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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地税局落实审计整改的工作报告

2016-01-03 04:09:0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区地税局落实审计整改的工作报告篇一《XXX公司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自查自纠的报告》 ...

区地税局落实审计整改的工作报告篇一
《XXX公司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自查自纠的报告》

XXX公司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自查自纠的报告

根据《XXXXX公司全面落实审计整改实施办法》(XXXXXXXXXXXX号)有关公司文件精神,结合XXXXXX公司开展的第二次保险机构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加强中介业务管理自查自纠,治理商业贿赂不正当交易自查自纠和2011年度上半年依法合规经营报告等专项检查工作,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顺利进行,XXX公司高度认识,将开展好全面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具体行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细致谋划,精心部署,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自查自纠清查小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全面落实审计整改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清查,不走过场

成立清查小组后,XXX公司按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自查内容进行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自查,及时自纠

按照《XXXXXXXX司全面落实审计整改实施办法》的要求,XXXXX公司对违规承保、虚假退费、违规理赔、手续费及中介业务管理问题、XXXXX问题、保费核算问题、虚列费用、应收保费问题、资金管理问题、违规对外担保等十类重点问题进行了自查。

1、违规承保

201X年度XXXX公司保费收入达XXXXXX元,各险种保费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及追偿款收入等各项业务收入均如实反映并及时确认纳入帐内核算,不存在虚增保费、截留保费、虚假批退;严格执行条款费率,不存在拆单甩单跨年度调节保费、滚单入帐、改变条款约定退保环节虚假退保退费等数据不真实情况。同时,不存在违规变更条款承保及违规降低费率承保的情况。

2、虚假批改或违规注销

各险种赔付支出包括赔案缮制、赔款支付等基本能达到各项相关规定要求并符合保险合同相关规定。不存在制造虚假赔款及套取赔款情况、不存在扩大赔付、通融赔付现象;不存在向保险人支付赔款后收取返还的情况;不存在虚假列支理赔查勘费用等问题。

3、违规理赔

201X年度XXXX公司赔付支出XXXXXXXXX元,各险种赔付支出包括赔案缮制、赔款支付等基本能达到各项相关规定要求并符合保险合同相关规定。不存在制造虚假赔款及套取赔款情况、不存在扩大赔付、通融赔付现象;不存在向保险人支付赔款后收取返还的情况;不存在虚假列支理赔查勘费用等问题。

4、手续费及中介业务管理问题

未发现将直销业务虚挂为中介机构业务,虚开中介发票套取手续费用于支付给正式员工、无资格保险中介或个人手续费、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等数据不真实情况。严格执行“一条规定”、“两个条件”和三项一致的要求来支付中介业务手续费。

5、农业保险问题

根据农险相关规定,合规承保,合规理赔。不存在虚假承保

农业保险套取财政补贴,违规注销保单及虚假理赔,理赔到户不到位的情况。

6、保费核算问题

不存在通过拆分保单,跨年度调节保费收入或变更险种,或通过上年不出单或批退保单,次年出单或批增,调节年度保费的情况。

7、应收保费问题

在应收保费方面,至201X年底XXX公司应收保费余额为XXXX万元,其中见费出单以前账龄较长的应收保费比例较大。虽然按规定计提了坏帐准备,但努力降低应收保费仍是一个主要工作,争取在201X年底有一大幅度的下降。

8、虚列费用

不存在使用假发票报销,套取资金用于支付高管和职工薪酬奖金福利、个人侵占挪用资金以及支付中介手续费或贴补市场手续费等数据不真实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保监监管政策,不存在帐外暗中支付手续费,或超规定比例支付高额手续费等情况。

9、资金管理问题

不存在通过虚构经济事项或使用假发票报销,套取资金用于支付职工薪酬、个人侵占挪用资金以及支付中介手续费或好处费等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保监监管政策,不存在帐外暗中支付手续费,或超规定比例支付高额手续费等情况。

10、违规对外担保

201X年,XXX公司根据上级公司《关于开展XXXXXXXXXXXX有关事项清查工作的通知》(XXXXXXXXX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

合《关于开展对外担保有关事项清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的要求,开展了对外担保行为清查工作,经清查确认,并无通知禁止范围内的对外担保行为。

XXXXXX公司

201X年XX月XX日

区地税局落实审计整改的工作报告篇二
《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200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2006-12-12

——2005年4月26日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尹维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4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0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改情况。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7598.79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万元,已调账整改资金3807.66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 现对照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2005年的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额较小、品目较窄,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2004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1098.18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00年已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6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财政局从2004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444.69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2004年12月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04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3342.9万元,已归还2287.24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1055.5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产抵还300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931.74万元。制定了归还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455.66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万元、市城建委党校100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155.66万元。对1989年至1994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600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另外,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的56.15万元、单位银行账面余额比银行实际存款少166.88万元等问题,已进行了纠正,纳入账内管理。

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于1999年和2000年将档案保证金1329.36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因两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建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

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46.22万元,已于2004年12月收回。

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理处应收未收1993年7月至2003年12月合作经营收益590万元、水电费218.28万元、租金收入12.27万元的问题,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税收征管方面

1.关于少征、漏征各项税收8141.29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在市地税局的督促下,相关区局已征收入库8120.21万元,入库率99.74%。

余下未入库的21.08万元,将于2005年4月前征缴入库。

2.关于压欠力度不够,造成企业欠缴各项税款21300.41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底为止,2003年度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2658.6万元;2003年以前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6710万元,清缴入库率61.05%。对余下的欠税企业,市地税局将采取纳税信用评定和“以票控税”等措施,压减陈欠税款,防止新欠发生。

3.关于调节收入进度,延压的5153.59万元企业税款,已于2004年初全额入库

市地税局要求东西湖区地税局提高认识,规范税款征收入库,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市科技局通过科技三项费用及其项目的运作,共筹集资金2712.8万元用于科技大楼建设的纠正情况

市科技局2004年12月已撤消为承建科技大楼的某置业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资金全部收回;到目前为止,已归还科技三项费用538万元;对三年来通过火炬投资公司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名义,转拨给市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楼基本建设的1200万元问题,市科技、财政局已停止了这种做法,不再继续拨付资金。对尚未归垫的474.8万元,市科技局将采取科技大楼部分楼层出售变现的办法,确保2005年6月底前全部归还。同时进行延伸审计后,将结果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2.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滞拨4623.27万元问题的纠正情况

截至2005年2月为止,市科技、财政局已拨付2063万元,其中:市科技局1063万元,市财政局1000万元。对还未拨付的资金,为避免造成新的损失,两局将择优选择项目年内拨出,对年底前仍未拨出的资金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

3.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大量贷款逾期、呆滞并造成损失的纠正情况

2003年底,市财政、科技局应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5425.25万元(未收回的贷款中2000年前的贷款4690.5万元,占应收回贷款的86.46%)。其中市财政局3520.2万元(截至2003年末,应收回到期贷款4780.2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贷款1260万元),市科技局1905.05万元。整改期间已收回265.7万元。两局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并确立了分类清收的原则:属于项目成功、经营正常的24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822万元,要求企业列出还款计划,年内收回,做到应收尽收;属于改制、破产的52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960.05万元,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属于经营困难、负债较重等情况的39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377.5万元,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 为保证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对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尚未偿还的企业,新申请的项目一律不受理,已安排的新项目资金,一律予以停拨;另外,对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的企业,通过处理抵押物的方式归垫;同时市财政、科技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催收科技项目有偿资金的通知》,与委托银行共同催收。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纠正情况

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引以为戒,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对洪山区市政总公司违规出借资质证书,非法获利31.96万元的问题,已上缴财政。

2.关于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团公司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化项目资金667.1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底归还了520.9万元。余下的146.2万元,将由蔬菜种子公司2005年6月之前以项目配套设备归还。

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长江乐园建设指挥部等7个建设单位挤占工程成本的问题,已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清理,调整了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账务,挤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纠正。

武汉大花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武汉森茂生态绿化有限公司挪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共计180.5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4月全部收回。

市江堤加固项目建设中汉南区、江夏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截留“取土费”用于非项目支出的224.33万元,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办公室已于2004年11月全部整改收回。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套取资金和项目间相互挤占资金的纠正情况 原市市政建设局项目资金互相扯用的问题,在该局撤销后,已由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资产管理关系,进行清算调整予以纠正。

市司法局所属戒毒劳教所将已核销的98.89万元水电增容费支出列入劳教大队扩建概算、套取资金的问题,已于2004年2月收回。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110.89万元的问题,市建委经过清理,按建设项目重新调整了资金调拨。项目责任单位已采取调整相关账目的办法,使项目间相互挤占、混用资金的情况得到纠正。

4.关于层层滞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的纠正情况

在市林业局的干预下,市林业发展公司及东西湖区园艺公司已于2004年1月至2月,对滞欠的438.35万元征地补偿费全部拨付。

5.关于个别项目建设成本不实,有的甚至超付工程款的纠正情况

长江干堤汉南至白庙加固工程项目长期挂账348.19万元问题,已引起市水务局和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决定在工程竣工和财务决算时清理、调账。江岸区解放大道下延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多计工程结算款94.2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3月调减工程决算。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等单位超付工程款241.8万元的问题,市建委进行了清理核实,对超拨的资金已全部收回。

(六)四个远城区财政运行状况调查方面

1.部分区存在一定的虚增财政收入的纠正情况

对蔡甸区沌口小区管委会、新洲区财政局和阳逻等4个财政所,采用列收列支、空转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分别为3927.2万元和627.6万元,江夏区郑店、流芳、纸坊财政所,新洲区财政局及道观等4个财政所分别空列财政性收费收入1018万元、1823.7万元等问题,已引起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要求各区政府拿出具体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蔡甸区政府制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土地交易资产以及分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将所有土地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核算,从源头上避免虚增收入;江夏区政府将对执收单位的收入项目严格核算,避免将非预算内收入纳入预算内,并合理下达各乡镇行政性收费收入计划;新洲区政府通过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真实、准确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

2.虚列财政支出的纠正情况

黄陂区财政局按预算安排,在拨付区科技局科技三项费用400万元的同时,又从区科技局收回该项资金330万元,年终按400万元列报决算,区政府已纠正了不规范的做法。在2005年预算安排中保证了科技三项费用的资金来源,并承诺将严格按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对科技三项费用据实列支。

蔡甸区2003年实际拨付挖潜改造资金297.2万元,年终按800万元列报决算支出,虚列支出502.8万元挂预算暂存,区政府已将502.8万元全部作为企业发展资金拨付到位。

3.对4个区的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临时性追加较为频繁的纠正情况

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区政府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各个区都采取了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对可预见的支出一律通过年初预算安排;除突发事件、特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外,中途一律不得追加支出;由于政策变化和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报经区人大

批准后才能执行,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七)国有企业改制方面

市政府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非常重视,去年安排审计部门对市、区改制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揭示了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责成市国资管理部门及有关区政府研究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改制的控制办法。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已移交司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1.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汽修)将4.34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向市土地交易中心申请挂牌转让,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净价1135万元摘牌,但中南汽修实际只收到土地转让金400万元,低于摘牌价735万元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于2004年9月作为案件线索向江汉区检察院移交。江汉区检察院经核查后证实:中南汽修所属汽车修配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2001年底因解决改制中的资金缺口,将其青年路308号4.34亩土地以400万元转让给湖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3月经职代会同意签订了转让协议。2002年3月到10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4次将400万元转让费付清。2003年4月,为办理土地的过户手续,汽车修配厂按规定将该地块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挂牌价为1135万元。汽车修配厂称在土地交易中心高挂土地交易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土地被别人摘牌。江汉区检察院未发现该土地转让过程中有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

2.武汉建筑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汉建筑机械厂以3000万元的价格出让69.42亩土地给某房地产公司,比土地中心摘牌价3200万元低200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查出后,该厂已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目前该厂正在依法依规追索200万元转让差额款。

武汉建筑机械厂瞒报资产总计632万元的问题。其中,瞒报下属劳动服务公司净资产447万元;未将同益大厦5间商用房合计价值185万元纳入资产评估范围。市国资经营公司于2004年11月委托中介机构对该厂进行了全面的责任审计,督促整改,将瞒报的632万元资产已纳入账内并进行了重新评估。

3.东西湖棉纺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东西湖区政府非常重视东西湖棉纺厂的改制工作。东西湖棉纺厂在改制过程中将510.8万元的新机器设备及将原材料、产成品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东棉纺织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低于市场行情284万元的问题,在审计调查事中和事后,东西湖棉纺厂清算组分别提供了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转让行为有效,促使其完善了相关法律手续。

4.武汉自动化仪表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对武汉自动化仪表厂在改制中未将欠银行利息、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负债1144万元纳入评估范围的问题,硚口区政府已按有关规定将905万元的工商银行利息作挂账处理。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已得到全部纠正。

5.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纠正情况

对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问题,洪山区政府将督促企业于2005年6月底前将所欠的200万元税款上缴国库。

6.武汉制药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昌区武汉制药机械厂188名职工未领到补偿金的问题已全部解决。截至2004年12月底,188名职工中,有95名成为新公司股东,其补偿费已作为入股资金;78名由新公司作为内退职工安置发放内退工资、交纳社保医保等;15名已支付了补偿费。

(八)其他部门财务收支方面

1.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纠正情况

区地税局落实审计整改的工作报告篇三
《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工作情况报告》

*****审计局关于

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工作情况报告

****政府:

根据***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方案工作部署,***审计局从2012年2月初开展审计整改工作以来,严格按照***“审计整改年”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城区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审计整改工作目标,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在本局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及整改责任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就审计局2月初至4月10日期间“审计整改年”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以下:

一、审计整改进展情况

经检查统计,***2008-2011年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24项其中:预算执行审计4项,经济责任审计13项,民生资金审计6项,其他审计1项。审计或调查查出的主要问题98个,问题金额万元,其中:违规金额279.54 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万元。截止2012年4月10日,完成审计整改问题96个,完成问题个数整改率97.96%,完成审计整改金额元,完成问题资金整改率94.34 %,已上缴财政2548.9万元,已减少财政拨款 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

1386.69万元,已调账处理337.47万元,其他12319.04万元;未整改问题 2个,涉及金额1018.5万元。

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主要做法

(一)迅速行动,及时部署。在****召开全区审计工作会议后,我局于2月初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向本局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全区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让本局干部职工了解到2012年是***“审计整改年”,深刻领会“审计整改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同时对本局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主要做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成立了本局“审计整改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得到足够的重视;二是制定了本局“审

计整改年”活动的工作方案,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全面梳理,摸清情况。2月下旬我局按照“谁审计,谁负责”原则,把2008-2011年所完成的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落实到项目审计小组,由各审计小组对每个审计项目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归类整理,并详细填报《审计或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表》。通过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每项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的每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逐项研究、审核、分析,确保审计问题数字及事项定性准确,以全面掌握审计问题整改现状,理清工作思路,框定审计整改工作重点,明确整改工作方向。

(三)发放通知,强化责任。3月初,为了强化整改责任意识,我局制定审计整改通知书,成立了2 个审计整改问题督查组(以下简称督查组),分别负责全程督查审计整改工作,各检查组3月初全部完成到点发放审计整改通知书工作,要求审计整改工作务必于3月底全部完成。督查组发放通知书时做到与整改责任单位负责人见面,以引起整改责任单位负责人对整改工作的高度重视。

(四)加强跟踪,反复督查。我局各个督查组按照活动方案规定的时间要求反复到整改责任单位检查督促指导,同时落实专人跟踪检查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整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督查到位,指导到位,整改到位。通过不断地再检查、再整改、再落实,督促被审单位和整改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工作。3月22日城区政府召开了审计整改工作分析会,会上政府常务副区长谷明佳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黄健生局长通报了审计整改具体情况,提出了下一步审计整改工作要求,被审单位和整改责任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

三、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4月10日止,全城区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由于部分责任单位对整改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个别审计问题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已完成整改但证明材料不齐全审计问题5个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的**经办点“预存话费列支”问题,问题金额0.17万元,在整改自查报告上列明已完成整改,但未能提供收回列支预存话费的证明材料。

2、*****财政局2007年度“超预算拨款”问题,在整改自查报告上已作出“城区人大当年调整本级预算支出”造成“实际执行预算大于年初预算”的解释,但整改证明材料缺少当年调整预算的相关文件材料

3、***局在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项目中关于“***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进度慢”问题,自查报告已列明完成整改,但缺少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4、***局在***2009年5月至2011年3月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项目中关于“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问题,自查报告列明已完善内控制度,但未能提供新制定内控制度有关文件。

5、****存在的“重复支出修路款”问题,涉及金额

3.68万元;以及“收支不按规定入账”问题,涉及金额34万元。2个问题在整改自查工作报告中列明已整改完毕,但

没有提供收回重复支出款项的凭证及补入账相关凭证等证明材料。

(二)未落实整改措施问题2个

1、****财政所存在的 “****长期挂账代垫职工医疗费”问题未整改,涉及金额7.5万元。

2、****存在的 “预算外资金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未整改,暂付款共计1011万元,其中**局170万元,***公司370万元,**局301万元,****170万元。

四、工作建议

1、建议城区政府下发审计整改督查通知,进一步强化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意识。部分整改责任单位对整改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不认真对待整改工作,整改证明材料收集不齐全,不按时提交材料等。通过城区政府下发整改督查通知书,促使责任单位领导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2、建议****加强督查工作。建议成立城区审计整改工作联合督查组,由政府办、审计、纪检、组织人事、财政部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以加强督查工作力度,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以确保城区能够按照****“审计整改年”活动方案要求,在2012年4月底以前对2008年—2011年未整改落实的事项逐一认真整改完毕。

区地税局落实审计整改的工作报告篇四
《沾化县地税局审计整改报告》

沾化县地税局审计整改报告

市局 :

临近年末,商洛市地税系统严明组织收入纪律,严禁预征跨年度税款,对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方面作了专题安排部署,并重申了四条税款入库规定:一是牢固树立依法治税思想。全体地税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大局观念和责任观念,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背组织收入原则。要加强对税务干部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教育,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依法治税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努力营造一个依法行政为荣,违犯纪律为耻的良好氛围。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组织税款入库。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税收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将征收的各项税款、滞纳金、罚款,依照相应的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入库,不得将中央、省级收入混入市、县金库,也不得将市、县级收入混入中央、省级金库。三是必须严格执行组织收入原则,严禁跨年度预征税款。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特别是在当前企业面临困难的时候,要站在全国全省工作的大局,不得违反组织收入原则,加重企业的负担。要努力保护企业发展的积

极性,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在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收入任务的同时,帮助企业共克时艰。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要切实加强对税收执法和税款征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征收过头税、延压税款、改变税种混淆入库级次等问题。要建立健全征管质量考核体系,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范执法行为。同时,要将监督检查日常化,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从调查情况来看,下一步要大力加强对零负申报工作的监管,进一步规范纳税人的申报行为,提高申报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给组织税收收入、科学开展税源监控、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促进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主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落实税源专业化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税收管理员应根据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申报情况,按月制作《零负申报业户清册》,并对零负申报纳税人按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比对分析核实。对连续3个月零负申报的纳税人,列为重点分析对象。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税务人员在纳税辅导、事项调查、许可核实、文书传递等日常管理工作的职责;采取措施做好户籍管理、税源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资料管理

等日常税收基础管理工作和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务咨询等各项纳税服务工作,明确责任,严格追究,把对异常申报企业的分析评估、现场查验、跟踪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彻底扭转税务人员盲目下户、工作无序、不负责任、对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税负税源变化等情况底子不清、管理粗放的现状,切实解决因管理弱化而造成的零、负申报。

(二)加强源头控管,严格税务登记和减免税资格审核。在办理税务登记前时严格审核企业提供的各项信息,防止出现一户多证现象。对不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立即取消其减免税资格,恢复征税;对减免税企业兼营其他应税项目加强征收管理,分开核算征税。对长期未实际经营且在可以预计的半年内不会生产经营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税务登记证注销申请,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注销手续。

(三)增强责任心,加强纳税申报的日常分析评估工作。注重纳税申报环节管理,对每月发生零、负申报的纳税人,均要求其提供充分的证明或相关资料,由征收岗位受理纳税申报后连同申报资料及时转交管理岗位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属于正常零、负申报。管理岗位在审查时,要做好日常分析、评估资料的归集整理,并对异常申报的企业列出清单,注明异常申报的疑点所在,对连续三个零负申报的纳税人连同的分析、评估资料一并转交征管科和税管科进行复核,征管科、税管科审核签注意见后,立即转交主管局长终审,主

管局长签字后,将当月有疑点的零、负申报企业清单及相关资料转交稽查局查处。

(四)抓培训提素质,建立工作模型。针对在进行零、负申报原因分析评估过程中,存在工作过于简单,有的管理人员不能够从申报资料和日常掌握的情况中发现问题,原因分析不清,造成对此项工作只能敷衍应付的现象,在全局范围内抓好干部分析评估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发现异常零、负申报疑点的能力。结合抓企业带行业活动,分局(所)长的辖区内每月必须选择至少一户重点企业进行分析评估,针对疑点进行约谈、解剖,当好示范样板,建立工作模型,增强工作透明度、公开度。

(五)改变考核方式,推行个人绩效管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负担差别悬殊,有的管几百户,有的管几十户,不采取激励机制,工作难以推动。要打破“做多做少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的局面,就要推行个人绩效管理。根据平时征管情况来核定一个兼顾按期申报数量和质量的标准,高于这个标准按比例扣基分,低于这个标准则按比例加分,以此激发工作的积极性,避免人为的错误操作。

区地税局落实审计整改的工作报告篇五
《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上海市审计局》

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上海市审计局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现就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

今年7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7月26日进行了分组审议,并就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提出了审议意见。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及整改,市政府高度重视,杨雄市长于8月12日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对落实审计整改做了部署,要求对执行财政纪律不到位的问题,切实加强管理,做到越管越严;对制度本身不够完善的问题,不回避矛盾,切实研究解决。

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促进整改落实到位。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时间表,落实

整改责任。相关单位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等形式,认真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阶段性整改目标。如,市民政局将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逐条分解,明确整改责任的归口部门,将整改工作划分为动员部署、落实整改、跟踪督查三阶段,确保整改不走过场。二是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形成整改长效机制。相关单位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加强自身管理的契机,对相关人员进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知识培训,加快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如,市新闻出版局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制定了多项出版物审读工作管理办法;市委党史研究室根据审计建议,修订完善了会议申报、审批及备案制度。三是举一反三,由点及面,逐步扩大审计整改的效应。相关单位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审计结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增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对审计披露的共性问题,认真对照自查,改进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真正将审计整改的成效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系统内工作会议上向处级以上干部通报审计情况,开展案例教育,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案例解析,在经费管理、课题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加以改进。

一、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未根据政策变化情况督促预算单位及时调整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强各项政策执行和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并根据新政策,督促市就业促进中心在今年年中调整市级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的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对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措施还不完善的问题,市财政局在市级预算执行信息化系统中设置公务卡使用情况预警指标,及时提醒预算单位执行公务卡报销制度规定,并加强公务卡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的考核,督促预算单位全面使用公务卡结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二)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税款征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杨浦等5个区税务分局已于今年1月至4月,将33户企业2012年应征入库的3.04亿元税款征收入库,闵行等4个区税务分局征管的7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已通过汇算清缴补缴少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2.对部分已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未按规定明确补税期限的问题,长宁等3个区税务分局征管的19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13户企业已将6.03亿元税款补缴入库,6户企业尚有1.8亿元税款未补缴入库,税务部门正在催报催

缴中。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委托监管企业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范围的问题,市财政局正会同市国资委,对委托12个部门监管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逐户分析研究是否符合规定条件,逐步完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制度。

2.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审时间较长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明确从2014年起正式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与公共财政预算实现同步编制。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审进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高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原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虹桥商务区管委会、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市社会工作党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级机关教育培训中心、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等17个预算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截至今年9月底,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4.19亿元,正处于整改程序中的问题涉及金额1.08亿元,已整改和正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占审计

查出问题总金额的71.12%;其余问题,主要是预算编报和执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已由相关部门承诺整改。由于当年预算已执行、采购资金已支出,相关部门采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措施,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专项预算编报不准确的问题,有关部门强化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已在2013年完整编制专项发展资金预算。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已将其他收入纳入2014年度预算编报范围。市卫生计生委已要求市卫监所自2014年起不再编报借用的16名工作人员的相关经费,由这些人员的编制所在单位统一编报。

2.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的前期论证,科学合理地编制专项预算,并采取措施激活结存在预算单位的存量财政资金。市体育局结合训练需求规律,加强对训练专项预算的评审,进一步明确训练业务专项经费的具体预算内容和标准,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水平。市质量技监局承诺,将在以后年度有计划地将历年下拨的专项资金结余纳入各年度预算,逐步消化历年结余资金。

3.对部分项目未严格按预算执行的问题,有关单位修订

区地税局落实审计整改的工作报告篇六
《如何做好审计的整改落实工作---孙志学》

当前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必须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

河东区审计局 孙志学

审计工作的目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依法严肃查处问题,二是要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发现问题、揭露问题、抓好整改,是审计工作不可缺少的三个步骤。只注重发现和揭露问题而忽视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会不了了之,审计的最终目的就不能实现,审计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一项审计工作结束之后,必须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纠正存在问题,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督促他们吸取教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管理,从制度上预防违规问题的发生。结合工作实践,下面就如何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谈点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一、进一步提高对审计整改落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温家宝总理早在2008年就曾指出:“审计工作最重要的目的,就是通过审计,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改进工作,特别是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和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区委书记刘占仁针对审计整改落实工作近年来先后作出三次重要批示,区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我局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自去年开始,区委、区政府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区年度考核,对审计整改落实工作起到很大推动作用。3月16日,区政府又召开会议,专

题研究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审计整改是指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的活动。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性质和审计处理的要求,审计整改应包括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的行为,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的行为,以及审计机关监督审计整改的行为等。审计整改的标准是审计揭示的问题得到纠正,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审计整改是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的共同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是审计监督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计业务工作的程序之一。审计整改也是被审计单位接受审计监督,落实审计意见和决定的具体行为,是应尽之责。在审计整改工作中,被审计单位是主角,承担着主要任务,审计机关担负着监督、检查和评估的责任,不使审计整改流于形式。

二、正确理解当前审计整改工作面临的困难。

自2008年以来,我局在整改落实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有的审计项目整改落实到位,效果明显,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支持、肯定和赞扬。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在规范化、程序化方面仍有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改效果。因此我们必须建立健全审计结论督促落实工作机制,优化审计执行环境,强力推进审计整改,扩大审计成效,不断提高审计执行力。从整改落实情况看,大部分被审计单位比较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包括主管部门在内的相关部门也能够积极配合,建立健全和完善单位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积极主动的纠正

审计查出的问题,但有部分单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问题还经常发生。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一些被审单位认识不到位,重视审计,轻视审计整改。有的认为只要把应缴未缴的财政资金、税金或罚没收入及审计违纪资金上缴后就算是落实了审计决定,就算是进行了审计整改。有的被审计单位、部门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应付审计监督和审计整改。

二是我们一些审计人员认为,审计整改是被审计单位的事情,与审计机关的关系不大。重视审计项目计划的完成和违纪资金的收缴,而未将审计整改与审计查出问题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因此落实或督促审计整改的态度并不积极。有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中提出的审计意见或建议的可性较差,具体操作性不强,造成被审计单位难以落实。

三是对被审计单位是否审计整改到位、成效如何,缺乏评判的标准和依据。对审计整改不到位或走过场的单位、部门,缺乏相应的处理手段,没有建立相应的问责制度,审计整改往往是流于形式。

四是审计整改后续跟踪不够。由于没有专门的机构或专职人员,监督审计决定、审计意见的落实,评估审计整改的效果,使审计整改工作中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

五是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督促审计整改的机制尚未形成。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整改不仅仅是审计机关的责任,还应包括主部门、监察、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参与及协调配合,以促

使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整改,使审计整改的力度和深度不断加强。

三、不断改进和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第一,改变观念,提高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提高认识,自觉地把审计整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违规问题纠正、管理问责与督促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要督促被审计单位转变观念,树立审计整改的理念,建立单位内部审计整改责任,纠正审计整改仅仅是财务部门任务的片面认识和做法,建立财务部门、业务部门、管理部门等参加的审计整改机制,从而达到标本兼治的良好效果。

第二,强化审计整改跟踪职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规定:审计机关应当自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九十日内,了解审计意见采纳情况,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被审计单位超过规定时限未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报告人民政府或者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做出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后也明确了政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的职责。因此,审计机关应强化整改跟踪职能,可考虑增加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整改。另一方面积极做好审计整改成效的评估工作,探索评估工作的方法、内容,并不断深化,避免审计整改走过场。

第三,提高审计意见或建议的操作性。要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克服照抄照搬,避免提出过于宽泛甚至无法落实的审计建议,使被审计单位难以操作,无所适从。

第四,公告审计整改结果推动审计整改。公告审计结果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在公告审计结果的同时,向社会公开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是推动审计整改的有效途径。特别是对那些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公告于众,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促进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

第五,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要建立主管部门、监察、财政、税务、金融、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对审计机关依法提请暂停拨付与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行为有关的款项,财政部门要及时扣缴和清收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对审计机关做出的被审计单位补缴税款决定,税务部门应当依法足额征收;对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有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审计机关移送给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部门应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书面反馈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冻结的,审计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及时办理冻结手续;构成犯罪的,审计机关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作为我们审计机关内部,要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推进整改工作向程序化、规范化发展。具体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一是审计整改通知书格式要统一。可以借鉴审计通知书的有关操作程序。二是整改目标要具体。具体整改要求可作为通知书附件随通知下发。三是被审计单位整改结果报告格式要规范。整改报告规范统一,方便不同单位之间横向对比,同时方便我们汇总整改结果。四是整改过程的督导检查要专业。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整改督导,一方面督促审计组成员,另一方面督促被审计单位。五

区地税局落实审计整改的工作报告篇七
《地税局党建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党建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市委组织部向我局反馈基层党建工作督查情况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党组会议对通报的有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根据《2011年度全市基层党建工作集中考评工作安排》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整改措施。

一、完善党组织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党员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一系列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党建工作制度成册印发各支部,使党建工作有章可循,逐步规范。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召开党组会议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定期组织党课学习,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做好党建档案的归档工作

紧紧围绕基层组织工作存在的热点、重点问题,认真抓好建档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督导,专职人员主管,业务人员协办的档案归档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党建档案的归档范围:(1)上级关于党建工作的文件及领导讲话。

(2)局党建工作总计、计划、调研报告。(3)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岗位职责。(4)组织机构设置、变动以及组织沿革的文件材料。(5)党员、干部教育学习培训材料。(7)

党员发展材料。(8)党支部自身建设材料。(9)党员民主评议材料。(10)开展特色党建活动工作材料。(11)基层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材料。紧紧围绕“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联”和“创”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力地推动了我局党建工作的向前发展。

三、加强党员学习教育

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保障党的各方面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关键,是保持党和党员先进性的基础工作。局党组重点抓好党支部和党员个人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党组要求各支部抓好党员的学习培训,通过制度和管理促进党员学习和教育,各支部要建立健全党员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做好学习教育的计划安排和落实,做到学习教育有制度、有计划、有人抓、有成效。二是培养党员自我教育的自觉性,使党员从被动的要我学习,转变为主动的我要学习。结合形势有针对性的选择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的灵活学习方法,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四、开展好特色党建活动

为了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的实效性和生命力,抓住大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发展的契机,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把特色党建活动作为推进我局党建工作的强大动力,激发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热情,以促进我局各项事业的全

面发展。

1、亮出党员身份,公开事实承诺。按照关于集中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要求,重点做好党员的实事承诺。党员根据自身年龄、能力特长和从业等情况,每年承诺做一件或几件实实在在的事情,把党组织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要求变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的生动实践。将党员实事承诺纳入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和个人年终考核一并进行,对不认真履行实事诺承诺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2、进一步提高行政执行力,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倡树“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推行“马上就办”的工作方法,要研究具体办法,落实保证措施,形成“马上就办”的风气。要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为重点,以体现一流的服务理念、服务特色、服务质量为标志,以强有力的组织管理和先进的制度、机制为保障,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升境界、提升标准、提升效能。

3、结合单位实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地税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紧紧围绕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服务全局主体工作的工作中心,以“四结合”和“四促进”引导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局领导班子努力做到“五个带头”,把维护班子团结和谐与推动单位工作争创一流有机结合,争做“敬业先锋”,形成科室负责人要争做“创业先锋”一般党员干部要争做“服务先锋”的良好氛围。并结合工作实际,

把“创先争优”活动与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结合起来,精心设计活动主题和实践载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4、扎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部署,局党组及时召开了创先争优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动员大会。党组书记罗东胜要求各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创先争优和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推进。一要落实领导责任,配强工作力量,统筹安排部署;二要强化督促检查,采取各种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定期开展考核评比,促进工作水平提升;三要搞好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市内各种媒体和局内信息简报的作用,营造开展两项活动的浓厚氛围;四要调动广大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坚持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党组织的创新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有新的提升。

区地税局落实审计整改的工作报告篇八
《2015审计整改报告》

2015审计整改报告

第1篇:财务审计整改报告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XX次会议报告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XX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15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2015年以前欠缴20294、37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15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XX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

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15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15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2015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108305、49万元,主要是2015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XX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2015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36272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将20XX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

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

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15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综20XX17号)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取消"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积极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郴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15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积极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15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预算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郴财办〔20XX〕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一定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第2篇:乡镇审计整改报告

XXX人民政府:

自收到山亭区审计局对我镇《**同志任**镇党委书记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后,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检讨了我镇在日常财务管理上存在的的问题。虽然我镇在执行财经法规方面是严格的,但在"预(决)算执行、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部门收费"方面还存在未按财经法规去做的现象。镇主要领导和财政所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于在预(决)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虚列的财政收支、空转税收已经调整了有关预算科目;挤占截留的村级转移支付已列明计划,并逐步按计划拨付到位;通过镇经委向纳税人支付的扶持款,今后不在支付;对专项资金已单独核算,今后不在挤占挪用或直接弥补经费的不足;对农业税收的征缴,今后按税法规定的科目,按时足额上缴。

二、对于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也已作了全面的整改。已加强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把以私人名义的存款已转入单位的银行存款帐户;对库存白条进行了清理清查,公务借款,基本收回,并以做了帐务处理,个人借款以下了催款通知书,限期收回;对业务费已建立了开支制度,今后业务费严格执行开支制度,特别是从严掌握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固定资产已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健全了固定资产帐簿,并把已有的固定资产登记入帐;加强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杜绝不合理开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足额补缴入库。

三、对部门收费存在的问题,镇民政办已把违规收费所得全部上缴镇财政,并加强了对部门收费的管理,坚决杜绝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四、对停收租金的水泥厂,我镇经过调查核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了租金征收办法,保证了集体资产的增殖和收益,不断增加镇财力。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

《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预(决)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乡镇预算,坚决杜绝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对村级的转移支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挤占、挪用,确保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帐务处理。1、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不挤占挪用;对村级的转移支付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2、加强支出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关制度,深挖节支潜力,紧缩乡镇财政支出,建立和完善费用报销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从严控制购置费、招待费、车辆费用、奖金补贴等开支,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入帐。3、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对镇政府和镇直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评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帐簿,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4、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和增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根据《会计法》规定,结合本镇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现状,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清理制度;审核、制单、复核、记账等岗位交叉安排等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治理对策。

四是加强对镇直部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镇财政加强对预算外收费票证的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外收费票证领、销、存和登记、报告制度。收取算外资金时,必须使用省级财政机关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收取的算外资金,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坚决禁止乱收费,同时也避免了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

第3篇:财务审计整改报告

***政府:

年初,***审计局对我县社会保障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针对财务管理及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和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整改工作责任。

市审计局反馈意见后,县政府及时召开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财政、地税、民政、社保中心、残联等部门关于整改任务情况的工作汇报,再次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县长李丽同志进一步重申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把抓审计整改、促落实工作与县委开展的"治慢"工程结合起来。同时,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的成效,成立了由政府办公室牵头,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的整改工作督查组,具体督查审计整改落实的全部工作。

二、强化措施,抓好整改。

在县政府作出专门安排部署后,各部门、各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非常重视,立即着手落实,并把"抓落实、促发展、干到位"的工作总原则融入审计整改工作的全过程。整改详情如下:

1、针对欠缴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一是县地税局建立了欠费单位信息档案和欠费登记台帐,逐户了解欠缴企业经营状况;二是督促欠缴企业拟定了清欠计划,并跟踪督促清缴;三是实行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四项社保基金的统查统算制度,力求做到杜绝新欠,清理陈欠,应收尽收,以更好地保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税法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税企座谈会、税法培训会以及到企业进行税费检查等时机,广泛宣传社保基金征缴政策,并以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税务公告栏、广播电视、地税网站等媒体多渠道、多层面进行宣传,籍以增强企业的参保意识和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止目前,县地税局已清缴欠费7万余元,其余欠缴部分已经列出清欠计划,正在加大力度清收。

2、针对行政事业单位未按规定比例核征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上半年我县已制定补征计划,现正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年底前补齐上年欠征部分,确保今年的养老保险基金审核征收到位。

3、针对"两金"未全额缴入财政专户的问题,审计结束后,县财政局已将"过渡账户"内的"两金"全部转入财政专户。同时撤消了"两金"过渡专户,修订了管理该项资金股室的

区地税局落实审计整改的工作报告篇九
《关于2013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2013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3年10月29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2013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13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14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2012年以前欠缴20294.37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12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

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13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12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12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2012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108305.49万元,主要是2012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 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13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2012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36272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将2013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

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14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综[2013]17号)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取消 “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积极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郴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14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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