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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稿关于消费者

2016-03-30 11:43:17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广播稿关于消费者(共3篇)3 15消费者日广播稿 两篇3 15消费者日广播稿 两篇3 15 消费者日广播稿一一、开场(背景音乐)★★★★★甲:尊敬的各位老师乙:亲爱的同学们甲乙:大家中午好!★★★★★甲:总有一种声音让你温暖。乙:总有一种声音让你回味。甲:我们把真诚融入电波,我们把真情化成祝福。乙:放飞儿时的梦想与荣光,...

篇一:《3.15消费者日广播稿 两篇》

3.15消费者日广播稿 两篇

3.15 消费者日广播稿一

一、开场

(背景音乐)

★★★★★

甲:尊敬的各位老师

乙:亲爱的同学们

甲乙:大家中午好!

★★★★★

甲:总有一种声音让你温暖。

乙:总有一种声音让你回味。

甲:我们把真诚融入电波,我们把真情化成祝福。

乙:放飞儿时的梦想与荣光,绽放童稚的微笑和清亮,把心灵放梦于远方 甲:一种宁静,一刻豪放,一缕芳香。

乙:很高兴我们能在广播中相约,愿红领巾广播站与你共享精彩好时光。 ★★★★★

甲、丙:我是小小播音员 ,

乙、丁:我是小小播音员 ,

甲:愿我们的广播给大家的业余生活增添光彩,能在大家紧张忙碌的学习生活之余为你带来欢笑和舒心。

乙:今天的广播分为三个板块:《安全之声》、《佳文赏析》、《爱心点歌台》

二、安全之声

甲:首先,我们为大家准备的栏目是《安全之声》。说起安全,-----你知道,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是哪一天吗?广播稿关于消费者

乙:当然知道啦!每年的3月23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还知道,为推动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降低少年儿童伤亡事故的发生率,保证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1996年,国家有关部门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安全教育日"制度,将每年三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浙江省将每年三月的最后一周定为"安全教育周"。 甲:哇!你知道的还真不少!现在,我们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更应值得重视。在我们的校园里,越是高年级的同学越是不注意安全。尽管学校每学期都对大家进行了"安全教育",可有些同学总也听不进去,做了一些危险的事。

乙:是啊!~我觉得青少年应该时刻注意安全,爱惜财产,珍惜生命,不做危险的事情,别人不注意安全要提醒;多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选择适当的环境,了解一些生活常识,如防火、防水、防盗、防电、防毒;做事先考虑后果,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甲:我们一定要记住:每个人心中第一的是安全,第二的是安全,第三的还是安全。 乙:安全是每一个人在做事前考虑的第一要点,因为只有安全了,才能使宝贵的生命不受到伤害。

甲:安全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为了安全,人类进行过艰苦拼搏。

乙:安全是一门奇妙的科学,为了安全,人类经受过长期探索。

甲:安全关系生、关系死、关系生活,为了安全,人类战胜了无数灾祸。 乙:安全关系你、关系我、关系祖国,为了安全,人类经历了多少战火。

甲:安全,一个永恒的话题,在科技发展的今天,是安全捍卫着我们的生命;是安

全在维护我们生存的利益;是安全在为我们注入无限的力量。交通安全更是与我们密切相关。

乙:同学们,安全隐患莫小瞧,安全意识更重要,在校园里,我们更要注意安全。只要时时注意,刻刻留心,我们才能生活得幸福。

3.15 消费者日广播稿二

甲.乙:亲爱的老师们;亲爱的队员们;大家中午好!

甲:我是主持人甲;

乙:我是主持人乙;

乙:今天是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天我们就给大家讲讲有关国际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吧。

甲: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

-

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乙: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从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 ,此标记。 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甲: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消费与责任""消费与责任"的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乙:我很喜欢这个节日,我们是消费者,我们为自己喜爱的商品付了钱,当然应当享有消费的权利。平时我就买到过不合格的产品,很让我生气。但我不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你能给我们讲讲吗?广播稿关于消费者

甲:如果你买到不合格的产品,你首先要跟生产厂家联系,让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他若不听,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去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我国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电话号码是"12315",记住,是"12315"

甲.乙:我们今天的广播已接近尾声了。希望我们能共同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我们下周再见!

篇二:《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齐: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伴着三月的春风,我们这一期的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

甲:我是 。广播稿关于消费者

乙:我是 。

齐:今天我们红领巾小广播的主题是——《缤纷三月》,我们将向大家介绍三月份的有关节日及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说起三月,我倒要考考你,你知道三月都有些什么节日吗?

乙:这可难不倒我——三月三日是"全国爱耳日",三月五日是"学雷锋日",三月八日是"妇女节",三月十二日是"植树节",三月十四日是"国际警察日",三月十五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三月十六日是"手拉手情系贫困小伙伴统一行动日",三月十七日是"国医节",三月十八日是"全国科技人才活动日"等等等等。

甲:哇!三月份的节日真多啊,怪不得要称它为"缤纷三月"呢。

乙:昨天是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就让我们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这个特殊却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节日吧!

甲: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乙: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甲:今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为"消费与民生"。这次主题是在广泛征求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充分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有力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乙:我很喜欢这个节日,我们是消费者,我们为自己喜爱的商品付了钱,当然应当享有消费的权利。平时我就买到过不合格的产品,很让我生气。但我不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你能给我们讲讲吗?

甲:如果你买到不合格的产品,你首先要跟生产厂家联系,让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他若不听,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去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我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电话号码是"12315",记住,是"12315"

甲:同学们,下面我们教大家《如何辨别食品包装及标识》

专家认为,所谓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同学和家长们在购买食 品时,最先接触的是食品的包装,而包装标识的正确与否也关系到食品质量的好坏,因此我们有必要教给同学们一些必要的小常识,希望对大家在购买食品时有所帮助:

乙:(1)食 品包装一定要具有标识,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而没有标识的食品希望同学们不要购买。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力口标识 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甲:(2)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限期使用的产

品应当标明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日期的表示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采用"年、月、日"表示。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应当印制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没有这三项内容的属于"三无产品",建议同学们不要到无证摊贩处购买食品,也不要买"三无"食品,应到大型的、信誉好的食品店或超市购买名牌厂生产的定型包装食品,并要索取发票凭证,以便发现问题后作为索赔凭证或诉讼的依据。

乙:(3)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食品,应当标明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编号。

甲:(4)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例如大米、面粉、酱油、食醋、植物油),其包装上应当标明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记。以上五类食品的外包装上如果没有大写英文字母"qs"(意思是质量安全),请同学们告诉家长不要购买。

乙:(5)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食用要求,需要标明食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应当相应予以标明。

甲:(6)食品标识应当标注有效的产品条码。

乙:最后我们呼吁大家:要买食品尽量去超市,千万不要去买路边摊和无证小店的东西,记住这个和我们的健康密切相关的问题。

音乐起

(甲乙):今天的红领巾广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三:《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当灿烂的晨曦温暖着整个校园,采撷一缕阳光,编织成七彩的花环。留住一阵清风,播撒出希望的明天。付出一份真诚,打造出温馨的世界。带走一丝烦恼,让快乐与我们同行。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我是主持人:牛亚欣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天就让我们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这个特殊却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节日吧!

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今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为"消费与民生"。这次主题是在广泛征求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充分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有力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我很喜欢这个节日,我们是消费者,我们为自己喜爱的商品付了钱,当然应当享有消费的权利。平时,如果你买到不合格的产品,你首先要跟生产厂家联系,让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他若不听,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去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我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电话号码是"12315",记住,是"12315"同学们,下面我们教大家《如何辨别食品包装及标识》

专家认为,所谓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同学和家长们在购买食 品时,最先接触的是食品的包装,而包装标识的正确与否也关系到食品质量的好坏,因此我们有必要教给同学们一些必要的小常识,希望对大家在购买食品时有所帮助:

(1)食 品包装一定要具有标识,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而没有标识的食品希望同学们不要购买。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力口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广播稿关于消费者

(2)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日期的表示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采用"年、月、日"表示。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应当印制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没有这三项内容的属于"三无产品",建议同学们不要到无证摊贩处购买食品,也不要买"三无"食品,应到大型的、信誉好的食品店或超市购买名牌厂生产的定型包装食品,并要索取发票凭证,以便发现问题后作为索赔凭证或诉讼的依据。

(3)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食品,应当标明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编号。

(4)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其包装上应当标明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记。以上五类食品的外包装上如果没有大写英文字母"qs"(意思是质量安全),请同学们告诉

家长不要购买。

(5)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食用要求,需要标明食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应当相应予以标明。

(6)食品标识应当标注有效的产品条码。

最后我们呼吁大家:要买食品尽量去超市,千万不要去买路边摊和无证小店的东西,记住这个和我们的健康密切相关的问题。

时间过得真快,红领巾广播站又要和大家说"再见"了。期待今后我们的思维在这里交汇、碰撞,让我们的生命永远充满活力,让我们的活动永远充满朝气!

感谢大家的收听,本次播音到此结束。

合: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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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者广播稿(共3篇)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当灿烂的晨曦温暖着整个校园,采撷一缕阳光,编织成七彩的花环。留住一阵清风,播撒出希望的明天。付出一份真诚,打造出温馨的世界。带走一丝烦恼,让快乐与我们同行。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我是主持人:牛亚欣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天就让我们带着大家一起了消费者广播稿(20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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