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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集合20篇

2022-05-13 09:08:54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中文词汇表,汉语拼音是Qīngdān。它指的是相关项目的详细登记清单。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文章20篇 ,欢迎品鉴!第1篇...

中文词汇表,汉语拼音是Qīngdān。它指的是相关项目的详细登记清单。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文章20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第2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第3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责任和任务

  1.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党政主要领导做到“五不直管”和末位表态。

  4.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5.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

  6.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具体业务之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7.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责任和任务

  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当好表率。带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

  3.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定期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组织推动。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主动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1次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6.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7.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三、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和任务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部室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分管部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部室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分管领域内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公司党支部委员会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分管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5.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第4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成绩清单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守政治担当,牢固树立党建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扛起党建主体责任大旗。引领所属支部严格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生态,将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个环节。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亲自宣讲十九大精神1次。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及党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全年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2次。

  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吉林市有关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强化“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份,党员公开承诺书10份。

  多措并举,有效提升非公党建工作水平。贯彻落实“七项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企业党支部“五好一满意“活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增效节支取得良好成果。全年共计发展非公企业党员4名,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输入了新鲜血液。

  (二)统筹部署,全面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

  对照相关文件精神,以五弊问题为导向,共查摆出班子存在问题6个,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存在问题33个。在前期查摆问题基础上,认真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制定切合实际的问题整改措施,全面构筑风清气正、廉洁高效、干事创业的开发区政治原生态。

  (三)精心组织,有效推动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结合实际,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强化扶贫工作力度,组织党员干部包保贫困户15户,全年为包保的贫困户贫困村提供帮扶资金(含物资)近12万元。

  (四)宣传动员,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驻区企业签订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承诺书,确保领导到位、责任明确。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扫黑除恶舆论氛围。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走访调查,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二、问题清单

  一是党建学习教育深度不够。理论学习停留在表面,浅尝辄止,缺乏刻苦钻研精神,没有更深入挖掘理论的内涵,思想上缺乏紧迫感。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没有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还没能将理论与日常实际工作相结合。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方面,方式比较老套,枯燥乏味,一般只限于念念文件、读读文章,这种照本宣科的学习方式必然导致一些党员干部对党建理论学习的兴趣不浓厚,参与热情不高。

  二是存在“重发展、轻党建”思想。由于开发区工作性质比较特殊,总认为开发区工作重点在于大力发展经济,因此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在了抓招商洽谈、项目建设等工作上,导致对党建工作倾注精力和时间相对不足,对党建工作落实还不够全面,在具体工作中抓的还不够细致,措施还不够得力,与抓经常、抓具体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基层党组织设置还不尽合理。驻区非公规模企业20个,由于党员数量少,有的企业只有2-3个党员,部分企业存在无党员情况,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对基层支部的设置只是简单的合并重组,没有完全兼顾工作上的协调统一,党建工作开展还不均衡,个别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不健全,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使得非公党建工作不能平衡协调发展,工作效果打了折扣。个别企业支部在推进本企业节能增效、创新发展上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的不够好,企业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是作风建设长效化机制还不健全。学习教育问题整改还未完全落实到位,“四风问题”整治还不彻底,企业干部“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部分党员干部只是畏惧制度约束,还没有真正触及思想灵魂深处,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还没有发挥到极致。作风建设管理机制不到位,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对不履行职责和存在这样那样问题的基层党组织成员多是批评教育,手段单一,没有制定出更好的办法。党建考评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还缺乏一套科学的奖优罚劣机制,基层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还未充分发挥出来。

  三、任务清单

  一是不忘初心,牢固树立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首要职责,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高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化水平。坚守党性原则,从严监督管理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坚持每周集中学习1次,每名党员干部全年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以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打造真抓实干的干部队伍。

  二是牢记使命,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将党建工作同经济发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推进开发区党建工作整体提升。严格后备干部选拔程序,提高后备干部整体素质,组建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高的开发区后备人才队伍。提升党员发展质量,抓项目谋发展,提升服务品质,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是创新特色载体,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全区党建工作服务民生水平。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转型创新发展中的桥梁纽带及先锋模范作用。协助企业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开发区党群活动中心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活跃党员群众的文化生活。组织党员积极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优势。积极发挥基层支部在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确保开发区创新发展实现新突破。

  四是重学习,全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学习体会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有效提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创新发展理念,培育“五大思维”能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增强总揽开发区发展全局的驾驭力,增强推动发展的执行力。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等相关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全部履行集体决策制度,有效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每项决策都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第5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镇党委集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根据《朝阳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镇年度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分析一次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每季度专题听取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解决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年末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汇报。

  3.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与村支部书记签订从严治党责任书。

  4.组织召开从严治党领导小组联席工作会议,研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工作,并督促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5.采取明察暗访、平时抽查和年底考核等方式,督促指导各村党支部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6.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7.每年将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党代会报告。

  8.党委全会每年听取部分下级党支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9.健全完善深化主体责任落实的明责机制,实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夯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制度;建立记实机制,实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确保可督可查,推动工作做实做细。

  (二)选好用好干部

  10.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等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3.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朝阳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坚持政治庸懒散奢及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事约谈、界面纠正,问题严重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14.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放下方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15.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考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16.认真履行党委廉政承诺。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7.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度重点任务分解意见,并抓好督办落实,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18.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9.加强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实施重要问题报告、决策全程记录、终身负责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

  20.深化党务、政务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简政放权、实施党组织职权清单、建立党内监督制度,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制度,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五)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2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链接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得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头,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祝好违纪查出和责任追究。

  22.领导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

  23.全力支持纪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24.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

  25.加强村级及镇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负面影响时间核问题及时化解,追究先关责任,及时例会剖析反思,查找原因,做出整改,建章立制,消除影响。

  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清单

  (一)亲自研究部署

  1.根据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各级纪委关于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学习传达、谋划部署,结合实际,对全镇从严治党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搞好任务分解、督办落实和组织领导工作。

  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每季度专题听取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听取从严治党情况汇报,解决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镇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年末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汇报。抓好领导落实、推进督查、专项工作请示与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和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具体明确意见。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3.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对重要问题研究分析,案件查办、考核评价核评价及结果运用等重点环节,亲自督促,对落实不力等问题明确指出、坚决纠正。

  4.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及时全面掌握班子成员及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对班子成员及下属班子主要负责人事实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廉洁从政、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报告;每年不少于两次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了解和把握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每年开展一次以上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对班子成员、下属班子主要负责人在至少谈话一次并适当记录,督促履职尽责,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抓早抓小,对不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大力支持镇纪委工作

  5.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6.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落实镇纪委各项建设措施、明确纪委书记分工规定,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7.把从严治党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

  8.组织并主动参加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等活动,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

  9.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10.组织并带头开展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的要求。

  11.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听取全镇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

  12.对责任制考核排名后三位的村主要领导进行工作约谈。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

  13.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委意见、实施细则及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治党有关规定,带头践行党委廉政承诺。

  14.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6.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7.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8.每年向党委全会或全镇领导干部大会进行述职述责述廉。

  (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19.组织召开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0.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21.加强对下级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三、党委副书记、镇长责任清单

  (一)主动研究部署

  1.根据省委、市委、市委反腐倡廉总体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和安排镇政府及所属部门从严治党具体工作。组织召开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

  2.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清廉政府建设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参与党委关于从严治党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清廉政府建设状况。

  5.及时全面掌握镇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

  (三)大力支持纪委工作

  6.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7.加强对镇监察室的领导,督促办事处有关部门落实街道监察室提出的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8.把从严治党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镇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

  9.主动参加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10.带队开展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的要求。

  11.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责任清单,督促开展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12.对政风行风评议排名靠后的站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

  1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从严治党制度建设,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带头践行党委班子各项廉政自律规定和个人廉洁从政承诺。

  1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5.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6.每年向党代会或全镇领导干部大会进行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等情况,带头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家庭发生的重要事项。

  (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17.组织召开镇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8.加强对镇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9.加强对镇站所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四、党委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清单

  1.主动研究部署

  (1)协助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从严治党工作,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状况。

  (2)参与党委关于从严治党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结合分管工作部门单位实际,指导制定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从严治党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状况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5)对分管的工作部门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分管范围内从严治党情况。

  2.支持查办案件

  (6)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

  (7)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3.加强督促指导

  (8)对分管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9)及时督促制定分管范围内预防腐败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抓好落实。

  4.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

  (10)对分管单位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1)组织分管工作的部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5.参加检查考核

  (12)积极参与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指出被考核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

  (13)督促检查分管工作的部门从严治党日常工作,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6.严格廉洁自律

  (14)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实施细则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积极践行党委廉政承诺。

  (15)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利用职权为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6)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8)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9)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本人廉洁从政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0)每年向市纪委和党委提交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7.认真履行从严治党其他方面的职责。

  (二)个性责任清单

  1.人大主席个性责任清单

  (1)在开展人大各项工作中,同步推进从严治党建设。

  (2)组织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落实镇党委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安排人大代表小组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为人大“两个机关”、“两个一线”建设提供政治、纪律保障。

  (3)强化反腐倡廉舆论引导,组织策划廉政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大工作崇廉尚俭的浓厚氛围,加大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力度,树立人大工作者及人大代表廉洁履职新形象。

  (4)强化人大工作反腐倡廉舆情管控,加强对涉腐突发舆情的监测、研判与处置,凝聚反腐倡廉正能量。

  2.党委副书记个性责任清单

  (1)在社会管理创新、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中,同步推进从严治党建设。

  (2)安排部署全镇政法系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发现、纠正、查处执法中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

  (3)对在执法监督、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处理涉法涉诉事件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督促将相关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4)督促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公开公正公平。

  (5)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6)督促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警机制。

  (7)重点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查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8)严格执行廉洁征兵“五条禁令”。

  (9)督促抓好全街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等相关工作中的从严治党责任。

  3.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个性责任清单

  (1)领导全镇纪检工作,全面完成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2)组织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查处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3)督促查处涉农项目、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违规违纪案件。

  (4)督促指导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村务公开等农村基层从严治党事项。

  (5)督促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严格公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6)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深化“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7)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8)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加强“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纠正和查处违纪行为;督促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9)协助党委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加强对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对所辖村党总支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10)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加强成员单位办案协作配合,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

  (11)以“零容忍”态度查办腐败案件,既严肃查处发生在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2)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工作在向党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督促有关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13)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地方和单位,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4)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加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15)加强对党委成员的监督,实行提醒告知、述责述廉等制度。

  (16)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反馈选拔任用干部的廉政状况。

  (17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交流,及时调配优化干部结构。

  (18)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19)督促各村纪检小组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完成从严治党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4.党委委员、副镇长个性责任清单

  (1)组织分管下属单位和所保村开展从严治党教育讲座,针对分管领域人士进行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2)每半年在适当场合、时间范围通报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等情况。

  (3)组织分管部门、所包村对从严治党工作、党分廉政建设上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必要措施,使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4)涉及分管领域、下属单位人员政治安排、待遇安排和工作安排中正确履职,切实做到规范程序不走样,严格标准不变通。

  (5)组织开展民主监督、接受人大监督做好工作。

  (6)发挥群团组织在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夯实群众基础。

  5.主任科员个性责任清单

  (1)坚持“好干部”标准,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牢固树立“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选人用人导向。

  (2)组织开展干部为政心态教育,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3)督促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4)对全镇组织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6.党委委员专职委员个性责任清单

  结合专职委员分管工作和党委委员共性清单,细化各专职委员责任个性清单。

第6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认直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按照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现就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工作任务

  (一)从严抓管党治党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两个维护”、“四个服从”,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每半年向县委、县纪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职尽责。

  2、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专题研究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并建立定期研究、督导检查、专项考核等制度,逐级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认真梳理分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分解落实;建立党组责任清单、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党内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

  4、坚持和完善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党建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着力解决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创新方式方法,深化结亲连心、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用好“学习全国”等新载体,推动党的建设在线化、数据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每年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二)从严抓思想建设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树牢“四个意识”,认真组织使用“学习强国”APP,通过积分排名等方式进行督导考核。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方向。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利用革命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渠道,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宗旨。

  (三)从严抓纪律作风

  1、推进纪律作风整顿常态化。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违纪违法案件展开警示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各级纪委通报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以案明纪。

  2、用好党组纪律处分权限,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触犯纪律立即处理,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从严抓选人用人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从严抓作风建设

  1、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的优良作风,全面落实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持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从严问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对“慵、懒、散、浮、拖”整治力度,严肃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3、改进联系群众方式方法,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干部群众谈心谈话等制度,始终保持党员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第7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制定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清单如下:

  一、坚决树牢和践行“四个意识”。

  带头并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落地见效。

  二、坚决强化管党治党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建立相关工作纪实台账;组织并带头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认真执行党管武装各项制度,切实履行书记职责,对主体责任各项任务亲自研究谋划、加强督促协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批办、重大案件亲自督导。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推动任务落实。

  三、坚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模范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监督等基本制度,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走形式、搞变通,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定期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坚决推动班子成员落实责任。

  督促、指导和支持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和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日常监管,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每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推动班子成员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五、坚决自觉接受和支持监督。

  主动接受区委、区纪委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支持区纪委对我局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全面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六、坚决落实廉洁自律规定。

  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带头并推动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备案等制度,坚决反对和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七、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定期向区委、区纪委报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

第8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深度发展,进一步巩固局党组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实施全面实施的通知》(xx事务(x)xx号)的要求,现在结合xx机构的实际,制定了中共商洛市xx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28项)

      局党组是局部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执行者、推进者,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全面集体责任。要把全面严格的党工作纳入xx工作的整体布局,统一规划,积极行动。坚持双手抓住,抓住局机关全面严格执行党主体责任,履行xx监督责任时,加强对被审查机关全面严格执行党主体责任的检查,切实执行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各项重点任务。

  (一)提高政治地位。

  1.坚定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意识到思想政治行动与核心党中央高度一致。

  2.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进xx局党建工作不断深入、责任落实。

  3.集体研究、直接部署推进xx机构全面从严格控制党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安排,明确班组成员分管(协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格控制党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执行、促进机制。

  4、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求,每年至少召开全市xx机关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总结安排工作。

  5.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判断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及时执行巡逻、作风巡逻、全面严格管理党特别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组织重要问题线索检查,推进整改措施的执行,按时完成并报告。

  7.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评估,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目标任务统一评估。局党组应与局领导、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报告程序、内容和形式,运用评价结果,发挥评价指导、激励作用。对不按规定报告、不履行职务的实施责任进行追究。

  8.全面完善党主体责任双重报告制度,局党组每年1月31日前书面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年度全面履行党主体责任状况。接受各科全面严格管理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9.组织科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的职务和评价,听取各科全面从严格管理党主体责任状况报告,推进责任执行。

  10.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党建和党事业中失职失守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11.建立和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每年通报曝光典型案件,保持一定的力量。

  (二)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12.坚定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推进两学一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提高共产党人的精神背景。

  13.率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加强执行情况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持续纠正四风。

  14.加强纪律教育,加强纪律执行,及时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局部机关培训计划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领导干部率先宣传,让党员干部知道恐惧、恐惧、守下划线,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15.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党内监管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权力运行监管,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第9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工作任务

  (一)从严抓管党治党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两个维护”、“四个服从”,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每半年向县委、县纪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职尽责。

  2、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专题研究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并建立定期研究、督导检查、专项考核等制度,逐级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认真梳理分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分解落实;建立党组责任清单、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党内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

  4、坚持和完善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党建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着力解决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创新方式方法,深化结亲连心、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用好“学习全国”等新载体,推动党的建设在线化、数据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每年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二)从严抓思想建设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树牢“四个意识”,认真组织使用“学习强国”APP,通过积分排名等方式进行督导考核。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方向。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利用革命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渠道,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宗旨。

  (三)从严抓纪律作风

  1、推进纪律作风整顿常态化。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违纪违法案件展开警示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各级纪委通报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以案明纪。

  2、用好党组纪律处分权限,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触犯纪律立即处理,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从严抓选人用人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从严抓作风建设

  1、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的优良作风,全面落实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持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从严问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对“慵、懒、散、浮、拖”整治力度,严肃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3、改进联系群众方式方法,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干部群众谈心谈话等制度,始终保持党员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第10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协助党组织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全面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

  2.协助党组织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细化任务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个人,层层压实责任。

  3.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协助本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统筹部署监督任务

  4.每年年初根据上级纪委和本级党组织要求,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统筹部署纪检监督工作任务。

  5.围绕推动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权力、资金和资源等监督重点,将监督责任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人。

  (三)严格纪律监督

  6.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和局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7.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又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肃查处触犯纪律底线的行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四)加强作风监督

  8.强化对庸政、懒政、怠政问题的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

  9.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开展对《城阳区党员干部“十个不得”的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纪律和规矩落到实处。

  (五)加强执纪审查

  10.加强信访举报和网络舆情等受理工作,完善问题线索管理机制。突出监督惩治重点,盯紧领导干部,紧扣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强化纪律审查,形成持续震慑。

  11.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经常使用起来,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到实处。

  12.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加大问责追究力度,以严格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六)强化党内监督

  13.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谈话诫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14.落实同下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制度,督促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七)推动源头防治工作

  15.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学习测试活动。

  16.通过信访举报、执纪审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体制、机制和管理中的问题,督促健全风险预警和内控机制。

  (八)加强纪检部门(干部)自身建设

  17.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弘扬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坚持用“四把尺子”对照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发现问题、执纪审查和问责追究的能力。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机构作用,防止“灯下黑”。

第11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部署要求,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总体筹划、全面部署。召开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议题的党组会27次,始终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制定市妇联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召开年度党的工作会议暨纪检工作会议,传达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组成员向党组书记、各党支部书记向党组成员、党员向各党支部书记层层递交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书记递交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组织好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述责述廉会。党组书记、主席戴蕴同志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为全体党员讲党课,在工作中加强对各支部的监督指导。党组成员带队对分管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过程中,党组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将政治教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干部的重点学习内容。一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20次,党组成员搞好自学。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做宣讲,机关举办系列培训34班次,千人次接受教育。通过开展“四个一”活动,推动各支部落实加强政治建设思路举措。深入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召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妇女儿童工作实践”专题研讨会。在广大妇女群众中深入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活动,开展“百千万巾帼大宣讲”1175场,覆盖6.5万人,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党组注重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干部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工作,选出新一届两委班子并认真开展廉政集体谈话。

  二、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内监督,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

  为全体党员干部购买、订阅《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国纪检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辑》等书籍和报刊。请市纪委有关室主任、市委党校教授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自觉增强管党治党能力水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做合格共产党员”等专题辅导讲座。

  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妇联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以案为警为鉴、忠诚干净担当”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月活动,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征集廉政格言。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机关大厅宣传屏、微信群、QQ工作群等发布警示教育提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关于市级机关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及关于组织学习5起典型问题通报的通知精神,集中收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为了政治生态的海晏河清》《铁纪强军》。各党支部开展好运用“掌上”廉政教育平台有关工作,通过宣传栏、机关大屏、征集廉政格言等形式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学习和教育,使全体党员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新要求,增强全体党员用纪律为尺子来规范自己言行的高度自觉,让纪律红线变成每一名党员的言行底线。

  严格党内监督,在女性网、XX妇女微信公众号设立举报窗口,公布举报电话,在机关大厅设立意见箱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监督“一报告两评议”,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做好年度集中报告随机抽查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重点查核,督促做好变化事项30日即时报告。4名局级领导、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31名处级干部按时填报了个人事项,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即时报告。对机关干部和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十九大精神学习、“两学一做”等内容列入考核内容,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完整性。审核干部人事档案35份,随机抽查干部个人事项4人次,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征求廉政意见29人次,停止晋升职级2人次,取消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资格4人次。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紧盯重点问题线索、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加强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纪律审查等工作,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案例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把用好“四种形态”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对4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以批评教育、警示提醒、组织生活会、书面检查等方式教育党员干部37人次。

  组织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以市委巡视九组进行专项巡视及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十九检查考核组考核反馈市妇联存在“廉政风险和警示教育针对性还不够强,一些干部认为妇联是群团组织,属于无钱无权的弱势群体,不存在廉政风险问题”为重点展开专题讨论。持续抓好巡视整改,研究市委巡视组对市妇联党组开展专项巡视提出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及时上报《市妇联关于中央第三巡视组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扎实落实整改任务,截止目前,18项整改内容已基本整改完毕。

  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制定《市妇联关于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在XX市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中所列10个重点治理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市妇联实际,梳理了机关党员干部在不作为不担当方面的一些表现和现象,在全会范围开展调查问卷,将大家认为市妇联存在的十个比较集中的问题表现,列入市妇联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治理重点,使得治理工作开展的更有针对性。各部室各单位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台账。针对查找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开展整改,各党支部共查找存在问题67条,出台措施89条,其中部分和妇女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党组会专题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工作,制定《市妇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调研排查,查找存在问题并逐条提出整改举措。

  制定《市妇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宣传教育方案》《关于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严控“三公”经费,2020年1-10月份“三公”经费7.48万元,同比减少61.7%,会议数量28次,同比减少3.6%,以市妇联名义制发文件25件,同比减少35.9%。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彻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将净化政治生态工作纳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纳入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纳入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组织反对“好人主义”“圈子文化”专题讨论,引导党员干部认真查摆政治生态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铲除“好人主义”“圈子文化”滋生土壤。向市纪委上报《市妇联政治生态报告》。以培育健康党内政治文化为目标,深入开展机关文化大讨论,大力表彰五好党支部和先进个人。开展为革命烈士献花篮、学雷锋活动,赴红旗渠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弘扬正能量。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市妇联机关党委关于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组议事规则、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等制度,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基层党支部会议和活动。利用“党建云”平台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实施管理监督,在党建云平台上发布信息600余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生活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通过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交流研讨,支部书记讲党课、谈心谈话,开展特色党日活动等,不断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切实得到增强。

  持续改进作风。制定“大兴学习之风、深入调研之风、亲民之风、尚能之风”活动方案,积极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开展调研服务月活动,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别带队深入16个区调研,选派7名干部赴街道蹲点调研3个月。启动包括20个课题的女性民生调查,详细了解妇女群众需求。基层调研坚持轻车简从、不打招呼。及时将妇女需求转化为人大、政协的提案议案,通过主动申报实施市民心工程、实施服务妇女儿童实事等方式,为妇女群众解难事、办实事,满足群众需求。各支部党员全部去社区报到,与社区进行联学共建,组织党员到社区和帮扶村开展共建活动,加深机关党员对帮扶农村和社区工作的认识,了解基层工作情况,机关党员的作风得到锤炼。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从严管理干部。认真学习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在组织推选全国妇女十二大代表和筹备召开我市妇女十四大、组织干部职务职级晋升过程中,严格把好代表和人选的政治关,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择优为37人次晋升职级,向全体干部公开职级晋升纪律要求和监督平台、监督电话。

  严格干部日常管理考核,1人被评为基本称职。从严抓好干部因私出国(境),落实出国(境)前承诺、征求廉政意见(处级)、领导审批、请销假、情况报告等规定。制定《内部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修订《机关考勤管理规定》,从严规范干部请销假和考勤制度,对19人次按照相关规定扣发年终奖、未休假补贴和绩效奖。对买官卖官、带病提拔、任职回避、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对企业违规兼职取酬等五类重点问题进行了重新甄别、全面自查和逐人排查。

  2020年,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缺乏有效监督激励手段,党员干部的学习成效参差不齐;落实主体责任压力传导逐级递减,上热中温下冷、水流不到头的现象仍然存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制度化体系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措施:

  1.在加强政治建设上下功夫。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集中宣讲、专题培训、党课教育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学思践悟,深入学习领会“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严守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成为一种自觉、一种行为、一种责任,强化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妇女群众服务的政治担当,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大是大非面前要立场坚定,头脑清醒。

  2.在强化政治责任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中国妇女十二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领会和把握习总书记关于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党的妇女工作的根本保证等重要论述,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结引领妇女,找准职能定位,对标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在服务大局中更好发挥妇联组织作用。

  3.在加强思想建设上下功夫。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作为世界观改造的核心内容,作为党性锻炼的终身课题。注重加强党性教育,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提升舆论引导能力。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各支部党员集体学习,组织开展学习笔记和研讨展示交流、主题党日等活动,充分利用好党建云平台,采取多种形式激发党员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

  4.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上下功夫。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落实好党组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组书记牵头抓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压力,使基层党建由“软任务”变为“硬指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查检查,特别是针对一些重点问题开展督查,将支部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整改举措到位情况和整改机制建设情况等通过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推动责任和工作落实。基层党支部每年至少1次向党组专题报告党建工作。

  5.在加强作风建设上下功夫。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扎实开展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一系列制度规定,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和机关干部蹲点调研工作长效机制,每年下基层蹲点调研至少3个月,集中下基层活动每年安排不少于4次。要围绕与发展改革工作紧密相关的重大课题,确保调研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加强推进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多下基层了解改革发展的瓶颈,关心基层妇联及广大妇女的发展状况,做到畅通联系妇女的渠道,做到妇女所求、我有所助;妇女所盼,我有所帮;妇女所怨,我有所解,做妇女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娘家人,不断提升抓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6.在加强纪律建设上下功夫。把纪律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放在首位,认真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用好反面教材,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施教,以案示警,以案肃纪。继续抓好党章党规的学习贯彻和执行。贯彻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准确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特别要正确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把预防、监督放在首位,让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及时踩“刹车”,不碰红线,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自我净化能力。

  7.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上下功夫。把握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凡提四必”制度和党组书记、纪委书记“双签字”等措施,严把政治首关。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教育培训、绩效工资等情况有机结合。探索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查核工作,严格干部管理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担当作为创新竞进的意见(试行)》,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8.在加强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协调性。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作风的良好局面。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等机制,落实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对机关干部和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规程(试行)》等制度,开展制度宣讲解读,加强制度的教育和培训,让党员干部明规矩、守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用制度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保障。

第12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13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好司法厅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制定司法厅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一、司法厅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抓好思想建设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为主要形式,不断提升理论学习能力、理论认知水平和理论实践能力。

  2.树牢总目标思想。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有关新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陈全国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打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疆工作总目标的思想基础,紧紧围绕总目标谋划、开展和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3.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深入学习党规党纪,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深刻领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精神实质。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观念,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的共同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4.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以党委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会为抓手,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长期坚持、形成常态。

  (二)严明纪律规矩

  5.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如一地向党中央看齐,向*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6.严守反分裂斗争纪律。在反分裂斗争这一重大原则立场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健全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评估研判机制、教育引导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捍卫国家安全、维护新疆稳定。

  7.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确保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8.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组织原则。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向上级报备,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做到“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10.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严于自我解剖,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1.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20个字”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三个特别”政治标准,坚持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的新疆干部要求,坚持重党性、重品行、重实绩、重基层、重公认,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的用人导向。

  12.树好用人导向。大力选拔对党忠诚,有较强群众工作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的干部,注重在复杂环境和反分裂斗争一线培养、考验和选拔干部,大胆提拔贯彻总目标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干部,大胆提拔关键时刻能够站出来、冲的上、顶得住、打得赢,不爱惜自己的“羽毛”,不留所谓“后路”、不左顾右盼、不身在曹营心在汉、敢于发声、敢于亮剑、敢于牺牲的干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13.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对全系统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规范职责权限,明晰权力边界,强化监督,督促领导干部为民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岗位锻炼,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落实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倒查追究机制,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切实转变作风

  14.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项规定,深入查找司法行政系统存在的“四风”“四气”问题,坚决整改,推进作风建设的持续进步。

  15.健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经常开展走基层、访民生、解民忧以及基层体验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联谊等活动为载体,推动全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基层、服务基层,促进团结、促进稳定、促进发展。

  16.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果,发挥正反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落实好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推进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建立推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扎实推进制度建设

  17.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制定的各项党内法规,定期组织开展党内法规落实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力的,依照相关规定,严厉问责。

  18.建立司法厅党委党建工作制度清理机制,定期(每五年)对司法厅党委制定的党建工作相关制度进行集中清理,依照规定程序,废止、修改有关党建工作制度。

  19.依照职责权限,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完善有关党建工作制度,并报备上级党组织。建立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制度备案审查机制,提高制度制定质量。

  (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0.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与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层层签订责任书,构建全覆盖的责任体系。

  2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制度、措施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传统廉政文化。

  22.加强党内监督。加大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明确党委全面监督、纪检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监督职责,形成监督合力。

  23.强化执纪问责。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问责。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八)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24.落实工作责任。把党的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党委会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党委扩大会议报告1次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党建工作。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党建工作例会,每月召开1次党建工作协调推进会。每年组织开展1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25.加强分类指导。司法厅党委根据司法行政系统不同领域的党建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相关的党建课题研究,研究制定不同领域开展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形成党建理论研究和党建实践的具体成果。

  26.严格考核问责。实现全系统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全覆盖,把党建工作实效作为年度考核、日常考核、个别调整考察、换届考察、后备干部调研考察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依照相关规定,严格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

  二、司法厅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党建重要工作亲力亲为、重大课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

  2.督促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帮助分析和解决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

  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转变作风,当好表率。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十项规定,主动查找和切实整改“四风”“四气”问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好“访惠聚”驻村工作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6.坚持亲力亲为,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落实“六个一”工作机制,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及时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汇报1次党建工作,每年向党委扩大会汇报1次党建工作。

  7.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反腐倡廉、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每年为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

  8.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本人的有关事项,主动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9.主动接受和支持同级纪检组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支持纪检组对发生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纪律审查,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10.每年向上级党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及“一岗双责”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司法厅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

  1.认真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司法厅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领域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领域部门负责人落实党建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情况。

  3.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特别是部门负责人的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

  4.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特别是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群众意见,提出推进党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研究制定加强党建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专题调研,认真排查问题漏洞,完善制度规定。

  6.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带头为联系点党员干部上党课。严格对照检查,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十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8.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组的监督,支持驻厅纪检组、机关纪委对发生问题的分管领域进行纪律审查,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14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矿党委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委是全矿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全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有关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措施》等党内法规和规定要求,健全完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机制,在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按照规定每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少于2次,每年召开党代表大会不少于1次,每年组织党代表调研不少于1次,向集团公司报告上年度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不少于1次。

  2.对矿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明确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班子会、职代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

  3.坚持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融入于企业党的建设、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风险防控、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生态环保、作风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4.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矿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五个转变发展思路、十大行动实施路径、改革三年行动等中心工作,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并结合实际开展督促检查。

  5.加强党委对各类风险管控工作的领导,聚焦投资、法律、财务、稳定等风险,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和管理机制,强化实时监测预警,及时排查隐患,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6.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和重点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杜绝程序空转、变形走样等形式主义问题,确保党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中把关定向的领导作用落地见效。

  7.领导和监督各党支部和党员单位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8.加强对群团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职工群众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障集团公司党委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保障集团公司党委各项工作安排落到实处。每年专题研究群团和统战工作各不少于1次。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9.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对XX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有关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的组织路线总要求,突出政治功能,提升领导力组织力,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10.坚守政治立场,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有关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督促指导全公司各级党组织召开高质量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12.提高政治能力,着力加强全体基层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作风锤炼,切实提高党员单位领导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

  13.永葆政治本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企业发展史教育,继承革命传统,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锤炼政治品格。

  14.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集团公司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矿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找准目标定位,明确努力方向,要经常与上级决策部署和各项指示要求对标对表,制定过硬措施,细化工作计划,高标准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矿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15.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从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把握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集团公司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及时、如实向集团公司报告;矿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及时、主动向部党组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一事一请、一事一报,并通过书面形式逐级上报,提前上报,逐级审批。

  16.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党章、严格尊崇党章,从严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执行。牢记政治使命,严守政治纪律,防范和杜绝七个有之。加强对党章执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17.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总书记对X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公司党委第一议题,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有关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8.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学习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进行集中学习,每季度开展1次集中研讨,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用好学习强国、XX党建等学习平台,实现基层干部学习活动全覆盖。

  19.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央和省委有关宣传思想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XX煤电集团公司党委有关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XX煤电集团公司党委有关构建大宣传格局、加强大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牢把握集团公司战略定位和目标愿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做好政策解读和思想引领,持之以恒坚持正面舆论导向,巩固壮大主流意识形态,引领广大干部职工形成思想认同、价值认同、情感认同,凝聚务实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0.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XX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要求,严格执行《XX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范畴,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究和辨析引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四种责任,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向集团公司党委专题汇报1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同时加强网上网下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形成分众化、差异化、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管控,充分发挥网评员作用,积极参与网上正面舆论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

  (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21.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以全面提升人才素质为核心,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选拔单位领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不断健全完善党员权利保障制度机制,推动落实和保障党员各项权利,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2.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委会议事规则,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

  23.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单位领导选拔任用条例》《XX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XX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与组织人事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等相关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深化改革、科技创新、破解企业改革发展瓶颈难题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最前沿考察识别干部,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成绩突出的干部选拔任用到合适岗位上,确保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24.健全完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严格落实XX煤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及考核结果运用,充分调动各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25.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积极运用学习强国XX党建等信息化平台,规范开展组织生活,持续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推进四抓两整治,紧盯基层党建薄弱环节,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集团公司巡察问题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每年对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开展1次述职评议考核。

  26.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XX煤电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1年人才工作规划》《XX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大学生员工培养管理办法》,不断健全完善集团公司人才引进培育、选拔任用、考核激励、服务保障和督导推进五项机制,重点抓好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党务工作人才四支队伍建设,做好团结、服务、引领工作,真诚关心人才、爱护人才、锻炼人才、成就人才,不断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五)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27.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党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深入落实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政策,广泛开展金秋助学、医疗救助、困难帮扶、送温暖等活动。深入基层、聚焦基层、服务基层,广泛听取职工群众心声,着力解决事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难点问题,真正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28.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有关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和集团公司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五十条规定、矿二十九条规定的落实,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针对矿四风方面的隐患和问题,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盯紧各类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新问题和新动向,建立完善改进思想作风、文风会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制度,发挥制度治本功能,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29.持之以恒巩固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持续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落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集团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30.加大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单位领导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力度,充分运用好诫勉、函询、组织处理等手段,发挥好监督、提醒和警示教育作用。定期分析各部室、区队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措施。

  31.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有关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查摆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支持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问题线索的监督执纪工作,对各单位、各级干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32.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健全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分析、办理、反馈机制和单位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33.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遵守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34.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坚持挺纪在前,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基层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诫勉、通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通过严管体现厚爱。

  35.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上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36.大力整治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持续推进四察四治,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新动向作为纠治重点,深化整治,防止反弹回潮。

  37.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全体基层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洁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筑牢全体基层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38.围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廉洁从政从业、道德操守以及家风建设等方面,管住管好基层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防止基层干部小错酿成大错。

  39.有针对性的开展纪律教育。坚持以案释纪、以案明纪,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教育,通过举办廉政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等活动,深入剖析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40.主动接受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整改成果常态长效。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腐败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诬告、造谣等行为严肃处理,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41.从严惩治腐败。聚焦线索反映集中、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紧盯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安排、招标投标等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防腐败问题发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损害职工利益的腐败案件。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42.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公司和矿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4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暗箱操作、以权谋私、行贿受贿、利益输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企业重大损失的,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查处。

  44.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每年专题研究2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

  45.严格执行《XX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督查办法》,进一步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八)加强党的制度建设

  46.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统筹推进企业立改废释各项工作,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司党内制度体系。

  47.切实担负起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领导、组织、推进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健全完善执规责任体系,加强执规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规不依、执规不力等问题。

  48.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培训,增强全体基层干部尊规学规守规用规意识,提高依规决策、依规办事、依规履职的能力水平。

  二、党委书记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党委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1.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指导实践,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要求,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列出专题,每月至少组织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1次,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结合工作实际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或思考短文,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好学习强国、XX党建等学习平台,实现基层干部学习活动全覆盖。

  2.按年度开展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落实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每年向集团公司提交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进行专题研究和具体安排,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批示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问责追责等方面的工作材料。

  4.年初带头制定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带头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确定年度重点项目,明确任务分解和职责分工。

  5.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及时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集团公司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听取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进行研究部署,制定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6.加强对工作推进、落实效果的督导。对党委会议决定落实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工作机制。

  7.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教育、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单位领导廉政谈话及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工作流程,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逐一开展廉政谈话。

  8.积极运用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对基层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轻微违纪问题,实施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

  9.带头开展廉政教育,认真学习传达上级纪委全会精神以及通报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活动,每年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为单位基层干部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10.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每年召开1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和党性修养。

  11.强化组织观念,健全议事规则,自觉坚持集体领导,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12.每年对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开展检查考核,督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分管领域和分管工作当中,着力解决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3.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对四风问题的常态化监督,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作风建设督查,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14.抓住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通过强化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及时发现问题、防范问题和纠正问题,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15.站稳群众立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复杂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能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16.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指导工作。

  17.坚持单位领导接访下访制度,了解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协调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将问题化解在系统行业内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8.尊崇党章,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19.带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会议、接待、培训和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规定,时刻防范四风问题隐形变异。

  20.从严约束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涵养家风家教,保持健康的党内同志关系,建立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倡导清清爽爽的政商关系、战友关系,积极营造向上向善的从政环境。

  21.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动各级单位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

  三、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和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有关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国资委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要求,协助党委书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联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集团公司和矿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矿党委支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4.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

  5.参与矿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6.根据矿党委统一安排,定期不定期检查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应当追究责任的同时提出处理意见。

  7.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及时批办查处。

  8.每年年底前向矿党委和党委书记报告覆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9.认真落实上级领导和矿党委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

  10.加强对分管、联系基层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分管、联系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构成违纪的问题,及时报告矿党委;支持执纪执部门对分管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11.结合工作分工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听取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1次以上。

  12.每年为分管、联系单位的干部讲授廉政党课1次以上。

  13.对分管、联系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或者重大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党委书记,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

  14.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5.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单位领导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16.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査,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7.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四、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省委、集团公司和矿党委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支部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支部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3.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

  4.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5.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先进人才。

  7.监督基层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9.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10.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11.按照党建基本活动时间节点召开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主题党日活动等活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分;支委会每月召开1次;党课每半年1次,;支部组织生活会全年不少于1次;每月开展1次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党日活动。

  12.按照全年有要点、每季有计划、每月有活动的要求,全面部署本支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做到有要点、有计划、有制度、有通讯员、有载体、有活动、有记录。

  13.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矿党委、纪委报告。

  14.经常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重点加强对各级党员管理人员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管理人员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增强四个自信,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15.坚决惩治腐败,积极畅通群众诉求信访反映渠道,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党员单位领导存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要加大诫勉谈话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治病于初始。

  五、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履行好支部书记抓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传达学习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谋划、部署、安排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落实主体责任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做到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要求做好谈心谈话、工作约谈、诫勉谈话、责令纠错和任职谈话等工作。

  2.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带头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集团公司和矿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至少向矿党委专题报告次抓党建工作情况。

  4.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专题总结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

  5.强化宣传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教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对各种错误思想敢于亮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每年向矿党委进行专题报告。

  7.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和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扎实做好问题整改。

  8.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职工至少谈心谈话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9.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单位领导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单位领导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第15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16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书记、局长xx第一责任人清单

  (一)职务与分工:党组书记、局长主持xx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政金融xx科

  (二)责任清单(18项)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结合xx实际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参加涉及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认真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4.组织局党组领导班子听取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案件查处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上级巡视、巡察、专项工作检查的整改落实。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

  6.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与班子成员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处置。

  7.每年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提出履责要求。

  8.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对履责不力的予以约谈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

  9.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0.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驻局纪检组按照《党章》和“三转”要求,履行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开展纪律审查、纠正“四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等职责,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帮助排除办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11.落实中、省纪委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部署,督促指导驻局纪检组每年通报曝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12.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13.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责任清单内容,推动审议通过。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进行审阅,提出意见并签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分别与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4.每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15.每年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6.每年为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17.督促指导办公室、财政金融xx科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

  18.局党组、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一)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党组成员、调研员分管经贸科、农林水xx科、社会保障科。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经贸科、农林水xx科、社会保障科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二)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固定资产投资xx科、行政事业xx科、内审中心、局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固定资产投资xx科、行政事业xx科、内审中心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三)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局党组成员、总xx师分管审理稽核科,协助局长管理财政金融xx科、xx信息中心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审理稽核科,协助局长督促指导财政金融xx科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四)xx责任清单(5项)

  职务与分工: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分管局监察室工作

  1.协助局党组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工作,带领纪检组按照党章规定,围绕执纪监督问责,履行党的纪检检查职能。负责纪检组的全面工作及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好市纪委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及时传达、学习中省市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安排、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3.督促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进一步细化、明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和运转机制,建立务实、明晰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

  4.加强与省xx厅、市纪委、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的联系、沟通,及时向局主要领导反馈纪检组执纪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5.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提醒约谈,使瞪眼睛、咬耳朵、拉袖子等监督方式经常化、制度化。

  (五)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副处长协助处长分管xx处的日常工作、局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xx处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六)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经济责任xx办公室主任分管经济责任xx工作、局扶贫工作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实施经济责任xx的xx组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第17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领会贯彻xx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照《中共xx市委关于严格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行意见》精神,制定xx年xx镇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下:

  一、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以党章为根本遵守,认真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制发班子成员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导落实了。按要求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请示报告重要问题,自觉接受市纪委和镇纪委监督并支持其实行职责。加强和改良党的领导,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高执政能力。学习贯彻xx强军思想,认真履行党管武装制度。加强对各村和镇直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认真落实了廉政谈话、检查考核等制度。镇党委会每一年最少两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事项及时研究。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保护党XX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建设,牢固建立并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保护”。坚决贯彻党XX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完成上级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对党虔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狠抓党的思想建设,以xx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

  坚定理想信心,牢记党的主旨,挺起共产党人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一年很多于一次廉政专题学习,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展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贯彻新时期党的组织线路。坚决履行党XX关于干部提拔任用有关规定,严把政治关、品行关、风格关、廉洁关,加强干部提拔任用和监督,严格履行民主集中制。

  五、锲而不舍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密切党同人民大众的血肉联系

  推动新时期党的组织线路落实了,加强党的风格建设,厚植党执政的大众基础。延续纠正“四风”,加强风格纪律建设。展开常常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

  六、严格抓好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增强政治性、时期性、原则性、战役性

  贯彻落实了《关于新情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了加强班子建设的各项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认真落实了民主集中制、严格履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七、坚持抓好党内监督,实现管党治党严紧硬

  严格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组织监督,推动民主监督。主动接受上级党委、纪委和同级纪委监督,主动接受大众监督,领导和支持纪委实行监督职责。对发现问题和线索,集中管理,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整改报告。对上级党委交办问题,及时处置。

  八、深化政治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认真履行《被巡查党组织配合XX巡查工作规定》,严格落实了整改责任,积极配合巡查巡察,收到巡查组反馈意见后二个月内报告整改情况,公然接受大众监督。

  九、努力构建反腐败有效机制,营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大众身旁腐败问题,标本兼治。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纪委实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

  十、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层层落实了

  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到平常工作,兼顾推动,具体研究,推动落实了。督导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实行好“一岗双责”职责,抓好下级领导班子的教育监管,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催促整改。组织展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检查、党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评议和基层党建书职评议,对落实了“两个责任”不力的,严肃追责。

第18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第19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要求,压实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年度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本着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的原则,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工作要求,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现制定**年度市局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

  带头执行并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牵头制定党委班子责任清单和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二、科学谋划**年度基层党建工作。

  坚持年初研究部署、年中督促推进、年底考核评议基层党建工作。在4月牵头研究谋划基层党建工作,制定基层党建工作方案和基层党组织以及市局党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推动班子成员和所属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每年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听取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至少开展1次以“抓党建促发展”为主题的专题研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高标准落实。

  三、持续加强党的科学理论武装。

  严格--------。

  四、深化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巩固和拓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党委年内专题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年内至少打造提升1个精品示范党支部。开展党支部建设状况调研,研判确定所属党支部先进、一般、后进等级,推动晋位升级。带头并督促班子成员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不少于1个,党委书记至少联系1个基层党支部,年内至少深入联系点2次,帮助解决1至2个突出问题,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年内召开班子会议,交流“深入基层抓基层、深入支部抓支部”学习交流会议。

  五、坚决整改突出问题。

  切实强化政治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整改等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从政治上找结症,从思想上挖根源,增强整改成果运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逐项对标对表找差距,确保所有整改事项全部落实到位。

第20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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