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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疾控中心

2016-07-21 14:51:0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基层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共6篇)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水平,落实《传 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章要求,制定本要求。一、组织和管理(一)配备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承担医院...

篇一:基层医疗机构,疾控中心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要求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水平,落实《传 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章要求,制定本要求。

一、组织和管理

(一)配备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相关人员要求经过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组织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岗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每年参加地市级以上培训不少于1次。

(二)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消毒隔离、手卫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医院感染监测、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医疗废物管理等。

(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负责对全体医务人员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工作。可以组织外出参加培训,也可以开展医疗机构内部的培训。

二、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性措施

(一)基础设施的基本要求

布局流程应遵循洁污分开的原则,诊疗区、生活区、污物处理区等区域相对独立, 合理布局、标识清楚、流向符合功能流程;诊疗环境应保持清洁干燥,周边无污染源,室内有自然通风良好,光线充足,以满足诊疗的需要;应配备日常诊疗活动所需的清洗、消毒和灭菌的设备和用品。如:紫外线消毒灯,必备的消毒剂和灭菌剂,消毒剂浓度监测试纸、紫外线强度监测试纸等监测用品。

(二)消毒灭菌基本要求

基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清洁、消毒和灭菌工作技术规范。通常情况下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或灭菌的程序;环境和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三)隔离的基本要求

隔离病人诊疗工作的重点是:清洁、消毒、隔离、自我防护。诊疗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采取标准预防的原则和措施,包括戴外科口罩、洗手等;应物品专用;对于诊治病人较多的医疗机构,应设置隔离诊室、设置隔病房;门诊或住院病人出院后应进行终末消毒;隔离病人转诊,应告知接诊医疗机构必要的信息,预防疾病的传播。

(四)无菌技术操作的基本要求

无菌技术操作应环境清洁。进行无菌操作前半小时,应停止清扫地面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人群流动,防止尘埃飞扬;医务人员应衣帽整洁,帽子遮盖全部头发,口罩须遮住口鼻,洗手;无菌物品必须保存在无菌包或灭菌容器内,取无菌物品时,应使用无菌持物钳(镊);未经消毒的手、臂不可触及无菌物品或跨越无菌区;从无菌容器中取出的无菌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容器内,应重新灭菌处理后方可使用。【基层医疗机构,疾控中心】

无菌物品、清洁物品、污染物品应分别放置,无菌物品应注明物品名称、灭菌日期、失效日期(及检查打包者姓名或编号、灭菌器编号、批次号)等标识,按灭菌日期顺序放置无菌物品存放柜内,并保持存放柜清洁干燥。

(五)抗菌药物应用

应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诊断为细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药物;应严格掌握联合用药指征,以期达到抗菌的协同作用,降低不良反应,减少细菌耐药产生;应严禁滥用抗菌药物,规范抗菌药物的给药途径,严格遵循“能口服的不注射,能肌注的不静注”的用药原则。

【基层医疗机构,疾控中心】

(六)医务人员手卫生

手卫生设施设备符合要求。包括流动水洗手池,洗手用品如肥皂或皂液,卫生洗手用的清洁干手用品或纸巾,速干手消毒剂;外科手消毒的水龙头开关为脚踏式或感应式,外科手消毒剂,干手用的灭菌巾,指甲剪、清洁指甲刷,计时装置、洗手流程及说明图。 定期清洁洗手池,定期清洁皂盒并保持肥皂的清洁与干燥。

手卫生要求:接触病人及进行清洁与无菌操作前、接触病人及其周围环境后、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后应洗手。当双手没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外科手消毒要求:在进行外科手术前,应认真进行洗手与外科。做到先洗手,后消毒;不同患者手术之间、手套破损或手被污染时,应重新进行外科手消毒。

(七)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

医疗机构应统一采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购入时索取相关证件,建立出入库登记帐册。产品的大、中、小包装标识应符合[GB15980—1995]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和《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货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用前应检查小包装的密封性,消毒、灭菌日期及失效期,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等,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不得使用;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上报医院主管部门;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八)消毒药械管理

医疗机构统一采购消毒药械。购入时索取必要证件和相关资料,建立进货验收和出入库登记账册;产品的包装标识应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并在有效期内。消毒剂应按有效期的先后顺序摆放在整洁、通风、干燥的货架上,并根据消毒剂的避光、防潮等具体要求存放,如:含氯消毒剂、碘伏应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

保存;过氧乙酸不稳定应储存于通风阴凉处,用前应测试有效浓度,原浓度低于12%禁止使用;乙醇:易燃,忌明火;严格按照消毒药剂使用说明书中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正确使用,医务人员应掌握消毒剂的使用浓度、配置方法、消毒对象、更换时间、影响因素等,保证消毒效果的可靠。

(九)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与防护

医疗机构应配备必备的防护用品,如:护目镜、面罩、口罩、手套、隔离衣、防护服、防渗透的围裙等。医务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进行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使用后的锐器放入利器盒;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工作人员发生锐器伤等职业暴露后应立即进行正确的局部处理并及时上报医院的相关部门。

(十)医院感染监测与报告

医务人员应掌握医院感染、疑似医院感染暴发和医院感染暴发诊断标准,及时发现、早期诊断医院感染病例,采取有效预防控制措施。基层医疗机构发现医院感染或疑似医院感染病例、自己处理能力不足时,宜报请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协助解决;发生3例医院感染暴发或5例疑似医院感染暴发,应在12小时内向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卫医政发〔2009〕73号中为3例医院感染暴发或5例疑似院感暴发)。

对使用中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戊二醛等进行浓度监测;对紫外线消毒灯管进行日常和强度监测,小型压力蒸气锅灭菌效果进行监测,定期委托县疾控中心等部门对医务人员手、消毒灭菌效果、对环境卫生学进行监测。

三、重点部门

(一)手术室

手术室应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人、物和洁、污流向符合要求;手术间 使用面积应能满足工作需求,建议≥25m2、手术间内设1张手术床;凡进入手术室的人 员应更换手术室专用的衣、帽、口罩、鞋;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无菌手术和 感染手术应分开进行,如在同一手术间进行,应先做无菌手术、再做感染手术;手术器械、 器具及物品应一人一用一灭菌,在有效期内使用;手卫生设施完善,刷手间(处)设置 在手术间附近,医务人员实施手术前进行洗手与外科手消毒;手术室工作区域,应每24 小时清洁消毒一次,连台手术之间、当天手术全部完毕后,应对手术间及时进行清洁消 毒处理;麻醉用具定期清洁、消毒。可复用喉镜一人一用一消毒,存放符合要求;可复 用螺纹管、面罩、口咽通道、简易呼吸器等须一人一用一消毒;手术间配备空气消毒设 备,并每日进行消毒。

(二)产房

区域相对独立,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邻近母婴室和新生儿室;分娩室 使用面积应能满足工作需求,建议产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6m2;凡进入产房人员应更换产 房专用衣、帽、口罩、鞋,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接触产妇所有诊疗物品应一人一 用一消毒或灭菌;手卫生设施完善,刷手间(处)设置在分娩室附近,医务人员实施分

娩前进行洗手与外科手消毒;对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产妇及未进行经血传播疾病筛查 的产妇,应采取隔离待产、隔离分娩,按隔离技术规程进行助产,所用物品做好标识单 独处理,分娩结束后,分娩室应严格进行终末消毒,产床上的所有织物均应一人一换; 分娩后的产床、地面、台面采用湿式擦拭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遇有血迹、排泄物污 染时应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分娩室配备空气消毒设备, 定期进行空气消毒。

(三)消毒供应室【基层医疗机构,疾控中心】

基层医疗机构应当有独立的消毒供应场所和房间;布局流程合理,去污、清洗、包 装、消毒、灭菌和储存发放分区明晰,流程合理;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具备工作能 力;使用器具、设备、设施保证实施效果。

没有条件设置消毒供应中心的基层医疗机构,提倡区域内集中委托合格的医院消毒 供应中心完成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工作;有条件设置消毒供应室 中心的基层医疗机构应

(四)口腔科

布局合理,诊疗室和器械清洗消毒室应分开设置,手卫生设施符合要求。器械、器 具等诊疗用品配置数量应与诊疗工作相符合,使用防虹吸手机;诊疗操作时严格执行无 菌技术操作规程、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 的要求;口腔综合治疗椅、操作台面及所使用仪器、物体表面应一患一用一清洁或消毒; 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落实标准预防措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做好职业防护。

(五)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

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志清楚,通风良好,保持室内物体表面、 地面清洁,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室内应设非手触式水龙头,洗手液(或肥皂)、干手 设施(用品),快速手消毒剂等;手消液应标启用时间,有效期内使用;医务人员进入 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 区,下层为污染区;进入病室的治疗车、换药车应配有快速手消毒剂;各种治疗、护理 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伤口如:炭疽、气 性坏疽、破伤风等应就地(诊室或病室)严格隔离,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不得进 入换药室;隔离的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六)病房

病房应保持环境和物体表面的整洁和卫生。室内空气应通过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实 现空气流通和有效交换,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床单元应定期清洁,遇污染时及时清洁 与消毒;床上用品一人一换,遇污染应及时更换;病人出院或死亡后应对床单元及其相 邻区域进行终末清洁和消毒。

(七)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

医疗废物应按规定盛装。利器放置在利器盒内,其他医疗废物放置在黄色包装袋内; 医疗废物暂存处应定期清洁和消毒,且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等安全措施;当 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置于医疗废物暂存处的

周转箱内,并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交接登记,记录单至少保存3年;自行处置的医 疗废物可采取消毒并毁形,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集中填埋。

基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应依据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 要求进行,有条件的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应配备污水处理设施,并设专(兼) 职人员负责,健全制度,明确职责;设备运行正常,药品按时投放、定期进行监测,登 记项目齐全,资料保存完整,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没有条件的或20 张床位以下的 基层医疗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 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四、重点环节

(一)安全注射

严格遵循无菌操作原则。严禁在非清洁区域进行注射准备。一人一针一管一用,包 括配药、皮试、胰岛素、注射、免疫接种等,禁止只换针头不换注射器;尽可能使用单 剂量注射用药,单剂量用药不得分次或多人使用,或将剩下的药品收集起来备用;多剂 量用药无法避免时,应保证一人一针一次使用,严禁用过的针头再次回抽;抽出的药液、 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开启日期和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开启的各 种溶媒不得超过24小时;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 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用于皮肤消毒的非一次性盛放碘酒、酒精等应密闭保存,每周 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

(二)插管

医务人员在进行插管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手卫生规范。严格掌握插管 指征,各项引流管应保持密闭性,引流管通畅;人工气道患者:应采用床头抬高30-45 度体位,且尽可能采用无创通气;吸痰时严格无菌操作;重复使用的呼吸机管道、雾化 器,须灭菌或高水平消毒,呼吸机管道,每周更换1~2次,如有明显分泌物污染则及 时更换;对危重病人须注意口腔卫生,实施正确的口腔护理。对留置导尿管者应遵循: 正确固定导尿管,并采用连续密闭的尿液引流系统;不常规使用抗菌药物膀胱冲洗;集 尿袋低于膀胱水平,不接触地面;保持会阴部清洁干燥。血管内置管:保持插管部位清 洁,有污染时,及时更换覆贴;血管导管的三通锁闭要保持清洁,发现污垢或残留血迹 时,及时更换;开展导管相关感染的监测、分析与反馈。

(三)手术

术前正确准备手术部位皮肤,择期手术病人备皮应当在手术当日进行;手术切口皮 肤消毒范围应当符合手术要求,认真做好洗手和外科手消毒;术中医务人员在应遵守无 菌技术原则,实施标准预防;保持患者体温正常,防止低体温;对于需要引流的手术切 口,术中应当首选密闭负压引流,尽量选择远离手术切口、位置合适的部位进行置管引 流,确保引流充分;术后保持引流通畅,根据病情尽早为患者拔除引流管,严格遵守无 菌技术操作原则及换药流程为患者更换切口敷料。

(四)内镜诊疗操作

开展内镜诊疗工作,应分设单独内镜诊疗室和清洗消毒室,清洗消毒室应当保证通

篇二:基层医疗机构,疾控中心
201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报告

*卫[2011]**号

**市卫生局

2011年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的

通 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全面掌握我市今年基层医疗单位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开展情况。根据《**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政[2010]60号)文件精神,由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和人社局组成联合考核小组,于11月23日至12月2日,对全市16个乡镇卫生院和4个社区服务中心2011年的各项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内容: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人事财务管理、院内建设与管理、群众评价与监督等。

(二)考核方法:采取听取单位领导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检查,调查访谈等方法进行,由第三方监督小组人员随机抽取2个行政村进行实地考核,考核分为两个考核组,每组负责10个基层医疗机构,每组每天考核一个乡镇或社区,考核人员根据考核情况当场在考核表上打分并签字,同时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在考核表上签字,当天考核结束后一并交组长保存。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绩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扎实推进 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普遍得到重视,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能按照公共卫生服务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在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功能设置、制度建设、综合管理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扎实有序开展,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深入推进。

全市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914562人份,建档率94%;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583个、发放印刷资料12种、93万余份,播放影像资料6种,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2523次,参加人员185886人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2170次,参加158235人次。健康教育知晓率96.6%;预防接种服务115816人次;全年报告处置传染病3413人次;0-3岁儿童保健管理55880人,管理率97.7%;孕产妇保健管理11169人,管理率79.6%;老年人健康管理72479人,管理率89%;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117275人,管理率94%;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43746人,管理率94.5%;重性精神疾病管理8259人,管理率83.9%。

(二)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全市**个乡镇和四个社区***个村卫生所均实行了乡村一体化管理。在改善执业环境、提高服务能力上,一是利用上级专项基金完成***所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二是以“51111工程”为契机,对全市乡村医生进行了轮训,共培训人员6271人次,提高了村级卫生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三是将在职的1307名乡村医生纳入了社会养老保险,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解除了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四是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低了药品费用。通过加强管理,完善一体化制度建设,村卫生所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基本医疗服务管理规范 诊疗费用明显下降

201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诊疗41.2万人次,收治住院病人3.9万人次。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能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规范,病历书写和处方书写基本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和病案管理符合要求。能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无医院感染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基层医疗机构次均门诊费用、次均住院费用与去年相比分别下降8.3%和19.5%。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共销售基本药物5107

万元,让利群众1100余万元。

(四)新农合宣传到位 补偿及时 各项制度健全

基层医疗机构均能积极宣传新农合补偿政策,及时公示参合农民补偿情况、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公布就诊报销流程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基层医疗机构均能严格甄别参合农民住院者的身份、上传医疗服务信息,实行即时结报。截至2011年11月底,全市共审核补偿324209人次,统筹基金支出1.57亿元。

(五)建立按需设岗 全员聘用 绩效考核的用人机制

完成了乡镇卫生院长公开选聘工作,共有**名院长通过公开选聘、竞聘上岗,被聘任为乡镇卫生院院长。全面完成了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共设置岗位****个,其中管理岗位**个,工勤技能岗位***个,专业技术岗位***个,共聘用人员****人。各单位都制定了绩效考核办法,认真落实绩效考核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在财务管理方面均能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核算符合规定,建立了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体现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制度。截至2011年12月底,基层医疗机构业务收入为1.08亿元。

(六)大力开展文化建设 院内环境明显改变

各单位名称规范,标识明显,院容院貌干净整洁。健康教育宣传专栏符合要求,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各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誓词栏,实行每周一集体宣誓,在走廊墙壁上张贴悬挂健康知识版面和医院文化版面,广泛开展各项文化宣传活动。通过文化建设,医务人员能以积极的状态投入工作,诊疗环境得到彻底改善。

(七)加强医患沟通 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基层医疗机构主动加强医患沟通,改善医患关系,院内均设有群众意见箱,每年均召开了*次以上病人及群众座谈会。考核时在每个基层医疗机构均召集**名以上病人及病人家属座谈,发放问卷进行调查,群众满意率均在95%以上。

三、考核情况

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得分情况如下(单项得分情况见附表):

**卫生院93.8分;**卫生院94.05分;**卫生院91.05分;**卫生院93.5分;**卫生院91.5分;**卫生院91.85分;**卫生院95.35分;**卫生院94.35分;**卫生院90.8分;**卫生院91.8分;**卫生院93.95分;**卫生院93.5分;**卫生院92.6分;***卫生院90.15分;**卫生院91.9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9.2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8.1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8.1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9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6.4分。

四、存在的问题

我市在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基层医疗机构,疾控中心】

(一)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少数基层医疗机构重医疗轻公卫的思想观念尚未完全转变。二是健康档案有待进一步完善,重点人群有漏登、漏建现象,健康档案动态管理率低,档案更新不及时。三是健康教育需要加强。

篇三:基层医疗机构,疾控中心
2016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调研报告

按照县政协关于《全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情况调研方案》,为了准确掌握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找准并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农民解决基本卫生保健和医疗需求。近日,县政协副主席同志带领县政协文史委、卫生局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对全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集中时间分别深入到、、片区和县级医疗单位,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乡镇卫生院等形式,重点对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基本情况、卫生工作推进情况、基层卫生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有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30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6个(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县妇幼保健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县新农合办),乡镇卫生院2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90个。

(一)全县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近年来,共计投资7700余万元,对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进行改造或新建,总建筑面积达5.75万平方米,其中,县人民医院进行异地重建,规划投资6900万元,新建业务用房2.16万平方米。添置了一大批先进医疗设备,如县人民医院螺旋ct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微波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和乡镇卫生院200ma以上的x光机、b超、心电图机及生化检验设备,全县规划设置床位364张,实际开放床位265张。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质的飞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率达到98%,基本实现了以县医院为核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三级”医疗防保网,服务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二)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情况

全县核定卫生人员编制总量为552人,实有354人,空编198人;其中核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总量474人,实有312人,空编162人。近三年,在县委、县政府支持下,通过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113人,招聘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9名,招聘“9+3”医学毕业生7名;招录“阳光天使计划”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16名;专科直选17人,签定“3+3”免费医学生专科定单培养计划协议24名;免费订单培养医学生协议11名;为毛日、阿科里乡聘用1名藏医。沙尔、、3所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已基本满足,其余一般卫生院都在3人以上,告别了过去乡卫生院“一人一院”或“两人一院”的状况。【基层医疗机构,疾控中心】

1.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编制核定及实有情况。

县人民医院核定人员编制164人,实有111人,空编53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定人员编制35人,实有28人,空编7人。县中藏医院核定编制81人,实有27人,空编54人。县妇幼保健站核定编制25人,实有14人,空编11人,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核定人员编制7人,实有6人,空编1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核定人员编制11人,实有9人,空编2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累计空编128人。

2.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核定及人员实有情况。我县按照《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县编制委员会于2016年8月批准我县21个乡(社区)卫生院人员编制数达到168人(每个卫生院8人),目前、、中心卫生院人员基本满足外,21所乡(社区)卫生实有101人,空编70人。

3.全县村卫生室人员情况

109个行政村设置村卫生室90个,有村医生90人,具有中专学历5人。在岗执业的乡村医生90人(男:69人,女:21人),年龄在60岁以上的21人(男:18人,女:3人)占24%,50岁—59岁的28人(男:24人,女:4人)占31%,40岁—49岁的23人(男:15人,女:8人)占25%,40岁以下的18人(男:12人,女:6人)占20%。中专文化程度学历5人,占6%,初中及以下学历85人,占94%。

4.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养和能力提升情况

近两年来,通过采取分片区培训乡村医生、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执业医生培训项目、全科医生培训,对口支援、学科带头人培养等方式,培训村医生360人次,其中选送54名村医生到卫校接受3年医学中专免费学历教育(每年定期学习2个月)。培训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170人次,培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86人次。

二、卫生工作推进情况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2016年我县农村居民参合人数达56612人,参合率达到99%。将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个人筹资70元。截止今年8月30日,共补偿14326人次,其中住院报销4789人次,门诊补偿9573人次,共计补偿金额达1498万元,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在统筹地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实际补偿比达到61.5%、门诊费用报销比达60%。将儿童苯丙酮、尿道下裂纳入大病保障范围,致使我县目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大病保障范围扩大到22种,最高补偿提高到12万元。开通县内医疗机构、州医院、州分区医院等28个定点医疗机构结时即报工作,方便患者报账工作。积极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助。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序推进。继续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医疗卫生单位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率、管理率和收益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一是建立全民健康体检机制。充分利用好2016年全县妇女病和慢病普查成果,做好成果转化工作。推进全民体检工作制度化,要求医疗机构每2年开展一次以慢病和妇女病为重点的全民健康体检工作,要求乡镇卫生院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一次健康体检,今年上半年重点对去年两项普查工作进行补漏体检,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截至目前,规范化纸质档案为68413人,规范建档率为98.11%。管理高血压患者3094人,管理糖尿病患者718人,管理重型精神病人120人。

二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2016年初启动县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和等级评审工作,力争今年10月“二级乙等”疾控验收一次通过,卫生部门加强了传染病监测和防控,2016年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0种,共计69例,无死亡病例,发病率为103.34/十万。规划免疫接种率达90%以上,全面完成脊灰及麻疹补充免疫工作,接种率达95%以上。管理结核病人41例,其中肺结核27例,实行了免费治疗;艾滋病病毒检测778人次,未检出阳性病例。目前在管病人及感染者6人,免费抗病毒治疗3人。

三是开展健康教育促进活动。大力开展“健康”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培养和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我县农村改厕成果,积极开展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创建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主动开展公共场所禁烟工作。

四是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今年全县孕产妇总数为252人,孕产妇系统管理167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66?,住院分娩233人,住院分娩率81%,新法接生率100%,产后访视124人次,访视率92%,6个月内母乳喂养率为89%。筛查出高危产妇6例,进行全程跟踪管理,高危孕妇管理率100%。未发生孕产妇死亡。孕产妇保健覆盖率84?;今年上半年7岁以下儿童管理4238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2940人,管理率为7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97‰。发放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212人10.6万元,农村育龄妇女补服叶酸231人。

五是增强卫生应急工作能力。加大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和队伍培训及规范化管理力度。强化人感染h7n9禽流感、加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准备工作。

六是强化卫生综合执法监督。全面推进卫生依法行政,建立自由裁量行使监督和问责机制。加强卫生综合监督体系和能力建设。督促医改制度实施,强化日常监督工作的落实。今年组织4次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及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及时整改。

七是积极开展寺庙僧尼疾病普查。今年按照县委关于寺庙“五通五有五覆盖”的安排,我县组织县医务人员对全县开放寺庙僧尼进行结核病、包虫病普查,普查人数达654人,查出疑似结核病8人,疑似包虫病6人,目前正在进一步确诊。

(三)启动民族地区包虫病防治工作。2016年以来对23个乡镇109个村进行包虫病普查共计40003人次,累计发现包虫病疑似病人111人(其中死亡5人),目前动态管理106人,累计手术治疗8人。今年制订了《县2016年包虫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完成包虫病患者随访40例,进行了免费b超复查、肝功检查、对符合条件的开展药物治疗。实行犬犬驱虫、月月投药,每月定期对全县6745只犬采用兽用吡喹酮进行药物驱虫。目前正对23个乡镇的犬粪进行收集,州对我县包虫病患者正在进行疗效考核。

(四)全面取消药品加成。2016年7月起在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使用基本药物,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2016年10月起又实行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每年取消药品加成额70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五)实行自愿免费婚前体检。我县自2016年3月起开展自愿免费婚前体检,按每对婚前体检对象补助240元标准确定统一的检查项目,目前全县婚前医学检查11对。

(六)进一步充实医疗机构人员。今年上报并确定我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1人,其中已招录阳光天使5人,直招专科以上学历12人,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考卫生专业技术16人即将到岗。

(七)常态化开展义诊巡诊活动。把义诊巡诊活动作为常态工作,与深化医改重点任务和卫生发展十年行动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义诊巡诊活动工作,2016年县卫生局建立由17名医务人员组成的义诊巡诊医疗队,至少每两月开展1次乡、村义诊巡诊活动,每次巡回4-6个乡镇、10-18个村,年内覆盖全县23个乡镇和109个行政村。各乡镇卫生院每月开展下村巡回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不少于10天,每季度覆盖辖区内行政村至少1次,每名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全年下村巡回医疗时间不低于60天,目前我县义诊巡诊医疗队已开展8次义诊巡诊活动,乡镇卫生院累计开展下村巡回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达350天次。

(八)强化卫生体系,着力解决群众“就医难”

1.加快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2016年启动县中藏医院“二级乙等”中医院等级达标工作,今年6月顺利通过省中医管理局专家评审;二是推进县人民医院异地重建进度工作,县人民医院住院楼装饰装修已接近扫尾阶段,门急诊综合楼已完成主体建设;三是加大6所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和14所村卫生室建设进度,年内完成建设任务。

2.加大人才培养,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强化人才培养,今年以来,选派23名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业务培训,选派11名县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省州(市)级医疗机构业务培训,组织各乡镇卫生院对所辖90名村医生开展业务培训。

3.继续开展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落实县级医疗机构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分别对口支援、、卡撒、咯尔卫生院,为乡村医疗机构送技术、送人才、送服务,有效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利用眉山第三批援藏医疗人员,以“组团兴院”的形式集中帮扶县人民医院,在两年内实施“112行动计划”,即:建立县人民医院无痛胃肠镜、无痛人流门诊;提升县人民医院外科综合实力;启动全县1小时医疗服务圈;启动县人民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工作。

4.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乡两级紧急医疗救援建设,今年建成以县人民医院为龙头,以、、3所中心卫生院为枢纽的“120”急救体系,初步形成1小时医疗急救服务圈,提高院前急诊急救服务能力。同时,为发挥村级医疗机构“网底”作用,我县今年在卡撒乡启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明年在全县推开。

5.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满足群众用药需求。针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群众反映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少”的问题。卫生局一是要求配送企业加大基本药物储备,确保日常库存在30万元以上,解决药品配送不足的问题;二是要求各乡镇卫生加大国家基本药物正面宣传,引导和改变群众用药习惯,使医务人员和群众懂得用同类基本药物替代非基本药物,解决医务人员和群众感觉的“无药可用”问题。三是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全部以药品形式发放到村。同时,为满足群众使用非基本药物需求,卫生局协调药品配送企业在23个乡镇卫生院设立非基本药物代购药柜,目前各乡镇卫生院药品充足,能够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6.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一是为降低医疗风险,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今年10月起购买医疗责任险。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巩固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成果。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调整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诊疗行为。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三是严格医疗质量管理。积极推进县人民医院等级复审。提升临床路径管理水平,推进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工作。强化医院感染管理与医疗废物管理,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院前医疗急救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开展维护医疗机构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县人民医院设立警务室。四是强化优质医疗服务。持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优质护理”和“服务百姓健康”活动。继续推行便民门诊、错峰门诊、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等便民措施。五是加强中医药工作。大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各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六是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转变服务作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立、完善医患沟通制度和病人投诉处理制度,计划开通“12120”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及时反映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受理、处理病人投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一)卫生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卫生人力资源总量不足,全县核定卫生人员编制总量为552人,实有354人,空编198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空编128人,乡镇(社区)卫生院空编70人。

二是严重缺乏急救车驾驶员。急救车驾驶员严重缺乏,灾后重建装备乡镇卫生院救护车9辆,无专业驾驶员,多数卫生院由院长兼职,县人民医院现有急救车7辆,4名驾驶员全为临聘,这些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今年县人民医院临聘驾驶员转诊病人在途中遭遇车祸,致车毁人亡,给县人民医院造成巨额赔偿。按照州委关于在全州建立1小时医疗服务圈的工作要求,缺乏急救车驾驶员已成为难以推进该项工作重要原因之一。

三是国家招聘执业医师项目难以稳定。为解决少数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医师的问题,省卫生厅自2016年起实施了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规定?对编外招募到乡镇卫生院志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本人自愿留下来的执业(助理)医师,可在原招募的乡镇卫生院和相应限额内通过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为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还规定?接收单位为招聘执业医师按规定申报和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项目办公室按每人每年3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项目县财政负责解决。该项目实施以来,我县累计招聘执业(助理)医师9人,先后分配到我县俄热、二嘎里等乡镇卫生院,这些同志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在乡镇卫生院非常实用。但由于在编制、社保(五险一金)等配套政策未落实(编制问题在2016年9月2日才由州人社局州卫生局发文明确),已有2人服务期满解除协议。其社保单位缴纳部分据测算还需每年5.4万元。

四是我县工作环境相对内地差距较大,交通、通信建设滞后,工资、福利待遇不高,人才引不进、留不住。近三年,我县调离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或调出县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40人;公开招录的医学院校毕业生7人中,已废除协议5人。同时,医疗行业特殊,职业风险大,部分人不愿从事医疗服务工作,已从事医疗服务的人员也有退出或改行,人才流失大。特殊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难,而本科以上学历几乎不愿意到我县工作,人才引不进。

五是村医生年龄老化,村医生合理退出机制难以建立,村医生队伍建设滞后,“三级”医疗卫生“网底”服务能力薄弱。

建议:一是着力解决全县卫生人员空编问题,一方面为确保全县卫生队伍稳定,减少人员流失,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时优先招录本县籍医学毕业生,继续采取专科以上学历直选,降低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学历标准等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尽快充实卫生队伍。另一方面,根据全县急诊急救实际情况和全面启动1小时医疗服务圈要求,建议为、2所中心卫生院各配备1名救护车驾驶员,为县人民医院配备救护车驾驶员3名。

二是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明确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人员服务期间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卫生厅、财政厅、人社厅、教育厅、省编委《关于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文件要求,除省项目安排每人每年的3500元社保补助外,不足部份由县财政予以配套解决,据测算约需每年5.4万元,按协议服务期5年计算,共需配套27万元。

(二)常态化巡诊义诊难度大。近年来,我县所开展的巡诊义诊和卫生下乡等活动,所有费用由卫生局和医疗单位垫支,每开展一次巡诊义诊活动所需经费(宣传材料、医疗耗材、药品发放、车辆运行)在2万元左右。无专项工作经费,医疗机构垫支困难,致使该项工作难以推进。

建议:将该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按开展12次巡诊义诊活动,每次按2万元进行预算,共需财政预算解决24万元工作经费。

篇四:基层医疗机构,疾控中心
2016年基层医疗机构整顿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自2016年3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1年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根据《市2016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认真履行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一级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准入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严抓消毒隔离,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质量安全。

(一)全面清理整顿,依法加强监管

1.对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同时,将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注册联网信息数据,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准确、动态管理。

2.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结合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科室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注销相应诊疗科目;机构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超范围开展技术项目(手术)、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1.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基础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

2.建立和完善我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与管理,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

3.医务人员(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机构中执业的医师,需注册多个执业范围的,应及时按规定办理。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

5.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

(三)严抓消毒隔离,杜绝感染事故

1.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手术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2.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

3.落实基层医疗机构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4.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种类、重量等登记工作。医疗废物交送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集中处置。

三、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局职责:负责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方案,布署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对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进行全面复核清理,将各单位上报的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负责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宣传、督查,资料的收集、汇总、总结上报工作。

(二)县卫生监督所职责: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各单位的集中整顿工作进行指导和抽查,对无医疗机构许可证或无医师执业证的黑诊所、黑窝点依法取缔,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对本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集中整顿的实施工作,依法整治和规范基层医疗机构。

四、整顿实施

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迎接督导检查和总结评估四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6年5月上旬)

成立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制定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宣传、部署集中整顿具体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集中整顿方案,并组织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中旬-2016年7月)

1.贯彻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整顿主要内容和相关标准要求,结合日常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县卫生监督所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做到县不漏乡(中心),乡(中心)不漏村(站),村(站)不漏人,建立一户一档,上报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做到全覆盖、全检查。

2016年6月底前将集中整治情况上报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将对上报的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对不达标的医疗机构下达整改通知、实施记分管理并公示通报;一个月后,对整改单位进行验收,整改仍不达标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2.督导检查。7月中旬前,我局在全面复核清理的基础上,对集中整顿的重点工作内容进行督查,开展明查暗访,巩固工作成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8月-2016年12月)

各单位于8月上旬完成集中整顿工作的总结评估。并于8月10日前将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总结(重点是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的特点与亮点、集中整顿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结果和建议等)及集中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上报我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集中整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动员、培训,结合实际,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清查和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步调一致,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对于不能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导致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科学设置规划,强化队伍建设

1.县卫生局将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科学设置基层医疗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举办医疗机构,促进公立医疗机构与民办医疗机构协调发展,完善医疗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2.各单位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力量,配齐专业技术和执法工作人员。加强监管人员培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学习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熟悉并掌握医疗机构监管内容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探索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监管

1.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常态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监管,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要强化与工商、宣传、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2.县卫生行政部门将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贯彻实施《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严抓日常监管;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巡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要做到日常监管与现场校验相结合,宣传培训与教育处罚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指导帮扶相结合,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3.各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发挥核心管理职能,健全乡村一体化管理网络,县医院和县疾控中心要发挥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管理作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城市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服务;公立医院要充分发挥在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作用,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4.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通过热线电话、满意度调查及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及时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举报投诉线索要认真查处。

(四)加强教育培训,营造舆论氛围

1.各单位要加强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方案,落实培训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逐步完善医务人员执业档案。

2.各单位要围绕集中整顿工作主题,营造良好的集中整顿舆论氛围。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介,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各单位的做法、经验和典型,树立和推广行业标杆。

篇五:基层医疗机构,疾控中心
公共卫生自查报告

公共卫生自查报告范文一: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服务质量,逐步实现均等化,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迅速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督查的紧急通知》(卫电[20xx]2号)精神,我局于2014年2月22-25日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两个督导组,对全市8个县(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督导,重点核查了项目工作开展的真实性和规范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20xx年,市委、市政府为扎实推动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将此项工作纳入我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以来,我局均将此项工作做为重点工作来抓,今年元月初即组织对全市2014年度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怀远县虚假健康档案被通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召开紧急会议,下发紧急通知,安排专项督导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项目技术指导与实施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分工负责制,要认真对照省厅要求,加强资金监管,迅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月18日,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董一平局长就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再次进行了重点强调和部署。

(二)全面督查,严格考核

此次督导随机抽取了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及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档案,电话核实,入户走访等形式进行,督查的内容主要为:是否实行组织管理,是否规范使用资金,是否按要求建立健康档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慢病管理、老年人保健、重性精神病管理等。

1.项目组织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确保实现项目预期工作目标,各县(市、区)均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技术指导小组”,制定出本地区具体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及时组织召开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专题会议,将项目工作的目标要求作为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的主要和核心内容,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全面组织实施。各地切实加强和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户核算,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大部分县足额安排了地方配套资金,并按照要求对2014年度项目资金进行了决算,预拨了2014年度项目资金。

2.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集中建档、门诊建档、入户建档等方式来提高建档率,进一步提高了重点人群健康档案的建档率。截止20xx年1月底,全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292605份,经抽查核实,规范率95%。

健康教育: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组织健全;能够在显著位置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广泛宣传项目的内容要求和公共卫生知识;通过入户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街头宣传咨询等形式对辖区居民进行健康宣传教育。健康宣传资料入户率、居民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幅度提高。

预防接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认真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不断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提升内涵管理水平,各种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均稳定保持在95%以上。

传染病防治:各地能够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加强疫情报告管理,强化疫情的调查与处理,多数单位能够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技术方案,及时规范地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和处置工作,并配备了计算机、宽带等硬件设备,保障了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

儿童保健与孕产妇管理:大多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均已开展了妇幼保健服务,使用统一的服务券发放登记本,回收的服务券与服务人次数基本一致,孕产妇、儿童保健服务券发放、回收、审核流程基本合理。经抽查核实,规范率85%。

重点人群管理:各基层医疗机构利用健康体检,积极开展重点人群筛查工作,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人实施规范管理和随访;通过积极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相互沟通,掌握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相关信息并建立管理档案。经抽查核实,慢性病管理规范率80%;重性精神病管理规范率60%;老年人管理规范率85%。

二、存在问题

1.项目资金预拨不及时。部分县(市、区)存在资金预拨不及时,导致资金沉积,资金使用率不均衡,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

2.公共卫生服务队伍不健全。基层医改后要求乡镇卫生院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比例不低于20%,现场检查的部分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公共卫生人员比例远低于要求,且大部分为兼职,难以满足公共卫生工作需要。

3.项目执行水平有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覆盖面存在不足,不能完全达到项目九个方面内容的整体要求,部分地区存在较大差距。城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健康档案计算机管理率偏低,已建档案存在诸如:缺项、漏项,随意涂改,健康体检不及时等不规范现象;慢性病人系统管理不规范,随访不到位;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参差不齐,围产期保健、体弱儿筛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存在较大空白。另外,由于城市拆迁、部分居民电话变更,未能及时更新信息,导致部分档案无法核实。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基层医疗机构,疾控中心】

1.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纳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辖区疾控、保健机构技术指导、培训职能,扩大培训范围,规范居民建档技术服务,加强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

2.各县(市、区)卫生局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落实项目配套资金;积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结合省、市文件精神,及时预拨和结算项目资金。

3.规范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流程,居民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杜绝弄虚作假,闭门造车,确保20xx 年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目标的完成

四、工作建议

1.以省为单位加快推进电子健康档案软件开发和信息平台建设,实行一定区域内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健康档案真实性、使用率。

2.加强省级培训,学习交流先进经验。

公共卫生自查报告范文二:

20xx年我院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牢牢围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4年版)》这个中心任务,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为根据,以我辖区居民人人享有同一科学和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己任,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实用经济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全面推动我镇居民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进步居民健康水平。我院全部职工团结一致,齐心协力美满地完成了卫生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经自查***分。现对照卫生局《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进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质量的通知》的通知自查总结以下:

一 项目管理

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我院立即召开了班子成员公议安排布置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副镇长为组长的新州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同道兼任,并定期将此项工作进度汇报至镇政府。制定了“新州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价方案”,每半年考核一次,增进了此项工作的展开。

二 资金的使用管理

根据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规定》我院制定了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使用监视领导小组”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做到了项目经费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做到了项目经费健康科学公道地使用。

三 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满意率

依照《xx市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布署,及时地召开了村干部和村卫生室负责人会议,要求卫生室负责人在村干部的支持下通过进户、广播、宣传栏、发放明白纸等情势不中断地进行宣传,让居民知晓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大意义,进步了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的熟悉。

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9198份,建立率到达了50%。其中电子档案已录进19198份,电子档案建档率到达了50%。

普通人群建档19198份,重点人群建档6367份,其中 65岁以上老人建档2372份、高血压患者建档881份 、糖尿病患者建档338份 、重性精神病患者建档12份 ,孕产妇及0-6岁儿童建档2349份。

五、健康教育宣传

为了进步全民的健康水平,普及卫生知识,我院利用各种情势的健康教育宣传,设置了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根据季节不同制做了多种宣传资料,通过集贸市场发放宣传单、大喇叭广播、学校集中培训等情势大力宣传,进步了居民的健康水平和健康生活方式及防病的相干知识,全年发放6种宣传资料, 总计发放宣传资料29353余份,全年进行了26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参加参与健康教育知识讲座5080余人次。参加各种培训在岗职员和村卫生室职员总计35人。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全年共172余次。

六、0-6岁儿童健康管理

我辖区共有自然村23个,年均匀生养儿童427余名,为了更好地展开儿童保健工作,我院依托村防疫医生和计生专干的平台,对辖区内0-6岁儿童完全地进行了摸底排查,为其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对新生儿进行2次访视,并纳进保健管理,根据年龄段不同对其进行体格检查,为所有适龄儿童建立了居民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档案内容,儿童健康管理率95%,儿童系统管理率90%。

七、孕产妇健康管理

我镇共有常住人口15099人,孕产妇年均匀400余人,为了进步高孕期妇女的保健管理,我院及时地和妇幼、婚检、结婚登记、镇计生办进行沟通统计,最大限度地摸清辖区内孕产妇数目及散布情况,及时地为孕妇发放叶酸,为产妇建立了保健手册,展开5次孕期保健服务及产妇分娩后3-7天内的1次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使我镇高危孕产妇安全生产率到达100%。孕产妇建档率100%,产后访视率到达90%。

八、老年人健康管理

我镇共有65岁以上老人3195人,根据项目要求,我镇卫生院组织了业务精干的大夫对行动不便的老人进行进户检查,对得了慢性病的老人进行了健康知识普及、对其服药及生活方式进行健康指导,进步了老年人的防病知识和生活质量。老年人健康管理率85%。

九、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4)版》的要求,坚持为辖区内35岁以上常住居民首诊丈量血压一次,对已确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并免费丈量血糖一次。及每年最少4次的面对面随访。2014年已建立高血压患者档案881份、已建立2型糖尿病患者档案338份,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到达90%,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到达90%,管理人群血压、血糖控制满意率到达80%。

十、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我辖区共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2人,已全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率100%,每年为患者做一次全面评估,并填写精神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每年为其进行1次健康检查,管理率100%,规范管理率100%。

公共卫生自查报告范文三:

自我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全面启动实施以来,我县卫生局严格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安排,认真谋划,精心部署,科学实施,积极探索,全力推进,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我县首先成立了绛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同时成立了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组。县卫生局成立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并要求每个项目实施单位成立相应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各项目实施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成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成员必须包括防疫医生和妇幼保健医师,项目办成员少得于三人。县卫生局项目办制定了各项目标责任制,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人,实行县包乡(镇),乡(镇)包村,层层落实制,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网络,为我县的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实施提供了保证。

二、加强培训,保证服务质量。

县卫生局项目办统一制发了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并上墙。为全面了解掌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4版)及上级相关的要求,先后派人参加省、市级的项目培训5次,分期对我县223个项目实施单位的所有项目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县项目办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项目例会,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每月也定期对项目工作人员进行例会培训,各乡镇卫生院每月也定期召开项目例会,以会代培。半年来,我县共举办妇幼专题培训5次,培训2000余人次。全方位、多层次、滚动式的轮训,让项目工作人员掌握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目标、任务,工作规范和具体操作要求,为我县顺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更好的为广大孕产妇和儿童的健康提供服务奠定了雄厚的师资基础。

三、加大宣传,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我县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广播、标语、墙报、公众咨询、入户等宣传形式,发放宣传单5万余份,宣传标语36副,宣传板面22期,出动宣传车24台次。以致全县孕产妇和儿童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将信发放到全县每户居民家中,让老百姓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免费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及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进行了广泛有力的宣传,让这项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和吸引孕产妇和儿童主动参与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活动中来。为了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得更扎实有效,我县将每月的15日定为“健康教育宣讲日”,“宣讲日”当天,我县各乡镇卫生院、厂矿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各村卫生所在本辖区内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健康教育宣讲日”的制定推动了我县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妇幼保健院的包乡镇人员深入农村和居民家中,开展了30余次妇幼保健知识的面对面宣讲,受教育人数达6000余人。宣讲内容包括:母乳喂养、母婴健康素养55条、住院分娩的好处、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等。5月20日以“母乳喂养,让妈妈的爱没有缺憾”为主题开展了大型公众咨询活动。

四、规范管理,保证服务质量。

紧紧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面组织落实儿童、孕产妇保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规范管理,实现项目资料的统一完整。为使项目资料管理规范化,我县项目办在项目工作一开始就下发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料规范整理指导意见”,对各项目实施单位应有资料及资料的内容及标准做了要求,并统一制定了“孕产妇基本信息登记表”、“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表”、“高危孕产妇登记表”和“0-36个月儿童基本信息登记表”、“儿童系统管理登记表”、“体弱儿管理登记表”等表格,统一印刷成册下发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并就表格的填写方法进行了培训。

二是印制服务券,扎实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工作。县项目办统一印制了“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券”和“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券”。同时规定了服务卷的使用方式、服务流程和财务报销流程,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在为孕产妇和儿童建册的同时发放服务券,并告知其服务券的使用办法。服务券的使用规范强化了孕产妇和儿童保健项目内容,杜绝了只补助,不体检(随访)的问题。上半年共使用孕产妇服务券3245张,儿童服务券5012张,确保了服务的真实性。

三是编写工作动态(简报),加强工作宣传。各项目实施单位在每项活动完成后,及时编写项目活动信息简报,向上级报送并下发到下属单位,使得上级单位能及时掌握各单位的开展情况,也让下属单位了解项目工作的工作动态。到目前为止县、乡共印发出信息简报300份。

四是加强上下左右联系,推动工作落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与村(居)委会、妇联、计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孕产妇和儿童人口信息,积极开展上门随访服务。2014年上半年,共建立新生儿保健手册1058份,新生儿访视数1692人次;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36个月儿童5838人次;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5%,孕产妇12周前建册317人,产前健康管理数1140人,产后访视数1088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9%,住院分娩率100%。

五是利用网络科技,建立项目博客。为了交流信息,扩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面,从项目一开始,县项目办就要求县、乡(镇)级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开设博客,村级项目实施单位有能力的可以设博客。各项目单位定期更新内容,并及时发放项目工作新闻,同时建立博客相册,每次活动完将活动照片及时发至博客。截止目前,县乡村三级共开设博客92个,报道新闻近百条,发出健康教育知识200余条,工作活动照片15000余张,转载国家政策法规100余条,浏览次数350000次,达到了工作图片上下共享,新闻报道及时准确、政策法规共同学习、项目工作相互交流的目的。

五、加强项目督导,严格绩效考核。

一是县卫生局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了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任务、考核和奖惩办法。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和业务督导作用,成立了由包乡镇人员组成的项目技术指导组和业务督导组。认真开展对项目工作的综合业务指导,建立了项目工作联系人制度,采取定人、定点分片包干的方式,开展了对项目实施单位每月1次的技术指导服务。

二是建立了县、乡两级定期督查制度。实行项目责任制、督查制、追究制,一月一通报制。根据县卫生局项目办的要求,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每月进行1次督导检查,县项目办也随时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在督导检查时,要下达督导意见书,同时要求被督导单位就督导出的问题写出整改措施并积极整改,在下次督导时将对上次督导出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确保被督导单位能认真整改。县妇幼保健院上半年分别于4月5日、5月17日和6月20日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3次督查指导,共下达“督导意见书”70余份,责成被督导单位认真按照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是加强绩效考核评估工作。根据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每半年对全县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绩效考核评估工作,考核采取现场考核和非现场考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考核内容包括: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通过走访居民、电话调查、入户随访、问卷调查等方式,由居民对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评价。非现场考核内容包括:以日常报表准确及时情况,会议及培训参加情况,县项目办、疾控中心和妇幼院日常督导情况为准,进行综合评分。绩效考核结果均采取百分制记分,综合得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85-95分的为合格,75-85分为基本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等级与奖惩挂钩,考核分数与划拨经费挂钩。我县卫生局制定经费预算时,就预留了各项目实施单位30%的经费,作为考核经费,在考核后再下拨,对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单位,按照规定全部拨付考核经费,优秀的,可给予奖励;基本合格的扣减10%的考核经费;不合格的,通报批评,扣减20%的考核经费。7月中旬我县项目办组织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院相关项目工作人员,对各乡镇卫生院、厂矿医院上半年的工作进行了绩效考核评估。

六、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报账程序。

为了确保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使得项目资金能真正用于项目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范和内容要求,县卫生局项目办统一设计印制了《绛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费用支出结算单》及《绛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票据汇总单》,统一使用项目专用的报账票据,规范了各项目实施单位的报账程序及内容。项目实施单位在每次活动完成后,应于七个工作日内,完善活动资料及相关票据,报县项目办审核报账。

报账采取一事一报账原则,不得混合报账。各单位在开展活动时不得从项目经费中预借款,要根据项目活动开展情况,在活动结束后,再进行报账。报账时《费用支出结算单》和《票据汇总单》是配套使用的,《费用支出结算单》主要是用于县卫生局相关部门审核时使用,《票据汇总单》主要是用于附相关的报销凭证。县项目办主要审核:1、活动是否根据项目工作计划开展,若未按照工作计划开展,是否《绛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用款申请书》并报县项目审批;2、活动是否有相应的资料佐证(a、通知 b、签到 c、图片资料 d、活动总结 e、其它),3、活动预算与决算是否基本一致。县卫生局财务集中办主要审核:1、所有票据是否均为合法的原始凭证;2、票据日期与活动开展日期是否一致;3、报账程序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经过县卫生局项目办和财务集中核算办审核后,纪检组长签字方可报销。

半年来,我们经过努力,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认真落实,将我县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的更好!

公共卫生自查报告范文四:

今天,召开20xx年上半年全县卫生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在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抗洪救灾取得阶段胜利、本年度时序过半、卫生事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的情况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回顾上半年卫生工作,深入分析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会前,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同志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上半年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拉练检查。从拉练的情况看,各单位拼发展、比实力、争先进的劲头很足,形成了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相信同志们有所触动、有所感想、有所思考、有所启发。下面,根据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客观估价成绩,始终坚定发展赶超信心

上半年以来,全县卫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以及省、市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紧扣县委、政府“一带三区”发展战略和局党组年初制定的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真抓实干,迎难而上,创造了极不平凡的业绩,取得了比预期更好的成效。主要成绩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民生工程扎实推进,保障水平逐年提升。今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了对新农合的投入,为了把这一惠泽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抓实,我们围绕“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这一中心,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保证了参合农民广泛受益。一是以调整方案为重点,提高了参合农民补偿水平。按照省卫生厅“要将住院补偿比例在2014年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的工作要求,我们适度调整了住院费用补助比例,取消了五保户、低保户和特困优抚对象等困难人群的住院起付线,适当扩大门诊慢性病定额补助的病种,提高了住院正常分娩、碎石、狂犬病免疫治疗定额补助水平,将未参合新生儿治疗费用随母亲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同时根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及时调整了乡村两级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的307种药品全部纳入报销范围。上半年合作医疗基金累计为全县参合农民补偿医药费4978.02万元。其中补偿住院病人24098人次,补偿4338.09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59.84%,参合农民受益人次率达100%。二是以门诊统筹为切入点,提高了参合农民受益水平。门诊统筹试点工作从元月1日起全面启动以来,各定点医疗机构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强化培训学习、严格落实“五统一”补偿政策、强化基金监管,参合农民受益面显著扩大。上半年门诊统筹补偿58.45万人次,补偿313.98万元。分路镇、濯港镇等卫生院在门诊统筹基金的使用、补偿、监管及乡医管理等方面相对较好。三是以强化监管为主线,提高了新农合服务水平。坚持三级审核制、住院病人查房制、“四公开、一公示”制、回访抽查制、单病种最高限价制、定点医疗机构目标责任管理等制度,上半年共查处违规补偿事件20余例、核减县内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补偿23万元,保障了基金的安全性;全面推行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即时补偿和先行垫付制度,提高了参合农民现场获得补助的方便性;大力推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用药监控制、检查互认制等控费服务,提高了医疗费用的透明性。二医院、妇幼保健院、红十会医院、濯港卫生院、独山卫生院、下新卫生院、刘佐卫生院、停前卫生院等单位例均费用明显下降。四是以信息化建设为途径,提高了新农合管理水平。各定点医疗机构均完成了新农合信息化管理建设工作,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新农合管理系统与医院HIS系统的对接。全县各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均配置了电脑,初步实现了医疗费用的网上审核、网上监控和网上结算,提高了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2、医药改革稳步实施,工作成效呈现良好。上半年,按照中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各项重点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快了卫生项目建设步伐。被县委、县政府列入今年全县“十件实事”之一的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和两家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进展顺利。目前,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基本完成了项目征地、围墙招标等前期工作,五祖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基本完成,小池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已顺利开工;县人民医院医疗急救综合大楼主体工程已完成十七层,县中医院门诊楼主体工程已封顶。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基本药物目录配备达90%以上、使用比例达70%以上,目录内药品统一降价达5%以上。三是认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定了《黄梅县2014年公共卫生服务九大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和《黄梅县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待孕妇女叶酸普服项目、重症精神病患者调查等专项培训工作。为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局两次组织专班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完成公共卫生均等化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与项目经费挂钩。上半年,全县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6399份,调查重症精神病患者1048人,完成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3983人次,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25例,农村孕产妇增补叶酸项目已于5月份开始全面启动。四是大力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顺利完成了5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五是大力开展“四项整治”活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狠抓财务审计、院务政务公开、人力资源、村卫生室管理,系统内部管理不断规范。共清理各类辞退工作人员39名,动工新建规范化村卫生室达50余个,纠正一村多点、一村多室72个。

3、疾病防控成绩突出,公共安全得到确保。上半年,全县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11种免费疫苗接种率均达98%以上,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全县住院分娩率达99.96%,“降消”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共为2767名住院分娩孕产妇补助资金80万元;全面落实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疫情的防控措施,全县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252例手足口病人已全部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特别是在7月份连遭暴雨袭击以来,全县卫生系统按照县委、县政府抗洪救灾的统一部署安排,积极应对,出动医务人员800余人次,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开展伤员救护、巡回义诊、疾病预防、饮用水消毒、救灾防病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共诊治灾民8921人次,免费发放药品23万元,扎实、有效地做好了灾区救灾防病工作。

4、卫生监督科学规范,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专项整治、打击餐饮业违法使用“地沟油”和不合格一次性筷子专项治理、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执法检查等活动,共监督检查餐饮单位1241户次,查处不合格食品516公斤,查处违法违规经营62户次,责令停止医疗执业活动18家,有效地规范了餐饮市场和医疗市场秩序。同时,顺利完成了元旦、春节、两会、端阳、五一、全国黄梅戏迷联谊活动、电视剧《黄梅戏宗师传奇》拍摄、高考等节假日及大型活动期间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5、医政管理不断加强,医疗服务极大改进。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荆楚行、一级医院评审、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等活动,注重医疗质量管理,狠抓医疗安全管理核心制度的落实,大力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医疗质量稳步提升。特别是今年省卫生厅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创建百镇千村示范卫生机构活动,并将黄梅县蔡山中心卫生院列入全省创建示范点之一。我们根据省卫生厅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全县创建示范卫生机构提出了建立“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考核体系”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全县创建示范卫生机构活动的组织领导、检查督办、考核评价,保证了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蔡山镇、大河镇、分路镇等乡镇卫生院认真按照省厅及县局要求,通过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统一标识、努力打造品牌形象,完善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落实任务、积极推进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创新机制、大力开展村卫生室专项整治等举措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软、硬件建设焕然一新。上半年,全县卫生系统门诊562553人次,住院36767人次,业务收入13476万元,业务收入增长率达18%。其中业务收入增长率在15%以上的单位是:县医院(19%)、中医院(33%)、妇幼保健院(44%)、骨科医院(28%)、眼科医院(17%)、大河中心卫生院(33%)、柳林卫生院(24%)、五祖卫生院(51%)、苦竹卫生院(72%)、杉木卫生院(52%)、下新卫生院(16%)、新开卫生院(20%)、刘佐卫生院(35%)。

6、行风文化常抓不懈,行业形象明显好转。一是大力开展“五个基本”创建活动。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查漏补缺工作,顺利通过县委组织部党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验收,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大力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活动。在全县卫生系统大力开展“外学王争艳、内学沈六伢”学习活动,医务人员行为规范明显转变。三是大力开展赈灾募捐活动。在青海省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后,县红十字会及时依法开展为地震灾区募捐活动。截至6月底,共收到社会各界捐款46万余元,其中卫生系统捐款11.8万元。四是大力加强系统文化建设。积极组队参加黄梅县第三届“挑花杯”乒乓球大赛,并取得了男团第二名、女团第三名、混双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充分展示了卫生系统勇争一流的风采和实力。同时,县医院开展了篮球、拔河、男女共济齐步走职工夏季运动会,停前卫生院举办了庆“五四”青年联欢会,大河卫生院举办了“我是团支书,我是护士长”竞争上岗演讲比赛,县妇幼保健院开展了大型护理知识竞赛,县疾控中心举办了春季职工运动会,丰富了职工的文化生活,促进了系统和谐建设。五是全面完成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县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奋斗成就事业,拼搏赢得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离不开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的求真务实、精诚团结,离不开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勤奋工作、克难奋进。在此,我代表县卫生局向关心、支持卫生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向全县广大医务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上半年工作,逆境之中的奋发让我们倍觉艰辛,逆势而上的业绩令我们倍感自豪,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倍加珍惜。

在经历了严峻考验之后,我们必须审时度势,科学地分析当前形势,清醒地看到困难和不足,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从有利因素看:一是发展机遇更加优越。当前,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卫生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卫生投入不断加大,卫生事业正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二是发展空间更加广阔。一方面,国家正全力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革涉及到卫生工作的方方面面,过去一些阻碍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即将全面解决。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明显提高,卫生医疗服务正在向临床前扩展延伸。三是发展实力更加雄厚。近年来,各级政府财政实力日益强大,卫生系统造血功能也不断增强,为卫生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看到成绩和机遇的同时,我们也感受到区域竞争的压力、加快发展的压力。这种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面对激烈的竞争形势,发展的速度还不快。近年来,卫生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历史地看、纵向比速度很快,跳出黄梅看黄梅差距不小。现在各地都在比拼速度,都在实施“弯道超车”,如果不采取超常规的措施加快发展,“标兵”将会更多更远,“追兵”将会更少更近。所以,我们急需努力、急需发展、急需提速、急需超车。二是面对加快发展的紧迫任务,存在的问题还很多。主要表现在:深化医改任务繁重。特别是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改革,涉及现行体制机制的重大创新,也涉及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在推进过程中有大量棘手的难题需要研究解决;医疗服务亟待改进。部分医院管理松懈,医疗服务流程不尽合理,服务环境和服务设施有待改善。少数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职业道德滑坡,人文关怀缺失,导致医患关系不够和谐,医疗纠纷和“医闹”现象偶有发生;发展后劲严重不足。部分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匮乏,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落后;新农合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门诊统筹工作呈现“上热下冷”局面,基金沉淀过多,群众受益不大等等。这些问题和不足,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在下半年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速推进发展赶超进程

对于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年初卫生工作会议已作了全面安排部署,现在时间已经过半,能否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下半年的工作十分关键。重点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1、坚持改革与创新并举,激发发展动力。今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一是要加快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和小池中心卫生院门诊楼项目要抓紧实施,县人民医院医疗急救综合大楼和县中医院门诊楼建设项目要加快工程进度,力争早日投入使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工作要尽快启动;村卫生室建设要在硬件建设的基础上,加强软件建设,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全面提升村卫生室的服务水平。二是要加快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前,省、市已将我县和浠水、蕲春作为第二批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试点县。为保证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我们要抓紧掌握全县各医疗机构人员现状、结构、编制、津贴补贴、资产债权等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底数,认真做好试点资金测算、预算调整、政府补偿、现行药品加成、人事制度改革、绩效工资等方案的筹备工作,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顺利实施。全县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要提前做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准备,严格做到“五个统一”(统一询价、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使用、统一价格),扎实开展基本药物询价、药品零差率销售、提高基本药物报销比例等试点工作,最终达到配备充足、有序竞争、保障质量、价格合理、群众受益的目的。三是要加快落实公共卫生均等化工作任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儿童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农村育龄妇女补服叶酸、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任务要加快落实,使公共卫生项目服务项目真正惠及于民。四是要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各单位要以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以稳定农村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充分调动广大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提高乡镇卫生院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的,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县乡镇卫生院特点的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和监管制度,逐步建立起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乡镇卫生院管理运行新机制。五是要继续实施“四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大力培养卫生实用人才,推行院务、财务、政务公开,推行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规范财务管理,减少非生产性支出,强化村卫生室管理整治,不断优化事业发展环境。

2、坚持发展与民生并重,聚集发展能量。目前,我县的新农合工作已进入巩固和发展阶段,工作重点要逐步转移到创新服务模式、规范运行机制、提高报销比例、加强基金监管上来,确保新农合制度持续、稳定、健康运行。一是要强化服务意识。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向参合农民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既是新农合制度建设工作的参与者和实施者,也是新农合制度建设的受益者和受惠者。参合农民、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等三方的利益是辨证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新农合制度发展和医疗机

篇六:基层医疗机构,疾控中心
2016年扩大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进一步加强各级预防接种单位服务能力建设,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根据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内容

(一)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继续在全县范围内使用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二)对重点人群进行脊灰疫苗、麻疹风疹疫苗等针对性疫苗接种,加快消除麻疹和控制乙肝,保证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规定的要求,确保全县麻疹发病率为零。

(三)在全县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对既往漏种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接种相应的疫苗。

(四)发生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钩体疫苗应急接种。

通过接种上述疫苗,在适龄人群中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热和钩端螺旋体病等传染病。

二、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巩固并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提高接种服务质量,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病率。

(二)2016年工作指标

1、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覆盖率10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其中含麻疹成份的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报告率以乡镇和接种门诊为单位达到100%。

2、全面实现县、乡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全县所有预防接种单位应将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补)录入客户端系统并上传至省服务器;以乡为单位儿童预防接种证打印率、接种信息上传及时率和接种单位数据及时备份率分别达90%以上、100%和100%;以县为单位,儿童个案重卡率低于0.2%。

3、以县为单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报告乡级接种单位覆盖率达100%;48小时报告率达90%以上,48小时调查率达90%以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分类率达90%以上;

4、健全和完善麻疹监测网络,开展以病例个案为基础的发热出疹性病例症状监测,对所有疑似病例进行血清学诊断分类,开展麻疹监测工作的考核,提高麻疹监测的敏感性和监测系统运转质量。以县为单位,符合监测方案定义的麻疹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率达到100%,血清标本采集率达到95%以上;

5、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确保AFp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国家要求;做好流脑、乙脑等疾病监测工作,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6、开展以《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及补偿办法》等为内容的培训,促进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业务能力的提升,提高我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做好“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和“7.28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群众主动参与免疫规划意识;

7、建立与教育部门长效配合机制,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技术指导,保证新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应补种儿童完成全程补种率达到95%以上。

三、项目实施

(一)冷链设备装备和冷链系统运转维护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冷链设备的要求,为保证疫苗全程冷链运输安全及基层冷链设备常规更新的需要,为全县预防接种单位共装备13台常温冰箱;根据全县冷链设备数,结合服务人口数补助各预防接种单位冷链运转维持经费。

(二)重点人群针对性疫苗接种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统一布置,组织开展对全县8月龄-4岁儿童进行麻疹风疹疫苗补充免疫(查漏补种);按照全省维持无脊灰策略,组织开展对全县2─47月龄儿童进行脊灰疫苗补充免疫。

(三)免疫规划常规工作

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各医疗机构应开展疫苗针对疾病监测、社会动员、宣传、培训等工作,确保各项国家免疫规划措施落到实处,保证全县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无白喉病例发生;降低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有效保护全县儿童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四)疾控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免疫规划服务能力建设。按照《省预防接种门诊星级评定标准(2016年版)》,积极开展预防接种星级门诊创建工作。

2、提升疾控系统人员服务能力。为强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意识,强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规范化管理,2016年继续开展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考核工作。

3、加强传染病和健康监测,继续认真开展霍乱外环境和海水产品监测工作。

(五)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工作,预防接种单位、医疗机构等责任报告单位接到AEFI报告后,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规定的AEFI报告范围、时限和程序要求做好登记和上报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对需要进行调查的AEFI,应当在接到报告后48小时内组织专家开展AEFI的调查诊断工作。

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妥善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省脊髓灰质炎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工作程序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2016〕1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异常反应补偿工作,对需要进行补偿的异常反应病例,在收集齐全相关材料后,及时办理补偿手续,并尽快上报县卫生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任务实现。

预防接种工作已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各预防接种单位要继续将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教育部门,组织落实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保证实现医改任务中提出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目标。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切实加强一类疫苗供应、管理工作,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顺利开展。县卫生局将严格按照省卫生厅《省第一类疫苗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加大对第一类疫苗使用管理的督查力度,坚决杜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失效、浪费和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用于非免疫规划人群等现象,确保疫苗安全有效和有计划地分发使用。

(二)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建立健全免疫规划经费保障机制。

预防接种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每接种1剂次5元补助经费从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列支,并每年按辖区内上一年度实际接种剂次数×5元/剂次预留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县卫生局将严格按照《省预防接种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赣财社〔2016〕59号)规定,在年初及时将70%的补助经费预拨至承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任务的接种单位(含首针接种的医疗机构),年末依据县卫生局对各预防接种单位的考核结果,合格者足额拨付余额,考核不合格者按要求扣减,不足部分在下一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补足。

同时,县财政要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计划免疫规划专项资金计划通知》(赣财社〔2016〕217号)的要求,按1.77元/剂次的工作经费标准解决好本级工作经费,并将此工作经费纳入常规预算,建立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经费长效保障机制,确保全县所有适龄儿童享受到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政策。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赣卫疾控字〔2016〕25号)要求,对承担预防接种工作入户宣传、摸底登记、预约通知等任务的村医或基层干部和接种人员根据承担任务数量、完成质量和及时性等情况给予1元/剂次标准的补助,激励其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设备作用。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和《省冷链设备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要求,加强冷链设备的管理,严格实施疫苗的冷链运转,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冷链监测和管理工作,对设备的使用、保管、调剂、报废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并对设备使用效益进行评估。

(四)加强督导和考核,确保免疫规划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县卫生局将继续按《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民生工程工作督导方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每两个月对各预防接种单位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和指导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及时改进工作。严厉查处违反免费政策、接种工作不落实、擅自开展群体性预防接种行为,确保免疫规划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和奖惩措施,对因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不到规定要求而导致发生疫苗针对疾病流行或发生预防接种事故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充分发挥指导培训作用,加大对各预防接种单位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考核,加强培训资料管理,具体包括:培训项目方案、通知文件、培训教材、考试成绩、进修鉴定等。人员培训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技术档案。及时按计划分发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重点检查各级冷链运转、疫苗管理、流动人口接种情况,确保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覆盖所有目标人群、不留盲点,确保把免疫规划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广大儿童身体健康。

(五)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的氛围。

各预防接种单位要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成就,以及实施免疫规划保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意义。开展经常性宣传与“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参与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的氛围。为使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预防接种基本知识深入人心,继续在全县实施“123”工程,即每个预防接种单位有1块长期宣传免疫规划知识的版报;结合“4·25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日活动,每年组织2次的大型街头宣传活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在电视台、报刊或广播电台播出3期以上免疫规划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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