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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

2016-12-02 13:30:5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共8篇)1《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 2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识别原则——坚持标准。严格坚持国家扶贫对象识别标准。 ——综合考量。综合考量扶贫对象的生活现状、家庭...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供大家学习参考。

1《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
《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 第一篇

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 2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识别原则

——坚持标准。严格坚持国家扶贫对象识别标准。 ——综合考量。综合考量扶贫对象的生活现状、家庭财产、致贫原因。

——民主评议。坚持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群众认可。坚持群众路线,尊重群众意愿,识别结果经得起群众的检验。

二、识别标准

(一)严格执行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扶贫对象识别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即农民人均纯收入以上年度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基本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农户整户识别。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年家庭各类收入总和扣除生产经营性支出后,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数计算得出(详见附件1)。

(二)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因素

1.不愁吃。口粮不愁,主食细粮有保障。

2.不愁穿。年有换季衣服,经常有换洗衣服。

3.义务教育。农户家庭中有子女上学负担较重,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4.基本医疗。农户家庭成员因患大病(详见附件2)或长期慢性病,影响家庭成员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经常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刚性支出较大,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5.住房安全。农户居住用房是C、D级危险房屋的,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三、识别方法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推行“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工作法。即一进:包村干部、村级组织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对全村农户逐家进户调查走访,摸清底数。二看:看房子、家具等基本生活设施状况。拥有家用轿车、大型农机具、高档家电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三算:按照标准逐户测算收入和支出,算出人均纯收入数,算支出大帐,找致贫原因,对贫富情况有本明白账。四比:和全村左邻右舍比较生活质量。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人员、有担任村干部的,家庭成员作为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的,在城镇拥有门市房、商品房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五议:对照标准,综合考量,逐户评议。拟正式推荐为扶贫对象的,必须获得绝大多数村民认可,必须向村民公示、公告。六定:正式确定为

扶贫对象的,由村“两委”推荐确定,乡(镇)党委政府核定。

四、识别程序

第一步:初选对象。在农户本人申请的基础上,对拟推荐的扶贫对象,按照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下同)。

第二步:乡镇审核。经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对初选对象进行审核。乡镇对初选对象必须逐户核查,做到不错不漏。对确定的扶贫对象名单,必须要有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村支书、乡镇长、乡镇书记“六签字”,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

第三步:县级复审。经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内公告。

五、建档帮扶

第一步:数据录入。在县(市、区)扶贫办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贫困户信息录入全国扶贫业务管理子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

第二步:数据核查。省、市、县扶贫部门对录入系统的扶贫对象信息与行业部门进行分级比对,对疑似不符合扶贫标准的扶贫对象进行甄别、清退。

第三步:结对帮扶。在省、市政府指导下,各县(市、区)

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帮扶责任人。

第四步:制定计划。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认真分析贫困户致贫原因,结合贫困家庭实际和需求,制定帮扶计划。

【《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

第五步:填写手册和明白卡。在县(市、区)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贫困户精准脱贫明白卡》。

六、数据管理

1.建立管理平台。对扶贫对象要建档立卡,实行精细化管理,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省市县乡有信息平台。要完善精准扶贫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对接共享,做到贫困底数清、致贫原因清、帮扶措施清、脱贫责任清、脱贫进度清。

2.完善管理机制。建立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对经过帮扶确已达到脱贫标准的,通过程序,及时退出;对因各种原因致贫返贫的,按照程序及时纳入,落实好扶贫政策,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应扶尽扶。

【《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

3.明确管理责任。各级要加强信息管理队伍建设,明确专人,专职专责。村级在数据采集时,要做到不落一个指标,不错一个数据。乡级在数据录入时,不误填一个数据,及时发现原始数据错漏并加以纠正,对各类别扶贫对象做到准确标识。

县级要指导基层搞好数据核查和清洗,依据基础信息分配好扶贫资源。县以上扶贫部门要搞好数据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要规范数据的发布及其与行业部门的协作,保护好扶贫对象隐私权,确保数据安全。各市县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实施细则。

附件:

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 因病致贫或返贫的常见大病病种1.2.

2016精准扶贫对象识别操作手册
《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 第二篇

精准扶贫对象识别操作手册

精准扶贫对象识别

操作手册

2016年1月1日

为全面客观地掌握贫困对象的经济状况,精准确定扶贫对象,有针对性的实施“六个到村到户”精准扶贫措施,将贫困对象识别程序、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测算方式方法拟定成册,以便开展工作和广大群众了解。

第一部分 贫困对象的识别程序

1、在识别工作启动之前,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干部先指导群众严格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测算方式方法(本手册第二部分)预测自家的人均纯收入,测算过程中要严格保证测算的客观真实。

2、农户测算结果按照2011年不变价计算,人均纯收入高于2300元的为非贫困对象,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农户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填写《贵州省农村贫困农户申请书》。

3、农户自测工作结束后,由县委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成立入户调查小组进村入户对自愿申请的对象家庭开展经济状况调查和劳动能力认定。

4、依据调查结果,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申请农户逐户审核评议,如果本村申请农户数超过指标的,通过人均纯收入由低向高来 1

河南省脱贫攻坚第一次推进会议
《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 第三篇

全省脱贫攻坚第一次推进会议

5月26日,全省脱贫攻坚第一次推进会议在郑州召开,分析我省当前扶贫工作形势,研究讨论有关政策措施,对进一步做好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加压、再部署。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伏瞻,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润儿出席会议并讲话。

谢伏瞻在讲话中指出,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安排。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把扶贫开发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推进工作,脱贫攻坚工作正在逐步深入。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一些党员干部还不适应从传统扶贫向精准扶贫转变的要求,有的地方对脱贫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方法不明、措施不实,脱贫攻坚进展不快、成效不明显。为此,全省上下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施策,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传导压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向纵深发展。

就做好下一阶段脱贫攻坚工作,谢伏瞻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要认识再提升,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紧迫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党委、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全省上下要增强使命感、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安排上来,切实肩负起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要清醒认识中央要求的严肃性,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加紧进度;清醒认识目标任务的艰巨性,树立强烈的危机意识、紧迫意识,以决战决胜的姿态打赢这场硬仗;清醒认识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问题的紧迫性,保持清醒头脑,立即行动起来,扎扎实实把脱贫任务向前推、完成好。

二要措施再夯实,切实把“精准”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脱贫攻坚“5个办法”、“5个实施方案”,是对我省精准扶贫、精准施策要求的进一步细化,各地要贯彻好、落实好。要精准识别,做到出以公心、秉持爱心、工作细心,按照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公开公正合理确定贫困对象,把真正的贫困户识别进来,把非贫困户识别出去,决不能调研走马观花、分析大而化之、统计粗枝大叶。要精准施策,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真正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要精准管理,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应退则退。

三要突出重点,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突出产业扶贫。【《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

发展产业要根据自身条件,科学规划、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要突出转移就业。抓好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就业能力;做好信息服务和就业指导,完善劳务对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贫困家庭提供更多公益岗位。要突出易地脱贫搬迁。准确把握易地脱贫搬迁有关政策,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因地制宜探索搬迁安置方式。要突出资金整合。决不能拿着扶贫资金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在脱贫上;坚持科学决策,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突出社会保障。推动教育保障脱贫,决不能让任何一个孩子因贫困而辍学,合理布局学校建设,多建设一些乡村寄宿学校,确保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到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推动医疗保障脱贫,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要推进住房保障脱贫和基本养老保障脱贫,切实兜好民生保障底线。

四要落实责任,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实效。要紧盯责任落实。脱贫攻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省委、省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人大要开展专题询问和监督,政协要开展调查研究、协商论证和民主监督。要落实好省级领导干部和省直单位联系贫困县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贫困县党委、政府要承担起主体责任,靠真抓实干打赢脱贫攻坚战。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真正扑下身子、开动脑筋,多谋扶贫良策。社会各界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形成扶贫攻坚合力。要切实转变作风。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变说为做,察实

情、出实招、求实效。要严格考核督查问责。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督查、审计、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办法,摸清真实情况,坚决杜绝“被脱贫”“数字脱贫”。

谢伏瞻最后强调,要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学会“弹钢琴”,不能顾此失彼,保持经济较快速度、较高质量的增长。要抓好党委换届工作。坚持好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爱护、支持干部干事创业,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选上来。要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发生持续性的舆论热点和负面新闻,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和舆论氛围。

陈润儿在讲话中指出,目前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在扶持谁的问题上对象不准、在扶什么的问题上路子不清、在谁来扶的问题上责任不实”等问题,究其原因,还源于我们的一些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标准不够高、政策方法不熟悉、工作作风不扎实。归根到底,是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个新时期脱贫攻坚的基本方略认识不清、把握不够、贯彻不力。下一步工作推进中,要深化思想认识,把握脱贫攻坚基本方略,一定要深刻理解精准是扶贫实践的经验总结,精准是扶贫方式的深刻变革,精准是扶贫投入的政策取向,精准是扶贫工作的创新要求,切实增强精准意识,努力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陈润儿强调,要抓住关键环节,务求脱贫攻坚取得实效。首先要坚持标准,精准识别。要严格遵守精准识别原则,严格掌握精准识别方法,

严格执行精准识别程序。这次推进会后,全省要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再核实”活动。其次是科学施策,精准帮扶。对此,省委、省政府制定了“转、扶、搬、保、救”的脱贫实施方案。转移就业脱贫,要注意抓好技能培训,抓好企业扶持,抓好创业带动。产业扶持脱贫,要认真制定产业扶持规划,科学确定产业发展方向,积极探索产业扶持模式,特别要探索通过帮扶模式的创新来化解贫困户的融资风险。易地搬迁脱贫,要明确搬迁的对象、指导原则、安置方式和搬迁标准,确保贫困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过得好。社会保障脱贫,要抓好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受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确保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有基本安全住房。特殊救助脱贫,要对那些因病、因学、因灾、因残等致贫或返贫的贫困户,通过一系列救助的方式确保不再返贫、稳定脱贫。再次是严格考核,精准退出。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的退出,一要设定时间表,有关市县按照省里制定的脱贫路线图自觉对号入座,精准到村到人。二要把握标准关,严格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确保结果让群众认账,成效让群众买账。对玩数字游戏、搞“数字脱贫”的,一经查实,严肃追责。三要留出缓冲期,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后,攻坚期内国家和省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工作队伍不撤。同时,对率先摘帽的贫困县给予一定奖励,保证先摘帽的不吃亏。

陈润儿强调,要严格落实责任,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已经进入攻坚拔寨的关键阶段,形势逼人,责任重大。必须在

豫建建〔2015〕16号《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 第四篇

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工程、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和使用功能(建筑节能、智能建筑、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等项目的检测。

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辖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申请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受理上报。

— 1 —

第四条 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取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见附件1)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见附件2。

检测机构可以申请单项或多项专项检测资质。初次申请检测机构资质的,只能申请最低资质等级。

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从事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

第五条 申请检测资质的,应当提交下列由法定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声明的申请材料: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培训合格证明、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七)实验室平面布置图。房屋房产证或房屋租赁书等能证明其房屋使用权的证明,租赁协议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 2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在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

第六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照《行政许可法》及资质审批有关规定受理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在法定期限内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对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不予审批,并依法告知申请人。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测机构资质申请与审查等书面材料应保存3年。

第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应当注明检测范围(见附件3),分为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满90日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资质证书有效期满,检测机构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原资质证书无效。

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没有下列行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不再审查,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加盖延期专用章;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延期:

(一)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

(二)转包检测业务的;

(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 — 3 —

质证书的;

(四)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致使事故损失扩大的;

(五)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

(六)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对监督检查中确认其存在的问题没有进行整改的;

(七)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超过有效期的。

第九条 检测机构取得检测机构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相应的资质证书,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第十一条 检测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3个月内到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变更手续时需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同一单位工程的同类检测项目不得委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 — 4 —

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检测机构完成检测业务后,应当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经检测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字、经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后转交施工单位归档。

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报告中应当注明见证人单位及姓名。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

第十六条 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检测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接受相关的检测技术培训。检测人员培训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检测工作。

检测机构聘用的退休人员应该是工程类或相近专业的技术人员,比例不得超过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年龄在65岁以下且只能受聘于一个检测机构。检测机构检测人员获得多项培训合格证书的可以在同一机构内从事3个(含3个)以下相近专项业务的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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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测试题目及答案
《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 第五篇

脱贫攻坚基本常识测试题及答案

1、中央提出脱贫攻坚到2020年要实现的“两个确保”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

2、中央提出脱贫攻坚到2020年要实现的“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3、习近平总书记对精准扶贫提出的“六个精准”是什么?

答: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实施的“五个一批”工程是什么?

答: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5、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对各类困难群众要做到的“三个格外”是什么?

答:对各类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

1

6、省委、省政府今年出台的“五个办法”是什么? 答:《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河南省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7、省委、省政府今年出台的“五个方案”是什么? 答:《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河南省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河南省易地搬迁脱贫实施方案》、《河南省社会保障脱贫实施方案》、《河南省特殊救助脱贫实施方案》。

8、省委、省政府今年出台的“五个专项方案”是什么? 答:《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河南省交通运输脱贫专项方案》、《河南省医疗卫生脱贫专项方案》、《河南省水利脱贫专项方案》、《河南省电网脱贫专项方案》。

9、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转、扶、搬、保、救”概念是什么?

答:“转”是转移就业脱贫,“扶”是产业扶持脱贫,“搬”是易地搬迁脱贫,“保”是社会保障脱贫,“救”是特殊救助脱贫。

10、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构建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是什么?

答: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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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请写出我省5类专项扶贫项目的具体名称。

答: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雨露计划、科技扶贫、产业化扶贫贷款贴息、扶贫小额信贷、互助资金、到户增收、世行五期扶贫项目、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等。【《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

12、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推行的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六步”工作法是什么?

答:“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一进:包村干部、村级组织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对全村农户逐家进户调查走访,摸清底数;二看:看房子、家具等基本生活设施状况,拥有家用轿车、大型农机具、高档家电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三算:按照标准逐户测算收入和支出,算出人均纯收入数、算支出大账,找致贫原因,对贫富情况有本明白账;四比:和全村左邻右舍比生活质量,家庭成员家有财政供养人员、有担任村干部的,家庭成员作为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的,在城镇拥有门市房、商品房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五议:对照标准,综合考量,逐户评议,获得绝大多数村民认可;六定:正式确定为扶贫对象的,由村“两委”推荐确定,乡镇党委、政府核定。

13、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程序是什么?

答:初选对象、乡镇审核、县级复审。

14、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办法是什么?

答:家庭年各类收入总和扣除生产经营性支出后,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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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贫困户退出标准是什么?

答:该户有相对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有救助;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有安全住房。

16、贫困村退出标准是什么?

答:原则上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有一条通村公路实现硬化,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通客运班车,农村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基本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需求等标准。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有标准化卫生室,有合格乡村医生或执业医师,基本实现通宽带等。同时,统筹考虑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因素。

17、对贫困户“两免”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5万元以内、3年以下、基准利率、免抵押、免担保。

18、产业扶持的七种模式是什么?

答:直接帮扶模式、托管帮扶模式、合作帮扶模式、社会帮扶模式、股份帮扶模式、资产收益模式、代种代养帮扶模式。

19、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确定条件是什么? 4

答:要同时满足迁出区域条件和搬迁农户个体条件。迁出区域条件:深山荒芜区、地质灾害区、生态保护(脆弱)区和河滩受淹区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搬迁农户个体条件:住房条件相对较差,愿意参加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产资源相对较少,靠就地就近从事劳动生产难以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活在地质灾害多发区、隐患区,愿意通过易地搬迁避险和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0、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人均不超过6万元。

21、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

22、今年省级新确定的农村低保标准是多少? 答:每人每年2960元。

23、你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贫困村数量是多少?

24、请列出任意5条你县脱贫攻坚的措施。

25、你县规划脱贫摘帽的时间是哪年?

26、你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是多少人?

27、请列出任意3条你村脱贫攻坚的措施。

28、你村规划脱贫的时间是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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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农村精准扶贫识别工作方案
《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 第六篇

根据省、市、县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会议精神及省扶贫办《关于印发省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农村扶贫精准识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精准扶贫是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核心,精准识别是实施精准扶贫的前提,是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整个流程中的关键内容和基础环节。通过精准识别,找出贫困村、贫困户,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为扶贫开发瞄准对象提供科学依据。

二、贫困村精准识别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根据省、市、县精准识别工作会议要求,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识别贫困村,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县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16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县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规模范围。识别规模为21个贫困村(“十二五”期间省市认定的重点村全部纳入),识别范围扩大到全镇所有行政村。

3、登记内容。《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有关原则,将县分配确定的贫困村识别规模分解到各办事处。

第二步:公示公告。镇对贫困村名单在镇驻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天)。以上工作在2016年6月10日前完成。

三、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2016年现价2736元,省定农村扶贫标准为2016年现价3322元。要确保完成县分配到各镇国家和省贫困户的识别任务。

2.规模。各办事处要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的原则,对所有行政村的贫困户进行识别。21个贫困村内的贫困人口,按贫困发生率平均低于50%的比例识别;其余行政村的贫困人口,按低于4.3%贫困发生率进行识别。上述两种类型的贫困发生率都是就整县而言的,要以县为单位控制贫困人口规模,整户识别。具体到各村,要实事求是、因村制宜,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不同的识别比率。

3.做法。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因灾、因病、因残、因劳动力等情况,采取“农户申请、入户调查(填写建档卡)、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贫困户识别。

4.登记内容。《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组织培训。把贫困户识别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具体方法等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把培训重点放在村级,相关办事处、包村干部做好业务指导,确保精准识别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步:农户申请。要把精准识别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和每个行政村,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办事处指导下,按照识别标准和贫困人口分解规模,广泛组织发动农户自愿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识别范围。

第三步:入户调查。农户提出申请后,由镇会同村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筛选出贫困户初选名单。

第四步:民主评议。对贫困户初选名单,各行政村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发言记录、评选过程等内容,并保存影像资料。最后,根据评议结果,经村两委集体研究,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驻村“第一书记”(或包村干部)及办事处书记核实签字后,确定贫困户入选名单。

第五步:公示公告。先将入选名单在贫困户所在的行政村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并保存影像资料,然后报镇审核,确定出全镇贫困户名单,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镇汇总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后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天)。以上工作在2016年6月10日前完成。

第六步:建档立卡。由镇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四、工作要求

按照“镇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对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我镇成立了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并下设业务指导组、督导组。各村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及办事处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统筹安排、抓点带面,要靠上抓、具体抓,亲自总结试点经验,亲自解决工作中的困难。特别是要组织包村干部进村入户,负责在每个贫困村组建起3—5人的工作班子,随时调度,随时整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

(二)切实依靠群众。按照党的群众路线要求,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认真组织好村民代表会议,确保民主评议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三)严格公开透明。贫困村、贫困户识别工作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将所有过程和结果都向群众公开,该走的步骤一步不能少,应有的环节一项不能落,切忌工作想当然、简单化,严禁少数人暗箱操作,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

(四)务必确保质量。各村委会要严把农户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公告关,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可靠。入户调查要做到符合标准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入,确保精准识别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

(五)确保按期完成。我镇已于5月29日前完成相关试点工作。剩余贫困村于6月10日前完成。在此期间,省、市、县将派出督查组到各办事处、各村进行督导检查。我镇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督导力度,确保精准识别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016年精准扶贫工作方案5篇
《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 第七篇

第1篇:精准扶贫交通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以科学规划和建设精准扶贫村通组道路,构建完善的公路网络,助力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提质、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为思路,以精准扶贫村、扶贫户、扶贫人口为工作对象,着力改善精准扶贫村发展条件,破除影响精准扶贫村发展的交通“瓶颈”制约,提高扶贫村自我发展能力,助推脱贫致富。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循序推进。从全县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的实际出发,坚持与城镇化发展要求相协调,与移民搬迁、特色产业发展及农村物流相结合,有步骤、有重点、有目标地分步实施。

(二)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坚持“雪中送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交通运输精准扶贫能力和水平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全县交通运输扶贫攻坚步伐。

(三)合力推进,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各镇、县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放,开展结对帮扶,优化发展环境,形成发展合力,扎实推进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三、目标任务

从2016年起,大力推进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在全县7个镇69个贫困村用3年时间完成通组水泥公路128.9公里。其中历市镇8个扶贫村,10.8公里;天九镇10个扶贫村,9.7公里;龙塘镇6个扶贫村,10.6公里;鹅公镇15个扶贫村,18.6公里;老城镇6个扶贫村,4.1公里;岿美山镇7个扶贫村,16.4公里;岭北镇17个扶贫村,58.7公里(详见附件《XX县精准扶贫村通组公路建设规划》)。符合通行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车,基本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

四、主要措施

1、加强扶贫规划。根据贫困村产业分布特点和交通基础条件,精心编制贫困村农村公路规划、自然村通水泥路规划、农村客运网络化规划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规划,计划用3年时间,提前至2017年全部完成贫困村通组水泥公路,其中2016年组织实施通组水泥公路57.8公里;2016年组织实施通组水泥公路49.3公里;2017年组织实施通组水泥公路21.8公里。

2、加大政策支持。为了及时完成全县7个镇69个贫困村通组水泥公路128.9公里的建设任务,采取“上级补助一部分,挂点单位扶持一部分、社会资金筹措一部分”的办法,积极争取部、省在计划、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倾斜,提高建设补助标准,全力满足交通精准扶贫的需要。对通组水泥路建设按10万元/公里给予补助;客运网络连通工程三级路新建和改建分别按50万元/公里、30万元/公里给予补助;农村公路危桥60米以下中桥按2800元/平方米,县道小桥按2300元/平方米,乡、村道小桥按18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对于积极性高、筹措资金到位的贫困村优先上报争取项目计划,并及时下拨补助资金,具体通组水泥路实施路段详见附件《XX县精准扶贫村通组公路建设规划》(2016年-2017年)。

3、加强建设监管。全面改善贫困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条件,加快贫困村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支持农村小河桥建设,因地制宜地设置标志牌、防护栏、减速带、反光镜等安保配套设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让老百姓走上放心路。

4、加快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以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发展,进一步理顺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步入规范化轨道,努力为贫困村群众安全快捷出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加强与发改委、扶贫和移民办、农工部等部门的联系,合力推进扶贫工作,最大程度发挥交通精准扶贫的合力。

(二)加强舆论引导。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手机报、宣传画、宣传横幅、板报等各种载体,宣传好交通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等,让每个贫困村、贫困组、贫困户了解帮扶政策,掌握帮扶措施。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完善考核机制。县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实行每季度一督查,半年一通报,年终一检查的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各镇抓好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的落实,确保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第2篇:就业精准扶贫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X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强化就业服务的政策措施,完善我县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扶贫工作的实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全县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的目标、任务,以强化就业培训、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开展就业援助为主要工作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扶贫,帮扶贫困对象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为建设物裕风清、和谐幸福新,使我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扶贫开发的要求,从2016年起,用6年时间,落实各项政策,制定工作措施,对全县6535户15825个扶贫对象,提供就业服务,确保到2020年,所有扶贫劳动力对象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6-2020)》提出的“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为全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基础。

三、帮扶政策和措施

(一)完善就业扶贫信息系统

1.建立精准扶贫管理信息系统。以扶贫移民部门对全县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情况为基础,由镇政府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贫困户家庭劳动力状况,对未实现就业且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的就业扶贫对象,建立就业扶贫帮扶台帐,实行动态化管理。对帮扶就业成功的对象逐个销号,实现就业扶贫对象有进有出,信息真实完整。

2.结合省就业信息系统中“一网五点”工作,完善贫困劳动力信息,为各项精准扶贫就业政策的落实提供信息支撑。

(二)强化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3.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的扶贫对象,只要当年获得政府确认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或资格证书即可给予每人一次性600元培训补助,切实提升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就业技能;对贫困户家庭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教育学历培训实行免学费学习,并每年给予1500元资金补助,通过2-3年职业教育培训使他们掌握一门技能,实现稳定就业增收。

4.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每年定期选派农技专家为扶贫对象免费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5.组织“金蓝领工程”,开展“订单”式培训。依托县职业中专,结合本县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使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掌握1-2项职业技能。大力实施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升贫困残疾人就业能力。

6.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创业项目的扶贫对象开展免费创业培训。

(三)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7.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能力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万元,贷款期限两年,并予全额贴息。

8.鼓励能人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凡能人创办的带领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按规定给予两年期限小额担保贷款并予全额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按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其中,带动1名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万元;带动2名及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万元。

9.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当年新增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占用工总数1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照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政策,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扶持;对员工总数50人以上(含50人)、当年新增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占用工总数2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照促进就业基地的政策,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扶持,并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10.建设创业园(街)辐射带动扶贫。通过创业园、创业一条街等形式,鼓励各类创业人员入园(街)创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实体,可比照创业孵化基地政策进行扶持。

11.充分发挥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种养项目,经县残联审核、推荐,可申报“阳光助残基地”项目,享受5-1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

(四)深入开展就业援助

12.建立就业援助常态化机制。在县乡两级常态化开展送就业服务、送援助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援助活动,免费为精准扶贫对象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信息等就业服务,帮助贫困对象不离乡土、在本县企业就近实现就业。

13.奖补园区企业和种养大户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吸纳或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15人以上,连续就业一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贫困人员劳务收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业园区企业,经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核,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吸纳贫困劳动力5人以上且连续就业一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贫困人员劳务收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种养大户,经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核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14.做好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对园区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由镇政府驻村干部、扶贫工作队队员进村入户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

15.鼓励就地办厂扶贫。大力引导本地服装纺织、电子、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在当地的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由镇政府组织当地贫困劳动力进车间务工,为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地就业创造条件。创建就业扶贫车间所涉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由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16.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方式。政府每年购买的城市新增的城管、环卫、园林等政府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的农村公路养护、保洁、治安巡逻、森林防护等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扶持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就业。

17.鼓励社会中介机构介绍贫困劳动力就业。采取奖补方式,鼓励中介服务机构帮助贫困对象实现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每介绍1名贫困家庭成员在县内企业稳定就业一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给予200元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是党中央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新要求,是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通力合作,从根本上解决精准扶贫对象的贫困问题。

(二)加强领导。为扎实有效地发挥就业扶贫功能,推进精准扶贫,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由县人保局、县就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农粮局、县教体局、县残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就业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协调沟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县人保局:负责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县就业局: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政策补贴,提供贷款扶持服务。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

县扶贫和移民办:负责“雨露计划”工作。

县农粮局: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职业教育学历培训工作。

县残联:负责残疾人就业政策指导、落实。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提供工业园区就业信息和服务。

(三)广泛宣传。各镇、各职能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大力宣传和引导,让广大群众,尤其是扶贫对象了解就业精准扶贫的政策、内容、要求,使全社会共同形成扶贫帮困的合力。

(四)落实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地召开调度会,通报情况,抓好督促检查,并对具体工作开展指导和协调,确保各项帮扶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

第3篇:规划建设行业扶贫专项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全国革命老区扶贫攻坚示范区的战略定位,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引领,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统筹发展,更加注重扶贫开发方式转变,更加注重扶贫对象能力建设,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我县贫困村和贫困户为工作对象,全面规划,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充分发挥各帮扶单位、规划建设行政部门职能作用,统一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实际、发挥优势,开展多形式、多渠道、有特色和富有成效的扶贫工作,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村的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主要措施

(一)支持贫困村建设规划及贫困户建房

1、没有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的贫困村,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贫困村建设规划,市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给予奖补5万元,县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给予奖补助3万元,驻村的帮扶单位协助镇人民政府抓好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在资金上给予适当支持。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加强贫困村建设规划编制的督促和指导,加大建设指导力度。

2、对居住危旧土坯房的贫困户,鼓励其进行危旧房改造,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农村土坯房改造政策,每户补助1.5万元。规划建设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免费提供赣南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通用图集。

(二)支持移民新村建设

帮助镇政府做好移民新村规划选址,协助各镇编制移民新村规划、实施移民新村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三)开展贫困人员工匠培训

实施“新型农民职业培训”,统筹阳光工程、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职业培训资金,联合人社部门免费为贫困家庭人员开展木工、泥工、水电工等实用技术培训,提升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就业技能,引导施工单位优先选取贫困家庭工匠人员组建的农村基建队伍参与工程建设。

(四)加大贫困村传统村落申报力度,支持贫困村建设和发展旅游业。

大力推进传统村落调查力度,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对我县贫困村进行实地调研,对贫困村符合传统村落申报条件的,优先列入申报对象及争取申报成功,由此争取维修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加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家乐、休闲农庄等建设。

(五)大力支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奖补资金,资金申报成功后应向贫困村建设垃圾收集设施给予奖补资金分配上的倾斜,原则上贫困村每个小组至少建设垃圾收集设施1处,组织垃圾清运车定期清理。

(六)大力支持油茶开发

大力支持我县油茶开发,免费提供种植基地地形现状测绘,为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规划建设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县贫困村规划建设精准扶贫工作,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副主任。负责我县贫困村规划建设精准扶贫的日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要切实加大对规划建设行业扶贫开发工作的支持力度,真正把规划建设行业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舆论宣传。要围绕扶贫工作重点,加强规划建设行业扶贫政策宣传、典型宣传,唤起广大规划、建设行业和社会各界的社会责任感和政治责任感,使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人心,使规划建设扶贫工作成为一种自觉行动,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凝聚合力,扩大规划建设扶贫的参与面,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加大督导检查。要加大对规划建设行业精准扶贫的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帮扶单位求真务实,加大工作落实力度,提高精准扶贫的质量和水平,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第4篇:电子商务扶贫工作方案

为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电子商务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和帮助农村贫困户利用电子商务网络脱贫致富,发挥电子商务与扶贫开发的最大效应,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XX赣粤边际旅游休闲目的地、绿色高效农业示范区的定位,以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契机,以农村贫困群体为重点,以推动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为着力点,以培育发展主体和集聚区为抓手,以推进农副土特产品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为突破点,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打通农村地区电子商务的双向流通渠道,推动农村贫困群体通过电子商务及相关产业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自我发展,带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达到减贫脱贫效果。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7年,全县农村电子商务观念日益普及、应用水平不断提高,电子商务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的新动力。物流配送、公共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等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取得显著成效;农副土特产品、乡村旅游等传统领域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实现突破式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充分发展,服务链条基本完备,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努力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农村贫困人群脱贫致富。

2.具体目标

(1)支撑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建立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形成一个县级物流中心、一批镇村级仓储配送中心与配送服务网点的格局,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组。建立电子商务孵化园1个,镇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7个以上,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110个以上,覆盖9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立起基本完整的电子商务服务业链条,与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投融资、信用、网络基础等支撑体系相对完善。

(2)人才培训成果显著

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继续教育基地,通过各种方式累计培育培养农村电子商务应用人才5000名以上,引进农村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20名以上,电子商务带动就业人数1万人以上。

(3)重点领域实现突破

在特色农副土特产品、乡村旅游等领域电子商务取得重大进展,培育2个以上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培育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每年解决贫困户人口就业20-30人,增加贫困户收益1000-1500元。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

1.构建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服务体系

围绕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和农村电商综合服务需求,构建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服务体系。依托现有物流规划布局,构建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建立一个XX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中心、一批镇村仓储配送中心与配送服务网点为工业品下乡和农副土特产品进城提供综合物流服务,形成辐射全县、镇、村的物流配送枢纽。

2.建设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与村级服务站点

依托邮政、供销合作社、农产品现代流通企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乡镇商贸中心、万村千乡农家店、连锁便利店、专业物流配送企业等现有流通网络资源,大力实施信息化改造,加强县、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改造,完善网购、缴费、电子结算、物流跟踪、商品质量监管、售后等综合服务功能,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服务“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

3.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引导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引导农户成立合作社,开展农业组织化、基地化生产。根据国家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结合电子商务特点,指导农户进行农产品尤其是新活农产品的种养植、生产、加工、包装,加强农产品生产各个环节的标准化管控。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农产品基地生产全程档案管理制度,推广组织机构代码与商品条码在农村电子商务的应用,做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闭环管理。推进农副土特产品认证工作。实施农副土特产品品牌建设与保护,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对农产品品牌、“三品一标”认证、农业标准化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项目给予奖励或补助,引导农业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创建的投入。

(二)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

扩大电子商务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网络中的应用,实现线上与线下交易的融合。

1.推动农副土特产品电子商务

全面推广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推进农产品网上购销常态化对接。依托XX县绿色高效农业示范区和供港供深基地资源优势,建设区域性绿色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基地。鼓励贫困人群结合自身在生猪、脐橙、油茶、茶叶、客家特产、野生香菇、山竹笋等农副土特产品优势,发展电子商务。推进农副土特产品的标准化、商品化。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业组织化、基地化生产,加强产品种植、加工、包装等环节的标准化质量管控,研发、生产适合网络销售的农副土特产品。鼓励电商企业根据互联网市场需求特点,改进特色农副土特产品的设计与包装,推进产品全程追溯,提高产品辨识度和品牌附加值,实施原产地品牌建设与保护。

2.发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

深入推进布衣山谷、九曲旅游度假村、神仙寺、云台山、虎形围屋、岿美山等众多景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XX瑞狮”等特色旅游资源及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应用电子商务,加强旅游产品的策划创意和内容建设。加快“智慧旅游”建设,通过整合旅游消费信息资源、推进旅游景区WIFI覆盖、普及二维码导览等措施,提升旅游消费体验。与商贸流通、快递服务、生活服务企业合作,提高线上和线下各项服务的协同能力,带动XX客家铃(花)帽、钨制工艺品等农产品、民族民俗工艺品等特色产品销售和餐饮、娱乐服务的消费,促进旅游综合效益的持续增长。

3.引导农村电子商务消费

支持邮政“农村e邮”等电商企业开展面向农村地区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及渠道建设,促进农民电子商务消费。依托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点,开展宣传、培训、网购、缴费、订票、电子结算、取送货等服务,增强农民电子商务消费意识、拉动农村内需、推动农民电子商务消费增长。鼓励供销社、商贸中心、便利店、农家店等更新发展理念,运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依托本地化服务优势开展生鲜产品、日常消费品和本地生活服务类商品网络零售,实现网上下单、即时送货或就近提货的新模式。

(三)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加快形成由政府、协会、企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所等各方参与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加快农村电子商务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和培训基地建设,夯实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础,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和促进现代流通体系建立的继续教育体系。整合电子商务企业、各类培训机构、协会等资源,发挥电子商务园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与服务站点等作用,针对农村贫困人群开展系统化、多层次、针对性强的系列培训。

(四)培育一批扶贫创客群体

积极探索扶贫事业新机制、新路径,整合各项扶贫政策资源,从免费培训、扶贫贴息、小额信贷、信息服务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帮助贫困群体、残疾人从事电子商务,优先安置贫困户到电商产业园落户创业,为他们创造便利的创业条件。建立和完善电商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机制,吸引更多的电商高级管理人才、高端运营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到农村就业创业。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商务局,县商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要落实1-2名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助理员,负责收集生产、生活资料需求信息,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和购销对接服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电子商务扶贫工作会议,研究电子商务扶贫模式,解决电子商务扶贫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干部开展电子商务扶贫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加大对我县发展电子商务工作的宣传推介力度,增强企业在XX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座谈会、电商俱乐部、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

3.加大政策配套和支持力度。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县政府将出台扶持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电商扶贫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

4.加强农村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公安、市场监管、税务、商务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将电子商务扶贫工作纳入考核体系,作为考核目标,以销售业绩为主进行量化考核。定期考核评价各镇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促进电子商务扶贫工作健康发展。

第5篇: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支撑,积极探索金融扶贫的有效路径,在建立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以小额信用贷款为载体,通过适当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信用度好的农村贫困人口开展免担保小额信用贷款,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撬动信贷资金的杠杆作用,提高金融机构积极性,提高贫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覆盖率,降低贫困农户融资成本,融合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和精准扶贫,有效帮助贫困户更好更快实现增产创收、脱贫致富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产业扶持原则。坚持以农业产业发展为引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辐射带动作用,围绕油茶、毛竹、蔬菜种植和牛、羊、家禽养殖等产业,重点鼓励、扶持油茶产业发展。

(二)贫困户优先原则。对有融资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优先贷款、利率优惠,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投入效益。

(三)小额信用贷款优先原则。对信用度好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免担保、免抵押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1万元,期限为3年。贷款发放以贫困户受益为前提条件,与增加贫困户收入、解决贫困户发展问题紧密结合,主要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瓶颈”问题。

(四)自愿公平原则。开展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工作要充分尊重贫困户意愿,由贫困户自行决定是否申请贷款。并由县农村信用社按照商业原则参与扶贫贷款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三、承贷主体

XX县农村信用社为承贷主体,参与小额信用贷款支持精准扶贫工作。

四、贷款对象

按照贫困户受益的原则,小额信用贷款重点扶持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县精准办和县农信社认定。借款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发展农业项目和生产能力。遵纪守法、信誉良好,信用观念强,并参与信用等级评定,资信状况良好。符合信用社规定的其它贷款条件。

五、贷款用途

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只能用于农业生产经营项目,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不得用作非农业生产性项目,也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等。

六、贷款额度及期限

考虑到贫困农户的特殊性,信用贷款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1万元,授信期限3年,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

七、贷款流程

(一)确定贫困农户信用等级。县精准办向县农信社提供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名单;县农信社根据小额信用贷款相关规定,进行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并报人民银行XX支行备案。

(二)发放贷款。根据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要求,贫困户小额信用贷款由县精准办从扶贫建档立卡名单中审核推荐;县农信社根据县扶贫办推荐意见,按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对贫困农户申请的信用贷款在推荐额度内自主审核、优先放贷,借款人承贷承还,县农信社按人民银行要求建立台账。

八、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和激励机制

(一)资金来源。按照《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6〕1号)和《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发〔2016〕6号)等精神,县财政在年度预算内安排扶贫信贷风险补偿金,对扶贫信贷实行分账核算,进行风险补偿。

(二)资金管理。由县精准办向县政府申请批准后,开立专项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专户,用于核算担保资金的余额、利息收入、损失补偿等;贷款风险补偿金由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进行管理、运作,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用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风险金。贷款风险金利息收入由县农信社在结息后自动存入贷款风险金专户。

(三)补偿条件和补偿标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按照“风险共担、损失补偿”的原则,由贷款风险补偿金和县农信社共同承担贷款本金风险及损失。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如果出现连续90天未缴交利息,经多次催收,借款人仍不履行缴息义务的,县农信社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依法维权。同时,启动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由贷款风险补偿金预先全额垫交借款人结欠利息,待收到借款人缴交的利息后,再将款项存回贷款风险补偿金账户,如果借款人在贷款期满未还清贷款本息时,由县农信社向借款人发送贷款催收通知书,县精准办要积极配合追偿贷款。60天后,如所追偿款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县农信社向县精准办发送《代偿通知书》,县精准办核查确认后,从风险补偿金中予以代偿。

(四)损失追偿。贷款损失补偿后,县精准办须协助县农信社向借款人继续追偿贷款本息。追回逾期贷款总额低于实际风险补偿金总额的,按风险补偿金、县农信社自有资金所承担代偿比例清偿;追回逾期贷款总额超过实际风险补偿金总额,代偿资金不足以清偿借款本息的,先清偿县农信社全额承担的代偿部分,再按风险补偿金、县农信社自有资金所承担代偿比例清偿。

九、组织领导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以县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金融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审计局、人民银行XX支行、县农信社等负责人为成员的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局,由县金融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县金融局、县扶贫办、县审计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XX支行、县农信社是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组织、参与部门,各单位职责如下:

1.县金融局:负责对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工作协调、指导、监督等。

2.县扶贫办:负责贫困户认定,协助金融局做好对贫困户受扶持等情况监测、阶段总结及检查等工作。

3.县审计局:负责风险补偿金使用过程的监管,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

4.人民银行XX支行:引导县农信社做好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推动小额扶贫贷款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健康发展;会同扶贫部门监督、规范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程序,使符合贷款条件的扶贫对象得到贷款支持,维护扶贫对象的利益,防止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流向非扶持对象。

5.县农信社:主要负责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的承办,积极实施“阳光信贷工程”,建立贫困户经济信息档案,逐笔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加大信贷资金向贫困户、贫困镇村倾斜,加强网点建设,增加自动柜员机、自助服务终端等布设。

(三)强化考核督查。将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项目纳入全县扶贫资金项目检查范围,重点考核贷款资金到户率、贷款发放率、贷款回收率、贷款损失等主要指标,对扶持贫困户户数、户均增收情况等实行绩效评估。

(四)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县金融局与人民银行XX支行、县农村信用社要建立信息沟通及反馈机制,共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突出问题。要明晰扶持的范围,按规定条件和对象发放贷款;要加强对贷款扶持项目的指导帮助,严格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促进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2015扶贫建档立卡实施方案
《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 第八篇

方案一: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要求,今年要在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扶持县开展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扶贫对象立卡工作管理运行机制,确保该项工作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实现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县贫困人口温饱,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一,认真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制定符合本县实际扶贫对象人均收入标准,划出客观的、便于操作的扶贫对象识别标准,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并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退则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健全政府引导、扶贫和民政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乡村落实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制。

(三)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与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措施相配套;坚持与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

三、总体目标

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农村贫困户档案,建立制度健全完善、政策衔接配套、标准科学合理、补助水平适度、资金筹集落实、管理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农村扶贫开发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扶尽扶,从根本上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试点调研、摸清贫困底子。各乡镇抽取一个村进行试点,以准确识别扶贫对象为核心,按照农村扶贫开发对象2300元的识别标准,摸清贫困人口底子,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剖析贫困原因,提出对象识别指标和识别程序,为以后测算各乡镇、村的不同政策对象比例提供参考依据。

(二)测算扶贫比例,完善实施方案。省扶贫对象总体规模确定后,县里根据各乡镇调研结果,将扶贫对象比例测算到各乡镇、村。各乡镇在审核时要根据扶贫标准和测算比例,严格控制规模。同时,根据调研结果进一步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在识别对象时要进行“五比、五看”,即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致贫原因。在评定贫困人口时要做到,“三优先三不评”,即残疾子女的劳人优先,独生子女的老人优先,纯女户劳人优先;不进行土地流转造成土地荒芜的原因不评,2000年以来危房计划生育政策的原则不评,经常进行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原则不评,五保户、低保户不在本次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范围之内。

(三)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宣传活动。县里召开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全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各乡镇召开村干部和村民会议,并利用电视、报刊、村务公开栏等,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做到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严格操作规程,搞好对象识别。严格坚持个人申请、村小组评议、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做好“三级复审,三榜公示”。先由识别对象提出申请,村小组初评后,村委会按照量化的识别指标进行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公示7天后由驻村干部签字报乡镇审核;公示7天后由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审批;县级由扶贫和移民办审批,并对审批情况进行15天公示,公示后件个结果再返回各村张榜公示。为确保对象识别工作公平、公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在对象识别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两个公认原则,即群众公认和社会公认。

(五)根据不同对象,落实帮扶措施。对扶贫对象,分类分档实施扶助,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实施扶贫。对贫困人口有劳动能力而咩有致富产业的,着力支持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对贫困人口素质较低、外出务工收入低的,加大劳动转移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力外出就业的技能和适应性;对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改善其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或者根据农户自愿实施搬迁扶贫。

(六)完善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在扶贫部门原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将登记的扶贫对象信息录入到电脑,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对象资料,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簿、县里有电子档案,一户一档,资料齐全。各乡镇也要建立电子档案,对全县扶贫开发对象档案进行网络化管理,实现县、乡镇联网,资源共享。同时,按照“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要求,对扶贫对象半年审核调整一次。通过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扶贫对象家庭状况,做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既保证扶贫对象“应扶尽扶”,又防止“养懒汉”的现象。

(七)认真进行回顾,做好总结汇报。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完成后,对工作情况认真进行回顾总结,及时撰写总结材料。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从4月底到5月底)。做好试点调研、测算扶贫比例,完善实施方案和宣传发动工作。

(二)识别对象阶段(从6月1日到6月15日)。按照实施方案和对象识别操作规程进行对象识别。

(三)建立完善资料和落实帮扶措施阶段(6月15日到6月30日)。搞好信息录入,完善档案资料,同时根据不同对象,落实帮扶措施。

(四)回顾总结阶段(7月1日到7月15日)。做好回顾总结和汇报工作,全面完成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县里成立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骨干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调研和工作实施组织工作,指导各乡镇按照要求搞好对象识别,并负责督促落实帮扶措施,搞好信息收入,完善档案资料。各乡镇也要成立组织机构,由乡镇长任组长,乡镇分管扶贫和移民的副乡镇长和扶贫移民专干为成员,具体负责辖区内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宣传、识别对象的调查和审核,实施扶贫项目等。

(二)成立扶贫志愿者服务队。从机关在职干部、企事业人员、大学生村官、农业技术人员、工商企业老板和热心扶贫人士中挑选人员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队,进村联户开展“一帮一”、“二帮一”结对帮扶行动,帮助和指导贫困农户选择发展项目,落实帮扶资金、辅导生产技术,做到扶贫帮扶“三到户三到人”即脱贫计划到户、项目规划到户、资金落实到户、帮扶责任到人、项目落实到人、工作联系到人。

(三)实施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和先关部门要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各村由村民大会推选成立9-15人的扶贫对象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识别对象的申请、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对扶贫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并张榜公示,确保对象识别公开、公平、公正。

(四)进行专项督查,促进衔接试点工作开展。哦那工作中,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乡镇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作为目标管理考核和评比的主要依据。建档立卡工作完成后,将进行全面总结评比。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时代呢工作顺利开展。实行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经费是关键。各乡镇要克服各种困难,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方案二:店前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5号,以下简称《意见》)、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安徽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扶办〔20xx〕27号)精神和县扶贫办《关于印发〈岳西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扶办〔20xx〕1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我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按照省、县扶贫办关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今年8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

建档立卡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建立贫困户、贫困村电子信息档案,并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为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

二、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与范围。以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以下(相当于20xx年2300元不变价),在全镇11个村开展贫困人口识别。

2、建档立卡规模。根据要求,以现有数据为基础开展建档立卡。县确定我镇20xx年底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规模为7043人。

3、识别方法。采取规模控制,逐级分解。县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分解到乡镇,乡镇将贫困人口分解到行政村。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贫困户识别要坚持“五比五看三优先”: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劳动观念;比生活环境、看居住条件;比贫困程度、看致贫原因;有残疾人的家庭优先,独生子女家庭优先,纯女户家庭优先。

4、逐户调查登记。《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镇、村有关人员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入户调查填写。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按照县分解到镇的建档规模,在20xx年贫困监测的基础上,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将建档立卡规模分解到村。此项工作在20xx年5月12日前完成。

第二步: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镇人民政府的组织下,各行政村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建档规模,在20xx年贫困人口调查统计的基础上,依据农户申请情况,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xx年5月25日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各级政府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按照“统一识别、突出重点、先难后易”的原则,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的发展需求与实际,制定对贫困户的帮扶计划。此项工作在20xx年7月20日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此项工作在20xx年7月底前完成。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此项工作在20xx年8月20日前完成。

第八步:联网运行。省扶贫办负责将录入数据在本省内试运行,并在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三、贫困村建档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贫困村识别原则上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进行。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高于全县贫困发生率,行政村20xx年度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县平均水平,行政村无固定性集体经济收入(或者固定性收入低)。同时兼顾考虑以下因素:(1)20xx-20xx年美好乡村示范村不列为贫困村。(2)列入“十二五”整村推进计划,但未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的村优先考虑。(3)贫困村评定向贫困程度深、贫困面广的偏远地区倾斜。

2、规模。县确定我镇贫困村规模为4个。镇根据各村近三年的人均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贫困发生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扶贫资金投入数等因素,综合考虑并经会议研究确定,并报县扶贫领导小组审定。

3、做法。根据县分解的贫困村规模,按照贫困村识别标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采取“村委会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流程进行。

4、登记内容。《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县5月10日前将贫困村规模分解到乡镇。

第二步:初选对象。镇人民政府向各村宣传贫困村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各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形成贫困村初选名单。

第三步:公示公告。镇人民政府对贫困村初选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告。以上工作在20xx年6月15日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贫困村由省直定点帮扶单位和市、县以及乡镇的单位及企业结对帮扶。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结合贫困村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xx年7月15日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登记表。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对已确定的贫困村填写《贫困村登记表》。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将《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以上工作在20xx年8月15日前完成。

第八步:网络运行。全省网络运行在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全国网络运行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村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村信息动态管理。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帮扶单位、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坚持扶贫开发到村到户与区域发展相结合,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资金分配与扶贫瞄准及成效相挂钩,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贫困户、贫困村进行识别并建档立卡,并将其作为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店前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部署,加强指导协调。各村要迅速落实责任分工,保证工作投入,确保建档立卡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各包村点长负责组织指导、审核确认所包点村的建档立卡工作,各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参与并提供支持,各相关单位要为建档立卡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镇扶贫办负责全镇建档立卡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强化宣传培训。按照县统一部署,召开全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培训会议,各村也要及时召开培训等相关会议,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结对帮扶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村民组和每个农户,做到家喻户晓,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认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确保建档立卡工作规范有序、数据真实。

(三)规范操作程序。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贫困户识别要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村识别要做到“一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杜绝平均分配。

(四)严格督查考核。按照“省抽查、市监督、县核查”的方法,县扶贫办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重点核查,并作为扶贫开发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镇设立工作执行力专项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工作奖励资金分配挂钩。各村要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及时将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程序公正透明、信息真实可靠、群众认可满意。要及时解决因宣传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方案三:关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xx]25号)、青川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青川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开发[20xx]1号)等文件要求及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为做好我乡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县委相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xx]24号)要求,按茶坝乡党委政府的要求,实事求是的确定我乡农村扶贫对象规模,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步骤,开展精准识别,实施精准扶持,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为确保农村扶贫对象到2020年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打牢基础,创造条件。

二、工作目标

建档立卡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建档立卡工作,找准农村扶贫对象,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农村扶贫对象“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建设好班子”的目标。20xx年底前,在全乡范围内建立贫困户、贫困村电子信息档案,构建统一的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做到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

三、基本原则

(一)村为主体,分级负责

各村要成立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小组,以村为主体,分社进行,有序开展建档立卡各项工作。

(二)公开、公平、公正、公认

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参与,通过村民自治,引入第三方监督,实行公示公告,公示时间要足够,公示知晓度要广,确保政策公开、规则公平、结果公正、群众公认。

(三)程序统一,精准识别

严格按照规定的公正流程,认真开展农村扶贫对象识别认定,做到结果精准,群众满意。

(四)尊重群众意愿,精准扶持

摸清农村扶贫对象帮扶需求,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到村到户方案,落实帮扶措施,实施精准扶持。

(五)建“同一本账”,扶“同一批人”

精准识别农村扶贫对象,将户建卡、村造册、乡立簿、县归档的扶贫对象全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确保建档立卡对象和扶持对象上下统一。

(六)进出有据,动态管理

建立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机制,脱贫则出,返贫再进,实现有出有进,进出有据。及时更新农村扶贫对象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四、贫困户和贫困村建档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识别标准。以20xx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20xx年2300元不变价)的省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贫困村是严格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识别,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xx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识别规模。各村以县统一发布的贫困村、贫困人口为准,各村贫困人口规模为:炉场村95人,兴龙村123人,青新村75人,双河村130人,月明村112人,寺坝村81人,青岭村69人,新坪村57人,石古村72人,太平村47人,三溪村46人。其中月明村、新坪村及太平村被确定为贫困村。

3.贫困户识别流程。以户为单位,整户识别,实行规模控制。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健康、教育、住房等情况,通过村民自治、群众参与、民主初选、逐级审核和公示公告的等方式,按照农户申请、民主初选、群众评议、社会监督、集体审核、县级审定和村社公示、乡公示的工作流程进行识别。

4.登记内容。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的《扶贫手册》和《贫困村登记表》进行登记。《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贫困户和村委会各执一册;《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初选对象(20xx年6月中旬前完成)。根据县统一发布的各村贫困人口规模,在县级扶贫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村委会将贫困户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宣传到户,经农户自愿申请后,召开村委、支部大会进行初选,为确保初选结果的公平公正,参会人员应具有广泛性,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廉勤委成员、乡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党员及退休老干部等人员的参加,要坚决做到不优亲厚友、不漏掉一户贫困户。

第二步:公示公告(20xx年7月中旬前完成)。以社评议的名单要以村公示七天后汇总上报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对各行政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贫困户名单,在相关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县人民政府将审定结果逐级上报市扶贫移民局、省扶贫移民局备案后,再相关行政村进行公告。

第三步:结对帮扶(20xx年7月底前完成)。乡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先难后易、分批扶持”的原则,提出对贫困户的结对帮扶方案,明确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和贫困村帮扶单位,并在乡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

第四步:填写手册和登记表(20xx年7月底前完成)。在县扶贫部门指导下,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以确定的贫困户和贫困村填写《扶贫手册》和《贫困村登记表》。

第五步:数据录入(20xx年8月底前完成)。在县扶贫部门指导下,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和《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

第六步:联网运行(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将录入数据在本级联网并试运行。

第七步:数据更新(次年1月底前完成)。贫困户和贫困村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行动态管理。此工作在县扶贫部门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帮扶单位、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协调

成立由茶坝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农经、统计、财政、党政办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经办公室。各村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二)强化宣传,注重培训

各村积极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准确掌握相关政策及工作方法,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和要求、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等相关政策逐级宣传到社、到户,做到家喻户晓。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会议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严禁将五保户、三无户等纳入贫困户,杜绝平均分配;对于户籍在本乡但在乡外居住的,原则上在居住地进行登记;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确实贫困的经与户籍地接洽后要给与登记,灾后县外安置户,一律在安置地进行贫困登记。

方案四: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要求,今年要在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扶持县开展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扶贫对象立卡工作管理运行机制,确保该项工作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实现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县贫困人口温饱,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一,认真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制定符合本县实际扶贫对象人均收入标准,划出客观的、便于操作的扶贫对象识别标准,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并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退则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健全政府引导、扶贫和民政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乡村落实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制。

(三)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与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措施相配套;坚持与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

三、总体目标

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农村贫困户档案,建立制度健全完善、政策衔接配套、标准科学合理、补助水平适度、资金筹集落实、管理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农村扶贫开发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扶尽扶,从根本上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试点调研、摸清贫困底子。各乡镇抽取一个村进行试点,以准确识别扶贫对象为核心,按照农村扶贫开发对象2300元的识别标准,摸清贫困人口底子,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剖析贫困原因,提出对象识别指标和识别程序,为以后测算各乡镇、村的不同政策对象比例提供参考依据。

(二)测算扶贫比例,完善实施方案。省扶贫对象总体规模确定后,县里根据各乡镇调研结果,将扶贫对象比例测算到各乡镇、村。各乡镇在审核时要根据扶贫标准和测算比例,严格控制规模。同时,根据调研结果进一步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在识别对象时要进行“五比、五看”,即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致贫原因。在评定贫困人口时要做到,“三优先三不评”,即残疾子女的劳人优先,独生子女的老人优先,纯女户劳人优先;不进行土地流转造成土地荒芜的原因不评,2000年以来危房计划生育政策的原则不评,经常进行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原则不评,五保户、低保户不在本次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范围之内。

(三)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宣传活动。县里召开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全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各乡镇召开村干部和村民会议,并利用电视、报刊、村务公开栏等,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做到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严格操作规程,搞好对象识别。严格坚持个人申请、村小组评议、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做好“三级复审,三榜公示”。先由识别对象提出申请,村小组初评后,村委会按照量化的识别指标进行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公示7天后由驻村干部签字报乡镇审核;公示7天后由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审批;县级由扶贫和移民办审批,并对审批情况进行15天公示,公示后件个结果再返回各村张榜公示。为确保对象识别工作公平、公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在对象识别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两个公认原则,即群众公认和社会公认。

(五)根据不同对象,落实帮扶措施。对扶贫对象,分类分档实施扶助,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实施扶贫。对贫困人口有劳动能力而咩有致富产业的,着力支持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对贫困人口素质较低、外出务工收入低的,加大劳动转移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力外出就业的技能和适应性;对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改善其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或者根据农户自愿实施搬迁扶贫。

(六)完善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在扶贫部门原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将登记的扶贫对象信息录入到电脑,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对象资料,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簿、县里有电子档案,一户一档,资料齐全。各乡镇也要建立电子档案,对全县扶贫开发对象档案进行网络化管理,实现县、乡镇联网,资源共享。同时,按照“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要求,对扶贫对象半年审核调整一次。通过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扶贫对象家庭状况,做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既保证扶贫对象“应扶尽扶”,又防止“养懒汉”的现象。

(七)认真进行回顾,做好总结汇报。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完成后,对工作情况认真进行回顾总结,及时撰写总结材料。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从4月底到5月底)。做好试点调研、测算扶贫比例,完善实施方案和宣传发动工作。

(二)识别对象阶段(从6月1日到6月15日)。按照实施方案和对象识别操作规程进行对象识别。

(三)建立完善资料和落实帮扶措施阶段(6月15日到6月30日)。搞好信息录入,完善档案资料,同时根据不同对象,落实帮扶措施。

(四)回顾总结阶段(7月1日到7月15日)。做好回顾总结和汇报工作,全面完成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县里成立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骨干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调研和工作实施组织工作,指导各乡镇按照要求搞好对象识别,并负责督促落实帮扶措施,搞好信息收入,完善档案资料。各乡镇也要成立组织机构,由乡镇长任组长,乡镇分管扶贫和移民的副乡镇长和扶贫移民专干为成员,具体负责辖区内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宣传、识别对象的调查和审核,实施扶贫项目等。

(二)成立扶贫志愿者服务队。从机关在职干部、企事业人员、大学生村官、农业技术人员、工商企业老板和热心扶贫人士中挑选人员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队,进村联户开展“一帮一”、“二帮一”结对帮扶行动,帮助和指导贫困农户选择发展项目,落实帮扶资金、辅导生产技术,做到扶贫帮扶“三到户三到人”即脱贫计划到户、项目规划到户、资金落实到户、帮扶责任到人、项目落实到人、工作联系到人。

(三)实施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和先关部门要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各村由村民大会推选成立9-15人的扶贫对象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识别对象的申请、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对扶贫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并张榜公示,确保对象识别公开、公平、公正。

(四)进行专项督查,促进衔接试点工作开展。哦那工作中,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乡镇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作为目标管理考核和评比的主要依据。建档立卡工作完成后,将进行全面总结评比。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时代呢工作顺利开展。实行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经费是关键。各乡镇要克服各种困难,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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