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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型城市现状

2016-12-02 12:03:5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资源型城市现状(共7篇)我国资源型城市的环境现状、成因及可持续发展对策我国资源型城市的环境现状、成因及可持续发展对策——以煤炭城市华蓥为例姓名: 田亚伟 班级:化学112 学号:20110701050228 一、前言中国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中一个重大而又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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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源型城市的环境现状、成因及可持续发展对策
资源型城市现状 第一篇

我国资源型城市的环境现状、成因及可持续发展对策

——以煤炭城市华蓥为例

姓名: 田亚伟 班级:化学112 学号:20110701050228 一、前言

中国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中一个重大而又特殊的问题。可持续发展是针对旧的不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弊端和危害而提出来的, “高消耗” 、“高投入” 、 “高污染”的发展模式,导致了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生态平衡的破坏,从最终效果来看,它要么就是以一部分地区的落后或贫穷来换取另一部分地区的发达,要么是以对未来发展潜力的破坏而换来当前短暂的繁荣。总之,是一种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和消费模式。

资源型城市是随矿产资源和森林资源的开发而兴起,并以资源开采为主导产业的城市。在社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曾为国家提供了主要生产资料、巨额利润和税金的资源型城市面对世纪之交资源短缺状况进一步加剧的新态势,其生存与发展不仅面临新挑战,而且直接关系到城市体系乃至区域和国家的持续发展大局。因此,及时研讨资源型城市要持续发展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环境现状

四川省华蓥市是煤炭、石灰石等重要能源矿产富集区,这些矿产资源成为拉

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然而,随着矿产资源的无序和过度开发,造成矿区地面塌陷、良田被迫撂荒、废矿渣石随处堆放等问题,曾经绿色的山体变成了满目疮痍的荒坡,并衍生出产业工人下岗失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基础设施严重损坏、地方财力难以为继等系列经济社会问题。

为恢复矿山地质环境,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矿业开发和生态环境

协调发展,2010年,华蓥市启动了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得到了国土资源部项目资金支持,成为四川省唯一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实施县。 恢复生态环境,造福一方百姓

“弃渣、煤灰沿江冲下来堆积使河床抬高,一遇到下暴雨,清溪河沿岸村民

就担惊受怕。” 华蓥市双河街道办事处双桥村村主任刘寿念说,前几年暴雨过后发大水,沿河10余户居民房屋被淹,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

不仅如此,由于长期对浅层煤和石灰石进行无序开采,华蓥市矿区及矿损流

域滑坡、危岩、不稳定堆积体等地质灾害点超过200个,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就好比治病疗伤,抚平全体市民赖以生存的大地母亲

身上的创伤,是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华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承彦介绍说。

按照关闭矿山先行整治、分期分批推进的整治工作思路,华蓥市于2010

年启动了第一期工程——“城区—石林—天池”片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对独立矿山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对矿损流域采取清渣、拦渣、护堤、固土等措施实施矿区矿渣流失河道治理;对因采矿造成地下水疏干危及群众生产生活饮用水的区域,采取建引水渠、池、沟、管等措施实施矿区地下水疏干治理。

天池镇老屋嘴村是华蓥市众多煤炭采空区之一,全村现已发现多处地质沉陷点,沉陷区地表水随着地面裂缝下渗,部分地下水也面临枯竭,不仅导致了居民生活用水困难,而且原本应该种上高产水稻的良田,也只能改种玉米和红苕。

“自从建起了提灌站,长期困扰村民的饮水难和灌溉难问题,都得到了彻底解决,今年我们就可以在田里种上水稻了。”天池镇老屋嘴村党支部书记阳圣武说。在政府的支持下,老屋嘴村恢复了年久失修的提灌站,建起了供居民饮水的蓄水池,解决了村里1500余人的生产生活用水难题。

通过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预计在2015年,华蓥市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率将达到100%。

规范开发秩序,筑牢发展根基

为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华蓥市积极探索着如何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确保矿产资源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增长。

去年以来,华蓥市对新办矿山企业和采矿许可证到期延续的矿山企业,把生产规模必须达到5万吨/年作为市场准入的一个基本条件,并相继关停了8家环境污染较大、安全隐患较多的中、小型立窑水泥厂,为矿产资源整合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对属于不可再生战略资源的耐火黏土矿,实行开采和生产双重总量控制,并决定今后不再设置和批准新的耐火黏土采矿权,使耐火黏土矿开采量和生产量逐年减少。

按照“谁利用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初步建立起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新建和生产矿山开采造成破坏的土地得到复垦利用、地质环境得到了有效治理。

而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打造地质公园相结合,挖掘矿业遗迹的观赏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来发展旅游业,是华蓥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另一亮点。

2006年,华蓥山石林成功申报为国家地质公园。通过近几年的建设,不仅改善了地质环境条件,而且提升了地质遗迹的观赏性,“小平故里行,华蓥山上游”已成为享誉国内外的旅游品牌,以石林景区为代表的旅游业已成为华蓥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

三、成因分析

有以下几个因素:

(1)经济危困原有单一的城市产业结构适应不了资源渐于枯竭的局面,经济增长和效益大滑坡,资源生产量难以维系甚至大幅度下调,销售收入锐减,留利减少,但固定成本逐年增加,后续产业与多元经济脆弱,就业岗位不足,待业青年和部分老职工退休,逐年增加社会负担城市人口增加迅速,工业就业压力沉重,产业单一化,增长缓慢就业压力过重,城市产业结构过重,经济发展滞后产业总体发展仍然停留在计划产品经济阶段上,产业产品结构单一,企业产品结构单一,企业素质差,经济效益差

(2)生态危机空气污染严重,废弃物污染严重,植被破坏,噪音污染也较严重,某些疾病发病率死亡率偏高,地表层损坏严重,林地、草地退化、沙化、碱化大气污染、水体污染、生物污染加重,草原退化、碱化、沙化加剧煤炭开采后,水源受损,建筑物构筑遭到破坏,城市环境受煤矿石、粉煤灰污染,郊区农田大面积塌陷森林过度采伐,年降水日数减少,平均气温升高,相对湿度降低,大风天数增加,火险等级上升,旱、水灾年份增多,水土流失、土地沙化,附近

地区农业失去了绿色屏障

(3)低层次产业结构之下的城市布局建设城市布局与建设受到城市产业发展及城市建设政策的影响,以资源开采为主的产业结构使资源型城市布局呈现过于分散的特征,并对城市建设造成很大因难,城市布局迫切需要进一步更新和优化组合。

(4)过于分散的城市布局造成了聚集效益较差资源型城市的布局一般存在“点多、线长、面广”的不利局面。即使是相对集中的地域也由于条块分割等原因存在各单位划地为牢,各自为政的问题,使相对集中区域也形成松散的结构。这不仅增加了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的费用,而且浪费了土地,增加了经营费用,无论从现实还是从长远看,均是弊大于利、无生命力的。

(5)城镇体系建设尚未形成具有强大吸引力与辐射力的地域中心当前资源型城市市域尚未形成具有较高综合功能和综合效益的核心地域,尤其是作为生活服务中心生产科研商服的生长点和辐射源的“技工贸”中心尚未形成,严重影响着矿区向城市过渡的进程。

(6) 不适当的经营方式:在经济开发和项目建设中,往往只从部门、地方的短期行为和经济利益出发,对区域植被的恢复和生态重建认识不够,对土地进行掠夺性开发、索取,加剧了土地石漠化。

(7)综合经济发展缺乏必要的优化组合空间资源型城市建设的封闭性、高度指令性、内性仍很突出;条块分割现象仍很突出;综合经济的起步和发展仍然很分散,未能形成较好的聚集效益和规模经济;城市现代化建设还氙乏发展综合经济的人才及其引入的良好环境;城市发展格局还不适应资源型城市战略转变的迫切需要。

(8)资源型城市是伴随着资源开发,矿区经济的发展而壮大起来的,在其发展的不同时期,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资源型城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城市产业结构偏重,城市增长方式比较粗放,城市布局随资源开发就近建设而过于分散等特点。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增长过分依赖自然资源的产出是资源型城市经济结构中最重要的特征,而且资源型城市产品结构中初级产品都占绝对优势。近年来,由于可采资源日益减少,资源开采难度越来越大,缺乏足够弹性的资源型城市的产业结构日益显示出其不合理性,资源危机进一步引发了经济危困和生态危机。资源型城市“三危”现象的产生是长期积累的结果。长期以来,我国自然资源的产、供、销几乎完全在计划体制的控制下运行,资源产品的绝大部分被国家几十年一贯制地以指令性计划调拨的方式拿走,进入市场的自主权极小。资源无价、原料低价、制品高价的价格体系使资源型城市缺乏足够的再生产及产品结构更新换代能力,同时也迫使资源型城市加大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强度,所以一旦自资源开采进入后期,资源型城市必然出现“三危”现象。可见,资源型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所走的是一条既“不持续”也“难发展”的粗放式的发展之路。

(9)城市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更新、完善和提高资源型城市是长期按“先生产、后生活”的方针及基本建设“三边”政策的影响,各类建设普遍存在千楼一面、标准低、投资大、效果差的问题,城市整体风貌缺乏建筑、绿化、道路、色彩的整体搭配和协调整合比例,更缺乏特色和文化口味,这与资源型城市的进一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生活方式的现代化极不相适应。

四、可持续发展对策

1.建立健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在资源开采过程中,遵循市场规律,采取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引导和规范各类市场主体合理开发资源,承担资源补偿、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明确企业是资源补偿、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责任主体。对资源已经或濒临枯竭的城市和原中央所属矿业、森工企业,国家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帮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补偿社会保障、生态、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欠账。

建立衰退产业援助机制。资源型城市要统筹规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大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积极转移剩余生产能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各种职业培训,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解决资源型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保障资源枯竭企业平稳退出和社会安定。对资源已经或濒临枯竭的城市,各级人民政府要施行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帮助解决资源枯竭矿山(森工)企业破产引发的经济衰退、职工失业等突出矛盾和问题。

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要加快资源价格改革步伐,逐步形成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科学制定资源性产品成本的财务核算办法,把矿业权取得、资源开采、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安全设施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企业退出和转产等费用列入资源性产品的成本构成,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防止企业内部成本外部化、私人成本社会化。

2.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

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大力培育发展接续替代产业。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加强指导,协助资源型城市寻求切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对资源开采处于增产稳产期的城市,要制订合理的开采计划,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资源采收率,发展上下游产业,拉长产业链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同时要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对资源开采开始衰减的城市,要加强资源综合评价,开发利用好各种共伴生资源,充分挖掘本地资源潜力,拓宽资源开发领域,重视开发利用区外、境外资源,为本地资源型企业寻找后备基地,同时抓紧培育发展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接续替代产业。对于资源已经或濒临枯竭的城市,要选择好产业转型方向,重点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因地制宜,尽快形成新的主导产业。有关部门在规划重大产业项目布局时,要适当向资源枯竭城市倾斜,帮助其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鼓励有条件的资源型城市组织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延长农业产业链条,积极探索农业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有效途径。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积极发展流通业,支持将具备条件的资源型城市建设成为区域性物流中心。

3.着力解决就业等社会问题

坚持就业优先的原则,努力为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就业创造条件。资源型城市要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执行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加大对资源型城市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要向资源型城市适当倾斜,中央和地方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要对资源枯竭城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必要的倾斜支持。大力开发公益性工作岗位,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优先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鼓励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就业,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以及吸纳下岗失业人

员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支持大中型资源开采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渠道,妥善分流安置职工。鼓励资源已经或濒临枯竭的企业整体或部分搬迁到其他地区开发新资源,带动本企业职工异地就业。鼓励承载现有人口确实困难的资源枯竭城市的居民易地就业或迁移到其他地区,迁出、迁入地人民政府要积极为移民的搬迁、生活和就业等提供便利条件。

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资源枯竭城市的贫困代际传递现象。对资源枯竭城市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面,保证各项社会保险金按时足额支付。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群按规定及时给予救助。防止在企业破产、改制过程中发生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抓紧改造棚户区。继续支持东北地区加快完成棚户区改造,同时研究解决其他地区资源型城市棚户区改造问题。对难以实现商业开发的棚户区改造,中央政府给予适当支持,主要用于新建小区内部和连接市政公共设施的供排水、供暖、供气、供电、道路的外部基础设施,以及配套学校、医院的建设。棚户区的拆迁安置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考虑低收入居民的实际困难,地方人民政府及企业给予适当补助。切实加强改造后住宅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巩固改造成果。

4.加强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

加大资源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增强和完善城市功能,创造宜居环境。对政策规定的环境补偿和整治资金,企业要足额提取和安排,政府要足额征收和安排,并确保专款专用,管好用好。做好土地复垦规划,从征收的土地复垦费中拨出一部分资金,加大矿山废弃土地的复垦力度。科学编制水资源规划,合理配置水资源,统筹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有关部门在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等生态治理工程时,适当向资源型城市倾斜。

加强深部采空区、特大型矿坑对地质结构、地下水文造成危害的基础性研究,制定治理办法。继续做好采煤沉陷区治理,抓紧组织治理废弃的露天矿坑、矸石山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有效预防矸石山自燃和坍塌等事件发生。加大对石油开采造成的水位沉降漏斗、土地盐碱化等问题的治理力度。继续巩固“天保”工程成果,调减木材产量,完善配套政策。加快公益林和商品林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矿山环境治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可研究组建专业化矿区治理公司,依托其研究制订矿山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新建矿区要认真借鉴和吸取历史经验教训,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界定生产和生活区。加强对矿山资源开发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订资源开发环评内容、标准和规范。资源开采前必须进行生态破坏和经济损失专项评估,对可能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应禁止开采;经评估可以开采的,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对资源开采活动的环境监理,切实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矿山回采率、选矿和冶炼回收率及劳动生产率,减少物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提高产品附加值。大力推进共伴生资源和尾矿、废弃物综合利用。在油气开采与加工、煤炭采掘与转化及其他矿业开采与加工企业中,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对于符

资源型城市转型现状分析
资源型城市现状 第二篇

一、资源型城市的形成、发展和特点资源型城市是随本身丰富的资源开发而兴起,并以资源开采利用为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城市。我国存在较多的资源型城市。据统计中国现有矿业城市178座,占到全国城市总数的1/4以上。这些矿业城市按其开采年限,可分为幼年期、中年期和老年期三种情况。其中有29座城市发展时间不足20年,属于幼年期矿城;有131座城市建市在20-50年之间,步入中年期;还有18座城市建市时间超过50年,进入了老年期。人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体力和生活方式,一个城市亦然。也有其少年、中年和老年,也应该有不同的发展模式。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全部矿业城市中,有1/10的城市矿产资源开始枯竭,如辽宁的阜新市、甘肃的白银等,已经亮起红灯,开始了从资源丰富型城市向资源枯竭型城市的滑落,开始面临经济衰退,环境恶化,就业困难,生活质量下降等一系列问题。急需转型,重振雄风。资源枯竭的定义是指矿产资源开发进入后期,其累计采出储量已达到可采储量的70以上的情况。按此分类,资源枯竭型城市可划分为发展型、警戒型和危机型三类。其中第一类约有20多个,正在成长,前途风光:第三类也约有20多个,日子十分难过;其余的都在第二类之列,再过10-15资源开始枯竭,属于眼下不急,马上就难过的境地。全国有95座高度依赖矿业的资源型城市,其中58座是煤城。解决资源型城市转型必须解决好认识、规划和环境和调产问题。资源是资源型城市的立身之本。资源型城市过去得以笑傲天下,依靠的就是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所谓人无我有。比较那些资源缺乏的地区,相对来讲处于较为优越的地位。但是,正因为如此,资源型城市大多依赖资源的开发,只是在扩大资源开发规模上想的办法比较多,在资源的深度加工上作的文章少。对本地优势资源以外的产业涉猎更少。过分依赖资源,靠山吃山的想法和做法都非常有市场,并且显得十分合理和可行。可是资源总量是有限的,他的可利用程度也是受到限制的,。一味靠山吃山,结果必将是坐吃山空,资源枯竭。要想使资源型城市的发展走上正确道路,首先要设法改变根深蒂固的单纯依赖自然资源过日子的思想。这方面的工作难度很大。但是不做就无法改变人们的认识。认识不改变。走转型之路就可能成为空话,或者被淡化和边缘化。其次我们要未雨绸缪,尽早对城市的发展和转型进行规划。俗话说:常将有日思无日,莫到无时想有时。如不及早动手,现在那些资源枯竭型城市的今天可能就是我们的明天。资源是有限的,不停的挖总有一天要采完的。我市的煤炭资源按现在的开采强度,大矿不到50年,盂县15年左右,郊区不到10年,平定也只是30年。而且现有的资源我们也不能吃干喝净,总要给子孙后代留下发展余地。第三、要尽早发展接续产业。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势在必行。就好象人要老一样,资源型城市也要老的。我们人老了要享受社会保险,城市呢,就必须发展接续产业,延缓他的寿命。造成空气污染,影响全市的城市形象和人民身体健康。已经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而且还需要大量资金治理。我市的支柱产业是煤炭,经济结构缺乏足够的弹性和回旋余地,对付市场波动乃至市场风险的能力脆弱,一旦煤炭市场价格发生下滑,全市的经济马上围绕之发生不良后果。所以我们无论煤炭市场好与坏,都必须坚定调整产业结构的信心和决心,市委确定的建设两个基地,发展六大优势企业的方向不能动摇,速度不能走慢,步伐不能停止,更不能倒退。三、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可行的办法(1)要走科学发展道路。资源型城市转型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走循环经济之路。变废为宝。大力发展综合利用,大量煤矸石,粉煤灰和工业废弃物要充分用起来。提高原料的利用率,吃干榨净。提高资源的利用程度,增加其附加值。要走自主创新之路。过去我们走的是拼消耗浪费资源的路子,但是我们的资源储量和人口数量都不允许再走下去。要加大自主创新的力度。我市去年的18项技术创新项目达效后就可以新增销售收入2亿6千万元。如有意识的加大扶持力度。将会产生更大效益。(2)要早做规划,科学规划,合理规划。作好规划。要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引进新项目时,既要考虑经济效益,更要考虑环境因数和环境容量。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变企业与环境保护的对立关系为互助关系。(3)进一步加强保护环境和生态的宣传力度,增强市民对城市转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大家献计献策。(4)要十分注

重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人才缺乏是我市发展的一个大问题。人才老化和人才断档尤为突出。我市是山西省高考大市之一,每年外出到外省就学的人数以千计,恢复高考以来先后输出上万名大学生。由于我市发展速度较东部发达地区和大城市相对滞后。加上环境污染问题和生活条件工作环境不尽人意,他们大多选择留在外地和国外境外。培养了没回来,为其他地区作了铺路石。

关于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的问题研究
资源型城市现状 第三篇

关于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的问题研究

摘要:自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资源型城市陷入了“矿竭城衰”的境地。因此,加大对资源型城市尤其是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支持力度,尽快建立有利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保障能源资源供给、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研究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问题,涉及到经济学、社会学、地理学、矿业学以及生态学等诸多问题,极具交叉性和复杂性。本文总结了国内外一系列研究成果,认为资源型城市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关键是要解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通过研究,本文认为,推进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要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实现产业转型,可从“最大限度的发挥不可再生资源的效益,尽量延长不可再生资源开采使用年限;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充分发挥第三产业对经济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主抓手;综合利用可再生资源,把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作为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更加注重保护好生态环境,把保护好生态环境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手段”等五个方面入手。

关键词:资源型城市 产业转型 休斯敦转型 日本九州转型【资源型城市现状】

一、引言

资源型城市的转型问题,在国外一般叫衰退地区经济振兴,20世纪50年代甚至更早,在这方面就有了不少研究成果主要是针对特定地区而言的。如德国鲁尔区的振兴、日本九州地区的振兴等。在国内,这方面的研究主要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起因是一些老资源型城市特别是建国前就进行大规模开采的城市在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出现了不少问题,并且是很多城市带有共性的问题,这引起了很多专家学者的关注。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基金等均对包括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资助,取得了一批研究成果。

资源型城市与资源开采相伴而生,一般来说资源储量的多少决定了这些城市的发展规模和发展潜力,加上传统体制割裂了资源开采企业和地方经济的联系,造成了地方经济规模偏小,替代产业、新兴产业发展缓慢的现状。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一些资源型城市相继进入资源开采后期,不同程度的出现了探明储量减少,开采成本上升,人员过剩,经济发展缓慢的区域性衰退现象,那些资源枯竭的城市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同时,入世后,很多资源和原材料也将面临来自国外的竞争,这就给这些城市的发展带来了更大挑战。

资源型城市是指伴随自然资源的开采而兴起或壮大,并且资源型产业在工业中比重较大的城市。这里说的资源大多为矿产资源,当然也包括森林资源;资源型产业既包括我们通常所说的矿产资源开发,也包括对这些矿产资源的初加工,如钢铁工业和有色冶金工业。因此,资源型城市概念的外延要比矿业城市宽,比如,森工城市、冶金城市不属于矿业城市,但属于资源型城市。

一.我国资源型城市现状

我国的资源型城市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往往存在着条块分割的二元化管理体制,即地方政府和资源开采企业管理机构并存,具体表现为政企不分、企业长期缺乏活力。长期以来,社会管理机构二元化带来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企业办社会的问题十分突出。企业包揽了职工及其家属的生活、入托、上学、就业问题,医院、学校、福利、治安也由企业负担,一个企业就是一个小社会。企业办社会是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问题,管理职能的错位对企业的发展和城市的发展都是不利的。如果说企业承担的这部分社会职能在企业创建之初方便了职工生活,促进了企业发展,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却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所以说,企业承担的这部分社会职能向政府移交是国企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的必然要求。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虽然进行了改革的探索,但到目前为止,这些问题仍然很严重。比如,大庆的公交由大庆石油管理局经营,白银的城市供水由白银公司负责,鹤岗的城市供热由鹤岗矿业集团负责。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个别资源型城市目前仍然是政企合一,如黑龙江的伊春;大庆虽然作为一级政府,但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独立财政,政府中相当数量的公务员有大庆石油管理局支付工资,每年约4亿元。从全国来看这种政府职能的剥离,把资源性企业的学校移交给当地政府,企业有积极性但政府没有积极性,因此进展比较有难度;把医院移交给当地政府,两者都有积极性,进展也比较顺利,原因是医院基本上收支平衡,由谁管理都一样。

社会管理机构二元化带来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投资主体分散,容易造成重复投资和浪费。资源开采企业和当地政府作为不同的投资主体从本部门、本集团的利益出发,又往往互不通气,这就容易出现重复投资,资源浪费现象。比如在东营市境内相隔不远的地方有两个吨位相当的港口码头,但港口的建设、维护、管理却分属于不同的主体,每年都要耗费大量的管理费、维护费。在电力、通讯等其它行业也存在类似问题。

(5)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虚假性

城市化不仅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的过程,而且是城市经济不断发展变化、完善的过程,也是城市的思想方式、生活方式向农村渗透的过程。所以说,城市化是一个涉及人口、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多层次、多角度演变的过程。大多数资源型城市都是在文化、经济落后地区发展起来的,加上资源型产业是劳动密集性产业,其从业人员的地域性集中,导致各种低素质人口和非农业活动的地域性特征。资源型城市发展的突发性和飞地性,使这些城市在建设初期就可能达到50%的非农业人口,造成一种高度城市化的假象。事实上,城市的其他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并不配套,无法完成经济的自我服务功能,更谈不上真正承担起区域的对外服务、积聚和扩散功能。另外,在劳动力的构成上,除了资源型产业的技术工人外,还存在大量的半城市化的“亦工亦农”的人口,包括民工、当地

农牧民和职工家属。城市基本人口数量虽然较大,城市化水平较高,但是,“高农业人口”和“低素质人口”暴露出的城市化水平的低层次性。

城市化是所有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过程,具有一定的客观规律性。一般认为,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产业结构将从传统农业或采掘业向制造业、社会服务业转化,也就是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转化,这种转化过程与城市化程度密切相关。资源型城市以资源开采和加工业为主导产业,第二产业比重大,在向高级化产业结构推进中,第三产业和第一产业相对较为落后,表现出“高工业化”的假象。

(6)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环境治理压力大

资源采掘业是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业,特别是煤炭开采、石油加工和炼制、铁矿及有色金属矿产开采与加工,对自然景观,对大气、水体、生物及人类的生产、生活影响,都十分严重。因此,资源型城市面临的环境压力要比其他城市大。

根据1998年的调查,每采万吨煤引起地面下沉0.2公顷;每形成万吨铁生产能力,需要占用土地3.5公顷,每采万吨矿石需要占用土地0.5-1万公顷。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中85%以上来自矿山开采,现有固体废矿渣积存高达60亿t-70亿t,其中,仅煤矸石就有30多亿t,形成煤矸石山1500余座,占地5000公顷,有300多座发生自燃。煤矸石长期堆存于地表不仅大量占用耕地,堵塞河道,破坏生态平衡,而且排放大量粉尘、SO2、CO、H2S等有毒有

害气体和热辐射,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和土壤。每年仅煤矿排放的废水就达到26亿t,废气达1700亿m3。

以本溪为例,每年排放有害气体947亿m3,烟尘9.1万t,工业粉尘12.2万t,二氧化硫10.5t,恶劣的环境严重危害了居民的身体健康,呼吸道发病率居全国之首。

资源型城市的这种环境劣势,限制了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业、绿色农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大多数高新技术,如集成电路设计、软件设计、生物工程、新材料等对环境,特别是空气和水源要求相当严格,旅游、生态农业更是典型的环保

产业。严重的环境问题极大的限制了新兴产业的发展,这已经成为资源型城市转型的一大障碍。

(二)深层次看表现在

一是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资源型城市长期低价输出原材料,高价购入制成品,处于经济上的“双向失血”状态,用于公共积累的资金少。

二是不合理的产业划分。造成资源性企业负担重的根本原因是,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资源性产业列入第二产业,设计税收政策时把资源性产业与制造业同等对待,因而也征收增殖税,尽管采用的是13%的抵挡税率,但由于资源性企业的进项抵扣少,故而增殖税的实际税赋重。同时,资源性企业还要比其他企业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税。如大同煤的资源税为每吨2.4,资源补偿税为销售收入的1%,两项合计是每吨煤3.5元。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每吨石油的税赋增长

1.37倍。但是,在联合国的产业划分中,把资源性产业和农业一样划入第一产业,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也是这么划分的。

(三)转型难度分析

资产的高度专用性使企业的沉淀成本很高,转产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油气开发一次性投资大,生产的专业化程度高,资产的专用性非常强,包括技术、信息、管理经验和人力资源的专用性也非常强,这加大了生产要素流动的困难。

我国油气开采业长期执行中央政府集中管理的体制,20世纪80年代我国石油工业制定了“稳定东部、加强西部、发展海域”的政策,油气开采企业在东部老油田的退出受到政策限制。1998年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石油、中石化不再承担政府职能,成为真正的经济实体;特别是从1999年开始,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先后进行内部重组和改制,集中优质资产在国外上市,油气开采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大大增强,在老油区退出受到的政策限制开始弱化。

但是,油气开采业是技术构成复杂,多工种密切配合,以野外作业为主的产业,人力资本的专业化程度很高,员工转移到其他产业就业的难度很大;此外,

2015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资源型城市现状 第四篇

第1篇: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西宁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根据科技部《关于同意青海省西宁市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的函》(国科函字[20XX]8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科发体[20XX]155号)、《关于西宁市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专家咨询意见的函》(国科体函[20XX]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西宁市的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区位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基础

(一)经济社会发展成绩显著

西宁市是青海省省会,辖城东、城中、城西、城北四区和大通、湟源、湟中三县及建设中的海湖新区,总面积7690.47平方公里,市区面积35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20.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7.16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25%,是一个由汉、藏、蒙、回、撒拉、土族等36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聚居城市,也是青藏高原唯一人口超百万的中心城市。

西宁地处“唐蕃古道”和古“丝绸之路”南路,是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农业区与牧业区、汉藏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的结合部,是古代东西交往的必经之路。市区平均海拔2275米,平均气温7.7摄氏度,年均降水量425毫米,冬暖夏凉,是名符其实的“中国夏都”。西宁市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目前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西宁市是青藏高原重要的交通枢纽和产业重镇,形成了以公路、铁路、航空运输为主的立体化交通网络,基础设施日臻完备,工业基础较为雄厚,产业门类比较齐全,铝锭、特钢、铁合金、数控机床、明胶、藏药、藏毯、特色农畜产品等在全国乃至世界都享有一定声誉。有色金属、冶金、医药、建材、盐湖化工、石油天然气、农畜产品加工等支柱和优势产业在工业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以轻金属、硅材料和中藏药为重点的新型产业群正在崛起,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已在全省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技术创新中发挥了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农牧业产业化快速发展,旅游业发展势头迅猛。20XX年,西宁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28.28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4.52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08.7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521元。西宁市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奠定了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坚实基础。

(二)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近年来,西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20XX年出台了《关于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西宁的意见》,明确要求围绕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认真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新时期科技工作指导方针,把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作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推力,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目标,全面推进了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西宁市的科技创新工作得到了国家科技部、青海省科技厅的充分肯定,分别于20XX年至20XX年度、20XX年至20XX年度、20XX年至20XX年度三次获得科技部授予的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20XX年8月,西宁市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工信部列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首批实施单位,为开展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

1.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有一定基础、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近年来,西宁市依托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资源,加强技术创新,提高行业和企业技术水平,增强企业竞争能力,逐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西宁地区现有科技型企业73家,高新技术企业40家,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2个,国家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个,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3个,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0个,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7家(其中国家创新型企业2家),省级创新型企业3家,国家级企业孵化器1个,省级企业孵化器4个,培养和聚集了一批科技和产业领军人才,着力研发和转化了一批对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的科技成果。目前,有高等院校8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9所、省属科研院所34家,并有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和青海盐湖研究所。共有专业技术人员3.33万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1.84万人,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170人,中级职称以上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人员1925人。

2.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20XX年7月,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成为青海首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多年来,开发区按照“一区多园、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产业互补、特色鲜明”的要求,整合工业园区资源,优化工业布局,建立了包括东川工业园、生物科技产业园、甘河工业园、南川工业园四个园区的“一区多园”管理体制。20XX年12月,开发区被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统计局六部委批准为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20XX年,科技部批准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成为青海省首个被国家命名的科技企业孵化器。20XX年1月,科技部批准开发区东川工业园为“西宁国家太阳能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20XX年11月,开发区生物科技产业园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目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形成冶金、化工、新材料、医药等一批高新技术产业,承担着全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重要载体的作用。园区总占地面积达36.82平方公里,累计批准入驻企业和项目1263个。20XX年,西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为17.4亿元,占当年工业增加值的6.32%。

3.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加大,科技项目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增强

“十一五”以来,西宁市大力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口与健康、城市发展、民族文化、新型工业化等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的研发、技术引进和示范推广,有力促进了全社会科技进步。 “十一五”期间,西宁市共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55项,累计投入本级应用和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1924万元。争取国家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62项,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405项,争取部省级科技专项经费1.13亿元。实施的项目中,工业490项,农业132项,吸引社会资金11.4亿元。目前已完成市级科技项目136项,产生经济效益12.2亿元,实现利税3.63亿元,增加农民收入5.7亿元。西宁市登记科技成果103项,其中省级成果57项,有10个项目获得青海省科技进步奖。

4.特色产业技术创新取得较大突破,工业发展基础更加巩固

近年来,西宁市相关企业和科研单位对制约特色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进行了重点研究和攻关,使优势特色产业焕发出了新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夯实了全市工业发展的基础。其中,通过对铝、铜、铅、锌等初级产品深加工技术的重点研究,解决了生产回收率低、生产工艺老化等技术难题,提高了产品的精深加工水平。通过对多晶硅提纯、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等技术攻关,带动了本地光伏企业的发展壮大。通过中华被毛孢发酵菌丝繁育、沙棘5-羟色胺研究和枸杞籽油提取等项目的实施,使全市生物资源开发利用迈上了一个新台阶。青海洁神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青海清华博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通过采用一系列先进技术,研发出了压缩式垃圾车、沙棘系列、枸杞系列等一批特色产品,被认定为20XX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铅冶炼节能减排技术、锌浸出渣回收精铟技术、高含盐含氯明胶废水光合细菌处理工艺等29项关键技术的研究,降低了全市经济发展的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环境效益。

5.农业科技创新力度不断加大,重点农业科技推广成效显著

近年来,西宁市不断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重点实施了农作物良种工程。全市五年内累计引进示范推广小麦、杂交油菜等特色经济作物优良品种180余个,建立了良种繁育基地,加快品种的更新换代,促进农业结构调整。重点推广了杂交油菜、马铃薯、蚕豆标准化栽培技术、病虫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60余项,使主要农作物产量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提高了21.5%,油料单产增加了22.8%,蔬菜亩产达到2635公斤,效益处于全省前列。在畜牧业方面,重点进行了畜种改良及繁育,建立了牛羊育肥、优质肉羊、肉牛及奶牛规模养殖示范基地,使得全市畜牧业在规模和效益上都得到了大幅提升。通过组织实施“青藏高原牦牛、藏羊有机产品产业化生产技术示范 ”、“牦牛骨提取蛋白小分子肽研究”、“青稞燕麦方便粥系列产品开发”等农业产业化专项技术,延伸产业链,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开发出了沙棘系列产品、软包装牛羊肉系列产品、油菜籽色拉油等名优品牌和地方特色产品,实现了资源的加工增值和农牧民的增收。

6.科技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科技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加强科技中介机构服务功能建设,密切中介机构与企业、科研机构、大学、政府之间的关系,建立开放协作、功能完备、高效运行的科技服务体系,是提升地区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目前,西宁市已初步建立了有利于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健康发展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政策法规环境,培育了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造就了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科技中介服务队伍,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日趋完善。西宁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西宁的意见》、《西宁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西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西宁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西宁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暂行办法》、《西宁技术市场条例》等科技政策法规,制定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应用和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成果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办法,科技创新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十二五”期间,西宁市科技中介机构帮助企业及社会争取国家及省上项目150多项,争取资金2180万元。建立了技术转移中心和东西部技术项目对接服务平台,开辟了生物医药、太阳能光伏等领域广泛合作的渠道,在生物医药领域建立了“基地+平台”的合作模式。西宁生产力促进中心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成为科技部首批22家工业设计联盟试点单位之一。

(三)优势特色突出

西宁地处青藏高原,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和历史人文积淀使这里自然资源丰富,多元文化汇萃,为特色产业发展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

1.矿产资源丰富

青海省拥有被誉为“聚宝盆”的柴达木盆地,石油、天然气、钾盐、铅锌矿、铜矿、石膏、硅石、铁矿、金矿、煤炭和制碱用石灰岩等矿产资源十分丰富,为西宁市延伸相关产业链条,发展循环经济,建成为我国重要的铅、锌、铜、铝等有色金属和钛、镍、铟、金、银等稀有金属冶炼及产业延伸加工生产基地,提供了资源保障。

2.生物资源独特

青海有着极为丰富和独具特色的高原动植物资源,药用动植物天生具备抗高寒、抗缺氧、抗疲劳的生物特性,特别是一些特产药材具有很强的药用价值,如大黄、麝香、冬虫夏草、麻黄、贝母、鹿茸、藏茵陈、锁阳、塞隆骨、红景天、秦艽等。丰富、宝贵的中藏药资源,对于西宁市进一步发展壮大中藏药产业奠定了坚实的资源基础。

3.光伏和新材料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青海硅矿石资源丰富,硅矿石储量在10亿吨以上。西宁市发展光伏产业可以就地取材,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青海省还是中国电力富裕、电价最低的省份之一,充足的电力供应为西宁市发展太阳能光伏硅材料、铜箔、铝镁合金等新材料产业预留了宽松的电力保障空间,发展潜力十分巨大。

4.藏毯和民族饰品加工业基础雄厚

依托青海丰富的牛、羊毛绒资源,西宁市现已初步形成以藏毯生产为龙头的毛纺织产业集群,构建起了洗绒(毛)藏毯产业链。一年一度的国际藏毯博览会正在将西宁打造为世界藏毯生产集散基地和“世界藏毯之都”。同时,西宁还是汉、藏、回、土族、撒拉等多民族聚居地和多宗教交汇地,丰富的民族宗教文化使西宁成为了中国乃至世界重要的民族饰品、宗教用品生产基地,为今后相关产业的创新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5.高原农业特色明显

西宁地处高原,气候冷凉,绿色无污染,既适合发展夏季反季节蔬菜、食用菌、冷凉型球根类花卉等产业,也有利于发展生态农牧业,提高农畜产品附加值。同时,得益于独特的气候环境,西宁周边地区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已成为我国重要的优质油菜、马铃薯、蚕豆、蜂蜜生产基地,为未来西宁特色农牧业的精细化、标准化、清洁化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主要制约因素

近几年西宁市总体经济实力实现了持续较快增长,科技创新能力、制度环境、服务体系等方面都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试点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但还应当清醒地看到,西宁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仍然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源头创新能力比较薄弱,关键技术缺乏,高端创新人才不足,综合经济实力、创新能力比较落后等不容忽视的矛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足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育不足,大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偏少,多数企业仍停留在传统的价格竞争、成本竞争阶段,主要还是靠市场低水平的需求拉动,技术水平薄弱,缺乏创新意识,难以承担起创新主导角色,无法形成核心竞争力。

2.创新投入不足

西宁市地方财力较弱,引导全社会创新投入的财政资金有限,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和风险投资机制尚未形成,企业缺乏增加创新投入的能力和积极性。

3.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缺乏

由于工资待遇、研发环境、发展空间等多种因素的限制,西宁市无论是科研单位还是大型企业,目前都普遍缺乏科技创新领军人物、高层次专家、尖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致使一些制约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长期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人口、资源、环境问题难以得到根本性缓解。

4.科技基础条件薄弱

受投资能力的限制,西宁目前支持研究、开发、创新及其成果产业化的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还比较薄弱,许多大型科研项目无法在当地进行,在相当大程度上制约了城市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

5.产业基础薄弱

西宁地处西部偏远省区,远离国家主体市场,无论是纺织、机械、食品加工业等传统产业的发展,还是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业、中藏药产业、藏毯产业等新兴特色产业的壮大,都缺乏广阔的市场空间,难以在全国市场份额中占有一席之地,难以产生必要的规模效益,科技创新缺乏载体和突破口。

二、试点目标

西宁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参考国内其他典型城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结合西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西宁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基本目标是:

至2015年,基本建立起与现代化城市发展相适应,符合“四个发展”要求,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开放型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发展方式、体制机制、科技、产业、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全面创新,初步建成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效率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辐射引领作用强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和青藏高原区域创新中心。使西宁市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显著增强,科技综合实力在全国有较快的提升,科技发展支撑条件明显改善,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进一步发挥,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

(一)科技投入持续增长

“十二五”时期市本级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每年保持持续较快增长。至2015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R&D)占当年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1.0%。

(二)科技产出大幅提升

至“十二五”末,全市组织实施牵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重大科技项目50项,建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技术创新研究开发中心30个,与省内外30所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科技合作关系,科技成果登记量每年增加10%,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数比“十一五”末提高3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10%。

(三)培育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人才

至2015年末,西宁地区进入国家人才培养计划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省级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达到300名左右,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骨干人才达到3000名左右,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达到40000人左右。

(四)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

至2015年末,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产品。建成8个左右具有显著聚集效应和较强辐射能力的产学研创新基地,形成3?4个以光伏太阳能产业、新材料产业和特色生物资源精深加工产业为核心的创新型企业集群。

三、工作思路

西宁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第二个十年规划和国家支持青海藏区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乘势而上,抢占创新制高点,把握发展主动权,提高发展层次和质量,提升城市品位,使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第一动力。强化省会优势,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为重点,以实施“5568”创新工程为主要任务,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关键,集成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改善基础条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加快掌握优势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努力构建具有明显区域优势特色的自主创新体系,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力争通过5~10年使西宁市成为全省实现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的率先试验区和各类创新要素集聚区,全省乃至青藏高原资源开发、生态建设、自主创新、维护稳定的服务保障和科技研发基地,全国有影响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

四、主要任务

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目标,着力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重点实施“5568”创新工程,即“5个行动、5个平台、6个专项、8个产学研创新基地”。

(一)推进“五个行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根据不同产业发展特点及发展阶段,以及不同领域对技术发展的需求,积极与国家、省科技专项配套衔接,整体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培育行动、特色优势产业科技提升行动、现代都市农业科技支撑行动、社会民生科技服务行动、引进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行动,全面提升西宁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技术水平。

1.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培育行动

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园区工业为基础,打造产业技术联盟,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集群化发展,使新能源、新材料、特色生物资源精深加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带动我市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推力”,力争“十二五”末,全市培育4~5个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初步建成西宁国家级太阳能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风能产业基地、锂电产业基地,实现产值280亿元。依托青海丰富的矿产资源和能源优势,重点发展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新型合金材料、新型化工材料和新型建筑材料。力争“十二五”末,产值达到100亿元,使西宁市成为西部重要的新材料产业的研发、生产基地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示范基地。

2.实施特色优势产业科技提升行动

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特色优势产业,优化产业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着重延伸石油天然气化工产业链、盐湖化工产业链、有色金属加工产业链、煤炭深加工产业链、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链等。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工业科技创新能力,使特色优势产业成为支撑西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力争到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年研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3%;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重点企业、区域优势行业技术研究有新突破,工艺技术明显提高,资源深加工产业的主要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大中型企业生产装备应用微电子和信息技术的比重达到70%以上,重点骨干企业基本实现管理信息化。

3.实施现代都市农业科技支撑行动

运用科技进步的最新成果,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推广力度,按照优质化、园区化、设施化、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创建以农技推广部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组成的多元化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农牧业科技自主创新和转化应用能力,积极培育科技型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的生产、科普教育、观光、休闲等功能,大力发展绿色和生态观光农业,走具有西宁特点的现代农牧业发展之路。力争到2015年,良种工程实施面积达到8万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面积达到70%以上,畜牧良种比例达到85%以上。引进、繁育、示范推广农作物新品种200个以上,推广先进适用技术70项,不断提高设施农业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益。每年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300期。

4.实施社会民生科技服务行动

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的创新和促进作用,加强科技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推广应用,运用信息化、网络化等手段,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功能品味。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领域的科技创新,重点加强城市生态建设、水源保护、小流域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能源结构调整等领域的研究,推动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85%以上,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70%。增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研究10项西宁地区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诊断方法和治疗技术,增强人口素质,积极推进远程医学会诊、卫生政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卫生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林业发展的创新和促进作用,围绕国家园林城市建设,重点开展有关种苗花卉、野生动物保护、病虫害防治等科技研究项目15项,提高城乡园林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

5.实施引进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行动

坚持把开发创新人才作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来抓,完善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培育和引进创新型人才,构筑人才高地,增强科技人才在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中的智力支撑作用。以各类高校、科研机构及创新基地、产业化基地等为依托,以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为支撑,采取科技人才团队引进、核心技术带动引进等引进方式,抓紧培养引进紧缺人才,重点培养引进拥有关键技术的项目带头人、产业化领军人物及其团队。加速高新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构建高原特色动植物产品精深加工等绿色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冶金化工、现代物流业、旅游业和生态建设等专业技术人才群体。建立和完善创新人才激励机制,鼓励大学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创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技能人才,提升全社会的整体人才保障水平。力争到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达到4万人左右,实现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布局的高密度、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的高水准、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的高对位、专业技术人员流动的高活力和专业技术人员产出的高效率,为打造一批支撑我市产业发展的骨干企业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人才提供坚实保证。

(二)打造“五个平台”,为区域创新提供基础性支撑

在政府、企业、科研、金融、中介等各主体间建立起紧密的合作网络关系,着力打造或搭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设施完备、运转高效的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科技信息与技术设备共享服务平台、产业技术交易服务平台、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育成平台、科技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等五个平台。推进资源共享,增强服务有效性,提高技术水平,降低技术交易成本,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1.打造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

以现有的西宁地区担保融资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为依托,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有效的投融资服务,促进科技资本、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服务和融资环境,加大对科技产业化的金融支持,发展支持科技产业的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建立咨询服务系统,努力建立市级风险投融资机构,为科技创业型企业提供注入创业引导资金、科技项目贷款贴息等科技投融资服务。通过引进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相关服务。

2.打造科技信息与技术设备共享服务平台

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技优势资源,积极引进本地急需的科技资源,使产学研资源充分对接,形成资源共享的产业链条,运用网络技术,整合和利用国内外科技文献、相关数据/信息、动植物种质资源等科技资源,搭建基础性、战略性的具有信息共享、技术设备共享、科技成果推介等功能的服务平台,为科研机构和中小企业提供科技信息服务。

3.打造产业技术交易服务平台

扶持和培育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开展技术评估与咨询、技术交易与技术转移、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代理、科技成果交易税费减免等业务,形成功能完备、开放高效的中介服务支撑体系,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和科技成果转移,为中小企业的技术交易、产业技术转移提供服务。

4.打造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育成平台

围绕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按照政府政策引导、产学研联合、企业化运作的模式,建设技术创新集成和育成平台,为重点领域技术创新、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及科技型企业创立和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提升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能力。

5.打造科技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

运用先进管理理念和信息化技术,对西宁市科技资源配置及相关管理流程进行整合与优化,建立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科技计划与执行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和稽查系统、科研条件管理系统、基本科技建设管理系统、评估评价系统等,推进科技管理创新,提升科技管理水平和效率。

(三)实施“六个专项”,实现重点领域技术突破

以重点解决产业经济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为目的,组织实施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现代农业与特色生物、藏毯与纺织、民生科技等六个科技专项。以科技专项实施为突破口,整合省内外科研开发力量,统筹协调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强化重点关键技术攻关,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和创新动力,带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推动西宁创新型城市建设。

1.新能源科技专项

积极开展太阳能光伏产业新技术、风能发电技术的研究和规模化应用,提高新能源的利用效率。积极筹建晶硅材料、太阳能电池、光伏平衡部件等领域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产品检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设立太阳能发电试验示范基地,推广太阳能光伏产业示范项目,加快建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太阳能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优先发展第一代晶硅电池,同时开始启动第二代薄膜电池,配套发展上游的碳化硅刃料、光伏玻璃、EVA薄膜、电子气体、高精度铝合金组合件等原材料产品,延伸发展产业链下游的各种光伏系统集成产品。大力发展风电装备制造产业,主要生产风电整机,适当发展配套的零部件制造。稳步推进非粮生物燃料试点及产业化示范,大幅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促进能源结构调整。

2.新材料科技专项

加快具有资源优势的功能性材料的研究开发,引进吸收电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新型合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等关键技术,力争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为矿产资源精深加工提供技术支持,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一是以碳酸锂为基础,着重发展镍钴锰酸锂等正极材料。二是加快LED材料和芯片项目建设,保障材料供给和对LED照明产业发展的支撑。三是积极发展电子薄膜材料,开发生产高纯硅、电子铝箔和铜箔等薄膜材料,积极延伸产业链。四是以碳酸锶产业为基础,继续开发并形成年产6万吨锶铁氧化体生产能力。五是发展以金属铜为主的高性能电子导电材料,开发单晶铜等相关产业和项目。六是积极发展铝镁合金、铜合金及铝基、铜基复合材料等高强、耐热、高韧性新型合金材料。七是大力发展碳酸钙晶须等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八是围绕盐湖资源深加工发展阻燃剂、有机硼、无机硼等化工新材料。

3.装备制造科技专项

依托重大项目,推进技术装备自主化,实现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重点突破,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业,形成支柱产业。加快发展清洁高效发电装备,输变电、石化、环保成套设备,轨道交通、钻井设备,大型机械、数控机床、汽车、重大医疗仪器、农牧机械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强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造提升装备制造业。鼓励和支持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鼓励建立与装备制造相配套的零部件、原辅材料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装备制造业园区建设,着力培育产业集群。

4.现代农业与特色生物科技专项【资源型城市现状】

大力发展城郊型精品农业、设施农业、绿色农业。坚持用工业的理念、生态的要求、园区的模式,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支持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重点发展现代制种、节水灌溉、绿色肥料、生物防治、高效设施配套技术,全营养饲料、标准化养殖等技术,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大力发展特色生物资源的生产和精深加工。围绕冬虫夏草、沙棘、枸杞、菊芋、亚麻、牦牛、明胶等生物资源,加强人工抚育、原料基地建设、功能开发、活性成分提取及循环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延伸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的附加值,促进产业升级。加快中藏药现代化,研发中藏药新品种、新剂型,实现从原料---药品---市场的标准化、无害化。采用现代分离提取技术开发生物医药材料与特种功能产品,大力提升生物技术创新能力。

5.藏毯与纺织科技专项

按照建设“世界羊毛地毯制造中心”的部署和要求,加快引进世界先进水平的地毯设备和电脑横机,以现代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逐步扩大藏毯(地毯)生产规模,淘汰手摇横机,解决纺织行业自动化程度低的实际问题,推动青海藏毯和绒纺等纺织行业健康发展。鼓励支持藏毯企业加快建设研发中心和检测中心。重点支持新型喷染和动物、植物、人工纤维合织等工艺的开发应用。加快引进和推广提、绣、贴、割、剪、印、整等新技术,提高“选?洗?梳?纺?染”产能和工艺水平。推广高效短流程、无水或少水印染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自动控制水平。

6.民生科技专项

以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为核心,建立治理污染、降低消耗、改善生态的技术体系,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加大节能技术攻关,加快技术集成,着力研究和示范推广废弃物(副产品)的减量和多级利用技术。积极推广清洁技术、节能节水技术、低碳技术,有效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扩大西宁循环经济试验区和试点企业范围,为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技术支撑与示范。

发展社会事业中的信息支撑技术,开发信息通信服务、网络教育基础工程、数字广播影视服务系统工程、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系统、政府综合服务支撑平台等,加快 “三网融合”。增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研究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诊断方法和治疗技术,提高人口健康素质。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社会治安、犯罪、事故的监督与控制,完善西宁市公共安全技术体系,提高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

发展民族文化创意产业,运用现代技术,开发具有传统文化和民间民族特色的手工艺品,进一步拓展“西宁?中国夏都”旅游品牌的文化内涵和商业价值,将西宁打造为全国重要的藏族歌舞之乡、佛教用品生产基地、民族饰品生产基地和昆仑玉营销基地。

(四)构建“八个产学研创新基地”, 增强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

以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构建八个产学研创新基地。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实现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在战略层面的有效结合,充分发挥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集成优势,共同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1.构建太阳能光伏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亚洲硅业(青海)有限公司、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青海华硅能源有限公司、阳光能源(青海)有限公司、青海聚阳能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鑫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与省内外院校和科研机构紧密合作,构建太阳能光伏产学研创新基地。

2.构建中藏药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生物科技产业园的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晶珠藏药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强与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青海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构建中藏药产学研创新基地。

3.构建青藏高原特色生物资源开发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生物科技产业园的青海康普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青海金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海清华博众生物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强与清华大学、青海大学等高校的合作,构建青藏高原特色生物资源开发产学研创新基地。

4.构建装备制造机械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西宁地区的装备制造企业青海华鼎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洁神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青海洁神环境能源产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与美国、韩国等国外科研机构合作,构建装备制造机械产学研创新基地。

5.构建藏毯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南川工业园区的青海藏羊地毯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大自然地毯纱有限公司和青海雪舟三绒集团等企业,加强与大连工业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大连光明化工研究设计院等国内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构建藏毯产学研创新基地。

6.构建有色金属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甘河工业园的黄河水电再生铝业公司、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青海珠峰锌业有限公司等有色金属企业加强与中南大学、贵阳铝镁设计院等有关科研院所的合作,构建以铝、铜、铅、锌为主的有色金属产学研创新基地。

7.构建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青海绿草源食品有限公司、可可西里肉食品有限公司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与北京食品研究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青海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构建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产学研创新基地。

8.构建电子信息材料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东川工业园区的青海瑞合铝箔有限公司、青海金阳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凯普松电子科技(青海)有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强与清华大学、青海大学等高校的合作,构建电子信息材料产学研创新基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

成立以西宁市市长为主任,主管副市长、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为副主任,科技、发改、经委、农牧、林业、环保、卫生、教育、统计、工商、财政、人力资源等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西宁地区的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主要领导为委员的西宁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并协商省科技厅把推进西宁市创新型城市试点作为部省会商优先议题,在项目、基地、人才、政策等方面加强引导和支持。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新型城市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市属各有关部门实行整体联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从经济、科技、管理等各方面共同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形成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确保西宁市如期实现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各项任务目标。

(二)发挥政府投入对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

切实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增加科技投入的各项规定,坚持把财政投入作为公共战略性投资,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财政科技投入主要用于支持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和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公共科技活动,以及用于支持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积极影响的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建立市级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市、县(区)政府要把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确保财政科技投入每年保持持续增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鼓励自主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措施,落实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相关办法,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各类创新项目和资金。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产业。鼓励支持企业在国内外以债券、股票等形式吸纳社会资金。

(三)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围绕支柱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加快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和产学研创新基地的建设,集聚企业创新资源,加强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构筑和完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制定“西宁市企业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西宁市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运用政策引导企业之间、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间的合作,促进技术研发联盟等多种组织形态和产学研结合等多种合作方式的形成与发展,使科技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实现消化吸收再创新,发挥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四)强化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调整优化科技人才政策,用好现有人才,吸引外来人才,培育未来人才。开展创新教育和培训,为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动提供更好的条件和机会,以爱才之心,用才之智,形成崇尚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风尚和氛围。加强与全国人才网络的互联互通,更大范围寻求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加大创新型科技人才引进力度,坚持“不求所在、但求所用”原则,进一步创新人才柔性流动机制,让更多的省外高级人才通过短期聘用、技术服务、项目合作、项目承包等方式为西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建立科学的创新人才培养、使用、管理机制,逐步加大政府科技奖励力度,用有竞争力的制度造就有竞争力的人才,不断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培育一批有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服务能力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

(五)重视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保护

成立西宁市知识产权局,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制定“西宁市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增强企业、科研机构、市民和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制定和实施促进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产业化优惠政策,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引导创新主体把知识产权应用纳入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市场运作和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

(六)大力培育城市创新文化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良好舆论氛围、文化氛围和社会氛围。进一步弘扬和倡导“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和“包容诚信,务实创新”的西宁精神,加大对科技创新典型事例、典型项目、典型人物的宣传。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团队精神、合作精神,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追求成功、敢冒风险,富有激情、力戒浮躁的创新文化,使全社会充分认识提高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七)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加大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强化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加快建设“西宁市大型仪器协作共享网络平台”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协调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跨体制的创新合作,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创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努力增强企业依靠科技进步谋发展的内在动力。综合运用政策、项目、资金等多种手段,营造良好的区域创新发展环境,围绕特色资源和支柱产业,着眼于未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整合并合理配置资源,积极引导国家及地区外的创新资源参与本地区资源配置。

(八)建立科技创新工作省市联动机制

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的区位优势,加强与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争取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力争将西宁市的重大科技项目、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纳入全省的产业、科技、人才发展规划。争取省上尽可能地将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布局在西宁,提升西宁市科技创新整体实力。发挥西宁市在全省科技发展中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全省科技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

(九)健全创新型城市建设监测和考评体系

把创新型城市建设纳入西宁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将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各项任务的考核指标,建立跟踪评价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完善评价体系。开展创新型试点城市监测评价工作,积极做好数据积累和相关准备工作,每年向科技部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六、进度安排

根据目标要求和基本思路,西宁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进度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15年6月)

全面推进西宁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起要素齐全、布局合理、运行高效、合作开放、互动充分、体系完备的西宁科技创新体系。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取得一批具有影响的科技创新成果,研发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和产品,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建设一批自主创新研发机构,造就一批创新性强、经济效益好、产业化特色鲜明的科技企业,培育若干个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特色突出的知名品牌。关键技术自给率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显著增强。一是制定和完善《西宁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创新型城市各项试点工作落实和开展,取得初步的成效。二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西宁市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委员会,加强对《实施方案》实施的统一部署,明确具体行动计划,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进行动员部署,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较为浓厚的创新氛围。三是依据《实施方案》建设的重点,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提升发展阶段(20XX年7月2015年6月)

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全面落实“5568”创新工程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完善城市创新体系,提升集聚创新资源能力,建立内生驱动创新模式,弘扬创新文化,充分激发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力,在科学技术研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培育、文化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方面实现突破,并取得一系列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科技创新成果。大力推进并把西宁建设成为全省的自主创新示范区,使其成为特色鲜明、实力雄厚、青藏高原一流、西部地区有一定影响的科学发展试验区、先进产业聚集区、改革开放先行区;成为推动“两型社会”建设、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典范。通过工业科技创新发展、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社会领域科技进步,努力将西宁打造成自主创新能力强、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创新环境和谐的国家创新型城市。

(三)检查评估阶段(2015年7月2015年12月)

对创新型城市建设实施成效进行全面总结,重点加强对弱势项目的督导检查,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完成自评检查工作,确保我市通过创新型试点城市的验收,并接受科技部的考核和检查。

第2篇: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促进城市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加快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基础

(一)创新发展现状

唐山是一座具有百年历史的沿海重工业城市,总面积13472平方公里,总人口729.41万,20XX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781亿元,全部财政收入413.3 亿元。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开放创新、富民强市,把新唐山建成科学发展示范区、建成人民群众幸福之都”的总战略和总目标,按照“科学发展·科技先行”的理念,积极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推进集成创新和原始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重大科技支撑项目顺利实施。20XX年以来,实施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支撑、创新基金项目124项,其中300km/h高速动车组现代集成制造系统、新一代可循环钢铁工艺流程技术、钢铁企业低压余热蒸汽发电和钢渣改性气淬处理关键技术等17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863计划”取得显著成效。

2、新型政产学研协作模式率先突破。我市与中国科学院合作建成了中国科学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这是中科院在我国北方地区建立的第一家与地级市合作的技术研发与转化机构。20XX年以来,共安排科技三项经费4000万元,专项支持技术转移平台和成果转化基地建设。该中心与企业合作研发的一批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3、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XX 年底,我市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共有42家,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行业重点实验室、农业产业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100个;拥有本科院校4所以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个,形成了支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工程化研究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被确定为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城市、国家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等。20XX年进入中国城市综合创新能力50强。

4、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实施了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培育与产业化引导工程,形成了以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20XX年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增加值分别为190亿元和67亿元,增速达到22%以上。唐山轨道客车有限公司成为国家首批认定的创新型企业。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重点城市、国家钢铁材料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陶瓷材料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焊接产业基地、国家高速动车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先后落户我市。

5、创新政策环境明显改善。制定实施了《唐山市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意见》、《唐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唐山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法规和文件,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优势特色

唐山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具有以下优势:

1、全国首个科学发展示范区的建设。20XX年XXX总书记视察唐山,提出了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的战略构想。我市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以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唐山湾“四点一带”开发、“四城一河”建设、城乡等值化、社会治理和谐化为重点,要求必须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传统发展方式,坚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创新驱动,推动唐山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指出了明确的方向。随着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的不断深入,“科学发展·科技先行”的理念已成为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

2、以曹妃甸为龙头的唐山湾“四点一带”的开发建设。曹妃甸作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是环渤海地区的“黄金宝地”和“耀眼明珠”。以曹妃甸新区、乐亭新区、丰南沿海工业区和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构成的唐山湾“四点一带”的开发建设已进入大规模产业聚集的新阶段,有利于充分发挥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技术运用、技术集成、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能力强、拉动辐射效果明显的优势,使之成为引领带动全市科技创新的主战场、示范区和辐射源,为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提供了波澜壮阔的舞台。

3、环渤海地区的经济增长极。唐山地处环渤海湾中心地带,毗邻京津,有利于接受技术辐射带动,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城市化进程。随着曹妃甸大港和唐山机场的开发建设,将形成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辐射到华北、东北、西北等地区,为跨区域、跨产业的资金合作、技术合作提供了更多的机会。环渤海地区尤其是京津冀都市圈的快速发展,为我市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成为环渤海及东北亚地区经济增长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提供了重大机遇。

4、雄厚的工业基础。唐山素有“北方煤都”和“北方瓷都”之称,是国家重要能源、原材料工业基地。现有160 多个工业门类,已形成钢铁、能源、装备制造、建材、化工等优势支柱产业。2015年,全部工业完成增加值1931.44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1610.42亿元,精品钢材、基础能源、优质建材、装备制造和化工五大产业完成增加值1252.07 亿元。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现二者的有效结合,将为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跨越发展创造强大的动力。

5、浓厚的技术创新传统。唐山历来重视技术创新活动,先后诞生了中国大陆第一座机械化采煤矿井和我国第一条标准轨距铁路、第一台蒸汽机车、第一桶机制水泥、第一件卫生陶瓷,对推进中国近代工业兴起产生了重要影响。20XX年,国内第一台应用于煤矿井下的机器人研制成功,同年6月首列国产时速350公里CRH3“和谐号”动车组,创造出了394.3km/h 的中国铁路第一时速,实现了中国铁路列车运行速度等级的历史性跨越。唐山人秉承这种技术创新的传统,在加快城市创新发展的进程中,必将会创造出更多的中国第一乃至世界第一。

尽管唐山具备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良好基础,但也存在着科技资源相对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区域创新体系不够完善、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够显著、创新体制机制不够健全、高端创新人才缺乏、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等亟待解决的问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牢牢抓住当前的重要战略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全面推动思想观念、发展方式、体制机制和技术创新,不断夯实创新基础,增强创新活力,使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第一动力。

二、试点目标

总体目标:努力把唐山建成自主创新优势明显,区域创新体系日趋完善,产业竞争能力快速增强,经济、社会与生态和谐发展,人民幸福指数显著提高的创新型城市。成为环京津乃至环渤海地区重要的创新成果转化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高素质人才集聚基地。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率先建成全国首个科学发展示范区,成为我国推进资源型城市向生态型、创新型城市转型的示范城。

到2015年具体目标:(1)区域创新体系趋于完善。引进一批优质科技资源,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一批国内知名的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机构,重点建设10大特色产业基地和10大研发中心。(2)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商标、品牌、标准。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以科技创新加速培育10大名牌产品。

(3)创新投入明显增长。市本级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达到2%以上;全社会研究与发展(R&D)经费支出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2%以上。(4)创新人才队伍迅速壮大。集聚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培养一批支撑产业结构调整的领军人才,培育一批职业技能人才,打造若干与唐山主导产业紧密相关的产业创新团队。(5)新型产业格局基本形成。做强新型工业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推进产业发展和发展方式创新。实施“三百计划”,加速形成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精品钢铁、装备制造、化工”和“新能源、环保、生物医药”两个“三足鼎立”的产业发展新格局。(6)城市创新发展全面推进。城市生态文明逐步改善,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推进,社会更加和谐,全民科学素质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创新氛围日益浓厚。

三、工作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为总揽,深入实施“科教立市”战略,广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完善创新体系,提高创新能力,推动资源型城市在创新中转型、在转型中跨越,驱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方式,支撑科学发展全面创新。

(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明确创新发展战略

确定“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为重点,积极推动原始性创新”的城市总体创新战略。实施开放创新,大力推动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结合,促进外源技术内源化。鼓励和支持以应用为导向的集成创新。有针对性选准一批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用明显的重大项目,集中优势科技资源,进行相关技术研发和系统集成,攻破和掌握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

(二)健全完善区域创新体系,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强化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金介紧密融合的区域创新体系,提高科技竞争力。完善科技合作体系,充分借用京津高校、科研院所等优质科技资源,弥补我市科技资源不足,“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专利战略的研究和运用,推动知识产权交易,促进技术流动。引进风险投资、担保、私募和证券等各种类型资本机构,打通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信用贷款、小额贷款等科技金融渠道,带动社会资本和企业投入研发力度。

(三)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创新活力

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突破制约创新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建立公平、高效、完善的体制机制,提高创新成效。重点完善创新主体动力机制、完善政府管理服务体制、创新科技与经济紧密融合机制、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与激励机制和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四)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支撑,推动科学发展全面创新

按照唐山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规划和部署,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和支撑,积极围绕曹妃甸为核心的唐山湾“四点一带”开发建设、资源型城市转型、循环经济发展、生态城市建设、城乡一体化等值化发展、和谐唐山建设等探索具有特色的创新实践模式,丰富试点内容,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城市管理、城乡统筹、社会管理和服务等领域的创新,为同类城市提供经验,作出示范。

四、近期重点推进的工作

(一)钢铁产业技术创新

以曹妃甸京唐钢铁公司、唐山钢铁集团等大型企业为龙头,推广新一代可循环钢铁工艺流程技术、钢铁企业低压余热蒸汽发电技术,重点研究开发钢铁生产过程实时优化运行技术、系统能量管理中心、超大型高炉系统工艺技术、低成本高效化生产洁净钢水的工艺技术、高品质薄板生产技术、薄板坯连铸连轧生产取向电工钢技术等新技术;完善高温高压干熄焦、烧结余热利用、烟气脱硫等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工艺技术;开发利用低品位、难选冶铁矿等技术,不锈钢、轴承钢、工具钢、齿轮钢等高附价值钢铁产品生产技术。力争在新一代可循环钢铁工艺流程技术集成应用示范、低压余热发电、钢渣处理、超大型高炉干法除尘等方面拥有一批居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自主核心技术。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配合

(二)化工产业技术创新

依托唐山市的海洋和煤炭资源优势,以煤化工、盐化工和石油化工三大化工产业链向精细化工产业链的延伸为主线,重点攻克各产业链延伸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包括:焦炉煤气制甲醇及深加工先进技术、大型甲醇制烯烃生产及产品深加工先进技术、有机硅单体生产及下游深加工、海水提钾等技术。并且围绕南堡10亿吨大油田开发建设、曹妃甸工业区千万吨炼油和百万吨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积极进行重大项目相关配套产业技术的前期研究及高附加值产品开发。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配合

(三)机器人研发与产业化

与国内外大公司、研发机构积极合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机器人模块化设计制造技术、基于神经网络与模糊算法的智能控制、多种传感器信息融合技术、远距离通讯抗干扰技术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不断提高现有焊接机器人、矿用抢险探测机器人、管道探伤机器人、建筑清洗机器人、高压巡线机器人的使用性能。进一步开发新型专用机器人产品,推动我市机器人产业发展,打造出具有较高自主研发能力和较强产业优势的机器人研发制造基地。

责任单位: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等配合

(四)电动汽车研发与曹妃甸电动汽车城建设

积极推进与清华大学、中科院电工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建立合作联盟,引进尖端人才,围绕电动车整车仿真与控制系统、电动车CAN 总线开发与测试、电池系统开发检测、先进电机驱动系统、电动车标准等重点领域开展研究,重点攻克电动汽车制动能量回收与ABS 系统的一体化设计与控制、匹配设计与能量管理的耦合技术、基于FlexRay等新型总线协议的网络在环平台及其应用技术、电池单体性能和一致性提升、电池电容一体化技术、电池管理系统大规模产业化技术和工艺、先进稀土永磁直流电机技术等一批核心技术,并形成专业研发团队。

争取成为“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打造曹妃甸电动汽车城。制定《曹妃甸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消费的优惠政策》,坚持以整车为龙头,以核心零部件为突破口,以使用促研发,以研发促产业,重点引进战略投资者、核心技术领先者,积极推进电动车动力总成、高性能锂电池、永磁直流电机等一批产业项目,并达到30-50万辆整车生产规模。

责任单位:曹妃甸电动汽车城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曹妃甸新区管委会、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唐海县、市科技局、财政局配合

(五)曹妃甸循环经济工程技术中心建设

依托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组建曹妃甸循环经济工程技术中心。通过整合优势资源,创建多层次、多学科技术融合的重化工业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共享平台。针对资源型城市转型重大技术需求,重点开展循环经济政策与法规研究、重化工业生态工业研究与评价、新能源开发与能源梯级利用技术研究、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技术研究、逆向物流规划与技术研究、钢铁产业生态技术研究、技术集成、成果推广与示范应用等工作,最终在钢铁、化工、建材、电力等行业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循环经济核心技术,搭建“技术—工艺—人才—应用”系统化支撑体系,为重化工业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责任单位: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牵头,市科技局、发改委配合

(六)唐山湾生态城市工程技术中心建设

依托曹妃甸国际生态城管委会,强化与清华大学、瑞典SWECO公司等单位合作,围绕土地利用与城市规划设计、可再生能源工程、资源管理工程、绿色交通工程、绿色社区工程等领域,针对生态城市建设中的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重点开展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加快绿色能源、环境保护、循环经济、节能建筑、低排放智能交通、集成通讯、海水淡化、封闭水处理、垃圾处理与回收利用、盐碱地生态治理、可持续发展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转化和应用,研究落实141 项生态城市建设技术指标要求,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工程技术行业、领域的技术进步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责任单位:曹妃甸国际生态城管委会牵头,市科技局、发改委、规划局、城管局、住建局配合

五、20XX-2015年主要工作

(一)健全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以弥补科技创新资源不足为核心,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突破口,以建设技术研发、中介服务、科技合作和创新产业化体系为重点,引进国内外的优质科技资源,健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金介紧密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提供支撑。

1、加快中科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建设

主要目标:建设成唐山高新技术研发与自主创新的平台,环渤海地区重要的高科技成果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开创新型政产学研紧密融合创新发展模式。

工作任务:重点引进8-10个中科院所属研究所进驻“中心”, 每个研究所组织1-3个适合唐山主导产业发展的课题组,以钢铁、装备制造、陶瓷、新能源、新材料、环保和节能减排为主要发展领域,以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为重点,实施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工作。力争钢铁行业在节能节材、陶瓷行业在更新工艺和产品、新能源行业在制造国际一流风力发电设备等方面实现突破。特别要围绕高速动车组研发,加强与中科院力学所、软件所等科研院所的合作,实现核心技术国产化。

第3篇: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增创省会发展新优势,加速提升我市创新能力和创新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维护省会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的发展目标,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导向,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营造创新友好环境为突破口,按照“顶层设计、系统推进、突出特色、引领示范”的工作思路,整合区域创新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特色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将我市建成全省创新资源集聚的核心区、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引领区、创新体制机制的试验区、宜居与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在全省率先建成创新能力强、经济发展后劲足、城市功能完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生态环境友好、实现低碳经济发展的创新型区域中心城市,进入全国创新型城市的先进行列。

1.科技支撑取得新突破,集聚创新资源能力显著提升。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以上,财政对科技投入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2.65%,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达3%以上,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主动力。拥有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350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000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50名,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700人,万人拥有高技能人才350人。全民科学素养水平明显提高。

2.创新能力建设取得新突破,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度显著提升。培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100家,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00家以上,其中,新增国家级5个、省级30个。高新技术产品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比重达65%以上。万人专利申请量达30件。创建省级以上名牌300个、著名商标300个。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50%以上。济南高新区等各类园区引领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龙头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3.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围绕高端高质高效产业发展目标,打造生物、信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500亿元。以创新为驱动的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3∶42∶55.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60%.发挥省城区位优势,引领和支持全省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4.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创新服务辐射能力显著提升。建设2-3个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建成各类生产力促进机构40个以上,实施标志性产学研工程项目100个,新建产学研中试基地50处。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融资机构达到10家以上,形成较为完善的创新融资体系。形成以省会都市圈为核心,辐射服务全省的“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创新服务网络。

5.创新机制环境取得新突破,示范带动作用显著提升。创新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创新决策机制和协调推进机制日益完善,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符合地方实际的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模式。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推进均等化长效机制。城市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基本步入绿色城市、可持续城市与低碳城市发展道路。

二、主要工作与重点任务

(一)加强管理创新,优化创新发展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强化政府在创新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促进政府部门从科技资源配置的主体转变为科技资源配置方式的制定者、配置过程的监督者、配置绩效的评估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政府投资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制度改革,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将政府管理经济社会行为纳入依法运转轨道。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作用,促进政府管理职能更好地适应创新型城市建设要求。

完善创新政策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关于推动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加大创新政策导向作用,通过财政引导和产权激励等政策,推动重点领域重大关键技术的研发。完善政府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向自主创新主体倾斜的配套制度。提高政府采购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比例,支持符合我市经济发展方向,具有良好产业基础和发展前景的科技成果产业化。

加强规划引导。按照国家关于创新型试点城市发展战略部署和济南市科技创新实际,进一步明确城市创新发展的战略定位,纳入全市、县(市)区“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加强规划管理的统筹协调、执行和评估,提高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健全以科学规划引领科学发展的机制。

(二)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现创新资源高效整合。建设山东省创新资源的集聚区、扩散区,通过省市共建、完善济南都市圈技术转移机制、加强区域间合作创新,促进创新资源的整合利用,发挥创新型城市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

1.充分发挥驻济高校、科研机构的原始创新优势和人才培育优势,促进科技和人才等创新资源的高效整合。探索与高校、科研机构的新型合作模式,加快建立开放、流动、协作的知识创新体系。充分借助山东省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合作平台,继续加强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山东大学、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医学科学院等院所的合作,重点针对我市优势产业开展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技术应用研究。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扶持建设一批重点学科、科研基地,形成一批一流的科技团队和学科带头人。进一步拓展大学科技园建设规模,促进产学研结合,使之成为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创新人才集聚地和高技术研发基地。建设一批省、市重点实验室,高起点引进3-5家国内顶尖的权威科研机构或一流的国际研发机构。采取多种形式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与企业共享资源、合作研发,组建开放型或实体型创新研究机构和联合开发机构,共同培养创新人才、进行高层学术交流、开展原始创新以及共性和关键性技术联合攻关。

2.省市共建重大创新服务平台,为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建设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公共研发服务平台,以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为核心,形成功能完善的信息通信技术研发中心,搭建国内一流的技术创新支撑平台,推进科技创新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成为全国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创新资源的重要承载地和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高速发展的“创新引擎”。满足科技创新创业需求,营造良好创新环境,面向科研,面向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人才培训、仪器设施共享服务。

建设山东省重大新药创制平台。由山东大学联合山东海洋大学、山东省药科院、山东省医科院、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省中药研究院和济南高新区共同承建,包括先导化合物发现优化单元平台等12个子平台。建成以济南高新区为重点、技术链与产业化链相衔接、“一区六基地二十个示范企业”为主要内容、区域相对集中、服务能力完善、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现代新药研究与成果转化体系。将济南高新区新药孵化基地建设成为国内最主要的药品研发成果转化基地。3.进一步完善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为创新资源的集聚、扩散提供社会化、网络化服务。以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和服务支撑平台建设为重点,强化技术成果转化的中间环节,提高转化速度和转化效益,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推动产学研合作创新。大力推动我市各类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扎实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完善大型科学仪器公共服务平台的评价方式和运行机制,提高仪器设备的综合利用效益和服务质量。

建立完善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服务系统平台。对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网络资源、信息网络技术进行统一设计和建设,与国家、省形成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专项平台,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服务系统、专利技术交易系统和知识产权专家咨询系统。

切实加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发展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服务网络化的总体要求,培育一批专业性、综合性孵化器。提升创业服务中心服务支撑功能,保证科技创业成功率,实现孵化功能和服务效能新突破。支持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其他投资主体创办多元化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创办针对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专业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实现政府、高校、企业以及各类孵化器之间的互动式发展。

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产学研“绿色通道”,与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建立协作共建机制,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企业立足自身优势,以引进高层次人才与核心技术、联合开发产业化项目为重点,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共建科技创新载体,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积极做好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以重大科技合作项目为纽带,以特色园区和留学生创业园为载体,建设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加强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企业集团在区域农业创新体系、现代农业、医疗卫生、信息技术和科技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组建重点实验室。加强中乌高科技合作园的建设,使其成为国际科技合作、科研成果孵化的重要平台与载体。

(三)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1.加快形成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分配机制、融资机制,促进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加快发展重汽、浪潮、中创、二机床、齐鲁制药、福瑞达、力诺、圣泉、九阳等一批自主创新骨干企业,形成若干具有国内比较优势和领先水平的名牌产品群,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2.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资源优势,提升企业技术研究水平。支持行业特色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大中型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高层次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及产学研中试基地等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通过体制创新、吸纳人才、完善激励机制、加大投入等措施,提高科研成果的工程化、市场化水平。以行业协会为主,政府部门推动,建立若干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行业技术创新中心,增强中小型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密切跟踪数控机床及重型锻压设备、新材料技术、计算机软件、医药化工、生物技术、新能源等重点技术领域的发展动态,培育50家以上企业成为国家级、省级专利试点企业。

3.深入实施“专利、品牌、商标、标准”四大战略,推动企业核心竞争力升级。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通过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提升已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档次,将产业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培育一批具有专利权的核心技术,加速专利技术产业化。以增强企业创造专利能力为主线,将专利工作贯穿于企业技术创新及生产经营全部环节。加强引进创新和集成创新,不断增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出能力。

4.加快科技园区建设,充分发挥创新载体功能。以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建设为契机,加快济南高新区发展步伐。着力打造软件、计算机、网络通讯、数字装备等四大产业集群,形成“创新、产业、辐射、环境”四大高地,建成集创业孵化、风险投资、中介服务于一体的信息技术创业基地。推进齐鲁软件园、创业服务中心、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科技园、环保科技园、出口加工区等特色园区建设,增强科研服务、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和产业承载功能。加快济南经济开发区、明水经济开发区、济北经济开发区等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产业承载能力,形成管理体制先进、产业结构合理、科技创新体系健全、区域功能清晰、支撑服务体系完善、能够吸引更多创新型企业创业发展的集聚地和制高点。

(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1.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支柱的工业结构。立足信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做大做强软件服务业,以创建中国软件名城为契机,加快建设软件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软件出口创新基地、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培育国内最具竞争优势的特色软件产业集群,加快软件服务业服务化、网络化、高端化和国际化进程。重点发展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八大类软件,实施“双十”和“双百”工程,推进四大平台建设,着力打造“一城五区”软件服务业功能布局。大力发展信息装备制造业,以浪潮等骨干企业为龙头,着力发展计算机设备制造业,力争建成全国最大的服务器及计算机外围设备生产基地。加快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建设,推进济南光电子产业园建设,加快网络设备、通讯设备、专用电子设备开发生产建设项目,逐步形成配套完善的生产协作体系。发展消费类电子产业,重点加快数字电视机顶盒、数字多媒体终端产业化进程,发展壮大智能家电产业。

新能源产业。加快新能源推广利用步伐,突出发展太阳能利用产业,完善产业发展保障体系,走规模化、国际化和集群化发展路子。重点发展太阳能光热产业、太阳能发电产业、生物质能产业、地热风电装备制造业。

生物医药产业。以国家规划建设重大新药创制平台为契机,加快建设产业发展聚集化、产业水平国际化的生物技术产业体系,充分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资源整合优势,加快发展化学药物制造、生物制药、生物医学工程、绿色农用生物制品、生物服务六大产业。

高端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交通装备制造业,加快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围绕建设国内最大的重型汽车研发生产基地和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轿车、摩托车生产基地,坚持整车发展与零部件升级并举,着力构建协作配套体系,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实施一批发动机、变速箱、驱动桥等关键总成以及高技术零部件配套项目。积极推动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发挥核心企业龙头带动作用,扩大重点产品生产规模,强化行业资源整合,提高社会化协作配套程度,形成较为完备的机械装备产业体系。实施大型数控机床、钢结构数控加工设备等一批生产项目,巩固济南市在全国锻压设备和数控压力机方面位居首位的市场优势。

2.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在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的同时,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拓展金融服务领域,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和条件,优化空间发展布局,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建立完善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具有高效服务功能的金融体系,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济南”品牌。推进文化创意产业,积极传承历史文化精髓,凝聚深厚文化积淀,整合文化资源,拓展产业领域,推进文化创新,建设精品工程,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文化传媒网络,打造现代文化品牌,建设区域性文化中心城市。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进一步推进物流园区建设,实施盖家沟、担山屯、郭店等三大物流园区和国际集装箱分流中心,以及空港、邢村、桑梓店等4个物流中心的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强化物流平台支撑,完善现代物流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快建设面向全国的区域性物流中心。

3.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以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发展特色增效农业为目标,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继续实施“十、百、千”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工程,力争在农业良种选育与繁育技术、绿色有机农业生产技术、农业信息技术、食品安全生产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培育壮大一批农村科技型龙头企业。按照省会城市需求特点,重点发展都市农业、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新模式,推动星火产业带、示范园区、品牌生产基地和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大幅度提高节水灌溉水平。推进生态村建设,推广太阳能、风能、沼气综合利用。

4.发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建立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体系,走低碳经济发展道路,逐步改变粗放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形成企业和社会自觉节约资源的长效机制,以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低碳城市发展目标。加强对高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积极扩大清洁能源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应用范围,合理规划城市交通运输发展模式,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系统效率。鼓励应用节能材料和节能技术,加快建筑节能一体化进程。强化城市计划用水,大力推广节水保泉、水体控制和治理技术,推进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市场化。加快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应用农业节水。发展城市污水治理成套设备、脱硫除尘成套设备、秸秆气化成套设备、废塑料综合利用设备等环保设备制造,搞好环保工程及技术开发服务和资源综合利用。5.依靠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业。围绕新型工业强市战略,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应用示范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突出抓好汽车、钢铁、石化、机械装备、建材、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的改造,推进济钢、重汽、济柴、炼油、二机床等一批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促进企业提升经济效益、生产能力、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产品市场占有率。建立以软件企业和大型企业研发中心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支撑体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应用技术,提高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工业的技术水平。

(五)加快建设数字化城市,提升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

1.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宽带、移动高速、多媒体城域网,形成覆盖全市城乡、具有国内先进水平、适应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需要的“信息高速公路”体系。围绕城市综合体建设,加快信息基础设施配套,建立健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处理机制,推进光纤管道、通信铁塔等基础设施集约化应用。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和精品宽带网络建设,提高网络承载能力,提升互联网接入带宽标准。基本建成基站布局科学、通信覆盖全面,服务水平领先的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制定“无线城市”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及应用扶持政策,统筹建设与第三代移动通信和固定通信网相补充的宽带无线网络,推广无线宽带新技术和新业务应用。

2.推进数字化城市建设。以信息化为载体,全面推进城市现代化管理与技术创新,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各类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的全面提高。大力推进政府行政管理、公众服务和教育、医疗与公益性服务的信息化进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技术提高交通运输、商品流通、信息服务、金融保险等产业的科技含量和社会效益,提升社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加快交通信息通讯、网络、自动控制、交通工程等技术研究,构建高效的智能交通系统。

3.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改善城乡整体面貌,推进城市维护体制改革,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建设城市公共安全应急指挥系统,高标准建设和改造防汛、消防、人防、气象、防震等设施,完善防灾减灾规划和应急预案,全面建立起由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救灾指挥系统、减灾行动系统组成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能力,维护城市安全运行,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六)加快社会事业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加大对公共服务的投入,确立以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公共财政体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供给能力和供给水平。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建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长效机制。研究制定适合我市实际的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体系。明确基本公共服务的门类、结构和重点,建立重点突出、门类齐全、比较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动态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公共服务责任。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并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总体要求相衔接、相适应,分阶段、有重点、按步骤地予以实施。

3.创造宜居宜业的城市发展环境。从打造城市现代特色、宜居特色、自然特色、生态特色、历史文化特色入手,实施城市综合体建设、新区建设、畅通建设、设施建设、特色建设和居住提升、生态提升、管理提升等八大工程,力争到2015年建设成为全国最具魅力特色的宜居宜业城市之一。

(七)实施创新人才战略,健全人才支撑体系。

1.培养造就高素质创新人才。加强创新人才的开发和培养,完善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按照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以及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需要,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泉城学者”建设工程、泉城企业家培养提升工程、高技能人才提升工程、社会工作人才发展工程、创业人才扶持工程、“济南名士”打造工程、泉城人才环境优化工程、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现代农业人才开发工程等10项重大人才工程,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以培养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充分发挥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引进吸纳高层次创新人才。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力度,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和留学人员来济创业。在科研创新领域,重点支持引进两院院士、国家级实验室和重点学科负责人、长江学者和泰山学者、重大科研或工程项目主持人、博士生导师等领军人物,以及具有才干的留学人员和原创能力的学术带头人。广泛吸纳各类优秀人才,汇聚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学术技术领先水平的专家学者和全市各行各业的专业技术骨干,占据人才制高点,更好地为省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3.营造有利于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建立科学的创新人才使用机制、管理制度,不断激发人才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继续改革和完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消除人才流动的体制障碍,引导科技人才向关键行业、重点企业、科研和生产一线集聚。加快创新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人才基础信息库,促进各类创新人才互动合作,逐步形成覆盖全市、辐射周边的创新人才市场网络。

(八)营造创新文化氛围,提高全民创新意识。树立创新发展观念。按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把发展观念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指导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践上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境界,强化抢抓机遇、奋发有为意识,开拓创新、勇于突破意识,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意识,科学务实、精致高效意识,努力使思想境界与创新发展的要求相符合,与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目标相一致。大力培育创新文化,倡导勇于创新、开放包容的创新文化,培育宽容失败、敢冒风险的创新理念,培育尊重个性、支持冒尖的创新意识,培育敢为人先、敢于冒险的创新品质,形成理解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风尚。搞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引导全社会树立创新光荣的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社会各界共同投身于创新型城市建设事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推进委员会成员,指导协调、督查落实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各项职能。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制,具体负责本区域、本部门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统筹安排,全面推进。

(二)强化工作调度,密切协调配合。加强与科技部、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适时调度工作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各级各部门结合各自发展环境和优势,选准创新工作切入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要加强整体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共同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建立考评机制,加强督导检查。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建设创新型城市过程中的工作目标和责任,推动其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加强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管理,强化考核监督,形成良好的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管理机制。

(四)加快投融资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将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逐步提高财政对科技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保证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在现有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围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要求,加大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健全完善资金发放、使用、监管、效果评价办法,提高资金保障程度和使用效益。加强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民间资本进入高新技术投资领域,逐步完善激励政策体系,通过多种政策手段,降低科技投入风险,激励企业、个人和科技风险投资机构不断增加投入,提高投资回报率。加强与金融机构、担保公司的联系沟通,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产业。鼓励支持企业在国内外以债券、股票等形式吸纳社会资金,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

第4篇: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精神,结合市“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市“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增强科技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增长由资源、资本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引进技术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在鼓励原始创新的同时,着力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政府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在政府引导创新的同时,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围绕市场需求,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拓展新的市场空间,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3、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把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作为科技创新的基础和保障,为科技创新提供内在动力,建立并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形成自由宽松、富有活力的良好创新环境。

三、工作目标

1、科技进步贡献率明显提高。到“十二五”末,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比“十五”期末提高12个百分点,达到60%以上,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2、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XX年,全市建立20家以上国家级或省级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扶持5个以上国家驰名商标或名牌产品,30个以上湖南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全市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6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占35%以上。

3、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形成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医药和节能环保四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到20XX年,新增高新技术创业孵化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5%。

4、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到“十二五”末,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废气处理达标率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能耗指标达到2.0吨标煤/万元,基本建成初级生态城市。

5、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基本形成。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投资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对国内外科技资源的吸纳力显著提升,公众科学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全市科普工作社会参与率达到60%,公众科学素质提高1.5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100%。

四、主要任务

通过扶持创新型项目,培育创新型企业,建设创新型园区,完善创新服务体系,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型城市建设。

1、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着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加强科技攻关和开发,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开发机构和博士后工作站。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培育20家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投入主体、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企业的新产品研发能力、吸纳国内外先进技术能力、规模产业化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到“十二五”末,力争全市90%以上研究开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的研究开发人员工作在企业,90%以上的研究开发经费来源于企业,90%以上的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来自于企业。

2、加快培育产业集群,发展特色高新技术产业。针对制约产业化发展的技术瓶颈,组织实施10个重大科技专项,通过技术攻关,使电动轮自卸车、混合动力汽车、城市轨道车辆、风力发电机、塔式起重机、振动式压路机、矿用通风机、燃气具、有机颜料、电池材料、玻璃窑炉耐火材料、地源热泵空调、精品钢材、发动机活塞、脱硫除尘设备等主导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实施“4315”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即围绕以车辆、矿山装备为代表的机电一体化产业,以新型功能材料为代表的新材料产业,以新型中成药为代表的生物医药产业和以风力发电为代表的节能环保产业等4个高新技术产业,选择30个左右的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力强的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从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滚动扶持,培育壮大10家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到“十一五”末,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积极整合园区资源,加快以(德国)工业园、九华经济区、新材料工业园、双马工业园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引导新项目、新产品向园区聚集,延长产业链,实现高新技术产业的聚集发展。

3、全面推广和普及信息技术,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全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信、广电、计算机网络等多网融合,加强信息技术的二次开发,大力促进信息技术在政务、科技、教育、文化、社保、医疗、流通等领域的应用,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建设,建设农业信息管理系统、远程教育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化项目,提高城乡信息化整体水平。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推动产品设计方法、企业管理模式、企业间协作关系的创新,实现产品设计制造和企业管理的信息化,生产过程控制的智能化,制造装备的数控化,咨询服务的网络化,全面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培育一批有辐射作用的信息化示范企业,全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设计、数字化管理的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关键设备数字化率达到50%,促进全市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变。

4、加快农业科技攻关与产业化,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针对新农村建设的技术需求,加强水稻优质丰产、种苗优化、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示范与产业化、智能化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科技攻关与开发,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农业生产效率。到“十一五”末,主要农作物品种优良率提高3-5个百分点,生猪产业化配套技术、水稻栽培技术和湘莲加工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健全“公司+基地+协会+农户”的运作机制,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创新,重点突破农产品精深加工的关键技术,在竹制品加工、湘莲加工、生猪产业化等领域完善农业产业链,促使农产品向工业产品转化,形成一批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

5、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程,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在全市5个县市区设立知识产权局,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专利转化机制,政府建立专利转化扶持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积极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促进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手段,优化我市的投资软环境;建设中国机电专利信息中心,充分运用专利信息,结合我市重点行业和优势产业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充分发挥企业在专利战略研究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扶持企业申报专利、注册商标、登记版权和取得行业技术标准的制标权,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国省名牌,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保持我市重点行业和优势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到20XX年争取我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6、构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建设好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四个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扶植和培育各类技术评估、技术服务、管理咨询、技术认证、专利代理、产权交易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组织,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物流、信息和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进入技术市场,逐步形成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作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7、全面普及科学技术,提高全民科技素质。大力开展以“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科技进社区”为重点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提高广大公众的科技意识和科技素质。加大对科普工作的投入,建设一批全国科普示范城区、示范县、省级科普文明社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立比较完善的科普场馆体系。逐步建立起由科普专家、科技工作者、技术能手和科普志愿者组成的专群结合、专兼结合、基本稳定的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在科普工作中的作用,有计划地扶植一批专业技术协会等社会科普组织,基本形成多层次、多元化、专业化的大科普组织体系。

五、保障措施

1、建立省市共建机制。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省市结合的市科技创新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建科技创新型城市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聘请在湘院士及相关领域学术带头人、战略研究专家、政府部门资深人士、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组建专家顾问咨询委员会,为我市科技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撑。加强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的结合,进一步改革科技管理机制,着力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增强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完善全市科技创新体系。

2、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投入,加强科技经费的规范使用,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经常性增长幅度,20XX年科技三项经费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2.0%以上,科技发展资金累计达到2000万元。完善科技投入的归口管理,切实改变政府科技经费的条块分割、分散重复投入的状况。加强科技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科技投入的使用效率。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到20XX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技术开发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5%以上,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2.5%以上。促进银企合作,鼓励、引导各银信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投入,重点加强各商业银行与高新技术企业间的协调与沟通,引导各类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3、培养和引进创新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到20XX年,全市各类人才总量力争达到23.6万名,具有研究开发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拔尖人才达到6000名。注重把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放到重要学术、技术岗位或与其专业紧密相关的领导岗位,使他们在实践中提高能力,增长才干。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来去自由”的原则,采取调入、聘用、借用、兼职、合作、学术交流、技术指导、技术咨询以及领办、自办、合办各类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办法,以个别引进、团队引进、项目联动引进等形式,吸纳国内外人才智力资源。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由用人单位给予相关补助,并在科研项目、科研启动经费、工作用车、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其子女在市内中小学校就读,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以成果、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可实行期权、股权奖励。对在科学技术前沿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取得重大成果,创造出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重奖。对评选出的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按规定发放政府津贴。

4、强化创新激励措施。积极扶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对通过国家级授牌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政府将分别资助20万元。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获得湖南名牌产品、湖南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授权的专利每年安排20万元进行奖励。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关心和尊重创新型企业家,支持和激励企业家在实践中提升经营理念、战略眼光和管理能力,使他们在社会上有地位、在政治上有荣誉、在经济上有实惠,增强他们的成就感和责任感。

5、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华工业园等科技园区,大力开展科技招商,着力吸引大公司来我市设立研发中心和分公司,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积极推进大学重点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计算中心等向企业开放,大型企业、军工企业重点设备和装备向全社会开放,提高科研设施与设备的利用率和效益。以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电一体化特色产业基地为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基地,继续举办地区经济、产业发展需要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利用园区良好的投资与创业环境,开展以企业、产业为主体的国际科技合作。大力扶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加强本地企业与国外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市的产业水平和对外开放能力,增强我市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6、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具体任务,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工作的强大合力。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每年从科技经费中安排15万元,对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奖励。

2015市委书记教师节讲话稿
资源型城市现状 第五篇

演讲稿一:市委书记教师节讲话稿

老师们,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热烈庆祝第二十五个教师节。首先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向在座的各位,并通过你们向辛勤工作在教育战线上的全体教育工作者、离退休老教师致以节日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对长期关心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对刚才受到表彰的各类教育先进个人表示热烈地祝贺!

教师节已走过了二十五年的历程。二十五年来,伴随着伟大祖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前进步伐,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日益提高。教师节本身就是党和国家对教育和教育工作者的重视,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教师的尊重,体现了社会对教师的关怀,体现了教师职业的崇高价值。而今,教师不仅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而且也实实在在地成为现实生活中最令人羡慕和向往的职业。

二十五年来,我县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逐步确立,“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师以从教为乐”的氛围已初步形成,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基础教育稳步发展,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高中教育快速发展,职成教育发展强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尤其是今年高考成绩令人欢欣鼓舞,上线总人数达1749人,上线率、上线人数居渝东南地区第一,大大提高了酉阳教育的知名度。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党委、政府的帮助支持,离不开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离不开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更离不开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顽强拚搏。特别是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的广大教师,他们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履行教书育人的崇高职责,吃苦耐劳,勇于探索,甘于奉献,在社会上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广大学生的衷心爱戴和全社会的广泛尊重。今天,我县又有360名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和教育奉献奖获得者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他们中间,有忠于职守、勇于开拓、治校有方的各级各类学校领导;有倾尽爱心、精心育人、教育教学成果显著的普通教师;有埋头苦干、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呕心沥血、几十年如一日无私奉献的老同志;也有初涉杏坛、脚踏实地、谦虚好学、实绩优异的教育新兵。正是由于有了这样一支爱岗敬业、精心育人的优秀教师队伍和这样一种无私奉献精神,我县的教育事业才会有今天的兴旺和辉煌!

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教育工作将面临严峻挑战,20xx年11月13日,我县要接受市政府“两基”达标验收,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今年秋季我县学生人数猛增,但师资无法补充;校点分散、条件艰苦,短期内难以改变。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实现教育均衡发展,任务非常艰巨。面对挑战全体教育工作者要深刻认识到自己肩负的光荣使命和艰巨任务,怀着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心同德、艰苦奋斗、扎实工作。进一步创新思路,以“两基”攻坚为重点,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加快教育创新为主题,以优化教育改革为动力,整合教育资源,实施名校战略,搞好示范校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奋力实现全县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在此,我向全县的教育工作者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是要牢记使命,勇担重任。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党和政府对你们有很高的要求,人民群众对你们有很高的期望,你们只有发奋努力,才能不辱使命,不负众望,才能无愧于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

二是要加强学习,提高素养。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对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只有不断用科学的教育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手段,才能在教育改革的大潮中,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做出新贡献。

三是要坚持创新,注重实效。创新教育关键在于教育的创新,要在新时期的德育工作中创新,真正形成一个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生动活泼、贯穿教育始终、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德育工作新局面;要在变革教育思想、内容、方法的实践中创新,改革课程,创新教法,提高综合素质,培养优秀人才;要在办好学校中来创新,继承传统,形成特色,创新机制,打造队伍,形成学校的品牌。广大教育工作者一定要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开创教育教学工作新局面。

四是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师的人格力量来源于教师高尚的师德,来源于教师对教育事业、对学生的深厚之爱。我们的教师要加强师德修养,锤炼高尚品格,做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做一个高尚的人,做一个深受学生热爱和尊敬的人,。

今后工作中,县委县政府将更加重视教育工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在全县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改善教育教学设施,为教育的快速发展创造条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关心、重视和支持教育,努力改善教师待遇,为教师做更多的实事,在全社会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努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教育工作中最重要的任务来抓,要从政治上关心教师,业务上指导教师,生活上关怀教师,着力培养一批堪担新世纪教育重任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学科带头人。要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激活机制,把鲜花和掌声送给那些师德高尚、努力工作、锐意创新、深受人民群众和学生爱戴的好教师和优秀的教育工作者,努力形成积极向上、竞争有序,有利于优秀教育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活力的良好环境。

同志们,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历史时期,教育肩负着改革与发展的历史重任,我们全县教育工作者一定要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强烈的创新意识,热爱教育、变革教育、创新教育,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把人民群众衷心拥护而又快速发展的酉阳教育不断推向前进!

最后,祝广大教师节日愉快、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演讲稿二:市委书记教师节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志们:

在新中国即将迎来60华诞之际,今天,我们热烈庆祝第25个教师节,大家会很自然地想起这样一句话,“国运兴衰,系于教育”。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转眼间教师节已走过了25个年头。在座的许多老教师都还清楚地记得当年迎来第一个教师节时激动的心情、激动的场面。在改革开放初见成效的八十年代中期,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越来越认识到,实现民族的振兴、国家的繁荣富强、民主文明,归根到底要靠教育。从那以后,随着《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以及一系列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的出台和实施,教育迎来了发展的春天。我们都还记忆犹新,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提出了“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为我们指明了教育发展的方向。可以说,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重视教育、不断发展教育的过程;教育的繁荣发展,又有力地促进了改革开放。去年,全国上下都深入开展了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得出了许多重要结论和经验,其中有一条,就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必须始终坚定不移”。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我们有条件、有基础,也更加应当重视教育,发展好教育。今天,我们召开教师节庆祝表彰大会,就是要进一步动员全市坚定不移地贯彻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全面加快镇江教育现代化步伐,为镇江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老师,老师对我们的影响可以讲是“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这种影响是一辈子难以磨灭的。毛主席在祝贺他的老师徐特立60岁生日时就深情地说到:“你是我20年前的先生,你现在仍然是我的先生,你将来必定还是我的先生”。人民教师无上光荣,人民教师使命重大。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全体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9月4日上午,温家宝总理到北京三十五中,和一个班的学生一起听了五堂课;当天下午,又在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总理的嘱托,表达了党和国家对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期望,更反映了时代对教育提出的更高要求。下面,我就如何推动镇江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简要提三点希望,与大家共勉。

第一,毫不动摇地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镇江教育事业也取得了长足进步。有一组数字很能反映成绩:2015年,全市学前儿童入园率96%,义务教育普及率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05.81%,职校学生就业率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2.59%,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为14.4年。据省教育厅统计,各项核心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丹阳、扬中07年已经率先通过省县域教育现代化水平评估,其他各辖市区目前都做好了迎接省级评估的准备。镇江教育已经站在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崭新起点上。

当前,镇江的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可持续发展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是我们的战略选择。面对严峻的挑战,我们必须加快建设产业高地、创新高地、人才高地。新的目标、新的任务对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发展的关键靠人才,培养人才的关键靠教育。我们必须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毫不动摇地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切实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切实提高镇江教育现代化水平,为镇江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第二,努力造就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

刚才,大会表彰了一批先进教师,潘老师作为优秀代表作了一个很好的发言。在我们镇江的校园中,还有数不清的感人事迹:比如,导墅镇小华小学的老师吴小菊,三十四年如一日扎根在村小,既当校长又当老师,体现了一种甘为人梯、无私奉献的精神;句容华阳一小的倪芳华老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不愧为爱岗敬业、努力钻研的模范;还有丹徒区高级中学的王晓滨老师,在美术高考教学方面探索出了一套独特的经验,取得了优异成绩,这些事迹许许多多。正是因为有这么多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才为镇江的教育事业撑起了一片蓝天,让一批又一批的孩子在阳光雨露下茁壮成长!我们广大教育工作者都要向他们学习,向今天受到表彰的优秀教师学习。

先有名师,后有名校;先有教师队伍的振兴,后有教育事业的振兴,这是一个普遍规律。怎样才能算是一个优秀的教师呢?温家宝总理在9月4日提了三点希望,就是要“充满爱心、忠诚事业;努力钻研、学为人师;以身作则、行为世范”,这体现了他的一贯要求。大家要认真体会、贯彻总理的讲话精神。希望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正像温家宝总理所讲,教师不是雕塑家,却塑造着世界上最珍贵的艺术品。一个好的老师,首先要充满爱心,热爱教育事业,全身心投入教育,关爱每一个学生,成为知识的传播者、爱的传递者、学生人生的引路人。希望广大教师刻苦好学、严谨治学。现在我们处在一个知识时代、信息时代、网络时代,科学技术更新速度大大加快,只有不断地抓紧学习、终身学习,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成为一个合格的教育者。这方面,广大教师要带头发扬优良学风,做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的楷模。希望广大教师勇于创新、育才有方。教师从事的是创造性的工作。教师富有创新精神,才能培养出创新人才。广大教师要积极投身教育创新实践,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方法,注重因材施教,善于引导和激发学生的兴趣、潜能,培养更多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高素质的人才。希望广大教师修身立德、为人师表。老师的人格魅力和思想修养,是对学生最具体、最生动、最深远的教育。我们每个人之所以尊敬老师,首先是敬重他们的品格风范;老师对学生的最大影响,还是品行的影响。希望大家要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良好的形象和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全社会的尊重,无愧于党和人民赋予的“人类灵魂工程师”的称号。

第三、要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

经济社会的发展首先依托于教育、依托于人才,但在经济社会发展之后,又应当更好地反哺教育,教育的发展才会有更可靠的保障。今年我们举行了首届“大爱镇江、感动教育”十大社会人物评选,马上大家还要看一个专题片,具体介绍他们的感人事迹。我衷心希望,镇江能够涌现出更多像王守信、刘少武、朱国平、周东海这样热心支持教育发展的人,全社会都来重视、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理解、尊重、爱护教师,让教师职业成为社会上最受人尊敬、最让人羡慕的职业。有了这样一种尊师重教的氛围,我们镇江就一定能够更加美好、更有前途、更有希望。

最后,再次祝大家节日愉快,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谢谢大家!

演讲稿三:市委书记教师节讲话稿

各位教师、同志们:

在第十九个教师节到来之际,能与各位优秀教师代表一起座谈,同庆教师节这个神圣节日,我倍感亲切。籍此机会, 我谨代表中共海门市委、市政府,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辛勤工作在教育战线的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节日的祝贺!向所有关心支持我市教育事业发 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我市教育工作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三个面向”的指导方针,以 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实施教育创新工程为载体,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全市教育事业在教育规模、教育质量、办学效益等各个方面都得到了新的发展,实现了海门教 育事业在高平台上的新发展。去年,我市作为南通市唯一的省级课改实验区率先进行课改实验。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离不开社会各界 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更离不开全市8千多名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再一次向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表示诚挚的谢意, 你们辛苦了!

二十一世纪是知识改变命运的时代,国运兴衰,系于教育,三尺讲台,关系未来,历史赋予教育战线和广大教师神圣的使命。在这一时刻,我们更要强烈地意识到人民教师所肩负的重大历史责任。借今天座谈会的机会,向在座的各位优秀教师代表及全市教育工作者提几点希望:

一 是希望广大教师增强责任意识,做“三个代表”的忠诚实践者。教育关系到学生的未来、家庭的未来和人民的重托,构筑海门新世纪全面参与国内外竞争的新优势, 占据经济发展的制高点,顺利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必须有一流的科技、一流的创新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作支撑,归 根到底必须有一流的教育作支撑。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和把握教育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使命,坚持把个人价值与实 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履行教书育人的天职,努力成为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先进文化的弘扬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者。

二 是希望广大教师增强敬业意识,做优秀的“人类灵魂工程师”。教育是崇高的事业,需要我们去无私的奉献。希望广大教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 观,继续弘扬“敬业、爱生、奉献”精神,爱校爱生、诲人不倦,尽职尽责地做好教育工作,坚持以身立教,把全部的爱奉献给学生,以自己的良好行为来潜移默化 地影响学生,努力在教师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实现自身崇高的人生价值,争当一名优秀的“人类灵魂工程师”。

三是希望广大 教师增强创新意识,做实施素质教育的优秀园丁。教育是科学,需要我们去探究;教育是艺术,需要我们去创新。实施素质教育,观念是先导,关键在教师。希望广 大教师要加强学习,善于学习,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方法,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提高业务水平和创新 能力,做教育教学改革的先锋。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确立与时俱进的教育新理念,在继承传统的教育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敢为人先,大胆创新,探索和构建适应 时代发展要求的教育管理新方法、新机制,努力成为全市乃至全省教研教改的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四是希望优秀教师群体切实增强表率意识, 做推动全市教育发展的领头雁。在座的各位,有的是特级教师,有的是省劳动模范,有的是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你们是全市教师队伍中的杰出代表。过去,你们立 足教育岗位,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已经创造了教育伟绩,成为海门教育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为海门教育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你们是海门教育的骄傲,是海门 教育的宝贵财富,更是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学习的榜样。希望大家今后进一步当好表率,发挥好示范、辐射作用,在我市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 中,带头探索和创新,努力将先进的教书育人方法传播到广大教师中去,推动教师整体水平的提高,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深入发展。

各位老师、同志们,新世纪教育的蓝图正在展现,希望广大教师充分施展抱负和才华,倾心智慧与力量,去谱写新世纪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篇章,努力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演讲稿四:市委书记教师节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志们:

在金秋九月这个最美的季节,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共同庆祝教师节这个最美的节日,表彰人民教师这个最美的群 体,谋划推动教育这个最光荣事业的发展。首先,我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全市75万人民,向刚才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优秀教师表示热烈的祝 贺,向全市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和离退休老教师,致以节日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向所有关心、支持灵宝教育事业发展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 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始终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最大的民生,千方百计加大教育投入,优化 教育资源配置,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各级各部门情系教育,倾力支持;社会各界慷慨解囊,共襄盛举,和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一道,创新思路、开拓进取,推动我 市教育事业不断进步,巩固和保持了持续向好、持续提升的好局面。特别是去年以来,教育部门团结带领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贯彻落实《“十二五”教育事业 发展规划》为动力,扎实推动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加快实施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教育工作在过去多年来的基础上,实现了新的突破。2015 年度高考再创佳绩,各批次上线人数继续稳居三门峡各县市区首位;灵宝职专创建国家级示范学校进展顺利,灵宝技校被命名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优质教育资源 持续增加,教育服务经济发展能力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持续提升,教育大市、教育强市的地位持续巩固。对教育战线取得的成绩,市委、市政府是充 分肯定的,全市人民是满意的。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全市8000名教育工作者的无私奉献。尤其是广大一线教师,长期扎根 基层、辛勤耕耘,潜心教学、精心育人,对教育事业倾注了满腔热情、付出了艰辛劳动,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职业内涵, 任劳任怨、呕心育人的可贵品质,以身立教、以德树人的时代精神。正是有了这样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有了这样一种崇高的精神,才托起了灵宝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的今天,也必将创造灵宝教育事业更加辉煌的明天。

当前,我市正处于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刚刚召开的市委十 一届四次全会,为全市发展确定了建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新灵宝,打造三门峡区域经济发展重要支撑、黄河金三角地区明星城市、中原经济区开放前 沿、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示范市的目标定位,如何在新的形势下推动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发展,为全市实现“四个定位”发挥好启智、育才、聚力的重要作 用,是时代赋予教育工作的光荣使命,也是当前全市上下必须认真思考、科学谋划的重大课题。借此机会,我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讲几点意 见:

一、持续提升认识,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动摇

我们灵宝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人文鼎盛、底蕴深厚的地方,重学兴教、尊师 重教,在我们灵宝已经积淀内化成为一种传统、一种精神,并在长期的发展中,转化为能够倚重的一大优势、一大资源。教育是基础。科学研究表明,劳动者平均受 教育年限每增加一年,就可拉动GDP增幅提高9个百分点;在农村,教育水平提高10%,将使6%—7%的农民脱离农业。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地方,发展 的基础、事业的成败,归根结底都源于教育。教育是支撑。新一轮竞争发展中,人才是最稀缺、最宝贵的战略资源。我们要实现“四个定位”目标,要走好“两不三 新”、“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化,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迫切需要我们树立一种“十年 树木、百年树人”的战略眼光,把教育作为“科技兴市、人才强市”战略中的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教育在人才养成、科技创新能力生成中的先导性作用,努力造就一 大批道德品质优良、专业技术过硬、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经济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不断提升各个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将我们灵宝的教育优势转化为人 才优势、科技优势,将我们灵宝的人口数量优势,转化为人力资本优势,为转型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撑。教育是民生。教育是民生之本,寄 托着全市数十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一个地方读书成才的人多了,就能带动整个地方发展;一个家庭有一个人读书成才了,就能带 动这个家庭致富。只有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受教育机会和更高的教育质量,才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改变人的命运,才能从根本上改善民生, 促进社会和谐幸福。教育是品牌。教育水平的高低,往往衡量着一个地方的发展高度、文明程度和人文厚度。我们要建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新灵宝,要 提高灵宝的吸引力和美誉度,打造黄河金三角地区明星城市、中原经济区开放前沿,提高全民整体素质至关重要,为外来投资者打造一个教育高地至关重要。我们的 教育事业发展水平高,群众文明程度就高,灵宝的知名度就高,很多人就会慕名而来,把子女送到这里读书,把家搬到这里来,就会聚集人气、商气,带动房地产、 餐饮、商贸等相关产业发展,就会形成一个吸引产业、人口聚集的强大磁场,为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新型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助推。可以说,今天的教育, 就是明天的科技、后天的经济、未来的生产力,在教育上打下的基础是最具后劲的基础,在教育上抢抓的机遇是最大的机遇,在教育上赢得的发展是最具价值的发 展。任何一个时期、任何一种情况下,我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不能丢,对教育的重视支持不能变,坚持教育优先的战略不能动摇。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 的、发展的高度,切实把教育摆上重要位置,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创新的工作思路、务实的工作作风,促进全市教育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实现“四个定 位”、推动全市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打造“软实力”、提供“硬支撑”。

2014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资源型城市现状 第六篇

第1篇: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XX〕 137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发〔20XX〕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3+2”发展、致力绿色崛起战略,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创业环境入手,以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调节、自主创业为基本原则,以促进就业、改善民生为主线,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强化创业服务培训,改善创业环境,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二、工作目标

健全政府职能部门共同组织、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的创业工作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打造宽松、和谐、充满生机活力的创业环境,形成全社会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竞相创业的良好氛围。实现20XX年到20XX年,全县可选用创业项目不少于100个,完成创业培训3000人,帮助1000名城乡劳动者实现成功创业,带动就业6000人以上,全面完成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的目标。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工商政策

1.放宽准入领域。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人员开放;国家限制的行业和领域,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和标准,鼓励各类创业人员进入;鼓励和支持各类创业人员通过参股、联合、并购、独资方式,参与各个领域的投资建设。

2.放宽登记条件。允许具备条件的创业者,直接申办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受限制;允许企业跨行业经营,尊重企业对经营范围的表述;对具备生产经营条件才能取得许可证或资质证的,可在提交立项批准文件后,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为“项目筹建”,注明“筹建期间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和有效期限;改制企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限制项目的,只要审批文件在有效期内,可不再办理审批手续;创业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的,可持总部的连锁经营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3.放宽集团组建条件。城乡各类企业申请企业集团登记,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为1000万元,子公司放宽为3个,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放宽为2000万元。鼓励外商参与我县企业的兼并重组,经发改和招商部门批准,可依法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4.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本县辖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经申请人申请,市、县工商部门核准,其名称均可分别冠以“益阳(市)”、“安化(县)”字样。

5.放宽注册资本(金)限制。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主体,注册资本(金)达到3万元以上的,均可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和个人投资10万元以上的,可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允许公司注册资本(金)两年内分期缴付,其中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五年内分期缴付;分期出资设立的公司,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到20%即可;出资人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高新技术成果等非货币形式出资,非货币形式出资比例最高可占到注册资本的70%;创业者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一律不受出资金额限制。

6.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创业者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并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或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证明文件,允许非生产类、无污染、不扰民的企业将商住房和住宅作为企业场所;创业者在各类工业园区内申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如确实无法提交房屋或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或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的,可依据园区管委会出具的房屋或土地归属证明文件,登记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

7.推行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创业人员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可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核准期限为6个月;个体工商户登记后,营业执照有效期限不作限定;超出核准的一般经营范围不予罚款处罚。

(二)税收政策

1.对创业人员创建的商贸、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和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的,按规定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地税部门征收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在地税部门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创业人员自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取得执业登记证之日起,免征营业税3年;取得非营利性组织资格证书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

3.创业人员下乡创办、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从事特色种养业的,享受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其中,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等国家规定免征或减征项目的所得,可按国家税收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4.残疾人自主创业,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各类企业招用残疾人达到规定人数和比例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5.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其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的书面合同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和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备案后,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创业人员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依法规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创业企业经认定、审核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自20XX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器设备、非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等固定资产时,所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可全额抵扣(不包括厂房、建筑物等不动产及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8.个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标准:销售货物的为20000元/月,销售应税劳务的为20000元/月,按次纳税的为500元/次或日(不包括个人房屋出租)。从事个体经营应税营业额未达到20000元/月的,免征营业税。

9.自20XX年1月1日起,经过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创业对象办理税务登记的,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三)财政政策

1.设立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奖扶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扶持和奖励基金,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基本需求。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促进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人才向我县聚集,推进全县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采取考核奖励等措施,对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成功创业者和乡镇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提高扶持创业投资的积极性。

2.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需租赁场地经营的,可按年租金的20%给予一次性经营场地租赁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符合资助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对象可按规定享受0.5-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资金。

3.对创业人员投资加工业、旅游业、农业产业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内的,经招商部门确认完成实际投资后,由财政部门对投资者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投资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对创业人员创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节能、减排、环保”政策的企业,由县财政视财力情况,按地方税收超收情况适当安排奖励扶持资金,支持企业发展。

5.凡户口在本县,从事服务业、加工业、商业及种植业、养殖业的贫困残疾人,经申请人申请,县残联会同人社部门审核后,可享受500元-5000元的一次性扶持。扶持资金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6.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建立审批、担保、贷款发放的“一站式绿色通道”,提高小额贷款发放效率。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担保运行机制,由县财政建立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并根据当年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情况,安排适当比例的资金用于弥补担保基金的不足。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回收考核奖励工作,按照当年实际贷款发放额和到期回收率,分别对经办银行、担保机构或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四)金融政策

1.大力支持创业项目。当年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优先安排贷款资金。建立政府、银行、企业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政府、银行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搭建政银企交流合作平台,有效解决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

2.加大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探索新型担保贷款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对创业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鼓励利用各种社会资本投资创办企业,支持初创型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创业者通过典当等多种方式获取创业资金,引导民间信贷资金支持创业。

3.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整合扩大政策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资本金规模,扩大担保业务和担保规模,为创业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4.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条件。允许申请人选择财产抵押担保或提供反担保人,将反担保人范围放宽至有稳定收入的政府公务人员。

5.提高小额贷款额度。经过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创业对象,经培训机构推荐,可优先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经办机构对新创业个人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自主或合伙创办的企业,可按其吸纳人员的数量和人均5万元以内的标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

1.对辞职创业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人事档案转入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实行免费代理,并由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协助办理各种缴费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和评审事宜。

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免收人事代理费,5年内免费参加创业指导、发布有关信息、进入人才库。在公务员招录方面,其创业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免费认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指标为创业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时,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职位招录优秀自主创业专业技术人员。

4.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且企业和职工个人按照规定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创业型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应为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之和,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3年。

5.创业型企业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3年。

6.为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登记失业人员,特别是军队退役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残疾人、返乡创业的农民等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免费提供专家咨询、指导和服务,所需资金由县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7.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无偿给予创业资金扶持。

(六)土地政策

1.民营经济发展用地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全民创业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

2.创业主体使用国有土地,除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外,可采取租赁方式用地,但对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不实行租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建设用地兴办企业,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

【资源型城市现状】

3.各类创业主体可以经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创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设用地,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二次创业向园区集中,优先供地。

(七)其他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健全创业培训体系

(一)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将创业培训对象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高校毕业生、复员军人、残疾人、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等城乡各类人员,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重点开展创业培训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三进计划”,建立满足城乡各类人员、不同层次创业要求的培训体系。

(二)创新培训模式。各类职业教育培训学校和定点培训机构要开设创业教育和创业指导课程,增强在校学生的创业意识和潜在创业能力。全面实施“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项目,面向广大劳动者开展创业意识培训,激发创业热情;面向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创办企业培训,增强创业能力;面向成功创业者开展改善和扩大企业能力培训,提升企业的稳定性和竞争力;逐步实行本土化,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三)提升培训层次。将创业培训的重点向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专利持有人及有市场前景和带动就业规模较大的项目持有人转移。通过创业大讲堂等形式,积极探索在中专、技工学校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并对部分中专、技工学校的在校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工作。

(四)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创业培训师资培养计划,扩大师资队伍规模,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建立专业化创业师资队伍。20XX年培养创业培训师4人,20XX年培养4人,20XX年前全县创业培训师达到8人以上,创业培训基地教师全部实行持证上岗。

(五)开展创业实训。充分利用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等适合创业的场所,建设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创业实训基地,安排经过创业培训的人员到基地进行实训,提高其创业实践能力。20XX年前,在全县适合劳动者创业的生产加工、商贸零售、服务等行业中筛选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企业,建立10家以上创业实训基地。

五、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一)加强创业指导服务

1.成立安化县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全县创业工作的综合管理,开展创业指导,免费为自主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后续服务等“一条龙”创业指导服务,形成县、乡镇和社区(村)三级创业指导服务体系。

2.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和示范点。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原则,积极创造条件,通过争取政府投资、鼓励多方投资等方式,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创业园、创业街和创业孵化区等创业基地和示范点建设。20XX至20XX年,全县建好5个以上定位准确、设施配套、功能齐全、规模达标、服务高效、成效显著的创业孵化基地和示范点。重点抓好江南、梅城工业园和东坪创业一条街等孵化基地的建设。

3.加强创业咨询专家团建设。组织一批具备企业管理、市场开发、项目策划推广等特长的专业人才以及熟悉经济发展和创业政策的公务人员组成创业咨询专家团。县本级的创业咨询专家团专家不少于5人,乡镇的创业咨询专家团专家不少于3人。创业咨询专家团主要开展一对一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和创业见习服务,指导制定项目计划书等。

(二)加强创业信息服务。整合资源建立“安化创业网”,及时发布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信息;建立和完善创业项目库,多渠道转化、开发一批行业性、引导性创业项目,满足不同群体的创业需求;鼓励优先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具有安化特色的项目,重点鼓励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型、生态旅游型、农副产品深加工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型和专业服务型等创业项目;设立创业项目(成果)展示厅,巡回展示创业项目、创业产品、创业成果。

(三)优化创业服务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的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公开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开辟创业“绿色通道”;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行为。

六、建立健全工作考核体系

(一)健全目标责任和考核体系。建立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具体细化全员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创业培训后创业成功率、创业服务满意率等5项指标,将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及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每年由县绩效办和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二)建立报告制度。各地各部门单位每季度向县创建办报告创建工作和政策落实情况。县创建办每半年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建立运行配套机制。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按照要求抓紧制定、完善和落实创建工作的配套措施。凡符合享受相关政策的创业主体,坚持政策服务上门、落实到位;凡属办理审批、审核、登记、核准、备案手续环节中的政策,各责任单位要在相应环节予以落实;凡属经营过程中的政策,各责任单位要制定补贴、返还、奖励具体办法并予以落实。

七、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1-5月)

1.成立安化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县、乡镇两级建立创业指导中心。

2.组织举办安化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启动仪式。

3.开通“安化创业网”专业服务网站。在安化电视台设立“创业集结号”专栏。

4.编发《创业指导手册》,汇集政策法规、资金筹措、开业登记、创业知识、创业项目等内容。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

1.制定加快推动全民创业的政策文件,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创业扶持配套政策。

2.建立创业服务对象数据库动态管理制度。每月由各乡镇创业指导中心申报创业对象跟踪服务名单。

3.为创业对象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服务。

4.各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创业培训,筛选创业扶持对象,重点跟踪服务。

5.举办SIYB师资培训班和师资提高班,培训创业授课老师。

6.县、乡镇两级组建创业咨询专家团。

7.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和示范点,由县人民政府进行考核认定,并授予创业孵化基地和示范点牌匾。

8.县、乡镇两级创业指导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创业项目推介会,每次推介项目不少于10个,开展咨询和项目评估活动,确定扶持项目。

9.县、乡镇两级创业指导中心及时发布创业信息、创业优惠政策,并保持与创业者之间信息对接,协助创业者办理营业执照、小额贷款、场地租赁、人员招聘等事宜。

(三)总结阶段(20XX年7月至9月)

1.由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全面总结推介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

2.整理相关资料,迎接市考核评估组的考核验收。

3.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创业成果突出的创业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化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要建立定期沟通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或半年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举行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难点问题。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认真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营造创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类民间组织作用,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自主创业的重大意义、创业理念、创业基本方法、优惠政策、激励措施和工作进展。各乡镇要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永久性宣传标志。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宣传标语、板报、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宣传创业政策,及时报道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树立各类创业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公开评选和表彰一批创业之星,促使更多的人投入到全民创业热潮中来。营造全社会尊重创业、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协调服务力度,重点解决资金、土地、项目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人社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创业者的扶持,认真落实各项补贴政策;金融部门要最大限度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工商、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简化登记手续;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查处损害创业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优化创业环境;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部门要积极宣传创业政策,推介创业典型,营造全民创业氛围;农业、畜牧、扶贫等涉农部门要做好创业项目的采集、评估和建设;设计部门要开展创业数据的统计、上报和发布;行业协会要做好项目推介,为创业者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

第2篇: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资源型城市现状】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推动我市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11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71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两创”战略,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工作方针,以培育良好的创业环境为重点,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创业政策、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鼓励支持更多城乡劳动者实现自主创业,加快构建创业型社会。

二、工作目标

围绕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要求,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构建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工作考核体系。到20XX年底,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到20%以上;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达到25%以上;两年新增就业岗位18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新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1万户;新创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平均存活期进一步延长;创业环境满意度显著提升;力争创业活力、创业效率等指标居全省前列。确保在20XX年底前,完成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为加强对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农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人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市区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和各阶段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政策措施,考核、评价创建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发动行业协(商)会等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推动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

(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营造全民创业氛围,激发劳动者的创业激情,鼓励社会各类群体灵活创业,使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1.放宽准入条件。在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对初创的小企业,按照行业特点降低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对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申请注册资本为3万元,可在2年内分期出资,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自主创业企业以股权出资融资。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住宅临时作为经营场所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温政发〔20XX〕45号)精神,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允许普通高校毕业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2.简化行政手续。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为各类创业者开辟“绿色通道”。

3.加大信贷支持。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担保政策,创新小额贷款担保管理模式。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持证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进城创业的被征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个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万元,对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2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若确需延长的,可按规定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其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也可根据经营需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根据其实际招用的人数,合理确定其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财政贴息。具体按市人行、市财政局和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温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温银发〔20XX〕110号)规定执行。

4.减免各类税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5.筹集创业资金。各部门形成合力,分别通过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再就业资金、农村劳动力培训、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各类科技创业及工农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平台扶持等多渠道落实创业扶持资金,筹集资金不少于1亿元。要积极引导各类民间资金,通过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创业创新企业和项目,加大对自主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为处于初创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扶持。

6.落实社保补贴。鼓励和支持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积极进行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源储备。凡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当年内接收10名以上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第2年开始,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当地政府视财力情况,按30%-50%比例给予社会保险补贴1年。承担国家、省和市科研项目的单位,应积极提供科研辅助岗位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工作,高校毕业生在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相关劳务性费用和社会保险补助可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具体按《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XX〕44号)规定执行。

(三)拓展创业培训体系。

1.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创业培训体系,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扩大创业培训范围,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力争使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经过创业培训后创业成功率有所提高。为提高劳动者技能,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企业在职职工、进城务工劳动者及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每年可结合自身条件和就业需求,享受一次由政府补助的职业技能培训。具体按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温州市区职业培训经费补助办法》(温劳社培〔20XX〕56号)规定执行。

2.建立创业实训平台。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建立健全创业孵化基地,构建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创业实训孵化基地运行机制。结合市政府“退二进三”政策,整合社会各类公共资源,依托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教园区、专业市场以及闲置厂房场地等现有资源,为高校毕业生等创业者自主创业提供便利。支持和鼓励发展创业产业,开发建设一批有特色、可持续发展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创业街区和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自主创业提供场所、政策、资金、项目等“一条龙”配套服务。各部门要坚持专业机构、高校、企业三位一体,进一步发挥现有的科技创业园区、大学生实训基地、新农村示范园、青年创业见习基地等作用,开展形式多样、措施有力的创业扶持。

3.提升创业培训质量。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改善人力资源素质结构和促进就业。引导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和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开展相应的创业培训。进一步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改进创业课程设置,创新教学模式,采用案例剖析、知识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实用性。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创业指导教学研究,为创业者提供文化知识和技能支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和院校的沟通合作,增强创业培训的实效性和有效性,及时将适合创业、易于创业的项目纳入培训内容,提升培训后创业成功率。

(四)构建创业服务体系。

1.组建创业服务组织。加强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建立由企业家、专家学者和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创业指导和服务队伍。不断充实创业指导专家团力量,开展专家咨询活动,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度,对大学生创业各阶段进行分类指导。积极推动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重点推动基层平台信息化建设进程,为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奠定基础。健全创业服务台帐,根据失业人员创业状况台帐,建立创业回访制度,定期进行电话回访或上门回访,扎实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2.推荐创业项目信息。健全并完善创业项目服务平台,举办创业项目展洽会,完善创业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机制,为自主创业者推荐符合地方经济特色、投资少、见效快、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开通创业服务网络平台,为各类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风险评估、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合作,建立创业服务专题、专栏,发布创业信息,宣传创业典型,解读创业政策等。

3.加强校园创业指导。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在本市主要大中专院校逐步建立创业就业指导站台,组建“就业指导专家团”,把各类创业就业的辅导、招聘、洽谈活动安排进校园,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熟悉就业政策,调整就业预期,提高求职技巧,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民营企事业、基层单位创业就业。

4.推动青年创业就业。青年是创业的生力军,要充分激发青年创业的热情,多渠道促进青年创业就业。推进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青年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完善大学生创业俱乐部,面向全市青年提供见习、培训、就业创业指导、信息共享等服务;举办农村青年小额贷款创业项目竞赛、青工技能创新项目竞赛、温州青年创业挑战赛等竞赛活动,以竞赛激发青年创业的信心和动力;引导风投创投资金进入青年创业领域,为创业青年提供资金保障,降低初次创业成本;开展进城青年农民工“订单式”培训,为青年创业提供政策服务和组织保障。市政府设立规模为2000万元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用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科技项目、创办企业资助和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科技、创意、文化等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企业,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项目资助,并根据其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由同级政府给予创业补助、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具体参照《温州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农业创业就业扶持暂行办法》(温政办〔20XX〕71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XX〕44号)执行。

5.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加大扶持力度,扩大补助范围,建立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对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来料加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和服务业等项目的,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以及贷款贴息扶持,对被授予年度市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给予资金补助。具体补贴办法参照市残联、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实施意见》(温残联教就〔20XX〕72号)执行。

(五)完善工作考核体系。

1.落实部门职责。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部署。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行业和群体,积极制订实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创建具体方案,分解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进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做好业务牵头和统筹协调工作;各级财政部门按政策规定保障资金到位;各级工商、税务部门按规定提供办照服务、税务登记和落实优惠政策;人民银行负责小额担保信贷政策的指导工作,有关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政策;各级经贸部门根据产业结构布局,提供创业方面的有关信息和服务;统计部门要及时做好创业活动的指标测算和统计分析;各级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组织积极参与创业典型的培育工作;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我市创业促进就业取得新成绩、新经验,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业、和谐创业的良好氛围,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健康发展。

2.加强督查考核。制定符合温州市区实际的创业型城市标准,建立完善的创业带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将创业促进就业作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就业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责任与考核。加大督查力度,对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进行定期督查。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以推动创业型城市建设的深入实施。

四、工作步骤

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期为20XX年至20XX年,主要分3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启动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7月)。研究制订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召开创建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面启动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10月)。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完善创业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各类创业服务活动。各部门形成合力,多渠道落实创业扶持资金,筹集资金不少于1亿元。丰富创业项目信息库,收集创业项目不少于100个;培育创业实训孵化基地等创业服务平台不少于10个;为3000人提供创业培训。围绕服务体系建设,细化创业服务措施,建立创业帮扶机制,全面实施创业服务计划。试行和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统计制度和创业统计监测体系。开展充分就业街道(乡镇)和行政村创建活动,深化基层平台建设,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20XX年底前完成创建工作中期自查,迎接省有关部门对我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中期评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创建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根据创业型城市基本标准,比照创建工作方案和五大创业指标,逐项认真考核,查漏补缺,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完善,确保各项创建目标全部达标,充分做好迎接省考评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第3篇: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根据《毕节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毕府办通〔20XX〕156号)要求,为积极推进我县创建工作,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实现在西部超常规崛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XX大提出的“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的要求,紧紧抓住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贯彻落实国发〔20XX〕2号文件的历史机遇,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着力推动创业常动就业,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

(二)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立足创新,激活创业主体,完善创业政策,降低创业门槛,优化创业环境,放宽创业领域,保护创业成果,积极扩大就业,以创业促民富,以创业谋跨越,努力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局面。紧密结合地方的优势产业、特色经济,确定鼓励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者进入国家和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贸易促进型、社区服务型、建筑劳务型和信息服务型等产业或行业。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创业领域。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自主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创业。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和考核体系、创业政策支持和创业服务体系,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明显增强,创业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努力把黔西建设成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省级创业型城市。到20XX年,建立1个以上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建成一批示范性创业园、示范性创业乡(镇)、示范性创业社区、示范性创业街道,全面推动全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全县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数量增长15%,新创办企业存活期在一年以上的比例达到60%;全员创业对新增就业的贡献率达30%以上;创业活动指数达到20%以上;创业环境满意度明显提高,城填登记失业率有效控制在4%以内。

(二)主要任务

l.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黔西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人社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人社局、督办督查局、政研室、监察局、法制办、金融办、发改局、财政局、工业能源局、教育局、投资促进局(招商)、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统计局、扶贫办、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体广电旅游局、科技办、城管办、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房产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工商局、工商联、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人民银行黔西支行、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协调指导、督查落实和考核工作。研究确定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和各阶段工作安排,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指导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统一考核、评价创建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单位拟定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综合性政策文件,确定创建工作各阶段工作目标;研究创建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向领导小组提出分解落实建议;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任务、完成工作目标;编辑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简报,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2.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降低创业门槛、注册登记、税费优惠、资金扶持、创业培训、综合服务等政策措施,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等社会力量在创建创业型城市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扶持劳动者创业,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农民工积极创业。建立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和小额担保贷款长效机制,要把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确保逐年增加,及时足额到位,加大财政扶持创业就业工作的力度,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的政策扶持办法,进一步简化手续,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加强金融支持,建立担保补偿和激励机制,健全创业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多途径融资。

3.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以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为关键,扩大范围,保证质量,大力开展创业培训。一是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采取灵活高效措施,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实现创业培训基本覆盖。二是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创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强化对学员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制定创业培训质量考核标准,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三是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实施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小额贷款、创业指导等有机结合的“四位一体”的培训服务模式。

4.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搭建创业信息服务平台,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提供政策法规、投资信息、创业项目、创业培训等咨询服务。充分利用现有平台,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开展政策、信息等宣传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业园的服务功能,为创业者和初创企业者提供创业咨询和创业辅导服务;引导创业资金投入国家急需和鼓励的行业或产业,投入地方优势资源的开发和特色产业发展。

5.建立健全工作考核体系。建立科学的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考核体系和考核指标,完善相应的统计制度和考核管理办法,实行目标责任制。对优化创业环境、落实创业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以及创业主体发展、创业带动就业等工阼,定期督查,及时通报,兑现奖惩,确保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县开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时间为20XX年—20XX年,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动员阶段(20XX年9月——11月)

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订出台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召开全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l1月——20XX年12月)

1.制定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综合性政策,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出台支持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具体实施细则。

【资源型城市现状】

2.突出创新扶持政策、改善创业服务、扩大创业培训、建立创业平台、壮大创业主体、优化创业环境等工作重点,同步提高各级创建工作达标率,不断推动创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3.建立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体系,检查、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贯彻落实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政策的情况,通报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4.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在新闻媒体上推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专栏,定期发布工作简报,宣传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政策措施,宣传一批成功创业、率先崛起、做出突出贡献的创业者和企业家,宣传在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中解放思想、创新观念、锐意进取、扎实苦干的服务部门,宣传干部群众投身于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行动所体现出的积极进取、奋发有力的良好精神风貌。

5.逐步建立科学的创业统计监测体系。

6.总结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全面实施阶段工作,推广、宣传有关职能部门在工作中解放思想、创新观念、锐意进取、扎实苦干的先进典型。

(三)自查迎评阶段(20XX年1月——12月)

1.剖析存在的问题,制订改进意见,不断巩固提高,进一步推进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

2.组织创建工作模拟考评,对照市考评标准和工作目标任务,逐项认真考核,查遗补缺,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完善,确保各项创建目标全部达标,接受市考评验收。

3.召开全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总结表彰大会,总结工作经验,表彰一批做出突出贡献的创业者、企业家和创业工作及先进典型。

四、职责分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承担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健全创业服务体系; 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鼓励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贯彻落实扶持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返乡农民工等群体人员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落实科技人才创业的有关奖励政策。

县督办督查局、县实绩考核办: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及目标落实到位。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负责制定落实创建工作宣传方案,宣传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事迹;营造支持创业、服务创业、投身创业、自主创业、艰苦创业的舆论氛围;塑造具有黔西特色的创业文化;支持文化教育领域的创业和发展。

县工商联:负责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商会协会的自律、互助、服务作用,培养优秀民营企业家。

县监察局:负责优化政务环境,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乱执法、乱收费等问题;及时处理创业者的举报投诉。

县委政策研究室:负责研究提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战略对策和政策措施,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优化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中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不断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县政府金融办:负责推进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拓宽创业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融资渠道的措施和办法;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创业就业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能源局:负责提出黔西县产业发展重点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相关领域,以及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转变管理职能,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备案。县工业能源局负责创业实训孵化基地建设,引导和支持以典当方式为创业者提供融资服务。

县科技办:负责支持引导科技人员创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完善自主创新体系;规划指导科技型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相关经济、科技指标完成情况。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负责支持职工、青年、大学生、妇女和残疾人创业。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所需资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支持创业主体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领域;指导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物流业中的创业企业、民营与外资企业发展;支持各类创业孵化园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提供创业平台。

县城管办:负责在城市管理方面制定支持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政策。

县农牧局:负责扶持农村劳动者创业;支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指导农业、农业产业化中的企业创业和发展;牵头制定鼓励从事种、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创业实施办法。

县卫监局:支持民营与外资企业进入公用卫生事业等相关领域。负责规范和简化餐饮、医疗等企业的创建登记前置审批环节。

县投资促进(招商)局:负责规划指导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社会服务业中的企业创业与发展;引导外资外地企业在我县投资兴业,推进招商引资和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县城乡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负责依法从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等方面支持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规划指导房地产企业的创业和发展。

县统计局:负责逐步构建全民创业统计监测体系。

县工商局:负责按照非禁即允的原则支持自主创业;监测统计全县企业登记数和新增注册资金,做好企业新开户数和净增户数的月报工作;加强创业企业商标保护;支持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并落实相应奖励政策。

县质监局:在企业自愿的情况下,扶持创业企业、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争创省级以上名牌产品。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对创业企业、中小企业提供税收政策支持,反映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纳税情况。

人民银行黔西支行:发挥人民银行窗口指导的职能,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创业就业的金融支持,利用再贴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创业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信贷投放规模。

县信用联社:负责推进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发适台创业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县邮政储蓄银行: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积极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创新适合城乡居民创业就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广大城乡居民及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查考核。建立政府强力推进、部门广泛参与、全社会大力支持的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建、协调配台的工作格局。健全目标责任和考核体系;把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结合实际筹集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引进和开发创业项目、建立创业实训孵化基地、创业咨询评审等创业推动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建立按月调度制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改善行政管理,加快平台建设。大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实施“阳光政务”。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行为。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创业“绿色通道”。充分利用现有存量用地和闲置厂房等,因地制宜实施规划、改造、再利用,搭建创业平台。依托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整合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现有促进创业的各类服务资源,加强失业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建设,开僻初次创业场地,积极打造各具特色的创业载体,为创业者、新创办企业及其所吸纳的员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三)营造创业氛围,注重典型带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

各类民闻组织作用,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自主创业的重大意义、创业理念、创业基本方法,优惠政策、激励措施和工作进展。有关部门要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永久性宣传标志。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宣传标语、板报、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宣传创业政策,及时报道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树立各类创业典型,公开评选和表彰一批创业之星,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营造全社会尊重创业、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

第4篇: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XX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切实开展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87号)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创建全国首批创业型城市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优化创业环境,积极拓宽创业渠道,努力营造鼓励自主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全民创业活力,引导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通过创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年底,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到25%;创业带动就业比例为1:5,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达到30%;新增私营企业8000家,新增个体工商户1万户,新创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平均存活期进一步延长;创业环境满意度显著提升;力争创业活力、创业效率等指标居全国前列。确保在20XX年底前,完成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任第一副组长,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劳动保障局、农办、发改委、经委、建委、旅委、教育局、财政局(地税局)、人事局、贸易局、统计局、工商局、国税局,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及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研究制订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和各阶段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制订、落实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政策措施,考核、评价创建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完善政策体系。

结合新的促进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扶持体系,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创业氛围。

1.放宽准入条件。

放宽投资人准入条件。坚持非禁即入,除法律法规禁止作为股东的领域,均允许投资人进行创业。

放宽对注册资本的限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实行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制,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期出资额最低为注册资本的20%,但最低不少于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放宽经营范围核准限制。除国家明文禁止或限制性经营规定外,允许创业者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对申办新兴行业的,按照“法无禁止即合法”的原则进行注册登记。

放宽对创业者出资方式限制。允许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作价出资;非货币出资额可由投资各方协商约定,在货币出资额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30%的前提下,非货币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不受限制。

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凡持有合法有效产权证明的非住宅房地产,均可以作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凡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并经规划等有关部门批准,允许以家庭住所、租借房为经营场所。

2.简化行政手续。

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为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开辟创业“绿色通道”。

强化服务意识。在市工商局和各城区工商分局注册大厅设立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专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各工商所办事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

3.强化政策扶持。

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符合国发〔20XX〕36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在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XX年底;登记失业人员个人提供劳务或创办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最高1000元为限额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或创办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20%的税率征收;登记失业人员创办其他企业,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有关残疾人创业优惠条件的,可以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税务办事绿色通道和便捷服务,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提供注册培训。对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20XX年及以后毕业),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从事当年度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且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30%的新办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贸易企业、服务业企业、农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认定后可分别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相关优惠政策。同类条件人员自主创业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规定据实抵扣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应税所得额;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实际发生的技术研究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的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鼓励创业园区建设。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优先保障创业项目场地。鼓励创建创业园区,为进园创业的小企业提供有效的培训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提高创业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创业稳定率。对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园区,按规模每年给予主办方5—10万元的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进园创业登记失业人员给予场地租金补贴,以上两项政策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落实孵化器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建园资助;创业园(必须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和园内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创业园优惠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4.拓宽融资渠道。

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担保政策,创新小额贷款担保管理模式。对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经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小额贷款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

设立杭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资助资金。市财政每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资金专项用于无偿资助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市区创业。

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剩余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创业扶持资金。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给予资助扶持: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经评审可给予20万元以内的资助;新办的自主创业企业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2年内由创业园所在地政府(管委会)为其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2年内由纳税地财政给予房租补贴;自主创业企业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经企业纳税地政府部门认可后,由纳税地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每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3年);创业的大学生及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取得国内外专利的,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专利资助及奖励。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扶持作用,积极引导建立天使投资基金,加大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有效运作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创业创新企业和项目,为处于初创期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扶持。

(三)拓展培训体系。

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和院校的沟通合作,增强创业培训的实效性和有效性,及时将适合创业、易于创业的项目纳入培训内容。逐步扩大创业培训对象,培训对象由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妇女和大中专毕业生,拓展到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实训科目在服务外包、信息化等领域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文化创意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建立创业实训平台。加强实训机构建设,坚持专业机构、高校、企业三位一体,鼓励科研院所兴办实训基地。开展“十佳”实训机构评选活动,对实训工作成绩突出、促进就业和创业成效显著的实训机构(实训基地)予以奖励。

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学生、被征地农民和残疾人参加“产生你的想法”(GYB)、“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和创业实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分别给予补贴。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杭成功开业并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机构后续服务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带动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的,按新增就业人数给予以奖代补。

(四)健全服务体系。

1.健全公共创业服务组织。

完善创业指导组织职能。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和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依托,建立健全公共创业服务网络,为各类创业者提供开业帮助、政策咨询、项目推介、专家指导、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加强创业服务团队建设,不断充实创业指导专家团力量,开展专家咨询活动,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度,对大学生创业各阶段进行分类指导。健全创业服务台帐,根据失业人员创业状况台帐,建立创业回访制度,定期进行电话回访或上门回访,扎实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2.建立创业项目库。

建立充实创业项目库,向创业者免费提供创业项目。规范项目征集流程,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开征集“投资少、风险低、见效快、易操作”的小型创业项目50-100个,重点征集一批适合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的技术型小项目,以充实创业项目库。健全并完善创业项目服务平台,制订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创业项目征集机构的指导与管理。试行创业项目成效考核机制,汰弱留强,形成一套能进能出的创业项目管理制度,储备一批能创业、易创业、促创业的好项目。完善项目展示机制,继续举办“大展会、走社区、到县市、进校园”等形式的项目展示活动,满足失业人员和大学生创业需要,不断拓展创业项目的展示范围和展示对象,实现杭州都市经济圈共享创业项目成果。

2016县发改局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资源型城市现状 第七篇

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县发改局副局长)

任现职以来,我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班子成员的支持和分管部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完成了分管工作任务,并按要求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本人任现职以来履行职责和廉政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情况

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业务水平

一是积极参加政治理论知识培训。珍惜每一次培训机会,学习中态度端正,能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思考问题,能积极投身于各项主题实践活动,使自己政治理论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宗旨意识得到不断加强,具有了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清醒的政治头脑,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常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县委的中心工作保持一致。

二是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实际工作中能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新技术,能虚心向经验丰富的同志学习,态度诚恳,不耻下问,能知识本职工作的需要。

三是严于律己,做好表率。工作中能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团结同志,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一切从工作需要出发,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始终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起着一定的表率作用。作为发改局的工作传统,我和大家一样,无论在什么时候,面临什么工作,都能做到舍小家、顾大家,把群众的利益和县域经济发展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

2、当好助手,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抓好对上争取工作。对上争取项目、争取资金、争取政策是我局的第一要务。任职以来,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与分管部门共同努力,从工业、环资、高技、开发区等方面向国家、省发改部门先后申报了巡阳兴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窑炉烟气余热利用节能改造项目、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项目、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沮**鹿段建设项目,湖北安广陶瓷有限公司工业窑炉节能改造、湖北楚林陶瓷有限公司工业窑炉节能改造、宜昌晶品玻璃制品节能改造、宜昌武星装饰板有限公司节能改造、吉星集团远安三友磷化公司食品级磷酸及磷酸盐系列产品项目申报。并完成征求意见稿----《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请求将远安增补列入可持续发展城市的上报工作,加大对我县政策和项目争取抚持力度。将森源做为省级上市后备企业,拓宽我县企业做大做强的融资平台。将16家企业列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范围,为企业节能减排提供更为广泛的资金支持空间。并与今年8月获得“十一五”时期全省国民经济动员先进个人。据不完全统计,共争取中央、省项目资金2000多万元。同时,在申报过程中,能协助项目申报单位做好立项、行业准入、可研报告编制等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是抓好在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认真抓好以国家投资项目为重点的在建项目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的“四制”管理原则,强化在建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投资项目的工程质量和资金的安全使用。同时,也能做到不厌其烦地到项目指导项目资料的整理、准备。历年来,上级部门多次到我县检查中央、省预算内和扩需项目的检查,未出现任何差错,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

三是抓好为企业服务工作。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在花林水泥、绿陵化工和广原公司选矿项目立项过程中,积极参与项目申报资料的准备,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以最快的速度得到了省市发改部门的核准,为项目的早日建成投产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任企业经济联络员的过程中,能认真履职,注意对企业进行政策引导和信息宣传,为企业提一些合理化建议和协调相关部门工作,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注重调查研究。截止目前,先后开展了节能环保产业、十二五循环经济、城镇污水十二五规划、全县工业企业发发展状况调查等工作,撰写并上报了相关调查报告。就是否纳入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事项,有针对性地征求了相关企业的意见。会同县统计局,开展了2016年度节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调查,撰写并上报十二五节能工作规划草案。

二、廉政建设方面

自己能自觉遵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能够按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范言行,能够按照《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组织、群众监督。工作中注重热情服务、优质服务、廉洁服务。对照县委“六个禁止”和“十不准”规定,自己不存在公车私驾、打牌带彩、公款钓鱼等行为和现象,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能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保持了一名公职人员和共产党员应有的操守和品德。

三、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

一是理论学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处理综合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对项目单位督促检查的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奋发努力、恪尽职守,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严格要求自己,增强廉政意识,用思想和行动为党旗增辉。

**年**月**日

(编辑: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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