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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

2016-09-10 11:41:5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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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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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概况学校名称: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原石家庄邮政高等专科学校)办学类型:全日制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专科国标代码:13397学校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8号

          石家庄市翟营南大街51号学校简介: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隶属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是我国唯一培养邮政专门人才的高等院校,在校生规模近8000人。 建校以来,学院始终坚持立足邮电行业办学,形成了以邮政类、电信类、金融类、速递物流类、信息技术类、财会类为主体,以邮电人才培养为特色的专业体系。 学院从2004年开始为邮政企业开展订单培养,2011年开始为邮政企业和通信企业开展“2+1”定制培养,建立了面向全国各省(区、市)邮政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邮政速递物流公司以及通信企业基层一线岗位,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订单、定制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校企紧密融合的人才培养与就业机制,毕业生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6%以上。 二、招生计划1.2014年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2.招生计划分为普通招生计划和订单招生计划两类,订单招生计划将在各省(区、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中进行单独标注。 订单招生的内涵是:学院根据企业需求编制订单招生计划并实施招生;学生入学后与学院和企业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学院与企业共同实施培养;学生毕业时符合协议要求企业为其安排工作。 3.2014年学院在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24个省(区、市)有订单招生计划。 三、专业培养相关要求1.财政金融类、计算机类、财务会计类、市场营销类专业实行大类招生;物流管理专业含物流管理、速递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方向。 以上专业学生入学后先按专业大类培养,接受基础平台教育,从第2或3学期开始分专业方向培养。 2.各专业均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组织教学。 3.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招生科类为艺术类(美术)。 四、普通招生录取规则1.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承认符合教育部和相关省规定的各类政策加分,录取时执行教育部规定的20分加分限额。 4.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为分数优先,总分相同根据专业安排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高的考生。 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对于同意专业调剂考生,将调剂录取到未满的相近专业;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5.报考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市)组织的艺术类(美术)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 学院艺术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生源省有具体投档规则,则按生源省相关规则执行。 6.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订单招生录取规则订单招生录取除符合上述“普通招生录取规则”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则:1.报考订单志愿的考生应符合以下要求:有志于从事邮政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富有合作精神;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胜任邮政基层岗位工作;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部分省份可下浮5cm;肢体无残疾,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听力正常。 2.订单招生面试分为录取前面试和入学后面试两种形式,实施录取前面试的省份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面试的具体安排详见学院招生网站,学院仅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规则录取;未实施录取前面试的省份均采取入学后面试的形式,面试合格作为企业订单生培养,面试不合格作为普通学生培养。 3.订单招生计划与普通招生计划在同一个批次录取的省份,在进行专业志愿调剂时将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优先满足符合条件考生的订单专业志愿。 订单专业录满后,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至普通专业。 4.学院在北京招收的“邮政公司订单生”和“邮政速递物流订单生”只录取北京户籍考生。 5.部分省份生源不足时,可将订单招生计划转为普通计划录取其他考生。 六、学历证书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1.学费标准:计算机类(含大型数据库与小型机技术等专业)和通信工程设计与管理(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方向)专业学费为8000元/学年,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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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7000元/学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学年。 2.住宿费为800元/学年,实行公寓化管理。 3.学院执行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及相关助困政策,同时设有学院奖学金、临时困难补贴等,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8号   邮编:050021咨询电话:(0311)85998903,85998905【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

网址: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篇二: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
2014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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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
2016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398)

二、办学类型:隶属河北省公安厅,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3年

四、学习形式:全日制

五、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滨河街

六、招生对象

招收参加省内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不含对口招生)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学生,文理兼收;招收女生名额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七、招生条件要求

(一)政治条件要求

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二)身体条件要求

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达到由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在我省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的面试、体能测试等相关标准。

(三)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八、录取原则

(一)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均合格的基础上,由学院按照教育部、省招委确定的投档比例,在专科提前批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同分情况下,理科比较理综成绩,文科比较文综成绩。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

九、费用及在校生管理、待遇

(一)学费:每生每年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500元;

(二)管理、待遇:在校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学员制式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十、毕业和就业

学生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由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毕业生(应届)毕业前参加由国家公务员局、公安部统一组织的全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警察招录考试,合格后到公安机关工作。

十一、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办公室电话:0311—89653269

招生办邮箱:hebsjyxsc@163.com

学院网址:http://

纪检监察督察办公室电话:0311—89653215

篇四: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
2016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我院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实际情况,本着依法办学,诚信招考的工作原则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16年三年制普通高职(专科)和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14506

第三条 办学性质、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北路黄台山庄109号(邮编:250033)

第六条 批准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第七条 批准时间:2014年4月

第八条 学校简介: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始建于1985年,原名中国函授大学济南分校,首任校长为我国著名国画大师于希宁先生。建院三十年来,学院几易校名,几迁校址,经历多个发展时期。201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定名为“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正式升格为艺术类普通高等院校。

三十年多来,学院紧紧依靠山东省书画学会专业学术团体办学优势,大力践行名家办学、专家执教理念,得到了社会各届的广泛支持和拥护。梁树年、黑白龙、白雪石、徐北汀、张彦青、于希宁、高冠华、刘宝纯、李燕等一大批艺术大师都曾亲临学院讲学授课;著名艺术教育家朱铭先生、设计大师韩美林先生先后出任学院学术院长。经过多年努力,学院已逐渐发展成为我省文化艺术产业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重要实践基地。【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

第九条办学条件介绍

我院地理位置优越。校区位于济南市历山北路黄台山庄109号,南临小清河风景带,北望黄河,西与黄台文化城为临,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院文化艺术类学科齐全。共设有环境艺术系、视觉传达系、音乐表演系、美术系、数字艺术系、传媒系、商学系、航空服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八个二级院系和一个服装研究所,基本做到了艺术类学科全覆盖;重视硬件条件建设。学院教学设备先进、教学设施完善,全功能多媒体教室、学术报告厅、美术馆、专家工作室、形体训练厅、琴房等现代化教学设施设备一应俱全;重视实践课程教学。各专业均配备了与专业发展规模相适应的校内实验、实习、科研、生产等实训场所,其中仅校内专家工作室一项便达到了46个;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全院现有专兼教师130人,其中专任教师8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2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4.4%。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7%;教育教学成果丰硕。建院三十年来,共为社会培养了四万多名高层次文化艺术产业人才,为山东省“文化强省”和“创意大省”建设做出了贡献。2015年,学院被山东省委高校工委评为“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第三章 专业设置及计划

第十条 专业设置

(一)高职(专科)专业设置:

2016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我院共有十个三年制高职(专科)专业面向山东省和其它省份投放招生计划:艺术设计专业(含视觉传达、服装设计、家具设计三个专业方向。该专业为我院校内重点专业和特色发展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含园林设计、建筑外观设计和室内装饰设计三个专业方向)、传播与策划专业、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专业、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影视动画专业、艺术教育专业(学前方向)、美术专业(含中国画、油画和雕塑三个专业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及空中乘务专业。

(二)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设置:

艺术设计专业(含室内装饰设计、广告设计、网站制作与维护、动漫设计、服装工艺与制作五个专业方向),学制五年。

(三)以上各专业方向及名称仅供区分所在班级专业核心课程,不写入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

我院各层次、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报考要求,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招考工作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工程,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兼顾“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报考艺术设计、美术、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若生源地有省级相关专业统考,考生须取得报考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没有省级专业统考的,要取得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院承认的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合格证。

(二)在不与上级政策相违背的情况下,我院按文化科成绩上线、专业科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计划录取;当考生专业科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科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科成绩再相同时,艺术文考生按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艺术理考生按高考数学、英语、语文成绩,不分文理时按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顺序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其它情况,由我院招生录取委员会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 我院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我院所有专业对考生高考时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入校后涉及外语教学一律用英语。

第十六条 我院录取结果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名册为准。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我院招生办将会同教务处对所有新生入学资格进行重新核实,对艺术类专业考生组织专业复试,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我院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精神组织新生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有明显不适合相关专业入学条件的,我院有权取消该生录取资格,考生档案退回原籍。

第五章 收、退费标准及助学政策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我院2016级新生按照鲁价费发〔2013〕93号文件规定,执行我院2016年全日制在校生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退费标准:

学生入学后因故退学,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助学政策:

我院符合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教育专科段在校生依法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生)、退役士兵教育资助(6000元/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6000元/生)、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等政府奖助学金、各级学院奖学金及勤工助学岗位安置等资助政策。

五年一贯制在校生前三年间,每生每年可获得国家免学费补助2500元,学院免学费补助每生每年4000元,部分学生前两年另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各类助学政策评选办法,依据当年各级政策文件执行。

第六章 毕业

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中载明的毕业条件时,颁发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毕业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待遇。专升本按当年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章 就业

第二十三条 我院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我院高度重视职业导向和社会实践课程开设质量,就业、创业指导与实习实训、工作室制和社会服务的渗透融合贯穿整个人才培养过程,为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留下足够的时间空间。同时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最后一道屏障,保障毕业生优质就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保留追究其刑事及民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此招生章程已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核,考生可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网站(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院联系方式: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管理部门为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1-89847675、89847673、89847699 (传真);

电子邮箱:sdvcad@163.com;

学院网址:

篇五: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
2016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院全称: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12785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学院概况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4月,实施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一所综合性河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院现有在校生逾万人。设有临床医学、口腔、护理、管理、财经、信息工程、文法、机电工程、农林工程等9系和基础部等5个教学部及继续教育学院。开办49个专业,涵盖制造、医卫、农林、环保、财经、旅游、艺术等13大专业门类。在首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多次被评为河北省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河北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唐山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唐山市文明单位。建院以来,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5万多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学院与北京军区总医院、唐山市人民医院、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唐山市协和医院、上海宝冶集团(曹妃甸)有限公司、中车集团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唐山金蝶软件有限公司、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嘉立荷畜牧有限公司、内蒙古格瑞得马铃薯种业有限公司等重点医院、企业密切合作,建立了275个稳固、紧密的校外实训基地,形成了与行业企业高度融合、订单培养、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

学院拥有省级教学团队,建立了省、市、院三级教学名师队伍。正教授达到69名;副高级职称专任教师20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3.25%;硕士及以上学位青年教师279人,占青年教师总数的85.46%。学院建有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实训基地、河北省示范性专业、河北省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建成国家级、省级精品课8门,创办了全国第一个动车组技术专业。与唐山军分区共同建立华北地区首个专业技术兵储备基地,走出了地方高校服务国防建设、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新路子。

近年来,学院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26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部项目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5项。获得国家、省、市教科研成果奖200余项,多项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学生荣获全国口腔工艺技术展评团体优胜奖,全国大学生英语大赛高职高专组特等奖,河北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等省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300多项。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先后有50多名毕业生赴美、英、沙特、加、澳等地工作。

在新的发展时期,学院将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坚持走内涵发展、创新发展、创业发展之路,不断创新校企合作、产教交融的办学模式,着力打造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以先进装备制造业和现代农业为两翼的特色专业集群,为区域经济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努力建设全国优质高职院校。

六、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

2、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当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符合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将依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执行。

3、单招联考录取原则详见2016年各类单招联考工作实施方案;单招单考录取原则详见《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4、学院各专业以英语为外语教学语种,护理专业按高考英语成绩划分涉外护理方向。

5、护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考生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条件不足者请慎报。

6、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只招收男生。

7、男女生比例不限。

8、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按《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11号)执行。

七、收费标准

1、学费:5000元/生.年,广告设计与制作和视觉传播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方向)专业学费为7000元/生.年。

2、住宿费:按住宿条件,分为500元/生.年或800元/生.年。

八、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单招考生享受与统招考生同等待遇。

九、学院地址:

院部:唐山市路北区新华西道120号

东院:唐山市路南区光明路5号

西院:唐山市路北区韩城

十、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招生工作处

咨询电话:0315-8738214、8738215、8738212

学院网址:

Q Q 群:243226450 261208058

篇六: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16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和备案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4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三条 学院全称: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第四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26号,邮编:250022

第五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教育

第六条 上级主管部门: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第七条 基本情况: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隶属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系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院占地170亩,建筑面积37500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110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3万余册。有53个多媒体教室,全部配备多功能交互智能平板,兼容多媒体、电脑、电视等功能,为实现教学资源共享,促进教学信息化,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普遍运用提供了有力支撑;有电子阅览室8个,其中视障阅览室1个,共有电子阅览位476个。引进了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电子图书库和工具书检索、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等系统,数字资源容量达到49125GB,校园因特网、有线电视网、教学与安全监控网覆盖全校,学生宿舍内每人一个网络端口,实现上网全免费。学院有校内实训车间47个、校外实训基地49个;学生公寓配套设施及无障碍设施完善,能适应各类学生需要;文体教学馆内有校史馆及展览馆、影视报告厅、综合球类馆、国际标准的乒乓球馆、专业篮球场等。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资源能有效保证教学、实践及师生学习生活需要。学校专任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专任教师中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占教师总数的30.76%;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占教师总数的29.5%;“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70.9%。

学院注重建立健全教学质量测评和保障体系,构建了学校、行业、企业和其他组织多方参与的评价模式和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完善和改革实践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建立专业技能课程以评代考、考评结合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确保教学质量。

学院坚持“科研兴校,科研兴教,科研强师”的理念,制定奖励政策,鼓励教师参与科研,积极争取科研项目,营造了良好的科研学术氛围,有效带动了教学改革与教育创新。2015年学院立项2个省级课题,教师发表有较高价值的论文百余篇,各专业累计自主开发校本教材35套(本),出版28本。其中,计算机专业新出版全国规划教材2本、计算机课程改革实验系列教材1本。1名教师荣获山东省工艺美术行业设计创新进步奖,1名教师荣获山东省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

学院本着“以市场为导向,适合学生特点,依托行业建专业”的思路,通过市场调研和论证,积极构建学生特点与社会职业岗位需求相互适应、协调发展、结构合理、设置科学、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专业格局,并实施“教室车间化、专业产业化、学生作品商品化”的培养模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各专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专业方向,增设新专业。学院还积极发挥山东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的资源优势,开展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培训鉴定工种27个,提高了毕业生职业技能水平、职业技能鉴定通过率和就业率;积极开展“选修课”和“第二课堂”活动,大力培养“一专多能”的职业技术人才,形成了中高等职业教育兼容,多种社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相结合的教育结构布局。

第八条 办学经验和社会效应

1.办学经验。学校自1994年开始校本部招生,至今已有20余年的办学历史,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学校在中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实习实训、招生就业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锻炼了一大批专业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

2.学校在全国特教领域发挥着引领和辐射作用。

学校在全国特教系统中在校生人数最多,学科门类最多,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管理、专业建设、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校企合作等得到教育主管部门、社会各界和用人单位的一致认可,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学院深入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指导思想,实践和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质量优异,特色鲜明,全国一流的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自2003年以来,毕业生连年供不应求,毕业生对口就业率超过92%。有的毕业生已成为奉献特教事业的骨干教师;有的已成为单位的业务骨干、技术能手;有的自主创业开拓出自己的天地,成为劳动模范或当地残疾人群体中的杰出代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的荣获山东青年五四奖章、山东省先进工作者等荣誉。2011—2015年,学校连续4次代表山东参加全国中职学校学生技能作品展洽会,承担特殊教育专项成果展,是获奖最多的学校。2012年,学校作为全国特教学校和山东职业院校中的唯一代表参加了教育部在德国举办的首届中国职业教育展。

学校先后荣获一系列荣誉:2002年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2002年被教育部、人社部、国家经贸委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9年被教育部、民政部、中残联评为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2009年被人社部、教育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10年被教育部、人社部评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学校2009年被省总工会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五一劳动奖状、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2012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振兴山东残疾人体育突出贡献奖、2014年被省人社厅、教育厅、公务员局授予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学院代码:14545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调档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学院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退费及奖助学金情况

第十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如有变动,届时按山东省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学生须在每学年报到时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其它费用也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

第二十一条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为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积极解决学生经济上的后顾之忧。根据国家、省有关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等资助文件要求,对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设立学校助学、奖学金。分别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助学和奖学,其中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奖励比例达50%。提供勤工助学岗,从不同方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毕业证书名称及类别

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学院规定的要求,学院颁发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1-87198317 传真:0531-87198300

学校网址:

邮箱:t87198317@126.com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26号

邮政编码:25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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