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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2016-04-21 11:46:51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共5篇)党内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党内监督责任追究制度为保证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1、监督内容(1)个人言行必须符合《党章》和国家法...

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篇一:《党内监督责任追究制度》

党内监督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证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监督内容

(1)个人言行必须符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上级组织及本组织的决议,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2)必须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4)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6)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任干部。

(7)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规定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坚持原则,敢于同错误倾向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2、监督方法

(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

(2)督促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了解并掌握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工委反映。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要及时谈话提醒,及时揭露并查处党员的违纪行为。

(4)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3、监督责任

(1)党支委成员要以对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主动履行监督职责。若有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党支委成员不了解,在案发前也未做任何工作的,党支部书记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书面检查,追究失职责任,出现严重问题的,党组织负责人要向全体党员检查,并主动接受组织

处理。

(2)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不虚心接受党组织的监督,自由散漫,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党支部书记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上级党组织责成专人进行谈话教育,两次谈话不改的,可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党内除名;已构成违纪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党支部书记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要追究失职责任。

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篇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明确全体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应承担的的责任,保证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完成及发展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定本制度。

(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条 工作责任追究制,是指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真实履行职责,不执行或者拖延办理公司决定决议的事项,不办理或拖延交办的工作,以致影响工作进程或工作效率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包括经济、企业形象、企业名誉等方面。或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 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责任到人,坚持持之以恒,从严考核,处罚兑现的原则,并把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作为员工对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成员和部门的目标管理范畴,纳入员工年度综合考评和晋级、加薪、评先的范畴。

第四条 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着眼防范,坚持责任倒追,按照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从最终环节查起,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分管的部门负全部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员工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工作责任;

第六条 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在工作中应承担以下领导和管理责任:

(一)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的行业政策,深入市场调研,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研究制定公司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公司上层决定决议的事项,并组织实施

(三)履行工作职责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职责范围内工作和实际情况,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四)以公司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部门利益服从公司利益;

(五)履行监督,考核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人和事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依据规章制度实行奖惩。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办理事项,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六)真是向上层反馈经营和工作情况,不得夸张虚浮或者瞒报、迟报,不得损公肥私,假公济私,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损害公司利益;

(七)热爱公司,团结同事,协作共赢

第七条 一般员工在工作中应承担以下工作责任:

(一)真实有效的贯彻公司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决议;

(二)真是履行岗位职责,优质高效完成岗位工作,真实执行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并按要求和时限完成;

(四)规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管理制度,及时向部门领导反馈经营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事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热爱公司,廉洁奉公不得损公肥私,损害公司利益,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第三章 责任追究原则

第八条 责任追究过程中应秉承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三)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

(四)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四章 责任追究与执行

第九条 一般责任的追究由行政部根据制度考核执行,重大责任的追究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室会议研究决定执行。工作责任追究要与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

相结合,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第十条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和员工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免、加薪降薪的重要依据,行政部门履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监督和执行职能董事会负责对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工作责任主要分为:完全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将酌情追究其责任:

(一) 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

(二)违反公司人事、财务、采购等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

(三)擅自更改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工作效率低下,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数据材料、办理有关事项或者做出明确答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五)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或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拖着不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或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生硬,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六)对不属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部门办理的事项,不说明、不请示、不移送、置之不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七)以权谋私、接受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损失巨大的;

(八)工作时间或者值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空岗,贻误工作或造成损失的;对应该参加的会议和学习,随意迟到、早退或者未经请假无故缺席的;

(九)遇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不能及时制止,致使事态扩大的。

第五章 责任承担

第十二条 承办人失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导致审核人、批准人失误,造成损失的,追究承办人责任。

第十三条 审核人、批准人应发现而没发现、应纠正而没纠正问题,追究审核人、批准人责任,同时追究承办人责任。

第十四条 领导者不负责、故意做出错误的指令或决定的,追究领导责任。

第十五条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一)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

(二)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采取纠正措施的;

(三)确因意外和自然因素造成的;

(四)非主观故意且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五)因行政干预或当事人确已向上级领导提出建议而未被采纳的,不追究当事人责任,追究上级领导责任。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严或加重处罚: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二)屡教不改且拒不承认错误的;

(三)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第五章 责任追究的方式与种类(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七条 种类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留用察看、停职;

(四)调离岗位、降薪、降职、撤职;

(五)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董事会成员以及部门负责人违反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酌情二者可以并用,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在制定公司经营决策和公司发展规划中,法定代表人坚持己见,擅自做主,造成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法定代表人应负全部责任并与以法定代表人10000-50000元的罚款;

(二)对制造范围内的工作不按制度、不按程序、不按标准及时完成对董事会交办的工作无故拖延、拒不办理或随意更改工作指令、决定,对本职工作敷衍了事,借故不办的,给予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留用察看。

(三)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不报告,发现一次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00--500元罚款;发现两次以上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处以500--2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四)不履行职务职责,造成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和责任事故,影响和损失在10000元以内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影响和损失在10000--50000元的,给予记过处分,处以1000--2000元罚款,致使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记大过和降职处分,并出2000元以上罚款。

(五)违反财经制度,挪用公司资金,或者以权谋私,挪用资金在5000元以下的,予以当事人警告处分,勒令限期退回资金,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挪用资金在50000以上的,予以当事人辞退或开除处分,勒令嫌弃退回资金,并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

(六)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给企业利益造成损害或不良影响的,处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2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予以开除,赔偿全部损失,并处2000—5000元的罚款。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违反多项条款的,一并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一般员工违反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一)不执行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定、决议,又不说明情况和原因,出现一次给予当事人记过和降薪处分,两次以上予以留用查看或辞退。

(二)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给予警告处分和降薪处罚,屡教不改的,予以留用查看或辞退。

(三)不执行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又不说明情况和原因的,出现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和每次50—100元的罚款,两次以上予以留用查看或辞退。

(四) 利用职务之便损公肥私、损害企业利益的,给予记过处分,并给予所获利益双倍的罚款,并降薪和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五)不履行岗位职责,出现重大安全、质量和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处分,并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处分,并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辞退,

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篇三:《强化制度监管 完善责任追究》

强化制度监管 完善责任追究

“小金库”现象对国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进步产生了巨大危害。治理“小金库”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工作的关键在于强化制度监管,完善责任追究,坚决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从而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一、加强思想教育,构筑道德防线。

“小金库”的屡禁不绝,从某种意义上说,首要在于“小金库”涉及人员的思想水平低。因此,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建设重在思想建设。

1、提高思想意识。要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必须从提高单位党政一把手的思想意识着手。要明确单位一把手是主要责任人,负总责;纪检监察机关将治理“小金库”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列入一把手的年终考核。只有一把手的思想意识提高了,才可以消除单位的“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掌管和运作、支出去向,“小金库”才能从根本上走向衰亡。

2、增强法纪观念。要加强廉政教育和培训,把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诫勉教育相结合,拓宽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通过对一些反面典型的查处、曝光和剖析,帮助公务员抑制不正当行为的欲望, 使公务员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金钱观,增强廉政意识,从思想上认识到私设“小金库”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强化制度监管,构筑约束防线。

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在源头上杜绝“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在使用环节上控制“小金库”现象的产生。

1、完善财务制度。一方面,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防止“隐性收入”、“灰色收入”形成“小金库”,使“小金库”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另一方面,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管理,明确岗位权限,建立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制度。一个单位只能设立一套账,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完整、准确地向财政、审计等监督机关报送财务收支决算,自觉接受监督,从“出口”上控制“小金库”。

2、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一是要加强群众对领导行权的监督,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加大对治理“小金库”业务政策和举报奖励制度的宣传。二是要加强部门协调机制,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公安、检察、司法联动,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对“小金库”实行围攻,形成监管合力。

三、完善责任追究,构筑惩处防线。

根除“小金库”现象,必须强化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行政问责,在经济处罚的同时,追究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责任。

1、创新监督方法。由于私设“小金库”的形式花样翻新,隐蔽性越来越强,因此,审查人员在监督方法上要不断创新。其一,要强化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督,建立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监督机制。其二,在鼓励群众举报方面要拿出切实的措施,让群众有动力举报,有勇气举报。其三,在对单位思想教育的同时,应当在

群众中广为宣传“小金库”的危害性,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

2、严肃责任追究。只有使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的行为都受到纪律或法律的惩处,才能遏制“小金库”蔓延的势头,抑制设立和使用“小金库”行为的动机。一是制定并完善查处“小金库”的纪律处分规定和法律法规,明确直接责任人。二是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不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只有使“小金库”行为的相关责任主体既承担违纪责任,又承担法律责任,才能根除“小金库”现象。

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篇四:《责任追究制度》

[篇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责任追究是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当事人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

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二章追究范围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班子成员责任:

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政策性偏差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

3、违反公司人事制度、财务制度、采购制度等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

4、擅自更改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造成不良后果的;

5、失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发生决策失误的;

6、失职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

7、连续三个月内因疏于对部下的管理教育,使其发生三次以上严重工作失误的;

8、一般文件送达后1、5个工作日、急件0、5个工作日不批阅,影响后续工作正常开展的;

9、对下属的请示、报告无故三日不答复,影响工作开展每月3次以上的;

10、以权谋私、接受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责任

1、工作中以权谋私、吃请受贿、接受他人财物、回扣损害公司利益的;

2、顶撞上级领导、不服从管理两次(含)以上的;

3、工作中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

4、工作不配合、不协调或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中拒不执行领导签批或工作安排两次(含)以上的;

6、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失误或重大损失的;

7、工作中不能顾全大局、谋取小团体利益的;

8、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失误的;

9、遇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不能及时制止,致使事态扩大的;

10、对到其部门办事的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为其服务;

11、一季度内本职工作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3次(含)以上未能按时完成,或重大工作任务(一次)未能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

12、越级请示、汇报且不符合事实的;

13、对各类文件不及时传达、执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14、不能搞好本部门内部团结,

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篇五:《隐患排查制度》

[篇一: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隐患排查制度。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價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搏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捶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隐患排查制度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搀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捧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

(5)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搏查;

(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搏查3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六、每月五日前向校领导上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表。

要害部门管理规程

一、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二、学校的实训室、计算机房、图书馆、档案室、财务室、学生餐厅、学生公寓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三、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工作,自觉遵守岗位职责。

四、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和财物规定存放的数量。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重点部位。

六、学校治安管理人员对重点部门、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七、定期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八、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重要信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师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规范和完善学校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维护校园安定稳定局面,特制订本制度。

一、重要信息范围的认定

1、各种政治性事端,各种非法聚会、示威、上访、游行、静坐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苗头及行为。

2、自杀、行凶的倾向或行为。

3、师生伤亡事故,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或伤病住院等事故。

4、学生打架或群殴事故。

5、师生违法或严重违纪现象。

6、失窃、盗窃现象、师生起哄现象和火灾、水灾等安全隐患事故。

7、师生患精神分裂症,或有精神障碍和严重心理障碍的以及由此引发的影响校园安定稳定的事件。

8、因教学、管理、保卫、就业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和混乱以及影响社会或校园安定稳定的其它因素。

9、学生出走、失踪、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未归、未按时注册或请假后未按期归校的现象。

10、国家重大事件或敏感时期的学生思想动态和反应。

11、校外人员到校内游串或各种传销现象等。

12、影响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定稳定的其它事件。

二、重要信息报送制度

1、对重要信息,必须做到发生或发现后即时上报,不得延误,并对事态进展、处置进展、处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针对事件所开展的工作等情况要及时续报。

2、对重要信息,必须全程、准确汇报,出现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视情节影响和后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实行信息报送责任制。学校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所辖范围信息的报送责任人,学校校长为学校信息报送责任人。办公室秘书为学校具体报送人。

4、在一般情况下,信息报送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先越级汇报。

5、学生工作系统方面,坚持建立班级信息员(优秀班干部)——班主任——学生科——学校领导的信息反馈渠道;学校教职员工方面,坚持建立教师骨干(教师党员)——科室负责人——学校领导的信息反馈渠道。通过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反馈网络,不断强化信息意识,做到遇事必报,大事即报,反应讯速,措施得力,处置得当。确保学校能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并按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维稳要求及时上报维稳信息,确保我校校园的和谐平安。

教室规则

一、上课铃响应立即进入教室就坐,并把上课所有用具准备好,无故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因故迟到、早退者要报告老师,经允许才准进入教室或离开教室。

二、上课由班长或副班长向老师报告出勤情况。

三、上课时服装必须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和超短裤上课),坐姿要端正,思想要集中,听课要专心,老师提问题时要起立回答。

四、自修课应在教室或图书馆(要报告副班长)学习、保持肃静,不得吵闹喧哗影响他人学习,不得离校外出。

五、轮流值日,必须每天下午下课时打扫教室、走廓卫生、清倒垃圾、摆齐桌椅,保持室内外整洁;值日生要负责熄灯、锁门。

六、爱护室内一切设备,损坏时一律按价赔偿。

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图书馆规则

1、本馆只为本学校师生服务。

2、凡进本馆的人员都要自觉遵守本馆一切规章制度,保持安静,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严禁在馆内吸烟,违者按规定罚款。

3、借、还书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办理手续。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书证要保管好,如有遗失,不再补。

4、读者凭工作证或学生证领取借书证。学生借书证每个限借图书三本;教工借书证每个限借十本。

5、借书期限,学生借每册定半个月,逾期不还者,每册逾期一天罚款2角。教工半年清还图书一次。

6、图书未经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携带出馆外。

7、珍藏本对读者实行有偿服务,工具书、合订本杂志。报纸等,概不外借,只限在馆内参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借者,须经馆长批准。

8、借书时,读者应当面检查图书,如发现有污损,残缺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员声明,加盖印证。

9、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损坏,涂改、圈点,批注和割窍等,否则,按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赔偿,情节严重者,报有关部门处理。

10、要办理离校手续的读者(包括教工),应将所借的图书及借书证清还本馆,否则,不予签盖离校证明。

二、阅览室规则

1、持阅览证方许入本室。

2、为了保持室内整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携带食物入室。

3、阅览室中所陈列的图书,报刊概不外借。

4、阅览室书刊不得污损,割坏。如有污损,割窍须负责赔偿。

5、爱护图书,阅览后须放回原处,不得携带出室外。

6、进室阅览者,带来的书刊,书包和手提袋等用具,一律不得带入室,须存放在指定地方,离室时自行取回。

三、图书遗失赔偿规定

1、丢失图书,按原价4倍赔款。

2、多卷册图书丢失其中一卷(册),按全套(部)书价赔款。

[篇五: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公司长周期安全生产,建设成安全高效型和质量标准化矿井,使部门和生产队的安全管理规范化、系统化、程序化,结合公司制定的隐患排查制度,制定此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部门经理是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各队队长是本队施工区域内隐患排查处理的第一责任人,部门主管要监督其各队隐患排查的解决落实情况。

一、隐患的分类及处理

矿井隐患按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爆破、火灾、水灾和其它共十类,按隐患处理难易程度,一般隐患的处理由各队自行解决,对于较难处理隐患,需由其它部门、队协调配合的,由部门经理协调其它部门研究制定方案后,施工队负责解决处理,对于重大隐患,部门无法解决的,上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处理,部门负责落实、安排解决。

二、隐患的排查

1、每一职工都有排查隐患的权利和义务,发现隐患要及时汇报处理,对当班不能处理的,要向队里汇报清楚,由队里安排人员处理。

2、对于安全大检查以“三定表”形式落实的问题,各队必须按要求定时解决。

3、部门经理、主管在每次下井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质量标准化方面的问题,要求进行现场处理,现场处理不了的,升井后填写隐患排查台账,指定相关队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隐患落实及信息反馈

1、各队现场隐患的处理,由其队长负责落实,并将处理结果按时反馈到生产部。

2、机电方面隐患的处理,由机电负责人负责现场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生产部。

四、处罚规定

1、发现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或汇报的,给予现场责任者200-5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基层队未能按隐患排查要求落实或未按规定填写实施情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100-300无罚款,造成事故的加倍处罚。

3、各级队干、带班长、质量员、班组长及其他相关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未积极配合落实解决隐患,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100-20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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