一步强化了首问负责制。认真负责地办理了行政相对人的来电、来访和行政许可等工作。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定期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三是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科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狠抓工作落实,改进了机关作风。四是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把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确保了决策部署和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加强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八项规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认真学习各级党委、政府有关纠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的文件精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筑牢思想防线;将纠风、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与日常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相结合,严格依法行政,加大食品药品市场整治工作力度,深化纠风治乱,推进科学监管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加强领导,纠建并举,狠抓纠风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聘请了25名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综合日常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不断促进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政令畅通、运转有序、优质高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力争在全局上下、内外形成清廉、倡廉、尊廉、崇廉的良好氛围,使全局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有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有明显改善,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6、建立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我局建立健全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盲区、全覆盖”的责任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把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由被动防范向主动监管转变,积极探索和实践科学监管、动态监管、事前监管、有效防范、处置及时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按照“抓住重点,促进全面”的原则,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分阶段开展食品药品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将监管关口前移,加强农村偏远山区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覆盖面和监督频次,消除监管死角,使监管覆盖率达到了100%。

(二)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营造监管良好氛围

【今年11月份将对我县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我局针对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年初明确了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宣传内容、宣传形式。一是通过开展“3.15”主题宣传活动、“5.17”宣传咨询日活动、“9.12”食品药品宣传月启动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现场宣传给群众;二是编印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传单在全县三级干部大会召开期间发放;三是充分利用电视、网站、报纸、信息简报等载体大力宣传,做到每月发信息或者简报4期,每月在**人报发表新闻一篇,全天在**电视台飞播食品药品安全温馨提示;四是在全县281个行政村张贴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小知识;五是局机关人人都是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员,广泛向社会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性;六是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五进”活动,多角度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提升了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

(三)加强示范引导,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安全水平

我局从今年开始,以量化达标、放心城市创建、示范建设为基础,开展诚信建设。2016年3月8日在县第一职业中学召开了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培训会,全县餐饮服务单位管理人员、学校负责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300余人参加了培训,部署安排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具体工作;以诚信经营和规范操作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督管理与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目前,已完成了110所学校食堂和县城150家餐饮经营单位星级评定工作并悬挂了信用星级公示牌。通过示范带动,分级管理,提升了监管能力,增强了企业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

(四)主动作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1、全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按照“扫除盲区、无缝监管”的原则,采取“三个结合”,即调查摸底与全面检查相结合、节前监管与常态检查相结合、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突出八大重点,即索证索票手续是否齐全、人员是否体检培训、设施条件是否完备、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原料采购是否合法、台账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加工操作是否规范、餐具消毒是否合格。截止目前,餐饮服务市场监管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人次,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820户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630份,下发《监督意见书》760份,责令整改137家。截至目前,从业人员的体检率已达到95%,从业人员的培训率已达95%,餐饮企业办证率已达95%。我局还将各类阶段性专项检查贯穿于日常监管工作中,共同开展,确保实效。今年,共开展专项检查12次,包括2016年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2016年春、秋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及肉制品安全整治,“5.1”节前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县2016年中、高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及在餐饮行业开展了亚硝酸盐、河豚鱼、地沟油、食品添加剂、乳制品、肉制品、血制品、燃气等重点项目整治。

2、大力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我局始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作为2016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积极开展餐饮服务许可证专项检查。二是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三是积极开展学校食堂综合整治。四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与教育培训。协调县教育局对全县所有高中、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校长、分管校长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330人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五是落实部门联合督查,联合县教育局对全县110所学校食堂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集中督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人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8份,责令学校食堂按规定配备餐具消毒、保洁等设施69件。同时我局从逐步规范入手,指导与处罚并重,坚持确保安全和优先指导的工作原则,还积极开展了小餐饮监管工作,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2人次,监督检查小餐饮摊点58户次,发放《监督意见书》63份。通过监管与宣传培训指导,全县小餐饮经营业主食品安全意识大幅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3、创新城乡红白喜事集体聚餐一条龙餐饮服务工作。对一条龙服务管理,按照属地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具体负责与集体聚餐承办人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集体聚餐餐饮服务监管网络。红白喜事集体聚餐举办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红白喜事一条龙服务队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乡(镇)设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协管员,村(社区)设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员。4月8日,我局在机关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县集体聚餐一条龙协管员首期培训会。要求每月25号召开乡(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例会,在具体工作中通过实行“六项制度”:一是实行“两表两书”监管制度。对每一件红白喜事集体聚餐严格填写“两表两书”。二是严格协管员月例会制度。从四月份开始,每月25日由食药局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协管员例会,在会上要求汇报本辖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三是严格报表制度。每月25日各乡镇(社区)要上交红白喜事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汇总表,上交对每一件红白喜事的监管资料(两表两书)。四是实行信息员补贴制度。信息员对每一件红白喜事的监管(两表两书)补贴5元钱。五是严格通报制度。每月对各乡镇(社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进行汇总排队通报公示。六是实行对集体聚餐一条龙队伍食品安全的公示制度。年终对全县一条龙队伍进行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排队,并予以公示。全年对118家集体聚餐一条龙服务队办理了备案手续,今年我局对一条龙工作先后发通告12起,吊销7家问题比较严重一条龙队伍资质。

4、全力落实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我局明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衔接程序和细节,严格实施事前监督检查和事中跟踪检查。在全县中高考期间,要求各餐饮点负责人做出了食品安全承诺。审查了各餐饮点考生食谱、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食品安全注意事项,保证了全县7565名考生饮食安全。顺利完成了县人大、政协、“两会”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以及“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景点饭店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零”事故。

(五)保持高压态势,强化药械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5月8日,我局在华康药厂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县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安排会,动员部署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局关于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的重要意义。围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我局持续开展药品生产企业、规范药房建设、药品配送和药械监管等专项整治行动。

1、加强药械生产监管,从源头上确保药品质量。今年我局对药械生产企业标准化实验室建设进行指导和验收,确保出厂药品质量安全,严格监督药械生产企业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加强购进原辅料监管和检验,从源头上确保药品质量。

2、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强化药品经营质量监管。我局一方面对外埠在本辖区药械销售人员实行备案管理,确保购进渠道合法。另一方面,我们严格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检查。第一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规范了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使地道药材质量明显提高。第二开展了“两打两建”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无证生产和无证经营行为,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再一方面,我们加强了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要求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保证了药品质量,使药品生产经营认证率达100%,案件结案率达100%。另外我局还开展了星级药店评比活动,使一批服务态度好、药品质量保障度高、经营管理规范的企业成为五星级药店。

3、对药品使用单位开展了规范药房创建活动。为加强我县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范药品使用行为,确保广大群众用药安全、合理用药。5月份,对县直医疗机构、各乡镇医院、社区服务站及村卫生所建设“规范药房”的标准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创建规范药房活动的实施方案》240余份,按照《方案》要求,各医疗机构认真实施,确保了药品质量。今年,我局还积极开展了定制式义齿生产使用专项检查、疫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基本药物原料产地和工艺变更情况专项检查、基本药物辅料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以及开展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检查。同时共出动执法车辆45台次,执法人员230人次。

同时,严格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四非” 专项行动。加大了执法检查的力度,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人次,监督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机构120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20份,下发《监督意见书》120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一些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餐饮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专业知识欠缺,尤其是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自我保护意识差。

二是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撑。检测设备滞后,一些日常的食品安全监测项目无法开展,只能凭感官经验判断,缺乏科学的检测手段和依据,工作比较被动。

三是仍需加大资金投入。食药监局是新成立的政府工作部门,各项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执法装备和车辆尚未配备到位,难以满足正常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要求,还需要政府给予资金支持。

四是村级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的责任意识不强。

五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2016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

2016年,我局将继续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局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领全局,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克难攻坚,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保证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继续招商引资,争资引项。

2、完成机构改革。承接卫生、工商、质检划过来的食安办、食品生产及流通环节监管职能,配套好相关的基层站所、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车辆、设备。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月活动等系列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食品药品的安全意识和用相关知识法规自我保护的能力。

4、全面推行诚信建设,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并公布于众,增强行业自律意识,使群众择优消费。

5、启动电子监管工程,使全县食品药品行业经营户电脑与局机关服务器联网,及时监控其产品质量数据和现场实况,提高监管效率。

6、创新开展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抓好专项整治,要从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四方面抓好学生食堂、学生小饭桌、工地企业食堂、红白喜事集体聚餐、早点夜市、流动摊贩等领域的食品安全,启动放心早餐工程,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15食品药品工作总结
今年11月份将对我县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第七篇

第1篇:食品药品工作总结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区食药监管局、区卫生局及区食安委的正确领导下,我街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攻坚克难,奋力拼搏,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得到较好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确保街道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办事处积极成立药品领导小组及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办事处主任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居委、街道安监办、街道卫生院等单位为成员,构建了一支强有力的安全网络队伍。同时和各居委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街道、社区、单位等部门的监管责任,配备了监督员和信息员,从而健全了街道社区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管网络体系,有效地加强了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力度。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上半年,我街道以维护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目标,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利用赶场日,上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上半年共发放宣传资料约10000余份。二是开展学生安全知识讲座。在全街道5所学校开展了预防肠道传染病等知识,同时发放相关知识宣传单3000份。三是利用社区卫生信息员宣传安全知识。以各社区卫生信息员为基础,街道提供宣传资料,卫生信息员免费发放到户。同时在各社区设立知识宣传点,村民可免费索取相关宣传资料。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健康饮食安全。

三、明确目标,加大整治

1、开展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在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我街道安监办提前安排落实节日值班人员,并要求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到有事必应,有人负责。同时对街道卫生院作好部署,制定食品安全急救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另外街道安监办、卫生员联合执法队辖区的餐饮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共计检查餐饮店24家。检查的重点是餐饮单位的卫生设施、持证情况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检查表明,个别餐饮单位存在着不少问题,如加工操作场所简陋,食品处理区相关场所混在一起,防蝇防尘设施缺少等,根据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节日期间,我街道未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2、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3月6日,街道统一开展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街头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工作人员向群众免费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安排食品安全宣传广播、播放食品安全录相等形式,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科普常识、法律法规,介绍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能。全街道共接受群众咨询达1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3、开展校园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全面推进校园食品管理和校园放心店建设,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上半年,我街道对辖区内所有学校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校园的食堂现状,重点是食堂的设施情况、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食品的来源以及存在的问题;二是校园周边副食店、饮食摊点的安全情况,重点是证照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通过检查落实专人负责校园食品卫生,从而为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的整治规范措施提供了保障。

4、进一步开展打击违法加工销售和使用“地沟油”专项检查。为严防“地沟油”流入我街道进行加工销售和使用及餐饮服务环节,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办事处迅速召开会议,向各社区传达了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广播、宣传栏、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老百姓了解地沟油的危害及防范措施。对学校食堂、餐饮店、粮油加工企业等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在检查同时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受理投诉案件。

上半年来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新形势下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还是不容忽视。下半年我们准备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街道社区两级监管人员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对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是营造宣传声势,扩大宣传覆盖。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有效途径,利用村级网络力量和宣传园地,拓宽宣传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同时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教育,创新宣传形势,比如说开展知识竞赛等活动,让更多的人来参与食品安全宣传。

三是加强检查次数,加强查处力度。认真组织好辖区内的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对餐饮单位、校园食堂和卫生机构多监督多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立即要求改正,同时对无证无照、安全条件差的餐饮业和小作坊,对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质量问题,督促纠正,同时给予帮助和指导,对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追究负责人责任,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总之,下半年,我们将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倍加努力,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

第2篇: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

2015年是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起步之年。一年来,我局在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温岭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监管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市民饮食用药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注重标本兼治,着力推进全程监管工作

加强政府责任体系建设。年初,市委、市政府继续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两个社会”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将食品药品安全“五项工程”和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分别写入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与《政府工作报告》,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大楼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完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建议方案,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投入试运行;市政府及时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与各镇(街道)及监管职能部门签订工作责任状,并出台了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和“五项工程”建设、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市、食品安全示范市复评等系列文件,先后2次召开示范创建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工作,顺利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市复评考核;市领导先后7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市人大第13代表小组跟踪督查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市政协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民主恳谈网络直播,发出《关于推进学校饮食安全工程建设》民主监督建议书;市食药安办积极强化综合协调,先后组织4次食品安全、1次药品安全应急演练,确保各项工作部署有力推进、处置能力有效提升。

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发布消费警示8次,强化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在干鲜海水产品行业率先开展“打非”专项整治,随后扩大至食品安全全过程、各环节。通过深入排查,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保健食品、糕点米面、辣椒及其制品等可能存在的24个隐患项目整改责任进行分解,各部门积极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425人次,检查企业16807家次。在全省“打非”行动中,3名餐饮服务环节涉案人员首次被依法判处2年6个月至3年的有期徒刑。为民办实事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学校饮食安全工程建设在民办学校、民工子弟学校和幼儿园中逐步推广,6月份对全市380所建有食堂的学校组织全面排查;先后2次对管理相对薄弱学校和配送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取消22家配送主体资格,新增“五常法”管理达标单位5所,食品卫生量化分级A级单位2家;100所各类学校或托幼机构完成饮食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继续巩固深化豆制品行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共取缔和关停非法豆制品加工点81个,无照豆制品经营户18家,初步完成非法加工经营点取缔关停任务,城区菜市场基本实现QS准入;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修订豆制品生产企业扶持政策,2家日产能消耗黄豆达15吨的规模企业将获得每家不少于50万元的补助。厨房废弃物处置管理不断规范,市康泰废弃油脂回收站回收处置废弃食用油脂100余吨,各部门强化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专项检查,全市未发现废弃食用油脂回流餐桌现象。

强化药品安全全程监管。积极整合资源,监、管、查相结合,全年共出动3000多人次,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382家次,立案68起,罚没款计20.88万元。先后组织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师不在职(岗)、邮寄假药、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开展流通领域抗菌药物、体外诊断试剂管理等各类专项整治。严格监管药师在职在岗,采取药师指纹考勤远程监管和实地监管监察相结合等措施,并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药师虚挂一律吊销许可证”警示标语,对药师虚挂一律启动吊证程序,共发出当场警告18起,责令自动注销经营许可证2起。部署特药、含特药复方制剂“创安”行动,出台《特药流通防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对特药、含特药品种购、存、销、储等环节的实时监控,对未凭处方销售含特药复方制剂企业予以警告8家,对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特药的2家药店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移送公安部门侦查。以“四个一律”的高压态势,在全市开展购销终止妊娠药品拉网式检查,共检查420多家药品经营企业和性保健品商店,均未发现终止妊娠药品经营。对媒体广告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共监测到违法药品保健品广告181条次,移送违法广告23起,发出违法广告行政告诫书62份。扎实开展学校医务室药械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已考核验收17家学校医务室,通过率达95%;“以五年规划,三年完成”的思路,扎实推进村级医疗机构药房管理提升工程建设,完成首轮196家规范化管理药房验收工作,考核通过率达100%、示范率近50%,有效提升了农村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20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64例,均居台州市首位。积极创新监管手段,药品安全信息化系统分别接收购进品种信息45万条次、指纹信息20多万条次,发现疑似假劣药信息53条次,对50多家信息化管理异常单位实施现场检查,给予警告 18起,进一步规范了药械市场秩序。

(二)注重管理创新,着力推进示范创建活动

构建风险防控新机制。积极探索农村药品监管新模式,出台《农村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市级排查、镇级巡查和村级自查为载体的“分级负责、网格管理、群防群控”工作模式。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网络、镇(村)综合治理以及统战、计生、卫生等网络组织作用,分级开展药品安全风险点,尤其是对出租私房、老年活动室、会堂、闲置废弃厂房等公复场所的属地排查、防控工作。同时,建立风险防范联席会议制度,公安、卫生、计生、工商等主要部门确定职能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并与泽国、温峤等镇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深入开展打击聚众营销、非法行医工作,探索建立规范、防控、整治为一体的农村药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长效机制。

创新社会管理新模式。及时调整充实镇级协管员和村级信息员组织,全市共有村级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员871名,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113名,并在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基础上,认真抓好“两员”日常巡查工作的正常化开展。以围绕和服务于药品安全示范建设的思路,积极倡导并推广常检查、常指导、常督促、常整改、常服务、常宣传的“六常监管”模式,确保各项创建措施得到严格落实。牢牢把握基层创建主体和“三级同创,镇村联动”的工作原则,形成市、镇、村“三位一体”的创建体系。

建立药学服务新体系。积极构建由局与镇(街道)牵头,以村(居)社区为网格,发挥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的积极作用的“政府主导、部门搭台、社会参与、企业唱戏”一体化农村公共药学服务工作格局。市级层面设立10万元药品储备库,对家庭过期药品进行等值免费置换。确定50个村(居)、社区试点,明确村(居)的药学服务组织“角色”。零售药店设立药师咨询服务台,常年向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合理用药指导和临方加工、建立药历服务,卫生机构常年提供健康和用药安全知识及处方合理用药分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定《公共药学服务示范村(居) 创建考核细则》,年底前完成药学服务示范村居考评,促进药学服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注重创先争优,着力推进机关文化建设

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局领导班子带头蹲点服务,一把手公开承诺践诺,继续深化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指导员制度。确定10万元药品置换储备、完善药品安全信息化监控平台建设、抓好连锁经营转型升级、帮促豆制品产品规模企业市场准入等4个项目进行集中破解,进一步强化创业创新良好氛围。出台加快药品零售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实施重大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制度,帮扶温岭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成功整合为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浙江瑞人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标准化仓储设施投入使用,指导台州康多利从医药中间体逐步向药品生产转型,帮促康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方同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成功转型,使全市连锁率达36%,医药经济转型升级成效明显。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举办“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和《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讲座,组织由54名专家组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师团,开展订单式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巡回宣讲,全年完成350场次。制作过期药品回收箱160个、宣传资料 10万份、光碟4000张,实现药品安全知识“一册、一卡、一碟、一报”全覆盖。媒体宣传再创佳绩,《中国医药报》刊发2篇评论文章,《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浙江日报、台州日报、台州网专题刊发工作通讯,进一步树立了机关良好形象。

扎实推进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以慈溪局为标杆,积极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学先进、找差距、强服务、争进位”。继续深化专业化监管队伍建设,充分锻炼党员干部的综合能力,不断提升其奋力创优意识。制订行政调解工作意见,出台《温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5-2015年)》,深入开展《刑法修正案(八)》宣贯工作,受理新开办药店60家次、变更143家次、注销29家次,GSP认证4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新开办10家,执业药师注册55人次,无一争议和投诉事件发生;一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评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十佳”说理性处罚决定书;3篇调研文章分获省系统优秀课题工作创新奖和台州市药品流通监管优秀调研课题二、三等奖。机关党支部历年被评为全市“学习型”先进基层党组织,于“七一”再获台州市委颁发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

扎实推进廉政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与性、增强渗透力上下功夫。完善党风廉政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落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机关25个工作岗位共排查风险点72个,局党组制定完善相应的防控措施并进行点评一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许可运行机制,做好风险告知、劝诫谈话笔录,严格实行申办公示制。继续实施廉政监察联系点及行政监察制度,每月组织药品安全工作监察,健全通报、整改系列制度,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共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制订机关干部廉政风险干预管理制度,对机关干部工作、生活中的重要节点可能存在的或认为需要引起本人注意的廉政风险,采取谈话提醒、书面告知、案例教育等措施,主动干预,预警在前,及时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局主要负责人作词的《我是一个药监的兵》歌曲获台州市纪委、台州市委宣传部等联合举办的廉政歌曲大奖赛创作类三等奖。

第3篇:盐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始终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长效监管,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食品药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夯实“三网”基础,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不断深入

(一)全面展开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在全市9个县(市、区)广泛开展争创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示范县活动,有48个乡镇通过示范乡镇验收;大丰市向农村推广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盐都、亭湖的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接受了省级验收。其他县(市)也按省级标准积极开展示范县(市)创建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三网”建设水平。一是监管责任网更加完善。市、县政府把食品安全列为“三个文明”建设重要内容,部分县(市、区)还实行“一票否决”制。监管责任网覆盖率100%。二是现代流通网建设不断加强。全市现有镇级店458家、村级店2435家,镇村覆盖率100%。三是群众监督网建设更具活力。全市共续聘、新聘协管员和信息员2611名。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奥运食品供应基地进行督查指导、驻点巡查。二是加强重点监管。以粮、油、肉及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开展绿色菜篮子安全行动;开展元旦、春节及高、中考期间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共检查食品单位28270户次,责令限期整改530户次,查处案件210起,查获不合格食品1700余袋、假冒白酒300余箱等。三是筹备开展应急演练。制定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方案,计划选择一个县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监管人员的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二、落实综合措施,药品日常监管工作有序展开

(一)继续强化全覆盖监管。一是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制定了驻厂监督员管理办法,向所有生产企业派出驻厂监督员。二是加强经营环节监管。开展全省万店无假药行动,对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强使用环节监管。巩固规范药房建设成果,全市“合格药房”覆盖率80%;扎实开展“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年”活动;ADR监测力度不断加大。全市在线呈报单位712家,上报报告2506份,每百万人口平均病例报告321.32份,新的、严重病例报告584份,均居全省首位。

(二)大力推行远程化、视频化监管措施。药品远程电子监管系统的药械生产企业覆盖率达100%、器械批发企业覆盖率80%、单体药店覆盖率100%。启动涉药单位视频化监管工作。有665家涉药单位安装了视频监管装置。

(三)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得到强化。在已建成4个“两网”示范县基础上,全力推动其余5个县(区)的省级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创建工作。全市协管员1421人,信息员3170人;乡镇药店781家,村级药店377家。

三、强化市场整治,药品稽查执法工作成效明显

(一)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入。一是开展奥运药品专项整治。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专项治理。二是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开展基层药械质量大检查活动,加强抗震救灾药械监管。三是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开展“飓风”行动,加大药品广告监测检查力度。向工商部门移送违法广告57件,提请省局暂停销售16个品种的广告药品,并通过网站发布消费警示。

(二)大案要案查处取得重大突破。率先出台了《药械大案要案查办奖励办法》。共查处药事案件370起,查获假劣药械372种次。查获一批大案要案,在公安部门大力支持下,历时17天,成功破获了涉及22个省(市)、120多个县(市、区)、案值1100余万元的“4.19蚂蟥眼药水特大假药案”。

(三)药品检验的技术支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组织药检技术人员参与一线监督抽验工作,开辟药品快检通道。完成检品481批,不合格率为23.9 %。市药检所承担了中检所交办的2015版《药典》中27个中药材质量检验标准的增订起草工作。

四、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结合“五五”普法活动,组织监管人员和涉药人员认真开展《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广场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知识。

(二)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审核、听证等制度进行修订,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通过新闻媒体、公示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三)重视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严格履职、规范执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编制岗位职责分解目录,对执法职权进行分解;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上半年,无复议及诉讼案件发生。

五、健全内控制度,机关管理工作有序展开

(一)加强政务协调和管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满意率100%;健全信息宣传网络,注重工作调研;完善机关接待、采购、用车等管理制度。汶川大地震后,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向灾区捐款,并健全值班制度。

(二)开展特色宣传,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开展广场咨询服务、手机短信竞答等活动,宣传饮食用药常识;在“3.15”晚会上发布监管信息、播放药品打假专题片;组织人员走进政风热线,宣传法规知识;配合《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做好采访工作,向全国药监系统宣传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做法和经验。

(三)规范运行程序,促进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一是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加大对大额费用支出的事前控制。二是实行会计报表季度会审制,准确掌握各单位资金运行状况和预算执行进度。三是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排查,完成机关资产清理工作。

六、围绕提高质量,主动服务医药企业科学发展

(一)加强技术指导。以现场指导、举办培训等形式,引导企业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与企业建立联系制度,帮助企业查找管理漏洞,完善规章制度。

(二)前移监管关口。对生产企业采购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实施事前监督,帮助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管理质量。

(三)服务项目建设。监管人员深入生产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指导企业做好许可申报工作;对申办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中间体企业提出可行性建议,指导企业高标准改造、高起点建设。

七、注重素质提升,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一)积极开展“深入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教育实践活动。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的同时,组织机关人员就进一步服务发展、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依法行政等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继续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调优配强县级局领导班子。对1个县级局主要领导、2个县级局的副局长进行了交流轮岗;注重培养选拔青年干部。同时组织基层干部积极参加省局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活动。

(三)推进新一轮文明行业创建工作。6月份在响水专门召开全系统新一轮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全系统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确保2015年把全系统创成省级文明行业标兵单位。

八、教育监督并重,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方面,加强思想教育,造浓廉政氛围。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日、“510”作风自警日等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善政的自觉性。全系统有7个单位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个单位为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

另一方面,重抓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开展专项监督。通过派员参与稽查执法、招标采购等开展跟踪监察;通过资料审查,对稽查案件进行重点监督;参与干部提拔任用活动,加强干部人事监督。二是加强党内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三是强化审计监督。成立了审计处,加强对各单位财务工作的审计和管理。

九、创新工作思路,主动贯彻落实年初省局党组提出的“狠抓落实”要求

(一)及时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在省局年会结束后,我局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及时召开全系统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局部署,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高扬“重在落实”的旗帜,着力克服“散、慢、浮、虚、软”等不良风气,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布置的“规定动作”。

(二)广泛征求意见,实施重点评价。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评价制度,由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五个考评小组,分别到东台、大丰、射阳等地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及组织、纪检、工商等部门征求意见,既促进了与地方部门的沟通,也规范了基层局党员干部从政行为。

(三)领导带队督查,狠抓措施落实。为促进日常监管措施落实,我局主要负责人带领有关人员对3个县、39家药店管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开展“金桥行动”,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涉药单位开展走访活动,就机关作风、服务发展等问题征求企业意见。

(四)深化岗位练兵,提高监管能力。以提高实践技能为目标,采取分条线、重实务、现场考评的办法,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五)强化考核措施,加大奖惩力度。年初,我局根据省局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出台了岗位综合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层层签订责任书,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排出3—5项争奖夺牌的工作,每个职工与自己“相约”、确定个人争先目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农村药品“两网”的建设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药品监管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创新;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这些不足和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第4篇:2015年食品药品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对食品药品市场整顿规范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㈠突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1、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特区食安办印发了《六枝特区“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成立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责任部门,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开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加强“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各环节的监管,严厉查处和打击经营、使用“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的违法行为 。

3、开展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整治。对“元旦”、“春节”、“五一”和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

4、开展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校园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

5、开展面条专项整治工作。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食安办关于开展面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区食安办认真安排部署,对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6、调味品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辖区内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调味品标识标注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等调味品行为。

7、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为加强餐具、食品包装材料管理,各部门从生产流通及餐饮环节,重点检查持证情况、消毒工艺流程、包装和标签内容 ,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

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方案(共5篇)
今年11月份将对我县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第八篇

第1篇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参谋助手和舆论引导作用,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扩大宣传声势,抢占宣传阵地,构筑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大宣传”格局,积极服务并促进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

二、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将宣传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

(二)严格保密审查。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采集、编写、审核把关及发布等工作,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规定。

(三)明确宣传任务。各股室、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向办公室报送信息。各股室每月不低于2条,食品药品监督所每月不低于4条。

(四)完善奖惩制度。各股室、食品药品监督所提供信息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奖励制度。

三、宣传方式

(一)党政信息宣传。局办公室在各股室(所)上报信息的基础上积极向党委、政府报送政务信息、工作调研,将其作为向各级领导宣传职能、报告情况、反映问题、争取支持、提供决策参考的一条重要渠道。

(二)新闻宣传。巩固与新闻单位已建立的良好协作关系;对重大的、群众关注的工作,邀请媒体全程参与采访;对具有推广意义的工作经验、先进典型,进行深度报道。

(三)社会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普及饮食用药知识。

四、宣传重点

(一)餐饮安全监管

在餐饮安全监管方面出台的重要举措、制度;餐饮安全专项整、监督抽检的成效;餐饮安全隐患;餐饮安全提示、警示等。

(二)药械日常监管

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GMp、GSp跟踪检查;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药械安全信用分类管理;质量受权人、驻店药师信用管理;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等。

(三)保化安全监管

在保化安全监管方面出台的重要举措、制度;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成效;安全提示、警示等。

(四)稽查打假

打假治劣的重要成果;依法行政的具体做法;典型案例;提升稽查效能的做法与成效;展示一线执法人员的风采与艰辛等。

(五)技术检测

宣传重点:监督抽样与评价性抽样成果;拓展案源的方式创新;信息稽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电子监管;广告监测等。

(六)服务药械经济

宣传重点:招商引资成果;发挥优势服务药械经济发展情况;重点药械企业发展情况等。

(七)队伍建设

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行政执法监管、窗口服务等方面的创新与承诺。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宣传策划

1.加大对典型处罚案件及假劣药械、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的曝光力度,寓政策法规于案例之中,寓规范约束于温馨提示之中,以案例的形式展示药品打假的新成果和餐饮安全监管的力度。

2.加大对药械经济的宣传力度和密度,组织对重点企业进行报道。

3.继续推出饮食用药安全提示。

4.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活动,以社区、乡镇、学校为重点,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

5.编发《食品药品监管简报》,每月不少于1期,向四大家领导及县直各单位普发。

第2篇

一、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工学一体化,通过专题宣传、学习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强化党建考核,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党建水平。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继续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努力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在全局蔚然成风。

二、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围绕“夯基础、强监管、建机制、创特色、造氛围”的创建工作思路,按照2016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的要求,着力抓好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体系、诚信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社会监管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巩固和提升示范县创建成果。

三、继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以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情况及行刑链接情况为重点,组织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案件评查,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典型案例制度。加快执法装备、信息化、技术支撑等重点项目建设。抓好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逐步提升检验监测工作水平。加强执业从业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全面贯彻《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继续推进人才兴业工程,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培训工作。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推动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站建设,完善“四员”(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县、乡(镇)、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四、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主动服务医改大局,针对基本药物和县级公立医院基本用药品种,强化生产、配送、使用环节监管,对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实施全覆盖抽验。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继续推进基本药物、零售药品电子监管,针对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目录的调整,做好新增基本药物品种的电子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发挥骨干企业率先达到新修订GSp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广告和互联网监管,完善广告监测网络,加强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动态监测。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广告和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违法行为。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重点强化无菌和植入类器械生产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

五、强化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监管。强化行政许可工作,把好餐饮服务许可入门关。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力争在2016年6月底前对持证餐饮单位实施全覆盖。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继续巩固和强化学校食堂和农家乐等重点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农村自办餐饮宴席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小餐饮整顿规范试点工作。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保化日常监管,规范说明书标签管理,强化重点产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工程建设,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万里行活动。

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大案要案督办制度,健全完善部门打假协作机制。继续开展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中药材、中药饮片染色、增重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和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进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的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物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国家局、财政部出台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各类投诉举报及信访案件的查处和办理工作,加强12331电话投诉举报网络建设。

七、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远程监管系统应用,完善药品注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行药品批发企业冷库温湿度实时在线监控,提高监管效率。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实时、动态监控。探索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平台,加快建立动态监管、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息系统。

八、建立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按照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违法查处等三位一体的思路,着力控制和消除保化产品的质量安全隐患。锁定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时段,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管,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建立完善药品质量安全分析会制度,定期排查药品质量风险和安全隐患。规范药械不良反应“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和通报工作机制。

九、继续开展“大宣传”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组织媒体记者深入执法一线,积极挖掘和宣传报道先进典型。组织实施全国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行动计划,广泛宣传安全饮食用药知识。继续做好“四品一械”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市民开放日活动、公众假期及中招高考等重点时段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邀请媒体和市民代表、监督员参与监督检查。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重大食品药品案件的宣传报道。

十、促进医药产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利用监管部门政策、信息、技术优势,加大帮扶力度,积极为我县医药企业发展争取项目、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努力提高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县医药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实现与“振兴皖药”计划对接。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着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紧紧围绕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制,着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1、目标:通过专项行动,达到规范畜牧养殖环节用药,

提高畜产品质量水平的目标。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饲料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

2、工作措施:一是对全省规模养殖场(户)使用违禁药物全面排查。各地对标准化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用药情况大检查,重点检查养殖档案、用药记录、休药期规定执行情况。二是推行养殖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促进养殖业者规范用药。三是开展饲料使用情况检查。养殖环节对家禽、生猪、奶牛养殖场(户)自配饲料进行全覆盖检查;经营环节,重点检查配合饲料、药物添加剂预混饲料。四是开展专项检测。对养殖场(户)进行用药情况和违禁药物抽检监测,规模以上养殖场(户)抽验监测率达100%。

3、责任单位:省农委、省食安办。

(二)开展乳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1、目标:通过强化监管、综合施策,全面提高我省乳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振消费信心。

2、工作措施:一是强化监督监管。加强对乳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企业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生产过程记录和备案制度执行情况查验,组织对生产企业检验能力进行考核。参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开展生产企业再审核、再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加大对包装、标签标识等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加大打击惩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篡改生产日期、涂改标签标识等违法行为。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质监局。

(三)开展打击销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

1、目标:实现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基本杜绝,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好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保障广大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2、工作措施:集中开展打击销售“三无”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食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食品配送车等批发配送重点单位,突出省际地区、经营者仓储场所、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突出乳制品、调味品、酒类、婴幼儿食品、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等重点品种,严厉打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合法来源、过期食品的行为。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

(四)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

1、目标:强化学校食堂监管,尤其是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着重解决区域性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工作措施:对辖区内学校各类食堂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对发现软硬件不符合规定的要督促整改。11月中下旬,对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并通报。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省教育厅。

(五)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

1、目标:扎实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即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打击药品违法经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和药品监管机制建设),深挖带有区域性、系统性特点和“潜规则”性质的药品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完善监管规范和机制,提升药品监管水平。

2、工作措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好药品“两打两建”的几场攻坚战。一是打击药品违法生产。以中药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对中药提取物和中药饮片生产的飞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二是整治亳州中药材市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加工销售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中药材市场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三是着力整治网上售药问题,曝光一批非法网站,公布一批典型案件,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

三、实施步骤

2016年底前,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全面检查和严厉打击阶段。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和重点单位,全面开展专项行动。第二阶段(2016年12月上旬),为“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集中销毁阶段。组织各地在统一时间集中销毁“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声势。第三阶段(2016年12月中、下旬),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阶段。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建立并完善制度,逐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体系、评价体系、诚信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构建食品药品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省食安办、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皖食安委办〔2016)59号)要求和本方案明确的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专项行动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各地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市县两级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未实施之前仍按现行体制,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工商、质监、教育、公安、商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切实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各环节的监管责任,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二)加强行刑衔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做好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大张旗鼓地组织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公开宣判,形成震摄力量。

(三)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和“黑名单”制度。加快建立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完善执法检查记录,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对有不良信用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或者网络向社会予以公布。

(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各地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行业自律、信用建设、道德建设和社会监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中介机构、社会组织、消费者、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积极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格局。

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实施工作进展月报告制度。各设区的市和省直各有关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于每月2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12月2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专项行动总结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4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两节”期间是餐饮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段。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餐饮安全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餐饮安全监管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加强“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要针对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特点,及早计划,科学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单位要突出重点,针对“两节”期间庆祝活动和公众出游、聚餐活动多的情况,以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及节日期间承办大型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小餐饮、农家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餐饮服务单位自制月饼、冷荤凉菜、裱花蛋糕、肉及肉制品等节日消费品种为重点品种,以食品原料索票索证、食品加工操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藏储设施设备、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监测力度。督促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同时,要特别加强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指导,严防节日期间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行为

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餐饮服务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及时进行调查取证,严格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四、有效应对,强化应急处置

各监管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认真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的落实情况,严密排查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两节”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科学安排人员休假和值守,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保证做到反应灵敏、响应迅速、处置有效,并及时按规定上报,不得瞒报、迟报。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餐饮安全监管单位要抓住“两节”期间有利时机,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诚信经营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以节日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强化正面宣传,快速稳妥处理媒体发现的问题,严防出现炒作热点。

第5篇

一、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以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经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和加强药品监管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坚持打击与规范相结合,集中半年的时间,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带有区域性、系统性特点和“潜规则”性质的药品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完善监管规范和机制,提升药品监管水平,让人民群众用药更加安全有效。

二、“两打”工作重点

(一)药品生产环节重点打击行为

1、中药企业违法行为

(1)中成药生产企业从非法渠道购用提取物生产药品;

(2)中成药生产企业不严格按照规定的处方工艺生产或委托生产提取物;

(3)中成药生产企业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材非药用部位和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药品;

(4)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使用假冒伪劣和增重染色中药材、中药材非药用部位和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中药饮片;

(5)中药饮片企业外购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改换包装标签销售;

2、化学药品违法生产行为

(1)使用化工原料、非法包装材料和不符合药用要求的辅料生产药品;

(2)委托无资质企业生产药品和接受无资质企业委托生产药品;

(3)未经批准委托生产药品;

(4)委托生产无包装产品;

(5)受委托企业不严格按规定处方工艺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

(二)中药材市场重点打击行为

1、销售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等假劣中药材;

2、药渣废料回流市场;

3、销售中药饮片、中成药或化学药品;

4、销售毒性药材、保护动植物制品。

(三)药品经营环节重点打击行为

1、网上违法售药行为。

(1)网上销售假劣药品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

(2)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药品交易资质企业,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药品销售行为;

(3)未取得资格,非法从事药品销售的网站。

2、药品批发企业违法行为。

(1)出租、出借企业资质或接受挂靠经营,冒开、虚开发票和使用虚假发票等违法形为;

(2)从不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人等非法渠道购买药品行为;

(3)将药品销售给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企业和使用单位。

3、诊所非法药品购销行为。

(1)违法配制和使用医疗机构制剂;

(2)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3)购销假劣、过期药品。

(四)切实提高“两打”威慑力

1、对质量可疑品种坚决予以抽检。充分发挥监检结合在专项行动中的打假治劣作用,针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品种,可以用《中国药典》规定的法定检验方法检验,也可以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补充检验方法检验。药品检验机构必须高效、快速开展样品检验,迅速准确找到问题和线索,为立案查处提供证据支持。同时,支持各级药品检验机构探索研究药品非标检验方法,更好地挖出隐藏的质量问题。

2、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从严处罚,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对各地查办的重大案件,省局进行挂牌督办;对查获的假劣药品,一律立即查封扣押,坚决依法处理。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好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积极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药品行动,及时将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曝光。省局将主动曝光各地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严重违法案件的,将由总局进行曝光。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对社会公开。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停止受理其申报的药品行政许可事项,并加大对其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个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在规定时限内有关人员不得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4、对问题产品坚决予以召回。对发现药品出现质量缺陷的,药品生产企业应立即停止产品销售,控制市场流通产品、通知使用单位停止使用,主动召回问题产品,并及时销毁,召回情况必须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市对企业召回工作要开展督导检查,对执行召回不力和市场清理不彻底的,予以严肃处理。

三、“两建”工作重点

(一)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

1、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相关规范建设。严格实施药品GMp,规范药品生产行为。督促生产企业加快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进度,落实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层层把关,做到药品及其原料等可核查、可追溯,质量责任可落实。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中药提取监管,明确中药提取的生产和管理要求,防止中药提出物的非法生产和使用。规范委托生产行为,完善委托生产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强化委托生产药品的质量管理。修订完善我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强化药品生产日常管理。

2、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相关规范建设。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对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和购销行为负责,做到严格购销管理,认真查验供货方或购货方的资质,开具或索要销售发票,确保药品渠道可控、流向清晰、票货相符。抓好新修订药品GSp的实施,完善配套的标准和规范,提高药品流通环节质量控制水平。严格互联网销售药品的许可,规范网上售药行为。进一步提高药品电子监管能力,稳步推进全品种、全过程药品电子监管,发挥电子监管在药品追溯、打假查劣、信息统计等方面的综合效能。

3、进一步加强中药材专业市场规范建设。地方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开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专业市场交易管理,严控交易范围,规范交易行为。加强中药材种植管理,促进区域化、规范化和规模化;加强中药材产地初加工管理,规范加工行为,改进加工工艺,逐步提高初加工水平;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在中药材主产区建立种植、生产基地,保证中药材质量稳定。

(二)加强药品监管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转变监管理念,拓宽监管思路,提升药品监管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参与药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加强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增加消费者获得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途径。完善投诉举报系统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监督。发挥媒体监督的积极作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药品安全风险沟通。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和自我约束功能。努力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2.建立健全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企业分级评定标准,根据企业状况、产品检验结果、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等情况,实行分级管理。对不同类别的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方式,强化对风险等级较高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低信誉度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和产品检验批次。

3.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形势评估分析会议制度,定期进行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提前发现药品安全风险信号,避免造成安全危害。发现辖区内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可能产生隐患的,要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发现下级监管部门对风险信号重视不够或采取措施不力的,要及时约谈下级监管部门负责人;对存在区域性风险,且涉及问题复杂的,要及时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推行公开约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两打两建”工作安排

“两打两建”专项行动为期半年,主要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7月中下旬)。各市、县局要立即召开部署动员会议,深入贯彻国家总局和省局会议精神和方案要求,综合考虑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实际,制定“两打两建”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各地要主动协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迅速摸清辖区内诊所情况,以便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亳州市局要主动向市政府汇报,做好中药材市场整治有关方面的衔接工作。

(二)自查自纠(7月下旬至8月上旬)。全省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均要对照上述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市、县局要召开辖区内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进行宣传动员。要加强分类指导,督促企业主动查找、整改存在的问题,强化企业诚信自律,切实做到宣传发动到位、认识提高到位、问题查找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查自纠报告应于8月上旬前报送所在地的市、县局。亳州中药材市场开办主体要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三)全面检查(7月下旬至11月)。从7月下旬起,开始启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省局负责全省药品生产企业检查的组织和督查,各市局负责对辖区内药品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市局主要负责组织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诊所按辖区管理原则,由相应市县局组织检查;亳州市政府负责组织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整治。在市局检查的同时,省局将组织对重点地区的督查和对重点企业的飞行检查。

(四)专项抽验(8月至11月)。7月底前完成抽验工作部署,8月开始药品抽验,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检验结果。省局负责全省药品专项抽验的指导和安排,各市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抽验计划,针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品种,抓紧开展药品专项抽验工作。药品专项抽验应结合监督检查一并开展。

(五)立案查处(7月至12月)。对监督检查和专项抽验发现的案件线索查实属违法违规行为的,各地要及时予以立案,依法开展查处。

(六)全面总结(2016年12月)。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市局(省直管县局)对辖区内药品生产、药品经营、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两打两建”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形成报告报省局。

五、“两打两建”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两打两建”行动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明确工作机构和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当前正值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时期,各地要做到机构改革和整治行动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政令畅通、运转顺畅、取得实效。

(二)依法履行职责。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监督执法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招商引资活动,不受无关因素的干扰。坚决防止地方保护,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案源,要及时锁定证据,严字当头,深查深究,处理到位,坚决杜绝有案不查、重案轻办、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监管人员要自觉遵守监督执法和廉政工作纪律,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活动,不得接受企业吃请和礼金等。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争取支持,形成打击整治的合力。对涉嫌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违法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移交互联网管理部门处理;对存在违法购销药品行为的诊所,依法处理后移交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四)做好宣传和信息报送。各市要按照新闻宣传的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涉及案件查处情况的信息,由省局统一组织发布。涉及重大案件的将由国家总局统一发布。各市局要在每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相关表格报送至省局办公室。

(五)加强督导检查。省局将不定期对各市“两打两建”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扎实,主动破获重大案件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或重大案件处理不及时的,将责令改正,并向地方政府通报;情节严重的,将向监察机关提出行政监察建议;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将依法依纪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2016食品药品安全及党建工作计划6篇
今年11月份将对我县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第九篇

第1篇

2016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个中心任务,大力推进机构改革,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不断提高共治共管能力,积极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确保全市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

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和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确保建立“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一是组建“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要确保相关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和经费资产及时划转整合到位,确保新机构在力量配备、资源配置、投入保障上实现最大化最优化。二是筑牢“盖边沉底”的监管基础。要把建设镇(区)监管派出机构摆在突出位置,落实人员编制和办公设施,切实为基层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推进监管工作重心和力量下移,充实监管执法力量,配齐技术装备,同时推动镇(区)食药安办工作人员专职化,并在行政村和社区建立监管信息员队伍,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三是充实“兵强马壮”的基层队伍。在机构改革的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要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干事劲头足、工作作风实的优秀人才充实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充实到急需加强的基层监管机构,真正让基层“兵强马壮”。机构改革前,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各自的职责,食药监局要承担食药安办职能,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确保各项监管工作协调有序、平稳过渡。

二、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目标分解方案》的要求,不断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强化各镇(区)政府责任。各镇(区)要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将食品药品安全列入年度工作目标,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层层签订责任状、承诺书,加强镇(区)食药安办、村工作站建设,配齐配强协管员、信息员,强化业务培训、绩效考核,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力度。二是完善多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要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要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联动监管、联合执法等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构建各有关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联动监管、联合执法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格局;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让企业切实承担起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强化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稽查执法、教育培训等途径,督促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健全管理体系,把好质量安全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监督企业落实质量受权人等制度,将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和岗位,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发挥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和自律化组织在行业自律、规范、评价和管理方面的作用,规范企业行为;同时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发挥镇(区)、村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工作站作用,强化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覆盖城乡基层的社会化监督网络;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提高舆论引导的实效性,抢占舆论引导的制高点,积极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市农委和市海洋渔业局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健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制度,大力推广低毒、低残留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有效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加强农(畜、水)产品基地建设,全面推进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加快“三品”认证工作,2016年全市要创建农产品示范基地3个,新增无公害食品20个、绿色食品5个、有机食品1个,确保我市“三品”数量保持全省前列。加大产地及产品监督抽检力度,深入开展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三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100%,农(畜、水)产品药残检测合格率达95%。要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加强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完善生产记录台帐,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年内新增高效渔业面积3万亩。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质监局要严格食品生产准入门槛,强化对发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全面实施“监管、稽查、检测”三位一体综合监管模式,加强食品企业分类分级分等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监管动态管理,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要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完善食品小作坊备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小作坊产品质量,构建食品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要加大食品抽检力度,食品抽检合格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市商务局要强化生猪屠宰管理,不断推进定点屠宰场升级改造工作,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出场肉品的质量;加强对外埠肉品的管理,保证外埠肉品上市质量;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和制售注水、病害肉的违法行为,保证肉及肉制品消费安全。三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商局要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严格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进一步落实网格式、片长制、督查制、责任追究制等管理模式,全面实施分级监管;要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强化经营主体知识培训,加强对进货查验和购销台帐制度的督查,推广散装食品标签规范管理,不断提升食品经营户自律意识;实施食品风险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推行“基层采样、集中检验、分级监管”的快件模式,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建设,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完善“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巡查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食品经营户行为。市盐务局要不断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大力推进食盐放心消费示范店建设,保障学校食堂食盐配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加强工业用盐、行业用盐和制盐企业加工、销售、使用等环节的检查,全力查处盐业大案要案。四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市卫生局要巩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成果,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要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强化餐饮日常监管,加大指导和培训力度,全面推进餐饮业、食堂的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全市B级以上单位达80%以上;要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家宴服务等为重点监督对象,以食物中毒风险较高的熟食卤菜、盒饭、冷菜等为重点品种,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防和控制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及餐饮单位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发生,提高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加强农村家宴管理,家宴厨师培训率和体检率均要达90%以上,家宴备案登记率达80%以上。市城管局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管理,推进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的一体化运营。五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以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为重点环节,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学校周边、小作坊聚集区为重点区域,以重要节日、重点季节、重大活动为重点时段,以肉制品、乳制品、白酒、儿童食品等高风险产品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强化联合执法行动,对食品安全重点品种加强整治,对食品安全重点区域加强规范,对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场所加强治理,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规范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完善大案要案督办、多部门协作打假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严惩重处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统筹安排专项整治,坚持打建结合,注重制度建设,避免走过场。

四、深入推进药品市场秩序整治

一是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措施。按照新版药品GMp标准和要求,加强生产质量监管;加大对配送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购销渠道、票据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储存运输条件、阴凉及冷藏保管药品管理等可能影响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储存、养护等行为,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推进全品种电子监管,督促配送企业切实做好基本药物核注核销。二是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整体效能。深化新版药品GMp的实施,规范企业生产行为;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范药品流通使用行为;督促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特殊药品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杜绝流弊事件发生;加大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力度,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完善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覆盖面,强化涉药涉械单位不良反应报告主体责任,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评估等制度,增强风险预警能力,提高质量控制水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联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销售药品等行为。三是深入推进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以假冒知名品牌药品、高风险药品、通过互联网和寄递渠道违法销售药品、明显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药品等为整治重点,开展新一轮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健全和创新四方联席会议等制度机制,提升稽查执法质量和效能,形成联合打假的强大合力。

五、全面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建设

各镇(区)、各部门要以“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建设年”为中心,以实施规范强化、市场净化和监管亮化等三大工程为重点,通过电子监管、三分监管、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风险防范、行业自律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夯实保化监管工作基础,完善保化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开创保化监管新局面。一是实施规范工程。在保化生产企业全面推行“351”规范化管理,做到“三控五查一承责”。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在化妆品生产企业试行质量受权人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保化经营企业实施“361”规范化管理,做到“三专六有一承诺”。在化妆品使用单位试行“331”规范化管理工程,做到“三全三不一保证”,确保使用的化妆品安全。同时在所有保化企业试行“笑、平、哭”三色脸谱监督公示牌,及时公开保化监管信息和公示动态评价结果,促使企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并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深入专项整治。在中高考、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时段的专项治理,及时排查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安全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强化产品质量监测,开展针对性监督性和评价性检验工作,加大问题产品的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创新监管方式。拓展电子监管系统功能,完善保健食品经营电子监管系统,提升电子监管水平,研究开发针对特殊化妆品和美容美发行业化妆品电子监管系统;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间歇性停产和复产报告制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试行化妆品风险告知制度,以风险告知书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化妆品中存在的风险;开展“星级文明示范店”创建工作,提高保化品安全整体水平;深化三分监管成果,提高监管效率和覆盖率。

六、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监管合力。一是完善司法联动机制。市公安局要主动介入,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黑窝点等违法经营场所的清理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和生产经经营假冒食品药品等行为。市检察院要对造成公共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经营主体及其主要责任人迅速立案调查,依法提起公诉,对因公务人员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市法院要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刑事惩处与民事赔偿工作力度,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要快审、快判、快赔。二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实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政务公开制度,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部门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工作流程、责任体系、责任人员,每周工作动态、每月大事记、所有处罚的内容以及责任追究结果。三是完善效能监察机制。市食药安办将下发督查计划,明确督查重点,联合市政府办、纪委、监察局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效能革命,运用效能监察手段,推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四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严格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制定量化考核细则,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定期反馈公布,严格奖惩兑现。对不依法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或监管缺失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五是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将应急管理融入日常监管过程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平台建设,建立应急咨询专家队伍,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的需要;强化应急制度建设,规范应急管理行为,为应急工作提高制度保障;强化应急日常工作,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应急演练,提升监测预警、快速反应、统筹协调、舆情引导能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新格局。

第2篇

2016年,我局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打造“三宽四有”型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为目标,以创建“五型”机关党组织为重点,以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大力实施四项工程,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以加强理论学习为基础,抓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我局机关党组织全年的首要政治任务,是抓实抓好党建工作的主线。通过“星期六党校”、“食药大讲堂”等平台,采取领导引学、专家讲学、机关人员互学、参学人员自学等多种形式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研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准确把握全会的精神实质,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理清发展思路,落实发展举措,谋求发展成效最大化。

2.扎实推进“星期六党校”学习活动。坚持周六集中学习制度,围绕提升素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等内容开展学习活动,切实做到“五个一”,即每天看一次新闻和党报;每周参加一次集中学习;每月写一篇笔记;每季交流一次学习心得;每半年考评一次学习成果。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党员活动室等学习阵地举办“学习论坛”,组织“走出机关看发展”,深入一线与联建村共上党课,丰富学习的内容和形式,使学习者愿学、爱学、真学、管用。

3.着力加强机关党建调查研究。按照机关党建工作“出精品、铸品牌”的行动思路,着力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调查研究。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省委《实施意见》及市委《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机关党建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特别是机关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开展调研。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通过媒体宣传、期刊交流、成果汇总等多种方式,努力促成研究成果的应用,使其真正成为谋划党建工作思路、推动党建工作落实的实际举措。

二、以实施四项工程为载体,抓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创新创优工作水平

4.实施组织生活创新工程。以“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为平台,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策划组织生活方式,积极开展新形势下党的组织生活,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积极探索机关党组织“一线组织生活”机制,把机关党组织活动延伸到基层一线,着力实现“活动在一线开展、服务在一线体现、能力在一线提升、机制在一线完善”的目标要求。

5.实施“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深化工程。以“质量服务站”为平台,扎实推进“两服务”工作。党员干部积极开拓服务大局新思路,为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局党组成员相关职能科室与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结对挂钩,靠实帮扶,为企业提供政策、技术、信息、发展等方面的服务,改进作风,提升效能。

6.实施“机关+农村”联建提升工程。结合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强化支部党建联建工作。完善各项联建制度,围绕推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定联建目标任务,结合药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联建内容,落实联建措施,保证联建工作常态化,带动联建村的发展,把联建村培植成为对外有影响的工作示范点。

7.实施机关服务品牌创优工程。以深入开展“五讲十比”活动为载体,结合岗位职能和群众需求,围绕全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做出新的服务承诺,精简和规范审批事项,再造与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效率,使“机关服务品牌”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并卓有成效,努力使机关服务品牌所倡导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转化为机关党员干部的实践行为。

三、以夯实工作基础为切入点,抓组织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党的基础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8.进一步明确党组职责。围绕市委《关于建立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将机关党建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形成书记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机关党组织职能落实到位。

9.做好机关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新的“十六字”方针发展党员,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深入细致地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通过交流谈心、调查分析、座谈讨论等形式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需要,保持党组织和入党积极分子间的经常性联系,为党组织注入新生力量奠定坚实基础。深化“党员评定升”活动,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从速、从严清理出党员队伍,形成党员队伍吐故纳新、保持活力的长效机制。

四、以落实“八项规定”为契机,抓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廉政为民新形象

10.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中央、省、市委的层层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每月一课”、“星期六党校”、座谈会等平台进行学习讨论,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提出解决对策并进行集中整改。长效开展好“三解三促一加强”和“进村入户转作风”活动,全力支持党建富民工作指导员驻村工作。同时,建立机关党员干部记载民情日记制度,每名机关党员干部都要正常撰写反映群众工作生活和基层实际情况的民情日记,着力建立听民声、知民意的经常性、常态性机制,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注重实践,发挥作用。

1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完善和落实廉政教育、联系群众、党内监督等系列制度,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推进机关党务公开,开展党员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增强全体党员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继续组织做好“5.10”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开展生动活泼的廉政主题实践和廉政文化活动,突出廉政文化引导,丰富廉政思想教育内容,增强机关党员干部廉政自觉性。不断完善以岗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引导党员干部明确岗位职责,认清岗位权利风险,规范权力运行,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最大限度的降低腐败发生的可能,做到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

第3篇

2016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以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全力做好“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国家局评价验收工作,大力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国家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市)”和“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成果,加快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全市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和市政府关于《“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目标分解方案》的要求,不断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强化各镇(区)政府责任。各镇(区)要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将食品药品安全列入年度工作目标,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层层签订责任状、承诺书,加强镇(区)食药安办、村工作站建设,配齐配强协管员、信息员,强化业务培训、绩效考核,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力度。二是完善多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要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联动监管、联合执法等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定期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构建各有关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联动监管、联合执法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格局;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让企业切实承担起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强化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稽查执法、教育培训等途径,督促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健全管理体系,把好质量安全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深化质量受权人制度、诚信公示制度和建立黑名单等手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发挥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和自律化组织在行业自律、规范、评价和管理方面的作用,规范企业行为;同时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发挥镇(区)、村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工作站作用,强化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覆盖城乡基层的社会化监督网络;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制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

今年,我市将继续以打造“全国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放心地区”为目标,着重做好以下两项创建工作。一是全力做好“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国家局评价验收工作。在成功创成“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市)”的基础上,市政府又将“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今年顺利通过“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复查评价验收。各镇(区)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巩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成果的工作目标,结合农村药品“两网”工作,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基层药品监管机构,完善药品安全长效机制,开展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强化药品“两员”培训。要督促涉药涉械经营、使用单位按照规范化管理标准组织创建回头看,确保规范化创建成果不回潮,不滑坡;同时强化药品安全应急机制,保证镇村药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率达100%,并能有效运行。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打假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辖区内无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无制售假药行为;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健全药品安全预警机制,提高药品安全预警能力。市食药安办将会同市政府办、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将书面反馈,责成整改,跟踪督查,确保达标。二是不断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成果。各镇(区)、各职能部门要明确目标,加大投入,周密部署,精心实施,强化监督。市农委和市海洋渔业局要开展农(畜、水)产品养殖示范基地创建,质监局要开展食品生产示范企业创建,工商局要开展食品流通示范企业(店)创建,市卫生局要开展餐饮服务示范街和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市盐务局要开展食盐安全示范消费店创建,市粮食局要开展粮油食品示范企业(店)创建。各镇(区)要大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示范单位、示范店等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创建发挥典型领航作用,积极打造监管示范样板,全面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不断提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成果。

三、继续深化食品安全分段监管

一是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市农委和市海洋渔业局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健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制度,大力推广低毒、低残留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有效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加强农(畜、水)产品基地建设,全面推进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加快“三品”认证工作,2016年全市要创建农产品示范基地3个,新增“三品”基地面积5万亩,新增无公害食品20个、绿色食品5个、有机食品1个,确保我市“三品”数量保持全省前列。加大产地及产品监督抽检力度,深入开展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三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100%,农(畜、水)产品药残检测合格率达95%。要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加强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完善生产记录台帐,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年内新增高效渔业面积3万亩。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质监局要严格食品生产准入门槛,把好材料受理、现场核查、发证检验三关,强化对发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全面实施“监管、稽查、检测”三位一体综合监管模式,加强食品企业分类分级分等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监管动态管理,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要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完善食品小作坊备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小作坊产品质量,构建食品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要加大食品抽检力度,食品抽检合格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市商务局要强化生猪屠宰管理,加快推行定点屠宰场星级管理制度,不断推进定点屠宰场升级改造工作,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出场肉品的质量;加强对外埠肉品的管理,保证外埠肉品上市质量;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和制售注水、病害肉的违法行为,保证肉及肉制品消费安全。三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商局要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严格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进一步落实网格式、片长制、督查制、责任追究制等管理模式,全面实施分级监管;要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强化经营主体知识培训,推广散装食品标签规范管理,不断提升食品经营户自律意识;大力推广使用食品安全监管“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加强对进货查验和购销台帐制度的督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加强“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建设,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完善“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巡查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食品经营户行为。市盐务局要不断加强盐业市场三级联防共保体系建设,不断推进食盐放心消费示范店建设,保障学校食堂食盐配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加强工业用盐、行业用盐和制盐企业加工、销售、使用等环节的检查,全力查处盐业大案要案。四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市卫生局要巩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成果,落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要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强化餐饮日常监管,加大指导和培训力度,全面推进餐饮业、食堂的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全市B级以上单位达80%以上;新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要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家宴服务等为重点监督对象,以食物中毒风险较高的熟食卤菜、盒饭、冷菜等为重点品种,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防和控制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及餐饮单位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发生,提高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加强农村家宴管理,家宴厨师培训率和体检率均要达90%以上,家宴备案登记率达80%以上。市城管局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管理,推进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的一体化运营。五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以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为重点环节,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重要节日、重点季节、重大活动为重点时段,以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高风险产品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强化联合执法行动,对食品安全重点品种加强整治,对食品安全重点区域加强规范,对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场所加强治理,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不断深入整治药品市场秩序

一是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措施。按照新版药品GMp标准和要求,加强生产质量监管;加大对配送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购销渠道、票据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储存运输条件、阴凉及冷藏保管药品管理等可能影响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储存、养护等行为,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推进全品种电子监管,督促配送企业切实做好基本药物核注核销。二是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整体效能。深化新版药品GMp的实施,规范企业生产行为;认真宣贯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范药品流通使用行为;认真贯彻实施《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特殊药品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杜绝流弊事件发生;加大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力度,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完善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覆盖面,强化涉药涉械单位不良反应报告主体责任,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评估等制度,增强风险预警能力,提高质量控制水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联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销售药品等行为。三是深入推进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以假冒知名品牌药品、高风险药品、通过互联网和寄递渠道违法销售药品、明显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药品等为整治重点,开展新一轮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健全和创新四方联席会议等制度机制,提升稽查执法质量和效能,形成联合打假的强大合力。

五、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建设

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市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建立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体系工作意见》,切实把握,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把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建立“一企一档、一店一档、一品一档”的三类保化监管档案,建立健全全市保化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二是要加强日常监管,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分类分级分等“三分”管理,指导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生产记录、索证索票、标签标识、检验检测、停开业报告、产品召回等制度;加强违法广告的监测、查处。三是严格规范管理,在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实施统一资质管理、统一制度管理、统一质量管理、统一环境管理、统一信息管理、统一资料管理的“六统一”规范化管理,确保实施率达80%以上。四是健全诚信体系。制定信用建设的监管、评价、披露、奖惩制度,全面规范信用建设工作,建立企业生产经营信用档案和部门监管信用档案,严格信用信息征集、发布。

六、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监管合力。一是完善司法联动机制。市公安局要主动介入,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黑窝点等违法经营场所的清理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和生产经经营假冒食品药品等行为。市检察院要对造成公共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经营主体及其主要责任人迅速立案调查,依法提起公诉,对因公务人员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市法院要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刑事惩处与民事赔偿工作力度,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要快审、快判、快赔。二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实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政务公开制度,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部门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工作流程、责任体系、责任人员,每周工作动态、每月大事记、所有处罚的内容以及责任追究结果。三是完善效能监察机制。市食药安办将下发督查计划,明确督查重点,联合市政府办、纪委、监察局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效能革命,运用效能监察手段,推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四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严格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制定月度、季度、年度量化考核细则,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定期反馈公布,严格奖惩兑现。对不依法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或监管缺失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4篇

2016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始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为方向,以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己任,以全市率先、全省领先、全国争先“三先”为目标,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1、全力冲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按照三年创成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12月中旬,我市将接受省局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评价验收。2016年,我局将按照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要求,继续完善药品电子监管中心,强化药品“两网”建设,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注重“两员”培训和科普宣传,加强涉药单位规范化管理,迎接国家药监局检查验收,确保创成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

2、全力服务医药经济。按照市委、市政府培大育强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局领导分工挂钩医药企业,定期到企业开展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强化服务工作站作用,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服务,推动全市医药经济实现跨越发展。

3、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强化政府责任,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实行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强化部门职责,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协调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考核,严格奖惩兑现,严肃责任追究;落实企业责任,发挥自律小组作用,实行公开承诺,实施执法约谈,开展信用评定,健全自律化体系。

4、强化食品综合协调。不断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市)成果,坚持定期会办,定期召开食药安委、食药安办工作例会,组织协调解决阶段工作;坚持联合执法,每季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找安全隐患;坚持安全督查,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定期组织督查,督促职责履行;坚持举报奖励,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5、履行保化监管职能。建立健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保化监管工作意见,分企、分店、分品健全保化三类档案,分类、分品、分等实施保化三分监管,探索风险监控、应急处理、专项治理三项机制,形成有特色的保化监管体系。

6、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重大违法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力争查办有一定影响的大案要案。同时以基药监管为重点,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监管,有序开展基药抽样工作,严厉打击假劣药械违法犯罪行为。

7、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办好“道德讲堂”,扎实开展“运用国学经典、塑造道德药监”教育活动。强化药监志愿服务品牌建设,以药监志愿服务为平台,深入做好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加强药监文化建设,加强党建工作,努力营造进取勃发的工作氛围。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机制,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不断深化用人重品、用人重绩的选拔机制,着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用人环境。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巩固惩防体系建设,深化行风政风建设,着力构建长效监督机制。

第5篇

一、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各镇、各区(园)、市各有关部门要依据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按照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事权,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国家即将出台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新的法规、规章,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制度,着力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效能,促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要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二、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

1、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严格按照产品配方使用原料、按工艺组织生产、按标准进行检验、按规定要求标识标注包装说明书,严格要求生产企业自觉把好质量安全生产源头关。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生产企业完善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各项质量安全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原料采购管理,强化原料进厂检验,严禁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的原料,严禁非法添加行为。

2、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监管。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进货渠道、标签标识、产品合格标记、仓储条件、进销台帐记录等内容,督促指导经营单位建立和落实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货检查验收、产品进销台帐登记等制度,把好产品货源质量安全关,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确保市场产品安全。

3、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现场检查,确保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60%;对高风险产品和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开展突击检查;对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及举报投诉中发现的问题产品开展“飞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使用假冒伪劣原料生产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暂停生产经营,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并采取责令下架等行政措施。

4、加强标签标识和广告监管。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商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内容,从严查处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电视、电台、报纸、互联网、广告牌等媒体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的监测检查,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宣传材料中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普通食品通过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宣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

三、深化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

1、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打击非法添加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保健食品原料、生产工艺、配方是否按批准内容生产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或来源不明的原料、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或配方)行为,加大对成分可疑保健食品抽检力度。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非法添加专项检查,严查企业不按批准或备案产品配方生产化妆品或违法使用禁用物质、超量使用限用物质行为。

2、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专项检查活动。严格规范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管理,重点监督检查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行为。规范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严查化妆品使用虚假批准文号(备案号)或在产品标签、包装及说明书上使用医疗术语和夸大功能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3、组织开展无备案产品化妆品企业专项检查活动。摸清企业产品生产情况,督促企业执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制度;检查企业产品工艺配方及使用原料有无使用禁用物质、产品是否经过检验出厂,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组织开展高风险产品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安全隐患较高产品、产品原料、委托加工行为检查,尤其要加强价格昂贵、原料有限、动植物提取物、标示进口原料、缺乏特征性质控指标等保健食品生产原料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假冒伪劣及不按标准规范、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为。

四、严格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准入

一是指导企业开展产品及企业许可清理换证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保健食品及保健食品企业生产许可和化妆品企业卫生许可清理换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指导企业按时完成产品清理换证和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二是落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临时生产许可制度。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临时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落实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领条件,指导企业保健食品临时生产许可证申领工作。三是协助实施产品及企业许可工作。对申请注册和再注册的保健食品,协助上级部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申请生产许可的企业,按照修订后的生产许可条件和良好生产规范,指导企业按规范进行改造,帮助其申领生产(卫生)许可证。

五、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监测评估

一是进一步健全风险监测工作网络。积极推进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风险监测网、监测评估网。定期开展风险监测,逐步做到抽样检测常态化、风险监测规范化、质量评估制度化、安全预警公开化。二是认真完成风险监测任务。认真落实2016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测评估工作任务,着力对风险程度高、不良反应多、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以及消费者关注、易违法添加药物和禁用物质或超量超范围使用限用物质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行监督抽检,扎实做好风险监测结果的总结分析,正确评估市场状况。对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产品,要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加大对该类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开展隐患排查,进行风险评估,做好风险防控。三是启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调研,制定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建设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指导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机构上报不良反应信息,扎实开展不良反应信息汇总、分析上报工作,逐步形成系统、科学、完善的化妆品不良反应检测网络。

六、加快保健食品化妆品技术能力建设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局《关于加快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能力建设,积极探索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促进监管工作电子化、网络化。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

七、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宣传教育

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月”等各种活动,通过在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大力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的社会氛围。强化培训工作,分期分批对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监管人员业务素质。要加强保健食品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及时发布权威消息,澄清虚假宣传和炒作,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的保健理念。

第6篇

一、全面推进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加强对行业组织和食品工业企业的指导,巩固前二批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果,确保年底前所有乳制品企业建立并运行诚信管理体系。2016年,各市经信委要结合本地区食品工业实际,重点在酒类、肉类、调味品及休闲食品行业中,认真组织开展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企业数应不少于5家。规范诚信体系评价工作,做好跟踪监督审核,确保诚信管理体系运行质量。

(二)完善诚信制度机制。加快建立“政府部门指导推动、行业协会组织实施、食品企业自觉参与、诚信责任有效落实”的诚信管理体系运行机制。编制统一的文件化诚信管理体系模板,出台操作性强的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的文件化标准体系样本。增加咨询服务机构数量,形成竞争机制,提高咨询服务质量。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促进诚信信息互通互联。加大对建立并运行诚信管理体系企业的扶持力度,给予在品牌宣传、技术改造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优先支持。惩治失信食品工业企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黑名单”发布工作。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诚信氛围。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的专家队伍、企业诚信管理人员(内审员)和咨询机构人员的培训工作,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二、加强食品行业管理

(一)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推动国家和我省有关食品工业“十二五”规划实施,积极落实粮食加工业、马铃薯加工业、肉类工业、制糖工业和葡萄酒行业发展规划,认真完成规划中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着力协调解决食品工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二)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加强食品生产环节技术、装备及发展趋势的跟踪和研究,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新装备对产品进行改造和升级,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支持企业加强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及工信部有关支持食品企业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和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建设等专项,不断提高我省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综合实力。

(三)推进食品高端发展平台建设。组织召开食品高端发展研究座谈会,修订完善《省食品高端发展协同工作平台管理办法》,促进产业高端化发展合作交流,促进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校与食品企业间资源整合,积极探索推动我省食品产业高端化发展的实践方式。

三、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加强食品安全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信部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引导食品行业自律,倡导“企业诚实守信,产品质量第一,生产者对消费者负责”的行业风气,不断强化食品企业及从业者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配合省食安办继续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参与、支持与监督的积极性,提升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消费的信心。

(二)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培训。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食品企业负责人、关健岗位人员和食品安全师培训认证工作,举办食品安全师培训班,进一步推动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推进大型食品企业加强内设食品安全监控机构建设,为企业食品加工生产质量安全把好关口,不断提高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水平。

(三)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服务于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为抓手,提升食品安全服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做好各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与食品药品安全有关的非法生产行为。

四、推进食品品牌发展战略

(一)加强企业自主品牌培育。强化企业品牌意识,促进企业品牌宣传,不断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调研摸底省内食品产业集群及工业企业品牌及建设情况,积极做好申报推荐全国食品工业强县和优秀龙头食品企业工作。组织已获全国食品工业强县和全国优秀龙头食品企业的县(市、区)和企业参加全国食品工业强县创新发展研讨交流会。

(二)打造长三角名优食品品牌。认真组织“长三角地区名优食品”产品申报及评审工作,集中展示已获“长三角地区名优食品”,不断构筑长三角地区品牌战略平台,增强企业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能力。组织开展“白酒创新产品”鉴评活动,召开保健食品专家座谈会,引导食品行业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新,全面提升省名优食品质量和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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