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报告 > 乡镇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乡镇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2016-02-18 10:48:1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乡镇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篇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乡镇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希望能帮助到你。

乡镇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篇一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西海镇司法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工作中发生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主管机关领导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报告。对突发性事件和重要紧急信息,要在2小时内上报,并及时续报事件发展和处理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二)要将全年、半年、季度工作安排和完成情况按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同时报当地党委、政府主管领导。

(三)工作中遇到涉及法律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逐级请示。工作人员向司法所长汇报,司法所长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不得随意答复和处理。

(四)请示报告工作要有详细记载,相关情况必须汇报清楚。对上级的指示要求认真记录,及时传达落实。

乡镇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篇二
《印发《关于在全镇实行村“两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结果公开和备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印发《关于在全镇实行村“两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结果公开和备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关于在全镇实行村“两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结果公开和备案制度的意见》已经镇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执行情况请及时报镇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XXX镇委员会

2011年XX月XX日

关于在全镇实行村“两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结果公开和备案制度的意见

为及时准确掌握村级重大事项动态,全面推行村级“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村级党员干部的监督。现就在全镇建立村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结果公开和备案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事项范围

(一)村级报告事项的范围

1、重要突发事项

(1)宗教、集体上访、群体事件和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等维稳信访情况;

(2)火灾、交通事故等安全生产情况;

(3)水灾、旱灾、雪灾、风灾、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

(4)重大动植物疫病疫情。

2、重要临时事项

(1)新闻媒体采访采风报道和影视摄制等;

(2)村主要领导因事请假和因事外出等情况;

(3)村级党员干部集体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等;

(4)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来村视察、考察、检查工作情况。

3、重要事务决定

(1)上级党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需向镇党委政府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村级重要政策、工作规则、村规民约和各项制度的制定和调整,推行重大改革等重要事项;

(3)“三划一规”的制定,即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及村庄(村组)建设规划的制定和修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的规划、落实;

(4)村级干部聘用和村两委干部辞职事项。

4、重要项目建设

(1)村级集体5000元(含5000)以上的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方案;

(2)村级年度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重大工程项目物质采购等;

(3)村组道路和水利等其他比较重要工程项目;

(4)村民筹资筹劳等“一事一议”工程项目建设。

5、重要资金使用

(1)村集体年度财务收支计划、2000元以上计划外资金的使用分配;

(2)村干部工资报酬、奖金及误工补贴标准;

(3)村级公益事业经费筹集及组织实施管理;

(4)固定资产投资及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财政转移支付村级补助资金的使用;

(5)应当纳入村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其他大额资金。

6、重要资产资源处置

(1)村集体资产资源出让、承包、租赁、抵押;

(2)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

(3)集体资产购建、处置与集体借贷;

(4)宅基地审批;

(5)木竹生产计划安排。

7、重要救助和补贴发放

(1)农村重大救灾、救济、救助款物发放;

(2)农村低保申请救助、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贫困对象的申报、“五保户”对象的确定及供养等事务的实施。

8、其他事项

(1)其他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事项。

(2)应当提交通过“四议两公开”方式讨论的其他重要事务。

(二)村(社区)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范围

1、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外出离开工作岗位或离开本镇连续2天以上(含2天),其他两委成员外出离开工作岗位或离开本镇连续3天以上(含3天);

2、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3、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4、本人婚姻发生变化的情况;

5、本人、配偶及子女在辖区内承包工程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资源的情况;

6、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其他个人重大事项;

7、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个人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

(一)村集体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程序

1、村两委对重大事项拟定详细的方案(报告重大事项的缘由,涉及的因素,采取的办法措施等),形成书面请示;重要临时事项和突发事件等必须及时迅速请示上报,可先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镇党委政府。

2、村级重要事务决定、重要项目建设、重要资金使用、重要资产资源处置、重要救助和补贴发放等事项在形成决议前,要按要求填写重大事项报告表,及时将方案上报镇党委政府审批。方案批准后按照“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程序执行。

3、重大紧急事项应直接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

(二)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程序

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应向镇纪委报告。

三、认真做好备案

对重大事项的认真填写《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见附1)或《村级重大事项报告表》(见附2)书面报告,经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批复要在村级连同报告一起存档案。

四、重大事项公开

对于村级重大事项在报经上级党委政府同意后,按照“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程序执行,特别是要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和结果公开,接收群众的监督。要认真填写《村务重大事项公示表》(见附3)

对于在公开中反映提出的疑问和反映的问题,要安排专人给予答复,并记录在案。对于公开要及时收集相应的图片和资料。

五、强化督查与问责

为保障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有效实施,我镇成立村级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潘吉优兼任,纪委书记洪海平为副组长,包片领导和联村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成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督查组,由镇人大、纪委对重大事项活动的运行情况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同时纳入村干部年终目标考核,

与村干部工资、奖金、评先挂钩。

凡因村重大事项不报告,造成重大影响、集体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或引发群众上访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村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党纪处分直至组织处理。对在重大事项报告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附件:

1、《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

2、《村级重大事项报告表》

3、《村务重大事项公示表》

乡镇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篇三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Word 文档

XX社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社区事务和社区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社区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强化社区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请示报告的事项及内容

社区重大事务包括:

(一)社区党支部、社区成员分工调整;

(二)社区集体所有承包、租赁与拍卖、转让,同时报告操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三)大额现金支出,同时报告支出用途、资金来源、民主决策情况;

(四)社区集体所有的资产使用权、产权的变更,同时报告民主决策程序;

(五)接受上级专项拨款或捐赠资金,同时报告资金使用方向;

(六)对社区规民约进行重大修改的;

(七)社区集体债权、债务处置情况;

(八)兴建公益事业的,同时报告资金、用工来源及决策情况;

(九)对社区经济发展规划作出重大调整的;

(十)计划生育指标分配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十一)发生重大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及突发疫情的;

(十二)有集体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苗头的;

(十三)党委、政府规定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社区干部个人重大事务包括:

(十四)建房(含拆、翻建),房屋买卖和宅基地转让,住房变迁等情况;

(十五)家庭成员婚丧嫁娶情况;

(十六)配偶、子女发生违纪违法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情况; (十七)在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可能会引起干部、群众误解,需要上级党组织给予理解、支持与帮助的有关情况;

(十八)本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报告程序

社区重大事务一般由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主任首先报告本社区包社区干部,再由包社区干部向包片领导报告,然后由包片领导向街道办事处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以直接向包片领导或事项主管领导汇报;紧急情况或特别重大事项可以直接向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报告。社区干部要自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应将个人重大事项向街道办事处纪委报告,社区一般干部应将个人重大事项向社区党组织报告。对该报不报或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严肃处理,必要时给予纪律处分。

三、报告方式

一般情况应以书面报告为主,情况紧急或特别重大事项可以口头报告或电话报告,但应留有报告记录备查,事后5日内补书面报告。社区干部如遇有以上个人重大事项应填写书面《社区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于事后七天内报告,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事项,应事先请示,待批准后,再予以进行。

四、报告时限

1-12项内容的报告应在事项发生前5天报告,13-14项内容发现后立即报告,15项内容按前两款要求报告;16、17、19项内容的报告应在事项发生前3天报告,18项内容的报告应在事项发生后3天内报告,20项内容按前两款项要求报告。

乡镇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篇四
《XX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XX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确保镇党委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部门、领导,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镇长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项目立项、申报、评定及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4、大额经费(1000元以上)开支情况;

5、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6、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7、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8、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9、镇领导、部门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以及离开台州市区情况;

10、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镇全体职工要认真执行工作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确保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补报;

4、凡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急报告,必须在第一时间(30分钟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1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

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无法办理的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责任科室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上级部门的事项由镇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严格执行《花桥镇人民政府首问责任制》、《花桥镇人民政府限时办结制》、《花桥镇人民政府责任追究制》,上级领导督办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未上报的,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我镇产业发展的突发事件,因本部门或当事人原因导致未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镇办公室负责督办。需要上报的按有关要求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乡镇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篇五
《乡镇 司法所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

1、工作中发生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主管机关领导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报告。对突发性事件和重要紧急信息,要在2小时内上报,并及时续报事件发展和处理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2、要将全年、半年、季度工作安排和完成情况按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同时报当地党委、政府主管领导。

3、工作中遇到涉及法律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逐级请示。工作人员向司法所长汇报,司法所长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不得随意答复和处理。

4、请示报告工作要有详细记载,相关情况必须汇报清楚。对上级的指示要认真记录,及时传达落实。

乡镇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篇六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机关内重大事项的了解、协调和处置,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太阳河乡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第二章 报告事项

第四条 重大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要会议、文件、批示等

1.要求及时贯彻落实的上级各级政府、部门重要会议精神。

2.主管部门的重要会议、文件、决策及有关工作部署。

3.主管领导关于本单位(本科室)、本行业(领域)工作的批示、指示。

(二)重要工作事项

4.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重要统计数字汇总上报。

5.半年和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6.年度工作阶段目标完成情况。

(三)安全、质量、信访、稳定

7.已经发生的或潜在的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

8.进京、到省、到市、乡上访和潜在的上访事件。

9.其他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

(四)外出学习考察、出差

10.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市级以上会议、讲座、外出考察、学习、参观等活动。

(五)干部职工重大事项报告

11.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进行任免、交流、奖惩或提出任免、交流、奖惩建议。

12.干部职工涉及参与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参加非法组织或社团活动的。

13.科级以上干部个人廉洁勤政情况。

14.机关干部个人提出病休、辞职,机关正式在编干部职工提出辞职。

15.干部职工因公致病、致残、因公死亡等事项。

(六)其他重大事项

16.政府机关物品(含房产)的购置、出售、出租或转让。

17.干部个人重大疾病、突发困难及工作、学习、生活、家庭等方面出现重大事件或变故的情况。

18.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 报告程序和时限

第五条 重大事项报告由单位(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提出,首先向机关分管负责人报告,分管负责人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六条 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个人重大事项应首先向本单位(办公室)负责人报告,再由单位(办公室)负责人逐级报告,特殊情况可直接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

第七条 重大事项报告一般采取书面形式,紧急情况可口头报告,事后再补书面报告。报告要求及时、准确、全面,报告重大事项的时间、地点、详细情况、事件原因、调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处理结果及后续事项。

第八条 突发事件、紧急情况等应由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及时掌握情况的,可直接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同时告知分管负责人。

第九条 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涉及重大信访稳定问题或其他突发、紧急情况,应在1小时内向分管机关领导报告。其他重大事项需事前请示报告的,一般应于事前3个工作日按程序报告。

第十条 涉及信访维稳等重大事项,一般应抄送党政办公室;涉及劳动人事等重大事项,一般应抄送社保所;涉及资产处置、资金流动等重大事项,一般应抄送财务室。上述各单位(办公室)接到抄送件后,应认真审核,并向分管领导报告审核意见。

第十一条 对政府所属各单位申报的重大事项,党政办公室按照轻重缓急采取不同方式,报分管领导进行研究批复。一般的批复程序为:由党政办公室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经主要负责人批转有关职能部门调查落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党委、政府领导,经全体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后,下发文件或口头进行批复。

第十二条 党政办公室要做好政府所属各单位重大事项报告资料的存档备案,各领导和职能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负责政府所属单位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 责 任

第十三条 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本单位重大事项报告的主要责任人,职能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按职责分工为本部门所涉及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四条 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各自分管科室和政府所属单位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人职责,应主动了解和监督所分管工作的重大事项的实施,各科室、单位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做好重大事项的报告。

第十五条 机关各科室、各单位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或故意漏报、瞒报、虚报重大事项的,由乡党委、政府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造严重后果的,除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

任外,同时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报告事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另有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乡镇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篇七
《村级“两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结果公开和备案制度》

白地镇村级“两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结果公开和备案制度

为及时准确掌握村级重大事项动态,全面推行村级“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村级党员干部的监督。现全镇实行村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结果公开和备案制度

一、重大事项范围

(一)村级报告事项的范围

1、重要突发事项

(1)宗教、集体上访、群体事件和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等维稳信访情况;

(2)火灾、交通事故等安全生产情况;

(3)水灾、旱灾、雪灾、风灾、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

(4)重大动植物疫病疫情。

2、重要临时事项

(1)新闻媒体采访采风报道和影视摄制等;

(2)村主要领导因事请假和因事外出等情况;

(3)村级党员干部集体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等;

(4)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来村视察、考察、检查工作情况。

3、重要事务决定

(1)上级党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需向镇党委政府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村级重要政策、工作规则、村规民约和各项制度的制定和调整,推行重大改革等重要事项;

(3)“三划一规”的制定,即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及村庄(村组)建设规划的制定和修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的规划、落实;

(4)村级干部聘用和村两委干部辞职事项。

4、重要项目建设

(1)村级集体5000元(含5000)以上的工程项目的立项、

招投标方案;

(2)村级年度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重大工程项目物质采购等;

(3)村组道路和水利等其他比较重要工程项目;

(4)村民筹资筹劳等“一事一议”工程项目建设。

5、重要资金使用

(1)村集体年度财务收支计划、2000元以上计划外资金的使用分配;

(2)村干部工资报酬、奖金及误工补贴标准;

(3)村级公益事业经费筹集及组织实施管理;

(4)固定资产投资及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财政转移支付村级补助资金的使用;

(5)应当纳入村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其他大额资金。

6、重要资产资源处置

(1)村集体资产资源出让、承包、租赁、抵押;

(2)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

(3)集体资产购建、处置与集体借贷;

(4)宅基地审批;

(5)木竹生产计划安排。

7、重要救助和补贴发放

(1)农村重大救灾、救济、救助款物发放;

(2)农村低保申请救助、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贫困对象的申报、“五保户”对象的确定及供养等事务的实施。

8、其他事项

(1)其他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事项。

(2)应当提交通过“四议两公开”方式讨论的其他重要事务。

(二)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范围

1、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外出离开工作岗位或离开本镇连续2天以上(含2天),其他两委成员外出离开工作岗位或离开

本镇连续3天以上(含3天);

2、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3、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4、本人婚姻发生变化的情况;

5、本人、配偶及子女在辖区内承包工程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资源的情况;

6、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其他个人重大事项;

7、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个人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

(一)村集体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程序

1、村两委对重大事项拟定详细的方案(报告重大事项的缘由,涉及的因素,采取的办法措施等),形成书面请示;重要临时事项和突发事件等必须及时迅速请示上报,可先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镇党委政府。

2、村级重要事务决定、重要项目建设、重要资金使用、重要资产资源处置、重要救助和补贴发放等事项在形成决议前,要按要求填写重大事项报告表,及时将方案上报镇党委政府审批。方案批准后按照“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程序执行。

3、重大紧急事项应直接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

(二)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程序

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应向镇纪委报告。

三、认真做好备案

对重大事项的认真填写《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或《村级重大事项报告表》书面报告,经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批复要在村级连同报告一起存档案。

四、重大事项公开

对于村级重大事项在报经上级党委政府同意后,按照“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程序执行,特别是要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和结果公开,接收群众的监督。要认真填写《村务重大事项公示表》

对于在公开中反映提出的疑问和反映的问题,要安排专人给予答复,并记录在案。对于公开要及时收集相应的图片和资料。

五、强化问责

凡因村重大事项不报告,造成重大影响、集体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或引发群众上访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村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党纪处分直至组织处理。对在重大事项报告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不一样的精彩成考报名。想要了解更多《乡镇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汇报 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乡镇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乡镇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baogao/244991.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