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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

2016-02-16 10:30:0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篇一《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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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篇一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支部党建工作,提高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对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局党委请示报告的有关制度。

第二条 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

第三条 请示报告的方法是:

(一)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一般每两个月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组长口头汇报。

(二)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

(三)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四)党员对支部指定的联系对象的情况应按要求定期报告。

第四条 落实党员请示报告制度,一是提高党员坚持请示汇报制度的自觉性,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二是

党支部、党小组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三是党支部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 党小组向党支部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

(二)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四)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调研情况。

第六条 党小组组长应代表党小组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请示汇报一次。

第七条 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与党小组请示汇报的内容大体相同。

第八条 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党支部还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九条 党支部应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局党委请示汇报一次,由支部书记或支委会指定的成员代表汇报。

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篇二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乡党委党建工作,提高党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对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乡党委请示报告的有关制度。

第二条 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

第三条 请示报告的方法是:

(一)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一般每两个月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也可以个别向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口头汇报。

(二)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三)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及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四)党员对支部指定的联系对象的情况应按要求定期报告。

第四条 落实党员请示报告制度,一是提高党员坚持请示汇报制度的自觉性,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二是党组织书记、委员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三是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 党支部向党委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

(二)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四)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调研情况。

第七条 各支部向乡党委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应与党员请示汇报的内容大体相同。

第八条 支部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须请示乡党委,定期向乡党委汇报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九条 支部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乡党委请示汇报一次,可由支部书记或支委会指定的成员代表汇报。

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篇三
《党组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经贸委党组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上级党委的权威,正确处理好上级与下级的关系、局部和全局的关系,确保政令畅通,避免和防止各自为政、越权决策以及自行其是等问题的发生,根据自治州《部门党组工作意见(试行)》和上级党委有关要求规定,坚持重大问题能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的原则,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需请示内容:

(一)对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在理解上有疑问,需请示上级党委进一步明确的;

(二)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无明文规定遵循,提出处理办法时,请示上级党委的审定。

(三)因情况特殊难以执行统一规定,需做变通处理,请示上级党委认可的。

(四)其它未经请示不允许办理的问题。

二、需报告的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总体部署和重要措施情况。

(二)党政年度整体工作思路和全面工作总结。

(三)县域内经济贸易工作出现的有关全局或重大影响的问题。

(四)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经验和专题性的调查。

(五)干部职工队伍思想动态和其他工作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突出反映。

(六)党风廉正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方面重大事故、案件、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八)上级党委要求上报的其他情况

三、请示报告的形式

凡需上级党委指示的重大问题必须以正式文件书面请示,属情况报告,可用口头和书面方式。根据需要可一事一报或定期综合报告,按情况缓急可分别以电话、电传、文件报告,时间紧迫的应先行电告,再书面报告。

属于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重大紧急情况,应向上级党委主要领导报告。

三、 时间要求

凡需上级党委批复的重大问题应提前请示;紧急重大问题和动态情况必须在当日请示报告;另有时间规定的,从其规定。

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篇四
《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制度》

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制度

一、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党委请示报告的有关制度。

二、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

三、请示报告的方法是:

(一)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口头或书面汇报。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

(二)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党员外出超过一年的,每半年应向党支部提交书面(电子邮件)思想汇报;

(三)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四)党员对支部指定的联系对象的情况应按要求定期报告。

四、党小组向党支部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

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

(二)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四)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调研情况。

五、党小组长应代表党小组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请示汇报一次。

六、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与党小组请示汇报的内容大体相同。

七、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党支部还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八、党支部应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委请示汇报一次,由支部书记或支委会指定的成员代表汇报。

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篇五
《图书馆党总支关于基层党支部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图书馆党总支关于基层党支部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图书馆党建工作,提高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结合图书馆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党总支请示报告的制度。

第二条 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是:本人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本人联系党外群众的工作情况以及被联系人的思想、工作等情况,需要党组织解决的有关问题。

第三条 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方法是:

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党员在会上进行请示汇报,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

2、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

3、党员对自己或他人思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应随时向党组织汇报。

4、党员对支部指定的联系对象的情况应按要求定期报告。

第四条 落实党员请示汇报制度,一是要提高党员执行请示汇报制度的自觉性,要求党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理话;二是支部、党小组要以认真的态度听取党员汇报并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三是党支部工作必须健全制度,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提出工作措施和要求。

第五条 党小组向党支部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明确解释的问题。

2、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或新问题。

3、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4、党支部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调研情况。

第六条 党支部向党总支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明确解释的问题。

2、支委会换届改选的申请、筹备情况及选举结果。

3、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或新问题。

4、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党总支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情况。

第七条 党支部应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一次。

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江苏大学图书馆党总支委员会

2005年4月10日

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篇六
《党组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党组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向上一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请示汇报:

1、非本部门职权范围能决策的问题。

2、半年或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政策法规不准的问题。

4、重大疑难问题。

5、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

6、其它应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问题。

二、请示报告工作应视具体情况,可采取口头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请示报告工作要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因请示报告的时间不准、不实,或未经请示而造成工作失误和损失的人,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凡需上级答复后方可开展的工作和解决的问题,必须等上级有明确意见后方可执行。并事后向上级详细报告执行情况。

五、对请示报告工作的有关材料,要做好档案立卷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篇七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Word 文档

XX社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社区事务和社区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社区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强化社区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请示报告的事项及内容

社区重大事务包括:

(一)社区党支部、社区成员分工调整;

(二)社区集体所有承包、租赁与拍卖、转让,同时报告操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三)大额现金支出,同时报告支出用途、资金来源、民主决策情况;

(四)社区集体所有的资产使用权、产权的变更,同时报告民主决策程序;

(五)接受上级专项拨款或捐赠资金,同时报告资金使用方向;

(六)对社区规民约进行重大修改的;

(七)社区集体债权、债务处置情况;

(八)兴建公益事业的,同时报告资金、用工来源及决策情况;

(九)对社区经济发展规划作出重大调整的;

(十)计划生育指标分配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十一)发生重大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及突发疫情的;

(十二)有集体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苗头的;

(十三)党委、政府规定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社区干部个人重大事务包括:

(十四)建房(含拆、翻建),房屋买卖和宅基地转让,住房变迁等情况;

(十五)家庭成员婚丧嫁娶情况;

(十六)配偶、子女发生违纪违法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情况; (十七)在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可能会引起干部、群众误解,需要上级党组织给予理解、支持与帮助的有关情况;

(十八)本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报告程序

社区重大事务一般由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主任首先报告本社区包社区干部,再由包社区干部向包片领导报告,然后由包片领导向街道办事处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以直接向包片领导或事项主管领导汇报;紧急情况或特别重大事项可以直接向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报告。社区干部要自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应将个人重大事项向街道办事处纪委报告,社区一般干部应将个人重大事项向社区党组织报告。对该报不报或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严肃处理,必要时给予纪律处分。

三、报告方式

一般情况应以书面报告为主,情况紧急或特别重大事项可以口头报告或电话报告,但应留有报告记录备查,事后5日内补书面报告。社区干部如遇有以上个人重大事项应填写书面《社区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于事后七天内报告,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事项,应事先请示,待批准后,再予以进行。

四、报告时限

1-12项内容的报告应在事项发生前5天报告,13-14项内容发现后立即报告,15项内容按前两款要求报告;16、17、19项内容的报告应在事项发生前3天报告,18项内容的报告应在事项发生后3天内报告,20项内容按前两款项要求报告。

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篇八
《请示报告制度(完成)》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以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目 录

一、工作中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问题。 二、贯彻上级党委指示、决议、规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超出本级权限范围的警衔和职级的调整、官兵奖惩、士官晋级、重大经费开支、重大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 四、对所属部队的重大行动、完成重大任务、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件和所在地区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他重要情况,必须按规定向上级党委及时请示汇报。

五、上级党委交办的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办理结果的报告。 六、其他有必要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 七、对下级党组织的请示应当及时答复、批复。

以书面形式为主。

一、请示报告应当按照逐级原则办理。

二、请示报告要坚持单向性原则,不得同时向党政双头或多头请示报告。

三、请示报告要坚持时效性原则。党委研究讨论的问题需请示报告的应当在党委形成决议后1天内请示报告;部队参加重大行动、完成重大任务应当及时请示报告,时间任务紧急的,可以边行动边请示报告,任务、行动完成后全面报告;所属部队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件和所在地区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他重要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时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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