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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13篇

2022-05-07 14:38:02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中文词汇表,汉语拼音是Qīngdān。它指的是相关项目的详细登记清单。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文章13篇 ,欢迎品鉴!【篇1...

中文词汇表,汉语拼音是Qīngdān。它指的是相关项目的详细登记清单。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文章13篇 ,欢迎品鉴!

【篇1】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X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扎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坚决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凝聚了共识、积蓄了力量。持续聚焦主责主业,聚力提质增效、强化支撑引领、深化市场推广,促进一批科技创新项目和成果转化落实落地,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X党委始终将学习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坚持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党员干部为重点、党支部为基础的理论武装工作格局,推进党员干部用好“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在全X大兴学习之风,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围绕中央、省委和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全年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次、专题研讨次、理论宣讲。人次、座谈交流次,以书记领学、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形式,促进党员干部对政策理解与把握,将做到“两个维护”真正变成了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促进专项整治整改落实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结合学习实践,科学谋划重点工作,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导推动党建与经营工作的改革创新与质量提升。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生活制度,激发党员干部队伍活力。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转作风,反腐败,促效能,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坚守意识形态阵地,抓实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狠抓“主体责任”的落实,党委X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通过党支部月度汇报,党群工作例会通报等,及时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加强舆情研判,引导党员干部明辨是非。围绕党员领导干部调研和宣讲任务,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深入所在党支部和基层联系点开展领学督学、主题调研、讲党课作辅导、谈心谈话等,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深度了解基层员工所思所盼,通过充分交流提振士气,激发攻坚克难的动力。针对X青年员工居多、高素质人才聚集、思想敏锐活跃的特点,日常致力于正面的思想疏导和正面宣传引导工作,力求防微杜渐,将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维持职工队伍稳定。

  (三)加强督促考核,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履行党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考察、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各党支部与党委签订责任书,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四)聚焦目标任务,主题教育走深走实。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班子成员和高级主管先后围绕X改革发展、提质增效、科技成果转化与市场拓展及提升等个主题开展调研。次,形成调研报告。份,梳理问题。通过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治整改,促进X在体制机制改革、科技创新项目推进,项目运行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和市场推广、营造创新氛围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二、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

  (一)以责任落实为重点,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坚持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全年召开党委会议X次,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宣传思想、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安全、统战等工作。修订《X章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X法人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程序。从严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党委会前置要求,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落实管党责任,党委与支部签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目标责任书签订。份,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与述职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六位一体”的党建责任体系,重点落实基层书记抓党建工作职责,为巩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提供了有力抓手。

  (二)创新工作载体,激发党建活力。大力推进党支部工作规范运行,所属党支部通过党组评估验收。深入推进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项目,激发研发人员活力,助力技术创新奋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开创新局面。开展党建工作观摩交流,促进党支部间、本部与驻外党支部之间的互动交流,党建工作质量显著提高。制定《党建考核细则》,进一步完善工作考核标准,突出实绩导向,通过月度检查、季度评估、年底总评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考核,促进党支部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将继续探索信息化条件下有效开展党建工作的新载体新路数,深化“互联网+党建”工作,优化拓展X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综合网络平台,提升党建信息化水平。建立党支部“活力指数”数据库,依据各党支部开展活动次数、参加人数、综合评定党支部的组织活力,对活力不强的党支部及时整改提高。

  (三)持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利用党群例会,讨论研究党建工作考核、创先争优、群团建设等事项,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经营管理中的把关定向作用。党委召开X次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X次、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X次,充分利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发现、定位、剖析、整改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带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完成个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按程序新设立党支部,进一步完善党组织架构,促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持续深化。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突显人才支撑发展作用

  (一)坚持党管干部,选人用人从高从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在确定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对名拟调整干部进行了严格的组织考察,提任干部X人,交流X人,破格提拔X人,解聘X人。

  (二)拓展育才用才思路,加快高科技人才成长。编制《科技研发人才开发专项规划》,明确技术人才的梯队层次和成长计划。坚持常态化职称职位晋升和择优聘用,2020年,晋升X人,破格聘任X人,低聘X人。继续强化新员工“七个一”培养,聘用专业技术带头人与青年员工结对,签订师徒结对协议,进行动态跟踪培养。建立项目组灵活组建机制,鼓励青年员工通过自由组合、竞争、竞标等方式承担各类项目,竞聘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骨干,促进青年员工快速成长。

  (三)拓宽年轻骨干培养渠道,筑牢人才发展高地。全面落实人才队伍建设方案,开展多方位岗位交流培养锻炼。开展X期干部培训班,提升中层干部管理能力与水平,增强干部队伍责任心和改革意识。组织X名经营管理干部参加省一级干部教育网络培训班;

  X名干部参加党组培训,X名党支部书记参加省级党支部书记培训。先后派到扶贫村的X名青年骨干,其突出表现得到镇政府和总X的高度认可。选派X名青年员工到石化X挂职锻炼,得到相关X的重用并延长挂职期限。向兄弟单位司派出X名骨干员工开展技术服务工作,为总X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人才技术支撑。同时,向总X输送X名“技术+经营”型中层干部,对总X技术人才支撑的作用进一步加强。

  四、强化纪律规矩约束,优化干事创业环境

  (一)抓责任,增强履职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两次,结合主体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责任书》X份,层层压紧靠实责任。

  (二)抓教育,强化“底线思维”。对新提拔任用X名干部进行廉洁从政法规知识测试,提醒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学习典型案件,提高“拒腐防变”的免疫能力,强化“底线思维”。同时,把加强技术保密工作作为X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色重点来抓,通过强化教育管理、完善硬件设施,打造保密安全屏障等措施,扎实做好保密工作,未发生丢失泄密和重大责任事故。

  (三)抓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修订章程,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事内容和决策程序;

  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对X名中心、分X、部门负责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收集到意见建议共计X条并进行整改落实。充分运用约谈、提醒、谈话等措施,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

  (四)抓整改,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对于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问题,通过采取坚持科技创新的战略定力、完善科技创新模式,推动高质量立项与运营管控、强化战新产业孵化力度,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等措施,已整改完成项,持续坚持整改项。

【篇2】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协助党组织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全面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

  2.协助党组织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细化任务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个人,层层压实责任。

  3.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协助本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统筹部署监督任务

  4.每年年初根据上级纪委和本级党组织要求,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统筹部署纪检监督工作任务。

  5.围绕推动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权力、资金和资源等监督重点,将监督责任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人。

  (三)严格纪律监督

  6.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和局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7.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又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肃查处触犯纪律底线的行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四)加强作风监督

  8.强化对庸政、懒政、怠政问题的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

  9.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开展对《城阳区党员干部“十个不得”的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纪律和规矩落到实处。

  (五)加强执纪审查

  10.加强信访举报和网络舆情等受理工作,完善问题线索管理机制。突出监督惩治重点,盯紧领导干部,紧扣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强化纪律审查,形成持续震慑。

  11.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经常使用起来,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到实处。

  12.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加大问责追究力度,以严格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六)强化党内监督

  13.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谈话诫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14.落实同下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制度,督促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七)推动源头防治工作

  15.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学习测试活动。

  16.通过信访举报、执纪审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体制、机制和管理中的问题,督促健全风险预警和内控机制。

  (八)加强纪检部门(干部)自身建设

  17.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弘扬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坚持用“四把尺子”对照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发现问题、执纪审查和问责追究的能力。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机构作用,防止“灯下黑”。

【篇3】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篇4】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篇5】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镇党委集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根据《朝阳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镇年度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分析一次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每季度专题听取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解决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年末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汇报。

  3.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与村支部书记签订从严治党责任书。

  4.组织召开从严治党领导小组联席工作会议,研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工作,并督促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5.采取明察暗访、平时抽查和年底考核等方式,督促指导各村党支部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6.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7.每年将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党代会报告。

  8.党委全会每年听取部分下级党支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9.健全完善深化主体责任落实的明责机制,实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夯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制度;建立记实机制,实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确保可督可查,推动工作做实做细。

  (二)选好用好干部

  10.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等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3.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朝阳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坚持政治庸懒散奢及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事约谈、界面纠正,问题严重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14.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放下方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15.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考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16.认真履行党委廉政承诺。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7.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度重点任务分解意见,并抓好督办落实,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18.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9.加强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实施重要问题报告、决策全程记录、终身负责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

  20.深化党务、政务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简政放权、实施党组织职权清单、建立党内监督制度,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制度,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五)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2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链接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得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头,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祝好违纪查出和责任追究。

  22.领导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

  23.全力支持纪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24.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

  25.加强村级及镇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负面影响时间核问题及时化解,追究先关责任,及时例会剖析反思,查找原因,做出整改,建章立制,消除影响。

  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清单

  (一)亲自研究部署

  1.根据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各级纪委关于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学习传达、谋划部署,结合实际,对全镇从严治党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搞好任务分解、督办落实和组织领导工作。

  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每季度专题听取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听取从严治党情况汇报,解决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镇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年末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汇报。抓好领导落实、推进督查、专项工作请示与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和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具体明确意见。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3.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对重要问题研究分析,案件查办、考核评价核评价及结果运用等重点环节,亲自督促,对落实不力等问题明确指出、坚决纠正。

  4.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及时全面掌握班子成员及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对班子成员及下属班子主要负责人事实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廉洁从政、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报告;每年不少于两次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了解和把握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每年开展一次以上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对班子成员、下属班子主要负责人在至少谈话一次并适当记录,督促履职尽责,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抓早抓小,对不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大力支持镇纪委工作

  5.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6.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落实镇纪委各项建设措施、明确纪委书记分工规定,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7.把从严治党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

  8.组织并主动参加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等活动,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

  9.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10.组织并带头开展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的要求。

  11.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听取全镇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

  12.对责任制考核排名后三位的村主要领导进行工作约谈。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

  13.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委意见、实施细则及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治党有关规定,带头践行党委廉政承诺。

  14.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6.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7.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8.每年向党委全会或全镇领导干部大会进行述职述责述廉。

  (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19.组织召开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0.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21.加强对下级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三、党委副书记、镇长责任清单

  (一)主动研究部署

  1.根据省委、市委、市委反腐倡廉总体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和安排镇政府及所属部门从严治党具体工作。组织召开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

  2.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清廉政府建设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参与党委关于从严治党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清廉政府建设状况。

  5.及时全面掌握镇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

  (三)大力支持纪委工作

  6.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7.加强对镇监察室的领导,督促办事处有关部门落实街道监察室提出的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8.把从严治党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镇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

  9.主动参加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10.带队开展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的要求。

  11.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责任清单,督促开展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12.对政风行风评议排名靠后的站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

  1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从严治党制度建设,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带头践行党委班子各项廉政自律规定和个人廉洁从政承诺。

  1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5.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6.每年向党代会或全镇领导干部大会进行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等情况,带头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家庭发生的重要事项。

  (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17.组织召开镇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8.加强对镇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9.加强对镇站所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四、党委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清单

  1.主动研究部署

  (1)协助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从严治党工作,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状况。

  (2)参与党委关于从严治党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结合分管工作部门单位实际,指导制定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从严治党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状况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5)对分管的工作部门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分管范围内从严治党情况。

  2.支持查办案件

  (6)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

  (7)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3.加强督促指导

  (8)对分管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9)及时督促制定分管范围内预防腐败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抓好落实。

  4.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

  (10)对分管单位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1)组织分管工作的部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5.参加检查考核

  (12)积极参与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指出被考核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

  (13)督促检查分管工作的部门从严治党日常工作,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6.严格廉洁自律

  (14)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实施细则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积极践行党委廉政承诺。

  (15)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利用职权为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6)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8)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9)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本人廉洁从政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0)每年向市纪委和党委提交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7.认真履行从严治党其他方面的职责。

  (二)个性责任清单

  1.人大主席个性责任清单

  (1)在开展人大各项工作中,同步推进从严治党建设。

  (2)组织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落实镇党委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安排人大代表小组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为人大“两个机关”、“两个一线”建设提供政治、纪律保障。

  (3)强化反腐倡廉舆论引导,组织策划廉政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大工作崇廉尚俭的浓厚氛围,加大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力度,树立人大工作者及人大代表廉洁履职新形象。

  (4)强化人大工作反腐倡廉舆情管控,加强对涉腐突发舆情的监测、研判与处置,凝聚反腐倡廉正能量。

  2.党委副书记个性责任清单

  (1)在社会管理创新、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中,同步推进从严治党建设。

  (2)安排部署全镇政法系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发现、纠正、查处执法中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

  (3)对在执法监督、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处理涉法涉诉事件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督促将相关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4)督促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公开公正公平。

  (5)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6)督促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警机制。

  (7)重点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查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8)严格执行廉洁征兵“五条禁令”。

  (9)督促抓好全街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等相关工作中的从严治党责任。

  3.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个性责任清单

  (1)领导全镇纪检工作,全面完成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2)组织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查处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3)督促查处涉农项目、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违规违纪案件。

  (4)督促指导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村务公开等农村基层从严治党事项。

  (5)督促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严格公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6)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深化“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7)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8)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加强“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纠正和查处违纪行为;督促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9)协助党委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加强对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对所辖村党总支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10)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加强成员单位办案协作配合,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

  (11)以“零容忍”态度查办腐败案件,既严肃查处发生在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2)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工作在向党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督促有关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13)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地方和单位,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4)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加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15)加强对党委成员的监督,实行提醒告知、述责述廉等制度。

  (16)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反馈选拔任用干部的廉政状况。

  (17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交流,及时调配优化干部结构。

  (18)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19)督促各村纪检小组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完成从严治党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4.党委委员、副镇长个性责任清单

  (1)组织分管下属单位和所保村开展从严治党教育讲座,针对分管领域人士进行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2)每半年在适当场合、时间范围通报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等情况。

  (3)组织分管部门、所包村对从严治党工作、党分廉政建设上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必要措施,使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4)涉及分管领域、下属单位人员政治安排、待遇安排和工作安排中正确履职,切实做到规范程序不走样,严格标准不变通。

  (5)组织开展民主监督、接受人大监督做好工作。

  (6)发挥群团组织在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夯实群众基础。

  5.主任科员个性责任清单

  (1)坚持“好干部”标准,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牢固树立“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选人用人导向。

  (2)组织开展干部为政心态教育,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3)督促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4)对全镇组织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6.党委委员专职委员个性责任清单

  结合专职委员分管工作和党委委员共性清单,细化各专职委员责任个性清单。

【篇6】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书记、局长xx第一责任人清单

  (一)职务与分工:党组书记、局长主持xx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政金融xx科

  (二)责任清单(18项)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结合xx实际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参加涉及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认真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4.组织局党组领导班子听取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案件查处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上级巡视、巡察、专项工作检查的整改落实。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

  6.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与班子成员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处置。

  7.每年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提出履责要求。

  8.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对履责不力的予以约谈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

  9.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0.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驻局纪检组按照《党章》和“三转”要求,履行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开展纪律审查、纠正“四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等职责,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帮助排除办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11.落实中、省纪委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部署,督促指导驻局纪检组每年通报曝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12.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13.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责任清单内容,推动审议通过。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进行审阅,提出意见并签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分别与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4.每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15.每年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6.每年为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17.督促指导办公室、财政金融xx科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

  18.局党组、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一)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党组成员、调研员分管经贸科、农林水xx科、社会保障科。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经贸科、农林水xx科、社会保障科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二)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固定资产投资xx科、行政事业xx科、内审中心、局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固定资产投资xx科、行政事业xx科、内审中心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三)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局党组成员、总xx师分管审理稽核科,协助局长管理财政金融xx科、xx信息中心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审理稽核科,协助局长督促指导财政金融xx科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四)xx责任清单(5项)

  职务与分工: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分管局监察室工作

  1.协助局党组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工作,带领纪检组按照党章规定,围绕执纪监督问责,履行党的纪检检查职能。负责纪检组的全面工作及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好市纪委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及时传达、学习中省市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安排、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3.督促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进一步细化、明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和运转机制,建立务实、明晰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

  4.加强与省xx厅、市纪委、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的联系、沟通,及时向局主要领导反馈纪检组执纪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5.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提醒约谈,使瞪眼睛、咬耳朵、拉袖子等监督方式经常化、制度化。

  (五)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副处长协助处长分管xx处的日常工作、局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xx处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六)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经济责任xx办公室主任分管经济责任xx工作、局扶贫工作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实施经济责任xx的xx组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篇7】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作为全办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领导班子对全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大的政治、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省委、市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专题总结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党委班子成员要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主动坚决地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县委年度工作情况、重要会议精神,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政策调整、重要立法事项等事关全县重大事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卫生公共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中央、省委和市委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坚定理想信念

  4.抓好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打牢理想信念根基。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对各种错误思想敢于亮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每年向县委专题报告。

  6.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培育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7.把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四)科学选用干部

  8.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9.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制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任前考察工作,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机制。

  10.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1.牢固树立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探索不同领域党组织发挥作用有效途径,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2.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经常队伍素质能力。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六)加强作风建设

  13.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全面推进党务政务等领域办事公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群众意见直通车、联系点、帮扶点等群众工作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5.组织制定完善作风建设各项制度,狠抓制度执行,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作风建设松劲松懈和反弹回潮,确保“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良好作风在我办事处落地生根。

  (七)建设廉洁政治

  16.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年度双报告与评议”“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等工作制度,改进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17.领导和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大案件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及时解决,重要情况及时听取汇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18.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规范权力行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9.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巡察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问题随时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

  (八)坚持民主集中制

  20.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实行重要情况报告、决策全程记录、终身负责制度。党组织会议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2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推动形成既严肃认真又充满活力的党内生活新常态。

  (九)加强组织领导

  22.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3.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24.每年对村党组织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

  25.村党委每年1月31日前和7月31日前,分别向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和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十)完善党建制度体系

  26.及时总结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完善制度审核备案办法,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27.严格落实和执行党建各项制度,健全考评机制、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党委书记是全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办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3.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和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4.管党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以及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等制度。

  7.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接受和纪工委、群众等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9.每年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10.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实行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督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开展履职履责谈话不少于2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11.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主持班子廉政学习不少于4次、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重要时间节点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2.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并支持纪工委对下级党员干部依纪依法查处。

  13.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纪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支持纪工委依纪依法办案。

  三、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全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村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每年对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每年年底前向党委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村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每年至少参与2次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和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8.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三)加强日常监管

  9.经常检查分析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研究、推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10.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谈话1次,及时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

  11.指导分管部门、分包村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四)坚持以身作则

  1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群众等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篇8】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篇9】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矿党委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委是全矿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全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有关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措施》等党内法规和规定要求,健全完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机制,在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按照规定每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少于2次,每年召开党代表大会不少于1次,每年组织党代表调研不少于1次,向集团公司报告上年度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不少于1次。

  2.对矿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明确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班子会、职代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

  3.坚持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融入于企业党的建设、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风险防控、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生态环保、作风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4.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矿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五个转变发展思路、十大行动实施路径、改革三年行动等中心工作,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并结合实际开展督促检查。

  5.加强党委对各类风险管控工作的领导,聚焦投资、法律、财务、稳定等风险,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和管理机制,强化实时监测预警,及时排查隐患,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6.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和重点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杜绝程序空转、变形走样等形式主义问题,确保党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中把关定向的领导作用落地见效。

  7.领导和监督各党支部和党员单位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8.加强对群团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职工群众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障集团公司党委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保障集团公司党委各项工作安排落到实处。每年专题研究群团和统战工作各不少于1次。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9.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对XX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有关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的组织路线总要求,突出政治功能,提升领导力组织力,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10.坚守政治立场,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有关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督促指导全公司各级党组织召开高质量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12.提高政治能力,着力加强全体基层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作风锤炼,切实提高党员单位领导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

  13.永葆政治本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企业发展史教育,继承革命传统,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锤炼政治品格。

  14.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集团公司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矿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找准目标定位,明确努力方向,要经常与上级决策部署和各项指示要求对标对表,制定过硬措施,细化工作计划,高标准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矿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15.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从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把握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集团公司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及时、如实向集团公司报告;矿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及时、主动向部党组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一事一请、一事一报,并通过书面形式逐级上报,提前上报,逐级审批。

  16.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党章、严格尊崇党章,从严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执行。牢记政治使命,严守政治纪律,防范和杜绝七个有之。加强对党章执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17.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总书记对X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公司党委第一议题,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有关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8.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学习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进行集中学习,每季度开展1次集中研讨,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用好学习强国、XX党建等学习平台,实现基层干部学习活动全覆盖。

  19.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央和省委有关宣传思想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XX煤电集团公司党委有关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XX煤电集团公司党委有关构建大宣传格局、加强大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牢把握集团公司战略定位和目标愿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做好政策解读和思想引领,持之以恒坚持正面舆论导向,巩固壮大主流意识形态,引领广大干部职工形成思想认同、价值认同、情感认同,凝聚务实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0.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XX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要求,严格执行《XX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范畴,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究和辨析引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四种责任,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向集团公司党委专题汇报1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同时加强网上网下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形成分众化、差异化、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管控,充分发挥网评员作用,积极参与网上正面舆论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

  (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21.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以全面提升人才素质为核心,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选拔单位领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不断健全完善党员权利保障制度机制,推动落实和保障党员各项权利,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2.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委会议事规则,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

  23.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单位领导选拔任用条例》《XX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XX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与组织人事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等相关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深化改革、科技创新、破解企业改革发展瓶颈难题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最前沿考察识别干部,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成绩突出的干部选拔任用到合适岗位上,确保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24.健全完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严格落实XX煤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及考核结果运用,充分调动各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25.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积极运用学习强国XX党建等信息化平台,规范开展组织生活,持续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推进四抓两整治,紧盯基层党建薄弱环节,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集团公司巡察问题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每年对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开展1次述职评议考核。

  26.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XX煤电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1年人才工作规划》《XX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大学生员工培养管理办法》,不断健全完善集团公司人才引进培育、选拔任用、考核激励、服务保障和督导推进五项机制,重点抓好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党务工作人才四支队伍建设,做好团结、服务、引领工作,真诚关心人才、爱护人才、锻炼人才、成就人才,不断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五)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27.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党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深入落实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政策,广泛开展金秋助学、医疗救助、困难帮扶、送温暖等活动。深入基层、聚焦基层、服务基层,广泛听取职工群众心声,着力解决事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难点问题,真正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28.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有关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和集团公司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五十条规定、矿二十九条规定的落实,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针对矿四风方面的隐患和问题,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盯紧各类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新问题和新动向,建立完善改进思想作风、文风会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制度,发挥制度治本功能,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29.持之以恒巩固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持续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落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集团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30.加大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单位领导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力度,充分运用好诫勉、函询、组织处理等手段,发挥好监督、提醒和警示教育作用。定期分析各部室、区队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措施。

  31.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有关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查摆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支持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问题线索的监督执纪工作,对各单位、各级干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32.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健全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分析、办理、反馈机制和单位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33.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遵守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34.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坚持挺纪在前,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基层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诫勉、通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通过严管体现厚爱。

  35.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上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36.大力整治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持续推进四察四治,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新动向作为纠治重点,深化整治,防止反弹回潮。

  37.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全体基层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洁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筑牢全体基层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38.围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廉洁从政从业、道德操守以及家风建设等方面,管住管好基层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防止基层干部小错酿成大错。

  39.有针对性的开展纪律教育。坚持以案释纪、以案明纪,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教育,通过举办廉政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等活动,深入剖析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40.主动接受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整改成果常态长效。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腐败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诬告、造谣等行为严肃处理,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41.从严惩治腐败。聚焦线索反映集中、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紧盯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安排、招标投标等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防腐败问题发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损害职工利益的腐败案件。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42.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公司和矿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4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暗箱操作、以权谋私、行贿受贿、利益输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企业重大损失的,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查处。

  44.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每年专题研究2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

  45.严格执行《XX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督查办法》,进一步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八)加强党的制度建设

  46.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统筹推进企业立改废释各项工作,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司党内制度体系。

  47.切实担负起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领导、组织、推进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健全完善执规责任体系,加强执规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规不依、执规不力等问题。

  48.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培训,增强全体基层干部尊规学规守规用规意识,提高依规决策、依规办事、依规履职的能力水平。

  二、党委书记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党委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1.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指导实践,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要求,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列出专题,每月至少组织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1次,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结合工作实际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或思考短文,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好学习强国、XX党建等学习平台,实现基层干部学习活动全覆盖。

  2.按年度开展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落实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每年向集团公司提交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进行专题研究和具体安排,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批示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问责追责等方面的工作材料。

  4.年初带头制定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带头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确定年度重点项目,明确任务分解和职责分工。

  5.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及时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集团公司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听取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进行研究部署,制定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6.加强对工作推进、落实效果的督导。对党委会议决定落实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工作机制。

  7.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教育、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单位领导廉政谈话及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工作流程,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逐一开展廉政谈话。

  8.积极运用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对基层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轻微违纪问题,实施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

  9.带头开展廉政教育,认真学习传达上级纪委全会精神以及通报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活动,每年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为单位基层干部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10.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每年召开1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和党性修养。

  11.强化组织观念,健全议事规则,自觉坚持集体领导,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12.每年对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开展检查考核,督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分管领域和分管工作当中,着力解决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3.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对四风问题的常态化监督,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作风建设督查,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14.抓住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通过强化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及时发现问题、防范问题和纠正问题,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15.站稳群众立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复杂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能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16.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指导工作。

  17.坚持单位领导接访下访制度,了解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协调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将问题化解在系统行业内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8.尊崇党章,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19.带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会议、接待、培训和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规定,时刻防范四风问题隐形变异。

  20.从严约束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涵养家风家教,保持健康的党内同志关系,建立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倡导清清爽爽的政商关系、战友关系,积极营造向上向善的从政环境。

  21.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动各级单位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

  三、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和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有关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国资委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要求,协助党委书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联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集团公司和矿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矿党委支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4.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

  5.参与矿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6.根据矿党委统一安排,定期不定期检查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应当追究责任的同时提出处理意见。

  7.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及时批办查处。

  8.每年年底前向矿党委和党委书记报告覆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9.认真落实上级领导和矿党委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

  10.加强对分管、联系基层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分管、联系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构成违纪的问题,及时报告矿党委;支持执纪执部门对分管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11.结合工作分工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听取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1次以上。

  12.每年为分管、联系单位的干部讲授廉政党课1次以上。

  13.对分管、联系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或者重大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党委书记,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

  14.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5.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单位领导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16.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査,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7.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四、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省委、集团公司和矿党委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支部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支部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3.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

  4.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5.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先进人才。

  7.监督基层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9.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10.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11.按照党建基本活动时间节点召开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主题党日活动等活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分;支委会每月召开1次;党课每半年1次,;支部组织生活会全年不少于1次;每月开展1次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党日活动。

  12.按照全年有要点、每季有计划、每月有活动的要求,全面部署本支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做到有要点、有计划、有制度、有通讯员、有载体、有活动、有记录。

  13.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矿党委、纪委报告。

  14.经常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重点加强对各级党员管理人员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管理人员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增强四个自信,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15.坚决惩治腐败,积极畅通群众诉求信访反映渠道,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党员单位领导存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要加大诫勉谈话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治病于初始。

  五、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履行好支部书记抓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传达学习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谋划、部署、安排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落实主体责任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做到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要求做好谈心谈话、工作约谈、诫勉谈话、责令纠错和任职谈话等工作。

  2.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带头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集团公司和矿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至少向矿党委专题报告次抓党建工作情况。

  4.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专题总结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

  5.强化宣传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教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对各种错误思想敢于亮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每年向矿党委进行专题报告。

  7.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和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扎实做好问题整改。

  8.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职工至少谈心谈话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9.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单位领导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单位领导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篇10】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篇11】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区委印发的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局实际,现调整完善本责任清单如下:

  一、局党组领导班子清单

  局党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抓加强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职责。具体承担16项责任。

  1.

  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把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及从政道德要求等纳入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

  2.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3.

  制定并推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

  4.

  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

  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及纪检联络员成长。

  6.

  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

  7.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廉政谈话提醒有关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8.

  从严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

  9.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

  10.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常态化督查,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

  11.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并运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和配合巡视巡察、区委责任制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按时报告问题整改情况。

  13.执行“双报告”制度,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时向长乐区委、长乐区纪委专题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14.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15.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落实省委“四下基层”和区委“四个万家”要求,主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6.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要带头落实好“四个亲自”和“三个管好”,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具体承担10项责任。

  1.亲自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听取汇报,研究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

  3.亲自参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签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6.加强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及时听取本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7.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督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应进行谈话提醒,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8.坚持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科室,应亲自约谈科室负责人。

  9.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并带头接受监督。

  10.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事项融入分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承担8项责任。

  1.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时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败要求与改革措施同步实施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2.

  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化解廉政风险,组织制定防范性措施和规定,并督促抓好落实。

  3.

  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抓落实的情况;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4.

  督促分管科室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5.

  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纪律审查、改进作风、预防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支持、指导、协调查处。

  6.

  经常性开展对分管科室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科室负责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向局党组和纪检组直至上级党组织报告。

  7.

  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8.

  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XXXX局

  2019年6月7日

  抄送:XXX纪检组,局领导,存档。

  XXXXXX局

【篇12】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巩固集团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集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重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加强政治引领,抓好政治建设这项根本性建设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着力解决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和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等问题。一是提升政治领导力。把切实践行“两个维护”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始终做到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从政治上谋划、推动工作,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监督检查,严查“七个有之”问题。同时要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培养一支政治坚定、学识精湛、乐于奉献的领导集体,不断提升党组织领导班子政治领导力和干事创业的能力。二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坚决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强化规矩意识,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绝不越级越权,自行其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召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强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制定会议方案,主持研究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把关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对没有针对问题、脱离实际,没有触及思想的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求重新修改。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作风,营造民主讨论的党内生活氛围,凡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贯彻执行,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发挥好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充分调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集中全党智慧,保证党的决策正确和有效实施。

  (二)强化思想引领,抓好思想建设这项基础性建设思想不牢,地动山摇,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是党建之源,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解决学习主动性不足、学习不深入、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形式单一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把牢思想的“总开关”。一是完善机制学。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每年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并适时进行调整,每年集中学习和外出参观学习不少于12次,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国企党建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坚持领导领学,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谈体会、带头做辅导报告、带头讲党课,解决好党员干部职工思想上的困惑。二是创新方式学。通过开展讲座、召开交流会、重温入党誓言、学习英模事迹、党的知识考试、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增强交流,互相学习,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带头问题学。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从问题入手,将思考问题贯穿于学习过程的始终,在学习中善于发现问题、勇于面对问题、乐于研究问题、着力解决问题。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分析研判排查各领域风险隐患,尤其在敏感时间节点,及时开展思想教育,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党员同志、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通过“学习强国”“传习苑”等平台和载体开展学习交流,各党支部加强对“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的督促力度,增强学习活跃度,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学习习惯。

  (三)树立大抓基层导向,抓好组织建设这项重点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战斗力,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弱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扛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党建主责、主业和主角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聚焦落实抓机制,健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筑牢战斗堡垒。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为工作遵循,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从“宽、松、散”走向“严、紧、实”;同时严把党员入口关,提高党员进入“门槛”。认真执行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原则,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做到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增强党的战斗力。三是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口”。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相关原则、基本条件和程序选拔使用干部。

  (四)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抓好作风和纪律建设这项关键性工作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着力解决工作作风自由散漫、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四风”隐形变异、日常监督执纪标准低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教育。以学习教育为抓手加强作风和纪律教育,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的重点学习内容之一,严节点,严日常,增强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思想觉悟,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切实杜绝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二是驰而不息整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严禁公费购酒、公费旅游。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顿。继续开展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整顿,解决机关工作“不够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使党员干部带头转作风、纠“四风”。四是落实党内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相关规定,领导干部及时向组织报送个人有关事项的变动情况。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解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防控措施不完善和监督执纪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全局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真抓严管,强化对分管范围、分管单位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置,不回避不包庇,坚持压力传导,筑牢责任链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继续开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作风整顿,对照“五不五要”工作要求,及时查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针对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健全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做到真管严管,确保管党治党真正抓到底、严到位。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将反腐倡廉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养、提拔、管理、使用各个环节,树牢“底线”意识,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反腐倡廉专题知识竞赛、讲座等,增强学习活动的感染力、冲击力。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开展以案释纪,以案施教,重点案例点名通报,达到处理一人一事、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四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

  局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党委副书记XX同志兼任,日常工作由XX、XX两位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

  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强化履职尽责,根据责任清单(见附件),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至少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汇报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

  注重日常动态监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目标奖励等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机关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篇13】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制定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清单如下:

  一、坚决树牢和践行“四个意识”。

  带头并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落地见效。

  二、坚决强化管党治党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建立相关工作纪实台账;组织并带头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认真执行党管武装各项制度,切实履行书记职责,对主体责任各项任务亲自研究谋划、加强督促协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批办、重大案件亲自督导。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推动任务落实。

  三、坚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模范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监督等基本制度,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走形式、搞变通,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定期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坚决推动班子成员落实责任。

  督促、指导和支持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和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日常监管,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每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推动班子成员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五、坚决自觉接受和支持监督。

  主动接受区委、区纪委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支持区纪委对我局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全面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六、坚决落实廉洁自律规定。

  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带头并推动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备案等制度,坚决反对和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七、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定期向区委、区纪委报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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