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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州市政府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

2016-11-28 11:36:4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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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私营企业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须知(非公)
2015年福州市政府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 第一篇

福州市私营企业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须知(非公)

市属各私营企业、各县(市)、区私营企业、个体企业:

福州市私营企业协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两次福州市非公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上半年于7月份举行,下半年于12月份举行。

一、申报范围、对象:

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福州异地商会榕籍专业技术人员,已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报工程(分施工管理、建筑、水电、市政、机械、通信与广电专业、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暖通、路桥)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须在申报材料中明确申报的具体专业,申报专业不明确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评审“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专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有本专业大专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中专、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可按有关规定考核确认“员”级。大专毕业生考核确认“员”级后,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本科毕业见习期满1年,可按有关规定考核确认“助师”级。

2、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中,应具有本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3、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破格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获得的生产经营类的表彰,适用于经济专业破格条件;工程技术类的表彰,适用于工程技术专业破格条件。

4、破格推荐评审或考核确认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具备闽人发[2005]59号文件所列条件中,增加一项内容,即成果获得国家专利的主要参与者(专利证书有署名)。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所在公司(企业)的简介1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评审表中级4份,初级3份;(可上网下载打印)

3、申报人员简明表一式15份;(用A4纸打印)

4、申报人员汇总表1份;(注:将汇总表电子版以EXCEL文档格式拷贝到申报处)

5、申报职称的有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7、身份证复印件2份;

8、工作年限证明1份;

9、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10、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11、申报人员业务自传或技术工作总结一式3份;

12、申报人员须提交本人在福州市缴交一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1份。

13、申报工程系列应提供本人参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14、破格晋升人员须提交表彰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15、申报材料真实性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16、申报初级职称需提供一寸标准同底彩照5张(其中四张贴在评审表第一页的相片栏中,剩余一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申报中级职称需提供小二寸标准同底彩照5张(其中四张贴在评审表第一页的相片栏中,剩余一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

17、委托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出具县(市)区职改办委托书1份。

以上材料中,评审表、简明表、汇总表、委托书不需装订,其余按上述申报材料顺序装订。(复印件一律A4规格)

五、评审公示制度: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正式上报之前,应将申报人员填写并拟上报的《简明表》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公示7天以上,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所在单位应在该申报人员的《简明表》的“企业推荐意见”栏中和《评审表》的“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材料真实,符合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企业负责人签章。

2、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任职资格人员名单在报请批准确认前,须在福州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才报请福州市职改办确认。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上半年为5月30日,下半年为10月30日;

2、评审任职计算时间为上半年6月30日,下半年为12月31日;

3、除论文复印件外,各种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或委托单位职改办校核章;

4、评审材料需完整,按照第三项先后顺序装订,并在档案袋封面附目录,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申报何职称何专业;

5、表格可上网下载打印,网址:福州个私经济网

6、福州市私营企业协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周五进行内部材料整理工作,不对外办公,请申报人员配合。

7、评审费按闽价[2008]费价3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 点:福州市私营企业协会职称改革领导办公室(国货西路280号407职改办)

电 话:87113615 网 址:www . fzjjw . com 邮箱:fzsqxh@126.com

当前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的分析与思考
2015年福州市政府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 第二篇

当前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的分析与思考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胡学强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市经济发展与全国一样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和挑战,尤其是非公经济首当其冲。为使我市非公经济度过这一严峻时刻,市委、市政府颁发了一系列扶持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市联领导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布署和要求,结合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市联深入到有关县市及相关企业进行了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并综合各县市区工商联对非公经济发展调研情况,形成此调研材料,仅供参考。

一、全市非公经济基本情况

(一)非公企业迅速发展壮大。进入“十一五”以来,我市非公经济无论从规模到数量都已成为经济发展重要力量,其作用越来越大,贡献越来越高。截止目前,全市民营企业9659户,注册资本150.1亿元;个体工商户70243户,注册资本 21亿元;规模工业企业914户,工业增加值已达到120亿元。同比增长26%,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其中新增规模企业218户,占全省新增数的近七分之一。在安徽省民营企业“百名排序”中宁国亚夏实业、中鼎股份跻身前10强。亚夏实业营业收入总额(地方税收)为29.2亿元,同比增11.6%,列全省第五位;中鼎股份纳税总额为1.66亿元,同比增长23%;列全省第二位。我市计27户规模企业进入全省前200强和出口创汇前100强排序(省民企200强营业收入均为23000万元以上,纳税总额均为900万元以上)。其中宁国中鼎、郎溪锦富箱包、广德信农化集团已分别进入全省出口创汇前10强行列。在宣城市20强企业中,非公企业有17家,2008年销售收入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21.45%;税收占全市工业企业税收总额的27.6%;出口总额占全市总额的52.4%。单户企业2008年销售收入和入库税收分别为27.5亿元和1.25亿元。由此可见,非公企业在我市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二)以开发区、工业园区为载体,营造非公企业良好创业环境。近年来,随着与苏浙沪经济不断融合,经济的关联度更加紧密,已初步形成一些产业集群。如汽车零部件、建材原材料、纺织、服装、化工、电子和农产品加工、卫生洁具等产业。为把宣城打造成产业转业的示范区,实现宣城科技发展新跨越,各县市区不断加大对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投入,努力提升承接产业转移的功能。市本级开发区组织“百日会战”,推进项目建设,已有16个签约工业项目、9个功能性建设项目、7个续建工业项目。项目到位资金5.24亿元,同比增长87.4%。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如火如荼,老区泾县开发区建设面积已达8.5平方公里,入园企业66户,已投产企业36户。一季度,实现工业产值9.1亿元。年内还将加快南华电机工业园、物流服务中心等“四园二中心建设。青山绿水的绩溪,打造特色精品,重点做好不锈钢园区的项目招商,已签约入园项目65户,32家投入生产,已实现工业产值38亿元。同比增长37%,实现进出口同比增长59%。宁国、广德等省级开发区,在省内外早已有着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载体建设,已成为我市经济重要增长点、产业聚集的重要基地。

(三)产业聚集度不断提高。汽车(摩托车)零部件、耐磨材料、电容器、箱包、电机、竹加工等产业集聚效应不断扩大。2007年宁国市被授予“中国耐磨铸件之都”称号;郎溪锦富箱包城集聚关联配套企业近36家,出口超过4500万美元;泾县皖南电机,集聚29家企业,加快特种电机、大功率电机的研制生产,“十一五”末将达400万千瓦的生产能力。产业的集聚效应快速拓展了乡镇工业集中度,已形成宣州区水东玻璃工业区、广德新杭水泥产业、四合乡丝绸业、泾县榔桥镇木梳业等一批有特色明显的块状经济格局。

(四)实施品牌战略意识进一步增强。目前全市300多家民企已通过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安徽古南丰集团公司等16家企业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称号(其中2009年度新增4家)。目前,全市非公经济中,已有45个工业项目列入省“861”行动计划,132个项目列入省技术改造“百个工程”。全市已拥有“凤型”牌耐磨材料、“南华”牌电机、银河洁具、家乐米业四家产品 “中国名牌”。共计有中国驰名商标4个、省级著名商标73件(其中新增11件),名列全省第二。

二、当前我市非公经济发展主要特点

虽然遭遇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但我市非公经济仍然是全市经济的重要支点,不仅数量快速增加,实力明显增强,领域也不断拓宽,规模进一步扩大,并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成分中最活跃的部分:

(一)实施东向发展和承接转移示范区战略发挥了极积作用。2008年通过招商引资的133家企业已正式投产运营,仅在2009年第一季度,完成工业增加值2.22亿元。

(二)出台了一系列应对金融危机的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为目标,先后出台了“关于工业经济平稳快速发展若干意见”和”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八项措施”,出台了“关于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极大地增强广大非公经济信心。表现为工业企业、交通运输业和商业企业运行态势良好,房地产业回暖也带动了相关行业的回暖。

(三)产业结构日趋符合发展要求。无论是从第一产业到第二第三产业,非公经济多是向规模、效益等方面发展。2008年,我市经济总量跃上400亿元台阶。其中以非公企业四大国家级农业产业龙头企业以及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74.6亿元,增长了72%;第二产业中,以中鼎集团、耐磨材料、宣酒为代表的非公企业实现增加值150余亿元,增长18%;在第三产业中,增幅达10%,实现增加值达140余亿元,单户非公企业亚夏集团2008年实现销售额达29.2亿元居全市第

一。三类产业结构也由2007年19.0:39.2:41.8变化为18.1:43.0:38.9,工业化率进一步提高,显示非公经济占主导成分。

(四)积极转变经营方式。在走访中,我们惊喜地发现,非公企业能够及时转变经营理念,是他们在这次危机中能够保持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广德正欣编织有限公司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变压力为动力,化危为机,不断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强化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开发,企业始终保持24小时满负荷生产,停人不停机,

产品需求增长35%以上,预计2009年利润将超1000多万元。宣酒集团视危机为机遇,加大开发周边市场力度,该公司掌门人就是秉持“直道疾驰,弯道超车”理念使企业两个效益呈倍数增长。走访中,我们看到日益发展壮大的非公企业五星集团董事长,他如是说:农民的利益就是企业的利益,农民不能得实惠,企业也就无立足之地,危机就是优胜劣汰,今年以来企业一直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总之转变观念、创新经营方式,就能够实现“弯道超车”。

三、当前非公经济发展存在问题分析

(一)非公经济受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一是产销率呈阶段性下降。主要是受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导致市场萎缩,出口受阻,内需拉动不足。据调查显示,自去年第四季度以来,仅宁国市约有40%左右的规模企业产销率持续走低,出口型企业销售量同比减少70.80%以上;广德非公企业中下降幅度较大的有色金属冶炼、橡胶制造、非金属矿业分别下降32%、12%和36%。二是停产半停产企业增多,盈利能力下降。据相关资料显示,全市914家规模企业中有275家处于亏损状态,亏损面达31.8%。截止到今年三月,广德县约有20家规模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减少该县经济总量2亿元。宁国市12家规模企业停产,占规模企业总数的5%。亏损和处于停产半停产的企业主要集中在一些缺乏竞争优势的纺织、服装、化工、玻纤等行业。三是原材料和工资大幅上升,成本增加,效益下滑。如石油、钢铁、水泥、塑料等基本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形成对以石油下游产品为主要原材料的纺织、服装、塑料、树脂工艺等中小非公企业成本大幅上升,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四是资金链断裂影响发展信心。2008年上半年为防止经济增长偏快转为过热,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紧缩货币政策,严格执行信贷额度管理,不仅提高了企业融资成本,也加大非公企业融资难度。2008年9月末,宣城各项贷款余额223.7亿元,同比增长20%。但新增中小非公企业贷款只有5.6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广德县截止今年4月10日落实非公企业贷款2.76亿元,远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市万达电气公司由于资金链重度断裂,在融资过程中繁杂过长的评审程序,使企业丧失一个个订单,企业发展严重受阻。宁国甚至出现个别企业因资金链断裂企业老总出走现象。

(二)政策不够配套,发展缺乏支持力度。一是国务院颁发了非公经济发展36条,即《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市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相关贯彻落实意见,但各职能部门尚未出台相关的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与发达地区相比,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力度显得较弱,部门相互掣肘情况比较突出,尤其是对企业评比、拉赞助现象还没有杜绝。因此,限制了企业发展的积极性。二是政策待遇不够平等。据了解,本地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小型非公企业很少得到政府政策支持,尤其是优惠政策、土地征用等明显不如外来投资企业方便、快捷,享受较好的服务。致使部分本土企业很难做大做强。三是政策落实不到位。市委、市政府陆续出台的若干政策措施,力度也越来越大,对推动非公经济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部分政策很难落实到位,出现落实政策“两头热、中间冷”现象。主要表现为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现象比较突出。

(三)非公企业层次偏低,特色产品偏少。在我市非公企业9000余家企业中,规模企业仅914家,占12%上下,绝大多数非公企业为科技含量较低,这主要是

非公企业多选择为技术门槛和管理门槛低的领域,而且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如技术含量低的制造业、交通运输业、餐饮业等一般性传统产业。企业也缺乏长期稳定具有高新技术能力的研发人才,导致非公企业产品缺乏竞争力,形成特色产品少,大路货产品多,名优产品少,低档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资源产品多,精加工产品少,精放型产品多,而且有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更少。

四、非公经济发展对策建议

面对不断蔓延的金融危机,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保增长、护内需、调结构的政策措施应对这场危机,虽已使我市经济有所回暖,但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的贯彻落实力度,确保政策的严肃性。一是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促进企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八条措施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等政策措施,使经济保持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势头。这些政策措施出台,事关发展全局,各部门必须制定出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千方百计认认真真落实到位,确保集中精力抓发展不观望、集中精力抓工业不动摇、集中精力抓招商不松动、集中精力抓环境不等待、集中精力支持非公企业不懈怠。二是要提高政策措施的知晓度,切实解决好落实政策,不能形成横向不到边,纵向不到底的效果。要向物价部门、公安部门做到政策法规送到企业,提高政务公开的知明度。三是要做好政策贯彻落实督查工作。对渎职、违反政策要制定相应处罚措施,切实保障政策的有效实施,确保政策的严肃性。

(二)进一步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完善非公经济的服务体系。一是建议市政府强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以及财政扶持力度,可根据市财政逐年增长水平,在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对由担保公司的担保贷款实行贴息政策,对已担保贷款发生的坏帐进行一定比例的补贴。二是严格控制各有关职能部门不必要的检查、评比、验收。尽可能减少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解决好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轻减企业负担。三是鼓励支持非公企业共享政府信息、信用担保、人才培训、技术创新政策、资金支持等,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三)进一步优化非公经济结构,提升非公经济发展水平。一是紧紧抓住又一轮长三角经济圈,生产要素优化重组和打造产业转移示范区机遇,把区位变为优势,以现有产业集群的优势,吸引产业转移中相关的技术、管理理念,推动我市非公经济结构调整、发展上台阶。二是鼓励支持非公企业转型发展。在这场金融危机中,要引导企业抓机遇、找商机,引导企业联合重组,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一要实现低成本扩张;二要推动非公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产学研联合,提高非公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三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力度,帮助企业消化吸引新项目、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加快非公企业新兴产业发展步伐,推动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三是联手相关部门,开展科技创新服务。一要加强科技信息沟通,将一些产业转移中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信息及时传达给非公企业;二要制定引导科技创新政策,减少非公企业创新盲目性,提高创新的针对性;三要出台科技创新激励政策,进一步激励非公企业进入农业产业化、高新技术、新兴服务业,引导非公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使非公企业做大做强,健康发展。

解析关于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2015年福州市政府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 第三篇

【2015年福州市政府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

【法规名称】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榕政综〔2010〕128号

【颁布时间】2010-6-25

【实施时间】2010-6-25

【失效时间】2013-6-25

【正文】

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

榕政综〔2010〕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意见》已经2010年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五日

福州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意见

(二0一0年六月)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闽台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实施意见》,优化海西省会中心城市金融业发展环境,培育壮大福州金融服务业,更好地发挥金融业对海西省会中心城市建设的支撑、服务作用,着力构建海峡西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对在福州市区内,2010年新设立或者新迁入的金融机构(含配套服务机构、中介机构),按以下原则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对在本市新注册成立且营运满一年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产业投资基金、信托投资类金融机构总部(下文简称“法人金融机构”),注册资本在

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奖励1000万元;7亿元(含7亿元)至10亿元的,奖励800万元;5亿元(含5亿元)至7亿元的,奖励500万元;2亿元(含2亿元)至5亿元的,奖励300万元。

(二)对境内外(含港澳台)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产业投资基金、信托投资类金融机构地区总部(下文简称“区域性分支机构”),营运资金在2亿元(含2亿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至2亿元的,奖励15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1亿元的,奖励50万元。

(三)对各类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和创投管理公司、产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在福州区域范围内属市政府重点发展导向的产业项目,投资总额达到其基金总额6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基金总额1亿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50万元;1亿元(含1亿元)至2亿元的,奖励150万元;2亿元(含2亿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

第三条 在福州市区内的金融机构实现机构升级或升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由驻榕代表处升格为区域性分支机构的,安排办公购房资金200万元;由区域性分支机构升格为金融机构总部的,安排办公购房资金800万元;对注册资本或营运资金达到本意见第二条(一)、(二)项规模的,按照该项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条 对其他金融机构的一次性奖励,由有关政府部门根据相关金融机构的注册资本金或营运资金、从业人数、纳税情况等方面因素给予综合评定,给予适当奖励。

对市政府重点引进的上述金融机构,可单项申请,一项一议,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第五条 对在榕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区域性分支机构,购地、购房及租房给予以下优惠:

(一)对购地自建办公用房,在我市四城区规划范围申请建设用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以挂牌出让方式提供土地,土地出让底价按同地段同用途基准地价的楼面地价确定的宗地价格作为出让底价;以基准地价的楼面地价确定的宗地价格低于土地取得费、前期开发费及出让规费之和的,按成本价为底价挂牌出让。

(二)对购买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补贴,其补贴的总额度不超过上年度该企业缴纳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的80%,最长分2年兑现。

(三)对租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市场评估价房屋租金的30%补贴,补助时间不超过3年,其补助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该企业缴纳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的80%。若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价格低于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则以其实际租价为基准计算租房补贴。享受补贴期间的办公用房不得对外转租。【2015年福州市政府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

(四)新入驻企业购租其他已兑现房屋补贴企业办公用房的,不再享受购租房政策。

第六条 享受落户一次性奖励和购地、购房及租房补贴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我市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承诺10年内不迁离福州、不注销机构。

第七条 鼓励金融机构引进高级管理人员和保险精算师、保荐代表人等专业技术人才来榕发展,其优惠政策为:

(一)符合《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可享受我市关于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在创业科研经费、人才住房、购车补贴、安家补贴、生活津贴,并在职称评审、子女就学、配偶就业、户籍迁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二)赴国(境)外培训纳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提供便利。

(三)因商务出国赴港澳台申请予以优先办理。

第八条 激励各类金融机构拓展、创新业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一)自2010年起,金融机构贷款投向在福州辖区内的年度贷款余额每增加30亿元,给予5万元奖励;对小企业年度贷款余额每增加10亿元,给予5万元奖励。

(二)对注册资本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提供融资担保额80%以上,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根据其当年平均担保余额增长部分,按最高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奖励。

(三)争取保险机构以债权、股权等方式投资福州支柱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自2010年起,单项融资额在10亿元以上且融资成本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按融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四)市政府设立金融创新奖,对进行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以及金融监管成果显著,对争取到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金融政策或创新试点的金融机构和有关人员,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市政府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九条 市财政在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或产业发展资金中单列安排金融业发展专项基金,专项用于上述意见的落实兑现。

第十条 本意见各条所指资金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第十一条 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意见制定实施细则以及金融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本意见由市金融办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福州市集中式商业规划审批意见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2015年福州市政府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 第四篇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福州市集中式商业规

划审批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2015年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市城乡规划局制定的《关于福州市集中式商业规划审批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20日

关于福州市集中式商业规划审批意见

(市城乡规划局)

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式商业规划管理,激发市场活力,结合我市实际,在《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福州市地下商业及集中式商业规划审批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2〕38 号)基础上,对我市集中式商业规划审批意见修订如下:

一、土地合同中已明确“集中式商业”分隔形式、比例的项目,按土地合同条款意见实施。土地合同(或规划设计条件函)中明确要求设置集中式商业,未具体明确商业分隔比例、形式的项目,主要对建筑地面一层的商业分隔形式进行控制,其中地面一层商业面积的50%以上(含50%)应按无分隔、通透式商业空间设计;单层单块建筑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的无分隔、通透式商业,均可计入集中式商业指标;一层其余50%以下商业面积确需分隔的,为便于管理,统一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50%以下可分隔的商业面积是指扣除公摊面积后的净面积。

(二)地面一层开间限定:

1.沿城市主要干道(道路宽度不小于25米)的商业空间,分隔后底层单块商业沿主要干道面宽应不小于15米。

【2015年福州市政府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

2.非沿城市主要干道的商业形态,分隔后底层单块商业沿街面宽应不小于4米。

3.属于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区)等特殊地段,在土地合同及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可执行特殊地区的规定。

(三)层高与容积率核算:

1.可分隔的商业空间(店面)面积小于300平方米,当层高小于等于4.5米,按单倍计容。当层高大于4.5米小于等于6米时,该层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计算值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当层高大于6米时,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

2.无分隔、通透式商业空间单层建筑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的,其层高原则上不应超过6米,超过6米时,其计容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

(四)集中式商业沿街面宜采用落地玻璃橱窗形式,商业配套空调等应结合立面统一或隐蔽设置。

二、地下商业其地下商业面积的50%以上(含50%)应按无分隔、通透式商业空间设计,其余地下商业面积分隔形式不限。

三、土地合同中未明确要求设置“集中式商业”的其他项目,其分隔(割)形式及要求参照上述第一条第(二)、(三)款实施。

四、上述规定适用于本意见施行后整个宗地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对于本意见施行前已公告出让的项目,预售审批情况由市房屋登记中心出具情况说明。

本意见施行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照本意见执行:

1.《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福州市地下商业及集中式商业规划审批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2〕38 号)印发之日(2012年3月14日)前已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整个宗地项目均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

2.《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福州市地下商业及集中式商业规划审批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2〕38 号)印发之日(2012年3月14日)起至本意见下发前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整个宗地项目均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其集中式商业规划审批(含变更)需由市国土局评估,若存在土地价值提高,应补缴土地出让金。

五、“集中式商业”可按批准的分隔空间办理销售及产权登记,土地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5年福州市政府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

来源:

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重点项目审批工作提速增效意见(试行)的通知研究与分析
2015年福州市政府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 第五篇

【法规名称】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重点项目审批工作提速增效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文单位】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文号】榕政综〔2010〕182号

【发文时间】2010-9-8

【实施时间】2010-9-8

【正文】

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重点项目审批工作提速增效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2015年福州市政府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

《福州市促进重点项目审批工作提速增效的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九月八日

福州市促进重点项目审批工作提速增效的意见(试行)

(二0一0年九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作出的“跨越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的工作部署,福州省会城市在项目审批提速上要体现先行先试。按照“简化、提速、下放、服务”的总体要求,应加快重点项目审批工作,推进重点项目动工建设速度。具体实施意见如下:【2015年福州市政府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

一、适用范围

(一)“五大战役”重点项目;

(二)福建省级、福州市级重点项目,即:大型旧城改造、大型城市综合体、重大城市交通、城市园林等基础设施类的项目;重大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等民生和公益类的项目;在福州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国内外著名大企业、大集团投资建设的项目;年度为民办实事的项目。

二、适用条件

属于上述适用范围内并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在按规定程序办理项目审批时,纳入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水土保持、节约能源、技术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地区布局合理,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三)未影响我国经济安全,未对公众利益、公共安全、质量安全,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公共安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三、工作措施

重点项目审批工作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以及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消防、水利、林业、用海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行政审批等工作。凡符合本规定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的项目,各审批部门要在遵循依法审批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下放审批权限,全力做好服务。要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方法,切实为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开辟绿色通道。

(一)简化环节,优化流程

1、项目决策环节

(1)总投资1亿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合并审批,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2)总投资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直接报送具备相应资质的投资咨询机构编写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除另有规定外);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自行组织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市政府确定建设的一般景观改造、城市道路改造提升、设备购置等简单且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内容自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简易文本,并由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3)除跨江大桥、快速路、隧道、地下空间工程和重要景观改造项目及规定必须进行初步设计项目外,建安投资费用不超过5000万元并经市政府审定已列

入年度重点建设计划的一般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并完善设计方案,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审查阶段。

2、城乡规划环节

(1)鼓励建设单位规划总平面审查、建筑方案、施工图同时报审、同时受理,直接发证;建筑景观审查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并联进行。

(2)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不再需要进行管线总平面规划会审,由建设单位提供管线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规划部门审核通过后进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节;已办过总平面审查的一般地段项目和简单项目,在建审过程中需要调整总平的,不需要重新办理总平面调整审批,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人防审批意见与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联审批,人防审批意见作为建设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3、土地管理环节

(1)涉及集体土地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在集体土地报批转用工作完成后,即组织挂牌出让。

(2)开发建设单位已办理了用地批准手续,项目建成后,可凭房屋所有权证先行为权利人办理土地使用证。

(3)建设用地选址红线范围确定后,由拆迁人或委托拆迁单位自行开展拆迁摸底调查工作,并直接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产权审查手续;同时,拆迁补偿安置费用审核不再作为拆迁许可审批的前置条件。

4、环境影响评价环节

(1)已经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除外),在已建成集中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符合开发区总体规划和清洁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形式予以简化,即:编制报告书的简化为编制报告表,编制报告表的简化为填报登记表。

(2)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对列入名录的建设项目需办理相应环保审批手续。

5、建设管理环节

(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资料在核发施工许可时形成,建设单位不需要另外提供资料;招标备案、工程合同价备案不再作为施工许可核发的前置条件,改为后置监管。

(2)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环节与安全监督登记环节合并办理,且对安全施工措施只做程序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

(3)除公安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需进行消防审批外,其余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与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一并办理。

(4)对尚未具备完整行政许可手续的特殊重点项目,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即可申报消防设计审核,不再需要出具图审中心意见。

(5)城区范围(除鼓岭、北峰等地)内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棚屋区(危旧房)改造项目选址地块内没有现状林地且福州市土地利用现状图(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上没有林地图斑的,不再进行林业报批,但要符合园林管理的有关规定。

6、招标活动环节

(1)具备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非国有)开发的棚屋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大型城市综合体开发项目、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的开发项目,投资管理部门进行项目备案后,开发企业可直接确定有实力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货物采购的承包方。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审核意见书、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不再作为招投标前置条件,改为在办理施工许可时把关。

(二)压缩时限,提高效率

1、项目决策环节

(1)桥梁、隧道、港口、医院、学校、市政道路、内河整治等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棚屋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大型城市综合体开发等项目,在规划、土地等前置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因项目环评或区域环评未完成,由环保部门对项目出具环保初审意见(注明同意先行办理前期立项),投资管理部门给予先行办理项目前期立项,待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完成后,再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2)实行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在申报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办理时限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压缩为2个工作日,一些简单项目力争当天办结;实行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实行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

2、城乡规划环节

(1)划出地块的选址工作红线后,规划部门即可提出规划指标,重要地块的规划指标报市政府审定。

(2)重要地段或影响城市景观形象的建设项目,其总平面规划和建筑景观方案经规划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审定。其他项目的总平面规划和建筑景观方案由规划部门负责审批。

(3)规划验收只对规划审批情况进行核实,其他内容不作为规划验收的前置条件;对验收中发现问题但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建设项目,在没有严重影响规划的前提下,限制部分产权,其他部分先予通过规划验收。

3、土地管理环节

(1)协议、划拨供地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分别缩短为5个工作日与7个工作日;保障性住房项目拆迁工作未形成净地但已签订征地拆迁安置协议

的,先予以办理供地手续;建设项目办理拆迁用地批复,涉及国有、集体土地的,先予办理国有土地部分拆迁用地批复;土地已交付且报件材料齐全的一般性供地项目,即收即办;未交地或材料不全的项目,协调相关部门缩短供地项目的审批时间。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已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获得正式批准前申请用地预审的,按视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先行通过用地预审;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可暂不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压覆矿证明材料,先予通过预审,在项目用地报批阶段再补齐材料;工业项目的预申请,在企业提交投资管理部门备案材料的前提下,及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3)土地登记审查手续办理时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4个工作日。

4、环境影响评价环节

(1)在确保环评文件审批质量的前提下,环评文件审批时限缩短至6个工作日以内。

(2)业主单位与具有环评资质的单位签订环评委托合同、提交环评初步结论后,环保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先行出具环保初审意见,同意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同时要求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必须完成环评文件审批手续。

(3)建设项目在办理用地规划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等事项的同时,同步办理环评文件审批。

5、建设管理环节

(1)建设部门对施工图备案仅做符合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对施工图审查质量实行日常监管;消防部门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审核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抽查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

2015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调查与思考_[实习报告]
2015年福州市政府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 第六篇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对于提高党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加快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总量上规模、质量上水平,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对县域经济的贡献率,按照县委安排,我办组织人员,深入企业、主管局及相关单位进行详细调研,初步形成了一些建议,以期对我县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供有益借鉴。

一、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不断发展;从农业、 手工业、服务业到建筑业以及新兴产业,门类不断增加,领域不断拓宽,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特别是省市县1997年、2015年两次为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内在活力进一步增强,呈现出总量扩张、质量提高、贡献增加的良好态势。

一是思想认识不断深化。全县上下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实现了“三个转变”。即:从非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补充到非公有制经济是县域经济发展主体的转变;从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副业,只能小打小闹到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社会主业,必须发展壮大的转变;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被迫无奈、难登大雅之堂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积极主动、无尚光荣的转变。全社会基本形成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到今年9月底,全县个体工商户已达1771户,从业人员2632人,注册资金2022万元,与1997年底的1033户、1349人、440万元相比,分别增长了71.4%,95.1%和3.6倍;私营企业总数达46户,从业人员668人,注册资金2231万元,与1997年底的8户、84人、186万元相比,分别增长了4.75倍、6.95倍和11.53倍。

三是经营领域不断拓宽。从初期的商贸、餐饮、运输业等发展到加工、建筑、民办教育、网络文化、医疗保健等更加广泛的产业领域。目前,全县有参与农业产业化的加工企业8家,民办中小学3家,民办幼儿园2家,医疗保健服务机构7家。

四是发展环境不断改善。2015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成立了专门机构,加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协调和管理。进一步改进了服务方式,完善“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为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了健康、有序、开放、竞争的良好发展环境。近年来,通过扩大开放、招商引资,来我县投资发展民营经济的有4家,涉及农产品深加工、旅游产业化等领域。

五是社会贡献不断加大。非公有制经济在服务主导产业开发、促进资源配置、繁荣城乡市场、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平抑市场物价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推动了国民经济全面发展。2015年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6.6%,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5.6%。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县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已是“三分天下有其一”。其次对财政的贡献份额逐年增加。2015年非公有制经济缴纳的各种税收占到财政纯收入的25%。2015年1一9月份,缴纳各类税收471万元,占同期财政收入的40.2%。再次促进了就业。从业人员达到5500人,是国有企业就业职工的32倍,安排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下岗职工,有效地缓解了就业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存在问题

1、一些部门乱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制约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搭车收费。如工商部门借年检验照之机,搭车强行收取个私协会会费和光彩入网费。按照有关规定,以上两项费用均属业主自愿交纳。二是利用税务发票征收事业性费用。如卫生监督所使用《陕西省延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收入发票》收取卫生知识培训费;质监站用税务发票收取材料测试费。三是在物价部门吊销收费许可证后继续收费。如消防大队收取的消防设施配套费。四是用收款收据、白条乱收费。如装璜办用白条收取某企业装修费;旅游局用收款收据收取旅游定点饭店制牌费,无收费项目和收费许可证;城关派出所用收款收据收取赞助费。另外,一些部门具有合法的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但在收取费用之后存在不按标准服务或着根本不服务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但加重了个体私营业主的负担,而且破坏了经济发展环境,更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2、优惠政策落实难。省、市、县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未能真正得到落实,有些部门没有真正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升到战略高度来认识,在工作中不是积极落实政策、创造条件,而是乱设卡收费。如:税收减免、返还政策没有落实;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的政策落实不够。还有一些政策措施在落实过程中,前置环节多,部门之间缺乏有机的衔接机制,互相推诿、扯皮,导致政策悬空,无法落实。

3、非公有制经济质量效益不高、发展不协调。目前我县的私营企业中,销售收入超过50万元的不到总数的20%,过100万元的只有4家。大部分企业的设备、工艺落后,产品单一,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企业效益不稳定。从行业分布上看,餐饮业、交通运输业、零售业占企业总数的73%,参与农业产业化、旅游产业化、小城镇建设和经营性公益事业建设的民营经济很少,且发展滞后,特别是在高科技产业发展方面至今还是空白。

4、非公有制经济融资困难。一是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力度不大。尽管金融业制定了一系列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 法规和政策,但银行认为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状况复杂,信贷风险过大,直接获利较小,普遍存在对非公有制企业惜贷现象。二是企业自身条件欠缺。不少非公有制企业财务管理比较混乱,企业的信誉度差,可供抵(质)押的资产很少,缺乏进行融资的基本条件,进一步加剧了融资的难度。

5、非公有制企业的自身素质普遍较差。大部分企业缺乏长远的发展规划和科学的决策,仅靠企业经理个人的思路决策,生产经营中存在随意性和盲目性。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部分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下岗职工,缺乏高素质的科技型、经营型人才。管理形式上以家族式为主,简单粗放,在产品研发、生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企业的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三、对策及建议

通过广泛调研,我们认为,加快宜川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关键是要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扎扎实实解决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当前,应当着力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营造宽松环境,为非公有制经济搭建发展平台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浓厚舆论环境。要坚决摒弃“怕别人赚钱,怕自己吃亏”的观点,树立“你投资,我服务,你办厂,我上岗,你赚钱,我发展”的双赢观念,积极营造鼓励、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良好舆论环境。首先要强化宣传,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对县委、县政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次要典型示范,加大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劳致富的个体私营户的宣传、表彰力度。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局与广播电视局应联合创办电视专栏,定期或不定期在电视台、报刊宣传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体私营户,让他们介绍经验,现身说法,真切地感受到光荣。第三要新闻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对违法违纪,有意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设置障碍、制造摩擦的执法执纪部门和以权谋私的执法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弘扬正气,打击歪风。

二是狠抓政策落实,营造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宽松政策环境。我县促进非公有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完善,下一步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特别是对优惠政策的落实。应由县委督查室、纠风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局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若干意见》及相关部门的具体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解决相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对操作性不强的政策再做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2002年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规范对非公有制经济业主收费行为的意见》(宜发〔2002〕69号)至今落实不下去,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其束之高阁。要把督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形成一种制度,每季度督促检查一次,及时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营造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首先要依法行政。这是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的关键。要严格规范相关部门的执法行为,特别是收费行为。应把各部门独立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通过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尽量做到联合执法。一方面减少了对个体私营业主的干扰,在部门之间形成了一种无形的监督,另一方面有利于通过“集体办公”的形式现场解决个体私营业主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需要多个部门协调才能解决的问题。其次要依法查处。建议由纠风办牵头,相关管理部门配合,建立违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个体私营业主对有关部门执法行为的评议制度,对相关部门的违法违规和不落实《若干意见》的行为,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制的、行政的手段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曝光。第三要依法维权。要加强对个体私营业主依法维权意识的教育,为个体私营业主建立一条依法维权通道,当他们的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在较短时间内得到较快解决。纠风办要尽快建立个体私营业主投诉责任追究制度,,公布我县维权电话,并及时将个体私营业主投诉的单位或个人违纪违规行为予以纠正解决,维护个体私营业主的合法权益。第四要依法经营。要加大对个体私营业主守法诚信经营的监督,特别是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如偷逃税款、证照不全、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等,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消费品市场的监管,教育引导个体私营业主做到依法诚信经营。

(二)优化产业结构,为非公有制经济拓宽发展领域

从宜川的资源优势和市场取向看,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农业产业化、旅游产业化、小城镇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石油工业配套服务业是增强非公有

2015县商贸服务业和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汇报
2015年福州市政府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 第七篇

**县商贸服务业和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汇报

(201*年4月21日)

州政府督查组各位领导:

欢迎各位领导到我县检查指导工作,按照黔东南府办发电[201*]9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年初以来商贸服务业和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第一季度限额以上单位任务完成情况

州下达我县201*年限额以上单位任务为10个。截止3月底,我县已完成9个,占任务的90%,其中,批发3个、零售2个、住宿3个、餐饮1个。具体为:(1)贵州红四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批发)。(2)黔东南州东旭医药有限公司(批发)。(5)贵州省新华书店**县支店(批发)。(3)苗冲加油站(零售)。(4)宏源超市(零售)。(6)凯华大酒店(住宿)。(7)**县双龙宾馆(住宿)。(8)惠璟大酒店(住宿)。(9)君兰大酒店(餐饮)。一季度实现销售收入1499.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45%。

二、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完成情况

201*年一季度,我县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99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04 %,其中:批发业16767.4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9.43 %;零售业1525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44%;住宿业8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01%;餐饮业88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32%。

三、服务业增加值完成情况

一季度,我县服务业增加值完成1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6%。

四、物流与市场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201*年我县将重点抓好物流建设项目、专业市场建设项目、农贸市场建设项目三大类物流与市场项目建设,具体为:一是**羊坪火车站货运站仓储物流中心改造项目;二是**建材综合批发市场项目;三是**县思阳镇农贸市场项目、**县第二农贸市场、**县第一农贸市场项目。这五个物流与市场建设项目除**县思阳镇农贸市场项目还未启动外,其余四个项目已全面启动,其中:1、**县第一农贸市场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30%,争取在年底前投入使用;2、**县第二农贸市场已完成工程量的80%,争取在年底前投入使用;3、**羊坪火车站货运站仓储物流中心改造正在积极筹建过程中,争取在5月底前开工建设;4、**建材综合批发市场正在积极筹建过程中,争取在6月底前开工建设。

五、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一)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情况

从2015年11月份开始,我县对招商项目库进行了优化编制,提高招商项目的可谈性和可操作性。共优化编制了201*年重点招商推荐项目37个544192万元,其中工业17个457400万元,农业9个36990万元,基础设施8个37002万元,旅游3个12800万元。

(二)赴州外开展招商引资情况

今年来,我县多次组织召开招商引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强化“走出去,引进来”,由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带队,率县有关部门3次到杭州、广西南宁、福州、泉州和“泛珠三角”的长沙、重庆、遵义、深圳、东莞、佛山等发达地区开展针对性招商工作,达成了一批意向投资项目。

(三)驻外招商引资机构建立情况

在201*年度(2015年12月至201*年11月),我县共组建了4个招商引资小分队,实行经常性在经济发达重点区域进行项目推介、对接招商。

(四)招商引资项目签约、落地、建设进度、实际到位资金情况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年1-3月,我县共签约项目13个,签约资金331258万元,占目标任务25亿元的132.5%;到位资金24900万元(含续扩建),占目标任务4亿元的62.25%。其中,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6个,占目标任务4个的150%;1亿元以上落地开工项目5个,占目标任务2个的250%。

201*年3月,我县共签约项目6个,签约资金10.52亿元。其中,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3个,落地开工2个,到位资金130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1)新型墙体建材项目,协议引资12000万元,已落地开工,到位资金800万元;(2)高碳及中低微碳铬铁项目,合同引资60000万元,已落地开工,到位资金500万元;(3)老鹰岩现代农业科技园项目,协议引资28000万元;(4)蔬用型生态食品加工项目,协议引资 1200万元;(5)电器生产项目,协议引资2000万元;(6)鞋业加工制造项目,协议引资2000万元。

六、主要工作措施

(一)认真抓好商务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按照2015年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和激励机制的制定,于今年2月,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快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暂行)》,为今后促进发展商贸服务业进档升级、培育品牌,鼓励商贸服务企业做强做大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加强农村市场规划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一是商务、统计、供销、物价等部门深入农村市场调查研究,找准农村市场发展的切入点,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扶持,改变农村市场以街为市的不良状况。二是积极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规范建设工作,及时了解建设进度,督促企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材料,确保今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结合我县县情,已规划编制完成《**县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县成品油发展规划》。

(三)积极开展外贸经济发展工作。认真做好全县外贸经济发展的调查工作,找准制约全县外贸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选准外贸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努力实现全县外贸经济发展有大的突破,力争完成今年出口贸易目标任务。

(四)实施重点工程,促进农村消费。深入实施“家电下乡”、“万村千乡”、“农超对接”等重点工程,扩大农村消费。进一步完善适合我县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流通和服务网络体系,规范家电下乡网点建设。

(五)大力培育限额以上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01*年我县将把**县宏禾农资经营有限公司、心连心超市、好又多超市、世春家电超市作为限额以上单位重点培育对象,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更多倾斜和扶持,努力完成州下达的限额以上单位任务数。

(六)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继续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重点时期等商贸服务业市场整治工作,确保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和服务消费安全可靠。

(七)大力加强商贸统计工作。县招商和商务局与县统计局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商贸统计工作,对商贸流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适时召开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统计调查单位座谈会,着力消除企业在上报统计数据过程中存在的顾虑;加强对商贸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的企业(单位)的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强化业务指导,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定期联合开展对重点批发零售企业和餐饮单位的督查,做好全县商贸统计数据的审核、监审工作;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联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瞒报、漏报、迟报统计报表的企业(单位),严格依法查处。

七、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存在问题:

(一)服务业发展速度缓慢。一是服务业结构层次不合理,规模小、经营层次低、传统服务业的企业所占比重仍然较大,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二是受产业搭建载体功能不强、城镇化率低等因素制约,在打造现代服务业新区域和加快现代服务业项目引进上存在一定难度,主要是城市综合功能不健全、市场、物流、人才等方面的因素。

(二)商贸统计基础工作薄弱。一是县招商和商务局成立不久,工作人员尚未完全到岗,统计工作力量薄弱;二是企业(单位)对商贸统计认识不足,有瞒报、漏报、迟报统计报表的现象;三是商贸服务行业统计工作涉及的行业种类多、覆盖范围广、复杂性强,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在统计资源信息共享、整合、制度方面还未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办公设施陈旧、条件简陋、经费不足,工作高效运转受到一定影响。

下步重点工作打算:

(一)加大招商工作力度。进一步利用本县资源、交通、区位优势,坚持把招商引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举全县之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在继续坚持全民招商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小分队外出驻点招商,强化责任措施,配强招商力量,力争取得实质性成效,确保完成今年招商引资任务完成。

(二)强化商贸服务业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力量、完善服务业统计体系,建立服务业监测体系,做好服务业的统计和分析工作,确保及时而准确地反映全县服务业的发展情况。

(三)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推动"的原则,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通过招商引资,引导有条件的物流企业入驻,进一步带动和增强商贸服务业的发展。

(四)高标准发展餐饮住宿和批发零售业。目前,我县中低档餐饮住宿和批发零售业已初具规模,但是高档的十分缺乏。我们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引进国内外资金,大力发展高档餐饮和住宿业,不断提高服务档次和水平,形成高、中、低档兼有的行业格局,并积极支持现有餐饮住宿、批发零售企业通过采用现代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扩大经营范围和规模,提升档次,做出品牌。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2015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汇报
2015年福州市政府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 第八篇

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济源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汇报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局的直接指导下,济源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民营企业表彰大会精神,以率先在中原地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加快发展为主体,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为突破口,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2015年工作回顾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15年,全市非公有制工业共实现生产总值98.1亿元,占全部工业生产总值的65.9%,同比增长47.9%,高于全市平均增长速度5.7个百分点;实现税收8.1亿元,占全部工业税收的92.5%,同比增长110.3%,高于全市平均增长速度37.2个百分点;从业人员18.6万人,占全市工业就业人口的28.8%,同比增长10%,高于全市平均增长速度2个百分点;完成出口交货值48.6亿元,占全市出口交货值的62.7%,同比增长104.4%,高于全市平均增长速度2个百分点。其中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41.1亿元,占全市工业企业增加值的88.7%,同比增长126.1%,高于全市平均增长速度70.3个百分点。

(二)主要特点

1.项目建设有力地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济源市委、市政府通过自2015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强力实施的项目带动战略,达到了促进工业企业大上项目、上大项目,推动优势企业快速扩张,膨胀经济总量的目的,同时也为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2015年,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实施固定资产投入在2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109个,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83770万元,同比增长49.8%。预计项目达产后,年可新增销售收入608743万元,新增利税91047万元。

2.产业特色日趋明显。目前我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已初步形成了钢铁、铅锌、化工、能源(煤电、煤焦)、农副产品加工和新兴产业等六大特色产业群。新兴产业群涌现出了水刺无纺布、清源水处理等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传统产业如机械加工、矿用电器、水泥建材等继续保持了稳步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3.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近两年,全市有300余家非公有制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共开发各类新产品90余种,其中获国家专利产品84项,高新技术产品39个,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8家,涌现了如纳米材料、生物杀虫剂等一批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

4.非公有制企业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据统计,全市通过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的非公有制企业已达到78家,并培育了一大批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企业家,造就了济源钢铁公司、恒通化工有限公司、万洋冶炼(集团)公司等一批企业规模大、产品质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非公有制企业。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坚持观念创新,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经济的大发展

一是确立以工业化为主导的乡镇经济发展战略。我市工业立市、工业兴市、工业强市、工业富市的方针确立较早,市属工业发展较快,但乡镇经济如何发展一直没有很好定位,乡镇企业发展相对缓慢。为促进乡镇经济快速发展,去年以来,我市在聘请国内经济学资深人士,对乡镇区域经济进行战略研讨的基础上,确立了以工业化为主导的乡镇经济发展战略,提出了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工业化为主导,以项目建设为支撑的发展战略,并通过各种形式的督导,要求乡镇主要领导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工业发展上。这一发展战略的确立,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突出了重点,明确了努力方向,有效地把各乡镇、办事处的工作重心引导到了工业发展上来,各乡镇、办事处也纷纷把项目建设作为保持经济快速增长、增加后续财源、扩大就业、率先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一环来抓,对推动乡镇经济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导向作用。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

2015市工商联会长在市工商联一届三次执委会上的工作报告
2015年福州市政府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 第九篇

文章标题:市工商联会长在市工商联一届三次执委会上的工作报告市工商联会长在市工商联一届三次执委会上的工作报告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一届六次全会精神

努力把工商联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015年4月7日)

各位执委,同志们:

刚才,市委王洪富副书记作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市工商联过去一年所做的工作,深入分析了当前民营经济发展和工商联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做好今年我市工商联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王副书记的讲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践性,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下面,我受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5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工商联和市委统战部的指导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中心工作,以加强服务为主题,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团结、带领全市各级工商联组织和全体会员,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到去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20562户,比上年增长18;私营企业1203户,比上年增长24;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创造税收18726万元,比上年增长43.7;全市非公经济实现增加值23.4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40,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2015年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1、积极建言献策,认真做好参政议政工作

2015年,我会重点围绕非公经济发展和加强新时期工商联工作开展了调研活动。一是围绕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积极为我市"十一五"规划提出建议,向市委办提交了《关于"十一五"规划丽江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如何加强新时期工商联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加强新时期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三是2015年"两会"期间,工商联界别的市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撰写提案,共提交15个提案和两个大会发言,引起了有关方面的关注和重视。在市政协评选表彰的8件优秀提案中,工商联界别就占了3件;四是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完成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培育和发展乡镇商会的建议和对策》、《加强行业商会建设,开创基层商会工作新局面》等调研报告,其中有两篇得到省工商联的表彰奖励。全市各区县工商联参政议政工作各显特色,古城区、永胜县工商联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座谈会、汇报会等形式,积极反映非公经济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华坪县工商联通过深入企业调查,书面向县委、政府反映民营企业的意愿、要求和存在问题,有些问题得到了解决。

2、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1)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积极为扩大就业作贡献。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总工会等单位联合组织开展以"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积极为扩大就业作贡献"为主题的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市工商联发挥广泛联系民营企业的优势,及时准确地搜集民营企业用工信息,发动、组织广大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鼓励广大民营企业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在这次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期间,全市有120个企业进场招聘,提供岗位400个,进场求职1700人,达成招聘意向600人,现场招聘成功210人。

(2)抓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做好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是提高企业素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此,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成立了丽江市非公有制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把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联。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会深入调研,掌握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现状和有条件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情况,并认真做好组织、培训、申报工作。2015年,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了一期农村零售药店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培训班,经"丽江市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共有155人取得了丽江市非公经济初级药学职称;配合市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市人事局组织了非公建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评定中级技术职称培训考试工作,全市共有355名学员参加培训考试

(3)切实做好广大非公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投身社会事业。通过办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非公经济人士的素质。配合省级部门开展了"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评选表彰活动,我市永保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市工商联副会长谭国仁荣获"云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神龙三叠水旅游开发公司董事长、市工商联副会长和长红荣获省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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