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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通知

2016-12-05 11:30:34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通知(共9篇)《2016年下半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点》2016年下半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点随着新一届浏阳市委班子的诞生,我市城乡居保工作也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新的姿态、迎接新的挑战。各地要摆脱此前由于县、乡换届及防洪等因素造成的工作涉后的局面,按照年前预定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意识...

《2016年下半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点》
201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通知 第一篇

2016年下半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

保险工作要点

随着新一届浏阳市委班子的诞生,我市城乡居保工作也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新的姿态、迎接新的挑战。各地要摆脱此前由于县、乡换届及防洪等因素造成的工作涉后的局面,按照年前预定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意识,迎难而上,争取利用剩下的四个月的时间奋起赶超,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现就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大力推进代扣代缴工作

1、任务分解到人。各地要将参保目标任务分解到村、到片、到人,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建立工作调度机制,每周一推进、每月一调度、倒逼任务排难而上,确保参保率95%、续保率98%以上。

2、强化主体责任。村级协管员是代扣代缴工作的主力军,要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结合计生,两违等工作,深入群众中,宣传城乡居保政策,引导群众参保续保,预存保费。

3、落实监督责任。乡、镇人社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城乡居保代扣代缴工作的开展,要加强对村级协管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拖拉的要及时进行督导,确保全乡代扣代缴工作齐头并进。

4、掌握工作信息。乡、镇人社所工作人员要多注意关注各村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能

解决的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上报至市局帮助解决。确保各村代扣代缴工作有效开展。

5、及时通报调度。各乡镇要根据任务分解表,对各村代扣代缴情况进行进行调度,对落后的要加强督促,确保全乡代扣代缴工作始终保持高位推进的态势。县局从9月中旬开始正式对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简报将分别报送至市委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等相关领导。通报情况也将做为年终民生工程各地考核的依据。希望各地都能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取得领导的支持。各地要争取在十月底前完成全年参保目标任务。以骄人的成绩迎接十一月份九江市城乡居保工作交叉检查。

二、金融便民服务点工作

金融便民服务点是今年全省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前沿堡垒。将金融服务延伸到村,让参保群众“不出村”就能领取养老金、缴纳保费、查询个人账户,不仅可以为他们节约许多时间,还可以减轻农民很大的负担,确实是让广大农民“省时、省力、省钱”的好措施。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推进便民服务点工作开展。

1、加强服务点布局。

各乡镇要加强同农商行营业部门的联系,继续做好村级便民服务点工作,针对尚未设点的村要多走多访,寻找更多合适的协作点,如便利店,卫生所等群众经常聚集的地方,要确保村村都有服务点。

2、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要采取通过张贴标语横幅、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村广播、黑板报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金融便民服务点建设的重要意义,详尽介绍服务点各项功能和城乡居保政策及办理流程,提高广大农村居民对金融便民服务点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只有让群众去尝试就近在便民服务点使用社保卡办理新农保各项业务及金融业务,慢慢的他们就会发觉在身边的服务点办事是真的很方便,从而真正接受这种新鲜事物。

3、加强业务指导监督。

乡、镇人社所、村级协管员要加强对金融便民服务点的业务指导,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到服务点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如服务态度、群众满意度、免收费用情况、缴费和养老金领取记录情况。不仅要使服务点能熟练的掌握各项金融业务,而且要让他们熟悉各项城乡居保业务知识,通过业务指导、日常监督,确保金融便民服务点能严格按照规定为群众提供贴心的服务。

4、加强考核评估。

县农保局和县农商行,每年将对城乡居保金融服务点进行一次综合考核,乡镇人社所要根据各网点全年的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一次全面评估,对服务态度差和群众不满意的网点取消其网点资格,另外选定服务网点。

5、做好参保人员存折切换社保卡。

我市参保对象基本都已经实现人手一张社保卡,而且所有村都已经设好便民服务点,群众已经可以实现不出村

就办理各项业务。但由于早期发放对象使用的存折,只能在营业点使用,却无法在服务点使用,这就造成许多对象无法享受便民服务点的快捷服务。因此全市将从九月份开始进行存折切换社保卡工作,希望各地做好宣传引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其他工作

1、档案整理。历年来各地参保手续都一直未完全整理到位,特别是在完成了当年的参保缴费任务后,当年新增的参保对象的手续都一直未完全到位,希望各地抓紧时间安排人员把本乡镇的参保档案补齐,上交市局归档。

2、到龄人员未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信息系统中显示各地都有部分到龄人员未及时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待遇领取根据到龄后办理手续的次月开始发放,对未办理手续的不给予补发”。待遇领取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希望各地要及时通知群众,尽早为群众办理相关手续。

3、历年来挂账人员。城乡居保工作启动之初,一直实行手工收缴保费,造成很多已经在外地参保人员重复缴费或因无基本信息无法录入信息系统,这部分对象一直都做为待处理的问题进行挂账处理,但是参保对象的缴费信息,财政补贴、利息等都无法兑现,这就间接的损害了参保人的利益,因此希望各地能尽快将这部分对象逐一进行消化处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标语
201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通知 第二篇

关于武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宣传标语的通知

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为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乡镇要确保每村至少有一条永久性的宣传标语,现将武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宣传标语通知给你们,请参考使用。

武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标语

1、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

2、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广大城乡居民后顾之忧!

3、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维护广大居民的根本利益!【201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通知】

4、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参加城乡保,老来无忧儿女笑!

6、子女缴了费,父母得实惠!

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靠山,老有所养享平安!

8、戒烟限酒,省钱参保;幸福晚年,老有所靠!

9、农民养老,首选农保,缴费不多,收益不少!

10、今日参保缴费,明朝养老无忧!

1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惠及千家万户!

1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的养老院!

13、人生自古谁无老,养老还得靠农保!

14、政府补贴办农保,让您安心来养老!

15、千好万好不如党的惠民政策好,金山银山比不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大靠山!

16、新农保、新生活、新起点、新跨越!

17、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党和政府又一项重大惠民政策!

18、财政补贴你我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万家!

1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好,政府扶助帮养老!

20、强力推进、高效运作,确保我区城乡保工作顺利实施!

2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少,惠及居民政策好!

22、年轻入农保,夕阳无限好!

23、夕阳无限好,农民养老靠农保!

24、农村养老保险,是顺民意、谋民利的民生工程!

25、政府补贴办农保,自己缴费增待遇 !

26、养老保险是靠山,老有所养才平安!

2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

续!

28、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201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通知】

2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好,您就安心来养老!

30、新农村,新发展,新农保撑起农民养老保护伞!

31、人生风雨路,农保来相助!

32、参加新农保,利己、利家、利国!

33、个人多缴补贴多 长期缴费受益大!

34、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造福全区居民百姓!

35、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3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好,政府出钱养老人自己缴费增待遇 !

37、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区居民老有所养!

38、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39、实施新农保,改善农民生活!

40、莫道人间桑榆晚,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撑起保障伞!

41、父母贤儿女孝,新型农保及时到!

4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造福居民的千秋伟业!

43、早参保多缴费,待遇高有保障!

4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4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让农民养老有保障!

4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坚持公平普惠的原则!

47、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是城乡保的基本制度!

48、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是城乡保的筹资模式!

49、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切实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

50、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

51、落实政府补贴制度,夯实居民养老基础!

52、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昂首阔步迈向小康路!

53、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努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

54、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农民基本权益!

55、大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加速新农村建设进程!

56、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57、建立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58、人人都会老,快快参加城乡保!

59、全力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60、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广大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

61、农村养老保险好,胜过养儿来防老!

6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万家,真情温暖你我他!

63、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构建和谐武都!

64、搞好落实靠大家,推进农保为人民!

65、农保进了家,幸福你我他!

66、政府补贴进农家,养老盛开幸福花!

67、参加新农保,生活更美好!

68、老年之路,农保相助!

69、生儿育女能防老,可靠还要城乡保!

【201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通知】

70、城乡保是个宝,存钱又养老!

71、多子未必能养老,养老还靠城乡保!

72、农民养老,首选农保,保费不多,受益不少!

73、儿女尽孝心,送礼就送养老金!

74、参保养老,敬一份孝心,尽一份责任!

75、居安思危记心头,城乡居保解忧愁!

76、城乡居保,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77、为父母投保尽孝心,为儿女投保献爱心,为自己投保求安心!

2016年度西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 【金柚网】
201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通知 第三篇

【201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通知】

【金柚网导读】西安市养老保险政策,西安市养老保险金查询。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办法》从参保与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待遇、转移接续等多方面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完善。2016西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新办法“合三为一”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通知》这3个文件整合进《办法》之中,使《办法》成为指导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的统一、完整、规范的政策依据,并对上述3个老旧文件进行完全替代。

办法将服务于“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的总目标。办法自《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印发之日(2016年2月21日)起实施,原3个老文件同时废止。

多缴多补 长缴多得【201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通知】

《办法》扩大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规定凡具有我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办法》建立了养老保险缴纳激励机制,使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省和市、区县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补贴,多缴多补,对选择年缴费档次200元(含)以下的,补贴30元;选择300元的,补贴40元;选择400元的,补贴45元;选择500元的,补贴60元;选择600元(补贴65元)至900元(含)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增加5元;选择1000元的,补贴100元;选择1500元的,补贴150元;选择2000元的,补贴200元。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50%,市、区县财政各承担25%。新的缴费补贴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目前,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远高于全省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05元的标准。《办法》指出,区县政府还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提高该标准。为体现长缴多得,《办法》还规定,对缴费(不含补缴)满15年人员,每增加1年缴费(不含补缴),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5元。

丧葬补助费800元

《办法》规定,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达到缴费年限,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办法》还建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从2016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金,向其发放800元丧葬补助费,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50%,市和区县财政各承担25%。【201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通知】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支付本人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未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且不愿补缴的,其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外的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储存额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打破地区险种界限

《办法》对城乡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城乡养老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跨险种转移作出规定,打破了地区、险种界限。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户籍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办法》还明确,已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被征地养老保障待遇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叠加享受。

2016农村养老金参保新规:发放标准及缴费标准一览
201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通知 第四篇

2016农村养老金参保新规:发放标准及

缴费标准一览

2016农村养老金参保新规来了!农村养老保险金的发放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按照以往个人养老保险的缴费多少来确定。

2016农村养老金参保新规:发放标准及缴费标准

2016年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

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1.按照缴费档次每月补贴标准为:第一档15元,第二档35元,第三档50元,第四档60元,第五档70元,第六档75元,第七档80元。

2.按照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每月补贴标准为:第一档5元,第二档10元,第三档20元,第四档25元,第五档30元,第六档35元,第七档40元。

3.政府补贴累计不超过每人2160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

举例来说,假设王大叔今年50岁,缴费档次每年500元,缴费到60岁,那么退休后王大叔每月的养老金发放标准=(500元+30元)×10年/139+55元=93元 假设小王30岁每年缴纳养老保险500元,一直缴纳到60岁,那么小王退休后每月老金发放标准= (500元+30元)×30年/139+55元+(30-15年)×(1+1%)=184元。

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与缴费参考

假设退休后需要达到每月领取养老金100元的程度,那么不同年龄,不同缴费年限,每年缴费的标准也不一样。以下是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与缴费参考表。 农村养老金参保规定

一、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二、缴费标准

农村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和集体补助构成。

1. 个人缴费分为5档,每年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

2. 集体补助由其他经济组织提供资助。

3. 政府补贴标准不应低于每人每年30元。

三、参保流程

2016农村养老金参保新规:发放标准及缴费标准

四、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1.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

2.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2016年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60岁农村养老金领取标准+计算方法

北京2015年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及人社部、财政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情况,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从 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加40元,从目前的每人每月 4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城乡居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增加35元,从目前的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85元。

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70元不计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家庭收入核定。已经领取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的人员,其中每人每月200元的福利养老金暂不计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家庭收入核定。

请各区县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调整标准和财政补贴资金,认真做好宣传和相关服务工作。

天津2015年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5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城

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领取基本养老金,以及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的人员。

二、调整时间和标准

(一)基础养老金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20元调整为235元;自2015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35元调整为245元。

(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95元;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由每人每月90元调整为10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115元。

三、所需资金

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所需资金,按照原资金渠道筹集并发放。

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60岁以上农村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参保人,可申请领取养老金。养老金从参保人申请的次月起按月发放,直至终老:

(一)本办法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二)本办法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本办法实施时距领取待遇年龄的年限;

(三)本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选择缴费参保的参保人(一次性补缴15年的应缴金),可按月领取养老金。选择不缴费、且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实行固定没人110元/月)。 60岁农村养老金领取标准

已年满60周岁、选择缴费参保的参保人,可按月领取养老金;选择不缴费、且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PS:基础养老金是由财政出资建立,在广州,其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1个月,以基础养老金为基数,加发0.1%。

农民60岁后可享国家普惠式养老,能领多少钱?

据透露:农业人口60岁后可享国家普惠式养老金,试点的启动会已在2009年实施。这一举措,对整个国家来说:是党和政府实行工业反哺农业政策,扩 大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步骤,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有利于扩大内需。对农民个人来说:眼睛都望穿了,期望和城里人一样 60岁后领取养老金的愿望终于快要实现。那么,针对十一前的试点,及具体筹资方法、发放资金的额度,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直接补贴农民新农保

《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201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通知 第五篇

人社部、财政部4月15日印发《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通知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据悉,这次调整是继2015年养老金“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首次上调,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次一起按照统一的标准同步调整待遇,预计将有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凤凰财经根据公开信息发现,从2005年到2015年,国家连续11年较大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明显提高,2015年达到2200多元,与2004年的月人均647元相比,提高了2倍多,年平均增长率12%左右。

这是我国连续第12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此前,调整幅度都是10%左右,而这次调整幅度则确定为6.5%。

6.5%是如何确定的?人社部在15日及今天人民日报均指出,此次上调幅度定为6.5%,有两方面考虑。

其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期转入了中高速增长期。GDP增速由2005年11.3%逐步下降至2015年的6.9%,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由2005年的14.6%降到2014年的10%以下,2015年进一步降低。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2012年以来一直保持在3%以内,2015年下降到1.5%。综合来看,近几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已远远超过了物价涨幅,也超过了GDP增速, 在一些年份超过了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不少地方,养老金和在岗职工工资倒挂现象突出。许多企业临近退休的员工发现,退休后的收入要比在职时高,养老金调整的频率也高于工资调整频率,出现了千方百计提前退休的状况。

其二,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十二五”末,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22亿人,比“十一五”末增加4400万。企业离退休人员目前已有8500多万人,比“十一五”末增加2700万人,年均增长8%左右。而同期参保职工年均增长率由“十一五”期间的8.8%下降到6.6%,2015年更大幅下降到3%以下,养老保险抚养比由2011年的3.16∶1下降到2015年的2.88∶1。随着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增大。

据介绍,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加大。“十二五”期间,基金支出年均增长率19.7%左右,基金收入年均增长率16.8%左右,支出增长率超过收入增长率近3个百分点。不过,在财政补助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每年的总收入仍大于总支出。2015年企业职工养老基金总收入约2.7万亿元,总支出约2.3万亿元,累计结余约3.4万亿元,可以支付17个月。

投哪网于2012年正式上线,是深圳投哪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旗下专注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理财服务的互联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自公司成立以来,秉承“诚信、规范、专业、透明”的经营理念,投哪网通过将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服务相融合,努力推动中国普惠金融的创新与发展,致力为广大投资人提供最诚信安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服务。

投哪网采用O2O(Online-to Offline)模式运营,坚持“小额、分散、抵押、直营”的风控战略,竭诚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安全、便捷的投融资渠道,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提升个人财富管理水平。顺应全球金融发展和互联网技术创新趋势,经过三年多的探索与发展,投哪网逐步形成了以车辆抵押、不动产抵押借贷为核心,以及旺车贷、旺楼贷、旺薪贷等一系列标准化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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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投哪网获得广发证券全资子公司广发信德的战略投资,并与之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15年12月,投哪网获得中银粤财基金战略持股,双方达成战略合作关系。2015年4月,投哪网获得国内上市公司大金重工(股票代码002487)1.5亿元注资,成功完成B轮战略融资。

截止2015年底,投哪网以深圳总部为核心,已在广州、上海、武汉、长沙、南京、成都、昆明等城市开设了86个线下服务网点,完善了在珠三角、长三角和中西部等区域布局,逐步加快全国性战略布局。至2015年底,投哪网累计成交额超过142亿,平台注册用户超过2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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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价值观

成人就己,客户至上,诚信为本

我们一直致力于打造成人就己的团队文化,我们相信团队的力量,相信每一个融信人的分享和付出;我们秉承客户至上的理念,我们希望专业的服务可以赢得认可,希望真诚的努力可以收获感动;我们坚持诚信为本的信念,坚信诚信是百年基业之本,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我们时刻铭记:忽视团队的企业没有现在,漠视客户的企业没有发展,无视诚信的企业没有未来。

●经营理念

诚信:诚信是我们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诚信,无发展;无诚信,无未来。 规范:规范是我们工作持续追求的目标,高标准,严要求,合规范,我们的追求无止境。 专业:因为专注,所以专业。一流的人才,完善的制度,严格的管理,系统的流程。

透明:透明是我们所有工作坚持的原则,透明在于内外兼修,我们坚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201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201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通知 第六篇

##第1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XX年是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关键之年,我们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保服务提升年”重点活动的目标,认真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XX年工作情况

1、完善政策制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年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年要求从政策上引导参保人员“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真正解决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民生工程,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40元,缴300元补60元,缴400元补80元,缴500元及其以上补100元。同时,凡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领取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500元的丧葬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支付。

2、经办队伍培训,强化业务素质。

根据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精神和省厅要求对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经办工作水平的安排,我们邀请了省社保局的领导,于5月20日对县、乡两级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主要学习了业务、政策方面的知识、软件操作和相关注意事项及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其次,县农保中心分别组织对11个乡镇的323名村级社会保障联络员进行了培训,对相关政策和经办服务要求等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学习,提高了社会保障联络员的业务素质,确保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管理服务。

3、加强基金征缴和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在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持续缴费和多缴鼓励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了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发放工作: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124586人,占市局下达任务124500人的100、07%,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27070人。

20XX年基金收入共计4530、10万元,其中保费收入1765、44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1976、66万元的89、32%。市财政缴费补贴133万元,县财政缴费补贴210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834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49、95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236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77万元;丧葬费补贴22、65万元,利息收入101、63万元,转移收入0、43万元。

20XX年1-12月份,基金支出共计2256、58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26930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2208、94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34、85万元,转移支出0、97万元,丧葬费支出10、5万元,一次性支付1、32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2)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8684人,占市局下达任务6594人的131、70%,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1490人。

20XX年基金收入共计38、65元,其中保费收入74、97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154、62万元的48、49%。市财政缴费补贴2、7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65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8、21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3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4万元,利息收入0、38万元,转移收入0、39万元。

20XX年1-12月份,基金支出共计125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1483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123、18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52万元,一次性支付0、20万元,丧葬费支出0、10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4、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

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管理作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在总结前两年个人账户检查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从制度建设、参保缴费、基金管理、支付发放和经办管理方面进一步做好了各项工作,使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真正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分别于7月29日和8月23日迎接了上级部门对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的检查工作,受收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5、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20XX年的保费征缴工作结束后,我们对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和缴费金额进一步做了验证、改正、导入系统等程序,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参保、缴费信息全部准确无误地导入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系统。

6、业务统计报表

按时、准确无误地上报了各项业务统计报表,不仅使自身更直观地掌握全年工作动态,而且使上级业务部门更进一步地了解我中心的工作情况。

7、新老农保合并

根据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人社发[20XX]36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新老农保衔接工作,我们对老农保的台账和基金进行了认真的核对,对核对无误的人员按照新农保导入业务系统电子表格模板做好电子表格,确认无误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并账户,此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信息核对进行中。

8、业务档案管理

按照国家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标准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要求,开发了业务档案管理软件,实行了一人一袋的管理办法,全县累计参保人数达12、30万人,截止目前整理了90000余份档案,为确保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整理创优达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1、在宣传上,尽管我们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大力宣传,但也有极少数城乡居民认识程度不高,对相关政策在认识上还有误区,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宣传和解疑释惑,让他们真正理解城乡居民政策的重要意义。

2、社会保障卡使用情况。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存在开户银行开在市级“潞丰支行”的问题,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进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直接影响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应用社会保障卡实现保费征缴和待遇领取。诚恳的请求上级部门能尽快给我们解决社会保障卡的问题,以便我们早日实现应用社会保障卡推进工作,使我们的工作真正实现规范化运行。

三、20XX年工作计划

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对2016年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主要有以下几点:

1、咬定工作目标,继续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人员全覆盖,提高扩面、保费收缴是着重点。城乡居保参保覆盖人群广、保费征缴任务大,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参保率,竭尽全力做好征缴扩面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扩面任务。

2、全面推进经办管理信息化,加快社保卡应用。

信息化是社会保险管理和经办服务的基础性保障,按照金保工程要求,为了确保业务信息系统的有效访问和信息网络安全交换,我们在使用专线联网延伸到乡镇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将网络专线延伸到各行政村,并使用社会保障卡实现代扣、代缴和代发,确保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和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3、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创优达标。

按照全省档案管理工作的安排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和社会保险档案管理规定中的组织管理、设施管理、专业建设、利用服务等方面标准进行完善,争取年底前完成档案整理工作,提高业务档案管理服务质量,使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实现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创优达标。

总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推动我县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惠民工程,也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继续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圆满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2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今年,我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乡各级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市上下达的参保任务。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今年全乡16至59岁人员参加城乡养老保险人数达3643人,累计征收养老保险费33、09万元,参保率达97、58%。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保率。针对群众关心的缴费年限、领取金额、继承等问题,通过会议、横幅、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以身边的人带动身边的人,以身边的事引导身边人。根据不同年龄阶段人员不同缴费档次,我们帮群众算账对比,讲清实惠利益,鼓励群众积极参保。

(二)规范管理,抓好服务。制定了参保流程图、待遇审批流程图、档案管理制度等,严把参保资格审核关。以村组为单位统一收缴,先打入乡社保专用账户,再由乡财政所定时存入市社保基金指定账户,确保基金安全。参加农保人员的具体信息,由专职电脑操作人员进行录入,确保信息详细准确。严格档案管理,确保不漏一人。对年满60周岁的及时概予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对已死亡的人员,及时协助其家属办理保费退费手续。

三、存在的问题

我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外出务工人员对参保工作有影响。我乡有一些村民全家都外出打工,导致参保联系不上或者错过了参保时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在抓好常规宣传的基础上,利用彝族年外出人员返乡的时机,加大对外出人员的宣传力度。

2、进一步加强计算机的运用及管理,加快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确保登录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尽管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但我们相信在市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我乡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乡养老保险工作一定会上新台阶,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第3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终工作总结

我区自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主线,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圆满地完成本年度的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去年7月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坚持早启动、广动员、优服务的工作思路,出色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截止2016年11月,我区6个街道2个乡,系统参保人数为32278人,其中新农保29197人,城居保3081人;截止2016年10月待遇发放人数为6073人,其中新农保4926人,城居保1147人,1—10月累计发放养老金325万元。目前,我区新农保缴费人数为19132人占目标任务20800人的91、98%,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主要工作措施

1、领导高度重视,提供有力保障。为了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区从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经费保障、办公场地、办公设施等各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一是加强领导并健全组织机构。我区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各乡街也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配备了1至2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业务工作,设立了村(社区)级联络员,建立了区、乡街、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网络体系。二是确保了财政投入。区委、区政府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政策倾斜。试点工作启动之初,区财政每年安排了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办公设施、政策宣传、组织培训等费用。三是强化“配套”保障服务,确保了工作顺利启动。区财政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并联通信息网络,确保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人做事、有场所办公、有必要的办公设备。

2、制定实施办法,落实责任目标。我区认真学习国发[2016]32号、国发[2016]18号、湘政发[2016]38号、湘政发[2016]22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学习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熟悉掌握相关文件对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了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评,按照年度参保的目标任务,进行任务分解,与各乡街道签订《石鼓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标责任书》,层层贯彻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3、宣传家喻户晓,营造积极氛围。我区始终坚持“多渠道、广角度、深层次、全覆盖”的宣传原则,切实做到宣传下基层、下乡、下社区,动员工作进村、进户、进居民心中。2016年累计发放宣传单4万份,悬挂横幅标语100多条,在全区营造了浩大的舆论宣传声势。对少数群众认识不到位、参保有疑虑等实际问题,我中心负责人亲自带领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解疑释惑,帮助群众算清早参保、多受益的“经济帐”,让应参保群众手中拿到宣传品,眼中看到宣传册,耳中听到宣传声。在促征缴的最后几个月,我区各乡街的村干部采取“白加黑,5加2”的工作模式,挨家挨户上门进行征缴,通过大家的努力,我区在10月底就已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4、定时调度通报,工作奖罚分明。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区多次组织各乡街分管领导及乡街劳动保障站站长召开动员会,从7月开始,每月组织各乡街劳动保障站站长召开调度会,会议内容主要是报告缴费进度,提出问题,找出解决办法。今年为了加强经办机构自身作风建设,我们开展“周计划,月讲评,季考核”活动,从上至下营造了积极的工作氛围。我区还成立了石鼓区城乡居民QQ群,每周五对各乡街的缴费情况进行通报。今年区人社局决定将各乡街新农保完成任务数与年底就业资金分配挂钩,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乡街从下拨资金中予以抵扣,对完成较好的乡街给予相应奖励。

5、有序开展业务,扎实推进工作。在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我们从宣传、登记、征缴、发放、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规范养老保险的经办流程,做到手续办理到户,凭证发放到手,确保业务流程的标准化。按上级部门要求,我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也有条不紊的开展,我中心现已设立了高质量的档案室,安装了档案柜,制订了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采购了齐全的硬件设施。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的档案管理工作受到了上级部门的好评。

6、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基金监管。为了防止重复领取养老金的现象发生,每月我们都会将领取待遇人员与社保局退休人员进行比对,及时终止重复领取待遇人员养老金。为了防止信息错误,我们与银行每月都会进行联网核对,发现错误信息后及时与各乡街联系并修改。为了确保养老金及时发放,我中心于每月10号开始就会做好准备以保障25日之前将养老金发放到位。为了方便群众,我区将农村信用社作为合作银行,以保证服务范围覆盖到全区每个乡街、村、社区,让领取人员不出乡街就可以领到养老金。为保证基金安全,我们建立了保费收缴稽核制度,紧抓财务核查不放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确保基金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

1、养老待遇较低,离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享受该种保险人员在没有任何其他生活来源的情况下,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标准难以维持其最基本的生活开销。

2、宣传不够深入,部分人员存在观望情绪。大部分农村居民经济条件并不宽裕,历史形成的“养儿防老,积谷防饥”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根深蒂固,加之多数老年人文化水平不高,阅读理解力有限。参保对象中的中青年人员又存在等待观望情绪,认为自己还年轻,离领取养老待遇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存在等待观望情绪。

3、工作人员不足,经费投入不足。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险参保面的不断扩大以及各项业务工作的不断增加,加剧了对社会保险经办人员的需求,综合服务对象和人均服务量急剧增长,服务人员数量与工作人员配备严重失衡。

4、外出务工人员多,参保征缴工作难度增大。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数量大,许多人长年在外务工经商,偶尔回家。这部分人员对政策不知晓,没有时间办理参保,还有些已在工作地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些都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增加了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打算

1、巩固参保率,提高续保率。继续发扬好的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的方式方法,确保让老百姓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理解更透彻,从而做到自愿参保,积极参保,进一步巩固参保率。

2、进一步加强经办人员队伍建设,层层组织业务培训。经办中心工作人员将认真学习相关政策,熟练操作系统软件,通过层层培训,做到各级经办工作人员能准确把握、执行政策,打造一支敬业、专业的新农保和城居经办人员队伍。

3、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一直都是业务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容不得丝毫的懈怠和放松。我们将以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为中心,切实做好养老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4、加强基金监督管理。社会保障基金是城乡居民的“保命钱”,必须确保安全。要依法加强对基金的监督管理,制定财务、会计、统计、基金核稽制度,建立基金明细帐、月报工作机制,不断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

##第4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终工作总结

20XX年我们在省、市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为工作开展提供政策保障。

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场)人民政府乡(镇、场)长任成员的德安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试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考核、监督和指导。县政府还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列入年终目标考评,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乡镇,将根据考核规定进行奖惩。

2、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出台了《德安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德安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宣传工作方案》,制定了《德安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务管理和基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措施,确保规范有效开展工作。

3、召开试点工作动员大会。

我县于9月21日上午举行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场)长、分管领导及劳保所、村、社区经办人员近200人参加了动员大会。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洪碧霞在会上做动员讲话,并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做了全面布署,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做好试点工作。

二、开展培训,有效提高业务经办水平。

我局针对各乡(镇、场)分管领导及劳保所、村、社区经办人员进行了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文件和具体操作办法,掌握试点工作方案和程序环节,明确工作职责和经办业务知识。确保每位经办人员都能掌握业务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都能把党的这一惠民政策向群众讲清讲透。

三、大力宣传,讲清政策。

为营造浓厚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氛围,我局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一是开展立体式、全方位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德安政府网、德安新闻网、德安电视台、手机短信宣传;利用全县中小学校发放宣传单,各乡镇分发宣传资料宣传,在城区公交及乡镇班车内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利用城区及乡镇交通要道,汽车站、火车站等人流密集地设立的大型宣传牌、横幅、上墙标语宣传。二是组建宣传队伍。县人保局组建宣传培训工作队,对全县乡镇(场)开展政策宣传、参保动员和业务指导工作。我局共印发宣传资料10余万份,要求做到入户宣传率达到100%,资料入户送达率达到100%,城乡居民知晓率达到100%,创造“政策天天讲、标语处处挂,资料户户有、干部村村走、政策人人懂”的宣传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清楚知晓政策,踊跃参保。

四、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参保登记工作。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县各乡镇严格按照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密切配合,扎实开展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摸底调查、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待遇审核等基础性工作。今年共有待遇领取人员13393人,发放基础养老金441、85万元;参保缴费人员8894人,收缴参保资金338、4万元。目前,我们在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保费收缴工作的同时,做好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待遇信息、缴费信息、补缴信息的系统录入工作,立争在2016年1月20日前完信息录入工作。

五、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维护基金安全。

自今年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基金管理和监督,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基金安全。

一是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建立了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将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和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是规范经办操作流程。按照省、市规定,规范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基金划拨、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环节,明晰管理职责。

三是堵塞支付环节漏洞。定期加强与公安、残联、民政等部门沟通对接,共同做好参保人员生存信息核查等工作,确保人员参保信息真实、准确,切实杜绝多领、冒领等现象发生。

##第5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在局领导班子的领导关心下,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中心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2016年1-8月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16年保费征缴情况

2016年8月7日,全县各乡镇均召开了征缴工作动员会,对辖区内工作开展进行部署,我中心分别派遣业务骨干参加乡镇工作动员会,对政策变动情况及征缴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各乡镇均对新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为集中征缴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8月10日至16日,全县各乡镇统一行动,开展2016年保费集中征缴工作。

截至8月底,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有参保人员176292人,其中缴费人数为122146人,共计收缴城乡居保费14208400元,占全年任务的99、96%。

(二)养老金待遇发放情况

1、我县累计发放养老金10483万元,其中2016年1406万元,2016年2997万元,2016年3125万元,2016年1-8月发放2955万元,发放率100%,截止2016年8月待遇领取人员为47238名。

2、2016年1月份,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省财政为每位待遇领取人员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5元。我中心根据文件要求,经过加班加点及时调整了基础养老金,准确无误地发放到了每一位待遇领取人员手中。

3、2016年4月份,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河北省财政厅文件规定,自2016年7月起,中央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70元,即每人每月增资15元。我中心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及时联系软件公司调整了系统发放参数。我中心业务、财务人员经过反复核算,确保每一位待遇领取人员的养老金都准确无误后,于4月底将全县4、7万余人的养老金全部发放完毕,共计补发634、3万。

4、我县尚有1106名2016年7月至2016年3月去世的人员涉及补发工资的问题。这些死亡人员的基础养老金需要各乡镇(区)协助补发。我中心通过乡劳保所将应补发的基础养老金和继承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及时录入了电子表格。现已将相关继承人信息全部整理完毕,正在等待市里的指示精神,随时准备发放。

(三)业务宣传情况

根据冀人社发[2016]3号精神,河北省人社厅确定2016年3月为“城乡居保集中宣传月”,文件要求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采取标语、文艺节目、上门入户印发政策问答手册、致参保群众的一封信、政策宣传明白纸等手段,全方位、立体式,千方百计、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把提标这项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之举传达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我中心根据此文件精神印制了政策宣传明白纸5万份进行了发放,通过给全县各乡镇劳动保障所长开会对城乡居保工作开展以来首次为待遇领取人员增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使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衡水市城乡居保中心为我县7个乡镇免费设置城乡居保政策宣传牌。我中心按照上级指示,及时联系相关乡镇负责人,帮助其选择放置地点。截至目前,7个城乡居保政策宣传牌已全部建成。相关乡镇的城乡居保政策宣传牌全部建在人员密集、交通流量大的地点,这对我县城乡居保政策宣传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四)档案整理情况

由于城乡居保业务档案整理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2016年伊始,我中心对业务工作、人员分工进行了重新部署。在做好养老金发放的同时将工作重点放在业务档案整理上,在业务大厅留有必要的办公人员外其余工作人员全部进行档案整理。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加班加点进行规范化档案整理工作。

(五)征地手续报批工作

2016年1月23日,市人社局组织召开了关于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对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检查的专题会议,会议对所涉及的检查内容的自查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会后,我中心立即组织相关科室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自查工作,主要是对自2016年以来所有征地报批手续进行逐批次自查。在自查过程中,我中心发现征地报批手续存在缺失情况,在与衡水市农保中心沟通、协调后,我中心及时去市农保中心对相关档案进行查阅、复印。

2016年2月,我中心开始对2016年以来所有征地档案进行了规范化整理。3月初,我中心对所有征地报批手续按照上级要求全部整理入档,共计整理40余卷。

(六)参保稽核情况

通过我们调查了解发现有重复领取待遇及重复参保情况,我中心便邀请秦皇岛东易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通过软件为我们进行了初步筛查,筛查结果重复领取待遇人员115人、涉及金额186000余元;重复参保人员400余人。

对于重复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我中心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逐一电话通知其办理退保手续。截至8月底,我中心已为73人办理了退保手续,追回重复领取养老金108085元。我中心已将没有来办手续的相关人员名单交至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待社保所对其停发工资后再进行处理。

(七)生存认证抽查情况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城乡居保基金安全,杜绝死亡冒领现象发生。我中心于2016年4月16日开始对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开展生存认证抽查工作。此次抽查认证工作由县、乡、村三级工作人员组成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小组,每个小组乡镇配备1名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工作、被抽查村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维持秩序。抽到的村村委会提前通过入户或广播的形式通知该村所有待遇领取人员,在确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村委会指定的认证点进行认证。

截至4月底,我中心已对全县九个乡镇(区)的十个村抽查认证完毕,共计抽查认证3451人,未认证人员55人,死亡冒领人员48人。我中心对未认证人员进行了待遇暂停,对死亡人员进行了待遇终止。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3万元左右。

(八)民办、代课教龄补助发放情况

根据冀政办函[2016]37号文件精神,我中心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民办、代课教师的教龄补助进行发放。我中心与文教局对符合条件的民办、代课教师的信息进行认真的比对、核实后,已于8月份将2016年上半年教龄补助发放完毕,共计592人,发放590760万元。

(九)接访工作情况

2016年1-8月我中心服务窗口共计受理群众咨询1000余次,填写各类信息查询表300余张,较好的服务了广大参保群众,及时解决了参保群众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生存认证工作任务艰巨,逐一认证工作量太大,从人力、物力均不好实施,抽查认证会出现漏查现象,造成基金流失。

(二)、老农保遗留问题:因系统软件未能及时上线,导致老农保无法及时与城乡居保进行合并,影响了部分人员的养老金发放。

(三)、城乡居保与职工养老退休时不能衔接合并计算,致使广大参保人员利益受损。

(四)、城乡居保缴费存在基数偏低,由于广大参保人员对政策理解不高,普遍存在大众意识,缴费偏低。

(五)、征地审批:在查看征地档案时发现征地过程中存在征地亩数与征地人数不符现象。

(六)、档案整理:由于城乡居保参保人员众多,共计17万余人,档案整理工作量太大,需加大人员的投入,以便顺利完成档案整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做好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我中心将根据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基础养老金,确保我县待遇养老金发放工作正常运行,以维护社会稳定。

(二)、做好保费征缴后期工作。全县城乡居保费集中征缴完成后,我中心将继续做好后期对账、全县公示以及导入系统等工作。

(三)、继续加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居民充分了解城乡居保“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好处。

(四)、做失地农民调查认证工作,我中心计划对全县被征地档案进行逐一梳理,争取尽早调查清全县实际失地农民情况。

(五)、做好城乡居保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工作。我中心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

(六)、继续做好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工作。我中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确保按时完成老农保与城乡居保制度衔接工作。

2016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实施方案
201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通知 第七篇

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基金的征缴清欠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更好地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7月10日至10月20日,在全县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重点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和机关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及缴费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应参尽参,应缴尽缴。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进一步提升全民参保法律意识,强化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依法缴费意识。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要求,以社会保险扩面、清欠为重点,确保2016年度社会保险各项扩面征缴任务全面完成,努力构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保、工伤有助、和谐发展”的新大名。

二、目标任务

工作各项目标完成要求:1、企业养老保险新增1500人;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新增300人,机关事业单位完成养老保险单位欠费的30%以上;3、工伤保险新增800人;4、失业保险新增500人;5、工伤保险清欠30%以上;6、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完成65390人;7、城乡居民保扩面新增人数、基金征缴金额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目标的95%以上,入库率、建档率、发放率分别达到100%。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10日前)

召开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并落实全市社会保险工作大会精神,分析当前全县社保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2016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压死责任、强化措施,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清欠工作力度,为全面完成各项社会保险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为社会保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7月11日至10月10日)

(一)职工养老、工伤、失业、城镇医疗保险工作重点

1、扩大覆盖范围。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财政全额、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凡本县范围内的城镇居民不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保条件人员,均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要严格履行《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违反《社会保险法》将对其进行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加大清欠力度。社会保障中心要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限期缴纳,本次活动期间,滞纳金可视实际情况予以缓缴。因欠缴数额过大,不能一次性偿还的,由县社保中心与单位按照政策规定签订缓缴协议,分期分批缴纳。能足额清偿的坚决予以清偿,要做到应缴尽缴。

3、实现重点突破。工作中,要坚持全面部署,重点突破。2016年全县企业养老保险扩面的重点是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和法人代表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模及获得有关荣誉称号的企业,要带头参保,达到全员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扩面的重点是财政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保要及时,缴费要足额;社会保险费清欠的重点是欠费较多的各机关事业单位。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实施步骤

1、参保登记缴费(7月12日至7月23日):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携带有关证件到村委会、街道办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村协办员对有关材料审核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乡(镇),将收缴的保险费存入农保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

2、数据汇总(7月24日至7月31日):乡(镇)经办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参保缴费材料、待遇审核、数据入库、村级公示等工作,并于7月底前将参保档案、参保明细表、参保汇总表、缴费汇总表、缴费明细表、领取汇总表、领取明细表以及缴费回执等材料进行整理、上报县农保中心。经县农保中心复核后进行归档、建立信息库、开具社会保险费专用缴费凭证、交村委会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明细进行公示、待遇发放等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通报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总结通报(8月1日至8月2日):(1)县城乡居民保征缴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核验收细则对各乡(镇)的城乡居民保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评分排名;(2)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召开总结大会,对先进乡镇、村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总结通报(10月11日至10月20日):各成员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文字报送县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政府,县政府将予以通报。

四、职责分工

为保证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活动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大名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孟凡雄同志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胡发科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工商局、审计局、总工会、信访局、法院、工信局、质监局、公安局、监察局、国土局、教育局、住建局、卫生局、商务局、交运局、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朱献东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百日会战”活动的具体工作,定期向县领导汇报活动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在县电视台开设《社会保险法》宣传专栏,从会议当天开始,每晚《大名新闻》后,序列播放《社会保险法》全文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等。并采取跟踪报道的形式,对参保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弘扬,对反面典型给予电视曝光;设立专线电话,主动接受咨询,印制《社会保险法》摘要等宣传资料,发送到各乡镇、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居民小区;各乡(镇)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把推进城乡居民保制度的道理讲清、政策讲透,使广大群众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是协调联动。人社局负责全县扩面工作的组织协调,按时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情况;劳动监察机构重点对全县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行使社会保险监察职能,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本地逐门逐户“地毯式”的检查工作。活动期间,对于正常缴税但未参加社会保险或未足额缴费的重点企业,要求监察入户率达到100%;对于非重点企业,要求参保率不低于80%;地税部门要加大企业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力度,每月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供新办税务登记纳税的资料,对未参保单位暂缓办理税务验证、购领发票手续,促其限期办理社保登记,按时缴纳社保费。财政部门要落实城乡居民保补贴资金,保证把财政拨款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划拨并配合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工商部门要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和地税部门提供民营企业基本情况,利用执照年检、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依法参保缴费,对不参保缴费的不予年检;工信局要把民营企业参保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组织各企业法人代表认真学习《社保保险法》,引导和督促企业按规定参保;县广播电视台负责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开辟专栏跟踪报道;县公安局负责户籍的认定,应如实提供养老金领取人的年龄证明,并为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提供死亡人员注销户口证明;残联负责重度残疾人情况调查,并配合做好其享受政府补贴资格审核;县政府督查室和监察部门要对政府各职能部门履行社会保险工作责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乡(镇)具体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的推进工作。另外,对不依法参保缴费的单位,各有关部门不得对其评先评优、评模;税务部门要采取停供发票、冻结账户直至实行强制预征;公安部门不予批办单位负责人出国出境手续;财政部门不予批准购买小轿车等非生产经营性控购商品。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城乡居民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是强化督导。活动期间,由政府督查室成立督导组对这项工作进行严格督导检查。成立五个工作组,由社保中心成立一个工作组,负责社会保险费的稽核、审核;由劳动监察大队成立两个工作组,分别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医疗保险的扩面工作;县地税局成立一个工作组,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县农保中心成立两个工作组,负责下乡督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四是经费保障。县财政部门要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挂钩机制的通知》(﹝2016﹞25号)文件规定,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给予经费保障,按照上年度实际征收费款的0.6%和上年度养老保险费申报核定额的0.1%核定专项工作经费,按上一年实际新增一名参保人员不低于20元的标准核定扩面专项经费,确保扩面征缴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严格处罚。县政府督查室和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完成任务较好的要通报表扬,差的通报批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充分发挥劳动监察执法小组的作用,对拒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向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还要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以及《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1﹞第25号)对单位领导人及其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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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医保局民生活动计划
201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通知 第八篇

医保局创新活动总结一、2016年民生工程指标任务

(一)就业和再就业主要指标任务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600人以上;

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3、就业培训人数:2200人;

4、安置“4050”人员就业人数:260人;

5、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人数:3400人,其中省内新增转移人数:2900人;

6、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数:3400万元,其中支持个人创业占总数的比例:70%以上;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8200人;

8、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总额:240万元。

(二)养老保障主要指标任务

1、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含离退休人员):32898人;

2、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3130人;

3、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8540万元;

4、退休人员档案接收人数:8605份;

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5500人。

(三)医疗保障主要指标任务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1200人;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8000人;

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1530人;

4、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771人。

二、主要工作措施

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是人社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习总书记的讲话要求,不断满足人民对稳定工作、收入增加,更好的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险服务需求作为人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6年,我局将围绕十八大提出的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几方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着力解决征缴扩面矛盾和基金收支矛盾。一是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以宣传普及为先导、完善制度为重点、执法监督为保障,继续全方位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为重点,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力争在工业园区扩面征缴上有新突破;二是要深入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力争到2016年城乡居保覆盖面达到80%以上。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更加了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着力加强经办能力建设,确保基础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全面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覆盖面;三要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切实保障城镇医保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提升参保人员的健康指数;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力度。

(二)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着力解决招工难与就业难矛盾。一是开发就业岗位。要强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努力挖掘和开展就业岗位,完善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加快创业平台建设,营造全民企事业的氛围;二是提高培训质量。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工作体系,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三是在平等就业上得到更好体现。建立困难群体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发挥好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帮助困难人员就业的政策效应;四是在稳定就业上得到更好加强。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支持劳动者多渠道就业;五是做好用工服务工作,畅通招工渠道,鼓励中介组织参与招工,培训企业职工,以创业带动就业,监测企业用工信息,实现招工与就业有效对接;六是积极与省市人社部门沟通对接,做好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申报准备工作,落实农民创业基地项目申报资料准备,继续加大农村危旧土坯房工匠培训工作,根据实际需要满足培训需求;同时积极做好人事人才等工作,为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三)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着力解决劳资矛盾,特别是保障金制度。一是要加大农民工权益保障力度。全面落实好“属地管理、部门负责、业主负全责”的工作机制;二是要加大劳动关系工作力度。以签订劳动合同为依托,稳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重点推进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是要加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力度;四是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五是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拓宽保障领域,把交通、水利、公路等建筑领域纳入农民工工资保障范围;六是要探索推行劳动保障协管员制度,加大工业园企业用工日常监察,减少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加大《若干意见》宣传力度,积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争取在政策和资金上得到更多对口扶持;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开展“作风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当前干部工作作风中思想解放不够、创先争优意识不浓、全局观念不强、服务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实现干部作风明显改进,促进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2016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介绍
201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通知 第九篇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之所以被称为新农保,是相对于以前各地开展的农村养老保险而言,胡晓义表示,过去的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最大的特点是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有三个筹资渠道。“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分两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这意味着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

目前新农保仍处试点阶段,根据规划,将于2020年前全部实现所有农民都享有新农保。新农保的缴费、领取条件等相关规定如下:

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以当地县级行政区上一年农民人均收入为缴费基数,原则上费率为4%~8%,农民自愿多缴不超过15%,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主要参考了农村低保的水平、贫困线标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农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由国务院确定最低限标准,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适时调整,各地可视财力适当提高。

而据人保部有关负责人透露,根据目前的试点草案,基础养老金底线为55元。“但是上不封顶,根据地方财力而定。”

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其间因特殊情况可以间断,只要累计满15年即可。地方可采取按年缴费方式收缴保费。

养老金计算方式

基本计算方式:男(60退休).工资=上缴总额/139+工资基数*工资平均浮动系数*上班年限%

女(55退休)=上缴总额/170+工资基数*工资平均浮动系数*上班年限%

新农保(一律60岁)= (上缴总额+30*上缴年限)/139+基础养老金55元

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可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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