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推荐 > 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要求

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要求

2018-09-14 10:46:04 编辑:huantt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独生子女保健费不是全国统一发放,各地有各地标准和条件。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 chinazhaokao com 分享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要求, ...

  独生子女保健费不是全国统一发放,各地有各地标准和条件。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要求,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要求

  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标准

  1. 每个月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至独生子女满18周岁;

  2. 女职工可再增加3个月产假,但是会见面3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3. 单位报销独生子女托管费及18周岁之前的医药费;

  4. 独生子女父母,母亲年满55周岁,父亲年满60周岁,每人可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5. 优先办理农村养老保险;

  6. 农村安排宅基地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7. 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独生子女保健费领取条件

  1. 一堆夫妻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

  2.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保健费领取所需材料

  1. 如实填写《独生子女保健费申领表》;

  2. 领取人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证明;

  3. 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独生子女保健费去哪里领取?

  对夫妻双方均为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含聘用人员,下同),由工作单位办理。

  西安出台规定:独生子女保健费不低于30元/月

  《西安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日前出台,规定自2016年5月26日修订通过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之日起,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18周岁止,凭证每月领取不低于3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啥时领

  去年已实施

  一些单位已开始执行

  按照《办法》,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在福利基金或者福利费中开支。城镇无业居民、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和农村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列入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财政预算,由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按年度发放。随经济社会发展的逐步提高,有条件的区县或者单位还可适当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标准。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规定,保健费可以领到孩子18周岁止,有单位的由男女双方单位分担,各一半,之前是一个月不低于10元,男女单位各5元。2016年新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后,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不低于30元,有一些单位早已经开始执行。

  怎么发

  单位应建立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档案

  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应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婚姻变动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等有关资料及时到单位或户籍地进行申报。单位应建立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档案。

  防冒领

  冒领多领的纳入个人诚信体系

  《办法》要求,建立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公示制度,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必须在所在单位、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个人隐瞒事实冒领、多领独生子女保健费人员,追回已享受的保健费,并将情况纳入个人诚信体系,涉及法律问题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不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整改,单位当年不得评为各类先进,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并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4种特殊情况

  单亲家庭独子保健费由抚养者一方单位或户籍地全额发给

  《办法》对4种特殊情况予以规定,已领取《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未满十八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

  因丧偶、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以及父母一方公费出国留学、带工资上学在读或正在服刑期间等特殊家庭,原已领取《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抚养者一方单位或户籍地全额发给;

  夫妻一方为外国人、华侨或港、澳、台公民,另一方为我市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只发放西安市居民一方;

  再婚家庭的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其原领证的子女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待遇,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抚养者一方单位或户籍地全额发给;

  独生子女父母死亡的,以及独生子女父母系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实行人事代理的无业居民、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个体经营者的人员,其独生子女保健费由独生子女户籍地发放。

  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的,从次月起停发保健费。独生子女死亡的,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保健费。持有《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因婚姻或生育发生变动而不符合独生子女父母保健费发放条件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并注销其《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


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要求相关热词搜索:保健费 独生子女

1、  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写进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 2016年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标准(2017-08-24)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要求”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要求"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tuijian/915729.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