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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城乡低保标准

2016-08-27 11:59:2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城乡低保标准(共6篇)2016年度城镇低保申请书2016年度城镇低保申请书2016年度城镇低保申请书各位领导 您们好!本人- - - 女 现年 45 岁,家住x市 x洲 x路。因夫妻感情不合于20xx年和丈夫离婚,一个女孩由我抚养,从此单身一人只到现在,本来生活过得就很清苦,可祸不单行,本人于20xx年开始生病,诊断出...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16城乡低保标准》,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2016城乡低保标准
2016年度城镇低保申请书

2016年度城镇低保申请书

2016年度城镇低保申请书

各位领导.您们好!

本人- - - .女.现年 45 岁,家住x市.x洲.x路。因夫妻感情不合于20xx年和丈夫离婚,一个女孩由我抚养,从此单身一人只到现在,本来生活过得就很清苦,可祸不单行,本人于20xx年开始生病,诊断出是复杂性的类风湿,真是病来如山倒,最终因病情日渐严重导致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孩子也无人照顾,还好她(孩子)父亲知道我们这个样子后,出于对孩子的责任和看在过去的夫妻情份上,又重新回来照顾我们母女。从此我就走上了渺茫的就医之路,跑遍了大江南北,其中滋味非一般人所能想象,真是生不如死,倍受煎熬。就这样病情反反复复,只到20xx年才出现里一丝转机,又加大了治疗力度,到现在个人生活勉强能够自理。但付出的代价却是从此家徒四壁,并欠下外债近六万元,现在仅靠在市场卖菜来维持生活,孩子下学期的学费还没有着落,每想到此都让人忐忑不安,夜不能寐。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政府申请低保,希望政府伸出援助之手,给予解决。

在此拜谢!

祝各位领导身体健康!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低保申请书

尊敬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叫XX锋,今年31岁,住x省x县3组,身份证号42032219,系x乡x村农民。2016年度城镇低保申请书2016年度城镇低保申请书。

我家现有5口人,现有一个父亲,已年迈,积劳成疾,身体也很不好,母亲与3年前得重病离开人世,留下了高昂医药费,至今未还完,我哥已成家,有两个孩子家里贫困,而我多年被病痛折磨,现已查明,强直性脊椎炎,(有医院证明)已经不能再下田地干活,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生活即将到无法维持,我今年30多岁,我不想死,我想活,我年轻,我有理想,有抱负,这种病目前世界没有一例可以治好的,需要长期的治疗,可目前我已没有能力来负担以后医药费,幸好,我听说中央对特殊困难的农民有政策照顾,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就像黑暗中见到一丝曙光,于是,我特向上级领导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相信各位身为人子,为人父的领导,可以理解我此时的心情,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现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望给予批准为盼。

2016年度城镇低保申请书【2016城乡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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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低保申请书不用太在意格式,只要实事求是地写出自己及其家庭收入情况即可。还需要注意的是,实际中往往要求申请书和家庭财物收入介绍是分开写的,不能附在一起。

社区居民委员会:

我今年63岁,家住兴华路xx号,平房(23平米),与妻子离异,现独自生活,身体长期有病,不能干重体力活,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靠亲属救济勉强糊口,年收入不足180元,生活异常艰难,当我-

当我听说还可以向社区申请低保,我非常高兴,本来已绝望的心又让我有了活下去的勇气,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为此,特向广场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低保。2016年度城镇低保申请书文章2016年度城镇低保申请书出自

wk-78500000568122.html,此链接!。我也想靠自己的双手不给党和政府增加负担,但身体状况、家庭的窘困、生活的艰难,如今只能让我命悬一线,希望社区能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2016年度城镇低保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x,祁阳县xxx镇xxx村第x组人。1932年8月出生,现年75岁,由于原来家境贫寒,小学只读了五册,1950年10月在广州军区46军当兵,52年九月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参加了多次著名的大型战役,在一次攻坚战中,被炮火埋在战壕里,死里逃生,大腿光荣负伤,荣立三等功,回国后,又于54年入团,56年2月复员回家,60年代,受众所周知的历史事件影响因家庭出身原因一直不能解决组织关系,现在不能劳动,年老多病, 妻子早丧。冬天没有棉被盖,大冷天也没有炭火烤。两个儿子也都是本土农民,家境一直不太好,为抚养孙辈长大成才,俱已负债累累。根本无力照看我这孤寡老头。由于旧伤在身,腿部风湿一直没得痊愈。每年医药费开支都在三四千元以上,凭一己之力根本不能负担。2016年度城镇低保申请书申请书。加之现在已丧失基本劳动能力,只能靠日常捡些破烂来维持基本生活需要。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常常是有这顿,没下顿,生活特别艰苦。现在连平时控制病情的药只好停了;幸好,我听说我的这种情

况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可以救我于水火。于是几经斟酌之后,我个人特向您们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2016年申请加薪的申请书范文450字3篇),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篇二:2016城乡低保标准
2016低保申请条件

现农村低保标准2000元/人/年。一个村的低保户享受的低保金不一样。因为低保金的发放与该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纯收入包括:家庭成员的工资、商业保险、扶养费、赡养费、存款及存款利息、集体经济分配收入等)相对应,人均纯收入高的,享受低保金少;人均纯收入低的,相对享受低保金多。每个城市的农村低保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的当地的农村低保一年多少钱,可以向当地的民政局咨询,或者登陆当地的民政局网站,查看最新的低保标准。

低保申请条件

一、城市低保申领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2016城乡低保标准】

二、农村低保申领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2016城乡低保标准】

【2016城乡低保标准】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办理低保所需证件如下:

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016城乡低保标准】

3、收人证明: 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①在劳动就业年龄(男16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②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③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④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2016城乡低保标准】

⑤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小编提醒,城乡低保的资格条件是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这是办理低保的必须条件,至于办低保需要什么证件,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要求,可以向当地的民政局咨询!

篇三:2016城乡低保标准
2016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应保则保,应退则退”为目标,通过提高保障标准,使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以及全乡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和去年全县受灾的情况适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对于有效应对物价上涨、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县民政局的指导意见,结合全乡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城乡居民收入情况,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继续实行“分类施保、差额补助”的方法,切实开展2016年度的城乡低保提标工作。

二、保障标准

(一)农村低保。2016年,我乡农村低保人均年保障标准提高为1950元,人均比上年增加270元,提高比例为16.07%。

(二)城市低保。2016年,我乡城市低保人均月保障标准提高为345元,月人均标准比上年增加35元,提高比例为11.29%。

三、工作要求

2016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各村民委要准确把握政策界线,按照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抓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

(一)严格把家庭经济收入核查审批关。按新的保障标准确定城乡低保对象的补差水平,以农村低保家庭收入年度核查和城市低保家庭收入核查为依据开展。各村要对2016年的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核查,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文件和《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规定,规范申请、审核、民主评议、审批、公示、发放程序,核查结果必须开展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再按程序进行审核审批。

提标工作必须与家庭收入核查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提标建立在严格的收入核查基础上,坚决禁止不认真开展收入核查,平均提高补助(补差)水平的错误做法。

(二)控制保障范围,防止简单的“提标扩面”。我乡农低保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因此,在开展农低保提标工作中,必须严格控制保障面,强化对农村低保一般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通过家庭收入核查,超过保障标准的该退出的必须坚决退出。对新申请的审核审批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防止因政策把握不准,基础工作不扎实,工作方法简单,导致保障面控制不住,保障资金出现缺口。2016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不盲目扩面,随着国家扶贫力度的加强,总体上我乡城乡低保保障人数在上年的基础应略有下降,保障面过大的村要逐步缩小保障面。

2016年农村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以户为单位,按户施保”原则,非特殊情况,坚决杜绝“一人保”等非正常现象。

(三)坚持“分类施保、差额补助”原则。坚持“分类施保、差额补助”的原则,确定的保障对象和补助金额要张榜公示,将低保提标工作始终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低保提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优亲厚友、平均提高补助水平等问题的发生。

(四)完善城乡低保台账录入工作。完善城乡低保台账信息录入,是实施动态管理的基础,也是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的依据。因此,必须高质量地完成提标后的低保数据财务统计台账录入及数据更新,确保省州能以我乡最新的数据作为分配资金的依据。

四、工作步骤

2016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分四个阶段,在此期间,社会事务办要定期将工作进度上报县民政局低保办。

第一阶段:2016年2月底,乡人民政府出台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并做好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2016年3月,各乡村民委全面开展农村低保年度核查和城市低保家庭收入核查工作。2016年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救助核查工作与本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同步进行。

第三阶段:2016年4月,全面完成低保提标审核审批各项工作。按新标准发放第二季度低保金,并补发1至3月新补助水平与原补助水平的差额,社会事务办向县民政局上报提标工作总结

第四阶段:2016年5月中旬,将新低保数据全部录入财务统计台账。

五、加强领导,为农低保提标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事关广大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村民委、乡属有关工作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将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与深入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认真贯彻落实《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党政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和《城乡低保责任追究办法》,乡人民政府要履行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措施、细化方案、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切实强化“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群众参与”的低保工作机制,齐抓共管,确保全面完成2016年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任务。

篇四:2016城乡低保标准
2016年申请低保标准

导读: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残疾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提起申请。下面一起来了解下2016低保申请条件。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城镇低保申请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及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期满后未能再就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5、持有本县非农业户口,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政府定期抚恤补助,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优抚孤老及其他优抚对象;

6、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7、家庭成员中不包括不应赡养、扶养或抚养的人。

篇五:2016城乡低保标准
2016申请城镇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申请条件是什么|城市低保申请条件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残疾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提起申请。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城镇低保申请条件及程序。

申请条件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申请程序

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应以家庭为单位,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家)、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入证明:

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①在劳动就业年龄(男历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②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③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④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⑤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 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低保证。

篇六:2016城乡低保标准
2016城乡低保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实现城乡低保的公正、公平,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上级精神,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9月底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整治活动,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低保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

镇里成立低保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低保清理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民政所。

二、整治目标

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准确核定低保对象,切实加强动态管理,清退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条件的低保对象,推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范实施,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更好实现阳光低保。

三、重点任务

(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为主要手段,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以探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

(三)以建立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为重点,做到“五个有”:有核对机构、有工作人员、有工作经费、有核对平台、有操作办法。对新低保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开展手工核对实质性工作。

(四)以规范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工作为重点,严格操作程序,坚持个人申请、镇里统一受理、调查、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工作程序,对审核、审批情况实行“两榜公示+长期公示”。

(五)以督促检查资金管理发放为重点,严查低保资金发放中的滞留、挪用、挤占、套取等行为,严禁非低保对象冒领、重分低保金。

四、具体措施

(一)集中开展低保专项整治活动

1、严格落实审核审批程序。在复核低保对象的过程中,要对照《县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低保审批程序,尤其要把握好关键环节,严禁不经过调查核实将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在申请环节,做到全部由乡镇受理;在审核环节,乡镇要100%入户调查,并全面组织实施公开透明的城乡低保听证;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镇民政所会全部入户调查。

2、全面实行阳光公示。要严格执行低保“两榜公示+长期公示”的规定,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两榜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审批为低保对象,审批结果确定后,做到所有低保对象都向社会长期公示,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严肃查处“人情保”。要进一步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规范备案的范围、内容、程序,并严格执行,加强监督管理。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有效遏制“错保”。我镇将利用全省搭建的“数字民政”云平台,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改进经济状况核查手段。在尚未开通网络比对平台的情况下,要建立核对工作的协调机制,通过手工比对的方法,全面启动核对工作。联合车管、房管、人社、公积金、工商、税务、教育、金融等部门,重点核查拥有私家车辆人员、拥有2套及以上房屋人员、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人员、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营业税的人员、有子女就读私立学校或者缴纳择校费的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成员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信息。通过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手段,切实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低保范围,有效解决“错保”问题。

(二)加快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1、探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依托我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受理的基础上,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对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敞开求助之门,积极帮助办理或者转介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制定社会救助申请分办、转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

2、统一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结合各地实际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

3、积极开展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通过“一门受理”和“主动发现”,力求救助无盲区;通过“协同办理”和“快速响应”,真正做到救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7月下旬)

各村(居)委会根据本方案,召开会议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好核查力量,启动低保核查宣传,公开核查政策,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16年8月)

各地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务必取得实效,对自查问题“零报告”的地区,将重点督查。对自查出来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对“人情保”“错保”问题要坚决纠正,对“漏保”的对象要及时纳入低保,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积极作为,务必取得初步成效。自查自纠情况于8月22日前报镇民政所汇总。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16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局三级将分别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结合年中社会救助绩效考核工作,对各地专项治理和机制建设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将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低保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将派专人现场督办解决。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16年9月上旬至9月底)

各村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自查和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确保到位。请各村于9月1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镇民政所。

六、工作要求

(一)重点突破,敢于碰硬。各村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强化正风肃纪,下决心解决本辖区在社会救助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困难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

(二)强化整改,力求实效。对于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责任;对基层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力求得到较好解决,确保“阳光低保”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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