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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关于当前人口计生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2016-07-08 09:04:5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关于当前人口计生宣传工作调研报告(共6篇)2016人口计生工作分析报告2016人口计生工作分析报告人口计生工作分析报告为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完成,现根据今年统计报表,对我区20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分析如下:一、人口计生指标情况1、出生人口情况分析社管处总人口36077人,出生383人,政策...

2016人口计生工作分析报告
2016关于当前人口计生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第一篇

2016人口计生工作分析报告

人口计生工作分析报告

为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完成,现根据今年统计报表,对我区20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分析如下:

一、人口计生指标情况

1、出生人口情况分析

社管处总人口36077人,出生383人,政策内生育344人,政策外生育39人,计生率90%,与去年同期比较,符合政策生育率偏低。

2、出生统计质量分析

根据年终检查验收情况,出生存在错报、迟报现象。201*年出生时间错报4例,迟报12例。

3、出生性别比分析

全年出生男孩208人,女孩175人,出生性别比为118,高于正常值。

4、节育情况分析

已婚育龄妇女7625人,采取各种避孕措施人数6985人,其中上环4464人,结扎2169人,综合节育率91.61%,长效节育率87%.与去年同期比较保持稳定。

5、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分析

今年开发区共有计划外出生39人,社会抚养费应征金额51.86万元,实征金额37.78万元,当年征兑率达72.84%,近二年政策外出生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82.02%,全面完成了责任制指标要求,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偏低。

二、当年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1、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2016关于当前人口计生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2、统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3、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需进一步提高。

4、基层基础工作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分析存在的问题,为确保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我们务必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各项工作。

【2016关于当前人口计生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继续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逢会必讲计划生育工作,并每月听取一次计生办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情况明,措施力。同时建立和完善计生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2、加强宣传教育,引深协会作用。继续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深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生育关怀行动、“五到家”活动等,加大对“两非”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引导群众树立新型婚育观念;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体系,加快推进基层自治千村(居)示范活动的步伐,夯实基层基础工作。【2016关于当前人口计生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3、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基础信息核查工作,查漏报、清理重复、查**向不明人员。对没有进入数据库的人口要抓紧核查并录入进库,大力提高全员人口数据质量。

4、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开展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大力实施宣传倡导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服务、生殖健康服务、奖励优待服务,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5、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坚持不懈抓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强化孕前管理与服务,扎实搞好优质服务。实施农村育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等出生缺陷早期干预措施,依托人口学校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普及优生优育、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关于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
2016关于当前人口计生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第二篇

关于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

摘要: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前工作的重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配齐配强计生分管领导和计生办干部;加大基础设施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促使群众转变多子多福的婚育观念,基本杜绝了多胎现象,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 关键词: 人口,计划生育。

然而,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为找准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我委组织了4个调研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全市23个乡镇进行调研,通过召开县、乡、村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座谈会,与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交流、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执行生育政策不到位,计划外生育反弹

据调查,全市计划生育率仅为72.79%,低于90%的目标值17.21个百分点。分析原因:一是计划生育“七不准”和依法行政给各级党政部门和计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那种强制措施不能用,面对计划生育对象、不参加环孕检的对象不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和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既不能动手搬东西,也不能收押金、罚款,只能反复做思想工作,而大多数群众对只动嘴不动手而无动于衷,计生工作人员对此兴叹束手无策。座谈中,许多计生干部坦言“不是我们无能干,而是不能干(因为没有强制措施);不是我们干不好,而是无法干好(因为要依法行政);不是我们不想干,而是怕干(因为怕承担责任)”。由于法律法规要求计生干部依法行政,而群众又不依法实行计划生育,致使干部群众普遍认为计划生育松了,抢生现象严重,许多生育一男孩的对象,小孩都10多岁,带要超生,不少二女结扎户想方设法采取复通,再生一胎。二是流动人口管理失控。由于经济的发展,许多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而外省很多地方对流动人口不

查验《婚育证明》,致使外出人口办证率低,许多外出人口流向不明;再则,我市流出人口约13万,95%以上是生育旺盛的青壮年,对庞大的流出人口,从人员、精力、经费等方面都无法管理,给外出人口管理造成很大困难。流出人口钻管理上的空子,躲在外地超生。据调查,流动人口超生占计划外出生总数的80%以上。三是环孕检率低,全市环孕检率在50%左右,低于95%的目标值45个百分点,由于对育龄妇女不参加环孕检没有任何约束措施,只能靠计生干部上门做工作,凭群众的自觉性参加环孕检,所以环孕检率难以提高;对外出打工人员,不得强求其返回户籍所在地做环孕检,她们在外地寄回的环孕检证明有30%是假的。以我们的调查一个乡为例,去年该乡11例计划外出生,其中9例是外出流动人口,且都寄回了环孕检证明“有环未孕”,但事实上都超生了。四是地下婚姻造成计划外生育,据调查,不少地方出现先生小孩后结婚的现象,有一个村,8个计划外对象,都是到了法定婚龄未领证生育的非婚生育对象,占当年计划外生育总数的40%。

二、出生婴儿性别比仍然居高不下

据调查,全市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30:100,超出正常值(110:100)20个点。分析原因:一是群众生育男孩的意愿仍然强烈;二是受到利益驱动,不少卫生技术人员仍然隐蔽地进行性别鉴定和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三是缺乏有效的打击力度,一方面非法性别鉴定人员行动诡秘,给侦破工作带来困难;四是性别比整治责任不清,从部门配合的角度上看,市级比县级好,县级比乡级好,乡镇一级公安、卫生部门不予配合,单凭计生部门一家抓性别整治,实质上就是一句空语。

【2016关于当前人口计生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

据调查,上半年全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仅为7.37%,与50%的目标值相差42.63个百分点。究其原因:一是计划外生育对象外逃现象严重。以调查的一个乡为例,去年14个计划外生育,就有10个外逃,当地启用了法院的“非诉执行”,但由于外逃难以找到人,法院对此束手无策;二是调查取证难,由于第五次人口普查规定已作象征性处理的不作追究,原来交了500-1000元的就可上户口,许

【2016关于当前人口计生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多计划外对象,暂时不给小孩上户口,等到第六次人口普查再上户口,计生部门很难取到计划外生育的证据。三是非诉执行成本高,时间长,收效慢,许多乡镇反映,虽然法院非诉执行起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成本高,按照法律程序时间长,加上法院人力有限,见效慢。四是由于征收标准高,很多对象与计生办谈条件,交二三千元就了结,超过这个标准,分文不交,就是搞非诉执行,让他们坐牢也分文不交,法院也无可奈何。我们调查了解一例非诉执行的对象,拘留“三进三出”,就是分文不交,出来后拍拍胸脯狂言“老子的口袋里有钱,就是不交,你们想怎么样。”象这样的人为数不少。五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基层干部求稳怕乱,害怕自己犯错误,缺乏应有的工作力度。

四、县、乡财政投入严重不足

据调查,除龙虎山和市工业园区外,其它县(市、区)财政几乎没有安排计划生育人均事业经费,虽然财政作了预算,但那种预算将人头经费、社会抚养费、财政转移支付列入其中,实质上是空对空,没有按照中央、省关于计划生育人均经费投入的要求去做,故而县(市、区)计生经费严重短缺。乡镇一级不但没有经费投入,还挤占、挪用财政转移支付中计划生育经费和社会抚养费。由于经费投入不到位,致使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独生子女奖励费、二女户养老保险以及其他奖励优惠措施以落实到位,不少地方为了维持日常工作,不得不靠征收社会抚养费度日,以致“放水养鱼”现象重新抬头。调查中,就有不少的基层领导跟我们算帐,说少引产少结扎一个不仅可减少很大的工作量,也没有工作的风险,还可节省1000多元的行政成本,同时,多生一个还可收几千元的社会抚养费,故而都不愿去搞节育手术的落实。如此思想作崇,怎能搞好工作。

五、基层计生队伍不稳定

据调查,乡镇计生工作人员任务重、压力大,工作环境差、待遇低,人心思走。由于计生工作作为“天下第一难”的局面并未改变,从上到下层层下达考核指标,加大检查考核的力度,省下达的考核指标大多脱离工作实际,面对过多过滥的考核指标,乡镇计生干部疲于应付。出于“七不准”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上

级业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搞好工作要挨批评,稳定出了问题又要追究责任,在双重标准的要求下,他们基于处于“自己想招自己用”、“自己做事自己兜”、“自己有苦自己吞”的境地,上级机关和社会缺乏对他们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工作往往是吃力不讨好,两头受气,因而分管领导不愿分管,计生干部人心思走,这样的比例有85%以上。村级计生专干由于是海选干部,考虑自己的选票,只迎合村民个人利益,根本不配合政府做工作,造成“村梗阻”,许多地方只能是乡镇计生干部越俎代疱,难以做好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将计划生育工作真正纳入党政领导政绩考核内容之一,实行领导任期目标考核、责任跟踪追究,切实发挥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黄牌警告”的作用,促使各级党政领导紧绷计生这根“弦”,具体抓落实。

二、加大计划生育人均事业经费投入。要求各县(市、区)按规定的标准追加2005年财政预算,明确计划生育人均经费不含人头经费、社会抚养费和财政转移支付计划生育经费。建议市人大、财政、计生等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县(市、区)经费投入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形成督查通报,监督县(市、区)落实人均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各县(市、区)要将财政转移支付计生经费统一划拨到县(市、区)计生局帐户,由县(市、区)计生局统一管理,防止乡镇克扣挪作他用。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人口计生委联合制定人口计划生育经费依法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乡镇挤占、挪用计生经费和社会抚养费的,要视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投入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提高计生干部待遇,稳定计生队伍。针对计生干部岗位特殊,要落实每月60元的计生岗位津贴;对一类乡镇的计生干部要增发每月30元的计生奖励津贴;对连续两年获得一类乡镇的计生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要予以提拔重用。同时,对连续两年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实行末位淘汰,真正体现有奖有罚,奖罚分明,调动基层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二是针对计生技术人员缺乏的现状,建议全市统一招聘有相应资质

的技术人员充实到乡镇服务所,编制统一放在县(市、区)计生服务站,工资上浮一级,工作满5年后,视其工作业绩,择优选调县(市、区)计生服务站,上浮的工资固定下来,用丰厚的待遇吸引人,解决目前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三是村级计生专干不参与海选,由乡镇计生办定期考核聘用,享受村级副主任待遇,工资由乡镇计生办统一发放。

四、全面推行村民自治,以村为单位制定村规民约,对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不按期上环、结扎、环孕检、外出流动人员不办理婚育证明的人员议定处罚条款,由乡人民政府、乡计生办督促、指导依村规民约章程处罚。从而制约不遵守、不服务从乡村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行为。

五、开展一次集体性“清查清理”活动。通过清查清理,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生育政策、技术政策和处罚措施,消灭计划生育死角,堵住管理漏洞,全面掌握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底细,健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资料和管理制度,使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坚决防止滑坡和反弹,为确保完成人口控制计划夯实基础。活动中,要把整治性别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坚决落实已出台的相关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同时,尽快召开全市半年人口形势分析会,客观分析形势,明确下步工作重点。

2016关于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调研报告
2016关于当前人口计生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第三篇

来源

按照市政协的总体安排,市政协环资委组织委员和市计生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按照调研方案深入我市流出人口较典型县区子洲、清涧,流出和流入较典型的县区榆阳、神木进行调研。调研组采取点面结合、抽样调查的方法,深入12个社区和8个乡镇认真了解情况,和县区进行深层次交流意见,比较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了我市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

已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后带来的挑战。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市流动人口数量与日俱增。**年全市流动人口总数为112.9万人(其中流出人口65.7万人,流入人口47.2万人),占到户籍总人口的32.4%。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坚持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的新路子,基本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榆林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

1、全市流入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全市共有流入育龄人口47090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1348人,来自省外流入27711人,市外流入20288人,跨县区流入134256人,跨乡流入288648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6211人,一孩妇女49307人,二孩妇女43296人,多孩妇女12534人。流入育龄人口中,持户籍地《婚育证明》259574人,持证率为96.30%;验证256261人,验证率为95.08%。**年流入人口共出生6899人,政策内6879人,出生率为14.65‰,计生率为99.71%。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三查”对象58458人,已接受“三查”服务57900人,三查率为99.05%。

2、全市流出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年共有流出育龄人口65858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63253人,流向省外85977人,市外92939人,县外179215人,乡外300458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11526人,一孩妇女68581人,二孩妇女53188人,多孩妇女29958人。共有流出育龄人口395874人,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372913人,办证率为94.20%。流出人口**年共出生6649人,政策内6619人,出生率为10.09‰,计生率为99.55%。流出重点“三查”对象为87806人,**年已接受“三查”服务人数为86309人,“三查”率为98.30%(详见附表)。

全市流入人口新生儿出生性别比情况较为严重。根据12县区流入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新生儿出生男女性别比为140:100(其中一胎性别比为83:100,二胎性别比为312:100)。

3、流动人口流动的主要特点。流入我市市外的流动人口成分主要以来我市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中省驻榆企业的工作人员为主;市内的流动人口主要以南部县区到北部县区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到榆林随孩子读书的家庭为主,是以改变家庭经济状况和孩子教育现状而流动。流出的主要以在外地经商、大中专毕业生和部分先富起来的在外地定居的家属、亲戚为主,是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而流动。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1、完善规范管理,不断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新机制。夯实网络基础,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网络作用。市县两级都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上设立了副县级建制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各县区均设立正科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专门机构。流动人口集中的乡镇也相应设立了流动人口管理站,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新建社区居委会都配备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和计生专干,城区居民小组有计划生育宣传员,以街巷楼栋为单位设立了中心户长,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村(居、社区)四级管理网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健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全市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针对全市40个流入人口相对集中的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就工作制度、措施保障、责任追究等做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城乡联动,部门配合,进行两次规模较大的清查整顿活动。通过清查整顿,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的生育、节育的底子,健全各种卡档,完善管理制度。社区计强化划生育管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属地管理。在开展经常性工作中,始终坚持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流入地负主要责任。

2、深化宣传教育,及时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动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流动育龄群众受教育面达90%以上。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城镇、集贸市场成立流动办和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同时抓住春秋农忙期间流动人口返乡回家有利时机,进行上门服务,通过咨询、送科学知识进村到户等活动,讲解计划生育基本知识和法规政策,传授科技致富信息和知识,把流动人口办证须知等宣传资料送到流动人口手中。

3、推进优质化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工作实际中,市计生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帮助流动人口排忧解难,努力在就业、子女入托入学、办理证照等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优先服务,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三查”等节育技术服务,拉近了与群众的感情距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神木县实行了公安、工商、劳动、计生等部门联合办公,为流动人口在办理有关证件等方面减化了办事程序,提供了方便。榆阳区积极帮助流动人口租赁房屋,开展就业咨询服务,有不少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当选为中心户长,参与计划生育工作。靖边县开展了为育龄流动人口代办暂住证、上门进行“三查”服务、定期回访等系列优质服务活动,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子女入托上学、落实经营场所、摊位等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府谷县在城区设立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点,广泛开展生殖保健服务活动,免费为育龄流动人口查病治病,为流动人口中的独生子女进行体检,努力为流动人口营造“第二故乡”。各县区本着“以人为本,提供服务,排忧解难”的原则,把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做到他们心坎上,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从服务入手,帮助他们发展生产,搞好经营,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

4、实施典型带动,不断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深入发展。近年来,为了适应新形势,积极鼓励基层不断改革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注重典型引路,取得较大成效。我市神木县与内蒙、山西相邻,境内有流动人口9万多人。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视为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与常住人口一样,同部署、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坚持“依托社区、属地管理”、“房主业主负责制”的工作机制,“房主业主”真正成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神木、清涧、绥德等县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及时进行总结,召开了专题会议,向全市推广了他们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全面落实“房业主负责制”的先进经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5、加强部门协作,初步建立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新机制。今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建立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格局的工作目标,并确立了“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20字新机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就我市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召开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专题会议,制订了《榆林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也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公安、建设、房产、计生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我市与毗邻地区甘肃庆阳、宁夏银川、内蒙额尔多斯、山西太原、忻州以及广东、河北、四川、浙江、安徽等二十多个地市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协议书》,旨在加强跨市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双向交流与协作,逐步形成两地共赢的长效协作管理机制。

6、增加工作经费投入,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提供保障。对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从2002年国家取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之后,市政府就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经费作为专项科目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投入,以保障工作所需。2016年,市委常委会做出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的决定事项,要求各级切实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财政专款投入保障制度,以不低于本级应承担人均计生事业经费10%的比例切实予以保证,实行专款专户。从2016年开始,市政府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在年度计划生育专项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各县区要把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总额的4%—8%(人口大县8%,人口小县4%)投入城镇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落实基层中心户长报酬和日常宣传管理,优惠政策奖励兑现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开支。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基层一些领导干部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应付,导致计划外生育时有发生。当前我市流动人口占到全市人口总量的近三分之一,这部分人口中,60%以上属于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群,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全市政策外出生70%以上为流动人口所为。南六县贫困山区大量人口外出务工、经商,形成了庞大的流动人群。这些人居无定所,流无定向,构成复杂,底子难摸清,孕情难掌握,措施难落实,处理难到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问题解决的难度很大。

2、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由于流动人口构成复杂,随意性大,隐蔽性强,其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需要诸多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机配合和协调。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公安、工商、民政、劳动、教育、卫生、城建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中的职责,但在实施操作过程中相互协调协作不够一致。各县区尽管与相关部门都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但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督和制约机制,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决策难,协调难,落实难,扯皮推诿现象较多,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工作局面。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实际投入不足,不能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所必须的经费。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国家财政部在财政预算科目中已经增设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科目,正式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财政部门要按全市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10%预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经费。2016年8月,榆办字6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部门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要求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市委常委会决定事项,占本级计划生育经费的10%比例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户。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除子洲县财政足额预算、足额拨付之外,其余11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专项预算,有些地方有预算,不到户,空投空转。市、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导致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难以开展。

4、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落后。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出现了大量的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人员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区作为城市的主要载体,承担着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能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近年来省上一直要求各地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之中,我市社区计划生育处于起步阶段,工作相对滞后,原有的居委会无论从体制、职能、人员都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大部分社区居委会工作条件差,全市除神木、榆阳之外绝大多数社区依靠租赁房屋办公,起码的办公设施不能配置;二是工作经费没有来源且严重短缺,导致诸如进行流动人口清查登记等基础性工作难以落实;三是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低,每月只有几十元的报酬严重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村组干部不愿干,不想干的现象普遍存在。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滞后。目前,国家人口计生委已开通了全国省际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具体要求把流动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录入计算机,及时登录信息交换平台,提出查询要求,接受反馈信息,核实重点育龄人群信息并分析汇总上报。在规定时限内准确、有效进行信息交换,实现流动人口双向管理的目标,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目前我市基层由于资金所限没有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等网络传输设备,特别是乡镇、社区一级设备配备少,网络不畅通。

6、与周边地区的协作管理难度大。我市与甘肃、宁夏、内蒙、山西等地接壤,相互间人口流动频繁。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差异,造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的盲区。近几年,虽然通过召开毗邻地区协作会议,签定了双向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职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成效不大。如我市有6个县与山西省接壤,由于山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较弱,基层单位发往相邻山西一些地区的流动人口婚育信息交流单回返率很低,所以发现问题互相不能及时取得联系,无法协商解决,部分流动人口寄回的“三查”证明大多不规范,分不清真伪,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7、新条例的颁布对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冲击较大。新的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县域内流动的人口从统计口径上讲不再属于“流动人口”范畴,这部分人口全市核算有近30万,如何解决这部分人的服务管理问题已成为计生部门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四、几点建议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加强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是统筹解决我市人口问题的重要措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不仅要对人口进行定量分析,更要注重探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复杂的相互关系,强调从生育控制向更深、更广的人口发展领域扩展。通过对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洞察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内涵;通过对人口发展定量分析和应用性研究,为我市各项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基础的、实证的依据和对策,推动人口发展规划、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建立人口和政治、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及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体系。人口问题从本质上讲是发展问题,是一个地区最基本的发展问题。人口发展战略是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现在我市所面临的人口问题已经不仅仅是数量问题,也不仅仅是素质问题,更多的是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问题,是人口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相协调的问题。因此,人口战略研究成果必须既能用于解决人口本身的问题,又能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重视人口研究,注重成果转化是我们进行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水平的一项基本工作方法和领导制度。人口战略性研究来自于科学决策的需求,研究成果要服务于决策的制定。加强人口战略研究,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理念,增强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探索调研成果转化的规律和特点,最终形成与相关部门规划相匹配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宏观思路、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决策依据,切实解决我市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人口问题。

2、惩防并举,切实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如何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避免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是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经济发展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关系并不单纯,经济发展是柄双刃剑。工业化的进程、就业环境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等制约人们的生育行为。一方面,经济发展使人们养老有了保障,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有助于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另一方面,以家庭为单位的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经济环境的改善、私有财产的大幅度增加驱使部分家庭为了财产继承想生儿子,不怕支付因超生而需交纳的社会扶养费。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女性就业的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对比较平衡;相反,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男性就业之地,出生人口性别比往往容易失衡。此外,群众的生育观念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农村地区、经济发达但传统生育文化色彩相对浓厚地区、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保持家族特色地区,男孩偏好依然在较多人群中存在。同样,利益导向机制也不是促进两性平等、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办法;并不是只有贫困人群才进行性别选择,这些现象在经济富裕人群中似乎更甚,且其影响面更大。实践表明,新的经济因素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人们的男孩偏好,这是值得人口计生部门警醒的。制度的因素积重难返,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衡无疑是一场持久战。因此,要惩防并举,切实解决我市新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的问题。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党校和行政学院等阵地进行倡导和培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人口宣传网络建设,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宣传品,传播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教育群众转变传统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知识。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加强采访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二要强化责任,坚持分类管理,推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重点县区的动态管理措施。重点县区管理制度与相应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直接挂钩。而且,在被列为重点县区期间,不能参加“文明城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等评先评优活动。这就从人口计生行业外部对重点县区的人口计生工作施加了压力,这是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要制度保证。三是要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六个方面,制定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政策。认真落实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三项制度”,对计划生育女儿户适当给予优生优惠。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征用补偿、宅基地使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生育福利政策制定等工作中,向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积极支持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经济,拓展妇女就业门路。在安排农村住房改造、沼气推广、就业技能培训、小额贷款等方面,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女儿户。积极协调教育部门为女孩特别是贫困县乡的女孩读书升学创造条件。资助学习成绩优秀、考取高中和大学的贫困家庭女孩完成学业。四是要强化打非。加快立法进程,推动《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这一国家行政法规早日出台,为查处“两非”提供法律依据。协调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两非”的查处力度,清理整顿计划生育药品和器械市场。积极开展区域协作和联防联治,查办跨省跨界的“两非”案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逐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近年来,榆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住房与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与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单位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之策。建议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公安、工商、劳动、城建、卫生等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建立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4、着力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机制问题。国家和省上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都有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也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必需的经费,“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核定本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时,应包含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等经费,保证与户籍人口人均经费的同等投入水平”。建议市县财政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经费能列入各级财政专项预算,实行专项经费保障,按照中省文件精神,足额预算拨付流动人口专项经费,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保障能力。同时做好专项经费的使用、监督、检查,并将该项内容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双向交流,信息化管理等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实现流动育龄群众的“常住人口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文件规定都很明确,关键要像子洲县政府那样抓落实,抓到位,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5、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薄弱环节。针对我市出租房屋管理混乱的现状,建议学习和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的做法,对流动人口管理体制进行重要改革,市县两级要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房屋出租管理进行整合,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机制。特别是新形势下出现的城乡结合部、单元楼栋流动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的计划生育是新问题,各级要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得力措施,有效治理这些“死角”和“盲区”,消除隐患。

6、要尽快研究出台地方性的政策措施,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出台之后,取消了原来的一些刚性的行政处罚措施,基层一些习惯性的工作方式难以扭转,加之大部分流动人口自身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观念陈旧、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意识不强,对流入地所在村、社区或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能积极配合,甚至有对抗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基层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市上根据基层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出台便于操作的具体的管理办法,延续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原《办法》和新《条例》更好地过渡和衔接。

7、要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认真研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改革人口计生队伍的任职方式,大力尝试职位聘任制,吸引多样化的优秀人才,改革和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实现采取内部竞聘、公开招聘、市场选聘等方式,择优选拔人才,实现由“组织配置”为主导向“市场配置”为主导的转变。建立充满活力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激励机制。及时对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优秀的人口计生领导、行政管理人员等,应出台政策从政治上予以激励。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要切实保证各级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构有钱干事,有人干事,要从政治上关心这支队伍,当务之急就是要争取政府人事部门将县乡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使其执法合法化,以解决这支队伍的后顾之忧。

来源

2016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2016关于当前人口计生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第四篇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计划安排,4月份,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康的带领下,对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澄江街道、沙埠镇,与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村负责人、村计生服务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汇报,了解了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区计生局关于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2016关于当前人口计生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以深入实施“强基提质”工程为载体,以“常态化”管理为主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2016年区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十一五”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示范县(市、区),是台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2016—2016年区政府连续三年被台州市政府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奖。各项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执行良好,2016年,全区共出生6287人,计划生育率94.72%,出生性别比108.28,人口自然增长率3.57%,完成了市里下达的任务,在市对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位居全市第一。

1、领导重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区充分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成立了全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与全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黄区委办〔2016〕23号),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计生工作,区法院在人力物力方面给予计生工作大力倾斜,每月都组织1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计生联合执法,区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高出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区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打击“两非”专案组,重拳出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全区上下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制度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去年以来,我区全力实施计生工作“常态化”管理,变原先的“季考评制度”为“月督查制度”,对全区19个乡镇(街道)分别进行了2次月督查,有效督促乡镇(街道)狠抓经常性工作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三捆绑”制度,把全区所有村居划分为示范、合格、整治三类,并落实“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制度,将计生工作实绩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综合性先进评选资格和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指导村居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有效引导村民自觉依法生育。深化计生队伍“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培训、竞赛、讲座等形式提高计生队伍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促进计生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3、破解难点,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突破口,严控违法生育。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作为月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2016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达97.34%,征收率91%,符合率70.76%,分别同比增7.71%、5.04%、7.37%。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通过收集医院出生记录、卫生防疫记录等违法生育证据,实现“零口供”立案,2016年全区申请法院的违法生育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同比增248.74%;冻结划拨违法生育对象户银行存款同比增913.17%;司法拘留37人,同比增29人,有效震慑了违法生育对象,对控制违法生育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4、突出重点,性别比治理深入推进。2016年,扎实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活动,出台了黄岩区《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成立了打击“两非”专案组,脱产办案,成功捣毁4个“两非”窝点。查处“两非”案件58起,取消再生育指标2人,刑拘3人,判实刑2人,“两非”行政罚款17.89万元,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值稳居全市第一。落实再生育责任包干、再生育审批、孕情跟踪服务和定点凭证引产等制度,落实全过程管理,开展“台州市生孕信息交换平台”试点工作,以信息化推进管理科学化。

5、创新机制,优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乡镇(街道)服务站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全区共建成3个中心站,1个一级站,9个二级站,使服务站面貌焕然一新,服务环境和条件大为改善。在全省率先出台《黄岩区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办法(试行)》(黄政发〔2016〕40号),从发放一次性抚慰金、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救助、开展“再生育全程关怀行动”、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金”等四个层面对关爱“失独”家庭这一全新领域进行了有效的实践和探索。“三优”(优孕、优生、优育)工作成功起步,建成区首家省级“三优”指导中心和新前、院桥两个“三优”指导中心,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出生缺陷发生率同比下降3.42‰。“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全面深化,计生政策性保险扩面增项,计生奖扶金标准提高,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女孩、女孤儿发放一次性助学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显著加强,澄江街道建成全区首个省级规范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对外出流动人口开展“双向”服务,设立外出协作点,为台州籍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三查”服务。

二、存在问题

我区的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困难仍然存在,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违法生育态势不容乐观。由于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综合因素影响,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的生育政策要求的矛盾仍然存在,人口惯性增长势头强劲,违法生育现象有抬头趋势,控制违法生育任务仍然艰巨,2016年,全区计划外出生332人,同比增加6人,增幅1.84%,计划外生育村居215个,占总村居数的37.79%,同比持平。近几年来,有关专家、学者在互联网上关于“放开二胎政策”的讨论持续不断,而专家、学者的观点仅仅是政策探讨层面,并非国家现行计生政策的调整,但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却是政策被误读,影响了人们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正确认识,基层工作难度增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反弹,2016年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108.28,居全市第一,但今年一季度有所反弹,治理工作不容松懈。

2、依法行政缺乏相应有效措施。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一方面上级对人口计生工作刚性的考核评价体系一以贯之甚至趋紧,而另一方面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却相对弱化甚至缺失,目前正处于老办法越来越不能用,新办法还没想全、还没想透、还没想深的局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难度很大。

3、综合治理工作尚未真正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单靠人口计生部门难以实现,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虽已建立,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职能部门只考虑部门利益,对计划生育工作不够重视,存在该管不管、管而不严、甚至不管的现象,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的良好工作局面。基层基础仍有待提升,乡镇(街道)违法生育对象出现在“三查”遗留名单之外的现象不在少数;随访服务欠到位,随访记录不够规范;部分村计生服务员职责不清、情况不明。

三、几点建议

人口计生工作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强化领导素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重点应在转观念、强管理、优服务上下功夫,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

1、加强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要积极协调各类宣传媒体,创新发展宣传方式,依托“文化三下乡”等平台普及人口计生政策,广泛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与人口形势宣传教育,进一步澄清一些干部群众对现行计生政策的模糊认识,推动全社会和各级各部门清醒地认识到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点做好“三个不变”政策宣传,即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保持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要想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关心群众的利益诉求,通过一系列经济社会政策和利益导向机制,把人口计生工作与提高群众福利结合起来,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各种相关奖励优惠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要兑现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残疾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继续开展关爱女儿户家庭活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七条禁令和八项纪律,坚守法律底线,坚决杜绝因违法行政而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二是认真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执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手段、方式,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要开展联合执法,切实解决一批“老大难”案件。三是保持查处“两非”案件的高压态势,力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4、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区域协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具体措施。要建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分析研究,共同探讨计生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相关部门也要拿出具体的、切合实际的、相互协作配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强化信息采集和“联动协同”机制,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5、提升计生干部素质,为计生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深化人口计生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对乡镇(街道)计生队伍因材施教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对村计生服务员落实月考核制度,树立计生干部队伍“优质服务”理念,以服务赢得民心、争取实效。同时要以开展“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计生公共服务能力,推进计生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开展优孕、优生、优育等特色服务,进一步提升计生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编辑:华华)

2016计生委扶贫情况调研报告
2016关于当前人口计生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第五篇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为认真落实好安发[2016]2号《关于密切联系群众,以优良作风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的意见》文件精神,5月16日,县挂点领导李敢带队,计生委挂点成员王红莲、肖荣新、李安平一行前往扶贫挂点的钱山乡村开展扶贫调研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村是距乡政府6公里的山区村,辖6个自然村,八个小组,村组分散。全村236户,总人口934人,耕地面积833亩,人均耕地不到9分,山林面积5千亩左右,均分至村民,无集体山林,人均收入2200元左右。全村贫困户达85户,民政低保39人,外出务工劳动力120人,造成村里常住人口主要劳力少,公益性事业难以发展,加上资源缺乏,造成该村致富意识不强,生活方式较落后,经济发展缓慢。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集体经济薄弱,发展后劲不足,要发展村经济让百姓致富,只靠扶贫单位支助1-2万元难以满足发展需要。

2、村资源匮乏,加上土地产出过低,平均亩产值不过600元,造成大量劳动力处出,对村经济发展村干部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3、基础设施落后。全村以种植业为主,但在灌溉方面存在很大问题,全村近2公里排灌渠由于村里无资金多年未修整,造成旱涝严重。

4、村民创新意识不强,部分村民不满足贫困现状,靠外出打工增收。其余村民仍无法摆脱靠天吃饭的传统思想。目前全村住毛坯房的还有5户,低保户39户,无劳动能力伤残人员5人,困难村民依靠仅有的土地和扶助政策生活,新型产业技术推广难度大,进而形成恶性循环。

三、扶贫思路与对策

1、转变思路,改变发展模式是根本。整合各扶贫单位的资源与优势,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一村一品”、“一户一策”发展规划,与村干部共同研制村发展方向,以此带动村民发展。

2、充分整合资源,以种养促进村级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作组将动员村民发展丰产毛竹、花卉苗木等产业,以期增收脱贫。着力在种养上下功夫,原来有些村民种植中草药,由于土壤原因,收效不理想,现改种井冈蜜柚,目前全村达25亩。由于土壤适宜,长势很好,预计年底全村将扩大种植100亩。再是根据该村地理优势,推广养殖高山羊,经养殖户介绍,每只高山羊纯收入近800元,一只母羊一年可产仔一次,每次4-5只,一年可以出售两批。现该村养殖高山羊达100只以上2户,50只以上5户。由于养殖高山羊见效显著,拟今年动员支助该村10户以上养殖高山羊。目前,有些山场新造林木,不宜大规模养殖,随着林木的生长逐步形成养殖规模。发展养殖高山羊要成为该村一大品牌,使村民在种养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

3、积极采用“扶贫先扶智”的方法,增强村民发展意识,提升村民种殖技术水平,积极配合村干部组织骨干村民参观周边富裕村,让他们了解齐心发展带来的经济利益和生活质量,进而带动全村发展热情,便更多的村民加入到扶贫项目中来。

4、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由于全村以种养业为主,农田水利建设将是制约全村发展的重要设施,目前灌溉全村农田2000米的中型水渠及4000多米小型水渠,由于资金缺乏,多年未整修,造成旱涝严重,损失很大,今年工作组务必配合村干部解决该村水利整修问题,除全村投工投劳外,预计资金10万元以上。工作组将与村干部共同争取相关部门的支助和立项解决资金,以早日解决该村的旱涝状况,增加村民收入。

扶贫工作时不我待,我委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在挂点领导的带领下,积极与村班子一道扎扎实实做好挂点扶贫村的各项工作,使挂点村早日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2016年计生工作自查报告
2016关于当前人口计生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第六篇

按照《关于报送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关备考资料的通知》(XX考办发〔2016〕12号)文件精神,对照年初县委、政府下达的2016年度目标任务,我们对2016年计生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不断加强党建工作,为全面完成计生工作任务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证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今年以来,局党支部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坚持以党支部学习为龙头,以日常教育管理为依托,认真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各级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开展了胡锦涛总书记“4·26”讲话,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宗旨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建“阳光雨露”计划,制定了《2016年党建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制,贯彻落实以创先争优为主题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三会一课”活动;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三问三解三服务”活动。

三是加强效能建设。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人口发展环境“为主题,以深化干部作风教育活动为动力,进一步加大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力度,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推行“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次答复”的“四个一”服务,倡导“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把椅子”的“三个一”接待方式,坚决纠正和克服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官僚衙门作风和懒、散、庸、腐的不良习气。坚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努力建设行为规范、公开透明、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准确把握机关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党组织服务联系机关党员制度和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立足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按照全县党务公开统一部署,调整充实了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办公室设立了党务、政务公开栏,在人口计生局网站开设了党务公开专栏,将新出台政策法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定及党员关心的其他事项进行公开,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四是加强廉政建设。局班子成员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项目申报、评审、资金安排、重大人事变动、大额财务开支等“三重一大”上,坚持集体研究,科学决策,按程序办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政治责任,制定印发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制一览表》,与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人口计生工作同安排、同要求,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述职述廉诫免谈话、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制度,促使党风廉政建设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同步推进。

五是扎实开展了干部作风再教育再整顿活动。紧紧围绕“打造过硬队伍、创新机制体制、开创一流业绩”主题,扎实开展“七查五看”活动,不断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管理,强化了干部作风纪律,提高了工作效能,优化了人口发展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的完成。

六是加强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今年以来,加强了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宣传学习和教育,使全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明是非、知廉耻、晓荣辱”的思想观念,提高了争做心地清静、品行端正的好干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从而杜绝了计生系统任何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狠抓计生工作,全面完成了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6年,我县的人口计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局的大力指导下,采取过硬措施,突出问题整改,抓基础、强宣传,抓整改、促规范,抓督查、促落实,通过一年的努力,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整体质量全面提升,各项质量指标完成较好。

(一)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完成情况:2016年全县共出生1487人,死亡1488人,人口出生率为7.41‰,比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降低了4.09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0.01‰,比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降低了5.01个千分点;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99.93%,比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提高了4.93个百分点。

2、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情况:按照优生促进工程要求,通过抓宣传、抓动员、抓培训和抓服务,增强了育龄人群的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意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率为89.7%,全县应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数1568人,已查1568人,检查率达到100%。

3、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情况:2016年,我们严格执行二胎生育一次性有效制度,杜绝做婴儿性别鉴定情况:严格执行一孩生育登记服务证制度和照顾二孩生育只给一次机会的规定,通过实行生育证查验制度、B超监督制度、引产报批制度、定点分娩制度和死婴核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了婴儿性别鉴定现象的发生。出生人口中,男孩754人,女孩733人,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2.9。

4、人口信息“一证通”应用及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完成情况:2016年,我们大力开展统计数据质量信得过县创建活动,狠抓统计报表工作质量,严厉打击弄虚做假行为,提高出生人口统计质量。“一证通”应用率达85%,全年出生人口1396人,统计报表1396人,统计准确率达到100%。

5、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兑现率完成情况:一是累计上报2016年奖扶对象2914名。二是严格按照政策对全县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10.4万元工作进行了审核。三是通过“一卡通”,为4116户农村独生子女兑现了独生子女保健费40.1万元,为36对主动放弃二胎生育的农村夫妇各兑现了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7.2万元。四是为全县3381户农村独生子女和377名基层计生干部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五是按照省、市计生手术免费标准,兑现了2016年度农村育龄妇女所做的各种计生手术费,使农民真正享受到免费计生服务。六是为2016年高考录取的10名计生户贫困学生发放了一次性补助共计3万元,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兑现率达到了100%。

6、项目储备工作完成情况:完成黑河镇计生服务站和白雀寺镇计生服务站2个储备项目,已经市场调研、论证和筛选,并报发改局。

(二)基本职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7、认真抓好计生“三查”工作,严格落实节育措施工作完成情况:在全县集中开展计生“三查”4次,重点对象“三查”率达99%以上,比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提高了4个百分点。全年落实各种节育手术1619例,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达98%以上,比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提高了13个百分点。扎实开展第三轮母亲健康工程,完成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15382人(次),检查率达100%,比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提高了5个百分点,查出患病妇女5726人,治疗5620人,治疗率达98%,比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提高了8个百分点,维护了育龄妇女身心健康。

8、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全年除先后组织开展了“5.29”、“7·11”、“9·25”、“12·4”纪念活动外,累计组织干部进村入户、上街开展计生政策宣传26场次,举办计生文艺演出15场次,免费向群众发放计生宣传品5.4万份,接待咨询群众4000余人次,表彰奖励、看望慰问了236名优秀中心户长、协会会员和新农村新家庭示范户;在县幼儿园、荣程中学、县党校建立早期幼儿人口教育基地、青春期教育基地和干部人口理论教育基地的基础上,与县教体局、县党校配合,积极开展人口文化宣传活动,加深全社会对新形势下人口问题的关注,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人口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的认识,群众计生政策知晓率达到了99%以上,综合满意率达100%。

9、流动人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今年,我们在继续坚持“五包五落实”和“四个一”的管理机制以及将流动人口纳入常住人口范畴同管理、同服务的同时,大力开展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的计划生育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汇总、信息通报等制度,及时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加强区域协作,对流出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签订了“双向管理”协议,为流动人口提供方便、及时有效的计划生育管理和生殖健康服务。全县流出育龄妇女1258人,办理《婚育证明》1234人,办证率为98.1%,与年初承诺90%的指标相比提高了8.1个百分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329人,持证率为97.4%,验证率为97.4%,与年初承诺90%的指标相比提高了7.4个百分点。

10、计生创建活动任务完成情况:一是大力开展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的计划生育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对列入今年创建规划的4个社区,健全计生工作网络,加强指导,完善工作制度、章程和协议,建立计划生育底帐卡册等软件资料,定期开展服务活动,目前,1个省级计生先进社区和3个市级计生先进社区的创建目标已基本完成,正在等待省、市验收。二是开展了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年内创建省级新农村新家庭示范村1个(徐家坪镇药木院村)。三是根据工作实际,依托镇计生服务站,全县先后建立何家岩、郭镇2个镇人口文化大院和25个村人口文化大院;在南环路建立了县人口文化广场。

11、计生干部管理培训工作完成情况:通过公开招聘,先后为基层招录了6名公务员和12名技术服务人员。今年以来,通过各种形式召开计生业务培训60多场次4470多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各级计生干部队伍综合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12、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完成情况:今年,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我局将再生育审批项目纳入政务中心集中办理,审批服务工作高效、规范,无超期办件、违规收费等现象。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窗口规范化建设,经常到政务中心检查调研工作,及时和服务人员沟通,积极解决窗口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服务基层办实事任务完成情况

13、联镇包村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开展“三问三解三服务”活动,组织干部深入包扶的徐家坪镇徐家坪村了解该村群众生产、生活和农村增收情况,派驻干部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全年开展帮扶工作12次,为结对帮扶的14户计生贫困户捐助了价值3000元的粮油和衣物及慰问金5000元。

14、包村增收产业和公益项目建设扶持工作完成情况:协助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筹集资金3万元,帮助徐家坪村修建上坪至下坪的水泥路。

15、积极指导和帮助包扶村编制扶贫开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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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关于人口计生宣传工作调查报告(共6篇)2016人口计生工作分析报告2016人口计生工作分析报告人口计生工作分析报告为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完成,现根据今年统计报表,对我区20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分析如下:一、人口计生指标情况1、出生人口情况分析社管处总人口36077人,出生383人,政策2016关于人口计生宣传工作调查报告(201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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