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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职工请假制度2016

2016-11-14 13:51:4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贵州省教职工请假制度2016(共9篇)教职工请假制度西柳镇中心校教职工请假制度(2015年6月25日班子会修改)为了加强西柳镇小学教职工的内部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根据辽宁省人事厅2000年5月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实用政策简明表》中对职工请假、休假以及待遇的有关规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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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请假制度
贵州省教职工请假制度2016 第一篇

西柳镇中心校教职工请假制度

(2015年6月25日班子会修改)

为了加强西柳镇小学教职工的内部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根据辽宁省人事厅2000年5月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实用政策简明表》中对职工请假、休假以及待遇的有关规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人调发<1992>18号)文件,《辽宁省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管理暂行办法》(辽人发〈2000〉1号)文件等规定,参照西柳镇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管理的范围是全镇13所小学的全体在岗教职工。各小学校长负责对本校教职工的日常请假及出缺勤情况管理,学校要有教师考勤统计表,每学期末各校要上报本学期的考勤汇总表,中心校对各小学的请假管理实行定期逐校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二、本制度管理的内容是教职工上班、下班实行签到和签退;对教师在岗工作情况实行不定期抽查和检查;学习、会议等集中活动实行按时点名签到;个人病、事假按程序实行假条审批;公出活动实行逐级请示或领导指派。

三、教职工作息时间以各季节作息时间为准,提倡领导、值周教师、班主任上班早来半小时,下班晚走10分钟。

四、按上班时间晚到10分钟以内的视为迟到,在班时间无故空岗10分钟以外1小时以内的视为中离,按下班时间提前离岗10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超过上述时间段的未经批准、无任何理由的不在岗行为视为旷工。各小学教职工签到薄和请假的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要有公示公开的监督形式,防止代签和不按规定时间签等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五、教职工病、事假要填写假条,按时限和权限逐级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来不及履行手续的可以电话请假,但假满后要补办手续。审批权限是:各校教职工请假由各小学校长审批;教育办人员和各校长30天以内由中心校校长审批;30天以上报镇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教育的领导审批。

六、教职工病假须出具县(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个人提出申请,超过10天以上的要有门诊病志、用药收据或住院证明等。经市级以上医院诊断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等危险性特殊疾病的教职工,须报请镇党委和市教育局批准必须在家休息,待治愈康复后可上班。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下表执行:

七、教职工病、事假满后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凡未办理销假手续和未经批准私自延长假期的按旷工处理。

八、教职工年内累计事假超过1个月、病假超过2个月的,在年终考核时不能评定为优秀;年内累计事、病假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不计算考核年限、不计算连续教龄;另外,年内累计事假超过6个月的按停薪留职处理。

九、教职工迟到、早退或中离当月累计3次以上,本校内通报;本学期内累计10次以上,在全镇学校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教职工旷工1天在学期末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学期累计旷工5天以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在全镇学校通报批评并上报教育局和人事局,将其旷工相关材料存档,并按照聘

用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教职工婚、丧、产假按如下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1、婚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

2、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亡故,给予丧假3天。

3、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女教师产假为90天。符合晚育规定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在法定产假基础上增加45天(丈夫陪护3天,剖腹产的陪护7天)。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假。

4、上述婚、丧、产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西柳中心校

2015年6月25日

2015-2016学年度教职工劳动纪律制度(试行)
贵州省教职工请假制度2016 第二篇

2015-2016学年度教职工劳动纪律 制

一、作息管理

二、考勤管理

三、请销假管理

四、劳动岗位管理

教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为了加强对全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的管理,增强教职工劳

动纪律观念,使教职工的劳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管理

全学年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日为双休日。每周

日晚上晚自习时间为学习、会议时间。

学校行政班作息时间:以学校上课时间为准。

节假日期间以学校规定的到岗时间为依据,纳入作息管

理。会议、学习、监考、辅导、培训和集体活动等业务工作时间纳入作息管理。后勤、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实行全天候作息管理和轮班休息制度。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

1、实行学校、部门两级考勤管理。学校、部门指定专

人负责考勤工作,提前15分钟到岗。实行逐日考勤,每周公布、每月汇总考勤结果,每日备查。学校、部门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工作考核目标,教职工考勤情况纳入对教职工

奖惩和岗位聘任双重管理及绩效考核。学校作息制度规定的值班时间、会议、学习、监考、培训和集体活动等均纳入考勤管理。

2、考勤不得弄虚作假。每日由校长、行政执周领导和

教师值周对教师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将督查情况报学校办公室负责人汇总并予以公布。考勤人员不坚持原则,弄虚作假,每次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奖50元。

(二)岗位督查:学校校长、学校办公室对在岗情况进

行随机抽查。

(三)缺勤处理:

1、上班、学习、会议等迟到、早退、脱岗在5分钟内每次扣发当月绩效工资50元,5-10分钟之间每次扣发当月绩效工资100元,1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扣发当月绩效工资200元。

2、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脱岗累计5次以内视为旷工半天;月累计迟到、早退、脱岗5次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3、学期内旷工累计5次,一般事假超过5天,教师当

年不得享受评优、晋级。

4、无正当理由请假且不履行审批手续,视为旷工,每

旷工一天扣该教师绩效工资200元,连续旷工五天停发当月工资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5、担任学科教学的教师旷课一节视为旷工半天。扣发

教师当月绩效工资100元,依次累加。

6、教师因事请假调课,应提前一天报教务处,教师本

人除按照教导处统一制作的调课单自行调课外,并按照每节20元的标准交纳代课费(现金的方式)到教务处,由教导处同样以20元的标准支付给代课教师。教师之间不允许私自调课,违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一节次为旷工半天,两节次为旷工一天,依次类推)。

7、学校安排的会议、学习、组织生活、工会活动以及其它集体活动,请假一次,扣发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无故缺席视为旷工半天。

三、请销假管理

1、全校教职工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必须请假

的,以不影响学校、部门工作布署安排为前提,并严格控制请假人数和请假时间,即:同一班级当日不得同时出现两位教师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2、严格执行请假书面审批程序,不假(含未准假)离

校离岗按旷工处理。

审批程序:教职工临时请假(半个工作日)由学校行政

执周领导审批;一个至三个工作日内,由校长书面审批;三个工作日外,由申请教师本人报校长书面审批,再报乡教办决定。中层干部及校领导请假,须由校长审批,电话请假(一般事假)不予批准;特殊情况请假必须在次日内履行审批手续(附相关证明),否则,视为旷工。

3、按程序批准的请假条,由请假教师交学校行政办公

室登记保管,同时发给准假条。假满必须到岗工作。不销假或超假不续的,视为旷工。如需续假,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

【贵州省教职工请假制度2016】

提出申请,按程序批准后续假方能有效。除自身、家庭或者直系亲属出现重大变故,本人当日不在单位可以口头请假、托人请假外,其他视为请霸王假,一律按旷工处理。因病或其它学校认同的特殊情况无法或来不及当面提出书面请假或续假的,应按审批程序由本人电话说明,同意后视为暂时准假,批准人向学校行政办公室说明情况,请假人返校后必

须出具相关证明及补假条或申请,按程序批准后视为有效。

4、病假:因病需请假者,应有县级(含县级)以上或

医保定点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急、重病人住院的,当天应报告学校行政办公室,并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出现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半月以上的应作停岗处理,按医疗保险、福利等有关政策执行。

5、事假:(1)一般事假每月不能超过1次(注:一次

为一天),每学期不能超过5次。请假原则上每次不能超过2天。学期内超过5次,教师当年不得享受评优、晋级。

(2)家庭重大事情可准假1-3天,由当时行政执周领

导审批,报办公室备案。教师回校后需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补办请假手续。如果超过准假期限,同意续假的,按一般事假规定执行。不计入一般事假范畴。

6、婚假、产哺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超过规定时

间,学校同意续假的,按一般事假处理。

7、丧假(指直系亲属死亡)5天,超过规定时间,学

校同意续假的,按一般事假处理。

四、劳动岗位管理【贵州省教职工请假制度2016】

1、学校教职工在岗工作期间应尽职尽责,勤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2、服从工作安排。凡拒绝学校工作安排或拒绝履行岗位职责者,作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报请主管部门处理。

3、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对学校、部门领导交办或有期限要求的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不如期完成,视情节轻重,扣减当月绩效工资100元。

4、不遵守职业道德,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减当月绩效工资50元—200元或纪律处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80%,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处理或移交司法机关。

5、教职工岗位工作经考核,不能达到岗位职责要求,年终考核为不称职的。

6、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造成资料文件丢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因玩忽职守,给学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当事人负经济责任的80%,作待岗处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处理或移交司法机关,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上班时间擅自离岗、离校、串岗、聚集闲聊、娱乐、网上聊天、赌博,醉酒上岗或在校内撒酒疯、打架骂人、诽谤诬陷他人、传播流言蜚语、制造不安定因素的,或者因为家庭矛盾严重影响校园的教育教学秩序的,经查实或者举报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200元,出现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
贵州省教职工请假制度2016 第三篇

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2016年3月31日教师会讨论通过)

为推行制度化管理,贯彻“以法治校”理念,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县教育局人事管理办法和镇中心校请假制度,并结合我校情况,制定《××小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一、审批权限及手续

请假一律以书面假条为准,事假一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签批;一天以上到一周内的由校长签批;一周以上的需向镇教育组请假,公假在教务处登记。【贵州省教职工请假制度2016】

二、请假类型

1、学校给予教师每周半天自由支配时间,教师可以利用半天休息时间办理个人私事,确需请假的,本着实事求是和尽量少请的原则可请事假。

2、事假:在职教师每学月第一天扣30元,同一学月第二天扣40元,以后每天多扣10元。临聘人员请事假一周内扣20元每天,超出一周自己出工资请人顶岗。

3、零星病假:在职教师出据医院机打发票后毎天扣20元,若不能出示按事假处理。

4、住院病假:出据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的出入院证明为依据不扣款。

5、产假:在职教师计划内生育的可请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计划外生育的原则上不予准假。请产假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除班主任绩效15%后的各项取平均额。

6、引流产假:请此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周(出示住院证明),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7、婚假:教师初婚的凭婚姻登记证明可请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再婚的凭相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天。

8、丧假:教师直系亲属(含夫妻双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及配偶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的,可请丧假,请假期限为3天,路途确实遥远的可加1天路途假,超出部分当事假处理。

9、陪护假:在职教师父母、配偶、子女因病住院的可请陪护假,请假期限不得超出

校长的审批权限一周,出据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的出入院证明为依据每天扣10元。

10、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师需要请假的(如上交资料、学校交办的临时任务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给假。

三、其它说明【贵州省教职工请假制度2016】

1、旷工:一天扣款100元。上班迟到和早退每次各扣10元。

2、会议迟到每次扣5元,旷会一次扣30元。

3、未按时签到、签离而经(两人以上)证实确实在岗的可补签。

四、要求

1、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不得开具虚假证明请假,一经查实按事假双倍扣款。

2、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3、制度未尽事项视具体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或校委会讨论决定;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委会。

4、本制度自2016年春期起执行。

2016-03-31

教职工请假制度
贵州省教职工请假制度2016 第四篇

教职工请假制度

【贵州省教职工请假制度2016】

1、教职工因事、因病、因公请假应事前经领导批准,并报请分管领导办理好任课调代事宜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未经请假或未予准假,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按无故旷工处理。

2、病假须凭医院证明办理请假手续,事假半天以上,须凭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办理请假手续,而且任课情况自行调整、事前办好。半天以内经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经园长批准;三天以上要报幼儿园领导班子研究后答复批准与否。

3、公出或节假日在家,因特殊原因或身体有病,不能及时返校者,事前请假有困难的,来园后应凭证明立即办理补假手续,凡事前不请假,事后不补假的,按旷工处理。

4、凡请假期满后延长假期的,需及时办理手续或补假手续。请假期满后,需向有关领导口头或书面请假。 5、婚假:因教师职业具有一般职工所不具备的寒暑假,故幼儿园提倡教师假期中安排结婚事宜,并给予适当奖励。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假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

6、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7、婚假的请假时间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以便单位作出工作上的安排和礼节上的部署。假期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 教职工本人结婚,由领导批准,一次性给婚嫁3天,从结婚日算起,一次性休完,不得补休。

8、产假:山东新计生条例规定,合法生育产假15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遇节假日顺延。

9、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岳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领导批准给丧假3天,主丧人可增加2天。一次休完,遇节假日不得顺延。

教职工请假制度
贵州省教职工请假制度2016 第五篇

燕子砭中心小学

教职工请假及考勤制度

为了保障正常的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严肃我校教师工作纪律,推动我校又好有快地发展,特制定我校教职工请假及考勤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要遵守学校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按时上下班。

二、上班期间,全体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禁止办私事,办公事须经主管领导批示。无特殊原因,不准离校。

三、教职工因事请假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需要请假者,应事先提出申请,必须说明请假原因,不能随意性打电话或托人请假,先履行请假手续后方可离校,否则按旷工论处。若有病在床或确因特殊原因遇突发急事来不及请假,不能到校请假的,可托人代假或打电话向学校主管领导请假。返校后在当日之内补填假条,事假要说明事由,病假要附有相关医院诊断证明,同时学校将在有关医院了解情况后予以准假,否则按旷工论处。教职工凡因私事请假所承担工作学校不予安排,由自己委托教师顶替。如需要学校安排顶课和顶班的教师,学校要扣除每节5元的顶课费,每天10元的顶班费付给顶课和顶班教师。未经请假或不履行请假手续不到岗者按旷工论处。严格控制请假,无特殊原因不批准事假,同一天同年级请假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教职工公差、外出学习、进修请假、婚丧产假所承担工作由学校教导处统一安排,不记事假。

四、建立消假制度,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返校后一天之内要到主管领导处消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五、请假期限在一天之内到相关处室主任处签字,后到副校长处签字审批;二天及以上到相关处室主任处签字,后到校长处签字审批;校委会成员直接到校长处批假。审批后的假条在办公室登记,以便存档、考核。

六、教职工考勤考核

严格执行《宁强县教职工请假制度》,加强考勤管理和登记,考勤除按前款规定外,对下列情况还要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旷课一节扣发50元,旷课一天扣发100元,连续旷工5天或累计旷工7天扣发一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旷工超过16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2、绩效考核。每周按5天计算,事假3天、病假5天不扣绩效分。3天事假少请1天,加0.5分;5天病假少请一天,加0.3分。一学期无事假和病假的教师,可加绩效3分。事假超过3天从第4天起每超1天绩效扣1.5分。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连续事假超过2个月的,停发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5天从第6天起每天扣绩效1分;跨周请假(含星期天)连算;超过15天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连续病假三个月停发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3、教师每天按十节课计算。(含晚间活动2节),例会和周五均按按1天计算(确保本周工作安排到位,落实到位)。午间操、早操、升旗仪式按0.5节课计算,每缺一次扣0.05分;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年级组、教研组会议、或学校组织的其它活动每缺1次(无特殊原因外),按旷工论处,绩效扣0.5分;请假1次扣0.2分。迟到,在10分钟以内,绩效扣0.2分;10分钟以上按旷会(活动)处理。

4、节假日上班的后辅人员,可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待遇,由校委会讨论决定。

5、代课教师超过事假3天,病假5天从学校奖励中减半扣发。

6、对因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按下列比例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受到书面通报批评的扣20%,受警告处分的扣40%,受记过处分的扣60%,受记大过处分的全扣;

7、身患恶性肿瘤等严重疾病,经县教体局批准办理请假手续住院治疗的人员,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住院结束后继续请假休息的,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70%;

8、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等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照发;哺乳、妊娠假按病假处理;寒、暑假各按一个月计算,绩效工资按本人岗位工资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全额发放。(婚假、产假、丧假规定教师婚假3天,丧假5天(直

系亲属死亡:指配偶、子女和父母、祖父母、岳父母、公婆),产假98天,晚婚增加15天,办理独生子女证手续可增加30天。若超过国家规定天数均按事假对待。)

七、特殊人员处理:

根据需要,由组织派出学习、进修、培训的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其下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不超过50%发放。

③到规定年龄,经教育局批准离岗休息的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贵州省教职工请假制度2016】

八、教职工上班迟到,按面部考勤机签到记录为准。

九、教职工考勤除常规检查登记外,学校还组织不定时检查,抽查未到岗者,每次扣发20元。

十、每学年病假累计六月以上(含六月),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本学年不得参加各种先进评选,不参加年度考核,当年不得晋升职称。

十一、教职工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按周统计,办公室在周日例会上公布,校长审定后按月考核。

十二、其余未尽事项由校委会参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燕子砭镇中心学

2013年9月8日

2016教职工请假制度范本
贵州省教职工请假制度2016 第六篇

教职工需要一定的规章制度,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教职工请假制度,欢迎阅读!

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总则

教职工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请假,要先办理请假手续,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能离校(遇急重事件且无联系条件除外)。无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离岗位,或请“霸王假”,均以旷工论处。

二、请假审批权限

教师请假在两天以内(含)由分管副校长审批,如果分管副校长外出由值周领导审批;三天以上(含)由学校校长审批;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凡请假七天(含)以上须报教育局备案。

三、请假程序

①到行政办公室领取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一式二份)→②填写请假条→③顶岗人员签字→④工作移交签字(班主任工作移交送政教处签字;工勤人员送部门领导签字)→⑤送分管校长审批→⑥一份交行政办公室存档,一份交相关部门。

四、上班考勤

1、上班考勤情况实行值周领导负责制。

2、值周领导考核早晚自习辅导和班主任的到位情况,教务处负责考核上课情况。

3、政教处和教务处每周统计考勤情况,交行政办汇总后在周前会上予以公布。若有误,被考勤者及时申报纠正。

4、上课考勤:以上、下课铃响声为准,5分钟以内记为迟到或早退。一堂课缺席达5分钟以上(不含)记为旷课。私下调课擅离工作岗位者视为旷课。

5、教职工要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如上课、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各种会议、升旗仪式、两操、教研活动等),活动开始5分钟内未到达视为迟到,结束5分钟前离开视为早退;缺席达1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旷会)。

五、缺勤处理

1、公差视为出勤,不扣课时和津贴。

2、事假每天扣奖励性绩效考核(以下简称“绩效”)5元,超过两天(不含)超过部分每天扣减绩效20元;每期病假一天以内不扣发绩效,二至三天每天扣绩效5元,超过三天(不含)超过部分每天扣减绩效10元。病、事假均不计发课时绩效。

3、请假时须安排好个人工作移交,特殊情况可由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调课或代课。代课按10元/节计发课时绩效。

4、教师上课迟到或早退每次扣绩效10元;一学期上课迟到累计达5次计为旷课1次,每旷课一堂扣绩效100元,并报请学校行政另作处理。

六、请假说明

1、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急诊除外)及本人请假条,经领导签字批准方能生效。无医院证明及本人请假手续,擅不到岗,以旷工论处。五个工作日以内病假,由乡镇级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五个工作日(含)以上病假,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证明。教职工患病较严重,需到就近医院检查或输液,在不影响教学和学校工作的情况下,经学校行政领导同意,可视为出勤。

2、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实行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视为出勤。

3、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已婚妇女晚育(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实行纯母乳喂养的(爱婴医院证明),增加产假30天。产假视为出勤。对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而怀孕生育或流产的女教职工,不享受此项待遇。

4、丧假: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或监护人、被监护人去世,可准假5天(路途时间除外),视为出勤。教职工本人及配偶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或孙子、孙女及兄弟姐妹去世,准假一天(下葬当日),视为出勤。超过规定天数的婚假、产假和丧假,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5、教职工因公负伤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视为出勤。

6、教职工子女婚嫁,准假两天(婚嫁当日和前一天),视为出勤。

7、经学校同意或安排的教职工外出学习、办公事或公益活动,视为出勤。参加学习和活动的出勤情况,记入学校考勤。

8、所有“视为出勤”的请假,也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无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包括公差)。

9、含法定假日的连续假期中,法定假日计入连续请假时间。

10、会议请假及考勤按《会议制度》执行。

七、附则:

本制度从2016年上学期开学之日起执行。

教职工请假制度范本

2016创建群众满意医院工作方案
贵州省教职工请假制度2016 第七篇

创建群众满意医院工作方案

今年是“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的第三年,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推动XX市中心医院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XX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6年XX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2016〕14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前两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创新思路,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努力实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二、活动范围

全院各部门、各科室,重点是面向患者的窗口服务单位和临床科室。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进一步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为病人就医提供方便。按上级工作要求,提供多渠道预约诊疗服务,为患者提供8小时以上的预约诊疗服务。到2016年末,普通号源全部开放预约,专家号源开放预约≥50%,医院患者月平均复诊预约率达到60%,口腔、产前检查月平均复诊预约率达到80%。

2.优化医院诊疗环境和流程。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逐步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

4.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目前我院的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率已达100%。继续完善并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

5.加强与同级医疗机构合作,努力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6〕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与其他同级医疗机构加强合作,努力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6.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加强各院外门诊部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努力提高居民知晓率和感受度。

7.探索设立医院社会工作者,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积极探索适合我院的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为社会搭建向患者奉献爱心的平台,将志愿服务引入我院。同时,要组织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8.深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无为县人民医院、当涂县人民医院的对口支援活动,派住医务人员到岗率达100%,派住医务人员月度考核完成率达90%以上。

9.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认真落实患者知情同意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的建立;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配合政府部门严厉打击“医闹”。

10.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医药价格调价管理制度、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管理制度、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制度、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医药价格自查制度、价格投诉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奖惩制度以及医药价格政策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科学管理、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

(二)加强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乘“三级医院”复审的东风,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切实提高医院管理层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职能科室的质量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强化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通过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提高医疗安全系数,落实医疗责任追究制,对医疗不良事件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惩处。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和要求。推进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以规范使用抗菌药物为重点,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监管工作。完善静脉配置中心的管理,深入推进临床药学和临床药师队伍建设、阳光用药监管体系建设。

4.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完善相关管理举措。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对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的科室和个人要坚决予以查处。

5.做好临床用血保障及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6版)》要求,建立并实施临床合理用血指导、考核、监督与评价制度,提高科学合理用血水平。

6.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快速发展。继续开展创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内涵建设。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围绕医疗卫生职业精神进行深入讨论,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全体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制定完善医德医风制度规范。继续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行业纪律。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的典型事例,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着力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长效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

2.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继续把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作为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继续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

3.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4.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在坚持以“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为核心的传统医院价值理念基础上,强化医院人文关怀,激发医院员工人文道德关爱,弘扬良好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和人文关怀。

四、活动安排和要求

按照XX市卫生局的要求,我院2016年活动总体分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和督导检查5个环节进行,具体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6月10日—6月31日):组织领导、宣传教育阶段。成立医院“三好一满意”领导小组(见附页),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上级部门工作精神和部署,贯彻实施方案精神,明确小组成员职责和分工,制定各阶段活动计划和节点,努力营造各科室、各部门重视,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7月1日—7月31日):查找问题阶段。对照活动工作任务分解量化指标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各种形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第三阶段(8月1日—11月30日)组织实施和整改提高阶段。以实施教育为先导,以开展活动为载体,根据不同科室和专业特点,扎实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此阶段时间较为充足,各科室在认真理解活动内容的同时,号召全科同志齐心协力,共同促进。同时,各科室根据查找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我院形象的突出问题,要集中精力重点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在整改过程中,要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规律,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四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督导检查和总结阶段。在医院“三好一满意”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院“三好一满意”活动进行检查,认真总结全年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在活动中表现积极,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先进科室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科室予以通报批评。最后,将全年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卫生局。

2015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贵州省教职工请假制度2016 第八篇

第1篇: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为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工作。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推选,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四年一届,每学年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由工会主席负责日常工作。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第2篇: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部分,他是学校教职工有领导有组织参与民主的渠道,是发动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一种基本形式。教代会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校长要尊重和保护教代会和工会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以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当家作主的精神,共同努力办好学校。

1、教代会的任务

教代会的任务是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学校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完成学校各项任务,努力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把学校办成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新型学校。

2、教代会的职责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他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和通过由校长提出的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3)讨论和通过教职工集体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定期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根据其任职期间的业绩进行表扬或批评,并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3、教代会的召开

教代会每年召开1-2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一次。开好教代会,是搞好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遵循以下七个基本程序。

(1)选代表

①教职工代表的条件

基本条件:凡是享有公民基本权利的教职员工均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不得有附加条件、如文凭、年龄等。

②教职工代表的比例结构

代表的构成,应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既要照顾到学校各方面人员又要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主,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③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办法

教职工代表以年级组、教研组、处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产生。

④教职工代表的资格

A、严格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参加选举人数需超过单位、本部门教职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B、教工代表需获本单位教职工一半以上的同意票才能当选。

⑤教工代表的补选和撤换。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单位或者离、退休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应由原选单位按照规定补选。办法与选举相同。

⑥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一些未当选为代表的校领导和有关中层主要负责人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还可以邀请一些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等参加。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人数一般不要超过正式代表总数的20%,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且不能当选为教代会主席团成员。

(2)定议题

教代会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就是教代会的议题。大会议题主要应围绕两方面的内容:①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

②教职工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议题,党政、教代会双方都可以提出。议题的决定,必须通过教代会常委表决通过,防止个人随意行为。

(3)征集提案

教职工代表提案是以书面的形式,提请教代会讨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提案征集应召开大会前半个月由工会或提案小组把征集表发给代表。"征集表"内容包括提案名称、案由或依据、具体要求和解决的办法、提案人和附议人。提案一般应有一人提出,二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三人以上合议后,就填写提案表,成为正式提案。提案征集后,应进行审理分类。

处理方法分为:

①立案——凡符合政策规定,行政有能力解决,又确实需要解决的提案,应立案处理。凡是立了案的,都要进行整改。

②调查——对提案内容的可行性需要作深入了解和研究后才能确定,则暂不立案,待调查研究后再作出决定。

③解释——对不符合政策,或者学校根本无法解决的提案,则向代表作出解释。

④暂缓处理——对符合政策,但学校目前欠缺解决的提案,则作暂缓处理。

(4)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召开,教代会常委或全体代表参加,汇报本届教代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提请教代会常委或全体代表审议通过。

(5)开大会

开好教代会是教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重要保证。因此,要严格按照预备会议通过的议程,依照规定的民主程序,认真主持开好大会。

会议召开前,大会主持人核实出席大会的教工代表人数。到会代表超过2/3,即可宣布开会。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①大会报告:

由校长作工作报告或有关行政负责人作专题议案报告;由工会主席或教代会常委汇报上届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情况,提案处理情况以及本届大会提案征集情况报告。

②分组讨论:

分组对大会报告、议案等进行审议,对大会的各项决定草案或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各组长将讨论、审议意见归纳整理。

③大会发言:

由组长或推选出来的代表在大会上作大会发言,陈述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让教职工代表自由发言。

④大会表决:

对各项方案、大会决议、表决草案或候选人进行表决。可采取举手或投票两种表决形式。宣布表决结果。表决结果需有代表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6)贯彻实施决议

大会决议是教代会对其各项议题做出的决定,是教代会职权的表现形式。决议落实得好不好,是检验教代会能否发挥作用的重要标志,党、政、工必须通力合作,认真贯彻落实。为了维护教代会的权威和大会决议的严肃性,教代会的决议任何人不能随便修改。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确需修改时,经党、政、工联席会议或教代会常委讨论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召开教临时会议进行讨论,并就修改内容表决。

4、本制度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若上级有新的规定与之不符的则自行终止。

第3篇:江苏省高邮职业教育中心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代表人会(简称:教代会),是学校管理行使民主权利、实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也是学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第三条教代会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实事求是的思想,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发展的入才而完成各项任务。

第四条教代会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第五条教代会的织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六条教代会在本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其它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办法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审议决定学校提出的有关决议的实施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四)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参与民主评议学校顿导,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第七条校长每学年要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处理有关提案,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职权。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应认真对待教代会的有关决议和提案。

第八条教代会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行使职权,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领导班子行使指挥职权。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的选举产生及代表资格的调整、撤换与增补。

(一)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到学校各方面人员,又要充分体现以教学为主,总代表人数不少于教职工总人数的30%(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60%以上),代表的构成还须注意老、中、青、妇、非中共党员的比例。

(二)代表条件:①凡本校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③有政策观念和参政议政能力。④有全局观念,办事公道,有原则性,作风正派。⑤为人师表,有敬业精神。⑥热心公益,乐于为群众服务。

(三)代表的产生:以处室、教研组为单位(人员归属以其本人所属处室或教研组为归属选举单位),各处室、教研组按党总支、工会联席会议拟定并分配的名额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出其单位的教代会代表。另,学校校长、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处室正主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工会委员为教代会自然代表,不占分配到各处室、教研组的名额。

(四)代表实行常任制,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受教职工监督,必要时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更换和补选代表。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1、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

2、有权就大会的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参加表决。

3、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对有关部门提出询问。

5、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第三章义务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并模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指令,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中起表率作用。经常听取并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办事公道,不谋私利。

4、积极主动地参加教代会活动,努力宣传、切实贯彻大会决议,做好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5、为学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第十二条大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大会。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三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教师应占多数。大会选举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大会选举执行委员会,负责执行教代会决议的落实和指定专人负责提案的审查落实工作。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三年。遇有重要问题,经教代会执委会二分之一以上成员或教代会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经学校党总支批准,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代表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大会的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五条教代会的议题,应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在广泛吸收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请大会通过。对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应认真执行,并向下次大会提出报告。教代会的工作应向教职工和有关部门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六条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若干专门小组或专门委员会举行有关人员的专题会议,其任务是对教代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处理提案的情况,以及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工作机构

第十七条教代会闭幕后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校党总支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一)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等,经校党总支批准后,召开大会。

(二)大会闭幕期间,组织代表团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活动。组织代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三)大会闭幕期间,遇有重要问题,经执委会同意可组织代表讨论,必要时可按规定的程序,召集临时代表会议。

(四)向代表和教职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随时听取和向上反映代表、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接受和支持合理申诉。

(五)处理教代会执委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提案的审查办理和具体操作在教代会执委会直接领导下,由工会专职干部或指定专人负责办理。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试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和修改权在学校工会。

第4篇: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赋予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提高参政意识,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了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施校务公开。依据《贵州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教代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民主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教代会会议经费列入学校财务预算。

第四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教代会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学校、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教代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听取、审议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讨论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实施。

(三)审议决定权,讨论决定教职工住房分配及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

(四)审议监督权,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对被评议干部可以进行表扬、批评,必要时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

第八条校长要积极支持教代会的工作,认真对待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执行和处理教代会作出的决议,认真处理代表的提案,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四项职权。

第九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各项职权,协助校长开展工作,教育全体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支持和投身学校的各项改革,自觉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条件

(一)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二)教职工代表的基本条件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技术。

2、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议事能力,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能力,不谋私利,勇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热心为群众说话办事,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团结同志,受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一)教代会代表名额为全校教职工总数的20%—25%。校工会根据各组的教职工人数、工作性质、工作需要,按比例协商分配名额。

(二)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不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

(三)校工会确定各组代表名额和任职条件,由各分工会或小组负责主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经过半数的教职工同意方能当选为代表。

(四)校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有关各组,以普通教职工的身份参加选举,原则上不占各组代表的分配名额。

(五)由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代表经审查确定以后,予以公布,并发给代表证。

(六)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可以是学校的在职干部和教职工,也可以是学校退(离)休干部和教职工,列席和特邀代表由工会提名,经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与学校有关方面协商确定。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按照规定的程序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

(二)对学校的工作有审议、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各级领导干部有评议、监督的权利。

(三)有权参加检查学校有关部门执行教代会大会决议的提案处理情况,必要时有权对有关部门提出质询。

(四)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的建议。

(五)凡参加教代会活动而占用的时间正常出勤待遇。

(六)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控告。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带头做到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不断增强民主意识,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积极参加教代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的管理

(一)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代表应按时参加教代会会议,确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的,要向大会请假。

(三)代表在校内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部门代表组的活动;代表办理了退(离)休手续或调离学校,其代表资格自行消失。

(四)代表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义务,经劝告无效者,可由选举单位二分之一以上教职工通过,予以撤换。

(五)代表受到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或依法受到刑事处罚、自动离职、被开除公职的取消其代表资格。

(六)代表出现缺额,学校工会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补选代表的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五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先进教师代表,教师应占多数。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定期开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有二分之一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向代表说明,取得多数代表的同意。遇有重要问题,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代表会议。

第十七条校工会在教代会大会闭幕期间行使教代会职权。

第十八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机构的日常工作。在校党总支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一)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经党总支批准后,召开大会。

(二)大会闭幕期间,组织代表组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活动,组织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三)大会闭幕期间,遇有重要问题,可召集代表组长会议或组织代表按规定的程序,召集临时代表会议。

(四)向代表和教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接受他们的申诉。

(五)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章代表大会的召开

第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即会议筹备阶段、正式会议阶段和会后督促贯彻落实阶段,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阶段基本程序。

(一)制定会议方案。会议方案由校工会负责起草,内容包括:会议的指导思想、主要议题、会议议程、会期、提案征集、主要文件、组织机构、活动安排、会议经费预算等。

(二)成立会议筹备组。筹备组应由党政工团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党总支主要领导人担任,下设若干专门工作小组。

(三)教代会换届时。拟定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起草代表条件,选举办法等方案。组织选举代表、审查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四)确定大会议题。议题应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来确定。

(五)征集提案。征集提案是筹备阶段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1、提案内容,一是需要解决什么问题;二是为什么要解决这个问题;三是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与效益;四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五是有关建议;六是提案人(包括附议人)。

2、提案征集的过程。提案征集工作由工会或提案审查小组负责,其程序:一是在会议召开前半个月,通过召开代表组长会议及各种渠道发布信息,公布本次大会征集提案的主要内容,并将提案表印发给各代表组;二是以代表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工代表认真征集提案。会议期间仍可继续征集提案。平时也可以征集提案。教职工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填写提案表,直接交校工会;三是由教职工代表填写提案征集表,提案必须一案一事一表。提案可由职工代表个人提出,也可由职工一人提出二人附议,填表后交职工代表大会立案。

3、提案审查立案。各代表组征集的提案送工会整理归类,并分别提出意见,由提案审查专门小组初审,对提案进行可行性研究,也可就部分提案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再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后,正式确立为本届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4、提案转办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立案后,由学校行政领导负责落实处理,其程序:一是由行政领导主持召开提案交办会议;二是具体落实提案,制定落实提案的具体措施;三是填写提案落实传递表;四是检查督促;五是在下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提案落实情况,对优秀提案予以表彰。

(六)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会议材料分会务材料和各专项材料。会务材料一般包括:大会主持词、大会议程、。大会日程表、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主席团执行主席名单、各代表组组成人员及代表组长名单、开幕词、闭幕词、会议决议等;各专项材料一般有:校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职工提案审查报告、有关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集体合同、其它专门议题材料等。

第二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阶段基本程序。

在举行正式会议前,必须单行预备会议,由筹备组主持,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议程、各代表小组组成及组长名单、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二十一条会后督促贯彻落实阶段。

(1)行政和工会制定传达,落实大会精神的计划和要求。

(2)各代表组负责向其所属部门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领全体教职工为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

(3)校长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提案。

(4)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按照教代会通过的方案组成并开始工作。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根据学校实际需要设立提案审理委员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和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其成员一般应在教代会代表中产生,因工作需要,可以吸收不是代表的有关人员参加。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在校工会组织、督促下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5)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对教代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进行调查研究,讨论制定有关条例、办法并监督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以及大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6)专门工作委员会不应取代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7)工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有责任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不能办理的提案,要向提案人说明情况。

(8)建立教代会联席会议制度,遇急需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可由校工会主持召开教代会各代表组组长、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根据需要邀请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协商处理,并向下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

(9)遇到重大事项,经校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报请党总支批准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

(10)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做好资料建档、存档工作。内容包括:历届教代会代表、主席团成员、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教代会有关文件、记录、讲话、报告、决议、决定和总结;教代会代表的提案表决处理结果记录;教代会联席会议及专门工作委员会重要活动的记录;民主管理的各种调查报告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报校党支部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校工会负责解释。

第5篇: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2、教代会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工个人三者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关系,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创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重点中学而开展工作。

3、教代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4、教代会的代表以行政部门、学科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正式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约占全校正式教工的三分之一。

5、教代会应有教师职员、工人、领导干部各方面的代表,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

6、在一般情况下,教代会每三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7、教代会会议期间,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委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9-11人,其中教师应占多数。

8、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核后,提请大会通过。每次大会应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一些问题,教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9、教代会行使以下几项职权:

(1)听取和讨论学校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则、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并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3)讨论并通过教职工住房安排、学校结构工资调整方案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定期民主评议学校中层干部。

(5)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并请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10、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校长要尊重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11、教代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要负责做好教代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2016教师年度考核表个人总结
贵州省教职工请假制度2016 第九篇

教师年度考核表个人总结(一)

在这一年中,我时时处处以一名人民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创新教育方针为指导,以教好学生,让学生全面发展为己任,踏踏实实,任劳任怨。为使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先将本人在这一年来的思想工作表现总结如下。

一、思想上

一年来,我时时处处不忘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做同志们的表率,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一年来,我从不因故请假,迟到,旷工。不怕苦,不怕累,总是以百倍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之中。

二、工作上

一年来,我服从学校领导的分配,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教学中,我虚心向老教师请教,认真钻研新大纲、吃透教材,积极开拓教学思路,把一些先进的教学理论、科学的教学方法及先进现代教学手段灵活运用于课堂教学中,努力培养学生的合作交流、自主探究、勇于创新等能力。另外,本人在搞好教学工作的同时,还很注重教学经验的积累。发表教学论文1篇。

在搞好工作的同时,我还不忘与同志们搞好团结,尊敬领导及同事,真诚的对待每一位同志。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得到了学校领导,教师们及学生们的好评。但是,检查起来,所存在的缺点毛病也是不少的,还需今后努力改正。主要缺点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理论知识的学习还是欠缺,还存在有懒惰思想;二是工作虽然很努力,可是个人能力还有待提高,学生成绩进步不是很快。今后,我一定在校领导及全体同志们的帮助下,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使自己的思想和工作都能更上一个台阶!

教师年度考核表个人总结(二)

一、思想工作方面

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本学年,我能够自觉学习党报党刊上的文件精神,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性;认真学习科学实践发展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教育教学法规,并落实到自己的工作中去,树立高尚的师德。通过学习,我能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地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勇于解剖自己,分析自己,正视自己,提高自身素质。

二、教学工作方面

这学期,本人担任三年级语文和英语教学工作。在教学中,我能自觉做到教学态度认真,认真钻研新大纲、吃透教材,积极开拓教学思路,把一些先进的教学理论、科学的教学方法及先进现代教学手段灵活运用于课堂教学中,努力培养学生的合作交流、自主探究、勇于创新等能力,努力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严格执行“日练周测单元过关月考”制度,用错题集来订正学生的错误。圆满地完成了教学任务。在我所教的学科中,三一班的语文平均分:91.8 名列全镇第 二名;三一班的英语平均分:95.5 名列全镇第一 名;三二班的英语平均分:93.9名列全镇第二 名。

在工作之余,我还认真总结教学经验,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活动,在08年秋期喻寺镇的教师技能大赛中获书法组第二名,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中获语文组第三名。在泸县小学英语教师技能大赛中获三等奖。

三、班主任工作:

担任班主任工作后我费尽心思,想尽办法,按照《小学生日常规则》进行班级管理,很抓安全、卫生、纪律。顺利地完成了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经常找学生谈心,进行家访,做量的工作,使一些“问题”学生明白是非,知道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使他们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

作为一名教师,不仅需要努力地工作,更需要积极参加素质教育的实践,不断地学习,不断的更新教育理念,不断的提高自己,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

教师年度考核表个人总结(三)

思想工作方面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本人一直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地提高自己,以便使自己更快地适应社会发展的形势。通过阅读大量的道德修养书籍,勇于解剖自己,分析自己,正视自己,提高自身素质。

教育工作方面 面对新课改,针对教育教学工作中遇到困难,我在积极参加教育局组织的新教材培训的同时,虚心向有经验的教师及兄弟学校的同行讨教经验。在教学中,认真钻研新大纲、吃透教材,积极开拓教学思路,把一些先进的教学理论、科学的教学方法及先进现代教学手段灵活运用于课堂教学中,努力培养学生的合作交流、自主探究、勇于创新的等能力。并注重教学经验的积累和论文的撰写。

遵守纪律方面 本人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能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之间的关系。平时,勤俭节约、任劳任怨、对人真诚、热爱学生、人际关系和谐融洽,处处以一名人民教师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毫不松懈地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四、业务进修方面 随着新课程改革对教师业务能力要求的提高,本人在教学之余,还挤时间自学中文本科,并积极学习各类现代教育技术,进一步掌握多媒体课件制作。 总之,在本学年的教学工作,在学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存在一些问题,我将继续努力,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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