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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型驾驶证年审

2016-08-31 13:11:0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b1型驾驶证年审(共6篇)五类驾驶证“年审”新规定(2016年)2016年五类驾驶证“年审”新规定 哪些人的驾照需要年审?对于持有准驾车型为A、B、N、P驾驶证的驾驶员,准驾车型为C并从事营业性运输的驾驶员,以及年龄超过60周岁的驾驶员,每年年审一次。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对于这五类驾驶证持有者新出的年审规定你了解吗?如果...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b1型驾驶证年审》,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b1型驾驶证年审
五类驾驶证“年审”新规定(2016年)

2016年五类驾驶证“年审”新规定 哪些人的驾照需要年审?对于持有准驾车型为A、B、N、P驾驶证的驾驶员,准驾车型为C并从事营业性运输的驾驶员,以及年龄超过60周岁的驾驶员,每年年审一次。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对于这五类驾驶证持有者新出的年审规定你了解吗?如果你不了解年审,可能会影响到驾驶证的正常使用,甚至面临扣分、罚款的处罚。那么对于新出的年审规定,A、B级别中5类驾驶证的年审需要注意哪些情况呢?

1.持有A级(A1、A2、A3)、B级(B1、B2)驾驶证的只要在记分周期内没被扣分的,次年都是免年检的。同时,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接受审验。而持有其他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需承担主要责任,但驾驶证没被吊销的,则要在发生事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接受审验。驾驶人不仅要接受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及违法记分等情况外,还得参加3个小时以上的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与法律法规学习。

2.持有A级(A1、A2、A3)、B级(B1、B2)驾驶证的,发生交通死亡事故,需承担主要责任,但驾驶证没被吊销的,在参加审验时只要填表自主申报身体条件情况即可,不用去医院体检。而年龄超过60周岁的,在参加审验时还得提交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3.持有A级(A1、A2、A3)、B级(B1、B2)驾驶证的,异地年审必须要提前一年备案。根据新规定,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需向营运地车管所登记备案一年后,才能在营运地参加审验。提示一下,备案登记制度仅仅适用于营运驾驶人与货运车辆。

4.持有A级(A1、A2、A3)、B级(B1、B2)驾驶证的,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扣完12分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负同等以上责任但未构成犯罪的,或连续3年未参加审验的,都会被降级处理的。

已经七月底咯,拥有以上驾驶证的司机们您年审了吗?小编要提醒的是,在年审前最好查询清楚违章记录,确保所有违章都已处理并且罚款都缴清后才能通过年审。最后,小编还有话说。无论是这类消息是否与你有关都要记得关心一下,说不定哪天就用上了。同时也提醒所有司机们开车一定要注意安全,避免违章!也希望学员们可以尽快拿到驾照!

篇二:b1型驾驶证年审
现在B1驾驶证不需要2年交一次体检报告了吗

行体检,只需填写《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申告身体状况。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

加审验的,将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热点b:新老学员均按新标准考驾照 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包括桩考)仍然有效。2013年1月1日起,

科目一、科目

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对2013年1月1日之前通过科

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1月1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

参加桩考或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 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在五次预约限制次数中。123号令实施后,自

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各有五次预约考试的机会。 热点c:驾驶技能准考证明3年有效 科目一考试合格以后,车辆管理所将为学员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学员凭此证明参加

科目二、科目三的训练和考试,原来规定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2年。为使学员有更充

足的时间参加驾驶培训和考试,123号令规定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延长至3年。123号令实

施后,本着从宽、便民原则,对2013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2013年1

月1日后仍然有效的,有效期由2年调整为3年。 热点d:坐在家里就可以换车牌 为提高办理相关机动车业务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公安交管部门大力推进车管远程服

务中心、机动车安检机构监控中心和车管业务监管中心建设。市民可通过“沈阳市公安局网

上车管所”、车管服务专线“96318888”、传真电话“25833016”等方式,在家里办理相关机

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办理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机动车行驶证(需有机动车登记证

书)、补(换)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变更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补(换)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信息变更备案、申请失效驾驶证注销等业务。到目前为止,已通过“96318888”远程

上门服务和邮政速递为群众上门送牌送证达1万余件。 本报记者 高志广 杨新跃/摄 延伸阅读

市民选择机动车牌有仨办法

目前,根据不同选号需要,公安交管部门推出三种选号方式供市民自行选择。 形式的号码排列规则为:辽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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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这些驾驶证业务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驾驶人办理以下业务时,需要提交县级以上或者部队团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初次申请驾驶证和申请增加准驾车型;持军队、武警部队、境外驾驶证换证;办理外地驾驶

证转入换证业务;因身体条件变化主动申请驾驶证降级换证;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每

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有效期满换证。 此外,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驾驶人,每三年提交一次身体

条件证明(持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人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

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篇二:2013年驾驶证a或b照年审新规定 2013年驾驶证a或b照年审新规定 一、2013年驾驶证a或b照年审新规定

1、计分周期没遭扣分a、b照免年审 根据2013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办理有效期满换

证、转入换证等业务时应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即a1、a2、a3、b1、

b2驾照)记分周期为12个月。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 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持有其

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发生事

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 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b1型驾驶证年审】

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2、身体条件证明简化a、b照年审无需体检表 新规简化了身体条件证明手续。持有a、b照的驾驶人,以及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

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驾驶人,参加审验时只需填表自主申报身

体条件情况,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 但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以及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

机动车驾驶人,还要按照原有规定期限,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此外,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审验时,需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3、营运司机可异地审验需提前一年备案 依据新规,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

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异地审验实行属地化管理。为了方便大中型车驾驶人办理审验,交警对驾驶人属地化细

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前往从业单位所在的交警分局或大队;第二类是驾驶人 前往身份证所在

辖区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第三类是持户口或实际居住信息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

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备案登记制度只适用于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对于非营运的小型车辆,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在异地进行检验。

4、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a、b照将降级 依据新规,持有a、b照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个记分周期内

记满12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证将被逐级降级,最低降到c1。 身体条件发生变化需要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降低

准驾车型;如果身体条件(如:存在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不 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注销驾驶证。否则,交警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处

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按相关规定予以 降低准驾车型或者注销驾驶证。 二、2013驾驶证年审新规定 1、2013年起持ab驾驶证年审期限从每两年一次年审改为一年一次,如果驾驶证没有扣【b1型驾驶证年审】

分记录的可以免检。 根据目前的规定,a、b类驾驶证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每年

参加审验一次。但根据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和

使用规定》,只有记分的a、b类驾驶人才必须参加年度审验,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驾驶人免予当年度审验和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2、交警规定,必须是本人持有驾照才能进行违章记分处理,不可以由他人代办。交警部

门还表示,今后将会加大打击力度,防止买卖驾照分数的行为,将采取措施,确保在非现场

【b1型驾驶证年审】

处理违章时的消分人员与现场驾驶员一致。 3、2013年1月1日起,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提高了多项交通违章的

记分分值,其中光“故意闯红灯1次”就将由原来的扣3分提高至扣6分,处罚力度提高了

1倍。而随着年底年审的时间将至,平时违章被扣分的司机为避免驾照被吊销,也开始买分

了。

4、根据2012年5月1日公安部的新规定:a1、a2、a3、b1、b2,除二年提供身体体验

信息外,还需要每年进行一次驾驶证审核(本人在车管所打印驾驶证副证)。篇三:哪些驾驶

人仍需提交定期体检证明 ? 哪些驾驶人仍需提交定期体检证明?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b1型驾驶证年审】

(公安部123号令),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

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

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

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参加审验时,

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 持a类、b类驾驶人是否还需要提交定期体检表? 不需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123号令),持a类、b类驾驶人除驾驶证期满换证、增驾、降低准驾车型、转

入换证等需要提交体检表外,不再提交定期体检表。篇四:2014驾驶证年审新规定须知 2014驾驶证年审新规定须知 2014年驾驶证年审新规定是什么?最新的驾驶证年审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最新的驾驶

证年审新规定如下: 1、对于持有a、b类驾驶证年审时间从原先的2年一次修改为现在的1

年一次,如果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扣分记录则可以免去此次年检。

2、最新的道路交通管理规定,驾驶证人如果有违章记录需要办理的,则需要持本人的驾

驶证去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同时,交警部门今后也会加大打击买卖驾照分数行为。

3、最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提高了多项交通违章记分分值,“故意闯红

灯1次”从扣3分变成了扣6分。 而根据公安部的新规定,对于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员,除了2年提

【b1型驾驶证年审】

供身体体检证明外,还需要每年进行一次驾驶证审核。而新规定中对于有效期为6年的驾驶

证,在换证和年审的业务上,由市车管所下放到各县(区、市)级车管所。对于持超过审验有

效期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人,公安交警部门对其不处罚,只是对超过有效期一年以

上未换证的,注销其驾驶证。 新规定还表明对于60周岁以上的驾驶证人员,或者是持有大

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的驾驶人员,每天需要进行一次身体体检证明,并在每年的记

分周期结束后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身体检查证明,如果驾驶人员超过一年没有提交身体提交证

明的,则车辆管理所将会注销其的驾驶证。 对持有ab类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员,不清楚自己是否有驾驶证扣分记录,可以到掌付通驾

驶证查询网查询,可以查询到全国范围内的驾驶证违章扣分记录。篇五:驾照年审新规定 驾照年审新规定:a1、a2、b1、b2型驾照须每年审验一次 a1、a2、b1、b2型驾照须每年审验一次。资料图 东北网8月28日讯(王慧东 记者岳

云雪)为强化交通安全,公安部今年对部分准驾车型驾照审验做出新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

持有a1、a2、b1、b2型驾驶证的驾驶人,每年必须到交警部门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哈尔滨

市交警部门,目前已经开始办理此项业务,并提醒广大驾驶人全面了解年审调整的相关内容,

按照新规定及时参加年审。

四类型“驾照”须每年进行年审 按照公安部公交管【2012】77号《关于印发<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的

通知》的要求,自2012年5月1日起,持有a1(大型客车)、a2(牵引车)、b1(中型客车)、

b2(大 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必须每年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驾驶证年审业务。在年审过程中,

持有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有违法记分记录的或期满换证的驾驶人,凭单位、学校出具的《教

育培训证明》或《交通安全教育证明》,或本人写出的《交通安全文明自学承诺书》,到所在

辖区交警大队、中队

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 对于没有记分记录的,由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参加所在单位、学校组织的教育培训;从

事个体营运或者暂无从业单位的,自己学习交通安全文明、安全驾驶、应急处置等基本 常识。

递交身体条件证明和驾驶证年审不是一回事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定期

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身份条件证明”。而此次对a1、a2、b1、b2驾照增加“驾驶证一

年一审”环节,是为了提高大中型客货运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所作出的新规定。年审的内容也有所调整,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

情况;身体条件情况;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满12分 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等。 其他车型驾照“审验”方式不变 驾驶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规定没有发生变化,a1、a2、b1、b2驾照还是每2年

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可以与年审合并办理。另外,年龄已满60周岁的驾驶人,仍需每年

向交警部门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除a1(大型客车)、a2(牵引车)、b1(中型客车)、b2(大【b1型驾驶证年审】

型货车)驾驶证,每一年需要进行一次审验外,持有其他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到期换证即可同

步进行审验,换证之前不必参加年审。 年审日期是驾照初领日期的对应月份 a1(大型客车)、a2(牵引车)、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驾照参加年审的日期为驾驶

证初次领证的日期。凡是初次领证日期在5月1日以后的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

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校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均需参加本年度的审验。初次领证日期在

5月1日以前的,其审验

时间后推至下一年度进行。 驾驶证年审可以在审验有效期截止前1个月内进行,比如驾驶证审验截止日期为2012

年10月10日,那么该驾驶证的驾驶人可以提前1个月从2012年9月10日开始即可到交警

部门参加审验。驾驶证年审合格后,交警部门会在驾驶 证附本上打印签章,标注审验有效期。 驾驶人应到户籍所在地交警大队办理年审业务 按照机动车驾驶人属地化管理的规定,哈尔滨市机动车驾驶人应按照驾驶证登记地址对

应的辖区交警大队办理驾照年审的相关业务;驾照有违法记分的,在本辖区交警大队参加不

少于3个小时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的驾驶人需接受为期七天的

学习培训,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消分;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 的,还要考试科目三。 交警提示:留心自己持有的驾驶证,到日前为止,审验期限是否已到一年时间,如前次

年审时间已满一年,要及时

到当地交警部门进行驾驶证年审。 如何判断驾驶证是否需要审验并如何办理,请按以下步 骤操作:

第一步、查看驾驶证准驾车型”一栏是否具有a1、a2、b1、b2这四种准驾车型中的一种

或多种。如有,驾驶证就

是属于需每年办理审验业务的驾驶证; 第二步、确定需要审验后,再确定审验的截至日期,看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一栏

的日期“月、日”,以此确定具 体的审验时间。

第三步、确定审验日期后,在审验截至日期临近前(可以提前一个月进行审验),到驾驶

证登记地址所在地的交警大队 办理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驾照的审验,办理后,审验信息将签注在驾驶证副本上。如

果同时到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日期,则必须同时提交体检证明。

篇三:b1型驾驶证年审
2015年驾驶证A或B照年审新规定

一、2015年驾驶证A或B照年审新规定

1、计分周期没遭扣分A、B照免年审

根据明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办理有效期满换证、转入换证等业务时应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即A1、A2、A3、B1、B2驾照)记分周期为12个月。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发生事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2、身体条件证明简化A、B照年审无需体检表

新规简化了身体条件证明手续。持有A、B照的驾驶人,以及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驾驶人,参加审验时只需填表自主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

但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以及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还要按照原有规定期限,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此外,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审验时,需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3、营运司机可异地审验需提前一年备案

依据新规,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异地审验实行属地化管理。为了方便大中型车驾驶人办理审验,交警对驾驶人属地化细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前往从业单位所在的交警分局或大队;第二类是驾驶人前往身份证所在辖区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第三类是持户口或实际居住信息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备案登记制度只适用于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对于非营运的小型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在异地进行检验。

4、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A、B照将降级

依据新规,持有A、B照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证将被逐级降级,最低降到C1。

身体条件发生变化需要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如果身体条件(如:存在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注销驾驶证。否则,交警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按相关规定予以降低准驾车型或者注销驾驶证。

二、2015驾驶证年审新规定

1、根据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只有记分的A、B类驾驶人才必须参加年度审验,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驾驶人免予当年度审验和申报身体条件情况。2015年持AB4驾驶证年审期限从每两年一次年审改为一年一次,如果驾驶证没有扣分记录的可以免检。 根据目前的规定,A、B类驾驶证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每年参加审验一次。

2、交警规定,必须是本人持有驾照才能进行违章记分处理,不可以由他人代办。交警部门还表示,今后将会加大打击力度,防止买卖驾照分数的行为,将采取措施,确保在非现场处理违章时的消分人员与现场驾驶员一致。

3、在2015年新交规处罚中“故意闯红灯1次”就将由原来的扣3分提高至扣6分,处罚力度提高了1倍。而随着年底年审的时间将至,平时违章被扣分的司机为避免驾照被吊销,也开始买分了。

4、根据2012年5月1日公安部的新规定:A1、A2、A3、B1、B2,除二年提供身体体验信息外,还需要每年进行一次驾驶证审核(本人在车管所打印驾驶证副证)。

篇四:b1型驾驶证年审
驾驶证年审新规定

a、b证改为一年一审

审验期临近,市民董先生拿着医院开具的身体条件证明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审验业务。他持有大型货车b2的证件,平时能够较好地遵守交通秩序,在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出现记分情况。在办理审验业务时,工作人员告知他已通过了审验。

“按照以前的规定,我每两年参加一次审验,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董先生介绍说,今年3月20日他还照旧到车管所年审,却被告知驾驶证已经审验通过,并且无需提交体检报告。“原来两年制的审验期限改成现在的‘一年一审’了,而且没被‘扣分’的就不用来审了。”昨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工作人员向董先生介绍说,新交规规定持有a1、a2、a3、b1、b2证件的驾驶人审验期限由原来的两年制改为“一年一审”,而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记分记录可免审。

a、b证审验期由两年一审改为“一年一审”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驾驶人管理岗负责人周莉介绍说,在以前,我国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照必须每两年参加一次审验,同时随审验提交驾驶人本人身体条件证明。我市交警部门对此规定进行了调整,自去年5月1日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每两年向车管所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的同时,还需每年到车管所参加一次审验。

“今年1月1日起新交规开始执行,我市去年5月1日起实施的审验制度也随之取消。”周莉说,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依次为a1、a2、a3、b1、b2),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以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审验时,要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现在只要不换证,驾驶人只需在车管所领取一张申请表,自行如实申报身体条件即可。同时,非a、b类驾照参加审验也不用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

此外,周莉表示,如果驾驶人没按照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在路上行驶被交警查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部分驾驶人如没驾驶大中型客货车需求的,可主动申请降为小型汽车驾驶证,避免因逾期未审验受到相关的处罚。

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被记分, a、b证可免年审

对于董先生的驾驶证自动通过审验的情况,周莉介绍说,根据新交规的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车管所系统将直接通过审验,驾驶人不需再到车管所审验。而对有扣分记录的a、b照驾驶人,审验则更加严格。

她说,对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1至11分的a、b证驾驶人,审验时要参加3小时以上理论学习和警示教育。对记满12分的a、b证驾驶人,除驾驶证要被强制降级外,还要参加7天的理论法规、交通安全学习;学习结束后,通过考试的驾驶人才能审验发证。

此外,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发生事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参加不少于3个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篇五:b1型驾驶证年审
驾驶证年审最新规定

1、持ab4驾驶证年审期限从每两年一次年审改为一年一次,如果驾驶证没有扣分记录的可以免检。 根据目前的规定,a、b类驾驶证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每年参加审验一次。但根据自1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只有记分的a、b类驾驶人才必须参加年度审验,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驾驶人免予当年度审验和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2、交警规定,必须是本人持有驾照才能进行违章记分处理,不可以由他人代办。交警部门还表示,今后将会加大打击力度,防止买卖驾照分数的行为,将采取措施,确保在非现场处理违章时的消分人员与现场驾驶员一致。

3、1月1日起,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提高了多项交通违章的记分分值,其中光“故意闯红灯1次”就将由原来的扣3分提高至扣6分,处罚力度提高了1倍。而随着年底年审的时间将至,平时违章被扣分的司机为避免驾照被吊销,也开始买分了。

根据5月1日公安部的新规定:a1、a2、a3、b1、b2,除二年提供身体体验信息外,还需要每年进行一次驾驶证审核(本人在车管所打印驾驶证副证)。

1、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新规定,其中最大的变动是:驾驶证无需年审,在有效期满后按新规定换证。

2、根据新规定,对于有效期为6年内的驾驶证,在换证和审验业务上,由市车管所下放到各县(区、市)级车管所。对于持超过审验有效期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人,公安交警部门对其不处罚,只是对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其驾驶证。

3、对于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或驾驶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每年应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在记分周期(初领证日期)结束后向县级车管所提供身体检查结果。超过一年未提供的,将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4、机动车驾驶人在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周期结束时,要主动查询自己的记分情况。如果累积分达到12分,执勤民警查获后应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移交车管所。需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相关项目的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发还驾驶证。对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达到12分的,应在相关教育考试后,加考科目1、3的考核,合格后才能按规定清分。对于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交纳的,记分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对于达到12分,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机动车驾驶证将被交警部门注销。

篇六:b1型驾驶证年审
驾驶证扣分新规定

驾驶证扣分新规定全面推出了,想想你那只有12分的驾照,还够扣么?下面中国人才网小编给各位朋友分享下“驾照新规”扣分细则,大家千万不要错过喔!

方法/步骤

一、以下4种违规 扣1分

①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②车辆未张贴年检;

③车辆未张贴交织险标志;

④违反规定使用灯光和双闪。

以下5种违规 扣2分

①不系安全带;

②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练红绿灯;

③超载小于20%;

④开车打电话;

⑤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

二、以下9种违规 扣3分

①经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②高速公路匝道超车;

③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

⑤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

⑥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⑦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

⑧未给特殊车辆让行;

⑨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三、以下4种违规 扣6分

①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

②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③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新增);

④闯红灯(修改):闯红灯的处罚也更加严厉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为扣6分。

四、以下5种违规 扣12分

①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②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修改):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由原来扣6分改为扣12分;

③酒驾醉驾;

④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⑤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修改):车牌安装不符合规范,也会处扣12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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