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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

2016-08-13 12:23:3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共6篇)业务招待费开支管理办法业务招待费开支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业务招待费的使用程序,加强对业务招待费的管理与控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接待原则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在接待客人就餐所发生的费用。接待客人应坚持热情周到、简朴大方;尊重客人民族风俗习惯;食堂工作餐与饭店招待餐相结合的原则。第二条、接待管理(一)、公...

篇一: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
业务招待费开支管理办法

业务招待费开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业务招待费的使用程序,加强对业务招待费的管理与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接待原则

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在接待客人就餐所发生的费用。接待客人应坚持热情周到、简朴大方;尊重客人民族风俗习惯;食堂工作餐与饭店招待餐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接待管理

(一)、公司接待工作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尽量在公司餐厅用餐,特殊情况可在外用餐。业务对口职能部门负责接待陪同。

(二)、为节省业务招待费,招待用烟酒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购买。

(三)、在公司外安排的招待餐,尽量自带烟酒,负责接待的部门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到综合办公室领取。

(四)、长时间在公司工作的专家顾问、重要客户代表等可安排迎来与送往两次招待餐,其它时间尽量在公司安排工作餐。

(五)、尽量压缩陪同人数。原则是陪同人数少于客人人数;一般情况下陪同人数不超过三人。

(六)、陪客人员在与客人交往谈话时,应注意保守企

【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

业秘密。

(七)、中午用餐原则上不饮酒。

第三条、业务招待事前申请与批准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业务对口职能部门可提出招待申请:

1、来公司检查工作、参观访问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重要关系单位负责人。

2、公司生产建设过程中聘请的专家顾问。

3、其他外部合作伙伴或重要关系人。

(二)、申请部门填写《来客招待餐申请单》,注明客人身份、招待原因、招待标准、客人人数及陪同人数等,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遇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示,事后补办上述手续。

(三)各职能部门可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常驻客人申请工作餐。填写《来客工作餐申请单》,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综合办公室安排用餐。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标准

(一)、根据客人身份及与公司的利益关系,招待餐标准。

接待厅局级领导,一般由公司班子成员及相关部室主要负责人参加;接待处级干部,按照宾客人数每人200元标准;一般普通工作接待,按照宾客人数每人150元标准;临时加

班每人30元标准。

职能部室出面接待,平均每人不超过150元。

(二)、工作餐标准:每人每天30元。

第五条、业务招待费的报销

(一)、业务招待应按次申请、填单、审批、报销,各部室招待完客人后在5日内凭来客招待餐申请单(或来客工作餐申请单)报销。

(二)、餐费发票贴在经批准的费用报销单背面,到财务部门报销。报销金额不得超过《来客招待餐申请单》上批准的金额,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三)、根据公司内部授权审批制度,按照授权审批制度的规定及财务费用报销制度的规定,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到财务部门报销。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的考核

(一)、公司将业务招待费列入部门可控费用,对各职能部门下达可控费用考核指标。

(二)、综合办公室每月末根据各职能部门在公司餐厅使用的招待餐、工作餐及领用的招待用烟酒情况,编制《招待费用转移表》。经有关职能部门签认后送财务部门。

(三)、财务部门将各职能部门所发生的招待餐、工作餐及领用烟酒等费用计入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成本,进行可控费用考核。

附:来客招待餐申请单、来客工作餐申请单

【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

篇二: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2015年3月修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业务招待行为,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集团公司相关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在业务承揽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来宾接待、处理突发事件等工作中必须发生的接待、用餐和礼节性纪念品等费用。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各单位应本着“必需、合规、节俭”的原则,加强业务招待费管理,杜绝奢侈浪费。

公司领导开展商务和外事活动,宴请标准每次人均最高不得超过600元(含酒水、饮料),赠送纪念品标准每次每人不得超过600元;总部部门领导、分公司领导及相当职级人员宴请标准每次人均最高不得超过400元(含酒水、饮料),赠送纪念品标准每次每人不得超过300元;其他人员宴请标准每次人均最高不得超过200元(含酒水、饮料)。对于领用了集中管理物品用于接待的,应相应扣减接待额度。

各单位要根据业务招待工作内容和接待对象,在控制标准内,分档确定商务和外事活动的宴请、赠送纪念品的标准。其他公务

招待活动参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标准执行,不得赠送纪念品。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由各级单位综合部门归口管理。综合部门会同财务等相关部门,制订本单位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审核业务招待费年度预算,分解落实业务招待费预算最终批准方案。

第五条 各单位应加强业务招待费用预算管理,将各类业务招待费用全部纳入年度预算范围,并建立健全业务招待费预算编制、审核和执行监督工作机制:

(一)上级单位每年年初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监管要求,按业务招待费占营业收入比或业务招待费变化率等向下级单位下达业务招待费年度管控目标,并明确相关管控要求。

(二)本级单位对业务招待费实施分部门预算额度管控。各部门应以招待活动计划、招待标准等为依据编制本部门的业务招待费预算,各部门业务招待费预算经综合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核后,应报本单位全面预算管理决策机构审议。

(三)各单位应强化业务招待费用预算执行跟踪监督机制,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确需调整预算的,应重新履行预算审批程序。

第六条 业务招待费开支范围及内容

(一)因生产经营管理需要而发生的下列费用,可作为业务招待费列支:

1.宴请客户、来宾,或为其提供工作餐;

2.因开展商务活动或接待国际来宾,赠送礼节性纪念品;

3.接待客户、来宾发生的零星开支(如茶叶、水果等)。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开展相互走访、

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上下级单位之间、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

(三)接待和宴请来宾,原则上安排在单位内部餐厅或定点饭店就餐,并需严格限定陪同人数。用餐应当安排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高档香烟和高档酒水。

(四)不得以招待名义开展到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参观活动。

(五)不得安排接待对象到娱乐、休闲、健身、保健等经营场所活动。

(六)不得向接待对象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提货券以及贵重金属和其他贵重礼品;严禁开展用公款送节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活动。

(七)不得滥用赠送、回馈等手段扰乱市场经营秩序。

(八)不得开支应由个人负担的招待费用。

第七条 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业务招待费内控流程,规范业务招待费的审批程序和授权权限,强化预算、执行、审批、财务报销等关键环节管控要求。

第八条 所有业务招待事项均应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经办人应依据经审定的费用预算填写《业务招待审批单》(见附件),说明支出事由和用途,经审核批准后,方能开展招待活动。

(一)公司总经理业务招待费由公司副总经理审批;

(二)公司副总经理业务招待费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总部各部门发生一次性支出金额在5000元(不含)以内的业务招待费,报分管公司领导审批;

(四)分公司发生一次性支出金额在5000元(不含)以内的业务招待费,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分公司总经理发生该额度内业务招待费由分公司副总经理审批;

(五)一次支出金额在5000元(含)至10000元(不含)的,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公司领导和分管财务工作公司领导审批;【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

(六)一次支出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上的,需增加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 各单位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接待物品的采购、领用、保管和登记等集中管理。建立健全接待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积极开展集中采购或统一定制,规范采购行为,优化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

第十条 发生业务招待费用,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对业务招待事项要逐笔报销和审批,对于同一招待事项,不得拆分报销。如需集中汇总报销,应清晰列示招待事项明细,《业务招待审批单》和招待事项明细清单在报销时应作为附件随原始票据一同提供。

第十一条 负责接待的部门作为业务招待费发票的直接接收方,是发票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经办人应对发票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提交的报销发票应符合国家有关发票管理规定,严禁以虚假发票、过期发票、白条作为报销凭据。

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负责对业务招待费预算进行额度控制,并对报销原始凭证完整性、发票合法合规性、审批程序完备性、支出项目合规性进行审核。对于审批程序不符合授权权限和内部

控制要求的,审批要件和明细单据不齐全、不完备、不合规的,所附发票未经验证或不合规的,超范围、超预算及超定额标准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费用支出,一律不得财务报销。

第十三条 业务招待费不得采取预存后续签单消费的方式进行管理。对于支出金额超过5000元的大额业务招待费支出,应以银行转账或银行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结算,如个人用银行卡先行垫付资金后报销的,原则上要同时提供发票和银行卡POS机刷卡单。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严格区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宣传费、差旅费等科目核算内容,不得将招待住宿、景区游览、招待用车等费用纳入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应据实列支,不得调剂使用,不得按任何形式预提、留存,不得向下属单位摊派或在下属单位列支。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部门要加强业务招待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将业务招待费用支出的合法合规性、内部控制健全性和有效性、会计信息质量真实性等内容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对于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定期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检查发现的管理隐患,应当及时整改,完善制度和流程,堵塞管理漏洞,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

篇三: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
2015业务招待费开支报告及管理办法(指挥部)

各位代表:

受指挥部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15年指挥部业务招待费开支情况,请审议!

一、业务招待费控制指标

根据财政部关于业务招待费开支的规定,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标准,经核定,指挥部2015年业务招待费控制总指标为507万元。

二、业务招待费开支情况

根据各单位上报的业务招待费开支数额,经统计,指挥部2015年业务招待费实际总支出为499万元,比核定指标节余8万元,控制在了财政部规定的指标之内。其中:指标有节余的单位17个,与指标持平的单位有16个,超指标的单位有10个。

指挥部2015年业务招待费开支与上年同比增加83万元,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指挥部各单位加大了外闯市场的力度,外部市场工作量和收入较往年有大幅度的增长,已经占到总收入的42.8%,为了适应稳定和拓展市场的需要,谋求指挥部的生存与长远发展,业务招待费增加是必然的。尽管业务招待费较上年略有增加,但支出总额仍然控制在了财政部规定的标准范围之内,使指挥部的业务招待费既不违反财政部的规定又发挥了其应有作用。

三、业务招待费开支原则及措施

(一)坚持公务接待安排以内部宾馆食堂为主的原则。指挥部机关业务招待一律在吐哈大厦集团所属哈密石油宾馆和鄯善吐哈油田公寓按规定标准进行。各基层单位业务招待原则上也应在本单位职工食堂或指挥部招待所进行。外部业务招待其驻地有指挥部办事机构的,应尽量安排在办事处进行,以减少现金向外流失。

(二)财务部门要严格费用管理制度。特别是超支单位,一定要分析查找超支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健全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更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业务费支出坚决不予核销;纪检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明知故犯者要严肃处理。

(三)彻底改善各单位业务招待费开支不平衡的现象。虽然指挥部整体业务招待费得到了控制,没有超过财政部规定的标准,但内部各单位有节约有超支,管理与控制不平衡。从2015年开始进一步严格执行接待开支标准,严肃费用审批程序,坚决杜绝超出财政部规定开支标准的现象发生。

(四)各单位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指挥部党委、指挥部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规范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公款请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指挥部《内部公务接待规范和标准(暂行)》。

篇四: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
2016业务招待费开支报告及管理办法(指挥部)

业务招待费开支报告及管理办法(指挥部) 各位代表: 受指挥部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16年指挥部业务招待费开支情况,请审议! 一、业务招待费控制指标 根据财政部关于业务招待费开支的规定,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标准,经核定,指挥部2016年业务招待费控制总指标为507万元。 二、业务招待费开支情况 根据各单位上报的业务招待费开支数额,经统计,指挥部2016年业务招待费实际总支出为499万元,比核定指标节余8万元,控制在了财政部规定的指标之内。其中:指标有节余的单位17个,与指标持平的单位有16个,超指标的单位有10个。 指挥部2016年业务招待费开支与上年同比增加83万元,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指挥部各单位加大了外闯市场的力度,外部市场工作量和收入较往年有大幅度的增长,已经占到总收入的42.8%,为了适应稳定和拓展市场的需要,谋求指挥部的生存与长远发展,业务招待费增加是必然的。尽管业务招待费较上年略有增加,但支出总额仍然控制在了财政部规定的标准范围之内,使指挥部的业务招待费既不违反财政部的规定又发挥了其应有作用。 三、业务招待费开支原则及措施 (一)坚持公务接待安排以内部宾馆食堂为主的原则。指挥部机关业务招待一律在吐哈大厦集团所属哈密石油宾馆和鄯善吐哈油田公寓按规定标准进行。各基层单位业务招待原则上也应在本单位职工食堂或指挥部招待所进行。外部业务招待其驻地有指挥部办事机构的,应尽量安排在办事处进行,以减少现金向外流失。 (二)财务部门要严格费用管理制度。特别是超支单位,一定要分析查找超支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健全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更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业务费支出坚决不予核销;纪检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明知故犯者要严肃处理。 (三)彻底改善各单位业务招待费开支不平衡的现象。虽然指挥部整体业务招待费得到了控制,没有超过财政部规定的标准,但内部各单位有节约有超支,管理与控制不平衡。从2016年开始进一步严格执行接待开支标准,严肃费用审批程序,坚决杜绝超出财政部规定开支标准的现象发生。 (四)各单位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指挥部党委、指挥部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规范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公款请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指挥部《内部公务接待规范和标准(暂行)》。

篇五: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
2015费用报销制度

第1篇: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市场人员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市人员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用

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场部及其它相关部门。

三、出差管理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报告》和《员工外勤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市场总监批准(可电话确认)。

2、员工出差结束三日内必须完成《出差报告》的《出差总结》部分。

四、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其他公务杂费等。

1、员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为火车、汽车、轮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选择飞机。

3、违反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票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4、市场交通工具应使用公交车、中巴等,如因特殊情况,可以乘出租车,但需在票据上注明起始地点和原因。

5、员工出差期间,标准内住宿费用实报实销(但不包含酒店清单上所列私话、餐费、洗衣费等费用)。【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

6、员工外出期间产生的公务费,如邮电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实报实销。

7、办事处主任、部门经理的手机话费在公司报销标准内,扣除私人话费,实报实销。

五、备用金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可预先向公司借支备用金,借支额度根据实际城要确定,由总经理签批。

2、备用金借支后应及时冲帐,备用金占用时间应不超过15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冲帐,可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长不可超一个月。

3、对于长期占用备用金的,财务部将从员工的个人收入中扣减,直到完成冲销,在此之前不允许再借支备用金。

六、报销管理

1、驻外人员原则上每月报销一次,各办事处人员的报销票据由各事业部总监签字后交由出纳审核。

2、费用报销单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贴好,不符合标准,或填报单据不符、金额不符、重复报销,一律退回业务人员。

3、单据报销规定填写和粘贴方法:

差旅费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照《差旅费报销单》单上的要求填写。

b、粘贴注意事项:将各类车标按面额的大小分类粘贴,并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

费用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单上的要求填写。费用一般是指销售人员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办公、餐费等(不含差旅费)。

b、粘贴注意事项:原则上只报销发票,无发票,需事先向财务说明情况。或以其他票据充抵,但需要票据背面注明情况。

c、充抵票据与正式发票分别张贴。不能在一个报销单中报销。

此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第2篇:费用报销制度

为了使各项财务支出有章可循,各级人员对各种开支的审批及权限心中有数,同时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预算管理,并做到各项收支严格遵循财务制度,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费用支出的前提及审批权限

1、费用支出的前提是该费用必须是实际支出并列入预算,对未列入预算的费用,由公司总经理提出调整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2、费用审批权限:一般费用2000元以下,部门负责人审批;2000元以上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建议,总经理审批;业务费1000元以下部门负责人审批,1000元以上总经理审批。

3、固定资产购置、员工出国考察、进修学习等费用在一万元以上由董事会研究审批。

4、为加强预算控制,同时保证费用支出及报销单据的合法性,公司的各种报销单据需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并签字。未经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的单据,不得报销。

5、公司下属各控股公司的各种费用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

二、各种费用列支规定

1、普通办公用品根据本公司一个月需要量购入,由经手人和验收人签字后报批。

2、大宗办公用品、生产资料,必须签订购销合同,方可购置。为减少资金占用,在可能情况下力争零库存。

3、差旅费报销,按《浙江华汇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办法》执行。

4、计划生育等费用,由计生员签具意见后再报批。

5、各部门需订报刊、杂志,先报综合部平衡,经总经理同意后,由综合部统一办理。

6、资料档案室购置资料情报书籍,年初需列出购置预算,报技术发展部审定,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7、职工所购业务书籍,应先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到资料室登记,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报销,职工离开本单位必须交还所借书籍。

8、职工因工作需要配置的低值易耗品(如计算器、绘图仪、装订机等)由综合部统一购置,在财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再报批,职工离开本单位必须交还所领工具。

9、职工参加各种培训学习班及职称职务考试,事先应征得所在部门及公司的同意,在成绩合格后,其费用方可报销。

10、职工按规定报销的书报费,只能报销业务书籍,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11、通讯费报销按《浙江华汇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通讯费用报销办法》执行。

12、各部门使用临时工,每月报综合部,由综合部报市人事局,市就业管理局批准后再用工。各部门应严格控制临时工数量,尽量节约费用。

三、各种费用报批程序:各种费用报销需填写《浙江华汇费用报销单》,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基层费用承担部门负责人同意(证明),财务部经理审核,预算部门负责人审批(2000元以内)或总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签字。

四、为简化手续下列费用在正常开支范围内无须报批,但当费用开支异常时必须向总经理汇报。

1、各种应交税金(不包括印花税、车辆使用税);

2、各月发放工资;

3、各月应交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等;

4、向金融机构办理结算业务时发生的邮电、手续费、贷款息。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以上各种报销发票,必须为国家统一发票,经营

性收款收据一律不能报销入账。

2、发票上抬头必须和报销单位一致,否则不能报销。

3、各种开支必须符合国家财税法规,报销时经办人员应尽可能注明用途。

4、超过现金结算限额(1000元)的费用,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要使用现金必须由使用人提出申请,财务部经理同意后方可支付,对数额较大应提请总经理审批。

5、对各种报销单据,财务部必须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单据,财务应要求更换。无法更换的,财务可拒绝报销。

6、自制报销单据,由财务部统一设计格式,做到规范、整洁。

7、报销单据一般不得涂改,如有改动,外来发票应由对方单位加盖公章,自制凭证应由经手人盖章,否则不得报销。

8、当年费用必须当年报销,如:通讯费、核定的业务费、书报费、核定的汽车费等,当年不报销视作自愿放弃(12月份通讯费除外)。

9、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及内部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需送财务部一份,作为财务收、付款依据,对无依据的支付款项,财务部应拒绝支付。

六、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制订的公司报销制度同时废止。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统一公司的报销程序及规定,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费

办公费主要是指维持日常办公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办公用品方面的支出。

⑴办公用品由经办人员填写物资申购单交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行政部,行政部审批后交财务部审批。

⑵经办人将审批后的物资申购单交公司行政部统一购买。

⑶行政部购买人凭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并附购买办公用品清单后报销。

二、差旅费

差旅费开支范围为因公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飞机费用,下同)、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零星杂支等费用。

⑴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见附表1),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借款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⑵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⑶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①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②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

一类区:特区、上海、北京、天津、南京、广州及省城市;

二类区:除一类区以外的地区。

③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元/人/天)

职务一类区二类区港澳台地区

董事长实报实销【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

总经理300201550

部门经理200150250

一般职员15080200

④出差补助:指公司员工到深圳以外地区出差,每天给予50元补贴。

第3篇:企业费用报销内部控制制度

为加强公司对费用的管理和控制,使日常开支的各种费用纳入即定轨道,使各项开支合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费用预算制度

1、董事长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提出公司一定时期的总目标,并下达各机构指标;

2、各机构自行根据下达的指标编制本机构预算(含资金预算、成本预算、管理费用预算),编制的预算应在以收定支的前提下做到可控、符合实际、全面完整;

3、预算指标报财务总监、董事长,董事长召集有关人员讨论通过或驳回修改;

4、批准后的预算下达给各机构执行;

5、各机构应于次月5日之前将上月预算的执行情况报财务总监、董事长;

6、根据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适时修改预算,以便更好的控制资金,避免公司陷入窘困;

7、财务部门核算、监督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避免不必要的超支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二、费用报销的基本程序

1、每项经济活动发生后的三天内,由经办人将发票与单据分类进行粘贴,填制报销单;

2、单据交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对费用的发生给予证明后交各机构负责人审批;

3、交财务部主管审核(审核重点:①预付及应付款项应与合同相核对,看是否与合同相一致。②该项费用是否在预算范围之内,是否超支。③有关金额是否计算正确。),如经审核费用在预算范围之内且无超支,可以批准报销付款。(各机构负责人发生的费用必须报财务总监审查签字);

4、单次金额超过限额(BBB超过150000元、CCC公司超过1000000元、DDD超过60000元、采购单次金额超过1500000元)交财务总监审查签字后方可报销;

5、单次金额超过限额(BBB超过300000元、CCC公司超过2000000元、DDD超过100000元、采购单次金额超过2000000元)经财务总监审核后交董事长审查签字后方可报销;

6、凡现金支付超过100000元、转账支付超过1500000元的事项,必须经财务总监审核后交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7、预算外的开支经财务总监审核后交董事长审查签字后方可报销;

8、有规律性报销如税金、养路费、车辆保险费等国家明文规定的开支,经各机构负责人审批后,财务部门可受理。有明确制度规定的报销如业务招待费、差旅费、通讯费参照附件执行;工资性支出应报财务总监审批后,财务可受理;

9、费用报销必须是谁发生谁报销,严禁代报,对发生的代报费用财务部门应拒绝办理;

10、费用报销中报销人、审批人应坚持分权原则,对报销人、审批人为同一人签字的费用财务部门应拒绝报销。

三、财务部门的职责和权利

1、财务有权拒绝报销任何不真实的原始单据;

2、财务人员应根据国家的制度和公司的规定,以及合同、协议、董事长批示的报告进行审核,对手续不完整的要求给予补充完整,对不合规的报销凭证予以拒绝并退还报销人;

3、财务每月应汇总各机构费用明细、费用开支实际情况明细表报董事长、财务总监、各机构负责人审阅;

4、对各项报销凭证,财务总监可再次审查,对可疑经济业务提出质询,拒绝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报销凭证;

5、出纳应对已按规定程序审批的报销凭证,进行最后一次全面的把关和审核,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凭证应予以拒绝;

6、对各机构的正常性开支实行财务主管负责制,财务人员必须做到一周内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各机构的票据报销,否则给予公开批评和罚款;

7、财务部将定期对各公司费用情况进行审查,对错报费用进行纠正,并分别向董事长、总公司总经理、各机构负责人提交相关报告。

四、单笔支付金额在150000元以上(含150000元),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门,以便提前做好资金的筹集和准备。

五、本制度附件与本制度具同等效力。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由财务部执行,修改权由财务部修订后报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附件一:关于业务招待费的规定

一、业务招待费:包括因生产经营和业务的需要,用于招待相关人员而发生的接待费、餐费等费用;

二、业务招待费各机构内部应实行限额使用、不得超支的的原则;机构内部有关部门实行“先申请,后执行”的原则,申请时应说明招待客人的级别、人数、预算标准等;

三、各机构业务招待费的预算限额:各机构应结合本机构的实际情况按年度经营经营指标收入(不含折扣、折让)的1%为限额预算业务招待费并将其分解到各月(鉴于CCC公司于本年刚设立,其本年业务招待费的限额定于按经营指标收入的5%为限额;2xxx年1—6月按经营指收入的2、5%为限额;2xxx年7月起按公司业务招待费的预算限额执行);各机构业务招待费限额中的20%由董事长使用;

四、业务招待费按董事长批准的预算规定的数额开支,由各机构负责人决定执行。各部门发生的招待费,由各机构负责人签字,财务部审查后报销。各机构业务招待费不可突破预算指标。预算外支出部分一律由各机构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财务总监、董事长汇报后,按董事长批示执行;

五、一般情况下,只有各机构负责人、招待事项所涉相关人员有权出面接待客户。如遇特殊情况:如各机构负责人、部门领导均不在的情况下,需经办人员接待的,应先向各机构负责人提出口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接待;

六、业务招待费发生后,必须及时报账,并在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此单仅作内部核算使用,不对外)上注明接待理由、明确接待对象、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接待规格,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七、财务部门应在每月底汇总各机构业务招待费发生明细表,报财务总监、董事长审阅;八、各机构负责人对业务招待费使用的合理性、真实性承担责任。财务人员对费用标准的执行及票据的真实性承担连带责任。

第4篇:员工费用报销制度

为完善员工报销制度,提高财务报表的准确性,经财务部与人事部共同制定,cfo审批通过,现对员工费用报销做出如下规定:

类别个人日常费用报销公司费用报销加班餐费加班交通费交通费移动通讯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市场活动费、招聘费等其他公司费用部门活动费报销票据日期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上月1日至上月末出差期间与提交报销日期相隔不得超过一个月与提交报销日期相隔不得超过一个季度系统内提交截止日期本月15日(含)回京后14日内每月25日审批后报销单递交财务部截止日本月15日后2个工作日内审批后2个工作日内每月27日每月报销次数1次/人/月按出差次数提交随时报销单提交注意事项:

1、个人日常费用和公司费用(包括劳务费,佣金等)须分开提交,以免因为个别费用问题造成相互影响,造成报销的延迟;所有劳务费报销,必须附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汇入行信息(开户行名称、账户)。

2、个人日常费用报销只包括移动通讯费、交通费、加班交通费、加班餐费,部门活动费,其限当月每人提交一次。

3、员工发生的手机费用应通过报销系统中“移动通讯费”科目提交;除了无线上网卡和公司行政部统一支付的办公室电话费外,不得使用"办公通讯费"科目;手机费报销额度自动显示在“报销限额”中。如员工超额报销,需在“费用描述”中填写原因。

4、加班交通费报销限于平时工作日晚21:00后,及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发生,其他时间一律不予报销。如为特殊情况,应在提交时注明原因;交通费及加班交通费,需要按原始发票逐张提交,不可合并计算。

加班餐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0元,超过标准不予报销。

如果一笔提交整月的加班餐费,需注明具体加班日期及用餐人数。

5、费用发票应开具公司全称(见下附加信息**),如未填写发票客户名称或填写错误的,请返回原开票处办理补填或重开手续。另外,请根据个人或费用所属公司,填写相应发票客户名称;如发生票据丢失或提供虚假发票的,公司将不与报销,损失由个人负担。如果发现员工有意报销虚假发票的,财务部将通知其部门总监及vp;6、提交外币发票的员工,请在费用描述中写明原币金额及汇率;7、对于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个人日常费用,将减按80%报销,且财务部不能保证在承诺时间内付款。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获得部门总监同意后可免除扣款。例如:出差不能及时提交等特定情况。

8、员工以虚拟身份提交报销的或收款方为公司的,必须写明“收款人全称”和“收款人开户银行的完整信息及帐号”。

9、出差报销单不要提交餐费补助项目,只需填写出差天数项目,出差天数计算方法:回京日期减去出京日期(日期以飞机票,车票所标计时间为准),餐费补助会和工资一起合并发放。

10、员工差旅借款只能有一笔借款。请先到应付帐款会计处(见下附加信息*)确认是否已有个人借款,如未清理,则不予借支;除备用金外,如提交人尚有借款未还,遇个人费用报销时将直接从前期借款中直接扣除,请在备注中注明“冲抵借款”字样。

11、公司费用借款要按收款方分别填制和提交报销单。

12、打印报销单或借款单时,需要包括“审批信息”(在费用报表的靠下的位置,内容包括报销单所有审批人及审批时间),并确保提交的费用报销为“已审批”状态(在费用主页下显示本张报销单的审状态为等待应付款管理系统审批)。以免造成报销延误;提交的“费用类型”与“费用描述”应保持一致(

13、如对报销制度有疑问,可点击页面右上角“报销制度”查询。

报销单装订注意事项:1、装订顺序为:费用报销单首页→审批附注→原始单据。其中,原始单据应逐类、逐张按照费用提交时间顺序粘贴,请不要用装订机整撂装订;2、按照提交费用报销的单据号分别装订,切勿将不同编号一齐装订,以免造成漏报;3、从erp系统中打印出来的单据应该纵向打印,如遇特殊情况请单独注明。

篇六: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
2015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全文)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

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第六条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所属的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本规定中有关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划分,由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第八条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投入项目的资本金,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评估作价。

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在项目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九条经营性项目收到投资者投入项目的资本金,要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分别以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单独反映。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外商资本金。

第十条凡使用国家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执行财政部有关基本建设资金支付的程序,财政资金按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到位。

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十一条经营性项目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在项目建设期间,作为资本公积金,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本公积金。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

第十三条经营性项目在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作冲减工程成本处理。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清理结余资金。应变价处理的库存设备、材料以及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要公开变价处理,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清理,清理出来的结余资金按下列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相应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

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如有结余,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应交财政的竣工结余资金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30日内上交财政。

第十六条建设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

第十七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照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十九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人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贷款)项目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汇兑损益、报废工程损失、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航道维护费、航标设施费、航测费、其他待摊投资等。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不得将非法的收费、摊派等计入待摊投资支出。

第二十条其他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

施工现场津贴标准比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并按投资总概算的不同规模分档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见附1。

特殊情况确需超过上述开支标准的,须事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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