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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补贴政策

2015-09-21 11:57:2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退伍军人补贴政策篇一《老退伍军人的补贴政策》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有哪些?今天小编以问答的形式来给您介绍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一:享受老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退伍军人补贴政策》,供大家学习参考。

退伍军人补贴政策篇一
《老退伍军人的补贴政策》

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有哪些?今天小编以问答的形式来给您介绍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

一:享受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的条件是什么?需要在1954年11月1日前入伍,年龄在60岁以(含),并且没有享受到国家关于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退役士兵的服役年限怎么确定?服役年限是按年计算的,不满一年的也按照一年计算,算头算尾。

三:农村籍专业志愿兵可以享受生活补助吗?对于专业志愿兵,服役年限可以计算为享受生活补助的年限,但是转为志愿兵以后的服役年限就不能计算在内了。

四: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如何申请老退伍军人补贴待遇?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退伍证等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和退伍证明材料,向本人所在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申请并且办理手续,填写相关登记表。

五: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的标准是多少?2010年8月1日起,按照一年兵役每个人每个月发放10元的老年生活补助来计算补贴标准。例如,服役四年,则每个月发放标准为40元。

退伍军人补贴政策篇二
《老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政策问答》

部分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核查登记

和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问答

一、此次核查登记的范围是那些?

答:为提高核查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此次核查登记的对象是:从今年起5年内满60周年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即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享受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条件是什么?

答: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正式颁布实施时间为准)实施前入伍; 二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三是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三、如何界定农村籍退役士兵?

答:农村籍退役人员界定为两类对象:一类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另一类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但上述人员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四、年满60周岁(含60岁)如何界定?

答:是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满60岁的,除今年从8月1日起开始发放生活补助外,以后均从满60周岁的当年1月份开始发放生活补助。

五、2011年年中去世的符合条件的对象是否属于核查登记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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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补贴政策篇三
《参战退伍军人补贴政策》

参战退伍军人补贴政策

  全国各地对参战退役军人的优抚政策一览

  最近国家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在讲话中指出:军人退役后,属于一个特殊的群体,应该有其特殊的保障,它是由于军人在从军期间保家卫国,承担着作战及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作出了常人难以做到的贡献,需要国家同社会保障的角度给予补偿,其从军期间为国家作出的贡献,其特殊保障为:

  (一)、维护其退役军人在退役后相应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或略高于社会总体水平;

  (二)、保障退役军人的生活待遇略高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最重要、最核心的是看退役军人的经济收入,通过特殊保障和必要的优待使退役军人尽快达到或者高于未服兵役的公民的生活水平。


  全国参战参试落实情况:
江西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赣府厅发【2007】17号文

  对所有企业已退休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在个人现有养老金基础上,上浮10%比例,增长,然后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生活补助。(2008、2009、2010年)未报告,对所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和在企业下岗的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月发放230元生活补助,对所有农村和城镇无业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75元生活补助。

安徽

  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民优字【2009】126号文

  一、给予在企业退休“两参”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在企业退休的1953年底以后入伍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每月每人给予生活困难补助150元,所需要资金由当地财政解决,(2010年未报告)。

  二、在乡和城镇无工作“两参”退役人员由130元增到170元。(2010年未报告)。2009年元月份起执行。

湖南

  对所有“两参”人员发给350元的生活补助。

浙江

  浙民优【2007】143号文件精神,对所有未领取定期补助的参战人员给予生活补助(数额多少未报告)。

云南

  在企业参战参试人员未领取定期补助的人员给予发参战补贴(金额多少也未报告)




贵州

  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财政厅、黔民发[2007]48号文,优抚标准随经济发展在不断变化,其中2008年标准如下:

  1、复员军人:指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持有复员或退伍军人证件的人员。这部分人员按照现行国家政策,可以享受定期生活补助,每人2540元每季度。

  2、退伍军人:指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持有退伍或复员军人证件的人员,这部分人员必须持有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带病回乡证明,并且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方可享受定期生活补助,每人1200

退伍军人补贴政策篇四
《农村退伍军人补助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政策措施的通知

来源: 优抚安置局 时间: 2011-07-29 11:13

民办发﹝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为确保政策顺利贯彻落实,经商财政部,提出如下落实措施。

一、适用对象的界定

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二、人员身份的核查认定

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调查、审定和申报。

(一)政策宣传。各级民政部门要广泛采取媒体播报、张贴告示、入户宣讲等形式,保证将政策内容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防止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出现漏查漏认的问题。

(二)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

(三)初审把关。对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村(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复核,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有关登记审核表、人员花名册和个人相关资料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对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四)会审认定。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核实其身份,逐一审定其年龄、服义务兵役的年限等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对

退伍军人补贴政策篇五
《农村退伍士兵补贴通告》

农村退伍士兵补贴通告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110号)]精神和《省民政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规定,自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结合我区实际,特此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的界定

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兵龄按实际服义务兵年限确认,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年10月入伍,年12月退伍,实际服役时间为5年零2个月,计算兵龄时则按6年)。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时间,自满60周岁的当年起(如:年出生的,则为2012年元月份)开始发放,入伍时间以档案中《入伍批准书》人武部盖章时间为准。

二、人员身份的核查认定

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地村(居)委会、镇街和区民政局统一调查、审定和申报。

(一)政策宣传。各镇街、村(居)要广泛采取媒体播报、张贴告示、入户宣讲等形式,保证将政策内容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相关对象在外地的,应及时通知本人,防止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出现漏查漏认的问题。

(二)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必须完整填写《市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表》(详见附件)。

(三)初审把关。对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村(居)委会初审、镇、街道复核,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登记审核表、人员花名册原件和个人相关资料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区民政局;对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必须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四)会审认定。区民政局应成立核查认定专项工作小组,对各镇街上报的材料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核实其身份,逐一审定其年龄、服义务兵役的年限等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对公示期间及以后有异议的,区民政部门要组织专人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调查核实过程中有疑义的,各地不得擅自认定,在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的同时,应逐级请示,避免因政策不统一,引发新的矛盾和攀比,确保认定工作稳妥顺利进行。

退伍军人补贴政策篇六
《退伍军人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1-9-14 11:24:08 浏览量:196 【字体:大 中 小】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政策问答

1、问:哪些人员可以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答: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

(2)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3)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并且目前仍为农村户籍,或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

(4)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

2、问:已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能不能再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答:已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和参试退役人员,不能再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3、问: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能不能再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答: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不能再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4.问:从什么时候开始发放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答:经国务院批准,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分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退伍军人补贴政策篇七
《退伍军人安置规定及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安置规定 及优惠政策
——永安市涉军维权联动中心 饶德松

一、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任务
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任务是负责 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 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以 及伤病残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及伤病残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二、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基本 方针和原则
基本方针:“妥善安置,各 基本方针 得其所”。其基本含义是:地 方各级政府根据有关政策和规 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使 退役士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得到 必要的工作或劳动场所,并发 挥其积极的作用。

基本原则: 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基本原则:“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三条已予以明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其含义是 入伍时是农业户口的, 其含义是: 确)。其含义是:入伍时是农业户口的,退 伍后应当回到原户口所在地参加农业生产; 伍后应当回到原户口所在地参加农业生产; 入伍时是城镇非农户口的, 入伍时是城镇非农户口的,退伍后仍然回原 户口所在城镇,由当地政府负责就业安置; 户口所在城镇,由当地政府负责就业安置; 入伍时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 入伍时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 业单位的正式职工, 业单位的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 复工复职;入伍时原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 复工复职;入伍时原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 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应准 予复学。 予复学。

三、现行退伍军人安置政策 的主要内容
(一)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1、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 政策(指令性安置政策)。 2、区别对待,优先安置政策。 双向选择安置政策。 3、双向选择安置政策。 鼓励“自主就业 政策。 4、鼓励“自主就业”政策。

2010年出台的《 2010年出台的《福建省征兵工作条 年出台的 规定: 例》规定:经济补偿金标准由当地人 民政府确定,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民政府确定,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0% 120%。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0%。

(二)农村退伍军人安置政策。
着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用于对农村退役士兵的生 产、生活、住房困难补助。二 是扶持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 三是农村土地的承包使用。

退伍义务兵原农业户口的, 退伍义务兵原农业户口的,符合下列情 况的按城镇退伍兵安置: 况的按城镇退伍兵安置: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2)因战、因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2 因战、 。( 因病致残的5 级伤残军人。( 。(3 公、因病致残的5—8级伤残军人。(3

退伍军人补贴政策篇八
《退伍军人贷款政策》

退伍军人贷款政策

来源: 日期: 2013-03-03

退伍军人的复员就业与退伍军人贷款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一直都受到大家的关注。我们都知道的是,关于退伍军人的安置,国家一直都有优惠的政策。如果退伍军人想要创业或是就业,要怎么申请贷款,再贷款时又可以享受什么样的政策性优惠呢?

对于退伍军人贷款政策,各地具体的安排上是有一些差异的,不过从总体上来说,退伍军人贷款政策是存在很多优惠政策的。比如说,如果退伍军人想要创业(创业在这里是指个体经营或是经济实体),那么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要优先对退伍军人实行予以信贷支持,并且在税收方面退伍军人可以享受优惠。此外,如果退伍军人从事的是微利项目,应当给他们给予财政贴息,最高的时候可以享受无息贷款。 具体来说,退伍军人怎样申请贷款?需要满足这些要求:1.具有贷款银行所在地的当地户口,并且还没有安置工作;2.有创业的意愿。满足了以上两个条件的退伍军人,如果创建微型企业,就可以享受申请复制贷款以及政府补贴利息的政策了。具体怎么做呢?退伍军人携带本人的退役证,退役士兵企业信息核查表,还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到当地政府进行认定,条件符合的话,就可以到当地的乡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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