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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火灾防控措施

2016-12-02 12:58:1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司法局火灾防控措施(共9篇)石油化工生产中的火灾危险性及防控措施石油化工生产中的火灾危险性及防控措施摘 要:本文分析了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并提出了消防安全控制措施。关键词:石油化工 火灾 危险 防控措施一、前言石油化工是以石油或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石油产品、化学制品、合成纤维、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和有机化工原料的新型产...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司法局火灾防控措施》,供大家学习参考。

石油化工生产中的火灾危险性及防控措施
司法局火灾防控措施 第一篇

石油化工生产中的火灾危险性及防控措施

摘 要:本文分析了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并提出了消防安全控制措施。

关键词:石油化工 火灾 危险 防控措施

一、前言

石油化工是以石油或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石油产品、化学制品、合成纤维、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和有机化工原料的新型产业。石油化工生产过程是通过一系列的物理、化学变化完成的,生产原料和产品大多具有易燃易爆、毒害和腐蚀性,生产工艺操纵复杂、连续性强,具有生产危险性大、发生火灾爆炸几率高,发生事故易形成连锁性反应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石油化工生产所固有的火灾爆炸危险性。

二、石油化工生产中的火灾危险性

1.温度过高或加料过量导致反应失控与介质分解

石油化工生产中如果温度过高,导致化学反应速度过快引起更高的热量,使一些低沸点介质突然气化,产生冲料现象或造成某些不稳定物质的分解,导致系统内压升高,甚至引起超压爆炸。例如:美国克恩县地震时,某油厂两个球罐破损,355耐液化丁烷气流出,3而n后即着火爆炸。1965年大庆炼油厂加氢厂房高压管路破裂,引起爆炸,当场42人丧生,厂房顶盖冲出。在石油化工企业,不管什么原因,只要一触发就是接踵而至的突发性灾害。

2.低沸点介质进入高温系统气化造成系统超压

低沸点介质常见的有水及某些有机溶剂等,由于沸点较低达到沸点以上温度时就会变成蒸气,有机溶剂多数具有燃烧、爆炸的危险性,在高温系统中可能气化超压而爆炸。如某厂催化裂化装置,由于误操作将分馏塔底部冷凝水打入炼油罐,水接触到高温的油立即气化,造成系统内部超压爆炸。

3.易燃性

石油工业的灾害事故儿乎都与火有关,随后发生爆炸。油气物料易挥发,怕高温、摩擦、振动、碰撞、雷击、静电等引发起火。1986年某油田一口井发生井喷,天燃气喷出40m高,在更换井口装置时引起着火爆炸,井架烧塌,钻台上的全部设备烧毁,死亡2人,受伤13人,附近7个村庄几千亩农田遭受污染。究其原因是因为,反应装置内产生新的易燃易爆物质,某些设备在正常情况下是安全的,但如果在反应及贮存过程中潜入某些新物质,特别是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副反应,产生新的易燃易爆物质,接触明火或受到高温作用就会发生火灾、爆炸。

冬季火灾防控措施
司法局火灾防控措施 第二篇

火灾猛与虎

2015年11月20日下午在杭州市城北的中天工地临时宿舍发生火灾,整排宿舍在大火中焚毁当然一起烧光的还有农民工兄弟的私人财产,所以我部倡议:让我们一起行动杜绝火灾隐患,保自己平安返乡过节。

火灾图片:【司法局火灾防控措施】

火灾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司法局火灾防控措施 第三篇

火灾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保证220kV楼-哈线开口接入十三间房变电站工程施工安全可靠进行,预防停工工期间发生火灾伤人和紧急情况,我项目部对其作出应急响应,并实施有效应急控制,以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特制定本应急措施。

1.2编制依据:

(1)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相关规程、规范和行业标准,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2)依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相关规程、规范和行业标准,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3)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导则》的要求,结合相关规程、规范和行业标准,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该工程全体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全体施工人员。

1.4应急预案原则: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宗旨。

1.5应急预案体系:

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原则,然而无论预防工作如何周密,事故和灾难总是难以根本避免的。为了避免或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失,应付

紧急情况,就应居安思危,常备不懈才能在事故和灾害发生的紧急关头反应迅速、措施正确。要从容地应付紧急情况,需要周密的应急计划、严密的应急组织、精干的应急队伍、灵敏的报警系统和完备的应急救援设施。

2、危险性分析:

(1)沿线火灾高发期特点:220kV楼-哈线开口接入十三间房变电站工程沿线基本属于戈壁地带,地质构造较简单,气候相对干燥, 应对火灾制定相应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2)潜在紧急情况:冬季烤火取暖、电源线老化。

以上事件(事故)的出现将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因此为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将各种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针对以上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组长全权指挥救援行动,副组长、其他全体成员协助下,统一领导事故救援行动,部署和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解决救援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将救援情况及事故发展趋势等报告给组织领导小组。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预案组织机构:

组 长:王勇前

副组长:陈建华、程德军

成 员:李建坤、冷志清、彭毅、王杰、 刘红军

(2)职 责 :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与响应的组织领导工作,并提供应急工作所急需的资源,全力妥善组织救护工作,尽可能把事故造成的伤害减少到最低限度。负责做好事故的调查和上报工作。

组长职责:负责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整个现场的指挥、信息的提供、内外部的交流与协作、救援人员的调度与安排及其它人员的疏散工作。同时,定期组织有关对该方案的评价与修订。

副组长职责:负责协助组长的工作,做好与事故救援部门,医疗急救部门的联络和联系,并安排事故救援所需的车辆,组织应急成员积极进行救援活动。在组长不在时,代替其工作。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和对该方案的评价、修订。

成员职责:在接到紧急救援的命令后,积极开展救援活动,同时及时将现场的信息反馈到应急预案组织组长,做好救援现场的重要设备、伤员的临时抢救与保护、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其它人员的疏散和救援工作,并协助专业救援人员开展工作。有参与培训和评价、修订该方案的义务。

项目部其它人员在接到命令后,有积极参与救援的义务。同时,有参与培训、对方案的修订、评价等建议权。

公司质安部有协助向保险公司报警的义务。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点监控: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3)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4)重点防控位置食堂厨房,宿舍取暖;

(5)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6)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4.2预警行动:

事故现场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时,事故现场施工负责人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报告人应简明地报告伤害人数及伤害程度,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救护工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应根据事故伤害情况,决定是否向吐鲁番市、鄯善县急救站求救,并迅速组织人员、车辆实施紧急救援。

另一方面应急领导小组要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向电力有限

责任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派专人保护好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摄像,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现场发现受灾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施工队长,由施工队长报告施工项目部,由施工项目部报告监理部。现场第一时间启动触电应急预案,对触电人员采取相对应急救措施,如有违规者不及时报告,项目部有权给施工人员进行严厉惩罚。

5、应急响应:

5.1报警与相应级别确定

如一旦发生意外,有可能造成设备及人身伤害。轻者,造成人员烧伤一般性或记录性事故;重者,造成人员灼烧、肢体烧焦及死亡事故。报警时,应报清事故具体部位、车辆牌号、伤员姓名及伤情、火灾情况及事发时间、报警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5.2应急启动:

如在现场发现有人遭遇火灾时启动本触电应急预案。

5.3救援行动: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3)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司法局火灾防控措施 第四篇

武胜县八一初中

“除火患、保平安”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根据《武胜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教通[2013]152号)精神,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圣诞”“元旦”“春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3年11月中旬起至2013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开展“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坚持整体防控、以点带面、以面保点,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紧密结合我校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通过本次扎实有效地排查整治,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工作责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从而实现“两个确保”:确保今冬明春本校火灾形势稳定,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两会”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机构

为抓好工作贯彻落实,成立“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张旭林担任组长,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旭林(校长)

副组长:周茂文 王坤

成 员:刘巧灵 刘泽光 张晓军 陈友太及各班班主任

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

1、集中开展对用电用火设施的检查,清理违禁电源、电器设备,收缴学生的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

2、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对消防通道、楼梯、走廊等确保畅通无阻;检查照明应急灯,安全指示牌、紧急疏散标志是否完好、正常。

3、加强对“几室”、食堂、电路、学校死角地带等场所实行禁烟

禁火、严格管理。

4、加强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学校采取不同的形势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对在校学生进行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和应急情况下的自防、自救、自护和互救能力的教育。

5、以校为单位开展一次疏散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6、加强重大节假日、双休日、重要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值班、值宿制度,严格落实火源、电源管理职责。

四、工作措施

1、增强做好冬春季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吸取近期国内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制定消防工作方案,及时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今冬明春学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2、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校长对学校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班班主任对本班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对履职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要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学校定期开展以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集中排查什么隐患”的原则,全力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4、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学校认真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采用黑板报、广播、会议、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

2013年11月21日

火灾防控承诺书
司法局火灾防控措施 第五篇

永坤小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承诺书

为深入推进我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持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我校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提升消防安全水平。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组织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发动本校领导、职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坚持每天加强消防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全面落实人防、技防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严格落实“七加一”措施。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自检自查,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教职员工,建立一支自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

四、实行“网格化”排查,建立“户籍化”台帐。将辖区划分为

若干个边界清晰、完整无误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在排查过程中,将排查的区域建立“户籍化”台帐,做到学校底数清楚,火灾隐患明确,确保监管“无盲区”。

五、建立消防“微型站”。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站”,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学校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使每一位师生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着力提升全体师生消防安全素质。

七、强化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全面落实单位领导分片包干、蹲点督导制度,对本学校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切实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单位负责人签名:

【司法局火灾防控措施】

2015年12月28日

2016司法机关十八大消防活动方案
司法局火灾防控措施 第六篇

一、工作目标(略)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负责消防安全保卫战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督。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巩固深化“清剿火患”战役战果,对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和评估,持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不断改善全系统消防安全环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业系统和石化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国庆节期间,以商场、市场等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各所属单位级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检查,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大力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监管单位要按照区公安消防大队制定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7月底按要求完成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报告并报区公安消防大队备案。从8月份开始,每月向区公安消防大队上报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和“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评估情况。

(二)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各消防重点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深化全员练兵,强化专职和义务消防员的培训,修订完善本级消防灭火救援预案。9月底前,相关单位择机对本级灭火救援预案开展模拟或实战演练。各单位要积极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司法局火灾防控措施】

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墙报、标语等手段大力宣传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消防自救基本常识等。配合消防部门在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消防宣传品。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7月17日至7月23日)。局机关进行动员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实施阶段(7月24日至9月30日)。按照上级和本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员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十八大闭幕)。十八大召开前,领导小组要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5日内)。对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党的十八大是我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指示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十八大消防安保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完胜。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建立健全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和消防大队做好本级消防安保工作。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查。要根据行业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强化督查。把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和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强化检查和督查。

2016卫生局各项整治工作方案4篇
司法局火灾防控措施 第七篇

第1篇:卫生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强化卫生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区各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创建良好消防安全环境为目标,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灭火救援演练,增强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和火险危害,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确保就医患者和医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坚持逐级落实消防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区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的部署,积极做好“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深入排查火灾隐患,逐级落实责任制,建立领导分片、分部门包干制度,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要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尤其要对前期排查不到位或整治不彻底的区域、场所开展新一轮排查,从严查处火灾隐患不整改、整改不彻底等消防违法行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的死角盲区。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和“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的问题,要纳入重点整治范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限期督促整改完毕。要逐级落实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定期跟踪并通报整改进展情况。

(二)实行“网格化”排查。要以单位、部门、科室、区域或楼层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一个网格要明确落实检查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对排查的单位、部门、科室、区域或楼层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对重点部位要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不漏一个单位和部门、不漏一个区域和科室,不漏一个楼层和场所。特别是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供电供热设施、承压锅炉、压力容器、液态氧、高压氧舱、电梯、放射源科室;在建工地、高层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及备案的建筑,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建筑,未经报批的装修项目,建筑耐火材料;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违规设置人员宿舍,未对员工住宿进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堵塞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病区(房)逃生自救设备配置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三)全员参与宣传演练。各单位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要求,加强消防应急处置工作,认真制定、修订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创新火灾逃生演练形式和方法,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实地、实战、实装消防安全演练。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到“清剿火患”专项宣传中来,一起查找身边的火灾隐患。要采取适当方式,不定期公布或通报“清剿火患”专项行动情况,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区卫生局成立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书记陈绍阳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卫生系统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在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春节等节假日和台交会、海峡论坛、“9.8”投洽会、文博会等重大活动举办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迅速动员部署,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

(二)全面排查,强化整治。持续扎实开展“清剿火患”专项排查整治,不断完善排查隐患的措施和手段,广泛发动职工查找并举报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对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要报请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办法,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治。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加大督促检查和帮扶指导力度,及时对本单内部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定期通报整治信息,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严格落实奖惩,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因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区卫生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实行跟踪督办。

四、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一)查消防合法性

1.检查建筑(场所)消防审核、验收、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查阅单位合法性文件(可为复印件),并通过档案或监督数字化系统进行核对,或者检查消防设计备案、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凭证。

2.查验建筑(场所)投入使用的时间和改造、装修时间,根据投入使用的时间和改造装修时间确定适用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查消防管理

1.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健全。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并落实责任。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制定防火检查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等,并按要求建立档案台帐。

3.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火灾危险部位(包括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严格的管理措施;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巡查,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按标准化管理要求实施管理;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管理或者使用的建筑物,各方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并落实,公共部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到位。

4.重点岗位人员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新员工须经岗前消防培训,所有员工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5.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并有详细完整的记录。自动消防设施每年全面检测一次,检测单位和人员资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较科学合理,有定期演练记录。

7.消防档案台帐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要求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内容详实,能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基本情况和工作状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其他单位将单位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8、模拟设置火灾场景,检查单位的应急处置程序和能力、管理水平以及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值班员或专(兼)职消防员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软管卷盘、室内消火栓等扑救初期火灾,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熟知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还应随机选择一个探测器加烟或手动报警,发出警报后,值班员或专(兼)职消防员携带手提式灭火器到现场确认,及时向消防控制室报告情况,并懂火灾应急处置程序。

(三)查建筑防火

1.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用途变更国家规范规定有更高更严要求的,应报消防部门备案同意。

2.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3.消防车道是否符合要求。

4.建筑外窗是否设置影响消防扑救的广告牌等障碍物。

5.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四)查消防控制室

1.值班员不少于2人,应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2.有每日值班记录,记录完整准确。

3.有设备检查记录,记录完整准确。

4.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和其它需要的内容。

5.询问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能熟练掌握应急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能熟练报警,能熟练按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工作。

6.消防控制室防火分隔到位,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控制室应急照明能连续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

7.了解消防设施联动方式,检查建筑消防设施各系统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正常,能否正确显示火灾报警信号和消防设施的动作、状态信号。报警主机自检状态是否正常,有无故障点、屏蔽点,故障点、屏蔽点是否及时报修,有无记录。报警主机是否有记忆功能,能否正确打印有关信息。

8.检查消防电源工作状况。切换报警主机主、备电源,检查其供电功能。

(五)查消防泵房和屋顶水箱

1.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增压)泵的控制柜开关设置在自动(接通)位置,标识准确、清晰、简单易懂。

2.现场手动启动消火栓泵、喷淋泵工作正常,平常消火栓泵、喷淋泵电控柜开关置于自动状态。

3.消火栓泵和喷淋泵进、出水管阀门和系统管道上阀门准确标明开、关状态,是否保持常开。

4.防水池储水量达到规定水位,补水管道阀门保持常开。

5.泵房防火分隔符合要求,泵房内应急照明能连续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

6.顶水箱水量充足,相应阀门、工作组件处于开启状态,标识清晰。

7.顶水箱如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稳压设施应能正常工作,压力符合要求。

(六)查防排烟设施

1.筑(场所)按照要求设置防排烟设施。

2.筑物内已设防排烟设施的,防排烟风口设置形式和位置符合规范要求,排烟口应为常闭状态,排烟口应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

3.(排)风机现场、远程启动正常,送(排)风机电控开关置于自动状态。

4.排烟口现场手动开启及联动启动正常(可用风速仪或纸片测试)。

5.建筑室外防排烟进、出风口符合规范要求或有可靠措施,防止排烟系统排烟口排出的烟气进入防烟系统进风口。

6.防排烟机房应设应急照明,并保证连续供电和正常照度。

(七)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检查每个报警阀组。报警阀组件完整,报警阀前后的阀门、通向延时器的阀门处于开启状态,报警阀组压力表显示正常工作状态。

2.对湿式报警阀进行阀后放水。将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设备设置在自动位置,放水后水力警铃动作,压力开关正常动作,喷淋泵启动,控制设备能正确显示压力开关动作及启泵信号。

3.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末端放水试验。将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设备设置在自动位置,在报警阀控制范围内,选取最不利点进行末端试水(注意观察压力表示数是否符合要求),水流指示器动作,控制设备能正确显示水流报警信号;压力开关动作,水力警铃发出警报,喷淋泵启动,控制设备能正确显示压力开关动作及启泵信号。

(八)查消火栓系统

1.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栓口、阀门等配件齐全,水带与接口绑扎牢固,无霉变损坏。

2.检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功能。可通过消防控制室或室内消火栓内启泵按钮启动消防泵工作,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和出水压力(即静压和动压)符合要求。

3.室外消火栓不被埋压、圈占、遮挡,便于消防车停靠使用,室外消火栓标识应明显,有专用开启工具,阀门开启灵活、方便,出水正常。

4.水泵接合器不被埋压、圈占、遮挡,标识明显,便于消防车供水,并标明供水系统的类型及供水范围。

(九)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选择不同楼层或防火分区,尽量检查不同回路火灾报警探测器或相同回路不同种类火灾报警探测器,至少做三项测试。

1.检查故障报警功能。摘掉一个探测器,控制室报警主机和楼层区域控制器能正确显示故障报警信号。

2.检查火灾报警功能。任选一个感烟探测器进行加烟测试,控制室报警主机和楼层区域控制器能正确显示火灾报警信号。

3.检查火警优先功能。摘掉一个探测器,同时给另一感烟探测器加烟,控制室报警主机和楼层区域控制器能优先显示火灾报警信号。

4.检查消防电话通话情况。至少抽查一处消防电话通话功能(消防电话指固定消防电话或插孔消防电话),尽量选择在消防控制室和水泵房、发电机房等处测试消防电话功能,消防控制室与相关场所能相互正常通话。

5.火灾应急广播能分区播放,播放内容准确、清楚,能正确引导人员疏散。

6.按照系统的联动逻辑关系,现场对主要消防系统设备进行联动测试,查看联动控制设施动作信号反馈情况。

(十)查防火分隔设施

1.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改变原设计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设施。

2.防火卷帘分隔是否到位,下方无障碍物。自动、手动启动防火卷帘,卷帘能下落至地板面,反馈信号正确。已设置在疏散走道的防火卷帘两侧是否设控制开关。

3.管道井、电缆井,以及管道、电缆穿越楼板和墙体处的孔洞封堵密实。

4.厨房、配电室、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与周围其他场所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且有严密的火灾防范措施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查安全疏散设施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设置符合要求,并保持畅通,未锁闭,无任何物品堆放。各类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标识齐全。

2.疏散楼梯围护结构完整,无违反规范要求设置房间,无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首层有直通室外的出口。

3.封闭楼梯、防烟楼梯及其前室的防火门向疏散方向开启,具有自闭功能,并处于常闭状态;平时因频繁使用需要常开的防火门能自动、手动关闭;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不用任何工具能从内部开启,并有明显标识和使用提示;常开防火门的启闭状态在消防控制室能正确显示、联动正常。

4.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应采用侧拉门,严禁采用转门。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5.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的数量、类型、安装高度符合要求。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及前室、公共建筑疏散走道、人员密集场所观众厅、展览厅、商业营业厅、多功能等厅室应设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安装在离地面1米以下,能在疏散路线上明显看到指示,并明确指向安全出口(基本要求:场所任一点都能导向清晰并保持视觉连续性)。

6.应急照明灯主、备用电源切换功能正常,供电保持连续性,照度符合要求(可切断照明电试验)。

(十二)查灭火器

1.灭火器选型正确,配置数量充足。

2.储压式灭火器压力符合要求,压力表指针在绿区。

3.灭火器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每点配置灭火器一般不应少于2只,保护距离宜为15-20米,不影响安全疏散。

4.灭火器有定期维护检查的记录。

(十三)查装修材料

1.人员密集场所严禁使用易燃、可燃高分子材料装修。

2.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

3.房间、走道的顶棚、墙面、地面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的装修材料。

4.疏散走道两侧和安全出口附近无误导人员安全疏散的反光镜子、玻璃等装修材料。

【司法局火灾防控措施】

(十四)查其他

1.建筑(场所)新增、更换消防产品时,应按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检查消防产品。

2.其他消防设施(如气体、泡沫灭火系统等)处于准工作状态,系统组件完整,各组件、阀门、开关等按要求处于启闭位置,各种仪表显示屏显示位置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电器设备、燃气用具、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的设置和使用,以及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的材质和敷设符合要求。

4.集中设置的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瓶(罐)应设于室外,室内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管道采用金属管道,并设有紧急事故切断阀。

5.了解建筑外墙和屋顶保温系统构造和材料使用情况;了解外墙和屋顶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建筑,其楼板与外保温系统之间的防火分隔或封堵情况,以及外墙和屋顶最外保护层材料的燃烧性能;外墙和屋顶使用易燃可燃保温、防水材料的建筑,有严格的动火管理制度和严密的火灾防范措施。

第2篇:卫生局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6年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监管职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确保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式持续稳定,为“美丽·共同缔造”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干部按分工抓好业务范围内生产安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要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出台有关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并进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兑现奖惩。要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各个岗位和人员,每季度召开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情况考核落实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今年各单位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复查达标率必须达到100%,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100%持证上岗;必须确保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和较大(含)以上火灾事故。

(二)抓好隐患排查整治。配合安全生产“两月一督查”,严格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全面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领域。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清剿火患”战役、打击特种设备“三非”行为等检查,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同时不断细化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规范检查记录,落实整改措施,加强人员经费保障,确保检查扎实有效。

(三)筑牢安全生产基础。按照《区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厦海安办〔2016〕4号)及《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各单位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卫生系统2016年底前参加标准化评审企业情况的摸底调查,完成“数字安监”用户注册,完善单位基础信息。掌握自查自报工作方法、程序、步骤,学会操作自查自报系统。

(四)强化安全宣传工作。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精心筹划“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落实机构人员,制定活动方案,采取大家喜闻乐见、易于接受、乐于参加的形式,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参与热情。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发挥工会监督作用,开展强制性安全培训和教育,特别是新近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100%持证上岗。要深入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凝聚以人为本、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的安全发展理念。要组织开展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应急救援演练,全面检查修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增强生产安全事故第一时间的现场处置及自救互救能力。

第3篇:卫生局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安全隐患排查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市卫生系统继续打好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决定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在区卫生系统继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良好消防安全环境为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医疗卫生单位具体负责、医护人员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通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演练,推动卫生系统各单位提升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和火险危害,切实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就医患者和医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卫生系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消防安全“回头看”检查

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回头看”排查整治,尤其是前期排查不到位或整治不彻底的区域、场所,要进行新一轮排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的死角和盲区;对重点部位要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不漏一个单位和部门、不漏一个区域和科室,不漏一个楼层和场所。

(二)重点部位隐患排查

1.严格排查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的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2.严格排查供电供热设施,承压锅炉,压力容器,高压氧舱,电梯,放射源科室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3.严格排查在建工地,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及备案的建筑,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建筑,未经报批的装修项目,装饰装修材料阻燃制品等建设工程安全隐患;

4.严格排查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违规设置人员宿舍,未对员工住宿进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堵塞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病区(房)逃生自救设备配置不符合规定等违反《消防法》有关规定隐患。

(三)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要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和“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的单位纳入整治范畴,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方案“五落实”。要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制度,定期跟踪落实并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对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隐患不整改、整改不彻底等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三、工作措施

(一)属地管理,逐级落实责任制度。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区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清剿火患”专项行动的有关部署,建立领导分片、分部门包干制度,逐级落实责任。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必须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限期督促整改完毕。在隐患整治上要有力度,要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不放过,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

(二)完善网格,建立健全排查档案。要以单位、部门、科室、区域或楼层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一个网格要明确落实检查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分清类别,作好记录,建立台账,做到不漏一个单位、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个隐患。

(三)强化宣传,发动全员参与排查。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宣传,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到“清剿火患”专项行动中来,一起查找身边的火灾隐患。要采取适当方式,不定期公布或通报“清剿火患”专项行动情况,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演练,提升自救逃生能力。各单位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加强消防应急处置工作,认真制定、修订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要创新火灾逃生演练形式和方法,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实地、实战、实装消防安全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区卫生局专门成立“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事项的组织协调、信息统计和检查考评等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实施方案,成立“清剿火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清剿火患”专项行动。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单位要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动员组织重大节日前“清剿火患”专项行动,组织各项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清剿火灾隐患,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责任、任务和处置程序。在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过程中,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进行督导,并主动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协作,争取公安消防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区卫生局也将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

(三)严格奖惩激励。各单位要将“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与本单位考评结合起来,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道岔,严肃追究责任。

第4篇:卫生局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检查领域全覆盖,生产过程全包括,突出问题全排查”的要求,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卫生系统各单位健全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安全事故防控水平,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目标任务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当前的主要任务,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工作流程,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重点

医疗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主要包含以下10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单位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制度及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并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情况,并有记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识别、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三)车辆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各单位公务车辆、应急车辆、院内接送班车等交通工具管理制度和车辆安全运行情况。

(四)药房、供氧、影像、电工、压力容器、实验室、司机、保安、值班等重点岗位安全情况。各单位医疗及后勤设备防雷、防台、防汛、防雨、防盗、防辐射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运行和使用及用电设施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制度落实情况。

(五)毒麻药品、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管理情况。各单位毒麻药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血液及生物制品的管理情况;临床氧气及储备场所,高压氧舱、液氧罐等易燃易爆品安全使用运行情况。

(六)医疗安全、医疗废弃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各单位及有关实验室医疗废弃物处置流程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疫情况。

(七)医疗救援、应急管理和物资储备情况。各单位制定各类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和开展应急演练情况;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应对医患矛盾、重性精神病人等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防范、调处措施。

(八)餐饮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安全监管情况。各单位对夏秋季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餐饮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管情况;职业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有计划、有检查记录、有整改措施、有验收资料、有工作总结等材料。

(九)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情况。以各单位在建项目或装修期间的工地安全管理和防坠落、防垮塌措施落实为重点的工程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十)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各单位消防行政许可及备案和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消防标识设置维护和日常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四、检查安排

(一)动员自查阶段(6月中旬-7月中旬)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及检查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动员部署,逐项开展自查自纠,排查重点岗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切实找出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隐患。通过自查,在彻底摸清各种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整改,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健全规章制度,堵塞安全漏洞。

(二)检查督查阶段(7月中旬-9月20日)

区卫生局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的督查。专项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查找新问题、解决新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下旬)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工作,通过全面总结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评估活动实效,以总结促提升,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安全大检查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分析安全工作情况,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整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安全监管专门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要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力促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边查边改,消除安全隐患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意识,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第一时间报告制度,要积极落实挂牌督办整改、分级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人员、措施、资金、时间“五落实”,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变事故查处为事故预防,大力整治事故隐患,达到以检查找隐患,抓整改除隐患,除隐患保平安的目的。

(三)积极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和各项重大部署,坚持典型引路,强化宣传培训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地位的认识,自觉从我作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从源头上消除人为的安全隐患,营造出“重视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2016蓝山县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司法局火灾防控措施 第八篇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全县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较大亡人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蓝山县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主任和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为副指挥长,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教育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公安消防大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三、排查范围和整治重点【司法局火灾防控措施】

(一)未经消防行政审批的建筑物和场所。重点排查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排查小型公共住宿场所、公共餐饮场所、洗浴休闲场所、商店、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其它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排查消防通道、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及城中村、棚户区、农村大屋场等。重点整治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城中村、棚户区和农村大屋场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消防设施欠缺等隐患。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

四、工作措施

(一)全方位排查社会火灾隐患。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实行内部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依托综治工作平台落实乡镇(办事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化工作责任人、管理人,对辖区社会单位、行政村、社区全部开展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全面自查自改火灾隐患,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提升自身消防管理水平。

(二)严格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四条铁律”:对未经消防行政审批或审批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实施消防行政处罚或采取消防行政强制措施;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对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商贸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突出区域以及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

(三)加强特殊节点消防安全保卫。全国“两会”期间,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消防大队要做好灭火救援准备,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五、工作职责

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落实政府统一领导责任,明确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战役期间的各项措施,尤其要推动“网格化”相关工作落实,严格落实《蓝山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各项措施,确保战役完成后,所有乡镇(办事处)完成“网格化”排查任务。推进社区和自然村消防安全“五改”工作,落实“五改”标准。

公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治安、派出所等警种集中开展卡拉OK厅、歌舞厅、酒吧、易燃易爆等场所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依法关停、查处、曝光一批严重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依法惩处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不法人员。

公安消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县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整治。督促落实重点单位“三项报告备案”制度,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配合县直各单位、各行业开展集中行动,指导、服务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网吧、KTV及游艺厅等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依法查处严重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部署歌舞厅、演艺厅、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动。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星级宾馆、饭店、旅行社、旅游景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督促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占道经营和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问题。

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领域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整治。重点整治在建工地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违规住人等问题。对依法应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审批施工许可。负责安排市政部门对现有市政消火栓全部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开展市政消火栓专项检查,摸清未列入建设计划的“欠账”市政消火栓数量,将“欠账”数量全部列入建设计划。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0%以上,满足本地灭火救援需要。

安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中小学校等小区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整治。部署各类学校在寒暑假前后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布置一份假期消防作业、开展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为内容的“三个一”活动。

广播电视台:负责消防安全公益广告、“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的宣传,及时曝光社会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全国“两会”期间要集中播出消防安全提示。

各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完好,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确保在集中行动期间本单位场所不发生火灾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切实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要认真分析辖区内消防安全状况及火灾形势,制定科学有效的整治措施,探索建立整治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

(二)狠抓督导落实,严格责任追究。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县里将安排人员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并在该项活动结束后,结合督查情况召开工作点评会,通报发现的问题,并进行督办整改。凡因工作失职、失控漏管,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工作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和“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在重要节日、会议期间,要深入人员密集的公共活动场所现场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公安、民政部门要深入社区,对居民进行家庭防火宣传教育;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在教学、培训中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力度。

(四)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将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县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2016年3月份全国“两会”期间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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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交通局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5篇
司法局火灾防控措施 第九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实现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发展为奋斗目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良好气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促进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平安交通,我担当我尽责。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主要活动安排

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1日至30日在交通运输系统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开展。具体活动安排为: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各单位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6月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建设平安中国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岛11·22爆燃特别重大事故的讲话》两篇讲话。

(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将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今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平安交通,我担当我尽责”。结合“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工作任务,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深入旅客运输密集场所、港站渡口、营运车船、施工作业现场等,利用各类媒体、展览展示、播放视频录像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常识,提供咨询与服务。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生命的红线》、《盲洞·迷途》和《逾越红线的代价》,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开展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谈心对话等各种形式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员受警示”。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单位要以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为目的,结合实际、注重实效,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以危化品运输、汛期和校园安全为重点,广泛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突出演练的实战性和实效性。要将演练活动与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与强化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普及应急救援知识,提高预警预防和应变应对能力。【司法局火灾防控措施】

(五)是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活动。结合“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全系统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确保参赛人数。(参赛方式说明和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2)。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安全生产书法比赛,围绕安全生产这个主题,发动全系统职工,切实用艺术的视角诠释安全发展的内涵,用艺术的魅力引领社会增强安全意识,唱响“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主旋律。

(六)继续做好“平安交通”专项活动。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回头看、长途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品罐区和油气管线隐患、水上交通专项整治等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交通运输行业的监督。

四、组织领导

为推进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成立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在总结历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从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构建“平安交通”高度,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活动纳入到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要求抓紧抓实,确保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确保活动取得好的效果。活动期间,市局将不定期到各单位进行检查、抽查,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二)广泛动员,宣传造势。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全员参与,扩大宣传声势,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要结合行业特色,丰富活动载体和活动形式,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努力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活动部署到位、发动到位、经费到位、效果到位;要通过在主要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经验教训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进行重点报到,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

(三)注重结合,增强实效。一是扎实做好防汛应急工作。汛期将至,各单位要把防汛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行业特点开展防汛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保障)人员、设备、车船、重要物资及资金落实到位,及时抢险抢通因灾受损、中断的交通基础设施,确保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二是深化“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本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和薄弱环节,强化专项治理,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对一些顽固性、反复性的突出问题,要会同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实施联防联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排查治理生产隐患,着力预防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定期跟踪“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两化管理系统”信息,各单位要及时填报相关信息。

(四)总结提炼,信息及时。各单位根据市局下发的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28日前上报局安运科,要加强活动信息的跟踪采集,及时掌握活动动态,提炼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请各单位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6月28日前,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形式报送市交运局安运科,并同时报送开展活动的相关宣传资料、图画及新闻作品等。

第2篇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汛期强降水、泥石流、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频发,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异常繁重。各单位务必要牢牢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战大灾的思想,进一步完善汛期安全领导机构,市交通运输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李德金同志任组长,分管运输安全领导任副组长,局班子成员、安运科、办公室、工程科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汛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汛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确保职责明晰、任务具体、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汛期交通运输安全。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建设与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特点有机结合起来,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突出抓住汛期安全工作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运输工具的监管,全面落实汛期交通安全措施,汛前对所有防洪设施、物资储备、应急防汛方案等防汛准备情况进行大检查。

(一)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重点对渡口、码头、船舶进行安全检查。一是加强对业主和船主、所有营运船舶、船员的资质审查,严禁三无船舶和不适航船舶航行。二是加强客渡船、囤船、采砂船的安全监管,对囤船、采砂船要提前做好船舶停靠系固工作。三是以清江库区为重点,加大管辖水域的巡查力度,密切关注本辖区水情变化,当洪水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危及船舶航行安全时,要按照规定实施停航或封渡。四是加强救生衣行动执行情况检查,确保100%配备和100%穿戴。五是做好汛情收集传递工作,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六是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禁客渡船超载、冒险航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载客的自用船、渔船和运输船舶超载等违法行为。

(二)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重点对客货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及客运车站源头安全监管。一是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三品”检查,严禁各类危险品进站上车。二是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和检测,确保检测维护的有效性,严禁不符合规定的营运车辆参运,确保汛期客运车辆正常运行。三是强化GpS监控,企业GpS平台要24小时值班,及时监督、纠正和处理违章行为,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四是密切注意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根据天气变化和最新道路信息,及时掌握客运线路道路状况,提前做好易发生洪水、塌方等危险路段的运行安全防范措施。对过往浸水桥等危险路段的线路班车,必须在确保安全情况下通过,严禁冒险行车。五是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

(三)公路交通保畅安全。切实做好道路巡查和道路管养工作。加强对道路排水沟、桥涵排水设施及重点路段的巡查工作,及时排除路面积水和路面障碍,清除疏通边沟、涵洞,对危桥、易发生碎落、泥石流、塌方的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并进行24小时监控,做到巡查到位,养护及时,修复快速,警示规范,确保公路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障公路畅通。

(四)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督促施工单位切实履行施工安全生产职责,建立汛期安全责任制和防洪抢险预案。切实加强公路、水运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线路、现场人员安全、施工人员住所及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等防汛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爆炸品的管理。要对占用河道设置的临时房屋、拌合场和堆料场及时清理,对高填深挖路段路基边坡和桥涵构造物的基础工程要及时采取防护措施,严防施工“三违”行为,确保施工安全。

(五)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订防范措施,做好防火、防电防雷、防盗、防汛以及车辆管理工作,加强对单位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

三、严格值守和汛情报告

一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认真做好防汛值班日志记录。遇重大汛情,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组织力量妥善进行处置。二要严格执行汛情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在关键时刻,汛期交通运输安全信息传递快捷畅通,重大汛情要迅速上报市局防汛办。三要提高办事效率,对汛期有关抢险救灾的电文和事宜,做到随到随办、及时处理。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成立组织机构和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及措施,将防汛抗旱的措施、方案及应急运力明细表、汛期安全值班人员安排表,于2016年5月12日前报局安全运输科。各单位在防汛工作期间,每月25日前将当月防汛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局防汛办。汛期结束后,于10月1日前上报汛期安全工作总结书面材料。

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政府、市消防委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努力减少与预防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决定在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创造良好交通消防安全环境的工作目标,实现“三个确保不发生”: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在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导致死人火灾事故。

(二)全面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力争火灾隐患排查达到“四清两掌握”,即火灾隐患数量清、整改期限清、整改措施清、整改结果清,切实掌握各单位消防安全重点、消防安全状况。

(三)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实现一般火灾隐患1OO%落实整改,重大隐患1OO%挂牌督办、隐患消除前1OO%落实责任措施。

(四)严格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火灾事故做到“两杜绝”,即杜绝死人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坚持整体防控,力争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安运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的具体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研究阶段性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定期通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三、工作任务

(一)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消除火灾隐患,结合交通运输系统的实际,深入扎实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性地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各种非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依法从严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一律要挂牌督办。

(二)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消防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将责任明确到个人,在安全培训教育时,积极发动单位职工及驾驶员等基层力量参与此项工作,同时,全系统各单位对办公楼周围的场所要认真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资料。

(三)扎实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实地演练,要严格按照灭火扑救和应急抢险救援实战的要求,配齐有效消防器材。结合本单位的特点组织开展初起灭火扑救和抢险救援应急演练。组建检查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并立即修订完善本单位火灾应急预案,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客运车辆灭火器技术性能进行实地检查,确保在应急救援时可以随时调得出、用得上。

(四)扎实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重大节假日和重点时段的消防安全值班工作,一定要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如发现火灾事故,及时处置险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五)扎实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相关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落实专(兼)职消防宣传员负责现场消防检查和宣传工作,要设立固定消防宣传专栏,指定专人根据各个时期的防火重点及时更换宣传内容,利用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宣传标语等进行消防常识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的火灾隐患。充分利用驾驶员安全教育的时机,着重学习消防方面相关知识,向司乘人员宣传消防安全相关知识,不断提高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四、工作重点

(一)交通运输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整治。以客运场站、码头、货物集散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性质擅自变更、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或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等消防隐患,检查交通运输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存在不落实的问题。

(二)交通运输工具。以客运车(船)、公交、出租车及油船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船)为重点,排查车(船)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车(船)是否按规范配备消防救生设备、消防救生逃生装置是否完好等情况。

(三)交通运输在建工程。排查工地作业区、办公生活区、工人宿舍的临时用电、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规范要求,是否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和标牌,是否明确消防责任区和责任人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监管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要求。

(四)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以交通运输企业和交通建设施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检查其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重点检查驾驶员、船员、押运员等对车(船)配备的消防安全设施是否会正确使用。是否熟悉在消防应急中的岗位职责,是否按要求组织演习。

(五)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以公路隧道、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所、监控中心、养护工区、物资储备库、超限检测站、执法执勤点等为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消防器械缺损、失效、过期情况,照明、供配电、通风、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技术规范,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监管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六)消防车通道整治。各单位要重点整治客运场站、加油站、码头、货物集散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办公大楼、住宅小区、出租房等区域,确保无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七)单位办公场所和单位管理的职工宿舍。各单位要在当地消防部门指导下,对单位所属办公楼、职工宿舍、重要工作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排查,严格整改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行动员部署,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保卫各项任务。各单位要根据方案,结合自身职责任务,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因地制宜,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确定本行业、本单位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各单位要强化整体意识,按照方案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履行职责,并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奖惩,激励工作。市局将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细的要通报批评,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计划,每月3日前要及时将上月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及本月消防工作部署情况上报市局安全运输科。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各负其责、专业维护和社会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以强化监管责任、畅通沟通渠道、创新工作机制、维护运行秩序为重点,坚决贯彻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石油天然气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安全运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治理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石油天然气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运输车辆,油气装卸码头、油库、加油(气)站等。

(二)治理重点

1.油气装卸码头、油库、加油(气)站等规划建设和选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并合理规划,科学布局。

2.安全清除所有危及石油天然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的违章占压的建(构)筑物、堆积物。

3.清理整治石油天然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与其他各类管道铺设重叠交叉的隐患,使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4.所有油气装卸码头、油库、加油(气)站、危货运输等单位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5.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业救援设备,储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做到应急响应及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实战能力,全面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3-9月)。系统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市局对各单位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二)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0-12月)。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自查总结,市局组织对全系统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职责分工

市局成立由工会主席周玉明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安运科、公路局、运管局、港航局、交运客运公司、装卸公司等有关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安运科,具体负责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市局安运科:负责对系统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监督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事故上报及积极配合、协助上级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港航局:负责油气装卸码头、水上加油站的安全,与管道企业共同负责制定并实施管道保护方案。

运管局:负责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本系统道路运输企业油库、加油(气)站安全检查。

公路局:负责道路施工期间与管道企业共同制定并实施管道和公路相遇地段保护方案;保障管道设施事故抢修时的道路畅通等工作。

相关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技术操作规程,强化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加大“三违”行为查处力度,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吸取青岛“11·22”事故教训,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坚持属地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隐患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规范管理,依法整治。要依据法律法规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杜绝随意执法、徇私枉法。

(四)加强督办,依法追责。加强检查督办,对工作措施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的有关人员,以及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畅通渠道,及时总结。畅通信息渠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2016年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前分别向市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进展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2016年11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遇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第5篇

一、谈心谈话工作范围

局党委委员谈心谈话工作坚持“五必谈”:

1、书记与委员之间必谈;

2、书记与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必谈;

3、委员之间必谈;

4、委员与分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必谈;

5、委员与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单位班子成员必谈。

二、谈心谈话内容及时间安排

按照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统一安排部署,局党委委员谈心谈话工作分两次进行,两次谈心谈话时间安排原则上在6月上中旬结束。

初次谈心谈话是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开始阶段,谈话对象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开展“六查”,即查修身严不严、查用权严不严、查律己严不严,查谋事实不实、查创业实不实、查做人实不实,带头征求查摆自己存在的“四风”问题,又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此次谈话重在强化“上级点”,主要是做好对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描摹画像”和“点问题”工作。重点点“四风”方面的问题及表现,同时通过点工作中的问题,帮助分析作风方面的问题。对于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同志,由市委督导组会同局党委进行谈话提醒。

再次谈心谈话是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前,重在“互相帮”,主要是局党委委员之间就准备在会上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批评意见,进一步沟通思想、交换意见、达到共识。

谈心谈话一次谈不好的多次谈,直到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

三、局党委委员之间谈心谈话方式方法

1、相互谈心。坚持“一把手”、职务高的主动约谈、自己先谈,紧紧围绕反对“四风”,首先指出自己的问题和不足,表明听取意见的诚意;诚恳地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作风的具体建议;请对方指出自己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建议;谈话双方一起交流沟通、形成一致意见。每个同志都要把自己准备批评对方的内容摆出来,把对方想批评自己的内容了解到,确保批评意见既提得准、又能为对方接受。

2、书记把关。相互谈心之后,各位委员将自己查摆问题及相互批评问题梳理后书面报局党委书记。局党委书记逐条审阅委员查摆的问题及相互批评的意见。对批评意见是否可行,是否到位,进行甄别分析,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批评意见议得透、提得深。

3、相互评议。每位局党委委员根据局党委书记反馈的意见建议,将自己查摆的问题及相互批评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书面材料。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确定专人收集汇总,并在局党委委员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分送给各位委员,进一步诊病情、挖病根、开药方,在更高层次上形成共识。通过相互评议,使批评意见越来越聚焦、越提越深刻,收到活血化瘀、增进团结的效果。做到相互提什么意见心中有数,认识到是帮助自己的苦口良药,发自内心地欢迎;对提出的意见没有顾虑,不担心对方不接受和伤害感情,可以敞开思想摆出来。

四、相关要求

1、坚持“三谈三不谈”。“三谈”:谈真心实意的话、具体实在的话、提醒帮助的话。“三不谈”:不谈不着边际的话、模棱两可的话、恭维赞美的话,避免以研究工作代替谈心谈话。

2、坚持“真刀真枪”。谈心谈话要坚持把话讲在当前、把问题摆上桌面、把矛盾解在前面,力求谈开谈透。通过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找准问题、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消除隔阂、增进团结。

3、每次谈心谈话前,由主谈方提前将时间、地点、内容、要求告知被谈对象。谈话人要在谈心谈话前做好准备,详细了解被谈对象的情况,并根据市委督导组的意见和各种渠道征求的意见,拟定谈话提纲,确保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谈心谈话时要做到态度诚恳,精力集中,时间宽裕,氛围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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