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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考核制度

2016-11-21 11:15:3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会议考核制度(共9篇)会议考核制度团总支学生会会议考核制度为加强团学会纪律的明确性,协调各部门的联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团学会日常工作的开展,特对会议作如下规定:一、团学会会议分为主席团会议,团学会委员例会,各部门例会等。二、主席团会议每周二下午5:30在 召开,团学会主席团成员以及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由团学会团总支...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会议考核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

会议考核制度
会议考核制度 第一篇

团总支学生会会议考核制度

为加强团学会纪律的明确性,协调各部门的联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团学会日常工作的开展,特对会议作如下规定:

一、团学会会议分为主席团会议,团学会委员例会,各部门例会等。

二、主席团会议每周二下午5:30在 召开,团学会主席团成员以及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由团学会团总支书记主持。会议讨论团学会近期工作方向,收集各部门意见及解决各部门工作上的某些困难。

三、团学会委员例会每周星期二下午6:00在 召开,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职能部长参加。会议由主席主持。会议交流各职能部门的意见,互相解决部门内的问题。

四、团学会全体成员会议不定期召开(主要是团学会活动期间),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参加,会议由主席主持。总结学生会近期工作,汇报近期工作方向及活动准备,分配工作任务等。

五、部门例会已由各部门组织召开,部门成员必须参加,办公室派代表列席,做好会议记录并考勤。日常部门须实行每周例会制度、其他部门根据需要一周或两周召开一次例会,由各部门部长或副部长主持。会议须总结上周工作并且计划下周工作,讨论如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融洽部门成员之间的关系,做到求同存异,做好部门自身建设。

六、各会议考核,针对个人及团体实行百分制。每月月末按各项考核结果评选出优秀部门一个,每部门评选出优秀干事一名。

七、会议必须准时召开。没特殊情况,不得迟到。

八、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并存档,各部门需汇报核实。

九、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十、本制度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执行。

团学会例会考勤细则具体如下:

1、针对团学会委员的考核,个人总分按100分计。

2、团学会委员例会必须点名签到,由办公室负责记录。无正当理由不到会者,视无故缺席;与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团学会委员无故缺席,扣5分。累计次数满三次者,将由办公室记录在案,在团学会委员例会上通报批评;满四次者则是视为自动辞职处理,将其除名。

3、因故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干部,须提前向分管主席请假。但次数超过五次者,将以由办公室记录在案,并扣10分。

4、与会者应遵守会场纪律,认真记录,违者点名批评并由办公室记录,扣2分。

5、与会者在会议中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机或调为震动,会议过程中如发现手机响铃或接听电话。扣3-5分,并点名批评。

6、会议期间不能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向分管副主席反映,获批准后方可离开会场。无故早退扣3分。

7、与会期间,团学会委员应在各自的会议记录本或部门记录本上做好相关记录,记录本每月不定期检查两次。未做记录或不合格者扣3-5分。

说明:每位干部考核基分为100分,若两个月考核不及格者,团学会办公室将此情况汇报至相应指导老师,予以处理。

公司会议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会议考核制度 第二篇

公司会议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会议考核制度】

注:1. 上表中所扣分数每分折合人民币500元,并视情节进行通报批评。

2. 综合部会议预约电话:3272329;综合部保洁人员(会议桌牌、茶水、矿泉水):1385525**** 网络运行部负责人:王X 手机:1384375****

公司会议纪律管理制度
会议考核制度 第三篇

公司会议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严明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保证会议的质量和效果,提高会议严肃性及纪律性。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三条 归口部门

行政管理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 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者按考勤迟到或早退一次计算。

2、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否则按迟到或缺席处理。

3、员工大会因故不能出席,需提前半个工作日在行政文秘处备案,否则按迟到或缺席处理。

4、进入会场前,参会人员应整理自己的仪表,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会议期间要求集中精神、认真听取发言,不得交头接耳。

5、会议进行期间应把手机关机或设置静音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如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6、会议期间严禁吸烟。

7、开会时参会人员应坐姿端正,不随意走动,不允许打瞌睡,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8、参会人员不得泄露会议机密,并妥善保管会议材料。

9、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

10、违反会议纪律者,公司根据情节的轻重做出处罚(见附表)。

第五条 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

会议培训考试考核制度
会议考核制度 第四篇

第 1页 共2页

第 2页 共2页

会议考核制度
会议考核制度 第五篇

就业导航协会会议考核制度

1、每次会议的主持人必须保证说的事情是必须要说的,要注意会议质量和效率。

2、会议支持者和相关会议发言人须带好笔记、会议记录本、笔。到会者须事先准备好纸、笔。

3、由常务部负责通知会议具体时间地点。

4、无故不参加会议、集会而又没请假者或请假没有获得批准开会时未见其人者视为旷会。10分钟仍不到者视为缺席。会议前3分钟未到者视为迟到。

5、不得迟到早退。

6、凡与会者需请假的必须跟会长请假才有效。会议举行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有特殊情形者除外),必须自始自终参加,请假需在会议前1小时向会长提出请假。

7、到会者需参与签到。不得代签。签到过程由常务部负责核实。

8、会议内容:由各部门汇报阶段性工作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并由各部门部长部署阶段性工作,通报重要事项;会长及部长们所决定的事项,由秘书处督促各部门按职责范围落实;由秘书处负责会议内容记录、归档。

9、对会议内容、问题有异议的,一律于会议后反映汇报,力争全面解决问题。

10、自觉维护会场设备措施、清洁。

11、常务部在开会前一定要拿到会议室钥匙。

12、

2015例会制度
会议考核制度 第六篇

第1篇:公司例会制度

为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使各部门信息充分共享,特制订以下公司例会制度:

一、公司生产经营碰头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生产经营碰头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召集,总经理主持,公司办公室进行会议记录。

2、召开时间:生产经营碰头会召开时间为每月的5日、15日、25日下午15: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办公室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公司办公室请假。

4、会议内容:

1)各部门汇报近期工作完成情况,着重介绍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各部门工作中需其它部门解决的事项及对公司各部门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会议考核制度】

3)对下期的生产及经营工作情况做进一步衔接,并对下一步工作作计划。

二、公司质量分析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质量分析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召集,分管质量副总经理主持,由公司办公室进行会议记录。

2、召开时间:每月28日下午15: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办公室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生产、品质、理化及技术部门负责人,如有必要还可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质量分析会召开前,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收集近期所遇到的问题及所提意见或建议,并在会议上提出以便讨论解决。

4、会议内容:生产过程中及客户的反馈信息里所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

三、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主持与记录:安全生产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召集,安全生产管理员主持,并由安全生产管理员指定人员进行会议记录。

2、召开时间:每月29日下午15:00

3、参加人员: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办公室请假。

4、会议内容:对车间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检查,针对上月检查内容及整改措施汇报实施结果。对这个月出现的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进行汇报分析,对下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四、部门例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部门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召集,部门负责人主持,并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进行会议记录。

2、召开时间:每月一次,具体时间由部门负责人安排。

3、参加人员:各部门所有人员。

4、会议内容:总结本月度工作目标及实施完成情况,分析及提出存在的各类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下月度工作计划。

五、会议制度要求

1、所有应与会人员均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情况。

2、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毫无准备地召开例会。

3、每一次例会须用专用的会议记录本记录会议内容,记录本由记录员负责保管。会议纪要须包含:会议时间(起止时间格式为年/月/日/时/分)、议题、主持人、记录员、与会人员、缺席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发言记录)、商议结果等。所有例会的会议纪要由会议记录员在例会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交总经理室。

4、所有参加例会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目的

规定安全会议内容、形式和会议责任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适用范围

工段(班组)以上部门

3、责任者

工段(班组)长以上人员

4、工作程序

4、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2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2、1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

4、2、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报违章违纪、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表扬遵章守纪先进事迹。

4、3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

4、3、1班前、班后会有班长或生产调度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在生产调度室。在班组安全会议记录本上进行记录。

4、3、2科室、车间级安全会议要求每半月一次,由科长、车间主任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在车间会议室。并在科室、车间安全记录中进行记录。

4、3、3安全生产例会是安全工作信息反馈的一种形式,以便采取针对性指导安全工作,也可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公司安全生产例会一月一次,有安全科组织各单位安全主管副主任、安全员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由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主持。地点在安全科,由安全科记录存档。

4、3、3、1安全生产例会所决定的问题,应当认真落实,无故不执行者批评教育,造成危害的应当给予惩罚。

4、3、3、2各单位在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前向公司提交上月总结材料。各有关单位要对安全、消防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公司安全科对各单位参加会议及上报有关材料情况进行考核。

4、3、4公司“安委会”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全体委员会,总结上一季度工作,批准下一季度工作计划,讨论研究安全方面各项事项。必要时可增加人员的数量。

4、3、4、1公司安委会会议所决定的问题应认真贯彻落实,对不执行者造成危害应给予惩罚。

4、3、4、2公司安委会由安全科详细记录,汇总成会议纪要存档。

4、3、5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4、4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列出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纲要,会议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4、5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待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会议召集部门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得到批准。

4、7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8对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5、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第3篇: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相关项目经理召集,施工员、养护班长及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报分管副总批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班组间协调问题提交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分管副总召集,由项目经理、预算员、营销经理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分管副总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各生产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第4篇:学生会会议制度

为了使学生会机构正常有序运转,信息渠道畅通,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会议分为大学学生会校,院(系)主席联席会议、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干部例会、学生会部门例会。

一、校、院(系)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

(一)校(系)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由云南大学各院(系)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由各院(系)主席及校学生会主席团组成,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因。

(二)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在校党委、省学联的领导下,在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对学生活动进行讨论、研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并组织实施,对云大学生会主席团人选进行讨论和选举。

(三)会议的举行

1、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召开。

2、主席联会必须有2/3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能召开,应出席会议的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者,应提前请假。

3、根据情况需要,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组成人员可以派出代表参加会议,在会议中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列席会议人员由校学生会办公室确定。

4、会议原则上在每月的第一周周三举行,但如遇特殊情况,可以由校学生会主席临时召集,日期和议题由学生会秘书处决定并由学生会办公室提前通知。

5、会议所决定事项,由学生会办公室以《会议纪要》或《云南大学学生会文件》上报,传阅,下发各有关部门,不需成文的,可以口头通知或传达。

6、会议过程中,出席,列席人员不可随意离席,若有事必须先向主持人请假并经批准后才能离开。

7、云大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和会议记录。

(四)议题的提出和审议

1、议题的提出必须云大学生会主席、各院(系)学生会主席于会前提出,并有学学生会秘书处审定。

2、表决议题,按民主集中的原则进行,并由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二、主席团会议

(一)主席团会议是云大学生会的日常决策机构,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会议的主要任务:在党委领导下、团委具体指导下进行,对云大所要进行的各项重大学生活动进行讨论,并密切配合团委安排布置,对活动进行监、检、查、对云大学生会的各项重大活动进行规划,讨论并作出决定,对近期工作作出部署,讨论并决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三)会议的举行

1、会议由学生会主席或受委托的副主席主席召开。

2、主席团会议于每周一中午12:30举行,云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出席会议。

3、应出席人数一半以上出席会议方能召开,会议议题的表决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办公室主任无表决权)。

4、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开会的日期和议题由秘书处确定并通知。

5、出席会议人员要对需保密的决议,决定进行保密。

6、根据主席或受委托的副主席的要求,以《会议纪要》、《云大学生会文件》或《通知》报送发,或以口头通知传达。

三、干部例会

会议主要任务:通报主席团会议有关决议、决定,制定本周工作计划。

对主要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听取各部工作汇报,由主席或受委托的副主席提出需表决的议题。

1、会议由学生会主席或受委托的副主席主持召开,副主席、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2、会议原则上每周一下午5:40举行,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

3、会议对本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4、议题由会议主持人提出,出席会议人员应参与讨论,并对议题进行表决。

5、出席会议人员不得迟到、缺席或早退,因故不能出席的要提前向主席或分管副主席请假。若迟到三次则算为一次缺席,并由主席或常务副主席提出口头警告,有两次缺席者开除出学生会。

四、部门例会

会议的主要任务:传达干部例会决议、决定,总结上周工作,对本周工作作出计划并安排实施,听取干事意见,对本部门事项进行讨论、决定。

1、会议由部长或受委托的副部长主持召开,根据需要主席和分管副主席可以参加会议。

2、会议每周举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各部门自行决定。

3、会议伟达干部例会的决议、决定,并制定工作实施计划。

4、部门全体干部必须准时出席例会,三次迟到或早退作一次缺席,由部长提出口头警告,缺席二次者勒令退出学生会。

5、开会中,干部干事可以对本部门活动自由发表意义,可以形成议题的,由部长主持讨论并按民主集中原则决议,决定。

2015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会议考核制度 第七篇

第1篇:党委中心学习组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8*(以下简称**)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理论水平,适应金融业快速发展的变化,引领和推动本行创新管理和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人员组成。党委中心学习组(扩大)由**党委成员、党委办公室、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支行行长(副行长)组成,必要时可以扩大至其他业务人员。

第二章学习目的

第三条不断提高党委成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用发展的眼光,创新的举措,科学的方法认识和解决问题。

第四条全面掌握党和国家的金融政策,最新金融改革发展动态和趋势,深刻了解地域经济形势和金融发展需要,准确把握省联社、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的工作部署和监管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第五条深入研究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结合市域经济发展现状,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改革、管理与发展,为打造一流精品银行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第三章学习内容

第六条重点学习党的各个发展阶段的重要理论成果,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会议精神及重要指示决定,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

第七条学习银行业和监管部门的政策法规,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全省***系统在管理和经营中典型经验和做法,最新出台的业务规章。

第八条学习具有前瞻性、启迪性、哲理性强的理论文章,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理念创新;深刻剖析业务管理运行中重大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交流业务管理中典型经验和做法。

第四章学习方式

第九条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读书与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调研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

第十条积极开展自学。党委中心学习组的成员都要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在集中学习外结合自身情况和工作实际安排自学,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业务能力和决策水平。

第十一条请进来讲解、辅导。就有关专题,由行领导或外请一些专业人士讲解、辅导,以拓宽知识面,加深理解,更全面、更准确把握重点、难点,提高学习效果。

第五章学习要求

第十二条学习内容的选定。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根据总体工作部署,围绕各阶段的中心工作,结合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重点学习的内容。

第十三条时间安排。中心学习组(扩大)会议原则上在每月5号前召开,特殊情况可酌情调整。但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四条建立学习计划、考勤、考核等制度。会议要进行考勤登记,学习时间一般不得缺席。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的,事先必须向组长请假。

第十五条党委中心学习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和内容,组织协调学习活动,并主持集中学习,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集中学习的协调工作。组长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活动时,由副组长代为履行职责,保证党委中心学习组会议的正常进行。

第十六条党委中心学习组会议的秘书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其主要职责是:(1)草拟学习计划,收集、提供有关学习文件资料;(2)安排学习讨论,组织交流,做好学习记录,负责学习考勤;(3)整理、报告中心组学习会议召开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第2篇: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条总则

理论学习是领导干部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的有效方法和重要途径。公司党政领导干部要提高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做学习型领导干部,严格遵守理论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加大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工作的力度,实现理论学习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习组织

党委书记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组织和主持学习活动,监督和检查学习制度落实情况。

第三条学习内容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xx同志关于“xxxx”重要思想,xx同志的讲话和指示,市场经济、专业技术、法律法规、企业管理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以及上级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等为学习重点。

第四条学习形式

主要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参加上级组织的脱产学习培训等。

第五条学习时间

每次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4小时,每周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8小时。

第六条学习要求

1、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着眼于对所学理论与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着眼于解决公司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实际问题,着眼于解决职工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在一般情况下,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周星期五下午组织集中学习(

3、要树立“终身学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思想观念,结合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自学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实现学习目标。

4、要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专题讲座、干部培训和脱产进修学习。

5、要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学习时间与重点工作或上级会议时间发生冲突时,要提前请假。本着“学习时间可串不可占”的原则,及时补课。

6、领导干部要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建立学习笔记。

7、公司党委每年年初组织制订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年终召开一次理论学习研讨会,检查学习效果,推出一批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的理论研究成果。

第七条学习考核

1、如实填报理论学习考勤表。在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中,每个领导干部要汇报和检查自己的学习情况。把理论学习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2、每年公司正职领导向管理局党委,副职领导向公司党委至少提交一篇有价值的学习心得或研究论文。

第八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第3篇: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执政水平,营造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善于学习的良好环境,使局党组成为学习型、研究型组织,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的要求为指针,以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为依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把理论学习同学习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明确工作思路,促进规划管理结合起来;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高领导水平结合起来;使理论学习成为促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全面争先创优、闪光出彩的强大动力。【会议考核制度】

二、组织形式

1、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成员,由局党组全体成员、jú长助理、助理调研员组成。

2、由局党组书记、jú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副组长,人教处处长任学习秘书。

三、学习计划

1、学习秘书年初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包括目的要求、学习内容、具体安排和实施办法等,中心成员人手一份。

2、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制订阶段性学习计划,把学习内容分解到月份,阶段性学习计划应包括学习重点、学习专题、参考书目以及思考题等,中心组成员人手一份。

3、学习计划要讲究实效性和操作性,切忌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

4、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计划和总体安排,结合本人的工作情况,制订本人年度自学计划,阅读规定的书目,做好学习笔记。

四、学习时间

1、每月第一周星期五原则上定为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可作调整。

2、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2天。

3、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心得交流。每次集中学习交流要明确主题,提前通知,让中心组成员事先了解交流时间、内容和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并带好有关的书籍、资料等。

五、考勤考核

1、严格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学习原则上不得缺席,凡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凡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应及时安排时间补学。

2、建立完整的学习台帐。学习台帐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学习通知、出勤情况、讨论交流记录、重点发言材料和学习成果,每年装订成册,建档立卷。每次集中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发言人和发言内容等都要记载清楚。

3、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调查报告或理论研讨文章和两篇以上学习心得体会。

4、中心组学习列为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心组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年终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评比。中心组组长要不定期地调阅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笔记,宣传和推广典型。

六、研究交流

1、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主要用于辅导和研讨交流。为提高学习质量,可适当邀请有关专家、学者、领导和理论工作者进行必要的辅导。要在自学和调研基础上,建立集中研讨交流制度。集中交流要提前确定研讨专题,安排好重点发言。中心组成员事先要准备发言提纲或书面材料;交流时要围绕主题,联系本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运用所学理论进行理性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体现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2、中心组要围绕规划管理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每年年初或某个阶段确定一批调研课题,按照中心组成员的工作分工,分解落实调研任务。在弄通理论问题的同时,有的放矢地通过深入基层、现场办公、外出考察等途径进行调查,并从理论与实践、宏观与微观的结合上进行分析、研究、综合和归纳,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并力求取得明显的工作效果。

第4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加党性观念,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促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推进学院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的学习,特制订本学习制度。

一、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人员组成

党委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机关党委成员和机关支部书记,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党委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内容

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党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掌握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好本职工作必须的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领导水平。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

三、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时间、方式和方法

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党委中心组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坚持搞好个人自学。党委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集中学习研讨。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为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质量,适当安排、组织一些座谈讨论和专题讲座。

四、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要求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学校建设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紧密联系国内外形势,密切结合机关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实际,深入研究高等中医药教育的形势给学校带来的机遇

与挑战以及机关建设带的重大问题。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两个务必",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第5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思想理论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执政党保持先进性的根本前提。为此,建立完善的学习制度是规范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并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也是形成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学习长效机制的必要措施。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央宣传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应建立和完善以下十一项学习制度:

一、学习计划制度。

根据中央的重大部署和形势发展的需要,结合本校情况,由党委宣传部拟订年度学习重点内容和每学期学习计划进度表,经党委书记审定后发至中心组成员并挂校园新闻网。学习计划形成后,学校各项活动的安排应力避与学习日相碰撞。学院二级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可参照学校中心组的内容组织实施。

二、学习预告制度。

每学期双周五上午确定为中心组学习日。在每次集中学习之前,由学习秘书负责将学习时间、地点、学习内容和相关要求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位成员。宣传部负责为中心组成员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三、学习研讨制度。

根据中央要求,坚持党委中心组每年不少于10至12天的集中学习研讨。围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做到有针对性地集思广议,讨论一些重要的理论与实际问题,以利于提高认识、形成共识。

要坚持良好的学风,学习时不处理公务,不接待来访,不闲扯跑题。努力提高理论素养,增强分析问题的能力,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四、个人自学制度。

个人自学是集中学习的基础,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学习要求,自觉保证自学时间,并认真参加集中学习,做好自学和集中学习笔记,按分工拟好提纲,做好专题发言准备。积极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在校内外报刊上投稿。自觉成为全校理论学习的引领者。

五、重点发言制度。

为提高集中研讨时的发言质量,每次集中讨论都宜事先确定中心发言人,使讨论有重点、有深度、能解决一两个理论和实际问题。

中心发言人要作精心准备,包括相关理论的实质、学校工作面临的矛盾与问题、推进工作的措施意见等,使与会者能引发思考、激发思绪。

六、学习创新制度。

在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根据学习内容可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作辅导讲座及组织收听收看音像资料,可以和属地党组织共同学习交流,也可以适时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等,努力提高学习的有效成果。

七、学习考勤制度。

每次集中学习,要严格考勤,记录在案,除因公出差或参加上级会议等特殊情况外,不得擅自请假,请假者须经党委负责同志批准,以防止学习流于形式。

八、学习档案制度。

中心组成员每年学习情况,包括自学、集中学习、到上级党校学习的情况都要认真记录,建立学习专项档案。

九、学习通报制度。

用简报或校报报道的形式,及时把中心组学习的动态和主要学习成果传播给各党组织和广大干部,发挥中心组的理论学习辐射作用,以促进和引导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中心组的学习情况。

十、学习宣讲制度

建立学校理论学习宣讲团,由学校领导和部分中心组成员组成。面向学院教职员工进行党的理论和形势政策宣传,宣讲团成员原则上每学期到学院宣讲一次,宣讲的题目由宣传部向宣讲团成员提供采纳,也可按学院要求确定。宣讲活动的登记表由宣传部一并存入学习档案。

十一、学习督查制度。

党委书记亲自抓督查,查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制订和落实,查中心组各项学习制度的贯彻执行,查各成员完成理论学习情况,查各成员学习笔记、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完成情况,查宣讲团成员完成宣讲任务情况,查各成员理论指导实践,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的情况。通过督查,把中心组的学习真正落到实处。

2015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会议考核制度 第八篇

第1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目的:规定安全会议内容、形式和会议责任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范围:班组以上部门

3、责任者:班组长以上人员

4、程序:

4、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2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4、2、1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4、2、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4、3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

4、3、1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4、3、2部、车间(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在部、车间(部门)安全记录中进行会议记录。

4、3、3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由付总经理决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负责记录。

4、3、4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4、3、5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4、4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4、5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4、7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8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第2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时间应相对固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单位领导,部门经理,班组长等。

第三条会议主要内容有: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第四条参会人员须做到:

(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情况的文字材料。

1,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文字材料1000字内。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

第五条遵守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六条安全生产例会工作内容,完成任务情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相关人员奖金挂钩。

第五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第3篇: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问题,保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学习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镇村社三级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2、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议制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监管责任。

3、汇报会议制度。安监站定期向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

4、检查制度。安监站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

5、安全办公会议由安监站组织,办公室负责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村、各单位。

第4篇: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工作会、例会、分析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做;第二条原则;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的要求;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第二章职责;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第六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工作会、例会、分析会)制度

【会议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的要求。运营部门必须定期召开安全学习会,总结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情况,学习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不断提高驾驶员安全生产观念。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负责部门例会及各种专题会议的监督。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负责管理保存所有会议纪要原件。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例会及专题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七条会议分类

7、1调研会议:上级领导来公司调研,召开部署性重要会议。

7、2安全例会:原则上定期召开,要求公司运营部经理及安全主管及车队长,驾驶员参加;

7、3部门例会:原则上由部门经理统一召开,要求部门全员参加;

7、4分析会:指针对专项问题进行分析的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召集部门确定。

第八条会议通知

8、1会议召集部门需在会议召开前一至三个工作日发通知单给各参会部门(人员),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

8、2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总经办通知各参会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报总经办,并说明原因。未通知的,责任部门负责人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8、3会议通知单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会人员等。

第九条会议准备

公司级会议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会场安排、设备准备。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需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部门级会议则由部门经理安排专人负责。

如果召开会议部门有供大家参看的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

应提前准备放置在会议桌上,方便相关人员阅读。

第十条一般会议纪律

10、1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未准备签到表(

10、2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10、3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未请假视同缺席或迟到处理。

10、4公司例会需部门经理及副职参加,如部门经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门主管级人员代替,并提前通知行政部。

10、5无故缺席会议者,依据《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运营部安全例会及其他会议纪律

11、1凡公司营运驾驶员必须自觉努力学习安全知识,按时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学习会。安全学习例会要求驾驶员亲自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11、2运营部召开例会时驾驶员必须签名报到。不得迟到、早退,如遇急事不能参加会议必须提前向公司请假,并得到同意。

11、3凡参会者,在会议中必须端正会风,遵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并认真听讲,做好安全学习内容的记录。如有疑问,待会议完毕后,方可向安全人员提问。

11、4对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的驾驶员,公司将进行查处。一次未参加者将单独进行补会。全年三次未参加者,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公司下年度将不予该驾驶员续签合同。

11、5公司每月在驾驶员安全学习会上对公司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和综合评定,对好的分队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差的分队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

11、6公司必须对参会驾驶员进行严格的考勤登记并存档,年终时在安全总结大会上当中公布考勤记录并对多次迟到、早退、缺席的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11、7公司每月定期组织安全会议一次,专题研究安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增添安全措施。

11、8公司不定期地针对不同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以办板报、广播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安全宣传资料、放映录相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内容,培养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人要在活动中担负起员工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组识、指导和讲解的责任。

第十二条会议记录

12、1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各参会部门(复印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原件(附签到表)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12、2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签字确认。公司例会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

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签字。

第十三条处罚规定

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每月会议纪律处罚清单,会议召开后的一周内上报给上级领导。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五条凡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奖惩,按《奖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5篇: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资源简介(以下内容从原文随机摘录,并转为纯文本,不代表完整内容,仅供参考。)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的生产管理,及时传达关于安全生产的信息,贯彻安全知识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传达每一项事项。以下这篇是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的内容分享。本文档讲述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的制度上的细则条例,分为七个方面,关于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议程等制度。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

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管理,及时全面地了解下属单位的生产情况,及时有效地布置生产工作,保持生产管理渠道的畅通,保证生产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公司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

2、会议时间

公司安全生产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定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二下午。

3、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原则上在公司总部。

4、参加人员会议由工程部经理主持。

5、会议议程:

5、1、各检修分公司、项目部汇报上月生产情况和本月生产计划。

6、各分公司、项目部在会议召开2日前将汇报材料用电子邮件发送到公司工程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客户服务部)。

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5教代会制度
会议考核制度 第九篇

第1篇:幼儿园教代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实行校长责任制的同时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建立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有利于教代会工作的规范化,有利于保障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代会制度既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又是完善学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教代会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流沟通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或教代会各小组组长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学校的改革发展问题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直接进行交流沟通,以达成共识。

二、教代表培训制度。

对换届当选的教职工代表,进行教代会及民主管理基本知识培训,每次教代会开会前,结合主要议题,进行专题培训。

三、立卷归档制度。

教代会会议文件、会议资料等,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范立卷归档,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四、教代会评价制度。

教代会的评价指标主要有下列内容:

1、学校党政对教代会工作的重视程度。即党政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制度建设上及物质条件上是否重视并支持教代会工作。

2、教代会四项职权的落实程度。这是教代会工作评价的重点内容。四项职权是指:对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工作的审议建议权;对学校内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例如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原则和方法)以及规章制度的审议通过权;对教职工的福利、物质利益等具体工作的审议决定权;对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3、教代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实施程度。这是指教代会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教代会各项工作是否符合要求,会议期间是否充分民主,教代会在开会及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情况如何。

4、教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这是指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各项任务的开展情况。

五、教代会的职权。

①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学年计划、重大教改方案及财务预决算方案等。

②审议通过校长提出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方案及教育基金颁发事项。

③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向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第2篇:依法健全和规范教代会制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依法健全和规范教代会制度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深化中小学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是学校组织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

一、依法保障中小学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制度参与管理的权利

(一)有关法律对教代会参与管理权利的规定

《宪法》规定了教职工参与管理权利的基本依据。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三款:“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教育法》规定了教职工参与管理权利的基本内容。第三章第三十条第三款:“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

《教师法》从保障教职工基本权利角度对教职工参与管理权利作出规定。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七条第五款: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工会法》从教职工参与管理权利的实施途径作出规定。第一章第五条:“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七条:“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一款:“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提出意见,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二)《北京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关于教代会职权的规定

1、审议建议权:主要是听取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及“三重一大”的相关事项等。

2、审议通过权:主要是审议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聘任制方案、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干部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级奖惩办法、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等与教职工工作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规章制度。这些方案、办法和细则等必须经教代会审议和表决通过,审议和表决通过的方案由校长颁布实施,未经审议和表决或经审议和表决未能通过的则不得实施。

3、讨论决定权:主要是讨论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和其他事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讨论通过权的程序和规则要求与审议通过权相同。

4、评议监督权:主要是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民主评议和测评学校领导干部,对被评议者年度考核等次、奖惩和任免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项职权相辅相成,构成教代会依法参与学校管理和对学校管理实施监督两个方面的民主管理权利。

(三)校长负责制条件下中小学党组织、校长、教代会三者的关系

《北京市中小学党支部(总支)工作意见》、《北京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意见》、《北京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是规范校长负责制,实现科学治校、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法规性文件。校长负责制条件下中小学党组织、校长、教代会三者的关系应体现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校长依法治校、教职工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依法健全和规范教代会制度,保障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是学校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学校党组织、校长、教代会的共同责任。其一,教代会要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党组织要加强和改善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健全和规范教代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教代会依法行使职权。其二,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动员和教育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校长要尊重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并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其三,教代会制度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和载体,其工作具有相对独立性和不可或缺性。学校党组织、校长、教代会三者依法运行,和谐

发展,才能构成现代学校民主政治的基本框架,才能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民主化。

二、当前中小学教代会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偏颇,教代会法定地位尚未确立。依据“三个意见”,现在中小学管理体制是,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校长对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全面负责,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然而实际工作中,三者权利结构并不均衡,运行的仍是传统行政管理体制。一些学校领导并没有把教代会制度看作是学校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内在动力,没有把教代会工作作为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工作日程。有的校领导甚至认为教代会工作仅仅是工会的事情。由于认识偏差,一些学校教代会的法定地位不明确,作用难发挥。

2、教代会工作行政化倾向严重,代表主体意识缺失。教代会由校长主持、讲话,书记强调、总结,工会主席考勤的情况不在少数,经常开成学习文件会、统一思想会、布置任务会。教代会工作的行政化倾向为学校领导违规操作、回避监督提供了“温床”。结果是,什么问题教代会审议通过、怎样审议通过,哪些问题在教代会公开、怎样公开,完全取决于校领导。一些敏感问题、教职工关心的热点、应公开的重大问题“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有的领导以行政手段“吃”政策、“玩”程序,使教代会代表只能向领导意图倾斜。这样地被“民主”,真实意愿得不到表达,因此对教代会工作不热心、不用心,主体意识缺失,有时放弃权利。

3、教代会制度规则不明确、权力运行不通畅。一是程序规则不明确。如对议题性质的界定、表决通过的方式、产生分歧怎么办、行政违规操作怎么办,都缺乏明确规定。二是缺乏应有的协调职能。教代会工作难布置、决议难落实、难监控。三是参与不足,权力行使困难。仅就教代会的四项职权而言,第一项职权,即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和审议学校发展与改革方案等,普遍行使得较好。第二、第三项职权,即审议通过或讨论决定以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工资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基本规章制度和同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福利事项等,行使起来则会大打折扣。这些方面的制度和方案未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即由行政领导颁布实施的情况时有发生。第四项职权,即对领导干部的评议和测评,因为“仅供参考”不公开,教代会代表只有草草打勾了事。

4、教代会工作质量不高,负面影响明显。由于一些学校领导忽视教代会制度建设,对教代会工作思想认识上不够端正,因而学校教代会工作质量不高,对学校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其一是教代会职权泛化。一些校领导为了推脱责任,转移矛盾,把不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的一些棘手事项交给教代会表决,比如人事安排、劳资争议、违纪处理问题等。这是行政对教代会的一种“御用”。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做“好人”还是做“恶人”,结果往往是会下许愿拉票,会上剑拔弩张,会后“硝烟”四起。群众之间、群众与代表之间、代表之间关系紧张。其二是教代会与校长关系紧张。教代会与校长争行政领导权,要求一切事项都要通过教代会,一切权力都要归属教代会。教代会成了代表与校长分庭抗礼的“战场”,会议经常开成批判会、顶牛会、扯皮会、牢骚会。

(二)原因分析

1、法律法规方面。校长是学校法人,其权利法律法规上有明确规定,居于强势地位。但至今为止尚无具体法律法规或条例对中小学教代会职权和职责作明确规定。即使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责任界定上也都存在明显缺陷,缺少对违法行为惩罚的规定。校长与教代会权利上的不均衡、不对等,导致教代会参与不够,监督不力。

2、制度方面。一是中小学教代会民主管理制度先天不足。在我国中小学管理体制中,一直都把教代会作为审议机构看待,其在学校管理中的权利和作用都缺少刚性规定。二是教代会民主管理没有真正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所发挥的作用往往依赖于校长个人的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校长的民主观念和民主作风较强,教代会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就大,反之,作用就小,甚至名存实亡。教代会的作用不是取决于“法治”,而是取决于“人治”。

3、学校领导方面。校长对自己定位不准,把校长定位为“我”,即校长等于“我”,不能从公权的角度去理解“我”是谁、代表谁、为了谁的问题。对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党的“依靠”方针缺乏正确认识,认为教代会是累赘、多余、“添堵”,影响自己对学校工作的全面负责。还有的校长私心作怪,在个人和小团体利益上习惯于暗箱操作。由于思想认识上存在问题以及利益驱动,一些校长在学校一些重大问题上总是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教代会,或想方设法绕开教代会,回避监督。

4、教职工群众方面。教职工群众缺乏主人翁责任感,对自己的主体地位缺乏应有的理解和认识,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由于在教代会代表产生程序和方法上不严谨、不严肃,运作上不认真、不规范,因而不能保证代表的质量。一些教代会代表政治素养、民主意识、政策水平偏低,缺乏参政议政能力和当家作主的激情。有的代表参会时,患得患失,“不想说”、“不敢说”、“说不好”,表决随大流,这些都给教代会工作质量造成消极影响。

三、发展创新,推进教代会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树立民主治校理念,强化教代会在现代学校管理体制中的功能

校长负责制是一种现代学校管理体制。在这种管理体制中,党支部、校长、教代会三个要件应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充分发挥各自功能。发挥教代会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功能,就是以教代会为平台和载体,将其它民主管理形式纳入教代会制度的活动框架和活动范围内,使教代会民主管理形式和学校其它管理形式相互补充,形成民主科学的管理机制。

一要使教代会成为筹划学校发展的智囊、民主管理的主体、和谐校园建设的载体。坚持学校重大问题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和通过,鼓励教职工建言献策,依法行使职权。二要拓展教代会的参与渠道和参与范围,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教职工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三要通过教代会对学校工作的有序参与,开阔教职工的工作视野,增强教职工的大局意识和创新精神,调动和保护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团结

一致去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四要通过教代会的审议通过权力,保证出台的各项制度合法、合情、合理。五要发挥教代会协调与沟通的作用,调整利益关系,化解人际矛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形成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人际关系与劳动关系。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大校务公开的力度,充分尊重和保证教职工的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阳光、透明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

(二)健全完善教代会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运行程序,保证教代会工作渠道畅通,运行到位

1、健全完善教代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是教代会依法产生和运行的依据,是确立教代会地位,发挥教代会作用的组织制度保障,要依法健全和完善,如代表选举产生制度、议题提出和审议制度、议案表决和落实制度、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会前会后报告制度等。教代会闭会期间也需要相应的制度支撑,以保证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因而可以建立教代会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教代会代表恳谈和合理化建议制度、教代会代表听证质询制度、教代会代表定期巡视调研制度等。

2、加强教代会程序化、规范化建设。第一,对程序性规则和关键性环节要作明确规定。如明确教代会代表对提交审议事项要有充分的讨论时间,有疑问的问题校长有义务解释;明确表决通过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明确教代会表决未通过的事项,校长不得组织实施等。第二,保证教代会代表在程序性规则制定过程中的知情权和主体作用。第三,强调程序的唯一性和不可变通性。民主管理要靠程序保证,民主监督主要是对程序的监督,程序上没有保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就会沦为“空中楼阁”。第四,教代会工作要严格按照既定的程序性规则进行,对于规则内容的任何变动,都要经过教代会代表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否则无效。

3、弘扬民主精神,营造民主管理氛围。坚持教代会代表地位平等、权利平等。书记、校长的身份是“代表”,与所担任党政职务无关,只有“一票”的权力。教代会上讨论应是说理、探究、交流、和风细雨式的,要鼓励代表发表不同意见甚至是反对意见,书记校长不能混淆角色,滥用权力,动辄训人或强加于人。如果在教代会上有些问题分歧较大,或出现明显对立情绪,应暂停表决,考虑调整决策或决策执行力度,留有交流沟通、统筹协调余地。凡是教代会通过的议案和事项,不管书记校长意愿如何,都必须积极组织实施。此外,营造民主管理氛围还应体现在具体事务上,如召开教代会程序规则应当完备,监督机制应当健全,提案材料、审议材料应当规范,工作人员应当严肃认真。教代会会场要精心布置,庄严肃穆,让代表有一种当家作主的神圣感、责任感和自豪感。

4、“自律”与“他律”结合,形成推进教代会制度建设的合力。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要把教代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学校目标管理和依法治校工作的考核之中。在考核学校发展规划、常规管理、创先争优、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时,要把教代会工作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依据。坚持定期对学校教代会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应由上级党组织、行政主管部门、教育工会、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共同参与。坚持“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并将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奖惩学校书记和校长的重要参照,从而促进学校党政领导关心、支持教代会工作,全面落实教代会职权,使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三)创新教代会工作制度、工作模式,保证教代会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1、创新工作制度,落实各项职权。(1)规范票决制度。凡是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制度、方案、办法等都必须实行票决。票决制的本质要求是保证教职工真实意愿的表达,所以要为教职工创设安全的投票环境,要“背靠背”,不能“肩并肩”。(2)规范教代会评议和测评干部制度。发挥教代会在干部选择上的“决定性”作用。选择是最好的制约,教职工有权选择自己的领导,包括校长。打破“权力垄断”,是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根本体现,也是教职工对学校领导最根本或最终的制约。(3)规范校务公开制度。现在校务公开一般停留在结果公开上,这是不够的。要建立校务公开管理机制,对公开内容、程序、途径明确规定,规范管理,保证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全过程的知情权和监督权。(4)规范教代会工作评估制度。在会议代表资格、筹备情况、提案质量、程序履行、实施效果、材料归档及闭会期间相关工作等方面,制定出切合实际的评估标准,形成科学的评估体系。

2、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工作质量。(1)对话形式。议案得到教职工的理解和信任才容易通过,才具有执行力。学校党政领导要善于通过对话和听证会与教代会代表沟通交流。这样可以将议案的政策背景、学校的实际情况、考虑问题的出发点等议清、议明、议深、议透。(2)问卷调查、预投票、逐条投票的形式。这些形式可以使学校领导对教职工代表的意见了解得更全面、更细致、更深入,修改议案更具针对性和可行性,决策更合民情顺民意。(3)优秀提案评奖形式。教代会的工作质量决定于代表提案的质量,因此必须重视提案征集、立案、落实与反馈工作。优秀提案评比奖励可促进提案质量的提高,激发教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创新工会工作机制,做好教代会日常工作。做好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解决工会工作重心问题是一个“关节点”。工会要去行政化,不能成为行政的附属,也不能仅仅成为“福利”“文体”工会。作为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工会要把工作重心放在督促检查教代会决议的落实与实施,组织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上。通过工作机制的创新,保证教代会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如可以通过落实教代会代表调研制度、咨询与沟通制度、代表检查与视察制度等,保证代表参政议政权利的持续性。要认真落实教代会宣传咨询委员会、提案征集委员会、民主管理和监督委员会、校务公开管理委员会等专门工作委员会或专门工作小组的职责,使教代会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真正成为“教职工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四)提高教代会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水平

如果说教代会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是“硬件”,那么教代会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履职水平就是“软件”,只有软硬件和谐统一,才能提高民主管理的质量和水平。现在教代会代表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及履职水平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不能依法参政议政。一些代表会上讨论热闹,但对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却一问三不知,“于法无据”当然无效。二是不能有序参与。教代会在什么问题上行使怎样的职权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有些代表不管哪类问题都一味要求表决通过,好像不表决通过就是不民主。三是缺乏大局意识。个别代表不能着眼于学校发展,不能代表群众意见。四是不能出以公心。个别代表凡是不符合“我”的要求都排斥和反对,为“哥们”、“姐们”争利益。因此,要加强教代会代表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教代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教代会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水平。

【会议考核制度】

党的十八大对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密切联系学校民主制度建设的实际情况,研究和解决一些教代会制度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第3篇: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赋予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提高参政意识,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了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施校务公开。依据《贵州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教代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民主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教代会会议经费列入学校财务预算。

第四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教代会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学校、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教代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听取、审议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讨论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实施。

(三)审议决定权,讨论决定教职工住房分配及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

(四)审议监督权,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对被评议干部可以进行表扬、批评,必要时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

第八条校长要积极支持教代会的工作,认真对待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执行和处理教代会作出的决议,认真处理代表的提案,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四项职权。

第九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各项职权,协助校长开展工作,教育全体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支持和投身学校的各项改革,自觉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条件

(一)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二)教职工代表的基本条件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技术。

2、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议事能力,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能力,不谋私利,勇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热心为群众说话办事,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团结同志,受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一)教代会代表名额为全校教职工总数的20%—25%。校工会根据各组的教职工人数、工作性质、工作需要,按比例协商分配名额。

(二)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不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

(三)校工会确定各组代表名额和任职条件,由各分工会或小组负责主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经过半数的教职工同意方能当选为代表。

(四)校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有关各组,以普通教职工的身份参加选举,原则上不占各组代表的分配名额。

(五)由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代表经审查确定以后,予以公布,并发给代表证。

(六)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可以是学校的在职干部和教职工,也可以是学校退(离)休干部和教职工,列席和特邀代表由工会提名,经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与学校有关方面协商确定。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按照规定的程序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

(二)对学校的工作有审议、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各级领导干部有评议、监督的权利。

(三)有权参加检查学校有关部门执行教代会大会决议的提案处理情况,必要时有权对有关部门提出质询。

(四)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的建议。

(五)凡参加教代会活动而占用的时间正常出勤待遇。

(六)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控告。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带头做到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不断增强民主意识,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积极参加教代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的管理

(一)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代表应按时参加教代会会议,确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的,要向大会请假。

(三)代表在校内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部门代表组的活动;代表办理了退(离)休手续或调离学校,其代表资格自行消失。

(四)代表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义务,经劝告无效者,可由选举单位二分之一以上教职工通过,予以撤换。

(五)代表受到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或依法受到刑事处罚、自动离职、被开除公职的取消其代表资格。

(六)代表出现缺额,学校工会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补选代表的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五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先进教师代表,教师应占多数。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定期开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有二分之一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会议考核制度】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向代表说明,取得多数代表的同意。遇有重要问题,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代表会议。

第十七条校工会在教代会大会闭幕期间行使教代会职权。

第十八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机构的日常工作。在校党总支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一)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经党总支批准后,召开大会。

(二)大会闭幕期间,组织代表组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活动,组织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三)大会闭幕期间,遇有重要问题,可召集代表组长会议或组织代表按规定的程序,召集临时代表会议。

(四)向代表和教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接受他们的申诉。

(五)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章代表大会的召开

第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即会议筹备阶段、正式会议阶段和会后督促贯彻落实阶段,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阶段基本程序。

(一)制定会议方案。会议方案由校工会负责起草,内容包括:会议的指导思想、主要议题、会议议程、会期、提案征集、主要文件、组织机构、活动安排、会议经费预算等。

(二)成立会议筹备组。筹备组应由党政工团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党总支主要领导人担任,下设若干专门工作小组。

(三)教代会换届时。拟定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起草代表条件,选举办法等方案。组织选举代表、审查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四)确定大会议题。议题应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来确定。

(五)征集提案。征集提案是筹备阶段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1、提案内容,一是需要解决什么问题;二是为什么要解决这个问题;三是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与效益;四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五是有关建议;六是提案人(包括附议人)。

2、提案征集的过程。提案征集工作由工会或提案审查小组负责,其程序:一是在会议召开前半个月,通过召开代表组长会议及各种渠道发布信息,公布本次大会征集提案的主要内容,并将提案表印发给各代表组;二是以代表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工代表认真征集提案。会议期间仍可继续征集提案。平时也可以征集提案。教职工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填写提案表,直接交校工会;三是由教职工代表填写提案征集表,提案必须一案一事一表。提案可由职工代表个人提出,也可由职工一人提出二人附议,填表后交职工代表大会立案。

3、提案审查立案。各代表组征集的提案送工会整理归类,并分别提出意见,由提案审查专门小组初审,对提案进行可行性研究,也可就部分提案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再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后,正式确立为本届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4、提案转办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立案后,由学校行政领导负责落实处理,其程序:一是由行政领导主持召开提案交办会议;二是具体落实提案,制定落实提案的具体措施;三是填写提案落实传递表;四是检查督促;五是在下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提案落实情况,对优秀提案予以表彰。

(六)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会议材料分会务材料和各专项材料。会务材料一般包括:大会主持词、大会议程、。大会日程表、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主席团执行主席名单、各代表组组成人员及代表组长名单、开幕词、闭幕词、会议决议等;各专项材料一般有:校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职工提案审查报告、有关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集体合同、其它专门议题材料等。

第二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阶段基本程序。

在举行正式会议前,必须单行预备会议,由筹备组主持,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议程、各代表小组组成及组长名单、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二十一条会后督促贯彻落实阶段。

(1)行政和工会制定传达,落实大会精神的计划和要求。

(2)各代表组负责向其所属部门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领全体教职工为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

(3)校长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提案。

(4)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按照教代会通过的方案组成并开始工作。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根据学校实际需要设立提案审理委员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和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其成员一般应在教代会代表中产生,因工作需要,可以吸收不是代表的有关人员参加。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在校工会组织、督促下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5)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对教代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进行调查研究,讨论制定有关条例、办法并监督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以及大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6)专门工作委员会不应取代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工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有责任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不能办理的提案,要向提案人说明情况。

(8)建立教代会联席会议制度,遇急需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可由校工会主持召开教代会各代表组组长、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根据需要邀请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协商处理,并向下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

(9)遇到重大事项,经校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报请党总支批准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

(10)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做好资料建档、存档工作。内容包括:历届教代会代表、主席团成员、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教代会有关文件、记录、讲话、报告、决议、决定和总结;教代会代表的提案表决处理结果记录;教代会联席会议及专门工作委员会重要活动的记录;民主管理的各种调查报告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报校党支部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校工会负责解释。

第4篇:教代会工作制度

一、教代会大会工作制度

1、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制度

这是教代会经常性活动与教代会大会期间活动转换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作为一项必要的工作制度。教代会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听取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关于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2)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并提请通过;

(3)选举本次代表大会主席团;

(4)听取有关行政领导和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就提交大会发言的文件的说明;

(5)审议通过本次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

(6)讨论决定本次教代会大会的有关其他事项。

预备会议由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负责人主持。

2、代表大会工作和活动的领导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主席团主持大会的工作和活动,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并根据需要,由执行主席召开主席团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和决定有关事项。

3、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形成和修改的制度

教代会的决议和决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集中体现。因此,凡要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必须经过代表的充分讨论,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凡经过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非经过代表大会同意,学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修改;学校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代表大会进行复议;如代表大会复议仍坚持原来的意见,校长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报告上级教育主管机关和上级工会进行协调;如代表大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在闭会期间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变通,应由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召集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代表大会报告,请求审议和确认。必要时也可召开临时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专门工作小组工作制度

教代会的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围绕教代会相关职权的行使和落实开展工作,对代表大会负责,接受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组织指导。其工作制度是:

1、明确各小组的工作职责范围,制定工作实施细则;

2、定期召开会议,确定本委员会(或小组)的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3、经常开展活动,深人群众听取意见,及时同行政有关部门沟通,并参加有关会议,参与有关方案、措施的起草制定;

4、平常向教代会工作机构——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代表大会召开时向大会做出口头的或书面的工作报告。

三、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

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研究和确定重大问题时,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和确定以下事项:教代会职权的落实;教代会决议、决定的实施和修改;教代会大会召开的日期、议题、换届选举内容等。它由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主持召开,并可以视会议内容的需要,邀请学校党政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会议决议(决定),少数服从多数;建立必要的会议记录和档案;凡讨论确定的问题,必须向下次代表大会报告,请求确认。

四、提案的征集和处理制度

所谓提案,就是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群众按照每次大会的议题,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重要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发展,提交大会讨论处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提案可以由个人提出,也可以由几个人或以单位集体的名义提出。作为教代会的提案,它与平常的一般工作意见和建议不同。1、它关系到学校建设、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不是个别人的一般的具体问题的解决,也不是对学校领导人员个人的一般批评和意见;2、它的提出应有一定的规范性,包括提案人、提案的主题(即案由)、理由

、整改的措施和办法等;3、它的处理要按一定的民主程序进行,一般都要经过教代会进行审核、立案讨论。提案工作是教代会加强和广大教职工的密切联系,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1、提案征集制度

在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要对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宣传大会的中心议题,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态围绕中心议题,酝酿和提交提案;要向代表介绍学校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为教职工进行调查研究、民主磋商提供方便;要印制统一的提案表(见下表),然后交提案人认真填写。一事一案,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它要经过所在代表团的初步审查和筛选,报学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

2、提案处理落实制度

由提案工作小组具体承办。

(1)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对经过审核的合格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方面,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3)落实:大会闭会后,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会同学校党政工领导,协商决定提案由哪个部门负责实施。并将提案表送交实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做到“三定”,即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要经常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对提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努力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

(4)再审: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要调查研究,作出判断。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允许有关部门说明情况,经过同意,暂缓或停止执行。但同时要给提案人作出合理解释。

(5)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已落实的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代表汇报或张榜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总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五、教代会工作汇报和研究制度

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的负责人,经常向学校党组织汇报教代会工作的情况,重大问题的处理要和学校行政领导共同研究,协同配合。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要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必要时提请由党组织出面,召集党、政、工的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学校党、政、工民主管理联席会议要形成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研究学校教代会和民主管理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时,由党组织临时召集联席会,研究情况,采取对策,使问题得到时、妥善的解决。

六、教代会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一项制度,行使一定的权力,因此必须对其组织和运行作出必要的规定,使其符合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达到一定的标准。这个过程就是教代会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特别强调了制度的重要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更要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教代会的组织和运行主要不应先靠人来保证,而应靠相应的制度来保证。要使教代会在职权上得到落实,在质量上得到提高,在效用上得到充分发挥。真正成为一项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的制度。

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的基本要求是:

1、必须依法建立教代会;

2、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定期召开教代会;

3、必须认真落实教代会的职权;

4、在教代会大会闭会期间,按规定方式发挥作用;

5、教代会具有健全得力的工作机构。

第5篇:张家港外国语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规定》精神,为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集中群众智慧办好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下同)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依法治校和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第三条:教代会接受学校党支部的领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四条:教代会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权威;校长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六条:教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全员聘任制实施方案,教改方案、财务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职责,学校办公纪律等规章制度。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学校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和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第七条:教代会对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校长提出质疑和建议。校长对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提请教代会复议,复议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时,由学校党组织会同上级主管部门、上级工会协调。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八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以教研组(年级组)、处、室为单位,由教职工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任期为四年,可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对全体职工负责,选举单位有权监督和撤换本单位的教职工代表。

第九条:代表的构成要以教师为主体,同时也要照顾到学校各类工作人员,教师代表不应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七十。

教职工代表分小学部、中学语文组、中学数学组、中学英语组、中学物理组、中学生化组、中学政史地组、体育艺术组、行政后勤组等九个小组,并推选出组长一名。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代会上,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有权参加学校决策的讨论。

三、有权参加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对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学校行政领导人的询问。

教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扰和打击报复。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三个代表”思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如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执行教代会决议,积极参加教代会各项活动,做好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地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起表率作用。

第十二条: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三条:教代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教职工代表和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其中教师应超过半数。

第十四条:教代会每四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向代表说明情况。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党组织、校长、学校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教代会应当围绕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学质量,培育人才,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十六条: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形成决议的事项,未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十七条: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精干的临时性专门小组,其主要工作是:审议提交大会讨论的有关议案;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大会的授权,审定属于本专门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办理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门小组的人选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提名,也可以聘请非教职工代表,但必须经教代会通过。

各专门小组对教代会负责。

第十九条: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工会召开教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报告下一次教代会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章教代会和工会

第二十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它承担下列工作:

一、组织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

二、提出教代会议题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组织工作;

三、主持教代会各组组长、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四、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向教代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提案处理情况,发动教职工落实大会决议;

五、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教职工代表素质;

六、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维护教职工代表的正常权益;

七、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上级教育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由张家港外国语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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