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推荐 > 青岛大学教务处登录

青岛大学教务处登录

2016-09-26 10:34:21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青岛大学教务处登录(共7篇)青岛大学教务在线入口:http: jw qdu edu cn homepage index do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青岛大学教务在线入口:http: jw qdu edu cn homepage index do更多校园信息,请关注>>>校园快讯>>> 青岛大学教务处电话...

青岛大学教务处登录(一)
青岛大学教务在线入口:http://jw.qdu.edu.cn/homepage/index.do

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


青岛大学教务在线入口:http://jw.qdu.edu.cn/homepage/index.do


更多校园信息,请关注>>>校园快讯>>>

青岛大学教务处登录(二)
青岛大学教务处电话

    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址:http://jw.qdu.edu.cn/homepage/index.do

点击上图即可进入青岛大学教务处

青岛大学教务处登录(三)
青岛大学教务在线 青岛大学新教务在线 青岛大学教务处

百科名片

学校标志

青岛大学的前身是创办于

1924年的私立青岛大学,1993年经教育部批准,原青岛大学、青岛医学院、山东纺织工学院、青岛师范学院合并组成新的青岛大学。新青岛大学经过近二十年的跨越发展,现在已经成为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华文教育基地的山东省与青岛市共建的省属重点高校,同时也是山东省“十一五高校强省计划”重点建设的四所高校之一。

中文名:青岛大学

Qiingdao 外文名: University

简称: QDU

博学笃志 明德求真 校训: 守正出奇

创办时1924年 间:

类别: 公立大学

学校类综合 型:

主管部山东省教育厅 门:

现任校夏临华 长: 知名校友:臧克家 罗荣桓 张北川 金志国 所属地区:中国山东 文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纺织服装学主要院系: 院、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等 国家重点1个 学科: 硕士点: 124个 博士点: 9个 院士: 10人 主要奖项:2007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目录

学科与教学情况

科学研究与人文学科发展

历史沿革

校区分布

学院设置

青大人物

近年青岛大学录取分数线

展开

编辑本段学科与教学情况

教学概述

青岛大学学科设置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等10个学科门类,包括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的完整教学层次。

青岛大学拥有:

【青岛大学教务处登录】

校园景色(13张)

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含培育),省部级重点学科26个(其中强化重点建设学科5个);

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

国家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24门;

国家级“十一五”规划教材26部;

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1门,省级双语示范课程2门;

国家级教学实验示范中心3个、省部级实验教学实验示范中心6个;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3个;

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国家华文教育基地;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第六届)二等奖2项,山东省教学成果奖(第六届)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

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6人;

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基地(全国共6家);

山东省教学名师8人,山东省教学团队4个;

专任教师近214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000余人,占专任教师总数47%;专任教师中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175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82%。

青岛大学教务处登录(四)
青岛大学选课指南

青岛大学2011年春季学期选课指南

第一部分 选课原则

一、选课学生范围: 2008、2009、2010级学生。

二、选课课程分类:按照课程分类,学生所学课程分为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其中必修课由教务管理员做名单预置,不用选课;限选课和任选课由学生本人完成选课工作,限选课包括体育课、专业限选课,任选课为通识教育选修课。本专科学生应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满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否则无法取得毕业资格。

【青岛大学教务处登录】

三、选课课程门数:本次选课2008、2009级学生可选两门,2010级学生每人只能选1门通识教育选修课。 四、选课顺序:本次选课先选任选课,再选专业限选课。

五、预选、正选:预选阶段选课不受课容量的限制,学生可以任意选择课程,预选阶段结束之后,根据课程的排课人数,如果某一门课程的选课人数超过课容量,系统将进行随机抽签,抽签的结果将在正选阶段发布。正选阶段将显示抽签被抽中后的学生选课结果,抽签失败的学生可以在该阶段继续选课,学生可对选课结果进行操作、删除或添加新课程,该阶段选课受课容量的限制,能够即刻知道选课结果。

特别提示:

1.学生只能在自己所在的校区选课,不允许跨校区选课。因此,学生应根据附件1所列的教学楼名称确定自己所在的校区以及自己所选课程的上课地点。

2.本次选课不选体育课,但学生选课时应注意从已选课程中查看本人2011年春季学期体育课安排情况。 3.只有网上选课成功,教师才能在学期末录入成绩。因此,学生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选课任务。

4.不足15人的课程班停开,停开课程班下的学生名单将予以删除,停开课程将于12月29日在教务在线公告栏公布,12月29日10:00~12月31日8:00为通识教育选修课改退选课时间。

5.课程名称以大写T结尾的课程为提高性课程,有志于考研的学生可选修此类课程,选此类课程之前必须具有先修基础,一、二年级学生请勿盲目选修此类课程。

6.关于跨专业选课:不能选个人教学计划中设置的课程名相同的课程;所选择的课程应有前修基础,否则难以修读;跨专业选课学分不能顶替本专业课程学分,只能视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每人限选一门开放课程;必须随课程班学习及考试,不参加考试者

按旷考处理,该课程成绩为零分。

7.专业限选课选课时遇到问题请咨询学生所在学院:文学院85953703、纺织服装学院85953038、国际商学院85953637、机电工程学院85953626、自动化工程学院85953667、信息工程学院85953151、医学院82991027、师范学院85956631、经济学院85953591、旅游学院85953633、法学院85955910、音乐学院85953738、美术学院85953828、外语学院85950399、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85951290、数学科学学院85953522、物理科学学院85953552、国际学院85959656、应用技术学院88909322、软件技术学院88909386。

8.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时遇到问题请拨打电话85953560咨询。

第二部分 选课安排

一、选课日程安排:

为缓解教务在线系统选课压力,本学期选课将分阶段、分年级、分课程类型进行选课,同时对在线人数、选课时间和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进行限制。选课日程安排如下:

二、选课网址与登录方法:

【青岛大学教务处登录】

选课网址:

登陆方法:进入青岛大学主页(/retype/zoom/2c855d4fe518964bcf847c6c?pn=4&x=0&y=0&raww=1045&rawh=465&o=jpg_6_0_______&type=pic&aimh=213.58851674641147&md5sum=d3071b316afd321197d77790a03212f1&sign=9a2a99fcb5&zoom=&png=1063-&jpg=67859-" target="_blank">青岛大学教务处登录(五)
青岛大学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青岛大学文件

通 知

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校直属各单位:

《青岛大学教室使用管理规定》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青大教字〔2014〕5号 关于印发《青岛大学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青岛大学

2014年3月19日 — 1 —

青岛大学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教室使用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学生学习,防范各种安全隐患,制定本规定。

一、使用原则

1.确保全日制学生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活动需要。

2.教学计划规定以外的使用,必须按规定审批。

3.从严控制专用教室的审批。

4.改变教室布局、功能或隶属关系者,必须经过校长办公会审批。

5.原则上不对外出租(借)教室,确有必要的须按程序严格审批。

二、管理职责

1.校长办公室负责中心校区、东校区校外单位使用教室的审批。

2.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学资源的总体规划与宏观管理;负责中心校区校内计划外教室使用的审批和校外使用教室的审核,监督检查教室使用情况,负责教室内设备维护保养及报修,负责教学楼内卫生保洁的监管。

3.保卫处负责教学楼内的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违规使用教室的清理。

2 — —

4.后勤处负责教学楼内卫生保洁的统一管理和教室维修。

5.东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东校区教室的管理与维护,负责东校区校内计划外教室使用的审批和校外使用教室的审核,监督检查教室使用情况。

6.医学院、师范学院分别负责所在校区教室的管理与维护,负责校内、外计划外使用教室的审批。

7.财务处负责教室租赁费用的收取与管理。

三、使用审批

1.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所需教室,由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汉语言学院提出,经教务处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相对固定配置,使用单位承担管理责任。

2.继续教育所需教室,中心校区的,由继续教育学院每学期末向教务处提交下学期教室使用计划,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予以安排,使用单位承担管理责任;东校区的,由继续教育学院每学期末向东校区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学期教室使用计划,经东校区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予以安排,使用单位承担管理责任。

3.因教学的特殊性需要专用教室的单位,需填写《青岛大学专用教室使用审批表》,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签署《青岛大学专用教室使用承诺书》,方可使用。专用教室的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教室布局、变更教室用途,不得对外出租,不得进行盈利性活动。专用教室没有课程安排时要方便学生自习。使用单位承担管理责任。

— 3 —

4.校内单位、社团或学生班级计划外使用教室,须填写《青岛大学校内计划外使用教室审批表》,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由教室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使用单位报保卫部门备案后方可使用。

5.校外单位或校内单位承办的面向社会的活动使用中心校区、东校区教室,须填写《青岛大学校外使用教室审批表》,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由校长办公室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校长办公室主任签发《青岛大学校外使用教室通知书》,分送给教室主管部门、保卫处、财务处、后勤处等部门,各部门据此履行管理职责。

6.计划外使用教室审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使用时间和用途,因特殊情况需变更者,要按照审批流程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四、使用守则

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规占用教室;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教务处、东校区不得提供教室,保卫处不得允许相关人员进入教学楼。

2.教室每天的开放时间为:6:00-22:00,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讲究社会公德。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不得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严禁占座;严禁翻爬窗户。

4.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擅自拆卸教室内桌椅、灯具、黑板、门窗等公用设施,严禁在教室内乱接电线,违规用电。

5.保持教室良好秩序。禁止在教室内、教学楼走廊大声喧哗,不得将食品带入教室食用。

6.严禁进行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危及公共安全等活

4 — —

动。

7.校外使用教室须出示校长办公室签发的证明。

五、违规处理

1.对未经批准私自使用教室者,一经发现,教务处、保卫处或东校区管理办公室、医学院、师范学院要立即终止其教室使用,并调查违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2.对违犯教室使用守则者,校外单位由校长办公室会同教务处、保卫处予以处理;本校学生由学生处、各学院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附则

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青岛大学教室使用与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05〕29号)同时废止。

2.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青岛大学专用教室审批表》

2.《青岛大学专用教室使用承诺书》

3.《青岛大学校内计划外使用教室审批表》

4.《青岛大学校外使用教室审批表》

5.《青岛大学校外使用教室通知书》

— 5 —

青岛大学教务处登录(六)
青岛大学教育管理专硕复试方案

青岛大学2015年硕士生分专业

复试方案汇总

013师范学院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各专业(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历史、思想政治):

一、笔试:

1.时间为120分钟,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0%。

2.主要考核专业英语水平、专业理论水平,及对现实问题的分析能力。内容涉及专业英语、教育理论及相关专业知识。试题形式为2-3个论述题或案例分析题。

二、实践能力考核:

1.时间为20分钟,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

2.为考生提供恰当实践素材(如一段教学内容或学校管理中的某一事务),考查其基本的实践思路与技能。

三、面试:

1.每生时间为20分钟,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

2.主要考察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

青岛大学教务处登录(七)
青岛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青岛大学文件

青大教字[2005]35号

关于印发《青岛大学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校直属各单位: 《青岛大学考试管理规定》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育 考试△ 规定 通知

青岛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5年8月30日印发

青岛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设和维护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端正考风,规范考试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读的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自行选读的课程的考试或考查。

第二章 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第三条 考试工作由教务处在主管校长领导下,依照本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和协调,各院系依照本规定、教学计划及学校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

第四条 每学期考试前,各学院要召开有关考试工作专题会议。

1.院系领导办公会,根据学校对考试工作的要求和学院具体情况,研究有关考试的具体工作。【青岛大学教务处登录】

2.召开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和监考人员会议,部署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复习、辅导答疑、命题、监考、试卷评阅和成绩评定等。

3.召开学生考前动员会,申明复习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把学风、考风、考纪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考试纪律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营造健康向上的考试氛围。

第五条 停课复习考试时间依据当年校历安排。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的,由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审批。

第六条 校管通识教育必修课考试的具体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它课程考试的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安排。

第七条 考试的考场、监考人员由各学院安排。考场一律采用单人隔位随机编座,学生对号入座的方式。每40人及40人以下的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每增加20人增加一名监考教师。

第八条 考查课、体育课、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考试(考查)工作应在期末停课前结束。

第九条 期末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期中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需经教务处批准。【青岛大学教务处登录】

第十条 考试安排表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编排,按一楼一表的形式,于考前一周报教务处,通识教育必修课及跨院课程考试安排应同时报送相关开课部门。考试过程中需使用计算工具(如计算器等)的必须予以注明。

学院应给每一位监考人员发监考任务通知书,其上注明考试时间地点、取送卷地点、考试班级

和应考人数。

第三章 答疑与命题

第十一条 期末复习的范围应是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内容。不划复习范围,不出复习提纲,不得泄漏或变相泄漏考试内容。

第十二条 任课教师在停课复习考试期间安排不少于一个工作日的个别答疑,并将答疑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学生。

第十三条 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主要考核学生对本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适当。基本题占40%--60%,综合题占30%--50%,有一定难度的题占10%。命题时应同时确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试卷上注明每道题的分数。

第十四条 各课程均应同时拟定试题不同但分量难易程度相当的A、B两套试卷,并附有相应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经系主任审阅同意后抽取其中一份作为考试试卷,另一份作补考用卷。【青岛大学教务处登录】

第十五条 教学要求相同的同一门课程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教师讲授时应统一命题。有题库的课程由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从题库中选题组卷。

第十六条 各教学单位应有组织、有计划地探索实践平时检测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笔试、口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开卷考试、一张纸开卷考试、开卷与闭卷结合、考试与课程论文、课程设计结合等有利于考核学生综合素质,有利于考核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形式多样的考试方式,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凡采用开卷考试、一张纸开卷考试、开卷与闭卷结合等考试形式的课程,命题教师或命题组应明确规定允许学生可携带的参考书籍、材料的范围,填写《青岛大学考试改革申请表》,经院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后实施。

第四章 试卷的印制与保管

第十七条 所有卷面考试均应采用学校统一规定的格式印制试卷,试题一律用计算机打印。图表、公式等书写要规范、工整、清楚。命题人员要对试题认真核对,防止差错。

第十八条 各教学单位必须在考前两周提交试题,院系领导必须在考试前两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试题的审定和签字程序,交教务处印制,并在印务单上注明印卷份数(包括插班考试人数)、取卷时间及其它要求。

第十九条 试卷印制人员必须严格保密。在印卷期间,学生和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印卷室。在印制过程中出现的废卷,要立即销毁,不得随意丢弃。

第二十条 各教学单位领卷时,应清点试卷份数,检查试卷印制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一条 命题教师和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如若发生泄漏或变相

泄漏试题情况,要迅速采取措施,变换试卷或试题内容,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二条 试卷在考试前属学校机密文件,各教学单位应将试卷按各考场学生数分装密封后存放于办公室内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试卷安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试卷带回家。

第二十三条 阅毕试卷属学校教学档案,应按要求装订好由开课单位保留。

第二十四条 试卷装订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所有考试试卷(包括考查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均需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试卷包含的内容为答卷册封面、学生考试成绩(卷面)表、考试成绩分析表、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表、考场记录表和学生的考试答卷。

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封面,封面上的内容填写要齐全。

考试成绩分析表要对学生期末考试的卷面成绩作出恰当的分析与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期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学生考试答卷的排列顺序应与学生考试成绩表的顺序一致。

考场纪律正常的将原始考场记录表装订到试卷内,有违纪或作弊记录的将复印件装订到试卷内。

第五章 阅卷与成绩管理

第二十五条 学生的答卷原则上应在批阅前进行密封。由两名以上教师任课的课程阅卷时,应采用分人分题流水作业的方法,统一阅卷。

第二十六条 各学院,各直属教学部(中心)应逐题抽样检查教师的阅卷情况,抽查量不低于试卷总量的20%。

第二十七条 学生单科成绩一律采用网上录入的方式。由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录入成绩。成绩核对无误并提交后,由任课教师打印出成绩表,并签字认可。成绩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开课部门和任课教师留存备案。

第二十八条 学生作弊或缺考,其成绩均以0分计,并在打印出的书面成绩表上注明。

第二十九条 课程的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包括期中考试、课堂讨论、测验、实验、作业、论文、出勤等)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其中平时成绩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80%。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低于50分的,总评成绩不能评定为及格。各门课程的总评成绩应呈正态分布,严重不符合正态分布的,有院系提出校正方案,经教务处批准后,对成绩进行系统的校正。

第三十条 学生通过登录教务在线之学生空间,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开学一周内确认自己的成绩。

第三十一条 阅卷结束后发现阅卷有误,或学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需要查询时,须填写《青岛大学成绩复查申请表》,经开课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并指定两人以上同行专家复查试卷,由复查试卷的教师在试卷上更正,并将更正原因、依据详细填入《青岛大学成绩复查申请表》中,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由复查试卷的教师在原始成绩单上更正并签字。

每学期第一周为学生成绩复议期。学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填写《青岛大学成绩复查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送交开课单位进行复查。

第二周为学生成绩修正期。开课单位根据任课教师的申请或对学生成绩复查的结果,由学院通知任课教师负责修正。修正结果应书面反馈到学生所在学院。

第三周为学生成绩归档期。由教务员负责通过教务在线完成学生成绩的归档工作。

第六章 巡视检查

第三十二条 各学院,各直属教学部、中心应成立考试工作检查督导组,于考试日全天巡视检查本学院的所有考场。

第三十三条 学院应在每次考试结束后及时填写《青岛大学考试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 第三十四条 学校成立考试工作巡视组,检查、考核并通报各教学单位的考试组织、监考及考风情况。

第七章 监考守则

第三十五条 监考人员须提前到达指定考场,清理、布置考场。于考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第三十六条 考试开始前15分钟组织学生入场按指定座位就坐。考试开始前十分钟,监考人员宣布本考场考试课程、时间和班级,宣读考场规则,检查学生是否对号入座,证件与学生本人是否相符,桌洞内物品是否放到指定地点等。

第三十七条 发放试卷后,宣布试卷纸张数并提醒学生清点试卷纸张数;开考后,提醒和督促学生在试卷指定位置写上班级、姓名、学号等。

第三十八条 监考教师不得与学生交谈,不宣读考题,不解释题意。卷面字迹不清的,要当众说明并写在黑板上。

第三十九条 监考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按时收发卷;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延长时间。 第四十条 到达考试结束时间时,监考教师立即指令学生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及草稿纸字面朝下放在课桌上,由监考人员收齐,清点份数无误后指令学生退场。

第四十一条 监考教师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阅报、看书、谈话或做其它工作,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坐着监考。

第四十二条 监考教师如发现考生有违纪和作弊行为,按第十章所规定程序处理。

第四十三条 监考教师须认真填写考场记录,于考试结束后随同试卷一并上交(包括作弊物证)。

第八章 考场规则

第四十四条 学生须提前15分钟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入座。考试时将本人有效证件放置在桌子左(右)上角,以备检查。


青岛大学教务处登录相关热词搜索:青岛理工大学教务处 青岛农业大学教务处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青岛大学教务处登录”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青岛大学教务处登录"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tuijian/654188.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