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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服务承诺

2016-11-14 13:50:0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交通执法服务承诺(共9篇)交通服务承诺书篇一:公交公司服务承诺书公交公司服务承诺书一、服务承诺内容: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做到诚信服务、文明服务、热情服务,方便群众;公开行业承诺,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塑造行业新形象。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方便、舒适、准点、快捷的乘车条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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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服务承诺书
交通执法服务承诺 第一篇

篇一:公交公司服务承诺书

公交公司服务承诺书

一、服务承诺内容:

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做到诚信服务、文明服务、

热情服务,方便群众;公开行业承诺,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塑造行业新形象。更

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方便、舒适、准点、快捷的乘车条件。

二、工作措施:

1、严格执行服务规范,文明用语,普通话服务,规范使用报站器,着装整齐,持证上岗规范

配戴,服务标志齐全规范,不打赤膊及穿拖鞋、高跟鞋开车,不发生无声服务,不讲服务忌

语,不辱骂乘客,在营运时不打手机,不在车厢内吸烟。

2、严格营运纪律,有站必停,不越线营运,不擅自改线或缩短线营运,市区内按站点停放,

不开门游客、不滞站等客,进站停车安全开、关车门,确保乘客上下车安全。

3、车况完好,车辆设施齐全,不带病行驶。

4、在运行条件正常的情况下,正点发车,保证计划车次完成,首末班车正点率达到98%,车

次正点率达到95%,正点时差每次不超过正负2分钟,遇有客运高峰,合理调度车辆,及时

疏散乘客。

5、车容整洁,卫生设施齐全。

6、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为乘客提供一个安全的乘车环境,如发生意外,做到以人为本,

积极救助,并服从有关方面的责任处理与赔偿。

7、为中心城区范围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离休干部、现役、伤残、离退休军人、伤残人民警察、

7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公交ic卡,持卡(证)提供免费乘车服务。

8、在公交线网改造、站点设置、运营班次安排上广泛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到

乘客至上。

一是设立承诺服务热线,方便乘客和群众咨询、投诉和预约服务。热线电话为:(ic卡),对

受理的诚信承诺投诉及时查实,并于3日内给予答复,10日内处理完毕。

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初次接到乘客、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的人或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

问责任人应当热情接待,不得推诿。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本职范围内的事项,要主动与本单

位有关部门联系,介绍或者引导来访者前去咨询或者投诉。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电

话咨询或者投诉,一时无法解决或者解答的,应主动留下通讯办法,并立即与有关部门衔接,

有关部门受理后,应立即以回电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

三是按照服务承诺内容及工作要求,公司将对各部门、各车队、各线路车辆等进行定期与不

定期督促检查,坚持每月30日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和评审活动开展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问

题及时研究解决,对违诺失信和违反上级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依纪或依法处理。

篇二: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服务承诺书

道路

旅客运输经营服务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道路旅客根据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了遵守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

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道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促进道路旅客运输业健

康有序发展,做出以下经营服务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服从运管

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保证经营车辆在运管部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旅客运输经营服务活动,

为社会提供连续优质的运输服务。不接收未经运管部门许可的客运车辆,如果接收无《道路

运输正》车辆挂靠,本公司自愿接受在本年度的质量信誉考核中降低一个等次并由运管部门

收回一条班线的经营权。

2、把安全运输生产

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

条例》,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上报道路旅客

运输生产事故。对经营车辆按规定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状况,不

使用报废的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3、严格按照运管部门核准的经营期限、线路、班次、

时间,在指定的站

点停靠,按序发车。做到不拉客、不宰客、不卖客、不甩客、不欺行霸市。按照车辆核定的

客位数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做到不脱保。

4、严格按照法律规

定的程序,向运管部门或有关部门

如实反映问题,不

参与罢运、停运、集会、违规上访、缠访等影响社会安定行为和违反运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有

关规定和要求。

5、严格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

部《道路旅客运输

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保证公司客运经营者不倒卖经营手续,如有经营车辆产权发生

易主,由公司收回易主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及《线路标志牌》交回原许可的运管部门,并

填写《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变更申请登记表》,经备案后车辆方可运行,如未按规定

执行,一经查出,公司愿接受处罚并由原许可的运管部门注销易主车辆的经营资格,收回易

主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及《线路标志牌》。

经营车辆从业人员

变更时,由公司收回变更从业人员车

辆的《道路运输证》

及《线路标志牌》后,填写《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变更申请登记表》,经签发《道路运

输证》的运管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运行。

6、严格按照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的时间,

向运管部门提交企

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将自行降为b级。

7、自觉做到文明经

营、诚信服务、合理收费。积极参

加运管部门组织的

学习、培训、宣传活动。做好经营者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提高服务意识和道德观念。

8、积极支持、协助

运管部门的管理工作,认真按时完

成政府下达的各项

【交通执法服务承诺】

指令性任务。

如果违背以上承诺,

本公司自愿按承诺内容接受道路运

输管理部门的处理。

触犯道路运输相关规定的,按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

经营车号: 经营人:

年 月 日

篇三:交通局服务群众公开承诺书

交通

局服务群众公开承诺书

交通作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先行者,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全市领先、

全省争先、全面创先”的要求,围绕交通“人便于行、货畅其流、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

目标,突出安全发展、高效发展,在以下三个方面向全县人民作出承诺。

一、坚持创新创优

发展,推进农村公路建养取得新成效

在2012年全面完

成上级下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基础上,2013年,我局以项目为抓手,围绕县乡道升

级改造、危桥改造、客运网络化连通工程、通自然村路建设等重点,积极向上争资立项。我

局承诺从今年起至2015年,三年决战,对我县25户以上自然村全面实现通水泥路目标。今

年,将按照省挂点扶贫村、市扶贫攻坚村、省美丽乡村建设点和吉泰走廊及敦永公路沿线村

五个优先原则,加快推进通自然村路硬化工作,确保今年完成240个自然村,160公里以上

通村路硬化目标。同时,我局还将加快推进永和xx等五个农村综合服务站建设,凤凰至高塘

一级路扩建,指阳至袁家等三条县道开工,指阳大桥维修和浬田大桥新建工作。 在公路【交通执法服务承诺】

【交通执法服务承诺】

养护上力求做到全覆盖、全过程、全领域,进一步明确管护线路和标准,强化监管考核办法,

做到养路经常化,道路保畅通。

二、从严打击超限

超载,减缓道路损毁

一是整合路政运政

执法力量,开展集中和联合执法;二是对重点路段和重要时段开展反复拉网式巡查,扼制超

限超载高发势头;三是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防止执法不公,

杜绝公路

三乱,巩固建设成果。保证好路率在90%以上。

三、积极落实便民

措施,全面推行交通创优服务

一是全面优化交通

运输发展环境,面向社会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二是深化行政审批,精减办事程序,按照一个

窗口全程服务要求,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办理,并承诺各项审

批时限在10个工作日内,压缩法定时限50%以上。并认真做好一次性告,在同行业中做到“收

费最低、环节最少、时限最短、服务最优”;三是切实转变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按

照整治四风要求,在岗履职,忠于职守,以“基本建设程序合法合规,工程建设优质,干部

廉洁优秀”为目标,深入创建“廉洁阳光工程”,防止吃拿卡要,杜绝执法不廉,做到制度透

明,过程公开,办事公平,监督公正。全面提升交通干部正风纪、守廉洁、优质服务的良好

形象。

篇四:服务承诺书

【交通执法服务承诺】

服务

承诺书

为全面提升安龙县

公共交通行业整体形象,切实为广大乘客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乘车环境和条件,提高服

务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度,自愿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管理、服务要求,服从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司的管理,为乘客提供

安全、及时、方便、舒适、周到的城市客运服务。

二、不对国家大政

方针政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事项妄加评论和非议,不信谣传谣。

三、每日出车前、

收车后及交接班时对车辆安全状况和服务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安全标准,

车内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

四、保持车身外观

整洁,无严重锈斑、脱漆,前后车辆牌照号整洁、清晰;车内整洁卫生洁净、无异味、后箱内

无杂物。

五、营运服务过程

中做到衣帽整洁、仪容端庄、不吸烟、对乘客热情礼貌、自觉使用普通话和十字文明用语(请、

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做到语言文明、语气可亲、态度和蔼、微笑服务。按乘客要求

的路线行驶,乘客未提要求的,选择最短的路线行驶;如因故需绕道行驶,如实向乘客说明

情况。争做“文明先锋”,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六、熟悉本地的地

理、历史、人文知识和道路、街巷及

通往外地公路线路情况;熟知本地的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宾馆、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和

党政机关办公地点和旅游景点。

七、按乘客要求使

用空调和音响设备,在车辆行驶时不拨打和接听手机;积极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幼

等特殊乘客提供服务和帮助。

八、遵守交通规则,

不开“赌气车”、“英雄车”,不乱鸣喇叭,上、下客时按规定停车。

九、在营运中自觉

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不拒载、强拼、甩客、乱收费。

十、自觉维护行业

稳定,服从主管部门和公司的管理。不违法违规上访、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从事犯罪活动或

协助他人从事犯罪活动。

违反上述承诺,本

人自愿接受公司按本公司的管理规定和履约承诺进行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驾驶员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五:运输服务承诺书

郑州

万法运输有限公司新郑分公司

服务承诺制

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

货物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慎重承诺:

一、遵守《安全生

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和《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遵守《安全生

产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等,并认真执行。

1、保证定期对货运

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安全运输。

2、保证定期组织驾

乘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及业务培训,使驾乘人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知识、技能、职业道德和安全

意识。

3、保证所聘用的驾

乘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领取了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且

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三、遵守道路运输

行业管理的规定,服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的管理。

1、遇到经营困难、

纠纷等问题,由公司自行解决,并妥善安置车辆及从业人员。如需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应逐

交警大队服务承诺
交通执法服务承诺 第二篇

X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在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严格执法、热情服务”题词精神,坚持“立足三尺岗台、服务经济建设”,通过开展“文明执法、赤诚为民”等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交警良好形象,血肉警民关系。交警大队结合交管工作实际,郑重向社会承诺便民利民承诺。

一、对十项交通违法行为只教育不处罚的承诺:

1、遇有搭载急救病人或临产孕妇到医院就诊的车辆违法时,对驾驶员只教育不处罚;

2、机动车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经指出后及时粘贴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

3、在城市市区道路行驶(城市快速路除外),前排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交通警察指出后立即改正的,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

4、凡在本县范围内自产自销或进出过往我县境内运输蔬菜、瓜果、禽蛋、鲜活等农副产品的车辆,提供宽松的交通环境,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以教育为主,不扣、不罚;

5、遇有涉外违法行为的驾驶员,纠正违法情节,只教育不处罚;

6、遇有抢险救灾、执行紧急任务的交通违法行为,只教育不处罚;

7、遇有确实是司机,但忘记带驾驶证,待取来驾驶证后,经验证无误的,只教育不处罚;

8、驾驶机动车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但未发生影响安全通行、影响作业的,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

9、遇有临时未按规定停车的车辆,如果驾驶员及时纠正,不拖车不处罚;

10、夏收期间对收割机虽有交通违法行为,但不危害交通安全的驾驶员,不扣车、证,不处罚。

二、方便群众办事的便民服务措施:

1、正式受理特克斯县辖区内的汽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补正、换证业务;

2、办理车辆业务手续,凡手续齐全的均一次办理完毕,手续不齐全的向群众解释清楚,待手续补齐后保证第二次办结,绝不让群众跑第三趟;

3、开办车管业务绿色通道,实行办理业务、车辆保险一条龙服务;

4、实行机动车辆上牌代理人制度,畅通报名驾驶员办证业务,高效、快捷为群众服好务;

5、车管、事故、驾驶员年审、违章处理等业务窗口实行延时、预约服务制度,为日常工作繁忙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6、交警在道路上值勤时,优先接受群众举报、求助等交通、治安报警,并及时处置;

7、建立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理公开责任认定和回访制度,实行交通事故赔偿“明白卡”;

8、以人为本,科学组织交通,全力营造秩序好、事故少、畅通、快捷的交通环境;

9、设立值勤大队领导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疑难问题,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

10、积极教育培训驾驶员,为驾驶员提供学习素材,解决特困司机家庭困难;

11、“122”接到报警后,白天交警要在3分钟内出警,夜间交警要在10分钟内出警,并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疏导交通,处理事故;

12、城区中、小学上、下学时间段,保证有1名以上交警负责维护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

13、交通管理。交警处理交通违章,在需要依法暂扣车辆、证件时,要当场给当事人开具暂扣凭证,并在3日内作出处理;

14、建立社会化、科技化、规范化的长效管防措施,坚决实现2012年“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零增长”的奋斗目标

15、向社会公布公开电话,提供相关法规政策,接受群众监督或举报,公开电话:XXXXXXXXX

公安局交警大队服务承诺
交通执法服务承诺 第三篇

扎赉特旗公安局交警大队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优化我旗投资环境,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更好地服务群众,密切警民关系,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我大队郑重向社会宣布以下十八项服务承诺:

一、交警大队设值日警官,负责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值日警官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热情接待,认真查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不能当场解答的问题和无法当场办结的投诉,首次接待的值日警官要继续跟进,直至办结。

二、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出、出警必处、处警必快。接到出警指令后,保证白天在5分钟内出警,夜间在10分钟内出警。

三、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开、公正、便民、效率的原则。

四、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行“阳光作业”,公开法律法规、公开办案程序、公开事故证据、公开责任认定、提高透明度,严格依法公正办案。一般程序交通事故案件,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尽量以建议程序处理财产损失事故,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方便办事群众。

五、对交通事故中的暂扣车辆及时登记上册,妥善加以保管,事故处理程序结束后及时返还。

六、与医院、消防部门沟通、协调,为道路交通事故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救治伤员、迅速排出各类相关闲情。

七、对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对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后能积极消除安全隐患的,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学生上、放学交通流量高峰时间路面巡逻和交通疏导。

八、违法处里室将机动车违法信息除电视公告之外,开通电话查询业务。

九、车管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办理各项车管业务,不徇私情。

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礼貌待人。

十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过户转出、转入从受理之日起,符合规定手续齐全,合法有效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十二、机动车驾驶证检验、换证符合规定的,当日内办理完毕。

十三、驾驶员考试严格按照《考试办法》的规定,坚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十四、每个业务岗位在受理业务时,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齐全的,一律开具《退办单》并注明退办原因。

十五、对逾期未检验的车辆,逾期未换证或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于检验、审验、换证有效期满后的一个月,通过旗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告。

十六、坚持警务公开制度,做到各种办事程序、规定及收费项目、标准全部上墙公布,严格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

十七、交警大队向重点中小学派校外辅导员无偿服务,协助他们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偏远地区的中小学如上“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课程,可与旗交警大队联系,在约定的时间内保证上门无常服务,形成家庭、学校、交警三位一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旗中小学生的受教育率,拓宽交通安全教育的覆盖面。

十八、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健全责任追究倒查制度。交通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有执法不文明、不规范、违法乱纪行为的,欢迎举报,一律查清原因,从严处理。举报电话0482-6122798

交通局服务群众公开承诺书
交通执法服务承诺 第四篇

交通局服务群众公开承诺书

交通作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先行者,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全市领先、全省争先、全面创先”的要求,围绕交通“人便于行、货畅其流、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目标,突出安全发展、高效发展,在以下三个方面向全县人民作出承诺。

一、坚持创新创优发展,推进农村公路建养取得新成效

在2012年全面完成上级下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基础上,2013年,我局以项目为抓手,围绕县乡道升级改造、危桥改造、客运网络化连通工程、通自然村路建设等重点,积极向上争资立项。我局承诺从今年起至2015年,三年决战,对我县25户以上自然村全面实现通水泥路目标。今年,将按照省挂点扶贫村、市扶贫攻坚村、省美丽乡村建设点和吉泰走廊及敦永公路沿线村五个优先原则,加快推进通自然村路硬化工作,确保今年完成240个自然村,160公里以上通村路硬化目标。同时,我局还将加快推进永和xx等五个农村综合服务站建设,凤凰至高塘一级路扩建,指阳至袁家等三条县道开工,指阳大桥维修和浬田大桥新建工作。 在公路养护上力求做到全覆盖、全过程、全领域,进一步明确管护线路和标准,强化监管考核办法,做到养路经常化,道路保畅通。

二、从严打击超限超载,减缓道路损毁

一是整合路政运政执法力量,开展集中和联合执法;二是对重点路段和重要时段开展反复拉网式巡查,扼制超限超载高发势头;三是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防止执法不公,杜绝公路

三乱,巩固建设成果。保证好路率在90%以上。

三、积极落实便民措施,全面推行交通创优服务

一是全面优化交通运输发展环境,面向社会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二是深化行政审批,精减办事程序,按照一个窗口全程服务要求,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办理,并承诺各项审批时限在10个工作日内,压缩法定时限50%以上。并认真做好一次性告,在同行业中做到“收费最低、环节最少、时限最短、服务最优”;三是切实转变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按照整治四风要求,在岗履职,忠于职守,以“基本建设程序合法合规,工程建设优质,干部廉洁优秀”为目标,深入创建“廉洁阳光工程”,防止吃拿卡要,杜绝执法不廉,做到制度透明,过程公开,办事公平,监督公正。全面提升交通干部正风纪、守廉洁、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服务承诺制度
交通执法服务承诺 第五篇

交通运输局服务承诺制

第一条 为改善服务态度,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局机关、下属各单位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服务承诺坚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文明办公、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自觉维护勤政廉政的形象。

第四条 服务承诺是指全州交通系统各单位及全体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对涉及交通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法责任的制度。

第五条 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及标准

(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交通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交通局的职能作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服务,文明执法,优质高效。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服务主动、热情、快速、准确、使用文明用语;执法人员在外执行公务时,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文明执法,依法办事。

(三)加强交通队伍建设,严格遵守交通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不行贿受贿。

(四)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来州交通运输局办事的群众,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相关材料,在承办过程中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手续是否完整; 1【交通执法服务承诺】

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及时受理,不能及时受理和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耐心解释清楚。

(五)建立工作人员去向公示和岗位代班制度,正常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能办的事马上办理。重大或紧急事项需研究或请示后才能办理的,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

(六)加强执法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承诺达到的标准:1、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

2、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3、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4、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5、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6、不让违纪违法行为在我身上发生;7、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8、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第六条 违诺处理

(一)对违反服务承诺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问责办法和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对违反承诺标准被投诉的,经查实确属承办部门及承办人主观原因造成违诺的,按照违诺次数和造成的后果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除对当事人告诫外,所在单位要写出违诺原因及改正意见,必要时予以通报批评。

(三)经办人员在办理业务时,举止不文明、态度生硬的,给予批评教育;态度粗暴、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给予诫勉教育,并责令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对受理但有明确规定需要补充完善的事项,没有一次性告知的,或对条件具备的事项没有按时办理的等其他违约事 2

项,视具体情节,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教育直至效能告诫。

(五)对工作中存在故意刁难、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的人员,经核查属实后,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处理结果应及时向有关投诉人反馈。

第七条 本承诺制度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执行,若发现违诺行为,可向三穗县交通运输局投诉,投诉电话:。接到投诉后县交通运输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查,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意见,如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毕的,将向投诉人做出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3

2016交通执法承诺书
交通执法服务承诺 第六篇

交通执法承诺书

为依法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作风整顿暨效能建设,规范交通执法行为,维护良好的交通形象,作为一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本人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并对承办 一案过程中作如下承诺:

一、不利用职务之便,直接或变相参与交通经营活动及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业务经营活动;

二、不索取和收受管理相对人的回扣、财物、礼金或有价证券,不接受管理相对人吃请或娱乐、洗浴等活动;

三、不违规发放许可证照;不包庇、袒护“黑车”;不私自放车;

四、严格遵守《河南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不在工作日中午、执行公务或值班时饮酒;不在工作时间洗澡或进入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不在工作时间下棋、打牌及从事影响工作的活动。

五、保证严格依法办案,按程序办案,不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

六、保证秉公办案、公平、公正执法,不以言代法,随意执法,保证严格执行《河南省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正确运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公平、公正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承 诺 人:

执法证号:

年 月 日

自贡市制定《运政执法承诺书》

2016年1月,自贡市运管处全体运政执法人员统一签订运政《执法承诺书》。《执法承诺书》是按照《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和全国交通运输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的,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内容共有六项:

一是绝不违法执法。自觉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依法执法,绝不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等违法执法行为。上路巡查时,绝不双向查车、不连续上路查车、不设点查车、不追车。

二是绝不贪赃枉法。自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绝不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绝不搞关系执法、人情执法,绝不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的经营活动,绝不为非法营运活动充当“保护伞”。

三是绝不违规执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不按规定着装不执法,不持有效执法证件不执法,执法人员少于两人不执法,绝不违规使用执法专用车及其标志、示警灯。

四是绝不趋利执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程序,尽职尽责。对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绝不乱罚款、乱收费,绝不擅自放行非法营运车辆。

五是绝不随意执法。严格执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标准,绝不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幅度和违反行政处罚程序,绝不随意降低和提高处罚标准,绝不违法办理罚款年票、月票。

六是绝不粗暴执法。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规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仪表整洁,仪容端庄、举止文明、态度诚恳、言语热情,绝不使用讥讽性、歧视性、羞辱性、训斥性、威胁性语言和讲粗话、讲脏话;绝不用冷、硬、横、蛮及其他怠慢、蔑视性态度对待当事人。

2016公安服务承诺书
交通执法服务承诺 第七篇

公安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公安局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制适用于全县公安民-警(含领导干部)。

(二)服务对象到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咨询及办公、办事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民-警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前来(或电话)报警、报案、投诉、举报、求助、咨询、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文明用语、认真负责,一律实行首问登记制度。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理的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属于本单位其他部门职责,首问接待人应及时引荐到相关部门办理,若经办人(业务受理人)不在,首问接待人应主动与经办人(业务受理人)联系,若联系不上,首问接待人应先将被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业务受理人)。

(三)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首问接待人要耐心解释,尽己所能给予帮助。

二、推行警务公开制

(一)警务公开主要内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事项外,都要予以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执法依据和制度、程序,刑事执法,行政执法,警务工作纪律。

(二)警务公开形式和办法。

1、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和其它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公布。

2、设置公示栏,公布警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性质、任务、职权,宣传有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基层单位将群众常办事项所需手续、程序、时限等印制成“警民-联系卡”、“便民卡”或“明白卡”,方便群众查询和办事。

三、实行服务承诺制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负责办理单位依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并报送省公安厅。

(二)依据《**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暂行)》,严格户口审批程序,规范户口审批手续,对公民出生日期、姓名、民族等关系重大信息原则上不予变更。有正当理由确需变更的,根据《工作规范》规定凭相关原始证件和书面申请,办理变更更正登记。

(三)严格执行有关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收费规定,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对符合法律规定,理由正当,手续齐全的公民因私出国、往来香港或澳门、赴台湾等申请,及时依法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受理或拖延不办。

(五)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时,手续材料齐的,一次办结;手续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应补充材料,待手续材料补齐后,第二次办理完毕。

(六)提供“延时服务”。对来办事办证的群众,负责办理的单位和窗口,视当天工作量适当延长办公时间,做到当天的事情当天办结。

(七)全面做好派出所便民利民服务工作。派出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设立报警点,公布报警电话,保证群众有事能同派出所及时取得联系。

四、落实限时办结制

(一)申领、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时限不超过3个月。对申办《临时身份证》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

(二)对户籍变更申请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局。县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或者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将有关材料报市公安局。

(三)对公民因私出国、往来香港或澳门、赴台湾等地申请,须在15天内办结。【交通执法服务承诺】

(四)110报警服务台24小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凡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紧急报警求助,公安民-警在接到处警指令后,消防武警、巡警在1分钟内出警,交-警、派出所民-警和其他处警警种在2分钟内出警,并按城区5分钟内,农村20分钟内及边远地区派出所第一时间内的规定赶到现场。对其他非紧急报警求助和投诉、处警要视情尽快处理。

(五)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应当及时部署和落实。不需要制定具体方案的,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并向上级发文机关报告,对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处理,作出明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按照警务公开的时限按时办结。

(七)办理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办结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五、严格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首问责任制、警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的,视其情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行为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理:

1、故意导致违反上述制度行为发生的;

2、拒绝纠正违反上述制度行为,或相同过错重复发生的;

3、干扰、阻碍对违反制度行为进行调查的;

4、对控告人、检举人、投诉人打击报复的。

(二)对情节轻微、造成损害后果或影响较小的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停职离岗处分。

(三)对情节严重、造成损害后果严重或影响较大的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对负领导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接受组织问责处理。

承诺人:

威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服务承诺书

我是威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高宏彪。我谨代表威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如下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业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等公安交通管理业务,遵循依法、便民、公开高效的工作原则,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减少办事环节,推行优质服务。

公开办事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方便服务对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公安交-警部门的服务环境。

三、规范收费行为,公布收费标准。

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批准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及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规范完备收费手续,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律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四、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主动公开交-警部门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结时限,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公开连接,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云南省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若干规定》等党风廉政相关规定,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长抓不懈。努力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保证公安交-警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确保措施落实。

六、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措施落实。

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机制与责任追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工作措施的落实和服务承诺的兑现。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870-6121458 0870-6121346

承诺人:高宏彪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治安大队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组织、指导、实施人口、危险物品、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组织、指导派出所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办理治安部门管辖的案件工作;负责全区居民身份证的制作、管理工作。

二、服务内容

依法实施治安行政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基层科所队。

三、服务承诺

(一)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着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大力优化社会治安环境。组织开展重点工程、企业、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等专项整治,为信州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强化企业和重点工程的安全保卫。切实帮助企业和重点工程解决治安保卫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和重点工程建设违法犯罪行为,

(四)规范治安执法行为,进一步抓好案件办理工作。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五)向社会承诺做到“一次告知、二次办结”的工作制度,凡符合入户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对于材料不齐,不能一次性办结的,要当场告知。当事人补齐材料后第二次来窗口一次办结。

(六)落实“首接负责”制度。对前往户政窗口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群众,严格按照“谁首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办事不推诿,服务不扯皮。

(七)将临时身份证办理下放到派出所,实行临时身份证由派出所“一站式”办理。

四、主要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从政格言

大队长:张琨电话:0793-8323061、13907935880

从政格言:执法为民,立警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联络人姓名和电话

联络人:过红燕电话:0793-8323063、13970305052

公安局交-警大队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优化我旗投资环境,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更好地服务群众,密切警民关系,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我大队郑重向社会宣布以下十八项服务承诺:

一、交-警大队设值日警官,负责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值日警官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热情接待,认真查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不能当场解答的问题和无法当场办结的投诉,首次接待的值日警官要继续跟进,直至办结。

二、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出、出警必处、处警必快。接到出警指令后,保证白天在5分钟内出警,夜间在10分钟内出警。

三、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开、公正、便民、效率的原则。

四、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行“阳光作业”,公开法律法规、公开办案程序、公开事故证据、公开责任认定、提高透明度,严格依法公正办案。一般程序交通事故案件,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尽量以建议程序处理财产损失事故,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方便办事群众。

五、对交通事故中的暂扣车辆及时登记上册,妥善加以保管,事故处理程序结束后及时返还。

六、与医院、消防部门沟通、协调,为道路交通事故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救治伤员、迅速排出各类相关闲情。

七、对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对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后能积极消除安全隐患的,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学生上、放学交通流量高峰时间路面巡逻和交通疏导。

八、违法处里室将机动车违法信息除电视公告之外,开通电话查询业务。

九、车管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办理各项车管业务,不徇私情。

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礼貌待人。

十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过户转出、转入从受理之日起,符合规定手续齐全,合法有效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十二、机动车驾驶证检验、换证符合规定的,当日内办理完毕。

十三、驾驶员考试严格按照《考试办法》的规定,坚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十四、每个业务岗位在受理业务时,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齐全的,一律开具《退办单》并注明退办原因。

十五、对逾期未检验的车辆,逾期未换证或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于检验、审验、换证有效期满后的一个月,通过旗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告。

十六、坚持警务公开制度,做到各种办事程序、规定及收费项目、标准全部上墙公布,严格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

十七、交-警大队向重点中小学派校外辅导员无偿服务,协助他们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偏远地区的中小学如上“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课程,可与旗交-警大队联系,在约定的时间内保证上门无常服务,形成家庭、学校、交-警三位一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旗中小学生的受教育率,拓宽交通安全教育的覆盖面。

十八、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健全责任追究倒查制度。交通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有执法不文明、不规范、违法乱纪行为的,欢迎举报,一律查清原因,从严处理。举报电话0482-6122798

宜丰县公安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籍、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服务内容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关心的民生问题,在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做好服务。

三、服务对象

人民群众、企业。

四、服务承诺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

(二)提高预防违法犯罪能力。加大网格化巡逻密度,提高群众见警率,主动预防各类案件发生。

(三)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

(四)强化治安安全管理。坚决整治治安复杂地区、部位、场所,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五)加强法制宣教。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

(六)坚持和完善领导接待日、领导包案、下访等措施,畅通民生通道。

(七)坚持警务公开。凡不属于保密范围的有关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办事结果等警务事项,均向社会公开。

(八)强化民-警队伍教育管理。严守“五条禁令”,做到文明执勤、文明办案、公正执法。

监督电话:0795-2769606或直接拨打110。

五、主要负责人:

副县长、公安局长 周晓明

办公电话:0795-2760999

从政格言:理性 平和、文明

六、联络员:

督察大队长 吴泉兴

办公电话:0795-2769606 手机:13707004756

2016道路运输服务承诺书
交通执法服务承诺 第八篇

道路运输服务承诺书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慎重承诺:

一、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遵守《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并认真执行。

1、保证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安全运输。

2、保证定期组织驾乘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及业务培训,使驾乘人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知识、技能、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

3、保证所聘用的驾乘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领取了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且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三、遵守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规定,服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的管理。

1、保证所经营的班线客运车辆实行集约化管理、公司化经营,不挂靠经营。

2、客运班线在经营过程中,公司承担一切经营风险,遇到经营困难、纠纷等问题,由公司自行解决,并妥善安置车辆及从业人员。如需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应逐级反映,保证不出现擅自停运、罢运、聚众闹-事、承包人集访、群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3、保证按照规定的经营期限经营,经营期届满,主动退出客运市场。

4、保证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转让或变相转让客运经营权。

5、保证严格按照运管机构核定的经营范围运行,为社会提供连续服务,不擅自暂停、终止经营。

6、保证客运车辆各种牌、证齐全有效,按时交纳国家税费,并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7、保证在办理相关业务和申报过程中,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违反本项承诺,我公司自愿交回客运班线经营权。

四、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1、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载,驾驶员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行车。

2、保证车辆统一标识,车容车貌整洁,并在规定位置喷涂企业名称和投诉电话。

3、保证司乘人员在工作时着装整洁,佩证上岗,文明礼貌,服务热情,规范作业,接受监督。

4、保证车辆清洁、卫生,不在车内播放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影像节目。

5、保证不强迫旅客乘车,不甩客、倒客、敲诈旅客,不粗暴待客、不私抬票价、不恶意杀价,正班正点,安全行驶。

五、遵守所制定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服从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管理和指挥。

我公司经营的所有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车辆,在此慎重承诺。

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按规定接受管理部门处罚。

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签章):

(单位)公章 月 日 年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服务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道路旅客根据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了遵守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道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促进道路旅客运输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以下经营服务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服从运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保证经营车辆在运管部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旅客运输经营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连续优质的运输服务。不接收未经运管部门许可的客运车辆,如果接收无《道路运输正》车辆挂靠,本公司自愿接受在本年度的质量信誉考核中降低一个等次并由运管部门收回一条班线的经营权。

2、把安全运输生产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上报道路旅客运输生产事故。对经营车辆按规定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状况,不使用报废的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3、严格按照运管部门核准的经营期限、线路、班次、时间,在指定的站点停靠,按序发车。做到不拉客、不宰客、不卖客、不甩客、不欺行霸市。按照车辆核定的客位数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做到不脱保。

4、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运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问题,不参与罢运、停运、集会、违规上访、缠访等影响社会安定行为和违反运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

5、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

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保证公司客运经营者不倒卖经营手续,如有经营车辆产权发生易主,由公司收回易主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及《线路标志牌》交回原许可的运管部门,并填写《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变更申请登记表》,经备案后车辆方可运行,如未按规定执行,一经查出,公司愿接受处罚并由原许可的运管部门注销易主车辆的经营资格,收回易主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及《线路标志牌》。

经营车辆从业人员变更时,由公司收回变更从业人员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及《线路标志牌》后,填写《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变更申请登记表》,经签发《道路运输证》的运管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运行。

6、严格按照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的时间,向运管部门提交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将自行降为B级。

7、自觉做到文明经营、诚信服务、合理收费。积极参加运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宣传活动。做好经营者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服务意识和道德观念。

8、积极支持、协助运管部门的管理工作,认真按时完成政府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

如果违背以上承诺,本公司自愿按承诺内容接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处理。触犯道路运输相关规定的,按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

经营车号: 经营人:

年 月 日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单位(本人)取得道路运输许可后,为守法、诚信和安全经营,本单位(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守法经营,做到证件齐全有效,不超范围经营。

二、企业(公司)或个人发展依靠新增车辆、加大投入、加强管理,确保不在本市范围内其它运输企业或单位吸纳转户车辆,不恶意以投资、参股等方式在本市范围对注册公司转落藉本市车辆。

三、经常对照开业条件,按时参加年度查(审)验。按照要求坚决完成抢险救灾等指令性运输任务。严格执行汽车运输作业规程,不使用运输设备设施从事违法活动。

四、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车辆管理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为重点,健全制度、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强化安全生产,防止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经常对照《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按照要求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上线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和道路货物运输安全。

六、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接受吊销经营许可、停止车辆新增、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

七、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个人)各执一份。

承诺人签字(签章):

年月日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书

马鞍山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运管处)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16年第6号)

二、许可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三、许可的办理:

(一)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运管处窗口递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书》、立项申请报告、作业场所方位及平面图和有效使用权证明。

(二)市运管处收到申请人承诺后,符合条件的,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件;

(三)市运管处颁发许可证件后,申请人应到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取许可证件;从递交承诺书第9日起计,逾期30日不领证的,作自动放弃申请处理。

四、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

(四)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行业管理要求:

(一)获得许可证件后,应接受市运管处的检查,遵守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

(二)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获得许可前,不得开展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三)申请人应在客户能够看见的醒目位置悬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申请人如需变更事项的,应及时到市运管处办理有关手续。

六、监督与法律责任:

(一)市运管处将于许可证颁发后3个月内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有违法现象的,市运管处将依法查处,一切法律后果由道路运输单位及个人自行承担。

(二)因市运管处告知不明确、不具体,或者告知错误的,由其承担法律责任。市运管处工作人员有过错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过错责任。

(三)申请人已按照告知承诺制度作出承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市运管处未发放许可证件的,由其承担责任。

(四)申请人认为市运管处未履行告知承诺书中应承担的义务,可以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诉,由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移送处理的,由该机构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投诉人。

七、其他:

本告知承诺文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市运管处归档,一份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归档,一份由承诺人保存。

申请人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市运管处联系:

地址:红旗北路93号

邮政编码:243000联系电话:0555—2472776

传真:0555—2474759投诉电话:0555—2365724

申请人承诺

(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墨水笔填写,要求填写内容准确,字迹清晰可辩。)

马鞍山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运管处):

设立公司(企业名称):,经济类型:,生产经营场所于(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经营面积为平方米,从业人员数,申请从事

(填写详细的经营方式及范围)的道路运输许可,并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对以上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承诺履行市运管处告知的义务,接受其监督管理。

2、本人承诺已达到市运管处的告知的许可条件。

3、本人承诺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获得市运管处的许可,不从事道路运输的经营。

4、本人承诺在道路运输经营中遵守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5、本人承诺对本人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运管处有权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本人予以行政处罚。本人也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责任。

6、本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合法,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告知人:马鞍山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承诺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牵章):

年月日年月日

2016规范行政执法承诺书
交通执法服务承诺 第九篇

规范行政执法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塑造“致于发展、勇于创造、精于参谋、巧于协调”的发改队伍,我代表发改局作如下承诺:

1、认真履行职责,服务发展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经济走势,全程监测经济运行,不断完善发展思路,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各类建设项目,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基础材料齐全、基本要件完备,需本局审批、核准或备案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批准文件;需报请市级以上发改委审批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上报手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一次性告知。

3、科学编制规划,突出项目建设。深入调研,科学谋划,年内基本编制完成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着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实施县以上重点项目155 个,总投资188亿元,年计划完成投资88.3亿元;争取列入省级重点项目10项;做好政策衔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力争年内到位资金3500万元。

4、规范执法行为,打造廉洁队伍。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克服执法和服务的随意性,不徇私枉法,不滥用职权,不暗箱操作,彻底杜绝“吃、拿、卡、要、报”行为。

5、努力转变作风,创优服务环境。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追究问责制三项制度,文明待人、主动服务,强化“服务对象的要求就是我们的工作,服务对象满意就是我们的目标”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6、畅通投诉渠道,加强责任追究。当事人投诉办事人员违背承诺的,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效能责任追究直至党、政纪处分。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5611981

承诺人: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白羽

规范行政执法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塑造“致于发展、勇于创造、精于参谋、巧于协调”的执法队伍,我作如下承诺:

1、认真履行职责,服务发展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精神,不断完善发展思路,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进项目建设,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自己微薄之力。

2、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各类建设项目,只要符合国家政策、基础材料齐全、基本要件完备,需本局审批、核准或备案的,3-5个工作日内办结批准文件,对不符合审批程序的,一次性告知。

3、规范执法行为,打造廉洁自律形象。加强自己的业务学习,提高行政执法素质;克服执法和服务的随意性,不徇私枉法,不滥用职权,不暗箱操作,彻底杜绝“吃、拿、卡、要、报”行为。

4、努力转变作风,做创优服务的先锋。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追究问责制三项制度,文明待人、主动服务,强化“服务对象的要求就是我们的工作,服务对象满意就是我们的目标”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自贡市制定《运政执法承诺书》

2016年1月,自贡市运管处全体运政执法人员统一签订运政《执法承诺书》。《执法承诺书》是按照《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和全国交通运输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的,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内容共有六项:

一是绝不违法执法。自觉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依法执法,绝不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等违法执法行为。上路巡查时,绝不双向查车、不连续上路查车、不设点查车、不追车。

二是绝不贪赃枉法。自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绝不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绝不搞关系执法、人情执法,绝不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的经营活动,绝不为非法营运活动充当“保护伞”。

三是绝不违规执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不按规定着装不执法,不持有效执法证件不执法,执法人员少于两人不执法,绝不违规使用执法专用车及其标志、示警灯。

四是绝不趋利执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程序,尽职尽责。对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绝不乱罚款、乱收费,绝不擅自放行非法营运车辆。

五是绝不随意执法。严格执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标准,绝不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幅度和违反行政处罚程序,绝不随意降低和提高处罚标准,绝不违法办理罚款年票、月票。

六是绝不粗暴执法。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规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仪表整洁,仪容端庄、举止文明、态度诚恳、言语热情,绝不使用讥讽性、歧视性、羞辱性、训斥性、威胁性语言和讲粗话、讲脏话;绝不用冷、硬、横、蛮及其他怠慢、蔑视性态度对待当事人。(厅运管局)

区农委行政执法公开承诺书

区农委行政执法项目主要是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渔政、植物检疫、动物防疫等方面的执法。具体职责职能分工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五大类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执法监管。渔政船监站主要负责渔政、渔业船舶方面的监管。农机监理站主要负责农业机械方面的监督管理。植检动监所主要负责植物检疫、动物防疫,畜牧、兽医和饲料工业生产领域的监管。

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对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一、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法律意识

继续利用科技“三下乡”、“3.15”活动、法制宣传周活动等大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帮助农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农资消费观念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定期开展农资从业人员、农业机械驾驶员、渔业船舶驾驶员等行业专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守法诚信经营意识。

二、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每年选派执法人员参加农业部、重庆市、区法制办组织的各种执法培训,同时,还选派执法人员到西南政法大学等专业院校专业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执法技能。同时加强执法机构制度建设,实现内部管理和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努力锻造一支业务过硬、作风精良的执法队伍。

三、严格执法办案,严打违法行为

严格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监管,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范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全力实施农业执法“绿剑护农”各项专项行动,通过检打联动、部门协作、齐抓共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高效及农业生产安全,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农机、渔船等农业生产安全事故。

四、加强纠纷调处,维护农民权益

健全纠纷调解机制,加强农资使用等纠纷调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区农委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是做到文明执法。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仪表整洁、仪容端庄、举止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确保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是做到规范执法。规范执法人员执法程序,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绝不徇私舞弊、吃拿卡要。

三是做到严格执法。及时处理投诉案件,行政处罚规范有序。做到秉公执法,严肃执法,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关系执法"、"人情执法"。

举报电话:85388788 邮箱地址:#url#

丰都县商务局行政执法承诺书

全面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认真履行流通市场监管职责,是商务部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特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公开执法内容。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由丰都县商务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负责商贸流通重点行业和重点商品的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开展对生猪屠宰、酒类流通、成品油市场、散装水泥推广、直销、拍卖、典当、旧货业、美容美发、二手车市场、老旧汽车更新、再生资源回收、民爆器材、中外合作经营等行业的执法稽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购销活动相关的监督检查。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维护公平交易。对违反商贸流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商贸经营者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或处罚决定。

二、明确执法依据。我县商务行政执法依据共涉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25号令)、《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16年第13号)、《重庆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02号令)、《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07号令)、《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酒类流通管办法》(商务部〔2016〕25号)、《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2016〕23号令)等国务院及重庆市法律、法规61部。

三、恪守执法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在案件审理工作过程中严格坚持办案审理分离的原则,具体查办案件的人员不能担任案件审理人员,注重不予、从轻、减轻或者从重行政处罚的事实证据,做到处罚适当。

四、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失职、滥用职权、执法腐-败的,依法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逐步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动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发展。

五、严格执法时限。县商务行政执法大队认真及时受理群众投诉,接到投诉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投诉人说明原因;决定受理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复杂不能在三十日内处理完毕的,可以延长三十日。延期情况,应当告知投诉人。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发现违规行为,将按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12312 70723480 70605247

钟山区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承诺书(第一期)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行政执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管理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事务,进一步推进政府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更好地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向全社会公开承诺:

一、依法行政

按照职权法定原则,积极履行好经济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把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收费标准、监督途径向社会公开,推进“阳光政务”,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二、规范执法

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咨询、申请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对举报的各类违章、违规、违法案件,接报后执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置、查处。

三、阳光执法

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和分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对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法定处罚程序办理;每月定期在部门公示栏内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处罚结果。

四、文明执法

做到文明执法,不擅离职守,不酒后上岗,不粗暴执法,不纵容违法行为,不违规许可审批。

五、清廉执法

坚持秉公办案,不徇私舞弊,不吃拿卡要,不乱收费、乱罚款,不将暂扣物品擅自处置或占为已有。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承诺如不能兑现,将负主要领导责任。

举报电话:8693121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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