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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工作存在困难与问题

2016-08-27 12:41:5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创建工作存在困难与问题(共6篇)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文明县城称号,是我国评价县级城市“三个文明”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水平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开展创建文明县城活动,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力...

篇一:创建工作存在困难与问题
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文明县城称号,是我国评价县级城市“三个文明”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水平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开展创建文明县城活动,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力手段;是把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重要载体;更是荔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额敏县创建文明县城工作的概况

县委、县政府从2009年7月开始决定开展创建文明县城活动,并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和要求,以创建“康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为内容,制订出台了《关于开展创建全州、全省文明县城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文件,成立了创建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县创建文明县城动员大会,分解布置了各乡镇和单位部门在创建文明县城工作中的任务,明确提出了创建全省文明县城、争创全国文明县城先进县的目标。创建工作表现在:一是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创建工作,下发通知文件、安排部署工作、抽调工作人员、安排创建经费、创造办公条件,使创建工作紧张有序的进行。二是以打扦灭战的精神,广泛收集信息,规范创建资料。启动各个单位部门的力量,广泛收集整理创建资料,积极作好省、州测评组的考核检查准备。三是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开展公民思想道德教育。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公民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四是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基础,大力开展创建活动。按照“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携手共建”的思路,启动城乡文明联动创建活动。在城乡大力开展以“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乡镇”、“文明村寨”和“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等为载体的城乡文明联动、互动创建活动。在“窗口”行业和社会服务部门,广泛开展创“四优”(优美环境、优雅言行、优质服务、优良秩序)活动,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窗口形象,带头创造良好的诚信环境、文明环境、服务环境和人文环境,从而树立起大家的创建意识。

二、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在创建文明县城工作中虽然有国家卫生县城的良好基础,有了一个很好的起步,也取得了创建全州文明城市的佳绩,但离《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和要求还相差甚远,在创建工作中还存在着许许多多的困难和问题

1、城市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完善。我县在创建全国卫生县城中,加强了城市环境卫生治理,使城市环境卫生和管理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我们要清醒认识到,我县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在创建文明县城中还仅仅是初步的、最基础的、是不系统和完善的,许多深层次的矛盾还亟待解决。一是少数职能部门在城市管理中责权不统一,长效机制较差,偏重于突出性工作。二是在城市综合监管执法工作中,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和乡镇及社区之间的管理范围和权限划分不够

科学,部门职能交叉,权责不够清晰,存在管理分散、不到位和“不作为”现象。三是在社区的民主政治建设中,社区居委会民主自治功能较弱,社区服务发育不够,功能不强,基础设施薄弱,市民对社区的认同感不够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发挥起来,城管工作与社区工作在衔接上缺乏规范化制度和长效稳定机制。

2、缺乏创建意识。一是部分单位和部门对县委、县政府开展创建文明县城决定的重要性在思想上认识不足,采取应付式开展创建工作,没有把创建的标准和要求与本单位部门的工作实际很好的结合起来,出现了“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忘掉”的现象,创建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上。二是少数单位部门没有很好的抓自身创建,对创建文明县城工作持消极态度,认为是多事、无利可图,增加额外工作负担。三是缺少持之以恒的精神。一些单位部门在抓创建工作中重在应付检查,遇到检查时突击一阵,过后又松懈下来,存在抓抓停停、时松时紧的现象,四是没有形成全体动员、全民参与、人人创建的氛围。

3、交通秩序和市容卫生状况不够理想。一是城市的交通秩序规范程度不高,基础设施缺乏,警示标志少。冲红灯、乱占道、乱调头、乱停乱放等交通违章行为依然存在。二是占道经营、乱摆摊点,流浪乞讨等影响市容秩序的现象和破坏公共绿地、乱踏草坪、破坏公共设施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街道次干道、街村结合部道路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清扫保洁机制,部分市场卫生较差,城市依然存在卫生死角,尤其是背街小港、建设区和城乡结合部较为严重。

4、社会还存在不稳定因素,治安问题依然突出。因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安置、违章建筑强制拆除、农村山林水事纠纷等情况,常引发群众上访事件。明抢暗盗、暴力犯罪、涉恶势力、黄赌毒等危害社会的安全问题在不同程度上仍然存在。

【创建工作存在困难与问题】

5、市民文明素质不高。城市管理向思想道德领域和科学文化领域拓展的力度不大,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市民的公德意识、环境卫生意识还普遍比较淡薄,部分人还未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还依然存在。

6、常态化的市民素质教育机制有待完善。抓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合力不足。很多单位只注重教育职工做好“单位人”,而忽视了八小时之外的教育,形成了单位教育与社会教育脱节。社区教育覆盖面不够广泛,教育的渠道、内容、师资、教材资料远不能适应社区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外来人口还没有完全纳入教育的范围。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仍然是创建工作的“短项”,居民对社区缺乏归属感。

7、社会事业发展不平衡。社会事业发展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社区建设、文化建设、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发展还不能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需求,群众“上学难”、“就医难”、“就业难”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创建工作存在困难与问题】

8、区域化文明创建体系尚未形成。有些行业仍然习惯于垂直管理,对当地的创建工作不够配合、不够支持,乡镇、街道和社区对这些单位缺乏制约的办法。个体、民营、股份制等新型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对滞后,在动员机制、组织机制、推进机制、考核机制等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相对于日益繁重的属地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各单位部门、行业窗口的文明办、以及街道、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量明显不足,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三、加快推进创建文明县城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创建文明县城是一项系统工程,联系领域宽,涉及范围广,包含内容多,标准要求高,实际工作量大。各单位部门、行业窗口、乡镇社区都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全省文明县城活动的意见”和“关于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工作

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调动全部的力量和资源,构建起高效有序的创建工作体系,用《测评体系》指导创建,用科学管理强化创建。

一要大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市民素质。

认真抓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宣传教育。要突出三个“重”字。一是重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黑板报、宣传资料等工具,在全县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二是重载体。要精心设计一些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如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送温暖”、“手拉手”、“扶贫助残”等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使广大群众精神生活得到充实,思想道德境界得到升华。三是重实践。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开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领导干部带头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活动;开展“告别不文明言行,争做文明市民” 活动;开展公民道德建设进乡村、进家庭等活动。认真搞好道德体系建设,重点在学校搞好师德建设;在商店搞好商德建设;在医院搞好医德建设;在党政机关搞好公仆道德建设;在乡村搞好乡规民约建设,等等。通过道德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德意识和社会的文明程度。

二要大力加强城市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创建工作存在困难与问题】

一是要加快完善各项规划。要用世纪的眼光、全球的视野、现代的理念、艺术的观点、审美的视角,狠抓旅游城市规划,努力建设一个国际化的专业旅游县城。二是要加快中心区建设和旧城改造步伐。以行政中心搬迁为龙头,加快中心区开发建设步伐。旧城改造,要结合建设旅游县、园林县、消防平安县的建设要求,加快建设步伐。三是要加快道路建设,构筑现代文明旅游县的基本框架。四是要尽量加快建设一批与文明县城创建达标有关的项目。如城市污水处理、无害化垃圾处理、戒毒所、青少年活动中心、多功能会展中心、生态公厕、体育场、城区河堤建设等工程建设。五是要加快实施绿化美化进度。继续抓好独荔路“文明大道”的建设、县城出入口路道绿化香化建设。重点加快城区道路两旁、三角地、住宅区的绿地建设,使之形成“一路一色、一街一景、依路设带、傍河建林”的绿化格局。六是要加快亮丽精品街的建设。在樟江大街两旁要修善好霓虹灯、射灯、装置好房屋轮廓灯,使之形成灯光景色景区。同时,在城区主要街道要按照“统一立面、统一外观设计、统一广告宣传、统一灯光设计、统一安装线路”的要求,建成“文明品牌街”。

三要大力开展“四大整治”,美化城市形象。

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是文明县城的重要标志。我们要在进一步加快县城建设的同时,集中力量打好“四大整治”的硬仗。

一是整治交通秩序。要实行建管并举,集中整治。继续实施“畅通工程”,开展交通秩序整顿。进一步加强对城区主要道路的交通管理,规范城区信号灯、交通标志线。并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合理规划好城区停车场,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加强交通规则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 二是整治城区环境。城镇要围绕垃圾处理、马路摊贩(菜场)、车辆维修、广告设置、店门招牌、饮食卫生、餐饮业排污、流浪乞讨、人行道重复开挖等问题进行整治。以主要道路、繁华地段、车站渡口、城郊结合部为重点,要向居民社区小街小巷延伸。要以创建文明街、文明路、“样板”路为目标,组织机关单位参与街路共建活动。 三是整治治安秩序。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深入开展“平安荔波”创建活动,大力整治治安乱点,坚决打击抢劫

盗窃和扫除“黄毒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空气,创建安全环境。 四是整治违章建筑。要继续下决心,动真格,真正做到拆违还路、拆违还绿、拆违还景。要坚持突出重点,城乡联动,依法办事,敢于碰硬,分批拆除各类违章建筑。

四要大力开展文明社区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创建水平。【创建工作存在困难与问题】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创建文明县城工作的细胞工程。要坚持以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创建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开展文明行业、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创建活动,重点要在优化社区服务、发展社区文化、加强社区管理上下功夫。乡镇要抽调精干力量,加强社区建设管理,要制订好创建规划。有关部门也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积极搞好“六联建”工作,即:思想工作联做,培育文明市民;公益事业联办,完善服务设施;绿化美化联抓,建设优美环境;文化活动联搞,陶冶道德情操;科普知识联教,提高居民素质;社会治安联防,创造优良秩序。要加强对社区、小区创建工作的指导。不断扩大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创建工作的覆盖面,提高创建水平。 在突出抓好文明社区创建的同时,要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家庭的创建活动。文明行业的创建活动,要以开展“文明服务示范点”、“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文明商店、“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等创建活动为切入点,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塑造良好的行业形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要从干部职工素质教育入手,不断创新创建载体,拓展创建范围,改进管理方法。今年我县要出台《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意见》,对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努力创建一批高水准、有特色的文明单位。文明机关创建活动,要以“三优一满意”为目标,扩大创建覆盖面,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

五要完善创建文明县城投入保障机制。把创建文明县城和精神文明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建立多元化的精神文明建设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创建文明县城提供资金和物质支持。加大对公共管理、社会事业、基层社区的投入倾斜,特别要加强文化公共设施的建设。建立创建文明县城奖惩机制,对在创建文明县城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在创建文明县城工作中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爆光和通报批评。

篇二:创建工作存在困难与问题
前期创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前期创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创建工作存在困难与问题】【创建工作存在困难与问题】

(一)部门单位责任落实不够明晰。一是有些工作涉及多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尚未完全明晰;二是有的单位认为2011年版《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分解表》的分解任务不属于自己部门职能,需要加以调整;有的单位申请不单独上报创文活动资料,而由主管单位统一上报。

(二)宣传和市民教育的力度有待加强,市民知晓度还不够高。户外公益宣传阵地不够多,主要干道和出入口的大型广告牌和标语数量不足,宣传硬件建设有待加强;车体广告和路灯灯箱广告中很少有关于创文的宣传标志;新闻媒体中刊登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少、次数不多。部分部门单位没有积极行动起来,落实《宣传方案》的力度不够。有些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没有刊登创文内容,或没有每季度更新一次宣传内容,社区市民对创文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不尽理想,宣传教育力度有待加强。

(三)城市管理水平有待提高。①“六乱”现象难以杜绝。由于“六乱”现象分布广,管理不到位,欠缺长效性和经常性,处罚的力度不够,积重难返;加上个别市民文明素养不高,认为整治工作与己无关,出现“打游击”现象,增加了整治的难度,并导致部分地方的脏乱差现象在集中整治过后仍无法彻底根除。②加强交通管理的难点还未能彻底解决。交通管理的方法、手段、形式还停留在老的传统模式中;群众的交通法规意识薄弱,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性不强,路面交通违法行为仍比较普遍;交通管理设施装备滞后,跟不上创文的要求;

交通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③集贸市场内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仍是难点。因为进入市场经营的条件和要求较高,相当部分条件较差的商贩和经营者被拒之门外;市场内摊(铺)位的租金、押金的提高,限制了相当部分的商贩;市场没有为自产自销的菜农(今后人数会越来越多)如何进入市场作一些考虑,以致被硬性地挡在市场门外,所以市场周边流动小贩将有增无减。此外,市场内外是由不同的单位来负责,交叉地带无人管理,经常出现脏乱现象。

(四)文明交通劝导工作的力度还有待加强。部分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岗;上岗人员未按要求着装,缺少明显的标志给执行劝导工作带来一定的障碍;部分劝导者虽然到岗,但未参与到具体的劝导工作中去;文明交通劝导工作未能常态化。

(五)档案报送工作还存在无按要求报送、质量不高的问题。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测评材料在创建工作中的重要性;对测评材料的收集整理的整体工作认识不足,了解不深,产生了误区,误以为是一项很简单的工作,没有意识到其整理过程的复杂性和繁琐性;对一些测评内容理解不够透切,考虑不够周全,把握不够准确,导致个别测评材料收集不够齐全完整,尤其是一些全市性、指导性的文件材料收集不够齐全;工作人员配备不足,责任分工不够合理,工作开展不够顺畅。

(六)各专门工作组运行机制有待完善。各专门工作组的工件制度和计划尚未制定;创文办、各专门工作组及其下属单位者之间的相互联动机制尚未理顺,存在沟通不畅现象。

(七)因资金未及时到位,中央文明办部署的重点工作还有未落

实的情况。如城市基础设施维修整治工作存在严重资金缺口;市档案馆新馆建设工作进度缓慢,至今尚未立项,新馆用地一直没有确定;市级青少年宫尚未立项等。

篇三:创建工作存在困难与问题
2015当前平安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去年6月份,省委、省政府作出创建“最安全地区”的重大部署后,各地抢抓机遇,因情施策,强势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逐渐显现,直接影响创建活动的全面协调发展,值得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本文结合##县实际,对当前平安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之策。

一、从创建力量看,创建初始的动力有所减弱,深化创建的张力不够均匀,内外推动的合力不足

平安创建活动是党委决策、政府搭台、公安主导、各方参与治安工作的创新之举。活动初始,各地全面部署抓发动,内外宣传造氛围,精心策划强启动,创建热情高涨、声势浩大、高潮迭起。但今年以来,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创建力量整合、凝聚和壮大不足的问题。一是内力凝聚不够。随着平安创建工作转入常态,多数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内部发动的广度和深度渐弱,思想认识产生偏差,与上级要求有差距,对平安创建工作习以为常,创建热情有所回落。二是群众参与不够。人民群众是创建的主体,他们的参与度、支持率决定创建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尽管前期各地进行了高频率、大范围、强有力地宣传,但“全民参与,共创平安”的理念尚未广泛形成,群众参与创建的意识、自我防范的能力提高不明显,社会防范工作仍存在死角,入室盗窃、街头诈骗、路面盗窃机动车、自行车等案件时有发生。三是合力推动不够。创建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每项工作既要分明职责,又要联合协作,如农村交通秩序管理、县市接壤治安卡口设置、外出务工人员法制教育、青少年违法犯罪压降等,既需要主管部门锲而不舍地为之奋斗,也需要相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仅是少数主要职能部门在勇挑“创建重担”,多数部门依旧在袖手旁观,齐心协力抓创建的生动局面尚未真正形成。四是保障投入不够。公共安全设施方面,社会经济建设项目的配套安全设施欠缺,特别是一些工厂、学校消防设施不足,农村地区个体充(加)油市场活跃,隐患极大。科技投入方面,公安工作科技含量不高,手段单一陈旧,科技人才匮乏;公安装备陈旧,更新换代跟不上现实斗争的需要;技防投入不足,安装率较低。基础保障方面,目前,##县全局警力数约占全县总人口的万分之五点六,离万分之七的要求差距较大,面对艰巨繁重的创建任务,全警超负荷运转;公安经费捉襟见肘,“皇粮吃不饱”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战斗力的提高。

二、从创建过程看,创建工作责任体系不健全,辅助平安创建的运行机制滞后,齐创共建的措施落实不到位

相对而言,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创建组织体系较为严密,人员力量、考核措施能够保证,初步形成经常化、制度化的创建机制。相反,有些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创建大局意识不强,创建思路模糊,创建职责不能充分履行,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工作部署多,落实少,致使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实不彻底,创建成效不明显。具体表现在:“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的措施不扎实,对一些苗头性治安问题重视不够、预警不足,发生问题被动依赖公安机关的指导处理;平安创建宣传力度小,宣传方式和形式简单,“意识防”、“主动防”的理念没有深入人心,有的业主对社区民警的提醒和警示不予重视,发生案件却埋怨公安机关;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薄弱,从农村到城区仍然是保安联防唱大戏,其他管用见效的群防群治队伍寥寥无几;创建工作发展不平衡,对创建工作重视的单位,措施有保障,投入能到位;思想漠视的单位,敷衍塞责,工作飘浮。

三、从公安机关看,平安创建载体创新不够,纵深打击犯罪能力不强,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公安机关作为平安创建的主力军,组织是否严密,措施是否得力,落实是否到位,队伍是否强大,直接关系创建工作的绩效。面对紧迫的创建形势,公安机关还存在四个方面的不适应。一是创建载体创新不够。诸如宣传载体、信息载体、防范载体、教育载体、创安载体等,基本上沿用老一套,有的仅仅换个花样,缺少机制上、条件上、运行方式的创新,有的对别人的成功模式和经验生搬硬套,形像神散。二是全警打击效能不高。一方面,由于滋生违法犯罪的因素有增无减,刑事犯罪活动仍在高位运行,一些社会关注、影响较大的命案大案长时未破,特别是现案破获率不高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面对

篇四:创建工作存在困难与问题
2015欠发达地区扶贫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欠发达地区扶贫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加大了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历史、自然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在欠发达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的难度和压力依然很大,仍然存在一些较大的困难和问题。以**县为例,目前仍有贫困村50个,占全县总行政村数的58.1;有贫困人口3.88万人(人均纯收入元1300以下),占农村人口的21.2。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农业基础条件依然比较脆弱。**县现有农业基础设施,相当一部分是20世纪50至70年代所建,年久失修,损毁较重,由于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农村集体财力匮乏,农民无力投入或因耕地分散不愿投入等原因,造成农业基础设施严重缺乏,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也大大降低,小灾小返贫,大灾大返贫的现象依然突出。二是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尤其是龙头企业量小质弱,带动能力差,农产品加工增值仍徘徊于很低的水平。三是农民群众特别是贫困乡村群众的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不强,主动拓展市场、搞销售的能力不足,农业新技术的普及推广相对滞后。四是劳动力文化素质低下。据初步统计,**县农村劳动力80以上是初中毕业,外出打工大多从事纯体力劳动。工资性收入一至在低水平徘徊,增长空间有限。五是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县绝大多数村是负债村,村级债务从几十万到七八百万不等。经过几年的化债,村组织已倾其所有,从目前来看,村级组织靠自身化解债务的潜力几乎为零。二、对策和建议1、适当调整扶贫资金的投入重点和范围。扶贫资金应在保证贫困区域和重点贫困村、贫困户投入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一是向提高农民素质方面倾斜,加大对贫困农民的职业技术培训投入,促进贫困区域劳动力转移,增加贫困农户的现金收入。二是向贫困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倾斜,按照公共财政原则,采取财政投入、补贴、贴息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尽快改善贫困乡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向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开发倾斜,扶持龙头企业和产业化基地,带动更多的的贫困农户通过产业脱贫。四是向贫困地区的农村教育和卫生医疗方面倾斜,对贫困农民看病及子女上学给予适当进行补贴,减轻贫困农户的负担。2、合理确定扶贫资金项目。在确定农民增收项目时,以人畜饮水、乡村通路、通电视等为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改善基础环境,坚持因村制宜、因户制宜,逐户落实增收项目,努力避免短期行为、重复性项目,减少资源浪费。充分尊重贫困农户的意愿,严格按规划安排和实施项目,逐步形成参与式扶贫开发机制。3、实行扶贫资金分配与扶贫成效挂钩的制度。在扶贫资金分配上,充分考虑综合因素,更加注重扶贫工作成效。县里对乡村的资金分配,坚持在科学规划、贫困农户参与项目规划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同时实行“定脱贫项目、定资金扶持额度、定脱贫项目实施验收”的考核办法,促进扶贫开发工作。4、拓宽融资渠道,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打破条块分割,整合各类扶贫项目,统筹安排扶贫资金,合理配置扶贫资源。打破行业界限和所有制形式,创新扶贫机制,引导社会各类闲散资金参与扶贫开发,兴办龙头企业,带动产业扶贫。同时,各类扶贫资金都要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实行合同制、报账制管理。纪检、财政、审计部门定期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扶贫资金,从而使扶贫资金切实发挥作用。(**县委)

篇五:创建工作存在困难与问题
2016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军转干部安置,直接关系到广大转业干部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军队的稳定和建设,也与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做好军转安置,切实把军转干部安置好、使用好,对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军转安置部门必须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式、提高水平,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到实践中,服务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正视矛盾和问题,把握军转安置的正确方向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加速,随着社会组织形式、就业结构、社会结构的变革加快,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将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已经连续14年在全国率先完成当年安置任务的**省,当前同样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现行军转安置制度与地方人事制度改革的矛盾。近年来,国家对改革现行军转安置制度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继续实行指令性安置的同时出台了自主择业办法,但事实上安置的主渠道仍然是计划安置。2016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以来,军转安置任务逐年加重,3年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总量超过6000人,平均每年要安置2000多人。而这一阶段正是地方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化的时期,党政机关实施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国有企业推进企业改制。接收单位一方面要深化机构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精简机构、编制和人员,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又要想方设法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同时还要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巨大压力,可以说是面临前所未有的多重困难。

二是安置渠道窄与军转干部期望值高的矛盾。过去,由于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待遇差异较小,地方对各类干部的需求量也比较大,军转干部安置的渠道是比较通畅的。近年来,由于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择业期望值越来越高,每年全省95以上的军转干部都明确要求进入党政机关,安置到企业的军转干部仅占全省年安置总数的4%左右。而且安置去向主要集中在省会和中心城市,呈现出转业干部到昆明安置比到州(市)多,在州(市)安置比县乡安置多的现象。2016年符合在昆明地区安置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占计划安置数的71。而**省和昆明市两级党政机关已持续多年接收了相当数量的军转干部,编制、职数、人员基本上都是满编或超编,接收容量越来越小。安置渠道和去向相对集中,导致地方一些单位干部来源单一、队伍结构不尽合理。有的省直机关军转干部已超过了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与此同时,军转干部个人都有较高的期望,大都想进党政机关,即使是效益好的企业都不太愿意去;原来是从事专业技术的也都希望改行从政,老师不想教书、医生不想看病、护士不想打针的情况带有普遍性。地方的接收安置能力与军转干部的期望值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增加了地方安置的难度。

三是安置重点与地方领导职数有限的矛盾。师、团职干部是部队的中坚和骨干,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和职务,是中央的一贯要求。2001年中国共产党中央3号文件规定,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师、团职军队转业干部,一般要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省多年来都坚持把师团职转业干部的安置作为重点,出台了师团职干部安置实行带编分配、增加非领导职数等一系列安置措施,尽最大努力安排好其和职务。但随着师、团职军转干部人数增多,而地方领导职数有限,加之各单位领导岗位都已满编甚至已经超职数配备,因而导致落实师团职干部职务问题困难重重。

四是传统的指令性计划安置与《公务员法》的矛盾。2001年中国共产党中央3号文件是目前军转安置的法规性文件,但随着《公务员法》的实施,3号文件有些规定与《公务员法》的规定不太一致,甚至有的地方还相互矛盾。如《公务员法》第21条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而转业干部指令性安置与进入公务员队伍“凡进必考”的这一规定存在矛盾。又比如《公务员法》第25条明确规定:“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但现行的转业干部带编制、超职数安置与此定编、定岗的要求是相互矛盾的。同时,在军转干部的职务级别套改、工资套改等很多方面都与《公务员法》存在不相一致的地方。

二、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和实现军转干部的根本利益

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必须“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积极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巩固改革发展的成果,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矛盾和问题,是新形势下各级军转安置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军转安置部门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在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上下功夫,牢牢把握军转安置

的正确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的思路和要求来谋划、推进和检验军转安置,深入探索军转安置的基本规律,创造性地做好军转安置,在中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以军转安置的协调和谐发展,促进和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要把维护好、实现好、保障好、发展好广大军转干部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做到人尽其才、充分就业、各得其所,作为军转安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军转干部的实际问题。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军转安置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军转安置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责任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把圆满完成军转安置任务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讲政治的重要方面,作为确保政令畅通的具体要求,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双拥”模范城(县)的一条重要标准,认真抓实抓好。

二是要严格落实安置政策。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并把各项政策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实际中,务求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把落实政策与军转干部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继续坚持优先安置功臣模范,重点安置师团职干部,尽最大努力照顾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和有特殊困难的军转干部,切实解决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安置去向、分配、职务安排、工资福利待遇、培训、社会保障和家属安置等问题。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纪律,加强对接收安置单位和部门落实安置政策和完成安置任务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要坚持“阳光安置”不动摇。要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要求,把公平正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进一步增强军转安置的透明度,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安置政策公开、分配办法公开、预分计划公开、考试考核成绩公开、“双选会”和分配结果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军转干部、接收单位和部队“三满意”。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要真心实意为军转干部排忧解难,努力当好“六员”,即:充分发挥自身掌握政策与转业干部接触多的优势,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当好安置政策的“宣传员”;建立转业干部人才信息库,利用各种机会向接收单位举荐人才,当好举荐军转人才的“推销员”;坚持对部队、接收单位和转业干部三方负责,积极协调,妥善化解矛盾,当好解决棘手问题的“调解员”;深入接收单位、深入部队,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为出台和制定配套政策提供有力依据,从政策规定上为转业干部谋取利益,当好制定配套政策的“调研员”;认真督促检查,严把安置质量关,当好落实安置政策的“监督员”;对遇到困难的转业干部,在思想上真诚帮助,在心理上及时疏导,当好做思想政治的“指导员”。

三、推进创新,促进军转安置全面协调发展

要针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着力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努力把军转安置改革的长远目标和确保安置质量的阶段性要求统一起来,积极探索新时期军转安置的特点、规律和路子,不断创新安置思路,拓宽安置渠道,强化安置措施,完善安置办法,促进军转安置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积极献计献策。深化军转干部安置政策调整改革,涉及完善安置方式、健全退役保障机制等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今后做好军转干部安置的立身之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深化军转安置政策调整改革的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的统一安排部署,从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有利于军队建设、有利于国家政权建设和长治久安的高度,立足**实际,积极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努力为推进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改革调整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创新安置机制,改进和完善安置办法。在安置中大力推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机制,把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与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有机结合起来,继续探索和完善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功绩制分配、考试考核等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开职位、竞争上岗”等安置方式改革,不断增加的透明度,使每一位军转干部都得到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三是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整合社会各类培训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办班培训,帮助军转干部改善知识结构、开拓视野、调整心态、转换思路,坚定在地方干好的决心和信心。要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调整充实培训内容,加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的教育培训力度;把握和遵循军转培训的规律,按照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需要,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培训的改进和创新,促进军转干部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提高。

四是加强军转部门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创新能力。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要求军转安置部门必须加强自身建设。要从增强能力素质、提高政策水平和服务质量入手,加强对新的政策法规的学习,增强运用政策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加强业务和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熟练掌握业务技能,提高灵活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要坚持与时俱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提高创新能力,大力推进创新,推动军转安置又快又好地发展,形成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要求相适应的军转安置新格局,以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篇六:创建工作存在困难与问题
2016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

农村党建要搞好,基层组织是关键。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农村基层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按照安办[2016]12号文件通知精神,我于4月3日至4月15日,带领纪委及有关部门同志,深入林州市部分乡镇、村,就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林州市辖16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有544个行政村,26个城区居委会。其中村级党支部(党委、总支)544个,占全市支部总数的42;农村党员28438人,占全市党员总数的77;农村两委干部2766名。长期以来,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辛勤在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承担着艰巨繁重的任务,为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近年来,林州市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一系列党员教育活动,农村党员素质得到提高,基层组织得到加强。可以说,全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主流是好的。但通过这次调研也可以看到,当前,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首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薄弱。表现在:一是乡村两级,专职从事纪检或党风廉政建设的人员非常少,特别是村一级,这样的组织和人员几乎是空白,更谈不上开展活动了。二是在少数乡镇和不少村,党风廉政建设摆不到应有位置,常年很少研究、很少部署、很少督查,也很少进行硬性考核。三是农村党员队伍年龄老化,结构不优化。据统计,在林州市农村党员中,年龄35岁以下的仅占14,而年龄60岁以上的党员占了32以上;个别村甚至多年不发展一名党员,即便发展,村主要干部也往往是在自己的小圈子里选人,“近亲繁殖”,不能够代表方方面面群众的利益。这些使得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缺少了队伍和群众的基础。

其次,少数农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薄。有的以权谋私,多拿多占,如滥发奖金福利,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入保险,利用计划生育、房基地、集体资产出租、工程承包等,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甚至挪用集体资金,私分公款;有的贪图享乐,公款吃喝玩乐,挥霍浪费集体资财;有的行为不检点,社会形象差,如搞封建迷信,参与赌博,发生生活作风问题等,在群众中影响极坏;有的办事不公道,在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处理上,分亲疏、论远近,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其三,一些基层干部作风不适应新农村建设和民主发展的要求。有的作风浮飘,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没有开拓精神;有的作风粗暴,方法简单,不会做群众思想,不讲究方法和策略,而习惯于强迫命令;有的作风蛮横,独断专行,在涉及选人用人、经济建设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上,村主要领导搞“一言堂”,“家长制”,听不进班子成员和多数群众的意见。

其四,村级财务比较混乱。有的村记帐不规范,存在帐目不全,白条入帐,帐外运转,坐收坐支等现象;有的村管理不得力,村集体承包款长期不能收回,造成集体经济困难,群众思想混乱;有的村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不落实,不能按要求让村民民主理财,逐级会审,加上财务不公开或者假公开,村级财务成了一本糊涂帐。

其五,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在部分农村时有发生。有的村乱收费现象比较严重,不仅在宅基地、计划生育等方面存在违规收费问题,甚至在迁户口、开证明等正常事项上都要收取村民的“盖章费”;有的村干部不作为,对群众反映的宅基地纠纷、打架生气等事情,或者向上推诿,或者在干部之间"踢皮球",或者干脆不理不睬,任其发展,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有的村干部群众观念淡漠,不关心群众疾苦,如在村镇规划建设和发展企业占地等方面强制推进,侵害当事人利益,还有对征地补偿款的使用不透明,不能及时、按标准给群众兑现,造成失地群众生活困难,群众有意见。

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究其原因主要为:一是少数乡镇、村党组织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错误认为经济发展是硬指标,而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不能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二是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滞后,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三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完善,缺少预防和制约不廉洁、不公正、不民主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四是监督跟不上,没有力度。

二、对策和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的对策和建议是:

1、加强领导,增强县乡两级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首先,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都要成立专门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小组和机构,确保此项有组织、有领导、有人抓。其次,要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目标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县乡两级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做到与

经济建设及其他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考核。其三,要搞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具体任务的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2、强化教育,提高农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要针对农村居住分散、生产季节性强、管理体制相对松散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营造浓厚的党风廉政建设氛围。要重实际,重效果,大力推进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制度化,重点加强对乡村两级干部开展廉政勤政、一心为民教育,使其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3、积极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准配强村级领导班子。以创建“五好”村党支部为龙头工程,以“两规范两监督”(规范农村两委关系,规范村级干部行为;群众监督,上级监督)为主要内容,全面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要完善农村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积极推进村党支部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重点是要为每个农村班子选好“一把手”。

4、建立健全具有农村特色的监督制约机制,抑制腐败现象发生。首先,要着力解决农村基层组织“无章办事”的问题,立足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其次,完善监督约束机制。要创新与农村民主政治发展相适应的监督机制,推行乡、村两级干部定期述职述廉制度;在农村设立(聘任)“两组两员”(即支部纪检小组,村民理财小组和党内的纪检员,非党群众中的党风廉政监督员);要认真落实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和公开不明细等问题。三是加强“村账乡管”,并且做到与村民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紧密结合,全面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四是推行村主要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五是加大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起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稳定一方之效果。

5、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净化社会风气。深入开展“平安村组”、“文明村”、“信用村”等创建活动,坚持实行齐抓共管、上下结合、社会综合治理的格局,做到党风、政风、民风一齐抓,以党风带动政风,以政风促进民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政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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