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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学习

2016-11-15 11:41:1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学习(共8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基础养老金=标准为55元(今后随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个人账户总额=个人缴费+政府补...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学习 第一篇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55元(今后随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个人账户总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和个人资助+上述金额产生的利息;

计算系数=139(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系数相同)。

假如你今年46岁,每年按100元标准缴费,连续缴费15年,个人共计缴费1500元,年满60周岁时的月养老金标准=[55元+0(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100+30)×15年+0(集体补助、社会及个人资助等)]+利息(本次测算是按银行最新利率3%的不变数计算的复滚利息)}÷139= 72.39元。年养老金合计868.68元,不到2年就能收回全部个人缴费,按人均75岁寿命计算,15年可领取养老金13030.20元(个人收益11530.20元)。若你每年按2000元标准缴费,连续缴费15年,个人共计缴费30000元,月养老金标准为326.62元,年养老金合计3919.44元,7年多就能收回全部个人缴费,按人均75岁寿命计算,15年可领取养老金58791.60元(个人收益28791.60元)。 假如你今年16岁,每年按2000元标准缴费,连续缴费45年,个人共计缴费90000元,月养老金标准为1439.11元,年养老金合计17269.32元,领取5年多就能收回全部个人缴费,按人均75岁寿命计算,15年可领取养老金259039.80元(个人收益169039.80元)。

领取年限超过15年的则个人收益更大;如果国家调整基础养老金,获得的收益更大。

学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笔记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学习 第二篇

学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笔记

一、政策宣传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由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部分组成的,是以保障城镇和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一项普惠式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城镇和农村居民后顾之忧最根本的德政善举。

3、稳步实施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新制度保障新农村

4、全面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昂首阔步迈向小康社会

5、今年养老干什么,首选为老办保险

6、和谐社会政策好,城乡居民来参保

7、早参保多缴费,待遇高有保证.

8、社会保险是民生之本,参加保险是幸福之源.

9、青年不参保,老了怎养老!年青不缴费,老了没生活费

10、万物生长需要雨露阳光,人生安康需要社会保障

11、孝敬老人快参保,有名有利人称好

12、过节啥礼都不好,不如为老缴社保

13、为父母投保尽孝心,为儿女投保献爱心,为自己投保求 安心!

14、养老保险是大事,及早参保最明智

15、个人缴费,政府补,全部计入咱账户

16、参保养老,敬一份孝心,尽一份责任。

17、城乡居保,政府主导,社会统筹,积极参保!

18、养老保险是靠山,老有所养才平安

19、保民生、养人心、养老政策惠百姓

20、居安思危记心头,城乡居保解忧愁。

21、党的政策就是好,政府帮咱来养老

2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政府重大惠民政策!

2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担责任,百姓得实惠,家庭促 谐

24、养老保险制度好,胜过养儿来防老

25、养老保险进万家,真情温暖你我他

26、政府补贴办保险,让您安心来养老

27、中国社会要和谐,养老保险走在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学习】

28、多子未必能养老,养老还是要保险、

29、城乡居保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

30、为父母投保尽孝心,为儿女投保献爱心,为自己投保

3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安度幸福晚年!

32、养老保险是靠山,老有所养才平安

33、政府补贴办养老,晚年生活更美好

和求安心

34、早参保多缴费,待遇高得实惠

35、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城乡社会保障

36、全力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37、社会保险是民生之本,参加保险是幸福之源

3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靠山,老有所养乐平安

39、儿女尽孝心,送礼就送养老金

40、参加社保,为己养老,惠及子孙

二、政策要点

简单的说,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就是以参保人员个人缴费为主、地方财政给予补贴,实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办法。到达60周岁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一、参保年龄。至2014年6月30日,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保。

二、领取年龄。年满60周岁的次月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寿终。

三、缴费标准。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

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每年交一次,年年相累加。

四、办理缴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特殊群体除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还要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地办理参保。

五、 补交年限。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农村居民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应按补缴当年的缴费标准,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六、领取标准。养老金领取分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账户养老金两个部分结合。月领取标准为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为中央补贴55加我市财政补贴5元共60元;个人账户积累金额为个人缴费累计额加政府补贴累计额加集体补助累计额加历年利息累计额;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积累总额除以139。

七、缴费期间死亡。如果投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除政

府补贴以外的积累额,全部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八、领取期间死亡。如果投保人在领取期间死亡,将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支付给其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其个人账户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参保人养老金。

九、政府补贴。

发放补贴:中央财政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给予55补贴,我市财政每人每月补贴5元。同时对60周岁及以上、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和享受民政优抚政策的烈士遗属每人每月增加10元基础养老金,对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每人每月增加20元基础养老金。

缴费补贴:省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每人每年补贴20元,市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0元。我市为缴费困难特殊群体中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最低缴费100元;对参保缴费的享受民政优抚政策的烈士遗属、45周岁至59周岁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每人每年补贴100元。

各级财政补贴资金不能冲抵个人缴费。

十、缴费衔接。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经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除继续领取老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外,还可直接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城乡居民社会养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培训手册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学习 第三篇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学习】

柏乡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培训手册

柏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五月

第一章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概念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

二、国家为什么要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农政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后,广大农民在“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后,又将实现“养老不犯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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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制度

一、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人)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目前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我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 - 3 -

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鼓励中青年城乡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对缴费超过一定年限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适当加发地方基础养老金。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实行特殊补贴政策。重度残疾人参保缴费的,由政府为其每年代缴81元养老保险费。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我县今年由省、县按65∶35的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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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位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利息目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按年度定期公布计息标准,由县社保经办机构统一计息。

四、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 - 5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方案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学习 第四篇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确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广泛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为重点,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宣传,使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良好氛围,力争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二、任务和目标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总体要求是,做到入户宣传率达到100%、资料入户送达率达到100%、城乡居民知晓率达到100%。形成“政策天天讲、标语处处挂、资料户户有、干部村村走、政策人人懂”的宣传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政策,踊跃参保。

三、时间安排

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宣传资料、手册等印制工作; 2012年4月中旬召开县、乡镇、村(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集中进行宣传培训。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学习】

2012年5月1日前完成政策业务培训;

2012年5月2至7月31日为重点宣传阶段,全面开展进入户宣传动员工作。

四、宣传内容

宣传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意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和办事程序,以及城乡居民关心、关注的养老问题。

五、宣传形式

(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

1.播放字幕。持续性的在主要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知识滚动字幕。

(二)开展县、乡(镇)、村三级横幅和墙体标语宣传

1.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内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

2. 各乡镇在集镇和村(居)委会悬挂宣传横幅,悬挂横幅不少于2条。

3.在县各交通要道、乡镇进出口显要位置制作墙体标语。

(三)发放城乡居保服务指南与办事指南手册

统一印制,统一发放,确保居民每户一份,向城乡居民发放《盱眙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指南》与《盱眙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四)开展业务培训与政策咨询

对乡镇、村(居)干部进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培训;对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流程和系统操作程序等业务培训。同时我们将积极指导与配合各乡镇设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咨询处和咨询电话,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面对面接受群众咨询。

(五)鼓励各村利用广播进行宣传

制作政策宣传录音带分发各村委会,鼓励村委会利用农闲和村民集中在家的时间,利用村广播喇叭进行政策播放宣传,争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六)利用电子屏幕宣传

与合作金融机构协商,发挥邮储银行与农村合作信用社网点分布广泛的优势,在其网点的电子屏幕上全天候滚动发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七)大力推广网络报道宣传

在盱眙县县政府门户网站、盱眙新闻网、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等网站上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报道工作开展中的典型和亮点;同时积极联系各方资源,争取在盱眙县电视台制作一期专访节目,播放《盱眙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及入村入户访谈。并在本地报刊上实时登载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便于广大群众查阅。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六、工作安排

(一)组建宣传队伍

由县人社局领导挂钩,组建宣传领导小组,实行分片包乡制度,分批分期下基层宣传和调研。同时组建宣传培训工作小组,对全县乡镇、村(居)领导和经办人员开展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乡镇、村(居)领导和经办人员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参保动员。

(二)强化宣传重点

一是强化对重点政策的宣传,着重向广大群众宣讲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缴费标准、享受待遇和账户管理等内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学习】

二是强化对重点时段的宣传,充分利用晚间农民在家休息时间,以及国家法定假期城乡居民返乡期间。同时要特别注意通过有效形式加强对外出务工农民进行宣传动员,鼓励其积极参保。

三是强化对重点地区的宣传,对参保人员较为集中的村居,实行定期巡回宣传和定点指导。

七、宣传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工作

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动员,做到政策到手、标语上墙、干部入户,确保人民群众有地点可咨询,有人可解答,有政策资料可查看,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家喻户晓、妇孺皆

知,群众踊跃参与,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知晓率,提高参保意识。

(二)加强监督检查

我处将配合县目标办、县人社局领导小组等相关部门分片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推进宣传动员工作的落实,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对宣传动员工作推进情况实行通报制度。

(三)加强培训指导

通过对宣传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建立县、乡镇、村(居)“三级联动”培训机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政策口径、业务办理统一。

(四)充分发动社会力量进行宣传

积极充分发动离退休干部、离任村(居)干部、政府救助对象、学生以及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义务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活动。

201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学习 第五篇

##第1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XX年是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关键之年,我们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保服务提升年”重点活动的目标,认真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XX年工作情况

1、完善政策制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年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年要求从政策上引导参保人员“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真正解决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民生工程,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40元,缴300元补60元,缴400元补80元,缴500元及其以上补100元。同时,凡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领取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500元的丧葬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支付。

2、经办队伍培训,强化业务素质。

根据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精神和省厅要求对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经办工作水平的安排,我们邀请了省社保局的领导,于5月20日对县、乡两级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主要学习了业务、政策方面的知识、软件操作和相关注意事项及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其次,县农保中心分别组织对11个乡镇的323名村级社会保障联络员进行了培训,对相关政策和经办服务要求等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学习,提高了社会保障联络员的业务素质,确保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管理服务。

3、加强基金征缴和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在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持续缴费和多缴鼓励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了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发放工作: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124586人,占市局下达任务124500人的100、07%,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27070人。

20XX年基金收入共计4530、10万元,其中保费收入1765、44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1976、66万元的89、32%。市财政缴费补贴133万元,县财政缴费补贴210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834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49、95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236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77万元;丧葬费补贴22、65万元,利息收入101、63万元,转移收入0、43万元。

20XX年1-12月份,基金支出共计2256、58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26930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2208、94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34、85万元,转移支出0、97万元,丧葬费支出10、5万元,一次性支付1、32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2)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8684人,占市局下达任务6594人的131、70%,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1490人。

20XX年基金收入共计38、65元,其中保费收入74、97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154、62万元的48、49%。市财政缴费补贴2、7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65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8、21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3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4万元,利息收入0、38万元,转移收入0、39万元。

20XX年1-12月份,基金支出共计125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1483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123、18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52万元,一次性支付0、20万元,丧葬费支出0、10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4、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

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管理作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在总结前两年个人账户检查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从制度建设、参保缴费、基金管理、支付发放和经办管理方面进一步做好了各项工作,使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真正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分别于7月29日和8月23日迎接了上级部门对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的检查工作,受收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5、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20XX年的保费征缴工作结束后,我们对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和缴费金额进一步做了验证、改正、导入系统等程序,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参保、缴费信息全部准确无误地导入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系统。

6、业务统计报表

按时、准确无误地上报了各项业务统计报表,不仅使自身更直观地掌握全年工作动态,而且使上级业务部门更进一步地了解我中心的工作情况。

7、新老农保合并

根据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人社发[20XX]36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新老农保衔接工作,我们对老农保的台账和基金进行了认真的核对,对核对无误的人员按照新农保导入业务系统电子表格模板做好电子表格,确认无误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并账户,此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信息核对进行中。

8、业务档案管理

按照国家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标准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要求,开发了业务档案管理软件,实行了一人一袋的管理办法,全县累计参保人数达12、30万人,截止目前整理了90000余份档案,为确保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整理创优达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1、在宣传上,尽管我们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大力宣传,但也有极少数城乡居民认识程度不高,对相关政策在认识上还有误区,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宣传和解疑释惑,让他们真正理解城乡居民政策的重要意义。

2、社会保障卡使用情况。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存在开户银行开在市级“潞丰支行”的问题,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进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直接影响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应用社会保障卡实现保费征缴和待遇领取。诚恳的请求上级部门能尽快给我们解决社会保障卡的问题,以便我们早日实现应用社会保障卡推进工作,使我们的工作真正实现规范化运行。

三、20XX年工作计划

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对2016年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主要有以下几点:

1、咬定工作目标,继续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人员全覆盖,提高扩面、保费收缴是着重点。城乡居保参保覆盖人群广、保费征缴任务大,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参保率,竭尽全力做好征缴扩面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扩面任务。

2、全面推进经办管理信息化,加快社保卡应用。

信息化是社会保险管理和经办服务的基础性保障,按照金保工程要求,为了确保业务信息系统的有效访问和信息网络安全交换,我们在使用专线联网延伸到乡镇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将网络专线延伸到各行政村,并使用社会保障卡实现代扣、代缴和代发,确保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和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3、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创优达标。

按照全省档案管理工作的安排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和社会保险档案管理规定中的组织管理、设施管理、专业建设、利用服务等方面标准进行完善,争取年底前完成档案整理工作,提高业务档案管理服务质量,使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实现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创优达标。

总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推动我县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惠民工程,也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继续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圆满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2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今年,我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乡各级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市上下达的参保任务。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今年全乡16至59岁人员参加城乡养老保险人数达3643人,累计征收养老保险费33、09万元,参保率达97、58%。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保率。针对群众关心的缴费年限、领取金额、继承等问题,通过会议、横幅、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以身边的人带动身边的人,以身边的事引导身边人。根据不同年龄阶段人员不同缴费档次,我们帮群众算账对比,讲清实惠利益,鼓励群众积极参保。

(二)规范管理,抓好服务。制定了参保流程图、待遇审批流程图、档案管理制度等,严把参保资格审核关。以村组为单位统一收缴,先打入乡社保专用账户,再由乡财政所定时存入市社保基金指定账户,确保基金安全。参加农保人员的具体信息,由专职电脑操作人员进行录入,确保信息详细准确。严格档案管理,确保不漏一人。对年满60周岁的及时概予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对已死亡的人员,及时协助其家属办理保费退费手续。

三、存在的问题

我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外出务工人员对参保工作有影响。我乡有一些村民全家都外出打工,导致参保联系不上或者错过了参保时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在抓好常规宣传的基础上,利用彝族年外出人员返乡的时机,加大对外出人员的宣传力度。

2、进一步加强计算机的运用及管理,加快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确保登录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尽管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但我们相信在市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我乡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乡养老保险工作一定会上新台阶,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第3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终工作总结

我区自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主线,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圆满地完成本年度的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去年7月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坚持早启动、广动员、优服务的工作思路,出色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截止2016年11月,我区6个街道2个乡,系统参保人数为32278人,其中新农保29197人,城居保3081人;截止2016年10月待遇发放人数为6073人,其中新农保4926人,城居保1147人,1—10月累计发放养老金325万元。目前,我区新农保缴费人数为19132人占目标任务20800人的91、98%,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主要工作措施

1、领导高度重视,提供有力保障。为了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区从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经费保障、办公场地、办公设施等各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一是加强领导并健全组织机构。我区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各乡街也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配备了1至2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业务工作,设立了村(社区)级联络员,建立了区、乡街、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网络体系。二是确保了财政投入。区委、区政府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政策倾斜。试点工作启动之初,区财政每年安排了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办公设施、政策宣传、组织培训等费用。三是强化“配套”保障服务,确保了工作顺利启动。区财政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并联通信息网络,确保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人做事、有场所办公、有必要的办公设备。

2、制定实施办法,落实责任目标。我区认真学习国发[2016]32号、国发[2016]18号、湘政发[2016]38号、湘政发[2016]22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学习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熟悉掌握相关文件对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了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评,按照年度参保的目标任务,进行任务分解,与各乡街道签订《石鼓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标责任书》,层层贯彻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3、宣传家喻户晓,营造积极氛围。我区始终坚持“多渠道、广角度、深层次、全覆盖”的宣传原则,切实做到宣传下基层、下乡、下社区,动员工作进村、进户、进居民心中。2016年累计发放宣传单4万份,悬挂横幅标语100多条,在全区营造了浩大的舆论宣传声势。对少数群众认识不到位、参保有疑虑等实际问题,我中心负责人亲自带领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解疑释惑,帮助群众算清早参保、多受益的“经济帐”,让应参保群众手中拿到宣传品,眼中看到宣传册,耳中听到宣传声。在促征缴的最后几个月,我区各乡街的村干部采取“白加黑,5加2”的工作模式,挨家挨户上门进行征缴,通过大家的努力,我区在10月底就已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4、定时调度通报,工作奖罚分明。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区多次组织各乡街分管领导及乡街劳动保障站站长召开动员会,从7月开始,每月组织各乡街劳动保障站站长召开调度会,会议内容主要是报告缴费进度,提出问题,找出解决办法。今年为了加强经办机构自身作风建设,我们开展“周计划,月讲评,季考核”活动,从上至下营造了积极的工作氛围。我区还成立了石鼓区城乡居民QQ群,每周五对各乡街的缴费情况进行通报。今年区人社局决定将各乡街新农保完成任务数与年底就业资金分配挂钩,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乡街从下拨资金中予以抵扣,对完成较好的乡街给予相应奖励。

5、有序开展业务,扎实推进工作。在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我们从宣传、登记、征缴、发放、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规范养老保险的经办流程,做到手续办理到户,凭证发放到手,确保业务流程的标准化。按上级部门要求,我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也有条不紊的开展,我中心现已设立了高质量的档案室,安装了档案柜,制订了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采购了齐全的硬件设施。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的档案管理工作受到了上级部门的好评。

6、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基金监管。为了防止重复领取养老金的现象发生,每月我们都会将领取待遇人员与社保局退休人员进行比对,及时终止重复领取待遇人员养老金。为了防止信息错误,我们与银行每月都会进行联网核对,发现错误信息后及时与各乡街联系并修改。为了确保养老金及时发放,我中心于每月10号开始就会做好准备以保障25日之前将养老金发放到位。为了方便群众,我区将农村信用社作为合作银行,以保证服务范围覆盖到全区每个乡街、村、社区,让领取人员不出乡街就可以领到养老金。为保证基金安全,我们建立了保费收缴稽核制度,紧抓财务核查不放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确保基金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

1、养老待遇较低,离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享受该种保险人员在没有任何其他生活来源的情况下,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标准难以维持其最基本的生活开销。

2、宣传不够深入,部分人员存在观望情绪。大部分农村居民经济条件并不宽裕,历史形成的“养儿防老,积谷防饥”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根深蒂固,加之多数老年人文化水平不高,阅读理解力有限。参保对象中的中青年人员又存在等待观望情绪,认为自己还年轻,离领取养老待遇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存在等待观望情绪。

3、工作人员不足,经费投入不足。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险参保面的不断扩大以及各项业务工作的不断增加,加剧了对社会保险经办人员的需求,综合服务对象和人均服务量急剧增长,服务人员数量与工作人员配备严重失衡。

4、外出务工人员多,参保征缴工作难度增大。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数量大,许多人长年在外务工经商,偶尔回家。这部分人员对政策不知晓,没有时间办理参保,还有些已在工作地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些都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增加了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打算

1、巩固参保率,提高续保率。继续发扬好的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的方式方法,确保让老百姓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理解更透彻,从而做到自愿参保,积极参保,进一步巩固参保率。

2、进一步加强经办人员队伍建设,层层组织业务培训。经办中心工作人员将认真学习相关政策,熟练操作系统软件,通过层层培训,做到各级经办工作人员能准确把握、执行政策,打造一支敬业、专业的新农保和城居经办人员队伍。

3、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一直都是业务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容不得丝毫的懈怠和放松。我们将以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为中心,切实做好养老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4、加强基金监督管理。社会保障基金是城乡居民的“保命钱”,必须确保安全。要依法加强对基金的监督管理,制定财务、会计、统计、基金核稽制度,建立基金明细帐、月报工作机制,不断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

##第4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终工作总结

20XX年我们在省、市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为工作开展提供政策保障。

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场)人民政府乡(镇、场)长任成员的德安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试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考核、监督和指导。县政府还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列入年终目标考评,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乡镇,将根据考核规定进行奖惩。

2、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出台了《德安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德安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宣传工作方案》,制定了《德安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务管理和基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措施,确保规范有效开展工作。

3、召开试点工作动员大会。

我县于9月21日上午举行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场)长、分管领导及劳保所、村、社区经办人员近200人参加了动员大会。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洪碧霞在会上做动员讲话,并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做了全面布署,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做好试点工作。

二、开展培训,有效提高业务经办水平。

我局针对各乡(镇、场)分管领导及劳保所、村、社区经办人员进行了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文件和具体操作办法,掌握试点工作方案和程序环节,明确工作职责和经办业务知识。确保每位经办人员都能掌握业务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都能把党的这一惠民政策向群众讲清讲透。

三、大力宣传,讲清政策。

为营造浓厚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氛围,我局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一是开展立体式、全方位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德安政府网、德安新闻网、德安电视台、手机短信宣传;利用全县中小学校发放宣传单,各乡镇分发宣传资料宣传,在城区公交及乡镇班车内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利用城区及乡镇交通要道,汽车站、火车站等人流密集地设立的大型宣传牌、横幅、上墙标语宣传。二是组建宣传队伍。县人保局组建宣传培训工作队,对全县乡镇(场)开展政策宣传、参保动员和业务指导工作。我局共印发宣传资料10余万份,要求做到入户宣传率达到100%,资料入户送达率达到100%,城乡居民知晓率达到100%,创造“政策天天讲、标语处处挂,资料户户有、干部村村走、政策人人懂”的宣传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清楚知晓政策,踊跃参保。

四、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参保登记工作。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县各乡镇严格按照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密切配合,扎实开展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摸底调查、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待遇审核等基础性工作。今年共有待遇领取人员13393人,发放基础养老金441、85万元;参保缴费人员8894人,收缴参保资金338、4万元。目前,我们在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保费收缴工作的同时,做好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待遇信息、缴费信息、补缴信息的系统录入工作,立争在2016年1月20日前完信息录入工作。

五、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维护基金安全。

自今年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基金管理和监督,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基金安全。

一是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建立了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将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和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是规范经办操作流程。按照省、市规定,规范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基金划拨、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环节,明晰管理职责。

三是堵塞支付环节漏洞。定期加强与公安、残联、民政等部门沟通对接,共同做好参保人员生存信息核查等工作,确保人员参保信息真实、准确,切实杜绝多领、冒领等现象发生。

##第5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在局领导班子的领导关心下,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中心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2016年1-8月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16年保费征缴情况

2016年8月7日,全县各乡镇均召开了征缴工作动员会,对辖区内工作开展进行部署,我中心分别派遣业务骨干参加乡镇工作动员会,对政策变动情况及征缴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各乡镇均对新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为集中征缴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8月10日至16日,全县各乡镇统一行动,开展2016年保费集中征缴工作。

截至8月底,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有参保人员176292人,其中缴费人数为122146人,共计收缴城乡居保费14208400元,占全年任务的99、96%。

(二)养老金待遇发放情况

1、我县累计发放养老金10483万元,其中2016年1406万元,2016年2997万元,2016年3125万元,2016年1-8月发放2955万元,发放率100%,截止2016年8月待遇领取人员为47238名。

2、2016年1月份,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省财政为每位待遇领取人员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5元。我中心根据文件要求,经过加班加点及时调整了基础养老金,准确无误地发放到了每一位待遇领取人员手中。

3、2016年4月份,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河北省财政厅文件规定,自2016年7月起,中央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70元,即每人每月增资15元。我中心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及时联系软件公司调整了系统发放参数。我中心业务、财务人员经过反复核算,确保每一位待遇领取人员的养老金都准确无误后,于4月底将全县4、7万余人的养老金全部发放完毕,共计补发634、3万。

4、我县尚有1106名2016年7月至2016年3月去世的人员涉及补发工资的问题。这些死亡人员的基础养老金需要各乡镇(区)协助补发。我中心通过乡劳保所将应补发的基础养老金和继承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及时录入了电子表格。现已将相关继承人信息全部整理完毕,正在等待市里的指示精神,随时准备发放。

(三)业务宣传情况

根据冀人社发[2016]3号精神,河北省人社厅确定2016年3月为“城乡居保集中宣传月”,文件要求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采取标语、文艺节目、上门入户印发政策问答手册、致参保群众的一封信、政策宣传明白纸等手段,全方位、立体式,千方百计、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把提标这项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之举传达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我中心根据此文件精神印制了政策宣传明白纸5万份进行了发放,通过给全县各乡镇劳动保障所长开会对城乡居保工作开展以来首次为待遇领取人员增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使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衡水市城乡居保中心为我县7个乡镇免费设置城乡居保政策宣传牌。我中心按照上级指示,及时联系相关乡镇负责人,帮助其选择放置地点。截至目前,7个城乡居保政策宣传牌已全部建成。相关乡镇的城乡居保政策宣传牌全部建在人员密集、交通流量大的地点,这对我县城乡居保政策宣传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四)档案整理情况

由于城乡居保业务档案整理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2016年伊始,我中心对业务工作、人员分工进行了重新部署。在做好养老金发放的同时将工作重点放在业务档案整理上,在业务大厅留有必要的办公人员外其余工作人员全部进行档案整理。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加班加点进行规范化档案整理工作。

(五)征地手续报批工作

2016年1月23日,市人社局组织召开了关于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对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检查的专题会议,会议对所涉及的检查内容的自查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会后,我中心立即组织相关科室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自查工作,主要是对自2016年以来所有征地报批手续进行逐批次自查。在自查过程中,我中心发现征地报批手续存在缺失情况,在与衡水市农保中心沟通、协调后,我中心及时去市农保中心对相关档案进行查阅、复印。

2016年2月,我中心开始对2016年以来所有征地档案进行了规范化整理。3月初,我中心对所有征地报批手续按照上级要求全部整理入档,共计整理40余卷。

(六)参保稽核情况

通过我们调查了解发现有重复领取待遇及重复参保情况,我中心便邀请秦皇岛东易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通过软件为我们进行了初步筛查,筛查结果重复领取待遇人员115人、涉及金额186000余元;重复参保人员400余人。

对于重复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我中心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逐一电话通知其办理退保手续。截至8月底,我中心已为73人办理了退保手续,追回重复领取养老金108085元。我中心已将没有来办手续的相关人员名单交至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待社保所对其停发工资后再进行处理。

(七)生存认证抽查情况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城乡居保基金安全,杜绝死亡冒领现象发生。我中心于2016年4月16日开始对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开展生存认证抽查工作。此次抽查认证工作由县、乡、村三级工作人员组成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小组,每个小组乡镇配备1名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工作、被抽查村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维持秩序。抽到的村村委会提前通过入户或广播的形式通知该村所有待遇领取人员,在确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村委会指定的认证点进行认证。

截至4月底,我中心已对全县九个乡镇(区)的十个村抽查认证完毕,共计抽查认证3451人,未认证人员55人,死亡冒领人员48人。我中心对未认证人员进行了待遇暂停,对死亡人员进行了待遇终止。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3万元左右。

(八)民办、代课教龄补助发放情况

根据冀政办函[2016]37号文件精神,我中心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民办、代课教师的教龄补助进行发放。我中心与文教局对符合条件的民办、代课教师的信息进行认真的比对、核实后,已于8月份将2016年上半年教龄补助发放完毕,共计592人,发放590760万元。

(九)接访工作情况

2016年1-8月我中心服务窗口共计受理群众咨询1000余次,填写各类信息查询表300余张,较好的服务了广大参保群众,及时解决了参保群众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生存认证工作任务艰巨,逐一认证工作量太大,从人力、物力均不好实施,抽查认证会出现漏查现象,造成基金流失。

(二)、老农保遗留问题:因系统软件未能及时上线,导致老农保无法及时与城乡居保进行合并,影响了部分人员的养老金发放。

(三)、城乡居保与职工养老退休时不能衔接合并计算,致使广大参保人员利益受损。

(四)、城乡居保缴费存在基数偏低,由于广大参保人员对政策理解不高,普遍存在大众意识,缴费偏低。

(五)、征地审批:在查看征地档案时发现征地过程中存在征地亩数与征地人数不符现象。

(六)、档案整理:由于城乡居保参保人员众多,共计17万余人,档案整理工作量太大,需加大人员的投入,以便顺利完成档案整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做好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我中心将根据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基础养老金,确保我县待遇养老金发放工作正常运行,以维护社会稳定。

(二)、做好保费征缴后期工作。全县城乡居保费集中征缴完成后,我中心将继续做好后期对账、全县公示以及导入系统等工作。

(三)、继续加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居民充分了解城乡居保“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好处。

(四)、做失地农民调查认证工作,我中心计划对全县被征地档案进行逐一梳理,争取尽早调查清全县实际失地农民情况。

(五)、做好城乡居保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工作。我中心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

(六)、继续做好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工作。我中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确保按时完成老农保与城乡居保制度衔接工作。

201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自查情况总结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学习 第六篇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自查情况总结

按照**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5]15号文件精神,我所认真对照通知要求,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基本情况

我所辖区范围内有33个村和一个敬老院共计34个参保单位,2015年度参保有效总人数为12863人,其中16-59周岁为10213人,市户156人,缴费金额总计26100元,农户10057人,缴费金额总计1428200元;60周岁以上为2650人,市户30人,农户2620人。

二、我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领取情况

截止到2015年6月20日,我所通过逐村入村入户及向村委会了解情况等方式对辖区内60周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领取人员的领取资格进行查证审核,经认证原有2711名领取人员经审核有2558名符合领取条件继续享受养老保险金待遇,另有52人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认证报区农村养老保险中心和区农保科暂停享受养老金待遇,101人因为死亡原因取消养老保险金的领取资格,经审查不存在欺诈冒领等违规问题,对养老金待遇享受人员要求各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三、制度建设情况

2015年后半年,豆罗镇劳动保障所在接到**区劳动社会保障局的通知后,对所辖范围内的各村组进行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摸底征缴工作,经过与豆罗镇镇政府沟通,在上级各部门的领导支持下,我所积极开展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工作制度的建设:

1、领导到位,经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沟通协调,劳动保障所所长的努力,建立了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豆罗镇镇政府牵头,实行镇长总负责,主管副镇长领导,保障所具体承办业务,各村负责人辅助配合,各村协管员协办的工作制度,镇长带头签订责任书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村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内容并确定了人员配备,保障所现有工作人员2名,(

2、公布业务流程,制作业务流程图,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操作手册,发放宣传资料及入村宣传,培训"业务知识明白人",使参保人员及协办人员办事明明白白,参保清清楚楚;

3、完善参保登记及待遇领取审查手续,对参保人员及待遇领取人员的领取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由各村协办员进行初审后保障所进行复审,杜绝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的参保人和待遇领取人违规参保和欺诈冒领现象的发生;

4、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参保人员的参保档案进行分村整理存放,并制作电子档案,方便参保人员的待遇核定领取、参保人员的参保缴费及各种问题的查询;

5、保费征缴的互相监督制度,对参保人员缴纳的保费,由各村协办员统一收齐出具收据,并于当日内存入**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并将存款凭证交回劳动保障所,由劳动保障所向区农保中心换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正式收据,并接受参保人的监督。

2015退伍军人养老保险优待政策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学习 第七篇

为体现对复员退伍军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优待政策,参保的复员退伍军人(含本办法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按以下办法计发养老金待遇:

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期市区相应标准发给。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待遇当期市区平均缴费标准加上政府的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下同)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但不能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相同。

三、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员相同。

四、优待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人每月再加发40元优待养老金,并执行省规定的调整标准。

2016年新洲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学习 第八篇

为贯彻落实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经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制定以下工作方案,请各村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新洲乡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何席成

副组长:谭小维

成员:全体乡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春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任务

各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任务分配表:

村名

缴费人数

缴费额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学习】

井塘村

810

81000

莲塘村

1080

108000

兴安村

420

42000

高石村

810

81000

渡河村

1080

108000

塘下村

480

48000

合计

4680

468000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6月28日前必须完成全年任务的50%,完成征缴额的50%,并上交至乡新农保办公室,11月30日之前100%完成工作任务。

(二)各驻村乡干部负责指导、督促和落实。

四、奖惩措施

严格按照新洲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

(一)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目标任务纳入全乡综合绩效评估内容。

(二)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实行专项督查。

(三)与工作经费拨付挂钩。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村,以总任务总人数为基数,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对行政村按0.1元/人扣减工总经费,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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