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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制度

2015-12-17 09:03:3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会计核算制度篇一《(免费最新)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会计核算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

会计核算制度篇一
《(免费最新)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会计法规,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税收、审计、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增收节支,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为公司决策,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提供服务。

第三条 公司会计工作由公司财务副总直接负责。财务副总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确保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资本运作政策;负责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对财会人员的配备、热恩面和奖惩提出建议,并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兴职责;负责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关系。

第四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各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财务副总协调外部关系。

第五条 分公司设单独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必要时,根据不同分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细则。

第六条 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必须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人员,参照本制度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制定完整的财务制度,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 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

第八条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亿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 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 会计管理体制

第十条 公司董事长、财务副总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 公私财务负责人为财务副总,依法行如下会计管理职责:

(一) 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二) 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

(三) 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四) 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

(五) 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

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财务部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会计(或称辅助会计)、预算管理、出纳等岗位。

第十五条 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 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即财会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 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公司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

第十八条 公司对委派财务人员实行外勤补贴。补贴标准分为公司所在市内、市外、省外三种。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在实行会计委派之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会人员,可参加公司专门组织的岗位竞聘。竞聘成功的,直接由公司任命。

第二十条 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分公司、子公司,其委派的财会人员不影响其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第四章 主要会计政策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 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三条 记帐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二十四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二十六条 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坏账转北,存货跌价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 会计科目的设置

第二十七条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总账会计科目,其明细科目根据编制报表要求,按便于理解,方便管理和符合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需要合理设置。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在具体帐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第六章 会计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

第二十九条 原始凭证是指涉及确定的经济业务并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文件、合同、发票收据等各种书面纪录,包括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发票账单、结算但、严守但、工资表、收款收据、支票存根、汇款回单等。

各项财务收支业务需要的原始记录,应当具备规定的内容,充分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性质、原因、时间、数量和金额 。所有原始记录必须做到真实、完整。

第三十条 各种原始凭证必须规范,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其应具备如下一些内容:

(一) 名称:原始凭证必须有特定的名称,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等必须有标题;

(二) 日期:一般是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或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的做成时间;

(三) 业务内容:业务内容应当清楚,并表明该记录设计的经济性质。

(四) 数量;

(五) 单价;

(六) 金额:各原始凭证上记载的金额应当填写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必须一致,格式化的原始凭证上的金额还应当封顶;

(七) 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八) 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以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标识时,印章必须清晰可辨;

(九) 有关经办人员签字认可。

第三十一条 原始凭证出现错误,必须按规定进行更正。

(一) 文字出现错误时,必须由开除单位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公章;

(二) 数字和金额出现错误时,不得在错误凭证上更正,必须由原单位重新开具;

(三) 如果原始凭证由两个单位共同完成,任何错误均应当由双方共同更正、盖章。 第三十二条 同类经济也的原始凭证数量较多时,可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

第三十三条 原始凭证必须由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盖印财务专用章,同时必须由有关经办人员,验收人员和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用途。属于公司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财务部制定的统一、规范的格式,并由经办人和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三十四条 公司依照凭证按照记账凭证的支持对原始凭证划分为两种类型: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主要凭证是对记账凭证其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主要凭证有:

(一) 证明款项和有价证券收付业务的凭证,包括证明款项是否支付、有价证券是否交割的资料,以及证明款项(或有价证券)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二) 证明财务收发、曾建和使用的凭证,包括证明收发、性质和使用原因、来源取向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财物价值、种类、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三) 证明债权债务发生和结算的凭证,包括证明发生原因、金额计算过程和依据资料,以及证明债权债务相对人、清偿责任人的资料;

(四) 证明资本、基金增减业务的凭证,包括确定其增建原因、来源去向及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确定所增减资本(基金)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五) 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计算业务的凭证,包括记录其计算过程、计算依据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种类、经办人、金额和性质的资料;

(六) 证明财务成果计算和处理业务的凭证,包括说明计算(处理)依据和过程的资料,以及说明财务成果性质、金额的资料。

第三十五条 主要凭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对两张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起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可附在其中一张记账凭证的后面,其他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凭证的附件或复印件,但其他记账凭证上必须签注原始凭证原件所在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三十六条 辅助凭证是对主要凭证起辅助证明作用的原始凭证,包括不直接支持某一张记账凭证或者对多张记账凭证起支持作用的合同、文件、呈批件等。

第三十七条 辅助凭证可不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但应当单独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归档保存。未附辅助平衡的记账凭证应当注明该辅助凭证的名称、编号。

第三十八条 对于涉及多笔经济业务或需要多次备查使用的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经办部门和需要查询的部门,应当同时保管相关原始凭证的原件。

第三十九条 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审核原始记录,并在通过审核纪录上签字。审核的内容包

括:

(一) 经纪业务是否本单位发生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规;

(二) 原始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章是否清晰;

(三) 经办人是否经过授权活在授权范围内填制内容;

(四) 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五) 必备内容是否完备齐全。

第四十条 会计人员在受理原始记录时,对于不真实的,有权拒绝受理,并可将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对不完整的,有权退回,经办人补正后再受理。

第四十一条 会计人员应当依据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第四十二条 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始凭证按照如下的程序进行传递。

(一) 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后,需要交证明、检查或验收人签字的,交有关人员签字;

(二) 有关人员签字后,交会计人员审核;

(三) 按有关规定经部门经理、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

(四) 会计人员受理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十三条 会计人员制作记账凭证,应当以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当按照要求自制或者要求相关人员制作原始凭证。

第四十四条 记帐凭证应当使用财务会计软件按规定进行填制,不得手工填制。填制记账凭证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一) 以本人的身份进入财务会计软件填制凭证的界面;

(二) 必备内容,包括日期、摘要、应借应贷科目及金额等,,填写要齐全、清楚,并与所附原始凭证及其记载的内容相符;附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时间按编制当天日起填写;填写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保证科目使用与相关业务再定义上的一致;

(三) 接待的金额要相等;

(四) 按所附原始凭证准确填写与借记或贷记的不同科目相符的摘要。摘要必须清楚,简明扼要;购买多种物品应注明主要物品的名称;往来业务凭证,借款和报销业务应具备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所属部门及姓名;提取现金应注明原因;收支的结转,费用的预提摊销应注明期间。

第四十五条 审核人员、出纳人员、总账会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审核记账凭证和记账后,应当输出的纸质记账凭证上盖章或签名。

第四十六条 通过财务会计软件输出纸质记账凭证,应当符合《跨及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电算化有关工作的规范的要求,并与所附原始凭证一起装订成册。会计凭证的装订应当符合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当月第一本凭证的最前面应当附有会计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最后一本凭证应当附有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第四十七条 会计凭证的归档,保管等事项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 会计账簿的设置

第四十八条 财务部按《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帐、日记张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第四十九条 根据电算化的要求,当期所有记账凭证数据和明细账数据都储存于计算机。 第五十条 明细账根据会计核算系统,结帐后数据自动生成资产、负债、权益、损益四大类明细账。账本格式按照会计科目的设置、管理查账的需要,合理编排为借贷余三栏式、成本费用类多栏式、多借一贷式、多贷一借式和多借多贷式。

第五十一条 日记账分为银行日记账和先进日记账,不得跨年度使用,账簿不得用银行对

账单或其他方式代替。开设若干个银行存款账户时,应按开设的账户分别登记银行日记账,日记账由出纳根据银行收(付)款、现金收(付)款凭证登记,按凭证发生日期、凭证号依次登记,做到日清月结,登记时不得出现银行存款或现金的红字。

第五十二条 各种租借设备、物资、有价证券、应收应付票据、项目核算资料等应设置辅助账。各种帐簿必须有统一固定的格式,要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不漏记、错记或重记。如果发生错误或者隔页、跳行的,应按规定的办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

第五十三条 财务部应按规定定期对会计账簿纪录金额与库存金额、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核实,做到帐证、帐账、帐表、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如遇人员调动或发生非常事件,也应及时对帐。

第五十四条 会计账簿安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总账、明细帐、辅助账分别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第五十五条 本公司使用财务会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软件输出的会计帐簿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并及时装订。除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外,不得设立其它正式帐簿。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应当按照封面、扉页、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总账和明细账的顺序进行打印和装订,各科目的总账和明细账按科目编号的顺序宁打印和装订。

第五十六条 会计账簿应当保持整洁、清晰,除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外,不得涂改、挖补,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需要更正的,由登记人员进行更正并盖章,登记人员以外的人员不得进行改正。

第五十七条 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年度账簿,应当在扉页上加盖公章,并贴划印花税票。达因人和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应当在装订的会计账簿封面签章。在装订年度正式帐簿时,科目发生及余额表 后应当附有当年的年度会计报表 。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由会计机构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保管。

第五十八条 会计账簿的电子数据应当每月备份一次,每次备份时应当在至少两台不同的计算机硬盘上各保存一份。电子数据在年末结账后,应当备份到单独的电子媒介,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

第八章 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的核算

第五十九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投资者(股东)对本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六十条 资本即注册资本,是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资本。实收资本(股本)是指股东按出资合同、协议规定实缴的出资额及经营过程中依法定程序赠的部分。 第六十一条 实收资本安投资主体分为国有资本金、法人资本金和个人资本金。

第六十二条 本公司筹集资本必须是货币资金(现金),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债权、实物资产、有价证券等折投入资。

第六十三条 经营期内,投资者对其投入的资本,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投资者应按照投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享本公司的收益或承担本公司风险 。 第六十四条 本公司负债包括各种银行货款、往来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及其他负债。

第九章 固定资产的核算

第六十五条 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2000元 )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当一项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在使用效能上与流动资产相对独立,并且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时,应将该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会计核算制度篇二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的依据和准则,公司所属单位均应遵照执行。

第三条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 日止。

第四条 会计科目的设置和编号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一级科目名称和编号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下,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增设一级核算科目,也可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级科目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增设下级明细科目。

第五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六条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第七条 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八条 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第九条 会计核算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现金流量,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三)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四)会计核算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依据。

(五)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六)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高估资产或收益、低估负债或费用。

(七)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八)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情况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二章 主要会计政策

第十条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公司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报表,按照公司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

(二)公司报告期内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方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1、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2、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下同)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方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3、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4、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

购买方对于企业合并成本与确认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视情况分别处理:①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②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则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

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设置备查簿,记录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按照公司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1、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3、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二)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以纳入合并范围的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相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抵消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发生内部交易对合并报表的影响编制。

(三)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

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四)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五)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企业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十二条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十三条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一)公司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二)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核算制度篇三
《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总 则

一、为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等会计工作,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提高企业效益,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会计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二、本制度是公司的会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相互协作。

三、公司内实行各级、各类会计人员的统一管理;在会计核算上实行统一会计政策,统一会计科目,统一核算方法,统一会计报告格式。凡属统一范围内的具体规定均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计划财务部制定及解释,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无条件地执行本制度的规定。

四、公司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会计年度。

六、公司适用权责发生制,采用借贷记账法,使用记账凭证,记账文字为中文。

七、公司各生产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八、必须做到钱账分管,账物分管,手续齐全。

九、经手每项业务必须签字,签字就是“牵制”。

十、公司对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十一、董事会直接管理财务,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十二、财务部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收入实现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配比原则、重要性原则、审慎性原则等基本原则,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第一章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科目的设置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必须设置单独的会计机构。为此会计机构应配备相应的若干名专职会计人员:1、公司设财务部,负责会计核算工作;

2、设会计一名,负责公司财务核算工作;3、设出纳一名,负责公司的现金核算及协助会计做好其他工作;4、会计科目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科目,二级科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二章 资 产 的 核 算

第一节 流动资产的核算

一、“库存现金”核算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1. 员工工资.津贴及各种奖金. 2. 个人劳务报酬. 3. 招待费等应酬性支出. 4. 车辆路桥费.油费. 5. 差旅费. 6. 结算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 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二)公司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公司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三)出纳每天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

二、“银行存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公司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三、存货核算

(一)存货是指企业在日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的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二)存货核算的主要内容:1、确定存货的数量与金额,即存货入账金额的确定;2、市价变动对存货价值的影响;3、分配库存存货成本与已耗或已售存货的成本。

(三)存货数量的确定采用永续盘存制,设立存货明细账,逐日逐笔记录存货的收发情况,并定时结出其结存数量。

(四)存货价值的确定采用实际成本入账。按存货取得来源不同具体如下:

1.购入的存货,安买价加运输、装卸、保险、包装、仓储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2.自制的存货,按制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5.盘盈的存货,以同类存货的价值为实际成本。

6.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捐赠实物的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等凭证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或者按照同类产品在市场上的价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7.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而取得的存货,按照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8.以非货币性资金换入的存货,按照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五)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采用计划成本。

(六)存货的发出一律以领料单的形式出现,在领料单上须注明用途、数量、金额、领用部门等,以满足不同的核算要求。

(七)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

(八)存货的盘点分为年中和年终盘,务必做到账、卡、物三者相符。在盘点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损毁、变质等情况,应及时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五、“应收票据”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科目可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公司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六、“应收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按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七、“预付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公司5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八、“应收股利”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本科目可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九、“应收利息”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十、“其他应收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本科目可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十一、“坏账准备”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本科目可按应收款项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按期末余额的3%-5%计提。

十二、“存货跌价准备”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存货的跌价准备。本科目可按存货项目或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节 非流动产核算

一、 “固定资产”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建造承包商的临时设施,以及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也通过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固定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可在本科目设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

二、 “累计折旧”核算

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本科目可按固定资产的类别或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

四、 “在建工程”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本科目可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进行明细核算。

五、

“固定资产清理”核算

会计核算制度篇四
《会计核算基本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篇五
《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总则

一、为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等会计工作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提高企业效益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会计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二、本制度是公司的会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相互协作。

三、公司内实行各级、各类会计人员的统一管理在会计核算上实行统一会计政策统一会计科目统一核算方法统一会计报告格式。凡属统一范围内的具体规定均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计划财务部制定及解释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无条件地执行本制度的规定。

四、公司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会计年度。

五、公司以人民币元为记账本位币。

六、公司适用权责发生制、采用借贷记账法、使用记账凭证记账文字为中文。

七、公司各管理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八、必须做到钱账分管、账物分管、手续齐全。

九、经手每项业务必须签字。

十、公司对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十一、董事会直接管理财务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十二、财务部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收入实现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配比原则、重要性原则、审慎性原则等基本原则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第一章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科目的设置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必须设置单独的会计机构,为此会计机构应配备相应的若干名专职会计人员。1、公司设财务部负责会计核算工作2、设会计一名负责公司财务核算工作3、设出纳一名负责公司的现金核算及协助会计做好其他工作4、会计科目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科目二级科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二章 资 产 的 核 算

第一节 流动资产的核算

一、“库存现金”核算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1. 员工工资.津贴及各种奖金. 2. 个人劳务报酬. 3. 招待费等应酬性支出. 4. 车辆路桥费.油费. 5. 差旅费. 6. 结算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 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二)、公司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公司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

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三)、出纳每天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

二、“银行存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公司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三、“应收票据”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因提供劳务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科目可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公司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四、“应收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企业因提供劳务应收取的款项。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按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五、“预付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本科目可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六、“应收股利”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本科目可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七、“其他应收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本科目可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八、“坏账准备”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本科目可按应收款项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按期末余额的3-5计提。

第二节 非流动产核算

一、 “固定资产”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本科目本科目可按固定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二、 “累计折旧”核算 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本科目可按固定资产的类别或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 “在建工程”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本科目可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 “无形资产”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本科目可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 “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

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公司如有盘盈固定资产的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本科目可按盘盈、盘亏的资产种类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六、“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第三章 负债核算

第一节 短期负债

一、“短期借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本科目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可按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二、“应付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因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本科目可按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收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本科目可按购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四、“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公司如按相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本科目可按“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进行明细核算。

五、“应交税费”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六、“应付利息”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七、“应付股利”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本科目可按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八、“其他应付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本科目可按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节 长期负债

一、“长期借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本科目可按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分别“本金”、“利息调整”等进行明细核算。

二、“应付债券”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债券的本金和利息。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分拆后形成的负债成份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应付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

购入固定资产等发生的应付款项等。本科目可按长期应付款的种类和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四、“预计负债”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确认的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亏损性合同等预计负债。本科目可按形成预计负债的交易或事项进行明细核算。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核算

一、“股本”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本科目可按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二、“资本公积”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三、“盈余公积”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本科目应当分别“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年利润”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五、“利润分配”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第五章 成本核算

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置主营业务成本进行明细核算。

二、主营业务成本是企业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已经耗费的可以用货币表现的成本费用的总和。其核算对象为物化劳动消耗和各种费用。

三、主营业务成本按其经济内容划分为工资、计提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利息费用、税金、其他费用。

第六章 损益核算

一、“ 主营业务收入”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确认的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本科目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二、“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三、“投资收益”核算 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本科目可按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营业外收入”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本科目可按营业外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主营业务成本”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确认、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本科目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七、“管理费用”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为组织和管理公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 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 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 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 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排污费等。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八、“财务费用”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为提供劳务所需资金。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九、“营业外支出”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本科目可按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十、“所得税费用”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十一、“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第七章 会计核算办法

一、会计凭证

1、会计凭证的种类

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分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设置三类记账凭证即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 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付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根据其附有的原始凭证的经济性质和内容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必须序时、连续编号记账凭证的日期一般应为原始凭证的日期。

2、凭证的填制及审核

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必须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申请人、审批人的签字续必须齐全且符合公司的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记帐凭证记帐凭证采用收、付、转三种格式按月汇总摘要与原始凭证内容相符且简洁明了

二、会计账簿

1、会计账簿的种类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及其他辅助性账薄。

2、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根据记账凭证的经济性质将经济业务进行入账。

甘肃陇运三力运输集团庆城县有限公司

会计核算制度篇六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一、 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下面是某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供读者参考。

会计核算制度篇七
《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南阳颐宝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核算制度

总 则

一、 为加强财务管理,使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提高企

业经济效益,根据有关会计法规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相互协作。

三、公司各生产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四、必须做到钱账分管,账物分管,手续齐全。

五、经手每项业务必须签字,签字就是“牵制”。

六、公司财务制度分为核算制度、管理制度、稽核制度、牵制制度、清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六部分组成。

第一章 会计核算原则

一、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核算制度。

二、公司采用公历年制,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文字为中文。

四、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五、以实际发生的会计事项为依据,准确、及时、真实、全面地

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及其他经营业务事项,定期反映资产、负责及股东权益。

六、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七、公司对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 资本和基金的增减;

5.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 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八、董事会直接管理公司财务部门,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九、会计核算应当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收入实现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配比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等基本原则,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第二章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公司设财务部,全面负责会计核算工作。

二、设会计一名,具体负责处理公司日常财务核算工作。

三、设出纳一名,负责公司的现金核算及协助会计做好其他工作。

四、会计科目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科目,二级科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三章 资 产 的 核 算

第一节 流动资产的核算

第一条 现金的核算

一、 现金的使用范围:

1. 员工工资、津贴及各种奖金。

2. 个人劳务报酬。

3. 招待费等应酬性支出。

4. 车辆油费、路桥费、。

5. 、差旅费、小额办公费。

6. 结算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 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二、设立现金日记账,逐日逐笔记录现金的收支情况。

三、出纳每天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

第二条 银行存款的核算

一、现金支付以外的所有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二、设立银行存款日记账,逐日逐笔记录银行的收支情况。

三、月底与银行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错误,及时更正。

第三条 存货的核算

一、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的以备出售或耗用而存储的各种资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燃料、

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二、存货核算的主要内容:

1.确定存货入账的数量与金额;

2.市价变动对存货价值的影响;

3.计算和分配库存存货成本与已耗或已售存货的成本。

三、存货数量的确定采用永续盘存制,设立存货明细账,逐日逐笔记录存货的收发情况,并定期结出结存数量。

四、存货价值的确定采用实际成本入账。按存货取得来源不同具体如下:

1.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装卸、保险、包装、仓储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2. 自制的存货,按制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4. 投资者投入的存货,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5.盘盈的存货,以同类存货的价值为实际成本。

6.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捐赠实物的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等凭证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或者按照同类产品在市场上的价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7.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而取得的存货,按照应收债权的

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8.以非货币性资金换入的存货,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五、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

六、存货的发出一律以领料单的形式出现,在领料单上须注明用途、数量、金额、领用部门等,以满足不同的核算要求。

七、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采用五五摊销法。

八、存货的盘点可分为年中和年终分别进行,必须做到账、卡、物三者相符。在盘点中发现的盘盈、盘亏、过时、变质、损毁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条 投资的核算

一、投资是指企业为了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在其主营业务之外,将它本身的资产投放于证券或其他单位的行为。

二、按照投资的时间、目的、性质不同,将投资划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三、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即以实际支付、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按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等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四、长期投资在期末时按照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会计核算制度篇八
《财务管理制度与会计核算制度》

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规范经济行为,统一主要会计业务核算程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内容是:财务预算及计划管理;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财务收支及债权、债务管理;筹资、投资管理;财务分析。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程序是:根据公司经营、生产情况,进行财务预测,为财务决策提供依据;依据公司财务目标,编制财务预算;通过会计核算和财务监察,进行过程控制;根据财务结果,进行财务分析;通过财务检查,对公司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做出正确评价。如图所示: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以财会部为全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分为经营性、非经营性两大管理体系,其中:

经营性单位包括电化分公司、通信分公司、建安分公司以及各指挥部等12个决算单位。各单位设立财务会计室,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各单位与所属工程项目部

为统一核算整体,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设专职会计,单独核算,在业务上绝对服从本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主任领导。

“社管分中心”设立财会室,负责各基地物业管理、养老保险及离退休人员等生活后勤服务方面财务收支管理和核算,并汇总上报决算报表。

第五条 各级财会机构管理职责

一、公司本部

(一)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二)进行财务预测,编制财务预算,做好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的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积极筹措资金,满足正常的资金需求;

(四)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财会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

(五)正确计量和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依法缴纳税金;

(六)负责公司工资总额以及上缴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的宏观管理工作;

(七)负责财务决算的审核、汇总、上报以及其它相关业务工作;

(八)认真组织进行财务分析;

(九)拟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方案;

(十)负责公司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分公司、指挥部

(一)根据国家及公司有关财务规定,制定本单位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参与制定其它内控制度;

(二)认真测算本单位全年固定(基本)费用支出,根据公司制定下达的经营及施工生产计划,编制本单位财务预算,并上报公司财会部;

(三)负责本单位所属项目工程价款的结算,认真执行公司资金管理政策,及时、足额完成公司下达的上缴款指标;

(四)根据工程项目“内部预算”及“责任成本计划”,严格控制工程项目资金支出;

(五)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工程项目财会管理工作,依法纳税;

(七)积极牵头组织本单位项目责任成本管理,进行责任成本分析和考核;

(八)积极配合集团公司部门对本单位的财务审计和检查;

(九)及时、准确上报集团公司要求的各种统计资料;

(十)组织本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 (十一)正确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按时上报财务决算报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十二)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工程项目会计档案的归集和

整理(对所属项目部要分别设帐,单独核算。会计档案要单独装订和保存,项目结束后移交公司档案室)。

三、社管分中心

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离退休费用、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待岗培训人员工资、“物业分公司”管理费以及小型项目资金管理等内容,要明确各部分管理责任人的相关职责,核算明晰,并能及时、准确提供各项基础资料和数据。其中待岗人员生活费用的核算要能够充分体现“社管分中心”社会化管理的职能。

(一)负责对全公司员工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与核算;

(二)负责离退休活动经费、生活补贴及遗霜待遇以及医药费报销等支出业务管理;

(三)负责公司内部待岗培训人员的工资发放以及其它相关费用支出核算;

(四)负责“社管分中心”管理费用的管理和控制;

(五)负责小型项目资金管理和成本核算;

(六)负责自揽工程及多经项目的财会管理,正确核算收入和成本支出;

(七)按时上报财务决算,并按季度提报财务分析报告,对本系统经费支出要重点说明;

(八)负责本系统会计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 各级领导审批权限

第六条 审批原则

一、坚持“依法审批”原则。财务开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财务规定。

二、坚持预算审批原则。强调计划性与实际性的协调和统一。重大事项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

三、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强调责权统一,即谁审批、谁负责。

第七条 审批权限

一、公司本部:公司财务支出实行董事会和董事会授权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财务预算”内的各项支出,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各级单位或机构负责人审批。预算外支出须经董事会研究通过后确定。大额资金支付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一)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下列支出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股东会同意:

1、单项投资总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司内部投资项目。

2、单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对外投资项目。

3、总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年度预算外固定资产购臵。

4、一次性额度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司财产处臵。

5、其他预算外支出。

会计核算制度篇九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财务部

二〇一二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加强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建立规范的核算秩序,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本企业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服务。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房地产置业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均适本制度。

第三条 职责

财务核算部负责本规范的推行、解释、修改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二章 会计核算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国税发【2009】31号文、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五条 会计核算期间:1月1日——12月31日。

第七条 记账本位币:人民币。

第八条 记账基础:债权发生制,计量属性:历史成本法。

第九条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平均年限法(直线法)。

第十条 低值易耗品摊销:一次摊销法。

第八条 记账凭证应在业务发生后及时录入并取得完整的原始凭证,不得积压。

第九条 会计资料,应定期打印装订成册;存储会计电子数据的移动硬盘、U盘存储介质也应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第十条 定期对账:会计账套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三章 会计核算管理的具体要求

第十一条 资产类核算管理要求

1、现金管理:执行本企业费用报销制度,借款还款制度,资金做到日清月结,保留不低于5万元的备用现金。

2、银行存款:按照银行结算管理制度,定期核对并打印银行对账单,超出5000

元的支出笔支出业务必须通过对公账户转账办理。

银行存款按照基本户、一般户、按揭保证金户进行明细分类。

按揭贷款保证金是银行在按揭贷款过程中按照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开发商收取的钱,并承担按揭贷款的连带保证责任,直至房产证办理出来并完成抵押登记后,银行才将按揭贷款保证金退回开发商。

无论企业是否代办房产证,都应建立房产证办理登记台账,根据办理房产证情况向银行申请退回按揭贷款保证金事宜。

3、应收票据:核算因转让、销售开发产品等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

本科目按照单位进行明细分类。

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借 应收票据(单位) 贷 预收账款(购房定金); 背书转让支付工程款:借 预付账款(单位) 贷 应收票据(单位);

不到期到银行贴现时:借 银行存款(票面金额减去贴现息) 财务费用(贴现息)

贷 应收票据(票面金额);

到期收回款项: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票据(票面金额)。

4、应收账款:核算因销售开发产品并开具发票后业主或单位所欠款项。

本科目按照债务人设置明细。

5、预付账款:核算按合同规定预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和备料款项。

凡支付的工程、采购物料、广告宣传款项等,无论发票是否及时提供,均通过本科目中核算,待发票提供时再冲抵预付账款。

本科目按照单位(涉及单位多时,可以按类别设置下级明细)、个人设置明细。

6、开发产品:核算已完工决算,验收合格可以对外销售的产品,按照单位面积核算开发产品。

本科目按照成本核算对象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城市广场、商住),再按开发产品性质不同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商业、住宅(按照可售面积均摊成本)。

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须结转销售成本时,暂按预算成本结转,等办理竣工决算完毕后,再按实际成本进行调整。

7、低值易耗品:核算办公家具、职工宿舍用品、餐厅厨具等项目。

低值易耗品应建立数量金额式台账,定期和实物核对。

摊销方法:购买直接用时,一次性摊销,分别进入开发间接成本、期间费用。 物业公司应建立物业管理及维修物料明细台账,对购进及领用分类进行管理,定期盘存核对。

8、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年残值率5%:

房屋及建筑物:20年,;交通工具:5年;电子设备:3年。其他设备:5年。

9、其他应收款:核算本企业以外、本企业职工个人借款事项,按照单位、个人分类核算。

严格执行本公司借款还款制度,每月末核对借款余额,查明原因,及时办理还款报账事宜。

10、其他流动资产:核算已经支付过但需要以后负担的费用,同待摊费用科目。

11、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第十二条 负债及权利类核算管理要求

1、短期借款:核算从金融机构介入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借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按照不同银行设置明细科目。

2、应付账款:核算对方已开具发票本企业未支付的采购款、工程款及服务费等。

3、预收账款:

①置业公司:核算预收客户购房定金、购房款等。按照房款来源设置明细:定金、按揭款项。

②物业公司:核算按合同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如: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预收公共性服务费等。按照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

收到款项:借 现金及银行存款 贷 预收账款;

转 收 入:借 预收账款 贷 营业收入。

4、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职工工资(含个人所得税)、福利费、社保等费用。 每月末根据上月工资计提当月工资,下月实际发放时进行调整。

当月未领取的职工工资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方法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内容:

①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②为职工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③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④辞退福利⑤其他,如认股权、现金股票增值权等

以上内容计提时须全额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贷方,支付及支用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借方。

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辞退福利经费均采用据实列支的方法核算,即每期间先行支付相关费用,期末以实际发生数为依据进行补提。

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根据国税局2012年15号公告,企业因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费用扣除的依据。

5、应交税费:核算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所有税费。

上交税费时:根据预收房款计算出本期应缴纳的税费,借 应交税费(明细) 贷 银行存款(现金);

计提税费时(已缴纳税金就计提税费):根据已缴纳的税金,计提各项税费(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附加费3%、地方教育附加费2%、印花税0.5‰、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3.5%,土地使用税每平方15元)。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所得税

贷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辆使用税等

期末借方余额:表示预缴的税费,贷方余额表示应缴纳的税费。

6、其他应付款:核算企业应付、暂收的其他单位、个人的款项,

①置业公司:按照单位、个人、质保金户(按单位分)、保证金户设置二级明细。 ②物业管理公司:核算如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入住时,对其收取的可能因装修而发生的毁损修复、安全等方面的保证金、个人押金等,本科目按照债权人及应付暂收类别设置明细。

7、其他流动负债(预提费用):核算借款利息、已完工未办理竣工决算而按照预算造价计提的开发成本费用。

8、长期借款:核算从金融机构借入超过一年的款项,利息按照预算成本法分摊进入开发成本。

9、实收资本:核算企业注册资本及增加注册资本数额。按出资方设置明细科目。

10、未分配利润:核算企业累计经营成果,上年度余额加本年度净利润数额。 第 十三 条 损益类核算管理要求

1、营业收入:

①置业公司:核算销售开发产品过程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经济利益。企业代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等,

会计核算制度篇十
《分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XX有限公司分公司

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我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大背景,配合各区域分公司的成立,更好的规范

我公司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会计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核算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分公司、福建分公司、江苏分公司、山东分公司等二级核算单

位。

第三条 分公司应设立会计机构,或则由公司总部指定专门的会计主管人员。会计部门要

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分工,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外设机构会计主管人员向总机构财务经理负责。

第四条 分公司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管理会计档案。

第五条 分公司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会计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条 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七条 分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必须有合法的凭证并经外设机构会计主管人员审核。

第八条 分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九条 分公司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记录的文字采用中文。

第十条 分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一条 分公司采用的合计政策应遵循一贯性原则,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的,应经公

司批准,并在会计附注中披露。

第十二条 分公司作为独立的投资中心,既要对成本、收入和利润负责,又要对投资效果负

责,由公司总部负责考核。

第十三条 各区域分公司设立独立核算帐套,独立核算收入、成本、费用以及利润,为了总 公司汇总报表方便,各分公司会计科目和公司总部设置要一致。

第十四条 公司总机构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置“内部往来”二级明细科目,核算向分

支机构拨付的投资款、分支机构上交利润款、企业所得税、暂借款等款项;分支机构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内部往来”二级明细科目,核算总机构拨付的投资款、向总机构上交利润款、企业所得税、暂借款等款项。

第十五条 各分公司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公司总部负责汇总报表 第十六条 分公司在当地税务注册之后,在当地领取发票,在当地开票。

第十七条 公司总部可以根据各地税负水平,来做好税务筹划安排,决定在哪里开票。 第十八条 分公司在外出经营地独立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等地方性税,企业所得税按总公司

的分配额在当地预交,总公司汇算清缴。

第二章 总分机构资金往来业务处理

(一)资金往来会计处理

1.投资资金。核算总机构向分支机构拨付的开办费用和运营资金。(1)总机构在“其他应

收款——内部往来”科目下设置“向分支机构投入资金”三级明细科目核算,拨付投资资金时,借:其他应收款——内部往来——向分支机构投入资金,贷:银行存款;收到返还投资款时作相反分录。期末余额在借方,为分支机构未返还的投资款。(2)分支机构在“其他应付款——内部往来”科目下设置“总机构投资资金”三级明细科目核算,收到投资资金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内部往来——总机构投资资金;返还投资款时作相反分录。期末余额在贷方,为未返还总机构的投资款。

2.上交利润款。分支机构的经营成果归总机构所有,分支机构所实现的利润应当向总机构缴纳,所形成的亏损应当由总机构进行弥补。(1)总机构在“其他应收款——内部往来”科目下设置“分支机构上交利润”三级明细科目核算,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内部往来——分支机构上交利润,拨付弥补亏损款时作相反分录;年末结转报表利润时,借:其他应收款——内部往来——分支机构上交利润,贷:本年利润,亏损时作相反分录。期末余额在贷方,为分支机构上交公司利润及亏损款;如分支机构实现报表利润全额上交,该科目无余额。(2)分支机构在“其他应付款——内部往来”科目下设置“向总机构上交利润”三级明细科目核算,上交利润时,借:其他应付款——内部往来——向总机构上交利润,贷:银行存款,收到拨付的弥补亏损款时作相反分录;年末结转报表利润时,借:本年利润,贷:其他应付款——内部往来——向总机构上交利润,亏损时作相反分录。期末余额在借方,为向总机构上交的公司利润及亏损款;如实现报表利润全额上交总机构,该科目无余额。

3.企业所得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由总机构按税法规定的比率向分支机构分配所得税款,分支机构将总机构分配的税款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分支机构不核算所得税费用。(1)总机构在“其他应收款——内部往来”科目下设置“企业所得税”三级明细科目核算。每季度末,按会计利润计算出本季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时,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向分支机构分配企业所得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其他应付款——内部往来——企业所得税;拨付企业所得税款时,借:其他应付款——内部往来——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本科目期末无余额。(2)分支机构在“其他应付款——内部往来”科目下设置“企业所得税”三级明细科目核算,收到税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内部往来——企业所得税;缴纳税款时,借:其他应付款——内部往来——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期末无余额。

4.暂借款。分支机构为了特定项目需要,而向总机构借入一定金额的资金。

(1)总机构在“其他应收款——内部往来”科目下设置“暂借款”三级明细科目核算,拨付借款时,借:其他应收款——暂借款,贷:银行存款;收回借款时作相反分录。期末余额在借方,为向分支机构借出资金。(2)分支机构在“其他应付款——内部往来”科目下设置“暂借款”三级明细科目核算,收到借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内部往来——暂借款;归还借款时作相反分录。期末余额在贷方,为从总机构借入的资金。

(二)资金往来单据处理

总机构与分支机构的资金往来频繁,会计人员应当用内部转账单作为资金往来的原始凭证。内部转账单由资金拨出方或事项发生方编制,并在资金拨付后三日向对方邮寄,

第三章分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及会计处理

(一)“资产”类会计科目核算及会计处理

1 “库存现金”的核算

该会计科目核算分公司从银行提取现金、日常费用报销、以及零星借支形成的个人往来与支付员工差旅费等。

A 从银行提取现金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B 日常费用报销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二级明细科目)

贷:库存现金

C 日常零星借支形成的个人往来

借:其他应收款-XX个人

贷:库存现金

D 冲销个人往来业务

借:库存现金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二级明细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XX个人(实际支付金额)

2“银行存款”的核算

分公司作为独立核算的经营单位,对收入、成本、利润负责,对资金有独立的收支权利。

A 以现金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现金

B 收到业务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XX单位

C银行转账支付日常费用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二级明细科目)

贷:银行存款

D收到银行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实际处理时做借方红字)

3“应收账款”的核算

应收账款用来核算各区域分公司与客户的债权债务。

A发生应收账款时

借:应收账款-XX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

B收到应收账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XX单位

4“预付账款”的核算

预付账款作为公司的一项资产,用来核算公司预付给其他单位的款项。

A预付其他单位款项时

借:预付账款-XX单位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B 实际收到货物或者收到的服务完成时

(1) 如果收到的货物价款或则服务费用大于预付账款时。

借:管理费用-(二级明细科目)

贷:预付账款-XX单位

银行存款

(2) 如果收到的货物价款或者服务费用小于预付账款时。

借:管理费用-XX(二级明细科目)

银行存款

贷:预付账款-XX单位

5“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其他应收款用来核算出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A垫付押金

借:其他应收款-XX单位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B个人支取备用金

借:其他应收款-XX个人

贷:库存现金

C收回各种款项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XX单位\XX个人

6“固定资产”的核算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 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A购买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7“累计折旧”的核算

该科目用来核算分公司存在的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公司统一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A按月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B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计提折旧,计提账务处理同A C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样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再计提折旧。

D固定资产足额提取折旧后,无论是否继续使用,均不在提取折旧。

E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8“无形资产”的核算

该科目用来核算公司所拥有或者实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 A外购无形资产核算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其他支出。

借:无形资产-(二级明细科目)

贷:银行存款

B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的核算

企业内部研发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企业的研发支出,不能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研究开发阶段达到预计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应按“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借方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期末应将“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归集到的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如果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应将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9“无形资产摊销’的核算

该科目用来核算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

借:管理费用-费用摊销

贷:无形资产摊销

10“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

该科目核算已经支付,但摊销期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其他支出。

A分公司发生长期待摊费用

借: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装修费

贷:相关会计科目(应付账款-XX建筑装修公司)

B摊销时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费用摊销

贷: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装修费

(二)“负责”类会计科目核算及会计处理

1“应付账款”的核算

该科目用来核算分公司购买商品或者接受劳务的应付未付款项。

A发生上述业务时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二级明细科目)

贷:应付账款-XX单位

B支付对方款项时

借:应付账款-XX单位

贷:银行存款

2“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该科目通过二级明细科目核算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以及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A计提工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B发放工资

借: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3“应交税费’的核算

该科目用来核算公司开展贴现经济业务缴纳的税款及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A公司收到业务收入时,计提税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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