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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社保查询个人账户 南宁市社保局官网查询

2017-08-21 17:12:47 编辑:zhangyanqing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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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南宁市人民政府:

  2016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悉心指导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部署,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为重点,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目标,深化完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为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我市人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常态保障。现将我局201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创新做法和成效

  (一)牵头与人民法院召开案件研讨会。2016年4月26日,牵头组织我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争议案件研讨会,局长和分管政策法规工作的局领导,以及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法律顾问、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近6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主要围绕劳动监察、社会保险及工伤认定等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展开热烈讨论。此次会议,加强了行政行为与审判活动的良好衔接,拓宽了规范执法思路,促进执法范式多元化,为扎实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执法培训评估结果。2016年10月,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2016年度秋季业务培训班。培训班上,我们邀请人民法院的法官、工作业务骨干进行专题授课,内容涵盖应对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程序、工作疑难问题、行刑衔接等前沿业务知识。为巩固培训知识、强化知识记忆,达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的效果,我科打破以往“专家讲、大家听”单一的学习形式,在培训中,采用集中闭卷考试的方式,考核执法人员的学习效果和培训成效,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倒逼执法人员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效提升了执法干部对知识的掌握度和熟悉度。

  (三)发挥局法律顾问参谋作用。充分调动局法律顾问“智囊团”的积极作用,积极协调局法律顾问经常性参与到我局规范性文件和各项重大决策的起草、法律审查以及合同审核等关键工作中,切实发挥法律顾问把好各项涉法事务法审关的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局法律顾问参与审核我局制定的所有范性文件和各项重大决策,并对我局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各类联合办学培训合同、档案整理项目合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等20多份提出法律意见,为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事务中的法律风险,保障我局依法履职发挥了重要的中流砥柱、保驾护航的作用。

  (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行政执法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主动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明晰公开,同时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公众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人社执法信息一并公开,作到公开条清理析,查阅方便快捷。今年1—10月,公开执法类信息300多条。

  (五)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系统。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们制发了我局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并按照“经济实用、高效便捷”的要求,对原自建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系统进行相应升级改造,做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系统与市行政执法监察系统的数据交换、技术对接,实现了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对我局行政处罚案件执法全过程高效监督机制的建立。

  (六)局领导出庭应诉。我们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局长和相关分管局领导积极出庭应诉,共参与了5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开庭审理,涉及工伤行政确认、社保待遇等问题。庭上,我局结合案件释理说法、充分发表了庭审意见,也认真听取了对方当事人的辩论意见,切实收获到了今后改进行政管理的启示,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也有效缓解了行政机关和群众之间的对立情绪,树立了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七)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2015年12月,我局按照《关于印发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5〕346号)的要求,对行政审批受理环节中中是否包含有需要服务对象提供专家评审评估、公证、审计、会计等有偿中介服务环节进行全面自查。并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筹议审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2项行政许可事项在受理环节中需服务对象提供有偿中介服务提出保留的意见,获得上级批准。今年10月,我们按照《关于做好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199号)要求,不再将“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提交的验资报告”和“设立职业介绍机构提交的验资报告”作为““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的受理条件,并及时修编公布此许可事项相应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实现了简化优化人社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的社会效果。

  二、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南府办〔2015〕15号)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创建我局“真情人社•倾心为民”服务品牌为总抓手,在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部署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并层层推进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2016年来,我们认真组织学习关于依法治国等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聚集法理资源,凝聚法治力量,将各项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转化为引领和指导法治人社建设实践的强大正能量。

  1、做好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适应新形势下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把加强依法行政作为确保全面深化改革顺利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结合人社工作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讲话精神,结合我局服务民生的中心工作,及时制定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明确局系统全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并将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科室(单位)年终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全年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精心组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今年5月28日,我局召开由局领导、局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局机关全体干部及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部门干部近200人参加的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上,通过总结成绩,查找问题,研判形势,部署工作,有效推动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发展。

  2、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我们以建设“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为目标,在人员、机构等方面积极规划、组织落实、协调推进,为实现规范执法构建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推动各县、区(开发区)人社局和局属各单位成立法规股室,或是确定专人负责政策法规工作。目前,武鸣县、横县、宾阳人社局设立了法规股室,其他县、区(开发区)人社局和局属各单位已落实了专人负责政策法规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依法行政工作和法规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二是充实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解决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人手不足现状,我局通过挂职锻炼,积极抽调通晓人社法律规则、具备敏捷法治思维、善于处理行政涉法事务的人员到局政策法规科工作,充实和保证法规工作力量。目前局政策法规科4名工作人员均为法律专业人员。

  三是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作用。在研究有关局重大工作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法规时,我局均要求会前充分听取局政策法规科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到全市性工作部署和政策制度方面,还通过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涉及权益的公民以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充分论证,确保出台政策制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今年以来,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列席局务会20多次,对80多项行政决策和有关事项充分发表相关法律意见,为局领导及时掌握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政策难题提供参谋。

  3、强化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我们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研究学与用、理论与实践有机统一的学法方式,真正让依法行政观念入耳、入心、入脑,注入每个执法人员的思想当中,成为自觉工作行动,实现执法人员执法工作水平和执法职业道德新增强。

  一是着手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坚持执行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通过局领导专题学习扩大会、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等形式,及时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出台的纲领性文件、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促进人社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提升。

  二是搭建学法平台满足学法途径多样化。我局把创新干部职工学法培训作为常态工作抓紧抓好,今年,我局共开设了9期“南宁人社讲坛”,内容涉及行政执法、职业道德,执法心态、保密知识,人口计生、学习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等前沿法律法规和工作热点,让广大干部职工“观有所悟、教有所省、行有所思”。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增强法制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积极丰富“南宁人社讲坛”的课程内容,拓展和延伸课堂触角增设了“法治南宁讲堂”活动。今年以来,我局共举办3期“法治南宁讲堂”活动,分别为邀请城区法院和中级法院法官开展行政争议案件研讨会、邀请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对依法行政理念进行深度解读、组织执法人员60多人到法院现场观摩诉讼案件庭审。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使我局执法人员提升了学识、开阔了思路,增长了能力。此外,局法规科工作人员经常性利用工作间隙,互问对答司法考试相关题目,研究探讨各类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最新法学理论知识,强化知识记忆,活跃法治思维,提升学法用法、融会广通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是强化全市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工作。作为负责全市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部门,我们将公务员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课程,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我们主动依托职业道德建设、对口培训、网络培训和远程教育等培训平台,开设南宁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等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2015年10月-2016年9月,我局开展的公务员培训中涉及依法行政知识的实体培训班21期(次),现场培训5000多人次;800多人次分别参加了11期远程双向视频培训班;启动了全市近3万名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全员网络的学习培训工作。

  四是重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今年9月,我们组织市人社系统17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确保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合法性。此外,我局还对301名劳动保障监察员开展了2期行政执法技能和职业规范培训,增强了劳动保障监察员在监察执法工作中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强化政策保障,健全人社规范性文件体系

  我局坚持科学、民主、公开原则,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及时报备的程序要求,重点加强对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搞地方或行业保护等内容的法律审查,切实做到有件必审、经审必备,并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16号)的要求,规范性文件统一使用“南人社规”作为公文代字。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我们制定并公布了《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签约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15〕81号)、《关于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请南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南社保规〔2016〕1号)、《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财政补助和2017年参保缴费等工作的通知》(南人社规〔2016〕1号)3份规范性文件。通过研究完善一系列的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健全覆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主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体系,为推进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完善决策机制,力求重大事项科学民主

  我局将关系全市人社事业发展全局、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重大事项等列入了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并向社会公开,制定重大决策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令第45号)《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决策事项范围》的要求,强化决策调研、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凡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均交由局法规科审核把关,做到未经法规科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或者审查不通过的,不上会讨论,不进行决策。在充分听取意见、进行论证和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通过局务会会议进行集体讨论。有效保证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今年,我们制定了《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经办流程的通知》(南人社发〔2016〕37号)、《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并将制定的重大决策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一年来,没有发生因行政决策失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有效实施。

  (四)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

  我局注重在法治框架下不断探索改革创新的突破口,努力推动部门职能转变,深化审批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力度,实现人社执法服务提速增效,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统一”的执法效应。

  1、提高审批效率,推进服务提速。严格按照新编制的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局行政审批办对局审批窗口每周和每月对行政审批进行适时监控,对项目的申报事项、受理时间、实际办理时限、办件总数、可能超期办理和已经超期办理等办件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根据汇总的情况,对可能超时办结审批事项的业务科室(单位)及时发出提醒告知,敦促审批事项按时办结。2016年1至10月,我局受理行政许可事项593件,办结593件,受理政务服务事项3064件,办结3064件,办结率100%,接收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咨询10971件,办结满意率98.65%。

  2、优化公共服务流程。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意见的精神和工作部署,坚持“能优则优、能减则减”的工作原则,积极发动指导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本部门承担公共服务事项的目录进行重新梳理,压缩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材料,减少办事环节,规范办事程序,为再提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工伤认定原承诺办结时限为42个工作日,经压缩审批时限,实行简易程序,对于事实清楚的工伤认定实现了15天办结。按照人社部发[2016]44号的要求,截止今年10月底,有7项服务事项实现了办事材料的简化,有5项服务事项实现了办事流程的简化。

  3、不断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充分发挥日常巡查、举报投诉调查、督促企业自觉守法、查处一般违法行为方面的基础作用,不断提高专项检查和大要案专查在保障权益、遏制突出违法问题蔓延、打击严重违法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今年1-10月,全市劳动监察共检查用人单位40133户,涉及劳动者43.401万人,查处各类案件立案669件,结案617件,法定结案率100%;对41个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给予行政处理、处罚,将61个涉嫌恶意欠薪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一方面,全面启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专项行动。在现有已实现全市129个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2016年8月,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总工会、南宁市工商联、南宁市司法局、南宁市综治办、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九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全面启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专项行动,计划用不到两年的时间,实现到2017年底,各县、区、开发区辖区内300以上大中型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组建率达到90%以上,建立5个以上的商会(协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全市规模较大的事业单位普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且全市主管10个事业单位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100%,并进一步提升全市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的目标。另一方面,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建设水平。今年我局进一步规范办案机制,加强仲裁法律法规的研究,完成对《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修改建议,并完善劳动仲裁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优化办案系统,大力缩短审批流程和办理时限,优化办案程序,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2016年1-9月,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处理案件5316件,其中立案受理4942件,案外调解53件,不予受理321件,结案3208件,其中仲裁结案1494件,调撤结案1713件。

  (五)强化执法监督,保障人社工作依法有效开展。

  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行政监督构成了国家“立体式”权利运行监管体系,是最有法律效力和权威的监督,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重要体现。我局严格落实本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始终坚持把接受国家“立体式”权利运行监管作为贯彻规范文明执法理念的一项重要抓手,落实到人社各项工作中,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和工作质量。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我局按照规定及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今年来,共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22件,政协提案41件,按时办结率100%,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5件。

  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按照市依法行政办下发的《关于开展南宁市2016年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凡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局各科室、各局属单位,认真对本部门年度行政执法职责(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具体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分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对策和措施,形成书面报告送市依法行政办,有效促进各级各部门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经自查,2016年,我局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中有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4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检查4项。局属单位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中有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项。

  三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我们严格按照2016年6月17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南宁市201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16〕8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的自查自评方案,成立评查小组,对各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市劳动监察支队和16个有执法任务的业务科室(单位)对本部门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案卷,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进行自评自查,重点评查行政执法行为的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运用行政裁量权是否合理,说理是否充分,文书制作和归档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集中检查。并及时市法制办报送相关自评材料。此外,今年7月,局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市本级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1次,评查了198份案卷,评查出优秀案卷12份。通过评查,促使各部门(单位)认真梳理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分析原因,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整体推进了人社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四是开展依法行政效能监督。我们主动向社会各届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 对我局系统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促进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政风行风面对面”、“百名科长上热线”、“电视问政”等活动,回应民众呼声,解决民众需求,得到了群众的肯定和认可。

  (六)做好复议和应诉,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我局全面履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赋予的权利义务,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有效预防和化解了行政争议, 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创新方法机制,灵活运用和解方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我们着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解决在基层,只要双方自愿,且不违背法律、法规,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我们都尽量采取调解方式促成和解,增进争议双方的相互信任,使行政争议在比较和谐的氛围内得以平息,实现 “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共有1起社会保险类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

  二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实行“裁前告知”的工作方式,对拟做出撤销、变更及责令履行复议决定,帮助被申请人正确认识问题,促使其主动纠正错误,促使被申请人依法行政;对于一些维持的案件,也尝试在裁前告知申请人决定的内容,帮助其树立正确的维权思路。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处理行政复议申请9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8件,其中终止1件,维持6件,正在审理1件。

  三是配合做好被复议、应诉工作。我们坚持“源头预防”的方针,严格规范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事实依据和法律适用,注重事前换位思考,从复议机关审理案件的角度研究行政复议的审理对象、审理内容、审理程序,进一步完善、规范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较好防范了行政争议隐患的发生。严格依法履行被申请人和被诉行政机关的职责,对上级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我局按规定向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尊重并自觉履行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决定和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被上级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含去年转入审结的3件),其中维持11件,未审结6件。被诉讼案件48件,其中维持15件,未结33件。共出庭应诉48次,未出现不依法出庭应诉的情况。此外,我们还建立了庭期上墙制度,局法规科将登载有出庭应诉的案件名、审级和庭审日期的日历张贴上办公墙,发挥排庭表提醒警示的作用,确保出庭应诉有序开展,有效避免漏庭错庭现象的发生。

  (七)加强法制宣传,着力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我们高扬依法行政主旋律,通过组织宣传活动,拓展宣传渠道,进一步扩大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努力营造尊法敬法崇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服务企业宣传人社政策。我局自2016年5月起上半年,开展“服务企业、宣传政策”为主题的“服务企业先锋行”活动,牵头我们局分管法规工作的领导牵头,组织我局与人力办、人才办、社保局专技科相关工作人员,深入我市5家重点企业实地走访,上门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了解各类企业对人社政策的期待,听取企业对人社部门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走访期间,发放了《南宁市人社服务企业政策法规汇编》,有针对性地为企业解答和解决一批具体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发展动力,指导企业学好把准用足各项政策。

  二是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 “工伤保险宣传日”等重大宣传日活动,进行人社法律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三是组织、参与开展的“春风行动”、“邕城创业行”、“ 广西首届政务公开日活动”、“服务企业先锋行”、“走近社会保障卡”、“送法入乡村”、“春、秋季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暨大型人才交流会”等活动,现场为企业以及广大群众提供了就业政策、自主创业、社会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咨询活动。

  四是利用报纸媒体开展社保法律政策宣传。在《南宁晚报》和《当代生活报》开设宣传专栏,重点刊登人社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其中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在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广西人事天地等媒体开辟专栏,共刊发政策法规宣传文稿63篇;采取电视访谈的形式在南宁电视台连续播放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宣传标语,解答参保热点问题,并精心策划制作动画宣传片在南宁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夜班大侦探》栏目循环播出,全面提高建筑业工伤保险惠民政策知晓率。在南宁新闻网微信平台设置“社保你我他”专栏,共发布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微信推送信息15篇,切实加快了人社法规政策的普及,有效营造了全社会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就,但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地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层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仍需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基础工作还需不断加强;二是人社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方式,还需进一步探索。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后,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将按照上级有关依法行政工作部署,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政策制度,明确行政职权。编撰一套完整齐全、规范明晰的人社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对新出台的政策及时更新,加强市级层面法规、规章、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加强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调研和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增强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解决实际问题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

  (二)强化执法责任,突出执法实效。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执法活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科技手段、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运用,严厉查处民生保障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采用行政指导、行政合同、案件回访的执法方式以及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等柔性执法方式,推行人性化执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执法监督,发挥监督作用。关注行政权利事项和行政责任事项的实施依据变化情况,对局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中的要素内容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制定与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事项相对应的事中和事后监管措施,定期对权利清单执法领域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探索开辟更多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式,针对不同的执法内容,开展行政执法个案监督、专项监督、交叉监督,深入规范执法行为。转变管理模式,各科室的工作重心要从重审批向重事后监管转变,加大监管力度。

  (四)做好复议应诉,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对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理解,结合上位法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准确把握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精神,以应对工伤事故千差万别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析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总结提升工作。妥善处理具体个案,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继续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法院的沟通和联系,不定期与政府法制部门、人民法院召开案件研讨会,统一行政执法的尺度,进一步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和谐氛围。充分利用“南宁人社法制讲堂”、“科长讲坛”等平台,结合实际案例和遇到的新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法学理论和实务能力。做好“六五”普法宣传谋划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局门户网站和信息平台等生动的媒体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人社政策法规;在“微”字上下功夫,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现代传媒,多种途径“微”传播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和解读、点评人社重点工作,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工作氛围。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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