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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计生执法震慑低

2016-07-11 13:05:5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计生执法震慑低(共6篇)关于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建议关于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建议对违法生育当事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是遏制违法生育一条行之有效的措施。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违法生育人员每年都在100人左右,社会抚养费历年累计应征收额度达2000多万元。如果全面足额征收入库,对于震慑违法生育行为,充实基层计生业务经费,将起到很好...

关于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建议
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计生执法震慑低 第一篇

关于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建议

对违法生育当事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是遏制违法生育一条行之有效的措施。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违法生育人员每年都在100人左右,社会抚养费历年累计应征收额度达2000多万元。如果全面足额征收入库,对于震慑违法生育行为,充实基层计生业务经费,将起到很好的效果。但是我区社会抚养费实际征收到位率较低,还不到50%,各乡镇街道普遍采取垫付方式来完成任务,对计划生育工作产生不利影响,这一问题值得引起高度重视。

一、我区社会抚养费征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群众计划生育意识淡化。自实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政策之后,由于新的计生政策宣传不到位,很多群众误以为,计生政策放松了,违法生育不收罚款了,社会抚养费是一项可交可不交的项目。违法生育群体中,流动人口、特困户占有较大比重,他们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或逃避,或抗拒,或拖延,普遍缺乏违法生育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思想意识。

2、没有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申请法院立案案件少,法院强制执行难,效果不尽如人意。公安部门在为新生婴儿办理户口登记时很难有效核查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情况。医疗保健机构很难做到凭生育证或社会抚养费缴讫证明发放“出生医学证

明”。职能部门配合没有有效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3、缺乏强有力的行政执法队伍。我区没有计生行政执法专门的队伍,社会抚养费征收主要委托乡镇、街道开展,力量不够,精力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推进。

二、汉寿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成功做法

为了破解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题,近期,我们在区政协领导带领下,专程前往汉寿县学习取经。汉寿县从2009年开始,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当年征收入库社会抚养费2181万元,征收总额比前三年总和还多100万元,征收到位率达到90%。其具体做法是:【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计生执法震慑低】

1、强化组织、队伍、制度保障。他们成立了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法院、纪委、政法委、计生、卫生、公安、财政及乡镇负责人组成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领导小组,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县委、政府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每季一调度。法院成立计划生育行政案件合议庭,计生部门组建计生执法监察大队,县委、政府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考核、管理等实施办法。

2、强化宣传、激励、考评。动用各种媒介宣传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法规、政策、标准,编印发放宣传手册给育龄妇女,电视曝光反面典型。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主动缴纳和拒不履行对象在征收上区别对待。乡镇目标管理中计生工作占分值20%,其中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实行单列考核,重点考核征收面和征收到位率。社会抚养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划拨渠道,县财政按80%

返还乡镇,其余20%由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用于考核奖励,对完不成任务而垫缴社会抚养费的乡镇,年度考评对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乡镇干部联点村出现1例违法生育,扣除联点干部津补贴800元(多孩1200元),村(居)有2个以上人口出生错漏报的,免去村(居)支部书记职务,扣减村经费5000元。

3、强化综合治理。综治部门都明确了计生工作分管领导。公安部门在新生儿上户时,严格核查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情况,对违法生育家庭不能提供社会抚养费缴讫证明的一律不得上户。卫生部门做到了接生、孕产妇B超检查实名制登记和凭《生育证》或社会抚养费缴讫证明发放“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法院设立了计生非诉执行案件绿色通道,做到当天申请,当天立案,当天移交审查。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情节恶劣的,实行司法拘留,必要的再采取刑事拘留,达到执行一例,教育一片,带动一方的良好效果。县里规定,法院受理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强制执行案件,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全额返还给法院,补贴其工作经费。同时,严格责任追究。2009年,县里开展新生儿上户专项整治活动,由于把关不严,3名医院院长、1名派出所长被免去职务,4名计生专干被扣除3000-8000元津补贴,4个派出所、1个卫生院、2个计生办负责人被移交纪委立案查处。

三、加强我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几点建议

根据武陵实际,学习借鉴汉寿等外地经验,我们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加大我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力度。

1、建立协调机制,搞好综合治理,定期开展集中征收活动。成立武陵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调度。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定,形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一盘棋的格局。法院要为计生非诉执行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做到快速立案,快速移交审查。卫生部门要强力推行接生、孕产妇B超检查实名制登记,无《生育证》或社会抚养费缴讫证明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要移交当地计生部门暂存。待计生部门在违法生育当事人接受处罚后,再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交给该当事人。公安部门在办理新登记上户时,要严格审核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发现有违法生育且没有当地计生部门处罚结果的,责成其留下联系电话和住址,缓期6个月办理上户手续,为计生部门行政执法提供一个缓冲期。每季度组织一次社会抚养费集中征收活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打突击战,推动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有效开展。

2、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征收方式,加大考评工作力度。我市其他区县市均已建立计生行政执法队伍。为了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力度,建议成立武陵区计划生育执法大队,选调年富力强干部主抓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对特别困难暂无缴纳能力的当事人,在保证基本生存条件的前提下,以签定合同的方式,明确缴纳期限,缴纳期限可适当延长。在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时候要酌情考虑低收

入人群,适当考虑对弱势群体的减免,以推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纳入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考核权重,坚决遏制以垫付方式完成上级任务的情况发生。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通过宣传媒介,采取工作会议、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多层次、宽领域宣传社会抚养费相关法律规定、政策要求、征收标准。建立违法生育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计划生育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宣传报道,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提高违法生育当事人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觉性,形成计划生育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关于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计生执法震慑低 第二篇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泗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大队 冯 超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计生执法震慑低】

近年来县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以及各乡镇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加大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力度,但专项治理清理情况看,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仍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群众自觉意识偏低。受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欠缺等影响,群众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意识不强,很少有人把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作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对执法部门的调查取证不予配合,甚至是编理由、提条件、讲价钱,有意拖欠逃避,出现了征收工作调查难、取证难、执行难等现象。

(二)部门联动配合偏弱。由于现行计划生育体制和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因素,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上全县还没有形成整体联动的合力。如在民政部门办理结、离婚手续不需要乡镇、村(居)证明,基层难掌握婚育信息;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在办理房产、财产过户时也不需要乡镇、村(居)证明,致使少数违法生育对象转移财产和房产,逃避社会抚养费征收。

(三)流动人口征收偏难。由于外出流动人口分布在全国各地,大部分长年不回家,流向不明,有的钻管理上的空子,躲在外地违法生育,而且知情人不愿提供有关线索,即使提供,查找

也相对较难。有的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就人去楼空或转移财产,造成社会抚养费无法征收。特别是居无定所的违法生育应征对象,查处更无从谈起。

(四)基层收费程序偏乱。通过省、市计划生育乱收费专项治理督查中发现,部分乡镇打白条、使用乡、村自制票据和清单问题较为突出;不少乡镇仍存在下任务征收问题,社会抚养费票据也不能及时送达对象户手中,造成了征收秩序紊乱;部分村(居)在对象户违法生育之前即收取追找费、保证金等费用,名目繁多,部分村干部收取时不开任何票据或多收少开;有的社会抚养费已经征收两年之久,也未给对象户开出票据。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县政府、人口计生局和各乡镇、村(居)应高度重视当前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定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信心,积极研究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力度,努力营造良性、务实、文明、和谐的人口计生工作秩序。

(一)健全制度,规范征收程序。县人口计生局将以县政府[2004]37号文件精神为依据,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收费问题的意见》,进一步确立征收主体,明确征收范围,严格征收标准,履行征收程序,严肃征收纪律,加强经费管理。

(二)加强监督,实行严查重处。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将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乡镇、村(居)社会抚养费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坚决杜绝乡镇下任务征收、巧立名目收取对象户各种费用、私设小金库、把社会抚养费当作奖金福利等问题的发生;将社会抚养费征、管、用列入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考核,每季度考评一次,年度计入总分,作为评先惩劣的重要依据,对问题较大的乡镇将实行一票否决或列入重管乡镇。

(三)部门联动,形成共管合力。今后,我们将每年请县纪委牵头,协调审计、财政、卫生、公安、法院等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基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办理、现场解决,努力促进征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对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县人口计生局及各乡镇将主动与法院、工商、住建、国土等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执行效率。

(四)深入宣传,增强公民意识。深入开展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明确广大育龄夫妇自身在计划生育中的权利和义务,让违法生育者明白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自身的法定义务,同时,征收社会抚养费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对申请法院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例,我们将制成光碟,在乡村进行巡回播放,营造更加严格,更加有效地依法征收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基础,发挥基层作用。县人口计生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村(居)的业务指导,健全并发挥村级组织作用,

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采取法规工作分类考核、社会抚养费征收分成比例向村级倾斜的办法,充分调动广大基层计生干部的工作热情。把有热心、事业心的中青年女性充实到村级计生队伍中来,进一步加强对育龄妇女动态有效跟踪监管,减少和控制违法生育,最终达到无违法生育、不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目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计生执法震慑低】

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6篇
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计生执法震慑低 第三篇

第一篇随着单独政策放开,群众生育观念发生了改变,加上省考核方案的变化和机构改革带来的诸多问题,我们必须通过转型,扎扎实实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2015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结合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一把手负总责不变,一票否决制不变”,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苦干实干,打造特色亮点,强基固本,创新发展,努力开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一、工作目标以“争市第一,保国优、保省优”为工作目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87%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高出正常值的,高出部分下降10%以上;综合措施落实率95%以上;上级奖扶政策100%落实到位;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90%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70%以上。二、主要措施2015年,我县人口计生工作要严格落实国策精神、上级考核标准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三为主”,突出“三个重点”,健全“三项机制”,实现“争市第一、保国优、保省优”的工作目标。1、坚持“三为主”。一是坚持宣传教育为主。要在宣传舆论引导上下功夫,优化户外宣传环境,督促乡村及时更新、维护宣传标牌、标语,确保宣传效果。继续开展多形式、多方位的大型宣传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国策意识。二是坚持避孕节育为主。及时向育龄夫妇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提高药具的使用率,最大限度地降低意外妊娠,有利于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确保人口计划的完成。三是坚持经常性工作为主。坚持抓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节育措施落实、信息及时上报和奖扶政策确认兑现等经常性工作,对各项业务指标实行督查提高、分月通报,从而使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做得深入细致,齐头并进。2、突出“三个重点”。一是控制人口增长。一方面,抓四大手术的落实。要切实抓好手术集中活动的开展,对手术费用实行全免,全方位地为育龄群众提供技术服务,说服引导育龄群众自觉、自愿进站进所落实四大手术。另一方面,抓分月管理到位。继续对各项业务指标、“两非”任务、社会抚养费征收、“两公人员”违法生育查处、信访办理等工作,实行分月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指标、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再一方面,抓后进单位督促和指导到位。对计划生育后进单位实行重点管理、定期督查、跟踪调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以此提高工作水平,促使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均衡发展。二是开展优质服务。首先,要加强计生队伍建设。通过办培训班、开展“大比武”活动等形式,提高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其次,开展网上办证服务。对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各类证件,实行网上办证,进一步便民利民。再次,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自2015年起,凡是符合生育条件,有生育意愿的对象,均要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以此提高受检覆盖人群,最大限度降低先天性缺陷儿的出生。在抓好免费服务的同时,突出上门指导和随访服务。三是严格依法行政。(1)按照法律程序,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拒不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收;成立专门的征收小组赴异地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依法征收,提高征收到位率。(2)对“两非”典型案件发现一起,依法处理一起,确保省市下达任务全面完成,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值范围。(3)认真清查“两公”人员违法生育的人和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到位。3、健全“三项机制”。一是健全人口信息平台机制。(1)实行“村直报”工作。2015年我县将全面开展人口计生数据“村直报”试点工作,改变以往乡级单位上报人口计生数据为村级单位利用手机平台直接上报,从而提升数据质量和信息化水平。(2)建立计生信息共享制度。切实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优势互补”的人口计生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计划生育综治部门人口信息互通有无,以此提高我县人口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利用率,有效防止出生人口瞒报、漏报。二是健全益利导向机制。(1)兑现奖励政策。加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力度,兑现奖励扶助政策及计生免费项目,从最大程度上使计划生育家庭实现政治上有地位、经济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2)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建立“生育关怀”基金,全部用于解决计划生育关怀对象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困难。(3)开展“三结合”行动。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培养一批计划生育家庭致富能手,表彰一批计划生育家庭,通过典型带路,引导广大育龄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三是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1)建立流入和流出“两地”双向交流协管工作机制,及时协查、反馈信息,确保信息反馈率100%。(2)实行“方块”式服务管理机制,针对城关地区人户分离普遍现象,打破以往户籍地管理模式,按城区住宅分布情况,统一绘制示意图,划区划块,逐个上门核对信息,并登记造册,杜绝流动人口管理漏洞。第二篇一、总结成绩,增强工作信心2015年10月1日以来,全县上下突出抓基础工作,做到经常性工作不放松,重点工作不松劲,为2015年人口计划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抓人口计划,四大手术落实更彻底。为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2015年度人口计划的完成,2015年11月4日和2015年3月7日,全县分别启动了秋冬季手术集中活动,通过层层动员、任务分解、责任包干等措施,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县下达乡镇手术任务9000例,截止2月28日,全县共完成四大手术6700例,完成县定任务的74.44%,其中结扎830例,上环4919例,流引产951例。2、抓统计质量,基础工作夯实更牢靠。全县上下倡导抓实报实的指导思想,严格实行分月管理,开展经常性解剖调查和督查暗访,督促基层报实数据。农历年后,我局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乡镇计生办统计员、流管员进行业务培训,行文明确统计员、流管员的上网核对信息责任,统一部署安排信息摸底,入机修正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库,对所有信息都及时进行更新。今年来,共修改错误信息2980条。重申有统计质量问题的处罚办法,实行零容忍。3、抓生育整治,征收工作做实更有力。2015年,我县继续执行起征点农村3万元,城镇5万元,通过“计生非诉案件执行庭”,县社征局与县人民法院合署办公,坚持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对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实行强制征收,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18日,已对全县516名违法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1365万元,征收到位率达到79.5%。期间先后五次组织部分乡镇去广州、东莞、深圳开展异地征收办案,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26万多元。通过异地征收,扩大了征收面并收到较好的效果,有效遏制了政策外生育上升势头。二、指出问题,明确工作方向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当看到我县当前的人口计生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从我县开展的平时督查和统计数据报表来看,与省市提出的工作要求及考核指标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还不少,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领导重视不到位。有少数乡镇主要领导干部认为计划生育基础好、水平高,可以松一松、歇一歇,工作起来麻痹大意,不作认真细致的研究,个别乡镇党政“一把手”对人口计生工作不闻不问。对3月7日县委、县政府要求开展手术集中活动置若罔闻,一动不动。个别乡镇党政“一把手”对计生工作没有切实担负起亲临第一线指挥的职责,工作仍停留在一般性的号召上,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底子不清、任务不明、工作效果不佳。个别乡镇党政“一把手”在本级财政预算上打“小算盘”,预算不到位。二是出生漏报多,分月管理不到位。截止3月15日,全县补报期内出生39人,其中政策内一孩20人,政策内二孩11人,政策外生育8人,最为严重的还有政策外多胎(四胎)出生。前段,市人口计生委暗访我县部分乡镇,查出新建乡水产场2例、团城寺村1例政策内一孩漏报;梅田湖镇长伏村1例政策内一孩漏报。这些惊人的数据,足可以让我们提心吊胆,如履薄冰,可见我们平时工作是多么的漂浮,分月管理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还是按照过来的老套路,不及早筹划,躺在过去的荣誉与成绩上睡大觉。三是手术欠账多,服务管理不到位。从近期督查反馈的情况来看,自3月7-18日,全县手术仅完成661例,只完成县定任务的33.05%,其中上环483例、结扎57例、流引产115例。共欠帐1339例,其中上环欠帐1067例、结扎欠帐72例、流引产欠帐200例。流引产手术只完成县任务的36.51%,低于全县平均值的有田家湖生态新区为零、治河渡镇8.33%、梅田湖11.11%、注滋口镇17.65%、南山乡18.18%、新建乡20%、团洲乡25%、三封寺镇25%、宋家嘴镇30%、东山镇32.35%、万庾镇33.33%、新河乡35.29、鲇鱼须镇35.71%等13个单位。这还不包括乡镇的手术报表水份。在督查中发现,仍有部分乡镇的手术无手术记录单或手术证明、手术记录不全或填写不规范。所有这些问题,省市检查均要认定为假手术。特别是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有的地方流动人口管理情况不明、底子不清、档册不准,育龄群众流出后的信息没有完全掌握,基本处于脱管状态,寄回有效手术证明少,孕检到位率低,违法生育隐患大。四是征收力度小,整治生育环境不到位。目前,全县三年征收到位率只有35.24%,最低的乡镇仅为24.81%。部分乡镇对违法生育行为没有起到有效的制约作用,有的违法生育对象从怀孕到生育都一直呆在家里,乡村两级干部从来不过问,听之任之,有放水养鱼之嫌。导致群众误认为计划生育政策在放宽,处罚在放松,从而助长了违法生育现象的发生。截止2月28日,全县政策外生育430人,违法生育现象呈蔓延之势。五是村级队伍薄弱,村自报工作不到位。基层计生队伍不稳定一直是制约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因素,今年尤为突出。现在正值村场换届选举,到目前为止,全县有几十个村场计生专干作了调整。村级计生队伍大幅变动意味着一大批不熟悉业务的村干部来从事人口计生工作,对人口计生工作必然带来很大影响。如果处理不好,我们的工作就会断层、就会滑坡。截止2月28日的数据来看,全县村直报率只有68.52%,全县有4个乡镇低于50%,与市考核值90%相差甚远。从别外一个侧面也反映出,我们村专干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良莠不齐,不能胜任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需要。三、提出要求,抓好工作落实1、深化认识,保障到位。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在计划生育工作上多花精力和时间,认真履行联乡包村责任,深入乡村一线,坐镇指挥,包干负责,一抓到底;要配齐配强村级女性计生专干,要认真组织对村级计生专干的培训与学习,防止台帐差错;要加强计划生育部门综合治理工作,签订好工作责任状。2015年计生经费预算要到位,按时拨付要到位,并把帐目建好建齐,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正常有序开展。2、求真务实,打假到位。求真务实首先就要敢于讲真话、道实情、打造“诚信计生”,在报实基础上,发现问题,抓实工作。今年省市考核要求高、要求严,如果不报实报表,挤干水份、治理虚假,那我们是要付出代价的。虽然目前我们大多数乡镇在求真务实方面下了些功夫,但是上报的数据还是有很多水份。市暗访检查出的问题,就充分证明这点。各乡镇一定要引起足够重视,以此为戒。上报的人口出生、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各种数据,都要经得起检查和考核,严禁错漏报出现。对虚报瞒报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实行“零容忍”,以此确保统计质量。3、夯实基础,落实到位。在手术方面,要集中力量,在3月份剩下的时间里,迅速掀起春季手术集中活动高潮,及时落实对政策外怀孕对象的补救措施,尤其是对外出流引产对象,要想方设法落实好补救措施,确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牢牢抓住人口计划的完成。要完成对2015年10月1日以来的所有出生、流引产对象都要有一项长效措施落实这一硬指标,确保在3月31日前不折不扣地完成县下达的2000例手术任务。在征收方面,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班子,明确专人专抓,必要时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在征收的过程中,绝不能姑息迁就,严禁征收过程中的关系关、人情关,要做到应征尽征,顶格处罚,达到征收一个震慑一方的目的。抓好当前的几项工作是全面完成2015年度人口计划目标的重要保证。各乡镇要以更大的信心和决心,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严格责任,全力推进,为圆满实现县委、县政府既定的工作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第三篇一、工作指标完成情况截止2月底,我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8‰;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8.3%;出生性别比为102.33;统计准确率为99%;综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98.5%;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为79.5%。二、工作进展情况(一)突出责任,工作机制有新举措1、落实工作责任。根据省市年度考核方案,今年我们特别明确了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人员联乡包村的责任,制订省市考核指标责任分解落实细则及责任追究奖惩办法,明确要求,明确时间,明确责任单位、人员,确保工作全面发展。2、建立监管机制。我局每月对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情况分线、分项进行数据分析、质量分析,定期讲评、定期通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时整改。3、强化督查机制。我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乡镇和计生综合治理部门开展督促检查,确保重点突出,工作及时到位。今年以来,全县组织了三次专项督查,分别对手术集中活动开展、党政重大问题解决(一票否决、村级换届选举、经费预算、信访工作等)、优质服务等内容进行督查落实。(二)突出重点,基础工作有新起色1、抓正面引导,把宣传教育工作做细。今年来,对全县计划生育宣传标语进行清理刷新,新增宣传标语500多条,印制应知应会宣传册5万余份,通过县移动公司信息平台中心发送计生信息近20万条;各村场启动了“村村通”广播,每周定期进行计划生育政策广播宣传。今年春节前后,我县集中部署了两次大型集中宣传服务活动,通过采取出动宣传车队、设立咨询台、寄送公开信、发放宣传资料和花鼓戏巡演等形式,将中央“三个不变”、“单独二孩”等群众关注的热点政策广而告知,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是放松了,而是加强了,也纠正了他们“单独二孩”就是放开生育的误解,从而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2、抓人口计划,把四大手术做实。我县将流引产手术落实作为重点,开展了冬季和春季计划生育手术集中服务活动,采取层层动员、任务分解、责任包干、定期督查考核等形式,梯队式推进,从县级领导到村组干部,人人有责任,肩上有担子。特别是县分管副书记蒋南贵全程关注手术集中活动进展情况,每周听取县人口计生局工作汇报,并在百忙中,亲自参与了冬季、春季手术集中活动动员会、督战会、交帐会。截止2月28日,全县期内完成节育手术6700例,其中上环4919例、结扎830例、人流951例,完成市定任务的74.44%。2月17日召开的县三级干部会上,县长喻文亲自部署人口计生工作、第二轮手术集中活动;3月7日召开的全县人口计生工作讲评会上,书记、县长再次强调了春季手术集中活动。目前,春季手术集中服务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4月10日交帐。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有力地控制了政策外怀孕和生育,为今年全县人口计划的完成奠定了基础。3、抓统计质量,把基础工作做牢。全县上下倡导抓实报实的指导思想,严格实行分月管理,开展经常性解剖调查和督查暗访,督促基层报实数据。农历年后,我局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乡镇计生办统计员、流管员进行业务培训,行文明确统计员、流管员的上网核对信息责任,统一部署安排信息摸底,入机修正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库,对所有信息都及时进行更新。今年来,共修改错误信息2980条。重申有统计质量问题的处罚办法,实行零容忍。4、抓生育整治,把征收工作做强。2015年,我县继续执行起征点农村3万元,城镇5万元,通过“计生非诉案件执行庭”,县社征局与县人民法院合署办公,坚持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对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实行强制征收,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18日,已对全县516名违法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1365万元,征收到位率达到79.5%。期间先后五次组织部分乡镇去广州、东莞、深圳开展异地征收办案,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26万多元。通过异地征收,扩大了征收面并收到较好的效果,有效遏制了政策外生育上升势头。(三)突出惠民,便民服务有新成效1、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15年1月以来,全县已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303人,占全年目标人数的27.53%,早孕随访率和妊娠结局随访率均达到了100%。检查中共评估发现高风险人群342人,占参检人群的10.35%。经产前检查和产前诊断,有21位怀有先天性发育异常胎儿的孕妇,经本人申请,予以了终止妊娠手术,减少了先天性缺陷儿的出生,为提高我县出生人口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2、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一方面,对办事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精简,特别是对符合再生育政策的对象,都按法定的时间和法定的程序进行办理,免费送证上门。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实行“窗口式”服务,大大地提高了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另一方面,对计生信访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今年,梅田湖镇、幸福乡、三封寺镇等乡镇相继出现的手术并发症患者的维权信访,我局做到及时汇报,及时处置。并引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长喻文和县委副书记蒋南贵还亲自参与了手术并发症患者维权信访的相关协调会,使上访者诉求得到解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再一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春节期间,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分成四组深入联系点,上门看望慰问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为67户留守家庭送去慰问金6.7万元。自活动开展以来,局干部职工已和联系村67户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结成帮扶对子,不定期通过实地走访,赠送物资等形式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解决他们实际困难,受到了群众好评。三是开展网上办证服务。去年,我县已开通流动人口网上办证业务。今年,我县计划重点加强网上免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证等相关业务。目前已组织人员到市县实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根据外地做法,正在设计、起草网上办证实施方案。三、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县人口计生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乡镇领导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期性与艰巨性缺乏清醒的认识,特别是对2015年省市考核方案的变化认识不足。二是工作力度不大,一些主要工作流于形式。如:部分乡镇没有按照分月管理的要求进行彻底的出生人口清查,使得统计质量水平不高;个别乡镇没有集中主要精力开展手术集中活动,导致春季手术集中活动进展迟缓。此外,还有个别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至今没能打开局面。在第二季度,我们将在市人口计生委的具体指导下,以开展群众教育实践路线活动为契机,突出“优化计生服务质量年”这个主题,通过分月管理夯实工作基础,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抓春季手术集中活动,力争4月10日前,全县完成2000例手术任务;二是抓打击“两非”,力争在第二季度三个月内完成3例“两非”典型案件;三是抓统计质量,对假手术和出生瞒报、错报、漏报实行“零容忍”,确保统计准确率100%。并通过开展免费优生健康检查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推开网上办证,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强城区“楼栋长”管理,创新工作上求突破,力争全面完成2015年目标任务。第四篇一、学习开展情况为认真落实2月17日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我局于2月18日和19日,分别召开局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和计生服务所长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县委三级干部会议的主要精神,各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纷纷发言讨论县委主要领导的工作报告。大家一致认为,2015年全县上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各级的共同努力下,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今后的形势发展令人鼓舞,2015年工作目标定位高,任务重,压力大,就如何实现2015年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保省优,保国优”工作目标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表明了各自的态度。在学习落实会议精神的过程中,局长陈桂云同志要求全体计生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学习达到3个方面的提高。他强调,一是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要简办事程序,特别是计划生育所有证件办理实行网上办证,近期到市县实地考察学习;要落实政策优惠,让所有符合奖励条件的计生家庭都享受到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规范工作行为,杜绝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如计生保险要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实行,不搞强买强卖,并加强作风督查,发现一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就处分一名,有职务的降职,无职务的降一级工资,确保全县人口计生系统不违规。二是严格奖惩,提高责任。2015年进一步修改完善奖惩措施,对照每一项工作,对做得好的该奖励的奖励,该惩罚的坚决按照文件严格兑现奖惩,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力求把自己的工作干好,干出成效。三是创新争先,提升水平。面对今年考核方案的调整,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优势不复存在,各线各股室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想事、谋事、干事,要开拓创新,勇于突破,全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和任务,为实现县委、县政府“保国优、保省模”的工作目标作出自己的努力。二、工作落实情况(一)下乡入村,认真抓好当前重点工作。一是以结扎、流引产手术为重点扎实开展春季集中活动。全县计划生育总结表彰会上,蒋南贵副书记要求各乡镇一定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不惜一切代价抓好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在结扎、流引产手术上有所突破。二是完善四大信息平台。今年省考核评估思路有了很大改变,评估指标数据主要来源于全员人口信息库、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实时通网络、手机村直报四大数据信息库,数据精确度更高,数据更贴近真实,评估更科学,但迎检的难度更大,能把握的程序更低,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流动人口网络式管理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村级网络建设,配强村级计生专干,配齐村民小组女性指导员,以此推进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健康稳步发展。三是迅速做好迎市检的各项准备工作。机关办点干部督促各乡镇按照分线考核的要求,迅速做好迎接市检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工作不到位,工作存在不足的乡镇要迅速抓好落实。(二)创新举措,认真开展督查讲评。为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在抓工作职责、提高技术服务能力的同时,我们将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在局机关将“六条禁令”和“八个不准”进行张榜公示,严格按照上级纪律要求执行。二是各股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确定2015年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完成省市县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三是成立督查组定期组织专项督查,重点针对作风建设和为民服务,每个月对乡镇计生服务所和各股室督查二次,讲评一次,对完成情况差的乡镇服务所和股室,由其主要负责人上台讲明原因,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第五篇一、主要工作情况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计划生育“一法四规”,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策宣传,强力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2015年我县继续保持了计划生育工作“国优”和“省模”荣誉,这也是我县连续6年获得“国优”,连续14年获得“省模”。截止今年9月底,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62‰;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7.74%;出生性别比为107.58;统计准确率为100%;综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98%。今年以全优的成绩顺利通过了省定量、定性检查验收,为我县实现“保国优、保省模”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1.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近两年来,我局以宣传贯彻计划生育“一法四规”为切入点,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做到“手上有图文、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实现人口和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一是增强国策意识宣传。每年,县、乡两级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不少于2次,以此增强县、乡各级领导的国策意识;在县委党校举办的科干班、青干班及村场支部书记培训班上,均开设人口理论和计划生育政策课程。今年,我们采取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年内分别组织实施的办法,组织县、乡、村计生工作人员按岗位职责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对村场计生专干实行集中免费业务培训,学习计划生育政策、省考核方案和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其实际操作能力。二是加强主流意识宣传。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舆论引导主流作用,我们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型媒体的特色和优势,不断增强人口计生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2015年,我局和县广播电视台加强合作,对《人口与婚育》专栏节目进行升级改版,每周录制一期计划生育专题节目,准时播放。并增加了计划生育公益广告宣传,每天滚动播出;今年我局还投入2万元,完善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网”,充分发挥网站功能,方便群众了解和咨询最关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热点问题。目前,网站日点击率达到了300人次以上。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定期发布并更新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知识、办事指南等信息,使计划生育政策、知识家喻户晓。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宣传。今年,我局在县移动公司成立计划生育信息平台中心,发送计生信息近50万条。还在各村场启动了“村村通”广播,每周定期广播我局提供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广播宣传资料,将群众关心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奖励优惠政策、办事程序、生育文明知识、生殖健康知识、优质服务知识等,通过广播宣传这种形式让群众入耳、入脑、入心,努力在农村形成浓厚的计划生育舆论氛围。另外,我们还利用节假日和“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重大纪念日,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寄送《致全县育龄夫妇的公开信》、发放宣传资料和文艺汇演等形式,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在今年“5.29”协会活动日期间,我局编排了传播婚育新风尚的花鼓戏《香火泪》,在全县范围内巡回演出,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戏剧形式宣传婚育新观念,观看人数达5万余人,社会反响较好。四是打造阳光阵地宣传。从2015年起,我局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对每个村场给予400元的扶持,进一步巩固阳光计生阵地。今年又投入50多万元,共制作户外大型宣传牌24块,刷新永久性墙体宣传标语316条,高标准建设了宣传橱窗147块,安装电子显示屏22处,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及本村计划生育事务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全县485个村场已全部达到阳光阵地建设标准。今年4月18日,我县已荣获省“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县称号。2.坚持依法行政,提升工作水平。我局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工作核心,坚持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便民服务活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稳步提高。一是强化工作责任,督查落实到位。按照省、市目标管理考核要求,我们进一步细化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科学合理设定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考核指标,防止盲目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导致基层急功近利而出现违法行政行为。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采取定期督查考核,适时启动计划生育“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并兑现工作奖惩。今年来,我局和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县纪委联合对2015年度被“一票否决”的10个村场所在乡镇,是否按要求和程序对支部书记和村专干落实免职处理进行了专项督查;2次对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工作开展了督查,下发了督查通报,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了限期整改。二是强化服务理念,手术落实到位。每年,我们及时部署开展冬季、春季两次规模较大的手术集中活动,将两女结扎与流引产手术落实作为重点,采取层层动员、任务分解、责任包干、定期督查考核等形式,实行“术前上门做工作,术后随访搞服务”的办法,很大程度上消除了手术对象的抵触情绪,达到了从以往行政手段为主“要你手术”到现在优质服务为主“我要手术”的转变,手术集中活动开展效果显著。今年来,全县共完成四大手术11114例,其中结扎2024例,流引产1860例,上环7230例,完成市定全年任务的105.85%,手术完成总量较去年同比增加了2285例。三是强化环境整治,征收落实到位。我们在全市率先组建“计生非诉案件执行庭”,与县人民法院合署办公,对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实行强制征收,落实公开处理,实行“阳光征收”。今年,我县又将起征点提高到农村3万元,城镇5万元,全县共立案1619起,司法拘留14人,征收到位率达78.2%。多年来,我县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范管理,征收工作经验在全省得到推介。四是强化部门配合,打击“两非”落实到位。每年我县将打击“两非”任务分解到卫生局、人口计生局、药监局,县纪委、县公安局全程配合办案,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既分工又合作。今年来,全县侦破了5例“两非”典型案件,已全面完成省市任务。近两年,我县共侦破“两非”典型案件8起,整治打击“两非”工作年年被评为省先进单位。五是强化办事程序规范,便民服务落实到位。今年我局对证件办理、流动人口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金发放、免费服务内容等办事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精简,通过阵地外移、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公示公开。特别对再生育证实行“包办制”,只要符合再生育政策的对象,只需提供相关证件,其余的过程都由县乡两级计生部门按法定的时间,法定的程序入户审核,集体审批,公示无误后,免费送证上门。并在各乡镇计生服务所设立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使群众办事心中有数,方便快捷,少走“回环”路。3.完善利益导向,落实惠民政策。一是推进奖励扶助政策。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转变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我局严格兑现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基本做到不漏、不错、不拖。首先,严格确认对象。每年我局对奖励对象的资格采取入户调查,县、乡、村“梯队式”分级审核负责的方式进行严格确认。今年,对全县2742名奖扶、特扶和新增对象进行了进一步核实,全县共清理出不符合奖扶条件对象8人,补增奖扶对象5人,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奖扶政策的准确率和及时率。其次,全面提标扩面。为切实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改善民生,提升计生家庭幸福指数,今年我局通过数月的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促成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15年起,我县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由每月10元提高到20元,农村奖扶金由每人每年960元调高至11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由每人每年1320元调高至160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由每人每年1620元调高至2000元。对两女结扎户、当年度考上大学的农村籍独生子女、“失独”家庭,在国家扶助的基础上每年每户再扶助500元。再次,及时兑现奖励金。今年9月上旬,我局将2015年度计划生育奖励金按新标准,通过“直通车”形式全部打卡兑现到位,其中独生子女保健费打卡发放共13322人,合计金额319.728万元;农村奖扶和特扶打卡发放共2658人,合计金额319.14万元。另外,还积极兑现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奖励优惠政策,如操军镇东升村,今年兑现13户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补偿金16.835万元。通过提标扩面打卡发放,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对象真正享受到政策的优惠和改革的成果。二是开展生育关怀行动。近两年来,我县通过从社会抚养费使用资金中提留15%,并积极组织各单位广泛开展“生育关怀”慈善募捐活动,共筹集“生育关怀”基金300万元,全部用于解决“生育关怀”对象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困难。今年来,全县走访慰问计生困难家庭114户,发放慰问金12.3万元,为20个计生困难家庭发放了生育关怀助学金1.45万元。三是建立手术并发症患者扶助补贴与治疗制度。为落实好手术并发症患者扶助这项民生工作,彻底解决她们的后顾之忧,2015年年初,我局积极与卫生、人社、民政、合管办、社保站等相关部门协商,促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召开了协调会,形成会议纪要对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进行界定,将全县所有并发症患者纳入了民政低保救助,并将住院治疗期间的生活补助、治疗费用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民政临时救助中予以解决,将平时的门诊治疗也纳入新农合的慢性病补助范围。当年度,我们通过宣传发动,个人申报、乡村审核、县乡公示、医学检查、专家组鉴定等程序的基础上,严格依法确认扶助对象58人(其中定为二级的3人,三级的55人),并按标准及时兑现了扶助补贴及治疗费用共28.6万元。今年,又增加7名手术并发症扶助对象享受到了此项惠民政策,有效地解决了她们的实际困难,赢得了群众的好评。4.开展优质服务,保障群众利益。我们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着力点,免费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力保障育龄群众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权益。一是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15年,作为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试点县,我局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配套专项资金,大力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今年由于我们宣传到位,组织有序,受检对象踊跃参加,1-10月,已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9314人(含扩面117人),占目标人数的78.9%,早孕随访率和妊娠结局随访率均达到了100%。通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评估发现高风险人群839人,通过孕期跟踪随访服务,经产前检查和产前诊断,50例胎儿患有先天性发育异常的孕妇,经本人申请,予以了终止妊娠手术,减少了先天性缺陷儿的出生,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我县作为流动人口大县,现有流出、流入人口近13万。我局依托“一盘棋”工作平台,逐步建立起了部门协调联系、定期通报、督查考核等制度,实现了流动人口齐抓共管和双向服务管理。在全县医疗机构中建立“实时通”系统,形成了“实时通”有效的发现及处置机制。2015年,我局共投入30多万元,为各乡镇计生服务所统一添置电脑等设备,明确专职流管员,实行每天24小时全天候的在线操作和监控。我局在与周边南县、安乡县和湖北省江陵县、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县等6县市人口计生部门,建立流入和流出“两地”双向交流协管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主动与流出流入人口集中的长沙、益阳等地区联系协调,签订了《流动人口双向服务管理协议书》,为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进一步深化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今年年初,我局统一印发了4种规范的合同样本,对各种流动人口管理帐、表、卡、册等实行统一印制与发放,重点加强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联系函制度,对全县15574名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公安、工商、人社、房产等相关部门围绕办证、用工、租房等环节,整体联动,综合管理,使我县流入人口享受到与常住人口同样的均等化服务。同时,我系统开辟了网络办证,快速高效地为流入育龄人口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今年来,网上共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87本,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全县流动人口信息反馈率、重点信息反馈率、网络化协作到位率均达100%。三是免费开展计生系列保险。我局在开展计生系列保险的过程中,采取积极宣传,以完全尊重群众意愿为基础,并逐一签订“计生保险合同书”的方式进行。今年来,全县共完成计生系列保险76.462万元,并在全省率先开辟了村支部书记、村计生专干意外伤害保险和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等新险种,全部实行免费投保。如治河渡镇星光村、万庾镇官洲村两个支部书记意外死亡,每人理赔4.4万元;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理赔2人,每人理赔1万元。起到“有钱买平安,出事有保障”的作用,较好地解决了广大计生工作者和计生家庭后顾之忧,深受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拥护。四是畅通计生信访渠道。为有效处置计生信访,保证群众合理诉求得到落实,我局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制和分片包干等制度,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有记录、有答复、有反馈、有专人负责。今年3月份,治河渡镇彭凌云、张伍元夫妇因其独生子确诊为小脑胶质瘤,加入了“省失独者联盟”QQ群,拟定今年5月19日与“失独”群体代表一道进京上访。得到信息后,我局采取得力措施,处置迅速,成功的化解了矛盾,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两年来,全县没有发生关押对象、扣留或损坏财物、大月份强制引产及乱收费、乱罚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没有发生人口计生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也没有因人口计生工作出现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现象。5.强化制度管理,加强作风建设。我局按照作风建设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加强考核,在系统上下努力营造“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一是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2015年来,我局进一步完善了股室以上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有错与无为问责制度、自下而上的“五评议制度”、作风纪律“十严禁”制度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外出参观学习审批审查等制度。今年重点对机关用车、生活招待等实行规范管理,实行定点来客接待,禁止外出参观旅游,控制了非生产性开支。并相继制定出台了《计生系统党员、干部职业道德规范》、《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一系列制度,使每个干部职工始终置身于制度约束和纪律监督之下。二是从严治理“三乱”。每年,我局与各乡镇计生服务所长、局机关工作人员分别签订治理“三乱”工作责任状,坚持自查自纠,从源头上制止乱收费、乱罚款、索拿卡要的现象发生。同时规定,在工作中凡涉及“三乱”行为是所长或股室(含局二级机构)负责人的,一律撤销职务;是一般工作人员的,一律作待岗处理,确保我局两年来无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和有损群众利益行为。三是坚持干部量化考核。结合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我局制定了绩效定量考核办法,对机关干部的行政管理、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业绩等方面予以量化、细化,做到有目标、有时限、有责任、有措施、有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评的主要依据。今年,我局着重实行了联点包村责任制,将各乡镇按地域特点划分为5个片,由局班子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村,办点干部与联系点业务工作实行责任捆绑,对联系点上工作情况不明、底子不清、督促指导不力造成业务工作不到位的办点干部,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均衡发展。6、坚持工作创新,彰显特色。一是建立“乡收县管乡用”财务管理机制。为加强计生经费规范化管理,实现有效监管,使有限的经费最大限度地用于计划生育事业,我局对全县计生服务所财务实行“乡收县管乡用”,并在机关单独设立乡财股,重点对乡镇计生经费、专项工作经费的投入到位情况以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达到投入到位、使用规范、资金安全、管理严格的良好效果。通过两年来的运行,“乡收县管乡用”制度已推至全县所有乡镇,全县因此减少非生产性开支45.5万元,消赤减债达140万元,增加计生宣传经费及计生困难家庭的补助近90万元。二是建立计生协会保障机制。为解决全县各级计生协会组织机构、人员编制、活动经费等老大难问题,今年我局通过多方调研,促成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落实县、乡、村、组四级计生协会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活动经费的实施方案》,做到协会与人口计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为计生协会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2015年,县计生协会活动经费按计生事业经费8%足额预算单列,乡镇计生协会活动经费按人平1元的标准约73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另外,从社会抚养费中提留30万元作为乡镇计生协会专项经费,并统筹解决全县4568名协会小组长(兼任组级信息指导员)的报酬。全县健全了县、乡、村、组等4级协会组织,按照“八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场地、有经费、有专账、有活动、有效果”的要求,共投入200多万元落实了办公场地,配齐了办公设施,为县计生协会安排办公室3间,配备专用车辆1台,实现了有钱办事、有人做事、有章理事,活动开展有声有色。今年10月9日,省计生协会会长石玉珍来调研计生协会工作时,对我县计生协会创新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县计生协会“八有”工作的落实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三是创新争先打造特色品牌。计划生育工作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县作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老先进县,要想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就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打破工作瓶颈,寻求突破,建立自己的特色品牌,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近两年来,我局先后在全省率先建立手术并发症患者扶助制度,打造公益品牌;免费开展优生健康检查,打造服务品牌;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全面提标扩面,打造民生品牌。以上品牌工作均在全省得到推广。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新形势下管理难度大。一是违法生育居高不下。手术难落实,违法生育对象增多,目前我县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7.74%,与2015年对比下降了8.34个百分点,平均每年违法生育近1000人。二是行政执法手段欠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法律授权缺乏操作性,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赋予执法人员有效的行政执法手段,计生管理措施乏力,处理难到位。2.新形势下工作环境差。近些年,有些专家、学者在媒体上利用误差很大的统计数据和违法行政个案,唱反生育政策,唱衰计生工作,给基层形成很大压力。三、后段工作打算1.抓宣传,抓服务,着力转变群众生育观念。一是要强化人口危机意识的宣传。全面树立全县各级干部、责任部门和广大育龄群众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危机感,进一步加大对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工作环境。二是要继续开展社会宣传服务活动。利用街道社区、农村基层各种文化场所和宣传途径,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宣传活动,加大对《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开展经常性督查,将其作为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中心学习组重要学习内容。2.抓重点,抓难点,着力整治生育环境。一是要继续开展整治“两非”行动。把打击“两非”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常抓不懈,坚持标本兼治,运用综合手段,进一步加大“两非”案件的查办力度。二是要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流动人口违法生育严重,已成为影响低生育水平稳定和制约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因素。因此,要结合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实行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动态监测、综合管理,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提高。三是要全面落实对违法生育的处理。要认真开展对违法生育案件的清理清查,结合计生法庭,依法处理一批影响大、难度大的典型案件。3.抓投入,抓民生,着力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一是要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长效机制,真正实现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政府买单制度。二是要认真研究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与普惠政策的衔接和政策兼容问题,逐步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对已出台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华政发[2015]5号文件),要继续深入推进,确保逐一落到实处,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广大群众的理解配合,离不开计生工作者的创新奉献。今后,我们将以这次县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为契机,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领导和监督下,继续发扬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创新争先的作风,努力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人口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第六篇一、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今年来,国务院部委调整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了一些冲击。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筑牢宣传阵地,我们突出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广泛宣传,营造工作氛围。今年来,人口计生系统共投入50多万元,在全县交通要道和人口聚集地,共制作户外大型计划生育宣传牌12块,刷新永久性墙体计划生育宣传标语235条,高标准制作了计划生育宣传橱窗876块,固定宣传板牌遍布全县20个乡镇491个村场。全县发放《致育龄群众一封信》等宣传资料8万余份,手机群发应知应会20题共20多万条。宣传触角已延伸到了全县各个角落,使群众耳濡目染受教育。二是改进方式,加大流动人口宣传力度。我们通过寄发慰问信和宣传资料的形式,向外出流动人口宣传当前人口计生政策。今年来,共寄出慰问信和宣传资料2.5万份。三是集中时间,有针对性地开展计生宣传。利用节假日和“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重大纪念日,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组织文娱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特别是“5.29”协会活动日期间,县计生协会和县人口计生局联合组建宣传车队、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服务活动。特别是当天晚上在县人民广场演出的《香火泪》花鼓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戏剧形式宣传婚育新观念,观看人数达千余人,社会反响较好。另外,在电视台开辟计划生育宣传专栏,每周录制一期计划生育专题节目,准时播放。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定期发布并更新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知识、办事指南等信息,使计划生育政策、知识家喻户晓。二、求真务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为报实数据、发现问题、抓实工作,今年,我们采取了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大力开展四大手术集中活动。2015年1月16日,召开了全县秋冬季手术集中活动讲评会,对春节期间计生工作进行了部署,突出抓四大手术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把手术任务分解到乡村,手术对象实行责任包干。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组织了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牵头的四大手术验收督查活动。截止8月底,全县共完成四大手术11114例,其中结扎2024例,流引产1860例,上环7230例,完成市定全年任务的105.85%,手术完成总量较去年同比增加了2285例,为今年全县人口计划的完成奠定了基础。二是对乡镇重点村场进行解剖调查。3月下旬,我局从统计股、流管站、办公室抽调10人组成解剖调查队,对符合政策生育率在85%以下的4个乡镇,从宣传、手术、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重点进行解剖,对解剖发现的问题,现场分类指导,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实行联合督查。5月28日至29日,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委办、县政府办督查室、县纪委、县人口计生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20个乡镇开展了人口计生工作专项督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督查四大手术、社会抚养费征收、2015年度村场“一票否决”、计生信息“实时通”、组级指导员配备及报酬和宣传教育等六项工作落实情况。通过联合督查,促进了工作的落实。四是从严打假治水。全县上下倡导抓实报实的指导思想,严格实行分月管理,扎实开展经常性督查暗访,对弄虚作假的行为严肃处罚,行文规定出生、手术有一例错漏报的通报批评,二例的“黄牌警告”,三例的“一票否决”。五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平台。2月下旬,我们就提前着手抓此项工作,组织乡镇计生办统计员、流管员进行业务培训,统一部署安排信息摸底,入机修正完善工作。截止8月底,全县共补录全员人口信息386条,修改错误信息2万余条,很好地消除了迎检隐患。三、准备充分,“阳光计生”行动顺利通过省验收今年4月18日,我县已荣获省“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县称号。一是抓“四项公开”达标。全县20个乡镇491个村场都统一按照要求将“四项公开”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和完善。二是抓“四项评议”活动开展。对评议中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我们都逐一进行了回复,并落实了相应工作措施。三是抓“五项监督”落实。全县已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3月16日,省人口计生委纪检组长一行检查验收我县“阳光计生”行动创建工作,检查组先后深入乡计生服务所、村查看现场、翻阅资料、交流座谈,对我县“阳光计生”行动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四、扩面提标,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一是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农历年前,全县打卡兑现了农村奖扶对象2103人,计201.8万元;兑现了特扶对象292人,计44.9万元;发放2015年独生子女保健费194.2万元。二是严格确认奖励对象。已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对全县2742名奖扶、特扶和新增对象进行了进一步核实,全县共清理出不符合奖扶条件对象8人,补增奖扶对象5人。三是奖励提标扩面。为切实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保障改善民生,提升计生家庭幸福指数,今年年初开始,县委副书记蒋南贵、副县长赵群子多次牵头召开部门协调会,就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奖励提标等相关工作进行讨论、协调,通过数月的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并在五月份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的规定》文件,做大做强利益导向机制,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奖励标准,让更多计生家庭享受改革发展成果。自2015年起,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放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10元提高到20元;农村奖扶金由每人每年960元调高至11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由每人每年1320元调高至160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由每人每年1620元调高至2000元。开展“生育关怀”奖励方面。两女结扎户,每户关怀资金不少于500元;计划生育特困户,每户帮困资金不少于1000元;当年度考上大学的农村籍独生子女,每人奖励不少于500元;“失独”家庭,父母均是纯居民(包括农村)的,在国家扶助的基础上再扶助500元。8月底,我县已将2015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按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打卡发放到位,共13332人,合计金额319.728万元;农村奖扶和特扶按新增标准打卡兑现,其中农村奖扶对象2318人,特扶对象340人(失独家庭对象244人,伤残家庭对象96人),合计金额319.14万元。还积极兑现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奖励优惠政策,如县农科所、水库移民、岳常岳宜高速、荆岳铁路、操军镇东升村等征地拆迁户独生子女家庭享受到了“增加一人份额”奖励,其中操军镇东升村,今年兑现13户独生子女家庭16.835万元“增加一人份额”补偿金。五、规范程序,依法行政有新的举措为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一是加强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我局组织乡镇计生分管负责人、计生服务所长和法规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了依法行政的培训,今年来,我县组织人口计生执法人员到市、县学习培训2次,培训达462人次。今年,我县人口计生系统还开展了法治征文活动,动员执法人员下乡调研,撰写依法行政命题文章,以此提高执法者的法治意识和理论水平。二是依法依规强力征收社会抚养费。今年将农村首次起征点提高到3万元,城镇首次起征点提高到5万元。对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实行强制征收,落实公开处理,对征收标准和征收金额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做到“阳光征收”。截止8月底,全县今年共立案1200起,司法拘留10人,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79%。三是切实强化严厉打击“两非”。我县打击“两非”工作年年取得突破,整治打击“两非”工作连续3年被评为了省先进单位。今年按市下达的任务,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将任务分解到卫生局、人口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既分工又合作。8月底,全县已完成5例“两非”典型案件。目前正在全力侦破两起跨省“两非”典型案件,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市定5例任务。四是畅通计生信访渠道。为有效处置计生信访,我局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制和分片包干等制度。今年来,我局已成功处置计生信访15起。六、开展活动,计生协会工作有声有色一是积极开展生育关怀活动。在春节期间慰问了计划生育困难家庭97户,送去慰问金5.4万元,为15名从事计生工作30年以上的村级计生专干每人送去慰问金1000元。为12户考上大学的独生子女困难家庭给予资金扶助1.05万元。二是圆满完成县计生协会换届。5月10日,县计划生育协会召开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县政府副调研员付纠夫继续当选为会长、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张再军当选为第一副会长、县人口计生局纪检组长毛燕勇当选为常务副会长、县人口计生局干部周培良当选为专职副会长。把乡、村、组三级计生协会“八有”要求落到实处,即“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场地、有经费、有专账、有活动、有效果”。三是创新思路,打造工作亮点。为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发挥计生协会更大的作用,充分调动各级计生协会的工作积极性,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出台了《县落实县、乡、村、组四级计生协会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活动经费的实施方案》(华人口领发〔2015〕8号),以文件形式明确了县、乡、村、组四级计生协会组织机构、人员编制、活动经费。使全县各级计生协会“八有”要求落到了实处,即“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场地、有经费、有专账、有活动、有效果”。七、积极争取,争项争资工作有新的起色今年来,我局争资项目12个,实际到位资金520万元。选准载体是我局争项争资的关键,为保证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工作成果,我们在完善利益导向上做文章,并以此开展争项争资工作,形成了自己的工作特色。一是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今年,审定全县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215人,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对象48人,现已上报国家奖扶网站。至此,全县已有奖扶对象2318人,奖扶到位资金222.6万元;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对象340人,到位资金46万元。二是争取补助项目资金。今年,省下拨独生子女保健费49.49万元;计划生育节育手术经费100.49万元。八、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1、依法管理难度加大。一是违法生育居高不下。目前我县符合政策生育率87.66%,与2015年对比下降了8.34个百分点,平均每年违法生育近1000人。二是行政执法手段欠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法律授权缺乏操作性,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赋予执法人员有效的行政执法手段,计生管理措施乏力,违法生育难控制,处理难到位。三是异地违法处罚难以到位。赴异地征收费用高,处罚难以到位。对在外务工人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有的乡镇不是按其在外相对较高的务工实际收入征收,而是按其户籍所在地相对较低的人平收入征收。2、工作环境亟待改善。近些年,有些专家、学者在媒体上利用误差很大的统计数据和违法行政个案,唱反生育政策,唱衰计生工作,给基层形成很大压力。今年3月,国家卫生、计生两部门合并,基层计生干部普遍情绪不稳、精力分散。还有一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则期待卫计的合并带来政策的放开和对其违法行为的“赦免”。九、后段工作方式:一要全力以赴迎省定性调查。全县上下要集中人力、物力,进一步把工作做实,数据报实,要对照省定性调查所规定的各项要求,采取措施,拾遗补缺,实行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提前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确保省定性调查顺利过关。二要着力督促综合治理工作到位。加强对综合治理部门工作落实的督查和指导,督促综合治理部门严格按照省里考核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各类台账资料。重点对公安上户、卫生防疫、农村合作医疗、“实时通”信息等资料进行逐一的核对,确保万无一失,对工作不到位的要及时下整改督办函,9月15日之前限期整改到位。三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不断提高征收到位率;要进一步加大对“两公”人员违法生育清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顶格处理一起。四要落实优质服务。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落实好利益导向各项政策,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利益;要按照省、市、县要求,认真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加大对目标人群的检测;要继续转变工作作风,按照省市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简化办证程序;要以全县开展“大走访”活动为契机,解决育龄群众“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问题,以此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2016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计生执法震慑低 第四篇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计划安排,4月份,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康的带领下,对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澄江街道、沙埠镇,与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村负责人、村计生服务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汇报,了解了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区计生局关于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以深入实施“强基提质”工程为载体,以“常态化”管理为主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2016年区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十一五”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示范县(市、区),是台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2016—2016年区政府连续三年被台州市政府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奖。各项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执行良好,2016年,全区共出生6287人,计划生育率94.72%,出生性别比108.28,人口自然增长率3.57%,完成了市里下达的任务,在市对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位居全市第一。

1、领导重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区充分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成立了全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与全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黄区委办〔2016〕23号),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计生工作,区法院在人力物力方面给予计生工作大力倾斜,每月都组织1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计生联合执法,区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高出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区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打击“两非”专案组,重拳出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全区上下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制度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去年以来,我区全力实施计生工作“常态化”管理,变原先的“季考评制度”为“月督查制度”,对全区19个乡镇(街道)分别进行了2次月督查,有效督促乡镇(街道)狠抓经常性工作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三捆绑”制度,把全区所有村居划分为示范、合格、整治三类,并落实“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制度,将计生工作实绩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综合性先进评选资格和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指导村居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有效引导村民自觉依法生育。深化计生队伍“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培训、竞赛、讲座等形式提高计生队伍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促进计生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3、破解难点,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突破口,严控违法生育。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作为月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2016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达97.34%,征收率91%,符合率70.76%,分别同比增7.71%、5.04%、7.37%。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通过收集医院出生记录、卫生防疫记录等违法生育证据,实现“零口供”立案,2016年全区申请法院的违法生育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同比增248.74%;冻结划拨违法生育对象户银行存款同比增913.17%;司法拘留37人,同比增29人,有效震慑了违法生育对象,对控制违法生育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4、突出重点,性别比治理深入推进。2016年,扎实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活动,出台了黄岩区《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成立了打击“两非”专案组,脱产办案,成功捣毁4个“两非”窝点。查处“两非”案件58起,取消再生育指标2人,刑拘3人,判实刑2人,“两非”行政罚款17.89万元,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值稳居全市第一。落实再生育责任包干、再生育审批、孕情跟踪服务和定点凭证引产等制度,落实全过程管理,开展“台州市生孕信息交换平台”试点工作,以信息化推进管理科学化。

5、创新机制,优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乡镇(街道)服务站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全区共建成3个中心站,1个一级站,9个二级站,使服务站面貌焕然一新,服务环境和条件大为改善。在全省率先出台《黄岩区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办法(试行)》(黄政发〔2016〕40号),从发放一次性抚慰金、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救助、开展“再生育全程关怀行动”、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金”等四个层面对关爱“失独”家庭这一全新领域进行了有效的实践和探索。“三优”(优孕、优生、优育)工作成功起步,建成区首家省级“三优”指导中心和新前、院桥两个“三优”指导中心,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出生缺陷发生率同比下降3.42‰。“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全面深化,计生政策性保险扩面增项,计生奖扶金标准提高,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女孩、女孤儿发放一次性助学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显著加强,澄江街道建成全区首个省级规范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对外出流动人口开展“双向”服务,设立外出协作点,为台州籍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三查”服务。

二、存在问题

我区的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困难仍然存在,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违法生育态势不容乐观。由于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综合因素影响,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的生育政策要求的矛盾仍然存在,人口惯性增长势头强劲,违法生育现象有抬头趋势,控制违法生育任务仍然艰巨,2016年,全区计划外出生332人,同比增加6人,增幅1.84%,计划外生育村居215个,占总村居数的37.79%,同比持平。近几年来,有关专家、学者在互联网上关于“放开二胎政策”的讨论持续不断,而专家、学者的观点仅仅是政策探讨层面,并非国家现行计生政策的调整,但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却是政策被误读,影响了人们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正确认识,基层工作难度增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反弹,2016年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108.28,居全市第一,但今年一季度有所反弹,治理工作不容松懈。

2、依法行政缺乏相应有效措施。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一方面上级对人口计生工作刚性的考核评价体系一以贯之甚至趋紧,而另一方面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却相对弱化甚至缺失,目前正处于老办法越来越不能用,新办法还没想全、还没想透、还没想深的局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难度很大。

3、综合治理工作尚未真正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单靠人口计生部门难以实现,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虽已建立,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职能部门只考虑部门利益,对计划生育工作不够重视,存在该管不管、管而不严、甚至不管的现象,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的良好工作局面。基层基础仍有待提升,乡镇(街道)违法生育对象出现在“三查”遗留名单之外的现象不在少数;随访服务欠到位,随访记录不够规范;部分村计生服务员职责不清、情况不明。

三、几点建议

【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计生执法震慑低】

人口计生工作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强化领导素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重点应在转观念、强管理、优服务上下功夫,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

1、加强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要积极协调各类宣传媒体,创新发展宣传方式,依托“文化三下乡”等平台普及人口计生政策,广泛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与人口形势宣传教育,进一步澄清一些干部群众对现行计生政策的模糊认识,推动全社会和各级各部门清醒地认识到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点做好“三个不变”政策宣传,即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保持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要想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关心群众的利益诉求,通过一系列经济社会政策和利益导向机制,把人口计生工作与提高群众福利结合起来,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各种相关奖励优惠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要兑现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残疾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继续开展关爱女儿户家庭活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七条禁令和八项纪律,坚守法律底线,坚决杜绝因违法行政而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二是认真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执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手段、方式,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要开展联合执法,切实解决一批“老大难”案件。三是保持查处“两非”案件的高压态势,力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4、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区域协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具体措施。要建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分析研究,共同探讨计生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相关部门也要拿出具体的、切合实际的、相互协作配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强化信息采集和“联动协同”机制,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5、提升计生干部素质,为计生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深化人口计生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对乡镇(街道)计生队伍因材施教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对村计生服务员落实月考核制度,树立计生干部队伍“优质服务”理念,以服务赢得民心、争取实效。同时要以开展“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计生公共服务能力,推进计生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开展优孕、优生、优育等特色服务,进一步提升计生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编辑:华华)

2016计划生育委员会年终工作总结
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计生执法震慑低 第五篇

今年以来,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紧紧围绕实现人口计划和“二三五”奋斗目标,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两个转变,抓基层、打基础,抓巩固、促提高,攻难点、举亮点,强素质、树形象,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

(1)强化经常管理。把四术免费服务指导性任务分解到经常性工作中,每季度通报一次,超额完成部分计入下一阶段,落实阶段奖惩。将优质服务、发展规划、宣传教育、依法行政等业务工作进行量化,季度排序,综合汇总,计入年终考核总分。(2)加强督促指导。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县计生委班子分片包乡、乡镇领导包管区、乡计生办人员包村、村宣传管理员包户的五包责任制,把优质服务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人。严把全员管理、健康检查、上门访视、避孕药具发放和节育措施落实,既提高了工作管理水平和群众参检意识,又维护了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3)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以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为载体,抓好经常性避孕节育和各项服务措施落实,有效减少政策外生育的发生。截止到10月份,在“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中,我县共随访66481人次,围产期保健6065人次。随访满意率达100%。完成四术9783例,上环8451例,结扎770例,人流562例。妇女病普查46184人,患病6120人,治疗5512人。

(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不断提高

(1)领导重视。我县把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工程。把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进展情况列入县督查局平时工作的督查范围,在计划生育综合目标考核中加大考核力度,增加考核比重。(2)计生卫生联合。与妇幼保健院协作,选派了四名技术人员在妇幼保健院工作,把婚前健康检查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工作效率。截止10月20日,全县培训待孕夫妇6295人次,为3375对待孕夫妇提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通过检查被评估为高风险人数达806人,早孕随访7800人,妊娠结局随访1006人,建立家庭档案3296份。

【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计生执法震慑低】

(三)新《条例》实施平稳有序

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后,及时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通知》,建立失独家庭一次性救助制度,对失独家庭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一次性救助;对“失独失能”夫妻参照“城镇三无老人或者农村五保老人管理体制、供养办法和标准”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出台了《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单独”夫妻办理二孩生育证程序》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办证服务,扎实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截止目前,全县已受理“单独二孩”申请28例,批准发放生育证10例。

(四)利益导向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1)继续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认真落实新《条例》增加的利导政策,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20元、270元提高到540、680元。对奖、特扶对象资格的确认,严格实行“三级三审核、村级三公示”制度,确保资格确认的准确性。2016年共确认奖励扶助对象2827人,特别扶助对象170人。(2)继续开展生育关怀行动。2016年以来县计生委、计生协联合各乡镇计生办,投资近15万元办理了4366例计划生育生育系列保险。(3)严格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要求,全县各乡镇计生办独生子女领证对象进行了严格审核确认,经过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级复核,审批,公开公示等程序,全县共确认农村居民和城镇无业居民中应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9938人,发放资金近240万元。(4)继续开展计划生育新农保工作。今年以来共统计45至59岁的计生家庭有4167人纳入计划生育新农保,60岁以上的计生家庭有2931人。

(五)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

(1)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为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难、康检质量提升难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征收到位率,县法院与县人口计生委密切配合,完善联合办公机制,县法院配备三名工作人员专门受理执行计生案件。定期对不按期参加康检、违法生育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等行为依法开展强制执行。我县2016年共下达征收决定书957例,下达处罚决定书2例,全县共申请法院执行77件,已结案72件,执行金额215万元,执行到位率达85%。(2)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我县通过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加强法制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转变执法理念,实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计生多项措施狠抓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严格依法管理,使全县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3)深入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围绕推进服务型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建设,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创建工作。充分利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党员干部计划生育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在网上审批和办理行政征收和行政处罚案件。

(六)基层人口计生卫生资源整合快速推进

出台了《xx县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攻坚行动(2016年-2016年)实施意见》。我县在充分调研认证的基础上,按照“一乡一案、一村一法、整合资源、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探索建设模式,打好基层卫生计生基础建设攻坚战。至目前,投资600万元的韩村乡、瓦屋头镇、纸房乡3个乡镇卫生院已全部开工,投资1000余万元的9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已全部开工,投资3000余万元的城关镇卫生院十层病房楼已投入使用。投资350万元的古城乡卫生院四层门诊医技楼已投入使用。同时,县计生服务站与县第二人民医院,双方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利用县站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服务场所,县二院将妇产科、儿科全部搬迁至县计生服务站。与妇幼保健院协作,选派了四名技术人员在妇幼保健院工作,把婚前健康检查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方便了群众。

(七)出生人口性比别升高得到进一步遏制

(1)加强部门协作。人口计生、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紧密配合,协作联动,建立健全定期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2)加强区域协作。完善跨区域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与大名、莘县等冀、鲁、豫三省十县签署性别比综合协议书,实行信息通报和协作行为。(3)依法清查治理。加强执法监察,对从事“两非”的机构和人员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年以来共查处“两非”案件4件,结案3件,没收B超3台,罚款3.24万元,处理3人。

(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不断加强

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管理,巩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实现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和服务。开展流动人口专项清理清查活动,对新增的流动人口全部建立档案,流动人口的持证管理率进一步提高,堵塞了城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漏洞。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保证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进原则,推动我县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2016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逐步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构建富裕和谐美丽新xx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思路

坚持“重点工作举亮点、难点工作求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的工作思路,以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为主线,盯紧人口计划目标,确保适度低生育水平的稳定,认真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人口计生服务理念转型,坚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主“三为主”方针,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措施、投入、落实“四个”到位,突出抓好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完善利益导向、推进流动人口“一盘棋”、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严格依法行政等重点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三)重点工作

1、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一是完善调整生育政策。广泛学习新《条例》,让单独两孩等新政策家喻户晓,规范生育证的办理程序,畅通群众办证渠道。二是抓违法生育治理。要以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为重点,持续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依法加强和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十二五”人口规划目标。

2、提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水平。要强化质量管理,加强对服务机构技术人员出生缺陷预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科学指导和项目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优生优育宣传咨询服务,提高群众的优生保健意识和能力。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加强婚育咨询和指导,引导群众自觉进行婚检。

3、推进资源整合夯实基层基础。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意见》,继续抓好基层计生、卫生服务机构的资源整合工作,实现优势互补,拓展职能。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计划生育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全面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4、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认真做好全县独生子女奖励费,奖励扶助对象、特别扶助对象奖扶特扶金发放工作。做好新增独生子女领证户、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的核实上报及退出对象的办理工作。发挥乡村人口学校优势,开展各类计划生育培训,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

5、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与卫生、公安、药监、妇联等部门加强协作,采取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全程服务、规范管理等措施。开展“三整治一打击”专项治理行动,形成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努力遏制出生人口性比别升高势头。

6、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一盘棋”机制,继续完善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继续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加强和推进跨省、跨市区域合作,通过签订区域合作协议、建立信息通报和区域联系会议制度等形式,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协作机制。加强对城区及流动人口管理读物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完善队伍网络,档卡资料和信息数据库,实现规范化管理服务。

7、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案件网上审批,对违法生育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等行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推动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人口计生系统为民服务的形象、真抓实干的形象。

2015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计生执法震慑低 第六篇

摘要:总结了近年来在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所遇到的几个突出问题:一是部分乡镇领导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比较淡薄;二是“自费执法”现象仍然存在;三是违反程序执法时有发生;四是职权异化;五是征收社会抚养费难以到位;六是执法队伍不够稳定、执法人员错位,素质偏低。然后从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强化计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协调和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提高计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计划生育 行政执法 问题 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的不断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得到不断加强和提高。但在基层单位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给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也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缺乏公平、公正。因此,正视和解决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是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提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者的执法水平,确保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前提。如何解决所存在的突出问题,笔者就近年来的工作经历谈谈个人的浅见。

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1、部分领导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比较淡薄。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人员在其职权所辖范围内,之所以拥有执法权是其法定职位所规定的,因此,其执法行为必须应当依据法律来开展,但是,在部分基层单位,由于领导法制意识不强,对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往往不是依法,而是依据个人的情感,情绪,以及依据和管理相对人的“关系”等因素开展工作,执法随意性比较明显,因此,也就将法律赋予的“职权”演变为“个人权利”,导致行政侵权,违反程序执法,甚至腐败等一系列现象发生。

2、“自费执法”现象仍有存在。由于受市场经济所引发一些腐朽思想冲击,在计生队伍中也有少数人往往因利益的驱动,出现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加之乡镇财政供给严重不足,个别乡镇将政策外超生等等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和罚款作为给计生机构的日常经费、职工福利资金的来源或补贴,造成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与执法目的严重背离。

3、违反程序执法时有发生。法律的执行要求执行者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所规定的一整套程序和步骤来进行,而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由于长期以来就存在这样一些认识偏差:计划生育是国策,怎么搞都有理;计生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若按照法定程序办事,计生对象早逃之夭夭,消弱了工作力度等等,这些错误认识使少数部分计生执法者无视计生法律、法规之规定,或者为了追求工作的效率,不依法定程序,甚至违反程序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虽然未背离执法目的,但程序不到位同样是违法。

4、职权异化。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权是一种职权,但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职权往往被异化为个人权利或者特权。其职权异化的表现有:一是以“人情”作为执法的尺度。由于受历史传统影响,在计生执法工作中,常常出现面对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但执法尺度不相径庭,其执法尺度依据是违法者与自己是否有人情关系,这种关系的亲密度如何。二是权钱交易。有些执法人员难以抵制金钱的诱惑,把职权蜕变为个人私权,并将其作为筹码进行交易,使得违反计生法规者逃避了法律的追究;三是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武断专横、拖延履行职责、该罚不罚、处罚程序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随意而定,甚至因个人恩怨而刻意报复等现象层出不迭。

5、社会抚养费难以征收到位。近年来虽然人们的生育观念有了转变,但个别育龄群众受传统的封建思想影响仍未根除,超政策外生育现象时有发生,乡镇人民政府及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对此依据法律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但很难征收到位,其原因是:一是超政策外生育者经济能力差,交不起。二是个别超生者抵制不交,作为计生部门无法律依据的保障措施及强制措施;三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法院的强制执行到位率也是很低的,这样给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带来了很大难度,也给计生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

6、计生执法队伍不稳定、人员错位、素质偏低。现在的乡镇计生机构人员受乡镇行政管理,县级以上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只负责其业务指导等。近年来各级计生部门对乡镇计生执法人员进行了法规知识培训,并为其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但乡镇工作头绪多,机构也多,人员极不稳定,有的计生工作人员刚刚熟悉计生工作却又被调入其它单位,而新调入人员又缺乏工作经验和计生法规知识,形成恶性循环,导致人员错位,工作素质偏低,这些情况都严重制约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顺利开展。

二、解决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之对策。

1、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观点、思想、心理和知识的总称,它对法治实践有重大影响。当今社会强调“法律统治”、“以法治国”,崇尚法治,政府同公民一样必须受法律的支配,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服从法律规定。因此,要克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人治”等问题,必须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尤其是要增强计生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观念,只有这样才能从执法主体思想意识层次上杜绝其违反执法、职权异化等现象,改变其淡薄的依法行政观念。

2、切实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针对执法人员而言的。计生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与未能很好贯彻这一精神有关,比如“自费执法”、违反程序执法就是没有贯彻“有法必依”,而以“人情”为执法的尺度则是对“执法必严”的违背。因此,必须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要求切实加强计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克服其以“人情”为执法尺度等错误做法。

3、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

虽然我们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在不断完善,但监督不力的情况却还存在,不仅其他行政部门如此,计生行政部门也是同样存在。要克服计生行政执法中的种种问题,必须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除了依靠整个国家行政监督机制的完善外,笔者认为更为重要的是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事业自身的监督机制,一是完善计生系统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以上级部门对下级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为主的模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动态检查和静态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下级行政执法在执法程序、法律文书、档案管理是否规范;认定事实、处罚依据、案件定性是否准确。二是建立、健全、完善系统外部监督机制,通过政务公开,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增强计生行政执法透明度,同时充分发挥和拓宽村民自治委员会和计生协会在计生行政执法中的民主监督职能。只有真正建立了一套属于群众的监督机制,才能使执法人员不敢不依法,不敢随意执法。

4、协调和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

由于计生部门受法律法规之规定权力所限,征收社会抚养费及督促计生对象落实各项节育手术和“三查”等无强制性措施,致使行政执法难以到位,为此,各级政府应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充分利用组织、宣传、公安、工商、监察、法院、广播、人劳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对于拒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该采取组织措施的采取组织措施,该动用法律强制手段就动用法律强制手段,这样就形成全社会的齐抓共管局面,促使计生对象不敢不守法,不敢违法。

5、提高计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提高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是保证其依法执法和正确执法的重要基础。一是把好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关。二是对在岗执法人员强化法律基础知识,依法行政知识等学习。三是创造条件选送执法人员到法律院校进修,以适应法律知识、法律制度的更新。四是举办执法人员政策、法制理论研讨会,交流执法经验,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只有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计生执法队伍,才能真正公正、公平地贯彻执行好计生行政法律、法规。

6、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不可否认计生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相当一部分是由执法者个人错误的思想意识造成的。因此,有必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应当对计生干部坚持不懈地抓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搞好党纪政纪、工作纪律、人生理想教育,使执法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只有树立了正确的依法行政理念,才能将计生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许多问题防范于执法主体之思想意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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