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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

2016-11-19 09:26:5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共9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全稿,2013年7月11日稿)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总体要求和职责任务1、总体要求。以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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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 第一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全稿,2013年7月11日稿)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总体要求和职责任务1、总体要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着眼于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坚持讲认真、讲原则,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坚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把监督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干部从严管理监督,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不断推进干部监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逐步形成严肃教育、严格约束、严厉问责的监督体系,努力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科学化水平。2、职责任务。一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主要任务是,监督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群众路线和改进工作作风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组织措施,防止干部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督促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二是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监督,重点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主要任务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开展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查处违规问题、实施责任追究,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二、加强干部从严管理监督3、教育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部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促使干部懂规矩、守纪律。丰富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对新提拔干部任职谈话时,要在廉洁自律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在干部调整、集中换届、节假日时,要提前打招呼。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4、对干部苗头性问题早提醒。对干部有反映、组织上认为需要引起本人注意的,要及时提醒谈话;对有举报反映但性质不严重、线索不具体、暂时不宜查核的,要采取函询方式,要求干部本人限时向组织上作出书面说明;对确实存在有关问题的,要采取谈话或者书面形式进行诫勉,督促限期改正。对干部出现严重违纪问题,之前就有举报反映而没有采取提醒教育措施的,要追究组织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5、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对故意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任职岗位管理有关规定,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完善述职述德述廉,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考核的导向、评价和监督作用。注重运用各方面信息,定期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督措施。加强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应当参加一个以上下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推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部门负责人要加强与干部的经常性谈心谈话,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帮助改正。6、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督促一把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坚决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一把手的用人行为。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坚持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用好审计结果。7、严肃问责失职干部。对因工作失职,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干部,要按照规定严厉问责;决策严重失误的,实行终身追究。对被问责干部影响期内的工作安排及期满拟重新任用的,要严格把关。对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突出和奢靡之风严重,不胜任和不称职的干部,要及时进行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坚决予以惩戒。落实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责任制,纠正不敢抓、不敢管现象,对疏

于管理监督、班子成员或分管人员多次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必须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干部管理部门的责任。三、加强选人用人监督8、落实全程监督。强化事前监督,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需要报告的事项,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严格审核把关。强化事中监督,在民主推荐、考察、公示、讨论决定等环节,要深入了解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坚持干部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探索实行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严把选人用人关。强化事后监督,普遍推行“一报告两评议”,督促下级党委(党组)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并接受对选人用人总体情况和新提拔干部的民主评议;开展市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并延伸到各级党政机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地方党委组织部长。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档案和纪实监督信息系统,对选人用人全程纪实。

9、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实行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宣传,适时公布有关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组织系统电话、网络、手机短信和信访“四位一体”的“12380”举报平台。对举报问题,要及时受理并按规定认真调查核实;对实名举报的,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做好涉干舆情特别是网上舆情的监测和应对,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研判和查核;对问题属实的,要按规定处理并公布结果;对与事实不符的,要予以澄清;对政策法规有误读误解的,要进行正面引导。10、坚决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坚决不放过,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实一起、通报一起。实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重点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选举等突出问题,对当事人和责任人必须作出严肃组织处理。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范围,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要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说情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对违规用人的,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对干扰选举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处理。11、严格用人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本地区本部门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整治工作不力的,特别对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规用人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规定处理的,必须按规定追究党委(党组)和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实行“带病提拔”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对确实存在违规选拔任用问题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四、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12、抓好干部选拔任用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根据监督检查有关规定,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执行情况为重点,每3至5年,分级分类对所有有用人权单位进行一轮普遍检查,主要检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任职资格条件、履行选人用人程序和落实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回避、职务任期等制度的情况。对举报反映多的、“一报告两评议”满意率低的、出现严重违规违纪用人问题的,进行重点抽查。针对违规破格提拔、超职数职级配备干部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不断完善检查的措施方法,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13、抓好干部日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监督落实培训规定和学风情况。加强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的检查,防止和纠正在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和干部身份等信息上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对干部退休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纠正不按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问题。加强干部出国(境)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认真履行审批手续、严格出国(境)证件管理。加强谈话、函询、诫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增强制度的权威和效力。同时,要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制度体系。五、完善监督工作机制14、增强监督合力。各级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干部监督工作,牢固树立抓监督是本职、

不抓监督是失职、抓不好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健全组织部门内部齐抓共管的配合机制,明确干部监督机构、干部工作机构及其他机构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干部监督工作部内协调会议,实行部内干部监督信息归口管理,建立完善干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干部监督机构负责人参加本部门研究讨论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要健全组织部门与有关部门联系密切的协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编制、检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信访等单位的联系和信息沟通。要健全组织系统上下联动的推进机制,上级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组织部门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干部监督工作情况和重要信息。15、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从严治部、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教育引导组工干部讲认真、讲原则、讲担当,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按组织程序办事,敢于反映真实情况,敢于指出干部存在的问题,敢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健全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充实力量,选好配强负责人。对干部监督工作人员既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建设一支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过硬队伍。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1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 第二篇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是对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主要是监督其能否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否结合实际学习政治理论,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方针;能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能否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对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重点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主要是监督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能否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能否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自觉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能否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法规和政策;能否严肃查处违反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

对理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内外部工作关系的研究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 第三篇

对理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内外部工作关系的研究

【 作 者 】张俊明

【作者简介】张俊明 中共甘肃省酒泉地委组织部

【 正 文 】

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第四次全会上,围绕从严治党首先要治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再次强调对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一定要严格把关,对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监督,对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如何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理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的内外部工作关系,切实加强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工作,是当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方针、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需要迫切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近年来,随着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全面实施,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在干部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从严格的意义上来看,这项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监督意识不够强。认为干部监督有纪检监察部门专门负责,组织部门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不便监督”、“不敢监督”以及在干部工作中重使用轻管理等情况。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从体系来看,干部监督工作的各个相关部门缺乏统一协调的工作秩序;从机构来看,承担干部监督任务的干部调查审理机构普遍人手少,力量单薄;从制度来看,现有的制度大都比较原则,执行起来操作性不够强。三是监督的横向联系不够。由于全面、深入了解干部工作圈、交际圈、生活圈的信息渠道不畅,有时会出现干部考核定性不准,或组织部门一边考察,执纪执法部门一边审查的现象。另外,组织部门内部的干部监督机构与其他干部管理机构的联系、配合还没有形成制度。四是监督缺乏行之有效的方法。目前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工作主要以审查为主,在预防、教育、处理等方面相对比较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私不举、官不究”的情况。在监督手段方面,如何准确把握干部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状况,对干部实施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督,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操作手段。五是监督的保障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监督者是否秉公办事,被监督者能否接受监督,都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这五个问题是当前理顺干部监督内外部工作关系,切实做好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障碍。只有认真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把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从当前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现实要求和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看,解决上述问题,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区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职能

干部监督是一个涉及多主体、多形式、多环节的系统工程。从监督体系看,其监督主体大体可分为党委及组织部门的监督,党的纪检、监察机关的纪律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的司法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新闻部门的舆论监督,群众团体和公民的社会监督。从监督形式看,它主要有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两大类型。就党内监督而言,它不仅有党内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即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而且,组织、宣传、统战、信访、检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也都具有监督的职能。比如宣传部门在舆论监督方面,统战部门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方面,信访部门在群众监督方面,财政、审计部门在经济监督方面,检察部门在执法监督方面,都起着其他部门无法代替的作用。

在各个监督主体中,执纪执法部门是对党纪国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行政职能机构,其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干部的“挽救”、“儆尤”上。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及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对各级党委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实施监督,并及时提出改进和加强的意见和建议;受理对领导干部和干部工作的控告和申诉;依法查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违纪、违规、违法案件。 与执纪执法部门对干部的“挽救”、“儆尤”作用有所不同,组织部门的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干部的“引导”、“修正”两个方面。组织部门除因工作需要,配合执法执纪部门对一【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

些大案要案进行查处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应主要集中在事前和事中。其中事前防范是基础,通过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保证干部的素质,以实现对干部管理监督关口前移的目的;通过对干部普遍进行经常性的党的宗旨和纪律观念的教育,增强干部的监督和自我监督意识,自觉地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通过多渠道、多方位了解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发现错误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和纠正,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因此,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特点,是根据党的组织路线和新时期的任务,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将监督融于日常的管理之中,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到离任的全过程。其主要职责是:对本地区、本部门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实施管理监督,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对干部实施监督管理的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和重要政策及制度规范;检查督促下级机关及有关部门及时制定和改进对干部实施监督管理的法规、制度及相关的措施和落实情况;对干部监督管理法规、制度及程序运行的有效性实施监督,使其不至于影响干部监督管理全局;对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组织部门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配合纪检部门对涉及管理范围内领导干部的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统一协调各监督管理主体之间的关系,使其有序高效地运转;及时向党委和上级组织部门提出改进和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具体实施干部监督工作中,组织部门在整个干部监督体系中居于一种多重职责、协调联动、重在治本的关键位置。组织部门在领导干部的管理、任用、推荐、考察中直接承担具体工作任务的特殊职能,决定了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必须与其他方面的监督紧密结合,否则,不仅组织部门很难全面准确地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其他方面的监督也将大大减弱以至失去监督的效力。为此,应该建立并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决策失误追究制和用人失误追究制。在日常监督工作中,由组织部门定期召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信访、检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就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情况进行交流,分析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对领导干部和干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以权谋私、用权失误等,则应充分发挥执纪执法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对决策失误和用人失误追究制的督促落实,加大法纪监督力度和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达到教育干部、以儆效尤的目的。为达到这一目的,应改革执纪执法部门目前以横向同级领导为主、纵向上级领导为辅的领导体制,逐步实现领导体制纵向化、监督职能独立化,这样就会极大地增强执纪执法机关的权威性,减少来自横向面的干扰,调动他们行使监督职权的积极性。

二、明确目标任务,理顺内部体系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行监督,坚决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是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坚决遏制和克服干部队伍中的消极腐败现象。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目标,从监督干部工作来讲,其近期目标就是要努力达到坚决按照《条例》的要求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从监督干部队伍来讲,较低层次的目标是,通过监督使各级干部吸取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高层干部腐化堕落反面典型的教训,做到遵纪守法,不谋私利。较高层次的目标是,通过监督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中央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养成高尚的共产主义道德情操;建立一支能够带领广大群众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

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机构是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也是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监督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指导下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及坚持和落实各项干部监督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组织部门报告执行情况;受理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纪行为的检举申诉,主要调查核实领导干部违反《条例》规定和其它消极腐败行为的信访案件和领导批示件,并及时与

有关部门及部内干部管理机构沟通情况,及时督促研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出现的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对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解剖分析,对违反党纪或干部人事纪律的人和事,从组织部门的角度,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适时向同级党委或组织部门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的意见和建议。

部内其他干部管理机构是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机构。它们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是:负责实施对有关领导干部的谈话、诫勉工作;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来信,报经主管领导同意,结合干部考察工作进行调查核实或采取函询的办法,要求被反映的领导干部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实向上级组织作出书面答复。

在组织部门的日常工作中,干部工作是由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考核奖惩、交流回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干部管理监督等七个主要环节构成的,七个环节环环相扣、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才能从整体上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制的制衡作用,真正体现出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因此,组织部门内部也有必要在加强联系与合作方面加以规范。如对选拔任用工作的检查监督,应以干部监督机构为主,其他机构配合;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日常管理、教育、考核等,应由干部选用机构牵头,监督机构和其他机构配合。对于干部的提拔、后备干部的推荐,选用机构应征求监督机构的意见;对于干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监督机构应主动到有关机构交流情况。对于检查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由干部监督机构和有关机构共同研究处理,从而形成有主有次、有分有合、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工作重点,增强工作实效

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工作,是一项任务繁重、复杂而十分具体的工作,因此要突出工作重点。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就其内容来讲,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用人问题,是群众意见比较大、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个现实问题。各级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有相当一部分与用人上存在的问题有关。二是经济问题。即对领导干部在掌管钱物、发包工程、项目招标、配置生产要素等经济活动中施政行为的监督。目前,在不少地方、不少部门,由于必要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大量的经济活动表现为领导者个人意志和权力的运用。实现经济权力应用的公开与公正,必须加强监督。三是廉政问题。即领导干部个人是否利用职务和职权上的影响,为下属及子女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这方面的监督,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

就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对象来说,关键是要搞好县处级干部和各级班子“一把手”的管理监督。把县处级干部确定为重点,这是因为县处级干部具有承上启下的职能,既是党的方针、政策、路线的执行者,又是实际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一个县处级班子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或单位的发展和稳定。把各级班子“一把手”定为重点,这是由于“一把手”在整个干部管理监督中处于重要位置,具有双重作用。“一把手”既是主体,又是客体;既要领导管理监督、参与管理监督,又要接受管理监督;既是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领导者,又是被管理监督工作的主要对象。只有既管理监督好“一把手”,又充分调动“一把手”搞好管理监督的积极性,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工作才能事半功倍,收到应有的成效。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

四、完善监督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制度建设具有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理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的内外部工作关系,关键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在建立各方配合、信息互通、简便明确、行之有效的干部监督工作新机制上下功夫。当前,要着重解决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1)监督信息“网络”化。建立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信息网络,是做好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基础环节和有效途径。通过定期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实施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渠道,及时收集、汇总、分析群众信访举报、执纪执法部门掌握情况、党外人士、公众舆论、人大代表的反映等方方面面的信息,并对干部监督信息进

行系统处理,建立干部信息档案,同时对干部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长期、不间断地观察和积累,以全面、深入地了解干部在工作圈、交际圈、生活圈的情况,进而对干部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这是解决当前在很大程度上凭主观印象评价干部的有效办法。

(2)监督与教育相结合。监督的目的不是惩罚干部,而是引导干部、保护干部。要达到引导干部、保护干部的目的,最根本的就是建立健全干部培养教育机制。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制度、实践锻炼制度、轮岗交流制度、轮训调训制度、理论考试制度等多种制度,加强干部的管理教育,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干部素质提高了,就能自觉地监督自己和接受监督。所以,监督与教育的结合是一种标本兼治的方法。

(3)实施“全程监督”。即对干部从走上某一领导岗位前,到离开这一岗位后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人们习惯地称其为任前把关、任期监督、离任审计。任前把关,指的是建立和完善干部选任管理制度,包括推荐干部责任制、考察干部责任制、党委讨论决定干部票决制、干部任前公示制等多种制度,明确规定推荐干部、考察干部、任免干部所应遵循的原则和操作程序,主客体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违反《条例》造成用人失误失察所应给予的处分等等,由组织部门的干部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根据制度规定和职责分工,对拟提拨对象实行“双轨负责制”,分别对干部的任职条件和廉洁情况进行把关定夺。任期监督,一方面是指研究建立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和干部任期审计责任制,完善干部平时考察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克服不换届不考察、不使用不考察、不出问题不考察的倾向,不断提高考核评价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另一方面是建立反馈、谈话、诫勉制度,劝退、辞退干部制度和干部批办件调查制度,充分发挥组织部门对干部监督的预防作用。离任审计,指的是干部离任后进行全面审查、审计,得出公正的评价。

(4)加强“日常监督”。就是将监督的内容融化到干部日常管理之中,对组织部门干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如干部考察、调配、任免、教育等都提出监督的要求。这样,既能充分调动组织部门内部各有关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组织部门干部监督的全部潜能,又能及时发现问题,堵塞干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有时还能提醒、帮助一些干部迷途知返。

(5)发挥“典型监督”的作用。即建立典型案例分析通报制度,每半年由组织部门召集其他干部监督部门,对权限范围内管理的干部的违法、违纪和违规案件进行通报,并深入剖析,挖掘问题根源,追溯产生背景。通过加强反面典型的教育,唤醒人的良知,遏制人的恶行,强化干部的自我监督意识。

加强新形势下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监督问题研究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 第四篇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

加强新形势下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监督问题研究

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干部制度改革的一项基本要求。党的十四大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再强调要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干部管理工作的开展。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管理干部的职能部门,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切实做好干部的监督工作,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课题。

一、组织部门在领导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由于“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的影响,对干部工作提出了新考验和挑战。如果不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有可能导致一批干部在市场经济中失足犯错误;而且由于权力引进市场,金钱引入政治,也会使市场平等竞争失去规范和准则,造成无法可依、有法不依的局面,破坏市场秩序和市场的正常发育。组织部门自觉肩负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责任,不仅是爱护干部的需要的,也是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所要求的。组织部门协助党委选拔干部,掌握用人权,把对干部进行监督的工作做好了,也为提高党内监督的整体效应创造了条件。

我们有的领导干部“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有的问题不少,却够不上纪律处分,有的客观上有错误,但一时无法查清楚。。另外,从组织部门的职能和特点来看,监督的渠道有两条:一是通过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组织部门负有干部宏观管理的职能,上级组织部门对下级部门有直接的业务关系,可以直接行使对干部的监督。二是通过下一级党组织进行监督。上级组织部门对下级党委在组织和干部工作中的问题,可以指导、督查。组织部门应按照不同的管理权限,划分各级各部门在实行干部监督工作中的职责任务,理顺监督渠道,促进整个监督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二)加强教育,提高监督意识。当前,一些领导干部不注意加强学习,不注意自我提高,或是在学习中采用实用主义和断章取义的态度,以致于在行动中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组织部应发挥其在政治、思想和组织上的优势,把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尤其是加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如何加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自律,树立良好工作作风和新时期干部良好形象。

(三)建章立度,规范监督行为。

⒈制定和完善有关领导干部运用权力的行为规范。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是一条有效的途径,把机关的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工作结果向机关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布,主动接受人民的监督,把领导干部的个人行为与单位的整体行为全部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行为的对象来监督取舍决策。从组织上提供一条途径,把组织部门的监督于人民群众的监督结合起来。另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制度也是一条行之效的方法。领导干部的经济审计包括任前、任中、离任三个关口的审计。对有调整意向的干部,结合班子考察、年度考核,提前一至两个月进行任职审计,避免用人失察、失误;任中审计结合平时考察、年度考核来进行,明确届中经济责任,客观公正地反映干部任职期间的情况,建立干部实绩档案,以此作为选用干部的依据;离任审计分清经济责任,使离任的干部不交马虎账,上任的干部不接糊涂班。实行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监督制度,不仅可以弥补组织考察和民主测评对干部深层次问题,诸如干部是否清廉、工作是否扎实等了解不足的缺陷,而且可以有效地遏制虚报政绩等现象发生,促进领导干部作风的转变。

⒉建立领导干部个人及生活情况报告制度。制度主要是领导干部的收入报告,家庭成员的情况,领导干部出国出境情况,领导干部运用权力为自己亲属在生意、住房、工作上提供方便的情况等等。建立领导干部个人及生活情况汇报卡片,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工作及家庭生

活中的真实情况,解决权力执行者难以自己监督的问题,加强事前、事中监督,便于组织部门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领导干部的情况,使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⒊建立领导干部谈话诫勉制度。对经组织考察、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或年度考核中,群众反映较大,信任程度差,问题突出,但又够不上法纪处分的领导干部,由市委或组织部领导进行谈话,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的不足,提出诫勉的要求,同时进行帮助教育,并由组织部门和所在单位对其加强政治思想工作,考察中进行重点走访。诫勉期限一般为-个月,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整改情况汇报,组织部门组织考察后,决定干部的使用。

⒋健全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我们党历来强调,任何领导都要参加其中一个党组织活动,不做游离于组织这个的人。领导干部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最重要的是要过好党的民主生活,通过发扬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的能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要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派人参加下级单位的民主生活会,有目的地了解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要求,探索一些新的措施和办法,如把会前征求意见同民主评议干部结合起来,把会上开展批评与会下开展谈心结合起来,把落实整改措施情况列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内容等等。

⒌建议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民主评议干部首先要作好评议前的宣传发动工作,争取群众的参与和支持,评议的内容要有针对性,要切实保证评议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将民主评议的结果体现在领导干部的使用上,保证民主评议不走过场,使领导干部真正置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⒍建立领导干部过错追究制度。人非圣贤,能无过,但是我们决不能允许让那些错误不断的领导干部来领导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建立领导干部过错追究制度,就是要让我们的领导干部在出现错误的时候,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组织,积极向组织汇报,并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找出错误根源,不断地提高领导水平。科学决策,更好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领导干部过错追究的内容包括重大行政决策过错追究、推荐干部连带责任追究以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追究等方面。对那些犯了错误又不加重视,不思悔改的领导干部要进行教育,对隐瞒错误和千方百计开脱的干部要采用组织和法律的手段对其进行追究。 ⒎完善干部的任用机制。

浅议高校组织部门加强处级干部监督工作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 第五篇

浅议高校组织部门加强处级干部监督工作

【关键词】高校组织部门;处级干部;监督工作

十八大提出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新修订的党章增写了干部监督的内容,要求“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在“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新形势下,党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强化高校对作为学校建设中坚力量的处级干部的监督工作,更好地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公道正派的用人作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高校组织部门加强处级干部监督工作,应从以下方面着手。一、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加强群众监督

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广泛性、公开性、针对性、多样性的优势,切实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公开透明贯穿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群众监督。一是公开选任方案,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以及利用校内媒体及时发布消息,让师生员工知情,请师生员工把关。二是公开报名和民主推荐,学校处级领导岗位报名通知面向全校发布,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教职工均可申报相应岗位。可以采取民主推荐、个人自荐和群众举荐形式产生候选人。竞聘岗位所在单位可以召开民主推荐会,尽可能扩大参与人数、实现各层面代表的全覆盖。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人员,也可通过个人自荐和群众举荐的方式直接向组织部门报名。三是公开过程,对竞聘人员进行述职考评,述职考评会在校园网上全程现场直播。同时,在述职考评中主动邀请群众参与和监督,邀请竞聘岗位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担任群众评委,邀请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各级学术、学位、教学委员会委员等各层面代表担任专家评委,并将学校领导考评成绩、专家评委考评成绩、群众评委考评成绩按照不同权重,组成考评总成绩,提高群众话语权。二、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实施全程监督【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

在换届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积极创新完善竞争机制、不断扩大师生民主参与,大幅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实现“工作零差错、程序零走样、过程零违纪”。

(一)确保工作纪律宣传学习“全覆盖”,促进处级干部加强自我监督【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

换届工作开始之前,制定发布换届工作纪律,组织全校师生员工学习和遵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处级干部带头学,组织部门重点学,党员干部普遍学,坚持把强化宣传教育作为严肃换届纪律的先导工程,促进处级干部加强自我监督。(二)着力把好程序关,筑牢四道监督防线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

严把资格审查关。将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由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照岗位申报条件进行审查,严格按照申报条件逐一核对,确保不看人

2016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工作方案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 第六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有效利用社会管理创新的现有平台,不断扩大社区群众对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管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深入推进干部监督管理,增进干群关系,提高党委、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实现同步小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和县委“七项规定”以及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和县纪委全会精神为目标,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凝聚社会监督力量,既关注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内的工作圈,又关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深入推进全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群众联防、社会联督和家庭联控”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在业余时间发生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有悖社会公德、有损干部形象的行为,实现“四个前移”。即实现监督工作重心前移,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更贴近群众;实现管理职能前移,使廉政文化进社区、进网格,着力夯实反腐倡廉组织基础;实现监督关口前移,使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形成反腐倡廉监督合力;实现监督预警前移,使网络舆情监控与倾听基层信息相结合,建立干群互动的信息沟通平台,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权、参与权,促进领导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三、监督对象

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

四、监督内容

围绕领导干部“四圈”开展监督。社交圈:是否有违反政治和组织纪律、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制造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和行为;是否有参加国家明令禁止的传销、邪教组织或封建迷信等活动;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能否敢于制止,伸张正义;生活圈:是否有搞“小圈子”及与社会上的不法分子频繁来往的情况;有无媚上压下,搞不正之风的行为;能否摆正自己的位置,坚持党性原则,自觉抵制腐败现象的侵蚀;有无接受不正当宴请,用公款支付酒店、歌舞厅等吃喝玩乐费用;有无沾染黄、赌、毒等不良习气和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家庭圈:是否孝敬父母及对亲属子女严格管理教育;有无对身边工作人员、亲朋好友提出过分要求;有无影响工作决策和丧失原则等问题。公益圈:是否带头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公益性活动;是否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宣传、服务等工作;是否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维护社会治安和环境卫生,倡导文明新风;是否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积极向社区党组织建言献策,配合社区党组织搞好工作,维护社区集体利益。

五、监督措施

采取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家庭监督等“四位一体”的监督方式,以开展“三亮三比”活动为载体,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确保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一)开展“亮身份、比形象”活动。社区党组织和网格监督小组将干部身份(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在网格内进行公开,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监督。比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作风是否转变、是否廉洁,比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是否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谦虚谨慎,品行端正;是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不散布、传播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是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模范遵守社区管理规定,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是否参加积极向上、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二)开展“亮承诺、比贡献”活动。领导干部以个人承诺方式在社区党务、政务公开栏,网格内居民集中区域或小区、楼栋等进行公开。半年组织开展一次领导干部公开“践诺”推进会,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公开承诺工作。年底,组织网格内“两代表一委员”、普通群众和服务对象,对领导干部承诺践诺情况进行评议,比领导干部为基层党组织、社区群众、服务单位和服务企业做了哪些贡献。

(三)开展“亮标准、比满意”活动。结合领导干部服务公开承诺,将监督标准和行为规范在社区网格、小区或楼栋明显位置进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区群众监督。年底,以社区党组织为单位,召开网格群众代表评议大会,对领导干部在服务社区、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和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把民主测评结果亮出来,比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满意度。

六、工作步骤

(一)依托社区网格,建立干部监督档案,掌握干部动态。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表现档案。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建立活页式的领导干部监督进社区、进网格表现档案;各乡(镇)社区(网格)要建立干部监督工作登记册,记载领导干部在社区网格的生活作风、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社会公德,参加社区公益活动以及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评价意见等。二是制发领导干部网格监督卡。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发《县领导干部社区网格表现情况监督卡》,监督员根据监督内容实施监督检查。普通居民群众可直接向网格监督员及社区党组织反映领导干部社会交际和个人生活等方面异常情况;实行信息月报送制度,监督员每月收集领导干部网格表现信息。各乡镇纪委每月5日前向县纪委报送《县社区网格干部监督信息报告表》,重要事项随时报送。三是建立社区网格监督小组。镇、广顺镇和威远镇按照社区划分网格,其他乡镇按照政府所在地的村建立一个网格,社区在每个网格成立监督小组,组长由网格长兼任,副组长一名(指定驻在网格的干部担任),每个网格选配1-5名监督员。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联系对应乡镇网格,每个班子成员分别联系县城社区1个网格,检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网格监督小组要通过定期走访、记录民情日记等方式多渠道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了解群众对领导干部的反映,及时反馈领导干部在社区网格的情况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建立网格化管理预警机制。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各乡镇、社区负责收集、整理、处置干部监督信息。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网格干部廉情分析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领导干部存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将以书面形式预警示警,对接到一次预警书的,由本单位对当事人进行警告教育,累计接到3次以上预警书的,单位“一把手”向县纪委写出书面说明,累计达5次的单位予以通报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依托社区网格,建立“双管双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制度。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内以公务员身份隶属本单位党委(组)管理,“八小时”之外以社区群众、家庭成员接受网格监督管理,形成党组织、社区网格监督管理模式。乡镇干部无论家住县城还是乡镇,都要在乡镇开展“三比三亮”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双向考评”制度。领导干部不仅要参加所在单位的考评,还要参与住在社区网格的民评,真正把领导干部满意度的评判权交给群众,并将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评先选优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依托社区网格,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按照廉政文化“六进六增”的标准和要求,各乡镇要因地制宜,采取有效形式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设廉政文化专栏、廉政文化橱窗和廉政文化长廊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中央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有效提高群众知晓率,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让更多老百姓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果。要正确引导和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监督合力,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

(四)依托社区网格,创新干部管理方法,发挥网格作用。各乡镇党委要积极探索“乡镇管事、社区议事、网格理事、群众监督、代表评事”的工作制度,充分依靠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创新监督方式,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策略,把干部监督工作融入日常管理中,真正实现监督职能下移,使领导干部服务下沉。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同推进。按照“县委统筹、纪委主抓,部门负责、社区落实、网格管理”的原则,县委将成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的统筹、规划、指导;县纪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分析、研判和总结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协助、配合乡(镇)社区开展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

(二)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是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新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及时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有关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参照《县镇社区网格划分表》(附件二),收集、填报本单位领导干部职工对应的信息,在2016年12月10日前将附件一、三、四、五报送县纪委。

(三)明确任务,形成合力。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搞好顶层设计和尊重基层首创相结合的原则,抓好工作统筹,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和领导小组及监督员的职责、纪律要求等;各乡(镇)、社区要强化工作措施,制定领导干部网格管理制度,建立网格监督小组,选配好网格监督员,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正确引导群众参与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监督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社区网格开展督促检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县纪委、组织、宣传和政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的宣传,提高干部思想认识。要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电视台和《今日》开设专栏,适时发布相关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信息,在网格内悬挂“监督信箱”和公布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016学习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心得体会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 第七篇

生当如月季、做人当如白莲品格。月季花给予我的,决不仅仅是华丽的外表和诗情,如果只是那样的话,是不足以让我坐在这里来写这篇文字的。月季花给予我的,更多的是激励和思想。而白莲不是那种娇贵的植物,她对所处的环境、条件,几乎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只要有水份,有阳光,有一些温热的关怀,就行了。但是开放着,出淤泥而不染,默默的淀放着却不求回报。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通过参加省、州的视频学习,我感触良多,体会最深的就是觉得“四项监督制度”不仅为防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而且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法规制度保障。以下是我对“四项监督制度”的认识及其在认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感悟。

一、四项监督制度重要性

四项监督制度是相互衔接配套,连为一体,环环相扣的,其涉及的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将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了监督范围,并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其次,四项监督制度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范围不显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从而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

四项监督制度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明确了监督要求,不仅要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的满意度,这对于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表面走程序、背后搞不正之风”的问题,从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项监督制度中的《责任追究办法》列出了应当追究责任的39种主要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处理措施,使各类相关人员都清楚地知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行为会受到追究,那些行为不允许出现,那些行为将得到禁止,从而树起“警示牌”、架起“高压线”,亮出“红路灯”,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以明文规定促自觉遵守,以追究措施促作风正派。制定和实施这四项监督制度,不仅为深入整治用人中出现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而且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筑起了一道防范用人不正之风的“防火墙”。众显而易见,“四项监督制度”是加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好制度,是党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同时也是我们党员群众的好期待。

二、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深入认识

制度贯彻实施情况的效果如何,关键还得看改革实践的效果如何。我们要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使各项制度更加符合实际、真正落到实处。结合单位实际,我认为应该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完善干部考核考察评价体系

牢固树立以德为先、以绩为要、以民为尊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理念,坚持把“德”作为选人用人的先决条件,健全完善干部“德”的考核评价标准,优化考察考核办法。认真落实中央“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和省市“三位一体”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要求,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分层分类、简洁实用、科学有效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四考并用”、也就是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制考评和干部考察结果综合运用,使考人、考事、考绩有机统一,增强考核效果。坚持千人测评制度和“三级评议”制度,增强干部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健全系统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扩大干部动议、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中的民主,着力提高干部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健全完善班子研判、规范动议、民主推荐、初始提名、初选联审、差额考察、差额初定、分层票决、决定任职、考核管理“十步”工作流程,努力形成系统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体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三)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综合运用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现有手段,健全完善组织系统信访举报、“12380”电话举报和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加大举报受理和查核力度,认真查核干部个人的违规违纪问题。认真执行立项督查制度,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增强制度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做到查实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一起。按照《“一报告两评议”办法》和《离任检查办法》规定,运用评议和检查的结果,对当事领导干部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坚持推行并不断完善干部任前联审、干部选任全程纪实等制度,使提名、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有据可查,防止不履行程序、简化程序、变通程序现象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三、生当如月季、做人当如白莲品格

学习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我的感悟就是,生当如月季、做人当如白莲品格。

作为基层组织部门,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顽固性和危害性,增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强烈责任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要求,着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努力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为社会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在新形势下,要把握好自己,关键要解决如何做人、做事的问题,也就是要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做到慎权、慎独、慎微。慎权就是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为民办事,既实现个人价值,又为党和人民作出应有贡献。慎独就是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淡泊名利,遵守《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自觉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在公众面前严于律已,在独处时严谨言行。慎微就是干部要时刻注意从小处着眼,重视小节问题,防微杜渐,牢牢坚守第一道防线。要有清醒的认识,要以对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原则,加强修养。要不断学习,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顶得住压力,把从事干部工作的经历作为难得的磨练自己、提高自己的过程。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劳任怨,无私奉献。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敢于讲真话、讲公道话,敢于得罪人。要时刻警醒自己,严格自律,防微杜渐,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高尚的情操

月季花,不似玫瑰常常作为情人间的浪漫情意,它的美在于它的平凡中见不平凡。在于它的淡淡的幽香。莲花的美丽在于它的出淤泥而不染,洁白无邪。那是一种让人爱慕的花,那是一种让人敬慕的精神。那就是廉洁奉公的代表。

学习完四项监督制度后,我最大的感悟就是,干部要有高尚的情操。要做到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16字要求,必须不断磨练公道正派的政治品质,树立起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有效抵制不正之风,才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工作中,要守得住清苦。组织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很强,要求很高,但任务很重,工作很苦。因此,我们做为一名人事干部要吃得起亏,吃得了苦,把自己在组织部门工作看成是党和人民对自己的一种信任,一种荣幸、一种锻炼,而不能斤斤计较、患得患失,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安于清贫、甘于吃苦,不贪不占不攀比。

生活中,要挡得住诱惑。面对各种诱惑,我们干部必须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绝不为贪图小利而损害大义;坚持公道正派的做人原则,敢于坦然面对各种歪风邪气,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移,不为钱所动;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轻视小贪小占、小恩小惠对自身的腐蚀和危害,而应当坚持依靠自己的合法收入,坦坦荡荡地生活,养成一身浩然正气。

2015乡镇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 第八篇

乡镇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对于防止、纠正干部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不仅会毁掉一批干部,更会影响一地政权稳定,耽误一域经济发展,败坏一方社会风气。一年来,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根本目标,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规范全镇领导干部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在制度上,加大创新力度,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为了使我镇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年来,我们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先后出台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一是在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方面,充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出台了干部任前公示制、竞争上岗制、公开选拔制和公开推荐制。二是在完善干部日常管理机制方面,实现人权与事权的有效结合,出台了《大兴镇干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把中层以下干部的考察任命权下放;对在工作、生活上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警示,出台了谈话诫勉制度和干部向组织回复有关问题制度;加强对干部实绩的考核,出台了干部动态考核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三是在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精简干部队伍,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干部作风,在全镇村级组织建设中实行了“三改四制”,即改革村干部管理体制,改善村干部素质结构,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实行村干部公开选拔制,村组干部交叉兼职制,村务、财务公开制,村干部任期承诺制。四是在加强组织人事自身约束方面,出台了考察失误追究制度,严格考察纪律,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规范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行为。在加快制度创新的基础上,我们要求全镇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贯彻,切实做好组织人事的规范、公正、科学。

二、在内容上,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效果

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面广量大,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此基层上,以点带面,实现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为此,我们在工作中主要突出以下三个重点:

一是突出对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识别和选拔干部,我们把离任审计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常抓不放,实行领导干部定期审计和重点审计制度,建立审计台帐。镇党委定期、不定期召开纪检、组织、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通报审计情况,研究落实审计建议,并对各单位落实审计意见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从而保证审计意见得到及时落实。自实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以来,我镇已对十余名离任领导干部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对广大干部的监督管理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是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群众监督机制上。监督渠道不宽,言路不畅,是影响人民群众正常行使监督权的重要障碍。实践证明,依靠群众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围绕有信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干部工作、生活、经济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特别是对拟提拔公示干部的举报,由纪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迅速查处报结,为镇党委提供用人决策依据,同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反映人,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去年我镇共收到群众来信44件,来访28人次,按期完成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信访7件,办结率100%,上报调查报告20余份,提出处理意见30余条。

三、在手段上,实施配套改革,全方位拓宽监督管理范围

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放在整个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需要方方面面的相关制度及实实在在的措施加以配套,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为此,我们在不断加大干部监督 管理制度建设的同时,还建立健全了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通过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职能机关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行为,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一条政治“保障线”。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约束。全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各行政村,都设立政务、事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财务收支、重要事项决策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镇直各行政单位和执法机关在办公区显眼位置,张贴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服务承诺以及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并通过镇广播向社会公开。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村(居)委会领导干部的电话、手机号码、职务分工全部公开,畅通信息渠道,为群众反映情况、开展监督提供便利,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实施谈话诫勉,强化警示教育。建立谈话诫勉制度,是对既存在一定问题,但又不足以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的领导干部进行的超前提示和预警,从而达到教育、警示的目的。为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增强领导干部工作责任感和压力感,我们把在组织考察、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动态考核及群众来信来访等方面反映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者在工作中、生活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及时给予谈话诫勉,同时对被诫勉对象进行六个月的跟踪管理,并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较好的干部,及时解除诫勉,不影响其提拔使用,对表现较差的干部,将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自去年以来,我镇共对6名同志实施了谈话诫勉。

三是加大惩诫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选拔任用干部失察追究制度,明确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推荐、考察、任用等各个环节所应负的责任。去年一年,我镇有3名责任人和承办人因违规任免干部在全镇大会上受到点名批评,并上台检讨,撤销了有关单位9名干部的任免决定。建立工作失误追究制,规定干部在作出错误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等8个方面的情形必须给予责任追究。去年,全镇有1名干部因计生工作失职被给予党政纪处分。建立末位惩处制度,规定在目标考评、现场观摩、行风评比等重大阶段性工作的评比中排名处于末位的单位,由镇党委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惩处。连续两次工作排名处于末位的对单位主要领导给予警告,其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部门活动组织方案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 第九篇

第1篇:部门活动组织方案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组织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先进组织部门、争当优秀组织工作者”(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为在我市组织系统迅速掀起“创先争优”新高潮,认真落实组织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强力推进全市组织工作上新台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铸一流精神、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为目标,通过考核评比,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锤炼素质,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在全市组织系统形成创先争优、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实现我市组织工作“后发赶超”,努力跻身全省组织工作先进行列。

二、评比条件

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指导思想明确。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组织工作服务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办法和新途径,不断开创和谐组织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业绩突出。

1.认真做好地方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抓紧研究和尽快建立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新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以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为重点,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工作。

2.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遵循党的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认真执行近年来出台的“一法、一纲要、三条例、十一个法规性文件”,积极探索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的实施办法,认真实施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试行办法,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有效防止和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干部培养选拔和宏观管理工作扎实有效,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理顺管理职能,规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领导干部职数。干部监督工作,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得到明显加强,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选人用人上的失误。认真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干部信息工作不断改进,干部任免及档案工作进一步规范。

4.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深入开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如数如质如期完成,扎实推进“双培双建双强”工作和“一支书”工作,“两新”组织和社区党的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党组织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5.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下发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建立健全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党员道德建设,在积极探索党员教育和管理方面取得新成绩、新经验。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指导和监督。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扩大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加强站点建设、使用和维护,进行有效的教学组织与管理,保障站点正常运转,学用效果明显。

7.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决贯彻人才强市战略和党管人才原则,继续抓好市委、市政府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等六个政策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加强人才体系建设,盘活用好现有人才,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积极拓宽人才工作领域,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三)自身建设过硬。

1.领导班子团结战斗。坚持和完善了部务会、办公会、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形成团结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2.努力提高组工干部素质。按照“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出色”的要求,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使组工干部在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方面起到表率作用。加大了组工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组工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3.内部管理规范。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和落实了组织工作各项制度,思想作风建设和机关内部管理明显加强,组织部门信息化取得成效,实现组织工作和内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4.作风深入。牢固树立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和服务于广大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和群众。对中央、省委、市委及同级党委的重大部署和组织工作各项任务的贯彻执行,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落实到位。

5.工作指导得力。注意加强对下级单位和部门组织工作的经常性指导,组工业务培训工作、督查工作、信息工作等成效明显。

优秀组织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党性坚强。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忠于党和人民事业。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品德高尚。模范遵守组织人事干部的职业道德,带头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共产主义道德规范,始终保持高尚的品格情操。

(三)作风优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履行职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严谨细致,精益求精。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平等待人,服务意识强。

(四)工作出色。热爱组织工作,业务能力强,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开拓进取,作风务实,所负责的工作成绩显著,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五)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从严要求自己,从严管理家属子女,没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三、考评方法

年底对我市近三年组织工作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共评选表彰组织工作先进单位10个,优秀组织工作者30名。其中向省委组织部推荐全省组织工作先进单位1个,优秀组织工作者4名。组织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为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评2个);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含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驻娄企事业单位)(评3个);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驻娄双管单位人事(政工、干部)科(评5个)。优秀组织工作者在上述单位和市委组织部机关的干部中评选,县市区的评选延伸到乡镇党委组织工作者。市委组织部机关开展“创和谐团队,争先进科室”考核评比活动(方案另拟)。

考核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上下结合、分层分类考核、综合评比的方法进行。组织工作先进单位、优秀组织工作者的初评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办公室牵头,市委组织部其他科室协助。

对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的考评,根据《县市区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近三年来工作情况,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2个县市区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市直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组织工作者的评选与推荐,由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商有关业务科室拟定初步名单(双管单位的评先评优还应征求主管部门意见),提请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

20XX年度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将对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组织工作者进行表彰和讲评。优秀组织工作者嘉奖一次,其中特别优秀的(考核推荐10名左右)记三等功一次(记功名额不占各地各单位计划数)。被评为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的县市区委组织部部长、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市直单位人事(政工、干部)科科长同时表彰为优秀组织工作者。

四、组织领导

(一)“创先争优”考核评比表彰工作在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江南任组长,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和县市区委组织部部长为成员,具体事务由市委组织部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评选和推荐工作。推荐的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组织工作者经同级党委(党组)同意,报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审批。

(二)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将于20XX年内对全市组织部门“创先争优”活动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进行督查。

(三)市委组织部办公室牵头对重点对象进行考核,视情况选择优秀典型报部务会审批后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在全市组织系统大力弘扬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风气。特别优秀的还将报请上级表彰。

第2篇:部门活动组织方案

近期,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号召组织系统广泛开展向李林森同志学习活动。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学先进、见行动”实施方案。为落实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通知精神和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把学习李林森活动引向深入,推动全县组织系统学习活动取得实效,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现对我县组织系统“学先进、见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从现在起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开展学习讨论。采取自学精读、在线学习、专家授课等形式进行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编印李林森先进事迹学习材料,集中组织组工干部深入系统的学习。结合围绕加强组工干部换届纪律建设,深入开展换届纪律知识学习和警示教育。在抓好学习的基础上,采取座谈、研讨、演讲、征文等形式,以“向李林森学什么、比李林森差什么、学李林森做什么”为主题,各乡镇街道党委,县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开展专题讨论,每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在《莒县组工信息》、《莒州通讯》和莒州党建网开辟专栏,择优刊登学习体会文章,并积极向上级组织部门推荐

二、认真进行查摆整改。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边落实,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重点查找公道正派原则坚持得好不好,改革创新意识强不强,服务党员干部群众的作风实不实,廉洁自律规定执行得严不严,组织工作重点创新项目和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完成的怎么样。结合对照检查情况,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查摆自身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在对照检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围绕提出承诺、公示承诺、履行承诺等环节,广泛开展承诺践诺活动。要对“换届我承诺”作出的公开承诺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践诺情况。每个组工干部要结合工作特点和自身实际,提出目标具体、措施实在、方法可行的承诺事项。承诺事项及完成情况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带头深化创先争优。坚持把学习活动与推进组织工作融为一体,引导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以李林森同志为榜样,锐意改革创新、不懈创先争优,积极破解组织工作难题。认真组织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谋划明年的工作思路开展专题研讨,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组织工作的目标、思路和措施。健全组织工作创新奖评选机制,年底对组织工作创新创优项目进行评选表彰,激励组工干部创先争优。以包联共建为契机,深入开展结对帮扶,选取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作为联系点,通过深入联系点调研走访慰问、协调解决问题、开展结对帮扶等,努力把联系点变成示范点,并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广泛开展组织部长接受干部约谈活动,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认真听取干部的意见建议,帮助干部解决各种实际困难,推动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树立组织部门“三个之家”的良好形象。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把开展“学先进、见行动”活动作为深化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李林森同志的先进事迹,从事迹见精神,变感动为行动,努力建设“模范部门”和“正气机关”。广大组工干部要以学习李林森同志为标杆,对照检查自己,明确努力方向,始终把责任心作为一种优秀习惯来养成,把公正心作为一种信条来坚守,把关爱心作为一种自觉行动来落实,把淡泊心作为一种精神境界来追求,坚持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加强党性修养,勇于开拓进取,积极打造“讲党性、讲学习、讲科学、讲奉献”优秀团队和优秀个人,切实树立组工干部“忠诚、公道、自律、亲和”的良好形象。要把评选表彰作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重要措施,适时评选表彰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第3篇:部门活动组织方案

1.统计参与活动的人员名单。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部门活动,要确认是否可以带家属,人数,还有儿童数量;如果是比较大型的活动,需要确认相关的工作人员数量。

2.联系活动场地。

游玩类活动需要问清门票及门票所包含的活动项目等费用内容,营业时间,团体票的优惠政策等,信息问得越详细越好。

3.联系车队。

如距离活动场地较远,需事先联系好车队。我们本次部门活动,因员工住的地方有各种方向,所以先确定了小范围,然后每个小范围确定一个乘车点,这样既节省时间又便于人员清点。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和司机联系时,需将情况告知,并和司机一起确定最优路线。

4.通知员工具体情况。

所有情况都联系好后,发邮件通知员工集中地、时间、活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最好能以尽量少的语言包括尽量多的信息,简洁明了。

5.出发/归来

活动组织者最少需要两位,在出发和归来时,一人站队前,一人站队尾,清点人数避免遗漏。回来后,尽快填好发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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