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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加分项目

2016-07-21 14:43:2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中小学教师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加分项目(共6篇)评聘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计分办法评聘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计分办法为了公平、公正的做好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发挥职称评聘的导向激励作用,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请参照执行。一、考核计分项目出勤、周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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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中小学教师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加分项目
评聘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计分办法

评聘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计分办法

为了公平、公正的做好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发挥职称评聘的导向激励作用,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请参照执行。

一、考核计分项目

出勤、周工作量、教学成绩、非统考科目、教龄、学历、任(兼)职、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农村任教经历、获奖加分、论文加分、民主测评、各类扣分,其他未列项目等。

二、考核计分办法

1、出勤考核计分(满分10分):

近五年病事假(法定假除外)累计20天以内的按全勤对待,计10分;病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由学校(区)考核小组按比例酌情扣分;在某一年内病事假累计60天以上(除个别业绩特别优秀或事迹特别突出的外)的,一般2年内不评聘职称。

2、周工作量考核计分(满分10分)

参评教师近五年周工作量达到本学校全体教师平均周工作量者得10分,达不到者由学校(区)考核小组按比例酌情扣分。

3、教学成绩考核计分(满分20分)

通过查阅文件档案资料的方式,对参评教师近五年的教学成绩进行综合考核和严格排名计分。第一名计20分,其余每降一个名次减2分(参评人数超过10人的,每降一个名次减1分),低于5分的计5分。

4、非统考科目考核计分

音、体、美和计算机专业毕业且近五年一直从事音、体、美和计算机教学的

参评教师,其教学成绩考核计分,可参照本校全体教师周平均课时量,每超出一节加0.5分,累计加分;近五年所带学生在国家体育、艺术鉴定考试中达到国家一级水平的,每名学生给参评任课教师加1分,达到国家二级水平的,每名学生给参评任课教师加0.5分,累计加分。

5、教龄计分

参评教师教龄每年计1.5分;病事假(法定假除外)时间累计超过半年的按一年计算,扣除一年教龄计分;离职进修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按一年计算,扣除一年教龄计分;离职进修一年以上的据实计算,按标准扣除相应教龄计分。

6、学历计分

参评教师中师(高中、中专)学历按教龄每年计1分;专科学历按教龄每年计1.5分;本科学历按教龄每年计2分;与教育相关的研究生学历按教龄每年计

2.5分;通过进修取得高一级学历的,进修前后分别计算,合计计分。

7、任(兼)职计分

近五年担任教研组长的每满一年计1分,不满一年不计分;担任班主任、年级主任的每满一年计1.5分,不满一年不计分;担任基层小学校长、学校(区)中层领导的每满一年计2分,不满一年不计分;担任学校(区)校长的每满一年计2.5分,不满一年不计分;担任多项职务的,按最高计分项计分,不累计计分;对已在周工作量考核中计分或在其他方面计入工作量的兼职减半计分;未在教学一线代课的,其任(兼)职不计分。

8、任职年限计分

参评教师任职年限从任现职算至2015年,每年计1.5分。

9、年度考核计分

参评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每年计3分,评定为

“良好”等次的每年计2分,累计计分;其它等次不计分。

10、农村任教经历计分

参评教师农村学校任教(支教)每年计1分,累计计分。

11、获奖加分

(1)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的,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获得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单项奖的,分别加7分、5分、3分、1分。各种获奖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多次获同一级别奖励的,每次获奖按该级别加分标准的三分之一加分,但最高不超过该级别加分标准的二倍。

(2)任现职以来,在高考、高中会考、初三毕业会考、小学毕业测试、中小学抽考等各类考试评比中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以相关文件资料为准)的,第一名加20分,其余每降低一个名次减2分,依次类推,低于5分的计5分;多次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但每多一个年度的获奖另加2分;平行班任课的参评教师成绩由学校(区)严格考核排名,高于本校本年级平均水平的加2分,低于本校本年级平均水平的不加分。

(3)任现职以来,在学校(区)统考评比中,奖得本学校(区)表彰奖励(以相关文件资料为准)的,第一名加10分,其余每降低一个名次减1分,依次类推,低于2分的计2分;多次获得本学校(区)奖励的,每多一个年度的获奖另加1分。

(4)任现职以来,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研部门以及学校(区)组织的现场优质课竞赛获奖的,按级别加分,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学校(区)级,分别加10分、7分、5分、3分、1分;参加上述录像课评选(学校(区)不存在录像课评选)获奖的,分别降一个等级计分。各种获奖取最高级别加分,

不累计加分;多次获同一级别奖励的,每次获奖按该级别加分标准的三分之一加分,但最高不超过该级别加分标准的二倍。

(5)任现职以来,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研部门以及学校(区)组织的优秀论文、优秀教学方案评选获奖的,按级别加分,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学校(区)级,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各种获奖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多次获同一级别奖励的,每次获奖按该级别加分标准的三分之一加分,但最高不超过该级别加分标准的二倍。

(6)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有辅导计划)获奖的,按级别加分,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各种获奖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多次获同一级别奖励的,每次获奖按该级别加分标准的三分之一加分,但最高不超过该级别加分标准的二倍。

12、论文加分

任现职以来,在有正式邮发代号的正规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集等)或报纸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的,按刊物级别加分,国家、省级、市级刊物分别加6分、4分、2分;在无正式邮发代号的本科师范类院校或国家重点院校学报(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集等)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的,按省级刊物对待,加4分;在县级教育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的,加0.5分。在上述各种报刊上发表同一篇教育教学论文的,取最高级别加分;在上述各种报刊上分别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的,每个级别只算一篇,累计加分;多次在同一级别报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的,每篇论文按该级别加分标准的三分之一加分,但最高不超过该级别加分标准的二倍。

13、民主测评(满分20分)

全体教职工和参评教师任教班级一半以上学生分别对参评教师从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学水平、教学成绩、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按甲、乙、丙三个等次,分别计2分、1.5分、1分。

14、各类扣分

(1)近五年在高中会考、初三毕业会考、小学毕业测试、中小学抽考评比中受到县教育局通报批评的,适当扣分,倒数第一名扣5分, 倒数第二名扣4分,依此类推。

(2)近五年在学校(区)统考中受到通报批评的,适当扣分,倒数第一名扣3分, 倒数第二名扣2分,依此类推。

(3)近五年由于本人工作失误,导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每起扣5分,

(4)近五年因本人原因与他人发生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每起扣5分。

(5)近五年发生本人无理越级(县级以上)上访或因本人工作失误,引起他人越级上访事件的,每起扣5分。

15、未列项目考核(满分10分)

其他未列项目由学校(区)考核小组自行确定并进行考核记分。

篇二:中小学教师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加分项目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竞争上岗考评积分表

附件一: 玉山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竞争上岗考评积分表【中小学教师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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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学教师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加分项目】

考评积分表具体细则说明

1、“荣誉称号”评分说明:赣人发[2005]10号文件解释:“县级以上荣誉称号:包括县级以上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幼儿教师、杰出教师、特级教师以及经评委会认定与上述荣誉称号相同层次的荣誉称号”;

2、辅导学生获奖、优质课、教学业务获奖、课题研究、著作论文、荣誉称号项目有效业绩认定办法:竞聘高一层次职务岗位按聘用现层次职务后取得的业绩,竞聘同一层次内较高等级岗位以聘用现等级岗位以后取得的业绩;

3、论文说明:①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一般指省级以上政府等相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高等院校的学报(须有ISSN或CN刊号和邮发代号)。凡在学术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收录的论文(除非被SCI、EI、ISIP或正式出版的国际会议论文集收录)均不计入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按论文获市级一等奖在“获奖论文”项计分;②同一部(篇)著作(论文)按出版(获奖)的最高级别计分,不同刊物发表(获奖)不累计;③论文论著是指公开出版的教育论文、教育专著或教材,不含教辅、习题册等。

4、借调、支教、跟岗人员的“教学业绩、工作量、委员会综合评价”项目若学校不便计算,其相应学期的量化得分按竞聘同等级人员的平均分×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取值为:①边远山区到县城周 边学校或县城周边学校到县城学校取值为0.6;②县城学校到县城周边学校或县城周边学校到边远山区取值为1.4(不含“两区”支教人员);③县城学校之间取值0.8;④借调到局机关人员取同等级人员平均分;⑤到“两区”支教的人员各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酌情调节。 5、因工作调动到现学校满一年未满三年的教师,其“教学业绩、工作量、考勤”项目量分按在现学校实际工作时间计算量分,未满一年取同级竞聘人员平均分。 6、民主测评操作办法:①学校要通知全体教职工,并保证80%以上教师参与测评;②参加人员根据测评对象德、能、勤、绩等方面综合表现客观、公正地选择等级,多选、不选(含有对象漏选)视该票全部无效;③测评计票、算分工作在教师测评结束后立即进行,应有5人以上在场,1人读票,1人记票,3人以上监督,并在第一时间公布测评对象各等级的得票数、总有效票和得分;④优秀率控制在测评对象的30%以内,不得突破,突破则视该票无效(测评时要明确优秀等级具体的人数)。⑤测评结果计分办法:各等级得分=等级票数÷有效总票数×各等级基准分值,总分为各等级得分之和。 7、教师提供的各类获奖证书必须与教育教学业务有关方可认定。 3

【中小学教师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加分项目】

附件二: 申报竞聘人员业绩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人已取得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竞聘 专业技术级 级岗位职务,承诺所提供各种学历、相关证书(证明)、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如伪造证件、故意虚报业务成果等),愿按相关规定接受任何处理。 申报人: (签名并按手模) 年 月 日 4

篇三:中小学教师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加分项目
2015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方案一: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由于我县教师职评采取“指标到校,择优推荐”的方法,为使我校职评推选工作更加客观、公正、合理。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完全符合当年上级职评文件规定的有关硬性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予推荐:

(1)严重触犯国家法律和违反党政纪律,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者;

(2)近两年考核中有不合格或当年被学校作试聘者;

(3)在各类考试中舞弊或参与舞弊者;

(4)体罚侮辱学生或违反规定向学生滥编发资料从中获利或有其他个人乱收费行为者;

(5)从事第二职业或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外出兼课或私自办班者;

(6)在学校各类安全事故中负有较大责任或有其他严惩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者;

(7)其它有悖于教师形象,造成严惩后果者。

二、计分办法

1、近三年年度考核分(90分):三年中由近及远分别以40%、30%、20%计入总分,新调入教师不满三年的:两年分别以50%、40%计分;一年的以90%计分。(当年参加职评教师的年度考核分中,最高者的考核分为100分,其他教师的考核分按比例折算。)

2、民主测评(5分):列表交全校教师打分,满分为5分(在3-5分之间打分,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3、校评审组测评(5分):校评审组给当年具备职评条件的对象评分,满分5分。(在3~5分之间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4、附加分(不封顶)

(1)教龄每年加0.1分。

(2)符合职称晋升条件以来,每超一年加3分。(“条件”指符合当年职评的所有条件)。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获一次“优秀”者,每年加0.5分。(近三年的年度考核除外)。

(4)任现职以来,评职教师在本校任班主任(含年级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加0.5分。本年度担任班主任(仅限班主任)的加1分。连续在本校任三年(含三年)以上班主任(仅限班主任)的另加1分。

(5)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县级全面先进(指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名师,春蚕奖,劳模,五一奖章,三八红旗手等)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以其中一项计分。单项先进折半加分。

(6)本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课题、指导学生获得的各类竞赛(教育教学论文、课题、各类竞赛是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其他在非法刊物或各类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一概不予承认。)。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8、0.5、0.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1、0.8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2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在各类正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相同级别三等奖加分。以其中一项计分。

三、附则

1、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所有加分证明材料均须由参评教师自行提供。在职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本次参评资格。

2、若高级职评由县教育局联评,则按县教育局评审的结果决定;若指标分配到校,则按本办法执行。

3、符合破格条件且不占本校名额的情况不用本办法,学校将全额推荐。

4、学校根据教师职称评定考核方案考核结果,推荐名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上报教育局。

5、本办法自教全会(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其解释权属校务

方案二: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一、职称兑现人员任教学校及参与支教分值(支教每年加5分)

1、任教于中心校、南洪得1分,任教于三十埠、新民、华城、龙岗、黄浦、张庙、土山、油坊得2分;任教于牛寨、斗镇、青岭、四十埠得3分;

2、支教对象为完小教师数在9人以上(不含9人、班级数乘以1.5人)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自愿参加人员。支教一年得5分(职称兑现后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根据工作需要,有需要支教的,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

二、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

1.思想政治表现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考核办法,查阅证件。

(2)出勤情况。一学年出满勤记5分,旷一节课扣1分,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05分,重大病或住院经县局批准请假后不扣分。考核办法,所在学校证明,考核组抽查学校日志。

2.资历条件:教龄每年按1分累积计算。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1)工作量(10分):教师每周任教课时必须得到16节(含16节),校长、教导主任及相关人员课时参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不足16节,一节扣0.5分,超出部分不加分。考核办法,查阅教师课表、学校总课表。

(2)获奖情况:

A近五年个人获奖: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片级镇级1.5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如某一层次获奖分名次,市级及以上每低一等次减1分,县级每低一等次减0.5分,片级镇级二、三名为1分)(以上获奖必须是通过中心校及教育体育局上报)。

B指导学生获奖同前A(指导教师有文或有证);

C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2.5分、2分、1.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及CN刊物发表文章的记3分;国家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在《xx教研》上发表文章的记1分,多篇累加不超过1.5分;xx教育网发表论文的记0.5分每次,累积得分不超过1分。市、县级论文多篇累加不超过3分(同级只记最高奖一次);省级及CN刊物累加分数不超过3.5分;国家级多篇累加不超过4分(相关研究所等获奖论文以省级记分),(所有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兑现资格)。

(3)近五年获得:

县级教学能手加2分,市级教学能手加3分。

县级骨干教师加2分,市级骨干教师加3分。

县级学科带头人加3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加5分。

本项记最高得分项,不累计加分。

省级教学能手、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直接兑现(无第四大项情况)。

(4)评小高资格年限:每年记1分(评审年限取整数,只进不舍)。

三、教育教学成绩

(1)考核近两学年教学成绩(两学年均分)。以每学期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及教育教学检查为准。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全镇第一名12分,每降一名减少1分(记前八名),两学期相加除以2(同时任教两个及以上学科均为前八名,以高者为准;其中一科不在前八名,取均分。中途接班教师上一学年检测非后三名,名次照常,后三名,每升2个档次加1分。),(检测倒数三名分别扣1.5分、1分、0.5分);教学检查以检查教师作业、备课为准,第一名4分,每降一名减少0.25分,近一学年的成绩相加除以次数为得分(未抽查到教师分值取参与评聘教师分值的平均分)。教师此项成绩得分为以上两项得分之和。

(2)近两学年,全镇综合评估前六名,校长加分,第一名加6分,每降一名减少0.5分,两学年均分(副校长及学校中层此项分值是校长的一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允许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职业道德差、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家长索取钱物的;

2.在五年之内违反计划生育的;

3.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外兼职的;

4.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当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6.近三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7.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

8.近三年中,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五、评聘方法

1.书面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学校评聘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2.组织考核:由评聘领导小组按本方案集体考核打分。

3.初录推荐: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

4.张榜公示:初录结果公示五天,接受群众监督。

5.上报审批

六、以上职称评聘试行方案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

七、适用对象:符合晋升、聘任基本条件的人员(2015年1月1日前xx镇中心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八、职称评聘领导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

办公室:xx

(当年参加评聘人员不得进入评审小组)

九、方案解释权在xx镇中心学校办公室。

方案三:20xx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局有关精神,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教师讨论并修正,特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试行)。

一、成立职称评聘领导小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火龙

副组长:林美泗吴奋勇

成员:行政人员和教研组长

办公室:吴奋勇李贵川

(说明:当年参评人员不能进入评审小组。)

二、适用对象:本校符合晋升、聘任基本条件的人员。

三、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总分120分):

1、思想政治表现条件(20分)

(1)近三年来,以每期综合考核中师德得分1.5﹪累加记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者扣5分,得优秀者每次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该项11分封顶)

(2)出勤情况(10分):近三年来出勤记10分,旷一节课扣2分,事假一天扣0.2分(法定假日除外),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3分,病假一天扣0.1分(含会议、校级活动)。重大病及住院的,经校长认定者不扣。(该项扣分封顶)

2、学历、资历条件(25分)

(1)学历(10分):研究生学历每年2分,本科每年1.5分,大专每年1分;(分段累加,不叠加)(该项不封顶)

(2)教龄(10分):每年按1分计算。(该项不封顶)

(3)校龄(5分):新调入教师必须从正式编制核定我校之日起24个月后才可参加聘任,在我校工作每一年加0.5分。(该项不封顶)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35分)

(1)工作量(10分):任现职以来,近六个学期每期都带足平均课时得10分,超过部分,每期每标准课时加0.1分,不足每期每标准扣0.15分。(该项不封顶)

(2)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3分):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3分,县级2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以颁发的证件为准)(该项5分封顶)

(3)任现职(以聘任证为准)年限(19分):每月记0.5分。(该项不封顶)

(4)职务(3分):近三来,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和班主任每年加1分;教研组长每年0.5分;任多个职务以最高职务为准,不重复计算。(该项3分封顶)

4、业绩条件(40分)

(1)教绩(32分):近三年教学成绩,以每期末教绩考核分(650分)的0.8﹪累加记分。(该项不封顶)

(2)获奖(3分):近三年以每期综合考核分的奖励分的0.5﹪累加记分。(该项不封顶)

(3)中考贡献(5分):近三年担任毕业班教学任务,选取最好一年加分,以当年获奖最高教师(得5分)为参照按比例记分。(该项5分封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允许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职业道德差、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和家长索取钱物的;

(2)学生或家长评教50%以上不满的;

(3)在五年之内违反计划生育的;

(4)未经学校同意而校外兼职的;

(5)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6)当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7)近三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

(8)评聘前一年旷课达3节及3节以上或任现职以来旷工累计达到2天以上;(9)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10)近三年中,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四、评聘办法:

1、书面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学校评聘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2、组织考核:由职聘领导小组按本方案集体考核打分。

3、初录推荐: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相互之间可以核对评分结果)

4、张榜公示:将初录结果予以公示七天,接受群众监督。

5、上报审批:由评聘领导小组将择录的候选人上报教育及人事部门审批。

6、凡参加晋升、聘任的有关领导,不参与评审打分。

五、说明:以上职称评聘试行方案从20xx年10月起开始实施。

方案四:新林中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依据市人事局、市教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通知》(京人发〔20xx〕37号)和市人事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关于印发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开展20xx年度中小学 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职称评聘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职称评聘工作,鼓励和引导教师规范、有序、自主、专业发 展,为学生健康发展,为学校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和保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贯彻国家、市区教育改革发展 规划纲精神,落实“内涵发展,人才强教”发展策略,依据市区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要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规范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 作,构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团结协作,支持共赢,积极向上教师发展团队,满足和引导社会对优质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需求,为学生健康发 展,学校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和保障,促进学校办学品质的不断提高。

二、工作思路及工作原则

(一)工作思路

进 一步贯彻国家、市区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人为本,以教师持续专业发展为引领,立足学校教师队伍实际,开展20xx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依据市区 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文件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专项工作方案,严格申报条件要求和工作程序,引导教师规范、有序、自 主、专业发展,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为学生健康发展和学校和谐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和保障。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以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健康发展为本,依据教师个性特点、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引导教师规范、有序、持续、专业发展。

2、专业发展原则。以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构建为原则,提高教师专业发展认识、专业发展策略和专业发展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高,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有序开展。

3、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规范开展工作,为职称评聘工作提供规范、严谨、公正的工作氛围。

4、民主性原则。尊重每一位教师专业发展权利,加强民主监督,保障工作全过程一线教师参与,促进职称评聘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开展。

5、稳定性原则。职称评聘工作是学校常规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工作开展要确保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6、自主性原则。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原则之一是自主性原则,通过职称评聘提高教师自主发展意识,促进教师自主、持续、专业发展。

7、引导性原则。发挥职称评聘工作导向性,引导和保障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稳中有进”。

三、工作程序及推荐小组

(一)工作程序

1、组建学校中、高级教师职务推荐小组。

2、组织本单位教师学习职评相关文件。

3、组织拟晋升教师职务人员进行个人申报。

4、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初步审核。在推荐过程中,应依据文件规定对申报人员的任课周课时、班主任年限等条件进行严格审核。申报人员参评年度前近3年内,每年周课时不少于4课时。

5、根据本年度本单位可使用中、高级职数,完成中、高级职务的等额推荐。

6、推荐人选须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3天(不含节假日)。

7、无异议,由人事工作负责人核查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并报送人事科。

(二)推荐小组组建及工作要求

1、推荐小组由5-7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或书记担任,副组长1-2人。中层以上干部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2、评委应具有中、高级职称。

3、任期1-2年,组长以外的其他评委需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产生。

4、 推荐小组应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开展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推荐小 组出席人数为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同意人数为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方可通过。

5、评委活动要有记录,选票应封存备查。对每个评审对象都要写明评审结论,组长及全体到会评委签名盖章后生效。

四、评选对象、申报条件及核定指标

(一)评选对象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2、除申报教育教学管理、德育学科以外,要求申报人员在参评年度前近3年内,每年周课时不少于4课时。

3、参评德育学科的岗位范围为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导员,专职团、队辅导员,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的主任、副校长。

4、行政、后勤、政工岗位的人员不纳入教育教学管理学科的参评范围。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学历、现职称及履职年限、班主任年限、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等详细内容请参阅:京人发【20xx】37号《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申报条件。

2、申报中学高级职称教师,参看附件3《拟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考核办法》。

3、20xx年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人员的任职年限计算到20xx年12月31日。

(三)核定指标

中学高级1名

中学一级1名

小学高级2名

中学二级、小学一级无指标限制。

五、工作开展要求

(一)上报材料

1.推荐参加中、高级教师评审的人员,评审材料每人一袋。材料袋封面注明申报人的单位、姓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和申报学科。其中《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表2)用B5纸规格打印,其余材料一律用A4纸规格打印或复印。

申报材料如下,其中一至五项需按《职评材料目录》(表7)顺序装订成册,并将目录正确填写后装订在首页。

(1)现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原件(低一级职务申报表)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2)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年度考核表原件(申报中学高级近5年、申报中学一级近4年、申报小学或幼儿园高级近5年履职期间考核表)。

(3)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十一五”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荣誉及获奖证书、农村支教(援疆)证书等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由单位审核,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后本人的代表作(含著作、论文、教材、经验总结等)1—2份。

篇四:中小学教师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加分项目
2014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第1篇: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市、区)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修养。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权重20分。

(三)开设公开课、讲座。权重15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权重15分。

(五) 读教育专著。权重5分。

(六)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权重10分。

(七)学校本职工作考核。权重20分。

三、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四、考核办法

(一)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建立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直学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直学校负责本校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对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终审。

(二)采取专家考核(占70%)和学校民主测评考核(占30%)相结合办法。专家考核根据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学校考核采取考评对象述职、全体教师或同学科教师参与、民意测评的办法,对骨干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示范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学年末。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个人对照考核标准自评。符合标准的对象,由骨干教师本人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第一层次和市直属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向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地教育局,市直属第三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报《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附件2),上交考核材料。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或校区)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考核奖惩

考核奖励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XX〕18号)第八条执行。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不申请不考核;连续两次不申请考核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并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一)专家考核(70%)、学校民主测评考核(30%)两者总分低于60分;或专家考核分数低于40分;或学校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占20%及以上。

(二)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五)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考核时间安排

(一)3月至4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5月10日前,完成骨干教师考核报名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第一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将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108室)。联系人:张伶,联系电话:88615097,电子邮箱:XXX。

(三)7月,完成考核评审工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八、报送材料

(一)《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书面,一式二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按照《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填写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4)(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四)《20XX学年度温州市骨干教师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见附件5)(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五)《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6)《温州市中小学名校长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7)《温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8)(留学校、单位备查)。

九、本方案解释权在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2篇: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为了更有效地发挥骨干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引领作用,利于骨干教师业务素质的巩固和提高,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本管理考核方案。

一、领导小组机构

组 长:李 悟

副组长:王 宋

成 员:邱子仪、潘清赞、王 能、李明学、王赞国

二、考核对象

20XX年,已由省教育厅和县教科局认定的省、县级骨干教师。

三、考核内容:

1、骨干教师任职总结。(含师德修养、教育教学实绩、完成骨干教师职责情况)。

2、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

(1)县级公开课以上(附教案、图片)

(2)校级公开课(附教案、图片)

3、听课,主要是听徒弟的评价课每学期15节。

4、写一篇论文,获校级一等奖或县级二等奖以上(发表在县刊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发表)。

5、指导、带教校内青年教师。

(1)指导、带教活动正常开展。(骨干教师管理手册记载)

(2)所带教教师校级教学评比中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县公开课和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

四、考核方法:

被考核对象将考核材料交教研室。考核给分与县考核同。

五、考核结果

1、任期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最终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参加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

第3篇: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骨干教师队伍,鼓励教师在学习和研究的状态下工作,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在整体上推进我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对照沙区示范初中的办学标准,特制定我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 考核对象

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班学员。

二、 考核办法

1、个人申请,评选领导组对照条件,量化打分。

2、评选拟订名额为10名以内。以后每两年评审一次,评审时间暂定为下一年的10月份

3、提供的有关证件或材料须是原始有效的。

三、评选考核小组

组长:张克运

副组长:何宗泮 王启林 邓向东

成员:张敏 杨东省 皇英 罗达英 钱颐 孙大安

四、一票否决

1、不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违法乱纪现象。

2、 经过学校行政领导组集体研究,认为不支持学校工作或不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者。

3、不满工作量(有特殊原因而不满工作量,时限不能超过一年)。

4、近3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在教学期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6、未经学校允许外出兼课者或开展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者等。

7、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五、考评指标及量化分值

(一)、师德师风(8分):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敬业乐业,关爱学生,尊重家长

合格4分,良好6分,优秀8分

(二)理论学习(6分):

读一本书,写心得体会4分;参加理论学习,有笔记2分

(三)教学实践:(60分)

1、教学成绩:(17分)

(1)在学校的学生评价中,每学期得分在年级排名前五名的为2分,在5—10名得1分(每学期考核一次)。

(2)教学效果进步很大15分;教学效果进步较小10分;无进步8分。

2、教案:教案完整规范为2分;

3、优质课:(6分)

校、区、市级示范课或观摩课分别为2分、4分、6分。(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4、常规课(10分)

(1)组织教学2分 (2)课堂引导2分 (3)课堂效益2分

(4)作业批改2分 (5)课后辅导2分

5、教育活动(6分)

(1)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3分

(2)完成一份教育案例分析3分

6、教学常规(4分)

(1)不迟到2分 (2)佩带校卡 1分 (3)使用普通话1分

7、帮带工作:(15分)

(1)培养的青年教师成效显著。2分

(2)辅导的青年教师获奖。1分

(3)在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2分【中小学教师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加分项目】

(4)督查所在的备课组的教育教学活动10分

(四)教改科研(26分)

1、课题研究:参与课题研究。按校级2分、区级3分、市级及以上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2、论文:

(1)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按区级2、市级及以上4分。(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2)教学论文、案例等评比获奖。按区级2分、市级及以上4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3、集体教研:

(1)积极参加校、区教研活动(3分)

(2)组织校本教研专题讲座,校内1次2分、市区级1次3分,累计不超过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3)教研活动中专题发言,校内1次1分、市区级1次2分,累计不超过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五)特殊贡献奖(实行加分)

1、送课:为区内学校或对口支援学校送教(带教)。5分

2、发挥特长,做出突出贡献或荣获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特别奖励。(10分)

3、督查所在的备课组的教育教学活动,成效显著。10分

第4篇: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规范我校的市、区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在职、在岗的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经区教委重新考核审定的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三、考核办法

1.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区教委、进修校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2.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考核。

3.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照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标准,原则上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市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相当,由学校进行考核。

4.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工作由校长室统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抓,教科室负责材料核实并作出初评,将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考核时间为每学年一次,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的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学校得到正式通知后予以公布,由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结果在每一年的12月份公布。

6.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优”的,学校按相关文件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市、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人民币500、300元;(另政府每月应有津贴)

(2)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500、300元;(若政府每月有津贴则对优秀等级获得者的奖励与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同,无津贴则建议适当提高其标准)

(3)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600、500元。(政府每月无津贴)

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周期内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的人员,在年度考核、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资格。

7.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作出取消资格的处理,有政府补贴的将终止发放,不再享受相应荣誉的一切待遇。此外,学校还将取消其三年之内的年度考核优秀、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的申报资格。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分值5分。

2.认真落实教学常规,优化学科教学工作流程。分值5分。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目标任务,所教班级的成绩位于同年级同学科前列。分值10分。

4.坚持教育教学创新,每学年在学校或区内上2节以上的研究课、示范课或观摩课。分值10分。

5.积极参加学校教研活动,每学年在学校教研活动中作2次以上的书面专题发言,引领其他教师进行教育教学交流和探讨。分值10分。

6.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每学年在校本培训中至少承担1次以上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分值10分。

7.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学年主研或参与一个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分值10分。

8.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年至少有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区级以上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在区以上教研会上交流发言或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竞赛获奖1次以上。分值10分。分值10分。

9.每学年至少帮带指导一名同校同学科的教师,并能使所帮带指导的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有所提高。分值10分。

10.根据自己课堂教学实践,每学年写出5个教育教学案例分析。分值20分。

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考核方式为教师述职自评、教研组测评、查看相关资料和学校考核评价等。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89分的为合格,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每学年7月,区教委将对学校考核结果进行复查年审。复查结果作为年审的依据。复查优秀的年审为优秀;复查合格的年审为合格;复查得分为60—69分的人员,区教委当年不予以年审,待下一学年其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时,一并复查年审;复查得分为60分以下的教师,年审为不合格。当年年审不合格的或三年都不予以年审的教师,将取消其区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资格。在五年一届的任期中,复查年审三年为优秀的或五年复查年审得分均在80分以上的骨干教师,将免试优先评审为下一届骨干教师。

(一)考核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

主要由所在单位根据个人总结,结合平时表现,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献身科学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治学作风、遵纪守法等方面对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进行全面客观评价。

良好的思想品德是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必备的思想行为品德,对其评价实行思想品德一票否决制。

篇五:中小学教师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加分项目
2016教师师德诚信承诺书

教师师德诚信承诺书

我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为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形成自己良好的师德师风,争做一名师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我向光荣的教师职业以及学校、学生、家长郑重承诺:

一、爱国守法。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校敬业。热爱学校,勤于进取,精于业务,无私奉献。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努力做到认真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查,切实改进教法,减轻课业负担,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工作。

三、教书育人。以培养创新能力为目标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接-班人。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绝不以各种名义向学生罚款和摊派钱物,绝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

四、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遵守社会公德。知荣明耻,身体力行、言行一致。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学习资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搞有偿家教。

五、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六、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克服简单粗暴、歧视差生的思想和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或变向体罚学生。

七、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保持正常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不得训斥、指责家长,不得收受家长礼物。

承诺人: 时间:20 年 月

2016年胜利四小、黄河双语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更好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做一名受学生尊敬、让家长满意、获社会好评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校,教书育人,敬业爱岗,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坚持以法治教,认真执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不参与色情、赌博、酗酒、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和尊严的活动。

3.好学上进,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改实验和教育科研,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个人业务能力。

4.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亲近、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免受他人伤害。

5.严格遵守劳动合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旷工;不在教室使用通信工具;工作时间不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参与邪教活动,不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

6.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衣着得体,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

7.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争取支持和配合,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家长来访热情接待,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8.廉洁从教,情操高尚。不乱收费,不搞有偿家教,不强求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课辅资料,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9.身正为范,以德立身。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晋级、评选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等活动中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

10.关心学校,维护学校集体荣誉,事事为学校着想,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团结同事,谦虚谨慎,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及其他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领导。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有违犯,愿意接受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

幼儿教师师德承诺书

教育事业是圣神的,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崇高的,教师的责任是重大的。本人受聘于名都幼儿之家后,保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规范师德行为,努力做一个“为人民服务和人民满意的教师”。现向幼儿园和社会承诺如下:

1.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幼儿园,自觉维护幼儿园、教师的形象,把教育作为一份培育孩子提升自己的圣神事业。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严格自律,不随意迟到、早退。不旷教、不随意停调课和对工作敷衍,不在办公室打电脑游戏,上网购物、聊天等,在教学活动中不出现使用通讯工具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行为,工作不拖沓、不推拖。

2.依法从教、了解从教: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及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二职业和有偿家教等,不接受家长礼物。

3.热爱幼儿:关心、理解。尊重、保护全体幼儿,维护幼儿权益。注重激发兴趣、培养习惯、发展能力,促进幼儿主动、和-谐、身心健康发展。尊重幼儿个体差异,促进没一位幼儿发展,不出现歧视、讽刺、挖苦、侮辱幼儿,不说伤害幼儿自尊和心灵的话语,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情况的发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幼儿受教育的权利。

4.尊重家长:主动多渠道与家长练习、沟通、合作,接受家长监督,听取并采纳合理化建议,不把教师的责任推给家长。宣传指导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有效发挥家庭教育资源优势。

5.严谨治学:钻研业务,参与教改,积极探索孩子发展、保教工作规律,自觉参加各类进修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及工作品质。

6.团结协作:关心集体,顾全大局,互相尊重,合作共享,共同维护、营造“文明、温馨、进取”的团队氛围,做“阳光教师”,共创和-谐校园文化。

7.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参与教师身份不符合的任何事情,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带子女进自己班中,避免影响工作。

8.终身学习:以终身学习为己任,不安于现状,不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以上承诺请广大家长、园领导予以监督!

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为塑造教育诚信形象,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做一名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人民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并作如下郑重承诺: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不参与、不发表有悖于师德行为的活动和言行。

2.热爱幼儿园,努力维护幼儿园社会声誉,不做有损幼儿园声誉的言行,发现不良倾向能及时制止或上报。

3.严格执行幼儿园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言行谦逊,团结协作,互相关心,共创和-谐校园。

4.全面贯彻落实《幼儿园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精神,尊重个别差异,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而努力。

5.坚持正面教育,公平对待每一个幼儿,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单纯横向评价幼儿,

6.工作责任意识到位,不做玩忽职守的事情,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

7.敬业爱岗,基于幼儿认真备课、实施教学计划,养成观察和反思的良好习惯,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8.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面向全体尊重个体实施多元沟通方式,妥善处理家园之间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9.自觉执行依法施教,廉洁从教的有关规定,不从事“有偿家教”,不收受家长的礼品、礼金和礼卡,不参加家长的宴请。

10.严格执行教育收费规定,不为幼儿订购规定以外的学习资料或图书,不向幼儿推销商品和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以上10条,请幼儿园、幼儿、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承诺人:

日期:

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增强教育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尽职守,敬业奉献,做一名幼儿尊敬、家长信任、人民满意的教师,我承诺如下:

一、依法从教。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做学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带头人。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损害幼儿利益。 二、爱岗敬业。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幼儿园,热爱幼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关爱幼儿。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关心幼儿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幼儿正当权益;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放弃每一个幼儿。 四、教书育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幼儿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努力培养幼儿良好品行,塑造幼儿健全人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幼儿素质,客观评定幼儿操行。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在参与各种评优晋级、职称评定中,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维护幼儿园和集体荣誉。 六、廉洁从教。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不接受家长礼金、礼品;不利用职务之便向家长谋私利,向幼儿推销教辅资料和其它任何商品;不要求、授意幼儿、家长为幼儿园和自己提供任何形式的服务或帮助;不组织幼儿参与、自己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收费补习班,自觉抵制乱办班、乱收费行为。 七、尊重家长。虚心听取幼儿家长意见,密切保持家园联系,认真做好家访工作,促进家园配合育人。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家长。 八、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主动接受幼儿园、幼儿、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承诺人:

二〇一二年四月

中学教师师德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明确每位教职工对师德师风建设应负的责任,努力提高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整体水平,特要求全校教师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全校教职工应积极履行职责,承担教育责任。

本人受聘于xx-x中学,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向学校、学生及家长承诺,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规范师德行为,努力做一个“为人民服务和人民满意的教师”。现向学校、学生和社会承诺如下:

一、爱国爱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坚持开展“以德立身,教学为本,情感育人”的师德自律教育,铸师魂,修师德,练师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二、要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学习的权利。要为人师表,以人为本,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说伤害学生自尊和心灵的话。

三、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不过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不强迫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四、团结尊重同事,互相关心;不搬弄是非,不诋毁其他教师,关心集体,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

五、要尊重家长,热情接待,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遇到学生违纪、违规或发生事故,及时妥善处理,不把教师的责任推给学校及家长。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礼物和宴请。不借学生家长办私事。

六、要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与时俱进,更新教育观念;不要安于现状,积极进取。

七、要仪表端装、举止文明;上课期间不使用通讯工具,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服装,工作期间衣着规范,不穿奇装异服,不浓装艳抹。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八、 要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不做违犯法规法纪的事。

九、要履行岗位职责;遇事不推委、不拖沓,及时处理教育教学过程,注重提高教学效果,以自己辛勤的劳动换取每一位学生的成功。

十、 自觉抓好自查自纠,围绕师德师风建设问题,定期进行自我对照,自我检查,自我整改,主动听取接受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的批评与建议,自觉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承诺人:签字

xx-x中学

二零xx年八月

中学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为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本人特向社会、家长和学校师生做出以下承诺:

一、牢记“责任”校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敬业爱岗,依法执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崇尚科学,追求真理,严谨治教,精益求精,认真做好各项教学常规工作;在教学中不出现科学性、知识性错误。

三、更新教学观念,树立科学教育的发展观,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新方法,努力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

四、终身学习、不断进取,诚实、守信、公正、严格,处处为学生表率。

五、以生为本,热爱学生,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歧视、侮辱、排斥、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关爱每一位学生;主动向贫困家庭的学生伸出援助之手。

六、不强制或诱导学生购买未经批准的教学辅助材料,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参与社会办学单位招生等影响本职工作的职业活动。

七、不借工作之便向学生家长索要礼品钱物,不要求学生家长办私事,不诱导、暗示并接受学生家长礼品、宴请等。

八、遵守学校劳动纪律,上班不玩游戏,上课期间不使用通讯工具。

九、尊重学生家长,虚心听取家长意见,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密切保持家校联系,认真做好家访工作。

十、为人师表,注意自己的仪表举止,在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衣着得体,行为文明,作风正派。

小学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教育是神圣的,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崇高的。为了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以高尚的情操感染人,以渊博的知识教育人,以科学的方法引导人,以良好的形象影响人,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市四小所有教师向学校、家长和社会郑重承诺:

1、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先进文化,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言论。

2、爱岗敬业,热爱学校,把教育作为一份提升学生和自己的神圣事业。不随意停、调课,不对工作敷衍塞责,不说任何损害学校名誉的话,不做任何有失师表形象的事。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受教育权,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任何学生均一视同仁。

4、严谨治学,向课堂教学要质量,以复合型教师为自身进取目标,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二职业和有偿补课,在教学活动中不出现使用通讯工具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行为。

5、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建议;坚持家访,讲究方法,妥善处理学校、家长、学生之间各种问题和矛盾。

6、自尊自爱,严于克己,讲究礼节,衣着庄重、文雅大方,妆扮符合教师形象。不穿奇装异服,不浓装艳抹,不佩带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

8、保证安全。尽职尽责地做好安全工作,坚持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防范,落实履行“一岗双责”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9、在教育过程中,遵循严而有格、严而有度、严而有恒、严而有方的原则。坚持做到“八不”,即: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呵斥、讽刺挖苦学生;不将学生赶出教室和赶回家;不以多写作业惩罚学生;不进行有偿家教;不乱收费;不让学生帮老师干活;在交往中不收礼。

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在此,我们全体教职工承诺如下:

1、爱岗敬业,依法执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神圣责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崇尚科学,追求真理。严谨治教,精益求精,认真做好各项教学常规工作。

3、更新观念,与时俱进。积极探索现代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认真实践现代教育理念。

4、以人为本,关爱学生。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歧视、侮辱、排斥、挖苦学困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关爱每一位学生,特别是“潜能学生”的成长;主动向贫困家庭的学生伸出援助之手。

5、因材施教,传承文明。启智求真,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不单纯以考试成绩为学生排队并实施不正当奖惩,努力提高学生学业成绩

6、文明施教,廉洁从教。不以教谋私,不私自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复习资料、教辅读物,报刊杂志,不违规搞有偿家教,不乱办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种不正当名目的补习班。

7、淡薄名利,洁身自爱。不做和教师身份不相符的任何活动,坚决杜绝自立名目乱收费、乱摊派。

8、真诚友善,尊重家长。虚心听取学生家长意见,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密切保持家校联系,认真做好家访工作。

9、为人师表,言行文明。在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诚实、守信、公正、严格,处处为学生表率。

10、终身学习,不断进取。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小学教师师德承诺书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适应素质教育的高质量教师队伍的客观要求。我,作为xx-xxx-xx中心小学的教师,郑重承诺: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十要十不准” 》等各级各类关于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行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完善自己的教师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现承诺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

2、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端正教育思想,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忠于职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3、认真执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法治教,遵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4、身正为范,时刻注意自己的道德品质修养。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做事,不弄虚作假,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提高自身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

5、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信任、亲近、理解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以言行侮辱学生,无对学生罚站、罚作业、驱赶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不做,活动不搞。

6、智德并重,坚持面向每一个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尊重学生,甘于奉献。

7、严以律己,无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搞娱乐活动,不饮酒,不携带手机进教室,团结同志,谦虚谨慎,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及其他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分配和领导。

8、作风正派,不参加迷信活动,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佩带首饰,仪表举止得体、大方,尊重家长,在公众和学生中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9、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集体荣誉,事事为学校着想,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

10、热爱本职工作,把自己的全部心血倾注在学生的身上。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师德的建设是一项必要而重要的工作,我愿扎实地走好每一步,无愧于“人民教师”这一光荣的称号。

承诺人:

xx-xxx-xxx中心小学

20xx年9月1日

篇六:中小学教师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加分项目
2015关于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

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市属民办学校:

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是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明令禁止,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公众包括广大教师坚决反对。近年来,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市学校管理中心和广大基层学校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对少数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问题进行严肃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深入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在职研究人员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在职教师(以下简称在职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或其它时间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的课外辅导、补习并获取经济利益的有偿服务活动(以下简称有偿补课)。

二、在职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即视为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1.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学生家中等场所给学生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

2.相互介绍或提供补课生源、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

3.利用职务之便强制、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

4.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

三、中小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不得租借给教师个人或社会培训机构,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活动。

四、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不得参与各种有偿补课的宣传、组织活动,学校不得以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的形式,利用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进行收费补课。

五、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由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由所在学校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清退违规所得,当年年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扣减绩效工资。

2.依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按有关程序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3.相关部门及学校不推荐、安排其参加中高考命题、学科质量检测命题,不聘请其担任市、县(市、区)两级学科中心组成员、骨干教师评选及学科竞赛的评委等。

六、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从事有偿补课的,除按本规定第五条处理外,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给予免除职务处理并调离岗位;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从事有偿补课的,报请相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见习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不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七、学校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重要责任主体,凡对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管理不力,一年内被发现并查实两起以上(含两起),或者被发现并查实但不及时按规定处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学校和校长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

八、各地各单位要把落实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作为教师管理和教师师德建设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和惩治相结合的治理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在学校章程、教师聘用合同、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同时,要扎实开展经常性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体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良好氛围。

九、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进行有力监督。对学生、家长、教育行风监督员、社会公众和媒体记者等通过电话、网络、信访等各种渠道反映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线索,要及时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实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无锡市教育局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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