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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2016-11-30 09:19:31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共9篇)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闽东电力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加强党员廉政建设,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对于在企...

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第一篇

闽东电力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加强党员廉政建设,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对于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条 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是通过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清除党内的腐败分子,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对照标准,不上纲上线。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

(二)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三)坚持一律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面前人人平等 ,无论

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第二章 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 在新的历史时期,应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实现现阶段的目标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格遵守中纪委颁发的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见义勇为,在个人利益和集体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第五条 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党组织应该形成对党员个人评议为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具体鉴定意见,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1、 合格党员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

念和远大的理想;

(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上,牢记党的完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上,密切联系群众,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鲜明的政治观点;

(3)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增强党性锻炼,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光明磊落,言行一致,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

(4)组织观念强,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

(5)深入扎实,埋头苦干,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生产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

(6)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7)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乐意助人,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斗争。

2、 基本合格党员

(1)能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具备一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政策水平,熟悉党的章程和纲领,具有为共产主义理想奋斗的初步觉悟;

(2)是非观念明确,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

(3)能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在思想上、行动上能够和中央保持一致;

(4)能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照规定交纳党费,较好地完成党

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5)基本上掌握了干好本职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能够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6)对反腐败斗争认识比较清楚,在实际工作中也能贯彻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比较廉洁清正;

(7)能够联系群众,参加各项群众性的活动,有比较好的群众基础和人际关系。

3、 不合格党员

不合格党员,是指那些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根本不起党员作用或起不好作用的党员。 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是:

(1)不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散布错误的观点,到处乱发议论和牢骚,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阳奉阴违;

(2)不执行党的纲领和章程,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能发挥党员作用;

(3)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或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长期不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

(4)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生产任务;

(5)不遵守劳动纪律,经常旷工,消极怠工,或不拘小节,吊儿郎当,造成不好影响;

(6)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随波逐流,对坏人坏事不敢进行批评和斗争,甚至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遭受严重威胁时仍视而不见,不敢挺身而出;

(7)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正确,没有或不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道德,有“六害”行为,在群众中影响很坏;

(8)把个人利益置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放在国家和集体利益之前,一事当先,先替自己打算。或因晋级、提职、工作安排、调动、子女升学、就业、住房等问题,长期闹个人主义,和组织上及领导有抵触情绪。甚至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要地位、要名誉、要物质利益。

第三章 民主评议的基本方法

第六条 准备阶段。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一)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党员队伍的状况,分析本单位党员队伍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提出应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研究制定民主评议工作展开的实施计划,准备有关的资料和学习材料。

(三)党委召开支部书记会议,明确评议的目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具体部署评议工作开展的步骤。

(四)以党支部为单位,向广大党员宣传民主评议工作的目的、内容、意义、要求和具体做法,动员党员自觉参加评议工作的始终。

第七条 学习教育阶段

2016民主评议党员处置实施方案
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第二篇

2016民主评议党员处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党员点、互相帮”的方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为标准,在细化党员评议标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不提过泛过高的要求,不蓄意整人,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2、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党员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提高民主评议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教育为主原则。立足教育转化,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

1、制定方案。根据县里《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县机关工委。

2、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大力宣传方案精神,广泛动员全体党员按时参加本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3、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培训、自学、专题讨论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内容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

4、调查摸底。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五清理”:即清理入党材料;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三不”党员;清理党员违纪违法情况;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等情况。清理的基本方法:查阅党支部的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及党员档案等有关资料,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员资格情况;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完成任务、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流动党员查阅《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情况。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作为评议党员和党员定格的重要依据。

5、党员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建立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准备。对经调查核实党员身份不实的,不予登记,不参加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对流动党员、口袋党员、隐形党员,要开展党组织找党员和党员找组织活动,至2016年11月25日前,对已取得联系的党员,要进行补充登记,对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暂缓登记,并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暂缓登记的党员,暂不参加本次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党员登记材料报机关工委。

第二阶段:评议定格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

根据评议标准,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经自评、互评、民主测评等环节初步认定党员格次。评定格次由各党(总)支部对初步认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经调查取证、结果反馈、组织定格、审批公示等环节确定格次。

(一)评议标准

1、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符合《党章》规定,并能根据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模范履行《党章》的义务,政治素质优秀、道德品质高尚、工作成绩突出,在遵纪守法、弘扬新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带头作用发挥明显,群众评价较高。

2、基本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介于合格与不合格党员之间,基本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有一定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基本能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3、不合格党员评议标准【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2)思想观念落后。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3)党性意识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6个月不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4)原则立场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对坏人坏事不制止、不揭发,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水灾、火灾、车祸和犯罪分子侵害等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5)组织纪律松弛。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反映情况和问题,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组织群众闹事、非法集会等;在选举、人事任免、发展党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影响、阻碍征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造成较大影响的。

(6)道德品质败坏。参与黄、赌、毒活动,或为他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提供场所;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的。

(7)廉洁自律松懈。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

(8)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但不构成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或其他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

除上述外,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工作业绩较差。工作中不思进取,业绩平庸,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2)工作责任缺乏。不按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办事,给国家和集体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胜任不了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产生重大损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

(3)工作作风漂浮。对上级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着不办,致使某一方面工作遭受一定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服务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拖拉推诿,刁难群众,不按政策规定办事,有索、拿、卡、要行为,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个人主义严重。不执行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利用职权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6)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为家庭成员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评议定格程序

1、“一会三评”。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一是自我评价。

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和评议标准,形成党员个人自我评价材料。二是相互评议。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议标准,先本人自评,再党员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等方式互评,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评议记录。三是民主测评。组织全体党员和5名以上品行好、热心集体工作、责任感强的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发放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的得票数,当场宣布,作为党员初步认定的重要依据。四是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进行填写并收回。

老弱病残党员,应参加所在党支部民主评议,因病残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不出席党员大会,所在党支部应上门听取他们的评议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

2、初定格次。支部支委会要对党员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严格对照评议标准,对每名党员格次认定提出初步意见,并报机关工委备案。

3、调查取证。对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党员,由上级党委派人,联合支委会成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三人以上调查组,通过找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调查取证,做好谈话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党员由支委委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结果反馈。结论材料形成后,要及时反馈至党员本人,听取本人说明并签署意见。本人认为所作结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时,可以申请重新调查,或向机关工委申诉。

5、组织定格。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及组织考察情况,以支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对每名党员进行票决定格,定格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每名党员本人。

6、审批公示。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机关工委审批,并进行为期3天公示。

第三阶段:组织处置阶段(12月6日至12月20日)

1、谈心谈话。对组织定格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要及时指派支委成员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其端正态度,稳定思想,正确对待评议结果。

2、帮教转化。实行帮教责任制,由党支部对每名帮教对象指定专人进行帮教。基本合格党员,指定1至2名党员对其进行帮教;不合格党员,指定2名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党员作为帮教联系人,做好帮教转化和思想稳定工作。

3、投票表决。根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帮教转化期间现实表现和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情况,适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对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形成处置决议。基本合格党员限期改正一般不少于6个月,限改期满后,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对不合格党员酌情作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党内除名的处置决议。一是限期改正。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如果问题性质不是很严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并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经支委会表决同意,一般给予6至12个月的限改期。对限期改正的党员限改期满后,所在党支部应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限改期结束。在限期改正期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二是劝其退党。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三是党内除名。对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

处置决定通过后,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拒签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4、党委审批。党支部需将处置决定连同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报机关工委审批。

5、反馈决定。处置决定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组织批复,并将处置决定反馈至每名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

6、立卷归档。党支部处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置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资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会议记录、组织审批材料等,

及时交上级党组织保存。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处置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以支部为单位,在党员群众中,广泛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收集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响评价,检验工作成效。要认真总结工作的基本做法、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机关工委。书面总结材料于2016年1月1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评议过程中,要打开情面,不包庇、不护短,要克服和纠正畏难情绪,坚决抵制“领导不重视、支部不认真、党员无所谓”马虎了事的状况,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用整风精神认真开展评议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2、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评议重点。结合本单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同时,规范操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合理组织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工作稳妥推进。通过评议,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在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格坚持标准,把握政策界限。一方面,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评议标准,对党员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另一方面,在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把握好五个政策界限:一是把腐败分子、违纪党员同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对不合格党员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对违犯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要按程序移交纪检机关处理,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二是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三是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把主观上为了搞好工作,但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发生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以权谋私,损害人民利益区别开来;五是把因有实际困难一时无力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同组织观念淡薄、革命意志衰退,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4、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出口”力度。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即评即处、帮教转化、考核督查等长效机制。对基本合格、不合格限改党员,要建立帮教目标责任制,采取专人帮教、集中教育帮教、领导谈心帮教、亲友情帮教等措施,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帮教期满后要及时进行复评复议重新定格;对不合格劝退、除名处置的党员,要做好结对帮扶和思想稳定工作;对腐败分子更要坚决地清除出去;对“三不”党员,在严格区分五种界限后,该限改的限改,该劝退的劝退,该除名的除名。

民主评议党员办法
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第三篇

民主评议党员办法

(试 行)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和我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议对象

全院在职教职工党员及学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二、评议时间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上半年进行。

三、评议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公正、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四、评议内容

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定的基本内容的基础上,从政治信仰、理论学习、遵纪守法、岗位业绩、服务师生、履行义务、弘扬正气等方面进行考察评价,具体内容见《民主评议党员评分标准》。

五、评议等次

民主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优秀和合格:考评分值为70分以上,定为合格。以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按考评分值排名在合格总人数前10%的(分值相同的以民主测评分为依据),定为优秀。

不合格:考评分在70分以下或违反相关规定,按评分标准应评为不合格的。

预备党员只参加民主评议,不定等次,评议情况作为预备期满转正的参考依据。

六、评议程序

㈠ 个人自评。被评对象对照评议标准,结合个人实际进行逐项自评评分。自评评分应提供相关的依据材料。

㈡ 党支部评议。党支部根据评议对象的表现情况、个人自评及提供的材料逐项评分并进行民主测评。个人自评结果、支部评议结果填入《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报党总支审查验收。

㈢ 党总支审查验收。党总支对个人自评、党支部评分依据、评议程序、评议结果等进行审查验收。

㈣ 评议结果反馈。党总支验收后,应将验收结果反馈给本人,本人对评议程序及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党组织提出申辩。党组织应对其申辩在三天以内予以答复。

㈤ 公示。评议结果经本人认可并签字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书面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和个人自评、党支部评议、党总支验收结果等情况。学生党员还应注明专业、班级等。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㈥ 报送。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党总支将评议情况填入《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并报组织人事处。

七、评议结果的应用

民主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可参与优秀党员评选,被评为优秀党员的,七一前后予以表彰;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在下次民主评议结束前,不得参加组织推荐的各种评优活动,并由支部进行帮助教育,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院党委统一领导,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党总支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本办法具体实施。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委和党内外教职工及广大学生的监督。对党员民主评议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民主评议党员评分标准

2、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3、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4、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

附件1:

民主评议党员评分标准

【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从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细则
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第四篇

从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

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提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中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民主评议党员是党的一项基础制度,是坚持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举措,通过民主评议定期检查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对于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强化党性修养,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和纯洁,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要坚持做到摆事实,讲道理。在评议中,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脱离实际的过高要求;既要对照党章规定严格要求,又不搞无原则的上纲上线,把评议的重点放在坚持党员的先进性、促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

(二)民主公开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对评议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群众对党员的评价和意见,要以适当方式反馈本人。

(三)平等公正原则。全体党员在民主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应一视同仁,严格要求,公平公正。

第四条 评议范围为全体党员。凡是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按要求参加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作组织鉴定。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第五条 民主评议内容应与党员年度公开承诺情况、党员党性考核内容衔接配套,并根据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确定具体内容和重点,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能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严格执行党组织决定,自觉服从党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

(二)能否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努力提升思想道德素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能否站在改革前列,维护改革大局,积极投身转型升级、建设“五个十堰”生动实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参加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活动,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能否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积极参加结对帮扶、党员义工、设岗定职等活动,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五)能否认真执行党的决议,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自觉维护党员形象。

(六)能否做好党组织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本职本岗工作,积极完成年初党员公开承诺的事项。

【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第六条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团市委党组牵头负责,以支部为单位进行。

第七条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开展一次,每次评议时间应相对集中,可结合党员党性年度考核、党员年度公开述诺或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第八条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制订计划。评议前,党组织要认真研究分析党员情况,提出具体计划和安排;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主动与上级纪检、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等部门沟通联系,了解掌握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做好调查核实工作;要提前通知党员认真准备,组织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参与率。

(二)量化标准。要对照确定的民主评议内容,按百分制要求,进行具体量化,科学设置分值,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经团市委党组研究确定评议细则。评议细则原则上参照《民

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中确定的内容,也可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对内容分值做适当调整。

(三)学习动员。通过上专题党课、重点辅导、集体讨论等形式,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十项规定》等,对党员普遍进行党员标准教育,切实搞好动员,打好思想基础。

(四)自我总结。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个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并自我评价、量化打分。党支部对党员自我总结、自我评价要严格把关,对自我评价态度不端正、问题找不准、问题根源认识不到位、改正措施不具体的,要责成修改完善。

(五)考核评议。在党员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党支部召开党员党性分析考核会议,并进行民主评议。会议由上级党组织派人主持,与会党员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80%。首先由党员自我陈述并进行自评,然后组织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最后发放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对党员逐一进行评议,评议时不得出现满分。

(六)确定等次。要依据党性考核和民主评议得分情况,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别确定等次。其中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89分的,为合格;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最终确定民主评议等次,要坚持集体研究,根据各方面情况综合考量,经团市委党组审核后,反馈给本人,并记入党员党性年度考核证。

评议定格中,如有以下情况应定为不合格党员:存在抵制、阻挠上级决定的执行,或有违反计划生育、土地、兵役等政策的行为,影响较坏;策划、组织、参与集体上访闹事,影响社会稳定;参与赌博、打架斗殴或有偷盗、欺诈等行为,受到执法机关处罚;连续6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拒不交纳应交款项,或侵占公共财物拒不退赔;信仰宗教、邪教或经常参加封建迷信活动;道德品质低下,生活作风不正派,或不履行赡养(抚养)义务;包庇、纵容、放任直系亲属违法乱纪;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和事实,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或党纪行政处分的。

(七)搞好总结。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形成工作总结,向上一级党组织详细汇报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对评议得分较低的党员和不合格党员情况要进行详细说明。

第九条 认真做好表彰和处理。加强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运用,对优秀党员要及时进行表扬表彰,表彰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5%;对本地本单位民主评议得分较低或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定专人及时诫勉谈话、帮助教育改正;对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要依照程序严肃处置。

第十条 处置不合格党员,必须严格掌握政策界限,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要把由于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参加党的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内活动,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把因有实际困难,无力完成党组织分

民主评议党员标准
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第五篇

民主评议党员标准

“好”党员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始终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不信谣、不传谣,坚定维护党的形象和权威。

2、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

3、熟知机关后勤管理服务相关政策和知识,业务水平高,服务热情,业绩突出,在服务对象中口碑好。

4、在繁琐的机关后勤工作中,能够坚持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对工作不推诿、不抱怨。

5、模范遵守中央、省、市转变作风有关规定和县委关于转变作风“若干规定”。

6、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人公道正派,诚实守信,情趣健康,个人形象好。

7、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高标准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8、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同事、群众公认,社会评价高。

“一般”党员标准:

1、能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能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

2、掌握机关后勤工作的有关政策和业务知识,认真履职,能独当一面完成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3、在机关后勤工作中能够坚持吃苦耐劳,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模范遵守中央、省、市、县转变作风有关规定,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现象。

5、能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6、能按要求参加党组织活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带头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差”党员:

1、抵制或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散步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2、为官不为,奉行平庸主义,当“好好先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3、机关后勤政策和业务水平低,不能完成本职工作。

4、“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吃拿卡要。

5、不遵守工作纪律,庸懒散软,自由散漫,上班干私活,经常迟到早退或缺勤缺岗。

6、不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道德品质败坏。

7、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为过惩戒期。

9、组织观念淡薄,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执行党组织决议决定。

10、有其他不符合党员基本要求的行为,造成较坏影响的。

2016全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第六篇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实效,保持新形势下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局党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安排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通过党内外群众评议以及组织考核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对党员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表彰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励广大党员在创建和谐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我区审计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主原则。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开门受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切实帮助党员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疏通出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党员在向支部报告总体发挥作用情况的基础上,要详细报告党员承诺践诺、参加“党员活动日”等情况;党组织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名党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高要求。

(三)坚持开门评议原则。发扬党内民主,让广大党员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四)坚持民主平等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按照评议标准,认真查摆缺点和不足。

三、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条件为标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从党员自身实际出发,着重总结检查2016年党员在理想信念、工作业绩、服务患者、文明创建、务实落实、廉洁自律、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党员服务承诺完成情况。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评议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均同于正式党员,但预备党员不宜评为优秀党员,同时认定为不合格的预备党员不可做劝退处理,组织处理可采取批评教育、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方式。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注重结合实际,保证评议质量。一是要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检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二是要与开展“党员承诺制”活动相结合,检验党员践诺情况;三是要与执行“党员活动日”制度相结合,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四是要与推进中心工作相结合,检查党员立足岗位、文明创建情况。

四、评议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阶段

1、召开全局党员大会,学习、传达有关文件,动员部署民主评议党员及党性定期分析工作;

2、党支部组织安排学习、讨论,提高对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思想认识,明确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标准、步骤和方法。

第二阶段:自我小结阶段

个人准备,形成书面小结。着重对照党员标准,联系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党性分析,进行自我评议,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写好思想汇报材料。

第三阶段:党内外评议阶段

1、召开党支部会议,每个党员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书面小结。党支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然后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党员进行评议,按不超过党员总数5%的比例,各支部提名优秀党员候选人(1名);

2、召开群众座谈会或个别谈话,广泛征求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和支部工作的意见。

第四阶段:组织考察阶段

召开局党支部会议,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党员做出组织评议意见并上报优秀党员候选人。

第五阶段:表彰处理阶段

1、公布优秀党员

2、对评议工作进行小结;

3、对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政策,严肃、慎重地进行处置。

五、评议要求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对于激励党内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每个党员要认真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同时,要对其他党员进行客观、公正的评议。要通过民主评议,使每个党员真正受到一次洗礼,获得一次教育,得到一次提高。

2015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第七篇

方案一: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奠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思想基础,按照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党委的部署,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特就扎实做好我校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增强党员意识的目标,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为增强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效,要坚持做到“三个贯穿始终”:一是要将正面教育贯穿始终,二是要将发扬民主贯穿始终,三是要将促进工作贯穿始终。

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以支部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和评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3天。

二、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成立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小组,由黄海玲书记任组长,学校党委委员范秋明、陈全宝、陶旅枫、翁光龙、张建斌、钟慧莉为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民主评议党员办公室,由张建斌任办公室主任,由钟慧莉、乐炼、陈迪夫、罗新莉、蒋铁祥、李运宏、陈余勇、谭韵政任工作人员。

行政一支部、行政二支部、高中一支部、高中二支部、高中三支部、初中支部、达材支部均由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负责组织落实民主评议工作。

三、民主评议的内容和方式

以支部为单位,综合运用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帮助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能力水平;组织召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活动,增强科学跨越意识、创业富民意识、改革创新意识、人本意识、开放合作意识,推动广大党员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树立良好的形象。

民主评议党员要做到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支部点评等几个环节落实到位,不走过场,让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同时,逐步加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的力度,会前、会中、会后均征求群众意见,增强民主评议的准确性、针对性。

民主评议要密切结合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引导党员查找本单位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基础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学校2015年抓管理、抓质量、抓督导评估等重点工作出谋划策,形成动力和助力。

四、民主评议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月中旬),组织发动阶段:召开党委专题会议,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党员大会予以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2月下旬),学习培训阶段:由学校党委组织一次全体党员(甚至扩大到全体教职工)参加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专题培训辅导活动;由各支部组织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体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第三阶段(3月上旬),党员自学自评阶段:党员自学有关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等,在做好学习笔记;对照有关要求完成党员自评的思想汇报。

第四阶段(3月中旬),组织评议实施阶段: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大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成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支部点评。

第五阶段(3月下旬),总结处理阶段:各支部完成民主评议的有关表格上报和总结材料,如有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交学校党委再行评议;学校党委对个别不合格党员或问题较多的党员采取诫勉谈话、个别培训、结对帮助等形式进行跟踪教育。

第六阶段(4月份),巩固评议成果,形成组织建设机制和学校发展动力:充分挖掘和宣传民主评议党员的成果,创新形成党的组织建设的新机制,学校发展的新生产力。

五、纪律要求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在教学之余开展,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每名党员必须参加所有环节的活动,不得请假缺席;

3.各支部要做好会议记录,党员个人要有学习笔记和填写好有关表格;

4.评议过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假大空,不走过场。

方案二: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保组通字(2015)54号和徐组(2015)39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徐水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格评议标准,规范评议程序,彰先策后、畅能出口,以纯洁组织、整顿队伍、提高素质、保持党员先进性为目的,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以事实为依据。以党员标准为准绳,力求反映全面、真实情况。

2、民主公开原则。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公开评议办法、定档标准和评议结果,接受党内外监督。

【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3、以教育为主原则。把学习教育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通过自我教育和正反两方面教育,使党员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民主评议党员定档标准

民主评议党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标准按照县直机关工委徐工[2015]10号文件执行。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步骤、方法和措施

(一)主要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统一思想(2015年9月1日—9月15日)。在学好文件精神基础上,及时准确地把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群众中去,统一思想认识,为评议开展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抓好落实(2015年9月16日—10月)。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方案,抓好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全面展开(2015年11月—12月)。通过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典型,总结经验,将评议活动全面展开。

(二)主要作法:

1、党员自评。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每个党员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对照评议标准,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写出自我评定材料,自认档次。

2、党内互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员逐个向大会说明自评情况,接受全体党员的评价。之后,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民主测评。

3、群众测评。根据实际情况,召开群众或群众代表会,对党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定档依据。

4、征求意见。民主测评期间,支部设立征求意见箱,以多形式、多渠道听取党内外意见。

5、支部定档。党支部根据“三评”结果和定档标准,结合党员日常表现,提出定档意见,上报工委审核。

6、工作公开。经工委审核、审批后,支部将所有党员的定档结果在“党务工作公开栏”中公开。

7、总结归档。评议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并通过民主评议,分析找出党员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将评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归入党组织工作档案。“优秀党员”相关材料和“不合格”党员的旁证材料、组织处理决定、审批材料等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主要措施

1、认真研究,精心部署。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同时成立专门组织,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培训,并明确职责,以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

2、认真开展“三清查一汇总”。对所辖党员队伍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做到“三清查一汇总”。【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将不合格党员的处理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4、加强组织领导,务求评议效果。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对无故不参加评议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限期补课。

方案三: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为了贯彻落实好《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经站党支部研究,决定于“七一”前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现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主要内容:

1、评议党员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金意为人民服务。

2、评议党员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评议党员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评议党员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评议党员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基本程序:

1、评议准备阶段: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学习、动员;每名党员撰写党员党性分析材料,并填写民主评议表。(完成时间:2015年5月底)

2、评议实施阶段:支部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按照个人汇报、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组织评议。(完成时间:2015年6月底)

3、评议鉴定阶段:各支部要在每位党员的民主评议表上填写评议意见,将评议结果向全体党员公布。对推荐的优秀党员上报乡党委进行表彰。(完成时间:2015年6月底)

三、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几点要求:

1、评议之前,要结合实际,拟定评议工作安排。

2、评议中要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得推荐、上报工作。

方案四: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保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我办实际,现制订2015年党员评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思想教育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经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议党员在以服务为中心工作以及学习和生活中的现实表现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内容

(一)是否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远大理想与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三)是否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和单位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利益关系,自觉维护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做到令行即。

(四)是否坚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及时反映群众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团结带领群众积极工作、开拓进取。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党员评议的“格次”及评定条件

党员评议分四个格次: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一)优秀党员评定条件: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成绩显著,在民主评议中优秀票占总票数90%以上的党员即评定为优秀。

(二)合格党员评定条件: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民主评议中优秀和合格票数共占总票数75%以上的评定为合格党员。

(三)基本合格党员评定条件:基本履行党员义务,在民主评议中优秀和合格票占总票数的61%—74%的党员评定为基本合格党员。

(四)不合格党员评定条件:不履行党员义务,起不到党员作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一是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老弱病残不能处理的党员除外)或不交党费;

二是理想信念动摇,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信仰宗教,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非法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持消极或抵制态度,经教育后仍不转变的;

三是法制观念淡薄,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处理的;

四是民主评议中优秀合格票占总票数在60%以下的党员评定为不合格。

四、方法步骤

党员评议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宣传学习。明确开展党员评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激发党员参与民主评议活动的自觉性。

(二)征求和反馈群众意见。在相关范围内,召开群众会议,由支部书记征求和听取群众对支部所属每名党员的评议意见,然后如实地反馈给每一位党员。

(三)自我总结。按照党章标准和民主评议内容,党员个人结合群众意见对自己2015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四)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大会,采取逐个总结评议的方式,进行党员之间互评,在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既能解决问题,又要团结同志。

(五)综合评定。支委会将党内外评议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分析、研究,对参加评议的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并向党员本人反馈。

(六)表扬和整改。对表现优秀、作用突出的党员,可作为评优、表彰先进的依据;对评议中发现或揭露出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查清事实,上报处理;对于不合格的党员,应区分性质,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作出妥善处理后填写《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处置表》,报上级党组织逐级审核。党支部针对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研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五、时间安排

党员评议的活动可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月15日一3月31日)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党员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党员个人总结;

第二阶段(5月1日一5月10日)为征求群众意见和民主评议阶段;第三阶段(5月10日一5月25日)为总结和整改阶段。支部综合、整理评议意见,做好总结和整改。

六、评议要求

(一)全体党员群众要高度重视党员评议活动,确保组织、时间、内容三落实,并根据支部统一部署,按质按量按期完成评议工作。

(二)全体党员要积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活动,要勇于剖析自己,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和监督,要评出水平,起到作用。

(三)做好党员评议的记录和材料整理工作并报支部审核汇总。对于拒不参加或无故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的党员,要严肃处理。

201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方案
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第八篇

方案一: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方案

根据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20xx年度党组织生活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开展创建先锋示范城活动为载体,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为推动水城建设、邕江整治开发和内河管理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参加范围

全处(办)党员(含退体党员)。

三、组织生活及民主评议主要内容

召开组织生活会,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既要认真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也要联系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自己完成工作情况和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对照党章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基本要求,组织党员认真检查个人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1、理想信念方面。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平时工作中、在关键时刻、在危急关头充分展示党员的良好形象,影响和带动群众。

2、学习方面。是否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正确理论指导实践,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争做学习型党员。

3、工作方面。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履岗尽职、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在本职岗位上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4、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密切联系群众,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四、民主评议等级

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定档,其中优秀党员所占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5%(每个党小组在全支部范围内评比推荐4名)。

五、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要向全体党员讲清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党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与党性分析暨民主评议工作。

2、学习教育。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创建先锋示范城活动有关文件等为主。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3、党性分析。每个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标准,开展对照检查。在开展学习和对照检查的基础上,每个党员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性分析材料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找出问题和差距,重点围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工作作风、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特别是结合创建先锋示范城暨“岗位党旗红”主题实践活动公开承,重点查找在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二是分析存在问题和差距的原因。三是表明态度,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4、民主评议。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好党员个人讲评、党员之间互评、组长点评、群众代表参评的民主评议活动。会上,每个党员对照撰写的党性分析材料进行党性分析,小组长逐一对党员进行点评,总结成绩、特点和存在的问题、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全体党员之间开展互评,并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无记名形式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民主评议党员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参加会议,并认真听取他们对党员的评议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带头进行评议。

5、组织审定。党支部根据各党小组评议情况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结合党员日常表现,对每个党员提出评议等次认定意见,上报处党组审定。“优秀”等次党员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党员总数的15%;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要说明需改正的问题和不足;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要有充分、详实的依据。

6、情况通报。民主评议活动结束后,党支部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党小组为单位,在党支部的总指导下开展活动,各级领导要主动参与所在党小组的党员党性分析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工作结合。要把民主评议党员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与开展创建先锋示范城暨“岗位党旗红”主题实践活动公开承诺等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以本处(办)中心工作相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完成时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处党支部统一部署,评议的具体工作由各党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要求在20xx年12月25日前将评议情况及相关报表上报支部。

方案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实施方案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为了贯彻落实好《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经站党支部研究,决定于“七一”前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现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主要内容:

1、评议党员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金意为人民服务。

2、评议党员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评议党员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评议党员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评议党员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基本程序:

1、评议准备阶段: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学习、动员;每名党员撰写党员党性分析材料,并填写民主评议表。(完成时间:20xx年5月底)

2、评议实施阶段:支部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按照个人汇报、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组织评议。(完成时间:20xx年6月底)

3、评议鉴定阶段:各支部要在每位党员的民主评议表上填写评议意见,将评议结果向全体党员公布。对推荐的优秀党员上报乡党委进行表彰。(完成时间:20xx年6月底)

三、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几点要求:

1、评议之前,要结合实际,拟定评议工作安排。

2、评议中要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得推荐、上报工作。

方案三: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的通知》以及股份公司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公司各党支部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有关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依据,严格按照《公司民主评议党员实施细则》,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客观评价党员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在本职工作中体现党员纯洁性和先进性,发挥党员模范表率作用的情况。通过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议范围

公司全体在职党员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只参加学习和民主评议,不划分档次。

三、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过程中,要求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根据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围绕反对“四风”和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总结自己在思想、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具体内容包括:

1. 是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搞好企业的信心,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公司的发展结合起来,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为公司快速健康发展而努力。

2. 是否勤奋学习和努力工作,增强学习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自觉性,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提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本岗,创出佳绩。

3. 是否顾全大局和遵守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个人利益服从公司利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 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和廉洁奉公,坚持党的根本宗旨,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增强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讲正气、求实效。

四、时间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时进行。时间为20xx年6月25日-7月10日完成。

1. 学习提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资料。具体学习资料见寰通情报网。学习《党章》和八项规定有关内容,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思考,提高认识。

2. 自我评价。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党员个人根据《党章》要求,对照评议内容,认真总结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情况,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3. 民主评议。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党员个人根据自己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反对“四风”要求,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民主评议。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党支部对每名党员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要进行讨论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支部评议结果在会后要及时上报公司党委进行审定。

4. 评优推荐。优秀党员的名额按照本支部正式党员人数15%的比例推荐,不足15名党员的支部可推荐1名。各支部推荐意见请与20xx年7月10日前上报公司党委。根据支部推荐意见,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优秀党员,并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5. 附民主评议党员表。

方案四:县档案局20xx年度党员党性分析和 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是党内的一项基本制度。为了切实抓好今年的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分析评议党员工作的质量,并取得实际效果,根据县直机关工委的要求。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二、基本原则

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与工作相结合,以事实为依据,以党员标准为准绳,力求反映全面、真实的情况。

(二)民主公开原则。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公开评议办法和评议结果,接受党内外监督。

(三)以教育为主原则。把学习教育贯穿到分析评议工作全过程,通过自我教育和正反两方面教育,使党员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内容

一是理想信念方面。分析评议是否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是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党忠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是宗旨意识方面。分析评议是否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有党员意识,能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三是学习工作方面。分析评议是否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否勤奋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勇于创新、争创一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是遵纪守法方面。分析评议是否遵守党纪条规,维护党的团结,执行党的决议,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反腐倡廉、拒腐防变;是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五是生活作风方面。分析评议是否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有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和艰苦朴素的作风,坚持“两个务必”,情趣健康,为民、务实、清廉,密切联系群众,勇于开拓进取,求真务实,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四、方法步骤

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局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在12月20日前完成,具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集中学习教育。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进行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的任务要求,为高质量地分析评议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党性分析检查。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集中进行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前,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由党员本人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写出自我评定材料,自认档次。

(三)党内互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员要逐个向大会说明自评情况,接受全体党员评价。

(四)组织评定阶段。支部要通过民主评议并听取党内外意见,对每个党员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组织意见,“优秀”的比例按10%左右掌握。

(五)审核、审批。经党支部审核,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奖励;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实行帮教,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由支部提出处理意见,限期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对本支部分析评议党员工作早作准备,做好宣传发动,确保分析评议党员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效果。

(二)要把分析评议党员工作作为党员教育的一次重要契机,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开展思想、作风教育。

(三)分析评议结束后,各党支部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及局支部工作总结一并报送机关工委。

2015民主评议方案
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第九篇

方案一:民主评议方案

民主评议党员是一项重要的党内生活制度,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促进全县党员在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城市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息烽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息组通〔2015〕48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委开展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章》规定党员权利、义务为准则,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全省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客观评价每个党员的表现和作用,切实解决当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党员队伍纯洁机制、能进能出机制,深化“争做好党员”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议对象

所有中共党员(即: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都应按正式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预备党员不定等次)。

三、评议内容

按照《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应当忠诚于共产主义事业,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按照这个总的要求,应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是否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是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6、是否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工作。

四、时间和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学习教育、自我总结三个阶段同步进行(20xx年1月2日至10日)

1.调查摸底。各党支部要采取多种方式认真调查摸底落实好“三个清楚”:一要清楚党员的基本情况。二要清楚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三要清楚民主评议党员的重点。调查摸底结束后,认真填写《息烽县民主评议党员调查摸底统计表》。请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议,逐一进行排查,要有会议记录,有几种情形的报《统计表》,没有几种情形的,报一个文字说明材料,并于20xx年1月9日前报送镇组织室。

2.学习教育。坚持集中辅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召开支部党员会议和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政策,使党员进一步增强党性,端正态度,明确标准,自觉参加评议。学习情况要有记录、有图片。

3.自我总结。党员围绕评议的内容,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党员的权利与义务,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形成自我总结材料。

自我总结工作在召开党员学习会时进行安排,每位党员自我总结要在1月15日前形成。所有党员要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写好总结材料,对年龄特别大、生病、不识字等情形的党员,针对情况,区别对待,对确实不能写的,由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并报相关说明情况给镇党委组织室,以便汇总。

(二)民主评议阶段(20xx年1月11日至20日)

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一是党员自评。每名党员总结汇报自己一年来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二是党内互评。党员与党员之间互相进行评议,肯定成绩,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建议。三是群众帮评。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四是领导点评。由镇党委委员或党支部书记对党员进行点评。五是民主测评。镇党委派员参加,采取发放测评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每名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合格票低于60%的初步评定为不合格党员。各支部的评议会议记录要详细,实行一名党员一次总结,一名党员一次点评。

党员自评、党内互评、群众帮评、领导点评等情况要形成专门的材料备查。

(三)组织考察阶段(20xx年1月20日至31日)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会议,根据党员自评、党内互评、群众帮评、领导点评和民主测评的情况进行综合研究,评定本支部的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形成支部意见,并转告本人。对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的,镇党委组织人员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听取本人的说明或申辩,并形成综合材料,报送县委审批。对党员有不同意见的,如果意见是正确的,党组织应予采纳;如果意见不正确,党组织应耐心说服解释,如经解释仍坚持自己的意见,本人可以保留,并将本人意见附上。待调查核实结束后,召开党员会议,由支委会向党员会议报告评议等次情况。

(四)处理阶段(20xx年2月)

对民主评议为不合格或一贯表现不好的党员,按照《息烽县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方案》处置程序进行。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违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做到事实清楚、佐证有力、理由充分、手续完备、处置妥当。对被劝退或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对预备党员经评议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要立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党员队伍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整改。对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要附组织考察材料及个人说明材料,以上资料要存入个人档案或发展党员档案。

在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调查摸底情况统计表、个人总结、党小组鉴定、党支部决议等材料,要及时归档立卷并归入文书档案。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为副组长的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统筹推进和具体指导,确保参加民主评议的党支部及机关、事业单位达100%,农村党员达98%以上。

(二)积极稳妥推进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把民主评议党员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结合起来,对照党章规定,积极稳妥地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党支部要认真学习有关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方针政策,镇党委派出专门工作力量,及时深入各党支部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帮助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是关于有关问题的说明。按照县委组织部的安排,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必须于20xx年2月底前全部结束。对外出流动党员不能回来参加民主评议的,要通知其本人写出自我总结材料,并根据平时了解的情况实事求是地作出评议。对失去联系的党员,要作出说明。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特别是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在县委统一安排下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各支部原则上不得擅自对外宣传。

二是关于有关材料的报送。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党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如何做的,措施和方法,取得的成效等,要罗列清楚,形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书面报告,填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于20xx年2月底上报组织室。联系人:田应敏。

三是关于有关具体事项。所有材料必须一式二份,一份上报,一份存档备查,装好专项工作档案以备查。评议期间的所有活动,都要做好会议记录,清楚明了,收集好相关图片资料等。工作督促落实,原则上由联村(居)领导牵头抓总、联村(居)部门的党员同志负责跟踪督促落实。

方案二:民主评议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风办关于201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33号)要求,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纠风办关于对全省中小学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州、市的相关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好以上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学校校风建设,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办人民满意的学校,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发展为中心,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为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落实”的原则,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以服务群众为目标,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标准,以民主评议为载体,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以评促建、纠建并举,以优良的服务,规范的行为,良好的行风,一流的质量,为我市教育行业增辉,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依法治校,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目标要求

我校行风评议工作,要以进一步树立学校良好形象,创“文明学校”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一切为了学生终身发展为重点,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学生和家长满意为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转变教风、从严治教的方针,改善学校教育教学环境,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三、评议内容

1、规范办学行为及招生工作情况。

(1)制止和纠正乱办班、乱补课情况;

(2)普通高中招生收费“三限”政策执行情况;

(3)制止和纠正教师为招生学校进行有偿宣传、推荐毕业生就读情况。

2、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1)执行中小学收费“一证、一册、一据”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情况;

(2)坚决制止和纠正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情况;

(3)收费公示情况;

(4)校办食堂和小卖部经营管理情况;

(5)保险费、防疫费及教辅资料自愿参与购买情况。

3、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1)是否有私自从事带有盈利性质的教学活动,以教谋私,向学生推销资料、学具,乱补课、乱收费现象;

(2)是否有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3)是否有训斥、指责学生家长及利用家长办私事或索取、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现象;

(4)是否有不认真备课、上课,不认真批改作业的现象;

(5)是否有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等不健康的娱乐活动现象;

(6)是否有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在上课期间使用通讯工具、在教室内及学生活动场所吸烟、在工作期间衣着不整等现象。

4、校务公开及民主管理的情况

(1)学校收支是否定期公示;

(2)教职工的职称评定、评优表模是否公开透明;

(3)是否成立了教代会,教代会是否定期召开交切实发挥作用。

5、对群众反映问题解决和回复情况。

四、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将在市教育局、市纠风办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学校自查、自纠,认真整改的方式进行;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民主评议工作;时间从九月份至十一月三十一日。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9月至10月9日)

1、9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认真组织学校领导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2、10月9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动员大会;

3、通过校务公开和公开承诺等方式向社会作出加强校风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公开承诺,公布热线电话(市纠风办电话:82xx476、市教育局电话:8412965;市一中电话:8230887);

4、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并认真对照评议内容和标准,自查自纠,边查边改,将自查自纠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二)评议考核阶段(10月份)

1、问卷调查。由市教育局、市纠风办统一制定问卷调查表,组织学生家长填写;

2、暗访抽查。由市民主评议监督员组成暗访抽查组,分别对学校的评议内容进行暗访抽查。

3、评议考核。组织民主评议监督员及部分家长和学生代表,听取学校加强校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集中时间全面整改情况的汇报,对相关问题进行质询,对学校的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评分,然后依据评议结果定出档次(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三)全面整改阶段(11月份)

1、认真对自查、民评、暗访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进行公示。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有条件解决的要限期解决;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涉及政策方面的问题要作出说明,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学校整改工作的力度和评议效果。

2、学校的整改工作一定要注重实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重点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严肃整治;对违反师德师风和教育教学工作不负责的人和事,要坚决加以纠正;整改的总体目标就是: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3、各部门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要切实针对问题想办法,要围绕“两风建设”的要求和发现的问题,按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的要求,建章立制,抓好制度的落实和监督,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

五、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成立恩施市第一中学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彭世鸽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聘请民主评议监督员。

根据市教育局、市纠风办的安排,我校的民主监督员是:组长:

谭顺林(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成员:沈维菊(宣传部副部长)、马兴玉(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科长)、朱胜武(市经管局副局长)、潘立(市特校副校长)、向书智(市建设局干部)、廖平军(栖风居委会干部)。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民主评议学校是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的有效制约监督措施,是推进学校发展的良好契机,学校及各部门应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好,做到领导到位、机构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确保评议各阶段、各环节工作有序实施。

(二)强化整改,注重实效。民主评议校风和整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教育和学校发展的突出问题,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把建章立制作为评议和巩固校风评议成果的根本措施来抓,并置于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之下,实现学校校风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学校的行风建设。

(三)严明纪律,确保公正。以对党和人民,对教育事业、对家长和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评议纪律,确保评议公正公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发生。违反评议工作纪律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校风评议是一个动态过程,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学校切实加强领导,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与校风评议的关系。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并落实专人负责,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制,认真做好各阶段评议工作。建立学校校风评议长效机制,通过“问卷调查表”、“评教评学座谈会”“家长会”“行风评议信箱”等形式,广泛征集群众的建议意见,不断提高学校行风建设水平。

方案三:民主评议方案

按照管理处民主评议的各项要求,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的,加强政治理论教育,促进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处置不合格党员力度,纯洁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对象、档次划分

本次民主评议对象为全体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党员不能超过党员总数的10%。

三、评议内容

1、评议党员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组织的决议,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与党的中央保持一致。

2、评议党员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否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在生产、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到先锋作用。

3、评议党员是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4、评议党员是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遵守组织纪律,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朽思想的侵蚀。

5、评议党员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看在急难险重关头能否经得起考验,能否做到大公无私,顾全大局,不怕牺牲。

四、总体步骤及时间安排

民主评议工作,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有步骤地进行,方法要灵活,时间要相对集中。今年的评议工作从20xx年x月x日开始,到20xx年x月x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和学习动员阶段

党支部对党员的思想状况进行一次详细调查,特别要摸清楚不合格党员情况,对其中长期与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要落实到人头,建立台帐。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及其他会议、文件精神,对照本度年相关活动载体,检验完成情况,查找不足。党支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付诸实施。

第二阶段:民主评议阶段和组织处置阶段

重点有如下环节:

1、自我评价。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然后由党员在党支部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2、党内、党外评议。先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意见箱或同党员个别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内互评后,可采用适当方式,听取党外群众意见。

3、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

4、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合格党员,可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在支部大会上报告情况,提出要求,鼓励大家继续努力。对评出的优秀党员,以适当方式进行表彰,并作为“七一”表彰的依据。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要本着“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由支委会提出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批准。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党支部要对开展评议情况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并对民主评议情况及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补课直到合格。总结验收后,党支部要把评议材料按规定归档备查。

五、几点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过问自己 分管的民主评议工作,并率先剖析自己,切实起到表率作用。要一段一部署、一段一总结,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2、要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参评面。评议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要注意保证党组织的参评面,特别是要注意搞好特殊情况党员民主评议,使党员的参评面达到95%以上。

3、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党支部要打消顾虑,对不合格党员在充分教育挽救的基础上坚决处置,特别是对因个人原因长期与组织联系的,坚持处置。

4、要认真搞好检查验收信息反馈。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及时反馈信息和反映问题。工作结束后,党委要将工作总结、民主评议情况及不合格党员情况报上级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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